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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七进领导小组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1-14    阅读:

2016“法律七进”活动方案
法律七进领导小组 第一篇

2016年茨开镇中心校

“法律进机关和法律进学校”活动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我校依法执教、依法办校工作,教育全校师生自觉 学法,守法,进一步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更好的适应改革与发展的 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伟大中国梦”思想为指导,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治国方略。广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为我县教科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保障。学习法律、敬畏法律、尊重法律、崇尚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显著提高。全体师生依法办校、依法执政的能力显著增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进一步提升。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法律进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组 长:余 华 校长

副组长:丰六康 副校长

张奇荣 法制副校长

成 员:郑轶兰 教科室主任

李丽兰 教务处主任

余旭东 民族部长

寸杏梅 大队辅导员

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凤美同志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事务。

三:工作措施

1、建立学校领导、教职工学法制度。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学法用法讲法,努力营造本学校浓厚的学法氛围。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逐月分解的学法计划,建立并落实自学制度、集中学习制度、法制讲座制度。要保证学习时间,每年自学法律知识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学校领导每学期带头讲法至少1—2次;每人要有专门的学法笔记和心得体会,并写明清楚具体的学习时间、内容和方式。

2、加强法制教育“五落实”。一是有法制教育教材;二是配备专门师资人员,班主任为各班法制教师;三是有法制教育课,排在班级课表上,每周一节;四是法制教育经费落实,做到期初有预算,使用有倾斜;五是每期结束对师生进行法制学习考试

3、进一步完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为增强法律进学校工作的专业性和实效性,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张奇龙同志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

4、落实课堂教育渗透法制教育的相关知识。学校每学期学科教学计划中要有“法制教育进课堂”的相关安排和具体要求。“一周一课”的学科教案中要注重渗透法制知识,特别是规定的渗透点必须有法制知识的渗透内容。

5、落实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的法制宣传教育。每年四月份为学校“法制宣传月”, 秋季开学第一周为“法制宣传周”,12月4日为学校“法制宣传日”,要充分利用这些重点时段积极组织开展“法制教育进学校”系列主题活动。同时,要抓住学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成人仪式和系列德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教育时机,组织师生广泛开展各有特色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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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展“法律伴我健康行、争做守法小公民”主题实践活动。通过开展法制主题班团队会活动、法制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办手抄报、模拟法庭、庭审观摩、重点案例剖析、法制图片展览等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体验式法制教育活动,开辟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课堂”,培养学法兴趣,增强法制教育感染力。组织学生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或组织服刑人员到学校开展现身说法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在法治教育实践中增强法制观念,让法制教育从“课内”向“课外”延伸,使法制教育成为实施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

7、落实校园法制文化建设。学校要将法制文化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实际,让法制文化与班级文化、寝室文化、走廊文化、食堂文化等有机融合。校园文化建设内容要充分体现法制文化元素,营造浓厚的法制文化氛围。努力使青少年学生在良好的法制文化环境中受到熏陶,在潜移默化中自觉养成遵法、守法的习惯。

8、落实构建“三位一体”法制教育体系。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要由“校内”向“校外”延伸,努力建立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格局。强化社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针对特殊青少年,要加强与社区的沟通和联系,主动掌握他们的现实表现,帮助提供必要的心理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引导其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看待社会现象,向其普及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权益保护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让全社会共同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四:本学年学习内容

重点开展宪法常识宣传教育,引导小学生了解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了解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等宪法常识,初步培养国家意识和公民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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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教师校要充分认识“法律进学校”工作的重要性,落实“法律进学校”实施方案。

2、明确重点,把握原则。开展“法律进学校”,尤其是“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课堂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并体现在教案中。要坚持持久性原则、注重实效性原则、选择典型性原则、全员参与性原则。

3、强化督导,定期检查。为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展开,政教处将对学校开展“法律进学校”、“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力,活动不开展的班级,将纳入学校年终考核。

4、规范资料,反馈信息。

学校通过信息、图片、资料及时报送“法律进学校”、“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推进情况,并将好的经验和好的做法进行梳理总结,组建“法律进学校”、“法制教育进课堂”活动专卷。半年向教科局督导办报送一次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年底报送一份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年度自查报告.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4

法律七进方案
法律七进领导小组 第二篇

中共元石乡委员会 元石乡“法律七进”三年行动方案 (2014—2016年)

《巴中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巴中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巴 中市“法律进社区”三年行动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和 《平昌县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实施方案》,结合平昌实际,制定 本行动方案。

为加强各村社两委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和谐平安社区建设,根据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法律进各村社两委”活动,大力开展法律宣传和服务, 2014年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健全,各村社区两委干部运 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层事务、防范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提 高;广大各村社区两委依法自治,依法维护各社居民合法权益。2015年 底,广大各村社居民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相信法律、维护法治,自 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法治观念、法律素质明显增强。2016 年底,广大各村社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 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广大各村社和谐稳定。 二、宣传内容 按照目标要求,根据全乡实际,分时分类分步推进宪法、农村社 区群众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和改善民生、纠纷处理程序、基层群 众自治、婚姻家庭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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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4年主要内容 1.宪法。重点学习宣传我国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地位、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经济 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各村社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法律法规。开展《刑法》《治安管 理处罚法》、《消防法》、《禁毒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重点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恐防暴和防火、防盗、防抢、 防骗等居民安全防范常识。

3.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规。开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殡

《《《 葬管理条例》、社会保险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

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社会救助、殡葬管理、 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以及消费者权 益保护和食品卫生安全等法律制度。

4.纠纷处理程序法律法规。开展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

诉讼等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开展《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 《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2015年主要内容

1.基层群众自治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

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以 及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和民主选举等法律 制度。

2.各村社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法律法规。开展《物权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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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侵权责任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 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相邻关 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民间借贷、房屋征收与补偿、物业管理 等法律制度。 《 3.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开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学 习宣传婚姻、继承、赡养、抚养、扶养、收养等法律制度。 4.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规。开展《就业促进法》、《未成年 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 《《《 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对未成年人、 妇女、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障等基本内容。 (三)2016年主要内容 1.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房地 产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 教育,重点学习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城市房地产管理、城市环境 卫生管理等法律制度。 2.保障和改善民生法律法规。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劳动者 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制度。 3.纠纷处理程序法律法规。开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人 民调解法》、行政复议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 重点学习宣传调解、仲裁、诉讼等纠纷解决的法定途径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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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充分利用各村社文 化站、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设施和窗口,充分调动各村社 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力量,结合“一 ( 站式”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活动。责任 单位:乡民政办、乡司法所、乡文广新站) (二)制定规范居民公约。学习借鉴其他乡镇在制定居 民村规民约方面的先进经验,充分动员群众参与,在 2014年全面完 成村规民约的制定规范工作,确保村规民约易记、易懂、易行。

(三)实施“六个一”工程。每个村委会和单位建立一个法制宣

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建设一支法制宣传队伍,建立一套居

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在广场、公园等公

共场所建立一个法制宣传长廊。(责任单位:乡民政办、乡司法 所) (四)加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并支持志愿者经 常深入各村、单位,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 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地为居民开展法制讲座。加强法律服 务队伍建设,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深入各村单位,为村居民提供优质

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 着力维护元石稳定。(责任单位:乡民政办、司法所、乡大调解 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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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促进各村,单位依法治乡。各村要强化群众自治组织

的功能,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委会、村委协调议事委员会等自 治组织,加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 力,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责任单位:乡民政办)

府组织干部职工、村民院户长、村民代表集中学习法律法规,每年 不少于2次,并扎实开展依法治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强化村民组织 建设、民主建设、法治建设、和谐发展,积极争创全县“十佳”依法 治村示范村和省级依法治村示范村。(责任单位:乡民政办)

