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0-18    阅读: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度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第一篇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树立安全发展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承担安全生产的法定责任,并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规程和技术规范;

2、负责组织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本单位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并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推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驾驶员等生产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5、倡导安全文化理念,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对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评比、考核;表彰先进,总结交流经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

6、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准确、及时填报安全生产事故统计表;

7、负责本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剖析事故原因,落实整改措施,按“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财务部安全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时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把安全生产经费纳入财务预算,设立安全专项经费科目;

2、负责审核和划拨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3、编制、平衡生产计划时,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确保“三同时”的顺利实施;

4、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劳保用品、保健费用的开支情况,保证安全教育费用的实际需要;

5、负责各类事故费用的支出,并纳入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6、负责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费用的筹备,保证事故资金及时到位,并确保专款专用。

(三)办公室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传递有关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及安全文件,及时向各级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报送公司安全工作的文件及材料,认真做好公司各级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管理方面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并打印下发;

2、认真督查督办涉及安全目标管理的有关事项,组织办理员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负责落实领导带班和机关管理干部及后勤管理人员安全值班的监督检查;

3、在安全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为公司各部门开展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提供后勤保障;

4、对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5、协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6、组织调动党组织、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体组织发挥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教育党员、团员在安全生产和管理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7、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务信息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公众利益的信息收集、处理工作;把安全工作纳入公司精神文明建设,作为评选文明单位的重要条件;协助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生产工作做为重要内容;

8、深入生产第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9、组织人员集体外出活动时,负责制订行车安全、食宿安全、户外活动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预案,做好安全保障及服务工作;

10、负责公司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参与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

11、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务车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

12、健全公司门卫、内保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门卫人员和内保人员的安全

教育培训和管理,加强公司办公区域、停车场、员工宿舍区域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积极组织开展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公司平安稳定。

(四)人力资源部安全工作职责

1、在企业管理总体规划中突出“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配齐配强公司后勤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

2、督促公司后勤管理人员切实抓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充分调动抓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营造安全生产的良好环境;在对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工作;在编制经济责任制时,把安全内容纳入责任制内容,坚持安全否决权;

3、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素质;

4、办理用工手续(含农工、临时工、外包工等),应在合同内有安全内容,会同有关单位执行;

5、组织实施从业人员职业安全技能、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安全技术、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保证安全生产,并办理有关证书;

6、认真贯彻劳动法,根据国家劳动部门规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组织做好职工的体检工作,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7、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对有毒、有害工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8、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与检查;

9、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负责工伤上报,组织参加工伤鉴定工作,负责工伤人员费用核销工作;

10、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11、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的配备;

12、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内容,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五)安全部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标准、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及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安全管理工作。

2、按照“抓基础、抓源头、抓落实、突出重点”的工作思想,加强单位内部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日常安全生产情况的管理。

3、督促本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经费、装备;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及时分解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任务,加强目标督查考核,严格“五同时”管理,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

4、实施生产经营场所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相关人员及时处理,情况紧急的,责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有关负责人予以处理。

5、组织落实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落实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6、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组织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资格和生产安全技能培训,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的职工独立上岗操作,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科技成果,总结安全管理先进经验,组织评选安全生产管理先进集体和个人。

7、及时上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和安全报表,完善安全管理档案,组织和参与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六)安全员安全工作职责

1、安全员在安全科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工作,协助安全科长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导和规定,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做好车辆、驾驶员、修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在业务上受公司安全科指导,有权直接向主管安全部门汇报工作。

2、参与公司制定、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4、搞好公司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员工的安全教育,督促检查员工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安排好公司安全日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加公司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方案的审查工作。

7、负责公司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使用审查工作,检查落

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8、随时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对车辆技术状况、修理厂、加油站等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隐患、违章作业、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待复检合格方可恢复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9、应当每日按规程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

10、发现从业人员违章作业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应当立即予以处理。

11、对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接到报告的有关负责人应当对已经发现的事故征兆、隐患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12、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七)班组安全员安全工作职责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4、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第二篇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安全生

产环境,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

的稳定,依据《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管理

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制。

1.2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为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3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及对外租赁

(承包)单位。

1.4公司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

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5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

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6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

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授权分管部门和单

位及属地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1.7各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法人)是本单位

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安

全工作的副职,对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重要的领导责任。各单

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授权分管本单位具体生产经营工作的安

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1.8公司安全委员会成员部门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

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参与公司安委会各项活动,对

所承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1.9公司安全技术工程部依照职能分工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负责本责任制的贯彻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10公司一切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应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 基本原则

2.1 第一位的原则。安全生产工作是各级领导第一位的工

作、第一位的责任、第一位的标准。

2.2 权责一致原则。公司各职能部门在行使本职工作职权

时,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其中:

主体责任主要指职能部门对以本部门名义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所应承担的直接责任;

领导责任是指对本部门及其直接管理单位的安全工作所应承担的责任;

管理责任主要是指不具有安全监管处罚权的职能部门,对有关行业或领域的安全工作所承担的具有行业特点的日常管理责任;

监管责任主要是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主管部门依职能分工,对有关方面的安全工作承担的包括处罚在内的监督管理责任。

2.3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生产经营的领导,同时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2.4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公司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对所管理的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它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按照岗位职责对所从事的工作负安全生产责任。

2.5 属地化管理原则。属地化管理是指对行政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以实际生产经营地为对象进行的管理。

2.5.1公司属各单位在各自辖区内,出租场地、仓库、厂房、房屋给外单位进行经营或合资合作经营的,其安全生产工作由各单位负总责,并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2.5.2公司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出租场地、仓库、厂房、房屋给外单位进行经营或合资合作经营的,其安全生产工作由公司主管部门负总责,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2.6 分级管理原则。

