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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食药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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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2016食药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第一篇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吸取我区以往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整治一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局务会决定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情况。冬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以餐饮服务环节为主。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元月30日,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按照区域划分,以镇办为单位,分片包干。大型餐饮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共82家,名单附后),中小型餐饮由镇办食药所负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自查报告及安全生产承诺书务于元月31日前上报。

(一)安全生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措施死否到位;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药品生产、存储、运输、包装、废弃以及报警设施落实情况。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常态化;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整治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点隐患是否作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根据国家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药品安全环节:对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的重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排查,与药监部门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GSp组织生产和经营,是否有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医疗机构创建的规范化药库药房是否符合规定;特殊药品“五专”、“无双”管理是否到位等;药品不良反应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医疗器械安全环节:重点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口腔材料、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行为;生产、购进、储存、销售或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食品安全环节:重点对易发多发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范围较大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准确掌握其特征及规律,科学确定控制方法,有效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患病调离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是否及时规范;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

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储存条件是否适宜,标识标签是否合规,保质期限是否合格,感官性状是否正常;食品烹饪温度是否符合规定,熟制食品存放条件是否参数适宜,凉菜制作是否达到“五专”,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定量,工器用具是否生熟分开,餐饮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餐厨垃圾是否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对学校食堂还要加强食品留样管理工作,并严格落实的“六个严禁”,即“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及发芽土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超过保质期限和“三无”食品原料(散装油、醋、酱油);严禁学校食堂采购病死、毒死、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来历不明肉类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确保做到餐饮服务环节全要素、全过程安全,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齐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非法违法运输、储存和使用特殊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等现象。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总结分析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3日至3月31日)

督促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经营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积极全面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监管,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重点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分析阶段(7月1日至12月25日)

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的建议,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事事落实安全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定人定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第2篇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

《“双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食品、药品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药械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强化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局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及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综合监管责任。

四、工作重点

食品综合监管

以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安全水平整体提高。

食品加工环节

以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原料,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儿童食品、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纯净水、奶和奶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

食品流通环节

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粮油及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蔬菜、畜禽产品、熟食制品、豆制品、酒类产品、奶和奶制品及可疑食品的监测,加大对节日期间集中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餐饮服务环节

以冷冻食品、食用油、凉菜、熟肉制品、酒类、含乳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中小型餐饮单位和旅游景区餐饮店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范,加强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加强对农家乐、农村家宴、群体聚餐的检查指导。

药械方面

继续深化保健食品“打四非”和药品“两打两建”专项整治活动。

(一)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药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

(二)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

药品的违法行为。

(三)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五、主要措施

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节日聚餐等重点场所、大中型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械监管能力。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统筹兼顾、周密安排。要以“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现日常工作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出的案件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双节”期间辖区内药械、食品各环节安全监管及信息报送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食品药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食品药械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抓2个镇办进行督办,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镇办“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办公室,工作总结请于2016年2月10日前上报。

第3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食品单位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旅游景区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有力开展,成立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

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三)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及超过保持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时间从2016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9月25日—10月5日)。镇办食品监督所要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情况,在旅游旺季的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和集中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6日—16日)。集中力量,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导、提高和总结阶段(10月17日—25日)。建立健全对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在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实施、设备上进一步整改、规范,提升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镇办食品监督所要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严禁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驻景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二)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第4篇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净化药械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经研究决

2016全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2016食药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第二篇

2016全市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深入、彻底地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底线”意识,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市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负责对全市大检查工作的综合协调。各镇(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大检查领导小组;按照6月27日安委会扩大会议明确的职责分工,安监、公安、住建、交运、质监、商务、工商、农委等大检查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大检查的各项保障措施,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工作。

二、重点任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落实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和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

各地、各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要严格落实企业单位自查自纠工作责任,有效落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通过大检查,对突出问题实施集中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实现治标与治本相结合。

(一)深入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部署,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深化“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查小商店、小学校、小医院、小餐馆、小旅馆、小棋牌室、小歌舞厅、小网吧、小美容等“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继续通过领导包案,监管人员分片包干,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内涵。加强“三合一”场所和群租房隐患整治力度,采用堵疏结合和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消除“三合一”和群租房存在的火灾隐患。严格落实14个市职能部门对全市14个板块实行挂钩督导的办法,加强各板块的督导。

(二)结合转型升级开展“五小企业”整治。各镇、板块要通过大检查,对辖区内小化工、小电镀、小皮革、小家具、小印染等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污染环境、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严重的小企业、小作坊,结合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和第三轮化工专项整治要求,基本掌握“五小企业”基本情况,根据市“五小企业”整治计划,排出整治时间表,明确整治责任,落实整治要求,对其中不能整改到位的小企业、小作坊,依法实施关闭停产。

(三)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教育,强化从业人员和市民的安全意识,提升避险应急技能。一是加强“红线”和“底线”意识教育。各级各部门要在领导干部和企业单位负责人中开展“三对照三检查”活动,真正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二是加强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各有关监管部门要依法查处每一起事故和非法违法行为,并在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查处结果。8月上旬,将组织去年发生亡人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市安监局组织的预警教育培训班。9月份,扩建后的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新建的安全生产事故体验馆将正式向社会开放,届时,各镇(板块)、各部门和单位可与市安全生产培训中心联系,组织前往参观。三是加强安全素质教育。教育部门要将安全教育

