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仓库管理制度.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0-09    阅读:

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 第一篇

仓库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仓库管理程序,促进仓库各项工作科学、高效、有序的运作,加强对成品模具、物料存放及出入库安全,提高物料的有效利用率,合理控制费用的支出,保障公司生产物料及时供应及成品销售工作的正常开展,严格按照程序文件和6S管理体系,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详细阐明了公司仓库管理职责及成品、物资出入库管理程序。适用于上海务本工具机械有限公司成品、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

二、 物品入库有关制度:

说明:1、领料车间严格依照领料单进行领料;

2、入库车间,采购严格按照凭入库单进行入库。

目的:1、控制加工期间的工费、料费;

2、节约原料费和加工费。

(一) 物品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所开单据验收合格后,方可及时入库。

(二) 仓管应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凭入库清单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

量、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

(三) 物品进库,仓管和采购员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采购部或生产部门申请所购物品条款内

容、物品质量标准,对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

(四) 物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仓库管理制度.】

(五) 物品数量准确、价格不串。做到帐、卡、物、金额相符合。

(六) 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三、 物品出库有关规定:

说明:1、仓库物品出库必须由销售凭销售订单并签字方予以出库;

【仓库管理制度.】

2、 保证物品的质量、数量。

目的:1、严格控制物品的质量,数量。保证发货信息的准确性。

2、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一)物品出库,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凭领料单并有其主管签字方可领料。仓管员做到无票据不予发放物料或物品。领料人应考虑其生产能力将大批次的物料进行小批量的分批领取进

行加工处理。

(二)物品出库实行“先进先出、推陈出新”的原则,做到保管条件差的先出,包装简易的先出,易变质的先出。订单急的除外。如镁制品、铜制品等表面因潮湿长霉。

(三)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发放物品,实行以旧换新,专用工具做到专物专用。

(四)对于相关部门专用物品的领用必须要有总经理、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领取。

(五)保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每月结账前向财务部门提供出入库报告,以供参考。对于账物不实的情况,仓管按原价赔偿。

(六)仓库为公司重地,仓库禁止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品。【仓库管理制度.】

附表

:

仓库库位定位图:

上海务本工具机械有限公司

仓库管理制度与流程
仓库管理制度. 第二篇

仓库管理制度

1、 仓管员在接收物料时必须先核对有无送货单,没有的不予

接收。

2、 仓管员物料接收时核对到货物品、送货单是否统一,数量【仓库管理制度.】

是否正确,外观是否完好,有问题应立即跟采购人员核对,如无问题才在送货单回执上签字,如若设备相关货物需将把货物放在库房待检区,通知相关人员检验,检验完成判定物品是否合格,合格给予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通知采购员办理退货。

3、 仓管员需将到货物品放到库房内,不允许放在库房外,尤其不能隔夜放在库房外。

4、 物品摆放按照划分的区域进行摆放,不得随意摆放,不得在规划的区域外摆放,特殊情况需要在2小时内进行整理归位。

5、 原则上当天收货的物料需要当天处理完毕。

6、 借料必须登记借料数量及规格产品名称,需要注明该物品是采购的最近入库物料/库存物料,以便后续确认累计入库数量。检验测试完成归还仓库,库管员需点数核对,且需要将良品和不良品进行区分放在各自指定区域。

7、 库管员办理物品入库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对每一张入库单、入库物品进行数量、名称核对,确认登帐入库单据数

量与实际登帐入库数量是否相符,不符合的需要追查原因并予以解决,并上报主管知晓。

8、 入库完成的物料需要摆放至指定储位。

物品领用

1、 各团队领用物品时必须填写物品领用单,仓库员严格按照单据上的要求填写全部内容,领用人签字确认。

物品借用

1、 各团队借用物品时必须填写物品借用单,“借用单”上特别需要注明物料名

称、规格、数量、所属部门、日期、借用人,以便于后续物品归还、追查。

2、 已办理归还的可以装订存档,未归还的不予装订,需要对当事人进行追查,

直到归还物料或开具报废、遗失单作归还手续。

3、 物品借用和归还时仓库办理人均需要签名确认,借用人未签名的不予办理

外借。【仓库管理制度.】

4、 借用物品3天未归还者,库管员填写报废、遗失单。

物品报废

1、 物品报废、遗失时需严格按照报废、遗失单上要求填写,仓管员必须拿着

报废、遗失单找当事人所属团队主管签字确认,完成后上报仓库主管判定是否 赔偿。

2、 发现库存物料不良时需要及时处理或报告上级主管处理。

3、 需要严格区分开库存物品报废部分、采购入库来料不良不能退回报废部

分,并分别保管和做标示。

退货物品处理

1、 来料不良物品需要及时通知采购处理并要求其签字,可以暂放仓库。

2、 不良物料不允许给采购办理借料以充不良数量。

仓库卫生

1、 当班仓管员对负责区域内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和坏的物品,将需要使用的物品和备件按指定区域进行整理达到整齐、整洁、干净、合理摆放的要求。

