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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1-14    阅读:

2016党风政风“七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6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一篇

2016党风政风“七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2016年党风政风“七项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就开展党风政风“七项专项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7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整治范围

全镇机关事业单位、各办公室、各行政村。

三、开展“七项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1.机关内部食堂违规公款消费问题专项整治。

2.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专项整治。

3.财务票据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4.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专项整治。

5.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

6.政务服务方面“四风”问题专项整治。

7.农村基层“小官巨腐”问题专项整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风政风“七项专项整治”工作实行镇党委统一组织领导、镇纪委统筹协调、专班负责推进、牵头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专班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安排下段工作任务。在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需镇纪委综合协调的,及时提请镇纪委解决。各工作专班要明确工作责任,发挥职能作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

2.强化监督检查。要突出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彻于专项整治活动的始终。要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相关领导的责任。要加大向镇纪委移送问题线索的力度,要加大对典型违纪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力度,营造氛围。

3.严明工作纪律。各整治专班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把握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工作任务。敢于亮剑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镇纪委将对各单位开展“七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敷衍塞责、走过场的,责令整改;对弄虚作假、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4.建立月报制度。牵头单位于每月23前将相关材料和数据报表一并报送至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专项整治工作
2016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二篇

xxx中医医院

关于集中开展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

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各科室:

根据XXX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政卫字发„2015‟3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就集中开展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要求,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损害患者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加强我院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在我院干部职工中有不同程度的存在职工的服务态度、服务意识还需不断加强,重点是窗口单位、部门科室必须加强管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患者就医通畅、便捷。医疗科室必须加强科内管理,杜绝开大处方,减少自费项目,尽可能地减少患者负担。实现“无投诉、无过错、不拖沓、无违纪”的工作目标,努力建成一支团结实干、奋发有为的中医医院干部职工队伍。

二、范围对象

全体干部职工。

三、活动时间

12月17日—12月31日

四、主要内容

(一)全面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

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患者利益问题摸排清楚。着力搞好“三个排查”:一是排查不作为的问题,重点是对患者及家属办事态度冷漠、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工作不在状态、不敢担当等;二是排查乱作为的问题,重点是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患者及家属意见、乱收费等;三是排查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等;各科室要结合实际,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查找我院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患者利益的问题,梳理问题清单。

(二)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

各科室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对排查出来的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患者利益问题进行专门研究,找准症结所在,分析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措施。医院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要针对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患者利益的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

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要通过梳理分析,研究制定管用措施,真正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改清单。

(三)集中开展一次专项整治

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我院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集中开展一次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患者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要逐项认真整治,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地。要公开透明整治,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公示等形式,及时公开整治项目、进度和结果,让患者知情,接受患者监督。要强化正风肃纪,对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纪违法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腐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县卫技委的要求,以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明确职责,特成立 “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和工作保障。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四楼小会议室。

(二)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党组织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落实,特别要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自身在“不作为、乱作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带头做出示范、做好表率。各科室也要高度重视解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患者利益问题。认真研究加强组织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切实把解决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患者利益问题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持续深入地抓下去。

(三)健全长效机制

个科室个部门在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过程中,针对问题,查缺补漏,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本院、本科室部门的规章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XXX中医医院

2015年12月18日

2016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6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三篇

2016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按照国务院、住建部、省住建厅、市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种类和建筑施工扬尘污染薄弱环节,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专项整治。深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和扬尘防治水平,为全市建筑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建设各方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建筑施工标准化文明工地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有效控制建筑施工扬尘污染,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在安全生产方面达到“双降”、“一控”、“一杜绝”工作目标(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有效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在文明施工方面努力形成扬尘控制长效管理机制,提升人民群众对建设文明生态环境的满意度。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重点

1.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规范情况。重点是《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省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方案》等贯彻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实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开展专项整治。

主要包括深基坑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情况;高支模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脚手架工程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程等情况;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的要求等情况。

3.安全培训管理情况。重点是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和持证上岗、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情况。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施工企业对新进、转岗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情况。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重点时段安全管理情况。(春季复工、冬季防火、重大节日)

(1)春季复工:复工前,项目部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对新进工人或转岗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在建项目现场的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卸料平台、

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现场消防、从业人员居住、饮食卫生和临时设施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情况。

【2016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冬季防火:冬季安全生产管理、物料仓库防火、现场平面布置、施工现场及周边办公、生活区域是否符合防火要求;施工监理是否及时掌握现场较大危险源,是否督促施工各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能否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

(3)重大节日:施工企业有无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是否健立应急值守机制,有无应急物资设备保障和应急抢险队伍;强雨、台风、寒潮、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的是否有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节日期间仍进行生产的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到岗带班制度。

5.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情况。施工单位是否严格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要求,制定并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在建项目现场的围挡、道路硬化、沙石堆放、出入口等是否按照扬尘防治措施的要求严格进行落实。绿色施工创建项目的专项方案的编制,推广发展绿色施工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推动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情况。

6.监督管理情况。办理安监许可的项目是否统一使用《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档案》,《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资料》,在建项目是否纳入“省建设工程项目现场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动态管理,起重机械设备是否录入《省建筑起重机械管理系统》统一管理,是否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管理制度。

四、时间安排和整治内容

第一季度(2月-3月):复工和扬尘整治

复工整治内容是以“全员教育,全面排查,严格责任”为主题,全面开展“2016春风行动”。整治的重点是复工前新进、转岗、换岗工人上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施工用电等运行前检查维护验收,开工复工前隐患排查、整改。

扬尘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整治的重点是参建各方落实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施工现场围档封闭和出入道路硬化、车辆出入冲洗、裸土覆盖、粉尘作业控制和建筑垃圾清运等。

第二季度(4月-6月):深基坑和高支模整治

深基坑整治内容是建筑工程土方开挖阶段的深基坑支护。开挖深度超过3米(含3米)或深度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情况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整治的重点是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基坑放坡、边坡支护、基坑边沿临时设施距离及物料堆放等。

高支模整治内容是模板支撑工程。模板工程包括直接接触混凝土的面板及支撑面板的支撑体系。整治的重点是模板支撑体系的设计、施工方案、支撑体系的基础、支撑体系所用材料材质及搭设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等。

第三季度(7月-9月):建筑起重机械和脚手架整治

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内容是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情况。整治的重点是建筑起重设装拆方案、塔吊基础、安装顶升、安全装置及安装队伍资质和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

脚手架整治内容是工具式脚手架,包括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高处作业吊篮、外防护架的设计、制作、安装、拆除、使用及安全管理,以及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整治的重点是脚手架搭设、“三宝”的使用、洞口临边的防护和吊篮使用等。

第四季度(10月-12月):施工消防整治

施工消防整治内容是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和生产安全各项规定落实情况。整治的重点是施工现场临时消防水源设置、消防器材配备布点、特殊部位防火管理、易燃易爆作业监控、

生活区域用电管理、重大火险源掌控监管、值班巡查和应急处置制度建立情况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辖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针对本地区工程实际和以往事故高发类型,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其项目部要结合企业和工程特点深化完善整治方案,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和施工环节。

(二)广泛宣传、强化措施。要以“全省建筑工地扬尘集中整治双百日行动”为契机,把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加强与城管、公安、环保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扬尘问题。要按照标本兼治的原则,以标准化考评为手段,加强扬尘防控源头管理,巩固整治成效。要建立网络举报平台,进一步健全群众投拆、举报机制,强化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集中整治行动成效显著的经验做法加强宣传报道。

(三)突出重点、力求治本。各地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有效落实四个季度不同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企业制订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结合工程实际确定不同施工阶段、施工环节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强化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等建筑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整治和对坍塌、火灾等施工现场易引发群死群伤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查边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停工整改,确保施工安全。

(四)联动管理,动态监督。各级部门要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与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及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和监管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行为,重点是企业资质等级、增项发生变化后安全相关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安全生产制度、机构是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是否存在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五)加强信息报送、做好总结分析。各辖市(区)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将本地区专项整治情况和检查汇总表报送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在12月25日前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送建筑业安全监督站。

2016三公经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6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四篇

2016三公经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若干意见、规定和市委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此次专项整治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各股室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认真查摆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组织部署到位、重点检查到位、纠正处理到位、落实整改到位。

(二)全面自查,注重实效。

各股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深入细致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并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和内部检查,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各股室要及时整理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及时上报。每个股室至少上报1起专项整治案例。

(三)严肃纪律,确保质量。

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完备”的要求,依法深入细致开展检查,抽丝剥茧查找线索,发现问题严格定性,核实数字认真准确。各检查组上报的重点检查资料要做到内容详细、表述清楚、数字准确、依据充分。

(四)纠防并举,建章立制。

要通过此次整治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研究制定推动财政资金规范管理使用的配套措施,防范财政资金风险,不断提高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一是提高工作效能,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努力提高执行力,超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加强对会议经费的管理。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尽量利用单位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定要简化。三是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最大限度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用电管理,对空调、照明等进行统一管理,提倡节约用电。五是全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纸张使用。六是规范激励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奖励与工作业绩挂钩,以精神鼓励为主。七是规范办公用品采购和公务接待管理,办公用品采购实行定点采购,公务接待实行定点接待,并尽可能安排到食堂接待,不搞超规格接待。八是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批报手续,实行一单三签和财务公开制度。

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6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五篇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江门·嶺江一品工程

监理部

2016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 蓬江住建(2016)25号文件关于印发《2016年蓬江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入开展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防范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等多发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本企业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和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结合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遏制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以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为整治重点,以易发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部位为重点,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充分发挥监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能。

二、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强化责任制,健全工程监理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监督,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规范建筑施工质量安全行为,改善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状况,提高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和技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遏制特大事故和影响恶劣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重大事故、多发性事故的发生,建立工程监理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长效管【2016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理机制。

三、检查整治组织

(一)、成立工程监理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吕永佳

副组长: 林奕雄

成员:陈承达,彭木仲,陈少立

四、整治范围

重点检查模板支撑、脚手架、起重机械、临边洞口、施工用电、扬尘防治、以及施工现场围挡、临时设施等易发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事故的危险源部位。

五、整治内容和要求

⒈开展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

高处坠落是历年来造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坚决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

临边洞口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实行责任人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

⒉开展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

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⒊开展脚手架事故专项整治

脚手架应由具备相应的专业队伍搭设,并有专项施工方案。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施工方案搭设,架体应保持稳固,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严禁超载。脚手架基础必须组织进行验收才允许进行下一道工序。

购买租用钢管、扣件必须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检测证明和产品标识;使用前应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对证件不全以及检测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一律不得使用。