2.6.1公司组建安全生产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交通安全委员会。

2.6.2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公司设置安全技术工程部,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公司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对本单位实施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对本班组作业实施安全管理。

第三章 公司领导和职能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3.1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3.1.1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及属地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1.2监督公司总经理经营班子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督促解决安全生产方面

重大问题。

3.1.3监督公司经营班子对安全生产投资计划的决策。

3.1.4监督公司经营班子对公司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项的决策。

3.2总经理

3.2.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及属地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3.2.2负责全面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集团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指示和规定。审批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规程、制度并督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贯彻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3.2.3公司年度工作会上的报告应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出指导性意见,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

3.2.4执行董事会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决议,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

3.2.5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2.6指导和督促各级完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公司副总经理、基层各单位行政正职及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分工范围内,各负其责主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2.7审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安全隐患整改项目,保证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并对实施状况进行监督。

3.2.8主持召开安全委员会、交通安全委员会、消防安全委员会等会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3.2.9组织制定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不断修订和完善公司级应急预案,主持公司应急预案启动。

3.2.10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组织职工接受教育,制定并落实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领导组织编写事故报告。

3.2.11负责阅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有关文件并监督实施,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决定。

3.2.12决定安全生产奖惩,组织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对做出较大贡献的干部职工提出表彰,对负有安全事故责任的干部职工给予处分。

3.3副总经理(主管生产、技术)

3.3.1协助总经理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负重要和直接领导责任,对分管的部门、单位及属地的安全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

3.3.2根据总经理指示,具体、组织推动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以及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签发处理有关安全生产内容的文件。

3.3.3负责组织召开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会议,并对安全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3.3.4主持召开月度安全生产例会,提出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3.3.5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查出的安全隐患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第三篇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正确对待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督促各生产班组开展安全活动。 3负责项目部所有职工(包括劳务用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送陪工作。

4.制定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奖惩办法。 5组织每周不少于1次的定期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限时整改,确保安全施工顺利进行。

6.积极开展安全达标和创建文明工地活动,组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考核工作,并按管理办法进行兑现。

7.督促材料部门采购安全物资的质量,防止和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施工现场。

8现场发生事故应立即上报并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和处理办法。

9.抓好工地现场安全文明建设,建立防火和保卫制度。

10.建立应急救援制度和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11.工程施工种应落实环境保护和不扰民措施。

11.施工现场工人加班,项目经理布置施工技术管理人员值班应认真做好安全监护和巡查工作。

13.发生工伤事故,按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和组织善后工作。

(二)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对项目经理负责,完成项目经理分配的各项工作和任务,组织实施生产计划及分管工作。协助项目经理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职责的执行情况,协调处理号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2.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工作贯穿施工管理.组织计划和技术工作全过程。把安全措施的形成.论证.交底.检查.验收作为项目施工的一项具体内容。

3.合理调配人员,做到定岗位.定职责.持证上岗,现场布置合理有序,符合有关规定。

4.组织现场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各自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消除隐患。

5.组织各工种.班组自检和交接检查,出拉力号生产与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不盲目组织施工。

6.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协调解决环境体系和职工卫生健康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7.每周不少于一次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下发整改指令书,并落实专人整改。

8.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批准,并督促各相关人员做好进场物资的验收工作。

9.对各分包单位制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建立会议纪要,并发放给有关人员。

10.对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三)项目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项目工程师对本项目部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认真贯彻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过程中,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或存在隐患,提出整改补充措施。

2.加强安全技术的学习,提高安全生产的业务水平。

3.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包括各类脚手架.施工临时用电,模板工程,基坑工程等专业强,危险性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制定和审查。

4.对施工生产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应负责(或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研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负责对施工员,安全员,技术员进行各阶段安全技术方案交底,选择或制定施工各阶段针对性安全技术交底文本。

6.负责施工现场各类安全生产资料的编制,申报及管理和归档工作。

7.参加安全检查和验收,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8.参加一般事故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整改的技术措施。

(四)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对单位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直接责任,在生产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部,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和规定,不违章指挥精致违章作业。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活动中必须把安全工作贯穿刀没个具体环节中,对各分项工程和特殊工序认真做好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危险部位,对危险性大,专业性强的分部项工程和施工工序,根据专项施工组织设计负责落实。

4.加强各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督促施工班组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程,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交底。

5.加强施工现场各类安全生产防护设施,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及时检查各类机械,机具的完好性和安全性能。

6.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向主管安全经理反馈整改情况。

7.发生各类事故应及时做好抢救,抢险工作,并保护号现场,立即上报。

8.具体负责施工现场防火,保卫工作和文明工地的创建工作。

9.加强分包队伍及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

(五)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协助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

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自身的需要,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4.做好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节假日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位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健全安全管理台帐。

5.组织各工种,各类人员参加有关安全专业培训。

6.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发现隐患有权停止施工并立即汇报,处理,情节严重的有权给予处罚。

7.会同有关人员对各类机械,机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量化验收记录和

手续。

8.督促有关部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反馈实用信息。

9.进行一般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重大工伤事故,设备事故,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10.认真掌握安全生产规程,加强安全技术学习,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

11.发生各类事故采取有力措施,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12.协助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如汇报工程项目的安全状况。

(六)项目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定规程,标准,编制设计,施工工艺等技术文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编制安全技术规程。

2.制定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3.对安全设施进行技术鉴定,负责安全技术科研项目及合理化建设项目的研究审核和技术鉴定。

4.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5.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难度大的施工操作方案进行优化。

6.做好项目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控制,对风险较大和专业性较强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写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安全技术论证。

