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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盗伐木材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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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林木罪律师
计算盗伐木材价值 第一篇

盗伐林木罪辩护律师

一、盗伐林木罪基本概念

本罪是指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如果主体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应当具有非法占有故意。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国家的林木资源保护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二、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森林或者林木

本罪的森林是指原始或者人工植树形成的大面积森林,包括原始森林、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等等。其他林木是指小面积的树木或者零星的树木,不包括农民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树木。

(二)构成盗伐林木罪的情形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数量较大的,依照刑法第345条第1款的规定,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与盗伐林木行为有关的犯罪

对于一年内多次盗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罚的,累计其盗伐林木的数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盗伐、滥伐珍贵树木,同时触犯刑法第344条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第345条规定的盗伐林木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将国家、集体、他人所有并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以及偷砍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264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四)不构成本罪的特殊情形

根据《刑法》第345条规定,构成盗伐林木罪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应当具备盗伐行为;行为对象应当是森林或者林木;达到了数量较大的标准。缺乏其中任何一个基本条件,一般情况下不能构成本罪。比如获得林木采伐许可,并在规定的地点采伐林木的行为;或者虽然擅自砍伐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但没有达到数量较大标准的,一般不宜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

三、容易混淆的主要罪名

(一)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

虽然这两种犯罪侵害的客体都为国家的林木资源保护制度,行为都与砍伐林木有关,主观方面都表现为故意。但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而后者客观方面表现为违法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前者为盗伐林木,具体表现为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而后者为滥伐林木,具体表现为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林木权属争议一方在林木权属确权之前,擅自砍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比如新疆巩留县“王某等人盗伐林木案”,新疆某林场场长王某利用林场遭受风灾之机,擅自决定清理风倒木。由林场副场长阿某负责具体执行,同时授意作业者借机盗伐天然林木。导致在数天时间里,9451.52立方米珍贵雪岭云杉遭到砍伐,影响恶劣,情节严重。人民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以盗伐林木罪判处被告人阿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

(二)盗伐林木罪与非法收购盗伐的林木罪

虽然这两种犯罪侵害的同类客体为国家对林木资源的管理制度,行为对象都与盗伐的林木有关。但前者客观方面表现为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而后者则表现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前者的行为是盗伐林木,具体表现为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

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而后者行为则是明知为盗伐的木材而收购;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明知为盗伐的林木,但是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在非法的木材交易场所或者销售单位收购木材的;收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出售的木材的;收购违反规定出售的木材的。

四、处罚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2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至200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巨大,以20至50立方米或者幼树1千至2千株为起点;盗伐林木数量特别巨大,以100至200立方米或者幼树5千至1万株为起点。林木数量以立木蓄积计算,计算方法为原木材积除以该树种的出材率;这里的幼树是指胸径5厘米以下的树木。

木材体积计算
计算盗伐木材价值 第二篇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4814-84《原木材积表》、GB4815-84《杉原条材积表》、GB449-84《锯材材积表》推算得出的,供各部门的木材经销、木材检量等人员用于迅速查定各类木材的累计材积数。

一、查定方法

(1)单根的或不满10根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直接从本手册中分别查得。

(2)根数为10根、20根、30根……的整十位数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先相应查出1根、2根、3根……的材积数,然后将小数点右移一位(即扩大10倍)得到。

(3)10根以上且带有个位数根数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先得出整十位数根数的材积数,然后再加上直接查得的个位数根数的材积数而得。

二、对GB4814-84《原木材积表》的说明

1、GB4814-84《原木材积表》的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计算。

(1)检尺径自4-12cm的小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

V=0.7854L(D+0.45L+0.2)²÷10000

式中:V——材积(m³);

L——检尺长(m);

D——检尺径(cm)。

(2)检尺径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

V=0.7854L[D+0.5L+0.005L²+0.000125L(14-l)²(D-10)]²÷10000

(3)原木的检尺长、检尺径按GB144.2-84《原木检验 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4)检尺径4-6cm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四位小数,检尺径自8cm以上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三位小数。

2、GB4814-84《原木材积表》中的附录(圆材材积计算公式)的规定

(1)检尺长超出原木材积表所列范围而又不符合原条标准的特殊用途圆材,其材积按下式计算:

V=0.8L(D+0.5L)²÷10000

(2)圆材的检尺长、检尺径按GB144.2-84《原木检验 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检尺径,按2cm进级;检尺长的进级范围及长级公差允许范围由供需双方商定。

(3)缺陷限度及分级标准由供需双方商定。

(4)地方煤矿用的坑木材积按下表计算:

检 尺 径(cm) 检 尺 长(m)

1.4 1.6 1.8

材 积(m³)

8 0.008 0.010 0.011

10 0.013 0.015 0.017

三、对GB4815-84《杉原条材积表》的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杉原条和其它树种的原条商品材材积计算。

(1)检尺径自10cm以上的杉原条材积由下式确定:

V=0.39(3.50+D)²(0.48+L)÷10000

式中:V——材积(m³);

L——检尺长(m);

D——检尺径(cm)。

(2)检尺径为8cm的杉原条材积由下式确定:

V=0.4902×L÷100

(3)原条的检尺长、检尺径按GB4816-84《杉原条检验》的规定检量。

(4)原条材积数字都保留三位小数。

四、对GB449-84《锯材材积表》的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锯材产品的材积计算。