⒋开展防起重机械设备事故专项整治

塔吊、施工升降机应按规定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由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拆卸。

塔吊、施工升降机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制度,维修保养制度,持证上岗制度,方案审批制度和设备登记制度,确保每一台设备安全使用。是否执行维修保养情况。

【2016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塔吊各种限位、保险装置应灵敏可靠,附墙装置按规定设置,自由高度符合说明书要求,安装、顶升、加节、拆除作业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章冒险作业;多塔作业必须制定可靠的防碰撞措施。

施工升降机各种限位应灵敏可靠,楼层门应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措施,施工升降机上下运行行程内应保证无障碍物。

⒌开展防高大模板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扣件式钢管支撑材质要符合规定要求,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

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管壁厚度不足的钢支撑材料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形成整体。

⒍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范措施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监督施工单位项目部在施工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脚手架等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悬挑脚手架、高大模板等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组织专家进行专项论证、审查。

7. 开展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整治排查工作

对项目部的塔吊司机、塔吊指挥工、施工升降机司机、焊工、电工、架子工无证假证的人员进行查处,证件过期的人员限期续期办理。

8. 开展防治扬尘防治

加强监督对项目部出入的混凝土搅拌车,工程车辆,出入必须进行冲洗,严禁带泥出路。

六、整治方案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2016年4月30日以前。我公司工程监理部总监,各工种监理工程师将组织认真进行工作部署,逐级逐项抓好计划落实工作。

2、全面自查:2016年5月1日开始。对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 ,整改发现问题及隐患进行记录拍照,下发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

求及时整改。

3、2016年5月1日开始,联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组织每周五下午进行“三方”项目部安全大检查。

七、检查资料整理

1、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记录交由资料室统一归档,并且分类登记检查台账,分类存档。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江门•嶺江一品工程监理部 2016年4月29日

2016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10篇
2016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六篇

第1篇: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9月9日全市烟花爆竹“打非”暨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市烟花爆竹秋冬“打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及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的指示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要求,坚持“安全第一,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面排查和整治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促进开发区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领导

开发区成立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开发区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斗争的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三、任务目标和工作步骤

这次打非专项行动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发动,全民动员,形成全社会参与、打非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公安、安监、工商、城管、物业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坚持打防并举、疏堵结合、齐抓共管、综合施治的原则,全面搞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斗争,坚决铲除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严格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和管控网络,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全面理顺烟花爆竹市场管理体制。全面发动人民群众,共同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这场攻坚战争。

四、进度安排

开发区开展烟花爆竹秋冬“打非”专项行动分二个阶段进行,自2016年9月中旬起至2016年2月底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第一阶段:从现在到2016年2月15日。以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为重点,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进行再部署,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安、安监、工商等部门,安排专门的车辆和人员,对区内进行巡回不间断排查,公布举报电话及有奖举报奖励政策,继续加大宣传力度,继续保持打非高压态势,坚决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第二阶段,从2016年2月16日到2月28日,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各有关局、室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督查和执法检查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打非力度,持续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加强值班,及时调度整治工作,定期通报整治行动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适时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检查工作部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深入扎实地开展。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公安、安监、城管、工商、等局、室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令第45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及市政府《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6]125号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在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以及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

(三)扎实细致,注重实效。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各有关局、室要组织精干人员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各工商贸企业、商贸城领域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监督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扎实细致、注重实效,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进行,各项检查和督查要有书面记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是发现非法制贩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果断地处置解决并依法予以处罚,严防不安全事态进一步发展。

第2篇:金属液体安全运输工作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的规定要求和5月23日全县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把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作为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和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认真查处高温金属液体运输、生产、使用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把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企业及每一个环节及岗位人员,建立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日常安全监控机制,确保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

二、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限要求

1.安监站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规定的职责任务要求,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每个高温金属液体生产经营企业及运输道路、车辆、人员等各个方面的详细情况,并登记造册。

2.安监站要对高温金属液体生产、使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依法依规审核备案文件允许工业项目的原料、工艺、产品进行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3.各高温金属液体生产、销售、使用、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滨安发〔2016〕11号文件提出的任务要求,针对企业存在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并将方案6月30日前将整改方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县直各相关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指令书,要高度重视,抓好整改落实。

三、措施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要按照滨安发〔2016〕11号文件规定的职责任务,认真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督促落实,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的时限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第3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不发生非法生产行为,确保开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立即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区内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结合“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在化工、冶金有色、机械加工等行业和领域,全面排查治理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事故隐患,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各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改活动,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彻底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

第二,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搞好安全生产,企业是基础和关键,在这个问题上,政府不可能包办和代替。要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必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必须敬畏安全、敬畏生命。必须加大处理安全生产事故的成本,今后无论发生什么样的安全生产事故,对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都要进行严厉的问责,必须给人民群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二是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程标准,严禁违规生产、违章操作。企业经过开工验收后,严禁擅自变更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要加强对生产场所周边环境的治理,严禁在危险场所违规建设、违章施工。三是要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组织专家进行“安全会诊”,及早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四是要加强现场劳动组织管理。企业所有重点岗位都要制定人员定位、上岗记录、考勤等劳动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劳动定员,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违规组织生产。高危企业要实施远程监控和巡逻检查,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生产场所和厂区。

第三,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2016年前所有规模以上的工商贸企业必须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水平,2016年前所有企业必须全部达标。6月底前所有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三级安全标准化以上水平,并积极推进二级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

第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的重大举措。根据省政府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从5月份开始到年底,在区内持续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密切协作,全面排查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事故隐患和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发现一处、严惩一处,发现一人、严惩一人。工作中,要坚决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切实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汛期容易因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各企业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有关通知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开展好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做到灵敏反应、超前预防、果断决策、有效应对。遇异常天气要加强值班值守,提高应急能力。

第六,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一是要全面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继续推行A、B、C、D分类分级监管办法,对安全管理、设备状况良好的企业减少检查频率,制定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发展;对安全管理薄弱、设备技术落后的企业,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定期聘请专家开展“诊断式”安全检查活动。二是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结合季节特点集中开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安全生产专项大检查活动,集中治理一批安全隐患。要重点强化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直接作业的专项检查,规范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批和过程管理,杜绝违规作业行为。

第4篇:开发区防汛工作方案

为做好今年雨季的防汛工作,根据邹汛旱办字【2016】11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防汛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做好提前准备工作和有效开展预防措施。当遇大雨、大暴雨时,及时检查,排除内涝隐患,出现险情及时有效抢险,杜绝内涝给业主的财产安全造成损失。

二、防汛应急领导组

防汛应急领导组下设四个组,分别为通讯联络组、应急抢险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

1、通讯网络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通讯联络,随时保持联系畅通。一旦发生洪水事故,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抢险,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2、应急抢险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要确保应急队伍随时都在备战状态,抢险车辆和装备运行良好。一旦发生洪灾,负责现场紧急抢险,确保人员、设备及时到位,抢险及时。

成员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体在职工作人员组成。其中王文、王斌、王传晋、赵京文负责汛期日常巡查检修工作,若遇大暴雨时全体在职工作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赶到开发区高层地下停车场处参加抢险救灾。

3、医疗救护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医疗救护队的组织与协调。本着就近组织的原则,协调和指挥医疗救护机构有序开展救护和防疫工作。

4、后勤保障组组长由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各类救援物资的调运、管理及合理使用;安排救援人员与相关人员的食宿等后勤工作。

三、应急预案

1、组织落实人员和设备,对地下停车场内道路排水管、散水沟及周边排水管网进行全面的清淤、疏通。

2、储备好相应的机械、机具、抽排水泵、管材、防洪沙袋及其它相应防汛抢险物资。

3、对用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防汛期间用电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到防汛期间提前检查,并实施巡查制度,一旦发现断电或险情就及时修复,确保用电安全。

4、加强防汛抢险意识培养宣传,组织应急抢险演练,及时接收和传达急降雷暴雨预警。检查应急抢险准备落实情况。

5、加强预警,措施到位,关心天气预报,当接收到降暴雨预警时发出暴雨通告,抢险队及时检查责任区域和应急准备落实情况。做到24小时值班,对易涝地段进行巡视检查。

6、如出现雷击天气,要立即切断相应电源,避免雷击损失。

7、汛期期间,各小组必须安排专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及时妥善解决相关内涝问题,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

四、防汛物资及设备储备情况

包括雨衣、手电筒、锄头、铁锨、编织袋、沙袋、竹竿、抽水泵等物资的储备。

第5篇:开发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份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按照县政府安委会部署要求,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6〕40号)、《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以下简称《规定》)等为重点,以全县安全生产“三个年”活动为载体,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创新形式,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科技知识,弘扬安全文化,在开发区广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安排:5月份组织制定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6月1日至6月30日,活动集中实施。其中,部分活动将贯穿全年。“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安排如下:

(一)重点活动周安排(共二项):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3日至9日。

(2)组织协调单位:开发区安监站

(3)活动内容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观后感、座谈讨论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7日至23日。

(2)组织协调单位:开发区安监站

(3)活动内容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在冶金有色、危化品、热电、纺织、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专项或综合演练,提高各单位及广大干部职工应对事故灾害、突发事件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二)重点活动事项安排(共五项)

1、组织举办以“强化基层基础,落实主体责任”为主题的“三星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1)活动时间:6月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活动内容:竞赛内容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发23号文件、40号文件和省政府令第26号《规定》及职业卫生、应急管理、道路交通、消防知识为主,参赛人员为一线职工,经比赛后决出优胜代表队,进行表彰奖励。

(3)组织形式:开发区推荐企业参加比赛。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2、组织参加“我的安全故事”主题征文活动

(1)主办单位:县教育局、县安监局

(2)协办单位:团县委

(3)活动内容:组织开发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一线员工和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我的安全故事”主题征文活动,发动大家讲述自己经历(或发生在周边人员身上)的安全故事。5月上旬下发征文通知,每单位上报一篇优秀文章交县评审组。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3、组织参加全县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教育培训班

(1)活动时间:6月中旬(具体日期另行确定)。

(2)活动内容:组织部分重点行业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工段长参加学县安监部门有关领导及安全培训机构专业人员讲授安全班组建设知识。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4、组织开展安全标准化企业及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职业卫生试点(示范)等安全创建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要求,组织指导企业对照有关标准,进行自查自纠,开展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职业卫生试点(示范)企业等建设活动。

组织协调单位:安监站。

5、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执法专项行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以公共场合消防、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组织协调单位:公安分局、安监站。【2016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三)生产经营单位活动安排(共七项)

