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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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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农村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第一篇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实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支部委员都要建立工作联系点,党员要以所在的部门(车间)为主,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二、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决议的贯彻落实。

三、协助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团结。

四、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五、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当好部门(车间)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

六、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职工群众,带头完成各项任务。

七、每个党员要不断提高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认识,自觉行动,真正把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八、支部委员、党员每月至少要同群众谈心2-4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九、支部委员、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农村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第二篇

安宁市光明学校党支部【农村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联系群众制度

【农村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1、党支部委员要自觉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的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反对和克服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形式主义。

2、支部委员要经常与群众谈心,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特别是支部领导要经常深入部门、年级组、班级,调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认真解决,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要做耐心的工作,沟通领导和群众之间的思想,对群众提出的要求,要及时提交领导会上,给予解决,一时解决不了,做好解释工作。

3、经常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听取教职工和学生的意见要求,多为师生办实事,为师生创造和谐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4、每半年征集一次群众对学校领导的意见,由学校办公室、工会以书面形式进行,对征集的意见,要在领导会议上通报,并认真研究解决,对重大问题要在职工大会上公开答复或解释。

5、建立校级领导干部与群众谈心制度,通过谈心解决群众中的思想问题。

6、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在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杏园村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农村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第三篇

杏园村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增强党员群众观点,团结群众奋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

用,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此制度。

二、党员联系群众的主要内容:

1、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深入农民群众虚心听取意见,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维护全体村民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关心和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三、党员联系群众的基本要求:

1、每个党支部委员和党员村干部必须联系一个组。

2、每个党员必须联系1名以上非党员积极分子,帮助后进群众提高觉悟,改进工作。

3、关心群众生活,在工作、学习、生活,包括生老病死等方面都应关心,尽可能为群众办实事,向组织反映群众合理正当的要求,对一些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作好解释工作。

4、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引导、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5、党员联系群众,每年要逐个制定具体指标,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6、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

四、检查与考核:

1、每个党员一个季度向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群众工作情况,村党支部将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及时记录于支部活动记录。

2、村党支部将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每半年对联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纳入年终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作为考核党员实绩的主要指标。

【农村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3、村支部要及时掌握党员联系群众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农村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4、村党支部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手册。【农村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杏园村党员活动日制度

党员活动日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和规范党员活动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重要职责。为规范党员活动,注重实效,制定本制度。

一、活动形式

1、党日活动要充分利用村业余党校开展,要形式多样,可以读报学习,可以组织讨论,可以讨论村务,也可以参观考察等(如出市外出考察须报乡党委部门备案);

2、各村根据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可以按年龄结构、行业区别等对党员进行分组归类,各组分别进行党日活动,如分为老年组,农村组,企业组等。

二、活动时间

【农村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1、原则上定为每月15日;

2、各村特别是对党日活动进行分类管理的村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确定时间,建议老年组在白天进行,农村组在晚上进行,企业组可以根据生产闲忙情况另行确定。

三、活动内容

1、根据乡党委布置的内容开展党日活动;

2、就村级阶段性中心工作及村级重大事项开展商量讨论; 3、组织学习活动,学习活动内容主要有:

(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报告、文章等;

(2)市委、市政府;乡党委、乡政府下发的文件; (3)法律、法规;

(4)《党章》、中国党史、党的基本知识、党建、党风、党纪方面的条例、文献、刊物文章;

(5)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等。

4、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组织讲座活动,讲座活动内容主要有:

(1)邀请上级领导或有关党务工作者作党史、党建等方面的讲座; (2)邀请公、检、法等部门的专人人才作法律法规讲座等; (3)邀请专家或市、乡专业技术人员作专业技术讲座。 6、组织党员到市内外的三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参观学习。 7、参加义务劳动或为民服务活动。 四、几点注意事项

1、每个党员应把党日活动作为一次党的宗旨教育活动,党组织要精心组织,认真安排。

2、参加对象要以党员为主,但也可吸收部分党外积极分子参加。 3、除正常党员活动日外,各党组织还要结合实际制订出村业余党校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4、在每次活动中,都要对活动的人员、内容做好记录,专项学习培训要在村业余党校记录本上进行记录。

杏园村外来人员权利保障制度

(一)在所辖行政村居住一年以上、年满18周岁、户口不在本村的外来人员,有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的建议权;在涉及外来人员利益的公益事业建设事项的决策中享有表决权。