2、 部门将根据工作结果进行评分,作为考核的依据。

3、 考量物料区域摆放是否合理,并做合理摆放和规划。

安全管理(含门禁)

1、 每天下班后由仓库管理员检查门窗是否关闭,按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检

查货物,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2、 门禁管理:非仓库人员谢绝进入仓库。

3、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禁止明火,发现一例立即报告处理。

4、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以保证人员安全。

物料管理(异常处理及呆滞物料处理)

1、 物品品质维护:在物品收货、点数、借料、摆放、入库、归位、储存的

过程中,遵循仓库“十二防”安全原则,防止物料损坏,有异常品质问题进行反馈处理。

2、 发现物料异常信息,如储位不对、帐物不符、品质问题需要及时反馈处

理。

3、 每月对库存物料进行呆滞分析和召开会议进行处理,根据处理结果对物

料进行分别管理。

4、 保持物料的正确标示和定期检查,由库管员负责。对标示错误的需要追

查相关责任。

单据、卡、帐务管理

1、 仓库所有单据需要按照要求的登帐方式和要求当天按时完成。

2、 每月需要给到财务的单据电子档必须按规定时间财务。

3、 每月的单据登帐人员需要保管好。上月仓库所有单据统一由仓管员进行

分类保管。遗失需要追查相关责任。

4、 仓库对贵重物料卡帐登记,由库管员负责管理。

盘点管理

1、 盘点人员根据要求对物品帐、卡、物进行盘点。 发现异常及时反馈处

2、 盘点时需要尽量保证盘点数量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弄虚作假,虚报数据,

盘点粗心大意导致漏盘、少盘、多盘,书写数据潦草、错误,丢失盘点表,随意换岗等,不按要求盘点作业的需要根据情况追查相关责任。

3、 盘点初盘、监盘责任人均需要签名确认以对结果负责。

帐卡物不符处理

1、 库存物品发现帐卡物不符时需要查明原因,查明原因后根据责任轻重进行处理。

库管员工作作风及态度

1、 应该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和工作作风,形成良好的工作态度。

2、 倡导细心(严谨)、负责、诚实、团结互勉的工作态度和作风。

其他

1、 下达的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保证工作品质。

2、 需要请假的需要事先提前1天办理请假手续,特殊原因的需要当天在下

班之前2小时办理请假手续。

3、 上班时间需要严格遵守公司劳动纪律,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大声喧哗、

玩闹、睡觉、长时间聊天、不应擅自离开岗位,不得以私人理由会客等。

4、 需要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

5、 仓库人员调动或离职前,首先必须办理账目及物料、设备、工具、仪器

移交手续,要求逐项核对点收,如有短缺,必须限期查清,方可移交,移交双方及部门主管等人员必须签名确认。

【仓库管理制度.】

6、 对于在工作中使用的的办公设备、仪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细心维护,

如造成遗失或人为损坏,则按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7、 仓库人员要保守公司秘密,爱护公司财产,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反馈。 工作评估

1、 部门将定期根据“绩效考核表”对员工的表现和业绩进行评估,以便于: a. 肯定员工的工作成果,鼓励员工继续为公司作出更大的贡献;

b. 检查工作表现是否符合岗位的要求; 衡量是否能按所制定的工作要求

完成工作;

c. 评估将以一定方式与员工沟通,以鼓励员工与管理人员之间就工作的

要求和工作成绩进行讨论和交流,提高工作效率;

e. 创造互相理解的气氛,以鼓励员工团结一心地工作,以实现公司的经

营宗旨及经营目标。

f. 对未达到工作表现要求的员工,公司将视该员工不能正常工作,并对

其提供进一步的培训或调整岗位。

湖州霅水桥轴承有限公司 生产科

2012/3/15

仓库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 第三篇

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仓库管理制度. 第四篇

[篇一:仓库管理制度范本]

一、物资的验收入库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到公司后库管员依据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使用部门或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库管员及时填写入库单,经使用人、货管科主管签字后,库管员、财务科各持一联做帐,采购人员持一联做请款报销凭证。

3、库管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

a)未经总经理或部门主管批准的采购。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b)与合同计划或请购单不相符的采购物资。

c)与要求不符合的采购物资。

4、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物资,库管员要到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二、物资保管仓库管理制度

