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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规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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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规定管理办法 第一篇

定州市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保密组组成及人员名单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曹玉峰谢 涛 王伟丰范真水张玉甫赵 蕊杨 敬 总经理 生产厂长 生产副厂长 生产科科长 厂办公室主任 库房主管 业务部经理

保密工作制度

一、承接印刷国家秘密载体业务时应由办公室专职业务人员按照规定统一编号登记。不准随便互相转手,不准随便抄录或翻印秘密以上文件。

二、承办拟定的限定秘密事项接触范围,公司保密组可视情况改变承办单位限定的秘密接触范围,但承办单位无权改变上级机关限定的秘密事项接触范围。

三、承办的密级按来文单位所定的密级保管:办公室业务部门发现主附件密级不一致时,以最高密级为准。

四、秘密文件印发份数,要准确计算,确定之后,不得随意加印,必须加印时,要经委托方领导批准。

五、凡本公司公文办理打印、校对、监印,一律由主管人员处理,直至最后归档。

六、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在印刷、复制过程中产生的底稿、清样、蜡纸等,均应采取与正式文件、资料同样的保密措施。

七、如发生或者发现泄密事件,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处理,并严格按照国家保密局制定的《泄密事件查处办法》,将有关情况报公司保密组。同时报市保密局。

八、凡秘密活动,实行数字管理,生产部下达红票。保密活动的原稿、样张、打样纸也要数字准确,不得乱放或遗失。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数字缺少,要及时查找并查明原因,同时立即向公司保卫部门报告。在未找到丢失品前,有关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场地,若一时无法找到,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九、保密车间、库房在下班前,必须将门室关好锁好,下班后一般不准随便开工房门。

十、公司成立保密组,日常工作有公司办公室办理。车间、科室设立兼职保密员,在单位保密组的指导下做好保密工作。

十一、全公司职工都要严格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1. 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2. 不该知道的秘密事项,绝对不问;

3. 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4.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事项;

5.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事项;

6.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秘密;

7. 不得将国家秘密载体带出本公司;

8. 不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办理国家秘密事项。

9. 不该给别人看的秘密绝对不给别人看。

定州市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6日

定州市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一、对于参加印刷加工每个环节的每一位员工,要严守国家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散布、泄露项目中涉及到委托单位的秘密。

二、印刷加工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公司邀请保密部门举

【保密规定管理办法】

办的保密业务培训。

三、印刷加工涉密人员必须与公司签定保密承诺书,履行保密责

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四、印刷加工涉密人员要严格遵守文件(包括传真、计算机盘片、

可移动性存储)登记和保存制度,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措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设置口令、密码,并将口令、密码上报给公司上级,公司上级报告给委托单位主管领导。

五、在加工场所内,每位印刷加工人员严禁将手机、照相机、摄

像机、私有移动存储介质等设备带入生产加工场所。

六、当印刷加工工作完毕后,所有印刷加工人员应将所有与用户

有关的原文件、工作记录等移交给委托单位有关领导。

七、所有印刷加工涉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废弃纸张

记录、工作记录等,一定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合理处理,保证印刷信息不泄露。

八、所有印刷加工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

事活动前公司会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保密观念。

九、所有印刷加工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公司保密小

组的意见,公司会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保密规定管理办法】

十、违反本规定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至100元的扣薪及

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开除本公司,如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报司法机构追究其刑事责任。

定州市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6日

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保密规定管理办法 第二篇

信息保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保护和合理利用公司秘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障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关系公司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等,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信息。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中高层管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都应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第四条 信息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秘密又便于工作,并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方针。

第二章 保密信息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五条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和行为:

(一)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但

尚不具备公开披露条件的信息;

(二)涉及公司经营管理、运作和决策,或对公司利益有重大影响,一旦泄密将给公司带来损失或失去潜在收益的信息;

(三)包括以书面和电子等方式存在的各种信息;

(四)其他与公司相关的需要保密的信息。

第六条 保密信息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一)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主要包括: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未开标的投标文件、未公开的重大投资决策、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等,以及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二)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如、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等,以及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三)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如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薪金制度,人力资源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等,以及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第七条 定级方法

由文件生成部门负责人确定文件的密级程度、保密期限和起止日期,并在文件的右上角标明。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由涉密部门负责人口头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或经批准,提前解密。

第八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载体(如图纸、资料、录音、录象、软盘、光盘等),应当依据本制度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进行相应标注。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或经批准,提前解密。

