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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诉质量问题奖励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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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客诉处罚制度
客诉质量问题奖励与罚款 第一篇

质量客诉处罚制度

为了落实管理人员质量客诉责任制,有效地预防质量客诉的发生,降低质量事故损失,提高全员质量意识,明确质量事故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问题分类:

温度质量投诉:因运输或储存不当,导致产品变质;

产品外观不良:由于装卸和运输防护不到位,产品变形,脏或者破损; 日期异常:因将库存的临过期品或早产产品误发,导致市场投诉; 违规操作:操作人员违反规定操作,造成的质量问题。

二、质量事故经济责任追究:

经研究决定,质量客诉处予连带责任,相关责任人承担处罚外,公司经理及总经理同时接受处罚,如最终责任人不能判定,责任上移1级,一线管理人员-班长-主管-经理,以此类推,具体细节如下:

1、温度质量投诉主管以下相关责任人处以500元处罚,责任部门经理处以500元处罚,COO处以500元处罚,总经理处以1000元处罚;

2、产品外观不良主管以下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处罚,责任部门经理处以50元处罚,COO处以50元处罚,总经理处以100元处罚;

3、日期异常主管以下相关责任人处以100元处罚,责任部门经理处以100元处罚,COO处以100元处罚,总经理处以200元处罚;

4、违规操作部门主管以下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处罚,责任部门经理处以50元处罚,COO处以50元处罚,总经理处以100元处罚; 注:以上投诉,数据以客服部接到的电话和微信投诉为依据,经各部门对接,最终判定为物流原因导致质量客诉的计算。

四、本规定自2014年7月2日起执行。

编制: 审核: 批准:

品质处罚条例
客诉质量问题奖励与罚款 第二篇

1、 目的:

明确品质事故及品质问题的处罚原则和方法、掌握处罚流程、落实责任归属,降低公司品质成本,使产品品质满足及至超越客户要求。

2、 范围:

公司所有的品质问题奖惩均适用之。

【客诉质量问题奖励与罚款】

3、 定义:

3.1一般品质事故:指因品质问题造成的产品报废损失在5000元以下,或客户不满意产品品质、交期、服务而提出口头或书面抱怨的或责任部门造成呆料品质事故。

3.2重大品质事故:指因品质问题造成的产品报废损失在5001-20000元以下,或客户不满意产品品质、交期、服务而强烈抱怨、整批退货、扣款的品质事故。驳错、混料、出错货等低级错误重复出现,亦可是为重大品质事故。

3.3特大品质事故:指因品质问题造成的产品报废损失在20001元以上,或品质问题严重影响我司在客户处的绩效评分及公司声誉,导致我司在客户处的供应商低级下降甚至停单的品质事故。

3.4客户累积退货:指因客户使用过程中因产品品质缺陷和其他原因累积不良定期退回给公司的不良产品。

3.5一般品质问题:品质事故以外的其它品质及流程异常均可视为一般品质问题。

4、 职责:

4.1各部门经理(主管):负责本部门的品质监控把关,并负责与部门工作相关的品质管理奖惩的提报、确认,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调查报告及落实改善措施。

4.2业务部:受理客诉,访问客户并了解客诉的详细情况。同时负责对全程跟踪客户处所有异常的统计,反馈及确认,并以《客户/退货处理单》形式连同客户异常反馈第一详细信息或来往邮件打印出来附于《客户/退货处理单》后面,然后及时发给品质部以便有效追究具体责任部门或直接责任人。

4.3品质部(包括驻厂):受理客诉,访问客户并了解客诉的详细情况。同时负责对客户处罚通知单(异常工时损失,停线转单等)与客户确认签署(客户处罚金额的符合性及具体详细的原因)。负责公司内部各类品质事故的调查、统计、责任判定及处罚提报。负责客诉的调查、改善、统计、责任判定及处罚提报。【客诉质量问题奖励与罚款】

4.4品质部:负责公司所有不良品质行为的稽查,对所有品质有关改善措施落实情况稽核统计、责任判定及处罚提报。

4.4管理者代表:负责品质事故奖惩提报的审核及一般品质问题奖惩的核准。

4.5总经理(最高管理者):负责品质负责事故奖惩提报的核准。

4.6人事行政部:负责将核准的奖惩传递给责任部门负责人及财务部,发布因品质问题 引起的行政处分公告,配合品质部评估事故频发部门责任主管的工作能力及态度。

4.7财务部:设立专项独立的品质处罚及奖励账务明细,统筹管理,负责报废产品损失 核算及奖惩扣款的落实。

5.、内容:

5.1品质事故惩罚细则

5.1.1发生一般品质事故,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情节严重程度,责任部门或个人承制表:王井军 审核: 批准: 1

担20%的报废损失(低于50元,按50元计);客诉处理费用(如用车费、路桥费、餐费等)在1000以内100%承担。1001-10000元承担20%,10000以上承担10%

5.1.2发生重大品质事故,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情节严重程度,由责任部门或个人

承担15%的报废损失(低于300元,按300元计);客诉处理费用(如用车费、路桥费、餐费等)在1000以内100%承担。1001-10000元承担20%,10000以上承担10%。

5.1.2发生特大品质事故,视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情节严重程度,由责任部门或个人承

担10%的报废损失(低于800元,按800元计);客诉处理费用(如用车费、路桥费、餐费等)在1000以内50%承担。1001-10000元承担20%,10000以上承担10%。

5.1.4品质事故责任首先是主要责任部门管理者的责任。基于此观点,发生重、特大品质

事故当追究责任部门管理人员的责任,具体处罚金额参照下表:

5.1.5针对品质部已核准的品质处罚,发给责任部门负责人签收后,如责任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必须在收到《不合格品处理单》时24小时内提出,过期将视为对本通知的认同,一切申诉概不受理。所有品质事故(品质部已核准的品质处罚),责任部门第一负责人(经理或主管)须在一周内出具详细调查报告(包括具体责任人认定提交,纠正及预防措施制定等)送交给品质部经理审核,逾期未提交者处罚200RMB并由人事行政部发文通报全厂。

5.1.6 客户累计退货,以月作为统计周期,按职能部门及客户累积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金

额处罚规则如下:

除了业务部门以外的所有职能部门:客户累积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由责任部门承担30%的报废损失,客户累积退货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1元以上,由责任部门承担20%的报废损失(低于1500元,按1500元计)可以返修物料有责任部门承担全部返工费用。

5.1.7 拒不改善或应付了事、推脱责任或落实(会议决议,流程规定等)改善措施不到位者,

【客诉质量问题奖励与罚款】

品质部对责任人提报小过1次(除批评之外,另外以罚款100元)之行政部处罚,部门经理或主管负主要领导失职责任((大过1次,除批评之外,另外以罚款200元)。同时列入执行改善不力事件档案,每月由管理者代表汇报给管理层,作为部门年底加薪,奖金之依据。

5.1.8 经调查造成品质事故明显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责任的,按主要责任(在行为、事

件中,负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负责追究金额的80%次要责任(行为、事件的主要参与人)负责追究金额的20%;

5.1.9 未按时出席品质改善会议,不论是谁,谁迟到罚20元/次,早退50元/次,无故缺席

200元/次。

5.1.11 产品报废损失的金额以产品成本价计。

制表:王井军 审核: 批准: 2【客诉质量问题奖励与罚款】

5.2 一般品质问题惩罚

公司人员发现一般品质问题,可将该问题提报至品质部经理处,由后者酌情对责任人处行政警告以下(含行政警告)之惩罚,奖惩直接交与行政人事部公告,财务部落实。

5.3 职能部门品质管理职责及责任认定

5.3.1 技术部:对所有的产品工程图纸和技术标准负责,必须做到100%正确率及完整率,若因图样及技术标准的质量问题(包括但不局限于):

● 设计错误或疏忽;

● 设计变更混乱;

● 设计技术资料不完整,不准确(图纸上技术要求不完整,模棱两可容易误导等); ● 产品更改内容或升级本,没及时更改图纸;

● 图纸上产品需要组装,无组装图,无法进行检验确认或因其它设计开发原因导致的异常, 造成无法生产,没造成经济损失的,对直接责任人处罚50元,对发现人员奖励50元,若因以上原因发生内部(无法生产或批量品质问题)与外部品质问题(客户退货或产线停线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按品质事故惩罚细则处罚。

