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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职工待遇分配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1-15    阅读:

2014年公司员工工资分配方案(1)(1)
年度职工待遇分配 第一篇

2014年公司员工工资分配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建立合理、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分配机制,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实现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薪酬模式及构成

第二条 工资分配实行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模式。 第三条 员工薪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基本工资(80%) (二)岗位工资(10%) (三)绩效工资(10%) (四)年终奖

(五)各项补贴(含加班费、过节费、满勤奖等)

第三章 绩效工资标准

第四条 各部门绩效标准包括以下内容:行政部 财务部 生产经营部 项目部 小额信贷部(手续待办中) 设计部

第五条 行政部绩效标准表(见附表) 第六条 财务部绩效标准表(见附表) 第七条 生产经营部绩效标准表(见附表) 第八条 项目部绩效标准表(见附表) 第九条 小额信贷部绩效标准表(见附表) 第十条 设计部绩效标准表(见附表) 第十一条

各部门均按绩效标准表执行,工作表现优秀给予奖励,工作表现略差仅给予(基本

工资+岗位工资)。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方案于公司董事会批准从2014年1月1日执行。

厦门信广集团

后附:

1、行政部绩效标准表(行政文员) 2、财务部绩效标准表(财务人员) 3、小额信贷部绩效标准表(文员)

4、采购部绩效标准表(采购员及车辆管理员) 5、生产经营部绩效标准表(副总) 6、生产经营部绩效标准表(预算员) 7、项目部绩效标准表(安全员) 8、项目部绩效标准表(技术施工员) 9、项目部绩效标准表(资料员)

10、项目部绩效标准表(项目部项目经理) 11、项目部绩效标准表(项目部项目副经理) 12、设计部绩效标准表(设计师)

行政部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

1、行政部绩效标准表(行政文员)

厦门信广集团行政部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

厦门信广集团行政部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

厦门信广集团行政部

二〇一四年一月一日

月工资与年终奖最佳分配方案
年度职工待遇分配 第二篇

月工资与年终奖最佳分配方案

2014薪酬分配办法
年度职工待遇分配 第三篇

****集团2014年薪酬分配办法

2014年是集团公司的“攻坚之年,转型之年,改革之年,有为之年”,是****的战略发展之年,也是我们公司管理提升的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阳煤集团“三会”和化工局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融入化工产业二次整合,正确把握战略投资发展方向,全面提升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推进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实现公司良性、可持续发展。我们继续推行“集团管控、自主经营、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建立以利润为核心,人均效率为主线,注重安全考核的集团公司薪酬分配与绩效考评体系,充分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与导向作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圆满完成公司全年奋斗目标,根据公司2014年全面预算和目标分解,特制定本办法。

一、薪酬管理原则:

(一)坚持宏观管控与自主经营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赋予各单位薪酬分配自主权;

(二)坚持薪酬与效率挂钩的原则,严格控制人员数量,实行生产岗位按定编定员核算工资,减人不减资;管理岗位按控制比例目标减人减资,严禁超编增人的考核分配机制;

(三)坚持薪酬与效益同步增减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资总量与利润挂钩的考核机制;

(四)坚持工资分配与安全挂钩考核的原则,继续推行安全结构工资制;

(五)坚持科级以上管理人员的工资增长幅度低于职工、工资降低幅度高于职工的原则,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合理坚持各类人员分配系数,实现内部分配公平;

(六)对班子实施指标考核;坚持中干员工工资利润分成,安全挂钩的原则。

二、薪酬分配控制体系:

集团公司对下属分子公司实行班子年度薪酬与经营指标挂钩考核;中干员工工资实行利润分成,挂钩安全管理;工资水平实行指导线控制。

(一)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领导班子

1、集团公司领导班子

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根据当月重点工作、分管部门业绩挂钩实行月度薪酬预支,年终根据****核算标准进行考核兑现。

2、分子公司领导班子

对各分、子公司领导班子实行年薪与经营目标挂钩考核,按其承担的经营指标由集团公司进行逐月考核与年度兑现,除此以外,不得再领取其它薪酬,不得参与分配集团公司因企业行为经予的各种经济政策奖励和单项奖励。

(二)各分子公司中干员工【年度职工待遇分配】

对各分子公司中干及员工工资实行利润分成,安全目标挂钩考核。核定基本工资基数,根据超额利润提取奖励工资,实行费用与安全管理否决。在建项目根据工程进度完成情况提取工资。

薪酬分配由各分子公司根据当月产量、利润等关键业绩指标自行决策分配,并经公司报批兑现。对中干与员工的人均收入水平实行比例调节,严格控制人员分配差距。

(三)供销系统

1、供应公司:根据采购任务完成率提取基本工资,根据比较利润提取效益工资,挂钩质数量索赔奖罚,实行费用与安全管理否决。

比较管理平台:原料煤参照阳煤价格,烟煤参照华瑞到厂价格,气化煤以陕煤铁路到厂价(扣除代发费用)为平台价格。辅材采购成本与分公司吨合成氨辅材成本降低挂钩。

2、运销分公司:根据产销完成率提取基本工资,根据比较利润、财务会计利润提取效益工资,与费用控制、应收账款、承兑加价、安全否决指标挂钩考核。

比较管理平台:平台标准以阳煤内部关联企业为主平台,晋丰及其他企业为副平台进行对标。

(四)停产、减产企业

对于长期停产、减量生产、产品边际利润为负、亏损严重无法继续生产的企业,核定工资标准进行发放。旨在通过市场调节,提高各公司自主经营管理水平,

促使各公司合理开停车,不断加强费用控制与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边际利润,最大限度减少公司亏损。

(五)总部机关

总部员工工资增长参照全公司人均工资增长水平,与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综合管理奖惩挂钩兑现。

(六)安全工资考核

继续执行领导班子安全风险抵押、中干员工按应兑现工资总额10%预留安全工资的安全奖惩办法。

三、人员总量与工资水平控制

继续严控人员总量零增长,继续核减管理人员比例,合理控制不同级别人员工资水平。

(一)定员人数与工资基数:

在新定员未确定之前,对各单位暂按现有定员核定工资基数,对管理技术人员,减员减薪不增编;对生产岗位员工,实行减人不减资(关键岗位不减人),超编不增员。新建项目需求人员由集团公司内部相互调剂。

(二)工资水平:

1、分子公司经理班子实行年薪制,根据月度预算考核发放基本薪酬;根据全年预算完成情况发放绩效薪酬。两级班子副总经理平均年度薪酬标准为本单位正职的75%,副总师标准为本单位正职的55%。

2、分子公司中干员工工资增长幅度未完成公司规定目标的,经理班子年薪标准不得增长。

3、工资增长执行基数增长制。在完成本年度任务指标的前提下,盈利单位确保员工工资水平稳步增长;未完成预算的盈利单位工资水平不增长;增亏减盈单位工资水平负增长。

4、管理干部工资比例与员工保持适度水平。工资分配向生产一线倾斜。

四、薪酬分配

(一)各单位薪酬分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严谨规

范的分配制度和流程,避免“吃空饷”现象。对违反法律法规、制度缺失、管理混乱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其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处以2000元罚款;

(二)各单位要根据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按照本单位收入(产量)、利润等指标完成情况在工资指标范围内发放工资,对超指标发放工资的单位要通报批评,超发部分在下月考核时予以扣减,并处罚班子月度兑现薪酬的5%;

(三)各单位要根据利润完成情况动态调整内部分配办法,不得制定超过集团公司规定的的津补贴项目;不得制定对领导班子成员的各项经济激励政策和单项奖励;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外列支其他人工成本奖励;不得以各种抵押金名义进行奖励;违反规定的除予以纠正外,对其党政正职、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处以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纪检部门按违规违纪查处。

(四)各单位在月度考核会后,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工资总额结算,按照内部分配原则进行再分配。各公司要根据本办法制订内部分配办法并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各单位要依托集团公司开发的“HR”系统进行酬薪分配,所有薪酬分配数据必须进入HR薪酬分配模块,全程接受集团公司监控和职工个人查询、监督。

五、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并实施,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附件:

1、分子公司2014年中干员工工资总额控制办法

2、运销分公司2014年薪酬分配办法

3、供应分公司2014年薪酬分配办法

4、停产、减产企业2014年薪酬分配办法

5、总部机关2014年薪酬分配办法

6、领导班子2014年薪酬分配办法

附件1:分子公司中干员工工资总额控制办法

分子公司2014年中干员工工资总额控制办法

2014年集团公司继续推行“集团管控、自主经营、市场化运作”管理模式。各公司应以建立成本控制中心与利润中心为重点,强化安全考核,发挥薪酬分配的激励作用,自主管理,自负盈亏。根据公司管控模式及各公司经营方式的转变,特制定本办法。

一、控制范围

各分子公司、工程项目部中干员工(不含运销分公司、供应公司)。

二、中干员工人数的核定

(一)在公司新的定员未确定之前,对各单位中干员工暂按照现有定员核定工资基数;缺员超过定员总人数3%且达半年以上,人力资源部可对该公司按实有人数进行核定。

(二)稷山西社“30-52”项目暂按现有人数控制,投产后按定员进行控制。

三、工资基数的核定

工资基数实行基数增长制。以2013年本公司中干员工平均工资水平为基础,按照人均工资水平增长8%核定工资基数。供应公司各供应站人员按所在公司平均工资水平进行核定。稷山西社“30-52”项目按核定工资标准基数执行。

四、考核办法

各公司工资考核基数核定后,严格实行月度预算经营目标控制,根据各公司当月月度利润预算与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当月安全管理完成情况,完成工资总额提取;各公司内部自行决策分配,并经公司报批兑现。对中干与员工人均工资水平实行比例调节,严格控制人员之间的分配差距。

提取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考核基数±利润提取工资-否决±综合管理奖惩

(一)超额利润提取工资:

2012年职工工资分配方案
年度职工待遇分配 第四篇

2012年员工增资分配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建立合理、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进一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分配机制,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实现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 薪酬模式及构成

第二条 工资分配实行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模式。

第三条 员工薪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基本工资

(二)绩效工资

(三)半年奖

(四)全年奖

(五)各项补贴(含加班费、误餐补贴、回民补贴等)

第三章 基本工资

1

第四条 前后台主管在原等级标准的基础每月增资300元,增资标准见附表。

第五条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收款员、副食人员每月增资400元,个人负担社保费用,增资标准见附表。

第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在原等级标准的基础每月增资400元,增资标准见附表。

第四章 绩效工资

第七条 各营业部置换给供应商的营业员,每月依据销售实绩实行按点提成发放效益工资,多劳多得,上不封顶。

第八条 主管级以下人员月度绩效薪金基数不变。

第九条 取消前后台中层季度绩效薪金,分解为月度绩效薪金,增资标准见附表,计算方法如下:

营业部当月销售实绩

前台中层月度效益工资=—————————×考核系数×月度绩效提成基数×出勤率

营业部当月销售计划

公司当月销售实绩

后台中层月度效益工资=————————×考核系数×月度绩效提成基数×出勤率

公司当月销售计划

第五章 半年奖

第十条 主管级以下人员半年奖提成基数不变,营业部主管半年奖计发办法:

营业部半年利润完成率 =营业部半年利润实绩/营业部半年利润计划×100%

2

营业部主管半年奖金 = 主管半年奖基数×营业部半年利润完成率×主管半年考核得分系数× 主管半年出勤率 第十一条 部室主管半年奖计发办法:

部室主管半年奖金 = 部室主管半年奖基数×公司半年利润完成率×主管半年考核得分系数×主管半年出勤率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六章 全年奖 前后台主管在原全年奖标准的基础上增资1000元,增资标准见附表。 后台管理人员在原全年奖标准的基础上增资300元,增资标准见附表。 技术人员、后台辅助人员、收款员、副食人员、营业员在原全年奖标准的基础上增资200元,增资标准见附表。具体计算方法与半年奖计算方法相同。 第七章 各项补贴 各项补贴包括:含加班费、误餐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回民补贴、驾驶员里程补贴、通讯费补贴等。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照员工档案技能工资标准为基数计发,由原来的9天增加为11天,增资标准见附表。 第八章 附 则 本方案于集团批准后次月执行。 3

后附:

1、百货2012年主管级以下人员薪资预算

2、百货2012年中层管理人员薪资预算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4

2014年度薪资调整方案
年度职工待遇分配 第五篇

2014年度管理部门薪资调整方案

鉴于近年本地消费物价指数增长迅速,为激励和稳定公司人才队伍,提高公司竞争力,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范围

(一)2013年7月1日起新定岗级及2013年7月1日起调整过岗级的员工,不在此次调薪范围之内。

二、方案基本思路

(一)总额确定:结合本地最低工资调整政策、公司往年调资比例及公司运营状况确定调整总额。

(二)一次分配:根据本方案覆盖范围内的各部门有效人数占比及部门层级确定部门分配额度。 (三)二次分配:在公司调整原则指导下,由部门负责人分配,确定调薪明细方案。 三、具体实施步骤 (一)总额确定 1、基础数据整理分析

(1)整理2011年、2012年管理部门员工工资总额及调薪额度,计算 往年薪资调整比率。

(2)确认2013年度企业利润率。

(3)收集本地近年最低工资数据,分析变化趋势。 2、确定调整自变指标及权重

A、往年调薪比率=当年管理部门调薪额/当年管理部门工资总额 2011年调薪比率为8%,2012年调薪比率为

4%,取其均值6%。 B、2013年企业利润率为14%(财务报表估算) C、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3、确定调资总额

(1)计算调整比率=往年调薪比率6%*80%+2013年企业利润率14%+最低工资标准增长线21%*20%=9%

【年度职工待遇分配】

(2)本次调资总额=2013年度管理部门员工月均工资(不含绩效、其他补助)2400元*2014年6月底管理部门在职人数46人*计划调整比率9%=1万元/月

【年度职工待遇分配】

(二)一次分配 1、基础数据整理

(1)梳理截至2014年6月底在职员工入职时间、末次调岗时间及各部门有效岗位系数。(见附表一)

