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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监督实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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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服务监督员实施方案
服务监督实施方法 第一篇

关于聘请项目服务监督员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项目服务工作质量,优化招商投资环境,促进政企互助、政企共建长效机制的形成,实现新的一年项目建设工作的快速推进,结合**项目建设情况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以区委副书记、**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滨水新城管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管委会其他班子成员和派驻纪工委书记为成员的项目服务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商项目部,招商项目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监督员的聘任

1、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经项目服务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从各项目单位负责人中确定选聘对象。

2、项目单位推荐或自荐。各项目单位可集体推荐项目服务监督员人选,各项目单位负责人也可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荐报名,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后确定。

3、社会监督员聘任公布。项目服务监督员确定后,由项目服务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作出聘任决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项目服务监督员工作会议,颁发项目服务监督员聘任证书。

4、监督员聘任期限。项目服务监督员任期为一年。任期内如遇项目单位内部人事变动,由新任项目单位负责人接任。

三、监督员的职责

1、了解和收集各项目单位对项目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2、对**管委会、区直部门和项目所在地乡镇履责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及时举报。

3、充分利用自身人脉资源,协助做好**宣传推介工作。

4、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监督员的形象;客观公正,认真履行监督员职责。

5、做好项目服务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制度

1、建立工作联系制度。项目服务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会议、电话、信函等各种形式保持与监督员的密切联系,向监督员咨询项目服务工作有关意见和建议。

2、建立工作例会制度。项目服务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负责组织召开一次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意见和建议,了解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3、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受理,并将整改落实和解决处理情况向监督员反馈。

4、建立组长约谈制度。项目服务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底将本月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收集汇总报送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研究予以解决。如需县直相关部门或乡镇予以解决的,由管委会协调相关单位解决,解决措施不力或不及时的,领导小组组长视情况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限期整改。

5、建立年度评议制度。监督员对**管委会、和区直相关部门和项目所在地乡镇的项目服务工作进行年度评议,年度评议采取无记名测评方式进行,由项目服务监督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评议结果报区绩效办参考。

创新监管方式,实施监管服务责任区监管
服务监督实施方法 第二篇

创新监管方式,实施监管服务责任区监管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工商职能中市场监管的责任愈来愈重,监管内容愈来愈复杂,要使工商职能到位,就要在监管模式上求创新,以科学求实的态度,正视现实,找出差距,积极主动适应监管服务责任区这一新的监管方法,并在监管中不断创新和积累新的经验。只有转变了观念,才能用科学的发展观统一思想,才能积极主动探索监管服务责任区的新模式,才能主动根据本辖区的工作实际和特点,自觉运用现代技术和监管服务责任区新模式来充分发挥好基层工商所职能。

网格化监管是一种新兴的监管理念,在城市管理等公共管理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各地工商部门都积极将网格化管理的理念和模式借鉴到市场监管中,提高了对市场秩序的掌控能力。每个地方的网格化监管在实践中都有发展和创新,都有切合自己实际情况的特点。

监管服务责任区是在源于网格化监管内涵基础上,又赋于其服务发展大局的全新监管方式,它是指以监管与服务和谐统一为要求,以提高工作效能为目标,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以市场巡查为抓手,以明晰监管职责为切入点,以综合发挥工商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为着力点,以规范化建设为支撑,将辖区划分若干监管服务责任区,

每个监管服务责任区下设两个工作区间,每个工作区间下设若干网格,所有市场主体按地理位置定位到相应的网格,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各网格责任人以各自分派的监管服务责任区为单位对辖区经济秩序实施监管和服务,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和全社会参与监督的作用,逐步建立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群众参与的综合市场监管机制。监管服务责任区监管使得行政执法由平均用力,遍地撒网转变为知已知彼,有的放矢;由事后监管转变为事前防范;由被动的滞后监管转变为积极的主动履职;由依赖请示汇报监管转变为主动依照规程要求监管;在绩效考核上由“干好干坏一个样”转变为“干与不干,干好干坏就是不一样”。管理对象由不服监管、不理解监管转变为严格自律,支持监管;社会监督使得工商监管由孤军奋战监管转变为群防群治监管。

一、开展监管服务责任区工作的必要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迫切需要工商执法由“传统管理型”向“监管执法服务型”转变。新疆工商部门勇于直面形势发展的挑战,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确立了监管服务责任区立体式监管的改革思路,克服工商监管转型中面临的下列困难:

1、执法主体与市场主体数量严重失衡。近年来,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市场主体数量不断增长,市场主体的类型

日益多元化,交易行为日益复杂化,违法行为日益隐蔽化。而作为执法主体的工商部门人员数量增长较慢,难以面对日益严峻的监管挑战。

2、“问责”风险为不断加大。几年来,以阜阳奶粉事件为代表的各类责任追究事件,给各职能部门敲响了警钟。随着“问责”制度的不断强化,群众的要求越来越高,外部环境的制约越来越紧,工商部门所承担的责任风险越来越大。必须进一步强化我们全体干部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下大力气提高监管工作的预见性和精确度,有效规避因市场主体准入把关不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不到位、消费投诉举报处理不及时等带来的行为缺位失范等“问责”风险。

3、传统监管模式执法反应不快速。传统的监管模式存在基本经济户口数据底数不清,监管动态信息来源少,传递渠道不畅通,指挥系统不灵敏,单打一难以形成具有威慑性的合力等问题,上级部门在遇到突发事件时,无法科学快速地决策,合理有效地进行处置。

4、传统监管模式效能责任不清。在传统的监管模式下,片区责任人主要是承担执收任务,缺乏综合监管的意识和能力。遇到问题时习惯绕道走,不注重抓防范除苗头排隐患,满足于报喜不报忧。内部分工与协作不顺畅,各级责任人及局领导,由于没有具体明确的责任连带追究制度的

制约 ,由于责任不明确,在考核时定性与定量分析缺乏操作性,容量产生推诿扯皮,造成效能低下。

5、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差。在传统监管模式下,习惯于分兵把守,单一监管。执法人员日常工作比较机械,上级推一下,下级动一动,不推不动;部分没有具体任务的中层干部习惯于只当指挥员不当战斗员,结果容易形成“做的做、看的看,一级向着一级看”的消极被动应付工作的局面。

6、外部环境发生了改变。一方面,法制不断健全,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社会监管越来越到位,对执法部门的要求越来越高;另一方面,不法分子对法规的研究也更加深入,违法行为也更加具有迷惑性,对普通群众具有较强的蒙蔽性和欺骗性,容量混淆视听,影响群众对工商执法的理解和支持。