(二)外来流动党员,虽然户口不在本村,但组织关系已经转入的,享受本村党员同等权利,在“4+2”工作法运行中可参与党员大会审议。

(三)外来人员不享受本村对于村集体财产处理、宅基地分配等内部事务决策的表决权。

(四)通过“4+2”工作法决策的涉及公益事业方面的事项,外来人员要严格执行。

(五)外来人员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了解“4+2”工作法的内容、程序及原则,遵守村民自治章程及村规民约。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农村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第四篇

[篇一: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为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光荣传统,特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1、建立党员领导联系点制度,定点联系乡、镇、村、企业弱势群众、重点项目,深入联系点调查研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每个党员与1-2名群众或部门建立联系。

2、定期了解被联系对象各方面的情况,做到知其家庭住址、人口、经济情况、技术特长、思想状况及主要社会关系。

3、对来信来访的群众以热情认真的态度接待,能办理的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对其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4、及时向被联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交谈工作,交流思想,增进团结,广开言路,畅通民意表达途径,及时了解基层群众所需、所急、所忧、所盼、所想,积极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党的形象的窗口,党员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体现党员的先进性特质,才能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长效机制,才能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丰富服务群众的内容,畅通群众意愿表达渠道,构建党群互动平台,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团结全体教职工同心协力,加快建设国家级示范性高中的进程。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解决群众切身的实际困难、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为出发点,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和带动全体教职工,齐心协力,建设和谐校园,建设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实践和谐教育。

三、联系对象

1、入党积极分子预备队和积极分子。对这类联系对象,主要是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考察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情况。2、优抚对象、经济困难群众和学生等。主要是关心他们的生活情况,帮助他们尽可能解决实际困难。3、青年干部职工。了解他们的思想、生活、工作实际,从思想上、生活上、业务工作上提供切实帮助。4、帮教对象。要经常关心和教育他们遵纪守法,引导他们转化。

四、内容和要求

1、自觉地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和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与思想政治工作,把党的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化为改造“世界”的强大力量,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完成党的任务。

2、严格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群众疾苦,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遇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向群众学习,在群众中寻求智慧和力量,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4、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和利益,坚决同侵犯群众权益的错误倾向和行为做斗争。

5、每个党员都要做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虚心听取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6、党员在联系过程中,要做好“三个一”活动,即每月主动邀请联系对象谈话一次,每月听联系对象汇报工作一次,每周听联系对象的课一次。

7、立足实际,在岗位上发挥先进性,把握准党员联系群众的结合点。共产党员要成为思想、业务上的带头人。

8、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手册。党员要将自己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在“党员联系群众手册”上,定期(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联系群众情况。

五、形式与方法

1、谈心活动。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主动找群众谈心、交流思想,及时掌握群众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学习工作状况,及时帮助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谈心活动要做到“五必谈”,即党员所联系群众在工作变迁、职务升降、退休离休时要谈话;受表彰、奖励、批评、处分时要谈话;工作中遇到挫折时要谈话;在遵守党纪国法、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作风方面发现问题或群众在这方面有反映时要谈话;对党员考核、考察或民主评议后需转达意见时要谈话。

2、座谈会。党小组、党支部和党委定期召开由共产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共同畅谈思想、人生理想和信念,汇报各自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互相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3、“结对互动、双向帮学”。党员与群众结成互帮对象。支部根据党员与群众人数的比例,结成若干对象,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共同提高。

4、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调查研究、接待群众、建联系点、通报情况等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确保有一定的时间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指导工作、解决问题,增进对人民群众的理解,加深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通过建立群众接待日制度,建立起领导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的稳定渠道;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相对固定联系一个科室、一个基层单位,以点带面,保持与基层干部职工的经常性联系;凡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决定,党的建设、党的工作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及时向群众通报。

六、检查与考核

1、每个党员一个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2、党支部将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每半年对联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3、支部要及时掌握党员联系群众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4、党委把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绩效考核内容,并且作为评先、评优与提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之一、

[篇五:农村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增强党员群众观点,团结群众奋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制定此制度。

一、党员联系群众的主要内容

1、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深入农民群众虚心听取意见,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3、维护全体村民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关心和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党员联系群众的基本要求

