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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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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16年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一篇

XX公司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2016年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将根据集团整体工作部署,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管理提升活动,重点做好标准化班组、标准化现场建设工作,并根据现场反馈,不断完善、优化公司安全管理体系。通过自主改进与提升,适应安全生产工作发展的新形势和公司经营发展的新要求。

一、工作思路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工作。重点开展石岩工厂车间及工程现场实施项目的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实施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不断提高办公、生产、工程实施、工程运维等方面的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年度工作目标,为公司稳步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不发生火灾事故、工伤事故、职业病例、交通事故、较大设备事故、信息安全事件;新员工安全培训率、隐患整改率、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安全活动参与率100%。

三、工作任务

(一)完成建筑施工资质申办工作

1、取得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承包资质

按照建设部门管理要求,办理建造师、造价员、中级工程师、五大工、八大员等五类人员共计40余人的申报及注册工作,并按照资

质办理要求,整理公司证照、设备发票、员工社保等资料,提交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申办文件,尽早取得资质办理批复。

2、取得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人员参加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A、C证培训教育,取得安全员A证和C证,向住建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申领电子与智能化施工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申办过程资料归集整理

收集整理资质申办过程的资料,按照办理的不同阶段和介质类别,分别登记建档。前期向住建部门提交的资料,模板及成果物整体做好备份;网上办事的,做好用户名、登陆口令保管工作;人员资质证书,对证书资料进行详细登记,特别要求开展继续考试的信息;粤建通卡、U盾做好登记及定期更新工作。

(二)加强安全培训教育

1、新员工安全培训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培训规范》,每月扎实做好生产员工的入职三级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危险化学品、职业健康、事故案例等相关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培训一批安全素质过硬的员工,并以此为依托,做好后续生产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生产安全培训

针对石岩工厂生产过程多为塑料制品,且使用危险化学品作为清洁介质的实际情况,每季度协助生产中心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重

点讲解消防安全、职业健康、危险化学品安全、机械安全、电气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知识,通过不间断的培训,不断提高一线生产员工安全意识,主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3、月度例行安全培训

坚持开展月度例行安全培训,结合国家、行业安全活动,以及时事动态,每月编制内容精练、适用的培训课件,并规范安全培训方式方法,协助各部门提高安全培训质量,扩大安全教育受众群体,持续提升公司安全生产水平。

(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利用公司建立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契机,梳理公司现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对照国家标准,以及体系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并规范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2、研发系统网络隔离

按照上级单位研发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在满足研发部门外网使用需求的同时,落实研发系统内、外网隔离工作。

3、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单位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要求,做好各类信息系统漏洞扫描、后门排查、病毒防范、服务端口、用户权限、登陆口令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

4、机房安全管理。

落实信息机房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按照机房建设要求,配备机房UPS、防雷、防火、防非法入侵等设施配备,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

落实机房防灾减灾工作,并按公司规定落实日常维护要求。

(四)现场隐患排查治理

1、查管理制度

石岩工厂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文件自2015年5月发布实施,至今已实行了6个多月。2016年需要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根据现场实际,修订完善安全管理文件,使之与现场生产相匹配,切实做好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2、查设备设施

2016年生产现场安全检查方面,将重点对生产用设备设施和辅助设施进行检查,落实设备设施安全验收制度,主动消除设备设施固有缺陷,并做好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的日常维护及使用,努力做好设备设施的本质安全工作,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

3、查作业环境

作业环境方面,重点检查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的警示标识、有害物质管理、个人防护、有害物质监测、员工健康检查等内容。同时兼顾生产现场5S工作,通过对作业环境的整顿,来提高员工对于安全生产的认识,预防生产安全事故。

4、隐患治理与资料申报

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做好隐患整改复查及证明资料存档工作,并按照深圳市、宝安区安全监管局要求,做好石岩工厂现场隐患排查与治理的数据申报工作。

(五)分公司项目地安全督查

1、分公司安全管理

在设立安全生产值日安全员的基础上,加大分公司安全督查力度,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分公司各部门认真按照公司要求开展安全工作,同时指导并协助分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培训,以及应急演练工作。

2、项目地安全管理

2016年继续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重点检查现场作业、劳动防护、交通租赁、生活安全等方面内容。公司自主实施,且工期超过1个月的进行现场督查;开展临星项目的,对所属区域办事处/临时办公点为重点开展安全督查。

(六)安全生产管理改进

1、生产安全管理文件修订

根据在石岩工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成果,组织人员对工厂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进行修订,特别是安全操作规程,要求与现有生产岗位相匹配,且实用性强。

2、项目地安全管理文件补充

根据项目地安全督查结果,对项目地安全管理相关文件进行修订,确保安全管理要求覆盖所有施工现场,现场作业活动均有可适用的安全操作规程。

3、部门安全工作档案健全

通过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督查等活动,督促各部门建立标准化的部门安全管理档案,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可追溯性,逐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堆积性和可持续性。

四、工作要求

2016年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16年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二篇

篇一: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中交四公局

福建省福州绕城东南段a12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加强对福州绕城东南段a12合同段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项目部2016年将继续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方针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各项安全生产法规、规范的实施,全面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业主、总监办、各级监理及集团公司下达的2016年各项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安全工作总目标:

1、杜绝重大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2、无重大责任事故。

3、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留下重大安全隐患。

4、人员因工负伤率小于2.5‰,重伤率小于0.5‰(包括本单位职工、民工)。

5、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刑事案件发生。

二、实行目标管理,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我部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我部将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使安全目标责任层层细化与量化,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工区、班组重要岗位及特殊岗位个人。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听取安全生产汇报,保证人、财、物的投入,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及业务素质,加强机构人员配备。

1、及时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理有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安全管理重点,根据人员调动,调整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积极主动的迎接各项上级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各项安全工作中的不足,积极改进,创新创誉。

2、加强我部安全人员的配备,加强专业学习培训,逐步提高安全人员业务能力,以提高整体安全人员素质。3、我部安全员的配备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坚决执行事故隐患整改领导负责制。实行逐级管理,施工现场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必须由我部分管领导负责,限期整改落实。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会议。

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例会、安全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安全综合评比,奖罚分明,促进安全工作。对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处罚,确保安全体系正常运行。

2、重视安全培训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组织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竞赛、观看安全影片,丰富安全工作,更好的达到安全宣传效果。

3、加强特殊工种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的检查管理,定期分批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到有关单位进行上岗证培训,严禁无证上岗。

4、我部将广泛利用施工安全简报、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方式,深入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各工种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宣传、培训记录用图片或书面资料的形式存档。

5、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安全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增强安全管理的法制观念,提高认识水平和业务水平。

6、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安全员进行参观学习,实地借鉴安全管理到位的工地,学习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的有益经验和管理理念。【2016年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五、强化项目管理,开展创“文明、安全达标”活动。