7.在知道,检查施工技术作业中,发现有严重安全隐患存在,发出书面或口头指令整改,贯彻“管施工技术,同时管施工安全”的原则。

(七)项目材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在购置施工现场各种防护用品,机械,机具时,必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的准用证。防止伪劣产品流入施工现场。

2.在施工现场发放脚手料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安全用品时要认真检查,不合格产品及时报废。

3.加强施工现场各类材料的管理,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等材料应做好隔离,防火,泄露等措施。

4.现场各类材料的运输,堆放应符合要求,并做好标记。

5.对各类建筑材料在采购中严格把好质量关,确保建筑产品的可靠性和安全度。

6.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和项目部季、月提出的防护用品的预算,编入供应计划。及时采购、供应并保证质量。

7.对所采购的安全生产防护用品的妥善保管,整理造册,定期清理,防护用品的损坏和减少应及时向项目部报告、迅速增补,建立安全防护用品台帐。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八)项目机管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应学习和应用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各安全生产法规,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

2.根据规定,认真做好各种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整理好验收资料。

3.执行施工组组织设计,做好各项机械设备的现场布置工作。

4.做好各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方案工作和安装、拆除单位的资质审核工作。

5.对于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保证防护装置装备齐全,符合安全要求。

6.协助项目部,认真做好特殊工种的送培工作。

7.对于各种机械设备,建立严格的维修保养制度,保证经常处于安全状态。

8.定期组织各机械操作工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和考核。定期组织对机械设备的专项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9.做好各类机械设备台帐的记录工作个各种资料的整理工作。

(九)项目质检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学习和应用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尽心尽职做好本职工作、。

2.执行“三同时”,围绕项目定期检查,对于质量所产生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整改,定人、定时、定措施,认真做好复查工作,并迅速报告。

3.认真执行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在检查质量的同时,严格要求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参与制定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配合安全员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把关,发现材料和工艺上的隐患有权制止。

6.参加安全会议,积极提出安全合理化建议,参加 各项安全检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十)项目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本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对各操作工的安全交底,做好安全记录台帐,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搞好安全生产活动日,开好班前、班后安全生产会,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未熟悉作业环境前不得进行操作,确保新职工的人身安全。

3.班前要对所有使用的机具、设备和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章蛮干。

4.在安排施工任务和组织生产时应严格执行施工与安全技术交底内容,认真做好上、下班交接工作和自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项目部。

5.组织本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和制度,负责本组人员参加各类教育与培训,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事故处理后应组织人员认真分析,吸取事故教训,改进防护措施。

7.发动全组职工,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十一)项目门卫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 严格执行门卫休息时间,按时开门和关门,实行24小时值班。

2. 对进出入人员实行登记制度,严禁非工作人员和小孩在施工现场任意出入走动。

3. 对进出工地人员要严格管理,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工地,严禁小商小贩和拾垃圾者进入

工地。

4. 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防火工作,坚决制止违反工地纪律和规定的不良行为。

5. 遇有火警、盗警或其他突发时间应及时报警或向项目部报告。

(十二)炊事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

2.

3.

4.【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5.

做好施工现场食堂的卫生工作,确保餐具、炉灶符合卫生要求,保护食堂的干净、整洁。 对燃具、蒸箱、易燃瓶应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修理和报告。 不得采购和出售变质生菜、蔬菜,对违反规定而引起食物中毒的负直接责任。 按规定时间开放食堂,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 夏季应确保施工现场充足的饮用水。

(十三)卫生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

2.

3.

4. 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制度,掌握各种应急抢救措施。 负责配备施工现场常用的各种医疗用品和药物。 掌握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人体心脏体外按压急救法。 在夏季应协助施工负责人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在冬季应协助施工负责人做好防冻保暖工

作。

5.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迅速采取防止伤势扩大的措施,并及时送医院抢救。

6. 认真做好对施工人员防病治病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十四)预算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 按规定把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经费列入预算费用中。

2. 认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资金及时到位。

3. 按规定办理年、季、月防护用品、防寒用品、保健用品、清凉饮料等等其他劳动保护经

费事宜。

4. 对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限制加班规定,对不符合规定而加班加点的违章工资,有权拒

绝支付。

5. 合理控制和使用安全生产保障经费。

6. 对安全教育所需经费由安全生产保障金开支。

(十五)资料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 认真学习和应用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尽心尽职做好本职

工作。

2. 积极参与各项安全活动,了解施工现场生产进度和各种机械设备的需求状况、人员状况。

3. 对照标准,结合施工现场的具体要求,收集各种安全生产技术资料和各种装备的验收并

整理、汇总、建档。

(十六)项目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 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

2. 认真结合搜班组长的班前安全教育,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3. 经常检查自己使用的机械、设备、脚手、工具、机具、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处于安全良好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第四篇

[篇一: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3、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的贯彻实施。

4、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等资源的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机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员工按职责范围开展安全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卫生工作。

4、在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承包安全生产。

5、在安排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时,安全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负责处理重大工伤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者,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员工。

7、积极改善企业劳动条件,消除环境污染,提倡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保证本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监督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安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时,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五同时”的原则。

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第五篇

[篇一: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第1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2条

副总经理(生产)安全职责:

1、主管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特殊动火、特级高处作业等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规章制度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先进经验,并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组织各类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第3条

副总经理(其他)安全职责:

1、负责各自主管(专业)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定期检查各自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各自主管部门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5、负责组织各自主管范围内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第4条

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安全职责:

1、总工程师对公司生产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专责高级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技术问题负责;

2、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用品质量负责,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2、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安全措施的监督和落实工作;

3、负责辖区内铁路专用线和机车的维护保养,确保物资、产品运输渠道畅通无阻;

