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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经费使用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0-08    阅读:

2014年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专项经费使用方案 第一篇

宏达煤矿2014年专项资金计划

一、年度计划

2014年,根据生产接替安排及产量计划8万吨,2014年专项资金计划投入447万元,其中安全投入240万元,维简投入68万元,2013年安全结余111万元,维简结余28万元。2014年折旧资金2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安全资金计划240万元(30元/吨)。

(1)一通三防方面78万元。西翼采区回风巷扩修30万元西翼采区轨道巷扩修15万元,东翼采区回风巷扩修18万元,通风仪器仪表15万元。

(2)防治水方面90万元,主要是用于购买探放水钻机及钻杆及地面物探报告、地质报告、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

(3)完善井下六大系统54万元,其中井下紧急避险系统5万元,调度室升级改造30万元,完善其他五大系统19万元。

(4)购买辅助救护队仪器装备12万元.

(5)用于井下质量标准化达标30万元。

2、维简资金计划96万元(8.5元/吨)。

,主要是机电设备更换升级改造115.94万元。

3、安全培训费用资金24万元

主要用于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费用,全体员工的培训费用。

4、折旧资金用于购买滑移支架100架资金230万。

【专项经费使用方案】

二、专项资金季度使用计划

1、安全资金季度使用计划

(1)一通三防78万元,季度投入计划如下:

第二季度

西翼采区回风巷、轨道巷扩修计划投入45万元。

东翼采区回风巷扩修计划投入18万元,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第三季度

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专项经费使用方案】

第四季度

购买更换部分通风仪器仪表及校检费用5万元

(2)地质防治水工程90万元,季度投入计划如下:

第二季度

购置300米探水钻杆,投入10万元。

购置两台探水钻机,投入50万元

做井田物探报告13万元、做地质报告11万元,做水

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6万元

(3)六大系统改造:调度室升级改造30万元,井下安装视频系统4万元,其他系统19万元。均在第二季度完成。

2、折旧资金204万元,在第四季度用于购买滑移支架100架230万元。

3、维简资金96万元主要用于机电技措115.94万元。 第一季度

副井车房变频改造15万元;主副井备用钢丝绳6*19s-21.5-1000米,2万元;设备检测试验费10万元;智能KBZ-400A馈电开关2台,1.6万元;启动开关QBZ-80型5台,

1.5万元;副井罐道绳、防坠绳改造10万元;主井筒罐道2万元;地面变压器负荷线240米0.24万元;

第二季度

启动开关QBZ-80型2台,1万元;主风机配电柜改造2万元;皮带综保2套,1万元;主副井语音信号2套8万元;排水泵3台6万元;高压模拟盘1万元。

【专项经费使用方案】

第三季度

智能KBZ-400A馈电开关4台,3.2万元;低压铝芯3*120+1*35电源电缆线3万元;副井摇台2万元;

第四季度

主井绞车变频改造,15万元;地面变电所变压器改造2台,8万元;设备检测试验费5万元;主通风机刹车改造4台8万元;主井井筒罐道修理8万元;馈电开关4台3.2万;启动开关QBZ-80型3台,1万元。

2014年嵩阳宏达(登封)煤业有限公司

专项资金计划【专项经费使用方案】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乡村学校少年宫专项经费使用方案
专项经费使用方案 第二篇

师寨镇中心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专项经费使用方案 在省、市、县文明办、丰县教育局的正确指导下,在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校乡村学校少年宫经建成以来,现已拥有舞蹈室、棋艺室、手工制作室等功能室12个,各室活动正常开展,对培养学生的各种兴趣爱好和动手能力,陶冶学生的道德情操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为了规划好,使用好少年宫专项经费,学校召开了由班子成员、廉政校长、各组织机构负责人和教师代表参加的会议,讨论草拟了少年宫专项经费使用方案,如下:【专项经费使用方案】

一、为了使用好,管好少年宫专项经费,让每分钱用在刀刃上,特成立师寨镇中心小学乡村学校少年宫专项经费使用领导小组:【专项经费使用方案】

组 长:魏 骅(师寨镇中心小学校长、少年宫主任)

副组长:崔 静(师寨镇中心小学廉政校长)

仇星振(师寨镇中心小学副校长、少年宫副主任)

孟庆春(师寨镇中心小学副校长、少年宫副主任)

成 员:张丽丽(师寨镇中心小学副教导主任、少年宫办公室主任)

孙敬涛(师寨镇中心小学总务主任)