项目部积极投入到“创安全文明工地”的活动中,并结合单位及项目实际,制定达标计划,在组织机构上落实好人员,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严格奖罚。

1、按照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要求,搞好文明施工,争创文明工地,严格组织施工管理,创标准化施工管理,创标准化施工现场,为当地居民创造和保持一个清洁适宜的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

2、施工现场要挂有文明施工牌、条幅,使施工现场安排做到布局合理,材料定位堆置,机具进出场有序,设备要集中堆放,特别是具有危险的物品,实行专人专项保管。3、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本工程沿线附近建筑物,地上或地下的管线设施、栅栏、道路、水渠、树木、果林免遭损坏。

4、施工工程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派专人看管,保护现场并尽快上报建设方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5、对影响社会交通及周围居民出行地段设立显著的施工告示牌、爆闪灯和围栏,施工道路经常洒水,避免粉尘污染。

6、隧道左右线和标段内平面道口配备现场保洁员,负责日常卫生的保洁及现场文明施工监督。

七、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监督管理,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

1、实行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准入制度。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包括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五芯电缆、铁壳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合格产品。

2、做好设备的管理、验收、定期检查保养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小型机械设备应实行进场验收并按规定办理“准用证”制度,禁止使用不合格机械,并养成定期检查施工设备的习惯,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修,防止机械伤害、人员伤亡。

八、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突发山洪等地质灾害工作。

项目部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人员在事故发生时,及时进场处理,控制事态发展,把人员的伤害和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点。项目部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救援预案。

严格执行项目部《防汛管理制度》。及时完善防洪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等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演练。

防洪抢险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准备充足,灾害一旦发生,项目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启动防洪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抢险。同时加强天气预报观测,随时做好防洪、防汛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的损失,确保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 项目部施工便道维护小组继续负责施工便道的维护作业,对施工便道坡度较大地段进行整平,对软弱地段用片石进行换填,对滑坡地段进行加固处理,保证物资供应畅通无阻及行车安全。

九、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规定和业主下发相关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审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改善一线工人的作业环境,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了确保安全、高效地完成福州绕城东南段a12合同段的建设,实现安全预定目标,促进安全生产工作,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管理。

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工作。

1、加强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专兼职安全员坚持每天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施工、重大施工作业进行跟班、旁站制,指导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2、及时更新危险源,细化危险源、敏感点的登记、销号工作。安全员在现场应注意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或安排人员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3、专项、重大施工需重点注意,做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组织专职安全员进行相关预案的演练,做好各项专项施工的安全准备工作,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安全员进行跟踪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专项施工的实施和落实。

4、继续重视安全环保工作,严格禁止只顾生产、破坏环境的行为,在全线进行安全环保宣传,用实际行动感染、提高各个施工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根据施工进展,及时更新安全环保敏感点的调查,针对不同施工区域,细化各项安全环保工作,最大化的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泥浆池淤泥处理工作,确保雨雪天泥浆池不会因负荷过大造成满溢,确保雨雪天路基便道的畅通。

5、抓好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牌、安全防护网、防护栏杆、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与维护工作。

6、抓好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严禁乱拉、乱接,所有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或外壳接地装置。篇二: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xxxxxxxx公司

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16年,是我公司推行规范化、标准化,提升管理,进一步发展壮大的一年,公司将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环境友好;持续改进,健康和谐”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各项安全基础管理,踏踏实实搞好安全工作,具体工作计划如下:

一、制定公司2015年的安全工作目标

1.死亡及重伤(含交通责任)事故为零

2.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3.重大设备事故为零

4.重大责任事故为零

5.重大污染事故为零

6.急性中毒事故为零

7.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率为100%

8.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为100%

9.事故隐患整改率为99%

10.工作场所危害因素达标率为98%

二、继续做好各项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公司将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重新修订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采取多种措施,努力使职工的日常工作和行为都要符合体系及安全标准化的要求,争创国家三级安全标准化单位,确保公司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三、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的标准,根据市安监局及其它上级主管部门的的要求,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加强重点监控,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重新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部门完善各自的预案,并进行演练,做到对安全事故的发生有预测、有预警、有预案,使公司能够有效防范事故、化解事故、应对事故。

四、搞好现场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目前,公司各装置虽然运行相对平稳,但因化工行业生产环境的特殊性和生产设备的不稳定性,将直接给生产装置带来不利影响。因此,今年要继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加大作业监督力度,特别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各部门要加强安全巡检,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动火、动土、高处等特殊作业,要严格办理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

(3)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

(4)做好节日期间及季节性安全管理。

(5)做好日常作业的安全监护工作。

五、做好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

(1)公司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

(2)继续加强检修期间的安全督查工作,特别是严格“九大票证”管理,杜绝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认真抓好专业、季节性安全检查及节前、节中、节后检查。

(4)专、兼职安全员要继续实行每日安全巡检制度。

(5)重点落实好隐患报告制度。

六、搞好安全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

(一)认真做好新上岗人员及外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

(二)坚持日常教育及全员安全教育

(1)2016年,公司要对全体员工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技术培训。

(2)对转岗人员、停工学习人员等要按公司培训教育制度,认真进行培训,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3)重点抓好参加项目建设、装置大修等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为搞好班组安全管理,结合班组安全达标活动,今年将分两期重点对公司班组长进行安全业务培训。

(四)将不定期对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业务培训。

(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1)结合6月份全国开展的“安全生产月”,公司将届时举办一期中层管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同时,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教活动。

(2)11月份,举办一次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六)搞好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七、加强工业卫生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公司在2016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环境友好;持续改进,健康和谐”的方针,大力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公司工业卫生责任制,制定、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档案,采取对公司现场噪音、化学毒物等危害物的监测,切实保障公司职工的身体健康,促进公司的经济发展。

xxxxxxxx有限公司

2016年1月9日篇三: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015年**乡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落实乡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全乡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

生产环境。

2015年**乡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常态,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更新观念、转变作风,创新机制、改进方法,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强基固本、攻坚克难,全面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加快建立健全“三个体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着力实施“一大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程),完善推进“五项机制”(安全生产承诺制、专家查隐患机制、监管模板化机制、执法监察机制、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确保完成全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

2015年**乡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目标:全面完成2015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等指标稳中求降,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新型安全监管大格局

1、在全乡建立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关规定,实现全覆盖。

2、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四级五覆盖”。除出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文件外,乡安委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延伸到村,全面实现“四级五覆盖”。

3、建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新机制。以县政府文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及分工规定》,进一步界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充分发挥安委办的作用,加强对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切实履行属地监管和行业(领域)监管责任。

4、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将安全生产纳入党委、政府综合考核内容,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严格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实行“一票否决”。

5、严格落实乡政府打非治违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乡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主要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强化监管。