4、负责调车作业,做到安全、快速、准确。

第16条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研究安全生产技术,模范地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杜绝“三违”,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工健康全面负责;

2、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保证教育时间,组织定期安全考核,对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参加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

3、组织制定、修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贯彻落实;

4、组织本单位每周一次的安全、防火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设备、管线、安全装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处于良好状态;

5、计划、布置、检查、汇报、总结工作的同时,把安全防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

6、负责申请一级用火,审批二级用火,并组织落实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7、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负责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防范措施;

8、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经常布置、检查本单位安全员工作,支持并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10、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保健的发放标准,并抓好上岗职工劳动保护穿戴,保证上岗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11、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第17条

车间副主任安全职责:

1、在组织生产的同时、必须考虑和安排安全防火、劳动保护问题,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责;

2、在讨论技术问题和做技术决定时,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

3、在进行各种技术改造、技术革新研究试验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4、定期组织工人学习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和防护知识教育,取缔各种违章违纪行为。

第18条

专责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审查本专业(工艺、设备、计量等)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

3、在审查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同时考虑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考虑安全技术措施;

5、参加本专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19条

技术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

2、编制本专业(工艺、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教育大纲,并担任讲课任务;

3、在编制装置开、停工、设备检修、改造、变更工艺方案前,必须拟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组织职工熟悉掌握并检查执行情况;

4、在规划、设计、改造、检修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5、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装置安全生产;

6、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20条

车间专、兼职安全员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

2、负责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协助车间科室领导组织好每周一的安全日活动;

3、参加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编写二级安全教育大纲,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建立安全技术档案;

5、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到重大险情果断采取措施并报告领导,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力量限期整改;

6、参加本单位扩建、改建工程设计的审查,验收工作;

7、负责管理本单位安全、。防火设施、检查监督本单位人员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

8、协助车间领导审批二级用火,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使动火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9、定期向安全部门汇报工作,按时参加安全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10、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上报协助车间主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第21条

班组长安全职责: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健康负责;

2、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3、组织安全日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防火,班中检查安全、防火,班后总结安全、防火工作;

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制止事故扩大,组织职工分析事故原因,

6、对从事有明显危险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有权停止操作,并安排好岗位操作人员,报告领导,

7、有权制止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职工独立操作;

8、搞好安全和消防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持灵活好用,检查职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和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第22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组织本班组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徽度和规程;

2、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发现违章操作者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负责对新到本班组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坚持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安全活动,并认真做好记录;

4、负责本班组的机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防火设施的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5、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力量加以消除,发生事故时首先全力抢救伤者,保护好现场,作好记录,并立即报告;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劳保用品和各种防护器材的正确使用。

第23条

工人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规定和安全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规程;

2、上岗操作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正酶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

3、上班要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平稳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做好各种纪录,不得串岗、脱岗、严禁在岗位上睡觉、打闹和做其它违反纪律的事情,对他人违章操作加以劝阻和制止;

4、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有权拒绝一切违章作业指令,并立即越级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及时如实向领导汇报;

6、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报告;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第24条

公司安全机构:

1、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由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专责高级工程师及生产、保卫、企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车间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车间主任担任;3、易燃、易爆、尘毒危害严重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其他一百人以上的车间设专职安全员,一百人以下的车间设兼职安全员,班组设不脱产的班组安全员。

[篇二:安全生产责任制范本]

总经理安全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具体要做到: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企业的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要亲自主持重要的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职业安全卫生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事故处理“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二条生产厂长安全职责

生产厂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要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贯彻“五同时”的原则,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职业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各级动火。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6、组织分管部门对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本部门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每日组织一次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材等处于完好,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建立和健全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9、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等发放标准和进人生产岗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

第四条班组长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班组级)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员工合理使用劳保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搞好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抓好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洁、清洁,实现文明生产,并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五条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或设备检修、技术改造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在本专业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技术练兵活动,定期考核。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请示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参加有关事故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预防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主管部门报告。

7、制订装置检修、停工、开工方案,做好开工前的交底工作。

第六条公司专兼职安全督导员安全职责

1、公司安全督导员在生产厂长领导下,负责生产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上级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有权直接向上级安全技术监察部门汇报工作,并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或参与制订、修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和检查落实。

4、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人厂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车间、班组(岗位)的二、三级安全教育。

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6、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作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7、负责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工作环境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每天要深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9、参加公司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

第七条班组安全员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付班(组)长兼任,接受公司安全督导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负责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知训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5、检查监督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

第八条工人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安全生产的良好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知训练。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九条厂总务部安全职责

第一条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2、在企业管理整体规划中,突出“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管理纳入经济责任制,在各单位考核评比时,同时考核安全。加强“三基”工作,提高企业职工安全素质。

3、负责贯彻执行岗位责任制大检查管理制度。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和基层单位达标情况。

4、对新入厂人员(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及时安排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岗位,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各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5、贯彻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负责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

6、控制加班、加点,贯彻劳动法。

7、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事故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8、把安全工作业绩考核纳入干部晋升、员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中。

9、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调整。

10、按国家规定,从质量上和数量上配备好专兼职安全技术人员、工业卫生人员和消防人员。

11、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2、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如仓库、财务室、门卫等)的安全生产和保卫工作。

13、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处埋、统计上报,搞好交通安全管理,参加有关报上级机关事故的调查处理。

14、负责重大事故的现场保卫工作。

15、参加安全检查,组织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

16、负责企业内剧毒物品、易燃物品的管理和审批。

17、负责对临时来厂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进厂安全注意事项的宣传教育工作。

18、认真执行公司集体宿舍管理的有关制度,负责公司集体宿舍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第十条设备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设备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和修订重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和设备管理制度。