第三章 主要涉密部门、人员范围及管理权限

第九条 公司主要涉密部门包括:董事会秘书处、事务部、财务部、企划部、营运部、技术工程部、审计部,以及下属企业主要涉密部门。

第十条 公司主要涉密人员包括:

(一)公司董事、监事、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列入主要涉密部门的全体员工;

(三)负责保密事项制作、保管的人员;

(四)公司主要涉密部门根据需要临时或专门指定的部门或岗位人员;

(五)公司临时聘用的接触涉密工作的外部工作人员,如法律顾问、财务顾问等。

公司可根据保密信息的具体情况,要求涉密人员签署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公司事务部为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保密工作;组织解决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事项并负责组织处理公司的泄密事件。

第十二条 保密工作管理权限:

(一)绝密事项(含载体),由绝密事项生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绝密事项的发放、传阅均需经相关公司领导批准,并应限制在一定时间内返还保管。绝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董事、监事、中高级管理人员、绝密事项形成的相关人员,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二)机密事项(含载体),由机密事项生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机密事项的发放,传阅需经相关公司领导或其授权的部门经理批准,并应限制在一定时间内返还保管。机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机密事项形成的相关人员,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机密事项形成的负责人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三)秘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生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机密事项的发放,传阅需经部门经理或部门经理以上领导批准,并应限制在一定时间内返还保

管。秘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秘密事项形成的相关人员,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秘密事项形成的负责人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第四章 保密管理

第十三条 传阅保密材料由机要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控制传阅文件的交接,以防丢失。

第十四条 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传抄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内容。保密材料复印件应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页应及时销毁。【保密规定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保密材料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打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页、废件应及时销毁。

第十六条 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保密规定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做好通讯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料。

保密管理规定
保密规定管理办法 第三篇

1目的

1.1为保障公司秘密事项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2职责

2.1公司实施保密管理的主要职责部门是:技术中心、项目开发部、物料部、人事行政部。

2.1.1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公司保密工作的开展(包括保密制度、规定等的制定,保密检查的部署,重大保密奖惩事宜的讨论),秘密事项的审核,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管理及相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同时按规定做好技术中心的技术资料保密工作。

2.1.2项目开发部:协助技术中心做好技术开发资料的保密工作。

2.1.3物料部:协助技术中心做好原材料需保密的信息包括:原材料名称、价格、供应商和产地的保密工作。

2.1.4人事行政部:协助技术中心做好公司文件、资料、信息和计算机网络、档案管理、保密资料的销毁、来访接待的保密管理及相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做好全体员工的保密教育和涉密员工的保密管理,及相关方面的保密工作指导。

3定义

3.1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到公司权利和利益,在一定时期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保密规定管理办法】

3.2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各类钢制皮带轮,(包括汽车曲轴皮带轮、动力泵皮带轮、水泵及空调皮带轮、电机皮带轮、张紧轮、惰轮、减震皮带轮和怠速轮)旋压车床的设计、制造、工装、模具等系列以及不断开发生产的其它品种的产品技术、产品图纸、生产工艺以及与此有关的销售情况、经营战略、竟争策略、客户资料、采购资料、财务资料、统计资料;以及公司员工能获知的公司未对外公开的能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和竟争优势的其他商业资料。

4保密规定

4.1公司所有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公司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解聘、开除等)后仍应保守其在任职期间所获知的公司秘密,不得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以及向他人透露。

4.2公司各层主管、技术人员、营销人员等在任职期间不得在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担任何职务或兼职。上述人员在离职后,从离职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竟争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企业内任职,或自营、参与经营与公司有

竟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4.3公司人员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或离职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公司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发现、构想和方法等成果及知识产权均属公司所有,不得向他人有偿或无偿提供。

4.4公司人员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及时向公司声明,经公司核实,认为确属非职务成果的,由公司人员享有知识产权,没有声明的,均属于职务成果。

4.5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4.5.1公司在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5.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5.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纪录;

4.5.3.1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5.3.2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种信息;

4.5.3.3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4.5.3.4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产品技术秘密和采购资料;

4.5.3.5其他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5不属保密的范围:

5.1一般性决定、决议、通知、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6、秘密分类:

6.1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6.1.1绝密是指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重大的损害;会在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6.1.1.1绝密级的技术信息:是指由公司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法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和竟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样品、数据等等。技术信息可以是具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的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要素。