(1)锯材尺寸按GB4822.2-84《锯材检验 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2)锯材材积按长方体体积公式计算,即:

V=L•W•T÷1000000

V——锯材材积(m³);

L——锯材长度(m);

W——锯材宽度(mm);

T——锯材厚度(mm)。

五、对GB198-63《原条材积表》的说明【计算盗伐木材价值】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条材积计算。

(1)原条材积数字系按中央断面积公式展开而来,即:

V=0.7854D²L÷10000

V——材积(m³);

D——中央直径(cm);

L——材长(m)

(2)本标准所列材积表采用的原条中央直径范围为6-50cm;长度范围为3-35m。中央直径按2cm进位;长度不足5m的按0.5m进位,自5m以上的按1m进位。

(3)本标准中所列材积数字一律计算至小数点以下第三位为止,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_黑影_~』 2008-05-15 20:57 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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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要知道!!一定要看到哟!!!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4814-84《原木材积表》、GB4815-84《杉原条材积表》、GB449-84《锯材材积表》推算得出的,供各部门的木材经销、木材检量等人员用于迅速查定各类木材的累计材积数。

一、查定方法

(1)单根的或不满10根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直接从本手册中分别查得。

(2)根数为10根、20根、30根……的整十位数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先相应查出1根、2根、3根……的材积数,然后将小数点右移一位(即扩大10倍)得到。

(3)10根以上且带有个位数根数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普通锯材的材积累计数,可先得出整十位数根数的材积数,然后再加上直接查得的个位数根数的材积数而得。

二、对GB4814-84《原木材积表》的说明

1、GB4814-84《原木材积表》的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计算。

(1)检尺径自4-12cm的小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

V=0.7854L(D+0.45L+0.2)²÷10000

式中:V——材积(m³);

L——检尺长(m);

D——检尺径(cm)。

(2)检尺径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

V=0.7854L[D+0.5L+0.005L²+0.000125L(14-l)²(D-10)]²÷10000

(3)原木的检尺长、检尺径按GB144.2-84《原木检验 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4)检尺径4-6cm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四位小数,检尺径自8cm以上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三位小数。

2、GB4814-84《原木材积表》中的附录(圆材材积计算公式)的规定

(1)检尺长超出原木材积表所列范围而又不符合原条标准的特殊用途圆材,其材积按下式计算:

V=0.8L(D+0.5L)²÷10000

(2)圆材的检尺长、检尺径按GB144.2-84《原木检验 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检尺径,按2cm进级;检尺长的进级范围及长级公差允许范围由供需双方商定。

(3)缺陷限度及分级标准由供需双方商定。

(4)地方煤矿用的坑木材积按下表计算:

检 尺 径(cm) 检 尺 长(m)

1.4 1.6 1.8

材 积(m³)

8 0.008 0.010 0.011

10 0.013 0.015 0.017

三、对GB4815-84《杉原条材积表》的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杉原条和其它树种的原条商品材材积计算。

(1)检尺径自10cm以上的杉原条材积由下式确定:

V=0.39(3.50+D)²(0.48+L)÷10000

式中:V——材积(m³);

L——检尺长(m);

D——检尺径(cm)。

(2)检尺径为8cm的杉原条材积由下式确定:

V=0.4902×L÷100

(3)原条的检尺长、检尺径按GB4816-84《杉原条检验》的规定检量。

(4)原条材积数字都保留三位小数。

四、对GB449-84《锯材材积表》的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锯材产品的材积计算。

(1)锯材尺寸按GB4822.2-84《锯材检验 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2)锯材材积按长方体体积公式计算,即:

V=L•W•T÷1000000

V——锯材材积(m³);

L——锯材长度(m);

W——锯材宽度(mm);

T——锯材厚度(mm)。

五、对GB198-63《原条材积表》的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条材积计算。

(1)原条材积数字系按中央断面积公式展开而来,即:

V=0.7854D²L÷10000

V——材积(m³);

D——中央直径(cm);

L——材长(m)

(2)本标准所列材积表采用的原条中央直径范围为6-50cm;长度范围为3-35m。中央直径按2cm进位;长度不足5m的按0.5m进位,自5m以上的按1m进位。

(3)本标准中所列材积数字一律计算至小数点以下第三位为止,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原木材积计算
计算盗伐木材价值 第三篇

原木材积计算

(发稿时间:2007-9-17 10:27:36 阅读次数:716)

原木材积计算

木材材积是木材实质体积的简称。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通常以长、宽、厚各为1米所占的1立米木材为单位来计量木材材积。但是,要精确计算原木的材积并不容易, 因为树干畸形怪状,十分复杂,其形状因树种、生长立条件的不同而变化较大。一般来说,针叶树木远销为通直圆满,而阔叶树木材的树干形状各有不同。生长在密林里的树木其干形规则些,而生长在疏林里的树木就很不规则。就是同一树种的树干,其上下形状也会不同。树干形状虽然没没有完全像圆锥体、抛物线体、圆柱体或凹曲线体,但树干的各部位与这些几何体的的较接近,所以林业科学工作者在测定树干材积时,拟假定树干为复杂的某种几何体,以用一个相应的可以同时适用于各种几何体形状的计算公式,来计算出树干的材积。实际上,任何一种几何体积的计算公式都不可能精确地计算每根原木的材积,而且从统计的意义来讲,也没有这个必要。计算原木材积的基本公式尽可能要简单,只是考虑诸方面的影响因素,需要加以调整,保证统计精度即可。

