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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外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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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院内外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院内外会诊制度 第一篇

托县医院院内、外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制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

一、会诊分类: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不超过48小时完成。

二、会诊人员资质:正常上班时间,急会诊要求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普通会诊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非正常上班时间均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

三、会诊工作流程

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所在的医疗小组提出,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组长签字,报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由科室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组织,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2、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治疗小组长及科室主任签字后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被申请会诊人,由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或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

3、院内大会诊:院内普通大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

单,经治疗小组组长和科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签字后送医务科,医务科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完成会诊。

4、院外会诊:院外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治疗小组组长及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与相关医院联系后再确定会诊时间,完成会诊任务。

四、会诊文书书写要求:

所在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书府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五、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要将书面反馈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馈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托县医院

2013.1.10

关于院外会诊的管理规定
院内外会诊制度 第二篇

关于院外会诊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会诊工作管理,保障医院、医师和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卫生部、卫生厅医师外出会诊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医师外出会诊做出如下规定。

本规定所称会诊是指我院医师应外院邀请并经医院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病人开展执业范围内诊疗活动;或我院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来我院会诊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

(一)我院医师外出会诊有关管理规定

1. 医师未经医院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为加强医师外出会诊的管理,医院建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档案,并将医师外出会诊情况与其年度考核相结合。外出会诊原则上应由副高以上医师担任。特殊情况下可考虑安排主治医师。医师违反规定擅自外出会诊或者在会诊中违反有关规定的,记入医师考核档案;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医师外出会诊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理。医务处、纪委监察室会同相关科室加强对医师外出会诊的监督管理。

2. 邀请我院医师会诊的医疗机构,必须向我院医务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包括拟会诊病人病历摘要、拟邀请医师或者邀请医师的专业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并加盖邀请医疗机构公章,邀请函留医务处存档。用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会诊邀请的,应当及时补办邀请函等书面手续,凡无邀请函一律视作擅自外出会诊。

3. 医务处接到会诊邀请后,非工作日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予以安排医师外出会诊。一般情况下应通知科室,由科主任安排会诊人选。属于点名会诊者,由医务处通知相应科室主任,由主任通知个人。工作日急会诊在不影响本院正常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医务处可以酌情处理,但科主任外出会诊应当经分管院长批准;正常工作日的普通会诊

按医院有关规定,原则上以保障本院本部门正常工作秩序为主。特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经分管院长批准。离退休人员不受此款限制,但应服从所在科室安排。

(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我院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院内外会诊制度】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5. 医务处不能派出会诊医师时,应当及时答复邀请医疗机构。

6. 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详细了解病人的病情,亲自诊查病人,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会诊医疗文书。

7.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诊疗规范及常规。

8. 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病人,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病人转往我院或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

9. 医师在外出会诊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争议,由邀请医疗机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必要时,医院可协助处理。

10. 根据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会诊中涉及的会诊费用收取按照邀请

医疗机构所在地的规定执行。邀请医疗机构支付会诊费用应当统一支付给医院,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会诊产生的收入,纳入医院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并按照有关规定由医院付给会诊医师合理报酬。

【院内外会诊制度】

11. 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私自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

得收受或者索要病人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不安排医师外出会诊:

(二)我院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有关规定

1. 各科室在诊疗过程中,根据病人的病情需要或者病人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由治疗组提出,经科室讨论同意,填写院外专家会诊申请书,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处审批,经治科室应当向病人说明会诊意义、费用等情况,并征得病人或其家属签字同意,会诊单原件放置病历归档,复印件医务处存档;当病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签字同意。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各科室不得提出会诊邀请:

(1)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者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2)本院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3)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4)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一般情况下,只要本院医疗技术力量许可的诊疗问题,原则上由本院自身解决。必要时可由医务处组织院内会诊讨论。

