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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0-21    阅读: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一篇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组织有序、综合制理”的方针,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船员员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强化公司内惩处违章违规行为,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规章制度的顺利贯彻执行,确保旅客 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此制度。

一、公司负责落实主管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及新增安全目标任务。每年度公司经理分别与有关人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进行考核。

二、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签约目标责任科室负责将安全目标考核等安全专项目标逐项落实,责任到人。年终对责任人进行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惩。

三、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

1、考核贯彻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船员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紧急状态应急预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营运过程中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等情况。

五、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将结果于次年1月20日前报公司;

2、考核采取100分为优,85分以上为良,85-60分为合格。当年发生一次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

3、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审查意见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考核优秀的员工奖励500元,考核优良的员工奖励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对其进行安全告诫并将通过通报批评并对该员工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复训,复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事安全管理工作。

六、奖励细则

1、在一个考核月内无任何违法、违章、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无投诉、无事故,按时参加公司学习、培训可获得每人100元的考核奖励。

2、在一个考核年度内,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表现优秀的人员在年底可参与公司年度优秀员工的评选,优秀的员工奖励500元,考核为良的员工奖励200元;

3、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争,保护国家、企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被新闻媒体报道表彰的,公司奖励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公司奖励1000元。

4、员工在服务中,为旅客 排忧解难,受到旅客 赠送锦旗或表扬信的,每次奖励50元。

5、员工在服务中,为旅客 排忧解难,受到新闻媒体表彰并见报的,每次奖励100元。

6、对一贯坚持优质服务,为企业赢得荣誉的、被上级授予荣誉称号,公司奖励500元。

七、处罚细则【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1、每年度员工在营运过程中有违规操作行为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违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违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违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2、每年度员工未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学习、会议、培训工作的,扣除当月安全奖并处违约金如下:

(1)第一次未参加公司处以50元违约金;

(2)第二次未参加公司处以100元违约金;

(3)三次未参加公司处以200元违约金并由公司提出书面告诫。

3、为了加强对事故处理的完善性,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在工作过程中,客渡船驾驶员发生有责安全事故的处罚如下:【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1)事故责任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一小时内与公司取得联系,未在规定时效内向公司上报事故情况的处以 200元违约金。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予以重处,直至解除合同关系。

(2)为降低事故率,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特制订以下责任事故处罚细则:

八、安全生产优秀员工评比细则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

2、本年度无交通事故;

3、本年度无交通违章;

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暂行)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二篇

安全生产奖惩实施办法(暂行)

为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奖惩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和处罚类别

依据公司《员工奖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奖惩。其中奖励包括现金奖励、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处罚包括罚款和追究赔偿责任,同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

2、考核金额标准

生产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金额标准分别为:员工100元、组长150元、班长2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技术员等)300元、副厂长400元、厂长500元。

行政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金额标准分别为:部门经理300元、员工100元。 副总经理以上高管人员的安全考核由公司安委会及生产经营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3、奖励

3.1 奖励内容

3.1.1 全月无安全事故的部门(车间)、个人,经安全科

核准,发放当月安全考核工资。

3.1.2 对全年或季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项目执行良好的部门,安全科将报请安委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酌情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3.2 其他类型的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由所在部门申报,安全科调查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委会给予奖励。

3.2.1 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3.2.2 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他显著成绩者。

3.2.3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3.2.4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3.2.5 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3.2.6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3.2.7 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

位和个人。

4、处罚

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车间)、个人,将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行为和所造成事故的赔偿责任。

4.1 各种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罚

4.1.1 违反禁烟规定,在生产区内吸烟者处罚100元/次。

4.1.2 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内规定进行操作,未造成事故的处罚当事人3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3 违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进行操作,未造成事故的,扣罚当事人5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4 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未造成事故的,将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单位或部门(车间)100—500元/处。造成事故的,将根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部门(车间)将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5 无故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未造成事故的,扣罚

责任单位和当事人各200元。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6 各类事故隐患不按《整改通知单》要求完成整改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项。未完成整改造成事故的,扣除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7 发生各类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分别处罚主要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各200元/次,同时扣除主要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性质恶劣的,将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分。

4.1.8 凡私自到库房、罐区进行装液碱、盐酸、硫酸等危险品者,分别处罚当事人和岗位责任人各100元/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岗位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9 违反危险、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私自使用、保管者,分别处罚当事人和责任单位200元/次。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2 安全事故的处罚

4.2.1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责任者,赔偿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5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50%。

4.2.2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4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45%。

4.2.3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4000元(含4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40%。

4.2.4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35%。

4.2.5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含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开除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30%。

4.2.6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并视情节上交公司安委会做进一步处理。

4.2.7 由于个人责任造成轻伤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罚款100元/人次,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50元/人次。对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责任者处以300---500元罚款并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分,同时扣除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各级负责人员当月

安全生产奖惩细则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三篇

细【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2014年度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为了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核心理念和安全理念,落实和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煤矿安全生产奖惩细则。