(2)确定分配系数 一级部门:1.1 二级部门: 0.85 2、核算各部门分配调整额

部门调整额=标准分配额*分配系数*调整系数

标准分配额=本次调资总额/管理部门有效调整人数

单位:元/月

备注:调整系数及部门分配调资额计算过程见附表二。

(三)二次分配

1、操作方式

将员工岗级确定权利下放给部门经理,由部门经理依据调整原则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岗级梳理工作,并出具调整明细方案报综合管理部复核。 2、指导原则

(1)总额控制原则:本部门薪资调整总额不得超过拟定分配调整额,可少不可多。 (2)建议执行日期不得早于末次调岗日期一年内。 (3)一年内调升级数不得大于半岗。

(4)员工本次调岗超过一次的,需累计计算部门月度调资额。例如2013年1月1日起调3B调3A,2014年1月1日起调3A调4B的,则该员工本次月度调资额为250元。

(5)程序控制:所有人员调整方案须逐级拟定、隔级审核,综合管理部部有权对异常调整情况进行调查,并有权提出否定建议。

(四)综合管理部汇总形成《2014年度管理部门岗级调整明细表》呈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五)综合管理部将总经理办公会通过结果反馈至各部门。 四、时间安排

(一)具体日程安排:待方案通过后确定明细日程。

(二)调整结果执行安排:拟定与2014年7月工资发放同时执行。

综合管理部 2013年6月12日

2015工资分配制度
年度职工待遇分配 第六篇

第1篇:规范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物价“天天向上”,工资却增长缓慢、差距较大,部分企业高管收入是一线员工的25倍。政协委员高长林经过广泛调研,向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规范分配秩序建立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的建议》。

调查:职工收入分配差距较大

据市总工会调查,目前我市职工收入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低收入职工群体所占比例较大,职工收入偏低。二是低收入职工群体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一线职工中。在被调查职工中,一线职工月工资平均收入约为1690元,仅为我市社会平均工资的52、05%。三是职工收入分配差距较大。

建议:要针对问题,政协委员提出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5项建议:

一是尽快建立企业工龄工资制度。由劳动主管部门结合全市职工工资水平规定一个工龄工资下限,每个企业再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开展工资协商,通过职代会确定具体额度,随着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长。

二是健全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细化工资指导线,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尽快制定和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使地区性工资指导线和行业工资指导线相结合,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的工资水平和增长幅度。进一步完善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提高其实效性,引导企业合理调控人工成本增长。

三要规范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健全完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规范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在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同时,建立和完善职工参与的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以全面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为重点,推动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四要为实现公平合理收入分配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加强对垄断企业职工收入分配监管,包括对高管薪酬的监管,以及对垄断行业职工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福利待遇等收入的监管,着力解决垄断带来的超高收入及超大分配差距。

五要充分发挥工会在维护职工经济权益中的作用。

第2篇:完善工资分配制度的思考

一个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合理的工资分配规章制度是企业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如果一个企业的工资分配制度公平合理,就能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就能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这样企业就具有了对外竞争力,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从而在市场上不断发展壮大。

工资分配制度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对其进行不断的修改完善,这样才能适应企业不断的展的需要,本文就如何对大准铁路现有的工资分配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提出了一点看法和建议。

一、大准铁路公司的工资分配制度现状

大准铁路公司实行的是岗位技能工资制。这种工资分配制度将大准铁路公司的各个岗位分为管理岗位、技术岗位、生产岗位和服务岗位(

1、进一步增强外部竞争力;

2、提高内部分配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3、增加反映职工技能的技能津贴,补充技能工资未能体现员工技能的不足;

4、加强“活工资”与员工业绩挂钩的执行力度;

5、对不合理岗位等级设置进行适当的修改;

6、充分发挥新增效益工资的激励作用。

二、完善工资分配制度的思考

1、工资水平要具有一定的对外竞争力

大准铁路公司所处的外部环境:一是神华集团的同行业的三条铁路;二是本地区的外部环境,主要是准能公司和黑岱沟露天矿、电厂、选煤厂。大准铁路公司职工经常与外界对比的主要就是以上六个企业。他们会根据自己所在岗位的劳动技能等情况与对应的外部相近岗位相比较,当他们认为自己的付出与报酬所得同外界相比不平衡时,就会产生抵触情绪,从而不努力工作。所以大准铁路在制定工资分配办法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的支付能力等诸多因素,系统地考虑工资的外部竞争力。

在同行业的竞争力方面:神华的其它三条铁路由于铁路成立的时间不同,造成用工形式的区别,在人员构成和人员管理上有着很大的不同。由于所处地理位置的不同,使员工工作的环境,工作条件、生活居住环境各不相同,所以与另外三条铁路工资的比较会比较复杂一些,不能只简单的进行工资对比。大准铁路公司在进行工资分配时,只要让我们的骨干工种,比如电力机车司机能够与他们相差不要太多即可。然后再把其他岗位与电力机车司机岗位比较确定其它主要岗位的工资总额标准,但制定以前一定要做好各方面的平衡工作。

在本地区的外部竞争力方面:由于铁路的经营效益相对比较好,所以一定要让铁路各段的主要工种具有一定的对外竞争力。比如,机务段的电力司机的工资一定要能与露天矿的大车司机同水平,然后其它各段的主要工种与火车司机进行工作量、工作技能比较后确定工资水平。这样确定了工资等级层次,员工就会感觉

到企业的对外竞争力。从而积极工作,否则会引起优秀员工流失或消极怠工现象。企业的主要工种具有了一定竞争力,不仅给员工带来了经济利益,也会使员工对自己身处的企业产生自豪感,对企业的前景充满信心,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更加热爱,全身心的投入其中,从而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2、工资分配更要体现内部公平

大准铁路公司的内部公平,一是各段之间的工资水平等级层次合理;二是各工种之间要按岗位的不同体现出公平的分配制度。

大准铁路公司在对下属各段进行工资总额分配时,不仅要对各段总额进行控制,还应对工资分配办法进行控制。对各段的主要工种要适当的实施宏观均衡,将各段主要工种的活工资部分设置适当的差异范围。将各段主要工种的“活工资”差别制定的合理,是大准铁路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决策的重点和难点。这个差别不仅涉及到工种的差异性,还要考虑工作地点的差异性和人员配置等情况,所以应该先由公司统筹制定数额范围,再由各段进行二次分配,只有这样制定出的分配方案才能更加符合实际。

目前大准铁路公司在进行工资总额分配时,工资总额没有与各段的用工总量挂钩。各段的生产人员无定员控制,使工资对用工的约束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虽然规定了在年初核定好一年的工资总额后,对零散的调出调入人员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政策,但由于没有定员控制,只是根据公司的工资支付能力和现有人员数量核定工资,造成各段不控制定员,人工成本增加,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各段在针对各工种、岗位进行工资分配时,也只是在岗位和工作地点上有所差别。在制定工资分配办法时,要消除各段之间由于职位名称相同但实际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相近所导致的工资差别过大现象。同时更要使各段不同工种之间根据劳动条件、贡献大小的不同,使工资拉开差距。大多数员工对内部与外部公平都很关心,但他们可能更关心企业内部的分配公平性,所以企业在制定工资分配办法时一定要即公平又公开,根据员工的合理要求调整分配办法。

3、增加与员工工作技能挂钩的技能津贴

技能工资本应体现出员工的技能水平与技能挂钩。但是一直以来,大准铁路公司的技能工资同员工的技能基本没有联系,技能工资的晋升与员工的表现没有直接关系,它只与职工的工龄长短,与职工来大准铁路公司的工作时间长短有关,如果有技能工资变动,只是在员工原技能工资基础上大家一同晋升两级或三级。所以我想应该增加一项技能津贴,以补充员工在技能上的区别。如果直接改变技能工资发放形式执行起来会有一定的难度,可在原技能工资不变情况下增加一项技能津贴,让技能津贴体现出员工的技能水平。对于生产服务人员可以采取与技能等级挂钩,取得高级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等级证的人员要在技能津贴上有所区别。一定要实行聘任制,对于同一岗位上确实需要的高级技师等岗位确定定员人数。然后制定聘任标准,定期评价和重评价。聘用后给予一定的聘用津贴。这种分配办法,能鼓励员工立足本岗位,学习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从而为企业和个人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对于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高级管理岗位、中级管理岗位和一般管理岗位,在确定岗位的等级时一定要根据工作需要设岗,绝对不能因人设岗。每年要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测评,制定合理公平的测评方法。在人员使用上要将能够胜任岗位等级的人员聘用到相应的等级上,然后根据不同的岗位等级分配不同的等级工资津贴,鼓励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使“活工资”进一步与员工工作绩效挂钩

大准铁路公司职工活工资即“挂钩工资”部分占职工月平均工资大约60%以上,这部分工资比较好地调动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因为这部分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综合奖金、浮动工资并根据这些工资的数额进行分配,所以“挂钩工资”较好地拉开了不同工种(或岗位)之间的工资差距。各段在制定分配办法时,又进一步拉开了同工种不同工作地点之间的工资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是,要加大执行的力度,要拉开同工种相同工作地点之间的工资差别。这一工资差别的合理制定具有较强的积极的作用,可以激励员工立足本岗位,脚踏实地地学技术,提高自己完成本职工作的技能,尤其是生产操作人员,像接触网工、线路工、变配电工、检车员等工种。这种同工种同地点员工的“挂钩工资”的拉开,就必须实行绩效考核。考核应该每月进行一次,当月工资中兑现。通过设计一套简单易行,可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使“挂钩工资”拉开距离后,会使员工的工资更能体现对外的竞争力和对内的公平性。

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考虑其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业绩不能短期见效的特点,要设计与生产人员不同的考核办法,除每月按大准铁路公司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考核兑现工资外,应该在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德、勤、绩、能的考核,然后将考核结果兑现在职工工资中。

5、岗位等级也应该适当的进行修改完善

大准铁路公司的各个岗位的岗位等级是1997年制定的,2000年进行了很小的调整。到现在已经有6年未做任何改动。由于现在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不同工种的劳动条件、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且在分配职工工资总额,发生职工新增效益奖时,都会与岗位等级有关系,因为岗位等级要体现该岗位重要性,所以现有岗位等级应该做一定的修改和完善。这样才能与现在的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

6、新增效益工资的完善

大准铁路公司在2015年以前,新增效益工资部分人均大约3000元。当时制定的新增效益工资发放办法是将公司所属各单位分为三类,一是生产运输类单位系数为1、1;二是生产辅助单位系数为1、0;三是服务人员系数为0、9、各段还要将这部分工资按不同岗位重新分配,因为以前这部分工资很少,一般每季度末或年末发放,所以人们对分配办法还是比较满意的。从2015年以来,新增效益工资人均增加了5000元,职工对这部分工资也开始关注。因为这几年公司的福利发放每年递增,技能工资基本是按工龄长短分配的。通过福利发放和工龄工资发放,已经体现了老职工的积极贡献,所以在发放新增效益工资上,要使每年新增加的工资部分能体现出差异性和公平性。

我想这部分新增效益工资尤其是近两年来增加的这5000多元,不能简单的由公司统一按岗位等级和工龄发放,最好也按单位类别、岗位类别发放。然后由各段制定各自分配办法,经大准铁路公司批准后发放。这样这部分工资就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使其能与职工的工作业绩挂钩。

工资分配制度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到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也就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因而企业应该根据内外环境的变化每年完善修改。在制定和实施工资分配办法过程中,及时的沟通必要的宣传或培训是保证让员工对工资分配办法满意的因素之一。现在职工在进行内部工资对比时,主要是从三个方面比较:一是活工资的差别;二是工资总额的差别;三是新增效益工资的差别。在外部工资比较时,主要是比较同行业或本地区的主干工种。只有全面考虑了内部公平、外部竞争与员工的激励作用,才能使工资分配切实地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从而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继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并根据员工传递的信息对工资制度进行定期调整是保证工资制度达到最大适用性的必要途径。实际上,不存在绝对公平的工资分配办法,只存在员工是否满意的工资分配。所以企业应经常介绍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制定的依据、优点,赢得广大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及时地根据自身的特点,在现有的工资制度基础上不断注入新的理念,持续进行改进和完善,就可以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为本企业的发展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提供有力的人力保障。

第3篇:2015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2015年2月3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若干意见》共分七个部分:

一、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二、准确把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三、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

四、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

五、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

六、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七、加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完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我们已经制定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政策,确保制度建设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有效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共同发展、共享成果。倡导勤劳致富、支持创业创新、保护合法经营,在不断创造社会财富、增强综合国力的同时,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

坚持注重效率、维护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

坚持市场调节、政府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要素配置和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

坚持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突出增量改革,带动存量调整。

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22号)、《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15〕58号)、《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15〕56号)、《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15〕59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15〕88号)的规定,对这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具体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套改年限的计算

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套改工资的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简称学习年限,下同)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在大专及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工作年限与学习年限不得重复计算。在这次工改期间,任何地区、部门、单位一律不得更改参加套改人员的工作年限。

(一)工作年限。从本人参加工作当年起计算(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例如,1996年参加工作的人员,如实际工作时间没有间断,截至2015年的工作年限为11年。

1、折算的工龄不计算为套改工资的工作年限。

2、如工作年限有间断,按规定合并计算的,其当年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例如,某工作人员,于1968年7月参加工作,该同志工作后,因其他原因,按规定应扣除不计算工作年限的间断时间3年零8个月,从1968年7月向后推算,其计算工作年限的起算时间为1972年3月,按当年起算,工作年限为35年。

(二)学习年限。工作人员的学历和在校学习年限,均以档案记载为准。其中:

1、按国家规定因组织原因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其延长的学习时间,计算为学习年限;由组织抽调提前参加工作或在校学习期间应征入伍,按规定取得了毕业证书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应将抽调或入伍前在校学习的时间,计算为学习年限;因冤假错案离校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应将离校前在校学习时间,计算为学习年限。

2、因休学、留级、留校察看等原因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其延长学习的时间,不计算为学习年限;经过预科班学习后直接转入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学习的毕业生,其在预科班的学习时间,不计算为学习年限。

3、大学专科及以上结业生不计算学习年限,其中,已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后,再进入高一学历层次学习未毕业的结业生,按原已取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学历及规定的学制计算学习年限。

4、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其未计算工龄的国(境)外学习时间,计算为学习年限。其中,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制计算。

5、电大、夜大、函大、职大和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其学习年限,大学专科毕业生按两年计算,大学本科毕业生按四年计算,如实际学习时间短于上述年限的,按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参加工作前已在电大、夜大、函大、职大学习和进行自学考试的人员,参加工作后经继续学习考试而取得大学专科、本科毕业证书的,其学习年限分别按专科两年、本科四年减去参加工作后至取得毕业证书时已计算的工作年限计算。例如,某工作人员参加工作的当年取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其学习年限计算为一年。又如,某工作人员1998年参加工作,1999年取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不计算学习年限。

二、套改工资的职务及任职年限

套改工资的现任职务(岗位),以2015年6月30日本人所任(聘)的职务(岗位)为准。任职年限,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按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聘用)通知的时间或任命(聘用)通知、文件明确的任职(聘用)时间开始计算;专业技术人员按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时间开始计算;技术工人按任现技术等级起薪时间开始计算。

(一)工作人员现任职务(岗位)低于原任职务(岗位)的,其原任较高职务(岗位)的年限合并计算为现任职务(岗位)的任职年限。

(二)公务员在同一职务层次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为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

(三)在任职(聘任岗位)期间,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其间断的时间不计算为任职年限。

(四)任职年限有间断,按规定合并计算的,其当年只能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例如:某副处级干部,曾在1990年12月至1993年10月任过副处级职务2年零11个月,因降职等原因不再担任副处级职务,后又于1998年12月任副处长至今,从1998年12月向前推算,任副处级职务的起算时间为1996年1月,按当年起算,任职年限为11年。

(五)曾被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现任职务为科员的,将原聘任为助教(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与任科员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任职年限(此规定只限于这次套改工资时使用,下同);现任职务为副科级的,将原聘任为讲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与任副科级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任职年限;现任职务为正科、副县(处)级的,将原聘任为副教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与任正科、副县(处)级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任职年限;现任职务为正县(处)级的,将原聘任为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与任正县(处)级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六)在这次工改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担任机关“三定”方案或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设置的领导职务的,执行领导职务工资标准,担任非领导职务的执行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其中:

1、担任人大常委、政协常委或政协委员职务的,按机关原任职务确定职务工资。

2、按管理权限明确享受上一职级待遇的,按享受待遇的职级对应的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确定职务工资。

3、担任非领导职务又兼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按现任非领导职务确定职务工资。

4、因任期届满、机构改革、班子调整、任职年限或年龄限制的原因,由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非领导职务或未明确职务的,以及转任下一级职务,任免机关明确保留原职级待遇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确定其应执行的职务工资标准。

(七)经批准在机关外兼职的公务员,按机关所任职务套改工资。

(八)机关中经组织批准在机构改革时离岗待退目前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本人离岗待退时的职务套改工资,其离岗待退期间计算为任职年限。

(九)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内调的干部,如现任职务低于内调时职务的(不含内调后受处分低任职务的),按其内调时原单位所任职务套改工资,任职年限按内调时职务的任命(聘任)时间起算。其中,公务员执行内调时职务对应的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

(十)2015年6月30日仍在下派、挂职锻炼期间的人员,按在派出单位担任的职务套改工资并计算任职年限。

(十一)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2〕40号)规定,连续工龄满一年及以上的人员受聘到事业单位,2015年7月1日仍在试用期的,按单位拟聘的岗位套改薪级工资和岗位工资。

(十二)事业单位中兼任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由批准的部门或单位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并按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工资。

(十三)按照川办发〔2002〕40号文规定,事业单位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后,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工勤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人员,按所聘岗位套改工资,从聘用的时间起计算任职年限。

(十四)事业单位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时,由较高等级(岗位)受聘到较低等级(岗位)的人员,任原职务(岗位)满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符合定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条件的,按原职务(岗位)套改工资。

(十五)事业单位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时,由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受聘到工勤岗位的人员,任原职务(岗位)满5年、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条件的,按原职务(岗位)套改工资。

(十六)从企业单位调入和复员退伍安置到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现执行初级工工资待遇的,其初级工的任职年限,按事业单位同学历、同岗位、同期参加工作的工人转正定级的时间起计算。

(十七)按照川办发〔2002〕40号文规定,事业单位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时离岗待退的人员,其离岗待退期间计算为任职年限。

(十八)曾受开除处分、判处有期徒刑处罚或自动离职后,重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其任职年限均从任命(聘任)现职务(岗位)的时间开始计算。

三、工资套改的其他问题

(一)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工人,仍实行学徒期、熟练期制度。学徒期为六个月,熟练期为六个月,学徒期、熟练期的执行期限不得缩短或抵扣。

(二)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聘用)到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的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仍实行一年试用、见习期(工人为学徒期、熟练期)制度,从到工作单位报到起薪之月起执行转正定级工资。

(三)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015年7月1日前试用、见习期(工人为熟练期)已满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在工资套改的基础上适当高定工资。其中:在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高定一个级别(岗位)工资档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定一级薪级工资;在三类区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高定两个级别(岗位)工资档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定二级薪级工资。既属艰苦边远地区,又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按艰苦边远地区执行高定工资后,不得再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重复高定。

(四)在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5年,2015年7月1日前已调到省内其他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由调入单位按川人工〔1996〕37号和川人工函〔1997〕1号文件规定确认高定了一至二档职务工资的人员,在套改工资基础上相应高定工资。其中,机关工作人员相应高定一至二个级别(岗位)工资档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高定一至二级薪级工资。

(五)2015年7月1日仍在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改按新工资制度规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按录用后的拟任职务套改工资,级别工资在套改的基础上低一档执行。

(六)军队转业干部按规定以技术等级对应的军队行政职务确定工资待遇的,如现任职务低于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层次(不含转业后受处分降低职务的),按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套改工资,其中,公务员执行对应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任职年限从军队正式任命技术等级通知的时间开始计算。

(七)公务员所任职务低于原任职务对应的职务层次,但按原任职务对应的职务层次确定级别、级别工资的(如低职安排的内调干部、军队转业干部等),晋升职务到原任职务对应的职务层次及以下时,级别、级别工资不变。

(八)在国家事业单位新的分类办法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出台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暂不核定。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高出30%的部分(不含按规定暂予保留的特殊岗位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和原按川府发〔1994〕34号文第二条六款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保留的超四个月奖金额度,由政府人事部门核定总量,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和要求,自主分配。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继续按四川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通知》(川人发〔2001〕86号)规定执行,以工改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为基数计发。待新的分类办法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出台后,一并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九)小学校、幼儿园的小学三级教师,按国人部发〔2015〕59号文规定的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套改工资。

(十)这次工改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国家未作出规定前,暂按《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职工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川人工〔1994〕38号)规定执行。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本人工改后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数计发。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工作问题解答意见〉(二)的通知》(川人办发〔2015〕230号)第七条规定,事业单位中经指定的医疗单位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精神病而缓签聘用合同的人员,2015年7月1日仍在缓签聘用合同期的,在套改工资的基础上,按病假待遇重新计发工资。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2015年7月1日仍在处分期的,暂缓套改工资。

(十二)已经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单位中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不再实行合同制工人10%的工资性补贴。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改后按规定比例计算的工资、津贴、补贴(如中小学教师、护士工资标准提高10%、合同制工人10%工资性补贴等),以本人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按“四舍五入”以元为单位。

四、离退休人员待遇

(一)1993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既无行政职务,又无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按照退休前的工作年限增加退休费。工作年限不满20年的,增加180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增加210元;满30年的,增加275元。

(二)2015年6月30日及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增加退休费金额低于同工作年限无职务退休干部增加金额的,按同工作年限无职务退休干部增加金额执行。

(三)1993年9月30日前依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退职前既无行政职务,又无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按照工作年限增加退职生活费。其中,工作年限不满20年的增加125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增加145元,满30年的增加195元。2015年6月30日及以前退职的干部增加退职生活费金额低于同工作年限无职务退职干部增加金额的,按同工作年限无职务退职干部增加金额执行。

(四)事业单位中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前离退休的国家技术6级及以上的副教授级专业技术人员,按教授级职务的标准增加离退休费;国家技术9级及以上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按副教授级职务的标准增加离退休费。以上规定只限此次工改增加离退休费,不涉及专业技术职务的变动。

(五)事业单位中2015年7月1日及以后离退休(职)的人员,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的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高出30%的部分,暂不计入离退休(职)费,待国家政策明确后再作规定。

(六)已实行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的地方和有条件的地方,经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养的农村民办中小学教师,按照同职务层次公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增加退休费的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增加退养生活费。个别经济条件较差的地方,对经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养的农村民办中小学教师,按照不低于同职务层次公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增加退休费标准2/3的原则,增加退养生活费。

(七)按《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信访局等单位〈关于解决我省六十年代初期被精简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川府发〔1989〕25号)规定由原精单位按月发给原工资标准100%生活费的精简退职人员,从2015年7月1日起每月增加100元生活费。

八)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退休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期间能否增加退休费问题的函〉的通知》(川人退函〔1997〕3号)规定,工作人员离退休(职)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宣告缓刑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并按规定继续享受原退休待遇,2015年7月1日仍在缓刑期间的,此次暂不予调整离退休(职)费。缓刑期满不再收监执行刑事处罚的,从缓刑期满次月起恢复享受此次工改增加的离退休(职)费,但缓刑期间的差额不予补发。

(九)计发退休(职)费比例的工作年限包括从事井下、高空、有毒有害身体健康等工作多折算的工作年限。过去与此规定不一致的,从2015年7月1日起改按本规定执行,不涉及补发问题。

第4篇: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适应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宏观调控机制,逐步实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改革的原则

(一)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

(二)适应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和岗位管理的要求,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的倾斜力度。

(三)建立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坚持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

(五)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

二、改革的基本内容

(一)建立岗位绩效工作制度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营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至三)。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附表一至三)。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

3、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将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

4、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分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要是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补偿。艰苦边远地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经费,属于财政支付的,由中央财政负担。

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主要体现对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政策倾斜。国家对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实行统一管理。

(二)实行工资分类管理。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其功能、职责和资源配置等不间情况,实行工资分类管理。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根据单位类型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三)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1、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正常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2、岗位变动调整工资。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按新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3、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4、调整津贴补贴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及调控收入分配关系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

(四)完善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1、完善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

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建立重要人才国家投保制度,采取一次性重奖以及协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逐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

2、建立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逐步建立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多种分配形式,规范分配程序,合理确定收入水平,加强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的监督管理。

(五)健全收入分配宏现调控机制。

实行工资分级管理,明确中央、地方和部门的管理权限,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规范工资收入支付方式,加强工资收入支付管理,建立统分结合、权责清晰、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宏观调控机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纳入调控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纪律惩戒措施,维护国家收入分配政策的严肃性。

三、相关政策

(一)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长学制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期工资待遇可适当提高。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岗位工资按所聘职位确定,薪级工资按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

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和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在明确岗位前,执行初期工资;明确岗位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

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定级时薪级工资适当高定。

其他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聘用单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二)部分行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地质、测绘、交通、海洋、水产、民航等行业事业单位中野外、水上作业工作人员以及飞行人员的工资标准另行制定。【年度职工待遇分配】

体育运动员仍实行体育津贴奖金侧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离退休人员待遇。

截至2xx-x年6月30日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实行新的收入分配制度,适当增加离退休费。

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离退休的人员,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相应调整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四、经费来源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对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五、改革实施时间

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从2xx-x年7月l日起实施。

六、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级纪检、组织、监察、财政、人事、审计等部门共同做好管理和监督工作,凡违反政策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者责任。同时,要切实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平稳实施。

第5篇:工资分配制度

一、目的

为完善本公司的分配机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效、公平、合法的薪酬体系,鼓励职工积极工作,促进公司和个人共同发展,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

三、工资结构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由总经理室确定。

2、岗位职级工资

2、1本公司所有岗位分为三个系列,分别是:工人系列、销售业务管理系列、管理和技术系列。

2、2各系列都根据工作职责性质或技能、能力不同设置若干岗位职级,并规定相应的工资系数范围。各岗位的级别通过岗位评价确定。

岗位职级工资=岗位职级工资基数×岗位职级工资系数

3、奖金

3、1各部门的奖金根据相应的奖金考核方案计算。

3、2其他一次性奖金,如年度奖、质量奖、安全奖、节约奖、销售奖、项目奖等,由总经理室根据相关制度、考核方案或经济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4、补贴、津贴

保留物价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和少数民族补贴。另外,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其他补贴(如郊区补贴)、津贴的发放方案,报经总经理室批准执行。

点评:

工资结构是最没有固定模式的部分,要根据本企业的战略和实际需要来设计。大的方面来讲,有以岗位为主和以技能、能力为主,也有以绩效为主的。该公司固定部分工资强调的是岗位价值,结合考虑能力,采用了类似宽带工资的结构。浮动部分以奖金为主。

工资分配制度承上启下、连接内外,需要有不少接口,请制订者务必注意。这份制度的2、2规定了工资与岗位评价的关系,第3、4则为奖金和补贴等方案(第三层次制度)的制订提供了依据,这些奖金、补贴方面的制度、方案都比较灵活,特别是奖金考核需要不断调整,所以另行制订是比较好的。