6、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加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认真执行事故查处跟踪督办规定,开展事故调查工作的专项执法检查,综合运用通报、向组织部门及纪检部门报告、列入“黑名单”等约束制度,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事故调查处理追责措施。依法开展事故调查,规范调查行为。

二、加快建立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7、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实施方案》,明确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工作的原则、目标、范围、等级评定程序、等级管理和工作要求。完成所有已达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诚信等级评定工作,实施诚信管理。

三、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打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新常态

8、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各类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明确各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自查自纠自报的频次和要求,全面建立并推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9、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作为日常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既查具体隐患,更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认真解决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具体问题倒推政府部门及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不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2016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2016年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三篇

2016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县安委会2016年安全生产总体目标,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不少于2个,市级安全文明工地不少于5个。

三、活动内容

(一)施工项目部管理标准化

1、项目管理制度标准化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资金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与验收制度

(5)安全生产应急制度

(6)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7)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8)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论证制度

(9)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0)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1)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及保养维修制度

(12)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化。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规定》(宜监字[2016]14号)和《县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考勤管理制度》(2016年11月13日发布)的要求配备,在工程项目竣工前不可担任其他工程项目部成员,并与中标通知书中配置人员保持一致,不得擅自变更。因特殊原因需变更的,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进行更换。

(二)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

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文明设施必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6)和《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所规定的内容和样式。

1、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化:

施工大门:按要求设置大门,大门处设置门卫室、车辆冲洗设施及五牌一图、责任主体公示牌、重大隐患公示牌等。

施工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高度城区主要路段和涉及市容景观路段不低于2.5M,其它不低于1.8M,围挡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

现场道路:生活区、办公区和施工区的主要道路必须硬化,现场大门出入口硬化长度不少于20米,道路两侧应设置排水沟,道路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基本修筑完成。

现场分区: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管理,现场施工总平面按实际功能划分为各个模块。

现场防火:现场易燃易爆场所必须按要求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建筑物每层应配备消防设施,位置正确、可靠。

安全通道及临边防护:“四口”、“临边”防护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设置,防护应牢固可靠。

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线路采取埋地或套管保护。

脚手架工程:严禁使用木、竹脚手架,架体基础做到平整、硬化,与建筑物拉结按规定设置且可靠牢固,防护材质符合要求,封闭严密美观。

厕所:应设置通风良好的水冲式厕所,厕所内应有照明设施并设置水龙头和洗手池。 食堂:所用建筑、装饰材料和设施应符合安全、消防、卫生及防疫要求,炊事人员应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重大危险源管理标准化:

按照《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赣建安[2016]16号)和《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公示和跟踪监控制度》(宜市建安[2016]5号)的要求,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把重大危险源分部分项工程的申报、公示、实施、验收和施工方案论证关,狠抓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备案、安拆、检测和使用登记关,遏制施工现场“三违”行为,有效预防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等坍塌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6年1月—3月中旬)

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创建活动目的、意义和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宣传氛围。全县所有施工总承包企业于3月10日前制定出台本企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

(二)全面实施(2016年3月下旬—11月)

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逐级落实到相关在建工程项目部并签订责任状,督促和指导创文明工地工程,每半年召开一次标准化示范工地现场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路的作用,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并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排查潜在隐患,及时落实整改,将活动推向深入。

1、积极配合第一季度开展的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部管理人员配备及执行考勤规定等情况,对未开展标准化管理工作的、考勤不达标的、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工程项目进行停工、扣分、计不良行为等处罚。

2、积极配合第二季度联合市房管局开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专项检查。检查做到全覆盖,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的贯彻落实、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三个百分之百”落实等情况,对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现场存在隐患处理不及时、“三个百分之百”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

3、积极配合第三季度开展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活动随机检查。对发现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的工程项目,坚决予以严管重罚。

4、第四季度开展全市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回头看”专项检查。对发现前面检查中仍存在标准化管理工作不到位、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程一律停工整改,并列入重点督查对象,对各责任主体和相关人员分别进行通报、记不良行为记录、扣分等处罚。

(三)总结考核(2016年12月)

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在建工程项目部应认真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于2016年12月10日前对各工地进行考核,对排名前3名的进行表彰,对排名最后3

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上报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对我县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2016年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具体负责全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二)加强督导、确保成效。

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情况检查督导,督促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对活动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活动开展不力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处理。通过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把“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内容,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建筑行业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开展活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营造创建浓厚氛围。

建筑安全生产2016年工作计划
2016年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四篇

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中交四公局

福建省福州绕城东南段a12合同段

项目经理部

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加强对福州绕城东南段a12合同段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项目部2016年将继续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方针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各项安全生产法规、规范的实施,全面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业主、总监办、各级监理及集团公司下达的2016年各项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现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安全工作总目标:

1、杜绝重大以上伤亡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2、无重大责任事故。

3、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留下重大安全隐患。

4、人员因工负伤率小于2.5‰,重伤率小于0.5‰(包括本单位职工、民工)。

5、无打架斗殴、酗酒滋事等刑事案件发生。

二、实行目标管理,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我部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同时,我部将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使安全目标责任层层细化与量化,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工区、班组重要岗位及特殊岗位个人。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组织参加安全检查,听取安全生产汇报,保证人、财、物的投入,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及业务素质,加强机构人员配备。

1、及时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理有据,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安全管理重点,根据人员调动,调整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积极主动的迎接各项上级安全检查工作,总结各项安全工作中的不足,积极改进,创新创誉。

2、加强我部安全人员的配备,加强专业学习培训,逐步提高安全人员业务能力,以提高整体安全人员素质。

3、我部安全员的配备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4、坚决执行事故隐患整改领导负责制。实行逐级管理,施工现场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必须由我部分管领导负责,限期整改落实。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会议。

1、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安全例会、安全大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安全综合评比,奖罚分明,促进安全工作。对安全意识淡薄,不重视安全工作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要进行相应的处罚,确保安全体系正常运行。

2、重视安全培训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安全培训教育活动,组织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竞赛、观看安全影片,丰富安全工作,更好的达到安全宣传效果。

3、加强特殊工种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的检查管理,定期分批组织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到有关单位进行上岗证培训,严禁无证上岗。

4、我部将广泛利用施工安全简报、黑板报、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方式,深入开展各种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各工种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将宣传、培训记录用图

片或书面资料的形式存档。

5、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安全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增强安全管理的法制观念,提高认识水平和业务水平。

6、组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安全员进行参观学习,实地借鉴安全管理到位的工地,学习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单位的有益经验和管理理念。

五、强化项目管理,开展创“文明、安全达标”活动。

项目部积极投入到“创安全文明工地”的活动中,并结合单位及项目实际,制定达标计划,在组织机构上落实好人员,充分发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严格奖罚。