(六)扎实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创建活动。乡镇各村党支部、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级相关部门、各村要充分

认识开展“法律进村”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切实加强对这项 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认真规划,把“法律进村”作为普法工 作的重要载体,将村法律政策宣传工作纳入政府对社区公共服 务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实。

(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乡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法律进社 ”工作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 民政部门在做好居民自治、婚姻家庭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 要发挥好“法律进社区”活动的牵头作用,协调各配合的方案。

法律七进方案
法律七进领导小组 第三篇

江日堂乡寄校“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依据学校实际,经学校普法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特制订我校“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在学校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全体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促进学校依法治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使全体师生的法律素质得到明显增强,达到学校依法管理,教师依法执教,学生自觉守法的目的。

二、活动内容形式

1、将主题班会作为安全法制教育课,保证法律进课堂。

2、认真组织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宣传工作。聘请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主要采取讲座的形式,加强对全体师生的普法教育。

3、利用相关宣传日,结合学生自身特点和学校实际要求,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法的效果。

4、加强对学生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指导,使学生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同不良行为斗争,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活动方法要求

一是要把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纪律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要把法制教育与依法治校,创建平安校园结合起来,做到正、反教育结合,全面与个别教育结合,使工作落到实处,得到实效。

二是加强对“法律七进”活动的检查指导,确保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结出硕果。

【法律七进领导小组】

四、活动实施步骤

“法律进校园”活动从2013年3月开始至2013年11月底结束,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2013年3-4月),研究制定出“法律七进”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013年5月-2013年11月)。年末进行书面总结,创造性开展工作,使活动真正得到落实,认真进行自查、整改,以便接受上级的检查考核。

2013年3月12日

法律七进实施方案
法律七进领导小组 第四篇

法律七进实施方案

【法律七进领导小组】

篇一:法律七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精神,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根据《中共西宁市委宣传部、西宁市司法局、西宁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决定在“六五”普法期间,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统计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现制定“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将其贯穿于“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全过程,为构建“和谐西宁”、“平安西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总体要求: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法律、讲权利、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法,自觉遵守统计法,依法统计,提高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为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法律七进”的主要内容和途径

1、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积极开展有创新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一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二要加强机关人员学法制度建设,主要是进行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考试等,把学习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三要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无论是统计工作会议或业务培训,都要把普及统计法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继续把我市统计普法工作推向深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的统计法制观念和统计法制意识,并为地方党政领导举办专门的统计法制讲座和为机关统计人员举办统计法知识培训班;四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2、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中,要针对企业统计报表面广量大的特点,加强统计法宣传和培训工作,继续利用统计工作会议或业务培训时机,把普及统计法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高各企业领导及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和统计法制意识,并为各企业领导及统计

人员举办统计法知识学习班。利用法制宣传日,大型的普查等活动进行法制宣传,切实提高企业领导和广大统计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3、在开展 “法律进乡村”的活动中,结合农村日常统计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不断加强统计法宣传和基础培训工作,利用统计工作会议或业务培训时机,把普及统计法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高乡村“两委”干部及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和统计法制意识,促进乡村上报的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4、在开展“法律进社区”、 “法律进学校”、 “法律进单位”、“法律进宗教场所”的活动中,要根据统计系统日常统计工作点多面广的特点,大力开展统计法的宣传教育,做到报表布置到哪里,就把统计法宣传到哪里,不放过任何一个宣传的机会,不留死角。要积极开展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制宣传工作,并结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公室的安排,向广大法制宣传对象赠送普法教材,利用各种媒体普及统计法律知识,以提高全社会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

四、时间安排及活动要求

(一)“法律七进”活动时间:20XX年至20XX年。

(二)本局各专业处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方案认真安排布置,在加强统计法宣传的同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每年重点检查50家基层单位,对虚报、漏报、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决不姑息,提高依法统计、依法行政水平。

(三)本局法规处要把“法律七进”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积极配合专业处做好法律宣传,对“法律七进”活动进行督察,确保“法律七进”活动与“五五”普法取得实效。

(四)各专业处和法规处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中要及时通报情况,认真总结,年底将“法律七进”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篇二:法律七进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区依法治区办、地委宣传部和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有关要求,在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的活动(以下简称“法律七进”活动),推动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律七进”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落实“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区纲要,海东人大工委决议和“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迎接“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发展,努力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全区医药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努力营造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法律七进”活动圆满完成。

2、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坚持做到依法治局、依法监管。

3、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熟练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4、“法律七进”活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和地区药检所根据本方案和各自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本单位的“法律七进”活动。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把法制教育、法制宣传的触角向局系统的各个层面延伸,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督促和帮助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办事,诚信经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全系统顺利实施“五五”普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认真开展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意识,树立自觉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二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坚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以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为主,加强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三是要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和学法阵地建设。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贯彻落实好《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考试等制度,逐步实现机关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要依托学习园地、治区办统编的普法教材,认真完成学习答题任务,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学法工作。四是要加大对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各单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五是积极开展创优评比活动。积极参与全省开展的评选百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建立百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双百”工程,制定好创建活动方案,努力开展创优工作。

2、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农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迫在眉睫。一是要创新工作理念,把服务农民群众、提高农民群众法律素质、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在农村开展有关《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强化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三是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宣传月、“3.15”“12.4”等宣传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下乡检查等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在借鉴推广有效的宣传形式的同时,不断改进和创新,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用药,家庭健康”科普宣传活动,以药监系统的家属、子女和离退休人员为主要对象,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达到以点带面的宣传目的。要在居民中积极提倡依法维权、自觉监督、谨慎用药的意识,在小区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从而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

4、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的食品药品法制观念意识。主要是结合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和积极参与社会普法公益活动,面向社会、面向学校教育青少年学生开展宣传,使其从小懂得药物使用应该掌握的常识和生产经营活动应该遵循的规定,营造

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制氛围和环境。

5、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着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学法档案管理制度等,不断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意识,提高依法经营水平。

6、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着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单位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各单位要通过公示牌、宣传册、网络媒体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食品药品监管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争创“依法办事示范单位”。

7、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结合区情,配合当地政府普法机构,做好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地区及宗教寺院的食品药品法制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依法生产、依法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措施,进一步提高宗教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制观念。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制定活动具体计划,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要加强食品药品法制宣传制度化建设,在做好自身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制宣传工作。

(二)求真务实,依法行政。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以案释法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工作,认真总结。“法律七进”活动已列入“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体系,各单位在抓好“法律七进”活动的同时,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年底上报工作总结。

篇三:法律七进实施方案

法律七进的实施方案
法律七进领导小组 第五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六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掀起学法用法高潮,努力营造全室人人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市政府研究室日前安排全室干部职工利用三、四个工作日时间集中、深入开展以“法律七进”活动为载体的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

一、组织一次干部职工学法心得交流会。结合工作实践和工作需要,组织教职工学习与教育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水平,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甘于奉献。

二、举办一次“法律进机关”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全室职工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题目范围包括《宪法》、《统计法》、《审计法》、《公务员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金融法》等及市委、市政府扩大会议精神等相关文内容。干部职工参与率达到90%以上,开展竞赛提高了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

三、开展一次科室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结合法制宣传教育,对办公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细致的摸排和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净化办公周边环境。

结合我地区实际,就2012年在全区组织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服务科学发展”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

在“五五”普法期间,我县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景区(景点)的“法律七进”活动,有力地保障了“五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新形势下,组织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巩固和扩大“五五”普法成果的客观要求,是保证“六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实现的重大举措,是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促稳定总要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是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生动

实践。开展好“深化‘法律七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对于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服务群众,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景区(景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人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为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黟县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法律七进领导小组】