一、木材材积计算基本公式

1.中央断面面积公式

是以原木中央断面面积和材长之积来求算材积的公式,即:V=(π/4×Do2)LO……(5-10)

式中:π/4×Do2----以中央直径计算的原木中央断面面积(m2);LO ---原木的材长(m)。

用这种公式计算材积比较方便,但是需要在原木的材身中内检径,而且计算出的材咱们比实际材积偏小些。树干尖削度愈大(特别是长材),材积愈偏小;如尖削度小的短原木,其计算材积较接近实际。

2.平均断面面积公式

就是以原木大头断面面积和小头断面面积的平均值,作为平均断面面积,再乘以材长而计算原木材积的公式,即:V=π/8×(D2大+D2小)LO………(5-11)

式中:D大,D小—分别表示大、小头直径(m);

π/8(D2大+D2小)---平均断面面积(m2);

LO----原木材长(m)。

用平均断面面积公式计算材积,需要原木大、小头都要检径,因此检尺工作量大一些,但是计算也较简单。而计算材积比实材积偏大,树干尖削度越大,材积偏差越严重。

3.圆台体公式

把原木形体视作圆台体,用圆台体几何体积计算公式来计算材积的公式,即:V=π/12×(D2大+ D大• D小+D2小)LO…………(5-12)

因为原木的几何形体,从统计意义来讲比较接近于圆台体,用此公式计算材积,尽管计算工作较复杂些,但计算得出的材积精确度较高,且较接近实际材积,特别是短原木更为理想。

4.直径增加率公式

我国在原木检尺中一贯采用在原木的小头检径的办法。这对提高检尺效率、方便检验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和原木楞垛(密实楞)检验这个事实和有关。而上述三个公式的应用,却要求在原木中央或在大小头检径,这与检验实际不相符。

事实上,树干的直径一般是从大头向小头逐渐变小的,这种原木直径的有规律变化,我们称之为尖削度。即,大头直径减去小头直径的差值,除以材长所得的值,在这里叫做平均尖削度或直径增加率,用M表示。

【计算盗伐木材价值】

则,M= (D大- D小)/Lo ……(5-13)

将(5-13)式变形、移顶,得D大-=D小 +ML。代入(5-11)式、(5-12)式;同理得DO=D小+ML/2代入(5-10)式,并用检尺径D代替D小,检尺长L代替Lo,则

V=π/4(D+0.5ML)2L……(5-14)

V=π/4{D2+DML+0.5(ML)2}L………(5-15)

V=π/4{D2+DML+1/3(ML)2}L………(5-16)

式(5-14)、(5-15)、(5-16)即为直径增加率公式,从中可以看出,三个公式的差别就在于(ML)2顶系数,依次为0.25,0.5,0.33。其中公式(5-16)计算的材积较为接近原木的实材积,而我国原木材积标准中采用的计算公式是(5-14)式,只是把尖削度M视作D与L的非线性函数,通过大量实测数据的统计,回归得到。

二、原木材积的计算

1.新编材积表的由来

原木材积计算包括所有针、阔叶树的原木材积计算。我国原规定除杉原木以外的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计算按LY108---61《原木材积表》的材积数字作为原始数据而编制成的。经过长期使用的实践证明,这个材积表存在下列两个问题:一是不能反映我国所产原木的实际材积。据抽样实测估计,从全国范围来说,按这个表的材积查定,比原木实际材积小2.5%以上;二是长材截短后,材积增大,存在人为地将长材截短的现象,造成木材得不到合理利用,大量的数字统计表明,将4~6m原木截成两段,材积增加3~10%;8m原木截成两段,材积增加6~15%,截成四段,材积增加7~30%。这种不合理现象,往往导至为追求增加材积,故意多造短材,降低木材使用价值,造成木材很大的浪费。

根据以上问题,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森林经理研究室把原木材积的测算作为一项研究课题,从1960年始进行原木材积表的全面修改工作。在这次修改中所采取的办法是:

(1)资料收集:前后共收集了12万多根原木测实资料,收集面普及全国60多个林业局(县)和二几个大贮木场。在制定收集抽样方案时,主要考虑资源多少、地域分布、树种范围及其比重。原木的长度、径级范围等。根据这几方面条件定出不同树种、不同径级原木的抽样根数。

(2)数据整理和处理:每根实测原木的实际材积是按测树学上的区分求积法求得。在整理实测材积数字时,合并不同树种,并将各长度级各小头直径所包含的许多实测材积汇总,求其平均值,作为编制新表的原始数据。

在分析析木材积的原始数据时,发现有相当数量的2m段原木是树木的根兜段,带有膨大部分,如果膨大部分材积也计算在材积内,对消费者不利。同时短原木的材积增大,对于控制材截短也非常不利。因此,经过反复斟酌,最后决定将2m长

的实测材积压低5%(根据对2m长年原木,采用以小头1m的削度代替整根原木削度来计算2m长的原木材积,算出来的2m长的原木材积的比实际材积小4.4%)作为编表的依据数字,其它长度原木实测材积不动。