1、物资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仓库管理制度及流程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

3、库存信息及时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物资的领发仓库管理制度

1、库管员凭领料人的领料单如实领发,若领料单上主管或总经理未签字、字据不清或被涂改的,

工厂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 第五篇

[篇一:工厂仓库管理制度]

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料废、退回电机、返修电机应分别建账反映。

2、必须严格按mis系统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mis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mis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工厂管理制度。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mis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铸件仓管员必须定期对每种铸件材料的单重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事业部、财务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4、各事业部、分厂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zhèng当天算起,最多不超过10天。州内不超过2天,省内不超过3天,四川、贵州、广西、广东、重庆不超过4天,黑龙江、哈尔滨、新疆、辽宁、内蒙古、西藏吉8至10天,其余各地5至7天。如有特殊情况要求延长期限的,必须持有相关证明复印件;

十一、各加工厂要加强管理,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管理混乱不予整改、发现两次以上违法收购木材的将给予取缔。

[篇四:工厂行政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管理规定

1、为了规范工厂办公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办公形象,使各方面工作得到顺利展开,特订本规定。

2、按时上下班制度,不得早退、迟到、有事先请假,不得中途离岗,如遇外出或公差,应向主管领导请示同意后方可,来不及请假的亦可电话请假。

3、不准在办公室内下棋、玩纸牌及其他消遣活动。

4、不准玩电脑游戏,所有电脑游戏的程序应一律删除。

5、不可随地吐痰,垃圾、废纸屑等应丢入废纸桶内,不得随地抛弃。

6、非休息时间不得在办公室闲聊,做一些与工厂无关的事;更不允许大声喧哗,扰乱办公的正常秩序。

7、办公室内不得将小孩及无关人员带入,妨碍他人工作,影响办公效益。

8、做到文明用语,举止端正,衣冠整洁,谈工作谈业务都要提倡使用标准普通话,不宜使用方言。

9、办公室电话使用做到非公莫打,接听私人电话一般不得超过5分钟。

10、保持办公室的整洁,办公桌上文具及文件应严格按工厂要求整齐摆放,不得乱放乱扔。

11、办公室的饮用水,用完后必须及时换上,严禁饮水机空烧。

12、所使用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空调机、灯光、电脑及其他电器应按规定使用,下班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关妥开关。桌上的东西定置定位的放好,离开桌位必须把椅子推进去,办公桌要定时清洁。如有鱼缸要定时清理、换水及喂养。

13、加强对外联络,拓展公关业务,促进工厂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合作和友好往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14、值日时间对照值日轮流表,各人所负责办公区,严格按“5s”管理查验标准整理好,确保工厂的全面展开,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文件收发规定

1、工厂文件由厂长签发,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部门负责人审核,由工厂厂长签发。属于秘密的文件,核稿人应该注“秘密”字样,并确定报送范围。秘密文件按保密规定,收专人印制、报送。

2、文件审批后由办公室进行分类、编号,并打印初稿,由拟稿人较对后交文书打印、盖章。

3、文件由办公室负责存档。确认送件人后,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4、经签发的文件原稿送办公室存档。

5、外来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日填写阅办单,按领导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三)、印章管理制度

1、工厂公章、合同章由办公室保管,由厂长签字同意后,才能盖章,由办公室登记后方可放行。

2、刻制业务专用章须经厂长同意,并由部门负责人专人保管,部门经理对此负全部责任,财务章管理按财务制度执行。

(四)、文印管理规定

1、私人资料,若因工作确实需要可以打印和传真,其余不得在工厂打印、复印、或用工厂传真机传送,以免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

2、文印(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于收到的文件、资料等,应及时按规定办理和保管,不得有误。

3、文印(室)工作人员应树立严格的保密观念,不得随意将打印、复印或传真的资料中有关商业秘密或工厂管理中需保密的事项透露或复印给他人,不得截留任何文件和资料。

(五)、办公用具、用品购置与管理

1、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由需用人填具<物品申购单>,报主管领导签字后,经厂长批准,然后由采购员统一购置。

2、办公室对办公用具用品负责办理登记领用手续、确保固定资产及帐物相符。

3、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4、各部门专用的表格、信笺等,由各部门制定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订制。

5、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六)、档案、报表管理制度

1、档案事务由办公室负责。严格执行档案管理的保密、安全制度,确保档案和案卷机密安全。

2、各部门应及时向工厂办公室移交应归档的档案并履行清交手续。

3、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档案收集、建档、保管、借阅和利用负责,各单位工作完成后及时向办公室移交。