二、夯实基础,理顺机制,全力推进监管服务责任区监管。

监管服务责任区监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在立足于现有的管理资源基础上,对传统的监管模式进行取舍、改造、整合、创新,坚持夯实基础,理顺机制,举全局之力,确保此项改革的顺利推进。

1、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干部开展大讨论,深入分析工商监管面临的挑战,使全系统人员增强危机感和使命感,【服务监督实施方法】

认识到网格化监管改革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工商转型的需要,势在必行,迫在眉睫,被动就会陷入困境,主动就会赢得先机。

2、科学划分监管服务责任区。按照市场监管层级责任制的要求,将辖区按照“边界明确、工作量相对均衡、相邻监管服务责任区间便于协作配合”的原则科学划分监管服务责任区,合理确定责任人,明确监管职责和管理目标,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相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网格为一个巡查组,各级网格责任人以各自巡查组为单位对辖区进行监管服务。在科学划分网格的基础上明确工作目标。设定具体的管理目标,包括法制宣传、市场主体规范管理、交易和竞争行为规范、群众举报和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重要商品和要素市场的监管、有形市场的管理,使责任人日常工作有努力方向。

3、明晰监管职责。监管服务责任区并非只是单纯的“分片包干”,而是以 监管服务责任区的形式来做到职能的主动履行和各级别责任的自觉落实。领导至各级责任人,均应签订责任书,细化职责。三级监管服务责任区责任人员是监管服务责任区内市场监管直接责任人,是监管服务责任区立体式管理的主要承担者,在具体的市场监管工作中,负有全面监管服务的责任,对监管服务责任区内出现市场监管不到位现象承担直接责任。巡查组其他成员是协作人,

2013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服务监督实施方法 第三篇

2013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通过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组织及执行单位

在市卫生监督大队的统一领导下,卫生院及各村卫生所具体实施。

三、项目服务对象

全镇辖区内区民。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共同承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开展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学校卫生服务【服务监督实施方法】

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共同承担学校卫生服务工作,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以及发现或怀疑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镇卫生院成立卫生监督协管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查指导工作。

(二)人员配备

1、村卫生监督协管员由镇卫生院推荐,卫生局聘用。

2、镇卫生院卫生监督员由市人民政府聘任。,

(四)职能定位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培训协管人员,核对服务补助资金,监督管理卫生院、村卫生所的协管服务质量。

2、乡镇卫生院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培训工作。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调查处理。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3、村卫生所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业务培训

【服务监督实施方法】

镇卫生监督协管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镇基本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相关制度,做好协管人员落实和任务布置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

镇卫生监督协管领导小组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村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

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2015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服务监督实施方法 第四篇

2015年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

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通过在城区体检中心、村卫生所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组织及执行单位

在县卫生局统一领导下,体检中心及各居委会卫生所具体实施。

三、项目服务对象

城区辖区内区民。

四、项目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体检中心、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体检中心、村卫生所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体检中心、村卫生所共同承担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工作,开展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供水单位以及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四)学校卫生服务

体检中心、村卫生所共同承担学校卫生服务工作,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体检中心、村卫生所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报告。

(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

体检中心、村卫生所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以及发现或怀疑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体检中心成立卫生监督协管领导小组,负责对城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查指导工作。

(二)人员配备

1、村卫生监督协管员由体检中心推荐,卫生局聘用。

2、体检中心卫生监督员由县卫生局聘任。,

(四)职能定位

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培训协管人员,核对服务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体检中心、居委会卫生所的协管服务质量。

2、体检中心职责

(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

(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培训工作。

(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

(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调查处理。

(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6)对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7)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3、居委会卫生所职责

(1)及时收集辖区内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公共卫生信息,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并积极配合上级调查处理。

(2)做好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的咨询、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填写《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和《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

(3)完成上级卫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业务培训

体检中心卫生监督协管领导小组负责对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城区基本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服务项目顺利实施,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及相关制度,做好协管人员落实和任务布置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

城区卫生监督协管领导小组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村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业务培训。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

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夏邑县疾控中心公共卫生办公室 2015年1月10日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服务监督实施方法 第五篇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服务监督实施方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指导意见》(卫监督发„2011‟82号)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县,县、乡镇、村三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强化各项监督职责,落实责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维护人民健康利益出发,以全面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监管职能,加强医疗行业和社会公共卫生监督,提高卫生行政执法能力为核心,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建立以县卫生局及县卫生监督所为主体,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为支撑,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为补充的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全面提高卫生监督效能,从而达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目标。

二、工作目标

卫生监督协管是政府免费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主要任务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助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等方面的巡查、信息收集、信息报告并协助开展调查、公共卫生法律宣传,通过对广大居民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基层群众健

康知识和卫生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人民群众食品安全风险和疾病防控意识,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卫生健康保障。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要求,落实有关工作,经县卫生局研究决定成立卫生监督协管项目领导小组,由局长xxx同志任组长,副局长xxx同志任副组长,xxxxxxxxxxxxxxx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疾控监督股,具体负责对项目的管理、规划、考核等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管理工作站、村卫生室分别承担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县卫生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管理工作站共同承担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要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开展职业病防治咨询和宣

传活动,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或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有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管理工作站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卫生知识培训,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四)学校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管理工作站要协助县卫生监督所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以及对校医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管理工作站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五、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和村级卫生信息员的聘任

(一)人员条件

1、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在职在岗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群众基础较好,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熟悉农村卫生政策及相关法律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宣传能力;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乡村医生以上执业资格;

3、身体健康,热爱卫生监督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二)卫生监督协管员按照乡镇常住人口的数量配备,即 1.5万人口以上的乡镇聘2名, 1万人口以下的乡镇聘1名。人员由各乡镇卫生管理工作站调剂,确定后上报县卫生局疾控监督股,由项目领导小组考察合格后下文聘任,乡镇卫生管理工作站站长为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负责人。

(三)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由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兼任,空白村由村支两委干部担任。

六、卫生监督协管员和卫生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职责:

1、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学校、医疗机构管理相关人的基本情况,建立卫生监督档案。

2、协助开展食品、公共场所等相关行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组织卫生法律法规、卫生知识的培训。【服务监督实施方法】

3、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及执业人员依法执业和传染病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非法行医等各类无证照违法案件,并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4、负责对辖区内的卫生监督信息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开展辖区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

5、依法报告并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

6、负责卫生监督信息和传染病疫情管理,做好收集、核实、上报工作。

7、负责本级卫生监督等方面的资料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

8、开展卫生法制宣传咨询和健康教育工作。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村级卫生监督信息员职责:

1、在法定范围内完成食品安全等信息报告,做好卫生检查和指导工作。

2、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存在职业危害等单位以及非法行医、游医药贩的摸底、造册和上报工作。

3、参与有害人体健康的事故和疫情的调查处理。

2016年医疗服务监督实施方案
服务监督实施方法 第六篇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工作,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按照省、市2016年卫生监督工作要求及市《2016年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医疗服务监督推进年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2016年省、市卫生工作会议和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全面推进基层医疗服务监督哨点监测与协管,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公众获得安全的就医环境,促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部门配合,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区卫生监督所做好与区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工作,依据《市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衔接配合暂行规定》规定,建立打击非法行医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

(二)发挥哨点的监测与协管作用,构建打击非法行医监测体系。区所进一步确定哨点单位,统一建立非法行医监测哨点并形成网络,明确哨点专职或兼职联系人,充分发挥哨点巡查、核查和报告的协管监测职能,积极配合查处非法行医案件,并将非法行医行政处罚和移送情况及时上报《省无证行医查询系统》,建立非法行医查处上网比对制度,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按规定移送;同时加大对基层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哨点监测的职责、工作制度及信息报告处置流程,努力构建打击非法行医监测监控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建立并完善辖区内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继续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暨依法诚信执业信誉度管理工作、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制度;认真做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培训工作,认真执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约谈制”,使医疗机构负责人能认清违法行医的不良后果和社会影响,激励和鞭策医疗机构进一步增强依法执业的自觉性;继续与卫生局相关科室做好沟通工作,确保记分与校验相挂钩等制度的落实。

(四)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执法检查,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责令限期整改,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要将群众作为发现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问题的重要线索,认真做好群众投诉举报的受理、转办、督办和承办工作。对发现大案要案,要及时邀请公安机关介入,共同调查、严肃处理,进一步做好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非法行医查处情况,加大宣传力度。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增强依法执业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进度

(一)部署动员(4月):

给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继续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推进年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基层卫生监督员、卫生监督协管员开展培训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的职责、工作制度及处置流程。

(二)组织落实(5-8月):

1、区所负责与区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沟通工作,建立打击非法行医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开展有声势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负责二到八院、区人民医院、中医院的不良执业记分管理工作、量化分级暨依法诚信执业信誉度管理工作、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医务人员佩戴工作标牌等工作;做好非法行医信息录入工作,负责建立非法行医查处上网比对制度,对符合移送条件的,一律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

2、各卫生监督分所负责非法行医哨点的建立,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及人员分工,落实专(兼)职哨点监测联系人;负责健全完善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建档率达100%;开展并完善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记分管理工作,记分资料8月底前报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继续推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暨依法诚信执业信誉度管理工作,评定资料8月底前报区卫生监督所;负责督促落实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公示医疗机构接受日常监督情况及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督促医务人员佩戴工作标牌;负责开展辖区内非法行医巡查监测,做好巡查记录和信息报告,并做到常态化管理;负责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宣传内容须有影像资料);积极开展市级非法行医监测示范哨点创建工作。

3、区所要对各镇非法行医监测哨点建立情况、非法行医巡查监测情况、非法行医信息报告及市级非法行医监测示范哨点创建工作进行督导,依据《市非法行医监测示范哨点考核评分表》,对达到要求的基层哨点鼓励其积极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推进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开展全区医疗服务监管推进年活动,积极推进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的重大举措。区卫生监督所全面负责推进年工作的开展。各卫生监督分所及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推进年活动。

(二)对照要求,强化落实,确保推进年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区卫生监督所及各卫生监督分所要根据市基层卫生监督机构非法行医监测哨点工作考核评分标准,按照时序进度要求,逐一对照落实,注重工作质量,完善资料台账。要加强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检查指导,督促医疗机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及工作人员佩戴胸牌上岗工作的落实。各非法行医监测哨点要积极开展市级非法行医监测示范点创建活动,根据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非法行医监测示范哨点考核评分标准,健全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大非法行医的巡查、监测,完善创建资料,以高质量的工作,努力建成市级非法行医监测示范点。

(三)加大力度,强化宣传,形成高压严打的舆论氛围。各卫生监督分所及基层卫生监督检查员要积极发挥医疗服务监督哨点作用,加大医疗服务市场,特别是非法行医场所、行为的监管力度和频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或上报。要做好对举报案件的突击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严肃依法查处。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大力宣传,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要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曝光度,震慑不法分子,营造强大声势,动员全社会共同监督,让非法行医者无处藏身,从而净化医疗服务市场,为全区老百姓医疗卫生安全保驾护航。

(四)加强协作,规范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区卫生监督所与各卫生监督分所要齐心协力,整体联动,完善信息报告机制,形成打击非法行医合力。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主动与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通报,形成监管合力。注重依法行政、秉公执法、文明执法,不以罚代刑,对触犯刑法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2016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监督工作方案
服务监督实施方法 第七篇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落实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开展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打击“两非”专项治理、饮用水卫生安全、血液质量与服务提升、消毒隔离强化“五项行动”为重点,充分发挥审批许可、业务指导、行政管理、依法监督的作用,坚决取缔一批无资质机构,吊销一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管理对象的服务资质,查处一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追究一批违法违规违纪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水平,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进一步净化全区医疗服务市场,改善医疗服务和计划生育工作秩序,推动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为顺利完成“十二五”卫生计生发展规划作出积极贡献。

(二)任务目标

1、非法行医、违规执业行为和非法医疗广告明显减少,无证行医率显著下降,全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2、“两非”(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违法案件和责任人处理处罚到位,确保实现我区“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目标。

3、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涉水产品市场秩序规范,城镇供水和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献血法》和我省实施办法得到全面落实,献血、采血、供血、用血管理规范、监督到位,临床用血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5、消毒隔离制度得到落实,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水平得到提高,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消毒隔离效果和消毒产品质量得到保障,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6、全区卫生计生系统监督执法工作更加规范,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活动内容

通过开展“五项行动”,实现服务监督年活动的任务目标。具体包括:

(一)深化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行动。保持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净化医疗卫生服务市场。

1、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坚决取缔“黑诊所”、“黑游医”、“黑产房”,即时曝光无证行医“黑名单”;

2、严肃查处医疗卫生、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超范围执业、使用非卫生计生人员执业、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吊销严重扰乱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违法机构资质,公开处理、通报重大违法违规案件;

3、严肃查处非法器官移植、违法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非法实行取环及输卵(精)管吻合等手术行为和违法违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等卫生计生相关证明行为;