1、按照安全标准工地建设要求,搞好文明施工,争创文明工地,严格组织施工管理,创标准化施工管理,创标准化施工现场,为当地居民创造和保持一个清洁适宜的生活环境和生产环境。

2、施工现场要挂有文明施工牌、条幅,使施工现场安排做到布局合理,材料定位堆置,机具进出场有序,设备要集中堆放,特别是具有危险的物品,实行专人专项保管。

3、采取有力措施,保护本工程沿线附近建筑物,地上或地下的管线设施、栅栏、道路、水渠、树木、果林免遭损坏。

4、施工工程中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派专人看管,保护现场并尽快上报建设方和有关部门听候处理。

5、对影响社会交通及周围居民出行地段设立显著的施工告示牌、爆闪灯和围栏,施工道路经常洒水,避免粉尘污染。

6、隧道左右线和标段内平面道口配备现场保洁员,负责日常卫生的保洁及现场文明施工监督。

七、加强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的监督管理,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法制化。

1、实行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准入制度。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包括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五芯电缆、铁壳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必须是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合格产品。

2、做好设备的管理、验收、定期检查保养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小型机械设备应实行进场验收并按规定办理“准用证”制度,禁止使用不合格机械,并养成定期检查施工设备的习惯,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修,防止机械伤害、人员伤亡。

八、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突发山洪等地质灾害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建筑施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较高的风险,事故发生频率相对较高,影响面也较大,因此,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组织是单位内部专门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独立结构,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就能够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项目部成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组织人员在事故发生时,及时进场处理,控制事态发展,把人员的伤害和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点。项目部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应急救援预案。

严格执行项目部《防汛管理制度》。及时完善防洪应急预案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等预案,组织相关应急演练。

防洪抢险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准备充足,灾害一旦发生,项目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启动防洪应急预案,组织指挥抢险。同时加强天气预报观测,随时做好防洪、防汛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和财产的

损失,确保安全和施工的顺利进行。

项目部施工便道维护小组继续负责施工便道的维护作业,对施工便道坡度较大地段进行

整平,对软弱地段用片石进行换填,对滑坡地段进行加固处理,保证物资供应畅通无阻及行车安全。

九、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规定和业主下发相关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严格审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管理费用,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改善一线工人的作业环境,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了确保安全、高效地完成福州绕城东南段a12合同段的建设,实现安全预定目标,促进安全生产工作,项目部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

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工作。

1、加强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专兼职安全员坚持每天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施工、重大施工作业进行跟班、旁站制,指导施工现场安全作业,确保施工安全。

2、及时更新危险源,细化危险源、敏感点的登记、销号工作。安全员在现场应注意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或安排人员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3、专项、重大施工需重点注意,做好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组织专职安全员进行相关预案的演练,做好各项专项施工的安全准备工作,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安全员进行跟踪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专项施工的实施和落实。

4、继续重视安全环保工作,严格禁止只顾生产、破坏环境的行为,在全线进行安全环保宣传,用实际行动感染、提高各个施工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根据施工进展,及时更新安全环保敏感点的调查,针对不同施工区域,细化各项安全环保工作,最大化的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做好泥浆池淤泥处理工作,确保雨雪天泥浆池不会因负荷过大造成满溢,确保雨雪天路基便道的畅通。

5、抓好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牌、安全防护网、防护栏杆、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与维护工作。

6、抓好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防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严禁乱拉、乱接,所有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或外壳接地装置。篇二:2016年安全工作规划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集团公司2014-2016年安全工作规划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理念和“以人为本、系统安全、预防为主、重在基层”的安全工作方针,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不断提升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助推企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目标

经过三年的努力,2016年达到以下目标: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明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初步实现员工安全行为的自我管理;

根据企业发展需求,逐年以一定比例进行技改投资,使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满足产业转型升级的安全要求;

积极研发及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有效防治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消除新增职业病; 釆用系统方法分析存在的安全隐患,安全预防措施有效率达到95%,全面实现“0000”安全目标,轻伤事故率控制在0. 5‰以下。

三、主要工作

1.突出管控重点,强化责任落实。继续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

系的要求,以管控重大、重要危险源、重点防

火部位、重点职业危害因素监控点为主线,采用各种有效方式,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目标,切实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真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有效责任体系。

2. 加强基础管理,提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开展相关工作,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要求,并确保得到有效落实。建立未遂事故及轻伤事故的分析整改机制,提升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提升专项治理的实效性;加强对安装工地、涉外工程、电厂及其他新兴产业危险源的辨识和安全监管;加大对劳务用工队伍、外包单位和外协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把好准入关和审查关,全面推行“谁审查谁把关、谁批准谁负责”的制度,并加强其作业过程的管控。

3. 推进先进工艺技术,改善作业环境,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一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的相关要求,新、改、扩建项目必须满足国家相关法规要求;二是以治理焊烟、粉尘、噪声及苯系物等为重点,在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检测、职业健康监护的同时,从设计及工艺技术、原材料等方面进行研发,优先推行先进的工艺方法,同时结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加强作业现场管理;三是利用好设备更新改造的平台,不断完善设备安全技术措施,使之能满足企业产品升级转型的要求。

4.加快产品技术研发,确保提供产品安全、可靠。根据国家能

源发展规划要求,结合产品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产品技术、产品制造及产品使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充分利用先进技术不断完善及提升产品安全可靠性。同时要坚持新(改进)技术使用前方案评审会,确保安全使用。

5.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安全意识。通过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介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开展好“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坚持在岗员工的岗位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特别需加强一线员工、外派服务人员的安全培训,要在安全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不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及安全技能,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

6.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水平。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吸收更多新鲜血液进入安全管理队伍,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完善安全检查专家库,提高专项检查的有效性;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安全管理人员中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配备比例,不断提升安全技术管理能力,使安全管理队伍的监管水平适应产业发展的要求。

7.完善应急管理,确保应急有效。加强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估,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和事故救援、应急处置的能力,全面提升应急管理体系的有效性。篇三:2015-2016年安全工作规划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黄登水电站大坝项目部

2015年~2016年安全工作规划

黄登水电站大坝项目部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日

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黄登水电站大坝项目部

2015年~2016年安全工作规划

2014年,黄登水电站大坝项目部自进场组建以来在公司和母体分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攻坚克难、顽强拼搏,紧密结合实际情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根据上级单位的决策部署和安排,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高标准、严要

求扎实开展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014年度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平稳,未发生任何安全和环境事故,顺利完成了年度安全目标各项指标,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为了实现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较大转变,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推进,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全面全方位精细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优质、高效地实现安全生产目标,为施工过程中寻求最低事故率、最小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顺利实现公司和母体分局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特制定2015年~2016年工作规划,以指导安全管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以

