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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保用品制度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0-27    阅读: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制度 第一篇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领用和使用的管理,结合本公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劳保用品发放范围

本司根据各个生产岗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劳保用品种类和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三、劳保用品概念

1.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劳保用品种类

本制度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

A.劳保鞋 、绝缘鞋、雨鞋

B.防护服、雨衣

C.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D.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E.安全帽、工作帽

F.防护眼镜 、墨镜

G.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四、 劳保用品管理部门

公司物流部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管、登记、发放、退库后的废弃处理。

五、 劳保用品管理

1.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进行不断修订,执行“既保证员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费”的原则;不强调平均或攀比。

2.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3.劳保用品领用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各事业部在领用劳保用品时必须交旧才能领新。

4.劳保用品管理实行登记管理制度,物流部为各事业部建立领用登记台账,各事业部在发放时详细记录每位在职员工领用劳保用品的 情况,员工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应签字确认。

5.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6.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不够用时,经所在部门主任及以上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7.遇节假日或员工有病假、事假、工伤、外出学习培训等情况连续未在生产岗位超过一周的,在发放生产作业用劳保用品时,根据未出勤的日期长短,酌情减少发放数量,由物流部与各事业部、人力资源部配合执行。 若当月未能执行的,则顺延到次月执行。

8.以旧换新回收的劳保用品,由物流部负责统一分类保管。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报申请进行再利用或废损处理。

9.劳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事业部必须及时汇

总情况,并将剩余劳保用品退回物流部换领新的劳保用品。 若因员工在使用中人为损毁或丢失,则当月劳保用品由员工自行解决。

六、劳保用品发放时间及以旧换新界定

1.劳保鞋、绝缘鞋、雨鞋

A.公司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周期表》及岗位危害给职工配备劳保鞋、绝缘鞋或雨鞋,以避免职工职工脚部伤害事故。

B.职工经培训合格后进入车间工作应在当日或次日由所在事业部安排人员至库房免费领用1双劳保鞋、绝缘鞋、雨鞋(依据岗位不同领用)。

C.公司为专职的高压电工、电器车间职工配发高压绝缘劳保鞋。

D.员工在职期间请假连续超过15天的,劳保鞋换领期限则按该员工请假的天数顺延。【劳保用品制度】

E.不在更换期内的无特殊原因进行领用或以旧换新的需按公司购买原价的20%现金补偿后给予发放,半年内因丢失或不能以旧换新的按公司购买原价的50%现金返补偿后给予发放。

F.不在更换期内的职工因辞职、离职、辞退人员,安全鞋、绝缘鞋、雨鞋等劳动保护用品,个人必须退还公司物流部处理,若未退还应按公司购买的实际价格给予赔偿,由人力资源部从工资中给予扣除。

G.劳保鞋、绝缘鞋、雨鞋领用不满半年的人员离职时,公司按劳保鞋、绝缘鞋、雨鞋的全价对个人进行扣款。

H.个人购买的不在换发范围内

2.防护服、雨衣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防护服。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防护服到物流

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防护服,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劳保用品制度】

C.防护服只用于在工作间内工作时按生产作业要求规定穿着。

D.雨衣按照发放标准一年一领,以旧换新,交一领一。

3.手套等(长乳胶手套、电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线手套)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手套。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手套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手套,交一领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C.沾染油污的线手套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并移交至危废库。

4.防尘口罩、防毒口罩

A.每月月初发放本月的所需的口罩。各事业部安排人员凭使用的旧口罩到物流部签名登记后领取同等数量的新口罩,交一领一。

B.公司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配置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劳保用品制度】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5.安全帽、工作帽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顶安全帽或工作帽。

B.安全帽、工作帽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6.防护眼镜、墨镜

A.新员工进入公司根据生产岗位工作的需要,发放一副防护眼镜。或墨镜

B.防护眼镜、墨镜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7.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

A.公司为噪音超标岗位(打磨工、整形工、铣工、钳工、步冲机操作工、数控铣工)配备防噪音耳罩。 同时执行“以旧换新”制度,领用时交旧领新。

B.防噪音耳罩、防水围裙、皮围裙、布围裙、套袖执行以旧换新管理,领用时交旧领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8.一次性劳保用品

A.一次性耳塞、一次性乳胶手套作为一般固体废物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B.一次性用品由物流部按照按生产岗位限额领用的方式。 七、生效日期

此管理办法自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制定: 批准:

日期:

企业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劳保用品制度 第二篇

企业劳保用品管理规定【劳保用品制度】

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为保证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加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使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部发)、《劳保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以及集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劳保用品的定义、范围;

本规定所指劳动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二、劳保用品的管理原则

1、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确保安全、质量可靠、杜绝浪费、按需配备”的原则,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保用品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

3、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4、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三、劳保用品的管理部门

1、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使用年限和技术标准由集团运营部、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2、年度计划的编制:各事业部应在每年12月20日前,向运营部提报下一年度所需配备、购买的计划。运营部会同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向总裁

办公会提报年度劳保用品配备、采购计划。财务部依据批准后计划进行预算编制。

3、 采购:劳保用品的采购以集团公司集体采购为主,以各事业单位采购为辅的方式进行采购。大宗物品(三万元以上)应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进行采购,由运营部根据 购买劳保用品的计划,编制标书,并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企业管理部根据招标情况对大宗物品进行采购。只是在事业部内部而非跨事业部、直属子公司员工均可以 使用的劳保用品,经事业部报集团企业管理部备案后可以自行采购。

4、库存管理: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库存管理,使用部门根据计划以事业部为单位进行领取。原则上事业部每年4月份、9月份两次领取劳保用品,出库单要一式三份,领用事业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各存一份。领取后的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对未发放的劳保用品进行管理。

四、劳保用品的费用列支

由财务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费用列支和税前扣除。

五、劳保用品的使用发放管理

1、使用范围:集团一线生产人员及集团直接从事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2、各事业部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劳保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劳保用品的发放除一次性用品外,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员工领取劳保用品时,事业部必须注明具体使用人和发放数量、工作岗位、劳保用品品种和使用时间。

3、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班、组和主管领导(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个人拆洗修补。

4、劳保用品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相关规定。

六、劳保用品使用的日常检查与监督

各部门要开好班前、班后会,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检查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集团公司运营部、人力资源部不定期进行检查。

七、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及随意拆改防护用品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要追究本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承担相应造成的损失。

八、本制度由运营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与本规定不符的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制度 第三篇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规范劳保用品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第二章 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

第三章 总则

第四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是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第五条 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工作服、防砸鞋、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耳塞等,以及其它如洗衣粉、肥皂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第六条 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七条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第八条 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第九条 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现场员工应急使用。

第十条 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公司上岗工作的全体员工。发放标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定,详见附表。

第四章 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劳保用品是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种防护用品,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配备不同岗位的配发标准,公司所有员工在上岗前必须配备各种必备劳动保护用品后方能上岗。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科办理新员工入职的,凭"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入职证明,为员工办理工服领用手续,其它劳保用品由用人部门根据劳保发放保准为员工领发。

第十三条 生产部门新员工入职应配备本岗位规定必备基本劳动保护用品(如防砸鞋、手套、防护镜、安全帽)。

第十四条 需要经常到生产现场的非生产员工应配备防砸鞋、安全帽。 第十五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制定公司各岗的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行政办公室负责拟定采购大劳保(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用品的计划、保管和发放;其他小劳保防护用品由各部门库房下达采购计划,保管和发放;采购科负责按计划采购,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第五章 劳保用品分类

第十六条 防护服或工服:夏、秋装工作服,棉坎肩。

第十七条 防护鞋:绝缘防砸鞋、耐油防砸鞋、普通防砸鞋、绝缘胶鞋、绝缘雨鞋、雨鞋,黑色皮大头鞋。

第十八条 防护手套:乳胶手套、浸塑手套、帆布手套、绝缘手套、电焊手套、长橡胶带线手套。

第十九条 防护帽:安全帽、保安夏秋帽、风帽。

第二十条 其他防护用品:防尘口罩、一次性口罩、防毒口罩、电焊防护镜、平光镜、洗衣粉、毛巾、香皂。

第六章 劳保用品费用计划

第二十一条 劳保用品总费用预算:根据公司预算管理办法,每年第四季度各独立核算单元根据员工劳保用品的到期情况及结合下一年总体安排,提出下一年的费用预算,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二条 严格控制公司年度预算的总费用,年初制定的总费用不足时,需求部门应及时向公司申请报告并说明费用不足的原因,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七章 劳保用品的采购

第二十三条 涉及安全、卫生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国家、省、市劳动部门批准的劳保用品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劳动防护用品经营商购买。购买时要验明定点企业生产许可证和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下简称“两证”)。

第二十四条 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需求部门提出,经公司审批通过后,采购部征求部门意见后选型采购。

第二十五条 加强采购价格的审计管理。公司财务部、审计监察部人员要参与采购全过程的财务监督管理与审计。

第八章 劳保用品的验收、发放

第二十六条 劳保用品购入后要进行验收。大批量的要进行抽样验收,抽验率不低于10%,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发放给员工。涉及安全、卫生的劳保用品要检查其“两证”,对无“两证”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得入库。

第二十七条 对定期发放的劳保用品,发放时应严格执行发放时间标准并做好领用记录及台账,对于使用期限在12个月以上的劳动防护用品需填写《劳保用品发放卡》,支领人签字。

【劳保用品制度】

第二十八条 领用部门及个人按规定或提出的质量标准进行领用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无“两证”的,应拒绝领用,并及时向监察部、纪律检查科报告。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及员工领用的劳保用品,在使用前发现有质量问题可及时提出退换。

第三十条 劳动保护用品是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对尘毒有害物质的治理。

第三十一条 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工种未列入及超出标准规定的领用需经公司综合管理部确定后上报公司批准。

第三十二条 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

第三十三条 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纪律检查科、安全设备管理科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章 发放使用规定

第三十四条 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如某项劳动防护用品80%的使用者不能达到规定的使用期限,可提请公司修改使用期限。

第三十五条 因病、事、工伤、产假、脱产上学、下岗一个月以上,按月发放的劳保用品停发。退休、退职或离开原工作岗位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发或顺延,其它防护用品一律停发。

第三十六条 凡属有关设计、工艺、试验人员等非实际经常性操作的实习人员,经综合管理部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后可作为一次性审批发放。

第三十七条 洗衣粉、肥皂、毛巾类小劳保按发放标准统一时间发放,不做个别支领。

第四十三条 外包队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外包队按防护安全要求标准规定自行配备,纪律检查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第四十四条 属特殊情况,损坏防护用品者根据情节,折扣赔偿费比例;由本部门向公司申请报告说明原因,公司批准后执行,但不得低于总价的20%。

第四十五条 发放及管理

1、行政办公室建立领用记录台账,并在员工备用服装不足员工总数10%时,及时申请补充。

2、试用期内员工,在入职当天,领取工服,并缴纳工服押金,转正后退押金。

3、员工领用工服时在确认相关信息后在工服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4、若因个人原因造成工服丢失、未到期破损,须提前换发,并由个人承担费用。

5、员工离职时,对领用的工服及劳保鞋,未满使用期限,折旧收取制作费,同时物品归属本人,扣费标准如下:

5.1试用期内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工作期/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月按半月计,超过半月按整月计。

5.2正式员工离职扣费计算公式:工服(或劳保鞋)价格*(1-自领或换发起计工作月份/使用期限);工作期不满半个月按半月计、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

第十章 工服着装管理规定

第四十六条 为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风貌,宣扬企业文化,工作期间着装及仪表要求如下:

1、员工工作期间必须着装工服。

2、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第四十七条 工服换装时间

1、根据具体天气情况,由公司综合管理部通知更换工服时间。

第四十八条 处罚措施

1、员工未按要求着装工服,每发现一次处罚10元。

2、主管上级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着装工服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

1、为方便,工作期间出厂区,允许着装工服。

2、遇公司集体活动时,按公司统一要求着装。

第十一章 考核

第五十条 对于所有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制制度的行为部门及个人,一律按

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十一条 对于外来人员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的由责任部门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属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五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日起执行。

第五十四条 同时司政字[2011]第08号《唐山金山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停止使用。

第五十五条 相关表单

1、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卡

唐山金山腾宇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制度 第四篇

[篇一: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二、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某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2、本制度适用于某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员工。

三、职责

1、综合管理部

1)负责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管理。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2)采购劳防用品必须到有资质的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进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采购特种劳防用品必须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4)根据国家、市及行业规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防用品的发放标准。

2、仓库

1)认真按劳防用品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保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标准不准入库和发放。

2)对库内劳防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防用品损坏。

3)建立每位员工劳防用品电子档或纸档个人档案。按劳防用品发放标准进行统一发放。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4)做好发放管理记录,并及时向综合管理部提交发放管理记录及库存、需购买等情况。

3、财务部

1)按综合管理部提出的劳防用品预算计划,及时提供劳防用品经费。

2)建立劳防用品专款专用台帐。

4、其他部门

1)生产部提供工种及人数,对更换工种的人员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办理手续。

2)每位员工严格遵守防护用品相关规定,自觉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3)发现劳防用品质量问题时,要报部门经理及时进行处理。

四、内容

1、发放范围

1)工作服: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使用。

2)劳保鞋: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保护足部防止压伤和烧灼的工人使用。

3)防护手套(包括电工绝缘手套、塑胶手套、帆布手套):按照需要发给操作工使用。其中:电工绝缘手套发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人使用;塑胶手套发给接触腐蚀性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工人使用;帆布手套发给有烧伤危险的工人使用。

4)安全帽:车间全体员工及部分办公室员工使用(管理人员、财务部、发货员、过磅员)。

5)防护面具和防护眼镜:发给面部或眼部易被烧伤或被灰尘、金属屑和腐蚀性、毒害性液体容易伤害眼睛的人员使用。

6)安全带:发给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使用。

2、劳防用品发放的原则

1)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各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2)职工不得将发放的劳防用品转让、出售,不准随意改制式样。

3、劳防用品发放使用标准

1)生产部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提出岗位劳防用品需求,,也不得长期暴晒。

2)防护眼镜(面具):工作现场有强光、飞溅火花、碎片的现场人员;

3)其他防护用品:进入工作现场穿戴与本操作相适应的防护用品。

五、考核及其他

1、对于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员工,由公司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2、所以劳保防护用品均为免费发放,在规定使用期内离职、转职等,应在离开原职位前交还所有劳保用品,出现废、损坏严重等情况者,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赔偿(例如工作服、工作鞋在员工任职七个工作日后发放,其界限为6个月,即如在六个月内出现离职等状况,应照原价赔偿。);

3、劳保防护用品在规定使用期内,凡出现丢失、损坏等意外情况,到综合管理部报备,并视情节轻重接受处罚,同时按进价赔偿;易耗劳保防护品,不允许随处乱扔乱放,违反者按照<现场作业人员管理奖惩条例细则>进行处罚。

4、凡违反本制度的部门和员工,由公司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处罚。

[篇二:企业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管理规定为保证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加强劳动保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的管理工作,使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劳动部发)、<劳保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以及集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劳保用品的定义、范围;

本规定所指劳动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二、劳保用品的管理原则

1、劳保用品的管理必须贯彻“确保安全、质量可靠、杜绝浪费、按需配备”的原则,使劳保用品确实起到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的作用。

2、劳保用品必须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对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给不同的劳保用品。

3、劳保用品是为劳动提供保护的必要物质条件,员工上岗作业必须按规定使用,劳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领而不用。

4、劳保用品必须按规定标准以实物形式发放给员工,不得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其它物资。

三、劳保用品的管理部门

1、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使用年限和技术标准由集团运营部、人力资源部共同负责。

2、年度计划的编制:各事业部应在每年12月20日前,向运营部提报下一年度所需配备、购买的计划。运营部会同人力资源部,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向总裁办公会提报年度劳保用品配备、采购计划。财务部依据批准后计划进行预算编制。

3、采购:劳保用品的采购以集团公司集体采购为主,以各事业单位采购为辅的方式进行采购。大宗物品(三万元以上)应采取公开招标的办法进行采购,由运营部根据购买劳保用品的计划,编制标书,并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企业管理部根据招标情况对大宗物品进行采购。只是在事业部内部而非跨事业部、直属子公司员工均可以使用的劳保用品,经事业部报集团企业管理部备案后可以自行采购。

4、库存管理: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库存管理,使用部门根据计划以事业部为单位进行领取。原则上事业部每年4月份、9月份两次领取劳保用品,出库单要一式三份,领用事业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各存一份。领取后的劳保用品由使用部门对未发放的劳保用品进行管理。

四、劳保用品的费用列支

由财务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费用列支和税前扣除。

五、劳保用品的使用发放管理

1、使用范围:集团一线生产人员及集团直接从事现场生产管理人员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2、各事业部必须严格按规定和标准发放劳保用品,凡违反规定或造成其它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劳保用品的发放除一次性用品外,实行以旧换新制度。员工领取劳保用品时,事业部必须注明具体使用人和发放数量、工作岗位、劳保用品品种和使用时间。

3、劳保用品使用期满,需经所在班、组和主管领导(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换发,个人保管使用的物品由保管者个人拆洗修补。

4、劳保用品的使用必须遵照国家相关规定。

六、劳保用品使用的日常检查与监督

各部门要开好班前、班后会,布置安全工作和注意事项,检查员工劳保用品的使用情况。集团公司运营部、人力资源部不定期进行检查。

七、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或因不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及随意拆改防护用品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要追究本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并承担相应造成的损失。

八、本制度由运营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九、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与本规定不符的相关规定同时作废。

[篇三: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劳保品发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着有利于员工身体健康,有利于公司的生产安;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制定,最终解释权归;第二章实施细则;第一条适用范围;第二条发放与登记;第三条监督与管理;第三章发放标准;一、工作服;1、每年公司免费向员工发放工作服1套;护坝工、水;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有关规;二、工作鞋;1、每年公司免费向员

-劳保品发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着有利于员工身体健康,有利于公司的生产安全,有利于劳保品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办公室制定,最终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二章实施细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在配发标准内,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员工,均享受公司发放的劳保用品。

第二条发放与登记。劳保用品由公司根据各部门员工所从事的工种需求,统一配发。每月10—15日为劳保品发放日。领用时,各部门员工需持由公司统一发放的劳保手册,到库房登记领取。并由保管员计入劳保卡和台帐。领料单有部门主管签字。

第三条监督与管理。库房劳保用品管理员,接受主管部门领导的监督,不得发放人情劳保。

第三章发放标准

一、工作服

1、每年公司免费向员工发放工作服1套;护坝工、水泵工、钳工、焊工、碎矿工以及野外作业的一线员工公司免费发放棉工服1套或棉大衣1件。

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作服款从工资扣除。

二、工作鞋

1、每年公司免费向员工发放工作鞋1双。护坝工、水泵工、钳工、焊工、电工、碎矿工以及野外作业的一线员工可申领公司免费发放棉或皮工作鞋一双。

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公司制度、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作服款从工资中扣除。

三、工矿靴

1、公司每年根据不同工种需求,向员工免费发放工矿靴。电工用绝缘短靴每一年半1双,浮选工、脱水工每两年1双长筒工矿靴。

2、工作不满一年自行离职,或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被辞退的员工,工矿靴从工资中扣除。

四、安全帽

1、公司根据不同部门的需求每年向员工发放安全帽,其颜色为:管理人员红色,一线生产员工为橙或黄色。

2、安全帽因管理不善,到库领取,款项由保管员报财务,从工资中扣除。不能继续使用的,实行以旧换新制。

3、自行辞职的人员须将安全帽退回库房,不退的由保管员报财务从工资中扣除。

五、线手套

公司管理人员,库工,每人每两个月1付;化验室、实验室、车辆驾驶员,每人每月1付

六、乳胶手套

化验室、实验室、公司食堂每人每月1付。

七、线胶手套

浮选工、碎矿工、过滤工每人每月1付

八、帆布手套或半皮手套

钳工,球磨工每人每月1付

九、绝缘手套

电工每年每人1付。

十、电焊手套

焊工每人每三个月1付

十一、防尘口罩

碎矿工、球磨工每人每月1个。

十二、纱口罩

公司机关、库工每人每两个月1个;其他除碎矿、药剂、球磨以外的全体员工,每人每月1个。

十三、防护镜

焊工每半年1付墨镜;药剂工每人每半年1付防护镜。十四、洗衣粉

全体员工每人每月一袋。

十五、若因工作特殊需要,经部门主管申领总经理签字,方可到库房签字领取。

第四章监督执行

第一条本制度下发到各相关部门,望认真贯策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从发放之日起生效,若有变更临时通知。

[篇四:某电力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加强公司职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各分公司、项目部、运营单位、基层单位。

3、劳动保护用品的选用

3、1为职工个人所配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gb116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的规定。

3、2凡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有可能受到伤害或职业危害的职工,都应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3、3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使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避免或减轻各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安全、健康,而配发给个人在劳动和工作时间内随身穿(佩)戴的用品,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重要措施,应与改善和提高职工的生产福利待遇严格区别。

3、4从事特种作业和在特殊生产作业环境中工作的职工,根据生产作业环境、性质特点及需要,选用不同的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3、4、1从事有强烈辐射热或烧灼危险作业的职工;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或对皮肤有感染作业及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职工,根据需要,发放或配备阻燃服、耐酸(碱)服、防辐射服以及相应的防毒面具、围裙、胶皮手套等防护用品。

3、4、2从事有触电危害作业的职工,发给电绝缘的防护用品。

3、4、3防护鞋应根据实际工作环境和需要,分别选用防砸鞋、防热鞋、耐酸(碱)鞋、耐油鞋、防水胶鞋、布面胶鞋、软底布鞋等。

3、4、4护目镜根据需要可发给或配备防冲击眼镜、防热镜、防红(紫)外光镜、风镜、太阳镜等。

3、4、5从事两米以上高空作业人员分别发给安全帽、安全带等。

3、5为职工配发的防护服款式,应当以符合安全要求为主,兼顾穿戴方便、整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职工上岗操作。

3、6棉防护上衣为三紧口、活面、翻领;下衣为马裤式样,加筒裤处罩。

3、7防护鞋主要为深腰皮鞋。但根据工作性质及工作环境,如确属无砸伤、扎伤、挤伤、压伤、烧伤、烫伤可能的工种可发平跟短腰皮鞋。

3、8凡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且为国家指定的劳动保护产品生产部门(或厂家)的产品,并印有“产品合格”字样。

4、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4、1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使职工在生产过程中避免或减轻各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安全健康而配发给个人在劳动和工作时间内随身穿(佩)戴的用品,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重要措施,应与改善和提高职工的生活福利待遇严格区别。

