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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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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篇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为了严格麻醉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的安全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品种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机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麻醉药品具体品种另列)

(三)使用麻醉药品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科科主任填表审请,考核合格,院长批准,医务科将审批表副页及签名字样送药剂科备案,方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四)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冲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方医生名章清楚可见;配方时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五)因工作需要,留存指定基数麻醉药品的科室,其管理均应按本制度执行。因治疗而使用麻醉药品后,须补充基数时,应持处方(如为注射剂应随带空安培)送交药剂科换药;注射剂处方和空安培二者缺一不得换药。

(六)对晚期癌症病人因剧痛而需麻醉药品止痛者,凭“麻醉品专用卡”使用麻醉药品。专用卡由医院保存,病人凭身份证道医院挂

号,开方取药;发药部门应详细记录发药的数量及发药时间。专用卡的使用期限为二个月,过后仍需使用者,须重新办理换卡手续。

(七)严格麻醉药品管理。禁止非法使用、转让或租借麻醉药品。麻醉药品要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红色)、专册登记。麻醉药品要实行交接班制度。处方保存三年备查。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有权拒绝发药,并及时向医院领导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监督部门汇报。对利用工作方便,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处方,骗取,滥用麻醉品的直接负责人,将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1]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第二篇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为严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使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定期检查制度

(一)科室主任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小组成员对药剂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各环节进行检查、督促。检查内容包括:验收采购计划、入库药品、出入库登记、调剂使用等环节中的各种登记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等;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定期对各药房、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全面检查;检查使用数量及基数是否相符,各种记录是否完整、药品质量保管等情况。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一)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

(三)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四)库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双

人验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且清点到最小包装,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作好验收登记。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做到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六)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要求双人清点登记,及时上报医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第二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单独保管,专柜专锁。

(二)药库应加强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每月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药房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人员要作好出入库登记。要做到两人复核。

(四)药房管理麻醉药品人员每月对所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盘点,要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查找或者追回。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六)按照规定保管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各种登记。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门诊调配使用管理

1、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开具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

2、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短期镇痛门诊患者,每张处方注射剂为一次常用量,只限患者就诊时使用,严禁交患者自用。缓控释制剂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得超过3天。

3、对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量不得超过3日用量,缓控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且必须在院内使用。

4、医生开具的所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由开具处方医生派本科室护理人员到药房办理取药手续,在院内给病人注射后将空安瓿送回药房并做好空安瓿登记。病人不在医院内而又必须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时,由开具处方医生联系门诊部出诊至病人家中使用并及时将使用过的空安瓿送交药房进行登记。

5、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署姓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员拒绝发药。

6、门诊药房对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处方医生、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7、门诊药房不得为患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办理退药。对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将剩余麻醉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的,医院应做好回收记录,按规定集中销毁,不得再次使用。

(二)住院药房及病房使用管理

1、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嘱、病历、应与处方相符。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2、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要具备手写处方与医嘱单时,才能发放。由病房护理人员办理取药手续。调配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核对人核对无误后,发给取药护理人员,并要求药护理人员在处方上签收。

3、住院部药房设专用帐册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日期、领用部门、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生产批号、疾病名称、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处方医生、发药人、复核人,领药人、原存数、发出数、现存数。空安瓿数。

4、病房使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设立基数,专柜加锁,专册登记,登记表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基数、日期、床号、患者姓名、性别、疾病名称、数量(支/片)、处方医师、执行护士、核对护士、药品批号、原存数、补充数、现存

数、空安瓿数。病房交接每班清点,每班有专人签名负责。

五、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

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制度

(一)对使用过程中残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要认真保存好,及时填写破损登记,双人签字。并通知本科室麻醉药品主管人员确认后,由主管人员保管,等待处理。

(二)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超过有效期限而不能正常使用的,应上报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可作过期报损处理。

(三)药剂科对待报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认真填写销毁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品名、规格、单位、数量、有效期、生产单位、销毁原因、批准部门。

(四)对已填写报损登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剂科集中管理,再次确认无误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到现场监督销毁。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五)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要求,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库房、调剂室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安装防盗设施。

(六)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交接班记录。每班次认真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对不能确认正常消耗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七)临床科室所存放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实行专人管理,建立交接班记录。临床科室要将本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名单上报药剂科。

(八)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现丢失、被抢、被盗的、骗取或冒领的,要及时、严密保护现场,立即逐级向医院主要领导及分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第三篇

桃园矿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为严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使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桃园分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定期检查制度