一般,常常会把岗位工资每一级别的具体数字一起规定出来,这也是可行的。

四、工资的确定和调整

1、新招聘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见习期间按见习岗位起始工资系数减0、2计算岗位职级工资,其他工资、津贴按规定执行。见习期满,符合条件的予以转正,并按其岗位确定岗位职级工资。

2、其他招聘进入公司职工,试用期内按同岗位职级起始系数减0、2计算岗位职级工资,其他工资、津贴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符合条件正式聘用的,按其岗位确定岗位职级工资。

3、职工调动到高级别岗位工作,隔月起三个月内比照试用期计算岗位职级工资(不低于原工资),三个月后经考核基本达到岗位工作标准的再确定其岗位职级工资;到低岗位工作的,隔月起按新岗位所确定的岗位职级工资发放。

4、部门根据事先制订并经总经理室批准的考评办法对本部门职工进行绩效考评,报经总经理室审批同意,可以根据考评结果提高或降低工资系数。

5、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室决定可以破格提高岗位职级工资。

6、新设岗位或因机构重组、岗位重新设置等引起岗位工作职责发生变化,人力资源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岗位评价,核定岗位职级和工资系数,报总经理室批准。对于管理、专技(业务)中高级岗位的设置、聘任,人力资源部门应把评价、核定结果报总经理室,由总经理室批准。

7、总经理室可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公司效益、社会生活水平、社会工资水平、工资额度等因素确定岗位职级工资基数和基本工资,并报集团批准执行。

点评:

有了工资结构,所有岗位都可以按照该结构来确定工资,但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作出规定。范本中提到了7种情况,其中第4条规定了绩效考评与增加工资的关系,第6条规定了岗位变化时的工作程序,这两点都与其他管理制度相关,实际上是提供了两个对外的接口。此外,第7条与《工资管理制度》中的工资制度评价相联系。

五、工资支付

1、公司实行月薪制,按月支付当月工资和上月的奖金。公司确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须与工会协商一致、提前告知职工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2、新进公司或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的职工,当月劳动关系在本公司的时间不满15天并满勤的,发给一半固定工资;超过15天并满勤的发给全额固定工资,奖金和缺勤的工资按奖金考核办法以及有关规定计算。

3、职工根据国家规定或经公司同意参加社会活动、职工子女参军、相关少数民族职工在工作日内逢开斋节、女职工在工作日内逢妇女节,可按规定休假,工资奖金照发。

4、职工婚假、丧假、节育假、女职工产前检查、自然流产产假、第一次人工流产假视作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5、职工年休假、探亲假期间以固定工资为工资基数计发工资。

6、女职工哺乳假、产前假期间以固定工资为工资基数计发工资。

7、职工病假期间固定补贴照发,以其他固定工资的XX%为工资基数,并按有关规定计发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8、女职工产后长假期间固定补贴照发,以全公司最低岗位职级工资加上其他固定工资的XX%为工资基数计发工资,但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的XX%。

9、长病假、产后长假的职工回公司复工,按XX%的比例计发岗位职级工资,其他工资奖金按规定发放。三个月后确定岗位职级工资。

10、职工事假期间仅发固定补贴。

11、加班加点以除固定补贴以外的其他固定工资的XX%为工资基数,按相关劳动法规计算加班工资,日工资为月工资基数除以20、92天,小时工资为日工资除以8小时。

12、因公司原因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发固定工资。超过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固定补贴照发,另加其他固定工资的XX%。停工期间因需要安排职工工作的,按日补发扣除的固定工资,奖金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以及考核、核定结果按日计发,全月工资合计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13、职工因不胜任岗位工作而暂时离岗的,或因岗位重组等原因暂时没有岗位的,在离岗期间不发奖金,隔月起,按全公司最低岗位计发岗位工资,其他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14、职工旷工按规定、按日扣除全部固定工资、补贴和奖金,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15、在计算工资时,凡涉及日工资、小时工资的,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每月20、92天,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

点评:

本部分是日常计发工资的依据,很重要。这里提到的大多数情况都与劳动法规和政策有关,必须根据当地的规定来设计。

关于离岗(第13条)的问题比较特殊,加入这条,还有个目的就是要提醒设计者,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尽可能多的考虑到各种特殊情况。

六、附则

1、本制度中所称工资,除特别指出外,是指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职工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货币收入。

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物价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少数民族补贴。固定补贴包括物价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少数民族补贴。

3、本制度经总经理室批准、职代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制度修改应经职代会审议通过。

4、本制度由总经理室、职代会授权人力资源部门解释。

5、本制度与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按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2015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年度职工待遇分配 第七篇

第1篇: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保证学校绩效工资顺利实施,根据《灞桥区教育局教职工实施绩效工资分配意见》精神,结合我街道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师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师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推动狄寨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范围

街道全体在编教职工

三、基本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教书育人工作中,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5、要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四、考核内容

1、校长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主要考核校长在办学方向、办学行为、依法治校、教育教学质量、德育工作、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实绩。

2、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

对教师的绩效考核,以教师履行教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全面考核教师的德、能、勤、绩,重点考核的教师师德、教育教学、从事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1)师德。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情况,特别是教师的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与此同时,还要求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等内容作为教师绩效考核是否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2)教育教学工作。主要考核教师从事德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等履行职责情况。

德育 主要考核教师根据所教学科特点,在课堂教学中实施德育的情况。

教学 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效果,以及组织课外实践活动和参与教学管理的情况。对教学效果的考核,主要以完成国家规定的教学目标、学生达到基本教育质量要求为依据。

教育教学研究 主要考核教师对学生思想的把握和有关学生问题的研判;对教学方法、教育技术手段和学生智力开发的研究;取得的教研和科研成果。

专业发展 主要考核教师全面把握教育教学规律,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的情况。

(3)班主任工作。班主任的工作任务应作为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科任教师岗位一样计算基本工作量。主要考核对学生的教育引导、班级管理、组织班集体和团队活动、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情况等。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绩效主要考核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办法可参照教师考核办法制定。

五、考核办法

校长的绩效考核由学校学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其中校长的学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和个人绩效考核各占50%;副校长的绩效考核在学校进行。学校的学期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由街道中心校按照校长量化考核方案综合考核,记入校长的绩效考核内容。

教师的绩效考核工作在街道中心校的指导下,由各学校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在绩效考核中要充分发挥校长、教师的作用。

教师的绩效考核分平时考核和学期考核。平时考核由学校结合平时的工作按月进行,学期考核可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项目,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自评与学科组评议、年级组评议、考核领导小组评议相结合,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及家长的意见。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考核办法由学校制定并组织实施。

六、绩效工资的构成与分配

1、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我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确定分配方案和办法。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班主任津贴、岗位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2、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各学校要完善考核制度,制定考核细则,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和分配制度,加大对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力度,拉开分配等次。

对工勤人员各校要根据工勤人员的考核情况适度拉开档次。

3、对支教教师的考核按照《灞桥区教育局支教教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参照学校考核标准进行考核。考核合格以上由区振兴办每年发交通和生活补贴3000元,同时在职称评定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年终目标考核不占学校优秀指标。

4、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由区人事局按照街道中心校人员情况核定全街道绩效工资总量。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区财政局按在册人数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校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并将分配方案报中心校审核后,方可通过。

七、有关具体问题的规定

1、推行岗位聘用,强化竞争机制。按照公开竞聘、双向选择、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在核定的岗位内实行岗位竞聘,逐人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并按岗位兑现工资待遇,提高用人自主权。通过岗位设置管理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实现人员职务能升能降、待遇能高能低。

2、改进和完善考核分配制度,建立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的激励机制。各学校要积极实施分配制度改革,加大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逐步建立与聘任制度相适应的分配机制,将教职工的绩效工资与岗位职责、工作量和工作业绩挂钩,进一步建立起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

3、下列情况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作如下规定:

(1)因区委、区政府整体性工作,通过组织、人事部门借调到教育系统以外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借调单位考核意见发放;其他借调到教育系统以外的单位工作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50%发放。

(2)当年到龄退休、正常流动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月发放。

(3)国家规定婚、丧、产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标准发放;在工作期间休探亲假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寒暑假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别纳入前半年和后半年考核总量发放。

(4)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处分期间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4、未参加目标考评的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对连续两次目标考评不合格人员,通过解除聘用合同、转岗、待岗等方式予以调整。对目标考评不合格人员,落聘及待岗人员给予半年或一年离岗学习提高,在离岗学习期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对期满后仍不能上岗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将其人事关系交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理,自谋职业。

5、教师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或从事有偿家教及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扣发当月或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6、教师月内无故出现旷职现象不享受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期内旷职累计3次及以上,不享受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病事假按照学校请假制度执行。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教职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肃纪律,认真把握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确保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2、规范操作。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必须建立在严格的量化考核的基础上,对没有绩效考核办法,平均分配的学校,区教育局将停止下拨或追回已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心校将追究校长直接责任。

3、严明纪律。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草率从事,不敷衍塞责,不上交矛盾。要深入调研,缜密决策,科学地制订教职工学期工作量化考评办法和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方案必须通过教代会通过。对在发放中弄虚作假、不按规定执行而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一经查实,对学校主要领导予以戒免。

九、本实施意见由区教育局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2篇: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

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

(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年度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年度绩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年度绩效奖。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12月日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2015于年1月1日起生效。

第3篇: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为加强我校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强化教师岗位意识、团队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竞争意识,构建合理、公平、公正、具有激励机制的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根据江宁区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学校较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对岗位津贴、教师师德、工作量、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二、考核对象和时间

学校在编在岗的全体教师,时间为2015年度。

三、分配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学校社区教育工作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在社区教育中的主动性、创新性、实践性和灵活性的特点。

2.师德为先,注重实绩。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职责和实际工作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到社区教育工作中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从事社区教育的工作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究实效。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上学期、下学期两次考核,一次造册,报教育局审核,通过个人帐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工资卡上。

五、考核项目

1. 基础性绩效考核

(1) 对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工作安排,满工作量,完成学校规定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

(2)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任务的教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按比例减发。

(3)师德方面存在严重问题或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视具体情况减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4)长期病假(2个月以上),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纳入病假工资计发基数。

(5)凡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于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分别停发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1个月、2个月的岗位津贴,生活补贴按标准发放。

2. 奖励性绩效考核

分上学期、下学期两次考核。教师的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按年度发放。计算公式为:

(1)学期考核实际得分=职业道德分+考勤分+完成工作分+服从分工分+团结协作分+安全工作分。(具体计分办法附分)

(2)教师年度考核得分=上学期学期考核实际得分+下学期学期考核实际得分

(3)教师常规考核津贴=教师年度考核得分×分植系数

注:分值系数=全校参与考核教师的常规考核津贴总量÷全校教师常规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注:全校参与考核教师的常规考核津贴总量是指扣除各种津贴和各种奖项后的津贴总量)

六、奖励性绩效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1. 业余班班主任津贴(考核小组考核)

按每月100元进行月考核,每年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2、管理干部津贴(考核小组考核)

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

副校长津贴:每个月400元

中层正职津贴:每月200元

中层副职津贴:每月100元

3、节假日加班或晚班上课津贴

学校统一安排加班或上课,每加班一天按80元计发,晚上上课按每小时40元计发。

4、创建项目奖

学校创建通过验收,按省级、市级、区级分别奖励每人1000元、800元、600元。

5、先进学校奖

学校获市级、区级先进集体分别奖励每人1000元、600元。

6、教育成果奖

(1)教师积极撰写社区教育论文,获得市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区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奖励400元、300元、200元和300元、200元、100元。

(2)参与有关课题研究并通过结题,市级课题800,区级课题600。

(3)主动撰写通讯报导,在社区教育报头版3分、二版2分、三版1分。

(4)参与网站建设和管理,并达到每周更新所负责项目最少一次的目标,加10分,达不到无分。

七、常规考核津贴

根据社区教育多任务、多头绪、突击性的特点,每个教师不可能固定某项具体工作,随时调整或分配某项工作,所以常规考核奖每学期设立100分,其中职业道德20分、考勤10分、完成工作任务40分、服从分工10分、团结协作10、安全工作10分。按学期考核。

1、职业道德(20分)

(1) 爱岗敬业,为人师表。随意脱离岗位达10次,扣5分

(2) 遵章守纪,执行学校规章制度。违章一次扣0.5分

(3) 抵制有偿家教。发现一次扣一分,直至扣完职业道德分。

2、考勤(10分)

(事假必须请假,病假应有病假单和发票)

(1) 学期事假4天,病假7天不扣分;

(2)学期事假3天以上,每超一天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全部分值,并且,可出现负分;

(3)学期病假5天以上,每超1天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全部分值,患重大疾病酌情扣分;

(4)迟到、早退1小时以内一次扣0.1分,迟到、早退超1.5小时扣0.5分,直至扣完该项全部分值,并且,可出现负分;

(5)无正当理由超假,按旷职处理,旷职半天扣0.5分,旷职1天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全部分值,并且,可出现负分;

(6)学期出满勤者,另加1分。

3、完成工作任务(40分)

社区教育内容丰富、头绪繁杂,因工作需要,每个教师工作任务可能需要不断调整。学校每学期根据本校发展需要和目标任务要求分配到每个教师的具体工作和因工作需要而另外安排的工作为工作任务,另外安排的工作不属于超工作量。

(1)具备一定的工作量并且工作任务清楚,目的明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负责任扣2分

(2)实施过程自主、独立、创新。工作过程因自己不去努力、不动脑筋而耽误工作扣2分。

(3)完成工作,过程清晰,资料齐全。工作不能完成,没留下齐全的资料扣2分。

(4)完成工作体会深刻,写出总结。没写总结或总结性论文扣2分。

4、服从分工(10分)