主要任务:一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使宪法的基本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社会氛围。二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加深人民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识和理解,深入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任务,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相关法律法规。四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主题活动为平台,引导全社会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推进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推出精品、创出名牌,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三、主要内容【法律七进领导小组】

(一)深化“法律进机关”。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公务员学法用法考核依据学法培训、登记备案等相关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在机关组织开展“读书学法”活动,为每个机关公职人员配备岗位必备的法律书籍;加强机关法制学习园地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橱窗或法制宣传栏,依托网站开辟普法专栏,营造机关浓厚的法制学习氛围。

(二)深化“法律进乡村”。切实加强农村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行政村依托农家书屋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村民小组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加强农村“两委”干部、“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培训率达100﹪;推进吸纳大学生村官担任农村“法律明白人”工作,不断壮大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组织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等深入农村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结合农民群众需求,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送法活动;利用农村广播网站、乡镇“先锋在线”网站等开辟学法专栏,结合实际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三)深化“法律进社区”。大力推进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加强社区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社区人力资源,在每个社区建立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每季度开展一次社区法制宣传活动,为居民学习法律提供方便。

(四)深化“法律进学校”。积极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大力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

建设,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覆盖面达100﹪;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依托法院、检察院和派出所、司法所、看守所等单位,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活动。

(五)深化“法律进企业”。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加强法制培训和考试考核;加强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丰富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设立法制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在企业网站中开辟普法专栏,建立企业职工法制学校,为企业职工学法提供便利。

(六)深化“法律进单位”。建立健全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积极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向社会宣传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利用法制广场(街心公园)法制宣传橱窗,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七)深化“法律进景区(景点)”。建立健全旅游企业及旅游从业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加强法律知识培训;加强景区(景点)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在景区(景点)设立法制宣传橱窗或宣传栏,充分利用电子屏幕、广播、公示牌、宣传册等宣传方式,积极在景区(景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四、工作安排

为确保“深化‘法律七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顺利推进,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制定“法律七进”每一“进”的实施意见,明确牵头单位和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二)组织“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组织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深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律进农村”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律七进”主题活动全面开展。

(三)在黟县司法行政网开设专栏,对主题活动进行集中宣传。

(四)做好全市“法律七进”活动示范点推荐工作的同时,建立健全县“法律七进”活动示范点

(五)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并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总结。

五、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主题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整体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确保主题活动顺利进行。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法律七进”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各方面优势,推进主题活动不断取得实效。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参加,认真履职尽责。

(三)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对主题活动的每个步骤、每项内容都要精心设计,要把开展主题活动与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结合,与开展“江淮普法行”、“12.4”法制宣传日及重大节点专题宣传活动结合起来,与法治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各类创建活动结合起来,统【法律七进领导小组】

筹兼顾,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不断提高主题活动的水平。

(四)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从群众需要出发,努力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加强偏远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以及非公企业、新社会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学校周边、城乡接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区域法制宣传教育,扩大覆盖面。

(五)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充分利用各种大众媒体,及时宣传各乡镇、各单位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全面做好主题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努力扩大活动影响,为主题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各单位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街道办事处法律七进工作方案
法律七进领导小组 第六篇

根据区委法制办、综治办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法制“七进”活动,结合我处实际,特制定法制宣传“七进”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一、健全组织机构

为推动法律“七进”活动,经街道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调整法律“七进”活动领导小组:

二、队伍建设

1、在机关和社区抽调文化程度高,法律知识丰富的工作人员任宣传员。

2、聘用学校专职法律讲师和律师任教员到企业、学校、社区等进行法制宣传。

三、时间安排

结合“六·五”普法内容,每季度到基层进行一次宣传,选择天气适当时机作广泛宣传。

四、要求

各社区要充分作好法律“七进”宣传的人员安排,场地的选择,充分利用学法机会对广大群众作法律宣传,要保证讲学质量,准备好教材,扎实做好法律“七进”和“六·五”普法工作,增强领导的执政能力和掌握运用法律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2016司法局执法清理工作方案7篇
法律七进领导小组 第七篇

第1篇:清理三公经费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区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我局清理“三公”经费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建设节约型机关各项规定,着力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二、清理内容

对全局2016年至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一)公务接待方面: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是否建立公务接待内控审批制度,实行接待清单、对口接待、一事一结、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是否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厉行勤俭节约的相关规定,是否按照“先审批、后接待”的原则安排接待,是否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经相关负责人审签;是否严格控制接待费总额,并逐年压缩;是否存在接待中安排超规格套房、上高档酒水和菜肴等高消费行为,是否存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以接待为名相互吃请的行为,是否存在将接待费转移至会议和培训费中隐匿的行为,是否存在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的行为,报销票据是否合法合规。

此外,其他办公经费来源和开支是否规范;其他办公用品采购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因公出国(境)方面: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国(境)外执行任务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更改行程、增加出访国家、延长境外停留时间、违反外事纪律等现象;是否存在公款出国(境)旅游(包括国内公款旅游)和挪用专款用于旅游以及向下级机关、下属单位摊派费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回国后是否按时上交了因公护照、因公赴港澳往来通行证;是否按照外事纪律按时向外事部门和本单位提交出访报告。

(三)公务用车方面: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后,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配备或更新公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未按批准的车型、价格购置公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未通过政府集中采购购置车辆的情况;是否存在不执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制度的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情况;是否存在挤占民生性、生产建设性专项经费开支公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经费的情况;是否存在将不属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的相关费用纳入公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经费列支的情况;是否存在将公车购置费和运行维护经费转移至其他科目经费列支的情况。

三、责任分工

(一)清理规范公务接待

牵头股室:局办公室

责任人:

(二)清理规范因公出国(境)

牵头股室:局办公室

责任人:

(三)清理规范公务用车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

四、具体要求

(一)规范公务接待费管理。认真执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16〕11号),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及时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对口接待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公务接待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接待费支出总额,严格审核接待费支出报销凭证,严禁超范围、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公务,严禁报销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二)规范因公出国(境)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外侨台办、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资委办发〔2016〕18号)。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坚持“因事定人”,严格把关,原则上不安排考察性出访。推行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前须向纪委征求党风廉政意见情况,实行经费与任务双审核。实行因公出国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注重行前教育培训,明确外事纪律;及时上交证照、提交出访报告。

(三)规范公务用车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加强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实行配备审批例会制度,严格车辆编制、配备标准、购置经费和运行经费预算、处置更新、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管理;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和运行费用单车核算等管理制度;杜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四)严格经费预决算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刚性,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加大审核监督力度,对超预算、超标准列支“三公”经费的决算一律不予批复。

(五)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推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继续按照“时间统一、格式统一、口径统一”的要求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

(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局纪检组要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建立健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2篇: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清理局机关办公用房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有关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文件精神,全面停止新建局机关楼堂馆所,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巩固和扩大清理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工作成果,建立健全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二、范围及标准

(一)清理范围。局机关办公用房,截止时限为2016年3月31日。

(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中办发〔2016〕17号文件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2016〕—22)处理。

三、责任分工

(一)清理停止新建楼堂馆所情况并督办落实整改。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

(二)清理违规出租、出借和租用办公用房,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问题,超过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情况并督办落实整改。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

(三)建立和完善机关办公用房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人: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清理机关办公用房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具体要求,是反对腐败、厉行节约的现实需要,更是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载体和抓手。机关各股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大宣传,坚决摒弃等待、观望和侥幸、应付思想,把清理整改工作变成一种自觉行为。