(一)科室主任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小组成员对药剂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各环节进行检查、督促。检查内容包括:验收采购计划、入库药品、出入库登记、调剂使用等环节中的各种登记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等;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定期对各药房、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全面检查;检查使用数量及基数是否相符,各种记录是否完整、药品质量保管等情况。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一)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

(三)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四)库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双

人验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且清点到最小包装,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作好验收登记。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做到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六)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要求双人清点登记,及时上报医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

(一)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第二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单独保管,专柜专锁。

(二)药库应加强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每月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药房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人员要作好出入库登记。要做到两人复核。

(四)药房管理麻醉药品人员每月对所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盘点,要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查找或者追回。

(六)按照规定保管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各种登记。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一)门诊调配使用管理

1、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开具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

2、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短期镇痛门诊患者,每张处方注射剂为一次常用量,只限患者就诊时使用,严禁交患者自用。缓控释制剂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其他剂型不得超过3天。

3、对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量不得超过3日用量,缓控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15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盐酸哌替啶处方为一次用量,且必须在院内使用。

4、医生开具的所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由开具处方医生派本科室护理人员到药房办理取药手续,在院内给病人注射后将空安瓿送回药房并做好空安瓿登记。病人不在医院内而又必须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时,由开具处方医生联系门诊部出诊至病人家中使用并及时将使用过的空安瓿送交药房进行登记。

5、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署姓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员拒绝发药。

6、门诊药房对使用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专册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代办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处方医生、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发药人、复核人。专用帐册的保存应在药品有效期满后不少于2年。

7、门诊药房不得为患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办理退药。对患者不再使用麻醉药品,将剩余麻醉药品无偿交回医院的,医院应做好回收记录,按规定集中销毁,不得再次使用。

(二)住院药房及病房使用管理

1、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嘱、病历、应与处方相符。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逐日开具,每张处方为1日常用量。

2、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要具备手写处方与医嘱单时,才能发放。由病房护理人员办理取药手续。调配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核对人核对无误后,发给取药护理人员,并要求药护理人员在处方上签收。

3、住院部药房设专用帐册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日期、领用部门、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明编号、病历号、生产批号、疾病名称、处方编号、处方日期、处方医生、发药人、复核人,领药人、原存数、发出数、现存数。空安瓿数。

4、病房使用麻醉药品和一类精神药品应设立基数,专柜加锁,专册登记,登记表内容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基数、日期、床号、患者姓名、性别、疾病名称、数量(支/片)、处方医师、执行护士、核对护士、药品批号、原存数、补充数、现存

数、空安瓿数。病房交接每班清点,每班有专人签名负责。

五、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

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制度

(一)对使用过程中残损的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要认真保存好,及时填写破损登记,双人签字。并通知本科室麻醉药品主管人员确认后,由主管人员保管,等待处理。

(二)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超过有效期限而不能正常使用的,应上报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可作过期报损处理。

(三)药剂科对待报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认真填写销毁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品名、规格、单位、数量、有效期、生产单位、销毁原因、批准部门。

(四)对已填写报损登记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剂科集中管理,再次确认无误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到现场监督销毁。

(五)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要求,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库房、调剂室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安装防盗设施。

(六)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交接班记录。每班次认真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对不能确认正常消耗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七)临床科室所存放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实行专人管理,建立交接班记录。临床科室要将本科室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名单上报药剂科。

(八)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现丢失、被抢、被盗的、骗取或冒领的,要及时、严密保护现场,立即逐级向医院主要领导及分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第四篇

[篇一: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章条规定:麻醉药品属特殊管理药品之一,要执行特殊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按照国务院文件,国发[1987]103号<麻醉药品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一九七九年九月十三日国务院颁发<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三)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主要有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它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期制剂,我国规定的麻醉药品范围共八类,33个品种。

(四)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国发103号<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精神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医疗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五)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医院制剂室制备含有麻醉药品的制剂,

药房工作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第五篇

[篇一:药房工作制度]

一、为确保调配工作的正常进行,未经药房人员同意,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住院部药房实行交接班制度,按时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必须提前15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达前,交班人不得离开。二。在处方配方前对其内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再配发。药房工作制度。调剂人员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越权自作主张用其他药品代用。遇处方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配伍禁忌等错误时,由配方人员与医师取得联系,待更正后再行配方。

三、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严禁直接用手接触药物。

四、散剂及胶本剂的重量差异限度、检查方法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对毒药、麻醉药的处方调配,