6.1.1.2绝密级的经营信息:客户资料、销售情况;经营策略、竟争策略,

6.1.2机密是指公司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损害。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报表、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6.1.3秘密是指公司一般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到普通损害;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6.1.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7、保密措施:

7.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部门负责保密;

7.2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7.2.1非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7.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专人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2.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7.2.4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保密规定管理办法】

7.3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的事项的,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7.4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7.4.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7.4.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7.4.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7.4.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7.5不准在私人交往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6公司人员发现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处理;

7.7公司与有保密责任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同时签订保密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另定) 8责任与处罚

8.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8.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8.1.2违反本制度的保密义务,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8.1.3过失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积极补救措施的。

8.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并追究泄露者的赔偿责

任,涉嫌犯罪的,公司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2.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8.2.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公司秘密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8.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9重点部门保密管理

9.1原材料保密工作

9.1.1公司实行主要原材料编码制度;

9.1.2原材料需保密的信息包括:原材料名称、价格、供应商和产地等。

9.1.3新原材料由技术部、项目开发部写申请单,由技术部经理进行编号并填写新材料入厂检验标准送总经理审批后交物料部采购,新材料入厂检验标准应在总经理审批后第一时间送品管部备案,新产品编号由物料部、技术部、财务部相关人员备案。

9.1.4公司技术部、物料部对原材料进行保密分析,要求物料部联系供应商在采购时就更换为公司编号或要求物料部入厂进行保密处理,仓管员应及时更换编码标签。

9.1.5需保密的原材料到厂后第一时间通知物料部,由物料部进行保密处理好再通知仓管验收货物数量,由仓管通知品管部进行质量验收,送货单及仓管员开具验收单上均只体现公司产品编号,其它单据(如发票、出厂检验报告等)均由供方或运输部门直接交与物料部。

9.1.6物料部应对供应商进行编码,减少供应信息的泄露;

9.1.7财务的核算及会计等内部工作均只体现编码,其他特殊情况视情况处理。

9.1.8除物料部仓管、品管部、生产部及采购部相关人员外,其他未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以上的领导审批,不得进入新原料仓储区。

9.1.9新原材料资料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按公司保密制度处罚。

9.2技术中心保密工作

9.2.1未经许可,非技术部员工一律不得进入技术中心,特殊情况需报技术副总或技术部经理批准方可进入,技术部应做好来人登记审批记录;

9.2.2来宾要到技术中心参观,需经技术副总或技术部经理审核和总经理批准,在技术部专人带颔下参观,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队参观技术中心不受以上限制。

9.2.3公司各部门与技术中心之间的工作联系以电话沟通为主,因工作需要要到技术中心,

必须事先电话预约、登记。

9.2.4非上班时间,特别是晚上保安要加强管理,绝对禁止非技术中心加班人员在技术中心逗留。

9.2.5技术中心员工要增强保密意识和责任感,对未经许可进入技术中心的人员,负有阻止、监督管理责任;

9.2.6公司员工未经许可进入技术中心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并处100元罚款,第二次给予500元处罚,第三次给予辞退处理,外部人员未经批准进入的,人事行政部通知保安强行将其带出厂。

9.3档案室保密工作

9.3.1档案室、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需报人事行政部经理批准方可进入,档案室应做好来人登记审批记录;

9.3.2查阅、借阅公司档案要有人事行政部经理批准,绝密,机密件查阅要经过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9.3.3做好档案查阅、借阅的登记工作。

10公司秘密事项分类及内容、等级汇总如下:

秘密事项分类及内容、等级汇总表

1、管理类(总办、人事行政、财务、审计、董办)

工资保密制度
保密规定管理办法 第四篇

[篇一:薪金保密制度]

一、目的:

1、1、规范员工薪资保密行为,保证薪资作业过程的保密性,确保薪资资料不泄密。

二、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的薪资操作过程;

2、2、本办法适用于监督全体职工的薪资保密行为;

2、3、本办法适用于薪资泄密行为的举报、处理等过程。

三、定义:

3、1、薪资作业人员:指参与薪资确定、调整、核算、发放、调阅的各部门负责人及人事、财务人员。

四、权责:

4、1、〈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制定——人事行政部

4、2、〈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审批——总(副)经理

4、3、〈薪资保密管理办法〉执行——全体职工

4、4、〈薪资保密管理办法〉监督——总(副)经理及财务部

五、具体内容:

5、1、薪资保密的整体要求:

5、1、1、薪资操作过程的保密性;

5、1、2、全体职工不打听别人的薪资水平;

5、1、3、全体职工不向别人透露自己的薪资水平;

5、1、4、任何职工发现薪资泄密情况都能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处理及时有效。工资保密制度

5、2、确保薪资保密的总体步署:

5、2、1、公司制定<薪资保密管理办法>,并由财务部监控其实施情况;

5、2、2、由人事行政部向全体职员宣导薪资保密制度,并实时监控;

5、2、3、人事行政部派专人用专柜、专匙保存薪资资料,确保薪资资料保存过程不泄密;

5、2、4、加强薪资作业人员及薪资作业过程管理,确保定薪、调薪、薪资核算、薪资发放过程不泄密。

5、3、为保证薪资的保密性,对薪资作业过程作以下规定:

5、3、1、薪资作业过程包含但不限于,新进职工定薪、职工调薪过程、薪资资料保存过程、薪资核算过程、薪资发放过程、薪资资料查阅过程等;

5、3、2、新进人员经权限主管确定薪资后,须在第一时间将薪资资料交于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处;

5、3、3、人事行政部人事专员接到新进人员薪资资料后,将薪资资料保存于薪资资料专用柜;

5、3、4、调薪资料(包含转正调薪、周年调薪等)经核准后,应由薪资核算员统一保存于薪资资料专柜中;

5、3、5、各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调阅本部门人员薪资资料时,须经总(副)经理核准,否则,的良好氛围。公开的薪酬体系不仅告诉员工管理部门相信薪酬政策是公平的,而且薪酬公开的行为本身就可增加公平性,因为这样能够为员工提供对管理层进行检查的机会。

第四,公开的薪酬制度有利于组织内部的沟通,并有助于培养员工的信任感。我们知道,在实行保密薪酬制度的组织,从来也没有能够杜绝员工私下讨论薪酬的问题,而这种私下的讨论和交流得到的往往是错误的信息,或者是被别人欺骗,或者是自欺欺人,正是在这种员工之间的相互博弈过程中,错误的信息在组织内部传播,员工的信任感也消失殆尽。根据沟通理论,在组织中,正是因为正式沟通的渠道不畅才会导致非正式沟通的产生和盛行。由于没有正式的沟通渠道,只好“曲线救国”,于是小道消息也就油然而生了。非正式沟通的目的往往不是传达信息,而是表达沟通者的感情,于是小道消息自然带有沟通者的主观色彩,很难保证其客观真实性。薪酬制度的保密性和竞争性在组织中为小道消息的产生和延续创造了有利条件。如果不提供一个公开的、正式的沟通渠道,小道消息会一直持续下去。如果组织能够公开薪酬制度这样敏感的问题,不仅开辟了一个正式公开的沟通渠道,同时也使员工相信组织在其他不太敏感的问题上也是值得信任的。公开讨论薪酬往往使员工比在薪酬保密制度下的猜疑和焦虑状态产生更高的满意度。另外,如果一个组织的薪酬体系是公平和公正的,收入公开会提高员工对收入和收入差距的满意度。

第五,保密的薪酬制度会让管理者在工资分配中用个人好恶来替代绩效标准,从而产生更大的不公平。组织应奖励高绩效者而不是其他“高明”的政治手腕,所以公开的薪酬制度可以防止管理者不合理的控制和权利的滥用。当组织的每个成员的薪酬水平和变化成为公众常识时,群众的眼睛是对公司管理最好的监督。

最后,员工应该拥有足够的知情权。员工的知情权应该与其隐私权相平衡,在员工为组织付出自己努力的同时,有权利了解组织中其他人收入,因为员工只有通过比较才能获得自己是否被公平对待的信息。

既然种种理由支持了薪酬制度的公开化,那么是不是薪酬制度一定要公开呢?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企业热衷于采取保密的薪酬制度呢?