3. 有关外院医师来我院会诊收取费用参照卫生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卫生厅及物价部门规定执行。差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不得重复收费。属医院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差旅费由医院承担;属病人主动要求邀请的,差旅费由病人承担,收费方应向病人提供正式收费票据。会诊中涉及的治疗、手术等收费标准可在当地规定的基础上酌情加收,加收幅度参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标准执行,确定支付专家会诊费用数额后,由会诊科室开具收费通知单,病管科记账加盖专用章后,交医务处,由医务处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支付专家会诊费用到应邀医疗机构。

4. 经过医务处审批的邀请外院医师来我院会诊,应由医务处根据会诊科室意见与应邀医务机构联系,由应邀医务机构统一安排。属点名会诊者亦应由医务处向应邀机构发出书面申请。未经医务处

审批的会诊一律属违规行为。其所发生的医患纠纷和费用问题等医院概不负责。

医师受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到其他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不适用本规定。

关于院外会诊管理规定
院内外会诊制度 第三篇

沈河区第二人民医院关于院外会诊管理规

为规范医院院外会诊行为,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院外会诊包括外出会诊和邀请外院会诊。

二、外出会诊制度

1、医院接到外院的会诊邀请后,医务科根据目前业务工作和医疗安全的情况下,安排医师外出会诊。特殊情况下,经分管院长批准。医师未经院医务科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2、医师接受会诊任务后,应当详细了解患者的病情,亲自诊查患者,完成相应的会诊工作,并按照规定书写医疗文书。【院内外会诊制度】

3、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难以胜任会诊工作,应当及时、如实报告医务科,同时告知邀请医疗机构,并终止会诊。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发现邀请医疗机构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条件不适宜收治该患者,或者难以保障会诊质量和安全的,应当建议将该患者转往其他具备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诊治。会诊结束后,医师应当在返回本院2个工作日内将外出会诊的有关情况报告所在科室负责人和医务科备案。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院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超出我院相关技术力量的;

【院内外会诊制度】

(2)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3)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院内外会诊制度】

三、邀请会诊制度:

1、医师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

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外院医师会诊时,当向患者 说明会诊目的、会诊有关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经 经治科室主任同意后,报院医务科批准(突发灾害性事件医 疗除外);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征得其近 亲属或者监护人或授权人同意。

2、请外院医师会诊时,需向该医院发出书面会诊邀请函。内容应当至少包括拟会诊患者病历摘要、拟邀请专业及技术职称、会诊的目的、理由、时间和费用等情况,并加盖院医务科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会诊邀请:

(1)会诊邀请超出我院诊疗科目或者超出执业范围的;

(2)我院的技术力量、设备、设施不能为会诊提供必要的医疗安全保障的;

(3)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四、医师在会诊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

五、会诊费包括会诊费劳务费、差旅费(含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等)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按照会诊医师专业技术职称给付,急会诊按规定加收。属我院根据诊疗需要邀请的,会诊费(或会诊手术劳务费)、差旅费(含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等)由院方承担,会诊科室按物价部门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支付方式为由会诊科室先垫支后由医院报销;属患者主动要求邀请的,会诊费(或会诊手术劳务费)、差旅费(含交通费、生活费、住宿费等)由患者承担,以现金支付,收费方应向患者提供收费凭证。会诊中涉及的治疗费、手术费、相关材料费等收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六、我院外出会诊产生的费用,应当统一支付给院方,会诊医师代收后交医院财务科,我院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付派出会诊医师合理报酬。

七、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八、医师违反规定擅自外出会诊或者在会诊中违反规定的,记入医师考核档案;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 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医师外出会诊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处理。

九、医师受卫生行政部门调遣到其他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的,不适用本制度。

附件:医院院外会诊相关费收取标准(试行)

沈河区第二人民医院

二0一四年九月八日

医院院外会诊相关费收取标准(试行)

会诊制度
院内外会诊制度 第四篇

[篇一:会诊制度]

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申请会诊医师应做好必要的准备,如化验、x光片等相关资料,填好会诊申请单。

一、科内会诊

对本科内较疑难或对科研、教学有意义的病例,由主治医师提出,(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召集本科有关医务人员参加,进行会诊讨论,进一步明确诊断和统一诊疗意见。会诊时,由经治医师报告病历并分析诊疗情况,同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诊记录。会诊制度