1、深入开展省政府令第260号《规定》的宣贯培训活动。一是对照《规定》的内容要求,查漏补缺,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二是以组织员工参加全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有奖知识竞赛为契机,组织从业人员按照有奖竞赛规则参加竞赛活动,检验学习教育成果(竞赛试题将在5月份的《大众日报》、大众网和省安监局网站刊登,6月下旬进行公开抽奖)。

2、开展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活动。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冶金有色、商贸流通等行业企业为重点,严格执行隐患定期自查、自评、自纠、自报制度,组织全员、全方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按规定要求填写《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报告表》,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40号文件,在企业内部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4、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要按照省安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关于加强企业班组建设的意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企业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细则>的通知》(邹安办发〔2016〕60号)等有关规定要求,开展“班前讲、班中查、班后评”活动,落实“一班三检”制,组织岗位技能培训,加强班组间经验交流,充分发挥优秀班组及班组长的传、帮、带作用,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5、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职工结合本企业或本行业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找出本单位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6、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结合岗位工作需要,通过自学或集体组织学习等形式,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基本常识和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

7、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暨反“三违”宣教活动。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反“三违”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主保安自觉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开发区管委会成立由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协作联动。各相关单位要创新思路,突出特色,重点抓好企业安全标准化、职业卫生试点(示范)企业及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惠民”的良好氛围。

第6篇: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县2016年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邹安发〔2016〕28号)的部署,按照管委会领导的安排要求,为促进开发区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保障企业安全发展,结合开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为主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规定》的实施贯穿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全方位、全过程,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对工商贸行业的安全监管,改善开发区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2016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任务目标

(一)工作目标

1、全面掌握工商贸企业基本情况。对辖区内所有工商贸企业开展全面调查,彻底摸清企业的基本情况,全面掌握监管范围内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状况,建立健全企业的基础档案和台账,做到企业底数清,情况明。

2、全面建立较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企业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和审批审核制为核心的较大安全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负责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及检测人员的工作职责;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严格执行工作票(作业票)和操作票、操作牌管理制度,并实施作业前联系、检查(检测)、确认,作业过程的现场监护和作业结束后的确认。涉及动火、进如有限空间、危险区域等潜在危险因素多、易发生人员伤亡的作业,必须执行相关审批制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坚决禁止盲目施工和作业,要在奖惩制度中明确规定违规操作的处罚规定。做到安全制度全,执行严。

3、全面开展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对班组长、车间主任的安全培训,有效提高员工对安全风险的辨识、预控和管理能力。同时,督促有较大危险作业的企业从理论、实际操作、事故案例等方面,全面开展相关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让员工真正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危险有害因素和相应的防范措施,切实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遵规操作的自觉性,防止窒息、爆炸、中毒、烧烫等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培训严,能防控。

4、全面完善设备设施和安全警示标识。按《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粉尘防爆安全规程》、《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及有关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完善煤气区域、粉爆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同时还必须在煤气区域、危险化学品储存及使用场所、高温金属液体生产场所及运输线路、粉爆场所和有限空间周围,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管线上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做到安全设施齐,功能全。

5、全面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各级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制订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配足配齐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组织员工,特别是涉及较大危险作业的员工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努力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到安全意识强,会施救。

(二)事故控制指标。

努力预防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

三、重点工作

(一)整治的重点企业

全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热电、食品、商贸等工商贸行业企业。重点是这类行业中存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高温液态金属生产和运输、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以下简称粉爆场所)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企业。

煤气区域是指涉及生产、输送、储存与使用煤气可能产生煤气泄露、聚集的场所。

有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高温液态金属是指处于液相状态的黑色、有色金属及其液态炉渣。

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是指工商贸企业在生产经营场所、过程中存在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粉尘爆炸场所是指存在可燃性粉尘且易引发粉尘燃烧、爆炸的危险场所。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1、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需报批,先检测,配设施,设监护。企业应当依照《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8958-2016)、《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16)等标准规范,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等措施。作业前要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要确保通风机械等设备安全可靠,配足安全设备设施,安排专人监护。

2、煤气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设机构,定专人,需报批,携器具,明标识,常检测,设报警,有预案。生产、使用、输送、储存煤气的企业,必须遵照《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GB/T50195-2016)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安监总管四〔2016〕125号)等国家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煤气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环境状况等实际,制订并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日常巡检和维护制度,编制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煤气岗位应有煤气事故应急处置措施)。企业应根据其煤气发生量、使用量的规模,设置煤气防护站或防护班或专职防护人员,并配置相应的煤气防护、救护装备和仪器。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的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监测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其上岗作业。

3、高温液态金属运输作业安全管理。重点是设备专,要可靠,防喷溅,需远离。冶金、有色、机械等金属冶炼企业应当依照《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26号)、《炼钢安全规程》(AQ2001)、《炼铁安全规程》(AQ2002)《铁合金安全规程》(AQ2024)等国家或行业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本单位技术装备、生产工艺、环境条件等,制订并完善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及其机械装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日常巡检和维护制度,编制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喷溅、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生产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保持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区间环境良好,通道畅通,人流、物流分道有序,避免交叉;企业的会议室、更衣室、休息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与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吊运路径保持安全距离。

冶金炉窑(高炉、转炉、电炉、精炼炉)的炉下区域,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炉下热泼渣区,周围应设防护结构,其地坪应防止积水。厂房内金属液体与液渣运输线、金属液体吊运通道与浇注区及其附近的地表与地下,不应设置水管;易积水的坑、槽、沟,应有排水措施。建立并严格执行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包罐的使用、烘烤、检查、检测、报修或报废的管理制度与相应的记录,铁水罐,钢水罐和中间罐修砌后,应保持干燥,并烘烤至要求温度方可使用。所有与金属液体与液渣接触的罐、槽、工具及其作业区域,不应有冰雪、积水,不应堆放潮湿物品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吊运装有铁水、钢水、液渣的罐,应与邻近设备或建、构筑物保持大于1.5m的净空距离;易受高温或钢水、液渣喷溅影响的设备,应进行防护。

吊运高温液体金属、液渣必须使用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的铸造起重机,按照《炼钢工艺设计技术规定》(YB9058—1992)、《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6)、《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5972-2016)等标准的相关规定健全起重机械与工具(龙门钩的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等)使用、维护、检查、检测、报废的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记录。起重机各种连锁装置、安全装置、声响与灯光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起重机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液渣必须确认挂钩挂牢,由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人员按《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的规定指挥。

凡通过道路运输高温金属液体的,企业必须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其车辆必须办理《道路运输证》,其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持有《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对高温金属液体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时间必须进行审批,车辆在普通公路上运输高温金属液体时,运行时速不得高于40公里,并严格按公安部门审批同意的路线行驶。高温金属液体运输企业必须安装符合要求的GpS道路运输监控系统,加强运输过程中的监督监控,杜绝运输车辆超速行驶、擅自改变运输路线、时间的行为。要加强对押运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禁违章操作。要加强道路管控,对工作中发现或接到举报的运输高温金属液体车辆超速行驶、不按指定路线和时间行驶等违法行为要及时查纠,严肃处理,并通报运输企业以加强管理。

4、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作业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在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设备上设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漏报警等安全设施、警示标志和告知卡;相关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预案演练。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对本企业的生产、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管理。重点是重设计,强检测,降浓度,清积尘,控火源。结合企业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配备通风、除尘、照明、检测检验、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要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6),首先控制粉尘、漂浮,其次对通风设备要经常进行清理,一定要杜绝火源,除防止明火外,还要防止电器火花、工具撞击火花及各种情况下出现的摩擦起火和静电起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电器、电力设备的选型和安装、检修、维护,必须遵守《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16)、《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2016)等相关安全规定。加工、使用、存储具有爆炸危险的粉尘(煤粉、铝粉)的设备设施,其上安装的爆破片、泄爆阀、安全阀必须符合《爆破片及爆破片装置》(GB567-1999)等相关标准和产品技术说明书的规定,并定期检查、检定。

四、整治任务阶段安排

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自今年4月20日起至12月10日结束。

(一)部署动员阶段(4月20日—5月20日)。各单位要按照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专项工作方案,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及时将方案传达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要求。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6月30日)。所有工商贸企业都要结合实际,以加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为重点,制定方案,对本单位各生产系统、各工艺环节、各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危险程度确定和划分隐患等级,建立隐患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到位。

(三)督查检查阶段(7月1日—9月30日)。安监部门将组织专门力量对所有工商贸企业,重点是对有较大安全风险作业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行动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四)督查验收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进度和质量,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联合督查组,适时组织对重点镇办、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检查,各单位要做好迎接督查准备工作。

五、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整治工作作为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的重点,认真组织,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统筹兼顾,务求实效。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安全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体系建设、日常执法检查、“打非治违”等重点工作相结合,深入细致地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严肃查处较大安全风险作业中的“三违”现象,促进较大安全风险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严格督查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县政府及安委会确定今年把工商贸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能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第7篇: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预防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按照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滨安办发〔2016〕14号)要求,县政府安委会决定自2016年4月30日至7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3.1”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正确处理生命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持久、彻底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我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集中解决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和高温金属液体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遏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制度,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完善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建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长效机制。

三、任务和措施

按照县政府及安委会的安排部署,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对全县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单位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2016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对从事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检查运输剧毒、爆炸和高温金属液体等危险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等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企业,要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吊销其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企业注销登记。要进一步强化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责任,禁止任何形式的挂靠车辆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运输企业要对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状况进行逐车检查,重点检查轮胎磨损、制动系统有效性、罐体安装牢固性等情况。

(二)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行集中检验。对达不到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要求的车辆,注销其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证件;对非法改装车辆的,平板货车加装罐体的,要责令其恢复原状或拆除罐体;对于罐体容积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不相对应的,要重新核定载质量或者责令企业更换匹配的罐体,并变更行驶证;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依法强制报废。

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GB18564-2016)强制性标准要求,逐台进行核查,对常压罐式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全部安装紧急切断装置。要监督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按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安装或喷涂危险化学品警示标志,配备通讯工具,责令押运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携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卡》。要责令运输企业为车辆配备人员防护和施救设备。在车辆或罐体的后部和两侧粘贴反光带,标示车辆或罐体的轮廓。

在受理新车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把关,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罐车的核定载质量和车身上安装喷涂的警示标志、文字等进行严格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

对定点企业生产的运输危险化学品槽罐等容器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在罐体上标明容积,对于“大罐小标”的,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盛装易燃、易爆介质的罐车推广采用“HAN”阻隔防爆技术。