因社区教育的特殊性,每个人的分工是灵活多变的,突击任务也很多,需要教师的大局意识和整体意识,所以,需要设立服从分工项目分。

(1)顾全大局,服从工作需要。拒绝分工,造成不良影响一次扣1分。

(2)积极工作,完成工作任务。消极怠工, 影响整体工作一次扣1分

5、团结协作10分

社区教育内容多,每个教师工作内容互相影响,相互联系,需要每位教师相互理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

(1)相互抵触,互不配合,严重影响整体工作,一次扣1分。

(2)互相挑拨,制造矛盾,严重影响团结,一次扣1分

6、安全工作(10分)

(1)尊重学员,不要讽刺、挖苦学员。若因自己工作态度和方法不当造成对学员伤害1次扣1分。

(2)注意水电安全,若因自己过失造成学校财产损失一次扣1分。

(3)工作中注意维持教学秩序,若因自己管理过失或处理不当,造成学员受伤,1次扣1分。

八、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堂忠

副组长:叶永种

成 员:王尚保 王家敏

九、考核监督

实施考核全过程力求做到公开透明,坚持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随时接受教师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式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

十、本《方案》上报区教育局审批,经全体教师通过后开始执行。

十一、本《方案》由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4篇:最新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根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相应职称就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学校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后及时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行全乡统筹,兼顾各校实际的原则,统筹部分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各村小参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师。

四、考评程序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办法进行抽查复评,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 。

3、中心完小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由中心完小校长考核,中心完小教师由教学副校长按照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教师由各村小校长以学区为单位,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本校教师,然后把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审查。

五、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学校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职责对应量化分配。

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学校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结算,7—12月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绩列入上年12月份和当年的6月份计算套发,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乡统筹部分外按本人的绩效津贴全部发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拨绩效津贴足额发放。

4、凡是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

5、由县以上医院鉴定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出统筹部分外全额发放,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工资照发,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础绩效的10?,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含两个月),扣两个月基础绩效的15?,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含五个月)扣25?;六个月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每月只发50?。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所在学校统筹,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7、教研组长每月发30元岗位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结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第2款执行。

六、分配方式

1、从全体教师奖励绩效总额中提留10?用作期末教学质量奖惩,每月从总津贴中扣除应该支付的班主任津贴,教研组长津贴,代课金等相关津贴外,以上合称公共金。期末结算时按相应职级依照一定的方式分摊公共金,根据量化积分累计计算兑现教师每月绩效工资。

2、根据我校实际,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有关文件执行,没有超工作量。

3、本方案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在具体量化过程时由考核小组参照有关条款和文件会议决定。

七、 设立考核领导小组

第5篇:绩效工资考核方案

不管是学校还是企业或个体经营户,都要给员工,老师等制定出绩效工资考核制度,才能更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以下以学校为例,为您提供一篇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仅供参考。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及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工会、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

2015公司工资制度
年度职工待遇分配 第八篇

第1篇:公司员工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评定及其预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实现发展目标。

第二条:原则

公司坚持以下原则制定薪酬制度。

一、按劳分配为主的原则

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三、员工工资增长与公司经营发展和效益提高相适应的原则

四、优化劳动配置的原则

五、公司员工的薪酬水平高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

第三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员工薪酬管理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下发的薪酬管理制度;

(三)、检查评估子公司执行集团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情况;

(四)、事后审核子公司的《工资发放表》(附件一)和《工资发放汇总表》(附件二);

(五)、检查或审核《员工异动审批表》(附件三)和《员工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四);

(六)、核算并发放集团公司员工工资;

(七)、受理员工薪酬投诉。

二、子公司办以室是子公司员工薪酬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有:

(一)、拟订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和薪酬预算;

(二)、督促并指导本公司各部门实施薪酬管理制度;

(三)、核算并发放员工工资;

(四)、填制、审核上报《员工异动审批单》和《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见附件五);

(五)、办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布置的薪酬管理工作。

第二章薪酬结构

第四条:薪酬构成

公司员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三个方面,分类与构成如下图:

第五条:工资

本公司员工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和月薪制工资两大种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基准工资、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等若干部分。

第六条:基准工资释义与分类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工资是指公司为每个职位设置的若干个职等中分设的每个薪级,在某一考核周期内不包括提成工资、加班工资和津贴的工资计发基数标准。

二、基准工资按考核周期和计发方法的不同分为年薪制工资中的基准年薪和月薪制工资中的基准月薪两类,按构成内容和计发依据不同又分为相对固定应发的基础工资(基础年薪或基础月薪)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绩效工资(绩效年薪、基础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七条:基准提成工资释义与构成:

一、本制度所称基准提成工资是指按子公司制订的已报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人力资源部备案有效的《工资提成计算办法》为部分员工计提的一项工资计发基数;

二、基准提成工资分成应发基础提成工资和依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上下浮动的提成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八条:津贴

本制度中的津贴是指特殊岗位的津贴和路救服务补贴等。

第九条:奖金

公司设置的奖金主要包括年终绩效工资、超额利润提成奖和突出贡献奖三类。

第十条:福利

公司设置的福利包括法定福利和其他福利两部分。

第三章年薪制

第十一条:年薪制的释义

年薪制是以年度为考核周期,把经营管理者工资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第十二条:年薪制员工范围

本公司实行年薪制员工的范围为: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部门负责人、子公司领导、子公司部门负责人

第十三条:年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年薪制员工工资构成的内容只包括基准年薪、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和津帖,[莲~山课件]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其中,基准年薪分为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

第十四条:基础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基础年薪是按基准年薪的一定比例折算出的、按月平均支付的工资,是年薪的预支部分。

第十五条:绩效年薪的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年薪是基准年薪减去基础年薪后的剩余部分。绩效年薪的实际支付金额,要根据年薪制员工个人年度绩效得分来计算,具体计发办法,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

第十六条:基准年薪与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的构成比例,依年薪制人员不同的经营管理责任,按领导职务层级设置不同的比例。

第十七条:基准年薪标准

基准年薪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本集团年薪制员工所有职位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十八条:年薪制员工试用期和考察期的月薪

年薪制员工试用期是指公司为聘任在实行年薪制职位上任职的新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考察期是公司通过内部招聘、选聘,为职位晋升(含从基准年薪低档职位向高档职位调动)员工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考察期,还包括考察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而再设置的一至三个月的延长考察期。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月薪为其所任职位基准年薪的十二分之一的百分之八十,不计发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职位晋升员工在考察期间和延长考察期间的薪酬维持晋升前职位标准不变。经考核合格的,从考察期满的次月起,按其新任职位的基础年薪的十二分之一计发基础月薪,计提绩效年薪和计发超额利润提成奖。

试用期、考察期的时间可依据聘用条件或任职需求作适当调整,必须在任职前约定。

第十九条:子公司总经理、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内容和合格标准:

一、考核内容。为被考核人所负责公司在试用或考察期间的公司绩效。公司绩效的考核指标为该公司的《经营责任书》所确定的,并分解在试用、考察期间应实现的目标。

二、合格标准。按集团公司《绩效管理制度》和《经营责任书》中约定的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获得75分(含)以上的为合格,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二十条:公司副职领导、总助、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以下同)在试用期或考察期内的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

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对被考核人的新任职位实施考核,个人绩效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合格,9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四章月薪制

第二十一条:月薪制的释义

月薪制是以月度为考核周期,把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个人月度绩效挂钩的一种工资分配方式。

本公司的月薪制又分为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两种。

第二十二条:标准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标准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办公室(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人员)、财务部、客户服务部和配件部非年薪制员工,集团公司总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三条:提成月薪制人员范围

子公司实行提成月薪制人员的范围为:销售部和售后服务部非年薪制员工。

第二十四条:标准月薪制员工工资的构成

本公司标准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加班工资、津贴等,不参与提成工资分配。基准工资只是计发基数,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相对固定的部分,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浮动部分,为基准工资的20%)

第二十五条:提成月薪制员工工资构成

本公司提成月薪制员工的月工资包括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加班工资、津帖等。基准工资和基准提成工资只是计发基数。

基准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工资,为基准工资的80%,也称基础月薪。

二、基础绩效工资,为基准工资的20%。

基准提成工资的构成内容有以下两个部分:

一、基础提成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80%。

二、提成绩效工资,为基准提成工资的20%。

第二十六条:月基准工资标准

月基准工资标准是集团公司制定的月薪制员工所有职位薪级的标准工资体系。

第二十七条:绩效工资基数释义

本制度所称绩效工资基数是提成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与提成绩效工资之和。

第二十八条:应发绩效工资的计算:

本制度所称应发绩效工资数,是指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和子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规定实施考核后,依据员工个人月度绩效分数所对应的绩效工资系数乘以标准月薪制人员的基础绩效工资数或提成月薪制人员的绩效工资基数所得的工资数。

第二十九条:月薪制员工在试用期的月薪

公司对通过招聘程序聘用在月薪制岗位上工作的新员工,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的月薪按其拟任职位职等薪级基准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间不计发绩效工资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第三十条:学徒工的薪酬

学徒工的薪酬按学徒协议规定支付。

第三十一条:实习生的薪酬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期间的薪酬按集团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规定支付。

第五章奖金

第三十二条:奖金的种类

公司设置年度绩效奖、超额利润提成奖、突出贡献奖和其他奖。

第三十三条:年度绩效奖

一、奖励范围:十二月份工资发放名册中的月薪制(包括标准月薪制和提成月薪制)员工。

二、奖金额度:以公司为单位,计提奖金总额,计提方法如下:

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为:公司奖励范围内员工十二月份的的基准月薪乘以奖励范围内员工在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本年度工作的月数除以12乘以倍数1、5、依总裁办公会议提议,经董事长批准可以调整倍数。

公司年度绩效奖应发总额为:公司年度绩效奖标准总额乘以公司绩效(KPI)考核得分对应的年度绩效奖系数。

三、奖金分配

1、根据各部门的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一次分配,把总额分配至各部门

2、各部门根据员工个人年度绩效情况,作第二次分配,把本部门奖金分配给员工。

3、具体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制订,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四条:超额利润提成奖

一、奖励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奖金额度:按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责任书》约定的比例计提。

三、奖金分配

奖金的分配比例为:公司总经理(含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可控制在总额的25%以内,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部门负责人(年薪制人员)、主管的平均数应分别控制在主管(不含)以下员工平均数的15倍、10倍、6倍、3倍以内。公司在进行第一次分配时应视部门绩效的实现情况做适当的比例增减。具体分配方案由子公司按集团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规定制订,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五条:突出贡献奖

一、奖励对象:在公司的某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被评为国力标兵的员工等。

二、奖金额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评奖方案,作出规定,也可由集团公司总裁、董事长作出决定。

第六章福利

第三十六条:法定福利

公司按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第三十七条:公司为员工设置提供带薪假、防寒降温费、免费工作餐、三节(春节、端午、中秋节)礼品、交通和通讯补贴、健康体检、新婚贺礼、女员工节日慰问、重疾与亡故慰问等福利,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订。

第七章薪资调整

第三十八条:职位分类及薪等、职等和薪级的设置

公司员工的职位分为两大类七岗系:即职能类(含经营岗系、管理岗系、专业岗系、事务岗系)和技术类(含销售岗系、服务岗系、修理岗系)。公司依据职位价值评估将职位分成十四个薪酬等级,其中又将技术类职位分为五个职等,每个职等内设二个薪级;将职能类职位又分为初任、熟练、资深三个职等,其中初任职等内设二个薪级,熟练、资深职等内各设三个薪级。职位分类及其薪等设置见附件六:职位分类与薪等表。

第三十九条:薪等职等薪级的释义

一、本制度所称薪等是指集团公司通过职位价值评估,依据集团公司、子公司设置的职位,把职务层次、薪资水平相近的集合起来列为一个等,按薪资水平由高到低,序号从一开始,由小到大设置的等别。本制度现行薪等设置为十四个。

二、本制度所称职等,是指集团公司为同一职位,按其工作深度、专业素质、技能要求不同设置的等别。本制度现行职等,按职位分类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等。

三、本制度所称薪级是指集团公司在同一职等内设置的若干个薪酬标准不同的级别。本制度现行薪级按职等和薪酬标准由高到低,序号从一至八共设置八级。

试用期内的新员工、学徒、实习生、子公司年薪制员工的薪酬未列薪级。

职等与薪级的设置及基准工资标准见附件七:集团公司员工基准工资表,附件八:4S店年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附件九:4S店标准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南昌地区店适用),附件十:4S店标准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地市店适用),附件十一:4S店提成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南昌地区店适用),附件十二:4S店提成月薪制员工基准工资表(省内地市店适用)。

第四十条:薪资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依据集团的总体效益和经营发展、社会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和员工个人绩效等情况,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调整员工薪资:

一、调整基准年薪和基准月薪(以下统称基准工资)标准(简称调标)。

二、调整工资提成计算方法。

三、调整超额利润提成奖的提成比例。

四、调整年度绩效奖的计提方法。

五、调整员工的职位及其职等薪级(简称调级)。

第四十一条:基准工资标准的调整

一、公司依据职位价值评估结果、本地区同行业工资水平、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经营预算等因素,每年为每个职级薪级设定或调整基准工资标准。

二、基准工资标准的调整方案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每年三月份拟订,经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三、基准年薪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和方法

1、主要依据:

①当地同行业同职位平均工资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年度目标利润的多少;

③经营条件的不同,包括经营汽车品牌的知名度、区域内相同品牌的竞争度、公司员工总数的多少、管理团队的配置等情况;

④职位的不同。

2、方法:

基准年薪=职位工资(中位标准工资)×职务系数×目标利润系数×经营条件系数。

具体方法在集团公司《基准工资标准设定办法》中约定。

四、基准月薪标准调整的主要依据和方法:

1、主要依据:

①当地同行业同职位平均工资水平及本公司的上浮比例;

②职位、职责和任职资格;

③工作环境。

2、方法:

具体方法在集团公司《基准工资标准设定办法》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工资提成计算办法的调整