1、每个党支部委员和党员村干部必须联系一个组。

2、每个党员必须联系1名义上非党员积极分子,帮助后进群众提高觉悟,改进工作。

3、关心群众生活,在工作、学习、生活,包括生老病死等方面都应关心,尽可能为群众办实事,向组织反映群众合理正当的要求,对一些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做好解释工作。

4、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教育、引导、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5、党员联系群众,每年要逐个指定具体指标,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6、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

三、检查与考核

1、每个党员一个季度向村党支部汇报一次联系群众工作情况,村党支部将党员联系群众的情况及时记录于支部活动记录。

2、村党支部将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列入党建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每半年对联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纳入年终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作为考核党员实绩的主要指标。

3、村支部要及时掌握党员联系群众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4、村党支部建立党员联系群众手册。

党支部工作制度
农村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第五篇

[篇一: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篇四:机关党建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

村民自治制度
农村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第六篇

[篇一:村民自治制度]

(一)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管理本村财务,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珍惜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二)巩固和壮大村集体经济,管理本村村民集体所有的各类经济组织;支持和组织村民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充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尊重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者的合法的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本村经济发展。

(三)编制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按照规划修建村道,指导村民建设民房,整顿村容,发展公益事业,搞好公共卫生,改善居住环境,

基层党支部工作总结
农村党支部联系群众制度 第七篇

[篇一:2013年基层党支部年终总结]

今年以来,我中心党支部在矿党委和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保障物资供应这个中心任务,认真履行基层党支部的职责,充分发挥党支部“职工思想建设前沿阵地”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党支部廉政建设的制度约束,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氛围,为推动物管中心安全生产和物资供应发挥了积极作用。下面把一年来我们物管中心党支部廉政建设方面总结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我中心把学习党的廉政建设理论作为日常工作纳入党支部的总体规划,形成了党支部统一领导,行政、工会共同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格局。广泛开展了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廉政素养”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基层党支部工作总结。以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深刻学习“xxxx”重要思想,特别是认真学习了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了东煤五字108号<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东煤五字91号<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办法>、东煤4号<一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金抵押及考核奖惩暂行规定>(试行)、及矿纪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反复学习矿党委关于<基层区队党支部书记、队长及科长(包括副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标准>中的各项规定,并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来抓,。

二、围绕目标,夯实党建基础

为了更好地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我乡以“提高素质,增强党性”为目标,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力求取得实效。

1、加强班子建设,全面提高党员干部整体素质

乡党委都按照“五个好”支部和党委的标准,把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在乡村干部中定制度、签责任,党委成员包村、支部成员包组、建立党建责任制,采取一定的措施,从抓组织建设硬件入手,逐步完善软件。几年来四个村都对“两室”进行了维修,配齐了电教化设施,达到了标准要求。各种制度规范上墙,各种表册齐全,文字档案材料齐全,实现了规范化管理。认真推广和开展“一制三化”工作机制和“紫塞先锋”工程,进一步完善了党支部、村委会、两委联系会、民主生活会等35项制度,党支部、村委会在工作中做到了“两不办”“两履行”,真正协调了两委班子的关系,增强了两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注重乡村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学转办促”主题教育活动,定时组织全乡党员干部学习,每位包村领导为学习辅导员,每月至少组织村干部学习一次,领导干部带头要有1万字的学习笔记,有体会文章,党委成员年内要写1篇调研文章,党委每个季度对乡村干部的学习笔记进行一次查阅,严格督促乡村干部坚持学习制度,使干部掌握更多的政治理论、法律、科学技术等知识,以便指导农村工作的开展。

2、实施乡村干部素质工程。结合开展乡镇党委建设年和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开展,在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基础上,建立实行了“三定三学”(定学历标准强制学,定岗位责任督促学,定教育经费推动学)的教育培训机制,参加县党校、农广校、自学考试学习人数达到15人,现在乡干部全部达到了大专以上学历,村干部有50%达到了大专学历。

[篇三:基层党建汇报材料]