二、工作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5年底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完善,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安全标准化建设达标评审达到公司要求等级,现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明显提升,安全事故达到“零”目标。2016年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完成,并按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安全保障能力要明显提升,安全生产状况全面改善,在建项目全面实现安全标准化建设持续改进效果取得较大的提升。年度内实现设定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工作目标,为项目部安全生产保持持续稳定好转态势奠定坚

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1、安全事故控制目标

(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安全生产事故;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3)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机械、机电设备事故;

(4)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火灾事故;

(5)减少负管理责任的一般自然灾害,遏制负管理责任的较大自然灾害,杜绝负管理责任的重大及以上自然灾害;

(6)不发生火工材料流失事件;

(7)不发生垮坝(围堰)、坍塌事故;

(8)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扩散,防治职业病发生;

(9)不发生事故瞒报、谎报、拖延不报等行为。

2、安全管理目标

(1)入场人员(含架子队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操作技能培训率100%;

(2)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率100%;

(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交底率100%;

(4)在建项目安全评估率100%;

(5)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7)特种设备检验、申报备案率100%;

(8)重要设施、危险部位的安全防护设施完好率100%;

(9)生产安全事故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编制率100%;

(10)按要求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11)施工现场废水“零”排放达标率100%。

3、安全生产年度控制目标

(1)全年因工死亡人数实现“零”目标;

(2)全年因工重伤人数实现“零”目标;

2016年施工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016年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五篇

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整合体系运行有效,在完成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同时,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再上新台阶。特制订2015年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计划如下: 一、2015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

1、无一般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职工伤亡事故、急(恶)性中毒事故; 2、年工伤死亡率0%,重伤率不大于0.2%;

3、一次性设备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不大于5万元; 4、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5%。

二、2015年度安全生产规划

1、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订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规划。

2、公司各单位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规划,及时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计划,报公司安全生产部备案。

3、运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管理工作。

4、逐步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重点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等制度,使得安全工作更加规范和完善,做到责任明确到人、考核落实到人,日常管理要做到“五到位”,即:组织到位、职责到位、检查到位、考核到位、奖惩到位。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计划

目标:公司各单位年度内必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1、目标:明确公司及各单位定期、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落实安全季报工作。

五、安全教育及岗位培训计划

1、目标:切实落实安全教育体系,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负责人、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等在本年度内开展持证上岗达标活动。

3、经费计划:本项目中所需经费主要分为2部分,即资料费用(外购和复印)和外聘讲课老师(或外培)费用。初步预计应能控制在2万以内。

六、各分公司举办一次紧急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一次灭火消防演练 目的:验证预案可行性、有效性以及增强工作人员紧急事故处理能力

措施:由公司安全负责人与参加演练单位安全员做好演练方案,交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实施。

时间:由公司安全负责人与二级部门协商根据生产计划安排,但2015年必须实施。 经费预计:3万元

七、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及安全档案管理工作

1、目标:确定公司特殊工种的具体种类,建立特殊工种的档案管理体系。坚持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建立特殊工种的培训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工作。

八、安全生产会议计划

1、目标:通过安全生产会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广西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日

2016企业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6篇
2016年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六篇

第1篇:有色建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县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2016年省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市安监局《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承诺制建设,深入推进标准化创建,强化培训,加强执法,继续抓好冶金建材行业专项整治,配合全局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具体目标是: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企业100%实现标准化达标,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开展达标自评整改,为确保在2016年底前完成所有企业全部达标的工作目标奠定基础;100%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100%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全部经过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新、改、扩建企业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抓好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重点抓好安全标准化创建,按着“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原则,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规模以下企业具备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实现达标,不具备达标条件的,企业要成立专门组织(或外聘专家)开展自评整改,做好创建达标基本规范的准备工作,年底前,50%以上企业完成自评和现场规范,标准化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实行。(1)企业自评与评审: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申请评审。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技术服务机构在企业整改完成后出具评审报告;企业自评不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的,自评整改完成后由考评机构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出具评审报告。企业根据自评和评审结果,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市安监局监管二科申请三级标准化审查、审核。经审查、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予以备案;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书面通知评审单位并重新修改。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经申请企业同意,限期整改后可以进行重审。审查、审核工作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整改时间)。(2)公告:市安监局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3)颁发证书和牌匾:经公告的企业,由市安监局统一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2.重点抓好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三同时”手续。所有冶金企业、规模以上建材企业及新改扩建企业必须严格按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要求,及时到安监部门履行备案程序;其他企业,也要按着相关要求,履行相关手续。【2016年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3.继续做好“三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所有企业必须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三项制度”并不断完善和落实,每个行业确定1-2家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对“三项制度”基本条目、内容和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后,进行全面推广。

(二)深入推进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冶金行业专项整治。以煤气生产、储运、使用及高温液态吊装、运输为重点,以强化班组建设、反违章作业为抓手。全面实行工作许可授权、工作前隐患预评估和隐患辨识等作业现场票证管理措施,深入开展规程普及教育活动,强化高炉、转炉、热风炉、煤气管网等涉煤气动火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操作的全过程安全管理规。

2.加大检维修作业的专项治理。面对企业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事故多发的特点,把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作为监管重点,企业要在检维修作业前进行安全风险分析、隐患辨识,制定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利用检修专题会,班组“碰头会”等有效形式,对本单位涉及检修的作业进行全面梳理,完善检维修作业制度及作业规程,加强作业票证管理,认真落实检维修作业现场监护制度,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要有文字记载,建立专门档案;突出抓好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严把队伍及人员资质关,凡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一律不得使用。

3.继续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所谓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4.扎实带式输送机使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着《县带式输送机使用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承县安字【2016】25号文件要求,重点从皮带输送机使用的安全基础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人员作业安全管理三方面着手,按着序时要求,切实有效开展各阶段工作。

(三)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

1.严格执行《县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乡镇政府组织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诺工作,督促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承诺制建设主体责任。

2.进一步督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单位内部分层面、分岗位、分工种制定有针对性、依据性、约束性的承诺书,将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所有安全管理工作全部纳入到承诺建设中。

3.各企事业单位签订承诺书后,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单位法人要现场宣读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单位(厂区)醒目位置张贴、悬挂,进行长期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同时单位内部要层层签订承诺书,将承诺事项逐级分解、落实。

(四)着力做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企业要认真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主体责任,冶金、有色、建材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企业从业人员既可在社会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系统的严格的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三、保障措施

一是各有关乡镇要切实对照方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二是对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坚决克服一般企业危险性小,不易发生事故的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理念。三是切实强化对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的监督指导,帮助监管行业和企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客服薄软环节,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四是严格责任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三违”现象,进一步规范我县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2篇: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市2016年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冶金、有色、建材、轻工、机械行业(以下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确保全县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及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提升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领域和危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内容

(一)安全基础管理方面

1、企业应具备工商营业执照,严禁非法生产作业。

2、企业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确保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发挥实效。

3、企业应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应在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4、企业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并按相应规定在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5、企业应按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管理与维护,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并进行安全评估。

