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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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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第一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和标准为依据,以治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装拆、高处坠落、深基坑支护、高支模施工、高层和超高层外脚手架搭设为重点,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遏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为目标,抓住重点,集中整治,务求实效,促进筑施工安全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根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重点抓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办公室。

建筑施工直属各部门、各项目部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领导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二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目前高、大体量的建设工程日趋增多,在坚持系统管理、长效管理的同时,根据建设工程的新情况、新特点,突出重点进行专项整治和开展隐患排查工作。要求隐患排查工作和安全专项整治及重大危险源申报制度结合起来,各施工单位不定期上报隐患自查自纠的情况,综合检查和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重点围绕以下三个专题进行督查,具体为: 1、进一步规范参建各方的安全行为。

主要从承发包行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两个方面加强管理.具体要求: 施工单位的行为:

(1)依法建立和健全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工程(重大危险源)申报、公示、登记制度并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持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承建工程业务。将专业工程、劳务工程发包给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加强监督、检查与管理。

(3)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类人员” 持证上岗。

(4)在施工前,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须按规定经专家论证,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对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

(5)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施工作业前,应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6)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有效使用,按行业规定和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搭设办公、生活及围栏等临时设施,做到安全、美观、整洁。 2、进一步加强预防坍塌事故。

为了预防施工基坑(槽)、边坡、基础桩壁、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事故,主要从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检查验收、施工过程的多方监控等四个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具体要求:

(1)基坑(槽)、边坡、基础桩、模板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单位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作业。

(2)开挖深度超过4米的基坑(槽)、或未超过4米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高度超过8米、或跨度超过18米、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等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审查。超过7米的基坑(槽)必须进行不少于两轮的专家论证审查.

(3)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险情,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4)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前,必须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有关专家对坑壁支护体系进行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

(5)加强对建筑工程承重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落地式扣件钢管卸料平台使用的钢管、扣件的检测。承重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和落地式扣件钢管卸料平台所使用的钢管、扣件在进场使用前,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按照规范标准规定的指标和检验方法,对钢管、扣件进行检测。有关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实物质量设计,并严格按程序审核审批。

3、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以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令为契机,主要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落实、加强管理等四个方面加强监督管理,具体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分支机构,必须配备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2)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按《苏州工业园区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企业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并根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编制安装或拆卸施工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加强作业监护。

(3)塔吊和施工升降机每次升节后,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对其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4)塔吊和施工升降机的使用单位应当对使用中的起重机械设备每月进行二次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实行多班作业的起重机械设备,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5)群塔作业的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有防止群塔作业相互碰撞的措施。未实行总承包的,且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单位进行塔机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各使用单位统一制订避免群塔相互碰撞的措施。

(6)塔吊和施工升降机在升高首次附着后或使用达三个月时,设备使用单位须向原检测机构申报复检,复检合格向园区质安站备案后,方可继续使用。

二、加强综合管理

坚持对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的综合考评制度。召开高层领导会议,在会上公布工区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考评结果。

三、认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切实做好夏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为了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工作,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企业要做到“三个结合”:坚持把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与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结合起来,解决影响建筑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与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起来,围绕汛期安全和用电高峰安全,集中组织好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隐患治理,防范事故”的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培训教育和自查整改工作;坚持与日常的安全监督管理、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加大检查力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6月18日-20日组织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工地夏季施工防暑降温、防汛防台、防食物中毒措施的落实情况;民工生活区防火措施和临时用电的情况。

四、贯彻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166号令),组织开展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今年结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换证工作,组织企业B、C类人员安全培训考试。组织安监人员和部分施工企业参加建筑机械设备安全性能检测培训。举办了《建筑起重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在会议上重点分析了近年来省内几起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案例,提出了起重机械设备安全检查、防护的工作要点,收到较好的效果。

五、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处罚力渡。

不定期组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定期组织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每个工程检查时,必须对部分塔吊和施工升降机采取登塔、登机检查,发现不合格的立刻停用进行整改,停用整改的设备需经检测机构复检合格报质安站备案后,才能重新使用。另外还组织了各节日前安全检查、夏季安全检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阶段性验收检查、省市级文明工地考核检查。

六、以创建文明工地为抓手,继续推动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以修订省、市文明工地标准和评选办法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创建文明工地的要求,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管理水平。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制度、民工生活区的防火标准、现场重点部位和环节作了规范要求。特别是在部分施工现场的民工宿舍推广使用智能负载辩别限流控制器,限制民工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对预防火灾事故具有积极的意义。