8、以制度建设为规范点,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我们坚持以“机制建设引导作风转变,以机制建设促进工作落实”的思路,建立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理顺了工作关系,规范了干部行为。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联系点和机关干部周二驻村工作日制度。为了使广大机关干部从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深入群众、方法上依靠群众,真正深下去、沉下去,全面了解村情民意,我们镇规定每周二为“镇机关干部驻村工作日”,要求机关干部每周二驻村开展工作,把主要精力用在信访稳定、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上,帮助群众解决了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牢固树立了新时期党员干部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了副科级干部帮包办事处、包企业制度。以搞好调查研究,掌握企业的发展状况,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重点,要求各帮包领导干部积极深入到项目建设现场和生产一线,为项目的建设、发展、壮大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二是建立了招商引资的利益导向机制。为了确保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落地,镇党委政府规定,对招商引资项目顺利落地且外商满意的,每个项目奖给落地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各xx元,同时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600万元以上项目的,安排一人享受财政工资;三是建立了信访稳定的奖惩机制。对于当月无越镇集体访的办事处和村,分别给予包办事处副科级干部、总支书记、包村干部一定的经济奖励,否则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金额;四是建立了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为了有效控制出生婴儿性别比,各村每新增一例双女户,镇财政分别奖给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计生专职主任现金500元。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突出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对干部的管理手段,增强了干部干事创业的责任感和压力感,从根本上转变了干部的作风,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精心打造干事创业、先锋模范的党员队伍

(一)在发展党员中严把质量。我们大坞镇党委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注重质量,慎重发展”的原则,通过注重发展对象的全面素质,落实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广泛充分发扬民主等三项强硬措施,严把了党员发展关,全面提升了党员发展的标准和质量。一是“三高三强”把素质。在考察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发展对象条件环节中,我们严格把握“三高三强”的标准。“三高”即:政治素质高、群众威信高、文化水平高;“三强”即:工作能力强、致富能力强、带动能力强。只有具备“三高三强”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方可考虑。同时,在发展中,重点向生产、工作一线倾斜,向三年不发展党员的村和女党员空白村倾斜。近几年来,我们镇发展的党员中,生产工作一线的达到了85%以上;35岁以下的青年,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了75%以上;妇女党员达到了25%以上。真正把各行各业的优秀分子吸收到了党的队伍中来,确保了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二是“三推三审”把程序。“三推”是该镇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必须经过的第一关,“三推”即党员推荐、群众代表推荐、支部推荐。首先分别通过召开党员会、群众代表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只有党员、群众代表推荐票超过90%的才可以初步确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其次是党支部考察合格的向镇党委推荐。被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三审”。培养人首先考察,在全面掌握培养对象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群众基础等几个方面的情况后,及时、准确的向党支部推荐,党支部审核合格的由党委再安排组织人员进行考察。通过与党员代表、群众代表以及被发展对象个人进行座谈,进行党委预审,党委预审合格的,再向组织部提名,由组织组部组织员进行谈话考察,审核合格的方可被确定为预备党员。自去年以来,我们镇党支部共审核被发展对象86人,其中有2人被淘汰;通过党委预审,有3人取消了预备党员资格;组织部谈话又有3人没有通过。三是“三会三选”把民主。为确保发展党员工作公正、公开、公平、民主,我们镇坚持召开“三会”,进行“三选”。召开“三会”,即:召开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会、接收预备党员会、预备党员转正会;进行“三选”是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同意党员纳新、是否同意党员转正,不允许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必须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同时,“三会”的召开必须由党委派员列席,并在推荐结果和支部党员大会记录上签字,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通过严格开会、民主选举,真正把优秀的积极分子纳入了党员队伍,也把那些浑水摸鱼的不先进人员淘汰了出去,保证了发展党员的质量。截至目前,我们镇无一例因发展党员工作不公正、不民主而引发的群众来信、来访。