纳入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的必修内容,使中小学生从小掌握安全自我保护和应急逃生自救知识,养成良好安全习惯。

三、检查要求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明确的“铁腕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要求,切实改进安全大检查组织形式和工作方式,所有检查组都应到基层查现场,真正做到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做到检查部署有计划、有要求,具体操作有进度、有实效,汇总材料有数据、有案例。【2016食药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一)政府和部门领导带队检查。

7月底前,市、镇(板块)两级政府领导及市各职能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带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方面,调研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状况和监管工作基本情况,另一方面,检查指导分管领域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乡镇(板块)领导带队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市有关部门领导带队检查每月不少于3次。

(二)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全市各行各业要在7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部署,各镇板块要采用发送公开信的方式,把《公开信》送到辖区内所有企业,并让企业负责人签收,真正做到大检查动员“全覆盖”(公开信见附件),市安委办将把公开信发送情况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要严格督促企业单位落实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的自查自纠,单位隐患和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每月30日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8月10日前,企业单位自查率应达到100%,其中重点监管单位应向安监局或行业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自查自纠情况。8月上旬,各行各业各监管职能部门要对重点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组织抽查,对重大隐患和重点问题落实专人跟踪。

(三)强化监管部门专项执法检查。市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针对本部门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部门要保证执法监管人员有50%以上的时间在基层和现场执法检查,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执法检查面力争达到100%。有关监管部门要对近两年来未检查过的地区,特别是对城乡结合部、小作坊集聚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果断处置,不留后患。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市企业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意见书》,并落实“三签字”要求。

(四)组织重点领域交叉检查和暗查。7、8月间,市安委会将组织住建、安监、消防等部门,对危化品生产经营、城镇燃气、建设施工、人员密集场所和“三合一”问题,以及个别地区安全生产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进行暗访,并形成图像资料,在市安委会会议上予以曝光。对发现的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抄告当地政府和相关监督管理部门。

(五)开展各领域大检查工作督查。市安委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督查。其中: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企业单位的督查面要达到100%;市政府对乡镇(街道)、监管部门对重点监管单位的督查面要达到100%。9月初开始,市安委会将组织对各地各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情况的工作督查,督查以工作数据和解决问题案例为主,简化书面汇报,多看实际效果。同时,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做好迎接上级政府来常督查的准备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全力支持和配合,及时提供资料。

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大检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上报工作,要突出对较大隐患的整改情况、对重大隐患整改的案例和对无法整改隐患企业的关闭情况。各类统计报表按原来规定要求,统一上报至市安委办,9月15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2016食药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第三篇

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

201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夯实管理基础,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张石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冀交投办〔2016〕20号)文件精神,结合张石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请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室认真贯彻学习。

一、指导思想【2016食药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健全“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制度。完善公司安监办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依靠全员参与和支持的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坚持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2016食药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一)组织机构。为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扎实有效进行,公司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王领战

副组长:李 广、周同文

成 员: 魏延军、唐 烁、张艳辉、刘 伟、郝志祥、苑 威

(二)责任分工。按照“一岗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由各分管领导牵头具体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三、监督检查

由收费运营部、工程养护部、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检查组的方式进行检查。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每月进行安全生产自查不少于一次,公司每季度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不少于一次,以及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检查。

(一)组织重点时期监督检查。一是监督检查“五一”和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此期间集中出行带来的交通运输压力,以路网运行为重点,着重监督检查保畅措施落实情况,确保节假日期间的路网畅通安全。二是监督检查暑期汛期和冬季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高温酷热、强降雨、寒潮大风、雾雪等恶劣天气,以山区公路在建项目和地质不良、易水毁路段等为重点,着重监督检查桥隧路网防汛抢通、除雪保畅,重要设

施防风防雷、施工现场支护防护,户外作业防寒保暖、防暑降温等制度措施执行情况,确保暑期汛期和冬季的交通运输安全。

(二)组织重点领域监督检查。一是监督检查公路运营安全管理情况。着重监督检查危桥险隧排查治理,确保路网通行安全。二是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情况。着重监督检查专项方案审批落实、特种设备进场验收、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等情况,确保工程建设安全。三是监督检查其他领域安全管理情况。着重监督检查收费站、养护工区、监控(分)中心、稽查大队、隧道监控所的消防安全等情况,确保道路安全,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三)组织重点工作监督检查。一是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集团公司工作部署和年度计划安排,着重监督检查安全体系构建、“平安交通”创建、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承诺制建设、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等情况,努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实施、取得实效。二是监督检查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针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各级挂牌督办,着重监督检查隐患整改措施,努力确保问题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失职渎职行为受到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

步细化工作方案和检查计划,明确各自职责,确保监督检查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二)认真开展检查整改。公司所属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逐项落实,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作为一项制度来抓,每次检查做到有记录、隐患有登记、整改有时限、验收有签字,确保隐患防范到位,治理到位。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做到问题逐一解决,事故逐一消除,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检查走过场、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三)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公司所属各单位要及时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汇总查找出的隐患和问题,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对重大隐患要及时进行上报。各单位每月初要按时上报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表。收费运营部、工程养护部要将监督检查情况作为每季度安全生产总结的重要内容,认真归纳提炼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增强安全上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按时向公司办公室报送每季度对下属各对口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由办公室汇总后上报集团公司。

2016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2016食药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第四篇