刘 斐(师寨镇中心小学教导主任)

杭培涛(师寨镇中心小学工会主席)

李先文(师寨镇中心小学出纳、报账人员)

彭春凤(师寨镇中心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二、资金使用:

1、加强宣传扩大少年宫的影响力,增置各种宣传栏等。

2、更新陈旧设备,购置补充设备、档案柜等。

3、补充各种器材篮球、跳绳、毽子等;购买各种活动所需

耗材。

4、培训少年宫辅导教师,提高教师技能。

5、各活动室校外、校内辅导教师补助费用。

6、改善基础设施,美化少年宫环境。

7、各种修缮。

三、专项资金管理

1、各种活动所需耗材,由各室辅导教师根据活动需要,拟定所需耗材清单,交少年宫办公室汇总统一采购。

2、大型物资采购,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再按相关要求进行采购。

3、成立少年宫专项资金独立帐户。

4、加强领导,接受教师、群众监督。

5、纳入校务公开项目。

师寨镇中心小学

10万元资金使用方案
专项经费使用方案 第三篇

重孜乡番琼村工作队办实事

10万元专项经费使用方案

根据江孜县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江强基组办【2011】3号文件和《关于印发<江孜县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同时为了更深入地开展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使办实事专项资金效益落到实处,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

自治区财政每年为每个工作队安排10万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驻村工作队为所在村群众办实事经费。

二、资金使用方向

(一)群众生产生活方面预计使用33%,其具体如下:

1、用于解决好“三就”(就业、就医、就学)方面预计使用15%;

2、慰问“两户”(五保户、贫困户)方面预计使用10%;

3、弱势群体生产生活方面预计使用8%。

(二)在群众中开展送教育、送文化、送卫生、送信息、

送服务、送温暖等方面预计使用10%。

(三)解决好低保户及“三老”人员的实际苦难方面预计使用10%。

(四)用于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实际的问题或小型项目方面预计使用30%。

(五)村两委建设和村卫生室建设等方面预计使用17%。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方法及步骤

专项资金不得挪用或挤占必须专款专用为保障专项资金的,完全公开化,有拉热村群众监督、评议,项目监督组对项目进度、质量进行监督,资金监督组对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进行监督,项目评议组对项目完成后进行评议。

重资乡番琼村工作队

2011年12月10日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专项经费使用方案 第四篇

[篇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责任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专项经费使用方案 第五篇

[篇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委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市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

2、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3、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财务部门统一规定。

4、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责任并督促检查落实。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特别是对支出预算的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克服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各处室在编制收支预算或申请,下达分配专项经费和返还款项时,必须与计财处协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协调现象。具体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时间要求按省财政厅和厅计财处的要求办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收入管理

收入是机关为开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补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入资金和各种收入,按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并应缴财政的预算内(外)资金收入上缴财政后由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预算拨入的机关行政经费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种专项拨款收入。

(二)预算外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按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使用计划,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机关在开展工作中取得的零杂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

机关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条支出管理

支出是单位为开展业务、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它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务时还包括基建支出。各种支出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严格管理。

(一)经常性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预算拨给单位的机关行政经费,它包括个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两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采取“厅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处(室、局)包干使用”的办法。

1、包干经费基数的确定:计财处按当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部分经费扣除机关共用的水、电、暖、车辆、大型设备购置、印刷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按处室人员数量分配给各处室。

2、包干经费支出的范围是: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设备正常维护费、短期或专题职工培训费,以处室名义召开小型会议费和零星接待费等。

3、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处室经办人出具处长签字的原始单据或用款计划-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签字-计财处报销记账-处室记账。

4、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2千元以上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

(二)专项经费支出

专项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为完成某顶任务而拨给的专项经费。专项经费20由厅掌握用于专项目工作;其余按计划由处室安排专项工作,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1、专项经费支出的范围是:为完成工作任务而需要开支的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车辆费、印刷费、会议费、劳务费、设备维护费、专用设备购置费、接待费等(有明确规定支出范围的按规定办)。

2、专项经费支出采取先审批支出计划,然后按计划支出的办法。审批程序是:处室提出用款计划-分管该处业务的副厅长同意-计财处审核-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3、专项经费的审批权限:2万元以内的支出由计财处审批,2万元以上的支出由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4、专项经费使用需调整时,由计财处与处室协调,提出调整意见,报分管业务和财务的副厅长同意后计财处执行。