(二)严格政策,严把标准。一是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在中央规定时限内,局机关一律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控制维修改造项目,对违规审批等情况严肃处理。二是严格按照标准使用。局机关的办公用房面积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贯彻中办发〔2016〕17号文件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2016〕—22)规定的标准执行。三是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严格控制办公用房改造项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三)强化督查,落实整改。一是强化督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局纪检组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落实情况的督查。二是认真整改。对办公用房超标30%及以内的,督促在有房时进行调剂使用;超标30%—50%的,督促在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领导干部职务变动时,调换办公用房或进行隔断安排。三是讲究方法。既要坚守政策红线,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整改一步到位。对超标办公用房进行分级分类处理,提倡多采用调换房间和调整人员的方式解决超标问题,少采取大面积隔断方式,坚决杜绝大规模重新装修,切实做到厉行节约。对能一步整改到位的坚决一次到位,防止反弹。

(四)严肃纪律,完善机制。把规范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清理成果,做到科学规划,统筹调剂,合理配置,整合使用,保障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的需要。

第3篇: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清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中纪发〔2016〕19号),制定清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及相关廉政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建立长效的自查自纠机制。

二、范围标准

(一)范围。全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

(二)标准。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中纪发〔2016〕19号)和相关廉政规定处理。

三、责任分工

牵头单位:局纪检组

责任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学习,领会精神。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全面掌握精神实质。

(二)对照要求,自查自纠。全局副科级以上干部(含非领导职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刻检查自身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填写《资阳市雁江区清理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登记表》。有关领导干部有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说明、说清。

(三)强化监督,严肃查处。将切实解决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纳入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暗访、约谈等方式开展专项检查。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加大对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的查处力度,局纪检组对典型案例适时进行通报。

第4篇: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案

2016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区“六五”普法规划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继续深化“法律七进”主题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为加快建设“产业兴盛、生态宜居、风清气正、幸福和谐”新,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3、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进活动,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

4、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意识,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

5、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今年党和国家重大工作任务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6、充分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组织开展好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活动,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扎实开展。

三、深入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7、结合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等不同重点对象的特点和各部门实际,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为重中之重,创新方式方法,推动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取得实效。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能力优秀案例媒体展示活动。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和征文活动。组织开展对社会闲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监狱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等群体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各类重点对象实际,组织开展适合不同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以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8、认真贯彻落实各类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丰富内容,改进方式,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习培训、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学法情况考核考试等制度,把法制教育列入区委党校和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中小学校100%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探索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建立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把法律常识教育列入劳务培训学习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壮大农村普法队伍,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面向残疾人、失地农民、城市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员、“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人群,开展以改善民生、依法维权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健全不同重点对象学法用法考核考评指标体系,加强监督检查,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建设。

9、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开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好专项活动。认真总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经验,发现和树立先进典型,加强经验交流,不断提高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

四、深化“法律七进”活动,进一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10、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在全区组织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区”法制宣传教育主题系列活动。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方案,精心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丰富内容、创新途径,努力提升主题活动的效果,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

11、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广泛发动和组织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维权志愿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以“三下乡”、“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等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活动,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

12、大力推进法制宣传进公共场所、区域。充分利用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制宣传设施,在车站码头、高速公路、公交站台等人群集中地以标语横幅、广告牌、电子屏幕等形式投放,在机关、单位、社区、企业、医院、学校、镇乡等以橱窗、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进一步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社会覆盖面和渗透力。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在辖区交通要道显眼位置悬挂标语不少于3幅,制作宣传专栏1个。区级部门悬挂标语不少于1幅,制作宣传专栏1个,实现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

13、建立健全“法律七进”工作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加强对“法律七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法律七进”活动取得实际效果,并将推进情况每月报区司法局。

14、探索建立全区“法律七进”活动示范点,以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交流,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带动和促进“法律七进”活动深入开展。

五、深化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15、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建设,按照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活动深入进行。

16、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17、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六、积极创新载体和形式,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8、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优势,加大媒体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各部门、单位要开辟适合自身特点的宣传载体,使法制宣传教育更便捷,更有针对性,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19、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各部门、单位要在互联网设立普法网站、开设普法微博,利用移动、联通、电信通信平台和党员远程教育平台每月定期向手机用户发送普法短信。加强各级各类普法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组织召开运用新媒体普法研讨会,引导和鼓励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0、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完善城乡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在城东新区建设1个法制长廊,各镇乡打造3-5个法制农家大院,各街道办事处打造2-3个法制社区,各村(社区)建设1个法制宣传专栏等特色项目建设。依托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广泛建立各种普法阵地,大力推进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创作和演出活动,积极探索利用各种艺术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地方特色文化在普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

21、召开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研讨会,研究制定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推荐活动,在全区推荐建立一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

七、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

22、进一步健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要及时调整完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工作责任制,明确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职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健全完善群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的普法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大众传媒履行公益法制宣传的社会责任制度,形成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的合力。

23、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保障建设,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普法经费列入预算,专款专用。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普法的积极性,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基础设施建设。

2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宣传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加大普法骨干培训工作力度;健全充实各级普法讲师团,组织开展培训和经验交流,加强工作指导;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法志愿者活动,建立健全普法志愿者管理制度;协调有关新闻主管部门加强指导和规范,提高法制新闻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增强法制新闻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有效性。充分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业务培训,引导他们利用各自优势,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5、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交流,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网、各类新闻媒体和普法简报,及时传播信息,加强学习交流和指导。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切实加强对外法制宣传。

26、加强理论研究。深入研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要求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研究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如何更好地促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如何更好地创新发展,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力求多出成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第5篇:2016年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方案

2016年是推进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我们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战略部署和区委四届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区推进依法治区实施纲要》总体要求和《市区推进依法治区2016年工作要点》的具体安排,以依法治理为主题,以普法教育为基础,以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重点,扎实抓好今年推进依法治区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推动加快建设“四个新”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推进依法治区在2016年实现“2345”目标。即:两个健全。全区各部门依法治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规范公众行为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三个提高。公民法律意识、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水平、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四个降低。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群体性上访发生率,错案发生率及违规执法发生率得到降低;五个百分百。国家公职人员、在校青少年法制普及教育率,国家公职人员年度学法用法参考率及合格率,行政人员执法培训合格率和执证上岗率均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1.加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城乡社区居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制定加强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上法治专题集中学习,将中心组成员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及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及任期内依法行政情况考查制度。把法制教育列入区委党校和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中小学校100%配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探索建设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建立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行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用工、谁培训相结合的原则,把法律常识教育列入劳务培训学习计划,有计划地开展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壮大农村普法队伍,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面向残疾人、失地农民、城市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员、“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人群,开展以改善民生、依法维权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责任部门:局宣教股、局公律股、局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加强执法司法人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法制能力培训。以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等为主要内容,分层分级分类集中轮训执法司法人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不断提高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将法制宣传融入法律服务之中,建立整合法制宣传、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的法律服务平台。加强12348法律咨询热线建设。(责任部门:局公律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开展全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活动。突出普法教育基础地位,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扎实开展“推进依法治区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和“牵手农民工”、“小手牵大手”等主题法制宣传活动。围绕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精神收集会议文件、领导讲话、专家解读等相关内容,编印学习宣传资料,供干部群众学习使用。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组织和法律人才库建设。在互联网设立普法网站、开设普法微博,利用移动、联通、电信通信平台和党员远程教育平台每月定期向手机用户发送普法短信。在城东新区建设1个法制长廊,各镇乡打造3—5个法制农家大院,各街道办事处打造2-3个法制社区,各村(社区)建设1个法制宣传专栏等特色项目建设。大力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落实普法教育考评激励和经费财政保障机制,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寺庙、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七进”活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推动普法教育全覆盖。(责任部门:局宣教股、局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二)推进依法执政