病房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第六篇

[篇一: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医。病房管理制度。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③病历封存后,由医务处指定专职人员保管。

5)可复印病历资料: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历报告、出院记录、护理记录单、手术专科护理记录单(不可复印首次护理记录单、专科护理单、交班本)。

4、病房抢救室工作制度

1)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

2)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3)急救车内的急救物品、器材每日检查一次,并记录签名,做到账物相符。

4)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及有效期。

5)参加抢救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规程。医生未到之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紧急需要,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6)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

7)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和物品清理消毒外,并须做好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8)急救物品、药品的准备要适用于专科急救。

9)所有急救器械专人保管,定期保养,保持性能良好。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生部卫医发[2005]438号文件)进行管理,做到专人、专册、专柜、专锁、专处方。

1)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应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专柜专锁,班班交接,做到账数相符。

2)病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仅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3)医生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病人使用,必须保留空安瓿,用后及时补充,凭处方、领药单和空安瓿到中心药房领药。

4)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护理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定期检查,如出现过期、变质应及时更换。

6)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部,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用法、使用日期、时间、执行者和核对者签名,并记录药物用后余量及处理情况。

7)护士长必须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每周检查并记录。

6、新护理用具申报制度

1)申请购置程序:首先由科室提出申请,书面报告医疗设备部统一购置。

2)凡新购进的护理用品需由护理部组织临床试用验证后,报告医疗器械科,方批准申请购置。

3)对长期使用的护理用品需定期进行招标。

4)护理用品三证的把关工作由医疗器械科负责,临床使用质量的控制由护理部负责。

7、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1)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医疗废物管理。

2)护士长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指导、监督和管理。

3)护士长要加强对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废物泄漏、丢失、买卖事件。

4)在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中,医务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防止职业暴露。

5)临床科室要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防护措施。

6)医疗废物包装袋(箱)颜色为黄色,生活垃圾包装袋为黑色。

7)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袋(箱)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箱)外表面有警示标识。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由临床科卫生员采用有效的封口方式进行封口,确保封口的实、严密,然后在每个包装袋(箱)上粘贴有警示标识、不同类别医疗废物的中文标签,填写中文标签的内容:科室、交接班日期、医疗废物类别、经手人签名。

9)包装袋(箱)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10)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1)科室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点有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12)每天医疗废物交接完毕后,科室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暂存地进行清洁和消毒。

13)科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与卫生班接收人员履行医疗废物交接、称重手续,并登记、签名。

[篇三:无痛病房的管理制度]

(一)、病房管理以病人为中心,护土长全面负责,科主任和主管医师积极协助,护理人员做好分管病室的管理工作。

(二)、保持病房整洁、安静、安全、舒适、温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三)、做好办公室、治疗室、换药室及配膳室等的管理工作。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墙上不张贴、不挂线,未经护土长同意不得任意变动室内物品。

(五)、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病房内不抽烟。走廊每天至少拖地二次,病室内拖地一次、清扫二次;每日擦拭门窗。

(六)、护理人员上班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服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挂牌上岗。

(七)、病员被服、用具等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一次性用品除外)。

(八)、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每月清点一次,有记录。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九)、每月召开工休座谈会一次,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十)、病房内不得接待与病人治疗无关人员,不会客,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特殊情况例外)。病人不得擅自离开病房,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经医务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十一)、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需要陪护,陪护人员主要职责是协助守护病人,进行必要生活照顾等。

附:住院规则

(一)、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积极配合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二)、住院病人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往窗外倒水,不乱丢果皮、吸烟和喧哗。地面注意防滑。

(三)、住院病人的饮食应遵守医嘱,由营养室配膳供应。外面带来的饮食须经医师、护士商量同意方可食用。病员饮食应按疾病需要由医嘱规定,特殊病情的饮食,在未征得医师或护士同意时请不要任意更改。

(四)、住院病人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要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以免影响疗效。

(五)、住院病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办公室,不得翻阅病案及其它有关医疗记录,有事可向医生、护士查询。

(六)、住院病人不得随意外出或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师或值班护士同意方可离开。

(七)、住院病人应爱护公物,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

(八)、住院病人可携带必需生活用品,其他物品尽可能不带入病房,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以免失窃。

(九)、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请不要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望时间不要会客,上午医疗查房时请不要外出,查房时不高声说话。

(十)、病人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篇四:病房管理]