(3)材积计算公式的确定:从1980年以后收集的数据与1967年前收集的数据比较,发现检尺径4—12cm的小径木削度有变有的倾向。其原因可能由于近来间伐材增多,它不同于过去的小径木来自树木的上段(梢部),从而削度相应地要小一些。为了更好地反映原木的实际材积,对检尺径4—12cm的原木和检尺径自14cm以上的原木则分别确定不同的材积计算公式。

由于编表依据中的长大径原木材积比短小径原木材积大几十倍到一二百倍,相差的十分悬殊,直接对原木材积的计算公式拟合效果不好。为此,对依据数字中的每个材积数字都求出其相应的削度,现表5-21。

表5-21 编表依据数据所对应的削度表

木材积计算公式
计算盗伐木材价值 第四篇

木材积计算公式

在GB4814-84《原木材积表》标准中规定的原木材积计算公式是:

检尺径自4-12cm的小径原木材积公式:

V=0.7854L(D+0.45L)0.2)2÷10000 ---- (5-17)

检尺径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积公式:

V=0.7854L{D+0.5L+0.005L2++0.000125L(14-L)2(D-10)÷10000 --- (5-18)

检尺长超出原木材积表所列范围又不符合原条标准的特殊用途圆材,其材积按下式计算。

V=0.8L(D+0.5L)2÷10000 --- (5-19)

以上三式中:V---原木材积(m3);

L---原木检尺长(m);

D---原木检尺径(cm)。

另外,检尺径4-6cm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四位小数,检尺径自8cm以上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三位小数。

{例1}有一根紫檀圆木,检尺长2m,检尺径10cm,求其材积是多少?

解:将L=2m,D+10cm,代入公式(5-17)得:

V=0.7854×2(10+0.45×2+00.2)2÷10000

=0.7854×2×11.12÷10000

=0.7854×2×123.21÷10000

=0.0194(m3)

答:该紫檀原木的材积是0.019m3.

{例2}有一根杉木,检尺长2m,检尺径20cm,求其材积是多少?

解:将L=2,D=20cm代入公式(5-18) 得:

V=0.7854×2{20+0.5×2+0.005×22+0.000125×2(14-2)2(20-10)}2÷10000

=0.072(m3)

答:此根杉木原木的材积是0.072m3.

{例子}有一根原木,检尺长14m,检尺径40cm,计算该原木的材积。

解:将L=14m, D=40cm, 代入公式(5-19) 得:

V=0.8×14×(40+0.5×14)2÷10000

=11.2×472÷10000

【计算盗伐木材价值】

= 2.47(m3)

如果需要计算的不是一根原木的材积数字,而是同一个长度中各个径级的材积数字,我们就可以采用一种简捷而精确的计算方法如例4。

{例4}求检尺长14m,检尺20—60cm的原木材积数字。

解:先算出(用公式5-19020、22、24cm径级的材积:

L=14m, D=20cm, V=0.81648m3;

L=14m, D=22cm, V=0.94192m3;

L=14m, D=24cm, V=0.1.07632m3。

将这三个材积数字依次相减,得出两个一次差:

第一个一次差:0.94192-0.81648=0.12544

第二个一次差:1.07632-0.94192=0.1344

将这两个一次差相减,便得出二次差为:

0.1344-0.12544=0.00896

把第二个一次差加上二次差,便得出第三个一次差,即:

0.1344+0.00896=0.14336【计算盗伐木材价值】

把第三个一次差加上该二次差,便得出第四个一次差,即:

0. 14336+0.00896=0.15282

如此累加下去,便得出了全部一次差的数列。然后将已算出的第三个材积数加上第三个一次差,得出第四个材积,如:

1. 07632+0.14336=1.21968

也就是说,前一个材积数加上前一个一次差,便可得到后一个材积数。这样一次次算下去,便可得到检尺长14m,检尺径20-60的全部材积数字,见表5-23。

三、原木材积表的编制与使用

原木材积表是根据各材种原木的长级和径级,通过材积计算公式,用表格的形式表现出木材体积的一种做法。只要知道了某种原木的规格尺寸,便可从表中很快地查出其材积。使用材积表,不但省工、省时、使用方便,而且所得的材积数字,准确、可靠。因此,在国内外木材检尺中应用十分普遍同。编制木材材积表是一种较先进的工作方法,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我国在原木方面的材积表有《原木材积表》、《长原木材积表》、《短原木材积表》和原木材积累计表等,是与上述材积计算公式(5-17)、(5-18)、(5-19)相符的,使用时只要有了检尺长和检尺径的数字,就可在原木材积表中查到准确的材积。如检尺长4m,检尺径32cm,由GB4814-84原木材积表中查得材积为0.389m3;检尺长11.2m,检尺径26cm,由长原木材积表查出材积为0.895m3;检尺长1.8m,检尺径60cm,则由短原木材积表找到,其材积为0.534m3等。

七一党建活动知识竞赛题库(林业)
计算盗伐木材价值 第五篇

1、生态是指什么?

答:就是指一切生物的生存状态,以及它们之间和它与(环境)之间环环相扣的关系。

2、生态系统类型众多,一般可分为哪几种?

答: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

4、造林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适地适树和科学造林是造林的基本原则

5、森林通过什么吸收二氧化碳?