集团公司授权子公司依据业务市场发生的变化,在既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又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的前提下,适时制订或调整《工资提成计算办法》。

《工资提成计算办法》须报集团公司事业发展部批准、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十三条:超额利润提成奖提成比例的调整

超额利润提成奖的提成比例在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签订的年度经营责任书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员工职位、职等、薪级的调整

一、职位调整及因其产生的职等薪级调整申报审批流程,因工作需要,公司员工必须在工作单位内变动职位或在集团单位内变动工作单位、职位的,应按以下审批流程办理职位和薪资调整申报审批手续。

(一)主管职位(含)以下员工的职位异动薪资调整申报审批流程:

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申报,经异动员工工作部门、人力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后,报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涉及变动工作单位的,《员工异动审批表》由异动前单位审核批准后,转异动后单位按异动前单位相同审批流程办理异动审批手续,对员工的工资进行调整。

(二)主管职位(不含)以上员工的职位异动薪酬调整申报审批流程:

1、按集团公司内部招聘选聘人才制度和《要事审批流程》规定的权限下发任职通知书。

2、按本条(一)款相同流程办理审核手续(公司负责人的审批权变更为审核权),签字同意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批准。其中属集团公司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异动,由人力资源部先转集团公司财务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同意报总裁批准。因职位晋升又设置了考察期的薪酬,必须办理两次异动申报审批手续。第一次是以职位调整为目的,《员工异动审批表》中的异动执行时间选择职位异动,第二次是以薪资调整为目的,《员工异动审批表》中的异动执行时间选择薪酬异动,是指考察合格后的薪酬标准执行时间。

二、职等、薪级的晋升与下降

(一)、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员工范围

1、集团公司员工;

2、子公司月薪制员工。

(二)、职等内薪级晋升的基本条件

1、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优秀的,或连续两年被评为合格的;

2、调薪的间隔时间达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的。调薪是指调级,包括转正定级、职位异动上调一级以上薪资,按本制度规定上调薪级的,调标又调级的,但不包括调标不调级的。

(三)职等晋升的基本条件

因符合前款基本条件晋级至上一职等薪级时,员工的能力、任职资格应达到该职等职位的任职资格要求。员工任职资格的认定方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拟订报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职位任职资格见附件十三至附件十九。

(四)职等内薪级晋升对象和时间的确定。

1、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优秀档次的,从考核年度次年的四月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但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不足十二个月的,从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达第十三个月的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

2、个人年度绩效连续两年被评为合格的,从该考核年度的次年四月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但距上次调薪间隔时间不足二十四个月的,从距上次调整间隔时间达第二十五个月的一日起晋升一级薪级。

(五)职等薪级同时晋升对象和时间的确定

按集团公司任职认定办法规定获得资格的,按前款规定晋升职等薪级,未获得资格的不予办理调薪,特殊情况需调级的报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决定。

(六)职等薪级的下降

个人年度绩效被评为不合格的,从考核年度的次年的四月一日起下降一级薪级,或转为试用或调整职位或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下降的薪级属下一职等薪级,以后薪级晋升遇升职等,仍需按职等晋升规定办理。

(七)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1、子公司员工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由子公司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经工作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审核晋级、降级条件,同意签字后报公司负责人批准。

2、集团公司员工职等薪级晋升与下降的申报审批流程:

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经工作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及其分管领导审核晋级与降级条件,同意签字后报总裁批准。

三、职位、职等、薪级调整审核审批内容与权限:

《员工异动审批表》中设定的员工职位、职等、薪级异动调整审核审批内容权限如下:

(一)异动员工拟任之新职位应在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年度人力资源(预算)计划,或临时批准的职位编制增减计划,职位编号等范围内。

(二)异动员工应具备岗位说明书中设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职等薪级晋升、下降应符合本条设定的条件,薪资应符合集团公司公布并在实施中的基准工资标准。

四、职位、职等、薪级调整申报审批规范

(一)填制《员工异动审批表》应字迹规范、清楚,选择异动类别准确,与异动有关信息填写不漏项,要真实,无论何种异动均应填报个人绩效情况。

(二)审批内容权限按前款规定。

(三)子公司办公室应填制本公司员工《转正、调动、晋升、降级汇总()月报表》,于每月五日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八章薪酬预算管理

第四十五条:薪酬预算责任

薪酬预算的责任人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的有关专员和部门负责人。子公司办公室负责编制本公司的薪酬预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审核、汇总子公司的薪酬预算,编制集团公司的薪酬预算。

第四十六条:薪酬预算的主要内容

薪酬预算是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社保费的预算计划。

第四十七条:薪酬预算的主要依据

薪酬预算主要依据有年度经营的KPI指标、公司组织架构的设置和职位编制,员工素质与工资水平、社保缴费基数等。

第四十八条:薪酬预算的基本方法

确定薪酬预算内容及其主要依据的相关数据资料,分项编制汇总,具体方法参见集团公司《预算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薪酬预算的控制

薪酬预算控制可以运用产值(营业额)工资费用率变量控制方法,对非提成工资人员的薪酬也可以用定量控制方法,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可以同时选择两种方法,分块控制。具体办法在制定《经营责任书》的KPI指标时确定。

薪酬预算控制应与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公司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管理紧密结合。

第九章薪酬支付

第五十条:薪酬支付方式

一、工资、奖金用现金支付,由公司统一在银行办理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在支付日将实发薪资转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卡。

二、福利礼金、礼品的付给可以用现金或实物。

第五十一条:工资核算

一、日基础工资=月基础工资÷25、17

二、小时基础工资=日基础工资÷8

三、加班工资

公司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在公休日(周休息日以下同)加班,应首先安排其补休,不能补休的和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按以下标准和集团公司《考勤和假期管理制度》规定审批程序发给加班费:

1、延长工作日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加班工资=小时基础工资×加班小时数;

2、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基础工资×加班天数×2;

3、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基础工资×加班天数×3、

四、考勤扣款

(一)、缺勤扣款:按集团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规定需扣款的缺勤,扣款额=日基础工资×缺勤天数。

(二)、迟到早退扣款:按集团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规定的扣款标准扣款。

五、统一使用集团公司制定的《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

六、填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说明

1、应发款项=基础月薪+基础提成工资+应发绩效工资+福利(现金支付部分)+岗位津贴+加班费+路救补帖+其他应付款;

2、个人所得税计税额=应发款项-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费;

3、个人所得税,按计税额和相关税率计算。

4、应扣款项=未足月扣款+考勤扣款+社保费+个人所得税+住宿费+其他扣款;

5、实发金额=应发款项(合计应发)-应扣合计。

第五十二条:离职员工薪酬支付

一、劳动合同期满,公司或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或员工因公司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之一而解除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离职的,离职员工在离职前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一)月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包括基础提成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一次付清。

2、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年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算;在职期间的绩效年薪,公司负责人按其在职期间的经集团公司审计部公布的公司绩效分的月平均数或离职月(按累计绩效方法)计算的公司绩效分或经审计部实施的离职审计绩效分计算,其他年薪制人员,按其在职期间的个人月度工作绩效分的平均数计算。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离职日一次性付清。

2、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发;在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劳动合同期内,员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离职,提前三十天向公司递交了书面通知,或经公司同意在收到书面通知后不满三十日可以离职的,离职员工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了离职手续的,离职前的未发薪酬按以下规定计提支付:

(一)月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算,绩效工资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绩效考核分计算,离职日后的缺勤按事假处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在公司员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年度绩效奖和超额利润提成奖:

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发,年中离职的不计发。

(二)年薪制员工:

1、离职月工作日的基础工资,按日计发,在公司员工薪酬支付日付清。

2、在职期间的绩效年薪,仍按公司个人绩效考核办法计算,公司负责人按其在职期间的经集团公司审计部公布的公司绩效分的月平均数或离职月(按累计绩效方法)计算的公司绩效分或经审计部实施的离职审计绩效分计提,其他年薪制人员,按其在职期间的个人月度工作绩效分的平均数计提。

3、超额利润提成奖,在年终后离职的,按公司当年的计奖办法计提,在年中离职的不计提。

4、按前两款规定计提的绩效年薪和超额利润提成奖的实际支付比例限定在80%以内,支付时间限定在离职六个月后。因特殊情况,经集团公司董事长批准,支付时间可以提前。

如在约定的未发薪酬支付日之前发现离职员工有直接损害公司经济利益行为或在职期间遗留的业务问题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离职员工应当赔偿的,只支付在扣除赔偿金后的余额。

【年度职工待遇分配】

三、劳动合同期内,公司要求无过失员工离职,公司提前三十天或支付一个月基础工资后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员工应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未发薪酬。

四、员工离职不按集团公司《离职管理制度》办理离职手续的,不予发放离职月的应发未发薪酬,待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发放。

五、因员工过失,公司按违纪辞退处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从应发未发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须追加赔偿。

第五十三条:试用期工作时间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资。

第五十四条:薪资异动核算

公司员工因转正定级、职位异动产生薪资异动、工作单位异动产生薪资及其支付人异动、薪级异动产生薪资异动,必须凭集团公司统一制作的《员工转正审批表》(见附件四)和《员工异动审批表》。

第五十五条: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一、子公司员工月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一)实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门按本公司制订的《提成工资计算办法》规定编制本部门员工的基准提成工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本公司财务部审核提成总额,经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后,送公司负责人批准签字,再送本公司办公室核算。

(二)办公室工资核算责任人依据《个人月度绩效汇总表》、员工的基准工资、基准提成工资核算员工的应发绩效工资;依据《员工考勤汇总表》核算员工的考勤扣款;依据其他相关规定核算员工的其他应发款项和应扣款项,编制出《工资发放表》和《工资汇总表》,送办公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公司负责人批准。

(三)由财务部按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数额,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的工资帐户。

(四)办公室工资核算负责人将经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汇总表》复印件及电子版报送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审核。如有差错改正之处,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子公司办公室沟通后,发出文字整改通知,子公司务必在下月进行调整。

二、新子公司在筹建和试营业期间的员工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由筹建组织或新公司相关责任人依据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的员工基准工资和《员工考勤汇总表》及其他相关规定核算员工的应发款项和应扣款项,编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经筹建组负责人或新公司负责人审核后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总裁批准后发放。

三、集团公司员工工资发放审批流程

(一)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专员依据《考勤汇总表》、《个人月度绩效汇总表》编制《工资发放表》和《工资发放汇总表》,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转财务部复核,报总裁批准后,由财务部将工资汇入员工个人工资帐户。

第五十六条:员工工资发放与核算资料管理规范

一、工资核算必须使用集团公司统一制定的有关报表格式。

二、工资核算的依据资料必须分月整理成册,由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建档保存。

三、每月员工工资应发、应扣与实发数据,应采用工资条的形式告知员工本人。

四、工资核发出现差错,员工和有关责任人应及时纠正。

第五十七条:薪酬支付日

公司计薪周期为每月的一日至月终日,薪酬支付日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节假日,则提前至放假的前一天。

第2篇:某公司工资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指导思想的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1)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具体情况具体制定,下同)。

4、奖金(效益工资)。

(1)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

(2)绩效考评由人事部统一进行,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相联系;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1)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工种津贴、住房津贴、夜班津贴、加班补贴等;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员工根据聘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

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1)由财务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3)人事部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效益工资的计算数额;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

1、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退休工资制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退休后根据公司退休退职管理办法发放员工退休工资。

第二十二条公司考虑物体上涨因素,定期或不定期调整物价补助金。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四条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五条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六条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七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八条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第3篇: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中心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资原则

员工薪金是以社会经济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龄、学历等作为依据发放。凡本中心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情况之外,均应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薪资构成(建议分类: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住房、工龄》/奖金《全勤奖、年终双薪、年终奖金》/加班《非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

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月工资的70%,绩效工资占月工资的30%。

1、基本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再依“个人职能”核给固定工资。

2、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再依个人工作绩效核给变动工资。

第四条薪资形态

员工工资以月薪制度为标准。

第五条薪资结算日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计算期间以月底最后一天为结算日。

第六条薪资支付日

1、薪资之给付原则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

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应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员工。

第七条薪资之扣除

除依据法令之扣除额外,其住宿方面之相关费用也由薪资中扣除。

第二章工资等级标准

管理、技术、行政部分(建议分管理、技术两类,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条初任工资

1、新进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来定级,其薪资等级按下列标准执行:

2、非应届毕业生,则需综合考虑其所担任的职务,来公司以前的工作经历、能力、工龄(相关岗位工龄)等因素后确定。

第二条职务工资

中心工资按职务分四个层次九个等,每等有五个级,等级标准如下:

第三条上表工资不包括补贴及奖金

第四条职位提升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原支给工资额

销售部分

第一条中心根据各销售员的销售能力、工作业绩、出勤状况、工作态度等要素,将销售人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等级划分首先由销售经理考核,再呈报公司总经理确定。

一级:能够协助上级工作,对其他员工能起指导、监督作用的,具备优秀品格的模范员工。一级销售人员要有三年以上从事销售工作的经验,并且在近半年的销售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二级:有一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工作努力,经验丰富,勇于承担责任的业务骨干。

三级:经过短期培训的其他员工。

第二条销售人员薪资由基本工资(具体多少要列出来)+绩效工资+提成三部分构成

第三条薪资的支付时间和方法(见)

第三章岗位工资定级、转岗与调薪

第一条公司视员工的工作表现于每年12月31日起实施提薪,原则上若无特别需要时,则不会监时提薪。以下三种情况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1)因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的工资定级;

2)因工作变动试用期后工资调整的;

3)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经总经理批准的。

第二条提薪可分为二类:晋升提薪、年终提薪

第三条新进员工试用期按该岗位工资的最低工资起薪,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则执行该岗位工资的上一档或二档工资,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条新进员工试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需要提前结束试用期的,由主管部门上交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定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岗位异动动人员,由现部门提交有调动原因及原部门签署意见的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核汇总。调动核准程序按()文件灰顶执行。