5.3.2 业务部: 对所有客户订单全程跟踪(及生产计划安排负责,必须做到100%

正确率及完整率,若因跟单员或PMC工作质量问题(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 下单错误,生产工单错误;没给公司造成损失,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并罚款50元; ● 生产计划安排错误或不当,没给公司造成损失,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并罚款100元; ● 产品变更未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跟单负责总协调生产工程变更前产品统计数量异常及

新旧版本混料,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并处以罚款200元;

● 未经授权随意变更产品技术标准,,如变更材质,其他因订单跟进及生产计划安排导致

的异常;没给公司造成损失,对责任人提出批评之外,另处以罚款200元;

● 对于客户反馈给跟单的所有异常,跟单需要与客户确认具体异常原因,并将客户异常

反馈第一详细信息或来往邮件打印出来附于《客户投诉/退货处理单》后面,然后及时发给品质部已便有效追究具体责任部门或直接责任人,若填写信息(包括投诉内容,投诉原因等)不清楚、不完整的,品质部一律不予受理,直接由责任跟单承担; ● 由跟单员工作失误导致产品交期延误,对客户产品交期异常跟踪不力等异常;若因以

上发生内部(无法生产或批量品质问题)与外部品质问题(客户退货或产线停线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按品质事故惩罚细则处罚。

5.3.3 生产部:严格按生产计划生产,严格贯 +执行工艺和技术操作规程,对产品质量负责。若因生产部门的工作质量问题(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

● 不按依据作业,无依据作业,损坏资料导致后工序无依据作业,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并 处以罚款30元,对责任经理或主管批评并处以罚款100元:

● 未按要求执行自检及首检工作的,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并处以 罚款50元:

● 未按不良品处理流程执行返工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若批量流入下道工序(部门),或客户手中,给公司造成损失,按品质事故惩罚细则处罚:

● 统计数据真实、正确,对报废产品的填写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许少报、瞒报、化整为零地填写,若没按要求执行,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并处以罚款30元,对责任经理或主管提出批评并处以罚款100元:

制表:王井军 审核: 批准: 3

● 对于企图隐瞒、虚报或不报告品质异常事故的,一经查实,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并处以罚 款200元:

● 未按产品状态标识卡进行物料摆放,相似半成品及成品摆放在同一卡板的,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并处以罚款50元:

● 产品堆放高度限高1.2M,对于门板及一些大件物料摆放每叠不能超过20PCS,若没按要求执行,对责任人罚款30元:

● 对于生产没有按照ECO要求统计在制品数量或统计有误,造成新旧版本混料,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并处以罚款200元;

对于加工中的不良品藏在中间良品之中转入下工序或混进仓库的现象,或被仓库发现了,生产部拿回去又化整为零再次入库,逃避责任,对此种恶意行为已经发现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并以罚款200元,对发现人员奖励50元;

客户退货品经分析主要原因为生产部的责任,按品质事故惩罚细则处罚;

未经授权随意更生产资料生产的及生产人员安排及设备仪器操作不当,保养不力导致的异常。若因以上原因发生内部(无法生产或批量品质问题)与外部品质问题(客户退货或产线停线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按品质事故惩罚细则处罚。

5.3.4仓储部负责材料及产品的出入保管,帐务一致,材料及产品保质保量。若因仓储部的工作质量问题(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

根据生产单对产品进行入库,入库时核对产品、合格标签及入库单,三者一致方可入库,若没按要求执行,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外并罚款100元;

入库的产品必须要有品检员盖PASS合格章方可入库,若没按要求执行,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并处以罚款100元,对发现人奖励20元

入库前对产品实行检查,其项目有:是否有标签与实物成品入库不相符、包装方式是否正确、大板是否正确、是否按客户所需要的专用卡板、产品外观是否有破损及箱角折皱、高度是否符合要求、产品放在卡板上、表面大小是否符合要求,如果没有按要求执行,听之任之,随意入库,罚款20元,对发现人员奖励10元;

产品放在规定区域内,摆放在指点的位置,以便于寻找,若因找不到货造成客户(厂内)停线,给公司造成损失,按品质事故惩罚细则处罚

产品的数量准确,帐物保持一致,若因帐物不符合造成客户(厂内)停线,给公司造成损失,按品质事故惩罚细则处罚;

产品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的原则及产品在保存期间做好产品的防护工作,避免因产品存放时间过长引起质量变化;

存储过程中不允许出现混料及发货时不可将产品发错货,若没按要求执行,对责任人并以罚款200元

清理尾数时注意产品的数量及品名,数量一定要准,不同产品要有明显的区分,若没按要求执行,罚款50元;

客户退货品经分析主要原因仓储部责任,按品质事故惩罚细则承担相当的损失;

仓储负责生产工程变更新旧版ECO,若工作不到位造成新旧版混料或尾数汇报不实的,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并处以罚款200元;

若因以上原因发生内部(无法生产或批量品质问题)与外部品质问题(客户退货或产线停线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按品质事故惩罚细则处罚。

5.3.5 采购部:采购材料优势直接关系到我司的产品质量的优势。若因采购部的工作质量问题(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

采购员因个人原因漏下单,造成延误公司内部的申购部门没有材料使用时,对责任人以除制表:王井军 审核: 批准: 4

批评之外,另处以罚款50元;

采购员下单因个人原因发错图纸(版本),造成供应商批量报废的,没给公司造成损失,对责任人以除批评之外,另处以罚款200元;

对于需采购部配合完成的不良品退换货、技术支持、供应商审核提前通知或准备等工作,采购部未给予配合的,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并处以罚款50元;

未经授权批准,采购员对新产品不打样通知供方直接送货的或直接送到客户处,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并处以罚款100元;

供应商因交期紧急导致赶出的货有品质异常会到采购员时,采购员明知物料存在品质问题,未经MRB特采的仍通知供应商送货到我司,来料抽检发现后确认情况属实的,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并处以罚款200元;

来料抽检发现异常经IQC判退后,采购未经过内部MRB会议私自将货发出或发到公司内部使用的,经查核发现时则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并处以罚款100元,部门经理或主管负主要领导失职责任提出批评并处以罚款200元;

若来料的供应商不是我司GP合格供应商,对责任采购提出批评并处以罚款100元; 供应商回复的改善报告经查阅发现时我司采购员代写的时,对责任采购记小过1次(除批评之外,另处以罚款100元)对供应商没有及时提供改善报告我司采购没有及时跟进的每次

若因以上原因发生内部(无法生产或批量品质问题)与外部品质问题(客户退货或产线停线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按品质事故惩罚细则处罚。

5.3.6 出货组:将产品按时、保质保量、安全准确的运输到客户指定地点。 若因运输部的工作质量问题(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 装车前,产品数量及型号与仓库一一核实进行交接,若因数量不准或产品型号不符,给公司造成损失,对责任人处罚50元; 装车时轻放,文明装车,不可以将产品撞坏,给公司造成损失,按品质事故惩罚细则处罚。 装车或卸货过程中不可导致相似产品混料,若调查为运输环节造成,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并处以罚款200元;

送货时按客户的要求附带出货检验报告,若没按要求执行(丢失或损坏出货检验报告,与客户交接不力等)对责任人提出批评之并处以罚款100元;

在客户处卸货区,运输不听从公司驻场安排或没按客户端要求配合的,没给公司造成损坏,对责任人以除批评之外,另处以罚款100元,若给公司造成损坏,按品质事故惩罚细则处罚。

客户退货品经分析主要原因为运输部责任,按品质事故惩罚细则处罚

若因以上原因发生内部(无法生产或批量品质问题)与外部品质问题(客户退货或产线停线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按品质事故惩罚细则处罚;

5.3.7 业务部:定期走访客户,负责收集客户对公司所提出的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后,向领导汇报,同时受理客诉,访问客户并了解客诉的详细情况。同时负责对客户处罚通知单(异常工时损失,停线转单等)与客户确认签署(客户处罚金额的符合性及具体详细的原因),并提交客户停线损失报告给品质与环保部,若因业务部的工作质量问题(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

对于客户停线单,业务需要与客户确认具体停线原因,并将客户停线损失调查报告附于客户停线损失单后面,以便有效追究具体部门或直接责任人,如没有特别理由或客户罚款理由不清晰的,品质部一律不予处理,直接由责任业务承担;