5、专项经费的结转。带项目、跨年度、有时间要求的专项经费,按项目实施计划结转,待项目完成后结算,结算后有结余的,其结余部分的60由厅计财处统一调配使用,40留处室使用。其它专项经费原则上要求当年完成任务,不做结转。确有结余的按以上比例调配使用。对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也应按规定的支出范围严格掌握。职工福利费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工会经费由机关工会管理使用。

(三)各种会议的召开(参加)及经费支出

召开(参加)各种会议要本着精简、高效、节约、务实的原则控制会期,出席(参加)人数和费用支出。

1、以厅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长办公会议决定;以处(室、局)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长办公会或分管业务的副厅长批准

2、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参加省外召开的各种会议要严格按会议通知的要求掌握参会人数,除厅长或会议指定增加随带人员外,均不得增加和随带参会人员。由处室组织在省召开的各种会议也要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和会议天数。

3、会议经费的开支和报销。由厅及处(室、局)组织召开的会议经费依据会议通知的参会人数、时间做会议经费预算,经计财处审核,有关领导审批后按预算执行。出外参加会议的以会议通知和领导批示作为报销有关费用的依据。会议经费的支出与报销应本着从紧、从严的原则,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职工出差交通、住宿费用报销

(1)交通费用报销。厅机关厅长、副厅长出差、开会可按规定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处级、副处级(含同等待遇人员)乘座火车硬卧、轮船普通舱,如确因工作需要乘飞机或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位的必须经厅长或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同意签字;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差均不得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

(2)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用应严格掌握在到达地区普通招待所、宾馆的住宿费标准,不得住包间、高级宾馆。

(五)各种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掌握

不论是经常性经费支出或专项经费支出,财务人员都应严格执行现行的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附:各种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现行制度),认真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特别是对带有普遍性和经常性的开支不能随意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如确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必须在费用发生之前征得有关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开支,必要时经厅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六)为及时掌握各种经费收支情况,计财处每月向厅领导报送有关经费收支情况报表一份。

第六条往来款项的管理

往来款项指机关根据规定和工作需要而通过暂付款、暂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种款项。各种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该报销的报销,该收回的收回,该结算的结算,该上缴的上缴,该下拨的下拨,不能长期挂账,更不能转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别是职工个人借出的差旅费、材料采购等款项要在费用发生后的20日内报销,形成实际支出。

第七条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

(一)现金管理

1、机关正常开支所需现金应严格控制在银行核定的备用金数额以内,无特殊情况不能超定额库存。

2、按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5000元以上的大额现金必须填制大额现金支付审批表,待银行同意后方可支付。

3、各种收费所取得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顶替备用金和坐支。

4、出纳人员应对支付的现金做到日清月结,逐笔记账,按时对账,保证现金使用安全。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厅机关除计财处、工会、各学会、机关党委允许在银行开设账户外,其余均不得开户,已经开户的要清理消户。

2、对银行开设的账户,要严格管理,除与工作相关的收支业务外,不允许发生其它银行收支业务,更不允许转借账号,供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3、经管人员要按银行存款会计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时清账、对账、核对余额,不得发生透支现象。

第三章公款借支与报销

第八条公款借支

各单位必须按照计划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一)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应凭出差会议通知经部门领导批示后办理借款手续,不允许公款私用。

(二)借款人须填写“借款单”,财务机构有权控制借款金额。

(三)见后报分管厅领导审批。

(四)后7天内核销还款,不得无故拖欠借款。

(五)大额支出原则上应使用支票。特殊情况需使用现金的,由计财处负责人批准使用。

(六)领用支票时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经计财处负责人同意后予以办理。

(七)支票必须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用途使用的,计财处不予报销。

第九条费用报销

(一)计划内的行政开支,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费用报销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转计财处报销。

(二)计划外的费用开支从严控制,一律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后方可实施。借支、报核的程序按计划内开支的规定办理。

(三)属行政事务中需开支的招待费,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属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招待费,由业务处报请办公室统一安排。

公务接待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的金额。

(四)费用发生后,最迟不超过7天办理报销清帐手续。使用支票的,最迟不超过5天办理报帐手续。

(五)凡购买办公用品及设备等实物都要办理人库验收手续,凭电脑小票及合法的发票(政府机关内部使用的单据除外)报帐。

(六)各种罚款的票由直接责任人自理,不得报销。

[篇四:机关财务管理规定]

为规范经委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的规定,本着“精打细算、统筹安排、量入为出、从严控制”的原则,合理、规范使用资金,保障经委各项工作的有效、正常开展。