要严格按照罐式运输车辆产品公告,对罐式车标注的载质量、容积和外形尺寸按介质实际密度进行核定,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及时报上级发改部门从《公告》中撤销。

(三)对运输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集中审查。要严格从业人员的条件,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要配备素质较高的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人员和车辆要相对固定;对没有从业资格或者对在一年内出现交通违法记分满分,或者有2次以上驾驶剧毒、爆炸危险化学品车辆超载、超速记录,或者存在其他安全隐患的驾驶人,要责令企业辞退或调整工作岗位;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对从业人员集中进行以危险化学品的容器使用、装载、运输和发生事故后处置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申领办法。对申领在道路上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单位,一律到运输目的地县级公安机关申领运输通行证。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查所提交的证明文件。每次启运前,托运人(或委托人)必须持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资格证件和运输通行证到发货地县级公安机关办理签注手续。承办签注手续的公安机关,必须当场核对托运人、承运人、运输车辆、押运人员、驾驶人员资质和运输路线、装载质量、启运时间,确认后在运输通行证上签注意见,发还申请签注人;要对驾驶人员、押运人员进行剧毒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公路运输的安全教育,要求其必须掌握所运载的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有关常识、事故应急处置原则及自防自救方法;签注后,把批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时间按规定程序向途经地公安机关通报。运输活动结束后,托运人(或委托人)在规定时限内将运输通行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五)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秩序。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查,重点加大对槽罐车的检查力度,对超速、超载车辆、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未按照运输通行证注明内容运输剧毒化学品、未随身携带运输通行证明、擅自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以及在禁止通行区域不按规定的通行时间、路线、速度行驶的,一律指引到指定地点停放,责令运输单位、驾驶人或押运员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发货和装载环节的监督。要对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监督企业建立和完善发货和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制度。要求从事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的仓储和销售企业,在开具提货单据前要查验车辆的资质证件、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件,查验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是否一致,查验危险化学品警示灯具、标志,要查验告示牌和“毒”“爆”文字,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具提货单据。同时,要严格按照提货单据载明的品种、数量和对应的车辆实施装载,并对车辆的资质证件、装载数量、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等情况使用计算机进行登记。对重点仓储、销售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对检查和监督情况由检查人员签字负责。督促危险化学品仓储、销售企业所在地设立专用停车场,并设置警示标志,注明当地报警电话。

(七)提高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处置能力。要组织和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现场施救应急指挥联动机制,明确指挥权限、部门职责;制定处置危险化学品车辆运输突发事件的预案,进行必要的演练;建立社会施救力量、施救物资装备器材、专业防化单位、有关专家等信息库;设立施救物资装备器材储备仓库;建立危险化学品报警和处置网络。

对运输剧毒、爆炸等危险化学品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公安部门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安监、公安、交通运输、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按照处置预案及时采取现场处置措施,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抓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安委会成立了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等部门组成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联合检查组,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切实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对不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的有关人员,以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有关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都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职业卫生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细致自查自纠。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不落实、自查自纠不认真、隐患整改不彻底的,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对专项整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八篇: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为载体,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隐患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攻坚领域

全县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

三、重点内容

突出三个重点:突出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的五个方面主体责任;突出落实安全资质专项检查;突出打击非法违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建设项目。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严格查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重大变更不履行安全审批手续等非法违法行为。新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二)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中,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安装使用情况,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置及投用情况,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监控检测体系及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三)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开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定期填报更新等情况。

(四)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检维修作业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盲板抽堵、高处、破土、吊装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在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即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作业现场“三违”情况;外来施工单位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每年参加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并定期参加复审;开展对企业车间主任、班组长安全资格培训;其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六)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修订并经主要负责人签发、实施情况。

(八)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实施、备案情况;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明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并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情况。

(九)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申报情况,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十)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及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保险投保情况。

(十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其他检查事项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1)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主要设备、重要机组等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测和检维修情况;检修复产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仪表联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仪表完好和联锁自动保护仪表投用情况,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表的投用、完好以及定期检验情况。

(2)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开车前和停车后确认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厂区应急设施、生产装置防雷、防静电、防汛等措施落实情况。

(4)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上粘贴或者栓挂与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5)定期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情况,安全评价报告及隐患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向安监部门备案情况。

(6)安全设施安装及维护、保养、使用情况。

(7)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危险化学品管道管理情况。

2、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

(1)企业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和总体布局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企业的厂房、作业场所、储存设施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的作业场所装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泄露报警等安全措施。

(4)是否经安全设施设计或开展化工装置设计诊断。

(5)是否定期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情况。

(6)是否按要求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3、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等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范围现象。

(2)销售剧毒化学品的企业是否查验、登记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车辆是否安装安全标示牌。

(3)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是否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化学品安全标签。

(4)带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储存设施与相关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4、其他

(1)是否有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擅自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2)是否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未办理完成许可证延期,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行为。

(3)是否有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当前,已进入第二季度,高温、雷雨、大风等灾害天气多发,处于事故易发多发期,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为此,局里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危化股、监察大队为成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专项检查小组,聘请专家参与,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此次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做到不漏掉一个企业、不漏掉一个环节,确保此次行动扎实推进,不走过场。

(二)严格执法,注重实效。一是督促辖区内企业对照攻坚重点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自查整改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并上报安监部门;二是结合行政许可、安全评价、安全标准化创建、专家查隐患、安全生产资质检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等重点工作,采取专项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重点督查与专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采取上报上级部门吊销许可证照、行政处罚、联合执法、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严肃处理,不留情面,确保实效。

(三)突出事故预防,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深刻吸取省内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以事故预防为目标,坚决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对因工作不认真,职责不落实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篇:煤气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整治的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包括全县所有涉及焦化炉、高炉、转炉、煤气柜、煤气发生炉以及管道煤气、天然气使用的冶金、有色、建材等工贸企业(以下均简称涉煤气企业)。

二、整治的目的

开展涉煤气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重要举措。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和督促涉煤气企业深入开展煤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并严格执行煤气安全管理各项制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县涉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时间服从任务、任务服从质量的原则,从即日起至2016年7月底结束,为期3个月。

(一)企业立即开展自查,彻底整改隐患(4月25日-5月31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将本《方案》传达到各涉煤气企业,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各企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125号)、《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16)、省安监局《关于印发省冶金煤气安全生产重点措施的通知》(鲁安监发〔2016〕141号)以及《冶金企业煤气安全管理重点内容》的规定要求,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结合企业实际,按照《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安全管理自查表》(附件1)规定的内容,制定自查方案,聘请专家,对本单位涉煤气装置的生产系统、工艺环节、工作岗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自查,不留死角,并认真填写附件1。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分析,建立档案,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及时整改到位。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施监管(6月1日-6月30日)。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监管责任,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必要时要聘请专家参与。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经整改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依法吊销相关许可手续,直至依法实施关闭取缔。对监管责任不落实,执法不严,失职渎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全面调查统计本辖区内涉煤气企业数量和基本情况,填写《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全县涉煤气工贸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建立企业档案,切实掌握其安全生产状况。

(三)现场抽查检查,做好总结验收(7月1日-7月30日)。在企业自查整改和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督查检查的基础上,县安监局将聘请相关专家对全县涉煤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切实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抽查检查情况将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各相关企业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规定的内容认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责任。要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健全完善煤气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彻底整改现场安全隐患,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和岗位,确保安全生产。

(二)强化安全监管,严格监督检查。参加专项整治工作的人员在现场检查中,要按照规定逐项检查。特别是对涉煤气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要设备要作为检查的必查项目,问题整改要有硬性要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力戒形式主义。

(三)加强沟通协调,如实填报信息。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整治重点突出明晰,方法步骤合理准确,效果显著良好。

第十篇: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专门机构

成立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县安监局局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联络员任成员(见附件1)。主要职责:在县政府及安委会领导下,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及时调度、汇总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信息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推进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扎实开展,县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宣传组、督导组。

(一)综合组职责:负责每月汇总、掌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起草相关会议材料和百日攻坚行动工作通报;督导各级各有关部门百日攻坚相关工作,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各项工作机制、制度落实到位;及时收集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在《安全生产简报》及有关媒体上,及时发布信息,反映和交流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

(二)宣传组职责:加强与新闻媒体联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全县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做好舆论监督工作,对百日攻坚行动走过场、工作不得力的,在媒体上公开曝光。

(三)督导组职责:做好县政府及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市有关部门督查组、巡查组的联络、协调工作;督查各级各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百日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核实和查处,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跟踪落实。

二、建立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联络员情况调度会,掌握各地区、各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二)典型宣传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全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的进展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加强舆论监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得力的,在媒体公开曝光。

(三)信息交流制度。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通过《安全生产简报》及各类媒体,及时刊登、播报各级各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动态。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每周至少报送1条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信息,交流经验和做法。

(四)隐患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群众举报的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立即核实和查处,典型的举报案例要向社会公布,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相关权益。

(五)跟踪督办制度。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对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跟踪督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六)统计调度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百日攻坚行动统计工作,每月20日前,向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报送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统计报表(见附件2)。

(七)总结报告制度。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每月对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报送县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全面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重大举措,是我县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县政府及安监部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战。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做好宣传发动。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要建立相关的工作例会、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明确职责任务,促进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运行。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平面媒体等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注意发现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广大企业职工积极参与,支持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

(三)抓好督查指导和重大隐患查处工作。县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办公室要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查指导,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查、抽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2016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3篇
2016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七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县干部队伍的思想境界大提升,精神风貌大改观,工作作风大转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为“做大总量、决战工业700亿”贡献力量,为促进商贸流通业务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

结合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有关文件内容,重点解决作风建设上五个方面的问题:

1.解决党性不强,脱离群众的问题。重点解决党性观念淡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觉悟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高高在上、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对群众耍态度、摆官架、搞特权的问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漠视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问题。

2.解决政令不畅,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重点解决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个人利益至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上级政策做表面文章,自行其事,我行我素,搞“体外运行”、“暗箱操作”,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打折扣、搞变通、降标准,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遵守组织制度、不服从组织管理、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无组织无纪律等问题。

3.解决作风不实,慵懒散浮的问题。重点解决思想保守僵化,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缺乏激情,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的问题;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不敢担当,消极懈怠,遇到矛盾绕着走的问题;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办事拖拉,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的问题;工作急功近利,调查研究不深入,情况不清、心中无数,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

4.解决办事不公,行政乱作为的问题。重点解决执法执纪权滥用、执法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人情执法,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趋利执法等问题。

5.解决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的问题。重点解决“吃拿卡要”、中饱私囊,借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收受“回扣”的问题;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等领域,搞权力“寻租”,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工作推诿扯皮,办事“中梗阻”,服务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按照要求,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16年3月开始至2016年8月底结束,阶段安排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三个环节同步:

1.自查自纠阶段。要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五个方面问题和近期全市通报的几起干部作风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照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强化问题意识,把群众的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果的重要指标,从工作实际出发,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一线,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全面摸清、找准工作中的差距和作风上的不足。领导干部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召开专门会议,开门听取意见,认真梳理总结,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严从实找准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切实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

2.整改落实阶段。加强问题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总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具体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每名党员干部都要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认真做好整改落实。要采取一定形式对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整改的问题要采取销号的办法进行管理,确保查摆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对本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

3.建章立制阶段。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抓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梳理完善已有制度。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继续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的,抓紧修改完善或废止。研究制定新制度。围绕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注重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出台新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决纠正无视制度、执行制度有例外的问题,强化制度执行力,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打擦边球的行为。对违法制度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

四、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真正意识到作风涣散、纪律松弛、工作懈怠给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带来的危害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要把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举措抓好抓实。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真正带来干部作风上的明显转变。要加强与县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取得指导和支持,我办作风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我办活动中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提供行动坐标。

2.强化落实监督。要将采取有效措施作为推动专项整治活动的支点,并贯穿活动始终。对违纪违规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快查快办,从严查处。要支持和拥护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令行禁止、有令必行。要加大对下属公司(中心)的监督,防止活动一盘散沙,切实做到”自上而下、条块结合、上下联动。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机关效能,着力营造服务优良、群众满意的办事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与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本系统系统集中进行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活动,根据查摆问题,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作风工作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我办业务工作实际,以着力解决机关工作人员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治理“庸、懒、散、软”等消极现象为主要内容,采用自查自纠、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和跟踪追究的方式,全面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努力打造勤政廉洁、优质高效、工作争优的服务型机关,为促进我市发展提供坚强的精神动力和作风保证。

二、整改方向

(一)发挥干部、群众积极性,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保障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干部职工对干部作风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基本要求的认识,以正确的心态和热情的态度支持和动员机关及下属公司参与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

(二)盯住作风问题不放,有利于群众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群众的事再小也要除。继续不折不扣地执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旗帜鲜明、措施有力地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定理想信念,杜绝“软骨病”。

(三)将“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行动要求真正落实好。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参照上级党委和政府提出并强调的各项“高压线”,通过“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同事帮”的方式,将不良苗头扼杀在摇篮里。

三、具体措施

(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习教育

在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章、廉政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规定和市委有关要求等文件,务必在心灵上受到高尚情操的熏陶、头脑上接受先进思想的武装、行动上按照党纪国法的要求来办事。

(二)听取有益的意见建议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主题,为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提供基础。其一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听取广大干部职工的意见,主要领导要听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普通干部职工要听取领导的意见建议;其二,机关要听取下属公司(中心)的意见;其三,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这是重中之重。要通过信访、热线、新媒体等各种方式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聚焦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放得下架子、沉得住气、沉得下心,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待反映上来的自身存在的不足和缺点。

(三)以问题为导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县集中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和文件进行查摆,对照意见建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以牢记重视,态度要端正、问题要明确、决心要坚定。对自己存在不足要进行深刻的剖析并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并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布告栏等方式向群众公开。

(四)抓好整改督察,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的制度机制

1.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对待自身所存在的问题,正视差距,不回避矛盾、问题,以知难而进的精神和攻坚克难的勇气面对并解决困难,努力在正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上取得成效。

2.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将所存在的问题扎扎实实地整改到位,在改进改正中接受上级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力图在思想、能力、作风等方面达到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契合人民群众的期盼。

3.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发挥工作主动性,对于开展活动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摸索客观规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总结活动经验,建立其一套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制度,并严格遵守,对于有令不止的行为要加强劝诫,情节严重的加以处罚。

四、时间进度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16年3月开始至2016年8月底结束,阶段安排与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三个环节同步,具体整改集中在四月至六月份;结合不同问题确定不同的交办期限,有条件整改的要立知立改、绝不拖延;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的问题确定责任人全程进行整改落实。

第3篇

为切实解决当前我市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服务改革发展、服务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党政机关及驻市单位集中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全市干部队伍的思想境界大提升,精神风貌大改观,工作作风大转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增强,为“全力做大,奋力开创双核战略新征程”提供过硬的作风保障。

二、目标任务

结合全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解决作风建设上五个方面的问题:

1、解决党性不强,脱离群众的问题。重点解决党性观念淡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觉悟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高高在上、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对群众耍态度、摆官架、搞特权的问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漠视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等问题。

2、解决政令不畅,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问题。重点解决缺乏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部门利益至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上级政策做表面文章,自行其事,我行我素,搞“体外运行”、“暗箱操作”,工作“两张皮”的问题;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打折扣、搞变通、降标准,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组织纪律观念淡薄,不遵守组织制度、不服从组织管理、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汇报,无组织无纪律等问题。

3、解决作风不实,庸懒散浮的问题。重点解决思想保守僵化,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工作标准不高,精神萎靡不振,缺乏激情,不求无功,但求无过、得过且过的问题;责任心不强,敷衍塞责,不敢担当,消极懈怠,遇到矛盾绕着走的问题;服务态度差、生冷硬横、办事拖拉,执行不力、效率不高的问题;工作急功近利,调查研究不深入,情况不清、心中无数,欺上瞒下,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

4、解决办事不公,行政乱作为的问题。重点解决执法执纪权滥用、执法不公,有法不依、违法行政、越权执法、随意执法,野蛮执法的问题;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用行政处罚裁量权,人情执法,重罚轻教、以罚代管、罚而不管、趋利执法等问题。

5、解决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的问题。重点解决“吃拿卡要”、中饱私囊,借帮助企业争取资金和优惠政策之机收受“回扣”的问题;不按规定办事,违规插手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行政审批等领域,搞权力“寻租”,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工作推诿扯皮,办事“中梗阻”,服务故意刁难,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2016年2月开始至2016年8月底结束,阶段安排与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三个环节同步:

1、自查自纠阶段。各地各单位要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五个方面问题和近期全市通报的几起干部作风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照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以及本地本单位实际,强化问题意识,把群众的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成果的重要指标,从工作实际出发,深入群众,深入基层、企业一线,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全面摸清、找准工作中的差距、作风上的不足。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把自己摆进去,各级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从严从实找准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要切实防止以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以笼统问题代替具体问题。

2、整改落实阶段。各地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加强本地本单位问题整改工作的统一领导。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总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方向、具体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每名党员干部都要针对查摆的问题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认真做好整改落实。要采取一定形式对查找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整改的问题要采取销号的办法进行管理,确保查摆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整改到位。各地各单位领导机构要对本地本单位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

3、建章立制阶段。要本着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抓紧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梳理完善已有制度。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要继续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抓紧修改完善或废止。研究制定新制度。围绕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注重总结经验做法,针对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研究出台新的具体制度和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坚决纠正无视制度、执行制度有例外的问题,强化制度执行力,提高党员、干部依法按制度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搞变通、打擦边球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严防“回潮反弹”。

四、几点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真正意识到作风涣散、纪律松弛、工作懈怠给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带来的危害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上来。要把干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具体举措抓好抓实。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真正带来干部作风上的明显转变。市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迅速制定活动方案,认真抓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专项整治活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加大宣传引导。对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工作进展等情况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为专项整治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加大督查力度。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做好整个活动的督促检查工作,组织明查暗访组、督导组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打招呼等形式对重点单位、重点岗位进行抽查督查,及时了解情况提出建议,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解决,确保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充分发挥民声通道、领导热线、领导信箱等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督导,确保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个体诉求得到有效落实。要对督查中发现的整改不到位或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进行查处。

3、强化问责办案。各地各单位要将问责办案作为推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手段,并贯穿活动始终。对本地本单位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通过信访举报、发展环境监测、效能投诉等多渠道收集线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快查快办,从严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2016人保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7篇
2016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八篇

第1篇:人保局三难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活动办”、县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专项整治的指导方案》、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现就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开展专项整治为抓手,切实整治全系统工作人员接待群众态度生硬与推诿扯皮、为民办事“吃、拿、卡、要”、执法作风粗暴与滥用职权、人权事权财权使用搞暗箱操作与寻租等不良行为,督促各单位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确保工作行为规范高效,确保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为全面深化改革、加速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人社系统全体在职工作人员。

(二)整治时间:2016年9月,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内容:突出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主要是:

1.服务态度不好。不尊重群众,服务态度生硬,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对群众反映的合理意见和困难诉求漠不关心、麻木不仁;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为群众办事不耐心、不细致;对待群众态度恶劣,语言粗俗,随意训斥等。

2.为民办事不力。口号响当当、办事慢腾腾,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不关心群众冷暖,责任心不强,坐等上门多、主动问需少,用上网代替上门、用通话代替见面,遇到矛盾绕道走;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机械执行、死板操作,好事办不好;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糊弄群众等。

3.工作不守规矩。纪律观念淡薄,工作不专心、在位不在状态、浑浑噩噩过日子;上班时间斗地主、嗑瓜子、玩手机、逛淘宝、炒股、打游戏、看电影,甚至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外出溜达消遣;出工不出力,不下基层,不联系群众,迟到早退现象严重等。

4.办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雁过拔毛,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甚至收回扣、拿红包;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借权营生;执法不公,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侵犯群众利益,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打白条、耍赖账等。

三、工作方法和措施

结合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一)设立群众接访处和征求意见箱。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在一楼为民服务办事大厅窗口设立一个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接访处,每个班子成员带领相关股室负责人轮流值周接访,以接访处为全系统的中心枢纽,方便群众,解决群众的所有诉求和困难。

(二)设立党员先锋岗。在四个经办局的经办大厅分别专门设立党员先锋岗、政策咨询台和群众意见箱,以大量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三)改进工作作风。按照“民生优先、群众第一”的理念,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以为民服务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导向,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民服务意识,多途径了解群众的意愿与诉求,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改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打造阳光服务型机关。在改进作风中做到“一二三四五”,即,“一”是坚持一个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二”是优化两大服务:为群众服务,为经济服务;“三”是树立三种意识:团结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四”是执行四个不准:不准吃拿卡要、不准以权谋私、不准违反原则,不准损害集体荣誉;“五”是规范五项接待行为:在日常工作接待中要求做到迎笑脸、问声好、让个座、上杯茶、办好事。力争语言上暖心,行动上贴心,打造贴近人民群众的“示范窗口”。