首先,这些企业内部的许多工作的绩效是难以衡量的。组织内部的许多工作由于种种因素很难来衡量个人的工作业绩,如不同销售区域的经理,由于当地消费水平、消费倾向、销售基础的差异,往往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他们的销售额,而这并不能反映他们的个人业绩和努力。另外,绩效的差异常常由体制造成,在这种情况下,很难确保薪酬制度的公平性,组织经常是奖励环境而不是绩效,这相当于由于天气好而奖励气象预报员。保密的薪酬制度可以回避这个敏感问题。因此,企业可以考虑在薪酬制度(尤其是操作层和技术层)基本公开的情况下,对一些业绩难以衡量的工作的工资进行保密。

其次,如果业绩评估体系本身不科学,会把不科学的因素引入到薪酬体系当中,当这种不科学在短时期内难以改变时,公开薪酬制度对于公平性的改善有害无益。因此,一个公平公开的薪酬制度首先要求有一个科学的业绩评估体系的支持,否则,薪酬还是保密为妙。

第三,许多员工希望他们的工资是保密的。讨论自己的确切收入就会像给陌生人描述自己的私生活一样不舒服,特别是收入低和绩效低的员工,公开的薪酬会使他们难堪,而且收入低于平均水平的员工占很大比例,任何组织都难以对他们的存在无动于衷。员工享有隐私权,这似乎包括为他们的收入保密。

最后,保密的薪酬制度可以给管理者在收入管理中更大的自由度。因为他们不必对所有的工资差异作出解释。公开的薪酬制度会使管理者趋向于将工资差距最小化,更平均地分配收入。但现实不是这样,员工的绩效并不是平均分布的,而是倾向于正态分布,因此工资收人的差距也是不可避免的。为了让管理层减少麻烦,心安理得,薪酬保密制度是一个有效途径。特别是对于工资差距非常大的企业,保密的薪酬制度往往是管理上的一个法宝,因此也就不奇怪为什么众多的企业选择了保密的薪酬制度。

在我国,薪酬制度是公开还是保密,还要考虑中国企业的特殊性。首先,中国人的封建意识,以及小农平均主义的意识很强烈,大家更习惯于“大锅饭”,同时长期儒家思想的熏陶,导致了中国人“好面子”的特点,不习惯公开接受收入的差距。其次,中国企业的薪酬制度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不好,常常难以给员工稳定的期望,薪酬保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员工由于过高期望而带来的不稳定。此外,中国企业大多处于改革和创业阶段,难以保证薪酬制度的稳定性,薪酬体系变化比较大。为防止企业难以承受由于薪酬体系变化带来的风险,许多企业选择了保密的薪酬制度。

总体来说,保密的薪酬制度在薪酬管理实践中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但它仅仅是回避了一些问题,而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薪酬体系才是大方向。

[篇五:企业为什么要实行工资保密制度]

在当前不少企业对内部员工的工资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从人力资源管理学上保密工资制度的利与弊各有各的理。

有赞同实行工资保密制度的主要理由有:

1、它能保护公司的关键人才。对于那些相对高薪的员工,如果他的工资被公开,有可能受到同事的排挤和刁难。

2、它能减少内部矛盾与摩擦。同事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往往被工资搞得变了味儿——“他怎么比我多了50元?”实行“工资保密”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这种现象,即使同事之间“不经意”了解到双方的工资差异,由于在原则上还是“保密”,大家可以装糊涂,比相互间挑明要好得多。

3、它能减少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薪资透明带来的攀比心理,和员工内部矛盾的摩擦,直接带来企业的内耗,和管理成本的增加。同时,薪酬制度保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减少员工由于过高期望而带来的不稳定,和排解企业由于薪酬体系变化或调整员工薪资结构带来的风险。

薪资的保密制度来源于企业间的竞争,特别是人才的竞争。当然薪资的保密有利也有弊。

其利在于:

1、薪资是企业的一种资源,在市场竞争中应该受到保护。不同企业间薪资保密是可以起到恶意竞争的局面;

2、员工个人的薪资保密是个人的隐私。我们均知道隐私权问题最早来自于外国。外企或合资企业均强调薪资保密。是为了保障员工之间合理竞争拿薪,避免优秀员工受到同事的妒忌,形成不良气氛。

弊端在于:薪资的保密首先从制度上为不公平合法化找到了外衣。你永远 不知道别人的收支,这样腐败就制度化了。

然有反对者则认为:

1、实行保密制度不能让员工明确自己个人发展目标。现存有不少人离职是因为个人发展空间受限,待遇达不到自己的期望值,但如果员工在选择企业时,可以明确地知道他将来的发展方向和所得报酬,就可以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即为企业节省招聘成本,也为员工提供公平的就业机会。