安徽超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一、依据《xx集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安【2013】310号、XXX集团公司《关于贯彻落实《XX集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函【2016】9号文件规定,结合二级安全生产标准企业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6食药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二、适用范围与组织领导

本方案适用于XX公司各班组、各岗位及各级管理人员。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检查的工作部署与效果检查,公司安环部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与抽查,各部门及班组实施日常检查,各专业组督促和指导检查和整改工作。

三、安全检查原则

1.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完成岗位范围内的安全普查工作;

2.公司安环部负责总体协调,各专业组实施指导和监督,完成公司范围内的抽查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抽查、暗查;

3.结合本此次创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咨询专家意见,组织整改,

四、检查重点

车间、仓库、灌区及附属设施

五、安全检查工作实施细则

1.1各作业部门每月实施检查、巡查,不少于两次;

1.2各作业班组实施日常点检;、

1.3 各推进小组和专业小组负责督促、指导现场整改;

1

2016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2016食药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第五篇

2016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隧道冻结项目部

2016年3月20日

2016年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季节性防控措施,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做好春季施工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 【2016】22号)文件《关于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春季施工生产安全,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项目部立即在全项目范围内组织和实施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以下简称“春检”)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一岗双责管理责任为核心,以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基础为主要任务,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的落实,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 强化领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2016食药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集团和集箱的相关要求,继续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职责,以身作则。同时,为了加强组织领导,促使相关部门和人员将“春季安全大检查”行动落到实处,公司成立以安委会为班底的“春季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组 员:

主要职责:加强对本次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一方面加大检查频次和检查力度。另一方面,通过有效的组织和领导,加大隐患治理资

金投入的力度,领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现场监管。杜绝一切“习惯性违章”作业,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生产。

三、检查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3月15日起,至4月30日结束。

3月15日至20日为方案制定阶段;

3月21日—3月31日为班组自检自查阶段;

4月1日—4月10日为项目部检查阶段;

4月11日—4月20日为隐患整改及再检查阶段;

4月21日—4月30日为总结提高阶段。

四、 检查内容

1、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规章制度;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职工是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遵章守纪情况、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2、防人身、防雷电、防风、防火、防机械设备事故、防高空坠落的“六防”工作:检查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进一步加强扭掉安全生产“五个坏习惯”活动的开展和检查,重点检查在开展扭掉坏习惯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并将扭掉安全生产“五个坏习惯”活动纳入到本次春检活动中来。

4、防火防爆检查:项目部要定期对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或试验,确保良好、有效,并建立台账。重点检查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开展情况,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

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5、施工用电安全:检查电力线路的绝缘、布置,各种电器设备的接零接地。

6、交通安全检查:对驾驶人员车辆准驾制度、车辆日常检查、驾驶员培训等。

7、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制定“五牌一图”,施工场地设置围栏或警示旗帜,施工现场标牌齐全、整洁等。

五、工作要求

1、明确工作职责。各部门必须明确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到岗位,监督检查到一线员工,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2、全面排查摸底,明确整改责任。必须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检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实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结合安全生产活动月,加强宣传活动。采取宣传培训等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强化警示教育,使员工成为支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参与者,形成人人管安全的良好氛围。

2016安监局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6篇
2016食药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第六篇

第1篇: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治方案

12月6日晚,县村小组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4人受伤。为了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县安委会决定从明天开始,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再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一、总体要求

针对目前气温降低,火灾隐患逐渐增多,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各类企业单位赶进度,容易放松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通过再次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重点

各镇、各部门、各企业要针对本辖区、本部门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各镇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这次集中检查整治工作。煤矿:要严格落实“十必须”、“十禁止”,重点检查瓦斯、水害、防火等措施落实情况,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落实情况。以技改名义违法生产;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9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隶属的煤矿企业未经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的;在抽采未达标煤层进行采掘生产的;水害威胁严重、煤层易自燃发火矿井防治措施不落实,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的;“批小建大”、“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建设的。道路交通:要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格进出站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严格遵守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客车,在零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要对雨、雾、雪等天气、复杂危险路段以及元旦、春节期间的路面交通管理,做出具体安排。严查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重点检查加油站加气站(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非煤矿山:要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设施是否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及非法盗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要切实加强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依法关闭取缔非法生产和经营窝点,依法严厉打击涉及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犯罪活动。公共经营场所消防和冬季防火:要对宾馆、饭店、医院、商场、网吧、市场、影剧院、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检查,严防森林火灾。学校:要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消除危漏校舍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用房及辅助设施。切实加强对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对学生宿舍和食堂要重点管理,加强食品卫生检疫工作,防止食物、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夜间校园和楼梯的照明管理,防止踩踏事故发生。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全县校车进行集中检查,对所有校车司机进行安全教育,严防校车发生安全事故。食品药品:要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经营者,要依法从严查处,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建筑施工:要检查在建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技术状况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情况;施工人员宿舍用电以及居住环境的安全条件。同时,要重点检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地质灾害: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和滑坡重点区域的排查和监测预报工作,加大对地质灾害区域和滑坡险区群众的安全教育和搬迁力度,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特种设备:要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城镇燃气:要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从事燃气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的,对从业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坚决停业整顿。

三、职责分工

1、县安监局牵头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配合国土等有关部门检查非煤矿山安全;

2、县煤炭局负责检查各类煤矿及在建煤矿安全;