4、强化医疗广告源头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和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规范医疗广告发布秩序。

(二)打击“两非”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活动”,进一步加大对“两非”案件的查办和处罚力度。

1、加强区域协作联动,以边界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外来人口聚居区为重点区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肃查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及其人员违法开展“两非”行为;

2、规范B超设备使用和B超、妇产科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实行B超和染色体检测设备购置和使用点量化管理,严厉打击利用超声技术及其他技术手段违法开展的“两非”行为,严肃查处非法购置B超和染色体检测设备以及采血鉴定胎儿性别和境内抽取血样送往境外鉴定胎儿性别的行为;

3、规范终止妊娠药品销售和使用管理,严肃查处违法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放心行动。巩固近年来水质基线调查和监督检查成果,以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和涉水产品为重点,加快推进水质卫生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提高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水平。

1、强化供水单位卫生安全管理和供管水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卫生防护和清洗消毒设施措施的落实,严肃查处各类危害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公共供水单位持证率;

2、强化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监督抽检,进一步扩大水质监测范围,严肃查处供水水质卫生不符合卫生标准的行为;

3、强化涉水产品卫生安全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涉水产品行为,维护涉水产品市场秩序。

(四)血液质量与服务提升行动。全面检查《献血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强化献血、采血、供血、用血监督管理,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提升无偿献血的社会吸引力和生命力。

1、加强无偿献血和血浆采集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采血(浆)行为,保障采血(浆)安全;

2、加强血站(单采血浆站)血液(浆)分离、检测、包装、储存、运输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质量与安全管理,保障血液质量;

3、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医疗机构违法违规用血行为,规范血液使用和储存行为,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4、加强无偿献血返还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无偿献血返还政策适用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激发社会无偿献血热情。

(五)消毒隔离强化治理行动。加大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专项治理行动,促进消毒隔离措施落实,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行为,提高消毒产品质量,预防传染病发生和传播。

1、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强化医疗废物分类收集、集中处置等制度措施落实情况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处置医疗废物行为;

三、推进措施

综合利用多种措施和手段,积极推进服务监督年活动,确保能够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务求实效。

(一)明查暗访。在各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强化暗访和突击检查,对辖区内所有监管对象暗访率达到100%。

(二)案件查办。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省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中规定的一般以上情形案件全部立案查办,对部分特殊监督检查项目实行指标管理;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每项重点活动都要公开查办、曝光一批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三)第三方评查。充分发挥社会评估认证检测机构和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主动邀请他们参与服务监督年相关监督检查活动,彰显社会公平,扩大社会影响。

(四)有奖举报。整合全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举报投诉受理系统,建立统一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机制,严肃查处群众举报投诉和媒体曝光事件。

四、工作安排

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监督年活动分四个阶段,迅速行动,压茬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区卫计生部门联合制定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举行启动仪式,进行动员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开展服务监督年活动实施方案,局机关各相关科室根据职责分工,制订承担任务的具体方案,层层进行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启动各项重点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3-9月)。局相关科室、有关单位根据活动方案和确定的工作重点,发挥主观能动性,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纠正错误,消除隐患,并研究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服务管理工作。

(三)督导检查阶段(4-10月)。区卫生计生部门将围绕本次活动的重点,对辖区内所有的监管对象进行全方位、地毯式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为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建立完善四项制度:一是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定期向全区通报服务监督年相关活动进展、创新举措、存在问题和工作要求;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或发生的重大事件一事一通报;每次全区专项督导检查(含暗访检查)情况特别是发现的问题如实进行通报。二是重点约谈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卫生计生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发生重大侵权案件、责任事故或工作进展较慢、迟迟打不开局面、完不成任务指标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重点约谈。三是移交移送制度。建立行政管理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对许可检验、业务指导和行政管理中发现的卫生计生违法案件,必须及时移交行政执法机构查处。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案件移送力度,对涉及刑事犯罪、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必须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四是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责任倒查机制,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或逾期不改正的,倒查当事人和责任人的责任,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并建议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四)总结评估阶段(11-12月)。对监督年活动的成效进行深入总结评估,总结成绩,分析问题,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区卫生计生部门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总结表彰。

五、组织保障

卫生计生服务监督年活动是今年全区卫生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局相关科室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抓好服务监督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区卫生计生部门联合成立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有关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各相关科室、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队伍,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情况调度、宣传培训、总结评估等具体工作。

(二)完善制度。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紧紧围绕全区卫生计生工作需要,认真总结改革发展成果和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进一步完善地方政策制度体系。对现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搞好修订、废止或解释,为促进卫生计生事业深入健康发展、维护群众健康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学法、守法、用法教育,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业、依法服务、依法监督水平。

(三)健全执法监督体系。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卫生计生管理和服务资源,调整充实监督机构人员编制,健全完善县、乡、村监督网络,纳入全区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监督执法骨干及新进人员培训,提高素质能力。加大对监督执法工作的投入,提高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装备水平。加强卫生计生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立监督情况实时上报、远程监控机制,提高服务和监管效能。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高度重视服务监督年活动的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每一个工作阶段、每一项专题活动都要组织一次宣传活动,优化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赢得各方面的关注和支持。充分运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媒体,通过举行启动仪式、召开新闻发布会、党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和署名文章、播放公益广告、组织媒体参与违法行为查处、进行现场报道等形式,加强对服务监督年活动的新闻宣传,加大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和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在认真动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加强活动开展情况宣传,调动全体人员参与的积极性。组织开展活动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张贴标语口号、组织群众性宣传活动等,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2015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服务监督实施方法 第八篇

第1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维护全省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XX〕49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重点检查游泳场所。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加重点工作场所。

二、检查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浙江省游泳场所管理办法》、《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游泳场所卫生规范》和《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等。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1. 检查各市、县(市、区)管辖区内全部营业性游泳场所,要求监督执法检查覆盖率100%。检查持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制度和消毒设施等卫生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内容及汇总表见附表1、2。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卫生标准。

2. 游泳池水和浸脚池水水质抽检。监测率100%。指标:游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余氯;浸脚池水余氯。水质监测结果内容按附表3汇总,行政处罚汇总按附表4。

依据:《游泳场所卫生标准》(GB9667-XX)及《公共场所卫生标准检验方法》(GB/T18204.9、10、29-20XX)、参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4、11—20XX)。游泳池水样监测采样要求按《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技术规范》(GB/T17220-XX)执行。

3. 积极做好游泳场所信息公示制度。所有游泳场所应在泳池入口明显处放置水质公示牌并将泳池水质自测结果(水温、pH、池水余氯等)即时公示,至少每天1次。各级卫生部门应在电视、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发布游泳卫生消费预警信息并将监督监测过程中发现游泳场所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及时向公众通报或者公示。汇总表见附表6。

