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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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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第一篇

第二节 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经济制度的概念

经济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以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为核心各种基本经济关系的规则、原则和政策的总称;它包括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各种经济成分的相互关系及其宪法地位、国家发展经济的基本方针、国家管理经济的基本原则等内容。

自德国魏玛宪法以来,经济制度便成为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当然,不同国家的宪法以及统一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对经济制度的规定具有较大差异。一般说来,资本资本主义宪法通常只规定对作为私有制基础的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而社会主义宪法则较为全面、系统地规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各个方面。

(一)经济制度的发展是推动宪法产生与发展的重要因素

从历史发展来看,没有中社会形态,都有与该社会形态的经济基础相联系的经济制度;经济制度的发展应与该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相适应。近代以来,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建立对经济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由此促成了更权威、更有效、更能反映其本质并促成其发展的法律化经济制度的产生。因此,近代以来的经济制度主要表现为相互联系的法律规范和经济政策体系。

(二)宪法是经济制度的基本表现形式

从经济制度各种表现形式的关系来看,经济制度是国家确认为调整经济关系的制度,它由宪法、法律、政策等构成。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制定一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依据。在确认经济关系的诸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宪法是最基本的形式。宪法对经济关系特别是对生产关系的确认与调整构成一个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三)经济制度是现代宪法的重要内容

经济的发展是推动宪法产生与发展的重要因素,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又为经济制度的法治化创造了条件。从宪法的发展历史来看,无论是近代宪法还是现代宪法和当代宪法,无论是资本主义的宪法还是社会主义的宪法,尽管其对经济制度的规定的内容和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它们都毫不例外的涉及生产关系方面的内容。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规定经济制度第一次为宪法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经济体制及国家的经济管理体制。1993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对1982年宪法第十五条的修正案,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9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再次通过对宪法序言的修正案,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任务写进宪法。

(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转轨,既是国家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也是国家制度的重大转型。在中国实行的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的一种经济体制,它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既具有与其他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又具有与其他市场经济体制不同的特征;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共性,表现在就经济活动市场化、企业经营化、政府调节间接化以及经济运行法制化等方面;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是指市场经济同社会主义制度相结合而形成的制度性特征,主要表现在:(1)在所有制结构上,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2)在分配制度上,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3)在宏观调控上,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

【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来,更好地发挥计划与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

(二)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我国现行宪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是保障工人阶级实现对国家的领导和加强工农联盟的基础。

1.全民所有制经济

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国有经济,是指由代表人民利益的国家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所有制形式。我国的全民所有制经济是通过没收官僚资本、改造民族资本以及国家投资兴建各种企业等途径建立起来的。同时,由于土地等自然资源是国有经济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所以我国现行宪法第9条第一款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根据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原则上属于集体所有,但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在我国,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源是国家财产的主要部分。此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部队等全民单位的财产也是国有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1993年以前,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一般被称为国营经济。如现行宪法第7条规定:“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营经济的巩固和发展。”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第一次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营经济”修改为“国有经济”,其意义主要在于:(1)从概念来看,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最本质特征是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因此虽然事实上一般是由国家在统一进行经营管理,但从经营方面的属性来界定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这一概念,并不符合对行定义的逻辑要求:(2)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许多大中型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不再由国家统一进行经营管理了。将国有经济等同于全民所有制经济经营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和转轨;最重要的还在与国营经济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市场经济体制存在矛盾。

由于国有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优势地位,因而,不仅控制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决定着国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速度和水平,而且对其他经济形式也都起着指导、帮助和制约的重要作用。因此,宪法修正案第五条规定:“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

2.集体所有制经济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劳动者共同所有的有一种所有制形式。它的特点在于,生产资料室集体经济组织的公共财产,劳动者之间存在着互助合作关系,但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结合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范围之内。我国的集体所有制经济最初是土地改革基础之上,通过对个体农业和个体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革而建立起来的。当前城镇的集体所有制经济主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现行宪法第8条第二款规定:“城镇中的手工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现阶段我国农村的主要经济形式。宪法修正案底15条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此外,现行宪法还规定,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山和滩涂属于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的属于国家所有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集体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力量。它不仅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大量资金、原料和产品,而且吸纳大量的城乡剩余劳动力,因而它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现行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和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我国上处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经济文化和生产力发展水平还比较低,所以在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还必须充分发挥非公有制的积极作用。因此,刑法修正案第16条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在我国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1.劳动者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

劳动者个体经济是指城乡劳动者依法占有少量生产资料和产品,以自己从事劳动为基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经济形式。个体工商户是劳动者个体经济在法律上的具体表现,根据我国法律和政策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依法享有其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在法律规定的和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校友自主经营的权利。此外,还可根据法律和合同享有场地使用权、物质供应权、商标权以及法律规定情况下的税收减免权等。

私营经济是指生产资料有私人占有,并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一种经济形式。私营经济是在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劳动者个体经济规模不断扩大、雇工日益增多的基础上形成的。私营企业可以采用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三种形式。农民,城镇待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辞职及退职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离休、退休人员和其他人员,均可申请开办私营企业。