(二)在教育培训中拔高素质。我们大坞镇党委坚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开拓发展思路,提高各级干部执政能力的重要措施来抓。一是强化理论学习。规定每周一、周五为机关干部集中学习时间,学习邓小平理论、“xxxx”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科技、业务知识。在此基础上,为丰富学习内容,我们还征订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学习读本>、<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文明礼仪读本>、<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大参考>、<解读xxxx内涵>等学习资料。为确保学习效果,我们专门印制了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学习记录簿,规定每人至少要完成1、5万字的学习笔记、三篇学习心得;二是注重向实践学习。在强化理论学习的同时,我们还注重向实践学习,向典型学习。一方面,组织机关干部走出去,到先进发达地区、工作出色单位参观学习,对照先进找差距,面对成绩找不足,另一方面,把优秀专家请进来。积极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切实增强了学习的吸引力。去年,我们利用三天时间对新当选的两委成员进行培训,在请市委组织部、经管局、计生局、党校专家授课的基础上,专门抽出一天时间到张汪大宗村、洪绪龙庄、南沙河上营及市工业园区进行参观学习,让他们亲身体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典型及招商引资的成果,做到了理论联系实际,受益非浅。今年2月下旬,我们组织镇村党员干部80余人赴江苏省江阴市对新农村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学习考察。3月8日,我们又选派10名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桐乡市的两个镇的部分村进行挂职锻炼。通过强化培训和实地挂职,使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解放了思想,开阔了视野,而且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实现了南北信息和资源的共享。三是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为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我们投资十余万元对镇行政办公中心进行综合整治,不断改善办公条件,规划学习活动室的同时,安装了高标准的电子办公显示屏,及时在上面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镇党委的重大决策。在行政服务中心一、二、三楼分别以名人警句的形式创造了务实、高效、廉政的学习环境,从而让机关干部工作在学习的环境中,以学习的氛围促进机关干部的学习。除此之外,我们还在大坞公众信息网上专门开辟了学习专栏,安排学习重点,宣传学习典型,通报学习情况,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

[篇四: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

为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接受党内监督,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党章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对坚持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党支部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制度,主要包括: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日常工作报告制度分为定期报告制度和不定期报告制度。

第三条党支部在每学期结束时或开学初,要向党员大会报告一学期来的主要工作;开学初,党支部要向党员大会报告新学期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要听取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讨论通过。

第四条支部工作总结要对照支部目标管理方案和支部工作计划的内容,认真总结支部在自身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党费收缴、联系群众、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工作和本单位任务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客观评价支部和党员作用的发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供党员审议通过。

第五条支部新学期工作计划要根据院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中心工作和支部、党员的实际,以及支部目标管理方案的内容,认真规划各项工作,作出具体分工和日程安排。要针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要发挥支部自身优势,体现支部工作的特色和创新。

第六条遇到特殊情况或上级党组织布置的紧急任务,或者涉及对重大问题、事件的处理,以及需要及时向党员大会报告的有关事项,可根据情况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向党员报告。

第七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制度,是指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作工作报告的制度。

第八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的内容,主要是汇报本届支委会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

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和党支部目标管理,以及完成上级党组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并针对本届支部委员会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同时,应当报告本届支部委员会党费的收缴情况。

第九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贯彻实事求是的精神,支部委员会在起草工作报告的过程中,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支部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拟出工作报告的提纲,由支部书记或另指定支部委员执笔。工作报告在正式提请支部大会讨论前,支部委员会要讨论通过。

第十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要提请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作出决议。

第十一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报告经党员讨论、党员大会通过后,应一式两份打印,一份报送上级党组织,一份留存。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为切实加强党在农村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发挥村党支部在村级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充分行使好职权。促进渔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告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情况;

2、村委会任期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

3、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4、本村的水、电、路、广播、电视、通讯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计划及进展情况;

5、村重大投资项目和大数额资金使用方案;

6、村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以及村务公开的内容;

7、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方案和结果;

8、需要由上级党委政府采取措施或协调解决的提议;

9、需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宜;

10、突发事件或重大情况以及其它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二、遵循原则

1、党的领导原则。村民委员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工作,村党支部支持和保证村委会按照法律法规充分行使职权;村委会在依法行使职权时,必须有利于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维护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村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应事先向村党支部汇报。

2、村民自治原则。村党支部积极支持村委会依法进行村民自治,对村委会报告的事项,党支部要认真讨论研究,对意见一致和形成决议的事项,村党支部要支持村委会开好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教育引导党员、群众按照规定作出正确决定

并支持村委会认真组织实施。

3、依法办理原则。村两委联席会议在讨论重大工作,提出工作方案,特别是需要提交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决定的重大事项时,必须遵守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有利于村级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

4、双向沟通原则。建立和完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沟通协商机制,强化班子工作的整体性。村党支部书记应及时向村委会主任传递上级的指示精神,工作信息,村委会主任应经常向村党支部书记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设想。

5、群众路线原则。村两委联席会议在讨论研究工作时要经常深入群众,听取村民的意见、建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

三、报告程序

1、村委会向支委会提出报告的一般事项,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后形成决议实施,重大事项先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后形成初步意见,再向支部大会报告。