四、时间安排:

1.20XX年5月,各地制定下达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20XX年5-6月,各地进行日常性监督工作及抽检准备,游泳场所开放前对从业人员进行游泳场所卫生管理与消毒知识培训。

3.20XX年8月10日前,各市完成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并将市直管及县(市、区)游泳场所监督执法检查表、监测结果数据汇总后及总结材料(含表1、表2、表3、表4、表5、表6)上报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同时上报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重点公共场所检查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本辖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并在监督检查基础上,全面掌握辖区内游泳场所等本底资料。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据相关卫生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组织实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特别要针对20XX年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意见,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严肃查处。

3.各级卫生部门应认真做好工作质量控制工作。样品采集时要严格按照相应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样品代表性。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制作现场检查笔录、采样记录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会同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检查数据汇总时要注意数据的逻辑关系及合理性,做到数据准确、合理、统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认真做好样品检测及质量控制工作。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新闻宣传意识,积极开展新闻宣传工作。检查过程中,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进行法规宣传,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省卫生厅。

5.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实施方案,按计划要求按时完成监督检查工作。省卫生厅将适时组织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联系人:环境卫生监督科 沈菲菲 陈建国;联系电话:0571-87838241;传真:87838243;电子邮箱:XXX

第2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湘财监[20XX]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XX年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并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进间、重点和内容

此项检查工作自本方案下达之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检查的重点和内容:

对能源行业、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等重点行业,着重关注财务会计核算、成本盈利水平、执行国家财税政策、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对行政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其是否严格执行财政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是否存在挪用专项资金,虚报预算支出及单据使用及非税收入解缴是否规范等情况。同时,结合部门预决算审核,采取重点抽查形式,开展绩效评价监督工作。

二、检查的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4、《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5、《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6、相关税法及法规政策

三、检查对象

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长沙市麓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长沙市科技局、长沙市第十一中学、长沙市第六中学

四、检查工作步骤及人员安排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由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组织,针对不同检查对象,由相关业务处室选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实施检查时,在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检查工作结束前,检查组就检查工作的基本情况、被检查单位存在的问题等事项书面征求被检查单位的意见,并取得现场鉴证,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应及时完成财政检查报告。

第3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和省《关于开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精神,经市委研究决定,今明两年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工作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落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各项任务,既要靠各地各部门的自觉行动和扎实工作,也要靠加强监督检查来推动和保障。要通过全方位加强监督检查,把好政策落实关、资金管理关和项目实施关,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确保"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各项工作任务得以顺利落实。

二、监督检查任务分工

监督检查按照 "谁主管、谁组织监督检查"的原则,采取"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各司其责"工作方式,围绕中央部署的7项监督检查任务和省部署的6项监督检查任务,紧密结合"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的核心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围绕中央、省和市的重大决策部署总体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由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科信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加强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扩大内需项目建设进展、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保证在建和收尾项目顺利实施;要围绕省《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的决定》,加强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的监督检查,重点是申领和审核发放程序是否规范透明,是否存在"冒领财政补贴"等行为;综合运用信息技术和明查暗访等手段,切实加强对20XX年以来规模以上投资项目的全面排查监管。

二是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加强对中央、省、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部门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十二五"规划、明确政策导向等方面是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五个坚持"的基本要求,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与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区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有效的对策措施,在执行财政、投资、产业、区域等政策方面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

三是由市监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信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加强对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的监管。按照《关于开展我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抓好存在问题整改,进一步加强对省现代产业500强项目和自主创新100强企业的组织实施、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管。

(二)围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科信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对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市科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对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科信局、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有关部门项目安排是否符合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目录支持方向,国家、省、市的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项目建设和运营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要求,各级财政资金和其他渠道来源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经费管理是否合规有效。

(三)围绕改善民生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由市物价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局、市经贸委牵头负责加强对稳定物价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是否落实,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恶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

二是由市水务局、市监察局牵头负责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水利项目建设是否优质、高效,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实行,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是否不断完善创新;

三是由市国土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委牵头负责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本地实际,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户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

(四)围绕资源保护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加强对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政府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区域、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

二是由市环保局牵头负责加强对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重点行业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联防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是否有效;

三是由市国土房管局牵头负责加强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用地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供地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五)围绕推进社会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由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各区(县级市)、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有关工作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是加强对各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办,并围绕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清理和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政务公开、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透明化改革、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明确各级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等与"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密切相关的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此外,市委、市政府还将根据中央、省、市部署的重点工作情况,确定新的专项监督检查任务。通过全方位加强监督检查,把好政策落实关、资金管理关和项目实施关,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符合科学发展要求。

三、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

(一)成立广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经市委同意,成立广州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监督检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苏志佳同志任组长,副市长陈国同志、市监察局长杨建城同志、市政府副秘书长林道平同志任副组长,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等20个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及相关区(县级市)和市直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交流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上级有关工作指示精神,组织部署我市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情况联合检查工作及有关重点专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抽查工作。

(三)建立情况交流和通报制度。各区(县级市)、市直各牵头部门要指定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整理本部门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情况资料,于每月30日前上报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并于每年6月中旬和11月中旬前向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阶段性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以简报形式通报各有关部门推进工作的情况,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通报批评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

(四)建立问题移送和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问题的性质,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业务监管机关或司法机关移送;要加大对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力度,对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以及在项目审批、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等关键环节把关不严、弄虚作假、贪污腐败等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既涉及经济社会工作的方方面面,又涉及中央、省、市等多个层级的工作任务,既要抓好对本市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又要做好接受上级检查组监督检查的准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体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如下:

(一)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各区(县级市)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建立科学有效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协作配合机制,把监督检查工作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牵头部门及各区(县级市)要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各牵头部门要根据各自担负的监督检查任务,完善内部业务检查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各参与部门和配合部门要积极主动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的统筹协调,并加强对有关牵头负责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要保证监督检查能够覆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方面,又要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选准着力点,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中,要把保证中央、省、市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作为监督检查的首要任务,把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严把政策落实关、严把资金管理关、严把项目实施关,确保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资金投向正确、管理规范,项目符合科学发展要求,项目审批依法合规,项目建设安全优质高效。

(三)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既要从全局出发考虑和处理问题,又要把握好区域协调发展、行业科学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实事求是地确定检查内容、工作节奏,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统筹和整合已有的扩大内需、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财政监管、专项审计等各项专项检查工作的有关监管资源,将监督检查工作与各业务部门日常开展的检查、考评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监管效能。