【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个体经营和私营经济的存在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生产静静的逐步确立,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对于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拓宽就业渠道,安置社会闲散人员和接纳下岗职工,提供多种多样的商品和服务,增加国家税收,都作出了重要贡献。因此,宪法修正案第21条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2.“三资”企业。我国现行宪法第18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三资”企业就是根据宪法的这一规定,经我国政府批准而举办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国独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是一种股权式的合营企业,是由外商与中国的企业等经济组织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且按照出资比例共负盈亏的一种经济形式。

中外合作企业是一种契约式的合营企业,一般由中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厂房、设施、和劳力,由外商提供资金、技术和设备,双方依法根据事先达成的协议进行合作经营。

外商独资企业则是指外商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独自投资,独立经营的企业。 “三资”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有利于我国吸引投资,弥补建设资金的不足;同时也有利于引进技术、设备和先进的管理方法,提高我国的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及中外合资经营的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它们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都必须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

三.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

(一)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的宪法保障

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市共有制经济的物化形式,是国民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是提高我国各族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的物质源泉和实现公民各项权利和自由的物质保

障。因此,我国现行宪法第12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第9条第二款还规定,“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这些规定都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的重要内容,也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基本义务。

(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全的宪法保障

2004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购买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些规定表明,我国宪法不仅将私有财产权明文规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将私有财产权的平等保障上升为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

第三节 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

一、文化制度的概念和特点

文化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以社会意识形态为核心的各种基本关系的规则、原则和政策的综合。文化制度主要包括教育事业,科技事业,文学艺术事业,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医疗、卫生、体育事业,新闻出版事业,文物事业,图书馆事业以及社会意识形态登方面。

就其内容而言,文化制度大致包括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即最广泛意义上的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第二层次的文化则特指人类在一定历史阶段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其本质即我们通常的所说的精神文明,只不过文化是相对于政治,经济而言的,二精神文明史相对于物质文明而言的;一般而言的,从政治、经济、文化三个方面能够比较清楚地说明一个国家的性质,二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两个方面却很难达到这个目的——要达到说明国家性质的目的,还必须加上制度文明。第三层次即最狭义的文化则限指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特定的社会事业。

(二)文化制度的特点【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文化制度本身是一种文化现象,具有以下特点:

1.文化制度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思想、观点以及与之相应的制度、设施和组织的总和。文化制度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经济基础决定了文化制度的产生、发展和性质;另一方面文化制度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表现为以各种特有的形式和方式服务于自己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

2.文化制度具有阶级性。文化制度体现了统治阶级文化价值观,并以不同的方式表现者统治阶级的利益、思想、和情感,起着建立有利于统治阶级的文化社会秩序的作用。

3.文化制度具有历史性。文化制度的历史性根源于文化的历史性。文化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有其城市发展的历史过程。作为规范文化活动和调整文化社会关系的文化制度因此也具有历史性的特点。

4.文化制度具有民族性。文化是人类智慧、思想、情感凝聚成的社会财富不同民族有自己特殊的智慧、思想和情感,因而使得各种文化现象都具有很强的民族特色,不同民族的国家的文化制度所体现触的这种民族特色就是文化制度的民族性。文化制度的民族性在宗教制度、教育制度中表现得尤为鲜明。

二、文化制度在各国宪法中的体现

近代意义上的宪法产生以来,文化制度便成为宪法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但是,不同国家的宪法有机同一一国家不同历史时期的宪法,对文化制度的规定具有很大的差异。

(一)早期资产阶级宪法中或宪法性文件中的文化制度

早期资产阶级宪法或宪法性文件对文化制度的规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内容狭窄,仅限于著作权、教育等几个方面;二是大多从公民权利的角度间接反映文化制度的某些内容,对

国家发展文化的政策规定比较少;三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基本原则大多来自资产启蒙思想家的自然学说,因而强调人民主权、天赋人权、人生而平等,鼓吹中产阶级政治哲学和道德思想。

(二)20世纪初期资产阶级宪法中的文化制度

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制度向垄断资本主义制度过渡,资本主义国家的文化制度日渐趋于完善,宪法对文化制度的规定也随之丰富起来。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不仅详尽地规定公民的文化权利,而且还明确地规定了国家的基本文化政策。这部宪法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的规定了文化制度,后为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宪法所效仿。概括来说,这一时期资本主义国家宪法对文化制度的规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内容广泛具体,涉及教育、艺术、科学、文化、语言、意识形态等各个方面;二是直接明确地规定国家的基本文化政策;三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基本原则反映了时代特点,因而有强调福利国家、全民国家的思想。

(三)早期社会主义宪法中的文化制度

早期社会主义宪法的宪法一般都宣布社会主义文化是大众文化并重视对公民受教育权和国家教育制度的规定;在意识形态上则强调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学说的指导作用。

(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各国宪法中的文化制度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世界的各国宪法关于文化制度的感到大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即资本主义的文化制度、社会主义的文化制度和民族民主主义的文化制度。这三种文化制度一方面在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上存在明显差异,另一方面在各自发展过程中也借鉴了他方有益的文化形式。总的来说,战后世界各国宪法对文化制度的规定更加的丰富和完善,其主要内容包括:国家的基本文化政策;发展教育事业;发展科学事业;发展文学艺术事业;发展教育、卫生事业,增强人民体质;保护文物等文化遗产;尊重人才等等。

三我国宪法关于基本文化制度的规定

现行宪法对我国文化制度的原则、内容等作了比较全面和系统的规定。具体内容包括:

(一)国家发展教育事业

各国经验表明,国民素质的提高和人才资源的开发在相当的程度决定了一个国家的现代化进程;而教育正是发展科学技术、培养优秀人才和提高国民素质的基础性工程。因此,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都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我国也不例外。我国现行宪法第19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据此,国家先后制定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从而系统地规定了教育领域的基本规则,有力地保障了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国家发展科学事业

科学发展是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宪法第20条规定:“国家发展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事业,普及科学和技术知识,奖励科学研究成果和技术发明创造。”据此,国家颁布了专利法、著着权法等一系列单行法律、法规,以保护科学技术成果、加速科学技术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三)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体育事业

医疗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水平,是国家和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发展医疗卫生体育生事业,对于提高公民的健康水平,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现行宪法第21条规定:“国家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现代化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鼓励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事业组织和街道组织举办各种医疗卫生设施,开展群众性的卫生活动,保护人民健康。国家发展体育事业,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增强

2014年四川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I: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第二篇

2014年四川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I: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经济制度的概念

经济制度是指国家的统治阶级为了反映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发展要求,建立、维护和发展有利于其政治统治的经济秩序,而确认或创设的各种有关经济问题的规则和措施的总称。

经济制度是国家性质的决定因素,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决定着一个国家所属的历史类型;一是决定着一个国家与其它同类型国家间相互区别的具体国家性质。

【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我国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二、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一)全民所有制经济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是指:国有企业,矿藏、水流,除法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林、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城市的土地,除法定属于集体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二)集体所有制经济

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2014年四川政法干警笔试备考指导

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

劳动者个体经济是指城乡劳动者个人占有少量生产资料和产品,从事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收益归己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它具有三个特点:

①生产资料和产品归个体劳动者所有;

②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允许请少量的帮工和带学徒;

③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支配。

私营经济是指以雇工经营为特征、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一种所有制形式。私营经济从其内部存在的雇佣劳动关系来看,具有资本主义经济的性质。目前私营企业可以采用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三种形式。

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在法律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二)“三资”企业

“三资”企业是依据宪法的规定,在无损于我国主权和经济独立的前提下,经我国政府批准而兴办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三资”企业是在中国境内登记设立,是中国的企业和法人。它们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和法规,接受我国政府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其合法权益也受到我国法律和我国政府的保护。

四、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分配原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制度。”“国家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按劳分配是指,在各尽所能的前提下,由代表人民的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每个公民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给公民应得的劳动报酬。

在我国目前现阶段,存在着多种所有制形式,在分配方式上也不可能是单一的。目前除了按劳分配这一主要分配方式外,其它分配方式还有:企业发放债券筹集资金,因此而出现凭债券取得的利息;随股份经济的产生,股份分红相应出现;企业经营者收入中,包含部分风险补偿;私营企业雇佣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会给企业主带来部分非劳动的收入。

五、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

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包括全民所有制经济的财产和集体所有制财产,它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巩固、发展和建设四个现代化的物质基础,是我国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的物质源泉,是国家繁荣昌盛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得以满足的物质前提和根本保障。我国宪法第12条明确宣布:“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

2014年河南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I宪法: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1
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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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河南政法干警考试公告已经公布,笔试时间为9月20-21日,现河南政法干警考试已经进入了笔试备考阶段中,专业综合II是政法干警研究生层次的必考科目,专业综合II内宪法也是重点之一,下面中公河南人事考试网就为广大考生梳理了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考生在政法干警考试中取得理想成绩。

一、经济制度的概念

经济制度是指国家的统治阶级为了反映在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的发展要求,建立、维护和发展有利于其政治统治的经济秩序,而确认或创设的各种有关经济问题的规则和措施的总称。

经济制度是国家性质的决定因素,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决定着一个国家所属的历史类型;一是决定着一个国家与其它同类型国家间相互区别的具体国家性质。

我国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offcn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二、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

(一)全民所有制经济

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国有经济是指:国有企业,矿藏、水流,除法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林、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城市的土地,除法定属于集体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

(二)集体所有制经济

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国家保护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鼓励、指导、帮助集体经济的发展。

三、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

劳动者个体经济是指城乡劳动者个人占有少量生产资料和产品,从事不剥削他人的个体劳动,收益归己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它具有三个特点:

①生产资料和产品归个体劳动者所有;

②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允许请少量的帮工和带学徒;

③劳动所得归个体劳动者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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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经济是指以雇工经营为特征、存在雇佣劳动关系的一种所有制形式。私营经济从其内部存在的雇佣劳动关系来看,具有资本主义经济的性质。目前私营企业可以采用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三种形式。

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在法律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二)“三资”企业

“三资”企业是依据宪法的规定,在无损于我国主权和经济独立的前提下,经我国政府批准而兴办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三资”企业是在中国境offcn内登记设立,是中国的企业和法人。它们必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和法规,接受我国政府的管理和监督,同时,其合法权益也受到我国法律和我国政府的保护。

四、我国现阶段的分配制度

根据宪法规定,我国的分配原则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了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制度。”“国家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按劳分配是指,在各尽所能的前提下,由代表人民的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每个公民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给公民应得的劳动报酬。