3、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负责检查道路交通、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打击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4、县交运局负责检查运输企业安全和城市交通安全;

5、县住建局负责检查建筑施工(含拆除工程)安全、城市燃气、供热安全;

6、县质监局负责检查特种设备安全;

7、县农牧局(县农机管理站)负责检查农业机械安全;

8、县水利局负责检查河流水库、水利工程建设、城市供水安全;

9、县工业局负责检查所属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10、县教育局负责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

11、县文体广电局负责检查文化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网吧安全;

12、县文物旅游局负责检查旅游景点安全。

13、县电力局、各电力企业分别负责检查管辖范围内电力设施安全;

14、县国土局牵头检查非煤矿山、采土场点、滑坡和地质灾害防治安全;

15、县食药局负责检查食品药品安全;

16、县中小企业局负责检查非公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17、县林业局负责检查森林防火安全。

各镇、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都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把此次大检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精心组织,深入检查。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镇、本行业安全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并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作业现场、深入重点领域和危险区域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因检查或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2016食药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第2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根据《县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局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工作

(一)主要任务。

1、以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为重点,重点开展对建设工程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完善安全管理法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深化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施工和竣工验收等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各参与方、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配合有关部门深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工程建设科学有序开展。

(二)工作目标。

1、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做到用制度规范、凭制度办事,有法可依、科学行政。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制,建立起安全生产各参与方齐抓共管、赋权负责、分工配合的良好局面。

3、适时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安全许可,保障企业持续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严肃查处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4、细化制度措施,强化过程监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5、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6、深挖工程建设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7、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起风清气顺、安全发展的工程建设环境。

二、工作重点

1、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完善安全管理法规制度。清理、整顿、调研、完善有关规范制度,约束建设主体和利益相关者的市场经济行为,营造公平、安全的法律制度环境,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2、严格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抽查,严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查复验关。用市场调节功能严格市场准入,提高市场门槛,营造公平环境,竞争优化淘汰低水平参与主体。合理设置前置条件,在竞争中留下安全管理上水平、安全投入上档次、安全效益有保障、安全意识有高度、安全质量有保证的企业主体参与工程建设,保障安全生产。

3、强化日常监管监察,细化安全管理措施,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深入开展日常安全监管监察,督促企业落实法律规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切实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采取自查与检查、重点督察与一般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监督检查企业主体责任、制度建设、现场管理、安全投入、员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值班带班等规定落实情况。

4、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查处力度,深挖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对责任单位的处罚和政府官员的问责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重点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瞒报行为的追查和重特大事故的处罚力度,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监管,开展自查自纠。

一是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意见》要求,结合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宣传、安全监管监察职责履行、廉政执法监督的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存在的隐患,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健全制度措施,严格监督执法,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要结合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汲取深刻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预见性和时效性。

二是督促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以倡导推行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化为目标,夯实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基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工程建设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自查,并限期整改。

(二)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完善各项措施。

一是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开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情况、工程建设规范管理和运行情况等工作的安全监管监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落实建筑、公路、水利设施等行业建设领域的监管责任,防止事故发生。对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的领导责任和有关人员责任。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廉洁从政。把日常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专项治理各项措施落实抓好,取得实效。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合理集权、科学分权、正确用权,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阶段

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和重点检查阶段

1、自查自纠。要按照专项治理方案和工作要求,重点检查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进行自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同时要求被监管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监督检查。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等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认真整改、健全制度阶段

1、查处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查办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纪案件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件,严查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重点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瞒报行为的追查、事故调查“四不放过”责任落实、事故隐患倒查。

2、完善制度。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年落实“三项行动”、推进“三项建设”活动,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够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

(四)巩固治理成果、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2月11日至2016年4月10日)

1、完善一批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把专项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进行归纳和提升,使之形成制度,实现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系统化。

2、落实制度措施,督促健全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

3、创新专项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监督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五、保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二)注意统筹兼顾。要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工作基础较好、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要抓紧整改,相关规章制度要抓紧建立和完善。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两个加快”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相结合,既要注重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安全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预见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调查研究。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及时推广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要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3篇: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县“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办发〔2016〕70号)文件精神,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我局干部的良好形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育重点

各科室,执法大队要立足实际,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通过开展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着力解决职业操守不佳的问题。看是否存在索要服务对象钱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宴请;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亲友谋取私利;缺乏修养,不注重社会公德,个人生活不检点,品位低下;功利思想严重、热衷业余兼职,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

(二)开展爱岗敬业教育,着力解决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看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对企业、群众和客商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麻木不仁,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行政慢作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及时为项目建设搞好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困难;行政乱作为,滥用职权,越权办事等问题。

(三)开展法律法规教育,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看是否存在有法不依,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执法不公,办人情案,“吃、拿、卡、要、报”;执法不规范,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法制观念淡薄、不能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以及执法简单粗暴甚至执法犯法等问题。

(四)开展纪律作风教育,着力解决纪律作风不过硬的问题。看是否存在不遵守机关各项制度,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股炒股,打牌赌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由散漫、各行其是,讲排场、比阔气、挥霍浪费等问题。

(五)开展为民服务教育,着力解决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看是否存在特权思想严重,小团体利益至上;为民服务思路不清、点子不多、措施不力;对群众态度冷漠、敷衍应付、麻木不仁、故意刁难等问题。