1.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和区级各部门聘请法律顾问,在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等方面发挥好法律顾问的重要作用。(责任部门:局公律股,完成时限:2016年6月)

2.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信访监督、询问和质询等制度,强化监督制约,切实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作风。加大权力运行监督力度,重点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明政治纪律、严格用人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纠正问题;依托行政权力推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电子监察平台,加强对行政权力实施电子监察和自动问责,强化行政权力规范运行。(责任部门:局纪检组、局政办室,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自2016年7月1日起,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依法行政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4.完善落实党务公开制度。凡《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者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的以外,党委的决策事务应通过多种方式公开。加强对党务公开的监督检查,督促及时更新、充实公开内容,切实做到用真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责任部门:局党总支,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5.完善保障司法公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面落实司法廉洁制度,推行廉洁效能监督卡制度。健全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制度,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认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发挥法律服务热线电话作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切实加强困难群体的法律救助工作,简化程序,放宽条件,畅通外来工维权绿色通道。(责任部门:局纪检组、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三)推进依法行政

1.建立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责任部门:局政办室,完成时限:2016年10月)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和省上有关要求,全面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分期分批公布取消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深化“两集中、两到位”,强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运行。推进和完善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实现提速增效。(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项目公共资源交易全部纳入交易服务平台。(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0月)

4.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推行行政职权目录动态调整制度,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确保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实时到位。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建设,规范运行、服务,方便群众。(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股,完成时限:2016年10月)

5.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整合执法主体,开展相对集中执法权工作,下沉执法重心,提高基层执法效能,切实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越权越位乱执法问题。完善司法行政执法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有效解决各行政执法主体在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健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行政执法职权核准公告和持证上岗等制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安置帮教矫正股、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6.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最全规范、最优标准、最小自由裁量、最大公开和最严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正性。(责任部门: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四)推进公正司法

1.推进司法公开。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进一步全面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继续统一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变更、解除矫正等各个执法规范的工作制度,统一执法标准、程序和法律文书格式,逐步全面实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安全稳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安全应急处置机制;逐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考核体系,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力度;开展规范执法检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健全法律援助工作制度,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责任部门:局安置帮教矫正股、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完善保障司法公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全面落实司法廉洁制度,推行廉洁效能监督卡制度。健全司法机关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制度。(责任部门:局纪检组、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五)推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依法治理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加强对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涉法涉诉、国有企业改制、复员退伍军人、企业军转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水库移民、非法集资、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等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责任部门:局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依法治理重点区域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在大调解机制中的作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治理管控能力。对重点区域和重点群体的矛盾纠纷开展全面排查,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问题,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限期改变面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责任部门:局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限:2016年6月)

3.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错案追究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工作目标,努力解决容易引发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事件的矛盾纠纷、苗头隐患,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问题,影响日常工作的信访案件。通过“大接访、大化解、大宣传”,全力化解信访案件,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上访人员的问题解决在当地,确保社会安定团结、和谐稳定。(责任部门:局基层股、各基层司法所,完成时限:2016年6月)

4.集中清理和处理积案。统一建立积案台账,逐案落实责任部门,逐案制定处理方案,建立积案处理联动机制,加大积案处理力度,确保限期办结。(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基层股,完成时限:2016年6月)

(六)深化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创建

1.开展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巩固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成果,深入开展法治示范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基层创建活动,调动城乡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责任部门:局宣教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切实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工作。开展“法律进村活动”,组织全区普法维权志愿者深入区委“三村扶贫行动”和“挂包帮”活动联系帮扶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向各行政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局宣教股、局公律股、区法律援助中心、局法律援助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加快推进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网格化建设,积极推进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努力做到民生服务有人办理、社情民意有人收集、矛盾纠纷有人化解、治安防范有人组织、特殊人群有人帮教、法律政策有人宣传、重大事件有人报告。(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局安置帮教矫正股,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区司法局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按照职能分工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

2.抓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积极争取省、市级媒体的支持,充分利用电视台频道、区党政网、区政府门户网、司法行政门户网等平台载体,加大对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中营造浓厚氛围,使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精神在广大群众中广泛知晓。

3.及时反馈信息,严格工作考评。各司法所、机关各股室要围绕工作开展,把握特点、深度挖掘,特别要注意收集总结工作中的先进事迹、成功做法和经验(原则上动态信息500-800字,先进事迹、经验材料800-1500字)。

第6篇:机关党支部和在职党员志愿服务工作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探索和完善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及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双报到”志愿服务,是永葆党的先进性、体现党建时代性的内在要求,是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干部作风的实践平台,是创新基层党建、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重要途径。机关党支部要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为核心,以服务社区、服务居民,共驻共建、共促和谐为主线,以“机关+社区”双重管理党员干部为重点,引导机关在职党员由“八小时”党员变成全天候党员,搭建机关党组织、在职党员落实区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争做“三用心”干部、志愿服务基层群众的平台,把党员服务从其“工作地”延伸到“居住地”,在服务群众中彰显党员先进性。

通过开展“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强化在职党员的党员主体意识,进一步拓展党员志愿服务的途径和内容、加强对在职党员的教育管理、促进机关党组织与社区党组织联动共建,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开放型、服务型社区,为推动“四个新”建设凝心聚力。

二、基本原则

(一)主动参与原则。机关党支部到联系社区党组织报到,在职党员到联系社区及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坚持“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原则,即“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志愿服务在社区”,主动登记特长优势、服务意向和服务时间,接受社区党组织安排管理,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展示党员良好形象。

(二)双向互动原则。机关在职党员要主动联系社区,主动履职尽责,创新联系形式,与社区形成双向互动、多方联动,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结对共建,达到双向共赢、群众满意的目的。与社区联合开展各种服务和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党建共商、文明共创、难题共解、活动联办。

(三)全面覆盖原则。机关党组织、在职党员到单位联系社区党组织报到100%,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100%。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结对服务。与社区辖区内的网格、院落、楼栋党支部(党小组)或“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1+1”结对服务,制定服务计划,公开作出服务承诺,帮助社区老弱病残、特困家庭、空巢老人、下岗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解决具体困难。局机关党支部要在社区建立至少1个帮扶对子,组织党员经常性开展帮扶服务;局机关党支部每年要在联系社区认领并完成1个以上服务项目。

(二)统筹开展组团服务。局机关党支部要结合职能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现有志愿服务队的多功能作用,组织“党员突击队”、“党员服务队”、“党员义工队”等,深入社区和居民院落开展形式多样的上门服务。针对一个单位不能单独完成的综合性服务项目,要统筹整合其他机关单位资源,集中人力物力开展组团服务、集中攻坚。

(三)开展社区义工服务。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带领在职党员,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积极主动到社区报到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机关和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应急攻坚、便民利民、扶弱济困、维护安全稳定,以及爱心认购(领)、义卖捐赠、关爱陪护、信访接待等志愿服务活动,带头参加公益性社会组织开展的义工服务活动。认领1个公益服务岗位或加入社区的1个公益性社会组织。每名机关在职党员每年累计完成义工服务时间不少于16小时。积极推行“党员义工日”,在每季度最后一周的周末,选择相对固定的1天或半天,集中组织到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服务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局机关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结合近期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走基层”、“转变作风,司法为民”活动,认真推进实施,把“双报到”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抓紧抓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既是活动的组织者、推动者,也是参与者、实践者,要带头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做好表率。机关党支部要主动与社区党组织对接,建立联络制度,确保信息互通,提供全面的保障工作。机关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岗位职责,坚持开展服务活动,深入到社区居民群众中,听取诉求、开展服务、解决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形象展示在基层。