(四)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法律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在诉求表达过程中做到“依法有序维权”。要进一步加大对群众诉求工作的处置力度,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群众诉求要依法及时解决到位,对“事急从权”的合理诉求要设法帮助服务到位,对要求过高的诉求要说服到位,对无理纠缠的要教育到位,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惩处到位。

(五)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开展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对已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特别是要健全和完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等作风效能建设制度。制度建设要便民高效、务实管用、配套衔接,防止重复建立制度,不要层层制定相同的制度规范,防止流于形式,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专项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群众办事难问题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二)落实责任分工。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健全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把握工作进度。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整改效果到位。

(三)坚持边整边改。专项整治活动既要把握节奏,稳步推进,又要边整边改,讲求实效。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各自特色,不搞“一刀切”。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要深入自查自纠、强化督查整改,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第2篇:人保局创业环境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县委常委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第44条“优化发展专项治理”中“开展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专项行动”,我局将此项工作列为专项整治事项,现就我局开展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任务

为了不断加快县经济增长的扶持发展势头,为在县创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造宽松环境营造就业创业的公平竞争环境,调动社会各界创业的积极性,为就业和创业创造最大可能,实现以创业带动就业,我局现开展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专项行动。

二、整改时限

2016年9月开展集中性专项整治,大体安排1个月左右时间,到9月底基本结束。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

三、责任分工

此项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我局主要领导成松同志总负责,班子成员温李华同志为牵头领导,就业局为责任单位,负责抓好落实。

四、推进措施

1、以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为基本点

一是转变工作作风,落实工作作风机制,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

二是简化办事流程,优化办事程序。经办大厅业务均实行即时办结制度,并在经办大厅设立小额担保贷款绿色通道,提高创业人员申请贴息贷款的效率,切实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好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承诺,让人民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全力打造“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优质服务窗口。

2、以帮扶特殊群体为着力点

一是确定以高校毕业生和困难就业人员为重点开展创业培训。残联合作,为有创业意愿和正在创业的残疾人举办专门的残疾人创业培训班;为返乡的高校毕业生聘请市优质师资力量,举办大学生就业创业培训班,转变高校毕业生的传统就业思维,提升创业能力,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等有创业意向的劳动者举办创业培训。

二是确定以高校毕业生和困难就业人员为重点提供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一般指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零就业家庭成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人员、返乡农民工、进城创业农村劳动者等7类自主创业的人员均可享受小额担保贴息贷款。

3、以重视政策宣传为立足点

一是积极发挥网络、电视、电台、报纸、杂志、宣传手册等媒体载体的引导和辐射功能,将宣传工作当作做好创业工作的重要抓手,大力宣传创业扶持政策;充分利用创业培训班讲解小额贷款政策,梳理办理程序,提高借贷人政策意识,与工商和税务联合,在创业培训过程中为有创业意愿或正在创业的劳动者讲解相关优惠政策。

二是联合县广播电视台深入乡镇基层,寻找“最美创业典型”,大力宣传我县突出创业先锋,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提升了创业活动的活跃指数,浓厚了全民创业的社会氛围。

4、以突出创业扶持为突破点

一是推荐创业项目,提高创业成功率。由专人负责采集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库。

二是加大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资金扶持力度。由最高5万元的全额财政贴息贷款提高到10万元,加大了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力度。通过小额担保贷款初次扶持的个体工商户,已实现成功创业并按时归还全部贷款的,在原创业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规模,带动了5人以上(含5人)就业,可申请享受二次扶持。

三是对贷款对象经营情况进行随时跟踪和贷后调查,对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进行创业指导。全力支持创业者把创业项目做大做强,为创业者提供宽松的创业环境。

五、监督问责

1、坚持开门整治。通过情况通报、公示等形式,公开整治项目、过程和结果,让群众充分知情,全程接受群众监督。

2、强化纪律约束。主要领导和责任股室要把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落实到专项整治工作中去,持续传导压力,抓紧抓实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

第3篇: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专项整治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经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9月在全县开展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职称评审是人才评价和选拔的重要手段,事关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工作中存在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的问题逐项查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坚决遏制职称评审中滥用行政权力的不正之风,确保职称评审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标准条件,坚持向一线和基层倾斜的政策导向

(一)严格标准条件。标准条件是评价的重要依据,国家和省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评审标准条件,对各系列(专业)的任职条件、学历资历和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各市、各单位、各评委会要严格按照试行条例规定的系列(专业)范围和标准条件进行评审。

(二)坚持向一线和基层倾斜的政策导向。充分发挥职称评审政策的导向作用,注重向基层、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倾斜,向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在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中,坚持基层和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的原则,严格控制管理岗位兼职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通过职称评审政策的杠杆作用,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扎根基层和企业,在一线建功立业。

三、严格申报推荐程序,确保公开透明

(一)严格申报推荐。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坚持专家委员会推荐评议制度,不得以党政领导指定代替专家推荐。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

(二)坚持申报推荐公示和“六公开”制度。认真落实“六公开”监督卡制度,单位在评议推荐参评人员时,要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量、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述职、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接受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监督。坚持申报推荐公示制度,推荐人选确定后,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未经公示或有异议经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不得上报。

四、严格评审程序,确保程序公平

(一)严格按规定组建评委会。各评委会办事机构要加强评委会成员信息库建设,评委会执行委员和备选委员由评委会成员信息库中随机产生。评审委员会执行委员每年调整一次,调整数量应占上年度评委会执行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以上,各评委会成员连续参加评审会议不得超过三次。党政领导干部一律不得担任各级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执行委员或备选委员。授权组建的高级评审委员会,须有一定数量的异地(或其他高等学校、单位)专家评委。

(二)严格评审组织纪律。切实加强职称评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职称评审工作主管部门和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相关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与评审有关的保密事项,不得向评委会执行委员“打招呼”、“递条子”,干扰职称评审工作。评委会执行委员和专业(学科)评议组成员要秉持公平、公正原则,不得替参评人员“说情”、“拉票”,搞不正当活动,在涉及评审其直系亲属时,应主动予以回避。

(三)坚持异议期公示制度。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制度。评委会办事机构要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原呈报部门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异议期公示,公示期为15天。群众对通过人选有异议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调查核实,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调查情况,提出明确处理意见。

(四)探索创新职称评审方式。根据职称系列(专业)特点,探索网上评审系统,完善系统权限分配,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用技术手段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

五、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一)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督促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推荐,监督评委会办事机构严格按照评审的标准条件进行评审,对评委会办事机构的评审备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评审委员会在组织实施职称评审工作时,应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对不能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违反评审程序,不能保证评审质量的评委会,组建部门可视情节宣布评审结果无效,直至停止该职称系列(专业)评委会的工作,收回对承担该评委会日常事务工作的委托。

(二)严格落实信访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确属弄虚作假的,取消当事人申报资格或撤销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自查实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分别给予党纪处分或行政处分。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加大职称评审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职称评审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人保局提升窗口服务能力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现就开展提升窗口服务能力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争创一流”为目标,以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形象好的高素质人社干部职工队伍为抓手,以窗口建设为重点,改革创新探索契合实际的自选动作,确保活动有声势、显亮点、出成效。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人社系统全体在职工作人员。

(二)整治时间:2016年9月,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内容:突出整治窗口服务能力不足问题,重点检查窗口单位认真执行已有各项工作纪律情况,切实纠正接待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工作态度不好、滥用职权,办事不公等行为和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在行政服务方面吃、拿、卡、要的问题;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问题。切实解决服务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实现“一站式”办公,使群众少跑路、少排队。

三、工作方法和措施

结合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从制度和运行机制方面着手不断完善经办窗口服务规范、纪律要求和文明用语,全面提升经办服务能力和水平。

一是完善硬件设施。各服务窗口增设专门办事坐椅,避免出现群众躬身办事的现象。完善视频监控设施,克服工作人员纪律松散、服务观念不强的问题。

二是严格办结制度。经办大厅业务窗口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业务受理进一步缩短流程、压缩时限,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加强大厅管理。进一步公开业务办理须知、办事流程及办理时限等事项,使群众能熟悉政策和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严格实行“AB岗”制度,A岗不在由B岗及时办理相关业务。同时,为方便远道而来的办事人员,服务大厅增设休息座椅,为办事人员休息提供方便。

四是严抓工作纪律。严禁工作人员上班时间随意脱岗、串岗,上网购物、聊天、炒股、玩游戏,对工作拖拉、效率低下、随意不作为的通报批评,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登记备案,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加大群众投诉的受理工作,通过设立意见箱、公开网上举报邮箱、公开举报电话、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来访办事群众等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整改措施,及时反馈整改结果。

五是开展行风评议。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整风肃纪、提高效能、改善服务、优化环境”为主要内容开展服务大厅行风评议活动,进一步促进经办大厅干部职工强化纪律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做好主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提升窗口工作服务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专项整治提升窗口服务能力问题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二)落实责任分工。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健全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把握工作进度。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整改效果到位。

(三)坚持边整边改。专项整治活动既要把握节奏,稳步推进,又要边整边改,讲求实效。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各自特色,不搞“一刀切”。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要深入自查自纠、强化督查整改,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第5篇:人保局民主制度专项整治方案

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畅通诉求渠道,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利益,根据根据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在人社系统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人社系统全体在职工作人员。

(二)整治时间:2016年9月,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三)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民主制度不健全、诉求渠道不畅通问题。

三、工作方法和措施

结合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一)设立群众接访处和征求意见箱,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在一楼为民服务办事大厅窗口设立一个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接访处,每个班子成员带领相关股室负责人轮流值周接访,以接访处为全系统的中心枢纽,方便群众,解决群众的所有诉求和困难。

(二)设立党员先锋岗。在四个经办局的经办大厅分别专门设立党员先锋岗、政策咨询台和群众意见箱,以大量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三)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改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打造阳光服务型机关。在改进作风中做到“一二三四五”,即,“一”是坚持一个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作为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各项工作的指导思想;“二”是优化两大服务:为群众服务,为经济服务;“三”是树立三种意识:团结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四”是执行四个不准:不准吃拿卡要、不准以权谋私、不准违反原则,不准损害集体荣誉;“五”是规范五项接待行为:在日常工作接待中要求做到迎笑脸、问声好、让个座、上杯茶、办好事。力争语言上暖心,行动上贴心,打造贴近人民群众的“示范窗口”。

(四)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通过法律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在诉求表达过程中做到“依法有序维权”。要进一步加大对群众诉求工作的处置力度,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的群众诉求要依法及时解决到位,对“事急从权”的合理诉求要设法帮助服务到位,对要求过高的诉求要说服到位,对无理纠缠的要教育到位,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惩处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专项整治健全民主制度、畅通诉求渠道问题摆上重要日程,由主要领导担任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领导要积极参与协同抓。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认真解决群众咨询、诉求、举报的问题。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