第六条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丧失提薪资格:

1、录用不满一年;

2、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计数达45天以上者;

3、该年度受惩戒处分者;

4、正在提退职(含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申请者;

5、其他经人事行政科评定认为不具备提薪资格者。

第四条提薪标准

第四章薪资保密管理

第一条本中心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中心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贡献、工作能力论酬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争取高薪的风气,以及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级领导应要求所属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

第三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人事行政科主办核薪人员、发薪人员和各级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

2、探询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1/3绩效工资;

3、吐露本身薪资或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2/3绩效工资,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视情节严重性扣发当月奖金或予以停职处分。

第四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细则与国家有关法律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人事行政科负责解释。

第4篇:公司薪酬制度

一、公司体系的构成

工资:

每月固定工资——基准内工资+奖金

基准内工资:基本工资+职能工资+补贴+津贴+基准外工资

二、工资计算期间及支付日规定如下:

1工资的计算期间从上个月26日起至当月26日止,并于每月28日支付。

2采用工作绩效工资制订的计算期间,则从上个月的11日起至当月的10日止,并于每月的15日支付。

3工作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三、基于公司业绩成长与社会经济变动的考虑,或者员工的工作努力程度使工资变动成为必要时,在与工会取得协议的前提下,可对员工的基本工资实施加算或减算处置。

四、每年在11月21日实施定期加薪,但加薪决定是在11月21日以后定出时,可于下一个工资支付日追补。

五、下列员工不在定期加薪的范围之内:

1临时工、公司特别制定工资的员工。

2外聘人员。

六、凡具晋升资格者,则依照各等级所制定的标准实施升级加薪,并于升级后的下一个工资支付日开始实施。

七、下列情况应实施特别加薪,并在发布后的下一个工资支付日开始实施。

1技术进步明显并足以成为同事之楷模者,经由部门主管人员推荐及人力资源部评定后,认为其绩效优良有加薪必要时。

2任职于特殊职务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评定后认为有加薪必要时。

3其他有优异表现的员工,受到表彰而使公司认为有加薪必要时。

八、基准内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和职能工资)、补贴(资格等级津贴和职位津贴)等两大部分。

九、工龄工资的规定如下:

1公司根据员工的工龄区别,制定“工龄工资参照表”,并于每年的12月31日实施调薪。若物价上涨时,工龄工资亦随其比例变动而调整。

2初次任用员工的工龄工资,除了第一年应依照“标准学年毕业工龄”的工资标准任用外,工作满一年时,得依照“自然工龄”工资标准支付。

十、职能工资的规定如下:

1公司依人事考核的成绩来制定员工的职能工资。若物价上涨,则职能工资额应随之发生变动。

2各等级的级职工资,以该等级的初级工资作为调升级职工资的标准依据。

3员工晋级增资时,以晋级前的职能工资加上资格等级的晋到级加薪标准,

晋级后的金额若不满晋级的级职工资标准时,应以标准职能工资为基准。

十一、初任职位人员的工资规定如下:

1、新进员工的工龄工资与职能工资,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及录用年度作为毕业年度,其标准见表1:

表1新进人员工龄工资与职能工资标准表

学历标准工龄职能等级基本工资

研究生毕生25岁三等30级5000元

大学毕业22岁二等29级3000元

专科毕业21岁一等18级2500元

2、中途任用者的初任工资,除考虑其学历外,在衡量员工之间的工资均衡性后,再决定其任用工资标准。

3、初任工资标准,除依照公司规定办理外,对于同行业间的工资标准也须一并考虑。

4、公司对于初任者的工资,可在10%的范围内,依员工表现状况来决定其增减。

十二、凡具有资格等级第五职等到第九职等及特别职等、一职等的员工,公司依下列资格等级给予津贴。

表2员工资格等级津贴表

资格等级特别职等

一职等五等六等七等八等九等【年度职工待遇分配】

资格津贴10000元4500元3500元2500元

1500元800元

十三、凡负责管理及监督职务的员工,公司依下述规定支付职位津贴。

表3员工职位津贴支付表

职位主管经理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

职位津贴500元800元1500元2500元3500元4000元5000元

十四、基准外工资包括下列七项:

1、住宅津贴。

2、抚养津贴。

3、交通津贴。

4、派遣津贴。

5、特殊工作津贴。

6、外勤津贴。

7、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十五、住宅津贴是对因无自用住房而必须租赁房屋的职工所做的补贴,其标准按下列规定办理:

1、需抚养家属且住房人数在3人以上者,每月津贴800元。

2、凡具有下列情形的员工不另行补助住宅津贴。

(1)居住于公司员工宿舍的单身员工。

(2)已接受公司所补助的住宅基金利息津贴者。

3、员工资格家属抚养状况有所变动时,应提出申请变更住宅津贴。具有或丧失津贴接受资格时,也应于事实发生日的当月(下一工资支付日前),根据申请事由办理津贴增额或减额。

4、非居住公司宿舍或工厂宿舍的员工,因地利之便居住于非直系亲属的家中者,每月给予100元的住宅津贴;已接受公司所补助的住宅基金利息

的员工亦适用此项规定。

十六、抚养津贴的规定如下:

1、抚养津贴是公司对于需负担家庭生计,并提供抚养家属最低生活保障的员工所补助的津贴,抚养津贴的标准如下:

(1)配偶的抚养津贴额,每月800元。

(2)配偶以外的直系家属(抚养人数以不超过4个人为原则),每月每人200元。

2、欲接受抚养津贴或抚养家庭人数增加时,则需提出申请变更抚养津贴。津贴享受资格丧失或抚养人数减少时,也应于事实发生日的当月内(下个工资支付日之前),根据申请的事由办理津贴额的增减事宜。

3、员工亲属具备下列资格者可申请抚养津贴:

(1)配偶。

(2)满60岁以上的父母、祖父母。

(3)未满18岁的子女。

(4)身体残废且无工作能力的直系亲属(不受年龄限制)。

4、其他。

(1)夫妻二人同时在本公司工作时,按一人发给补助抚养津贴。

(2)员工本人为养子时,可向公司申请抚养津贴赡养父母。

十七、交通津贴的规定如下:

1、员工由住宅到公司上班需利用公共交通工具时,给予交通津贴,但以使用经济合理的交通工具为限。

2、交通津贴发放的标准以通车单程距离达10公里以上的员工为给付对象,公司应以补助定期车票或一个月25日来回月票的金额为基准。

十八、员工奉命调驻外地执行勤务时,公司以下列方式支付津贴:

1、经公司承认的房屋租金或旅馆费用,可依实际费用的使用采取实报实销的方式处理。

2、调驻津贴除作为补助员工的租赁费用外,另拨出基准内工资的5%作为员工调驻外地的开销和补贴。

3、调驻津贴的计算,从调派到达之日开始算起。

十九、特殊工作津贴支付的对象包括警备员和设备管理员,每月以补助600元津贴为基准。

二十、依据人力资源管理规章的规定,对于规定时间外的工作和休假日的工作,依下列计算方式给付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1、规定工作时间外及休假日工作的津贴标准为(单位:元/小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850=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2、一般工作时间外,自晚上十点至次日清晨五点为止的超时工作津贴标准为(单位:元/小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900=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

3、规定工作时间为晚上十点至次日清晨五点时,应依下列标准支付津贴(单位:元/小时):

(1)自晚上十点至十二点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650=夜班津贴

(2)自晚上十点至次日清晨五点时:

基准内工资+住宅津贴176×700=夜班津贴

4、第七职等以上的员工不予补助时间外工作津贴。

5、带薪休假及特别休假日出勤上班者,则依规定工作时间外工作津贴的方式处理。

二十一、下列情形下的休假,则依人力资源管理规章的规定不予扣除

工资:

1、行使公民权时。

2、调驻休假。

3、婚假。

4、丧假。

5、灾害休假。

6、年度带薪休假。

二十二、奖金的发放

1、公司根据当年度的经营业绩并考虑到员工的表现,原则上在每年6月及12月份两次确定并发放奖金。

2、奖金的计算及发放依下列规定办理:

(1)上期奖金。计算期间为上年10月21日至本年度4月20日,于6月发放。

(2)下期奖金。计算期间为本年4月21日至本年度10月20日,于12月发放。

3、从奖金计算期间开始到奖金发放日一直在公司任职者,方有资格领取奖金。但对于届满退休者,应视其工作时间按日计算并发放。

4、员工若已达58岁,则其奖金在按一般计算方式计算出来以后,以其金额乘以80%作为奖金支付标准。

第5篇:建筑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中科建筑设计研究院已转型为市场化的公司制企业,为提高公司效益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保留、激励和吸引人才,实现公司发展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中科院资产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在岗员工,根据缩小经济核算单元实行全成本核算的规定组建的各专业所员工除外。另外依据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对50周岁以上的男性员工和45岁以上的女性员工,允许选择沿用旧有薪酬标准,此种特殊情况须经公司领导集体讨论同意,并于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岗位价值、能力和业绩。

第四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薪酬水平应与员工承担的岗位责任以及工作业绩相匹配。

(二)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相关职位的工资水准和公司的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公司薪酬水平,提高薪酬的市场竞争力,保留和吸引所需要的人才。

(三)激励性原则。根据岗位责任大小和业绩优劣,合理拉开薪酬水平差距;针对各类岗位特点,合理确定固定收入与浮动收入的比例关系,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四)合法性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薪酬体系

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本公司对不同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构成本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岗位薪级工资制、年薪制。

对于二线员工实行岗位薪级工资制,薪酬由固定的岗位薪级工资部分和年度末发给的业绩奖金部分构成。根据工作性质各管理部门可分为生产辅助类和职能类两大类,生产辅助类是指和方案、设计、生产及整体经营业绩结合较为紧密的岗位,职能类指相对而言与上述指标结合程度较低的岗位,在进行薪酬设计时根据上述特点,生产辅助类固定薪酬部分较少而浮动部分加大。

对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实行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的年薪制。

第二章薪酬构成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奖金和其他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为固定收入,按月支付;奖金为浮动收入,按年核定,分月或一次性支付。其他包括各种保险、补充保险和福利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具体规定支付。

第七条其他

其他=福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补充保险(如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

(一)福利是指公司或部门在各个重大节日期间发放的过节费和其他实物形式的收入。

(二)医疗保险由公司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办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沿用现有标准或由综合管理部另行制定。

(三)失业保险由公司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办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沿用现有标准或由综合管理部另行制定。

(四)养老保险由公司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办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沿用现有标准或由综合管理部另行制定。

(五)住房公积金由公司与员工各承担一部分。具体办法依据国家有关规沿用现有标准或定由综合管理部另行制定。

(六)工伤保险由公司承担。具体办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沿用现有标准或由综合管理部另行制定。

(七)补充保险由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员工情况和公司承受能力统一购买商业保险。细则另行制定。

第三章基本工资

第八条员工基本工资由岗位薪级工资和年功工资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薪级工资+年功工资。按月发放。

第九条岗位薪级工资的确定

(一)岗位薪级主要依照岗位评价结果确定,岗位评价是按照责任、知识技能、努力程度、工作环境等四大类28小类因素经专家组综合评定确定的。

(二)岗位薪级工资分为十个薪级,每个薪级有五档标准(详见附件一)。

(三)员工初次进入本制度时,原则上执行岗位所在薪级第一档次的工资标准。

(四)年度考核结果为“A”或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B”者,工资等级在该岗位所在薪级系列内晋升一档。当年考核结果为“D”或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C”的员工工资等级下调一档,对于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D”的员工或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C的员工予以辞退。年度考核结果为“A+”者,经公司领导集体同意,允许破格晋升两级,晋升到最高档即第五档后,不再变化。

(五)考虑到工资总额的逐年递增和企业承受能力的相关性,本办法所列薪酬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公司利润的40%,达到或超出后需调整各档薪酬标准或重新制定分配办法。

(六)员工岗位发生变动时,岗位薪级工资按照就近就高(晋升)或就近就低的(降低)原则进入新岗位相应的档次。调整后的岗位薪级工资自聘任文件下达的次月一日起支付。

第十条年功工资

年功工资体现员工在本公司工作时间的积累和贡献,标准为十元/年。即员工每月的年功工资等于在本公司工作时间的整数年数乘以十元。

第四章奖金

第十一条员工奖金是公司为取得工作业绩员工支付的奖励性薪酬,由业绩奖和突出贡献奖组成。

第十二条业绩奖

(一)业绩奖是子公司根据员工考核结果支付的年度奖金,计算公式为:

业绩奖=奖金基数*员工本人奖金系数

(二)奖金基数的计算公式为:

奖金基数=5000元*[(实际产值)/(年初预定产值)]1/2

薪酬水平根据薪酬调查和对历史薪酬状况的分析确定,在薪酬水平既定的基础上进行试算,确定5000元为基础奖金基数。实际奖金基数为基础奖金基数乘以实际产值与预定产值的比值开方,体现生产辅助类和职能类员工薪酬与整体产值的相关性。

(三)员工奖金系数根据本人的岗位职务级别和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确定(详见附件二)。其中,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与奖金支付比例的关系为:

表1考核结果—奖金比例—人数比例对照表

考核结果A+ABCD

个人考核系数1、110、80、50

人数比例限制5-10%75-85%5-15%<5%<5%

第十三条突出贡献奖

(一)突出贡献奖是公司颁发给有突出贡献或业绩特别优异员工的一次性奖金。

(二)公司副总经理、总建筑师、总工程师、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获得突出贡献奖,需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由公司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给予奖励,最高额度为10000元。

(三)公司其他员工获得突出贡献奖,需由相应的主管副总经理提名,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给予奖励,最高额度为3000元。

第五章董事长、总经理的年薪制

第十四条董事长、总经理担负着实现公司整体业绩的责任。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和本公司运行特点和实际情况,对董事长、总经理的薪酬采用以与企业整体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年薪制。