一、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章行为的处罚

(一)、各科室及有关施工生产单位必须认真组织每周的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大检查,未组织检查、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200元。煤矿组织的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大检查(包括上级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各有关单位(科室)必须安排人员参加(至少一名领导和一名电工),未参加检查,每次罚款20—100元。

(二)、矿召开的各种安全会议、专题会议、隐患排查会议及其它会议无故不参加的,罚款50元/次,迟到罚款20元/次。

(三)、凡是上级或部门到现场查出隐患,跟班矿领导、班长在现场未查出或虽已查出隐患既未汇报、未在排查记录本上填写和未安排排除的,一般问题给予责任人罚款100元/条,主要隐患给予责任人罚款200元/条,造成事故的另外加倍处罚。跟班矿领导、班长未在隐患排查记录本上签字的每次考核100元。

(四)、凡施工前安全隐患排查不彻底或当班隐患未及时处理擅自离开现场的,对现场责任人按“三违”办理,跟班矿领导、班长等管理人员进行履职考核。

(五)、对出现一般隐患单位每次考核500元,对出现主要隐患的单位每次考核单位1000元,责任人按照“三违”论处。同一条隐患,安通科发送《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在调度会等场合通知单位整改,单位仍然不予整改的,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单位主管200元/次;同一条隐患,安通科在不同时间段连续发送两次《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或在调度会等场

合连续两次通知单位整改,单位仍然不予整改的,除责令停产整改外,罚责任单位2000元,罚单位主管500元/次,情节严重的单位主管给予履职考核,对因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给予加重处罚并追究责任。

(六)、月度内,同一单位出现2次以上(含2次)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给予停产整顿,月度工程质量按不合格考核,给予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500元的罚款。

(七)、凡被上级部门及矿领导或安全生产部门责令停头、停面、停止生产、工程质量不合格品的,一律按重大安全隐患标准处罚。

(八)、对矿长安全办公会安全提案和隐患排查会确定的安全隐患解决方案不按时解决的单位,给予责任单位和业务部门每条给予1000元罚款,单位主管给予200元罚款。

(九)、不按时、按规定要求派人员参加隐患排查会议的单位和责任人各给予50元罚款,排查不认真、而被上级排查出的专业、单位责任人各给予300-500元罚款。

(十)、矿井受到上级处罚的责任单位,责任单位承担双倍罚款,另对责任单位领导承担罚款总额的20%。

(十一)、明确隐患治理责任。矿领导、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矿业务部门技术主管及以上人员)在现场查处的安全隐患,限期未整改的,承担该隐患罚款的20%。

(十二)、基层单位未按矿要求组织安全隐患排查的,每次对单位主管各罚款200元。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专业部门未落实整改单位、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的,每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安全隐患整改未按要求建档,实现闭环管理的,每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十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井未到安通科信息中心填写安全隐患或由别人代填的,每次对责任人考核100元;凡是填写安全隐患记录低于3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条、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及字迹了草的,每次对责任人考核50元。

(十四)、施工单位队长、班长(组长)必须在上班前一小时组织全班人员召开班前会,并做好班前会议记录,未召开班前会全班不能上班,并追究相应组织者责任。只开会不做记录缺一次罚队长和班组长各50元。

(十五)、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必须参加所在班组的班前会,听取工作面的安全情况和工作安排,向职工讲解工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井下应注重对特殊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凡未参加班前会的罚款100元,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制度的罚款200。

(十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队长(班组长)必须把火工品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内,如在所管辖范围之内出现火工品丢失、违章乱存乱放、下班后剩余雷管未及时清退等火工品违章事件,追究当班领导责任并罚款,每发雷管罚款150元,每节炸药罚款100元。

(十七)、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巷道中的耙斗机钢丝绳托绳未监督职工做好或使用过程中失效未及时安排修复的,对班长罚款100元,队长200元。由于耙斗机钢丝绳托绳的原因造成事故的,将追究队长、班组长责任,根据事故大小一次性罚款1000—2000元。

(十八)、招收新工人必须进行登记注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经考试合格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师徒协议、劳动合同,方可上岗工作,对考试不合格的进行补考,直至考试合格。如有未参加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未签订劳动合同、师徒协议等上岗工作者,对施工单位主管领导罚款500元。

二、特殊工种人员违章行为的处罚

(一)、炮工违章行为的处罚

1、井下放炮工作必须有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放炮合格证的专职放炮员担任,无放炮证的人员严禁放炮,任何领导无权指派没有放炮合格证的人员放炮,否则,违反规定按严重三违处理。

2、放炮员应按照本单位施工措施,严格依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进行作业放炮,未严格执行的,罚款200元。

3、井下各采掘地点放炮,不坚持“四人连锁放炮”制度,不携带瓦斯便携仪罚放炮员50元。

4、放炮前,班组长没有向所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上指派警戒人员罚50元,没设警戒放炮罚放炮员50元,警戒人员失职罚50元。

5、放炮必须采用矿规定的放炮线进行放炮,放炮线长度符合规定(岩巷100米,半煤岩80米,采煤工作面35米)用电缆线、雷管脚线、铁丝等做母线进行放炮的,放炮线长度不够的,每一项罚款100元。

