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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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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用电管理制度
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篇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医院的用电安全,并做到节约用电、减少浪费,针对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用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各部门、科室的照明灯、空调等用电设施和医疗设备等由具体使用部门、科室负责管理;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

2、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总务科报修。

3、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4、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和带负荷拔电器插头,否则严重时易产生火花,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5、下班前,用电设备应处于断开状况。

6、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7、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不工作时,随即关机,避免出现火灾事故。

8、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9、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10、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11、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总务科申请使用安全用电。(如:加床等)

12、未经医院书面批准,各科室严禁使用电水壶、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违者按医院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因违规用电,造成停电、仪器设备损坏,影响病人救治,将按照安全生产处罚相关规严肃处理。

监管、检查

具体负责监管、检查单位和人员为:总务科、保卫科,每月不定时对各部门节约用电情况进行检查。

二0一三年七月二日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篇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部门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部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一、用电单位的科办公室、医生办、休息室、制剂车间、生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如:加床等)

医院用电管理制度
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篇

中心医院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医院的用电安全,做到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减少浪费,针对本院用电实际情况现制定节约用电管理制

度。

一、管理部门及责任划分

用电设施和用电设备管理原则是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

各部门、科室的照明灯、空调等用电设施和医疗设备等

由具体使用部门负责管理;

门诊楼大厅、走廊及住院楼大厅照明用电由温馨服务站

负责管理;

住院楼入口处的风幕机管理由温馨服务站负责管理;

门球场照明用电由工会负责,篮球场照明用电由总务科

负责(院级及以上比赛或赛前训练时准许开启);

路灯、楼顶霓虹灯、住宅区及对外出租房屋的用电由总

务科负责管理。

二、安全用电应注意的事项

1、用电部门、科室的护士站、医生办、值班室、工作生

活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等建筑物,均应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电

器。

2、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

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3、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

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

止使用并向有关部门报修。

4、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

用电(属专用)。

5、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

花),设备在运行时带负荷拔电器插头,严重引起漏电保护

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6、在下班锁门前,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况。

7、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

况下使用。

8、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

拒绝“长明灯”。

9、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10、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11、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12、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

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13、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14、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如:加床等)

三、节约用电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要加强对所属科室、部门人员进行

【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电宣传和教育,普及节约用电知识,增强节约用电意识。

1、节约空调用电

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充分利用自然风,夏季室

外温度(以天气预报为准)34度以上才能开空调,冬季室外

温度0度以下才能开空调(空调调节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

摄氏度,冬季不高于18摄氏度),要关好门窗,病房、会

【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议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闭空调。除召开会议外,其他场所不得

上班提前开空调,下班前应提前半小时关闭空调。

2、节约照明用电

白天原则上不开灯,自然采光条件较好的科室应把窗帘【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拉开,充分利用自然光,确需开灯时,如间隔开灯能保证照

明时不全部开。下班及加班最后一个人离开时要关灯,杜绝

长明灯、白昼灯、做到人走灯灭。门诊楼、住院楼大厅的灯、

楼顶霓虹灯以及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随时检查,按规定时间开

放。

3、节约办公及医疗设备使用用电

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好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

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医疗设备在不使用的情况下应

及时关机,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随时关

闭。以上所说的各类设备在午休时不使用时必须关机,在长

时间未使用及下班后,员工应当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减

少待机能耗,避免出现火灾事故。

4、每个员工都有节约用电义务。各科室、部门要加强

节约用电检查,对发现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应及时制止,

或上报管理部门予以处理。

四、监管、检查和处罚

具体负责监管、检查单位和人员为:分管副院长、总务

科、财务科、护理部,每月不定时对各部门节约用电情况进

行检查。

对各使用部门、科室未按照以上各条规定执行的将进行

如下处罚:【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凡科室、部门在中午和下班后(无人时)未按照规定关