4、2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费用(含小劳保)标准

4、2、1特殊工种按550元/年执行

4、2、2其它工种按400元/年执行

4、3职工小劳保发放的范围及标准

4、3、1范围

职工小劳保包括:手套、毛巾、洗衣粉、肥皂、口罩、护目镜等,各单位要根据自身施工特点及人员所从事的工种情况,发放相应的小劳保用品。

4、3、2标准:

a、公司机关、生产服务、多元开发、通信运营单位小劳保发放标准执行每人5元/月。

b、各施工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区域分公司小劳保发放标准执行每人10元/月。

c、职工小劳保要按季度提前进行发放,以确保职工职业健康的要求。

4、3、3小劳保的采购及发放

a、公司机关、生产服务、多元开发、通信运营单位由各单位将人数上报公司采办中心,由物资采办分公司统一采购发放。

b、各施工分公司、区域分公司、项目部、沈阳通信分公司的小劳保采购发放,原则上也由物资采办分公司负责,但考虑到各单位地域和劳保需求不同等具体情况,先报小劳保购买申请(见附表三)到质量安全部备案、审批后,可由物资采办分公司委托各单位按以上标准,自行采购发放,并将采购计划数量及各种单据报物资采办分公司。

4、4职工大劳保发放的范围及标准

4、4、1范围及样式

a、施工分公司、区域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职工大劳保包括单工服、单工鞋、单工帽、棉工服、棉工鞋、棉工帽、防护帽、雨衣、雨鞋、绝缘鞋、棉大衣、皮背心等。防护服的样式及服装上的标志要严格按照公司企业文化要求执行,联系相应的厂家进行定做。

b、通信运营、多元开发、生产服务单位:职工大劳保包括单工服、单工鞋、单工帽、棉工服、棉工鞋、棉工帽、雨衣、雨鞋、绝缘鞋等。防护服的样式及服装上的标志要严格按照公司企业文化要求执行,联系相应的厂家进行定做。

c、机关工作服分为夏装、春秋装

夏装:

男装为浅色短袖衬衫(短袖衬衫2件)配藏蓝色西裤一件,单皮鞋一双。

女装为浅色短袖衬衫(短袖衬衫2件)配藏蓝色西式短裙一件,单皮鞋一双。

春、秋装:

男装和女装均为藏蓝色西服一套,皮鞋各一双。

为了配合机关人员深入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做好他们的劳动保护,配备一套与施工单位相同的工作防护服(发放周期暂定为四年)。

4、4、2标准:

a、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见附表1),按规定劳保用品的发放周期进行发放。

b、凡特殊情况,在本规定以外范围需增发的其它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报公司质量安全部批准后实施。

4、4、3大劳保的采购及发放

a、大劳保由各单位将人数及计划上报公司质量安全部审批后,由物资采办分公司统一采购发放。

b、职工脱产学习半年以上的,学习期间一律停发劳动防护用品,学习期满返回单位后,延续原使用期(扣除学习时间)按标准发放。

c、长期(满半年以上)借调、休息、住院的病员、退养、离退休人员应停发劳动防护用品。

d、赴新疆、青海、黑龙江等高寒地区从事野外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可按当地野外同工种标准执行。

e、在多蚊地区、多蚊季节,住工地板房、露营房、帐篷等简易设施从事流动性施工的职工,应发给相应的灭蚊、蝇物品。

[篇五:接待与会议中心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劳保用品的规范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西装、短袖衫和夹克衫等)、雨鞋、绝缘鞋等。

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内必须统一穿工作服,佩戴工号牌。

三、工作服要保持干净整洁,工号牌不得涂改。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1年),工号牌损坏或丢失,须到办公室交费补办。

四、发放劳保用品时,由员工本人签字领取;员工离职时,所有劳保用品须洗净退还中心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五、工作服为中心财产,员工应妥善保管。在使用期限内(以下次更换时间为准)非正常损坏,由使用人赔偿;使用期满后由中心收回。

行政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制度 第五篇

[篇一:公司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总则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质量、环境体系双认证的实施,规范公司行政事务管理行为,理顺内部关系,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汇编了公司内部的行政事务类文件,以加强行政管理的有效性,并在公司内部形成办事有程序,工作有标准,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的工作局面。

第一章会议管理制度

一、内部会议管理办法

(一)、公司会议主要包括总经理办公会议、工作调度会议、各种专题会议、全体员工大会、部门会议及临时会议等。

(二)、公司级会议的组织者为综合处。行政管理制度

(三)、会议由综合处提供服务,会议召开应提供、做好会议通知、材料、会场、记录等各项服务,会议结束后,根据情况撰写会议纪要,必要时提供水果、茶水、录音、摄像、投影等服务。

(四)、会议通知形式主要为电话通知,处长、部门经理及以上人员应通知到本人,、防火、防盗、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七)、各部门物品领用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适合以旧换新的用品要以旧换新,综合处有权对各部门的领用情况予以审核与监督。

第五章办公设备(软件)更新、维护、使用制度

一、职责及范围

1、公司办公设备包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电话、照相机、摄像机、移动存储设备、多功能厅彩电、音响、投影仪及各处室、部门配备的空调等各种贵重物品。办公软件是指各类因办公需要而购买或专业制作的软件。为了保证各项办公设备的正常使用,各类办公软件的安全操作,发挥办公设备及办公软件的最大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2、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多功能厅(会议室)内彩电及vcd、dvd均由综合处指定专人保管、使用,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由综合处通知定点维修公司的技术人员前来检查、维修、保养。

3、各处室配备的计算机,由各处室指定专人定期负责清洁工作。

二、更新、维修及维护保养

1、办公设备的更新是指办公设备的升级或更新、移动存储设备的采购、各类耗材的补给、特殊配套设备的购置。办公设备发生各种故障不能使用时即可进行维修。办公软件的更新是指由于工作而需新购置或升级的各类应用软件。

2、需要进行办公设备更新时,由各处室、部门或设备监管人填写<办公设备更新(维修)申请单>,由处室、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由综合处负责采购。综合处根据市场报价做好新购置办公设备的预算,经综合处处长、总经理审批后购买、发放。

3、各类办公设备发生故障时,可随时填写<办公设备更新(维修)申请单>,通过定点公司或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4、各类办公设备需要更换部件时,应填写<办公设备更新(维修)申请单>,经综合处处长、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更换。

5、各处室、部门要妥善保管本部门或分管的办公设备保修、维修、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三、办公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1、计算机及外设使用时要注意防尘、防磁、防静电、防水、防腐。

2、移动存储设备包括移动硬盘和u盘。移动硬盘使用时注意,在硬盘高速运转时严禁硬盘受到外力碰撞,严禁移动硬盘。移动硬盘及u盘在断开与电脑的连接时一定要进行相关操作,当系统提示“您可以安全的拔下设备”时方可拔除设备。

3、会议室投影设备的使用由综合处设专人负责,其它人员未经允许及培训严禁使用该设备。每次关闭投影仪的时候都一定要等到投影仪的lamp灯完全熄灭后,才能关闭电源。

4、计算机软件及应用软件由综合处统一购买。软件在使用时,要按照要求步骤进入或退出,以免造成软件的损坏。禁止在公司计算机安装其他软件,以免病毒传播。

5、日常文档及数据由各处室自行备份。每月二十日前由综合处负责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对各处室重要文档数据进行备份。日常杀毒工作由各处室自行处理,要求每周至少杀毒一次、升级一次,杀毒软件由综合处提供。

6、计算机的清洁与维护实行谁使用谁负责清洁的原则。每周清洁外部两次,不得使用湿抹布,内部每季度必须打开机箱清洁一次,用毛刷或专用工具吹净尘土。第一次清理由综合处指导,以后的清洁由各处自行负责,综合处进行不定期抽查。

7、各类办公设备严禁外借、外用。严禁上班时间在计算机上玩游戏、处理与工作无关的文件,严禁用微机看vcd盘,严禁使用计算机从事不健康活动或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活动,严禁利用网络传播淫秽及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

第六章传真、复印制度

一、办公复印、传真的管理部门为综合处。

二、复印、传真承办范围为行政管理文件、合同及各类相关资料,私人资料恕不接待。

三、各处室、部门在进行复印时,必须填写<打印、复印登记单>(附表七),登记复印纸张的规格和数量。

四、各处室在进行传真文件或资料时,要填写<传真收、发文登记表>。

五、综合处每月25日根据使用纸张的实际数量,按成本汇总后报财务处。

第七章印刷品管理制度

一、职责及范围

高新物业印刷品是指因工作需要而专门印制的各类空白记录表格、自制内部票据、信封、稿纸等印刷资料。高新物业印刷品的管理部门为综合处。

二、印刷品的印制、领用及保管

1、高新物业各处室、部门所有印刷品均由综合处负责联系定点厂家印制。

2、各处室、部门如需领用,综合处协助记录表格使用单位根据库存及实际需要制定每月计划,于15日前随办公用品计划一并上报,印刷完毕,由综合处通知发放。综合处负责汇总各部门每月印刷品使用数量。

3、存放印刷品的库房应保持干燥、清洁,印刷品摆放整齐有序,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第八章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车辆管理,协调各部门对车辆的使用,对汽车的使用、保养、维修,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由综合处长统一负责公司办公车辆、司机的管理及交通安全教育,单位所有的车辆及司机出车由综合处长统一安排、调度。

二、汽车要定人、定车、定期保养、定期维修,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单位因公用车要随叫随到,保证准时出车,不得延误工作。

三、公司汽车一般用于领导外出办公,取送机要文件,财务取送款项,护送工伤和急病号,处室、部门联系业务、单位组织的事项和对单位个别体弱领导的接送等。一般用车要提前预约(通常提前半天时间),特殊情况急需用车时,经领导批准方可用车。

四、司机出车统一由综合处长批准。凡私自用车要追究责任,所造成的一切车辆人身事故由责任人负责,单位概不负责。

五、司机要建立行车记录,车辆维修保养记录,内容包括:车辆行驶里程、技术状况、维修保养日期,大、中、小修日期,车辆损坏程度及原因,零件更换情况,维修费用等。

六、为了降低维修费用,单位车辆实行定点维修,车辆送修需要开具修车单,一式两份,证明修理内容,单位与修理厂凭修车单结算,外出遇急需修理时,可先与修理厂联系修理,回公司后,及时补办修车单。

[篇二:行政人事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项管理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以提升企业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原则、印鉴管理、办公及劳保用品管理、行为规范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卫管理、后勤保障管理、奖惩制度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xx集团全体员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条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文件制作与发文管理。

第五条公文的签收。

1、凡外来公文文件,均由行政人事部认真查收签字。

2、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及时附“文件处理借阅单”后,报送有关领导签批、审阅。有重要文件需要向下属部门传达时,行政人事部应及时、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据批件人指示,将文件送到承办部门或个人,并对承办部门承办的事项负责催办。

第六条参加上级相关召开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及时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序处理,不得个人保存。

第七条公文制发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负责人审核,行政人事部部长核稿,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行政人事部负责登记、编号、打印、封发。文件中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主办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会签稿以部门负责人签字为准。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有权根据国家政策及公司规定对文稿进行修改。内容不实,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拟稿部门。

第九条上级下发的文件应注明机密等级、急缓程度、发放范围。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条归档范围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由专人负责,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

第十二条档案的借阅与索取

1、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人事部部长借阅可通过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直接提档。

2、公司其他人员需借阅档案时,要经行政人事部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第十三条档案的销毁

1、任何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

2、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在专人监督下销毁。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各种印鉴(除财务印章外)、介绍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实行登记审批制,专人负责保管。

第十五条日常业务用印,须经行政人事部部长审批,非常务性合同、协议等有关重要文件用印需总经理签字、署名后方可盖章,并留有原件存档。如违反此规定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十六条外出办事需带公章时,应由总经理签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备案后方可带出,但至少有两人携带并监督使用。并在规定期限内归还,否则,出现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第十七条公司印信应严格保管,如有失职、差错、丢失或违章使用,一经发现需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或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时,必须经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开出,未使用的回来后必须交回。