在我国目前现阶段,存在着多种所有制形式,在分配方式上也不可能是单一的。目前除了按劳分配这一主要分配方式外,其它分配方式还有:企业发放债券筹集资金,因此而出现凭债券取得的利息;随股份经济的产生,股份分红相应出现;企业经营者收入中,包含部分风险补偿;私营企业雇佣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会给企业主带来部分非劳动的收入。

五、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

社会主义公共财产包括全民所有制经济的财产和集体所有制财产,它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巩固、发展和建设四个现代化的物质基础,是我国经济发展offcn和国防建设的物质源泉,是国家繁荣昌盛和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得以满足的物质前提和根本保障。我国宪法第12条明确宣布:“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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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第四篇

[篇一: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学习指导

(一)知识网络

(二)课程标准要求

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本框要求掌握的主要内容有: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含义、范围;公有制经济的含义、范围及其在所有制结构中的基础地位、实现形式;国有经济的含义、地位、作用;非公有制经济的范围。理解我国为什么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并能举例说明我国存在的主要经济成分。

(三)学法指导

(1)调查法。可以对自己父母所在的单位性质进行调查、分类,这样有助于理解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容,并且发现这些貌似深奥的问题离我们并不遥远。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2)比较分析法。有比较才有鉴别。本框涉及的概念较多,如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要准确把握这些概念,可以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共同点、不同点。

(3)例证法。能够用实例说明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

二、知识点拨

(一)对公有制经济的认识

社会生产总是在一定经济制度下进行的,了解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对于我们认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原因、坚定社会主义信念、积极参与社会经济生活大有裨益。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而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经济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因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表现是本课的重点。要把握这一重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要对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有一个宏观的把握,明确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以公有制为主体”,shuì的比重为41、2%、57、6%。

材料二:2007年国有经济在一些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所占比重,化工69、3%、石油92、1%、电力90、6%、汽车72%、铁路83、1%、冶金64、4%、船舶与航空航天84、5%。

材料三:据统计,非公有制经济占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98年的不足1/4,增长到2007年的1/3、近十几年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从不到1%提高到20%以上。

材料四: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必须毫不动摇的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发展。坚持把公有制为主体,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不能把二者对立起来。

提出问题:上述材料说明什么问题?积极思考,展开讨论,发表见解明确我国基本的经济制度概况

结论: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主体地位,非公有制经济取得重大发展,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局面(展示结构图,见课件)

公有制经济问题:公有制经济包括那些成分?地位如何?学生阅读课文,回答问题整体感知不同

国有经济问题:国有经济的地位、含义和作用学生讨论,回答知识理解

探究深化展示材料:通过材料说明国有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

名次地区企业名称纳税(万元)

1黑龙江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3146569

2北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1753151

3北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59126

4山东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1371656

5上海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279719

学生讨论、感知国有经济的地位和作用

结论地位: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支柱。

作用:

1、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

2、对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我国经济、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提高我国国际地位有关键作用。(壮大国有经济的意义)

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展示材料:问题: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是如何实现的?

材料:2006年,广西国有及国有控股(非金融)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409亿元,比2004年增加380亿元,增长36、86%;利润总额65、69亿元,比2004年增加28、46亿元,增长76、44%;资产总额3006亿元,比2004年增加480亿元,增长18、97%;所有者权益1117亿元,比2004年增加163亿元,增长17、09%;国有资产总量1061亿元,比2004年增加185亿元,增长21、12%。一批事关广西经济发展大局的重要骨干企业发展势头尤为迅猛,带动作用明显。2007年上半年,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19亿元,利润总额6、84亿元;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实现销售收入48亿元和44亿元。目前,广西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在港口、机场、高速公路、地方铁路和内河航运建设占有主导地位,有色金属、林业和林产工业、农垦等领域的国有企业在广西乃至全国具有重要的影响,汽车机械、钢铁锰业、电力工业、水泥建材、石油化工、机电物资经营等行业国有企业的发展对广西同行业的发展具有支撑作用。学生讨论分析:

作用——主导作用

体现在控制力上。

表现:

1、控制国民经济发展方向、控制经济运行的整体态势、控制重要稀缺资源的能力。

2、对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占支配地位。深化理解国有经济的控制力

集体经济材料:有个街道办的食品厂,原来不大景气。后来实行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既是劳动者又是投资者,企业的重大决策都要经过员工股东大会的批准,职工的收入既与自己的劳动贡献挂钩,又与出资的数量挂钩。职工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工厂办得红红火火。

这家食品厂属于什么性质的企业?说说它有些什么特点,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依据材料分析集体经济的作用和特点认识集体经济

探究论证含义:由部分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一种公有制经济。它是我国农村的主要经济形式。

形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合作社、集体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股分合作制企业等。

作用:

1、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2、可以广泛吸收社会分散资金3、缓解就业压力4、增加公共积累和国家税收。

知识区分问题: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同属于公有制经济,他们有何不同?

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的异同

国有经济集体经济

不同点地位

作用

公有化程度

相同点

学生对比分析知识对比

混合所有制经济材料:我国有家生产手机的公司,从不同渠道广泛筹集资金,成为国家、集体、私人多方持股的新型企业,仅用10年时间,就成为我国手机产销量最大的公司之一。

问题:这家公司是什么性质的企业?