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是:

1、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以高支模、深基坑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装、拆为重点治理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

2、推动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要在施工现场的民工宿舍推广使用智能负载辩别限流控制器,限制民工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防止发生火灾。要编制“悬挑脚手架搭设参考方案”,进一步提高超高层建筑防护水平。

3、加强业务培训。要加强监管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岗位培训,使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013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报告
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第二篇

第一项 安全目标【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一)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控制风险、平安和谐、持续改进;遵章守法、安全发展;

(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追求最大限度的不发生各类事故,不损坏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管理,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加强员工培训,努力提高员工队伍的安全素质;在公司各个层面建成完善的、体系化的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三)实现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的措施

为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规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制定本措施。

1、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配备足额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应急人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安全例会。

2、制定并及时修订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和执行。

3、落实GPS动态监控,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确保车辆在线率达到100%,详细登记监控情况。对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情况及时通过信息平台进行提醒。

4、加强驾驶员的管理。

①严把驾驶员的资质关,按各类线路的要求,配备符合条件的货车驾驶员经考核合格后上岗。持有B证及以上驾照及(货运)从业资格证,有2年以上货车驾驶经验

②建立驾驶员考核一览表,每月初查询驾驶员的违章、运管处罚、事故和GPS超员超速记录,进行统计考核上墙,以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第二项 调度员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努力完成各项安全考核指标,接受公司安技科业务指导。

2、负责对调配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有序、合理运营。

3、负责恶劣天气安全提示和驾驶员证件查验,做好记录,并妥善保管。

4、认真落实上级各项指令性运输安全工作任务。

5、认真完成公司布置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第三项 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加强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提高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保证公司运输经营管理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形成公司经理为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目标,责任到人,从人

员到车辆,从硬件到软件,从上到下抓安全管理的好态势。

(2)、经理要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主持例会安全工作会议,负责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议。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定期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中发现的事故隐患。

(3)、副经理协助经理抓好安全工作,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断提高法律法规意识和技术操作水平,及时向上级运输管理部门汇报本单位管理情况,负责管理人员、驾驶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考核工作。

(4)各车辆驾驶员应加强对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检测,确保车辆技术性能完好,严禁车辆带故障出车。【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2、安全例会制度

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和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教育力度,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每周一召开车辆驾驶人安全例会,安全例会由质管部组织,参加对象为储运部与质管部并由质管部做好会议记录。

(2)、驾驶人应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向主管安全经理请假。

(3)、安全例会执行签到制,到会的驾驶人在例会签到表中签到。

(4)、例会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宣传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通报上周车辆超速情况;通报上周事故情况;通报违章情况及下周

安全工作布置等。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严格加强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在工作中认真开展自检自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当月新增车辆、更换驾驶员作重点检查,以防安全隐患。

(3)、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4)、严查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5)、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6)、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7)、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8)、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2009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总结
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第三篇

2009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及总结 今年,我们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为载体,成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结合开发区实际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通过前阶段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任务及其责任,实行量化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项目部与各施工队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要求项目部内部逐级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

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这一主线,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发动、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通过企业自查、部门检查、专项督查等有效途径,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建立责任人联企制度,将项目部划分为三大责任区,每位班子成员担任组长,每组配备一名成员,每名成员负责1家施工队,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集中精力抓落实。

5月20日--6月26日,由项目部成员带队,我们对本项目内施工队进行了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隐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大排查,发现隐患25个,并且及时把排查结果汇总,严格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本年组织安全检查12次,共有48人次参加检查(其中领导参加检查5人次),检查工程队4家(其中复查2家),发现隐患31个,整改隐患26个。

三、加强安全文化建设

为提高全社会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安全文化活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素质。5月20日,我们召开了以项目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为对象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动员会议。会上,领导就“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部署。我们共悬挂标语(横幅)6条,出黑板报1期,开展安全咨询16次。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系统性专业培训。较好地强化了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能力。

四、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针对目前安全生产领域面临的严峻而复杂的形势,我们将进一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隐患治理年”为主线,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今年的中心工作贯穿始终,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着眼治理大隐患、遏制大事故。