3、负责审定全厂继电保护、防雷、防静电等设备的安全保护方案及方案实施监督,审定全厂机动设备整定值,定期检查考核有关单位实施情况。对设备及工业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管理监督。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负责组织本厂吊机月度、季度、年度安全技术检查,负责本厂压力容器登记取证工作和安全设施的定期检查,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可靠度。

5、在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措施内容,并确保实施。

6、组织本专业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有关问题,要有计划地及时安排修复更换,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监督落实设备事故隐患的整改项目。

7、负责设备、动力事故和检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参加有关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8、使用外借人员包括检修队伍和民工,应组织好安全教育及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有关施工纪律的管理规定。

9、签订施工合同必须要有安全责任条款。

第十一条工会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行政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于严重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安全健康和明显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直至采取相应措施。

3、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总经理对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规章制订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订。

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安全知识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关心和做好女工保护工作。

8、组织群众性劳动保护管理网,发动和依靠员工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9、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装置“三同时”监督、职业安全卫生鉴定;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行政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篇三: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一、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厂长(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其职责是:

(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5)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四、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五、班组长(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人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六、车间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安全人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问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七、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第六篇

[篇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zhèng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第一百零三条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一)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二)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化工班组长呈验动火证。

(三)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四)化工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五)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六)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第一百零四条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如下:

一级动火,是动火单位所属车间主任复查后,报厂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基层单位主管主任终审批准。

特殊动火由厂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第一百零五条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二)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三)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

第一百零六条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

(一)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以下同)。

(二)若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其浓度应小于0、2%。

第一百零七条动火尚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一)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二)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三)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

(四)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五)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第三节消防组织与设施

第一百零八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第一百零九第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第一百一十条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第一百一十二条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第一百一十三条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第一百一十五条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第上节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执行化学工业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87]化生字第892号)。

第一百一十七条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一百一十八条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第一百一十九条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第一百二十条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第一百二十一条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第一百二十二条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搭杆高的1、5倍。

第一百二十三条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

第一百二十四条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第一百二十五条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第一百二十六条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第一百二十七条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

第一百二十八条对生产或使用氯气、煤气、乙炔气、氧气、氢气的企业,还应分别遵照<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城市煤气设计规范>、(TJ28-)、<乙炔站设计规范>(TJ31-)、<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81]劳总锅字(10号)、<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九条汽车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等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条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有关物资仓库管理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制度有关章节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

第八章危险物品

第一节通则

第一百三十二条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1987]802号文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使用和运输放射性物品,尚须执行<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等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第一百三十六条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物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第二节生产和使用

第一百三十七条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第一百三十八条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加工后的起爆zhà药,必须单独存放,严禁个人自带、私存zhà药和雷管,不得将zhà药和雷管用于非生产活动。

第一百三十九条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一)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二)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三)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本制度第十三章条二节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四十条压缩气体的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第一百四十一条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第一百四十四条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第一百四十五条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第一百四十六条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第一百四十七条凡用于生产水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应联通。

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第三节装卸运输

第一百四十九条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第一百五十条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第一百五十一条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第一百五十二条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一)禁止电用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二)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三)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四)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五)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第一百五十三条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一百五十四条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第一百五十五条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第一百五十六条蒸汽机车在调车作业中,对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挂不少于二节的隔离车,并严禁溜放。

第一百五十七条运输散装固体危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第四节报废处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一)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二)包装容器必须在安全、保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

第一百五十九条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第一百六十条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第一百六十一条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第九章物资储存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一百六十二条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和<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YHS01-)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第一百六十四条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第一百六十五条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二节仓库管理

第一百六十六条企业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第一百六十七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六十八条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化学危险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

第一百六十九条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一)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二)zhà药不能与起爆器材同存一库。

(三)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四)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五)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六)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第一百七十条剧毒、zhà药、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

第一百七十一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企业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一百七十二条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一百七十三条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第一百七十四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第七篇

[篇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规定进行“动火作业申请”,核准后方可进行。

三、焊割作业要选择安全地点,焊割前要仔细检查上下左右情况,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四、盛过或盛有可燃性气体或粉尘的易爆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六、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七、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金属道、金属架上,必须设立专用地线,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

九、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规程,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查现场,清除火灾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暗燃发生。

十、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一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二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五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

第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九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有力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依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部门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生产安全管理的规定

1、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

2、对公司员工必须进行生产安全教育,填写三级教育卡片备档。生产员工上岗前,部门或车间必须对员工进行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

3、公司为从事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和防护用品。

4、杜绝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实际操作人员有权对上述行为拒绝执行。

5、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6、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况,任何人无权擅自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置,违者将予以重处。为了确保安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不准开机运行。

7、为了保证用电安全,严禁开启设备的电气箱,发生电气故障,必须由电工进行修理,并认真执行设备检修期间附:设备检修期间的停送电规定

(1)设备遇大修、小修时都必须事先停电,并悬挂“设备检修”标志牌,示明设备处在检修状态,设备检修完毕,需要送电调试前,必须认真巡视设备各部位,并通知在场操作人员和其他检修人员,设备调试合格后交付使用同时撤走“设备检修”标志牌;

(2)日常维修(尤其是电气维修)原则上要求停电检修,除非某些部位的检修可以或者需要带电时,但必须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上有保证。设备的日常维修是否需要停电,由当班检修人员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确定并通知操作工,生产车间不得强制要求带电检修;

(3)设备停电检修后的送电,必须由电工执行,送电完毕后由电工通知操作工或班长,正常停机或开机不受此限制。

8、禁止乱拉电线、乱接电器设备,非专业人员严禁从事排拉电线、安装和检修电器设备。

9、动用明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的停送电规定。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生产纪律