(四)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突出抓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立问题整改工作责任制,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和时限,同时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综合运用督促整改、查办案件、纪律处分、行政问责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深化改革,建章立制。要针对检查发现的带有共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认真查找原因,完善机制、堵塞漏洞。要注重发挥监督检查的治本功能,督促有关部门不断深化行政管理、项目审批、资金监管、财税金融、投融资、资源性产品价格和要素市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各地各部门可依据本实施方案,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有关监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4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XX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事项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实现机构编制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督检查的基本原则

监督检查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县编办按照法定管理权限,集中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并对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负责。监督检查工作遵循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实效和及时整改的基本原则,遵循加强管理与监督检查相结合,预防教育与惩治查处相结合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监督检查立项工作根据上级和县机构编制实际工作需要确定,监督检查过程中认真检查工作落实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二)依法办事原则。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省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办法》等法规和规章进行。

(三)注重实效原则。监督检查工作要讲求效率,保证质量,坚决防止和克服做表面文章、敷衍塞责等现象,以保证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深入开展。

(四)及时整改原则。对监督检查事项,被监督检查单位要抓紧整改,限时完成,按时报整改结果。遇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完成的,必须按时报送整改进展情况,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二、监督检查的对象

机构编制事项监督检查的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

三、监督检查的时间

20XX年10月10日---10月15日

四、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机构编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全县机关单位“三定”规定和事业单位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主要是有无超越权限或者违反规定程序设立、撤并各类机构,提高机构规格或者变更机构性质、名称、隶属关系等情况;有无其他违反机构编制事项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机构编制统计的情况。主要是有无伪造、篡改、虚报、瞒报统计资料,或者不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的情况。

(四)机构编制实名制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内容是:新入编人员是否经过公示,《机构编制管理证》、实名制信息系统、工资基金审核等各类信息的调整是否及时规范。

(五)《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执行情况。主要内容为:是否按《条例》要求及时进行登记、年检、变更、注销等情况。

(六)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五、监督检查的程序

县编办会同纪检、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具体程序是:

(一)拟定检查工作方案。

(二)根据管理权限报批立项。

(三)发出检查通知。县编办事前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监督检查书面通知,内容包括:监督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具体要求和时间;检查组长和其他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特殊情况下,机构编制检查也可以不事先通知。

(四)组织实施。采取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和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

(五)报告检查结果。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检查组就检查工作形成专题检查报告,总结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及基本评价,提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建议。检查组在正式提交检查报告前,将进一步征求被检查部门的意见,被检查单位自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逾期没有提出书面意见或说明的,视为无异议。检查组对有异议的问题将进一步核实。

(六)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县编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向被检查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跟踪检查。

六、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机构编制事项监督检查工作,是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促使机关事业单位更好地履行单位职责、有效控制编制增长、合理配备工作人员的有效措施。督查组各成员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正确对待,把工作落到实处。

2.从严要求,限时整改。本次监督检查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严格政策规定,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按照有关限期进行整改,并做好跟踪管理。

3.完善制度,接受监督。健全违规举报制度。畅通监督渠道,规范举报受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编办、监察局或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通过“12310”监督举报电话举报各类机构编制的违纪行为。县编办经调查核实后,如情况属实,将及时按规定查处并给予举报人答复。

第5篇: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认真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意见》和省纪委《省关于开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通盘谋划、分类实施,查纠结合、务求实效”的原则,以促进我市“十二五”规划提出的经济实力、结构调整、城乡发展、民生改善、资源环境等方面主要指标的实现为目标,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重点任务的落实,紧盯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扎实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力推动2256工程的顺利实施,为我市转型发展、全面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今明两年重点从以下8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主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情况。主要是在确定发展思路、制定和实施工作目标时,是否与市委、市政府“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紧密衔接、协调一致,在分解细化经济发展指标时,是否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本地本部门科学发展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实施了有效的对策措施。

(二)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转型的有关情况。主要是贯彻落实《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和可持续发展实施方案》情况,按照“六大转型”的要求,强力推进单一煤电行业向多元产业转型、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传统商业向现代商贸服务业转型、城乡二元结构向城乡一体化转型、工矿型城市向山水生态城市转型、传统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加快工业化、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优化城乡生态环境,提升民生保障水平。

(三)重要的生产生活必需品供给与价格监管情况。主要农产品、基本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的生产和供应是否充分保障,农副产品流通渠道是否畅通、收费是否规范、价格临时补贴发放是否及时、合规,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是否落实,蓄意炒作、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不法行为是否得到严肃查处。

(四)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情况。主要是重点水利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中小型病险水库、病险水闸以及中小河道治理、农村安全饮水等项目建设是否优质、高效,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是否落实,水利资金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否得到严格实行,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是否健全,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是否健全完善。

(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本地实际,任务是否分解落实,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规定和强制性标准,住房保障工作年度目标任务是否完成,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准入、退出机制和保障性住房运行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健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六)市委、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科技计划项目、自主创新工程试点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工业发展基金、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主要是项目安排是否符合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产业结构调整目录》支持方向,项目执行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是否符合政策要求,专项资金是否按时、足额下达,经费管理使用是否合规、有效。

(七)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节能减排规划编制和目标责任制是否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是否完善,资金投入是否到位,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减排措施是否到位,节能减排目标是否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和淘汰落后产能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新上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固定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环境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和水污染防治是否符合规划要求,饮用水安全保障、大气污染防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危险废物处置等方面工作是否有效。

(八)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土地调控政策和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是否得到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两高一资”项目批地供地行为,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除上述8个方面外,还要根据我市在一个时期部署的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

三、监督检查的对象

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和市直有关责任单位。

我市成立3个检查组,分别对我市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市检查组做好相关的监督检查工作。(分组安排及责任分工附后)

四、组织领导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物价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监察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监督检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牵头统一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协调落实;市直相关责任单位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好监督检查的职能,同时又要担负起本部门被监督检查的责任;市纪委监察局相关室要做好联系协调工作,推进监督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五、工作要求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政策性强,工作中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好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精心安排部署。各检查组要按照责任分工,制定检查计划,经领导小组审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检查时间、地点等进行必要的协调,避免同时在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开展多项检查。各县区、各要依据本实施方案,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监督检查计划,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情况变化和监督检查实际,针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年度检查计划的工作重点、时间安排和力量投入等内容,保证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有序进行。