业务提交客户停线损失或罚款单须及时提交给品质部处理。

制表:王井军 审核: 批准: 5

产品质量奖罚制度
客诉质量问题奖励与罚款 第三篇

1.目的

为加强质量管理及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公司产品质量,达到客户满意,通过奖优罚劣的手段,强化全员质量意识、责任感,建立质量责任制度和奖罚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车间所有员工。 3.奖罚原则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奖罚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

4.本奖罚制度申明:奖罚只是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才是目的, 所有处罚均不可以替代客户处发生的质量事故责任。 5.职责

5.1品管部负责质量取证工作,生产主管、各班组长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5.2主管生产经理、品管部负责人负责质量奖惩处置工作。 6.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及类别

6.1 质量事故的定性范围,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事故:

6.1.1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 6.1.2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 6.1.3未按照客户工艺要求作业,致使不合格品流出遭客户投诉的。 6.1.4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造成重大后果的。

6.1.5 因错检、漏检、误判致使不合格品进厂或不合格品出厂,造成公司品牌形象受损或经济损失的。 6.1.6 生产工序间没有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6.1.7 因错发或漏发产品物料,对生产环节造成影响的。 6.1.8 因点料错误给后续工程造成影响的。 6.1.9上料员上错物料造成批量贴装不良的。 6.1.10因操机员调机不及时致使批量贴装不良的。 6.1.11炉前操作不当造成批量手贴不良并流入到炉后的。 6.1.12炉后目视不当并大批量不良流出的。

6.1.13因包装维护不当,造成产品受损,导致客户抱怨而延误交付、生产的。 6.1.14生产现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造成标识混乱、不全,致使错用的。 6.1.15生产记录填写不规范,影响产品质量,不符合程序文件规定的。 6.1.16各类统计报表,台帐和原始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 6.1.17纠正措施没有按期整改的。

6.1.18其它影响产品质量的情形,造成损失的。 7.奖励细则 7.1作业员的奖励

7.1.1能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批量不合格品发生者,每举报一次,视情况经核实给予

奖励10元-50元/批。

7.1.2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奖励10元/批。 7.1.3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并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果,给予奖励

【客诉质量问题奖励与罚款】

20-50元/次。【客诉质量问题奖励与罚款】

7.1.4月度工作总结中,在本职工作上从未发生因人为失误而造成质量问题,给予奖励10元/人。 7.1.5在本职工作中对质量改进有重大突出贡献者,经核实给予奖励10-30元/人。 7.1.6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7.2品管员的奖励

7.2.1月度质量统计中,当月无一次错检、漏检、误判,经核实给予奖励50元/人,(零星不良不计

其内,失误次数以合格率低于质量目标98%为准)。(原始数据来源于《FQC首件确认单》、《品质异常报告单》及《FQC检验不良记录表》、《客户投诉记录表》,组长负责月度统计。 7.2.2对本岗位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并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果,给予

奖励20-50元/次。

7.2.3在本职工作中能及时发现重大批次不良,避免了不合格品出厂,视情况经核实给予奖励20元

-50元/批。

7.2.4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奖励15元/批。 7.2.5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7.3班组长的奖励

7.3.1月度统计中,本部门未因人为失误产生批量不合格,且成品检验合格率及成品不良率均达成目

标者;给予其负责人奖励50元/人。(原始数据来源于《FQC检验不良记录表》、《客户投诉记录表》)。

7.3.2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经核实给予组长奖励20元/批。 7.3.3其他奖励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后决定奖励金额。 8.处罚细则 8.1作业员的处罚

8.1.1未进行首件确认而发生不合格,作业者处罚20元/次。 8.1.2未按客户工艺文件和图纸要求生产的,作业者处罚20元/次。

8.1.3生产产品质量异常(同一批次同一位置同一不良现象5件以上为异常),直接作业者罚10元次。 8.1.4因工作马虎,粗心大意,导致特重大品质异常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罚50元/次。 8.1.5恶意制造品质事故,当事人罚50元/次,情节严重的罚100元至500元/次。 8.1.6违反生产流程、工艺和操作规程者,造成公司损失的,罚20元/次。

8.1.7生产工序间未按规定进行三检(专检、互检、自检)而出现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罚20元次。 8.1.8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罚20元/次。 8.1.9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罚30元/次。

8.1.10因错点、错发或漏发产品物料,对生产环节造成影响的,罚20元/次。 8.1.11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8.2品管员的处罚

8.2.1因错检、漏检、误判致使不合格品进厂或不合格品出厂,罚20元/次。

8.2.2客户投诉产品质量问题,确定本批次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8%目标的,罚20元/批。 8.2.3返修后再次遭到客户投诉,产品质量合格率低于99.5%的,罚30元/批。 8.2.4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经理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8.3班组长的处罚

8.3.1现场发生较严重的批量性不合格时,现场组长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视其情节扣罚10-50元。 8.3.2发生重大品质事故(或客户要求返工退款)造成严重损失时,相关责任部门组长应承担连带责

任,并视其情节扣罚30-200元。

8.3.3其他处罚情形,结合各部门经理评估决定处罚金额。 9.处罚调整原则(根据处罚细则中的原处罚金额X对应系数)

10.奖罚程序

10.1属日常作业中突发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其班组于事发后24小时内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并及时知会品管部进行调查、核实,之后再逐级呈送至总经理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10.2属月度质量统计后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品管部负责按月收集、统计,并将有关质量原始数据汇总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部门,再由其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逐级呈送至总经理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10.3有关部门人员所产生的奖罚金额,均于当事人当月薪资中体现,并在公告栏上加以公布。 11.奖罚原则

11.1具备充分的理由和清晰的证据。

11.2奖罚的轻重程度应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损失相符合。

11.3员工对质量处罚不满意时,有申诉的权利,最终由品管负责人及总经理裁决。 11.4本制度未尽事宜,由总经理临时决定奖罚办法。 11.5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正时亦同。 12.质量奖励与绩效考核挂钩及操作细则

12.1对于7.2.3和7.3.2条中所指的交付的产品总批次数,作为每月绩效考核奖励分配总基数。 12.2交付的产品在一定时间(暂定2个月)内未遭到客户投诉,如有投诉,将扣除投诉次数后的发货批

次总数作为奖励基数。

12.3每月发货有效总批数除上有效员工数,结果就是每人分配的批次数,比如本月发货总批次数为123

批,扣除投诉3批,剩余120批,要分配给30名有效员工(试用期不算),那么每员工可分配到4批次。假定A员工分配4批次数,那么绩效考核基数金额是4*10=40元;如果A员工为检验员,其绩效考核基数金额是4*15=60元;如果A员工为组长,其绩效考核基数金额是4*20=80元。

质量奖罚处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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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奖惩制度
客诉质量问题奖励与罚款 第四篇

[篇一:质量奖惩制度]

1、范围:

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目的:

2-1、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质量奖惩制度。由此,质量管理成效如何尤为重要,上至高层领导,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质量、抓质量、坚持出精品,减少直至杜绝不合格品、废品。

3、名词定义:无

4、作业程序:

4-1、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4-1-1、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中心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至采购科和品管科;采购员须按照技术中心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品管科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50-200元,如影响生产进度,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200-500元;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全员参与,全员品管之目的。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部门工作(生产)场所的所有人员。

3、定义;

3、1质量:一组固有的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3、2品质异常:本制度所异常是在日常生产活动中,依据客户提供的资料和公司的规范工艺文件作业标准可以避免非预期的质量不良,且该不良判定责任为岗位工作人员,或其它可经目视或检验工具发现而未发觉的质量事件。

3、3质量事故的[定义

3、3、1按事故损失分:

a)一般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小于或等于500元的。

b)严重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大于500元而小于2000元的。

c)重大质量事故: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上的或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的经济损失计算时,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电费等所有估算值。

4、奖励细则

4、1操作员工的奖励

4、1、1能及时发现本工序产品质量隐患,避免质量故发生者,每举报一次,给予奖励10-50元/次;

4、1、2发现工艺/技术文件bom表以及装箱清单等编写错误,避免质量故发生者,每举报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10-50元/次;

4、1、3发现检验员将不合格品误判为合格品,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每举报一次,视其影响程度,给予奖励10-50元/次;

4、1、4互检时及时发现上工序产品存有严重质量问题,避免不合格品流入下工序者,每举报一次,给予奖励10元/次;

4、1、5对本工序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20-100元/次。

4、1、6月度质量统计中,员工在本职工作上未造成质量事故的,且配合质量工作者;由所属部门的主管及质检员共同评选出1-3名人员,并推举为“质量标兵”经审查确定后;给予奖励30-50元/人。