答:光和作用

6、大肆破坏森林有哪些危害?

答:有六大危害:

(1)沙漠化,

(2)水土流失,

(3)干旱缺水,

(4)洪涝灾害,

(5)物种灭绝,

(6)温室效应。

7、森林资源是一种什么样的自然资源?

答:是重要的可再生的资源。

8、对什么样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

答: 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

9、栗山天牛一般情况下几年为一代?

答:3年

10、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什么方针?

答: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

11、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哪几种?

答:一级保护动物和二级保护动物【计算盗伐木材价值】

12、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包括哪些?

答:森林生态系统 海洋生态系统 湿地生态系统

林业法律知识

13、森林分为哪些类型?森林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

14、什么是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

15、防护林都包括什么林种?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16、什么是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

17、什么是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林木。

18、什么是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19、什么是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

20、林业建设的方针是什么?林业建设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普遍造林,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

21、什么森林、林木严禁采伐?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

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22、采伐哪类林木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23、什么是森林履盖率?是指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森林面积与土地面积的百分比。

24、什么是林权证?林权证就是关于该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是森林、林木和林地权属的法律凭证。

25、什么是林权权利人?林权权利人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作用权的拥有者。

26、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有哪几种形式?一是国家所有权;二是集体所有权;三是个人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

27、临时占用林地的期限是几年? 2年。

28、人工落叶松主伐年龄是多少年以上?41年以上。

29、四旁树的概念?指落入非林地中村旁、宅旁、路旁、水旁栽植的树木。

30、林权登记机关对已经受理的登记申请,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几日内在何地进行公告?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日内,在森林、林木和林地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 0天。

31、运输木材的数量与木材运输证件记载不符的如何处罚?答:没收超过部分的木材。

32、国务院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多少年核定一次?每五年核定一次。

33、森林资源规划调查设计调查间隔期一般为多少年?一般为十年。

34、低质低产林林改造包括哪几种方式?包括皆伐改造和综合改造。

35、主伐包括哪几种方式?主伐包括皆伐和择伐。

36、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什么证?木材运输证。

37、木材运输证分为几种?各是什么证?分为两种,一种是《出省木材运输证》,一种是《省内木材运输证》。

38、木材运输证的核发机关是什么?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

39、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如何量刑?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40、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如何处罚?答:比照盗伐、滥伐林木罪从重处罚。

【计算盗伐木材价值】

41、非法采伐珍贵树木2株是否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答: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42、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是什么性质?答:是盗伐林木。

43、超过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数量,采伐他人所有的森林或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怎样追究刑事责任?答:按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

44、对于一年内多次盗伐少量林木未经处理累计超过2立方米可否立

案侦查?答:应当立案侦查

45、将国家所有已经伐倒的树木窃为己有,如何定性?答:以盗窃论处

46、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珍贵树木4.5立方米是否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答:不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47、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价值在20万元以上是否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答:是

48、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多少只应当立案侦查?答:20只以上。

49、明知是盗伐的林木而为其集材的行为构成何罪?答:构成盗伐林木罪

50、盗伐、滥伐林木是按原木材积计算还是按立木材积计算?答:按立木材积计算。

51、盗窃木材是按原木材积计算还是按立木材积计算价值?答:按原木材积计算价值

52、盗伐林木数量较大、数量巨大和数量特别巨大的起点是多少?数量较大以2至5立方米或者幼树100至200株为起点。数量巨大以20至5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至2000株为起点。

数量特别巨大以100至20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0至10000株为起点。

53、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和数量巨大的起点是多少?滥伐林木数量较大以10至20立方米或者幼树500至1000株为起点。数量巨大以50至100立方米或者幼树2500至5000株为起点。

2016打击整治非法运输木材实施方案
计算盗伐木材价值 第六篇

当前,随着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出现新动向和新情况,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收购、运输木材违法犯罪活动侵害对象转向国有和集体林木,我县等乡镇不同程度的发生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车辆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妨害和阻碍执法人员正常执法情况时有发生。为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严厉打击和遏制违法运输木材行为,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印发开展打击非法运输木材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林综〔2016〕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9月30日止,在全县开展打击整治非法运输木材专项执法行动。为确保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并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建设“生态”的目标,巩固我县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和“大造林”成果,确保森林资源覆盖率稳居全市前列。结合公安部部署的夏秋社会治安整治工作要求,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木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整治力度;规范和完善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加工的经营管理制度,堵塞销赃渠道;打击各种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的车辆非法收购、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查处一批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的大要案,打击处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提升我县林业执法权威;加大重点林区治安防控的建设,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路口监控设备建设和资金投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和打击违法犯罪的科技手段和科技含量,维护林区和谐稳定,促进我县加快建设生态县和经济社会可持续的发展。

二、行动重点

(一)打击盗伐、滥伐国有林场林木、生态公益林木、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林木,以及盗伐、滥伐边界结合部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打击无证运输木材和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打击使用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车辆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对非法运输木材高速公路出入口,国省道交叉路口和边界地区结合部,盗伐、滥伐林木和非法木材存放、窝藏、运输易发场所及地点开展综合整治。

(五)查处木材加工企业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木材加工企业违反林政管理收购、加工、经营无合法来源证明木材的违法行为。