4、办公室按外来文件、内部文件、工程文件、营销文件及合同等分类存档。财务文件由财务部按照财务制度单独保管。

5、归档资料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②、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③、根据档案内容的重要程度,应区别保存、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6、档案资料借阅履行登记、签字手续,重要资料借阅需先请示工厂厂长。

7、由办公室定期组织各部门人员进行对超期档案进行鉴定,提交档案报告,并根据有关规定酌情处置。

8、加强档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潮工作,定期检查档案保管工作。

(七)、卫生管理制度

1、本厂工作场所内,均须保持干净、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的垃圾,污辱或碎屑等。

2、各工作场所内之走道及阶梯,至少须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

3、各工作场所内,应严禁随地吐痰。

4、洗手间、厕所、其他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

[篇五:工厂车间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企业的发展,确保产品质量,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职工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或早退。

2、工作时间不允许随意串岗,无工作任务时应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3、上班时间应该穿工作服,上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

4、不得在车间工作时与直接负责人、车间主任争吵,或与其它职工相互打骂、嬉闹,违者作书面检讨,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5、酒后上班影响工作者,记大过一次。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予以解雇,严重者以干扰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移交相关机构。

6、车间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造成危害者,追究其经济、行政及刑事责任。

7、工作中禁止做私活。

8、偷盗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罚款,扣发工资予以陪偿,并予以解雇。

9、完不成当日生产任务的班组或工序不能下班,直到完成,特殊情况除外。

10、未经允许,任何员工严禁带小孩和外人进入车间,违者对当事人罚款。

11、生产中不得聊天说笑、看书看报,不准会客、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上坐、躺、踩、踏。

12、上班必须佩带工号牌,不得违法乱纪,涂改工号牌罚款。

13、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严禁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

14、严禁擅自动用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

15、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由电工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

16、各车间卫生由各车间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

17、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设备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

18、中午、下午和加班下班车间负责人负责关好门窗,锁好车间大门,关闭总电源。

本制度从即日起开始试行,在试行过程中发现遗漏,公司将出台附件作为补充,附件和本制度有同样的效力。

工程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制度. 第六篇

[篇一: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在各作业班组进入工地后正式上岗作业前,项目部必须对班组职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挡卡;如果由于安全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全面,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必须追究教育或交底人的责任。

2、各级安全教育具有针对性,对待各班组不可千篇一律,应付差使。

3、项目部要经常组织干部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学习规范和标准,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通过学习达到熟练掌握和运用的目的。

4、要坚持开展每周星期一安全活动日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组织、有内容、有目的、有要求,一般可小结上周安全工作情况,根据本周工作情况提出和强调搞好安全工作的措施,同时也有针对性的选学一些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活动的目的、内容及具体安排,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参加值班期内发生的工伤事故调查、分析、作好值班记录,按时交接班。

二、工地看场人员安全责任:

工地看场人员,除搞好安全保卫工作外,应对进现场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清查发现有新增人员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并在工地门口设安全监督岗,对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带小孩者,有权制止,不得让其人进入施工现场。

三、各级值班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作好安全值班工作,在值班期间,擅离岗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事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直接安全责任。

安全十大禁令

1、严禁穿木屐、拖鞋、高跟鞋及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2、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蓝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

4、严禁在操作现场玩耍、吵闹和从高处抛郑材料、工具、砖石、砂泥及一切物体。

5、严禁土方工程的偷岩取及不按规定放破或不加支撑深基坑开挖施工。

6、严禁在没栏杆或其他安全措施的高处作业和在单行墙面上行走。

7、严禁在未设安全措施的同一部位同时进行上下交叉作业。

8、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9、严禁在高压电源危险区域进行冒险作业及不穿绝缘水鞋进行机动水磨石操作;严禁用手直接拿灯头,电线移动操作照明。

10、严禁危险品、易燃品、木工棚场的现场仓库吸烟、生火。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实施细则

有生产,就存在安全,安全生产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根据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实施细则如下:

一、劳动安全纪律部分: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一人次罚款50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200元,五人以上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1000元;帽壳已坏,不起安全防护作用,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高跟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处罚,罚班组长100元。

3、酒后人员严禁作业,如发现酒后作业人员每一人次罚款50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其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每一人次罚款20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严禁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一人次罚款20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木工、易燃作业处严禁吸烟发现吸烟者,每一人次罚款20元。

二、临时用电部分:

1、施工现场线路架设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一处不设横杆,不用绝缘子、线路一把抓,罚款20元。