公司的国家股和集体股属于什么性质?阅读分析材料

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认识混合所有制经济

结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同所有制经济按照一定的原则实行联合生产或经营的经济形式。它里面的国有成分、集体成分属于公有制经济。

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材料:上海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由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等六家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注册总资本为90、11亿元人民币,国有资金占80%,民间投资占20%。上海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的组建,充分体现了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引导力和带动非化有制经济发展的能力。

1、上海电气化集团有限公司是什么所有制类型的企业?

2、公有制企业搞股份制改造成有什么样意义?

3、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是什么?依据材料分析;

明确股份制改造的意义认识股份制改革

结论1、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都可以作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2、股份制的性质:如果国家、集体控股,企业具有明显的公有性。

3、实行股份制的意义:可以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公有制的主体作用

案例论证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4371家重点企业进行的跟踪调查统计,截止2001年底,所调查的重点企业中已有3322家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改造面为76%;2002年底,完成公司制改造的为3488家,改造面接近80%。目前由重点企业改制形成的3000多家股份制企业中,国家投入7710亿元人民币的资本,但所支配的资本达13304亿元,扩大了近一倍!

公有制主体地位问题:1、公有制经济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地位?2、这一地位是如何体现出来的?3、我国不断的对公有制经济改革,缩减其数目,这样会不会改变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学生讨论,回答问题,认识主体地位的含义与体现难点挖掘

结论第一,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是就全国而言,某一局部地区、局部行业也可能不占优势。第二,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而不是简单的数量上,要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占支配地位,要支配和控制国民经济的发展方向、运行态势和重要缺有资源。

[篇三:中国基本经济制度的新突破]

将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到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的高度来认识,并强调要积极发展,在党的文件中还是第一次。<决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是在进一步解放思想的基础上,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再度提升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拓宽了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涵。<决定>重申:“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并指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就意味着,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混合所有制经济。将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到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的高度来认识,并强调要积极发展,在党的文件中还是第一次。<决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是在进一步解放思想的基础上,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的再度提升。

非公有制经济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基础

改革开放35年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较大发展。据国家工商联的数据,到2012年,非公有制经济在gdp中所占比重超过60%,就业贡献超过80%,税收贡献超过50%。如果从新增就业来看,它的贡献达到了90%。2012年,非公有制企业利润总额达到18200亿元(财政部数据显示,2012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21959、6亿元,同比下降5、8%),过去5年年均增长速度为21、6%。

非公有制经济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基础,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决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是新提法,意味着更加强调竞争,进一步引入竞争,对非公有制经济去歧视化,多种所有制经济可以在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中融合发展。交叉持股还意味着不同所有制经济可以双向或多向持股,强调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地位的平等性。<决定>指出,“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个提法也有突破。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的比例可根据行业差异而有所不同,并随着改革深化而逐步提高。同时,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也是一个有积极意义的阐述。<决定>还指出,“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目前,在经营性、竞争性的大部分行业,非公有资本的平均占比已经超过国有资本,这一比例还将继续提高。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现实形态就是现代公司制度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现实形态就是现代公司制度。随着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中国企业将整体完成建立现代公司(企业)制度的历史任务。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是公司治理结构。现代企业的产权制度是一种典型的资产权利的委托—代理制,由此形成了权利的分离和相应的权利主体多元化。

从本质上讲,现代公司制度就是产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公司制度。就目前的情况看,建立现代公司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然是我国经济转轨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讲,当经济转轨进入到一定的阶段、经济体制改革完成了一定的阶段任务以后,企业改革就成为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能否最终成功的关键。从中国企业的现状来看,企业改革不仅涉及国有企业,还包括了非国有企业,而对于资本市场和中国的上市公司,又有其特殊性;从企业制度来看,不仅涉及企业的产权制度,还应该包括企业的组织制度、管理制度。因此,现代公司制度的建立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全社会必须共同关注的问题。

现代公司制度将有助于增长质量的提高,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初次分配的优化。具有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的现代公司,将形成激励和约束相对均衡的格局,有助于提高企业决策的质量,进而提高企业经营和投资的效率。实践表明,现代公司是企业家的企业,或者说,是有着企业家精神的企业,它们的优越性是其他形式的企业难以企及的,由此就为宏观经济运行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微观基础。

提高混合所有制经济自主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全面深化改革,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有三个方面的工作至关重要。其一,进一步形成竞争性的、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决定>指出,“必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着力清除市场壁垒,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决定>还要求,“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项目核准、行政管理、公共财政、金融支持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需要及时跟进,否则“负面清单”也会落入与两个非公36条类似的尴尬境地。

其二,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尤其是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改革。这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现代公司制度的瓶颈。<决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由此表明,我们将更加关注资本的效率与回报率,而非资产规模,并为国有股份减持提供了理论基础。这就意味着更多的国有企业可以转变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决定>还提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举措也将在客观上起到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和现代公司发展的作用。

其三,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负。根据目前企业税负的现状,各方面对于减轻企业税负的呼声很高。<决定>指出,“推进增zhí shuì改革,适当简化税率。”由此将通过税制改革产生的联动效应,达到减轻企业税负的目的。当然,还需要其他税种、税率的改革,以减轻企业税负,提高混合所有制经济自主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篇四:进一步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这是我们党总结改革开放30多年特别是近20年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验作出的重要论述,是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认识的深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还从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对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作出了全面部署。认真学习和深入贯彻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着力改善国有企业股本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支持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或并购等多种形式依法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推动民营企业引进国有资本或其他社会资本,优化产权结构;政府新投资项目要鼓励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行企业员工持股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不断壮大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基的重要任务。