(二)整合资源,激发活力。坚持党组织主动引领和介入,积极培育公益性、服务型、区域性、群众性社会组织,不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整合服务资源,采取“单位组建”、“项目组建”、“联合组建”、“专业组建”等方式,组建具有特色的专业服务队,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帮助解决社区自身难以办到、专业性较强的问题。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注重舆论宣传,充分运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平台,定期发布本单位党组织活动情况。党员义工开展活动要尽量使用统一标识,制作袖标或挂牌;志愿服务要制作并发放联系卡(见附件2),实行工作单位、党员身份、联系方式、服务岗位“四公开”,展示党员形象。及时总结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和特色做法,切实把行之有效、群众欢迎的服务项目以品牌形式固定下来,打造一批志愿服务品牌,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

第7篇: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强力推进法治建设,按照省司法厅《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送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下简称“法律七进”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为核心,以满足基层群众法律需要为重点,将法制宣传深度融入依法治区工作之中,全面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要紧密结合工作职能,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进一步增强全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引导广大机关、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和寺庙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法治进程,为建设“四个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推进法律进机关

1.推进各级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公证律师工作股、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工作目标:逐步在全区各级党政机关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机关管理和决策提供法律服务及专业咨询,促进各级党委、政府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处理各项事务。

工作方法:(1)与区法制办协调,推荐优秀律师成立区法律顾问团;推荐优秀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区级各部门、镇乡、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签订聘任法律顾问书。(2)建立法律顾问律师考评制度。(3)每年进行一次业务培训。

2.组建普法讲师团和法律人才库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为各级党委(党组)常委会、政府常务会、部门办公会会前学法和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提供师资。

工作方法:(1)选取党政机关、行政执法执法部门法律知识强的业务骨干和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组建区普法讲师团。(2)组建普法维权志愿者队伍,区成立普法维权志愿者服务大队,区级各部门、镇乡、街道办事处成立普法维权志愿者服务小队。

3.建立法纪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安置帮教矫正股

工作目标: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法纪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构筑有效的教育平台,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公务员、村(社区)干部,特别是新任干部、新招录公务员开展警示教育。

工作方法:(1)将大堰强制隔离戒毒所作为全区干部法纪教育基地。(2)建立司法局法纪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社区矫正职能,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现身说法。

4.加强党政干部的普法教育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做到党政干部学法有读本,提升有培训,督促有考试,确保全面提升全体党政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工作方法:(1)编印干部普法读本。(2)征订《省法制宣传挂图》及各类法治读本。(3)协调区人社局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协调区委组织部开展全区科级干部法制培训。(4)建立领导干部及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制度。(5)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

5.打造普法示范窗口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将机关服务窗口打造成普法示范窗口

工作方法:(1)将区、镇乡、街道办事处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接待中心等服务窗口作为普法示范窗口的打造对象。(2)对服务中心窗口人员进行法制培训。(3)加强服务中心的法治氛围打造。

6.创新普法专栏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传播法治文化理念,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传媒优势,营造良好法治舆论环境。

工作方法:(1)各执法单位在门户网站设置普法专栏。(2)在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及政务微博上设置普法专栏。(3)每年开展优秀法制新闻、普法专栏、法制微博等评选。

(二)推进法律进学校

7.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

责任单位:公证律师工作股、法制宣传教育股、安置帮教矫正股、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积极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推进校园普法。

工作方法:(1)各基层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当地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并签订聘用书。(2)每年2次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落实辅导。(3)开展警示教育,发挥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职能,组织刑释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到学校开展现身说法。(4)组织全区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严格考核制度。

8.推动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将法制教育列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各学校的法制教育做到“教材、师资、课时、经费、考试”五落实,推进校园普法。

工作方法:进一步发挥兼职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积极作用,开辟学校第二课堂,开展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社会实践活动。

9.加强青少年法律法规教育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工作股

工作目标:通过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引导青少年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违法犯罪。

工作方法:(1)运用模拟法庭、法治演讲(征文)比赛、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开辟法制宣传教育第二课堂。(2)在中小学校重点开展法律常识教育。(3)在中等职业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特定职业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4)在汽车职业学院有针对性地开展与特定职业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并积极支持汽车职业学院成立学生法制宣传社团,鼓励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0.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为青少年提供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平台,通过法治图书阅览室、学法手抄报、法制课教育、法制主题班会等教育方式,提高青少年法纪意识。

工作方法:(1)将大堰强制隔离戒毒所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2)推进马鞍九义校法制教育基地建设。

(三)推进法律进乡村

11.大力推进乡村普法“六个一”工程。

【法律七进领导小组】

责任单位:基层工作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以贴近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出发点,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村建设。

工作方法:每个司法所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组建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每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每户发放一张便民法律服务联系卡。

12.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股

工作目标:加大农村的普法宣传,促进广大村民牢固树立“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协助村建立和完善“四民主三公开”制度的村民公约,推进法治村建设。

工作方法:(1)建立村级法律顾问制度,每年组织向100个行政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每名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2件。(2)组织50支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100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每个小分队每年集中开展活动不少于2次。(3)建立村级法律图书角,使广大群众学法有读本。(4)加强场镇街头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作用,针对农村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不少于2次。

13.大力开展农民工培训活动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民工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农民工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工作方法:利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春节集中返乡、外出劳务技能培训等时机,每年集中开展劳动合同、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相关内容的牵手农民街头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发放便民法律服务卡,每年不少于2次。

14.加强人民调解的普法作用

责任单位:基层工作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在调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同时加强宣传法律宣传。

工作方法:(1)在矛盾纠纷排查中普法,坚持解决矛盾纠纷普法先行的做法,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进村入户与村民座谈,及时了解存在的矛盾隐患,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2)在纠纷调处过程中开展普法,通过向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发挥院坝调解的普法作用,深入村、社上门调解矛盾纠纷,选择有代表性的案件,组织广大村民旁听调解,结合调解案件,向村民普及法律知识。

15.组织村委班子干部学法

责任单位: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加强村社干部法制教育,提高依法处理村级事务和廉洁自律意识和能力。

工作方法:(1)充分利用镇村社干部大会开展“半小时”法律培训,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的普法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并进行法律知识测试。(2)建立村“两委”班子学法制度。(3)利用乡镇农政网短信平台每月向村(社)干部发送普法短信1至2条。

16.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运用多种形式的文化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增加法律宣传的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

工作方法:(1)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志愿者的作用,利用农闲、赶集、节庆等时机开展法治文艺演出、放映法制电影、广播法制节目、发放普法读物和普法宣传用品。(2)启动镇村远程教育网络电视定期播放普法宣传片。

(四)推进法律进社区

17.大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加强社区法制宣传,促进广大居民树立“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帮助社区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推进法治建设。

工作方法:(1)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制图书专柜,聘请一名法制宣传员,建立学法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居民参加的法制讲座,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法制宣传活动。(2)每年向社区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3)组织法律服务小分队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

18.加强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安置帮教矫正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不断增强重点人群遵守法律的自觉性,推进平安社区建设。

工作方法:(1)加强社区青少年、下岗职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法制宣传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2)深入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法制教育和行为矫治,每年走访不少于4次。(3)定期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法制宣传和就业技能培训,降低重新犯罪率。

19.组织社区开展集中学法

责任单位: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提高社区干部依法处理社区事务、化解社区矛盾纠纷的能力。

工作方法:(1)协助社区建立定期学法制度。(2)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社区居民代表开展法制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

20.启动法治特色亮点工程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加强法制建设的阵地建设,丰富法制宣传载体,满足不同文化层次人群的学法需求。

工作方法:(1)2016年启动沱东新区法治文化长廊建设。(2)开通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和微博,建立普法专栏。(3)打造法治农家大院。(4)打造法治社区。(5)编制印发《“六五”普法读本》。