2、闸刀保险丝必须匹配,有一处保险丝用铝丝、铜丝代用,罚款50元。

3、总配电箱、闸刀箱不加锁,下班后不拉闸,无防雨措施,一处每次罚款20元;

4、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不使用、安装漏电保护器,一处罚款20元;

5、电气设备有按规程作接零保护,接地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罚款20元。

6、临时照明线路高度不符和要求,动力、照明线路通过金属脚手架无绝缘隔离保护,线路拖地,老化破皮,漏电等发现一处罚款10元。

三、机械设备部分:

1、手持电动设备在使用时不用防触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发现一处罚款20元;

2、操作木工电锯、平刨带手套者,每一人次罚款10元。

3、操作木工电锯不用防护挡板,操作木工平刨不用护指键推板、推棍每一人次罚款10元。

四、基槽边防护部分:

1、二米以下基槽不设防护支护,不设围挡,每10沿长米,扣罚架子工班组长10元;

五、其它部分:

1、木工支模板,将支撑顶在脚手架上,引起外架变形、倾斜,每10沿长米,扣罚班组长20元;

2、未经施工管理人员同意,私自将支护、围挡拆除,每一处扣罚拆除者所在班组长20元。

3、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损坏安全防护设施、防护装置、安全宣传标牌者,按损坏实物原值加倍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4、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向基槽内抛物件,发现一次,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究其刑事责任;

奖励:

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安全生产特别奖”其条件如下:

⑴生产管理人员:

1、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尽职尽责搞好安全工作,部违章指挥。

2、所管工种班组全年无因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设备事故;

3、所管工种班组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做到无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4、坚持对所管工种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强,现场安全管理资料齐全;

5、所管工程项目安全达标达到全优良标准。

⑵生产工人:

1、能够认真学习,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到三不伤害,无违章操作现象;

2、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

3、坚持正确使用安全三宝,全年无事故;

4、在紧急关头排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人生伤亡事故;

安全罚款用于安全奖励基金,不得挪作他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年评比一次,年终给予;安全生产特别奖可随时奖励。

施工用电管理责任制度

1、由组长组织对现场所有用电设备、线路、保护系统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安排专职电工进行维修。

2、副组长每天进行巡检,对出现的用电隐患及时记载,限期让专职电工进行整改。

3、组员及其他管理人员配合组长和副组长的检查工作,并在节假日前后、大雨、大风后和平时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组长和副组长汇报,把一切不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施工用电安全防火制度

1、非专业工作人员,严禁乱动电器设备。

2、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

3、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得人员进行电器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

4、现场管理人员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化建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迫电工违章作业。

5、专业电工必须认真执行各有关规定和规程,自觉抵制来自任何方面的违章作业指令。

6、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用电行为,必要时可向有关部门报告。

7、专业电工应端正工作态度,主动配合用电作业者共同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1、所有电气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在作业前应检查所有绝缘情况,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人使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3、电气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发现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沙灭火。

5、在安装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电位置,再作安装。

6、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接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7、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8、外电杆架线,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9、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10、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11、施工用电应按安全要求作接地,如遇雷雨应停止工作。

12、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有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13、现场配电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拦和从事修理工作。

14、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

15、严禁带电负荷拉合开关。

16、施工现场用电经安全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使用。

施工用电检查维修制度

一、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证电工操作、安装,严禁非电工人员接电源操作。

二、电工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有设备的性能,定期对各用电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维修。

三、在检查维修期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方可进行操作。

四、对施工用电设备、装置,经常进行保护、维修,处延长使用率,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五、检查时必修有施工现场施工员、安全员、专职电工组成施工用电安全小组进行检查,并作检查记录。

六、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小组:

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总负责:xxx

2、组长:xxx

3、副组长:xxx

4、组员:xxxxxx

七、检查制度:

1、每旬定期组织检查一次;

2、每逢下大雨、吹大风,停工后第二天上班前进行检查;

3、及时检查、立即处理,不得带问题使用,以防护用电设备的安全。

模板工程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操作人员严禁穿硬底鞋及有跟鞋作业。

2、工作前应先检查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工具、钉子必须放在工具袋内,以免掉落伤人。工作时要思想集中,防止钉子扎脚和空中滑落。

3、安装和拆除箱涵侧墙上的模板,应搭脚手架,并设防护,禁止上下同一垂直面操作。

4、雨后应先清扫施工现场,略干不滑时再进行工作。

5、二人抬模板时要互相配合,协同工作,传递模板、工具应用运输工具,吊点要选择可靠、绳索系牢后升降,不得乱抛。钢模板装拆时,上下要有人接应,钢模板及配件应随拆运送,严禁从高处掷下,高处拆模时,要设专人指挥。