二、方法步骤

集中教育实践活动从2016年9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提升阶段(9月9日——9月30日)。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学习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学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并围绕工作职能,确定专题,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大讨论。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要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并通过召开座谈会、意见征询会、民主生活会,走访相关企业、服务对象等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对照剖析,形成行风自查报告。对照职业道德、岗位职责、法律法规、工作纪律、为民服务等五个方面逐项检查。

(三)整改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抓好整改。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对照集中教育活动的要求和查摆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重点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投诉受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我局成立“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集中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实践教育活动日常工作。

(二)联系实际。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集中教育,实事求是地查摆和解决问题。要敢于揭短亮丑,找准主要问题,抓住主要矛盾。要本着把过去的问题当作现在的问题吸取教训,把别人的问题当作自己的问题引以为戒,把可能发生的问题当现实存在的问题积极预防,并结合个人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我教育、自我净化、自我提高,使集中教育实践活动收到教育和激励的双重功效。

(三)强化督查。局纪检组成立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督查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跟踪督查、限期整改。对教育活动中不重视、措施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全局通报。对疏于监管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因工作失职导致我局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注重实效。各科室,执法大队要按照县委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要求,从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把教育实践活动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改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结合起来,与提升为民服务质量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把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劲动力,用工作的成效来检验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真正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第4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吸取吉林禽业公司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事故隐患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工作方案》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液氨等生产储存使用企业专项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及时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县局危化科、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日常检查由执法大队牵头,危化科配合。

三、检查范围

全县各重点涉及液氨、液氯、液化天然气和氟化氢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销售。

四、检查时间

2016年6月5日—7月5日

五、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是安全许可和安全设施及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是否进行了全员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生产是否存在抢进度和赶工期、危险工艺的自动化改造是否按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进行评估建档、涉危生产单元和车间的日常监控是否规范等。

(一)烟花爆竹排查治理重点:

(1)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是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A级库房安全防护屏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仓库是否存在超量、超规定等级存储,是否将收缴的非法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是否存在库房内进行开箱、配货作业等现象。

(3)库房安全管理、保卫和值班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是否建立和执行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氯酸钾、假冒伪劣或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等问题。

(二)危险化学品排查治理重点:

(1)使用液氯、液氨、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

(2)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3)检修、维修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抢险物资。

六、工作要求

(—)及时发现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大检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制订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要将大检查作为全面实现2016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的具体行动和重要举措。

(二)做到涉危企业全覆盖。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小型肉禽、食品、果品、蔬菜等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过程中,要及时向被检查企业通报检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三)做到整改工作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和消除的,必须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无法进行整改的,应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或提请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第5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了深刻吸取近期国家多起重特大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入深入贯彻省政府5月21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6月4日全市安全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尽快扭转当前不利局面,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市安监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的通知》(咸安监发【2016】78号)要求,县安监局决定,从6月上旬至12月底,在全县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暨安全整治专项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充分认清“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深入贯彻5月21日全省“打非治违”工作电话会议和6月4日全市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工作,继续扎实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和坚决治理纠正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作目标:通过持续不断地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努力实现五个目标:违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防范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违规违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切实得到强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改善。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安监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安监局局长同志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县安监局副局长、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担任,县安监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及执法中队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主要职责:

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着力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非煤矿山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停产整顿矿山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济源整合矿山、新(改、扩)建矿山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5)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9)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1)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的;

(12)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或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3)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4)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

(15)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16)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的;

(17)露天矿山未按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及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的。

对上述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检查、打击时,如果发现无证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非法转让探矿权或采矿权、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等非法违法行为,应及时移交给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予以打击。

(二)危险化学品

(1)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2)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3)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有关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重大变更未履行想过审批手续以及未经试生产备案就擅自投入试生产运行的;

(5)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

(6)无相应资质从事危险化学品项目设计、施工,或在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事检修、维修作业的;

(7)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

(8)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

(9)企业存在严重违规违章指挥、作业行为的;

(10)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

(11)其他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

(三)烟花爆竹行业

(1)无证、许可证过期或超员、超量、超范围生产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以及相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停业整顿期间擅自生产经营,以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违法、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的;

(5)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6)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9)生产工艺、监控设施、作业环境不符合规定,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四)冶金行为

1、煤气作业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1)建立煤气防护机构。生产、供应和使用煤气的冶金企业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煤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设立煤气防护站或煤气防护组,配备必要的防护人员,保证每班至少配备2名作业人员。

(2)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高炉风口及以上平台、转炉炉口以上平台、煤气柜活塞上部、烧结点火器及热风炉、加热炉、管式炉、燃气锅炉等燃烧器旁等易产生煤气泄漏的区域,以及焦炉地下室、加压站房、风机房等封闭或半封闭空间等,要按规定安装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3)检维修等存在交叉作业的情况下。一是企业要切实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制定严谨的施工或检修方案;二是要明确各相关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入安全检查与协调;三是要对生产区域与施工区域实施有效的煤气隔断措施,在安全措施确认后方可实施作业。

(5)煤气区域作业基本要求。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时,作业人员要携带便携式报警仪,使用防爆工(器)具,禁止用铁质器具敲打管线、法兰等。带煤气作业时,如抽堵盲板、开闭眼睛阀、更换探料尺、盘根、煤气管道扳眼接管、煤气设施内检修、内外动火等,要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空气呼吸器,并在煤气防护站人员监护下方可作业。