(三)突出工作重点。要在全面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把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实施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检查各项资金拨付和配套是否及时、足额到位,管理使用是否合法合规、公开透明,坚决防止滞留、挪用、挤占、截留资金行为的发生,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要检查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中央及省、市的规定,工程建设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招标投标活动是否依法依规进行,工程质量和领导责任制是否落实等。

(四)加强协调配合。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具体协调落实的责任,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全力配合,按照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各检查组之间也要互通情况、资源共享,努力做到运转协调、衔接紧密、相互促进。

(五)严肃执纪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纠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查处,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六)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政策落实及监督检查的有关情况,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监督检查工作全过程,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加强对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释疑解惑、澄清是非,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为干事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2015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服务监督实施方法 第九篇

第1篇: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努力打造上级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的服务型机关,经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明显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恪守“行风体现一言一行,行风贯穿365天”的工作理念,以改进工作作风为主线,以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以确保服务对象满意为标准,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着力营造文明、和谐、优质、便捷的服务环境,积极树立质监部门的新形象,为推动全市社会经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目标

通过优质服务主题活动,切实达到以下目标:

(一)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推诿扯皮现象发生,机关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敢于负责、开拓创新,事业心、责任感和荣誉感显著增强,形成比学争先、风清气正、团结奋进、服务至上的浓厚氛围。

(二)部门形象进一步改善。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探索和制订各项便民措施,切实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民心工程推动民生工程,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对质监部门的满意度,树立质监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集中开展优质服务主题活动,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有较大提高,主动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做到接待热情、亲情服务、办事周到、说话文明、依法行政、便捷高效。

(四)工作业绩进一步提升。广大干部职工要做到知识丰富、业务娴熟、运作有方、善抓落实、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在全市争创一流业绩。

三、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XX年3月31日前)

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制定下发优质服务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局优质服务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启动优质服务主题活动。在二楼大厅设立投诉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对我局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的评价和监督。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XX年4月1日—6月30日)

为达到实际效果,防止流于形式,优质服务主题活动期间将集中组织开展七项主题实践活动:

1.走访调研。结合我市“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各科室(单位)都要根据当前工作形势和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调研方向和调研课题,深入到企业和群众中去,广泛进行走访调研,面对面座谈、心贴心交流,了解群众和企业所需所盼,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查摆工作中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制定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为局长室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贴近服务。要深入扎实地开展服务进基层活动,分管领导带队,进行送政策、送服务、送温暖的“三送”活动,变坐等服务为主动服务,力争把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难点问题解决在基层一线。

3.警示教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和警示活动,集中时间组织干部职工接受警示教育,教育大家算好政治、经济、名誉、家庭“四本账”,切实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4.观摩取经。组织到有关企业进行参观学习,学习企业先进的管理理念、规范的制度措施,为我局进一步优化服务提供借鉴经验。同时结合业务工作,探讨如何更好地创新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切合企业的发展需要和其他服务对象的迫切要求,使服务更加贴近实际,更富成效。

5.扶贫解困。各科室(单位)要确定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项目,仔细梳理,对照查摆,及时跟进,履行承诺,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将“察民情、惠民生、维民权、解民忧”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6.优化创新。开展工作人员素质和品牌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质监管理和服务的标准化、特色化、精细化建设,在全局推行“5355”服务规范方法,即“五个一”:对服务对象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水暖心、一颗诚心办事、一声再见相送;“三规范”:规范办公场所标识,规范人员仪容仪表,规范办公服务环境;“五个好”:说好每一句话,接听好每一个电话,接待好每一位群众,耐心解释好每一项政策,干好每一天的工作;“五不让”:不让办事的群众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工作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工作事项因我而延误,不让不良风气在我这里出现,不让质监部门形象因我而受到损害。通过优化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努力打造质监系统“用心创造质量”的服务品牌。

7.搭建平台。切实抓好质监窗口建设,深入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标兵”活动,继续整合服务资源,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群众提供“零距离”优质高效服务,努力营造“依法办事、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便民利民”的政务环境。对“12365热线电话”,要认真分析研究,切实处理解决,将有关情况以当面解释、电话沟通、书面答复等形式及时公开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公开和信息化平台建设,通过网络、报纸等有效载体,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质监信息提供便利条件,进一步密切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提高质监部门的社会公信力。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XX年7月1日—7月12日)

活动结束后,每名同志都要对照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认真开展“回头看”,进行自查自结,并将采取措施、服务成效、存在问题、心得感受形成书面材料。局机关对优质服务主题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服务群众、为民办事的工作制度,巩固活动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我局优质服务活动深入持续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为确保优质服务活动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由xxx同志任组长,xxx、xxx、xxx、xxx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优质服务主题活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王瑶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优质服务主题活动进行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在全局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科室(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工作人员参与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网站、服务窗口、社会公共媒体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开展优质服务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活动的浓厚氛围,使“为发展服务、为百姓造福”的观念深入人心。

(三)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科室、各单位要精心谋划,科学安排,统筹推进,在开展优质服务主题活动过程中注重做好四个结合文章:与“深入基层、服务群众”主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双述、双诺、双评”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跨越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尤其要与推动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解决好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将活动成果转化为推动人社系统发展的强大动力,让群众切身感受到优质服务主题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四)严格督查,强化考核。优质服务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将对优质服务主题活动进行不定期督促检查,督促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告知、岗位责任、政务公开等服务制度,对措施不力、敷衍应付、投诉查实的科室、单位、个人将予以通报。同时将此活动纳入年度局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并作为年终评先树优奖励的重要条件,通过褒扬先进,鞭策后进,相互促进,把为民服务理念转化为每名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让广大干部职工以高涨的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优质服务主题活动中,推动我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第2篇: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工作作风、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创新管理方式,转变部门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泾县教育事业发展服务。

二、活动目标

通过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的开展,实现学校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学校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办事更加公开透明,制度更加健全和完善,班子更加团结干事,达到建一流队伍,树一流作风,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目标.