4、2关键工序的奖励

4、2、1成品入库前检测:月度质量统计中,未造成后工序或客户投诉(退货)附件缺失、给予奖励20-100元/人;

4、3专职品管员的奖励

4、3、1月度质量统计,iqc当月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时(零星不良不计其内,失误次数以不良比率超过其允收水准值为准,误判次数小于3%为准给予奖励200元/人。

4、3、2月度质量统计,ipqc当月度检验误判次数为0次时,成品抽检或客户验货通过给予奖励200元/人

4、3、3月度质量统计,当月客户验货通过或没有客诉及被内部抽检通过者,给予奖励200元/人

4、3、4对本岗位工作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20-100元/次

4、4各职能人员的奖励(仓库/采购/技术等)

4、4、1月度总结中,在本职工作上从未发生因人为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者;由其部门主管推举表现优异者向厂部申请奖励,视其职务重要度给予奖励10-100元/人。

4、4、2对本职工作上存在的质量问题或隐患,能积极提出改善建议被采纳者,视其改善效益,给予奖励20-100元/次。

4、4、3在质量改进工作上有重大突出贡献者,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颁发特别奖,并召开表彰会进行表彰。

4、5干部层的奖励

4、5、1月度统计中,本单位/部门未因人为失误产生批量不合格,且制程抽检合格率及成品不良率均达成目标者;给予其负责人奖励10-100元/人。

4、5、2干部层其它形式的奖励按条款3、4、2及3、4、3之规定办理。

5、处罚

5、1原则

5、1、1当出现的不合格,属于非批量一般性质的质量事故,对相应岗位的责任按10-20元/次处罚

5、1、2当出现的不合格,属于批量一般性质的质量事故,对相应岗位的责任按20-100元/次处罚

5、1、3当出现的不合格,属于非批量严重性质的质量事故,对相应岗位的责任按50-200元/次处罚

5、1、4当出现的不合格,属于批量严重性质的质量事故,对相应岗位的责任按80-300元/次处罚,或开除和调离岗位。

5、2操作员工的处罚

5、2、1未送首件产品确认,造成批量不合格者,给予处罚3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5、2、2未落实自检,造成批量不合格者(不良率超10%时),给予处罚2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5、2、3未落实互检,造成批量不合格流入下工序或客户者(与本工序有相关性的),给予处罚1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5、2、4未落实自检/互检,造成个别产品存有严重缺陷而流入下工序或客户者(如标示牌装错、接线错误等影响性能的不合格),给予处罚5-1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5、2、5当发现民异常,品管员要求改善而未停止改善,继续生产造成不合格品,对员工拉长主管处以50-100元以上的罚款。

5、2、6故意将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当中或私自报废处理不合格品给当事人以100-200元的罚款。

5、3关键工序的处罚

5、3、1成品入库前检测:月度质量统计中,造成后工序或客户投诉(退货)附件缺失、未按作业标准操作/检测,造成后工序或客户投诉(退货)给予处罚10-200元并无偿返检不合格批。

5、4专职品管员的处罚

5、4、1未按有关标程序及标准作业,造成首检错误、批量不合格、后工序或客户反馈不合格,不良比率超过5%者;视其造成损失程度,给予处罚10~100元/次。

5、5各职能人员的处罚(仓库/采购/技术等)

5、5、1在本职工作上因人为失误而造成质量事故者(包括开错单、发/领错料、使用或管理不善…违反有关程序/制度文件作业);视其造成损失程度,给予处罚10~50元/次,并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

5、6干部层的处罚

5、6、1现场发生较严重的批量性不合格时,现场干部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视其情节扣罚10~50元。

5、6、2发生重大品质事故(或客户退货)造成严重损失时,相关责任部门主管应承担连带责任,并视其情节扣罚50~500元。

5、7不合格品返工或赔偿责任说明

5、7、1返工责任:因故而造成不合格品产生,不合格品可通过挑选/返修等方式加工为合格品时;由此而产生之人力(或费用)损失,由责任人按相应比例无偿承担。(比例)

5、7、2赔偿责任:因故而造成不合格品产生,且致使不合格品无法使用,须作报废处理或改料以作它用时,由此而产生之原材料、工时的损失,由责任人按相应比例承担。

5、8不合格品返工或赔偿的责任分配比例

5、8、1本工序/岗位产生的批量性不合格

5、8、2操作员未送首件产品确认产生批量性不合格时,1小时内产生之不合格,由操作员100%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1小时之后产生之不合格,责任分配比例则为:操作员30%,班长20%,品管员50%。

5、8、3品管首件确认错误产生的批量性不合格时,其责任分配比例为:操作员20%,品管员80%。

5、8、4首件确认合格,但操作员未落实自检产生的批量性不合格时,其责任是产线全冲毁负责。

5、8、5各职能人员因人为失误而造成产品批量性不合格,由当事人100%承担相应的返工或赔偿责任,其部门自行协调处理。

5、9流入次工序/工程发现的不合格

5、9、1操作员未落实自检/互检,造成批量不合格流入次工序时(指流出两个或两个以上工序的不合格),其责任分配比例为:直接操作员30%,品管员30%,间接操作员20%,班长20%。

5、9、2操作员未落实自检/互检,造成个别产品存有严重缺陷而流入次工序或客户者,其责任分配比例为:直接操作员70%,间接操作员30%。

5、9、3品管人员因批量误判,造成不合格流入次工程时(指流出本单位的不合格),若为来料不合格,则由责任品管员及供应商共同承担;若为制程不合格或客户退货不合格,其责任分配比例品管部80%,生产单位20%,具体细分方式由各单位自行协调。

6、奖罚程序

6、1属日常作业中突发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其部门/单位于事发后24小时内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并及时知会品管部进行调查、核实,之后再逐级呈送至厂部总经理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6、2属月度质量统计后而产生的质量奖罚信息,由品管部负责按月收集、统计,并将有关质量原始数据汇总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各部门/单位,再由其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质量奖罚处理单>,逐级呈送至厂部总经理处批准,最后转财务部实施奖罚。

6、3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所产生的奖罚金额,均于当事人当月薪资中体现,并在公告栏上加以公布。

7、执行奖罚的原则

7、1具备充分的理由和清晰的证据。

7、2奖罚的轻重程度应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或损失相符合。

7、3实施处罚时,应提前确认程序/流程/标准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人员资格等,仅在因人为因素(未落实有关标准/无责任感/粗心大意等)造成的不合格时,则执行质量处罚。

7、4员工对质量处罚不满意时,有上诉的权利,申诉至行政部调查。

8、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厂部经理或以上级临时决定奖罚办法。

9、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修正时亦同。

[篇三:质量奖惩制度]

质量奖惩制度;第一条:为了使产品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保证生产出;第二条:全施工队人员职工要按照全面质量管理方法,;第三条:本规定适应于全体正式职工、合同工及临时工;第四条: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合理化建议,质量问题一;第五条:预制梁的生产质量,从工序质量,产品质量两;第六条:根据平时安质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结果,;第七条:技术管理部应加强现场技术指导,发现问题

-质量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了使产品质量再上一个新台阶,保证生产出优质产品,本着奖优罚劣鼓励全施工队人员认真学科学、用科学,自觉提高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关于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及部有关制梁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施工队人员职工要按照全面质量管理方法,加强对本职工作质量控制点的监督,提高工作技能,严把质量关,确保生产顺利进行,产品质量优良。

第三条:本规定适应于全体正式职工、合同工及临时工的工作质量管理,生产中的各个工序质量控制及奖惩。

第四条:生产中的好人好事,合理化建议,质量问题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预制梁的生产质量,从工序质量,产品质量两个方面加以控制,工序质量由安质管理部每日检查一次,产品质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六条:根据平时安质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结果,并结合完成任务及生产情况综合评定,对质量好的施工队、班组和个人实行奖励,对安全质量不合格的一律按规定罚奖金(没有奖金从个人工资或单位中罚除)。