二、科间会诊

1、门诊会诊

根据病情,若需要他科或专业会诊者,由病人持门诊病历,直接前往被邀科室或专业会诊。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在门诊病历上,并同时签署全名;属本科疾病由会诊医师处理,不属本科诊疗范围的病人应转科被邀请科室或再请其他有关科室会诊。

2、病房会诊

院内科间会诊申请必须经本科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同意,

门诊工作制度
院内外会诊制度 第五篇

[篇一:门诊工作制度]

1、临床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管理和领导,各科室参加门诊的医务人员同时接受医务科和门诊部的领导和指导。

2、门诊医务人员由各科室派出并相对固定,门诊各科室应按规定准时开诊,并提前做好开诊的各项准备工作。

3、对疑难病症不能确诊和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生会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门诊工作制度。对某些慢性疾病和专科疾病,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4、门诊医师要根据因病施治的诊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5、对急重、高龄病员、离休干部、军人、残疾人、高级知识分子、港、澳、台胞、外籍人士及远地病员等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6、门诊各科室与住院部和病区要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情况和病人情况,确保病人及时入院治疗。

7、门诊检验,影像等各项检查,必须做到规范操作、及时报告。

8、应根据条件和病情,严格控制门诊手术的适应症,对病情不适宜在门诊处置的病人要收治入院。门诊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

医院管理制度
院内外会诊制度 第六篇

[篇一:医院科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认真宣传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委的各项规定。

二、大力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廉医教育。坚持每年两次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纪检人员每季一次业务学习,半年一次检查考核,搞好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医院管理制度

三、积极接待纪检的来信来访,处理好群众的举报信件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做好登记和保密工作。

四、坚持原则,按照党的政策搞好案件的审理调查和处理工作,对上级转来的有关案件的处理不超过一到三个月,并将结果准时报告上级。在办案中,坚持实事求是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工作,依靠支部领导,依靠群众支持,迅速、准确办案,

敬老院管理制度
院内外会诊制度 第七篇

[篇一:敬老院系列管理规章制度]

敬老院建设总体要求

一、环境整齐清洁、美观明亮、种有花草;

二、门头有门牌,如办公室、宿舍、医务室、光荣室等;

三、门旁有卫生评比结果牌,如清洁;

四、老人室内有老人守则、五好老人条件、室内卫生规定;

五、老人床头挂有标识牌,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原住址、入院时间、身体状况等;

六、室内用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含床下);

七、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

八、敬老院应分设医务室、娱乐室、图书室、健身室、物品保管仓库等;

九、各项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敬老院建设综合目标

遵循“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办院宗旨,加大硬件投入,强化软件建设,达到班子革命化、管理规范化、经济多元化、环境园林化、生活多样化、服务优质化;把敬老院办成颐养天年的乐园、、五保服务的中心、老龄活动的场所,精神文明的窗口。在服务上做到“五心”、“四顺”、“四服务”、“四轻”:即爱心、诚心、细心、耐心、贴心;顺老人言、顺老人心、顺老人意、顺老人味;微笑服务、敬语服务、贴心服务、勤快服务;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达到语言亲切,动作细腻、体贴入微,视老人为亲的效果。

院长职责

一、做好全院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敬老院管理制度

二、安排好院内生活、生产。

三、抓好财务管理的款、物的发放工作。

四、加强两个文明建设,搞好环境卫生,开展文体活动。

五、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

物资采购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的物资采购工作;

2、经常了解购物、消耗、库存情况,fǔ 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机构保持联络。

12、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总结工作。

二、医务人员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老人的医疗保健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

3、对新入住老人48小时内进行体检,书写入院病历,并对检查出的情况、处理意见告知老人及家属。

4、定时巡视老人,全面了解每位老人的身体、精神状况。必要时通知家属,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给予治疗,根据病情及时请会诊、转院。老人外出就诊时帮助联系相关医院,并和护理员陪同老人去医院,负责介绍病情;对不积极转医院治疗的老人,及时与家属交流并做好书面记录。