6、企业应按规定及时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对相关工作岗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治理“三违”现象。

7、企业应按规定加强应急管理,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高温液态金属安全管理方面

1、冶金企业会议室、活动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布置在安全地点,不得设置在高温液态金属吊运影响范围内。

2、冶金企业内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应当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鉴定。

3、企业应按规定定期对高温液态金属的起重设备、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等进行检测检验。

4、企业应按规定对高炉炉基、渣铁钩、转炉、电炉、连铸机、氧枪、氧枪烟罩及操作室等重点部位或重点环节做好防范高温液态金属爆炸的安全措施。

5、企业对铁水、钢水吊运、入炉废钢与散装材料作业要落实双人确认签字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在两名以上作业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吊运及入炉作业。

(三)煤气安全管理方面

1、企业应在煤气区域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煤气监测。

2、企业要按规定在煤气发生器、除尘器、煤气柜及煤气管道等设备设施安装泄爆、放散、可靠的隔断装置及防雷和防静电装置,并对这些装置定期进行检测。

3、企业煤气设备设施的改造和施工,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凡新型煤气设备或附属装置必须经过安全条件论证。

4、企业煤气区域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审批、动火许可作业票制度,要在充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四)煤粉安全管理方面

1、企业煤粉制备现场要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2、企业煤磨、煤粉管道和煤粉仓等设备要按规定安装防静电、防爆、快速切断和一氧化碳浓度等在线监测装置等。

3、企业总降、电气室等重要部位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总降、电气室、中控室、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安全措施;煤粉制备系统或危险品储库动力照明箱(柜、板)必须采用密闭式防爆型电气设施;临时用电线路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4、企业煤粉区域检修作业过程中,需要动火时,应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经相关人员确认安全措施到位后方可进行检修。

四、方法步骤

(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阶段(截至4月30日)。

各乡镇要按照县局统一要求,制定辖区内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组织,明确任务。及时督促企业按整治方案要求进行涉煤气、高温液态金属和煤粉企业的调查摸底、整治动员和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使企业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内容、标准和要求,按期开展整治活动。

(二)落实责任,自查自改阶段(5月1日至10月15日)。

各乡镇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专项整治评查表进行自查自改,扎实开展对标行动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对于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要制定合理计划及防范措施,明确人员和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严防发生事故。各乡镇要对辖区内企业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检查验收,强化执法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

各乡镇要按整治要求,认真组织对本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要加大验收执法检查力度,对于整治不力、流于形式的企业要坚决从严处罚。县局将在各乡镇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不合格的乡镇,要在全县通报并责成相关乡镇开展“回头看”,直至整治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尤其要深刻吸取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黄杖子钙灰厂“10、30”火灾事故惨痛教训,增强做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切实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稳定。

(二)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整治行动要求。各乡镇要本着执法检查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治理行动,要加大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并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确保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要按照“一企一表”的原则于11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报表及总结材料报县安监局备案。

(三)严格标准,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企业要将专项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严格专项治理标准和要求,通过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安全设施装备水平、保障能力及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第3篇: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2016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以下简称矿山)继续以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安全标准化、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三项建设活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承诺制为载体,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抓手,扎实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在整顿关闭、改善条件、强基固本、提升监管水平上取得实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力争实现6项工作目标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我县矿山控制指标,力争消灭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2、关闭10座以上矿山(生产系统),完成整顿关闭任务。

3、所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并保持安全标准化等级以上水平,大中型矿山达到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

4、强力推进安全专项整治。所有空区均按照治理方案的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治理任务;提升运输系统全面完成排查工作,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矿山安全基础管理全面完成排查工作,10月底前整改到位。

5、强力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技术。露天矿山全部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或分层)开采。地下矿山推广使用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方法、中深孔爆破技术、地压及岩移监测监控技术、机械铲装技术、钢丝绳探伤检测技术,保持并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石材矿山全部实现锯切开采,并完成开采设计方案调整变更工作。

6、严厉打击“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以采代建”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三项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安全文化建设:以试点班组为基础,全面推进班组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行班组长轮换(主持班前班后会议)制度、班组群体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本班组出现一次一般性“三违”或工伤,减少本班组奖励标准的50%)、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制度、优秀班组评选制度(以矿业公司为单位,每年度评选1家以上优秀班组),配备班组安全员。

2、安全标准化建设:结合安全基础管理排查整顿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提升完善工作,重点是抓好档案管理与手续完善、制度建设、现场管理等的结合,避免流于形式。

3、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地下矿山继续按省、市局要求推广使用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技术,在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较大采空区强制推广使用地压及岩移监测监控系统,在班入井10人以上的矿井强制推广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结合国家总局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要求,强制淘汰非阻燃电缆、风筒、局扇,逐步更换提升设备及不具备“kA”标志的井下运输设备。

(二)强力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全面完成整顿关闭任务。全面推进取缔、关闭、整改提升工作;强化与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的结合,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强化许可手段,推动整顿工作开展;强化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预防体系建设,要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和《县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变为企业安全监管最核心的内容加以实施,抓好落实,常抓不懈,预防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局要求,由中介机构检查隐患,矿山企业抓整改,安监部门搞督导,严格执法促落实的原则,全面完成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继续加大“打非治违”和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执法检查方式,严厉打击以采代建、边建边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疑难问题,保质保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五)强力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以规范采矿方法为核心,突出抓好采空区、提升系统、安全基础管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等专项整顿行动,继续加强建设项目和排土场的监管力度,推进重点乡镇攻坚克难工作。

1、采空区治理:严格对老采空区的治理时限和要求,严格执行监理制度,加强对采用崩落法和充填法治理的空区的监管监察;严格按设计的采矿方法要求实施采矿,防止出现新的空区隐患。

2、提升系统:强制淘汰不具备“kA”标志的提升设备、容器等;确保定期对提升系统进行检测。

3、安全基础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基本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齐备、落实到位。

4、建设项目:强力开展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排查整顿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建设项目资质单位施工、监理的规定,规范建设过程;加强建设周期管理,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完善建设周期管理制度;完善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规范外包工程施工市场秩序。

5、排土场:严格排土场建设管理,推广“象管理尾矿库一样管理排土场”的管理经验;推进排土场检测和稳定性分析工作,对于堆存高度超过50米、最终坡底线距下游2倍坝高范围内有生产生活设施的,汛前完成检测和稳定性分析工作。

(六)继续加强行政许可工作。一是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县安监局将执行预先告知制度,对具备延期条件的要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上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资料;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安证到期的县安监局下达停产指令,停止生产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治理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3个月内未申请延期的,要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二是严格开工及建设周期的审批管理。对于申请开工的,施工协议、监理协议、施工组织设计等材料,经县局审核合格后,方可批准开工建设,并于7日内将开工批复手续报市局一科备案;对于在批准的建设期内未完工的,可以提出延期申请,在延长期限内仍未完工的,注销批复手续;对于存在边建边采行为的,一律不予批准延期。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诚实做人,清白做事,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第4篇:铝镁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和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坚决依法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停产整顿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改造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比较落后的企业。