1、热爱护理专业、巩固专业思想,爱岗敬业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

我认为护理工作是一门科学性、技术性、服务性很强的专业,护理工作是保护人民健康、预防疾病、护理病人、恢复健康、救死扶伤的一门科学,因此,护士长要热爱专业正确对待本职工作,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专业思想教育,做好传、帮、带以实际行动起模范带头作用十分重要。护士长不为名、不为利、不怕脏、不怕累、吃苦在前,处处以身做则,把平凡的工作和祖国现代化建设紧密相连,才能在护理病人、恢复健康的工作中做到全心全意,才能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改进和提高护理质量。护士长对业务要熟练、技术要精益求精,必须掌握多的医学知识,工作也就主动,也就能带领大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护理工作做好,使病人早日康复。

2、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护士长的工作千头万绪,从何抓起?在护理工作的实践中,我体会到护理工作不能单靠护士长去干,而需要整个病房医、护、工、病员的协调配合,特别是全体护理人员。首先要抓好人的工作,做人的工作不能光靠嘴巴,要有实干精神,要在干中指挥,对同志要一视同仁,按原则办事,错了当面批评,表扬好的,帮助差的,教育护理人员,看到别人的长处弥补自己的不足,护士长要作风正派,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同志,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本职工作。

3、相信领导、依靠群众,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相信领导、善于走群众路线是搞好工作的重要保证,护士长对上级的指示要认真贯彻执行,对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都要遵守,特别是护士长更要言行一致,模范的执行制度,认真的去贯彻,严格去要求。护士长在贯彻执行制度时要一抓到底,大胆管理不怕得罪人,使各项制度不断巩固落实,创造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

4、抓紧业务培养,做好传、帮、带

在多年的工作中我发现一些青年护理人员对专业思想不巩固,觉得护理工作简单没干头、没奔头,不就是会打针、发药、试表就行吗?对基础护理不重视,有的怕脏、怕累,对护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护士长工作任务是艰巨的,要帮助教育护理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正确对待工作上的分工不同,决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一句话,护士长工作作风好,业务上过的硬,无菌观念强,就能带出好的护理队伍。1990年陇西县政府、卫生局、陇西县职业技术学校三家举办护理培训班聘任我为<基础护理>课兼职教师,在给学生讲课的过程中,我以多年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结合课本知识由浅到深给学生反复讲解护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护理工作在医疗中的地位等等。当这些学生们走向自己所学的专业和热爱的护理工作岗位后,各自都以极大地热情做出了优异的成绩,有部分同志已成为临床护理骨干。

5、不断提高行政领导与组织管理能力

护士长是病房的总管家,病房管理有一定的科学性,管理得好,可以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进行,在这方面护士长应该做到:

5、1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督促、有检查、不断总结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教训。

5、2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如病房晨会、生活、工休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

5、3建立病房护理工作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发生,预防交叉感染,加强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探视陪住制度、工作人员好人好事、责任护理、考勤考核制度等,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甚为重要。

5、4合理排班、科学分工,根据病房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思想水平、工作表现,本着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节省人力,做到科学分工、职责清楚、分工明确、一环套一环,防止脱节,真正做到有条有绪、忙而不乱。

5、5严格要求,大胆管理:①为病人创造一个清洁、整齐、安静、舒适的休养环境,指导卫生员搞好病区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好卫生宣传,维护病区的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②病区药品,财物及急救用品的管理:药品、普通药品要固定基数、定期领取;毒麻限剧药品要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和使用权限;大型医疗器械、被褥、家俱应固定数量,帐物相符,定期清点,加强管理,注意节约。

5、6加强与各部门科室的联系:要提高护理质量、管好病房,除院主管领导和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外,各兄弟科室特别是后勤部门的支持配合非常重要,把护理工作搞上去,护士长在联系工作中还要注意态度和方法。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第七篇

[篇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的购进、储运和销售等环节实行质量管理,建立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制度、过程管理和设施设备等方面的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第三条本规范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第二章药品批发的质量管理

第一节管理职责

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对企业经营药品的质量负领导责任。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首的质量领导组织。其主要职责是:建立企业的质量体系,实施企业质量方针,并保证企业质量管理工作人员行使职权。

第六条企业应设置专门的质量管理机构,行使质量管理职能,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具有裁决权。

第七条企业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养护等组织。药品检验部门和验收组织应隶属于质量管理机构。

第八条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范,结合企业实际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检查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本规范实施情况进行内部评审,确保规范的实施。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节人员与培训

第十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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