第五章会议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会议主要由办公会议、业务会议、股东会议或董事会议组成。

第二十条每月初和每月中旬为公司例会中的最高级会议,就一定时期工作事项做出研究和决策。会议由集团总经理主持,参加人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经理等领导班子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一至两次)

第二十一条公司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

第二十二条公司每周五下午为办公例会日,是为贯彻落实做出的决议、决定召开的会议。会议由总经理主持,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部门每周或每天早上开早会,针对前一周或前一天工作进行总结及分析。

第二十四条公司办公例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组织。行政人事部应于会前一天将会议的主要内容书面通知参会的全体人员,并在会后24小时之内整理、发布<会议纪要>。

1、会议纪要的形成与签发:

①公司办公例会会议纪要、决议,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纪要和决议的整理工作。

③会议纪要和决议形成后,参会的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签字确认。

第二十五条会议纪律

1、与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召集人请假。

2、与会人员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况经主持人同意方可离开。

3、与会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

4、迟到、中途离席者应轻声入、出座位,尽量不干扰会议进行。

5、与会人员应坐姿端正,禁止吸烟,禁止交头接耳开小会。

6、会议期间与会人员要认真听取会议内容并做好记录,要关闭手机(或将手机处于振动状态);会议期间不会客。

7、与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整洁,不准随地吐痰,扔纸屑,会议结束后将座椅整理好。最后离开会场者负责关灯、锁门。

8、与会人员不可无故打断他人的发言,不可对发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机密涉及企业及员工的根本利益,全体员工都有保密义务,特别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泄漏。

第二十七条公司机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方向、经营规划、开发项目及经营决策。

2、公司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3、公司的财务预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公司技术开发资料及计算机内的所有资料。

第二十八条严禁将公司任何文件进行抄录、复制、传递出公司(包括利用网络传输)。

第二十九条因工作需要查看超出自身权限的文件或资料,必须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条属于公司机密产品研制过程中的原始载体,其保存和销毁必须由公司总经理委派不同工种的两人共同执行。

第三十一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机密事项必须获得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二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的机密已泄露,应立即报告公司上层领导并及时处理。

第三十三条严禁和人交往中,泄露公司机密,严禁在公共场所讨论公司机密。

第三十四条违反上述规定要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公司保留诉讼法律的权利。

第七章办公及劳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条办公及劳保用品的购发

1、公司所需办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制定每月办公用品计划及预算,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负责将办公用品购回。有计划地分发给各部门并办理好出库手续及记录。

3、除正常配给的办公用品外,若还需用其它用品时,须经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方可领回。

4、负责购、发办公用品的人员要建立账本,并办好出、入库手续。出库物品一定要由领取人签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门主管签字后方可办理出库。

5、劳保用品的购发,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购买,并根据实际需要每月定期发放。

第三十六条公文打印、复印及传真管理

1、企业公文的打印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2、各部门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交行政人事部审阅并签批后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门所打字的公文或相关文件必须一式二份,并交档案室一份留底存档。

4、各部门严禁打印、复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文件。

5、需到档案室接收传真、复印材料的部门或人员要认真填写接收传真登记。

第八章车辆管理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有车辆均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管。服务各部门的车辆均由部门经理调派并负责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时,行政人事部有权调动公司一切车辆。

第三十八条员工未按规定出车或私事用车,出现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并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条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要求入库,并停放指定地点。

第四十条司机必须对车辆经常保养,保持车辆卫生和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卫管理

第四十一条安全保卫

1、为了保证公司有一个安全、良好、有序的经营环境,根据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各级单位要重视防火、防盗和生产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坚决贯彻“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到有备无患,万无一失。”

3、各部门要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布置。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可行使公司领导的职权。处理临时发生的事件及决定采取的应急措施。

5、值班人员应指挥、携同、监督保安人员进行巡视、巡查。

6、负责预防火灾、盗窃及其它危机事项。

7、值班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负责巡视,不得中途随意外出,值班人员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员每天应认真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详细填写在值班交接记录中。

9、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擅自离职或酗酒,视情节严重给予罚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条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2、公司所有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和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3、在上班期间,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4、公司全体员工要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员工需应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6、办公室和经营场所设置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设施,不得改为它用,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有效和完好无损。

7、办公室和经营场地等要按照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定期更换灭huǒ药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有效,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9、时行明火作业,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经安全保卫责任人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10、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严禁违反安全规范乱搭临时设施和建筑物。

11、全体员工不论是在工作区或非工作区,一律不许乱接电源。不准在办公室使用电炉、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第四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

1、各部门都要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2、各种机器设备,电器设施的维修、维护,必须由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3、维修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需要停电要有专人看护电闸,施工完毕方可合闸。

4、电工及维修人员要定期对公司内的所有电路设施及机器设备进行巡检、维护。

5、电工及维修等技术人员要认真填写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6、车辆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驾驶车辆的技术状况做到心中有数,不违章驾驶,不酒后驾车,不带病行车,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7、车间维修及电工等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8、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9、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须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第四十四条安全保卫管理

1、公司大门设有门卫,保安24小时执勤,重点部位实行24时监控。

2、财务部、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要接通报警电源。

3、卷柜、办公桌不得放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现款、印章、贵重物品。

4、出纳人员必须按规定存放现金,不得超出限额。

第四十五条公司招聘的员工,要进行必要的审查;重要岗位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门的证明,以保证员工队伍的纯洁性。

第四十六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保安管理

1、保安人员必须在当班期间坚守岗位,禁止睡觉。杜绝空岗、漏岗、离岗等现象的发生。

2、非本单位的出入车辆、人员一律进行登记询问。没有领导同意或出门证一律不准放行任何拉公司货物的车辆和人员。如发生此类现象后一律严肃处理。

3、因公需经常出入公司的内部车辆,须持有公司内部的通行证方可放行。否则,保安有权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后,对所有库房、办公室、车库进行检查,避免造成由于电源未关造成火灾和被盗等严重后果。

5、夜间值班的保安必须对院内库房进行巡视,必须保证一小时内巡视一次,不许值班睡觉、漏岗等一切有违公司规定的行为。

6、公司的车辆进行认真的登记,没有领导的批示夜间一律不准外出。

7、交接班时对车辆登记表进行认真核对,出现差错时及时查清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8、熟记公司内各处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并及时发现重要路口电灯、门窗、围墙等是否有缺损。

9、负责门口的卫生,交接班时对门卫进行清扫,保证个人着装的清洁,维护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条如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详细处罚条例请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章行为规范管理

第四十九条员工行为规范

1、员工在公司内一律穿工作服(副总级以上及试用期员工除外)。

2、员工上班必须佩带工作卡。

3、保持办公环境整洁。员工每天应提前5分钟到岗,并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时间整理办公桌和抽屉,保持办公环境的舒适和整洁。

4、工作环境有序。在办公区内,禁止大声喧哗,在工作时间内严禁串岗,严禁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浏览与业务无关的书籍、杂志、报纸。工作期间不准化妆、吃零食,严禁随地吐痰、丢纸屑、杂物、烟头等。

5、中午禁止饮酒。如因工作需要应提前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6、严禁员工在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或接听电话时以聊天寒暄方式影响工作及影响信息的畅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条聘用

1、招聘: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员工时,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书面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然后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门无权聘用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凡未经请示用人者,一经发现集团立即辞退并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应聘:(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并提交学历、简历、身份证、各类职称证书等应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齐应聘者材料后,会同用人部门管理者对应聘者资格进行书面材料初审。

(3)书面材料初审合格者通知面试或当场面试。

3、面试:(1)面试一般由行政人事部与用人部门领导等人员进行,主管以上人员要由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进行复试。

(2)面试内容:

a、审核应聘者是否具备专业素质及资格。

b、对应聘者是否具备正式录用资格以及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3)面试结果审核:面试结束后,由行政人事部对面试结果进行汇总,合格者将拟录用者的材料,并报主管副总或总经理批准。

4、录用:(1)录用名单确定后,对面试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电话通知应聘者,并将其应聘表存入储备人员档案中。

(2)公司聘用人员在面试通过后,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试用外,应一律先经试用,员工试用期间以1个月至3个月为限,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者,应无条件接受延长试用期或解雇,不得提出异议。

5、转正: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后,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部门主管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交行政人事部,待评定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签署意见。在转正评定中不合格员工,将延长试用期或被劝辞职。(详见附件一)

第五十一条离职

离职包括辞职、辞退、内部调动三种。

1、辞职,员工提出辞职,需提前15天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待接交工作认可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部门经理级提出辞职应提前30天提出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提前申请的员工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2、辞退、经部门主管考核,认为确实无法胜任本岗位者,由部门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辞退报告”,行政人事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调任其它部门或办理辞退手续。

3、内部调动:

员工因工作需要,发生升迁、平调或降职而离开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发的<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时,认真办理交接工作,特殊岗位,如:财务,保管员、gps服务中心岗位等需有监交人。待一切工作办理结束后,方可离职。

4、所有离职人员,薪资发放均按公司实际发薪日结算;因内部调动而发生工资变化的员工,新工资标准将按<员工薪资/职位变动表>的起薪日计算;未按公司规定自动离职人员,公司将不予计发当月工资。(流程图详见附见二)

第五十二条考勤制度

1、企业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凡企业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许代理他人或让他人代理打卡,违反此规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规定执行。行政人事部凭信息打卡作为考勤的基本依据。

2、所有员工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业务。特殊情况不能打卡时,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许可后,及时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则,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3、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节变化如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时间开始十分钟以后到岗者,计为迟到。提前十分钟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无故提前十分钟(含十分钟)以上下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当月kpi考核工资。

6、员工旷工一日者,处以双倍当日工资罚款,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无故连续旷工三日或全月累计旷工六日者,予以辞退,不发工资。

第五十三条休假的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每周休息一天,由部门经理安排串休(特殊情况除外)。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凭结婚证可休婚假七天。

3、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经批准可休假三天。

4、产假:正常产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况报请行政人事部另行批复。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将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请假规定

1、员工外出办事或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条,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如遇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未事先请假者,应利用电话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部门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一天,由部门经理批准。

员工请假二天以内(含二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批准。

员工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3、请假批准后,请假存根由部门主管自行保留,请假单一律送行政人事部保存。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除例行假日及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婚假、丧假、产假外,其余一律按实际出勤计发工资。

第十二章培训

第五十五条企业为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各种专业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六条员工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统筹管理。

1、职前培训:新进员工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实施针对企业简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管理等内容的培训。

2、在职培训: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朴素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3、专业培训:根据一汽-大众,一汽-解放的培训计划,公司将挑选优秀员工参加专业培训;或邀请专家学者来企业作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知识技能。

4、凡由公司选派的培训人员,均须填写培训记录。培训回来后,须将相关的培训资料、培训证书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留档备查。

5、凡外派培训人员,在回公司后要负责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内部培训。

第五十七条培训费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训人员,培训费用暂由公司代为支付。

2、为公司服务满两年者,培训费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训结束之日起,为公司服务未满两年而提出辞职者,培训费用将按其为公司服务的月份所占两年服务期的比例剩余部分而扣除相应的培训费用。

第十三章后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条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要做好个人的卫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员要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无健康证者,禁止上岗。

2、食堂人员要在规定的开餐时间内保证员工就餐,员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员要以热情、礼貌地接待员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费。

4、严格各项卫生制度,节约水、电,节约成本,做到营养合理,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干净、无污渍,对环境及餐具按时消毒。