5、对有安全隐患的老人,及时与家属沟通并做好记录,指导护理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6、积极参与伙食管理,指导制定营养菜谱和各疾病保健食谱;

7、组织老人每年一次体检。

8、指导、督促护理员做好卧床老人的皮肤护理,预防褥疮的发生。

9、做好药品的保存和管理工作,做到送药到手,对思维不清老人应督促将药服下后方能离开。

10、随时了解老人生活、思想状况,宣教保健知识、进行心理交流。

11、组织老人开展各项保健、娱乐活动、康复训练工作。

12、了解老人和家属对工作的意见、建议,协助院长做好管理工作。

三、护理员工作职责

1、无专业技能的护理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经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2、在中心负责人领导、医务人员指导下,按照护理等级的要求全面负责老人的健康娱乐、生活照料、心理护理、保健康复等工作。

3、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必要的记录工作。

4、认真执行中心安全管理制度,按时巡视,加强对刀剪等锐器、电、火源的管理。对有躁动、平衡功能失调等老人必要时使用安全保护措施。工作中注意做好自我防范。

5、认真执行清洁、消毒、隔离制度,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持环境的整齐、清洁、安全、舒适。每日一小扫,拖地、抹灰、清污物桶、打扫卫生间(走道及公用场所每日拖地两次);每周一大扫,清洁消毒漱洗池、浴室、马桶等,做到无污垢、无异味;每月清刷一次地面、门窗、玻璃窗、墙角墙体,做到卫生无死角;做好出院老人的终末处理。

6、负责保管好老人的被褥、起居用品等并做好登记。

7、熟练掌握各种设备、电器的使用方法,认真维护保养,保持功能完好。

8、观察老人的身体、精神状况,有任何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协助老人就医。按时喂药。

9、熟知本中心的收费标准和服务项目,热情接待咨询、申请入住的老人。

四、厨师职责

1、严格执行食品、餐具清洁卫生制度,生、熟分开制,餐具消毒制,室内紫外线消毒制;

2、按照治疗要求和老人的饮食习惯及特点,拟订各类食谱,

3、不得采购霉烂变质食物,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都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差污染。

4、采购员与炊事员要有记账和食品验收手续;

5、严格执行卫生制度,做好卫生安全防范措施,消灭四害,严防食物中毒加强环境及个人卫生,分餐前要洗手、带口罩和帽子。厨房卫生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彻底洗刷,做到餐具洁亮,门窗地面光亮,墙角无污垢;餐厅内外保持清洁、整齐。

6、精打细算,节约用粮、煤、水、电,爱护公物,管好物资。

7、深入老人了解对伙食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五、安全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中心的安全工作(防盗、防火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与预警告示);

2、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包括探望老人的亲属)的会客登记制度;

3、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串岗,不得酗酒、睡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4、对入住的老人单独私自外出者,应根据中心规定进行劝阻,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请假外出须办理“暂离手续”。

5、做好值班室及中心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

六、财会人员岗位职责

1、应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2、严格遵守公寓管理手册的各项规章制度。

3、严格执行<会计法>,遵守财经纪律,保证公寓的资金安全;

4、负责保管好各类会计凭证、账目、报表及有关资料,不得丢失或损坏;

5、定期做好资料整理、装订和归档工作;

6、做好应收款的催还、入账工作,按规定及时、全面、完整地编制和上报各种财务报表;

7、认真审核每项开支,严格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范围,必须做到手续完整,责任到人;

8、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符合手续的开支,有权拒绝支付;

9、对社会捐助的钱款、物资等手续齐全、账物相符、专款专用。

七、护理主任工作职责

1、在总护士长及院长的领导下,根据护理部及院内工作计划制定本科具体护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检查了解本科护理工作质量,参加并指导危重病人的护理。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有计划地检查医嘱的执行情况,加强医护配合。