灯、关空调、开关热水器的,处罚50元/次,

2、未按规定开空调或中午以及下班后室内无人时开空调

的或办公设备、医疗设备仍然开启的,处罚100元/次。

3、大厅的照明灯及公共部位的照明和空调(风幕机)未

按时关,霓虹灯未及时调整开关时间的。处罚50元/次。

4、按照各科房间数量、设备功率及用电峰值综合计算科

室的月额定用电量,与科室实际用电量进行对比,对首次超

出月额定用电量10%的科室提出书面警告,若一年中有二次

或多次出现超出月额定用电量的10%,对科室超出月额定用

电量的金额进行双倍罚款。

5、发现有其他浪费电力资源的行为,酌情进行处罚。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面教育,及时纠正。在第二次

检查中仍然发现有浪费电力资源行为的,依据以上处罚条款

对科室、部门负责人进行处罚。

6、总务科要对医院用电情况作出月、季及年度报表,要

对用电单位的用电情况及时综合比较并反馈给用户单位;总

务科要根据每月的实际用电情况与额定用电量来进行分析

比较,总结汇总并分析全院用电情况,及时反馈给院领导。

7、总务科严格管理公用区域的用电,对公用区域的用电

情况做好分析比较,若超过额定用电量10%以上,对责任电

工处以超出10%以上额定用电量的双倍罚款。若节余额定用

电量10%以上,对责任电工给予节余10%以上额定用电金额

的奖励。 8、总务科严查偷漏电的事件发生,若查实工作人员参

与偷漏电的行为,将给予当事责任人停岗息工三个月及扣发

三个月到半年的奖金,并追加相应的处分。

9、总务科每季度公布全院各科室、公用部分及用户的

用电情况。

五、责任电工对住宅区及经营户的用电要每月巡检一

次,并填写巡查记录表,其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用户用电检查工作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国家有关

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规以及行业的标准为准则,对用户的电

力使用使用进行检查。

2、主要对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继电保

护和自动装置等安全运行状况;

3、对擅自迁移、更动或操作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

控制装置以及由总务科电工调度范围的用户受电设备的,应

责成其改正,并按规定加收电费;

4、未经总务科许可,擅自引入(或供出)电源或者将自备

电源擅自并网的,应责成用户当即拆除接线,停止侵害,并

按规定加收电费;

5、用电检查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依法检查,廉洁奉公,

不徇私舞弊,不以电谋私。违反本条规定者,依据有关规定

给予经济的、行政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

任;

6、工作人员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私自给外单位或个人私

接电源的,一旦发现,将给予当事责任人停岗息工三个月及

扣发三个月到半年的奖金,并追加相应的处分。

7、现场检查确认住户或职工公寓用户有窃电行为的,检

查人员应当场予以中止供电,制止其侵害,上报管理部门后

并罚款500元,。

8、现场检查确认经营户有窃电行为的,检查人员应当场

予以中止供电,制止其侵害,上报管理部门后并按所偷漏电

金额5至10倍的罚款,按管理部门核定的偷漏电金额补交

电费后恢复供电;拒绝接受处理的,应上报管理部门及医院

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

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篇

[篇一:医院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认真宣传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委的各项规定。

二、大力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廉医教育。坚持每年两次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纪检人员每季一次业务学习,半年一次检查考核,搞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医院管理制度

三、积极接待纪检的来信来访,处理好群众的举报信件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做好登记和保密工作。

四、坚持原则,按照党的政策搞好案件的审理调查和处理工作,对上级转来的有关案件的处理不超过一到三个月,并将结果准时报告上级。在办案中,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工作,依靠支部领导,依靠群众支持,迅速、准确办案,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篇

[篇一: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章条规定:麻醉药品属特殊管理药品之一,要执行特殊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二)按照国务院文件,国发[1987]103号<麻醉药品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一九七九年九月十三日国务院颁发<麻醉药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三)麻醉药品系指连续使用易产生身体依赖性且能成瘾癖的药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主要有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的其它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期制剂,我国规定的麻醉药品范围共八类,33个品种。

(四)医院药剂科麻醉药品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按国发103号<麻醉药品管理办法>的精神进行采购,管理和使用,医疗单位及个人,不得自行更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五)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医院制剂室制备含有麻醉药品的制剂,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医院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篇

[篇一: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电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

第二条电工要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工作应认真负责,具有专业的安全生产,专业技术知识

第二条设备动力科要建立健全电气方面的技术档案资料,如高压分布图,低压分布图,全厂架空线和电缆设置图,接地网络,避雷装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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