二、治理时间和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的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至10月15日,范围是全市所有涉粉尘爆炸风险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相关说明:与粉尘爆炸环境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包括:金属制品和机械加工(如铝、镁及其他金属粉尘)、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切削、打磨产生的木尘)、化学品及化纤制造(药物、塑料、染料粉尘)、粮食和饲料及食品加工(面粉、淀粉、奶粉和植物尘)、民用爆炸品(炸药、火药尘)、轻工和纺织(棉尘、麻尘、纸尘等纤维尘)、烟草(植物尘)以及煤炭经营和使用(煤粉尘)、储存可燃性粉状物质易产生扬尘密闭环境的仓库等。

我市涉尘重点为:面粉加工、板材加工、家具、纤维素等企业。

三、治理内容

(一)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缔。

1.必须设置独立厂房,且厂房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

2.相关证照齐全。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要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2.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机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

4.禁火措施: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6.电气电路:生产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7.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

8.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粉尘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9.教育培训: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铝镁等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10.安全检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

11.应急预案:企业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8月上旬)

各乡镇(街道)要立即召开所有涉粉尘爆炸风险的企业、单位和场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提高企业负责人对粉尘爆炸危险性、严重性的认识。在对涉尘企业调查摸底和建立台账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于8月12日前报市安委办408室。

(二)集中培训、自查整改(9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涉尘企业情况,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规定,组织所有涉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涉尘岗位职工参加专项培训。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做到涉尘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同时要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涉粉尘企业开展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完成以粉尘浓度为主的有毒有害、爆炸因素检测工作。

所有涉尘企业要高度重视粉尘危害,结合学习培训,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企业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迅速开展自查。因企业自身技术力量不能满足自查要求的,要聘请专家进行检查整改。企业应建立清晰的专项检查台账,详细记录检查的时间、内容、存在问题,检查人员、相关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签字确认。对发现的问题与隐患,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组织专家深入涉尘企业现场,大力宣传粉尘作业安全知识、粉尘检测检验的必要性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检查验收、全面总结(10月中旬)

各乡镇(街道)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涉尘企业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于未按要求进行专项检查或专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严厉处罚;对逾期未整改的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市安委办将组织对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各乡镇(街道)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本辖区专项治理工作书面总结(含电子版)报市安委办408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努力解决目前在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普遍存在的对粉尘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落实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涉尘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逐项检查,全面覆盖

专项治理期间,企业要对所有涉尘岗位逐一进行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强化作业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和操作程序,防范粉爆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所有涉尘企业实施全面核查,达到全覆盖。

(四)严格执法,追究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通过严格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等措施,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在现场检查和重点抽查中,凡发现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惩处;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凡在专项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5篇:安全生产示范单位整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务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守“红线”,力戒“四风”,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举措,转思路、出实招、求实效,监管服务并重,推动全市各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按照典型引路、对标整改、持续推进的思路,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新形势、新要求和全市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牵头,聘请专家帮扶,政府购买技术服务,在全市相关行业(领域)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落实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遵循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组织“示范创建、对标整改、跟进执法、巩固提高、规范管理”等活动,力争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根本性改观。

2016年5月至年底,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办)政府部门,在各自分管的行业(领域)启动并开展“示范创建、对标整改”工作,采取组织观摩、执法跟进等措施,创建50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发挥样板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行业、逐区域渐次推进,使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落实能力、防范事故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目标任务

(一)在危化、纺织、机械、轻工、建材、电热毯、灯具、食品以及人员密集场(商场)等行业领域,帮扶建设20家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示范单位。其中危化行业8家(化肥、氯乙酸、煤化工、制药、纤维素生产、危化品储存、加油站以及化工园区企业各1家);热电、纺织、机械、家具、食品、烟花爆竹以及人员密集场(商场)所等行业各1家。

(二)在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施工、民爆、道路运输、粮食储存、水处理、商场、医院、学校、网吧、仓储经营等行业(领域),帮扶建设1~2家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示范单位。

(三)各乡镇(街道办)根据实际,围绕重点行业选择1-3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同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四)利用2个月左右时间完成示范创建。市安监局于7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办)于8月10日前完成。

(五)按照监管责任分工,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与示范单位对标整改隐患活动,年底前同类单位所在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明显改观。

(六)强化全市安监系统抓工作的落实力度。通过开展示范创建对标整改活动,市局带乡镇(街道办)、乡镇(街道办)促市局,检验安全生产许可、日常监管、隐患排查、培训、评价等工作实际效果,实现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步落实。

(七)通过示范企业创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使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人员密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危化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等)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三、工作分工

(一)市安委办总牵头,负责统筹安排部署示范单位创建及对标整改隐患工作,及时调度、督导乡镇(街道办)及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

(二)市政府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筛选确定示范单位、落实专家(需要时,可通过市安委办协调),主动与相关专业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开展帮扶创建工作,并组织同类单位对标。其中:

1.市安监局负责危化、纺织、机械、家具、食品、烟花爆竹、热电以及人员密集场(商场)等行业领域示范企业的创建及对标相关工作。

2.市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供热等行业的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3.市工信局负责民爆及直接管理的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含电力通信企业)。

4.市交通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的示范创建及对标的有关工作。

5.市质监局负责所属和许可企业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6.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储存经营单位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7.市水务局负责供水或水处理单位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8.市商务局负责市场、商场、超市等流通领域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示范医院的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0.市教育局负责示范学校的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1.市文广新局负责示范网吧、电影院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2.市供销社负责下属单位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3.市环保局负责所属污水处理厂的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的市安监局、质监局、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在对市级部门组织创建或对标整改工作中,需要业务和技术支持的,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口指导和帮扶。

(四)有关监管部门按行业管理分工,对口负责示范创建对标整改工作,开展指导和帮扶。

(五)市、乡镇(街道办)两级围绕示范单位所在行业组织观摩检查(执法)和跟进检查(执法),促进对标整改工作的开展。对行动不力、不采取措施整改的,依规作出处理或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六)各乡镇(街道办)按属地监管原则,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同时,对辖区内示范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作出总体安排。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具体安排。并于5月25日前分别将实施方案报市安委办(安监局408房间)。

四、实施步骤

(一)示范创建(7月底前)

1.创建标准。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标条件或者国家制定的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规范作为示范企业(单位)创建依据,并按照国家、省、市部署的安全工作要求来确定示范企业创建标准。

2.安排部署。市级主管部门5月25日前完成安排部署和专家选定。高危行业聘请专家3-5名,非高危行业不少于2名。

各级主管部门要与聘请的专家、拟创建的示范企业提前做好详细沟通,制定的具体帮扶方案应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