3、负责护理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改善服务态度,遵守劳动纪律。

4、组织重点老人护理查房,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护理科研工作。

5、组织领导护理人员业务学习及技术训练。

6、负责管理好护理人员的合理分工,环境的整齐、安静、安全、舒适,各类仪器、设备、药品的管理。

7、督促检查护理员、卫生员、配餐员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

8、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医疗、护理、饮食、服务等多方面的意见,研究改进科室管理工作。

八、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检查登记制度。

2、严格执行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制度,定期和随时召开安全分析会,讨论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制订防范措施。

3、实行岗前安全教育,不经岗前安全教育的工作人员不得上岗。

4、各种抢救的药品、物品、应定位定量,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5、严格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如:岗位责任制、查对制度及各种护理操作常规。

6、防止老人创伤和坠床。躁动、痴呆的老人要使用安全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床边交接班制度。按时巡视老人。

7、严格执行氧气操作规程。做到四防:防火、防油、防热、防震。

8、经常进行“安全第一”的思想教育。

9、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防交叉感染。

10、按卫生部要求加强饮食的安全管理。

[篇三:农村敬老院管理制度]

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救灾救济股(电话:5536760)

责任人:廖翔鲲、黄广华、廖雄彪、史文锋

二、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永兴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永政办发[2012]5号)和<永兴县农村敬老院管理实施细则>(永政办发[2012]16号)。

三、集中供养基本原则

(一)供养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二)属地管理、动态操作的原则;

(三)院财乡管院用的原则;

(四)财政供养为主的原则;

(五)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

四、审批(办理)条件

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对象,应由五保对象本人申请或经本人同意由其监护人或村民小组申请,经村委会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和监护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组织体检,由敬老院与五保对象监护人或村委会签订入院协议,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入住敬老院的对象必须是农村五保户,服从敬老院的管理,积极参加敬老院组织的力所能及的活动。患有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的五保对象,不能到敬老院集中供养。

五、农村敬老院供养内容和标准

农村敬老院为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免费提供吃、穿、住、医、葬(教)等方面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并每月发放适当数额的零用钱。

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280元,其供养资金通过乡财县管专账直接拨付到各乡镇敬老院。

六、申报农村五保供养所需材料

入住敬老院的五保对象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永兴县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入院审批表;

(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和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三)体检表;

(四)入院协议;

(五)属残疾人的,应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申请人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2张;

(七)敬老院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七、办理程序

(一)本人申请;

(二)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

(三)组织体检;

(四)张榜公示;

(五)乡镇敬老院审核;

(六)乡镇审批;

(七)签订协议;

(八)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入院手续,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

八、政策咨询服务

县民政局救灾股电话:5536760,也可到各乡镇民政办咨询。

[篇四:华容县北景港镇敬老院:创新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水平]

华容县北景港镇敬老院现有工作人员6名,入住五保老人60名,自2008年10月建院以来,我院始终把敬老院工作作为一项爱心、民心、德政工程来抓,敬老院连续5年被华容县民政局评为先进集体,2010年和2012年分别被岳阳市民政局评为“创先争优”先进敬老院和民政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被岳阳市民政局评为二星级农村敬老院。