6、不得在脚手架上堆放大批模板等材料。

7、支模过程中,如需中途停歇,应将支撑、搭头、柱头板固定牢靠;拆模间歇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牵杠,支撑等运走或妥善堆放,防止因踏空、扶空而坠落。

8、高处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9、拆模必须一次性拆清,不得留下无撑模板。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

施工时模板材料堆放要求

为了创建文明工地的需要,为了使大家安全得到更多的保障。我项目部对模板工程施工中材料堆放作以下要求,望自觉遵守。

一、配料棚内成品、半成品分开堆放整齐。

二、需要安装的模板、材料按构件尺寸随运随用,不得将部相匹配的材料在施工层乱堆乱放。

三、模板堆放应顺墙码垛,不要堆放在跨度比较大的房间中间部位。

四、拆除后的模板、材料及架杆分类归堆,即时清运到指定的地点。

五、模板上的钉子面朝下放,最好将钉子拔掉后堆放。

施工机械防护措施

一、施工现场机械的防护对象主要有电锯、电刨、搅拌机、砂轮机。

二、电锯应对皮带加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三、电刨的防护主要是对皮带进行木制或铁制防护罩,电刨要放在木工棚内干燥处。

四、搅拌机的防护主要是搭建防护棚,防雨和落物伤人。防护棚有钢管搭设,上设双层防护。

五、砂轮机应对其皮带进行密闭性防护,并且安放在钢筋工棚内干燥地面上。

施工机械检查维修制度

一、工地所有的机械设备应由施工负责人与机械班长进行编制维护、保养计划,并按计划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维修与保养,专职维修人员作好每日的例行保养以及要不定期进行检查,以保证机械正常使用。

二、机械维修工必须做到施工机械好坏心中有数,以便能及时、准确的找到原因进行维修。要勤检查、勤维修、勤保养。

三、对各种机械检查出的问题,必须立即处理,决不能凑合勉强使用,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并做如实记录。

四、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每月对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玩忽职守,不按要求定期检修,造成机械带病运转和其它损失的给予经济处罚。

[篇二: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考勤制度

1、工程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指纹打卡。工程开工后,工作时间为九小时。

2、工作人员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项目经理请示,填写外勤任务单,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经理外出需向分管副总汇报。

4、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

5、事假要向项目经理申请,填写请假条,一天以内项目经理批准,两天以内分管副总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长批准。获准假后方可休息。并送行政部备案。

6、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由项目经理填写加班申请表。工作人员加班工资另计,项目经理不计加班工资。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完成自身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

7、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现场例会制度

1、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坚持每天举行一次碰头会。

2、每日例会由相关项目经理召集,施工员、养护班长及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项目经理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范围。

3、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报分管副总批准。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4、各班组间协调问题提交日例会解决。例会中及时传达有关作业要求、及最新工程动态。

5、每周例会由分管副总召集,由项目经理、预算员、营销经理参加,工程秘书记录归档。分管副总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人员范围。

6、各生产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例会传达公司最新工程动态、最新公司文件及精神。

三、施工现场档案管理制度

1、工程秘书应严格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资料档案工作。

2、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

3、现场工作人员登记造册。施工班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整理归档。

4、工程中工程量签证单、工程任务书、设计变更单、施工图纸、工程自检资料的整理归档。

5、工程中其它文件、资料、文书往来整理归档。

6、各类档案资料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便于查阅。

7、借阅档案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工程资料借阅表,并及时归还。

四、施工现场仓库管理制度

1、材料入库必须经项目经理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材料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酒精、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8、材料出库必须填写领料单,由项目经理签字批准,领料人签名。

9、工具设备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帐。严格履行借用手续,并及时催收入库。实行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如有损坏,及时通知材料员联系维修或更换。

五、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理制度

1、施工作业时不准抽烟。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临时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材料、运输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遗洒及时清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

6、工棚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8、对施工机械等躁声采取严格控制,最大限度减少躁声扰民。

六、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场,道德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8、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9、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0、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1、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现场地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或海底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线、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所有插头及插座应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三级以上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八、施工现场保卫管理制度

1、保卫人员必须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昼夜巡视。保护施工现场财产不受损失。

2、项目经理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档栏,围栏等。尽可能实行封闭施工。

3、项目经理应对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安全检查,必要时增设安全防护设施。或派专人看守。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工号牌,外来人员无项目经理许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5、夜间值勤的保卫人员,必须巡视整个施工区域,不得睡觉。

6、保卫人员现场巡视时,密切注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机具设备等。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