2、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1)高温熔融金属吊运。一是采用冶金铸造起重机吊运;二是吊运线路与建(构)筑物以及作业人员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可与其他物体碰撞;三是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不得设置在熔融金属的吊运(运输)影响范围内。

(2)防范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一是生产、处置和贮存高温熔融金属的设施要有防水措施,运输线路及附近区域不得有积水,正上方不应存在滴、漏水隐患。二是要对原料、辅助材料严格检查,确保加入炉中的原料、辅助材料干燥无水。三是输送、转注熔融金属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在输送、转注前,须经充分干燥并保证畅通。

(3)高炉停炉及放残铁。一是在停炉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现场工作环境和注意事项,进行安全交底。二是安排专人预先对电、煤气、蒸汽、氧气、氮气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进行确认,并办理相关审批,确认手续;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切割或拆除有关设备设施或装置,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三是放残铁前,必须对残铁口内碳砖受侵蚀情况进行检测评估,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切开残铁口出炉皮。

3、有限空间作业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1)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要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等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明确作业现场的负责人、监护人员,严禁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设备设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仰爆、阻爆(隔爆)、泄爆等措施,并在其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五)职业卫生监管领域

要突出矿山、冶金、石油、石化、建筑、建材、机械、轻工等行业领域,加强对矿山开采、化工、冶金、水泥制造、皮革加工、制鞋、五金电锯、电子制造等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不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和定期检测检验等行为。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6月上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6月上旬—6月底)

局印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烟花爆竹及冶金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镇、各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督促企业建立自查与整改档案,并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县安监局。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7月—9月)

县安监局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督促整改。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对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问题突出的镇和行业组织开展联合督查,重点整治,切实落实各级“打非治违”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0月—11月)。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跟踪、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2月)县安监局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确保安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有重点,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按照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各镇、各部门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体制机制建设、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死角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疾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将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相结合,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相结合,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横额等载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群众,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重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尤其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严重的案例要敢于打击、敢于曝光,切实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镇、各部门按照以下要求报送相关信息至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一是6月20日前报送实施方案;二是11月底前报送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三是12月15日底前报送此次专项行动总结材料。

第6篇: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提高我局干部整体素质,提升局机关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开展好本次活动,对全面提高我局干部政策理论水平、有效解决干部职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部关系,全面建成和谐县、小康县、幸福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时间

2016年2月1日——2月28日,共21天(春节假期除外)。

三、主要内容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新党章、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中省市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县公务活动接待工作细则、省“两会”精神和产业发展、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工业经济及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积极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研讨会等活动,切实增强学习实效,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大力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升工作效能,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月2日)

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召开全局学习动员大会,对我局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安排。

第二阶段:学习教育(2月4日—2月8日)

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通过座谈交流、专题研讨、知识竞赛、考试测评等方式,每天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使全体干部全面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形势,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在此基础上,召开机关干部职工民主评议大会,结合其表现开展民主评议,局领导结合评议情况与每名干部谈心,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努力的方向。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2月16日—2月23日)

各科室,执法大队要认真梳理存在问题,结合各自职能,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彻底解决公款吃喝、超标接待、作风漂浮等各类问题。每名干部结合各自实际,下势立茬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坚决整改纪律观念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安监局“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开展“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按照县委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的工作机构,由局长刘会文亲自安排、力抓落实,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严格要求,扎实推进。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掌握情况,搞好协调指导,解决存在问题,特别是要严格标准、严加要求,对学习教育不深入、查摆问题走过场、在局机关大会上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履职不力、工作没有起色、作风毫无改进同志,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3、搞好结合,促进工作。坚持把学习教育月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作风建设与为群众办实事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用工作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用活动成效推进县域发展,真正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当前,特别是要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全局干部以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抓工作、促发展,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县。

2016食药局监管创新年活动方案
2016食药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第七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及县“三会”精神,大力实施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新,推进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科学监管,持续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和县“三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全省食品药品最安全地区为目标,以创新监管、服务发展为主题,以“四比四看”为载体,紧密联系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坚持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奋力打造食药诚信体系建设、药监行政指导、监管社会共治等工作亮点,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机关工作作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上有新提高,在营造吸引投资兴业环境上有新变化,在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上有新提升,在发展全县医药经济方面有新成效。

二、目标要求

(一)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监管创新的理念在全局深入人心,干部职工关注宏观、超前思考、深入调研,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风气,建设创新型科(室)、创新型机关迈出新的步伐。

(二)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管理依法行政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长效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以细化、深化、量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精细化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在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健全制度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以监管方式创新和监管手段优化推进科学监管方式转变上取得新突破,在全面保障饮食用药安全、服务医药企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上取得新成效。

(四)工作实绩进一步提升。围绕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的目标,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涌现出一批在全县叫响、在全市领先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各科、室在县级机关作风评议和文明行业创建中进位争先,排名靠前。

三、工作重点

开展“监管创新年”活动,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注重实效,努力解决制约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一)推进食药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分环节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打造政府、企业、个人三位一体的诚信体系。

一是以优化审批和政务公开为重点,加强政府诚信建设。进一步清理审批项目,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药品、医疗器械许可时限平均压缩三分之二,实行政府服务零收费,坚持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标准验收,实现行政许可按时办结率和申请人满意率100%。同时,健全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的政务公开制度,主动、及时公开机构设置、变更、职责权限、人事任免等基本内容,及时办理、反馈已申请公开信息,以此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打造诚信机关。