1、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2、厂区及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生产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衣着清洁整齐,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严把原材料进库关,高品质原料出高品质产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严格按图纸配料,配好料,确保符合规范。

3、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要求包装良好,码垛整齐美观。

5、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型号规格、做到万无一失。

6、装车前需最后检查、核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情况),做到单货相符。

7、文明装车,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生产时必须戴好防护口罩、手套,防止机械伤人。

4、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5、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6、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7、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篇二: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篇三: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第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l、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监控、通风、防汛、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l、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l、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第四、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逐级检查、考核。

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每月将责任书落实情况逐级上报,对安全事故不瞒报。

三、公司对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检查,部门对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安全班组对成员每天进行考核。

四、公司对部门及部门对班组考核以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和交付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

五、检查、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于公司,并在安全生产会议上公布。

六、每半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以此为依据开展考核。

七、检查考核结果与安全奖惩制度对应并在当月或年终奖中体现。

第五、北方汽配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一、新员工教育

1、凡新入公司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公司安全教育。由总经理办公室安排,保卫处等其他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内容有:党和国家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公司的基本概况和重点部位分部情况及注意事项;一般安全知识和公司安全工作总则。

3、部门安全教育。由部门经理主管负责,教育内容有:商城基本概况;重点部位、特殊设备、特殊工种及防护措施;各部门安全制度规定及安全要求;安全事故教训和危害。

4、班组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负责进行,教育内容是:本部门运营工作及安全规章制度,各种安全事故案例的经验和教训。

5、安全教育时间:公司安全教育一般为一周,部门安全教育为一天。

每年以创办安全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安全意识。由物业部组织实施。

二、全员教育

各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班组每天晨会时教育内容要紧密结合本岗位工作的具体情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分析本岗位存在的问题及产生根源,拟定采取措施;上级安全运营文件、典型事故经验教训等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需要,不定期的进行。

三、日常教育

对职工进行同常安全教育是贯彻营运权过程的经常性工作,由各部门、班组根据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结合营运工作等不同的阶段和任务的轻重缓急,考虑不同季节的气候变化,工作环境及人员变化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不断培养和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素质。

四、重大节假教育

公司每逢节假同期间,由各部门、班组负责人根据公司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制定出节假同期间的安全保护方案,确保营运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复审

凡符合国家特种作业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参加当地安全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复审。根据需要由公司主管部门组织,对各种特种作业人员不定期的进行专业技术教育、培训、审核。

六、对商户的安全教育

对商户的提高安全消防意识由物业部门负责,市管人员必须对商户进行安全教育,做好防护措施。

七、事故教育

对发生事故和事故苗头的责任人由其部门、班组负责,暂停其工作,对其进行事故分析(原因、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等方面的教育。

八、商场物业部门组织各级领导班子进行安全专项培训,加强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意识。

九、公司结合市消防支队在进行大型的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并在“11、9”消防日和消防安全月,通过授课、观看火灾案例警示片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培训,做到培训有计划、有内容、有总结、有受培训人员签字,由物业部和人事部(总经办)共同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公司、部门、班组的安全教育档案,每次教育培训必须要有记录,并妥善保存。

第六、北方汽配城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服从公司安全保卫处的管理,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经营的关系,确保给商户提供一个安全经营的良好环境。

二、严格遵守与公司签订的安全经营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条款,各部门的签约责任人即为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人,对经营区的安全经营切实负起责任。对本单位的员工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公司应对本单位员工的安全教育负责,制订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将安全经营的责任落实到人。

三、切实做好公司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本单位无隐患事故,无火灾事故。自觉做到不挤占消防通道,消防前室,防火卷帘下严禁堆放商品及其它物品。灭火器材落实专人维护、管理,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员工要掌握防火、灭火的基本知识,人人会使用消防器材。

四、加强防火工作,严格对火种的管理。餐饮单位要教育、督促厨房间员工在操作时要掌握火候,人离灶台时必须关闭煤气灶。餐饮单位必须每半年对油烟管道彻底清洗一次,确保不积油污,以消除火灾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厨房问油锅必须配备灭火毯。

五、市场所有工作人员及商户必须时刻注意消防安全,严格遵守商城的安全管理,针对行业的特点,切实落实防火、防盗的责任制。

六、各单位严禁在禁烟区吸烟,不得乱拉乱接电源,不得擅自使用电热器材。

七、严格对固体酒精等易燃物品的管理。要集中保管,要设有专门仓库储存,专人负责,营业场所禁止存放。

八、经常对本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对公司保卫处发出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必须认真对待并限时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第七、北方汽配城重大事故整改制度

一、检查出属本部门内部整改的隐患,由责任人负责落实“三定”原则,组织整改和验收

二、检查出需要有关部门协助整改的隐患,有责任人直接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研究,及时予以答复和安排整改。

三、检查发现的隐患因受条件的限制不能马上整改时,由责任人采取临时安全措施,落实人员监控,进行跟踪检查。

四、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失职,发生事故负直接责任,并予以追究和严肃处理:

1、检查发现隐患后,责任人不组织整改或无正当理由 拖延整改。

2、整改人员不按责任人的要求进行整改。

3、职能部门接到隐患通知后不研究、不答复、不安排整改。

五、对于发现在短时间内即可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各级应立即报请领导批准,停止工作,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及时报请有关事故隐患主管负责人组织验收。

六、对由于及时发现和报告重大隐患事故,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发生,积极整改消除了重大隐患事故的,要给予部门或个人奖励。对隐瞒事故隐患的,对重大事故隐患既不整改又不采取防范监控措施,导致事故造成危害的,视情况轻重,给予部门或个人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北方汽配城安全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

l、安全设施正常使用管理由专职安检员负责,专职安检员每日检查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由专职消防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定期对市场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市管人员定期巡查各商户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有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治安监控设备