6、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的食物,做到少采购、勤采购。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第五十九条员工宿舍管理

一、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辖区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员工。

二、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办理完理职手续的人员,必须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三、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1、所有住宿人员要严格按照宿舍管理规定执行,并认真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

2、爱护房间设施,保持好宿舍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东西、保持整洁美观;不准往窗外丢杂物;垃圾用塑料袋装好并及时清除。

3、员工所分配的钥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如想调换房间需经行政人事部同意,并办理登记手续。

5、注意安全,不准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电视或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7、需要留宿的外来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办理入住手续方可入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宿舍管理员有权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员工在晚23:00前必须返回,23:00寝室必须熄灯。

9、要节约用水、用电。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发生。

10、宿舍内卫生由各自住宿人员轮流清洁整理。

11、员工不得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六十条保洁员管理规定

1、保洁员每日按日常保洁内容及标准重点打扫走廊、大厅、会议室及领导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以保证办公环境整洁,舒适。做到随脏随扫,无污迹无杂物。

2、保证洗手间内干净、整洁无异味,定期进行消毒。

3、对所负责的区域,做到环境无死角,无沉渍。

4、做到节约用水,用电。

第六十一条如违返上述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条例详见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四章奖惩制度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员工的奖励分为下列四种:

1、嘉奖:每次加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2、记功:每次加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放。

3、记大功:每次加发一个月基本工资,同当月工资一并发入。

4、奖金:一次性给予一定数额的奖金。

第六十三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嘉奖:

1、连续六个月绩效考核为优的员工。

2、连续三个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条有下列事迹者,得予记功:

1、对于工作流程、维修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建议方案,经采行确具成效者。

2、年终考核中节约费用开支或对废料利用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3、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置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4、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举报而被查实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重大损失者。

6、年终考核,全年完成销售任务的销售员。

第六十五条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行记大功或颁发奖金:

1、年终考核十二个月绩效考核均为优秀者。

2、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3、年终考核,被评为优秀的部门。

4、一年内记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条员工处罚分下列五种

1、警告:减发当月三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记过:减发当月十天基本工资,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记大过:减发当月全部工资。

4、开除:予以解雇。

5、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处以警告

1、在工作时间谈天、嬉戏、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或从事规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时间内撤离工作岗位者。

3、因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者。

5、违规驾车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6、初次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者。

7、浪费公物,情节轻微者。

8、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绝保安或管制人员查询检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队、不守纪律、无理取闹者。

11、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未造成损失者。

12、未经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调换房间者。

13、经检查宿舍卫生脏、乱、差者。

14、外出办事车辆不拿出门证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礼貌,辱骂他人者。

16、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或使用电炉、电热水器者。

17、进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经查获者。

18、受指定受训人员无故不参加行政人事部组织培训者。

第六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以记过:

1、因疏忽或工作马虎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2、如因巡检、维护不及时等引发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时间,躺卧睡觉者。

6、于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酱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者。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记大过:

1、泄漏生产或公司机密者。

2、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失者。

4、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经劝导仍不听从者。

5、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三日者。

7、私自拆装宿舍照明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电热器,致发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9、恶言吵骂同事或怂恿相骂或打骂者。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得予解雇除名:

1、工作服务态度恶劣,损害消费者或客户利益者。

2、故意损耗机器、工具、原料、产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泄漏技术上、营业上的秘密,致公司蒙受损害者。

3、无正当理由,或一个月累计旷工达三日者,及年度内无故旷工积满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内积满二次大过者。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情事之一经查证属实者或有具体事证者,追究刑事责任。

1、盗窃公司财务达300元(含)以上者。

2、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员工的奖惩应由部门主管填报,并由行政人事部调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需要增加或删减的,行政人事部将会补发相应的制度及规定。

第七十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篇三:日常行政管理制度]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订本制度:

目录:

第一章日常管理制度

第二章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三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四章会议制度

第五章出差

第六章行政接待

第一章日常管理制度

着装仪表规范

公司员工日常着装应以端庄大方、整齐清洁为标准。

仪容要以干净、整洁、素雅为标准,不得浓妆。

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不得打架,斗殴,酗酒,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说话要和气、谦逊,要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为集体创造团结、友善的氛围。

工作行为规范

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各部门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临时有事外出必须向部门经理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时要注意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办公电话铃声应调到适量位置,讲电话声音应适量;不准用办公室电话进行私人交往或闲聊。

员工手机应保持上班时间畅通。

行政部每天安排部员值日,注意保持室内办公环境和办公台面的整洁有序。

上班时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上班时间打牌、看电影、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发生。

保守企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不准对外泄露公司有关的事情。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及行政处罚,严重的将以辞退。

工作区内严禁随地乱扔、乱倒垃圾,严禁从窗户向外或从楼上往下倒水、扔烟头、纸屑、吐痰等。

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

爱护办公设备、仪器,节约使用纸张,能用废纸打印复印的不得使用新纸,严格按照办公室规定使用办公设备。

每位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维护集体利益,爱护集体财产,严禁将集体财产居为私有。

加强学习,学习型组织是分公司的追求 目标,每个人都应该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各种学习活动中来,不能以各种理由逃避和拒绝学习。

第二章办公室管理制度

办公室人员管理制度

办公室人员执行签到的考勤制度

每天早9:00上班,晚6:00下班,禁止无故迟到早退现像发生,违者予以20元处罚。不允许代替签到,9:00起不再签到;

忘记签到者须在2小时内向部门领导说明,并由部门领导出具证明;按时间早晚顺序签到;凡没有事先请假说明理由(病、事假)不签到人员一律视为旷工

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办公用品发放和使用

本着节约的原则使用办公用品。

购置回的办公用品统一放在办公室管理、登记和发放。

领用办公用品用具必须认真履行手续,应提交oa<办公用品申请(领用)表>。

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单位挪作私用。员工离职时应将所负责保管和使用的物品退回办公室(消耗品除外)。

第三章考勤管理制度

行政综合部负责全体员工的考勤工作。

考勤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记录,记录必须准确真实,相关票据要和考勤表有照应可追溯。所有职员不得代签到。

出勤规定

周一到周六上班,周日休息;

上班时间:9:00-18:00

午餐时间:12:00-13:00

所有职员应按时上下班,事假及正常休假应按照请销假制度执行。

考勤员应认真负责,加强考勤,做到不虚报、不乱报、不徇私情;

考勤表必须与所批复的请假条相一致。无假外出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无工资奖金,月旷工天数累积超过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奖金;年累计旷工超过10天者,扣除所有剩余工资福利。

考勤表在每月的1号由考勤员负责整理,报送财务部门经领导审查后作为当月工资奖金发放的依据。

员工请假不超过12小时,由部门主管批准;超过12小时需报经理批准。

国家法定节假日,原则上休息,如工作需要,须无条件上岗,不批假。病假需经领导批准后休息

各部门主管请假需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由总经理审批。

所有批准假期时间包括往返时间。

第四章会议制度

公司实行例会制度,主要包括周会、月例会临时性会议和其他部室会。

周会在每周一上午9:30召开一次。周会须有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负责记录。

月例会每月月末召开一次,会议由经理主持,公司本部各部门人员参加并签到。同时要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在会后一天完成,同时分发各部门。

各部门临时性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各部门可根据需要自行组织时间召开,但原则上要务实简单。

每次会议凡通知到的与会人员,因故不能出席应向部门领导请假。并形成书面理由,主管签字后同签到表一并留存。如未请假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到达会议现场的,将给予通报批评。

会议期间,避免频繁进出或早退,并主动将手机调至静音。

事假

员工因个人或家庭原因需要请假的可以请事假,事假为无薪假,事假以天或小时为计算单位。

员工请事假每天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

员工请事假每小时的扣薪标准是:月基本工资/20、92天/8小时。

第五章出差

公司人员出差一律书面报批,出差人员需填写<出差审批单>,由经理签字批准。

部门以上负责人出差需报公司经理批准;各部门部员出差需报部门主管和公司经理批准。

如有特殊情况需出差,来不及办理手续的,应先电话告知经理事后补办手续。

第六章行政接待

坚持为提高企业发展和经济效益服务的原则,强化公关意识,宣传企业形象,广泛获取信息。

坚持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原则,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符合礼仪要求,杜绝随意性。

坚持勤俭节约、热情周到的原则,根据来宾的身份和任务执行不同档次的接待标准,反对铺张浪费。

行政部负责接待工作的统一管理,办理重要接待事务;对涉及较强业务性的接待事务,应由有关部门接待,行政部配合

接打电话要使用文明语言,如您好、请问贵姓、您找哪位、请稍候、谢谢等类似的礼貌用语,做好电话记录。

客人来访应热情迎接,主动引导客人到办公室或接待室交谈,如本人有事需要暂时离开办公室,应将办公桌上的文件、资料、贵重物品安放好,以免泄密或丢失。

事务性接待标准、要求。根据领导意图及客人的需求,掌握接待工作的规律,做到目标明确、思路清晰、计划周密、主次分明、机动灵活、着装大方、举止文明,不擅自在授权范围外作任何决定和承诺,以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体公司形象。

技术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制度 第六篇

[篇一: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1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要求,规定了技术标准的使用及文本的控制要求,规定了企业技术标准的起草、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印刷、复审及处理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技术标准的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技术管理制度。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

3术语和定义

3、1技术标准体系

一定范围的技术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3、2技术标准体系表

技术标准体系内的标准按规定形式排列起来的图表及文字说明。

3、3技术标准体系表明细目录

将现行技术标准按体系表确定的层次和门类划分而编制的目录。

3、4企业技术标准

由企业自行组织编写、审定,由企业自行批准发布的适用于本公司业务范围的技术标准。

4技术标准体系的建立和维护

4、1技术中心应根据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建立并及时维护技术标准体系,主要通过组织编制技术标准体系表及其明细目录来实现技术标准体系的动态管理。

4、2技术中心应对公司收集到的有关信息确定其有效性,并及时通过明细目录更改通知对技术标准体系进行维护。技术管理制度

4、3建设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公司在技术标准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收集有关信息并向技术中心提供与本业务系统(公司)相关内容的动态信息。

4、4项目部在技术标准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收集与工程实际相关的信息并提供给技术中心。

5技术标准的使用及文本控制

5、1技术标准的使用以工程项目为对象,凡使用技术标准文本的单位(部门)以书面形式确定该工程项目使用的技术标准清单。技术标准清单主要依据合同的要求进行确定,公司技术标准体系表及其明细目录可作为主要参考依据。

5、2技术中心对公司各部门(单位)使用技术标准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和掌握。

5、3建设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及二级公司应对本业务系统(公司)技术标准文本管理及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检查。

5、4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进行策划,确定该工程项目采用的技术标准,并负责自用技术标准文本的管理。

5、5在用文本的控制

5、5、1在用文本不包括图书室、资料库的库存文本。

5、5、2在用文本均为受控文本,其受控标识为标准编号。常用标准文本的有效性按明细目录所列标准号予以判定。项目部技术标准在用文本的有效性以其技术标准清单中所列标准号予以判定。

5、6废止标准文本的控制

废止标准的文本为无效版本,);贯彻标准的要求、措施和建议;其它应予说明的内容。

6、11、3<征询意见汇总处理表>

6、12审定文件的内容及格式

6、12、1<函审表决书>

6、12、2<企业技术标准审定纪要>

6、12、3<审定人员名单>

6、13企业技术标准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企业技术标准批准通知书>见附件6、

6、14企业技术标准由技术中心统一编号发布和组织印刷。企业技术标准编号的内容及格式见下图。幅面要求见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第8章。