(五)推进法律进寺庙

21.开展送法进寺庙活动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提高教职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自觉抵制邪教的能力。

工作方法:(1)组织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寺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和每年举办一次教职人员法制培训,讲授法律知识,使他们爱国爱教,依法从事宗教活动。(2)每个寺院培养一名教职人员担任法制宣传员,组织开展寺院内的普法宣传活动。(3)推进寺庙落实每月一次学法制度。确保有学法资料,有学法时间,有学法记录。

(六)推进法律进企业

22.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公证律师股

工作目标:通过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建立“重合同、守信用、讲诚信”的经营理念,树立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意识。

工作方法:(1)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和培训。(2)设立法律顾问考评机制。

23.组建法律服务宣讲团、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司法所

工作目标:为送法进企业活动的开展,提供法制宣传骨干,完成法制宣传任务。

工作方法:(1)利用普法维权志愿者,组织普法小分队,开展法律服务巡讲活动,为企业上法制课。(2)开展送法进工业园区活动,集中为园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3)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组织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24.大力倡导和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

工作目标:丰富企业法制宣传的内容和载体,为企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工作方法:(1)充分发挥企业宣传橱窗、内部刊物、广播电视和局域网络等宣传功能,鼓励和支持各类企业开展法治文化活动。(2)开展“依法治企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七)推进法律进单位

责任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股、公证律师股

工作目标:达到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单位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切实形成“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工作方法:(1)推进各单位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促进各单位建立健全学法用法制度。(3)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活动,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4)促进各单位将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各个环节,通过公示牌、宣传册、发放法律信息卡片,举办开放日、法制宣传月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5)推动单位建置固定法制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律知识。(6)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法律七进”活动在局党组(班子)领导下组织开展,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律七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宣教股负责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按照职能分工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格局。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开展“法律七进”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完成“六五”普法规划任务的重要抓手。各责任部门要充分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反馈信息,严格考评。建立落实“法律七进”工作情况定期反馈制度,每月报信息简报2篇,每半月报工作动态、每月报工作进展情况,每季度上报工作小结,半年上报阶段性工作总结,年终上报年度自查报告,并对各类文件、台账、资料实行规范性管理。将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不定期组织重点抽查,半年进行一次定期督导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评,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的每少一篇扣0.5分。

2015法律七进实施方案
法律七进领导小组 第八篇

第1篇:法律七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精神,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根据《中共西宁市委宣传部、西宁市司法局、西宁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决定在“六五”普法期间,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统计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现制定“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将其贯穿于“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全过程,为构建“和谐西宁”、“平安西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总体要求: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法律、讲权利、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广泛深入地宣传统计法,自觉遵守统计法,依法统计,提高数据质量,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和监督职能,为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法律七进”的主要内容和途径

1、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积极开展有创新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一要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二要加强机关人员学法制度建设,主要是进行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考试等,把学习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三要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无论是统计工作会议或业务培训,都要把普及统计法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继续把我市统计普法工作推向深入,提高各级党政领导的统计法制观念和统计法制意识,并为地方党政领导举办专门的统计法制讲座和为机关统计人员举办统计法知识培训班;四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2、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中,要针对企业统计报表面广量大的特点,加强统计法宣传和培训工作,继续利用统计工作会议或业务培训时机,把普及统计法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高各企业领导及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和统计法制意识,并为各企业领导及统计人员举办统计法知识学习班。利用法制宣传日,大型的普查等活动进行法制宣传,切实提高企业领导和广大统计员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3、在开展 “法律进乡村”的活动中,结合农村日常统计工作的特点,有针对性地不断加强统计法宣传和基础培训工作,利用统计工作会议或业务培训时机,把普及统计法知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提高乡村“两委”干部及统计人员的统计法制观念和统计法制意识,促进乡村上报的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4、在开展“法律进社区”、 “法律进学校”、 “法律进单位”、“法律进宗教场所”的活动中,要根据统计系统日常统计工作点多面广的特点,大力开展统计法的宣传教育,做到报表布置到哪里,就把统计法宣传到哪里,不放过任何一个宣传的机会,不留死角。要积极开展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制宣传工作,并结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公室的安排,向广大法制宣传对象赠送普法教材,利用各种媒体普及统计法律知识,以提高全社会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

四、时间安排及活动要求

(一)“法律七进”活动时间:20XX年至20XX年。

(二)本局各专业处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方案认真安排布置,在加强统计法宣传的同时,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每年重点检查50家基层单位,对虚报、漏报、瞒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决不姑息,提高依法统计、依法行政水平。

(三)本局法规处要把“法律七进”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积极配合专业处做好法律宣传,对“法律七进”活动进行督察,确保“法律七进”活动与“五五”普法取得实效。

(四)各专业处和法规处在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中要及时通报情况,认真总结,年底将“法律七进”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市依法治市办公室。

第2篇:法律七进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区依法治区办、地委宣传部和司法局关于在全区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有关要求,在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的活动(以下简称“法律七进”活动),推动我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律七进”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全面落实“十二五”时期依法治区纲要,海东人大工委决议和“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迎接“六五”普法依法治理检查验收,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发展,努力提高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全区医药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努力营造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保“法律七进”活动圆满完成。

2、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坚持做到依法治局、依法监管。

3、坚持普法与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要学法、懂法、守法、熟练掌握履行职责所必须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4、“法律七进”活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和地区药检所根据本方案和各自的实际情况,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本单位的“法律七进”活动。

三、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把法制教育、法制宣传的触角向局系统的各个层面延伸,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学法、用法、懂法、守法。督促和帮助生产经营企业依法办事,诚信经营,增强宪法和法律意识。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全系统顺利实施“五五”普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内容

1、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认真开展好以下五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意识,树立自觉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二是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认真坚持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考试制度,以学习《宪法》、《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法》为主,加强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的自觉性。三是要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和学法阵地建设。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贯彻落实好《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考试等制度,逐步实现机关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要依托学习园地、治区办统编的普法教材,认真完成学习答题任务,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学法工作。四是要加大对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各单位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五是积极开展创优评比活动。积极参与全省开展的评选百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建立百个“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双百”工程,制定好创建活动方案,努力开展创优工作。

2、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农民群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迫在眉睫。一是要创新工作理念,把服务农民群众、提高农民群众法律素质、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在农村开展有关《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强化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三是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宣传月、“3.15”“12.4”等宣传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下乡检查等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在借鉴推广有效的宣传形式的同时,不断改进和创新,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要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用药,家庭健康”科普宣传活动,以药监系统的家属、子女和离退休人员为主要对象,有针对性的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达到以点带面的宣传目的。要在居民中积极提倡依法维权、自觉监督、谨慎用药的意识,在小区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供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常识,从而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

4、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的食品药品法制观念意识。主要是结合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和积极参与社会普法公益活动,面向社会、面向学校教育青少年学生开展宣传,使其从小懂得药物使用应该掌握的常识和生产经营活动应该遵循的规定,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制氛围和环境。

5、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着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药品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学法档案管理制度等,不断促进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意识,提高依法经营水平。

6、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着力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要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认真实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单位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要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广大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要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现依法建制、依法管理。各单位要通过公示牌、宣传册、网络媒体等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与食品药品监管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争创“依法办事示范单位”。

7、开展“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活动。结合区情,配合当地政府普法机构,做好少数民族集中居住地区及宗教寺院的食品药品法制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依法生产、依法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通过行之有效的宣传措施,进一步提高宗教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法制观念。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紧密联系本地实际,制定活动具体计划,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同时,要加强食品药品法制宣传制度化建设,在做好自身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开展面向社会服务的法制宣传工作。