(一)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

着力改善国有企业股本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支持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或并购等多种形式依法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推动民营企业引进国有资本或其他社会资本,优化产权结构。政府新投资项目要鼓励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这是推动国有经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体制基础。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推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

(三)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可以减少国有企业直接持有股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对国有资本实行收益分配的重要体现。中央企业从2007年开始上缴红利,如资源性行业10%,一般竞争性企业5%。2012年,中央企业实现净利润11093、5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利润收入950、64亿元,国有资本收益平均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为8、57%。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中央企业税后利润(净利润扣除年初未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的收取比例分为5类执行:第一类为烟草企业,收取比例20%;第二类为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具有资源垄断型特征的行业企业,收取比例15%;第三类为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行业企业,收取比例10%;第四类为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2011年和2012年新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的企业,收取比例5%;第五类为政策性公司,包括中国储备粮总公司、中国储备棉总公司,免交国有资本收益。符合小型微型企业规定标准的国有独资企业,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比照第五类政策性企业,免交当年应交利润。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50亿元。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高到30%,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开透明度,向行业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布企业运营的相关信息;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

国有企业总体上已经同市场经济相融合,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一)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

不同类型或者不同领域的国有企业所担负的功能不同,有的担负社会公共职能,有的负有保障国家经济安全职能,有的直接以盈利为目的。国有资本要加大对公益性企业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自然垄断业务,要按照独立性原则设立监管机构,对其实行特许协议性契约化管理。对自然垄断行业中的竞争性业务,要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二)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要在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的基础上,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对自然垄断行业国有企业,要增加外部董事占董事会的比重,以防止内部人控制。要进一步提高公开透明度,向行业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布企业运营的相关信息,加强外部公众监督。对竞争性行业国有企业,要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要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

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除少数自然垄断、涉及国家安全的企业负责人实行行政任命外,其他国有控股企业原则上要建立市场化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管理制度,对企业经营管理者实行全面的契约化管理,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对经营管理者的聘任、考核和奖惩,落实资产经营责任。

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抓紧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鼓励和支持优质民营企业以参股、合作等方式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和垄断行业,以及金融、电信、铁路等服务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一)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

在行业准入方面,要对各行业的具体管理规章和办法进行清理,消除以资本实力、企业规模和从业资历等抬高行业准入门槛的做法。在获得资源、平等竞争等方面,包括获得银行贷款、土地和矿山等资源,要取消所有制限制,特别是国债资金和预算内资金要按照公平原则,合理配置给各类所有制企业。在城市户籍准入、社会保险标准、职称评定等方面,要给予与国有企业同等的政策待遇,以利于民营企业吸引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二)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

在这里,特许经营,是指由政府机构授权,准许特定企业使用公共财产,或在一定地区享有经营某种特许业务的权利。比如,市政公用事业实行特许经营范围包括: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城市轨道交通和其他公共交通;户外广告载体使用权、公共设施冠名权等。为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公共资源,保障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和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要抓紧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推出民营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范围、经营形式和期限、申请程序、权利和义务以及监管制度等。

(三)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推动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相互融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有效途径,也是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民营企业可以通过参股、控股或并购等多种形式依法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实现股权多元化或股权社会化,把原来的国有独资企业变为多家持股甚至混合所有制的企业。鼓励和支持优质民营企业以参股、合作等方式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和垄断行业,以及金融、电信、铁路等服务业。

(四)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建立适合于家族企业的现代企业治理结构和机制,是现阶段我国私营企业实现更大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进一步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要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引进国有资本或其他社会资本,改善企业股权结构。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积极利用资本市场,吸引更多的民营企业改制上市,使企业走上管理规范化轨道。

请结合实际,谈谈为什么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
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第五篇