(二)落实责任分工。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健全工作机制、严明工作纪律、把握工作进度。要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整改效果到位。

(三)坚持边整边改。专项整治活动既要把握节奏,稳步推进,又要边整边改,讲求实效。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体现各自特色,不搞“一刀切”。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要深入自查自纠、强化督查整改,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第6篇:人保局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解决全县机关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的

切实防止和纠正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为官不为”的倾向,消除“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以及消极懈怠、敷衍了事的心态,进一步弘扬担当精神;坚决遏制“衙门”作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说了,但事却不办”问题,提高服务水平;杜绝个别单位、部门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实现振兴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整治范围、时间

(一)整治范围

全县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具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部门,以及上述机关和单位的在岗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二)整治时间

大体安排四个月左右时间,2016年9月启动,12月结束。

三、整治内容

(一)群众观念淡薄。对群众感情不深,摆不正同群众的关系;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差,接待群众办事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

(二)工作执行不力。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搞变通、打折扣,政令不畅,工作难以及时落实到位;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等问题。

(三)工作能力不强。学习劲头不足,不注重调查研究,思想僵化、观念陈旧;上级精神吃不透,基层情况摸不准,形势任务不熟悉,面对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开展工作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面对工作难题束手无策。

(四)工作标准不高。因循守旧,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看摊子、守位子;工作推着干、看着干,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工作沉不下心、落实沉不下力,华而不实,热衷于“应付”,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五)工作不敢担当。工作中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躲;工作怕担风险,怕得罪人,明哲保身,不敢碰硬,畏首畏尾、缩手缩脚、患得患失;各吹各号、各唱各调、互不配合,出现情况相互推脱。

(六)精神状态不佳。精神萎靡不振,事业心不强;工作不思进取,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拼劲和闯劲不足,得过且过;全局观大局观不强,对本职工作不尽心,经常敷衍了事;组织纪律涣散,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间打牌娱乐、上网购物、手机游戏、炒股等问题。

(七)工作作风漂浮。习惯于在办公室听汇报、看材料,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少,不了解上情,不掌握下情,对分管部门的工作情况了解不及时、不深入,工作监管不到位,对分管部门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工作决策不科学,习惯于“拍脑袋”、“凭经验”,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等问题;工作中抓落实不力,搞电话调度、遥控指挥。

(八)工作推诿扯皮。工作推进效率低,时效观念差,该办的事不办或者拖着办;有利的事争着管,无利的事无人管,对一些涉及面广、解决难度大问题“绕道走”,能推则推,能拖就拖;在为人民服务工作中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企业和群众来回跑等问题。

四、整治方法和步骤

“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2016年9月)

一是深入基层查摆问题。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紧紧围绕专项整治的内容和重点,主动深入基层,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邮箱,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问题查摆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漏查瞒报、不搞选择、不打埋伏。二是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对照县委、县政府对本单位工作部署,梳理承担的任务,对照责任和个人承担的职责,逐项检查履职尽责情况,深入查摆“为官不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单位组织自查巡查找出问题。单位党组织要定期、不定期对本单位“为官不为”行为进行自查和巡查,及时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推诿扯皮、索拿卡要、权钱交易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四是建立台账。各单位要针对收集到的意见以及查找出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进行认真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

(二)整改阶段(2016年10月至11月)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台账,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二是集中解决问题。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和普遍关注的“为官不为”热点、难点问题,集中解决一批重点问题,同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真正体现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三是及时公开公示。坚持开门搞整改,通过社会媒体、单位网站、公示栏及召开座谈会、向个人书面反馈等方式及时将整改情况进行公开,接受监督。四是认真开展个案查办。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督查工作,对在工作中“为官不为”行为受到群众举报投诉的,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五是做好帮扶教育。针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帮扶教育,采取学习培训等有效措施,树立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本领,确保思想上整改到位,行动上落到实处。六是严格进行问责。各单位对在整治活动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涉及违纪违法行为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搞形式,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总结阶段(2016年12月)

一是总结经验。各单位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认真梳理“为官不为”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把握解决“为官不为”问题的有效办法。二是建章立制。要坚持开展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对已有的制度进行重新梳理,完善考核、监督、检查制度。要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用制度的形式固化下来,坚持下去,把专项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分级负责,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联络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指导、协调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单位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明确任务分工。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意见办法,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质量。专项整治有关责任单位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明确“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的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督促指导各乡镇、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县专项整治工作协调联络小组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群众反映强烈的,将对相关单位及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通报曝光并责令限期整改。专项整治结果将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依据。

第7篇:人保局四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持续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部署,坚持以改革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发展环境、损坏群众切身利益的“四风”和民生实事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力争在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前或短期内取得整改成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中央确定的专项整治工作七个方向,梳理系统党组专项整治重点,逐项对照明确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确定责任人和整改时间,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将专项整治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举措,不折不扣地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提升经办窗口服务能力的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窗口单位认真执行已有各项工作纪律情况,切实纠正接待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工作态度不好、滥用职权,办事不公等行为和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在行政服务方面吃、拿、卡、要的问题;不遵守上下班纪律,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问题。切实解决服务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努力实现“一站式”办公,使群众少跑路、少排队。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社保局、就业局、医保局、农保局、人才交流中心、各相关职能股室等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执行

(二)开展民生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专项整治

开展人社部门民生资金、医疗保险资金和社会保险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对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对2016年、2016年社会保险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情况。对民生资金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①企业军转干部人员生活补助,包括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军队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企业参战退休退役士兵生活补助资金;②城镇大集体困难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养老生活补助;③未参保返城未安置就业知青养老生活补助。对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2016年度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支付、财务、审批评审和经办服务管理情况以及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进一步加强对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促进专项资金安全运行、规范管理、有效使用为目的,以群众满意为指标,切实解决资金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确保各项便民、利民、惠民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基金监督股、劳动保障股、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农保局等

完成时限:12月底

(三)开展健全民主制度,畅通诉求渠道的专项整治

设立群众接访处和征求意见箱。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在一楼窗口设立一个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接访处,每个班子成员带领相关股室负责人轮流值周接访,以接访处为全系统的中心枢纽,方便群众,解决群众的所有诉求和困难。在四个经办局的经办大厅分别专门设立党员先锋岗、政策咨询台和群众意见箱,以大量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在日常工作中坚持以为民服务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导向,着力改进机关作风,打造阳光服务型机关。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办公室、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农保局、人才交流中心等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长期执行

(四)开展拖欠群众欠款、克扣群众财物的问题专项整治

联合工会、监察局等部门,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的拖欠工资和收取抵押金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2016年上半年在职职工人数、在岗职工人数、企业历年累计拖欠工资人数,收取用工抵押金金额和人数以及各项社会保险缴纳情况等内容。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劳动监察大队

完成时限:9月底

(五)开展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专项行动

一是全面梳理现有创业、就业相关政策,把扶持政策统一到“以创业带动就业”这一导向上来,把扩大就业与鼓励创业结合起来,把创业项目开发与创业培训结合起来,把劳动者创业与相关配套的扶持政策结合起来,形成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小额贷款、税费优惠、厂房补贴等相结合的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工作机制,实现创业环境的营造、创业能力的培养、创业市场的开拓与政策扶持的良性互动。二是协调有关部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创业成本,为创业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全方位服务。三是通过降低门槛、提高额度、帮扶担保、重点扶持、强化管理等措施,发挥小额担保贷款在全民创业促就业活动中的助推器作用。四是广泛开展创业培训,提升劳动者创业能力。重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及在校生、复员军人和农村劳动力等。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就业局

(六)配合开展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问题的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参加天价培训班的现象;是否存在人事培训机构假借培训之名收取天价培训费的情况;推进规范合理的人事干部培训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清理整治领导干部培训不规范、天价支出等现象,规范领导干部人事培训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公务员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劳动保障股等

完成时限:9月底

(七)配合开展“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重点检查整治宗旨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对待群众冷、硬、横、推;责任意识淡薄,遇事推诿扯皮,为官不为,不敢担当;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督促落实不力,工作消极等待;规章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管理漏洞多,程序不规范等方面。通过对群众举报、绩效考核、民主评议中反映的“为官不为”问题进行认真核查,进一步健全机关事业干部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评价激励、干部考核、选拔任用、行政问责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提升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局面。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公务员管理股

完成时限:9月底

(八)配合开展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的问题专项整治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在推荐申报职称时,未按规定和程序直接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情况;是否存在申报条件把关不严,采取弄虚作假等申报职称行为;是否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问题;是否存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未按要求和有关程序规定推荐专业技术资格评委入库;是否存在由领导指定人员特别是不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党政领导担任职称执行评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是否存在领导、工作人员和执行评委通过“打招呼”、“递条子”、“带任务”等途径干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独立开展职称评审工作;是否对在职称申报、评审、公示等工作环节中的举报投诉认真开展调查处理。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格职称评审有关规定,严防杜绝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审,加大职称评审工作监管力度,保证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打造阳光职称、诚信职称的良好形象。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8月22日-9月5日)。

根据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制定出台《人社局领导班子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进度和时间要求。

(二)扎实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9月8日-9月14日)。

按照统一部署,重点对上述突出问题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具体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治对策;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各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三)督促整改落实阶段(2016年9月15日-9月21日)。

局教育实践活动办通过专项督查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搞形式、走过场,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不满意,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补火”、“返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打折扣。

(四)巩固整治成果(2016年9月22日-9月31日)。

局教育实践活动办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凡是发现问题整治不到位或者出现反弹的,即专项整治工作不“过关”的继续整改;问题没有整改到位,不能进行总结。同时,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专项整治的好思路、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规范,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长效。

四、有关要求

一是坚持立查立改。局领导班子对涉及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第一时间安排有关部门进行问题梳理和查摆;对查摆出的“四风”问题,从制度、流程、机制等多角度进行系统梳理整改,细化措施及时间节点安排,并要求整改先行一步。

二是抓好责任落实。对确定的专项整治内容,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负责抓紧制定和完善具体措施,并根据具体时限进行落实。总体要求是,全面查找问题、集中进行整治、及时完善制度,时间服从质量。

三是注重建章立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标本兼治。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承担相关制度建设任务,要把对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长效。

2016发改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篇
2016五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九篇

第1篇:发改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制度,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原则,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措施

(一)积极开展安全检查

查现场: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以及相应安全卫生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例如仓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机械设备是否有防护装置,电器设施是否安全接地,仓库是否漏水,通风情况,消防设施、防尘、防毒情况。