1、监控设备系统发生故障时,做好登记,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并按值班领导指示办理。

2、对一般的设备故障,能自己调试解决的自己解决,不能解决的报请专业维修部门及时维修。

3、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每周对外置的监控探头进行清洁擦拭一次,确保监控图象效果,对监控探头内出现的不卫生等影响使用效果时,不可擅自拆卸擦拭,报请专业人员处理。

4、坚持每季请专业人员进行一次系统的维护,确保机器设备的正常运作。

5、监控室内要设置灭火器等消防安全器材,发生火情时,应立即断掉电源开关,火势较小时可使用灭火器,禁止使用水灭火,火势较大失控时,通知消防部门灭火并及时撤离现场人员。

三、公司基础设施

1、公司的电梯由省特种设备年检中心每年检测一次,消除隐患,使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行。

2、公司所有电梯由厂家售后服务部负责同常的维护和保养,每月两次定时维修保养,给设备定期补给设备所用“油、液’’

3、实行岗位操作持证上岗制度。

4、做好设备各种维修记录,按使用说明进行定期保养。

第九、财务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要遵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并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防止破坏,保证在自己的工作范围内不发生火灾事故和刑事案件。

二、准确填写打印各项收费单、帐单和发票,及时准确收妥商户应付的费用,保证不错收、漏收,做到不误收jiǎ币。

三、加强现金及内部代金券的管理,不随意存放。钱箱抽屉要随开随关,交款时要装入提包,不得明拿,不放大量现金,及时存到银行。

四、仔细查看支票和使用者的有关证明,万元以上金额须经银行证实,防止诈骗事故。

五、每日营业中的业务要当面点清,做到票款与帐单核对相符,如有一般性差错,必须执行“长缴短补”的规定,并如实汇报,不得以长补短。

六、按照正确方法使用收银机、打字机、验钞机和电话等设备,注意控制好电源,专用电源不得外借或他用,设备、线路发生故障要及时报修。

七、严格执行消防规定,熟悉消防器材的配置情况和使用方法。

八、每日下班前,要亲自清点现金、票证并送交到指定地点,离岗前要仔细检查岗位环境,确保无火种,并保持必须电源,关掉其它无关电源,拔掉无用设备的插销。

第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特种工上岗须持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资格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二、人事部对应聘特种工人员相关证件要验明真伪,确保证件真实有效。

三、特种工证件到期要按规定到相关部门审核换证,严禁超期使用。

四、特种工上岗要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特种工要按规定参加公司及相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

第十一、叉车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细则,以确保叉车运行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叉车工及相关人员。

三、职责

1、叉车工负责叉车使用和日常检查。

2、维修工负责叉车润滑油添加、一般故障排除和250小时、500小时的保养。

3、使用部门负责叉车工的调度、管理。

4、设备部负责公司所有叉车的外协维修以及监督管理。

5、人力资源部负责叉车工的技能培训工作。

四、程序

1、叉车工要求

(1)叉车工必须经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未经公司的安排,叉车工不准擅自教他人驾驶叉车。

(3)叉车工不准酒后驾车。

(4)叉车工驾车要穿着整齐,不得赤膊、穿拖鞋开车作业。

(5)叉车工不准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如驾车去食堂吃饭、出去买东西、干私活、非规定工作范围内未经部门负责人认可的帮忙等。

2、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货叉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各油路系统所有管子、接头是否有泄露。

(3)检查发动机油、液压油、柴油及冷却液等液位是否在允许范围内,检查电解液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3、驾驶规定

(1)原则上规定专车专人使用,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叉车不得开出厂门。

(2)启动叉车前,先检查制动踏板是否处于锁定状态,控制杆是否处于中位。

(3)启动叉车时,应先进行预热,等预热指示灯灭了之后再启动,启动后,立即松开点火钥匙。再次启动应隔1分钟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应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发电机起动约20秒钟,平稳运行后,再开动叉车。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看清反观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亮转向灯,慢行并鸣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反观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能行驶。

(5)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若下斜坡坡度较大的,叉车应后退行驶并控制好车速。

(6)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在出入交叉口、门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光滑、凹凸不平的地面上行驶或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或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严禁超载行驶、高速行驶,以保证行车安全。

(7)行车时,叉车工应拒绝他人上车,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先把货叉降低至离地面100-300mm距离并熄火后才能离开叉车。

4、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若货叉上的货物很高,影响前进的视野,叉车应后退行驶;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高度的货物。

(2)不要直接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垛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易滑动之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3)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前倾。

(4)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人一定要站在放有垛板的货叉上才可工作,不准直接站立在货叉上作业。

(5)叉车工朝人推进货物时,应鸣喇叭,等对方应声,再慢慢推进,不准盲目朝人推进货物。

(6)卸下的货物应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指定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影响其他车辆或行人通行的地方。

(7)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严禁货叉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货叉下面严禁站人。

5、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在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控制杆放在中央位置,并锁定制动踏板,拔出叉车点火钥匙。

6、保养规定

(1)注意保养工作,定时定期进行保养。

(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报警灯亮、异常声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部门主管安排处理。叉车工不得私自拆修。

(3)叉车工每周至少清洗叉车外表一次,各部位所需机油、液压油、柴油、电解液及冷却液等应及时补充加足。具体参见附件<叉车保养规范>

7、叉车工及相关人员,若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或经济处罚。

第十二、北方汽配城消防规章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每年对全体员工和商户进行两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宣传教育培训的形式采取集中与分散、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对经营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户进行重点培训,提高安全消防意识。