7、施工班组自带的所有设备、工具等应进行登记,登记清单由工程秘书保管。以备相关人员查阅。

8、施工班组离场时,携带的工具、设备出场,必须有项目经理部的批条方可带出。

九、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消防器材。

2、保卫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3、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4、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7、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8、保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刻组织人员扑灭,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9、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十、施工现场成本管理制度

1、实行成本考核制

1、1由项目经理首先与上级领导签订责任书,明确自己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不同情况时所应承担的责任。在明确责任的同时要确定责任成本(责任成本是指按照责任者的可控程度所归集的应由责任者负责的成本)。在责任成本范围内如果出现成本人为超耗视具体情况按百分比扣除项目经理奖金;如果成本损耗低于成本预测计划即工程成本降低了则按百分比一次性奖励项目经理。

1、2成本控制目标层层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并与经济利益挂钩,以强化全员经济意识。可将责任书上墙,时刻提醒工程部内成员。

1、3具体考核措施:可以在工程部内部成立一个考核小组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根据工程部内成员责任成本完成情况,进行商议考核。在各自责任成本范围内,成本节约了则所节约成本的2%作为奖金奖励给相关人员。如果成本超耗且是人为超耗则按超耗成本的1%扣除奖金。

1、4施工前,做好项目成本预测和计划。

1、5定期召成本分析会。主要分析内容为:

①现场已完工程量,监理已签字工程量。

②人工消耗及费用,未来一周的每日用工计划。

③材料消耗、运输费用,周转材料,修旧利废,材料节超情况及原因,未来一周材料需用种类及数量。④机械费用发生额,维修折旧费用,未来一周机械需用种类及数量。

⑤对费用控制提出整改措施。

2、强抓材料管理和使用

2、1做好材料采购前的基础工作。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施工员必须反复认真的对工程设计图纸进行熟悉和分析,根据工程测定材料实际数量,提出材料申请计划,申请计划应做到准确无误。

2、2各分项工程都要控制住材料的使用。特别是石材材、木材、砂石等严格按定额供应,实行限额领料。

2、3在材料领取、入库出库、投料、用料、补料、退料和废料回收等环节上尤其引起重视,严格管理。

2、4对于材料操作消耗特别大的工序,由项目经理直接负责。具体施工过程中可以按照不同的施工工序,将整个施工过程划分为几个阶段,在工序开始前由施工员分配大型材料使用数量,工序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数量不够,由施工员报请项目经理领料,并说明材料使用数量不够的原因。每一阶段工程完工后,由施工员清点、汇报材料使用和剩余情况,材料消耗或超耗分析原因并与奖惩挂钩。

2、5对部分材料实行包干使用,节约有奖、超耗则罚的制度。

2、6及时发现和解决材料使用不节约、出入库不计量,生产中超额用料和废品率高等问题。

2、7实行特殊材料以旧换新,领取新料由材料使用人或负责人提交领料原因。材料报废须及时提交报废原因。以便有据可循,作为以后奖惩的依据。

2、8对于周转材料在每项工程中的成本摊销方式,我们可以尝试采用以下公式进行成本核算:

摊销量=一次使用量×(1+损耗率)/周转次数

一次使用量:根据施工图纸进行计算的供申请备料和编制施工作业计划使用量。

周转次数:指新的周转性材料,从第一次使用,到这部分材料不能再提供使用的使用次数。

损耗率:指周转性使用材料,在某项工程中,根据使用的频繁程度、工程对象特征、工期长短等情况,制定的该部分周转性使用材料在该工程中应计取的材料摊销的数量。

3、劳动力资源管理

3、1在施工开始前,不仅要排施工进度计划,也应该据施工进度计划排出每道工序民工用工计划,根据用工计划计算人工费。在开工前与民工负责人商议此份用工计划,做到民工负责人心中有数。

3、2项目经理根据每道工序民工用工计划事先拟订民工使用成本目标,并提交上级领导审查。根据民工使用成本目标向生产副总通告人工费拨款计划。工程完工后,人工费在事先拟订的目标基础上降低了,则将节约资金的1%奖励给相关人员。

3、3在工程开工后,要严格控制劳动力定额,出勤率,加班加点等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人员安排不合理,派工不恰当,时紧时松,窝工、停工等问题。每天早晨由施工员指定上岗民工数,指定的人数应与用工计划基本吻合,一天中视具体情况增加民工上岗。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民工闲滞情况出现,降低人工成本。

3、4在施工过程中,应增强施工班组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调配民工、追究责任等问题,直接与班组负责人交涉。