二是以电子监管和诚信评级为核心,强化企业诚信建设。为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效能,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通过建立健全企业电子信息档案,公示企业基本信息和动态监督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数据,实现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促进企业诚信建设。同时,依托电子监管,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信用评定和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动态评价并公示企业诚信等级,健全企业信用记录、评估、奖励、失信警示和惩戒机制。

三是以实施奖惩机制和媒体宣传为抓手,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充实完善药品诚信档案系统数据库。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录入率达到100%;做好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做好典型失信案件收集和上报工作。通过曝光典型失信案件,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建立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对守信企业从正面进行宣传和报道,对失信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和处罚的力度,对于存在风险隐患、发现违规行为以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信用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社会上营造守信收益、失信受损的良好氛围。

四是以教育培训和“四比四看”为动力,深化个人诚信建设。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服务发展、利用职权乱作为和违法工作纪律五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转变作风、优化环境的集中整顿活动,查摆影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的主要问题,并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树牢优化发展意识。

(二)深化药监行政指导工作

不断深化行政指导工作,把说服、教育、示范、规劝、建议等柔性手段融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过程,促进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刚性和柔性的统一。

一是全环节覆盖,提升遵法守法意识。要通过征求意见、集体商议、专家审核等方法,不断完善行政指导工作项目,将药监行政指导工作覆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多环节、全过程,指导相对人及早掌握食品药品监管最新政策、涉食(涉药)风险点以及相关权利和义务,提升遵法守法意识。

二是多层次执行,不断丰富指导方式。要针对重点、重大项目的特点和企业的需求情况,通过邮件提示、短信提醒、电话通知、上门辅导、QQ群服务等多种方式方法,对企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业务知识的指导和服务。

三是全岗位培训,提升服务指导能力。要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行政指导工作的实际需求,加强对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行政许可、稽查执法、广告监测、专项整治、远程监管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临时性审核等多岗位的分类培训工作,明确各岗位的工作特点、工作要求、工作内容以及工作目标,增强干部职工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行政指导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提升综合服务素养和实际指导能力,推进柔性执法进程。

四是全方位宣传,提升队伍整体形象。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全方位的手段,宣传行政指导工作取得的成绩,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整体形象和社会美誉度。

(三)实施监督管理社会共治

去年11月13日,在国家总局召开的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上,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药品监管历经改革,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进步,结合当前社会发展现状综合考量,社会共治是大势所趋。食品药品安全已经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稳定的重要指标,社会共治是形势所迫。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作用。社会共治需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治理,让行业协会、第三方监督机构和公众等都为食品药品安全献计出力。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列入政府月度工作重点,争取将保健食品药品动态监测等工作列入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社会共治需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由政府理顺部门之间工作机制,同时主动争取公安、邮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切实增强工作合力。依托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平台,联合工商、卫生、质监、公安、文广新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食品药品广告非法宣传专项督查,对违法广告发布、刊播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约谈、告诫。

三是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社会共治需要全民树立诚信意识,特别是企业要加强文化建设,以诚信做事为基石,以产品安全为底线,切实负起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严格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核和保健食品化妆品临时性核准,把好准入关,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将经营的保健食品品种列入远程监管范畴,及时上传购销存记录,规范药店保健食品经营行为。

四是发挥群众参与作用。社会共治需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通过科学有效的互动平台,让案件举报投诉有门、有果、有奖。社会共治需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其深远意义,赢得民众支持,号召全民参与。社会共治需要各方主体相对独立运行,彼此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多方监督、共治共管、合力攻关的格局。着眼调动消费者和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在网站、报纸、电视台持续刊播公益广告,向社会发布公告和消费预警,征集150名技术人员组建食品药品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等活动,为监管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组织领导、活动安排和考核评比

开展“监管创新年”活动是今年全局工作的一件大事。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务必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领导。“监管创新年”活动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坚持正常的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局法规科牵头,刘加云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等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2、抓好宣传发动。在《报》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及时宣传交流监管新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并将适时召开“监管创新年”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会。各科室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加强监管创新的宣传,大力宣传开展“监管创新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监管创新活动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于监管创新的实践,在全局营造监管创新的良好氛围和工作合力。

3、开展调查研究。各科室都要明确监管创新重点课题,明确项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各科室都要紧紧围绕监管创新主题,贴近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从查找不足和差距中明确监管创新的目标,从基层的鲜活经验中总结提炼监管创新的思路,从先进典型做法中借鉴提升监管创新的办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增强监管创新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4、加强检查督促。县局将“监管创新年”活动实施情况列入对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局“监管创新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日常检查督促工作,及时掌握活动实施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二)精心组织安排

从现在起,“监管创新年”活动分五个阶段在全局集中深入开展。

第一阶段:从2月至3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掌握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分析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学习外地先进经验,以文件的形式出台实施方案。各科室必须在2月28日前把具体实施方案报局法规科。

第二阶段:从4月至6月,建立健全创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制度,形成新方法,制订新措施。

第三阶段:从7月至12月,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尝试和实施新思路、新制度、新方法。

第四阶段:从2016年1月至2月,对创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写出总结报告,并将所形成的新思路、新制度、新方法的有关材料一并上报县局。