一、精细化管理,打造老人幸福家园。一是完善规章制度。我院以人为本,以制管院,先后制定了院务民主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和会议制度、紧急重大事故报告制度、食堂管理制度、餐厅卫生管理制度、院民守则、安全守则等院务、财务、伙食、生产、文体、卫生、安全、护理、请销假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统一制作上墙,并利用学习时间,组织工作人员和院民学习,相互监督、共同遵守,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依。二是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院务管理委员会由敬老院全体人员共同选举产生,主要职责是参与内部管理,充分调动院民参与院务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了五保老人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院务自治,民主管院。三是建立考评机制。定期开展“三评、三比、五好”活动。“三评”即工作人员评议院民、院民评工作人员、院民评院民活动。“三比”即院民之间比学习、比卫生、比奉献。“五好”是指院民“遵守纪律好,团结互助好,讲究卫生好,劳动健身好,爱护公物好”。通过开展评比活动,采取大会表扬、颁发证书和流动红旗、物质奖励等方式,激励五保对象自尊、自重,树立自豪感和荣誉感。四是加强安全管理和教育。我院始终把老人的安全保障工作放在首位,先后制订了<安全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等。设立安全宣传栏,在食堂、楼道、池边张贴温馨提示。定期组织召开各类安全教育会,教育员工和老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开展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学习和教育,防患于未然。同时,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通过完善食堂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对食物采购严格把关,厨房、餐具等定期消毒,教育老人不吃过期、变质的食物,确保老人饮食健康。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到点,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人性化服务,提高老人幸福指数。我院在工作人员中开展六心(关心、爱心、细心、贴心、恒心、孝心)亲情服务,要求工作人员在生活上做老人的知心人,在护理上做老人的细心人,在服务上做老人的热心人,使敬老院成为一个和睦的大家庭。要求服务人员从细节做起,每天对老人开展亲情化的问候服务,定期督促和帮助老人洗澡、理发、修剪指甲,为老人清洗衣物,床上用品等;经常与老人倾谈、问寒问暖,了解他们的心理、想法和难处,给予疏导和安慰,并满足他们的合理需求;定期安排老人健康检查,建立规范的健康档案;每日查房2次,及时掌握老人健康情况,院民身体出现不适都能做到及时就医、及时治疗。在供养人员普遍关心的膳食方面,成立了食堂管理委员会,让供养人员直接参与管理和监督工作。在听取老人意见的基础上及时调整每周食谱并公布,满足了不同的口味需求。对患有疾病的老人,我院专门做病号饭并安排专人送饭菜到院民居室;每位院民过生日,都为他们准备鸡蛋和长寿面等专门的生日餐;每逢除夕、中秋等传统佳节,都要会餐团圆、欢聚一堂,使老人充分感受节日的氛围,这些点点滴滴的小事让每一位入院老人感受到了家庭般的温暖。

三、多元化娱乐,丰富老人精神生活。为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在搞好日常生活护理的同时,不断拓展老人文化生活,注重同老人的思想交流、沟通,努力营造其乐融融的大家庭气氛。我院先后成立了老年合唱团、乒乓球组和棋牌组、器乐组等。充分利用现有的娱乐设施如乒乓球室、图书室、娱乐室,每周一开设健康知识课,周二组织老人开展棋牌赛,周三组织老人看花鼓戏,周四组织老人健身,周五自由活动。极大的丰富了老人的日常生活。我院利用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春节等传统节日邀请各单位及当地的文化艺人、曲艺爱好者到敬老院为院民表演文艺节目,与院民联合举行多种多样、别开生面的文化演出和老年运动会等敬老活动,并尽可能动员鼓励老人参与互动互乐。组织院民开展了老少同唱红歌、棋类比赛、趣味运动会、户外游园、朗诵比赛及文艺表演等活动。通过积极探索施行“文化养老”、“精神养老”的供养模式,极大的丰富了供养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使其都能发挥余热、体现自身价值 ,引导老人追求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在敬老院里生活得其乐融融、和谐幸福。2012年重阳节,敬老院组织了30人的老年合唱队,统一着装参加了县局组织的重阳节集中汇演,演唱的爱国歌曲激昂整齐,受到了领导、评委的一致好评,岳阳晚报、今日华容、华容新闻等新闻媒体作了重点报道。现在走进北景港镇敬老院,随时都可以看到院民自编自演的节目和各种娱乐活动,听到院民欢迎的掌声和笑声。

[篇五:敬老院系列管理规章制度]

一、环境整齐清洁、美观明亮、种有花草;

二、门头有门牌,如办公室、宿舍、医务室、光荣室等;

三、门旁有卫生评比结果牌,如清洁;

四、老人室内有老人守则、五好老人条件、室内卫生规定;

五、老人床头挂有标识牌,注明姓名、性别、年龄、原住址、入院时间、身体状况等;