第七条:技术管理部应加强现场技术指导,发现问题交有关人员及时处理,如不及时处理影响质量,视问题大小严重程度对当事人罚20—100元。

第八条:成品、半成品、设备没有试验鉴定资料或出厂合格证,原材料未经试验鉴定并未确认合格者,不允许使用。

质量奖罚制度

一、预埋件加工

伸缩缝及预埋件加工不符合要求的,发现一处罚10-30元。

二、钢筋下料

1、受力钢筋全长,允许偏差±10mm,超过一次罚20元。

2、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允许偏差20mm,超过一次罚20元。

3、箍筋内净尺寸,允许偏差±3mm。

4、以上工作全部符合要求奖100-300元。

三、钢筋弯制成型

1、成型后钢筋不在同一平面上,偏差大于8mm(光圈)或15mm(螺纹)罚10-30元/次。

2、外形复杂的钢筋用样板抽查,偏离大样超过±6mm,罚5-20元/次。

四、钢筋绑扎

1、定位网放错一次罚5-30元。

2、钢筋绑扎方法正确,绑扎牢固。以4m为一段,每段有15个绑扎点,松的罚10-20元,大部分没有交叉绑罚10-20元,有三根以上(腹板筋、箍筋)偏离垂直位置罚10-20元。

3、垫块绑扎方法正确,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罚20元。

4、桥面长钢筋绑扎时应到位,否则罚10-50元(处理后不罚,因下料长则罚下料者)。

五、钢模安装

1、隔离剂涂刷不均匀,罚20元/次。

2、不及时更换(坏)胶带,罚20元/次。

3、每少一根拉杆(上下)罚10-30元/根。

4、紧固件(拉杆、螺栓)没拧紧或漏上罚10-50元/次。

5、泄水管位置不正确罚20元/次。

6、预埋件安装正确,不得漏上,每片梁漏上1个以上罚200-500元/次。

六、拆模

1、发现梁体硬伤掉角,视情况严重程度罚5-20元/处。

2、损坏预埋钢筋及预埋件,罚5-20元/个。

3、不合理操作,野蛮拆模对模板造成损坏,罚100-300元。

七、穿抽拔管

1、抽拔管穿不到位罚20元/根。

2、抽拔管接头应保证密封良好,否则按10元/处进行处罚。

3、抽拔管固定方法不正确,管道有明显大弯的,分别罚10-50元。

八、砼灌注

1、每片梁有3台以上振动器不能用的(在同一4m段内只允许有一台振动器坏)每超过一台,罚50元。

2、振动器损坏没及时更换,电缆线少的没及时接上分别罚20元/次。

3、灌注主体两端时,堵漏人应站在两端看着以防漏浆,一旦发现漏浆及时堵上,否则罚10元/次,不在位罚10元/次。

4、梁顶面不平整度3-8mm/4m,不符合规定者罚10-30元。

九、穿预应力筋

1、支承板上灰浆没有清除,罚20元/次。

2、穿不过钢绞线的管道,罚100-300元/个。

3、石子堆磊、漏浆长度≥8mm漏筋,罚1-10元/处。

十、张拉

1、发生断滑丝不处理,罚1000元/次。

2、违反张拉顺序,张拉完静停时间<5分钟,分别罚20-100元/次。

3、以上工作全部符合要求奖100-300元。

十一、压浆

1、严格按压浆工艺压浆,不执行罚30元/次。

2、孔道没压满浆,罚10-30元/个。

十二、封锚

1、压浆合格后方可封锚,否则罚40元/次。

2、严格按封锚工艺施工,不按规定施工,罚60元/次。

十三、吊移梁

1、初张合格后方可起吊,否则罚200元。

2、存梁支点距梁端应符合各种梁设计要求,否则罚30元/次。

3、吊梁不得损伤梁体,否则罚20元/处。

附则

一、对于认真按照技术标准施工连续一个月无事故,或者在施工中凭借自己 的智慧,大胆革新、运用科学、提高工序、产品质量的一次性给予奖励1000元。

二、指出施工中的不合理工艺,发现技术交底有错误,大胆提出的职工,给予200-800元的奖励,并在全施工队人员内提出表扬。

三、全年无任何质量事故的班组,一次性给予奖励1000元。

四、技术管理部人员可获得该人负责各工序获奖人员奖金金额的平均数。

五、安质管理部人员可获得技术管理部获奖人员奖金金额的平均数。

[篇四:质量奖励制度]

为了振兴民族工业,鼓励企业生产优质产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立名牌产品,根据<产品质量法>关于“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的规定,国家建立了名牌发展战略的实施制度。

根据<中国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规定,中国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顾客满意程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制定中国名牌产品推进工作的目标、原则、计划、任务和范围,对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依法对创中国名牌产品成绩突出的生产企业予以表彰。

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以市场评价、质量评价、效益评价和发展评价为主要评价内容。企业自愿申请中国名牌产品的评价,评价过程不收费。

中国名牌产品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企业可以使用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和标志,但只能使用在被认定的型号、规格的产品及宣传材料上,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中国名牌产品的标志是质量标志。

中国名牌产品标志的标准色由红、篮、灰三种颜色构成。

[篇五:质量奖惩制度]

1、范围:

适应于公司内从事管理、生产的所有人员。

2、目的:

2-1、为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团体纪律,促使本公司管理工作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2-2、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由此,质量管理成效如何尤为重要,上至高层领导,下到普通工人,人人都要重质量、抓质量、坚持出精品,减少直至杜绝不合格品、废品。

3、名词定义:无

4、作业程序:

4-1、原材料控制(含外协件)

4-1-1、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中心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至采购科和品管科;采购员须按照技术中心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品管科根据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需采购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50-200元,如影响生产进度,考核相应产品工程师200-500元;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影响生产者每次考核相应采购人员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1-2、原材料采购到厂后仓库保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并填写<入库报检单>向来料检验员(外协、五金/化学分析员(化工原材料)报检,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根据<入库报检单>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入库报检单>上签字,同时对相应材料进行标识;仓库保管员根据经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签字的<检验报告>和<入库报检单>办理入库手续;如不合格材料需特采入库,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材料未经检验或不合格材料特采未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而办理入库,考核相应采购人员、仓库保管员每人50元,如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酌情考核50-300元;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按造成损失情况酌情考核50-200元。

4-1-3、入库原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标识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供应商名称、生产/加工日期等),包装完好,检验状态标识明确;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识清晰、完整,帐卡填写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仓库保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前须检查材料标识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现场整改;否则,仓库保管员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每次考核50元;对入库后的材料未进行定置定位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晰、帐卡记录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考核仓库保管员50-200元。

4-1-4、来料检验员/化学分析员接到报检后,须按照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抽样检查,记录检验试验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对材料进行检验状态标识,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合格品管理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须经品保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每次考核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1-5、仓库发往车间的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包装完好,如出现拆分包装现象,仓库保管员须对发至车间的材料重建标识并签字,车间领料人员对无标识材料可要求仓库保管员予以建立,否则可拒收材料;发至车间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车间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车间领料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2、过程控制

4-2-1、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客户索赔,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200元,对其直接主管考核200-500元。

4-2-2、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对已转量产的产品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及生产过程参数,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元;导致不合格品产生造成损失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工程师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300元。

4-2-3、设备科负责设备有效性的管理,因设备不合格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考核直接责任人50-2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100-500元。

4-3、检验管理

4-3-1、无标识的材料、产品转入本工厂,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每次考核50元;

4-3-2、在检验工作中不得出现批量错检、漏检现象,每发现一次考核直接检验员20-200元;

4-3-3、检验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部门主管汇报,不能擅自做主影响工厂生产,否则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考核50-100元。

4-3-4、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员工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同时立即通知班长并上报工厂长和品管科,如不及时上报影响生产每次考核50元,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拒不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3-5、负责保管好图纸、相关技术文件、检验章、丢失图纸、技术文件每张罚款50元,丢失检验章罚款20元。

4-3-6、对检验任务应做到日清日结,当天工作如无故不完成每次考核责任人20元。

4-3-7、对生产中由于检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视情节予以考核50-200元。

4-4、现场控制

4-4-1、生产工艺和操作指导由产品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设备的操作指导由设备部负责起草并发放至车间,缺少相关指导一份考核责任人20元。

4-4-2、操作员按生产计划填写“流转单”,流转单填写应字迹清晰,内容正确完整,对不符合者每次考核20元。

4-4-3、生产开始前操作工必须按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点检表应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上报工厂长/设备管理员,同时在点检点中标注异常情况,未按要求进行点检每次考核相应操作员20元,设备带病作业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符合者每次考核10元。

4-4-4、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并记录过程、产品数据填入相应记录单,不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者每次考核50元,未按要求记录过程、产品数据者,每次考核50元,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考核20元。