第五阶段:2016年3月,县局对“监管创新年”活动进行考核评比,总结和推广经验。

(三)加强考核评比

此项活动结束后,县局将从创新的思路、制度、方法,创新的实践,创新的成效三方面专门组织对科室进行认真考核评比。评比重点看创新项目是否在全省、全市、全县首创或领先,是否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是否产生良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是否得到上级领导充分肯定或在全省、全市推广,是否得到群众的肯定或社会的公认。具体评奖办法另行制定。在年度工作考核评比中,县局对创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对在此项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的个人,县局将予以表彰奖励。对创新工作不够重视,组织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科室,将予以通报批评。

全体干部职工要在围绕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落实“监管创新年”活动总体目标要求的前提下,从科室实际出发,提出监管创新的重点内容和具体措施。要正确处理创新与规范的关系,坚持依法科学开展监管创新活动,以规范求创新,以创新促规范。要把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与自主创新结合起来,既大力倡导首创精神,又积极鼓励借鉴消化再创造,确保监管创新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

2016质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2016食药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第八篇

根据宁安字[2016]26号文件工作要求及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巩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效,切实抓好我县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股,办公室主任由鄢亮兼任。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突出抓好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重大建设工程以及起重机械、电梯安全管理使用单位、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执法,按上级文件要求重点检查企业自查自纠是否到位;“五个落实”要求是否落到实处;非法违法行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

(二)进一步对今年以来在专项整治、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逐步排查,回头查看是否如要求所布置切实整改到位,隐患是否解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安全股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具体要求,认真对照阿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的重点内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搞好再检查、再部署。同时,对我局挂点乡镇进行督查检查。

(二)突出重点,严格执法。突出抓好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单位,重大建设工程以及起重机械、电梯安全管理使用单位、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执法力度,落实治理责任和隐患整改是否到位。

2016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2016食药局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第九篇

今年5月份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续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央和省、市领导先后政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和国务院6月至9月底集中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要求,结合《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2016市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市住建委决定从2016年6月开始延长至10月底结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近期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拉网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整改,做到领导在一线督导、措施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服务在一线体现、经验在一线推广、事故在一线防范,确保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市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和责任相一致的奖惩考核机制;努力提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安全生产长效管理。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范围、检查方式及检查时间

(一)检查范围: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房屋拆除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方式:本次检查贯穿夏季、汛期,采取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对所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市住建委组织委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行业指导,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的方式进行。

(三)检查时间:2016年6月28日—10月28日。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即日起要立即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市住建委在7月起对本辖区内所有建筑施工项目开展全面监督检查。

四、检查重点及具体安排

(一)检查重点: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建筑起重机械、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关键部位和环节,严厉打击“三违”行为。突出检查施工现场防台风、防雷、防雨、防滑、防坍塌、防坠落、防火灾等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建筑施工工程和房屋拆除工程现场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及档案,有无安全技术措施,有无安全技术交底,特种设备是否检验检测,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文明施工,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各种制度及岗位职责是否齐全完善并实施,是否签订安全责任书及用工合同等。

(二)具体时间安排

(1)7月份,开展夏季高温、汛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夏季汛期、高温中(强降水、台风、大风等极端天气)较多的特征,重点检查基坑、围墙、建筑物和生活办公区域周边的防护设施,防止基坑、围墙坍塌和滑坡事故发生。同时,组织对重点项目、大型项目上作业施工的一线职工进行高温季节施工慰问活动。目前已与上兴镇人民政府、竹箦镇人民政府联动完成上兴、竹箦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本月即将与南渡镇人民政府、戴埠镇人民政府、埭头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镇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2)8月份,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扬尘治理工作。结合建筑施工消防安全要求,与市公安消防大队联合检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各类易燃易爆作业、生活区域防火安全管理。并与市环保局开展扬尘治理工作,防治扬尘污染,推进绿色施工。本月将继续与社渚镇人民政府、上黄镇人民政府、别桥镇人民政府、天目湖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镇区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3)9月份,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整治和房屋拆除工程现场检查工作。检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隐患,防止机械事故发生。以建筑起重机械整治为重点,加大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整治力度,彻底排查各类脚手架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吊篮,依照有关安全技术规定进行严查;检查外电线路(高压电线)与建筑物、施工机械和临时设施等安全距离以及施工用电的安全隐患,防止触电事故发生;检查洞口临边安全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发生。同时,对全市房屋拆除工程项目集中进行安全检查,进一步加强房屋拆除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房屋拆除施工行为。本月继续将与南渡镇人民政府、戴埠镇人民政府联合进行在建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4)10月份,开展饮食卫生安全专项检查、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城市燃气安全专项检查。联合市卫生监督所联合检查建筑施工现场饮食卫生,保障我市广大施工单位建筑工人身体健康,防治食物中毒事件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进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检查,实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监管程序化、制度化。与市安监局、质监局、公安消防大队配合,对燃气生产经营单位、燃气场站、市政燃气管网等进行重点检查,深化城市燃气安全管理,确保燃气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面对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要按照省、市、委有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立即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制定排查计划,迅速组织人员对所辖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真正把责任落到实处,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抓到细处,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和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效。

(二)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把检查责任落到实处。应根据施工重点部位、重要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建立隐患登记制度。各企业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突出事故易发的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深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特别是现场监理应主动履行职责,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本次检查要全面、系统、彻底地排查隐患。既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检查中发现相关责任单位未开展自查自纠,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将对其通报批评,问题突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记为不良行为并严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四)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被动应付的单位,要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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