(二)求真务实,依法行政。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以案释法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工作,认真总结。“法律七进”活动已列入“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体系,各单位在抓好“法律七进”活动的同时,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年底上报工作总结

第3篇:法律七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决定在“五五”普法期间,在全州范围内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以下简称“法律七进”活动)。为使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法律七进”活动是贯穿“十二五”依法治州和“六五普法”活动的重要举措;是大范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良好契机;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这次活动的开展,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教育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的意识,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法律七进”活动的总体要求:一是要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二是要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三是要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要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和“六创一建”活动,努力创造“和谐 ”、“平安 ”,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1.本院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强化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

2.继续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探索并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党委中心组每月组织集体学习讨论1次,依托党校,邀请教师进行理论教育培训。

3.加强学法制度建设。全院定期开展新公布和新修订的法律知识学习,充实法制学习资料,为学法提供条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对广大干警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要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每半年一次组织立案、民庭、刑庭、行政庭的审判人员到附近农村进行法制宣传和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对贫困弱势的村民提供法律帮助。结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服务性。

2.加强农村重点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乡镇基层干部、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和农村法制宣传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工作,大力培养农村法制宣传骨干。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努力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1.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大力宣传与社区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向特困户发放一张法律援助联系卡,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一次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

2.开展各审判业务庭与社区结对服务活动,在为居民解疑释惑、排忧解难的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

(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1.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内容,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2.选派优秀法官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每学期法制副校长要讲一次法制课。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以案讲法,用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进行剖析,使广大学生懂法、守法。

(五)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1.民二庭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和民营企业主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关系。

2.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对广大企业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加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工会、民主管理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六)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各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1.通过公示牌、宣传册、开放日等形式,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张贴挂图、发放资料、播放广告等开展法制宣传。

2.联系新闻单位,开设各类法制宣传栏目或节目,进行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切实承担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

(七)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不断提高宗教教职成员的法制观念

民庭、行政庭结合“平安寺院”建设,设计有效的活动载体,印制与民族宗教相关的法律法规,每年一次到宗教场所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培训,增强教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他们爱国爱教,依法从事宗教活动。

三、活动步骤

本活动自20xx年5月起开展,到20XX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 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至6月,根据州宣传部、司法局、州依法治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和本实施方案,做好相关项目的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0月,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狠抓落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到位、收效明显。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组织专项检查验收工作,对活动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各庭室、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第4篇:法律七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转发的《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州十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州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和省、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司宣[20xx]14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及XX届X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和省委八届二次全会、州第六次党代会和州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落实“五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人大常委会的决议,以“普及法律常识、培育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推进依法治州进程、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西双版纳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二)大力开展促进和维护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疆安宁、社会和谐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稳定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突出宣传禁毒防艾、民族团结、基层民主自治等法律法规,努力服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

(三)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创造符合我州州情、体现边疆民族特点、具有时代特色的法治文化,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西双版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1、加强制度建设

(1)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实施方案,每年制定工作计划。

(2)加强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和工作职责,确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络员。

(3)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制度。党组织关系在州直机关工委的机关单位要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活动和事项上报州直机关工委。市(县)属机关向同级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4)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至少组织1次学法活动。

(5)建立公务员法制讲座制度,每年至少组织2次法制讲座,开展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6)建立和推行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7)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

(8)实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台帐制度,做好立卷归档工作。本机关制定的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须报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2、加强阵地建设

(1)充分运用网络、报刊、法制宣传栏、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传媒和载体,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积极组织征订和学习“五五”普法教材和资料,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2)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建设和评选活动。积极参加全省百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百家“学法用法示范机关”评选活动。

(3)创新形式,落实载体,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公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树立机关的良好形象,提高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以贴近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出发点,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省、州关于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抓住村干部、进城务工人员、农户法律明白人这三个重点,坚持传播法律知识与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并重,坚持普遍宣传与特殊宣传并重,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并重,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2、实施“八个一”工程: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村委会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有一支法制宣传队伍,有一个法制学校(夜校),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居民小组有一名法制宣传员,每户有一个法律明白人,提供一本农村法律知识读本。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向农村地区赠送普法资料的力度,力争用五年的时间,在农村地区普遍建立起“农民法律图书室”。县级以上电视台、农村广播网、农民夜校要开辟学法专栏,定期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3、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五五”普法期间,普遍轮训农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有针对性地组织对法律明白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

4、积极组织各类文艺团体深入农村田间地头,演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发挥法制宣传志愿者和农村老年协会、妇女组织、民兵组织、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作用,在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到法律知识。

5、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发挥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建立定点帮助制度,由律师事务所挂钩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培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拓宽农村法律服务领域,组织律师参与“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和乡(镇)法律服务“结对帮扶”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在农村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农民维权、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作用。

(三)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1、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加强社区建设,完善社区功能,建立健全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等规章制度,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保障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2、从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出发,结合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利用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社区广场等设施和窗口,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力量,结合“一站式”服务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注重抓好青少年、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3、实施 “六个一”工程。每个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室,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建立一个法制宣传长廊。

4、拓展社区法律服务,维护社区稳定。加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并支持志愿者经常深入街道、社区,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居民法治论坛活动。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法律服务工作者要深入社区,为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着力维护社区稳定。

5、社区居委会要强化群众自治组织的功能,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会议、社区居委会、社区协调议事委员会等社区自治组织,加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能力,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2016年乡镇依法治镇工作方案
法律七进领导小组 第九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的工作重心。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为新时期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2016年我镇依法治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快“法治镇”建设进程,为实现“工业重镇、美好”目标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抓好以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使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有新的提高。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八大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3、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各村、各单位部门要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社会救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努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实现“工业重镇、美好”目标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4、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强化“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各村、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督促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力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5、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镇中心校、各中、小学校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镇中心校、综治办、司法所要开展以“法治、责任、感恩”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法制宣讲活动。各学校要深入开展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6、加强重点对象的分类指导。注重总结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及时交流经验,推广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制度建设,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

二、组织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镇”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认真组织策划。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在全镇组织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镇”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镇普法办对活动进行统一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村、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方案,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丰富内容,创新途径,努力提升主题活动效果。

2、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各村、各单位部门要结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七进”(进法律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寺庙、进单位),开展依法治镇主题活动。通过“法律七进”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3、坚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镇党政办要充分调动各部门和行业的积极性,主动联系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帮挂部门,共同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法律七进”活动。根据机关、乡村、学校、企业和单位等不同特点,分类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律七进”工作稳步实施。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创建活动力度,促进各项工作法治化,使法治乡镇的创建工作有新的提高

1、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法治”的创建力度,明确法治目标,丰富创建内容;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基层法治创建,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2、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镇各项事业法制化管理水平。

3、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认真总结推广“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创建工作经验,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组织中期督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落实

1、各村、各单位部门要按照镇依法治镇领导组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做好迎接市、县“六五”普法中期督查的准备。

2、扎实开展自查。各村、各单位部门从5月前按照镇统一安排对“六五”普法中期督查进行自查,同时做好迎检工作。

3、各村、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中期督查工作总结。镇综治办、普法办要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进一步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墙报、宣传栏和横幅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宣传教育更便捷,更有针对性,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2、加强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橱窗、法制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农家书屋的作用,加大公共场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各单位加强法制宣传栏、宣传园地建设,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3、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汇演、法制文艺大奖赛等推进活动,促进法制文艺进一步发展繁荣;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六、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镇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六五”普法依法治镇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的作用。发挥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引导他们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加强普法依法治镇工作自身宣传和对外法制宣传。畅通普法依法治镇工作情况交流反馈渠道,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开展对外法制宣传。

4、实现普法依法治镇工作常态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定期收集各村、各单位部门的工作情况和数据,加强对普法依法治镇工作的常态化和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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