四、对专职消防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五、工作人员对所组织培训的时间、内容及接受培训人员进行认真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六、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火灾的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市场管理员每日对辖区内的商户进行防火巡查。检查由物业部经理、消防安全责任人、市场管理人员组成。消防安全重点商户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

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物业部经理。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商户下发消防安全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市场管理人员和被检查商户的门市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线路是否有乱接乱挂现象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有效;

5、营业结束或下班后,关闭电闸、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清况;

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5、消防工作人员的知识掌握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8、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9、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二、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三、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四、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落实有效整改措施,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一、消防控制室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配备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班次不应少于2人,并实行岗位操作责任制:每班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良好的身体素质,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具有一定相关专业知识,并经过公安消防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消防安全培训证书>,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三、消防控制室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严禁存放化学危险物品和无关的杂物,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四、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准在控制室抽烟、会客、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严禁中途离开出现无人监控状态,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五、控制室内应设置显示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及消防设备所在位置的平面图;制定火灾发生后消防设施的操作规程。

六、认真落实交接班、报警设备检测、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登记、记录制度。

七、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八、熟悉本系统所采用消防设施系统的基本原理、功能,熟练掌握操作技术,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系统运行登记表和控制器日检登记表。

九、对消防控制室通讯器材、监控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协助技术人员做好维护工作,不得擅自拆除、挪用或停用,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十、完成消防部门和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消防专业培训,自觉接受消防部门的检查。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市场和各家商户的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应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整。加强日常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

二、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必须经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三、消防人员应每日对消防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刻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四、消防器材的管理:

1、市场上的消防设施设备,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及公司办公区的消防设施设备统一由物业部进行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2、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如有丢失、损坏,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及时补充。

3、商户门市(库房)内的灭火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维护、更换,保证

灭火器材处于完好状态。

4、每年三、六、九月份物业部组织对整个市场的灭火器材进行年检,发现漏缺的灭火器及时增配。每月对室内外消火栓,消防井进行检查、检测、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市场管理人员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确定专门人员及时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商户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物业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报告。

四、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责令商户停止经营,立即进行整改,并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消防安全管理人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商户,并落实整改。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检查或抽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指定专人落实整改,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后,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消防机构。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要组织进行检查验收。

八、对无力进行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房屋装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市场商户在重新装修门市、仓库之前,由门市负责人提前一周向物业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带设计好的装修方案。

二、经物业部审批合格后,才可动工,同时签订“房屋装修协议”,并且保证在不破坏房屋建筑设施的基础下装修。交纳装修押金300元,如需动用明火,则需交纳动用明火押金300元,两项共计交纳600元押金。装修完毕后,由物业部验收合格退还全部押金。

三、需要审核的方面有:用电情况,用电线路,装修材料(是否是防火材料),电气设备,装修的位置是否对房屋的主体结构有影响,承重情况等进行检查。

四、商户装修期间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商户自行清理,否则扣除相应的垃圾处理费(所收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门市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物业部申请填写“动明火审批单”。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且自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物业部申请,经物业部审核通过后才可动工,并交纳300元动用明火押金。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三、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物业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四、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的商户,由电工和物业部市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禁止在营业期间施工。

五、电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本市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落实交接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重地。

二、线路、设备的铺设和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设计技术规范>),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认真处理和做好记录。

四、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内和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杂物。

五、室内应保持干净、清洁,夏天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并有防止雨雪侵入的设施。六、关好门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动物飞禽闯入室内。

七、配足配齐相应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维护保养,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经营易燃易爆商品的商户应对熟悉其商品的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贮存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仓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定期测温检查。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的证明,出入库进行登记。

三、贮存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分项储存,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应分库存放。

四、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五、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清洗。

六、装卸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七、运输危险物品必须专车运输,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熟悉其性质的专人押运,并应办理运输手续,性质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运输,严禁携带危险物品乘坐公共汽车。

[篇四: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部长安全责任制

2、生产组长安全责任制

3、生产工人安全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2、安全环保设备、设备管理制度

生产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和安全工作,减少疾病和工伤事故,有责任使本部门人员充分理解环境、职业健康方针并使之贯彻执行。

2、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制订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

3、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的外部信息和本部门的信息交流,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安全的信息的交流、传递和处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合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并及时做好防暑、防寒工作

4、对所属职工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岗的工人安全技术把关,未经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岗。

5、对特种设备、特殊工种、特殊作业场所严加管理,定岗定责,做好防范措施,以免发生重大事故。

6、对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上报,不得隐瞒,并做好处理工作。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责。

2、并负责对新员工或换岗员工人及时进行安全教育。

3、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指定专人管理,严格控制,正确使用。

4、随时检查、督促本班组职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有危险的临时任务,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专人进行监护。

生产工人安全职责

1、自觉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对他人违章作业有责任劝阻,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报告。

2、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好机械设备、安全附件等,不乱开乱动非本人操作的设备和电器装置。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活动,服从车间和班组领导的指挥

4、正确穿戴,爱护和合理使用劳保用品。

5、及时清除废料,经常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齐,保持通道畅通。

6、班前后认真进行安全检查,

7、发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必须及时性向领导汇报,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并开好分析会。

安全教育制度

1、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的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2、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养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3、新员工或换岗员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

4、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产品投入生产前,由技术人员负责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学习。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验收移交工作:制作安装后的设备,经试机,基本符合设计要求,符合接地、排烟、除尘要求,

2、设备使用:为了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由技术部门编制设备安全运行操作规程,操作员工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操作员工必须按设备要求管理好设备。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2023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
  • 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七篇】
  • 党支部组织生活班子整改方案(通用7篇)
  • 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范文(...
  • 两会期间维稳应急预案【12篇】
  • 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通用9篇)
  • 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范文(...
  • 学校“五育并举五育融合”工作实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