(二)切实做好夏季生产工作。针对高温、雨季和夏季自然灾害多发的特点,加强隐患排查,加大监控和治理力度,落实除险加固、安全防范的责任和措施,严防高温、暴雨、台风、洪水等引发事故。

(三)坚持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要进一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机构到位、措施到位。

附件:责任书

辽宁路通长兴岛项目部

2009年11月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保护财产安全,顺利实施项目安全施工生产,公司(甲方)与项目经理部(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制定的《项目经理部安全治理制度》,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施工,认真履行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的要求,保证圆满实现本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目标: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年度内不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实现“安全年”(可根据业主规定填写)。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理。正确熟悉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三者的相互关系,做好三者关系的平衡。

3、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施工队长为安全工作直接负责人。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治理工作。各施工队必须

设(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工作。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4、制定安全治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意识教育,教育员工遵纪守法,防止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驾驶、爆破等非凡工作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而出现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治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人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保管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答应、容忍上述同样行为的发生。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用于施工的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保养,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安全员应做好检查记录,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并作出标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第四篇

[篇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现场参观。

6、2、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移动、摘除警示和安全标记。

6、3个人及设备的管理

6、3、1生产个人有接受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的义务。

[篇四:工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第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第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第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第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电梯

第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四十七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第四十八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1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105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6、利用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来教育职工。

第五十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

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一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三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由人事管理部门监督。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第五篇

[篇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目的:规定安全会议内容、形式和会议责任人要求,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范围:班组以上部门

3、责任者:班组长以上人员

4、程序:

4、1为了及时了解、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积极知道、主动地做好预防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4、2会议内容以安全生产为主,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4、2、1了解前段时间、前一班的安全、生产、工艺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注意事项,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和工艺操作等工作。

4、2、2学习安全生产标准、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知识,传达上级部门的有关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报违章违纪、先进事迹。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不良现象和不安全行为。

4、3会议形式和会议责任人

4、3、1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4、3、2部、车间(部门)级安全会议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长、车间主任(部门主管)负责召开,时间不限,7、1调研会议:上级领导来公司调研,召开部署性重要会议。

7、2安全例会:原则上定期召开,要求公司运营部经理及安全主管及车队长,驾驶员参加;

7、3部门例会:原则上由部门经理统一召开,要求部门全员参加;

7、4分析会:指针对专项问题进行分析的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由召集部门确定。

第八条会议通知

8、1会议召集部门需在会议召开前一至三个工作日发通知单给各参会部门(人员),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

8、2例会时间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现会议时间调整,公司级例会由总经办通知各参会人员,部门例会则由部门报总经办,并说明原因。未通知的,责任部门负责人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8、3会议通知单需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和参会人员等。

第九条会议准备

公司级会议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会场安排、设备准备。如落实会场,布置会场,备好座位、会议器材、茶具茶水等会议所需的各种设施、用品等。需在会前半小时准备完毕。部门级会议则由部门经理安排专人负责。

如果召开会议部门有供大家参看的会议资料(如会议议程议题、提案、汇报材料、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与会人应提交资料等)

应提前准备放置在会议桌上,方便相关人员阅读。

第十条一般会议纪律

10、1会议组织部门负责会议纪律的维护,准备签到表,组织参会人员签到。未准备签到表,会议组织人会根据公司的<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10、2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进行签到。会议开始时,组织人收回签到表。会后,组织人在签到表上标注迟到(注明到会时间、未到人员)。

10、3参会人员如不能按时出席,需提前1个小时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未请假视同缺席或迟到处理。

10、4公司例会需部门经理及副职参加,如部门经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门主管级人员代替,并提前通知行政部。

10、5无故缺席会议者,依据<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运营部安全例会及其他会议纪律

11、1凡公司营运驾驶员必须自觉努力学习安全知识,按时参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学习会。安全学习例会要求驾驶员亲自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11、2运营部召开例会时驾驶员必须签名报到。不得迟到、早退,如遇急事不能参加会议必须提前向公司请假,并得到同意。

11、3凡参会者,在会议中必须端正会风,遵守会场纪律。不得交头接耳,并认真听讲,做好安全学习内容的记录。如有疑问,待会议完毕后,方可向安全人员提问。

11、4对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的驾驶员,公司将进行查处。一次未参加者将单独进行补会。全年三次未参加者,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公司下年度将不予该驾驶员续签合同。

11、5公司每月在驾驶员安全学习会上对公司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和综合评定,对好的分队和个人进行表扬,对差的分队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或处罚。