六、室内用品摆放整齐、无灰尘、无杂物(含床下);

七、院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挂牌上岗;

八、敬老院应分设医务室、娱乐室、图书室、健身室、物品保管仓库等;

九、各项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敬老院建设综合目标

遵循“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办院宗旨,加大硬件投入,强化软件建设,达到班子革命化、管理规范化、经济多元化、环境园林化、生活多样化、服务优质化;把敬老院办成颐养天年的乐园、、五保服务的中心、老龄活动的场所,精神文明的窗口。在服务上做到“五心”、“四顺”、“四服务”、“四轻”:即爱心、诚心、细心、耐心、贴心;顺老人言、顺老人心、顺老人意、顺老人味;微笑服务、敬语服务、贴心服务、勤快服务;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窗轻,达到语言亲切,动作细腻、体贴入微,视老人为亲的效果。

院长职责

一、做好全院人员思想政治工作。

二、安排好院内生活、生产。

三、抓好财务管理的款、物的发放工作。

四、加强两个文明建设,搞好环境卫生,开展文体活动。

五、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各项工作的实施。

物资采购人员职责

1、负责全院的物资采购工作;

2、经常了解购物、消耗、库存情况,坚持按计划、质量、价格采购供应;

3、做好采购用款的申报、申销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结算、入库、验收规定;

4、临时和特殊物资的采购,须先经院领导审批再行采购;

5、厉行节约、精打细算,不采购伪劣、变质和冒牌物资,不做人情生意;

6、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得借用或挪用公款。

炊事员岗位职责

1、负责烹调工作,按食谱配制院民每周的菜肴;

2、每周食谱公布上墙,主副食品多样化,尽量符合老人的膳食营养要求;

3、负责食堂的室内外卫生和饮食卫生,餐具定期消毒,摆放整齐,不做腐烂变质食物;

4、精打细算,节约用电、用煤、用水,计本划用粮、用菜,爱护公物,管好食堂炊事用具;

5、加强个人和环境卫生,严格执行“五四”制,对自己所包干的区域认真负责完成任务;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

7、做好各类人员的营养和病号饭,不断提高烹调技术,改进服务态度,按时供应饭菜;

8、定期检查身体,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应及时治疗并向院领导汇报,暂时离开工作岗位。

9、注意安全,随时关紧食堂门窗。

现金出纳职责

1、健全院内各项账册,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履行财经手续,账目有条理;

2、管好现金,每日盘点、结账,做到帐实相符,无白条抵库存的现象;

3、记账凭证一事一单,及时记账,内容完整、科目规范;

4、管好各类物资、出入库记账,做到帐物相符,按规定使用;

5、不签发空头支票,不外借账户,近期与银行对帐,严格保管好现金,现金支票和各种账册、凭证,记账凭证按时装订成册;

6、严格财务制度,把好关口,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手续补办完备,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原始凭证不予以报销;

7、掌握院内印件、负责文书处理,保管档案资料,做好财务、基建、农副业生产的规划、报表工作。

仓库保管员职责

1、负责全院各种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进出库领发制度,按发票凭证清点、验收、登记,物品凭领料单发放,做到进库和发放手续清楚,每月负责填报收支结存报表;

3、每季盘库一次,做到帐物相符,注意库存物资的使用情况,妥善保管,防止积压,霉变、损坏、变质,每半年翻晒一次;

4、严格管理制度,加强物资的管理,有些物资的领取,要以旧换新,认真落实安全措施;

5、坚守岗位,物资供应及时,搞好室内外卫生;

6、存放的各类物资要放置整齐有序,通风卫生、无鼠、无蝇、无虫、无毒、无破乱。

医务人员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杜绝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

2、负责全院职工和收、寄养人员的医疗保健工作,抓好卫生防疫和传染管理工作;

3、负责药品、医疗器材的采购和管理工作;

4、定期为在院老人及全院职工检查身体,建立健康档案,发现病患及时治疗,发现服务员、炊事员有传染病及时向院方反映,劝其隔离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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