二、发挥财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做好各项经费的预算控制和核算管理、资金收支计划、年度决算,定期分析经费支出情况,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委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加强办公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用款部门支用款项时,需提出用款申请,经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按批复意见予以支付。凡是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实行统一核算,不能以拨列支。

四、委机关经费支出严格实行“一支笔”制度。日常经费报销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委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

五、报销出差费用,须同时粘贴会议通知(上级行政会议)等有关证明。原则上只报销住宿费、在外公共交通费(不含出租车费)、伙食补助费。住宿标准:副局级以上领导每人每天150元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0元以下。生活补助费标准:市外省内每人每天12元,省外国内每人每天15元,特区每人每天20元。非正式在编人员不得领取伙食补助。凡是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单据中含餐费和委托旅行社承办外出活动的,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六、凡是公共交通能够到达的城市出差,原则上不准自带车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活动、餐饮等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七、委机关承办的大型会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提出预算,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各部门承办的会议,也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提出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报委主要领导批准。会议报销单据应列清会议室租金、伙食费、住宿费等明细;会议表彰奖励支出须有人事部门的批准文件。会议不准发放各种礼品、纪念品。

八、对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购进和发放从严管理。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列帐,领用或发放需登记签字。

九、大额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购置,需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十、报销的各种费用必须出具真实合法的原始票据,原始票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必备的要素:

(一)必须具有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字样的专用章;收据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由两位经办人签字。

(二)必须具有出据单位加盖的行政或财务专用章。

(三)必须具有填制日期、付款单位或付款人、费用项目及名称、相等的大小写金额、开票人等,票据上的商品名称必须详实,内容笼统的单据,不予报销。

(四)原始票据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票据上涂改、挖补。

(五)对未按规定取得的原始票据,不予报销。

十一、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支出可用现金结账,凡是超过1000元的经费支出业务,均应使用支票结算。支出金额较大的会议费、车辆维修费、加油费结算时,需两人以上同行办理。报销会议费时须附有构成会议费的明细清单和到会人员名单;报销车辆维修费、加油费时须附有每笔业务清单。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各种支出的报销,要当月开支当月报销;凡有借款,但未报帐,不得再次借支款项,做到“前账不清,后账不借”。避免跨年度报销。

十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坚持原则,不得以权谋私、挪用公款,做到收有凭支有据,并按月填制、报送收支情况表。

十四、委机关现金报销日为每周二、周四上午。

[篇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用制度约束、规范财务运作,确保机关财务运行健康有序、节俭高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制定并执行本制度。

一、机关财务的管理范围

乡党政机关各部门(含事业单位:如计生服务所)

二、机关财务的管理内容

1、经费开支安排的原则。预算内安排的人员经费,不得用于其它经费;预算外收入安排,必须首先保证人员经费,方可安排其他经费。

2、经费报支渠道。机关经费报支渠道原则上随工资关系,按照“谁承担工资,谁报支经费”的原则,预算外单位人员报支经费在其单位列支。

3、出差实销制。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到县外开会、学习参观、招商等用车的,由党政办申报乡长同意后,再由党政综合办统一安排公车或者租车接送。县内除四个一把手用车外,其余原则上坐中巴车。县外出差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4、物品领签制。机关运转所需的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蚊香、蜡烛等),每月初到党政办进行申报登记,列出清单后报财政副乡长审核,由书记安排,经乡长签字批准后,由财政所安排专人(两人以上)统一购买。报销票据时必须附具清单,如不附具清单则不予报销(个人私自购买的办公用品不予报销。)购买的物品由办公室主任清点验收后交党政综合办统一保管。物品领用统一实行领签制,办公室凭党政一把手签字方可发放。

高档用品需经党政主要领导会商同意后方可统一购买,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预算外单位购买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比照执行,明确专人购买,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5、来客接待制度。①机关来客招待。原则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由机关事务线线长申报,办公室发出就餐通知单,报书记(乡长)同意后再送食堂。不报告或者事后报告的一律自负。②招待餐标准。每人每餐15元,陪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酒水由财政所统一购买,由办公室主任验收后保管,并对使用情况予以登记。③接待实行对口陪餐,原则上不发整包香烟,上级多部门来人,能合并接待的应合并接待。

6、经费支出报销。①凡报销凭证,必须真实有效,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三者齐全。②严格执行“谁经办谁履行报批手续”的原则,杜绝饭店业主、出租车驾驶员等持发票到相关签字人员处审批。③票据报销实行月报制,当月票据当月结清。每月的28-30日安排一天为审批时间,逾期不予审批,费用自理。该条款作为一条铁的纪律,将严格执行,一视同仁,一抓到底。