11、6公司必须对参会驾驶员进行严格的考勤登记并存档,年终时在安全总结大会上当中公布考勤记录并对多次迟到、早退、缺席的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11、7公司每月定期组织安全会议一次,专题研究安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增添安全措施。

11、8公司不定期地针对不同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以办板报、广播宣传、张贴标语、散发安全宣传资料、放映录相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和内容,培养员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各主要安全生产责任人要在活动中担负起员工和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组识、指导和讲解的责任。

第十二条会议记录

12、1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专人进行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纪要,并于会后一个工作日内,发各参会部门(复印件),同时抄送综合管理部。原件(附签到表)交综合管理部存档。

12、2会议纪要需参会主要人员签字确认。公司例会纪要由总经理签字,直接下发;部门例会纪要由部门负责人签字;专题会议纪要

需参会主要人员(或部门)签字。

第十三条处罚规定

综合管理部负责编制每月会议纪律处罚清单,会议召开后的一周内上报给上级领导。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五条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的奖惩,按<奖惩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篇五: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资源简介(以下内容从原文随机摘录,并转为纯文本,不代表完整内容,仅供参考。)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的生产管理,及时传达关于安全生产的信息,贯彻安全知识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传达每一项事项。以下这篇是关于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的内容分享。本文档讲述企业安全生产会议的制度上的细则条例,分为七个方面,关于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议程等制度。感兴趣的朋友一起来看看这篇由资料站为您提供的文章。

企业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总则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管理,及时全面地了解下属单位的生产情况,及时有效地布置生产工作,保持生产管理渠道的畅通,保证生产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公司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

2、会议时间

公司安全生产会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为每月第一个星期二下午。

3、会议地点

会议地点原则上在公司总部。

4、参加人员会议由工程部经理主持。

5、会议议程:

5、1、各检修分公司、项目部汇报上月生产情况和本月生产计划。

6、各分公司、项目部在会议召开2日前将汇报材料用电子邮件发送到公司工程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安全监察部、客户服务部)。

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第六篇

[篇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 第七篇

[篇一:仓库的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加强仓库的安全管理,在日常工作中实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这对防止事故的发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库房要分类,库房内的物品贮存要分类、分堆,堆与堆之间要留有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宽度不应小于2m。另外还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库房内一般不安装采暖设备,如若采暖,则要用暖气采暖。散热器与物品间要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以物品温度不升高为准)。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自燃品、易燃品、剧毒品等库房,不准采暖。对性质不稳定、易分解并能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品,要定期测温、化验。在防火通道内,不准堆放任何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库房内应设置电话;库区与库房内要保持清洁;库房内除照明设备外,一般不安装电气设备;储存危险化学品,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四、公司各单位要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要及时向下属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要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五、公司安监部及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要对隐患进行跟踪监督检查,直至隐患彻底整改解决或得到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当时不能立即排除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加以控制,并限期解决。对隐患无防范措施的场所或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整改。

第十二条生产、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未履行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三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在xx集团公司。

[篇三: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某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某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某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单位和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各专业系统责任分工。

(一)某生产、调度系统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鱼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液态金属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科技信息部

1、组织对衡器、计控保护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2、组织辖区内作业层及化学品的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人力资源部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

1、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行为规范、职工后勤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六)财务系统

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能源部

1、组织开展能源介质系统和报警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安全专业系统

1、组织或督促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章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某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见附件1),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三条各专业系统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专业汇报。

第十四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部领导和某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附件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附件4)。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各级专业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专业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改正指令书>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第十七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条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某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需某公司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某公司安全专业,并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某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某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第六章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某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根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考核。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考核500-2000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区域长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区域长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某公司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篇四:隐患排查制度]

为了贯彻落国家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做好商品混凝土预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和提高我单位生产中的安全工作,确保实现我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结合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事故隐患,认真落实交通部提出的“两项达标”,做到“四项严禁”,建立和完善“五项制度”要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机制建设,以治理安全隐患为重点,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

二、隐患排查治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则

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总体要求,坚持统一部署与分级实施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短期治理与长期规范相结合,对搅拌站的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进行逐一排查。

四、排查治理范围和检查类型

1、排查治理范围:

安全生产用电、高空作业、特殊生产工种作业、防火安全、防洪安全,安全行车

五、排查治理内容

六、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七、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和上报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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