4-4-5、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将检验数据填入相应流转单,未按要求记录过程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直接主管/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识和处置、对隐瞒不报者,每次考核20元,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每次考核50-100元。

4-4-6、操作员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带有合格标识的材料,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材料者每次考核20元,造成质量损失者酌情考核50-2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200元。

4-4-7、车间检验员按要求对过程进行巡检并记录检验数据,未执行或未记录检验数据者,每次考核20元;巡检发现不合格品,操作工应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发现以次充好,以废充好现象,一次罚款50元。

4-4-8、对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抽检,抽检合格后检验员在流转单上签合格章,产品随流转单一起转入下个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产品不合格需特者,须经品保部经理和技术中心主任签字确认,产品不合格未经特采而转入下个工序者,考核相关操作人员50-100元,同时考核其直接主管100-200元;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个工序发现批量不合格,经确认属本工厂责任者,每次考核工厂检验员50-100元,考核工厂长100-200元。

4-4-9、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保持材料或半成品标识清晰、完整,检验试验状态明确,确保不接受、不传递无标识或状态不明确的材料或半成品;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者每次考核50元。

4-4-10、操作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有充,设备完好;现场未用完的材料应及时放入相应的库位,产成品用相应的周转工具移入混炼胶贮存区进行停放,并做好标识和防护,流转单交由仓库保管员整理存档;现场杂乱、不整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20元,不按规定存放或标识材料/半成品者,每次考核直接责任人50元;工厂内设有仓库的,仓库保管员每次发出材料前需对材料建立完整的标识(材料名称、生产日期、检验状态),否则可拒收,发至工厂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考核工厂领料员和仓库保管员50元,导致误用造成质量损失的由工厂领料人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50%损失,同时考核每人100元,考核其直接主管200-500元。

4-4-11、工厂内的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规定进行存放,摆放整齐,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损伤表面,不按规定存放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同时发现表面损伤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检验员登记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发现因过程防护不当导致产品缺陷者,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20元,因不按规定摆放用错材料者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

4-4-12、生产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识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符合考核车间主任50元。

4-4-13、操作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其直接主管必须被考核,考核金额为操作员累计被考核金额的2倍。

4-4-14、当月工厂ppm值超过目标值,按超出率(每超出10%考核100元)对本工厂进行考核,计算方式:(当月ppm值-目标值/目标值×100%),考核金额最大不超过2000元。

4-4-15、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时要根据相关程序及作业标准做出及时处理,每延期一天对相关责任人考核50元。

4-5、公司内部质量奖励

公司每月对员工质量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并根据质量状况进行奖励。

4-5-1、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材料或上道工序产品批量不合格及时上报并隔离,从而避免本工序不合格品产生的,每次给予奖励50-100元。

4-5-2、对当月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工厂内通报表扬并奖励5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1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员工授予“质量标兵”证书并给予奖励500元。

4-5-3、对当月班组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长予以奖励200元;季度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给予公司通报表扬并奖励该班班长500元,半年内无不合格品产生的班组授予“优秀团队”称号并奖励该班组1000元。

4-5-4、对当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1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50元;连续3个月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奖励工厂长300元,奖励过程检验员150元;连续半年ppm值低于目标值15%且无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的工厂,授予该工厂“优秀团队”的称号,并奖励该工厂2000元,同时奖励工厂长1000元。

4-6、办事处质量管理

4-6-1、销售部各办事处及业务员负责外部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业务员需及时了解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及客户市场的使用情况和质量表现,及时发现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的异常和潜在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反馈至品保部,以便于我公司及时整改,避免质量损失的产生。

4-6-2、对于新开发产品,业务员应参与新产品发货前评审工作,对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每提出一条,经确认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3、对试装过程中的新产品业务员在试装过程应及时准确详细地记录装车情况,对装车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和技术中心,有效地避免客户抱怨和索赔;反馈信息及时准确,问题处理及时有效,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因反馈不及时、信息不准,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导致客户投诉或抱怨者,每次考核责任业务员200元。

4-6-4、对评审后的新产品在试装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导致新产品量产后出现批量问题,经确认属实者,考核相关业务员500元。

4-6-5、对已量产产品,业务员在客户之前发现存在的潜在质量问题并实施控制,有效避免客户投诉或索赔,经验证属实者,每条奖励100元。

4-6-6、对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发生的质量问题,业务员应于客户发出当日或次日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书面反馈至公司品保部,信息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品号、图号、不合格现象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客户、现象)、不合格数量、涉及数量(客户生产线、客户库存、办事处库存)、批次、生产日期、采取措施等;问题反馈不及时,每延期一天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准确者,每次考核200-500元;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导致客户索赔者,每次视情节考核200-500元。

4-6-7、对于客户索赔信息,业务员应于客户索赔信息发出当日予以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将信息在2日内详细准确地反馈至公司品保部,对反馈信息及时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减少客户索赔的,每次奖励100-1000元;如因反馈不及时或措施不力,导致客户索赔定案,考核相应业务员200-500元。

5、流程

5-1、质量处罚流程——品管科开据罚款单——责任人确认——主管领导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扣款

5-2、质量奖励流程——-提出申请——单位主管确认——部门主管确认——分管副总确认——报车间统计——报财务奖励

安全奖惩制度
客诉质量问题奖励与罚款 第五篇

[篇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各项目标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采取以处罚以教育与经济手段、行政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把激励、教育、处罚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

第三条坚持奖罚分明的原则。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渎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造成事故或隐瞒事故、弄虚作假的,给予重罚。安全奖惩制度

第二章奖励规定

第四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对责任单位实行奖励:

(一)负伤率在1%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率在2%以下的单位,按其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进行奖励。事故费率在1、5%0以下的单位,按所降部分的30%进行奖励。

(二)目标考核综合分达90分及以上单位,项目对工区长、职能部门责任人按其所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50%予以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班组、施工队、人员,皆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范围,奖励费用在安全生产管理基金中支付: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2、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2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2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2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2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元。

27、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2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29、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30、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1、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32、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33、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34、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篇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了强化“谁管理,谁负责”的全员安全管理制度,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施工的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安全奖惩工作。

3引用文件(无)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指派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5、2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违章罚款及事故惩处细则的制订,并监督实施。

5、3公司计划财务中心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5、4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是安全奖惩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

6具体内容

6、1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

a)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施工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b)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c)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d)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e)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6、2对于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项目部和专业公司,公司应给予其领导班子一定的奖励。

6、3按照公司要求,分包单位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在安全施工方面的监督管理,全年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且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公司应给予一定奖励。

6、4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6、5公司及项目部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计划财务中心建帐,公司安全监察部直接控制使用。

6、6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公司应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

6、7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6、8安全施工具有一票否决权。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6、9对发生人身、机械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给予单位(部门)领导和专职安全员以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并对事故加倍给予经济处罚。

[篇三:建筑工地安全奖罚制度]

(一)、会议制度:会议制度涉及周例会和专题会议,为解决工程出现的质量、安全、进度、资料、协调等各项具体问题提供交流平台。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周例会定于每周五14:00在施工单位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根据实际需求通知召开。会议参加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料负责人必须参加。会议缺勤、迟到、早退、请假制度:要求所有相关参会人员守时、提前赶至会场,以便于各项工作布置。参会人员无故不得缺勤,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会议必须在会前3小时提交书面请假条报至建设、监理单位(格式详见附表)。如不遵守规定,按无故缺勤处理:项目经理无故不参加会议,予以200元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其他管理人员无故不参加会议,予以100元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迟到、早退十分钟以上者,按无故缺勤处理。会议期间秩序制度要求会议期间所有人员遵守会议秩序,以便会议正常进行。会议期间手机必须处于静音、震动或关机状态,严禁会议现场接听、拨打电话;如有重要电话需接听必须暂离会场,暂离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会议期间,非发言者严禁随意插言、交头接耳。如有违反会议秩序的现象发生,每次处以50元罚款。会议准备制度参会人员必须熟悉现场施工情况,提前准备发言内容。每周四16:00前总包单位必须将会议计划报至监理单位。如有会议计划未按时上报的现象发生,每次处以100元罚款。