2、实行保密制度不能起到良好的激励作用。在薪酬保密制度下,老板在为"花了钱",给员工加薪了,可是总得不到正面的激励作用而在苦恼,而员工又在抱怨付出努力没有得到公平的回报而埋怨。员工心中缺乏一个客观公正的尺度去衡量付出和所得之间的公正性。

3、实行保密制度难以提高员工的满意度。若薪酬制度透明可体现了不同岗位的价值大小,明确了员工的职务体系和职业生涯发展方向。这样也更直接地将公司核心的企业文化、薪酬理念告诉员工,使内部沟通更为有效,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误传、谣传,使管理者和员工之间的距离更近,增强了彼此的信任感,提高了员工的满意度。

我国不少企业实行工资保密制度是在借鉴西方国家保密工资制,但笔者认为不少在实施过程中有所异化,针对一些现象,笔者则从法律的角色与大家来共同探讨工资保密制度的是与非。

首先,笔者认为工资进行保密在管理上有其一定的实践性的积极意义,且对工资进行保密也有其法律渊源——-公民隐私权的保障。笔者也认为个人的工资情况确是属于个人隐私的一部分,用人单位对其员工的工资不公布、不被他人所知是对员工个人隐私的保障。但保障个人的隐私权应建立在不侵犯其它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否定它不是对隐私权的保障,而是对隐私权的异化。

一、工资保密不能以剥夺员工的知情权为前提。

在我国不少企业实行工资保密制度对员工所谓的隐私权保护,其实是用人单位进行威权管理的幌子。如签收工资条时,员工看到的是一张非常简单的“工资单”,上面不写任何项目;或盖住具体组成项目,让员工签字后单子就被收回;或根本没有员工签收的程序,用人单位直接将工资存入员工存折或卡内,也往往不给员工工资清单,如此员工根本不知道工资的具体项目。而了解工资的组成对员工非常重要,因为它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它可让员工明确自己的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是以多少金额、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金额是多少、加班费的计算、病假等各种假期的扣除计算等情况。这是员工知悉自己权益是否受损的最直接,最实质的相关材料。为此第xx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劳动者有权查询和核对本人工资清单”。赋予劳动者对本人工资的知情权。可见以上情形明显是违反了该条例,严重侵权了员工的知情权。

二、笔者认为工资保密应限于保障员工工资不被他人所知悉的方面,而对其工资发放的程序应当建立在以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

现实中不少用人单位的薪酬制度根本不让员工所知悉,这导致其员工根本不知自己的工资是怎么得来。那这样的规定合法吗?笔者认为:不合法!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的规定,明确用人单位薪酬制度作为用人单位涉及到员工的根本利益的基本制度应当公示于全体员工,以体现法治下的公平、公开、公正性。且第七条也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并书面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故现在不少用人单位的类似做法,是与劳动法律、法规严重相悖的。

还有不少用人单位制度规定:若员工出现泄露自己的工资情况,用人单位动则罚款或处分,甚至可能会导致被解雇。笔者认为类似这种规定更加严重违法。因为需指出的是用人单位工资保密制度的主要法律渊源是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而上述情况是该员工本人自身将工资情况告知他人,其本人的工资情况是其本人的个人信息,做为公民他完全有权处分自己信息,故不存在用人单位为员工保护隐私权的问题。那用人单位处罚该员工的法律依据又从何来呢?另当前我国已进入信息时代,生活的环境越来越透明化。在这种环境下,让员工对自己的工资“沉默”,也无多少现实意义。

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规定管理办法 第五篇

[篇一:保密工作制度]

为保守国家和机关秘密,维护本单位的安全和利益,保障各项事业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上级部门发来的秘密文件资料和机关制定的秘密文件,由专人负责收发和存档,并在规定范围内进行传阅。传阅密件应当使用专用文件夹,要有登记签收手续,不得横向传阅,阅办人阅后应及时将密件退回。

(二)借阅、查询密件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在机要室内进行,查询人要在登记本上签字后方可查阅。绝密级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得抄录、复印、拍照、录像等,因工作需摘抄的,要履行审批手续;摘抄时只能抄录有关内容,不得抄录日期和编号。保密工作制度

(三)机关各业务科室、职能部门领导干部开会、学习带回的文件,一律由本科室兼职保密员负责登记、整理,

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规定管理办法 第六篇

[篇一:保密制度]

保密制度是指国家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所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保密规则或行为规范。

一、阅读、传达国家秘密文件都有哪些保密要求?