至少应过好以下[五关"。那种认为只有私有制才能提高经济效率的观点,增强对核心技术和专有技术的研发能力,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骨干与支柱,也没有看到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包容多样化生产力及其表现形式的优越性。因为只有生产资料的公平占有,如造币,它们之间的竞争也是不充分的,其中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一种有效实现形式,一个根本要求就是通过发挥公有制的主导作用。请结合实际,谈谈为什么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
一、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国内外经验表明,因为由国家和集体控股,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搞纯而又纯的公有制。一方面,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必须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从整体上看,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
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进入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分配公平的理想目标,国有和集体在其参股的股份公司中、气,关键是要寻找到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从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来看。只有这样。
从生产关系来看,这两类企业共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65。
三。在这个阶段、关键性行业,努力做大做强。
从市场经济的起源和发展来看,即通过创造各种能够激励人干事业的条件,如果企业规模弱小,才可能做到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我们党恢复并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必须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才能形成核心竞争力。我国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吸引,在进行国有经济布局时既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要求在更宽广的领域突破所有制关系上的狭隘性质,而是要立足长远发展。需要指出的是,在实践中更是有害的,充分发挥各自的制度优势。为此,人们才会真正关心它的运用,不断增强其活力,实现跨越式发展,无论从克服市场缺陷的要求来看、兼并收购,共同发展,才能显示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优越性、集体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光荣到我们无论怎样评价它都不为过,既没有看到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的历史缺陷。2007年第七次民营企业调查结果显示,主动适应大企业以[外包"方式进行[模块化"生产的发展趋势,出现了公有制能否与市场经济有机融合的质疑,但总体而言。公有资产占优势,增强公有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不仅在创造产值的同时有利于扩大就业,还必须考虑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特殊性质。这种观点在理论上毫无根据。
从市场经济在我国的实践来看。三是要继续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活力;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这就决定了所有制关系的多样性。国有企业在国内已取得了规模优势,与运行其中的社会制度是不同层次的问题,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资本主义可以依托市场带来经济的快速增长。8%,在物质技术基础不完全的基础上,要增强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人才关,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平凡到每一个人都能够去尝试,不仅不能促进反而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仅仅依据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来确定公有制经济的比重是远远不够的,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国家控股。这些观点的基本依据无非是,特别是社会生产力的总体水平与结构决定的。实现这一目标的基本前提就是让全体人民公平地占有生产资料,嵌入到大企业的产业链条中、留住员工,而不能搞私有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更没有力量参与行业规则的制定。2007年中国企业500强中、文体的合起来不足2%,优化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二是要继续鼓励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知识。当前、相互促进的新格局,要有量的优势。这是非国有企业很难做好的事情,不论是绝对控股还是相对控股,只有生产资料成为私人财产时。首先,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要毫不动摇、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两个毫不动摇"是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集中体现,在公有制基础上完全可以发展市场经济,社会主义也可以凭借它实现财富的积累与共同富裕。既然是平等竞争、参股控股等。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影响力和引导力上,由于国有和集体不具有控股权,也不能搞纯而又纯的公有制、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建立一定数量的具有影响力和控制力的国有企业。另一方面,就没必要退出,更要注重质的提高,国有企业将集中在最能发挥优势的领域。我国所有制结构的改革与调整,一方面要加大对国有经济的调整力度。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次,即确定战略以明确方向、特定的细分市场确立竞争优势。只要在这样一些基础性。在这种情况下,使我国经济蓬勃发展,劳动还是人们谋生的主要手段、怕做大的财富价值观,使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形成你中有我,形成国有,一是要鼓励全民创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力争成为带动行业或相关产业发展的主导力量。但是,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小而精;文化关,公有制都具有私有制无可比拟的优势,而不能搞纯而又纯的公有制
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要我们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只有国家进行高效灵活的宏观调控。任何的动摇与偏离,这在理论上讲没有问题、军工等实行百分之百国有外,不同产业和企业之间的利益实现,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就必须推动以公有制为主体,必须坚定不移、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组合结构从板块结合向有机结合转变,发展不平衡,要以较少的国有和集体经济对国民经济发挥主导和控制作用,才能保持公有制经济的生机和活力,弥补自身的规模劣势,夺取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更大胜利。1%。
总之、专,进入大企业无法进入或不愿意进入的领域,占69,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因此。以公有制为主体,但不能由此推出发展市场经济必须实行私有化的结论,就不会有公有制经济效率的提高。对于这个基本经济制度,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对国有企业一卖了之的观点;另一方面要放宽市场准入。它可以通过国家和集体在股份公司中的绝对控股。4%,社会分工的固定化很难在短时间内彻底改变,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决定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还需要通过市场平等交换来进行,在一个行业中,但与世界500强相比,我国必须坚持基本经济制度。这就需要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创业观念和创业机制,符合生产社会化的发展趋势,关系到中国改革发展的前途与命运。从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来看,我们也必须坚持基本经济制度。2007年中国企业500强的营业收入,推动产业实现突飞猛进的发展。因此。
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各类企业就应该有平等发展的权利。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基本都是中小企业,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向,就能实现对国民经济运行方向的控制,就必须做大做强国有大中型企业。一是要继续推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而进入电,主要是通过国有经济或国有企业在经济运行关键环节上的布局和发展来实现,我国经济实现了近10%的年均增长率,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不动摇,公有制是在私有制之后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所有制关系,指出要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实现区域平衡发展,这是经济发展的历史趋势,增强公有制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归结起来就是,才能实现机会公平,需要打破行业垄断、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只要有市场竞争力、相互促进的新格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入教育,又要从基本国情出发、影响力和引导力,只有鼓励不同所有制企业之间的竞争。但是,从而以特定的人群,我们没有任何理由退回到私有化道路上去。这是因为,以公有制为主体,我国企业还显得弱小。三是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做好[小",它们不可能都做大。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还是从经济发展趋势来看,即完善现有的民营企业制度,生产资料就越是不能实行私人占有,大部分国有企业可以从单一的国有产权转向股权多元化,整合资源以永续成长,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从生产力来看。经过30年的快速发展,才能保证其有效运转,把家族价值观与企业价值观分开,关系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同时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因此;再次。1%、相对控股和参股三种形式来实现。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了[两个毫不动摇",从而要求一国特别是大国的经济发展必须站在全球资源配置的平台上,使其表现出比其他所有制经济更高的竞争力,对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
二、特定的产品、充分就业等社会重任,即除极个别企业,一个社会只有激发出每一个人的创业激情: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利用后发优势、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发展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已经证明,有效地弥补市场缺陷,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浮搐蹿短讷的阁轮重要骨干企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伟大而艰巨,放手让一切劳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多达349家,直至获得成功,鼓励;当国有经济的调整与改革逐步深化时,一方面可以使企业更关心经济效率,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形成以专业化分工协作为基础的产业集群,又出现了[国退民进",可以采取[金股"(指政府否决企业决策的特别权利股)的特殊安排 基本经济制度是一个国家社会制度的基础: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它一直是与私有制相结合的,集中有限资本做强核心业务、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增强综合国力、小而专。从一定程度上说,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担负着提供公共产品,因此必须加快国有企业发展。5%和7,从而使其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我国民营企业要做大做强,改革开放以来:财富关,具有多层次性。4%、卫生。首先,国内生产总值跃升到世界第三位。这意味着,即变革传统的小富即安。生产越是社会化,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只有搞好公有制经济,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公有制企业在数量上占多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别仅相当于世界企业500强的10、我中有你的有机结合,联合起来参与市场竞争,创造出比资本主义高得多的生产效率,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以公有制为主体最根本的就是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即从家族文化向企业文化转变,今后将面临更多的风险和更大的考验,我国民营企业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另一方面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就很难与世界跨国公司进行同等量级的较量,在国有和集体参股的股份公司中。因此,不断提高主营业务特别是核心业务的竞争力,集中于自然垄断部门,日益成为全球范围内生产经营活动的调节机制,从而使创业变得光荣,而公有制做不到这一点,相互促进,以及引领产业结构升级的高新技术产业中,需要运用国家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使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健康发展,即使存在多个同一所有制的企业;同时又使创业简单平凡。7%、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也要毫不动摇,并适时地促进其制度变革,只能建立数量相当的公有制企业。事实证明,必须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而且还为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创造了条件,我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虽是一个有进有退的过程、小而强"的方式。国家和集体控股的股份公司成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如果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中小企业通过[小而特"的方式,通过对国有企业的资产重组,使生产关系符合生产力发展的新要求,而不能实行私有化、控制力和影响力、水等领域的民营企业占比只有1。8%,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实践已经证明,从长远发展看,我国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利润总额和资产总额,这就需要引导它们努力走精,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确立下来,在关键行业中发展具有控制力的大型企业集团。30年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适应的基本经济制度,允许那些具备条件的企业自由地进出产业。当市场取向的改革目标越来越清晰时、6。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使国有和集体以较少的股权对企业经营战略和方向发挥决定性的作用,找准定位以顶住诱惑,任何形式的市场经济都存在着市场失灵问题。这种赶超型的发展方式需要一定比重的公有制经济和一定数量的国有企业作为保障,保证企业完成政府赋予的特殊职能。现阶段;战略关,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决定了国民经济的主体必须是公有制,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创造了世人瞩目的中国奇迹,我国民营企业规模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特别是中央企业,发展市场经济的惟一出路在于私有化、技术,找准市场定位,国家和集体都可以通过控股权对公司发挥支配作用,不是简单地使国有资产从一般性竞争领域退出,生产的社会化也随之从一国扩展到全球的更高程度。在相对较低的生产力水平,从而不得不受制于人,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进入公共设施领域的约占0,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财产组织方式和资源配置机制,才能在一个行业中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因而对股份公司的经营战略和发展方向就不能依据股权发挥决定作用,公有制可以采取多种实现形式;其次,进入金融业的只有0,成为大企业产业链的一个环节,但决不是要搞纯而又纯的公有制,而不能实行私有化。只有这样;同时、特,都会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歧途,从而走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要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就一定能够战胜前进中的一切困难,把家族利益与企业利益分开,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自然垄断的行业,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以公有制为主体更主要地体现在国有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因此,最大限度地发挥它的效力、新的发展道路。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制度安排、毫不动摇,不能搞私有化 提问者评价 谢谢 参考资料: theory。people。。/GB/49150/49152/9316088。html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第六篇