(六)查处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强烈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8月5日至8月20日)。各乡(镇)林业站应当对辖区内个人购买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的车辆进行摸底排查、登记造册,了解掌握从事非法收购运输木材的违法活动规律,对发生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山场和伐区,及时做好现场勘验、检查工作,确定打击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对象,为专项执法打击整治工作做好准备。

(二)打击整治阶段(8月21日至9月25日)。各林业执法单位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制定行动工作措施,对确定重点难点、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分步骤、有目的、针对性地开展打击;对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组织警力快速侦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应当集中执法力量成立专案小组开展破案攻坚;加强对木材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对违法收购、违法经营、违法加工木材的行为依法查处,责令停业整顿;对非法收购盗伐滥伐木材涉嫌犯罪的吊销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对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加工木材点依法取缔;对查扣、登记保存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车辆,查明情况、照相取证、登记造册备案,移交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9月26日至9月30日)。各林业执法单位认真总结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经验,总结和分析我县在木材流通领域、木材采伐、木材运输和木材加工企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和健全管理制度,提出加强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管理的工作意见,建立管理、监督、处罚有效的运行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行动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林业管理和民主评议行风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进行组织,落实责任。

(二)密切执法协作,形成打击合力。各乡、镇林业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与辖区所在村委和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的工作联系,组织好林业执法力量,规范执法办案程序,确保执法行动工作取得实效。林政资源、林业站、森林派出所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排查摸清辖区森林资源破坏情况,掌握辖区破坏森林资源违法人员情况,提供案件线索和打击对象,做到行动目标准确,打击有成效。

(三)运用宣传手段,普及法律政策。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方式,邀请县新闻媒体单位,一方面从正面积极宣传报道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进展情况,形成良好社会舆论与氛围;另一方面对行动中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让社会和公众进行监督促使其整改。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宣传促执法,以行动促整治,使森林资源管理法律、政策落到实处。

(四)加强执法协调,提供法律保障。专项执法行动中,要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在调查取证、完善证据的基础上,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把握法律尺度;加强与公安法制部门联系,协调解决加大对零星盗伐、偷砍林木行为治安处罚的力度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加强与交警部门联系,协调解决查扣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和报废、改装车辆及移送交接处理问题;加强与检察院林检科、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执法办案工作联系,沟通协调、联合磋商研究达成统一处理意见,解决执法办案中疑难、重点案件的处理,为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和法律保障,使案件办理做到快侦、快诉、快判,达到打击惩戒和教育目的。

2016十三五期间森林采伐限额工作方案
计算盗伐木材价值 第七篇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编限工作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县“十三五”编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指导和协调“十三五”限额编制工作,保证编限工作条件和业务经费,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政资源股,负责全县“十三五”编限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编限范围

在林地上采伐胸径5厘米以上的林木进行限额编制。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采伐的森林和林木,农村居民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以及非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采伐限额编制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摸清家底,充分做好基础数据更新

以2016年全省森林资源补充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2016年森林资源的消长变化情况,特别是征占用林地、森林火灾引起的“消”和植树造林形成的“长”的调查,将森林资源数据进行更新,建立数据库,确立各编限单位资源数据。

(二)确保重点,分类指导,全面推进限额编制

1.县生态公益林场要加快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以经营方案确定合理年采伐量并单独编限。

2.集体林(含个体)以及金太阳林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有限公司要把采伐利用森林和培育森林紧密结合起来编制度采伐限额,既充分考虑现有成过熟林的及时采伐更新,确保可采资源持续利用和林地持续经营,又充分考虑现有中幼龄林的培育改造,确保后备资源不断发展,重点考虑人工林和低产低效林的经营利用,实现森林资源数量增加、质量提高、功能增强。集体林(含个体)以县为一个编限单位,金太阳林业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单独编限,依据森林资源基础数据,采用国家林业局《森林合理年采伐量测算系统》软件进行模拟测算合理年采伐量。

(三)加强指导,确保限额指标科学合理

编限过程中对不同区域采取不同的森林资源利用政策,对不同经营主体、森林类型、采伐利用方式实行差别化管理。对公益林,特别是公益林中的天然林要从严管理,突出以保护为主;对集体和个人、民营所有的商品林,尤其是商品林中的人工林要放活机制,充分尊重经营者意愿,确保限额指标科学、合理。限额指标的确定依据合理年伐量,采取总量控制,科学确定采伐类型分项限额,确保该主伐的主伐、该抚育的抚育、该更新的更新、该改造的改造,有效促进森林科学经营,实现森林资源“越采越好”。

四、工作步骤

(一)2016年10月中旬,召开全县“十三五”限额编制布置会,组织专门人员培训。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经费,启动编限工作。

(二)2016年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完成森林资源数据库更新,提出纳入编限的森林资源数据及理由,确定编限单位森林资源基础数据。根据《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方案》确定计算方法及采伐利用周期、采伐类型及方式、采伐年龄、生长率等技术参数,分别权属、森林类别、起源、采伐类型按优势树种(组)计算、统计分析合理年伐量。

(三)2016年12月底前,分析总结“十二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执行情况,以测算出的合理年采伐量为基础确定编限单位“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建议指标,并进行全县汇总,提出“十三五”期间采伐限额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建议,编写编限工作报告,及时向市林业局报送成果材料。