三 实施范围

行政办公室

四 活动内容

(一) 成立领导组

组 长:李直斌

副组长:孔德明 唐述华 许晓江 佘超俊张渊

组 员:黄新平 陈小宝 杨 兵 程慕宏 杨立新 洪 帮

章 璋

(二)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教师会﹑家长会等,加大宣传力度,为开展优质服务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办法

制定和完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科学决策制度、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开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干部联系班级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总体上要做到“五公开”,即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

(四) 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工作人员做到着装整齐、用语文明、服务周到热情,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办事有回声;对办理过程中的申办人、申办事项、承办人、办理情况、回复和反馈情况等逐一登记;五是设立并公布便民投诉电话(5022041),直接受理群众对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依法执教、服务质量和廉洁情况等方面的举报和投诉,接受群众监督。

(五) 争创一流作风。

结合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建设的相关要求,认真抓好教职工作风建设。增强干部职工学习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廉洁意识,大力发扬时不我待、争分夺秒、雷厉风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坚决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层层部署安排,多数人安排少数人做事的现象。坚决克服学风不正、检查不力、效率不高、办事拖沓等不良状况,调整重心,关注师生,深入课堂、深入群体,了解和掌握师生情况,扎扎实实为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办实事、办好事,以新作风展示新形象,以新形象来推进学校各项工作。

(六) 创建一流业绩

转变作风,提高执政效率,注重服务效果;转变作风,走出“四个内循环”,着力强化执政能力;转变作风,从不落实的问题入手,营造人人有责、人人负责、奋发向上、团结拼搏的氛围。认真分解和细化责任,努力做到工作业绩和业务水平在全市范围内处于同行业靠前位置,并形成亮点,推进面上工作。具体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一支师德高尚、思想先进、业务过硬的教师队伍。一是支持和鼓励教师参加业务进修,提高他们的学历层次和教学水平;二是继续开展青蓝工程,帮助青年教师创牌子,促进青年教师早日成才,使整个教师队伍充满朝气与活力;三是开展名师工程,激活人才,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培养骨干教师,打造学校教师队伍的精锐之师。

2、教育教学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宣城市中小学教学常规18条》,加强常规管理,以课堂教学为中心,认真做好备课、上课、批作业、辅导学生、听评课等几个环节的工作.有效落实工作措施,真正做到关爱学生求发展,关注质量求生存,励精图治求突破,卧薪尝胆求超越,真抓实干求实效。

3、教育科研工作。(1)更新观念,建立终身学习理念。(2)勤学习、勤反思、勤动笔,认真研究学科特点,不断挖掘学科的育人价值,实现工作创新。(3)借鉴先进地区的办学经验,结合学校实际,优化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4)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多听课、评课。(5)对学生进行学习技巧和方法的指导。(6)实施“走出去、请进来”的策略,加强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实现教学资源的共享。

4、德育工作:(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教师的法律意识,提高教师的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增强全校教职工的德育意识,人人都是德育实践者,人人都是学生精神的引导者,人人都能做学生的思想工作,营造健康向上的育人氛围。(2)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确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3)以《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主,抓好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4)抓好校园安全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5)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5、后勤工作。(1)加强校舍安全工作的管理,特别是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的管理。(2)搞好财务管理,严格规范执行财金制度。(3)认真对财物登记造册,做好校产管理。(4)做好校园绿化美化工作。(5)抓好学校环境卫生工作,改善校园卫生状况。

五 实施步骤

开展优质服务活动,方法步骤上主要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为一年。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学习动员阶段。时间为1个月,即9月5日到30日。这一阶段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组建机构。二是自检自查、制定方案。三是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第二阶段:完善制度、健全机制阶段。时间为1个半月,即10月1日至11月20日。根据活动内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为活动的顺利开展作好准备,打好基础。

第三阶段:落实责任、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为5个月,即11月21日至4月20日。实施阶段是开展优质服务活动的关键阶段,这一阶段主要工作是根据设立窗口的各项制度要求,落实责任,开展好服务工作。

第四阶段:检查考核、整改提高阶段。时间为一个月,即4月21日至6月20日。这一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总结创建工作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针对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六 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责任主体到位。为推动创建工作有效开展,学校成立了创建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整个创建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学校行政办公室副主任(李兆良)同志兼任,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2、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际效果。学校对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把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办法。

3、统筹兼顾,与其它创建活动的开展有机结合。我校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同已实施的平安创建、精神文明创建以及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落实和执行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全校一盘棋,形成合力,整体联动、共同促进。

第3篇: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部署和要求,为积极做好我中心的行风建设工作,根据漳劳社[20XX]32号文件和漳劳动[20XX]36号文件要求,结合开展新三化建设工作,特制定漳平市劳动就业中心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市委“拼命抓项目,狠心造环境”经济工作主题、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关系、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加强行风建设,推进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树立良好的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形象。

二、工作目标

以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为契机,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强化为民服务为切入点,就业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全面提高劳动就业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建成一个队伍业务精通、制度管理健全、服务优质高效、办事公开透明、工作作风优良、监督机制完善的劳动保障部门优质服务窗口。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是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三化”建设的一个重要体现。成立漳平市劳动就业中心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齐抓共管。

2、健全制度。建立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绩效考评制,否定报备制,一次性告知制等项服务制度。

3、扩大宣传。通过标语、横幅、摆摊设点、设立政策咨询电话等方式,免费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广泛开展创建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我们的活动中来。

4、强化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投诉举报、工作考评、自查整改、责任追究等5项监督机制。

首问责任制:凡上级领导、部门公务员莅临我中心检查指导工作或群众到我中心咨询办事(包括来电话),所询问的第一位职工为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要热情介绍情况,并积极引见到所找的服务股室或领导。

服务承诺制:中心制定文明服务承诺,每位职工均应按要求实行承诺服务。

岗位责任制:每个职工均是岗位上责任人,责任人要对岗位负起全部责任。

限时办结制:畅通群众办事渠道,对于群众来办事,能办的事情立即办,不能马上办的要告知群众答复时间,并上报主任。

政务公开制:设立政务公开栏,指定综合股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政务工作、中心重要工作运作情况及人事考核变动情况。

绩效考评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地原则,分岗位工作、重要任务、工作态度三块,对职工工作进行量化评分,采取平时考评与年终测评相结合,作为年终干部职工测评的重要依据。

否定报备制:中心工作人员在服务群众中,对于群众要求或申请事项予以否定或不予办理的,经办人员须在7天内将原因以书面形式向主任汇报。

一次性告知制:对群众来办事,对于能够告知的事情,要一次性全部告知。

民主评议制:对重大事项实行中心全体成员民主评议制,在召开评议大会前,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了解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评议会上,受评对象做简要工作发言,然后参评人员分组讨论并做中心发言,最后进行民主测评。

投诉举报制:设立举报箱和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箱每季度开一次,对群众举报和投诉情况经查属实的,坚决追究其责任。

工作考评制:采取平时考评与年终测评相结合,将平时工作作为年终测评的重要依据。

自查整改制:每季度对本股室的工作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

责任追究制:在自身业务和岗位范围内,因工作能力态度等主观原因给办事群众造成损失或给中心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其本人及股室负责人责任。

第4篇:优质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武功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单位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办作风建设,不断提高经办人员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医患群众,现结合我办实际情况,制定《武功县医保办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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