(1)阅读、传达国家秘密文件、资料,要严格限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2)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或阅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进行;

(3)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进行登记,不得由阅件人直接传给他人;

(4)不得擅自存留传阅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

(5)传达国家秘密文件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等无保密保障的设备;

(6)听传达的人员应当遵守保密纪律,需要录音、录像的,应当经过批准。

二、特殊场所、部位保密制度是什么?

特殊场所部位主要是指军事禁区和不对外开放的其他涉密场所和部位。军事禁区的保密措施,在1990年2月23日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军事设施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中,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保密管理制度。其他场所部位的保密措施,则由其主管机关制定或与有关的保密工作部门共同商定。由于军事禁区和其他涉密场所、部位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划定的,因而其对外开放及扩大开放范围,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三、哪些部门、部位应该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

日常业务工作中产生、传递、使用和管理绝密级或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内设机构,应确定为保密要害部门;机关、单位内部集中制作、存储、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公司保密制度
保密规定管理办法 第七篇

[篇一:公司保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公司保密制度。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公司保密制度。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二、凡有秘密内容的文电、草稿、资料、档案、表册、照片等在拟制、打印、复制、收发、传递、阅办、保管、清退、归档、移交和销毁等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保密文电管理工作的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复制抄录和保存秘密文件,机要文电必须存放在加锁的文件橱内。

三、对收文和发文,要严格按登记、传阅手续办理,并定期检查清理,发现短缺要及时查找,如有丢失,要及时报上级备案。工作人员调动时,必须将个人所保存的机密文电、统计资料等进行认真清点、交接,不得带走。

四、加强印信管理中的保密工作。凡需加盖印章的,都要严格按印信管理规定办理。工作人员要妥善保管印章和各类介绍信函,不准携带公章外出,下班后必须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

五、加强对现代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和计算机联网管理,严禁在非保密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中涉及机、绝密事项。使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时,不能在互联网网站上刊登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电子邮件在互联网上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不能利用外网计算机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处理、存储、传递国家秘密及内部办公信息的计算机及其网络必须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领导干部、涉密人员不得使用手机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将手机带入谈论秘密事项的场所。

六、跟随领导出发的司机及有关人员,凡本人不应知道的机密文件、机密事项,要自觉做到不看、不听,已经知道的要做到不传。

七、对违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失泄密事件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一定要做到这十六字,严肃认真、周到细致、稳妥可靠、万无一失。

[篇四:公司保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保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及研究成果安全,特制订以下保密制度:

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

a、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其范围:

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纪要。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4、公司有关销售业务资料,货源情报,供应商咨信调研资料。

5、公司开发设计资料,技术资料和生产情况。

6、公司与同行对手的竟争策略。计划。

b、保密资料是公司内部的一般秘密,泄密人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其范围:

1、公司各部门人员编制。调整,未公布的计划,员工福利待遇资料。员工手册。

2、公司的安全防范状况及存在问题。

3、公司员工违法违纪的检举。投诉。调查材料,发生案件,事故的调查登记资料。

4、公司。法人代表的印章,营业执照,财务印章,合同协议。

二、公司的保密制度

1、建立健全文件。传真的收发登记、签收、催办、清退、借阅、归档制度。

2、凡需保密的文件。资料,必须在左上角注明。

3、凡涉及公司内部秘密的文件资料的报废处理必须使用碎纸机,不准未经切碎作收购处理。

4、公司员工本人工作所持有的各种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当本人离开办公室外出时,须存放入文件柜或抽屉,不准随意乱放,更不能未经批准,携带外出进入公共场所。

5、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向外界提供公司的任何保密资料。

6、妥善保管好各种财务账册。公司证照。印章。

三、公司的保密措施

1、加强员工的思想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a、公司中层以上领导,要自觉带头遵守保密制度;部门草拟文件。制作统计报表,主管经理要把好保密关,提出规定

b、公司各部门要运用各种形式经常对所属员工进行保密教育,增强保密观念。

c、全体员工自觉遵守保密基本准则,做到: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含超越自己职责。业务范围的文件。资料电脑复印软件)

2、严肃保密纪律

a、对员工依照公司本规定,在保守国家秘密及公司秘密方面,能忠于职守,从事保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发现他人泄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对泄密或者非法获取公司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投诉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b、对员工因不遵守公司规定,造成泄密事件,依照有关法规及公司的奖惩规定,给予纪律制裁。解雇,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不尽之处试行后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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