6、放炮距离和掩护放炮员的安全地点违反有关规定(以作业规程为准)罚放炮员50元。

7、放炮时放炮钥匙放炮员没有随身携带、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没有执行放炮员一人操作的,放炮时没有首先发出放炮警号,再等5秒钟放炮的,放炮后未立即摘下钥匙,未将母线摘下并扭结,每一项罚放炮员50元。

8、放炮员在装配引药时,未将雷管脚线末端扭结,装炮前,炮眼内浮煤、岩粉没有掏净,没有充填足够的炮泥,或炮泥材料不符合规程规定的,每一项罚放炮员50元。

9、采掘作业地点没有爆破作业图表,或没有按放炮说明书进行放炮的,每项罚50元。

10、放炮员放炮时,严禁放明炮、糊炮、及烟炮。

11、各采掘地点必须执行正向装药,实行一次装药一次全部起爆。否则,发现一次罚放炮员50元。

(二)瓦检员违章行为的处罚

1、瓦斯检查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并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在岗的瓦检员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四篇

[篇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五篇

[篇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目的: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范围:班组以上部门

3、责任者:班组长以上人员

4、程序:

4、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2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4、2、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4、2、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4、3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4、3、1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4、3、2部、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7、1调研会议:上级领导来公司调研,召开部署性重要会议。

7、2安全例会:原则上定期召开,要求公司运营部经理及安全主管及车队长,驾驶员参加;

7、3部门例会:原则上由部门经理统一召开,要求部门全员参加;

7、4分析会:指针对专项问题进行分析的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第八条会议通知

8、1会议召集部门需在会议召开前一至三个工作日发通知单给各参会部门(人员),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

8、2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总经办通知各参会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报总经办,并说明原因。未通知的,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8、3会议通知单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

第九条会议准备

公司级会议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会场安排、设备准备。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需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部门级会议则由部门经理安排专人负责。

如果召开会议部门有供大家参看的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

应提前准备放置在会议桌上,方便相关人员阅读。

第十条一般会议纪律

10、1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未准备签到表,会议组织人会根据公司的<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10、2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10、3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未请假视同缺席或迟到处理。

10、4公司例会需部门经理及副职参加,如部门经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门主管级人员代替,并提前通知行政部。

10、5无故缺席会议者,依据<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运营部安全例会及其他会议纪律

11、1凡公司营运驾驶员必须自觉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按时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学习会。安全学习例会要求驾驶员亲自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11、2运营部召开例会时驾驶员必须签名报到。不得迟到、早退,如遇急事不能参加会议必须提前向公司请假,并得到同意。

11、3凡参会者,在会议中必须端正会风,遵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并认真听讲,做好安全学习内容的记录。如有疑问,待会议完毕后,方可向安全人员提问。

11、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公司将进行查处。一次未参加者将单独进行补会。全年三次未参加者,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公司下年度将不予该驾驶员续签合同。

11、5公司每月在驾驶员安全学习会上对公司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和综合评定,对好的分队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差的分队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

11、6公司必须对参会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考勤登记并存档,年终时在安全总结大会上当中公布考勤记录并对多次迟到、早退、缺席的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11、7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安全会议一次,专题研究安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增添安全措施。

11、8公司不定期地针对不同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以办板报、广播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安全宣传资料、放映录相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内容,培养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人要在活动中担负起员工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组识、指导和讲解的责任。

第十二条会议记录

12、1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各参会部门(复印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原件(附签到表)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12、2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签字确认。公司例会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

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第十三条处罚规定

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每月会议纪律处罚清单,会议召开后的一周内上报给上级领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五条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奖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篇五: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资源简介(以下内容从原文随机摘录,并转为纯文本,不代表完整内容,仅供参考。)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的生产管理,及时传达关于安全生产的信息,贯彻安全知识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传达每一项事项。以下这篇是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的内容分享。本文档讲述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的制度上的细则条例,分为七个方面,关于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议程等制度。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

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管理,及时全面地了解下属单位的生产情况,及时有效地布置生产工作,保持生产管理渠道的畅通,保证生产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公司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

2、会议时间

公司安全生产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二下午。

3、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原则上在公司总部。

4、参加人员会议由工程部经理主持。

5、会议议程:

5、1、各检修分公司、项目部汇报上月生产情况和本月生产计划。

6、各分公司、项目部在会议召开2日前将汇报材料用电子邮件发送到公司工程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客户服务部)。

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六篇

[篇一: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3、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的贯彻实施。

4、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等资源的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机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员工按职责范围开展安全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卫生工作。

4、在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承包安全生产。

5、在安排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时,安全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负责处理重大工伤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者,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员工。

7、积极改善企业劳动条件,消除环境污染,提倡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保证本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监督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安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时,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五同时”的原则。

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
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七篇

[篇一: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严格执行煤项目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防止和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在发生事故后有章可循,现与各在职职工及各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以下简称<责任状>)以资遵守。

一、签订<责任状>的相关方

甲方:________项目部项目经理:

乙方:________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项目部安全规程>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

2、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责任书范本。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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