2、支委会召开党员大会,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村委会主任或其他村委委员报告工作,全体党员进行充分讨论。

3、根据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村两委联席会议形成一致意见,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村委会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党员大会讨论的情况,村两委联席会议未形成一致意见的,一般暂时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待进一步酝酿,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四、报告时间

报告时间分为定期报告和即时报告。定期报告原则上一季度一次,一般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前进行。碰到紧急事项和突发事件应即时报告。

[篇五:2014年基层党建工作汇报材料]

(二)抓队伍,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一是抓学习,进行集中培训。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新党章和各项农村政策法规;组织播放党员电教片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今年上半年,我镇还组织31个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基层干部集中培训学习2次,分别学习了新农村建设的有关理论知识和<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另外,我镇还积极组织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以及部分致富带头人赴陕甘宁部分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学习。二是抓党员队伍管理。对各村两委严格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进行分析排队,对相对滞后村进行集中整顿。三是是管理好流动党员。我镇结合实际情况,对流动党员建立基础台帐,确定专人定期联系,加强流动党员党费收缴工作,定期走访外出务工党员家庭,建立完善<流动党员活动证>、谈话、思想汇报三项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外出党员“离”家不“离”党。目前我镇为109名流动党员发放109个活动证,确保他们参与当地正常的党组织活动。四是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针对全镇党员年龄老化,文化结构偏低,妇女比例偏少的情况,要求各党支部要做好党员“入口”关,争取将有能力有文化的年青人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特别是把致富能手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今年新发展党员28名。

(三)抓制度,健全各项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党建,集中集体智慧,主持制定基层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着重抓好重要党建活动的策划、部署和检查。二是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制。今年镇党委修订了农村基层党组织考核细则,细划了基层党组织的目标任务,并围绕工作重点与各支部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把各项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村务、财务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村务、财务公开问题直接关系到农区的稳定,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了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公开制度、村帐镇管制度和定期集中记帐等相关制度;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工作,镇党委组织各村理财小组对村干部在任期间的帐务进行了彻底清理,并及时向群众进行了公布,真正做到了干部清白,群众明白。

(四)抓阵地,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为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在学习教育、思想交流等方面的阵地作用。一是为每村安排了3000元的活动经费,保证各村党组织活动的正常开展。二是利用党建专项经费(20万元)进行阵地建设,目前一棵树村的党员活动室正在扩建中。三是认真制定活动阵地资产管理制度,并对其进行严格管理。党费一般用于扶贫济困、参观学习等党员活动。

(五)抓发展,进一步深化“三级联创”开展“双培双带”、“双链双推”活动。一是结合“新农村建设对口帮扶”活动,镇党委带领各村主动与对口帮扶单位对接,从中牵线搭桥,充分利用对口帮扶单位在信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帮助解决帮扶村的实际困难,帮助帮扶村开拓新的致富道路。目前已有9个村的对口帮扶单位落实帮扶资金27、1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种养殖业发展等。新渠村在帮扶单位市国税局的扶持下,确立了发展笨鸡养殖的致富思路,市国税局落实帮扶资金3、5万元,使新渠村175户村民开始了笨鸡养殖业。二是建立“三结合”致富链,把各村党员、致富带头人、群众结合形成帮扶链。党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结链”对象共同进步,致富能人在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向“结链”对象提供多方位的引导和帮助,群众在“结链”对象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积极进取,增收致富。

今年,通过建立“三结合”致富链,有力地推动了全镇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全镇葡萄种植面积达到4200亩,蔬菜种植面积3000亩,蛋鸡达到12万只,绒山羊xx多只。三是建立公共事业服务链,把党员、政策明白人和群众结合形成社会事业服务链。全镇根据农区实际情况对无职党员进行设岗定责,全镇设立了“种植示范岗”、“养殖示范岗”、“村务监督岗”等9种岗位,有279名农区党员上岗,通过给这些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很好地强化了他们的党员意识,同时也为农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四是继续落实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制度,镇党委根据实际情况,健全完善了领导包片、干部包村制度,把联系村的稳定、发展等方面情况真正与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相挂钩,以形成全镇上下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另外,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将挂职锻炼的6名党建指导员中的5名派到基层任职,充实了基层党建工作的力量。

  • ·党支部联系群众的制度(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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