第十五条实施原则

(一)责任、风险与利益一致的原则;

(二)在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承受力的前提下,参照国内同类型企业经营者薪酬水平,保证一定竞争力。

第十六条薪酬水平

薪酬水平根据同类型企业薪酬调查、历史薪酬状况分析、整体薪酬水平研究、企业人均产值、利润等等多方面研究确定,最终确定经营者的薪酬水平为:正常完成企业经营目标的情况下在30万元左右。

第十七条薪酬结构

公式(3-1):全年总收入=固定年薪+效益年薪+其他

固定年薪数额反映对经营者的基本劳动价值的回报。董事长、总经理的固定年薪为9万6千元,按月支取。

效益年薪反映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公司全年的经营业绩和个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变动。年度末根据本办法核算后支取。

其计算公式为:

公式(3-2):董事长效益年薪=(公司经营业绩系数×70%+个人履行职责考核系数×30%)×20万。

公式(3-3):总经理效益年薪=(公司经营业绩系数×80%+个人履行职责考核系数×20%)×20万。

上式中经营业绩系数和个人履行职责考核系数计算方法见后。

其他=福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补充保险(如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参照第二章第七条提取。

第十八条公司经营业绩系数的确定

公式(3-3):公司经营业绩系数=P1×K1+P2×K2+P3×K3+P4×K4+P5×K5

其中Pn为考核的指标完成率,Kn为考核指标的权重。

其中K1+K2+K3+K4+K5=100%

业绩考核指标的选择及权重参见下表:

表2业绩考核指标和权重的选择

对象业绩指标

董事长总产值人均利润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设计人员流失率

权重50%10%20%15%5%

总经理总产值人均利润总资产增长率成本费用利润率设计人员流失率

权重50%20%10%15%5%

考核指标的基准值的确立由董事会在年初确定。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权重可作适当调整,每年权重的调整由董事会决定。

公司对经营业绩指标审核的基本程序是:由董事会选择并委托具有合法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财务决算报表进行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经审计确认的公司财务决算报表计算考核结果。

第十九条个人履行职责考核系数的确定

个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内容采用单项打分、加权后合计的计算方法,确定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考核的分数。

董事长、总经理岗位职责履行情况按下表所列项目进行考核

表3董事长、总经理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表

内容权重考核标准分数加权分数

95分以上85分以上75分以上60分以上60分以下

岗位尽责情况50%好较好一般较差差

管理领导能力30%好较好一般较差差

工作作风20%好较好一般较差差

合计100%

上表中:

1、加权分数=考核分数×权重

2、考核分数合计=加权分数之和

考核评分标准参照下表。

表4考核评分对照表

指标90分以上80分以上70分以上60分以上60分以下

好较好一般较差差

岗位尽责情况圆满完成岗位各项责任,并一定程度上超出预期较好地完成了岗位各项责任基本能够完成岗位责任,仍需进一步努力岗位责任不能全部完成,但只涉及次要事务岗位责任不能完成,给公司带来较大损失

管理领导能力有很强的个人影响力,能够带动下属积极完成目标并享有满足感有较强个人影响力,能够带动下属积极工作个人影响力一般,但下属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中不能对员工产生好的影响,下属工作态度差工作中不能对员工产生好的影响,给公司带来较大损失

工作作风对环境有敏锐的洞察力,工作作风扎实,计划性强,能稳妥而及时地决策有较强的洞察力、计划性和决策能力对环境缺乏洞察力,但工作有一定计划性,能够适时决策洞察力、计划性和决策能力都较差,工作效率低,但本职工作可以完成因工作作风缺陷给公司带来较大损失

根据最终考核得分结果计算出个人履行职责考核系数。参见下表。

表5

最终得分>9080-9070-8060-70<60

考核系数1、110、80、50

第二十条经营层年度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考核程序

(一)被考核人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递交年度述职报告,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下表的规定分送各考核人。

表6经营层考核关系对照表

被考核人考核人权重

董事长股东会40%

其他董事会成员30%

监事会10%

总经理20%

总经理董事长40%

其他董事会成员30%

监事会10%

直接下级20%

(二)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人按照相对应的《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表》对被考核人进行评价打分。对于具有双重身份的自然人,只打平均权重(权重除以该身份总人数)较高一份,另外一份弃权。共同打分的每人一份打分表,按实际打分人数计算简单平均数为该考核人打分结果。

(三)最后按照表中对考核人平均分数权重的规定计算出考核分数。

第二十一条核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长和总经理的考核结果进行核定,核算出效益年薪和最终总年薪并报送股东会和董事会,股东会负责最终审定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最终年薪。

第六章非脱产管理人员津贴和奖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适用范围

本章所列规定适用于非脱产的管理人员,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公司副总经理(总建筑师)、总工程师和其他副总建筑师、专业总工和副总工,由于其参与生产的工作占其全部工作的相当大部分比例,因此适用本章所列第二十三条之规定。

公司其他管理岗位,包括且不限于董事长、总经理、副总(业务)、总经理助理等,由于工作需要必须参与生产得,允许参加生产,其报酬获取适用本章所列第二十四条之规定。

第二十三条公司副总经理(总建筑师)、总工程师和其他副总建筑师、专业总工和副总工,由于其参与生产的工作占其全部工作的相当大部分比例,甚至是主要工作内容,因此其报酬以生产获得的回报为主,根据其负担的职务职责另外获得部分津贴。

以上人员的实际收入=生产回报+岗位津贴+管理津贴(指副总)

其中生产回报部分是其生产获得回报的体现,按所在专业所的相关规定提取。

其中岗位津贴是体现该岗位的技术、品牌价值的部分。按月支付固定值。标准如下:

总建筑师、总工程师:3000元/月

副总建筑师、顾问总建筑师:1800元/月

专业总工程师:1800元/月

专业副总工程师、专业顾问总工程师:1500元/月

其中管理津贴是体现不脱产的公司副总经理参与全公司层面的管理而付出的劳动和所创造的价值。标准如下:

副总经理:4000元/月

第二十四条公司其他管理岗位,包括且不限于董事长、总经理、副总(业务)、总经理助理等,由于工作需要必须参与生产得,允许参加生产,由于其主要工作是其管理工作,主要的报酬从这些工作中获得,在生产工作中,按所在项目组之相关规定,提取该部分报酬,30%归个人所有,其余70%上交公司。

2016公司年终奖分配方案及员工绩效考核表范本
年度职工待遇分配 第九篇

年终奖考核表分配原则依据各部门及员工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在岗时间等因素,以客观、公平、公正为原则发放年终奖金。考核程序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行政办公室分发考核表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10日初考核完毕,递交表册至销售总监处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厦批示;3各部门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初复核;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行政办公室转发各部门、各人知悉;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督导,行政办公室执行,各部门配合。绩效分等年度考绩分为四等:90分以上为特等;80至89分为甲等;76至79分为乙等;70至75分为丙等。注: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考核限制l员工及经理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迟到早退一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者;旷工一年3日以上(不含)者。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未予撤销者;迟到早退一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者;旷工一年5日以上(不含)者。人数限制:①特等:人数为5人以下的部门,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人数5人以上的部门(不含),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部门经理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书”呈予总经理。②各部门考缋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部门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80=640分。)但如果该部门经理认为该部门表现极佳,得呈总经理批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入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分数增减1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执行加减分数,按下列规定执行:记大功或大过一次者:加减5分;记小功或小过一次者:加减3分;嘉奖或申诫一次者:加减1分;旷工1日者:扣2分;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5分。2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第四条考绩平均总分数(80~85分)限制之外。在岗时间在岗时间超过6个月的,年终奖金按100%发放。在岗时间超过3个月不足6个月的,年终奖金按60%发放。在岗时间不足3个月与未转正员工,不予发放年终奖金。奖金总额方案年终奖金总额可以按照以下几种方式核算:1从全年销售总额结合公司全年销售目标完成比例按不同比例计算说明:可按公司全年销售总收入确定技术百分比计提奖金总额,建议比例为2‰-5‰之间,然后按照实际销售收入与原定目标的完成比例确定实际奖金总额。例:假如完成年度销售额800万元,按2‰计提,800万元2‰=1.6万元,原定销售目标1000万元,实际完成比例为80%,年度奖金分配总额为1.6万元80%=1.28万元。2按公司营销中心全年人工工资成本总额按全年目标完成比例分档次计提说明:由财务部核算公司营销中心所有人工工资年度成本总额,按20%-30%计提年终奖金总额,在乘以年度目标完成比例,最终确定实发奖金总额。例:公司营销中心总人数12人,年度人工工资总额23.04万元,按30%提取年终奖金,为6.912万元。按前例:未完成销售目标,年终奖金总额为6.912万元80%=5.5296万元。奖励实施把公司年度实际奖金总额分配到各部门。奖金总额该部门销售总额占公司销售总额的百分比该部门绩效成绩(实际销售额与公司原销售目标的比例)例如:奖金总额万,该部门计划销售总额占公司营销中心销售额的60%、实际完成销售额比例70%20.60.7=0.84万元由各部门按职位等级及考评成绩确定各员工的奖金额。把奖金总额按部门人数确定奖金基数。如2万元、部门10个人,基数为每人。如;普通职员奖金=1.0个人考评成绩等级奖励等级评定作为下一年度升职升级与加薪的考评依据,特等评定有额外奖金500元。考绩要求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徇私。经销售总监审查,有违反公司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查。申诉凡员工对部门经理所评定的考绩分数有不满者,可签呈销售总监,再呈报总经理。由总经理裁定进行调查或维持原议。申诉日期限于考绩经管理部门通知个人后2日内,逾期不予受理。附则l固定年终奖金额数,由总经理依年度经营状况作出裁决;2各员工的考缋,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反对者,由总经理返回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年度考核表职等系数:1.3姓名部门职等考核时段出勤及奖惩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培训缺勤行政处分次数罚款书面警告记过次数/天数项目代码考核标准配分自评20%初评30%审核50%工作态度10分a服从性:能服从上级安排,勤劳肯干,任劳任怨2b出勤状况:按时上下班,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病事假少2c团队合作:能积极配合他人的工作或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2d学习能力:积极主动参加培训学习,能快速的掌握新技术、知识,运用自如2e工作负荷:工作负荷大时也能努力工作,完成任务2评分小计10领导能力10分f领导能力:善于领导部属提高工作意愿,积极达成目标,具有较强的观察、判断、应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2g沟通能力:亲和力强,上下级部属沟通让人乐意接受以此达到目的2h策划能力:策划有系统,适用公司长远发展2i组织协调:善于平衡协调部属,能自动自发与人合作达成目标2j授权指导:善于分配权力,积极传授工作知识,引导部属达成任务2评分小计10工作绩效80分k工作状况:部门目标达成情况,每项未达成,减1分50l执行力:上司安排的任务或口头指令,每项未及时完成,减1分5m工作质量:每发生一次异常质量问题,减1分5n工作效率:岗位职责或公司制度要求有时效性的任务,每项未达成,减1分5o成本意识:本部门耗材使用超标,每次异常损耗,减1分5p工作职责:按岗位职责或公司制度要求,每项未达成,减1分5q安全:安全事故每发生一次,减1分3r办公设备:办公设备或工具非正常损坏,每次减1分2评分小计80考核分数合计评语综合得分综合服务部工程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职等系数:1..2姓名部门职等考核时段出勤及奖惩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培训缺勤行政处分次数罚款书面警告记过次数/天数项目考核标准配分自评20%初评30%审核50%工作态度20分a服从性:能服从上级安排,勤劳肯干,任劳任怨5b出勤状况:按时上下班,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病事假少3c团队合作:能积极配合他人的工作或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5d学习能力:能快速的掌握新技术,主动获取新知识4e工作负荷:勤于思考,努力提高工作水平3评分小计20经验学识15分f沟通能力:亲和力强,上下级部属沟通让人乐意接受以此达到目的3g协调能力:善于平衡协调部属,能自动自发与人合作达成目标3h专业技能:熟练专业知识,能充分完成本职工作3i学识经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触类旁通,且常能提供改进意见3j计划能力:工作计划性强,思路清晰,有事半功倍的效果3评分小计15工作绩效65分k工作职责:按岗位职责或公司制度要求,每项未达成,减1分40l技术运用:总结设计规范,未及时更新,每次减1分5m工作质量:每发生一次异常质量问题,减1分5n执行力:上司安排的任务或口头指令,每项未及时完成,减1分5o成本意识:办公用品或耗材使用超标,每次异常损耗,减1分5p工作效率:岗位职责或公司制度要求有时效性的任务,每项未达成,减1分5评分小计65考核分数合计评语综合得分一般职员年度考核表职等系数:1.1姓名部门职等考核时段出勤及奖惩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培训缺勤行政处分次数罚款书面警告记过次数/天数项目考核标准配分自评20%初评30%审核50%工作态度20分a服从性:能服从上级安排,勤劳肯干,任劳任怨10b出勤状况:按时上下班,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病事假少3c团队合作:能积极配合他人的工作或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4d工作负荷:勤于思考,努力提高工作水平3评分小计20经验学识15分e沟通能力:亲和力强,上下级部属沟通让人乐意接受以此达到目的5f协调能力:善于平衡协调部属,能自动自发与人合作达成目标2g专业技能:熟练专业知识,能充分完成本职工作2h学识经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能触类旁通,且常能提供改进意见2i学习能力:能快速的掌握新技术,主动获取新知识2j计划能力:工作计划性强,思路清晰,有事半功倍的效果2评分小计15工作绩效65分k工作职责:按岗位职责或公司制度要求,每项未达成,减1分50l工作质量:每发生一次异常质量问题,减1分5m成本意识:办公用品或耗材使用超标,每次异常损耗,减1分5n工作效率:岗位职责或公司制度要求有时效性的任务,每项未达成,减1分5评分小计65考核分数合计评语综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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