年份

顺序号

专业类及企业代号

企业技术标准代号

7企业技术标准的复审及处理

7、1企业技术标准实施后,应当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营生产的需要,由技术中心组织有关单位适时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7、2企业技术标准的复审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会议审查或函审,一般要有参加过该标准审查工作的单位或人员参加。复审结束后,审查小组应写出复审报告,内容包括:复审简况;处理意见;复审结论。经技术中心审查同意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企业技术标准复审报告表>见附件7、

7、3企业技术标准复审结果,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a)不需要修改的标准确认继续有效,确认继续有效的标准,不改顺序号和年号。当该标准重版时,在该标准封面上标准编号下写明“××××年确认有效”字样。

b)需作修改的标准作为修订项目,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修订的标准顺序号不变,把年号改为修订的年号。

c)已无存在必要的标准,予以废止。

[篇二:现代教育技术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设备管理制度

1、信息技术设备应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定橱定位有序摆放,做到专室、专用,专人保管。

2、信息技术设备要建立总账和明细账,依照编号顺序分类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设备说明书和配套附件应妥善保管,保证信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

3、信息技术设备只能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不得移作它用。年级和班级应严格实行领用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

4、严禁任何人使用信息技术设备接收、散布、录放邪教谣言或淫秽信息。

5、学期结束时将所有信息技术设备归还集中保管。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承担责任。因不熟悉设备性能或操作不当致设备损坏,视情节轻重由管理人员负部分责任或全责。

6、设备使用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带故障运行。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不要自行随意拆卸,应及时报告,由信息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7、加强对信息技术设备的检查、维修和保养,设备使用场所和库房要注意通风、防尘、防潮、防锈,保持设备完好率。

8、加强对设备存放处的安全防范,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防火、防盗状况。

9、定期向校长汇报设备管理和使用情况,并根据教学需要,请示补充必要设备。

学校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1、校长室负责监控工作的领导、管理、检查和考核。

2、监控室由专人负责。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控制室;室内严禁烟火,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3、监控人员必须负责做好安全、卫生、秩序及其它监控范围内的工作并作好值班的记录,要定期对监控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校长室汇报。紧急情况可直接拨打110,然后报告校长。

4、监控室制度、监控员岗位职责、值班表、报警电话要张贴上墙。

5、严格按规定步骤和程序操作,任何人不得中断监控,更不得删除监控资料,监控资料必须保存30天以上。刻录的监控录像光盘交档案室注明起讫日期编号封存。监控人员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查看监控录像或调阅有关资料。公务查阅监控录像资料需经校长室批准。

6、安装ck的部位,在下班前应由该岗位负责人及时开通工作按钮,并经常检查其与公安派出所联网情况,确保紧急情况时能发出报警信号。

7、确保监控探头范围内夜间照明灯完好,发现路灯缺失、损坏应及时维修恢复照明,确保夜间监控录像的质量和效果。

校园网络中心管理制度

一、网络中心是校园网的中心控制室,承担全校网络系统的数据交换,提供全校的信息服务,管理监控全校的网络情况,所有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网络中心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维护计算机网络设备,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每台设备应有指定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维护,并按照授权进行管理,不得擅自交由他人管理。

三、未经许可,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网络中心。

四、做好网络中心设备建帐,网络中心一切设备设施的调入调出应有明确记载,每学期至少核对一次。

五、网络中心相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拓扑结构、布线结构图、竣工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完备,并分类存档,以便待查。

六、管理人员应认真记<校园网中心机房运行日志>。

七、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清洁和运行检查;定期对网络中心的供电电源、防火、防雷设备进行检查,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定期对相关软件进行升级;定期对有害信息进行查杀。

八、网络发生故障,管理人员应做好记录、及时维修,保证网络的正常运转。

九、网络出现紧急事件时,管理人员应按照<网络事故紧急预案>处理(学校自己拟定)。

十、所有人员均应爱护网络中心的设备,非管理人员严禁打开机箱,严禁改动任何连接线和设备位置,未经主管部门讨论同意,不得随意自行更改网络拓扑结构。

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网络设施系学校贵重财产和精密设备,学校师生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校园网络要有完备的防火、防潮、防盗、防磁、防雷、防触电、防病毒和防黑客侵入等设备和措施。中心机房应安装空调,保持室温、温度稳定。

三、学校应制定<网络事故安全预案>,全校师生应掌握其相关内容。当发生紧急事件时按照<网络事故安全预案>进行处理。

四、校园网络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校园网络的运行状态,随时了解网络运行情况,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和各项管理正常进行。

五、校园网络管理人员应随时查看网络日志,屏蔽含有有害数据的网页。

六、全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有害信息(包括计算机病毒、反动信息等)、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和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禁止访问不明网站。

七、学校师生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

八、学校师生在发现有害信息或数据时,应及时向校园网络管理人员报告,并保护现场及相关资料。

九、全校教职工应对所使用的数据做好定期备份,在紧急时刻应立即备份。

网络教室管理制度

一、网络教室设备设施系学校公共财产,计算机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各学科教师应通过主管部门协调使用网络教室,并注意填写好<网络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和<互联网上网日志登记表>。

三、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进出网络教室。进入网络教室时,应换鞋或采用其他方法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且不得携带无关物品进入。

四、计算机网络财产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设备设施的调入调出应有明确记载,每学期至少核对一次,并定期维护、清理。

五、网络教室相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系统布线、竣工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存档。

六、计算机软硬件维护维修应由专人负责,应定期做好除尘。

七、非本室管理人员或未经本室管理人员同意严禁打开机箱、拔插板卡及接插件、移动设备位置,不得随意安装各种软件。

八、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法确定其是否含有有害信息的程序或数据。凡读取软盘、光盘、u盘、便携硬盘等存储介质或经网络传送的程序或数据时,须事先经过检测确认无有害信息后方可使用。

九、出现有意损坏,应追究当事人责任,根据情况责令照章赔偿。

十、计算机设备设施(包括硬件、软件)概不外借,确系工作需要,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及时归还。

网络教室安全用电制度

一、网络教室应设有专用配电箱,计算机供电应与照明、空调电路分开,单独供电。

二、网络教室应有专用接地线,确保接地效果,以避免机壳带电,伤害学生。网络教室应安装相符电源防雷系统。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在雷雨期间,应禁止使用网络教室。

三、电源总闸应设在管理人员或教师易操作、学生不易触及的地方,应有防护措施。

四、网络教室内的电源走线及网络连接线应分别外套pvc槽管,置于暗槽内,避免踩踏。

五、网络教室必须配备无腐蚀的安全灭火设施(如干粉灭火器),放于教室前后醒目位置。

六、教师、管理人员离开网络教室以前,应检查是否关闭所有的计算机及其它电器设备,然后再切断总电源,待一切检查妥当,方可离去。

七、学生上机时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关闭本机电源,并报告指导教师或管理人员,按照<网络事故紧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八、网络教室供电异常时应停止使用设备。

九、计算机运行中发生停电、断电事故时,应先切断电源,再逐台关闭单机电源,待事故排除后再恢复运行。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非模式三学校用)

一、各学科教师应通过主管部门协调使用多媒体教室,并注意填写好<多媒体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

二、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进出多媒体教室。进入多媒体教室时,应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且不得携带无关物品进入。

三、多媒体教室财产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设备设施的调入调出应有明确记载,每学期至少核对一次,并定期维护、清理。

四、多媒体教室相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系统布线、竣工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存档。

五、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应熟悉多媒体教室的各项设备,能正确熟练的使用投影机、计算机等设备。投影机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同时要避免频繁关机,使用完毕,待投影机冷却后再关电源。教师上课前作好准备工作,调试好设备。

六、学校应安排专人管理,定时检查和保养设备,对投影机特别注意防尘,定期清理通风过滤器,保证机器正常工作。

七、非本室管理人员或未经本室管理人员同意严禁打开机箱、拔插板卡及接插件、移动设备位置,不得随意安装各种软件,不得改变设备的连接线路。

八、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法确定其是否含有有害信息的程序或数据。凡读取软盘、光盘、u盘、便携硬盘等存储介质或经网络传送的程序或数据时,须事先经过检测确认无有害信息后方可使用。

九、出现有意损坏,应追究当事人责任,根据情况责令照章赔偿。

十、注意用电安全,保持室内通风良好,防盗、防火、防潮。

语言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语言实验室按教学计划和规定课时开放。

二、管理人员课前应对语言实验室的软、硬件设备做好检修,以保证正常的教学,对教师在使用中遇到的故障,要及时排除,协助教师上好课。

三、管理人员课后要做好语言实验室内各项设备的常规检查工作,做好室内的清洁卫生,并检查窗、灯、门是否关好。

四、使用语言实验室的教师必须经过培训,应熟练语言实验室的各项教学功能,能正确熟练地按操作规程操纵主控台及各种配套设施。

五、教师使用语言实验室应提前与管理员联系,以便协调安排。

六、教师应认真填写<语言实验室使用情况登记表>,并督促学生认真检查自己座位上的各种设备是否完好,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做好相关记录,以便维修和明确责任。

七、学生单元使用的耳机编号必须和单元编号一致,不得随意调换。耳机上的话筒也不得随意扳动,不用时应推向上方。

八、学生应对号入座,上课过程中注意保持室内清洁、安静,不得乱丢杂物、不得高声喧哗、不得带入与上课无关的物品。

九、学生要爱护室内一切设备,使用过程中一旦出现故障,应主动向老师报告,严禁违章操作以免产生接触不良的现象。使用完毕后,耳机要放于规定的位置,话筒应朝外,摆好坐凳,方可离去。

十、保证语言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有责任切实作好各项安全工作,防盗、防火、防潮、防触电。如发现电器设备运行不正常,或出现焦糊味等异常现象应立即采取措施(断电),疏散学生,并报告有关人员。

电教设备、音像教材保管室管理制度

一、电教设备设施及各类信息资源软件必须分类建帐,作到帐物相符。

二、设备设施有专人管理,设备建档案,有使用说明书、故障及处理记录。电教常规小型设备应上架或专柜存放。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护。

三、音像教材软件应分类编目,专柜存放,规范管理。

四、建立电教器材、音像教材的借还登记册,并有与之相关的赔偿制度(赔偿制度由学校拟定)。

五、电教保管室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用电安全,切实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雷击等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电子备课室管理制度

一、电子备课室是教育技术人员和教学人员(职工)制作电子教材的场所,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入内。

二、电子备课室设施为学校财产,上机人员必须予以爱护。

三、相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等技术资料应存档。

四、上机人员应按要求填写<电子备课情况登记表>和<互联网上网日志登记表>。

五、室内设备设施位置不得随意变动,不得利用电子备课室设备进行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六、自觉维护室内卫生,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将食品、饮料等与备课无关的物品带入电子备课室。

七、设备的使用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出现设备故障,上机人员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上机人员所携带的软件,须经过管理人员病毒检测,征得同意后,方可上机使用。

八、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法确定其是否含有有害信息的程序或数据。凡读取软盘、光盘、u盘、便携硬盘等存储介质或经网络传送的程序或数据时,须事先经过检测确认无有害信息后方可使用。

九、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报学校领导处理。

十、注意用电安全,防盗、防雷、防尘、防潮。使用结束后,须经管理人员检查、登记,而后及时关闭电源。

十一、上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安全的法律、法规。

十二、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定期进行系统升级、查杀病毒等。

十三、管理人员须切实加强财产安全、信息安全、病毒防范等管理工作,热情为教师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做好使用情况登记。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凡需要进行电子阅览的教师或学生,应凭证上机阅览,可以进入电子图书馆网页,可以使用图书数据库和电子图书及其它网上信息。并认真填写<互联网上网日志登记表>。