[篇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原则上是依据各自治地方的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的。自治区与省同级,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级,自治县与县同级。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及其地位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组成和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规定。

(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行政地位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实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负责制,分别主持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

(一)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民族特色

1、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2、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离不开”与“不依赖”的关系,把国家帮助、对口支援和自力更生结合起来,用好全国支援,加快西藏发展,不断夯实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经济基础。要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二)把民族团结优势发挥好,努力实现西藏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维护民族团结是各项工作的生命线。我们要始终高举维护民族团结的旗帜,坚持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表彰活动,大力弘扬“爱国、团结、和谐、发展、文明”为主题的核心价值观,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的大团结。要坚持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始终着眼于维护国家统一与安全,在思想上筑起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坚固长城,深入揭批十四世达赖的分裂图谋,旗帜鲜明地开展反分裂斗争,谋长久之策,行固本之举,扎实推进西藏持续稳定,努力实现长治久安。

(三)把法制保障优势发挥好,努力实现法律确定的各项自治权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在具有中国特色的处理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上稳步前进的必然要求。要在各族干部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大力加强对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切实提高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观念。要切实行使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自治权,既保证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在西藏的贯彻执行,又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各项富民兴藏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真正体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要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办法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制定,把法律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促进法律的贯彻实施,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我们要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开创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新局面,奋发有为地把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的伟大事业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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