3、5在施工开始前与班组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及承包书等,明确责任。硬质景观工程可采用各项施工工序由班组承包施工的方法:在保证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的施工工序定工期、定质量、定人工量,由民工分段承包施工。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施工管理中的许多麻烦,减轻了项目经理、施工员的工作量,同样达到了降低人工成本的目的。

3、6具体的人工费考核标准,先采取以上的管理方式待工程完工后对比几个工地的专人记工数成本和合同成本,分析其中的浮动额。便于调整合理的人工费定额。

3、7工程部人员也应该合理配置、加强管理。在工程经理向上级领导提交项目承包责任书的同时可以由工程部经理提出工程部人员配置计划,在不影响施工进度满足施工质量的前提下由工程部经理自行安排工程部成员构成,特殊岗位必须有专人负责,其他岗位如果条件允许可以实行一人多岗。

3、8工程部内可引进竞争机制,各岗位负责人定期写工作总结上交项目经理。

3、9定期举行一些小的集体活动,以增进工程部成员之间的感情,锻炼大家的团队精神使大家能够更好的了解彼此,从而在工作中更好的协作、配合,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工作。

4、机械使用和管理

4、1由施工员每天记录所有机械使用情况。由电工对机械进行及时维修、保养。

4、2对于重要工序所使用的重要机械,在施工工序开始前由项目经理提出机械种类、数量及台班数。

4、3大型机械必须专人指挥,事前控制总台班数量。下达日台班定额。

十一、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项目经理必须对施工员及施工班组进行每一道工序的技术质量交底。

2、施工员必须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艺流程及施工技术质量要求。

3、对景观艺术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规律,贴近自然,达到逼真效果。

4、认真做好工程前期准备工作,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针对不同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技术革新,从而保证施工技术的可行性及先进性。

5、施工技术的准备

在熟悉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对图纸中的问题进行汇总,结合本公司的施工特点,提出具体的修正方案,报甲方及设计单位共同探讨,以达成一致,使得问题能够在进场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决。

6、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验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坚决不用。

7、保证技术工人的相对稳定。对技术特别过硬的技术工人实行奖励。同时淘汰技术不合格的民工。

8、施工工艺是决定工程质量好坏的关键,有好的工艺,能使操作人员在施工过程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了保证工艺的先进性及合理性,公司对于不太成熟的工艺安排专人进行试验,将成熟的工艺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下发各施工员,施工员在现场指导生产时则依此为依据对工人进行书面交底,并由班组长签字接收。工艺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准备、施工技术要点、质量要求及检查方法、常见问题及预防措施。在施工时先交底后施工,严格执行工艺要求。

9、加强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9、1开展自检、互检活动,培养操做人员的质量意识。各工序完成后由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对本工序进行自检、互检,自检依据及方法严格执行技术交底,在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班组自行处理并填写自检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填写完善,自检出的问题已确实修正后方可由施工员进行验收。

9、2认真开展工序交接活动。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在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施工员组织上、下工序施工班组长进行交接检验,由下道工序班组长检查上道工序质量,对影响本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提出意见,并填写交接检验记录,施工员督促上道工序人员进行修正后,下道工序人员方可进行施工。从根本上杜绝不合格品的存在。

9、3专职检查、分清责任。在班组自检基础上,施工员要对各班组长的各道工序进行检查,从严要求,对不合格的要立即处理,在检查时必须分清产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于工人操作引起,还是由于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后,对于反复发生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对于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视情况严重程度对工人采取处罚措施,并及时向操作人员讲明处罚的理由。

9、4定期抽查,总结提高。定期到各项目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定期集中分类,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对各类问题分析总结,针对特别项目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贯彻实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员在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水平。

9、5做好内部验收。工程完工后,在交付顾客使用前,由景观工程部、营销部及行政部对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书面通项目经理及时整改,如有必要则进行二次内验,只有在内部验收通过后,工程才能交付甲方进行验收。从而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篇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总承包单位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

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标准,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或者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三十三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

施工单位应当自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之日起30日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三十七条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三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十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将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有关资料的主要内容抄送同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第四十二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发放施工许可证时,应当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时,不得收取费用。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四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对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隐患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六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十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第五十一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颁发资质证书的;

(二)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设工程颁发施工许可证的;

(三)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未提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未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报送有关部门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

(二)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未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的。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五十八条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上一篇: 企业的财务制度

下一篇: 制度管理办法

最新成考报名

  • 2023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
  • 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七篇】
  • 党支部组织生活班子整改方案(通用7篇)
  • 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范文(...
  • 两会期间维稳应急预案【12篇】
  • 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通用9篇)
  • 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范文(...
  • 学校“五育并举五育融合”工作实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