查思想:各企业单位领导是否把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有无违章指挥。职工在生产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是否真正得到执行。

查管理、查制度:检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机构是否健全,有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查事故处理:发生事故是否及时报告,是否认真按照要求找出事故原因,严肃查处,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具体办法

一是重点检查: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下基层片区开展检查,每一季度开展一次重点检查,平时组织开展不定期的抽查。

二是联合检查: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时,片区单位领导或安全员与检查人员一同进行检查,当场记录检查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指出不足之处,要求限期整改。

三是自查:除统一组织检查外,各片区领导及安全员平时做好自检工作,并发动全体职工注重生产设备、环境安全及自身的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四是整改:被检查单位站所对于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按照要求立即整改。各片区的安全管理状况及落实整改情况要进行自我考评,纳入本企业单位的日常管理范围,并与季度和年终效益挂钩。

三、组织领导

按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时对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5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及时召开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前各站所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除患自查自改,并将自查自改情况上报消防安全办公室。

(三)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整治阶段。7月20日前对有承担政策性业务的片区、库区、代储企业,市全兴粮油食品厂等进行认真排查,落实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四)检查验收阶段。7月25日至12月30日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站所,将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同时做好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的准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体系建设,完善监管机制。重点抓好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综合协调管理机制和各种备案制度,规范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目标体系,制定各企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细化考核标准,健全考核档案。同时抓好与各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签定和落实工作。

(二)深化专项整治,加大整治力度。一是对危险化学品(药物仓库)安全进行集中治理,按照严格实行许可证准入制度、规范经营、严加控制、总量控制的原则,提高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二是对重点防火库区消防安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三是加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力度,切实消除各类重大事故隐患。规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加大监察力度,落实责任主体。一是通过监督执法,督促各片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明确主管领导、技术领导和值班领导责任,建立科学严密的责任制体系。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车间、班组和岗位。二是督促企业增加安全投入,完善安全条件。三是广泛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督促各类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尽快改变站所安全基础工作薄弱的环节。

(四)加强文化建设,营造舆论氛围。抓好全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站所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进一步做好站所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使生产安全、消防安全深入人心。

第2篇:发改局二会一评议工作方案

根据市直工委《关于做好市直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为确保“两会一评议”工作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会议主题

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为重点,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认真写好对照检查材料,认真查摆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刻自我剖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努力方向,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形成共识、促进工作的目的,“两会”效果要达到上级满意、干部信服、群众认可。

二、工作步骤

(一)会前准备

1.认真开展学习教育。

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在前一段学习基础上,组织局支部及其委员继续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市委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会议精神,认真研读教育实践活动的规定文件和学习书目,进一步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会议,观看影视片《焦裕禄》、《杨善洲》、《生死牛玉儒》等。

2.认真开展“回头看”。

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一环节进行“回头看”要求,我局按照实践活动方案,认真进行了检查。阶段来,我局能按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第一环节的各项学习教育和听取意见的任务。

3.开展谈心交心活动

按照补充通知要求,谈心交心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四风”方面的问题等内容进行,主要是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相互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化解矛盾。局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与党组织班子成员逐一谈心,局支部及其委员之间要互相谈心、局支部主要负责人与党员普遍谈心。谈心的主要内容是,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相互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化解矛盾;帮助问题较突出的又缺乏认识的同志提高认识、正视问题。特别是平时有隔阂、有误解的同志更要通过相互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谈心时间安排要充分,有话讲在当前,力求谈开谈透。同时,局支部主要负责人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约谈。谈心时间要安排充分,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

4.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局支部及其委员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支部及其委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重点剖析班子“四风”方面的问题,结合局实际,进一步深刻查摆分析,针对查摆问题,要提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思路和措施等。局支部及其委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由支部书记主持撰写,作为整改的重要依据,提交支部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并报市直工委审阅。

局支部及其委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结合前期征求的意见建议和个人工作实际进行撰写。内容主要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的改进措施以及有关情况说明。个人剖析问题要深,要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上找原因,要查一查在党性修养方面,是否缺乏党性原则;在纪律方面,是否贯彻了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行使权利、接受监督方面,是否高高在上、脱离群众;从生活方面查四风,主要看是否存在等级观念、铺张浪费等。局支部及其委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触及灵魂,对照检查材料要自己动手撰写。

(二)召开会议

1、会议时间

专题民主生活会时间安排在2016年8月中旬,具体时间按市直工委确定后另行通知,会期半天。

2、参会人员

局支委成员:会议期间局支部委员不得请假。会议邀请市直工委领导到会指导。

3、会议议程

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局支部书记主持。

主要议程:

1、局支部书记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准备情况进行说明。

2、局支部书记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

3、局支部书记带头进行对照检查发言,带头查摆自己的问题,带头对支部委员提出批评,并虚心接受批评意见。其他支部委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发言,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直奔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上级点明的问题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

4、市直工委领导对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支部及其委员对照检查情况进行点评。

5、局支部书记对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小结,总结会议成果,提出下一步整改方向。

(三)落实整改

1.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公示

专题民主生活会后,局支部要及时对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进行总结,并进行公示,注意收集党员、群众等对局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评价意见建议。

2.扎实落实整改

针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局支部进行讨论和研究,无论是支部的还是个人,都要制定整改措施。会后,局支部在第一环节“回头看”制定的整改初步建议基础上,结合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查漏补缺,进一步补充完善整改内容,明确详细整改措施、要求和时限,并在适当范围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同时,做到即知即改、边议边改、立说立行,不等待观望、不敷衍塞责。

(四)在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五天内召开党员大会,会议主要议程参照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议程,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员。整治奢华浪费建设专项行动方案

第3篇:整治奢华浪费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转发<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整治奢华浪费建设,制定如下专项行动方案。

一、行动时间: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

二、对象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

三、工作原则: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清理整治工作。

四、整治重点:重点清理整治2016年3月以后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的,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的,举借和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建豪楼、造地标等奢华浪费建设。

五、政策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2016年11月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3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2016年7月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责任分工:专项行动由市发展改革局牵头总负责,相关部门共同配合推进,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督促协调、推动落实;市纪委主要负责曝光查办典型案例,严肃监督执纪问题;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舆论宣传工作;市发展改革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建设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主要负责指导对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等问题的清理整治;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主要负责指导对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及举借和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进行奢华浪费建设问题的清理整治;市水务局和市发展改革局负责指导对违规建设水景观等问题的清理整治;市文广新局负责指导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方面奢华浪费建设问题的清理整治;市审计局负责对奢华浪费建设问题的审计监督。

七、方法步骤

(一)组织自查。牵头单位和各配合单位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对奢华浪费建设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弄清底数,建立台账。

(二)整改落实。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对审计有问题、群众有举报、媒体有反映的奢华浪费建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顶风违纪新建的豪楼、地标,认真调查核实,该停建的停建,该纠正的纠正,该追究的追究,做到件件有着落。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同时,要摸清问题原因,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规范整治奢华浪费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监督检查。通过专门机构督查、信访反映、明察暗访、群众评价等方式,对专项整治任务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进一步增强专项整治的成效。

八、工作要求:坚持用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按规定、按程序、按步骤推动专项整治,防止偷工减料、打折扣,切实做到思想上不放松、标准上不降低、力度上不减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敞开大门搞活动,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市委督导组要从严督导、从实指导,有针对性的强化督导措施,把严的要求、严的标准落到实处。

第4篇: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整治方案

根据《转发<关于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化“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整治“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制定如下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全程监管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二、责任分工:整治专项行动由市发展改革局、监察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建设局、城建局、房管局、审计局、统计局等有关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市直有关单位要明确专门的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

(一)不以人为本、群众反映强烈的财政性工程或事项

1、以突出政府或领导者个人“形象”、“业绩”,不以为本地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服务为目的,违背社会公众愿意、有损公平正义、公众负面意见较大的工程或事项;

2、群众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信访部门和媒体反映问题较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提出,特别是人大建议案或人大常委会决议建议整改而未改的工程、行为和现象;用财政资金举办各类华而无实的仪式等与中央八项规定不符的行为和现象。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直各部门

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急功近利,不按规定履行程序的财政性工程和事项

1、未按规定经集体决策,临时动议进行建设的工程,如未作可行性研究、未纳入规划范围,立项后未办理相关手续,或需动用财政资金而未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等;

2、项目规划建设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或未经法定程序,随意修改城市总体规划;没有明确正当理由,因政府换届而停止实施上届政府已有规划的行为等;

3、未按规定听取相关专家或群众意见的;

4、项目建成后存在严重“闲置”、“空置”和“荒置”,造成财政资金大量浪费的。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直各部门

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好大喜功、超过地方或部门财政承受能力的财政性工程或事项

1、超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随意变更设计、标准、扩大范围、铺大摊子,调整概算超过工程项目概算10%以上且未按规定程序调整的;

2、因临时增加工程项目支出,未按法定程序随意更改年度财政预算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3、工程项目开工建设后,资金不落实、不到位、形成“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的;

4、挪用工程项目的财政性建设资金后重新通过借贷款等形式筹集该工程建设资金、增加政府债务,政府债务率(年末债务余额与当年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超过150%或逾期债务率(年末逾期债务余额占年末债务余额的比重)超过20%的。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直各部门

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四)在GDp、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常住人口、能源消耗、环保等主要指标上弄虚作假

1、统计调查对象造假。将没有达到标准、不存在或已经搬迁、注销的企业(项目)纳入统计名录库,或者申请资料上弄虚作假、伪造虚假统计调查对象等。

2、授意或强令虚、瞒、伪、篡统计资料。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街道办及其统计等有关部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各种统计数据造假行为。

3、使用、公布未经核准的数据。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街道办或部门非法公开、使用未经核准或公布统计数据。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直各部门

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五)制造假情况、假典型、假业绩。在工程项目申请配套补助资金上造假,向上级套取资金;用假数据、假情况树立某项工作或某个方面的典型,在汇报材料、新闻媒体上做文章,制造名不符实的政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

责任单位: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街道办,市直各部门

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作为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明确责任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好专项治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规范管理、科学决策。强化项目决策、审批和实施管理,实行重大项目专家咨询制,确保政府公共投资真正用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从严执行立项、选址、用地、节能、环保等前置程序,并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严格工程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

(三)开通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市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设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参与和监督。

(四)加强资料信息报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市直有关单位要明确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及时报送专项治理相关材料及报表,对接专项治理相关事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五)专项整治行动的时间。各乡镇场人民政府、街道办和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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