二、教师组织的集体阅读,由教师课前进行登记,上课时按照教师要求有组织的进行阅读。

三、教师或学生临时上机阅读,应凭阅读证进入,并进行登记。

四、要爱护室内软硬件设备,严禁涂写、刻画及擅自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自觉维护室内卫生,室内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不得将食品、饮料等带入电子阅览室。

五、阅览室内要保持安静,读者在室内不得大声喧哗、乱扔纸屑。

六、设备的使用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出现设备故障,阅读人员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随意改变计算机系统设置。注意用电安全,使用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

七、通过软盘、光盘、u盘、便携硬盘等存储介质存储数据前,应经过检测确认无有害信息后,方可使用。

八、上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安全的法律、法规。

九、管理人员要及时开关门窗、电源,做好防火、防雷、防潮、防尘、防盗等有关工作。

十、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管理人员应按规定报学校领导处理。

校园广播系统管理制度

一、校园广播系统应有专人管理,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广播室。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广播室交他人看守和使用。

二、管理人员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制定节目播放表,提前审查播放的节目,播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对播放节目内容和质量做好实时监听,对播放节目内容和播放情况应有记载。

三、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广播室。播放内容出现意外,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中断播出,并立即按程序报告。

四、管理人员要热心为全校师生服务,虚心听取意见,不断改进服务质量。

五、发生机器故障,应及时维修。

六、保持环境整洁美观,保持播放控制台、设备和机柜的清洁卫生,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防盗、防雷、防火、防潮、防漏电等工作,防患于未然。

校园电视台(闭路电视系统)管理制度

一、校园电视台(闭路电视系统)应有专人管理,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校园电视台交他人看守和使用。

二、不得将与播放无关的任何其他音像资料带入,不得将食品、饮料等带入。保持环境整洁美观,保持播放控制台、设备和机柜的清洁卫生。

三、管理人员须经过培训熟练掌握设备操作技能,严守岗位。应制定本校节目制作播出管理制度和节目播放表,提前审查播放的节目,节目播放时进行审查,全程监视,对播放节目内容和播放情况进行记载,不得随意播放电视节目。

四、播放内容出现意外,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中断播出,并立即按程序报告。

五、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做好防火、防潮、防电、防雷、防盗工作,确保校园电视台正常运行。发生机器故障,应及时维修。

六、有关设施设备的说明书、使用手册、系统光盘、布线图、竣工报告等技术资料应存档。

七、有卫星地面接收站,必须按照广播电视部门的规定办法执行。

八、校园电视台(闭路电视系统)的任何设备,均不得外借,确因需要,需经校长审批。

非编工作室管理制度

一、非编工作室应有专人管理,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管理人员不得擅自将非编工作室交他人看守和使用。

二、现有的编辑设备应积极为教学科研服务,并做好校内外新闻和大中型活动的摄像、编辑和播放工作。

三、管理员应做好校内外录像资料的整理工作,并做好录像档案资料的维护工作。

四、使用设备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注意防火、防潮、防尘、防盗工作。

五、对编辑设备要定期维护,定期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

六、其他人员使用编辑室设备,需经主管领导审批,使用后要及时登记编辑设备的使用状况。如发现故障应请专业人员修复。

七、编辑设备属于贵重设备,未经校长同意不得外借。

八、个人不得擅自因私使用编辑室设备,违者应追查其责任。

中心机房病毒防范制度

一、网管人员应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上岗证。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随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病毒发展趋势、专业公告以及相应处理方案。

二、根据不同病毒的发作条件及发作时间、周期、特征,建立病毒预警机制,作好提前防范和日常监控工作。

三、使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杀病毒软件。并定期对防、杀毒软件进行病毒库或系统模块升级,保证处于最新功能状态。

四、网络管理、维护和开发人员要确保数据信息的安全,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法确定其是否含有病毒的存储介质。若确需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五、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须事先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六、定期对系统进行病毒检测和查杀。发现病毒,但不能彻底清除或仍存在安全隐患时,应通过合法、规范途径进行上报。

“班班通”教室管理制度

一、班主任负责到班设备的管理,并指定班级学生协助管理。强化学生爱护到班设备的教育。每天放学前,班级管理员应检查本室设备,确保设备电源关闭,柜门锁好、门窗关闭。班级管理员若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告知现代教育技术管理员进行维护。

二、各任课教师在使用设备时认真填写<“班班通”演示系统使用情况登记表>。

三、现代教育技术管理员应对班级管理员和全体教师进行培训,使其能正确熟练操作各种配套设备,每次使用前要严格照程序开关设备,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以免造成下次使用时设备不能正常工作。

四、现代教育技术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和线路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按程序汇报、处理。在寒暑假期间要定期开机通电,以确保机器的正常使用。

五、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或无法确定其是否含有有害信息的程序或数据。凡读取软盘、光盘、u盘、便携硬盘等存储介质或经网络传送的程序或数据时,须事先经过检测确认无有害信息后方可使用。

六、出现有意损坏,应追究当事人责任,根据情况责令照章赔偿。

七、确保用电安全,保持教室卫生,避免扬尘,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做好防盗、防火、防潮。

四川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一、多媒体教室为专用教学场所。室内所有设备严禁外借或用于娱乐、聚会等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

二、多媒体教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熟悉设备的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并负责指导培训学科教师正确使用。

三、根据教学需要安排课程表,保证设备平均每周教学使用不少于20学时。做好教学应用记载。

四、定期组织学生观看爱国主义影视节目或专题教育节目,加强思想品德、卫生、法律、安全、环保等教育。

五、利用远程教育开展“三农”服务,为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

六、使用过程中要爱护设备,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设备运行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七、不得自行在计算机上安装和卸载系统软件。严禁随意插拔、拆卸计算机配件(键盘、鼠标等),不得擅自更改设置或私设密码。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

八、加强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防尘、防磁、防雷、防潮、防触电、防腐蚀、防计算机病毒和黑客侵入。保持设备使用环境卫生。

四川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计算机网络教室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侵犯社会、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活动。

二、确定专人负责管理。保证系统正常运转,提高设备的完好率。管理人员应做好使用记录,每天对教室内的项目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上报维修。所有设备严禁外借或个人占用。

三、充分利用“天网”、“地网”和光盘教学资源,开展灵活多样的教学活动,保证平均每周设备教学使用不少于20学时。

四、利用项目设备定期开展农民用技术培训、党员干部教育,构建信息交流平台,为当地社会经济服务。

五、上机人员必须服从管理人员和教师的管理、指导,爱护设备,遵守操作规程。设备运行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六、严禁私自安装、牌子载、修改计算机程序。严禁随意插拔、拆卸计算机配件(键盘、鼠标等),不得擅自更改设置或私设密码。由于人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

七、加强安全教育,注意防火、防盗、防尘、防磁、防雷、防潮、防触电、防腐蚀、防计算机病毒和黑客侵入。保持设备使用环境卫生。

四川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设备及光盘资源管理制度

一、项目设备、教学光盘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光盘目录和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档案,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项目设备必须按要求放置于指定的教学环境中,充分利用光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保证平均设备教学使用不少于20学时。

三、利用远程教育开展“三农”服务,为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

四、健全完善设备和光盘使用登记制度。按要求对教学应用和教师培训进行完整记录。

五、在使用过程中注意爱护设备和光盘,必须按操作程序正确使用。如属违章操作造成人为事故或设备损坏,使用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六、严格执行设备维修呈报制度。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将故障记录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由售后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七、远程教育设备属专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设备借出、转让、调拨或变卖,严禁个人占用。

八、项目设备落实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认真做好对远程教育项目设备的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雷击、防腐蚀等安全工作。

四川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

卫星资源接收使用制度

一、卫星教学资源必须直接用于课堂教学。完整接收卫星数字资源,平均每周设备教学使用不少于20学时。

二、建立资源登记、设备使用制度,完善数字资源接收、使用存贮和共享制度。

三、按要求配备远程教育资源管理教师。管理教师熟悉设备的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负责按时接收、下载、刻录、加工学科课程教学资源,编制目录,指导培训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正确使用。

四、建立教师使用登记制度,将教师每学期应用远程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纳入考核指标。结合卫星数字资源开展校本培训活动,教研组定期组织教师理论学习和资源整合研究,提高教师教学水平,丰富教学活动。

五、每周组织学生收看一次电影或专题教育节目,加强思想品德、卫生、法律、安全、环保教育。

六、利用远程教育设备开展“三农”服务,为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服务。

七、远程教育项目设备属专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任何借口将设备借出、转让、调拨或变卖,严禁个人占用。

八、项目设备落实专人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认真做好对远程教育项目设备的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雷击、防腐蚀等安全工作。保持设备环境卫生。

项目设备管理制度

一、高度重视项目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具备项目所要求的基础条件,保证稳定供电。

二、填写<项目设备设施登记卡>(<光盘播放点项目设备设施登记卡>或<卫星教学收视点项目设备设施登记卡>),并建立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档案。项目设备投入运行后,定期对电视机、dvd播放机、计算机、卫星地面接收站的性能、指标进行检查,并在<设备使用记录表>上对其运行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三、项目设备应为项目所规定的目标服务,保证用于播放教育节目、教学光盘,接收、浏览、下载教育资源。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赢利目的。

四、做好设备的防雷、防尘、防潮、防盗和维护保养工作。

五、落实管理责任制,实行专人管理。

六、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将项目设备出借、转让、调拨或变卖给非项目单位,也不允许被个人占用。

七、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做法,省、市项目办有权将设备收回,并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远程教育项目教师培训制度

一、全体教师要积极学习各种现代化教学媒体的使用方法和教学手段。

二、培训教师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现代远程教育的基本内容,特别是计算机的使用为主要内容,包括计算机的基本操作、课件的制作及上网查找教育资源等。

三、学校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条件经常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包括经常组织教师观看教学光盘。

四、学校要努力创造各种学习培训的条件。

五、各教师每学年都应该上一节汇报课。

六、各教师在学习了优秀教师上课后,要有计划地努力模仿上好几节课。

远程教育项目设备使用制度

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管好用好远程教育设备,全天为学生提供现代远程教育资源使用服务。

二、配备专(兼)职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远程教育资源接收、下载、处理、刻录、培训、使用登记等工作。

三、学校必须将管理人员的工作纳入教师工作量,并将管理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四、建立教师使用登记制度,要将教师每学期应用远程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纳入考核指标。

五、每学期必须制定使用计划和搞好使用总结,对教师开展培训和学生的学习活动要做好记录登记,建立档案。

六、建立设备登记和学校资源管理档案,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雷、防潮、防尘,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

七、严格执行操作程序,保持设备正常运行。设备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告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形成上报机制。

八、上机人员应爱护计算机,严禁击打,不得频繁开关主机及显示器。不得随意拨插、拆卸机房内的各种电源线,有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反映。

九、对设备的维修和添置,要严格执行呈报制度,要将故障记录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落实售后维修公司进行维修。

[篇三:企业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增强会信誉和经济效益,结合公司施工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检查等工作必须依据各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确保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提高公司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

第二章公司主要领导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安全职责为: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的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3、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投入和有效实施;

4、组织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5、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配合做好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领导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

第四条公司分管安全副经理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其安全职责为:

1、协助总经理做好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工作,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目标管理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参与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确定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督促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导组织对外埠施工队的考核与审查工作;

5、组织公司定期、专项和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

6、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从制度、措施上完善公司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7、配合做好重大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按照处理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各类事故。