(二)、安全制度:安全管理是整个现场正常运行的保障,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安全管理,逐一排查安全隐患。管理人员对于现场安全隐患不予重视的,将对总包单位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双重处罚。要求在场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勒令不佩戴安全帽者退出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时如发现不戴安全帽的现象发生,处以50元每人/每次罚款。高空、临边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勒令不佩戴安全带者退出作业现场。安全检查时如发现不戴安全带的现象发生,处以50元每人/每次罚款。要求施工工作面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措施以确保作业人员作业安全。对于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工作面向建设、监理单位申报验收的,建设、监理单位将不予以验收。如存在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现象发生,每发现一次予以1000元处罚;如存在无安全通道、安全防护、临边防护的现象发生,将对安全员处以200元每次的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要求安全负责人参加每周现场安全专项检查,并负责记录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安全隐患。安全负责人不参加工地安全检查的,将向总包单位通报,并建议更换不称职安全负责人;对于查出问题不能在限定日期内落实安全隐患的将对安全员处以100元每次的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要求每日派人清扫卫生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经检查卫生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无人清扫、设置杂乱的,每次处以200元处罚责任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卫生无人清扫、设置杂乱的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处罚。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必须按方案施工。如存在不按方案施工、加固不到位的现象发生,建设、监理单位将不予以验收。如存在不按方案施工、加固不到位的现象发生每次对安全负责人处以300元处罚。要求外围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与现场施工同步进行。存在外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搭设不及时的,每次发现予以总包单位1000元处罚。存在外脚手架、安全平网、立网搭设不规范的,每次发现予以安全员200元处罚。要求落实三级安全教育,施工前进行专项安全交底。发现无三级教育、安全交底施工的处以停工处罚。发现无三级教育、安全交底施工的向总包单位通报要求更换安全负责人员。要求定期检查塔吊使用安全,塔吊作业范围内设置防砸防护。发现无安全检测记录、未设防砸防护的,每次发现处以500元罚款。发现无安全检测记录、未设防砸防护的,每次发现对安全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要求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发现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勒令退出现场,通报总包单位。发现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对安全负责人处以500元/次的处罚。安全负责人必须持证上岗。要求专职安全员对于重要工序、重要部位、起重设备等相关须安全旁站的部位必须进行安全现场指挥。如须安全旁站部位无专职安全员现场指挥,将对安全员处以100元每次的处罚并向总包单位通报。要求施工单位严格管理用电制度。要求现场所用配电箱、用电设备符合现行规定。对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现行规定设备的通报总包单位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现场用电机具要求使用电缆敷设,老化、遭施工破损的线缆要求及时更换,严禁现场使用花线替代。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通报总包单位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严禁现场乱拉乱扯用电。每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通报总包单位并对安全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三)、资料制度:资料收集与制作涉及整个工程重点检查项目,是各级领导对现场情况了解的重要组成部分。资料检查每月落实一次。要求进场材料、设备及时上报出厂保证资料、复试资料。无进场报验资料的材料,严禁用于现场施工。每次进场材料报验不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100元处罚。每次复试资料报验不及时,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100元处罚。要求及时回复监理通知单(一周内必须回复)。每次发现不回复监理通知单,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500元处罚;每次发现不回复监理通知单,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100元处罚;要求及时完善报验资料、及须盖公章资料。申报验收时无报验资料、需盖公章资料,建设、监理单位不予以验收,并向总包单位予以通报。考虑各方盖公章资料的允许时间,提前将重要资料准备到位,避免影响质监部门验收工作。要求及时上报限期须报资料。建设单位、质监部门、监理单位要求限期上报资料必须按期完成,如不能完成必须书面说明情况。对于不按期上报资料的,按每份资料300元处罚总包单位处理。对于不按期上报资料的,对资料负责人处以每次100元处罚。要求及时完善现场签证资料。要求一周内完善实际发生的签证资料手续,超过一周时间不办理签证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证。要求按年度与建设单位清点签证量。逾期不主动联系清点签证的视为自动放弃签证。要求资料负责人全面熟悉各专业资料制作程度,及时查漏补缺,严禁出现不称职现象。无项目章、无项目经理签字的资料建设、监理单位不予认证。要求总包单位严格管理项目用章,各项资料签发必须经项目经理认可、签字,严禁代签。每发现一次未审核、代签现象通报总包单位并对资料负责人员处以300元处罚。

(四)、质量制度:质量管理涉及交工质量实体,施工质量管理尤为重要。要求所有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必须通过施工自检后报建设、监理单位申报验收。发现未经验收、私自施工的通报总包单位,私自施工部位不计入工程量。发现未经验收、私自施工的通报总包单位要求更换质量负责人。要求按照建设、监理单位限定日期内完善各项质量整改。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不予进行后续质量验收。限定日期内未落实质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300元处罚。要求严格控制进场材料质量。进场材料规格、品牌与设计不符的严禁用于现场施工,对总包单位予以5000元处罚,并必须坚决予以退场处理。每次发现进场材料未经质量负责人检验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300元处罚。要求严格按图施工。不执行按图施工的,必须进行返工处理,造成施工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每次发现不执行按图施工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并通报总包单位。要求执行样板先行制度。不执行样板先行制度,造成施工错误或施工损失的,由施工单位承担。每次发现不执行样板先行制度的,对质量负责人处以300元罚款。要求重视成品保护。要求采取成品保护措施重视已完成施工的成品保护,减少不必要的返工造成工期、材料浪费。无成品保护意识和成品保护措施造成的损失由总包单位承担。要求总包单位统筹安排交工前各工种施工,尽量减少成品破坏。造成成品破坏的部位必须标注到位,及时复原。

(五)、进度制度:进度管理涉及工程能否按期完成、交付使用。进度检查每月落实一次。按指定节点计划完成施工。要求施工单位组织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设备投入施工,按期完成进度目标。施工单位必须按期复查进度落实情况,当实际进度不能满足计划进度时,必须指定追赶进度措施。当工期节点计划到期未完成的,予以不少于500元每次每单位工程的处罚,并通报总包单位。各工种相互配合施工。当施工工作面存在矛盾时,优先安排主要施工;当须协调施工场地时,必须在限定日期内服从建设、监理单位指令。如不能在限定日期内完成调度安排,予以每次不少于300元处罚并通报总包单位。、奖励制度:申报奖励流程:由施工单位申报书面资料,经建设、监理考核、商议后酌情予以现金奖励。奖励内容以安全检查、进度检查、资料检查、质量检查为主,持续保持一月以上情况良好的达到奖励条件。每月评比出质量、进度、安全、资料优秀楼号,经建设、监理、总包批准后予以300元奖励。上述制度执行总包单位、各负责人双重处罚,要求项目负责人、各专项负责人加强管理责任心,确保现场各项管理落实到位。因特殊情况不能达到管理要求的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建设、监理单位说明情况。各项罚款金额、奖励金额均由总包单位递交;甲方直接分包(与总包单位无合同关系的)单位出现的罚款金额、奖励金额由公司负责人递交。

[篇四: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追究的规定>和重庆市<安全生产责任制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采取行政措施,对本学校实施安全监督管理,保障本学校师生生命和校舍资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加强安全检查防范。

(三)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四)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召集有关责任人参加,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学校防范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决定要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实施。

(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检查学校安全情况,及时排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学校不能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向区教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置意见和建议方案,并配合实施排危。

(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特别要加强集会、外出社会实践等大型活动安全和学校卫生、校舍、上下楼梯安全的管理,确保师生安全。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职责。

二、考核奖励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三、责任追究

1、学校发生一般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中心小学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包括依据规定对直接管理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追偿经济损失或其他相关处理意见。

2、学校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做出处理决定。

3、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检察、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做出处理决定。

4、凡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未按有关规定上报、或谎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处,加重处理。

四、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五: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切实体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减少和消除事故隐患,以达到各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的目的,充分体现遵章守法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辖范围内所有分包方及专业分包单位。

奖惩依据:根据<安全生产违章罚款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

1、职责:

1、1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安全生产的全面管理。

1、2现场所有分包方和专业分包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保证本单位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并搞好内业管理。

1、3项目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和本办法的规定实行奖惩。

1、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本办法的实施,并批准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及个人的奖励和其他安全奖项。

2、奖惩办法:

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或个人,根据贡献大小酌情给予奖励:

2、1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及总包制定的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生产,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管理规范化、安全防护标准化,能及时发现且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2、2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贡献突出,并总结出成熟经验,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2、3取得了有推广价值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2、4创新或改进管理办法,使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不断得到改善;

2、5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科研上有突破、出成果,在技术工艺革新改造中大大提高劳动安全性能且绩效显著的;