7、财政所要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每月将收支情况及时报告主要领导,以便领导掌握财政运行情况。

8、严肃财政纪律,规范财政行为,坚持财务公开,实施阳光操作。加大人大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坚决杜绝各种乱收、乱支、乱用及坐支现金的违规行为,对违规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经手谁承担责任”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与直接责任人工资挂钩,情节严重的,在经济处罚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社会团体会计制度
专项经费使用方案 第六篇

[篇一:社会团体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各社团的经费管理使用,进一步实现社团联合会内部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社团活动的良好开展,促进社团的稳步发展,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社团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学生社团为非营利性组织,其经费来源有:

(1)会员所交会员费;

(2)社团通过举办培训班、有偿服务等方式获取的合法费用中留存部分。

(3)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赞助,捐赠的款项;

(4)社团联合会发展基金和专项活动拨款;

第三条社团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对该社团全体会员负责,不得肆意浪费或静置资金。社团应根据自身实际财务状况安排活动,保持年度收支的平衡。社会团体会计制度

第四条社团财务应由专人管理,并建立统一的账目,接受校社团联合会委派的审计人员的监督复核,审计员每学期向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递交各协会收支状况的报告。

第五条各社团必须做好财务收支预算和决算报告,并接受会员的监督。

第二章社团财务部

第六条社团应设立财务部,shuì发票。

(2)发票标题中间必须写明: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社团联合会以及社团全称。

(3)发票不得有任何涂改,票据应注明具体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发票上不易写明的需另附清单。不得填写办公用品等笼统名称,否则不予报销;票据背面注明款项的详细用途及经手人,且必须有社团社长及学团联主席的签字。

(4)路费报销需凭车票,且在票据背面注明区间,出租车费原则上不予报销。

(5)活动经费在预算内的支出方能通过发票报销,除因特殊原因得到主席团特批外,否则一律只报销预算内的金额。如无特殊情况,在经费支出一周内须上交回执单发票,以便汇总安排。如无故延期不交的,不与报销。必须如实上报预算费用,不得夸大,不得虚报帐目:任何人不得以私人原因报销私人费用,否则一经察实,报主席团将给予严肃处理。各成员应相互监督,发现包庇,默许行为将严肃处理。

第七章责任

第二十条严禁社团成员以权谋私,滥用,挪用,侵占社团经费,一经查实,将按<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管理条例>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年终评奖资格;担任社团干部的,给予免去相关职务的处罚;情节较重者,经主席团研究后报校团委指导老师处理;违反校规校纪的,报学校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和权益部将定期抽查各协会的财务收支情况,若发现财务问题,将追究社团财务人员直接责任,同时追究社团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团委支持社团联合会依靠社会赞助举办活动,但不得损害学院,社团的利益,事后需要向团委如实汇报经费的使用情况,做到收入与支出的公开化和书面化。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所有,本制度有关细则,另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另附帐本记帐方法:

(1)每一会计期(或审查期)的开始时第一行先写“上期余额”,表示当时社团所拥有的经费。

(2)按时间顺序填写每一项收支,收入填在借方,支出填在贷方。

(3)计算每次收支后的余额。

(4)当会计期(或审查期)结束后总结这期的财务情况。即填写“本期发生额”和“期末余额”两行。“本期发生额”是这期的总收入和总支出,计算出总收入并记在借方,总支出记在贷方。最后再填写期末余额。

(5)如果出现错误,若是小错误,可用红笔划去在下一行重写;若是大错误,须用红笔沿对角线划去重写。无论哪种错误,都要在旁边用红笔写上更改人的姓名。

[篇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全面推行内部审计制度]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出台<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凡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全面推行内部审计制度。

据了解,内部审计是由部门、单位内设的审计机构从内部对其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监督,其职能包括依法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审计;对所属单位负责人任期或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形成对权力和责任进行监督的长效机制,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用权履职;开展管理审计和风险评估审计,提高内部控制的健全程度和有效性;推进绩效审计,注重将绩效审计与各类审计相结合,推动制度执行,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效果和效益;本单位建设工程项目审计等八项重点工作。

根据规定,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凡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所属单位较多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使用社会公共资金金额较大的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国有或者国有控股的地方金融机构,以及大中型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等,应根据本部门、本单位的组织规模和审计工作量,配备有从业资格或者相关执业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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