第五条总工程师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中负技术领导责任,其安全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

2、参加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的制定,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工作的开展,并组织鉴定验收。

5、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制订相应的操作规程,对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培训,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六条总会计师对安全生产资金费用投入负领导责任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第三章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七条工程计划部安全职责

1、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证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在下达生产任务指标时,要同时下达安全工作计划;

2、在检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纠正项目工程中存在的“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发现重大隐患,要下达停工令;

3、在生产任务与安全生产保障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解决安全工作的实施。

4、对于改善劳动条件,以及为施工生产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工作项目,应做为正式工序,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

第八条技术部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定。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时,要将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纳入其中,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其内容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做出详细交底;

5、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施工中遇到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要组织专家进行审查论证。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颁发的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

2、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安全先进经验。

3、经常深入基层,指导本系统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的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及制定安全措施。

4、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定期、专项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审核,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9、对违反有关劳动技术保护法规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越级上报。

10、督促安全保护用品的到位于正确使用。

保卫消防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定,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制订年、季消防保卫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核,提出具体建议并监督实施;

3、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用火前办理用火申请,经检查批准,签发用火证,方准作业;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5、负责对固定区域和临时工作区域消防设施的配备及检查工作。

第十条财务部安全职责:

1、根据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并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有关规定,负责劳动保护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按计划及时提取;

3、落实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的奖、处罚的规定。

第十一条机械设备部安全职责

1、对本单位机械、配电设施、起重设备的验收使用和安全运行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按计划落实;

2、对新购进的机械及经大修、维修、外租进场后的设备必须严格验收检查和把关,凡新购进的机械设备要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

3、对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4、大型起重机械在维修、拆卸、装配、调运和吊装前,负责组织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责在专人负责安全技术交底,配备专人指挥安全作业;

5、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核会签,提出涉及安全的具体意见,同时负责督促落实,保证实施;

6、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从设备方面,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采购管理部安全职责

1、对购置的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并做产品抽样试验,并组织验收。

2、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上级有关规定,并向相关人员作正确使用的指导;

3、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组织做好材料的堆放和物品的储存,对物品储存加强管理,保证安全。

4、按要求每年对材料供应单位进行评审,并发布评审结果,公布<合格供应单位名录>,对不符合供应单位条件的供应单位应及时清退。

第十三条办公室安全职责

1、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毒尘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负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

3、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配备组建现场救护队,并组织救护队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本企业食堂(含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5、对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按照武汉市文明安全管理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6、负责流行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劳务管理

1、在组织、引进分包施工单位之前,应认真审查其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性,并跟踪进行定期评审,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给与清退,按期发布<合格分包单位名录>,作为选用单位的依据。

2、对职工(含分包施工队伍)进行技能培训考核时,要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工人培训内容之一,对新招收的新工人要组织入场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工作,并与安全部门进行信息沟通;

4、认真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严格执行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规定,并监督实施情况;

5、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教育培训

1、根据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组织对新调入、换岗的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按照国家和上级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的资格,有权向上级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检查人员。

6、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三类人员”特殊工种和其它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做好教育培训记录,存档备案。

7、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1-2%)。

工会组织

1、监督和协助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解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

2、定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和资金投入等方案制定和实施,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纪,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4、组织式协同安全管理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事故隐患和危害作业点督促整改。

5、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抓“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的处理意见。

6、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维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的合法权益。

7、督促本单位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督促落实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四章项目部各类人员安全职责

第十四条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职责为:

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和实施本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组织编制本项目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和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3、组织施工现场定期、专项和季节性的安全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定时、定人、定措施的要求予以解决;

4、执行公司用工管理的各种规定,严格用工制度符合性的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前的各种安全教育,要监督和明确外包施工队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项目工程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5、在制定工程各项费用计划时,要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制定落实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第十五条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其安全职责为: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2、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要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负责该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审批,积极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3、项目工程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主持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

4、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给与消除;

5、参加、配合因工伤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六条项目部分管副经理

1、项目副经理作为项目施工管理负责人,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制定本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组织落实本项目部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参与和审核项目部的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5、协助项目经理制定本项目部的安全技术生产经费的使用计划;

6、组织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隐患,督促有关单位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七条项目书记的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书记作为项目安全生产监督保证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生产工作进行监督,保证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受控,对项目安全生产负由连带领导责任。

2、按照项目领导成员的分工抓好文明施工、后勤保卫等工作。

3、督促项目经理提足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所需金费。

4、开展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认识,确保党员身边无事故。

5、协调好与地方zhèng fǔ 部门各方面的关系。

第十八条项目工会主席安全生产职责

1、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负责对现场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提供、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按照<建筑施工安全工会检查标准>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项目施工员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对所辖班组(含外施工队)的安全生产负检查教育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跟踪落实,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发现解决不安全隐患;

3、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做到不违章指挥;

4、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直至得到解决;

5、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开展施救工作,并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第二十条项目部工长安全职责

1、对所管辖的施工区段和施工班组(包括外包队)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经常检查所辖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接受安全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所提出的隐患;

4、组织所管辖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确保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到每个生产工人,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

5、对分管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抢救伤亡人员并立即上报,如实向事故调查组反映事故情况。

第二十一条项目安全主管的安全职责

1、安全主管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能的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负有监督领导责任;

2、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令、法规,上级、公司和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整个施工全过程的进行安全监督,对项目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重点控制;

4、指导安全员的业务工作,督促安全员按照监督检查的要求进行工作特别是重大危险源的重点监控;

5、协调好与项目经理部的关系,在监督管理的同时做好服务指导工作;

6、主持调查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统计事故造成的损失,拟定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建议上报公司;

7、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督的动态管理模式,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单位提交安全监理报告,做好安全信息的传递工作。

第二十二条安全员职责的安全职责

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能的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贯彻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根据安全主管的分工,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安全监理检查记录,定期向安全主管提交监理报告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

4、严格进行监理旁站,按照不同的分部工程和不同的分项工程对安全生产的影响程度,采取不同的旁站监理方式(全过程旁站、施工前旁站、施工后验收旁站、定时旁站、巡回旁站、监督旁站等),对施工过程重点进行监控;

5、加强对受监项目的安全检查,监督项目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生产,确保安全生产达到预期目标;

6、根据施工进度,向施工人员提出当前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并提出预防措施;对于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的发出整改通知,要求项目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7、对于项目不按规定组织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有权直接向分公司、公司报告。必要时可以直接下达停工令,但应在四小时内向项目总监及分公司(公司)质量安全监督站报告。

第二十三条各班组班长的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遵章守纪负责;

2、进场时要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积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岗位安全教育,未经三级教育的人员,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劳保用品制度 第七篇

[篇一: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zhèng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第一百零三条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一)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二)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化工班组长呈验动火证。

(三)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四)化工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五)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六)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必须亲自到现场详细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全,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

第一百零四条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如下:

一级动火,是动火单位所属车间主任复查后,报厂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二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基层单位主管主任终审批准。

特殊动火由厂安全(防火)部门复查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第一百零五条动火分析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二)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三)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该仪器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样标定合格。

第一百零六条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

(一)若使用测爆仪时,被测对象的气体或蒸汽的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体积比。以下同)。

(二)若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10%时,其浓度应小于1%;当爆炸下限浓度大于等于4%时,其浓度应小于0、5%,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4%,其浓度应小于0、2%。

第一百零七条动火尚应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一)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相通的设备、管道等部位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联接管道。

(二)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须经清除沉积物,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如进入设备内动火,同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三)在用树脂、塑料等可燃物质制造的容器、设备内动火,要做好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炽热焊渣引起的火灾。

(四)动火部位应备有适用的消防器材或灭火措施。

(五)五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第三节消防组织与设施

第一百零八条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采取先进的防火、防爆和救灾技术,实行目标管理。

第一百零九第企业必须设立有主要领导和各职能部门领导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组织。

第一百一十条消防组织应根据企业的特点、生产检修情况和季节变化,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

第一百一十一条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

第一百一十二条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及邻近相关单位可提供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国家、部颁规范、规定的有关要求确定其生产、储存、运输物品相适应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第一百一十三条企业内部设置的固定式消防设施要设专人管理,并制定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试运行。

第一百一十四条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

第一百一十五条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第上节其它消防安全规定

第一百一十六条执行化学工业部<关于在化工企业中禁止吸烟的决定>([87]化生字第892号)。

第一百一十七条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第一百一十八条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第一百一十九条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燃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

第一百二十条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第一百二十一条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第一百二十二条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搭杆高的1、5倍。

第一百二十三条研制易燃、易爆的新材料、新产品和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的单位,必须对研制的每一项目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措施。

第一百二十四条采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设备、新工艺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单位,必须按照研制部门提供的预防火灾爆炸的具体办法,采取消防安全措施,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交付生产。

第一百二十五条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第一百二十六条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

第一百二十七条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戴防护用具。

第一百二十八条对生产或使用氯气、煤气、乙炔气、氧气、氢气的企业,还应分别遵照<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城市煤气设计规范>、(TJ28-)、<乙炔站设计规范>(TJ31-)、<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试行)>([81]劳总锅字(10号)、<溶解乙炔生产安全管理规定(试行)>([89]化工字第0073号)、<氧气站设计规范>(TJ30-)、<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GB4962-)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二十九条汽车库应遵守<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等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条各种物资仓库的管理,除应遵守有关物资仓库管理的规定外,还必须遵守本制度第八、九章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其它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按本制度有关章节及其它有关制度的要求执行。

第八章危险物品

第一节通则

第一百三十二条凡生产、使用、经营、运输化学危险物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它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运[1987]802号文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3130-)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使用和运输放射性物品,尚须执行<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中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等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第一百三十六条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物质和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第二节生产和使用

第一百三十七条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第一百三十八条凡使用爆炸物品,必须随用随领,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时退回。加工后的起爆zhà药,必须单独存放,严禁个人自带、私存zhà药和雷管,不得将zhà药和雷管用于非生产活动。

第一百三十九条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一)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二)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三)对中毒人员的抢救,应按本制度第十三章条二节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四十条压缩气体的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第一百四十一条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第一百四十三条生产、使用危险物品的企业,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第一百四十四条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第一百四十五条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第一百四十六条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第一百四十七条凡用于生产水煤气等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应联通。

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第三节装卸运输

第一百四十九条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第一百五十条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第一百五十一条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第一百五十二条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一)禁止电用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二)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三)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四)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五)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第一百五十三条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一百五十四条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第一百五十五条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第一百五十六条蒸汽机车在调车作业中,对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挂不少于二节的隔离车,并严禁溜放。

第一百五十七条运输散装固体危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第四节报废处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一)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二)包装容器必须在安全、保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

第一百五十九条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第一百六十条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第一百六十一条生产过程中生产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第九章物资储存

第一节基本要求

第一百六十二条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1990年3月23日公安部第6号令)、<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和<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定>(YHS01-)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三条物资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报警设备。

第一百六十四条必须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回制度和各项操作制度,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窃等工作。

第一百六十五条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第二节仓库管理

第一百六十六条企业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铭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第一百六十七条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

第一百六十八条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发放手续,认真核实。化学危险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

第一百六十九条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一)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它危险物品同存一库。

(二)zhà药不能与起爆器材同存一库。

(三)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

(四)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

(五)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同存一库时应保持一定距离。

(六)遇水燃烧、易燃、自燃及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场地堆放。

第一百七十条剧毒、zhà药、放射性药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把锁、两本帐的管理办法。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

第一百七十一条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企业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检查确无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第一百七十二条保管人员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第一百七十三条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

第一百七十四条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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