2、6发现险情并采取果断措施,使隐患和危险因素迅速排除,避免重大事故发生和经济损失的;

2、7发生事故后积极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成效明显、表现突出的。

2、8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操作和安全规定的制定、执行及安全内业的管理)进行年度综合评比,在一年中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且始终保持安全管理良好状况并名列前茅者,将给予“安全管理优胜奖”,奖励获奖单位10000元。

2、9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使事故发生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各单位发现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后处理不及时,整改不彻底的,以及出现伤亡事故的,处罚1000―5000元、

2、10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延报或者嫁祸他人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0元,单位领导处罚1000元。

2、11不服从管理、拒绝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威胁、辱骂、殴打管理人员,对当事人处罚500元,并将当事人驱逐出场。

2、12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处罚责任单位5000元。

隐患排查制度
客诉质量问题奖励与罚款 第六篇

[篇一: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账,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均衡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隐患排查制度。是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在于从制度上保证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價导、部门责任的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的跟踪问效和责任追究,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学校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推动学校和谐、持续、健康发展。

2、学校安全隐患搏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捶专人排查;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3、学校安全管理台账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有人员机构、检查资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会议纪要、整治报告单和整改通知书等构成。隐患排查制度

4、根据学校实际情况,一般应安排搀查以下部位。并明确捧查责任人:

(1)校舍安全隐患排查;

(2)食物、饮用水安全检查;。

(3)用电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4)学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

(5)体育场馆及体育器材安全隐患搏查;

(6)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搏查3

(7)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栏杆、书架及其他公共设施)。

5、安全隐患排查人员,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进行,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排查时间。

7、排查责任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六、每月五日前向校领导上报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

要害部门管理规程

一、加强要害部门、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备防盗、防火设备。

二、学校的实训室、计算机房、图书馆、档案室、财务室、学生餐厅、学生公寓等,实行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三、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本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工作,自觉遵守岗位职责。

四、加强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工作,定期检查设备的安全和财物规定存放的数量。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六、学校治安管理人员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细防范,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

七、定期全面检查,遇节假日增加检查次数,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八、重点要害部门工作人员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本部门、本部位的情况。

重要信息报送制度

为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规范和完善学校紧急、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维护校园安定稳定局面,特制订本制度。

一、重要信息范围的认定

1、各种政治性事端,各种非法聚会、示威、上访、游行、静坐和张贴大小字报的苗头及行为。

2、自杀、行凶的倾向或行为。

3、师生伤亡事故,包括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或伤病住院等事故。

4、学生打架或群殴事故。

5、师生违法或严重违纪现象。

6、失窃、盗窃现象、师生起哄现象和火灾、水灾等安全隐患事故。

7、师生患精神分裂症,或有精神障碍和严重心理障碍的以及由此引发的影响校园安定稳定的事件。

8、因教学、管理、保卫、就业等工作不满而引发的躁动和混乱以及影响社会或校园安定稳定的其它因素。

9、学生出走、失踪、未经请假擅自离校未归、未按时注册或请假后未按期归校的现象。

10、国家重大事件或敏感时期的学生思想动态和反应。

11、校外人员到校内游串或各种传销现象等。

12、影响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定稳定的其它事件。

二、重要信息报送制度

1、对重要信息,必须做到发生或发现后即时上报,不得延误,并对事态进展、处置进展、处置措施、事件的原因及后果、针对事件所开展的工作等情况要及时续报。

2、对重要信息,必须全程、准确汇报,出现漏报、迟报、瞒报等现象,视情节影响和后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实行信息报送责任制。学校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所辖范围信息的报送责任人,学校校长为学校信息报送责任人。办公室秘书为学校具体报送人。

4、在一般情况下,信息报送实行逐级上报制度。在紧急或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先越级汇报。

5、学生工作系统方面,坚持建立班级信息员(优秀班干部)——班主任——学生科——学校领导的信息反馈渠道;学校教职员工方面,坚持建立教师骨干(教师党员)——科室负责人——学校领导的信息反馈渠道。通过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反馈网络,不断强化信息意识,做到遇事必报,大事即报,反应讯速,措施得力,处置得当。确保学校能在第一时间内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并按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维稳要求及时上报维稳信息,确保我校校园的和谐平安。

教室规则

一、上课铃响应立即进入教室就坐,并把上课所有用具准备好,无故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因故迟到、早退者要报告老师,经允许才准进入教室或离开教室。

二、上课由班长或副班长向老师报告出勤情况。

三、上课时服装必须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和超短裤上课),坐姿要端正,思想要集中,听课要专心,老师提问题时要起立回答。

四、自修课应在教室或图书馆(要报告副班长)学习、保持肃静,不得吵闹喧哗影响他人学习,不得离校外出。

五、轮流值日,必须每天下午下课时打扫教室、走廓卫生、清倒垃圾、摆齐桌椅,保持室内外整洁;值日生要负责熄灯、锁门。

六、爱护室内一切设备,损坏时一律按价赔偿。

图书馆、阅览室管理规定

一、图书馆规则

1、本馆只为本学校师生服务。

2、凡进本馆的人员都要自觉遵守本馆一切规章制度,保持安静,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严禁在馆内吸烟,违者按规定罚款。

3、借、还书一律凭本人借书证办理手续。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借书证要保管好,如有遗失,不再补。

4、读者凭工作证或学生证领取借书证。学生借书证每个限借图书三本;教工借书证每个限借十本。

5、借书期限,学生借每册定半个月,逾期不还者,每册逾期一天罚款2角。教工半年清还图书一次。

6、图书未经办理借阅手续,不得擅自携带出馆外。

7、珍藏本对读者实行有偿服务,工具书、合订本杂志。报纸等,概不外借,只限在馆内参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借者,须经馆长批准。

8、借书时,读者应当面检查图书,如发现有污损,残缺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员声明,加盖印证。

9、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损坏,涂改、圈点,批注和割窍等,否则,按图书馆有关规章制度赔偿,情节严重者,报有关部门处理。

10、要办理离校手续的读者(包括教工),应将所借的图书及借书证清还本馆,否则,不予签盖离校证明。

二、阅览室规则

1、持阅览证方许入本室。

2、为了保持室内整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不得携带食物入室。

3、阅览室中所陈列的图书,报刊概不外借。

4、阅览室书刊不得污损,割坏。如有污损,割窍须负责赔偿。

5、爱护图书,阅览后须放回原处,不得携带出室外。

6、进室阅览者,带来的书刊,书包和手提袋等用具,一律不得带入室,须存放在指定地方,离室时自行取回。

三、图书遗失赔偿规定

1、丢失图书,按原价4倍赔款。

2、多卷册图书丢失其中一卷(册),按全套(部)书价赔款。

[篇五:安全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公司长周期安全生产,建设成安全高效型和质量标准化矿井,使部门和生产队的安全管理规范化、系统化、程序化,结合公司制定的隐患排查制度,制定此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部门经理是部门管辖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各队队长是本队施工区域内隐患排查处理的第一责任人,部门主管要监督其各队隐患排查的解决落实情况。

一、隐患的分类及处理

矿井隐患按种类分为: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爆破、火灾、水灾和其它共十类,按隐患处理难易程度,一般隐患的处理由各队自行解决,对于较难处理隐患,需由其它部门、队协调配合的,由部门经理协调其它部门研究制定方案后,施工队负责解决处理,对于重大隐患,部门无法解决的,上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处理,部门负责落实、安排解决。

二、隐患的排查

1、每一职工都有排查隐患的权利和义务,发现隐患要及时汇报处理,对当班不能处理的,要向队里汇报清楚,由队里安排人员处理。

2、对于安全大检查以“三定表”形式落实的问题,各队必须按要求定时解决。

3、部门经理、主管在每次下井所发现的安全隐患和质量标准化方面的问题,要求进行现场处理,现场处理不了的,升井后填写隐患排查台账,指定相关队责任人进行处理。

三、隐患落实及信息反馈

1、各队现场隐患的处理,由其队长负责落实,并将处理结果按时反馈到生产部。

2、机电方面隐患的处理,由机电负责人负责现场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到生产部。

四、处罚规定

1、发现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或汇报的,给予现场责任者200-5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各基层队未能按隐患排查要求落实或未按规定填写实施情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100-300无罚款,造成事故的加倍处罚。

3、各级队干、带班长、质量员、班组长及其他相关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未积极配合落实解决隐患,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100-20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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