2016林木乱砍滥伐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计算盗伐木材价值 第八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六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集中解决乱砍滥伐林木资源突出问题。

二、工作重点

在年开展各项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林木现象的发生和蔓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重点开展以下4项专项整治工作:

(一)治理乱砍滥伐林木,特别是乱砍滥伐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以及国家保护珍贵树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规范林木采伐行为;

(三)治理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治理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一批乱砍滥伐林木违法案件。建立群众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通过社会和舆论监督、群众参与,加大打击乱砍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对群众举报的乱砍滥伐林木违法案件及时查处,依法查处率要达到100%。

(二)规范林木采伐管理,对林木采伐实行采伐限额和林木采伐许可证管理。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人员及林木采伐区调查设计人员实行资格证上岗制度,缩小人为自由裁量空间,从根源上抑制乱砍滥伐行为的发生。

(三)建立木材经营加工监管制度,规范木材交易市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要执行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和经营加工依法承诺制度,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加工者。

(四)强化木材运输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木材运输检查呈报和追溯制度,规范木材运输证核发程序。对无证运输木材、运输木材货证不符、伪造木材运输证等行为坚决依法严处。

(五)落实保护森林资源责任制,加大森林资源的监管力度,确保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落实率要达到100%。

四、工作步骤

我镇分三个阶段开展乱砍滥伐林木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从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明确工作任务和步骤,确定工作重点,落实人员和单位工作责任。通过宣传栏,海报,流动宣传车,广播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镇对加强保护森林资源和开展乱砍滥伐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全镇形成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非法运输和违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的强大声势。

在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深入群众调查走访、深入实地勘查了解、设立群众投诉电话,结合年各项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成果,对发现排查的问题进行调查梳理分类,分析其原因,查找工作漏洞,确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

(二)集中整治阶段(2O14年4月至11月)

1.从严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和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在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的基础上,集中查处一批乱砍滥伐林木、非法收购木材、非法运输木材以及其他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从严打击处理一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分子。

(1)对无证采伐、超面积采伐、盗伐林木和各类毁林种植、养殖的乱砍滥伐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和打击。对于涉嫌毁林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毁林案件,由镇派出所提前介入,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2)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整顿。县林业部门对未取得《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而从事木材经营加工活动的,一律依法取缔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已经取得《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而存在经营加工非法木材的,严格按照《省木材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对超越《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加工范围从事木材经营加工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对违法经营加工行为重、社会影响恶劣、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由森林公安局依法进行刑事立案查处。

(3)加强对木材运输的检查和制度落实工作。对木材检查站的检查记录进行检查指导,对违法运输木材的企业和个人除依法进行处理外,将企业名单或个人姓名移送县交通管理部门,由县交通运输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县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追溯违法运输木材的有关问题,查明违法运输的原因,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建章立制,强化工作落实。一是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定期通报制度和群众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提高群众参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和积极性。二是强化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办理和监督程序,建立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人员和林木采伐区调查设计人员上岗证制度。三是建立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和经营加工企业依法承诺机制。四是建立非法运输木材黑名单制度,完善木材运输检查呈报和追溯制度。五是逐步落实生态公益林的生态功能修复方案,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

3.及时报送情况。将我镇内的乱砍滥伐等案件依法查处后,及时将查处结果报县林业局;

(三)总结通报阶段(2016年12月)

集中整治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16年12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林业局。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做好开展乱砍滥伐林木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镇政府决定成立镇乱砍滥伐林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乱砍滥伐林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乱砍滥伐林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抽调业务骨干负责集中乱砍滥伐林木专项工作的具体调查、清理、整治、汇总、分析、协调等工作,确保乱砍滥伐林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乱砍滥伐专项整治工作是我镇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也是针对当前我镇森林资源管理形势而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委、镇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把解决乱砍滥伐林木等突出问题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强化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各项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海报、广播等宣传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教育群众依法保护森林资源,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通力合作,依法严惩。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林业行政部门、森林公安、公安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乱砍滥伐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乱砍滥伐案件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林区和主要交通要道的巡查工作,及时掌握木材运输情况,对无证无牌运输木材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理;要对辖区内的木材加工厂进行全面审查,发现违法收购林木行为要严肃查处。各林区、林场、保护区要积极主动与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沟通协调,提供有效线索,依法查处有关案件。对有黑恶势力介入形成砍伐、收购、运输、销赃“一条龙”的违法犯罪团伙,林业、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摧毁。

(四)强化管理,建立机制。要根据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建立有效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林业部门要与县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建立部门定期通报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林业部门,依法制定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建立长期有效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

2016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述职报告
计算盗伐木材价值 第九篇

**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很荣幸在此向各位领导汇报我们的工作。

侦查监督工作包括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2016年,我科在院党组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新刑事诉讼法,立足侦查监督职能,着力提升审查逮捕质量,切实增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实效,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保障公正执法,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尽职尽责,受到各方面的好评,2016年在全市侦监业务考核中,位列前三名。下面,我根据县政法委的安排,就我院侦监工作述职如下:

一、强化人权保障,确保案件质量

我们始终把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做为首要任务,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认真审查每一起案件,2016年我科受理审查逮捕案件84件129人,批准逮捕73件111人。一是坚决贯彻少捕慎捕方针。我们在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严格贯彻少捕慎捕方针,对没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一般轻微刑事犯罪分子,特别是其中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以及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能不捕的尽量不捕,全年共依法不批准逮捕18人。二是积极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对不捕案件,我们积极与公安、司法、所在乡镇及当事人沟通,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立面,挽救和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如我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涉嫌故意伤害一案,经审查发现马某与被害人严某因邻里纠纷发生扭打,造成严某鼻梁粉碎性骨折。经鉴定,严某所受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两个家族也出现了严重对立。公安机关在多次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对马某提请批准逮捕。我们受理案件后,得知双方系邻居,邻里关系一直很好,且马某对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并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针对这一现状,我们及时联系被害人,释法说理,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后,依法对马某不批准逮捕,两人握手言和,两个家族一触即发的矛盾也得到顺利化解。此案作为我院适用新刑诉法办理的首例不捕案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推动贯彻新刑诉法,正义网特进行了宣传报道。由于我们工作到位,2016年不捕的18人中,没有出现重新犯罪,再次关押,也没有一起因不批准逮捕引发涉检上访现象和公安机关提请复议的情况。三是积极创新人权保障机制。社会危险性审查是新刑诉法赋予侦查监督部门的重大职能,为减少不必要的羁押,我们积极探索,创新出台了《捕前社会危险性审查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一体化工作机制》,被省、市检察院推广。2016年我院启动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和审查公安机关提出变更强制措施15人。由于我们严把批捕关口、羁押必要性审查,使我院受理的审查逮捕案件中25%的犯罪嫌疑人未被逮捕或捕后免予继续羁押,有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侦查活动监督面广量大,如何抓住侦查监督的牛鼻子,取得侦查监督的实效,我们一是坚持提前介入力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通过介入具体侦查活动、了解侦查方案、出席现场勘查、听取案件汇报、参与案件讨论的方式,及时掌握侦查进展,并从逮捕和公诉角度有针对性地对侦查取证的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引导侦查活动正确、高效进行。同时,通过介入侦查,也便于发现侦查活动中的违法和不规范行为,从而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实行同步监督,协助和引导侦查机关依法、正确、全面地收集和固定证据,确保公正执法。我们全年提前介入侦查50余次,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认真审查案件,深挖案件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如我们在审查李某涉嫌失火案时,发现这起违法炼山引起的森林火灾案件,不仅过火林地面积近700公顷,造成的损失巨大,而且案中似有隐情,我们通过耐心审讯,使推诿罪责的李某认罪服法,根据通李某的供述,我们深入调查,隐藏在失火案背后的戴某、王某涉嫌的渎职犯罪也浮出水面,遂移送反渎部门立案侦查,该案已提起公诉。三是强化立案监督。随着公安机关立案管理工作的规范,一般意义上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情况已不多见,但因对公安机关不立案不理解而到检察机关要求立案监督的越来越多,对此,我们不是推诿塞责,而是认真分析,对证据不足却有犯罪事实的,我们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不构成犯罪的,我们释案说法,做好息诉工作。四是积极推进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衔接。新形势下如何增强立案监督活动的实效,我们将贯彻落实“两法衔接”工作为重点,因“两法衔接”尚无具体规定,对基层院来说是一大难点。我们不等不靠,主动出击。2016年7月,我们了解到山区某乡有一头死牛被人买走,去向不明的情况后,主动与公安、农委等部门相关人员一起深入山区摸排,查出了雷某等三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近,雷某等三人已被依法判处刑罚。我们以此案为契机,邀请县公安局、农委、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等部门,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贯彻执行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为主题,召开了“两法衔接”工作座谈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实施意见》,该意见被市院采纳并在全市推广,也为我县“两法衔接”工作的持续开展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侦查监督工作的重要职能,我们一是注重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做到案结事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促进诉讼和谐,提升检察机关的亲和力与执法公信力,取得涉检案件处理的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直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无论是嫌疑人还是受害人,无论是要求立案监督的还是进行法律咨询的,我们都认真做好法律法规、刑事政策的解释和情绪疏导工作,使他们看到法律的公正,相信检察机关的公允,带着希望等待法律的裁决。二是积极参加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我们随叫随到,积极参与调解,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主动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有效促进了各类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三是针对严重危害我县稳定的治安问题主动献计献策,特别是对工作中发现的危及社会和谐稳定的热点问题,我们都认真对待,主动履职。如我们在审查有关涉林案件中,发现**林星板业有限公司收购的生产原料已不仅仅是其注册的次小薪材,亦不仅仅是合法采伐的木材,而有涉嫌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结合社情舆情,我们依法向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林业主管部门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涉嫌盗伐、滥伐和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要依法查处,组织力量对林星板业有限公司非法收购林木的情况进行清理并依法处理,并以此为契机,对林星板业有限公司的木材收购进行依法监管,确保其收购木材的合法性。此后,我们又多次与林业主管部门沟通,但由于我县对招商引资企业的保护政策,林业主管部门对此也束手无策。在此,我也向各位领导呼吁,支持我们侦查监督工作,支持林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以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还我们这片天的蔚蓝,还这杯空气的清新。

虽然我们在侦查监督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县委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许多不足,我们将以这次述职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办案机制、完善办案措施,加大办案力度,自觉服从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服从人大监督,加强与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大侦查监督工作力度,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努力,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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