3.“把脉会诊”。主管部门相关人员会同专家,深入现场,对拟建的示范企业开展全面“体检”。重点围绕主要负责人履职、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日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执行、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转、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落实,以及许可、培训、应急管理等方面开展排查。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存在的“硬伤”,以及易导致较大事故以及群死群伤的环节和部位重点排查。

4.帮扶整改。针对查出隐患和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做到整改方案、整改资金、责任人员、保障措施和整改时限“五到位”。发挥专家支撑作用,帮助企业破解难题,合理界定整改时限,按期整改到位。并提出维持企业日常管理规范化运行的对策措施与建议加以实施。

5.树立样板。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后,各牵头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对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对其安全生产运行情况与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评估,形成书面意见分别向市安委办和本机关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对口报告。经研究,可以作为示范企业的,及时在本行业(领域)内予以公布。

(二)对标整改(8月~11月)

示范企业创建后,市、乡镇(街道办)两级牵头部门(乡镇)组织同类企业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的对标整改活动。

1.合理规划。对示范企业行业(领域)的同类企业进行梳理,摸清其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并作出规划,按照注重实效又不影响示范企业正常生产的要求,合理安排对标学习。

2.组织对标。按规划组织同行业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带着问题现场对标,现场交流,相互借鉴和促进,逐一确定整改期限。既要注重管理方面的细节,又要借鉴一些重大问题的解决措施和办法,保障对标效果。

3.整改提升。有能力的企业结合对标情况,举一反三,对照标准化等级达标条件自行开展隐患整改,限期完成。能力不足的企业可向社会聘请专家或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购买技术服务,签订相关协议,完成对标整改工作。并定期报有关部门。

4.强化监管。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日常大监管力度,对对标整改提升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收到实效,并适时对整个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改进和提升情况作出评估。

(三)管理与执法跟进(5月~11月底)

1.市、乡镇(街道办)两级管理与相关执法人员先行对示范企业所在行业开展日常检查(执法),帮助和督促同类企业消除整改一批事故隐患,为对标整改工作打基础。检查一个企业,建一份安全生产动态档案,上一堂安全课,对示范企业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宣讲。

2.对示范创建企业隐患整改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情况进行梳理,为组织开展观摩执法做好前期准备。

3.分行业和区域组织开展观摩执法,制定具体的方案,要做到有交流和探讨、有分析和讲评,有收获和启发,增强观摩执法实效。

4.观摩执法结束后,逐企业提出整改时限要求,列入下次检查重点,到期后随时进行检查。在部门进行到期检查的同时,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开始跟进执法。对经对标整改后依然存在同类问题的,各负有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安委会成立示范创建及对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负责协调解决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整改工作的有关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管行业(领域)负责相关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示范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的领导,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务求见到实效。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整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年终一并考核。

(二)完善机制。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抓手,力戒“四风”,强化举措,务求实效,监管与服务并重,建立增强观摩执法实效的工作制度,逐步推进监督管理与执法保证形成合力与辐射,解决多头检查执法、重复检查执法的实际问题,由事后问责向事前监管转变,构建新形势下推动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确保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帮扶指导力度,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化建议,制定的整改措施要从实际出发,使之管用、有效,帮助企业解难题、强管理、促提升。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之间要定期沟通情况。示范单位的选择要兼顾重点行业,又要形成辐射面。专家选聘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满足规范和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需求,为对标整改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强化调度。各级、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机关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发挥“总开关”、“总闸门”的调度协调作用,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对示范企业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的督促力度,及时汇总、梳理经验做法,向市安委办进行报告。市安委办对此项工作的开展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度。

第6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全面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建设经济强市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安监局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标,进行如下指标要求:

(一)2016年,全市所有未达标的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标;

(二)2016年,全市60%的小微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标准;

(三)2016年,全市所有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标准。

三、工作安排(2016年度)

(一)摸清基本情况(4月21日—4月25日)

各乡镇(街道办)、市安委办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机械、轻工、建材、商贸物流等工贸企业基本情况,对小微企业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建立企业基本情况台账,台账加盖公章后于4月26日前报市安委办(市安监局408房间)同时报电子版。

(二)制定工作方案(4月24日—4月28日)

各乡镇(街道办)、市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达标任务、时限要求,制定2016年度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贸企业年底达标以及小微企业达标的工作方案。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要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设定工作目标、规划时间进度,细化包保责任制和保障措施。

(三)迅速开展工作(4月30日—11月20日)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要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全体职工参与,企业老板讲话,宣贯方案要求、工作步骤和时限任务。同时,要主动联系和配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迅速开展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作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学习交流、提升技能,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评审验收总结(7月1日—11月20日)

申报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经过专家指导、企业整改、机构认可,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后,要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书面报告,将评审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查后上报市安监局核准,市安监局组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并形成专家意见和评审报告,发放证书与牌匾;小微企业完成自评后,将评审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查并组织专家核准,发放证书与牌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把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教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机构,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障标准化创建工作投入,完善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度,确保标准化工作的连续性和常态化,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市安委办将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导组,高密度、多频次地对乡镇、部门、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不定期召开乡镇、部门、服务机构、有关企业工作调度会。市安委办将全面总结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加大考核权重,严格考评,严格奖惩。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检查、督导、考核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23号)要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凡在规定时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予以关闭”。

2016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5篇
2016年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七篇

第1篇: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方案

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我县住建系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不断加大消防安全排查力度,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牢固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理念,努力实现人人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持续开展大练兵,切实提升综合应急队伍灭火救援能力、企业单位处置初起火灾能力和公民火场逃生自救能力,不断增强建设项目抗御火灾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我县住建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有序。

二、组织机构

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各相关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三、工作任务

各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在建工地消防设施的日常巡查,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在建工程施工工地、高层(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三合一”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改善全县消防安全环境。

(一)全面排查摸底

6月20日前,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对所属企业及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自查。

1、开展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内容:检查、督促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责任,加强工程合同监管,检查施工单位建立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制度情况,严厉打击不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建筑施工企业无资质施工、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加大对施工现场特别是作业区、生活区及仓库、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排查力度;严肃查处电工、焊工、机械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将建筑外墙改造纳入监管范围,禁止使用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填缝剂和保温装饰材料;检查安全网、外手脚架等设施防火性能,消除安全网、外脚手架等设施及建筑施工材料现场对方存在的安全隐患。

2、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对消防重点单位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检查。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对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安全设施和器材配置不符合要求或未保存完好有效的,督促限期整改落实。

(二)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培训

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1、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强化社会化宣传活动。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利用施工工地、单位宣传栏等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建筑工地、高层住宅、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灭火器的位置设置明显的指示标识和使用方法的提示。

2、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开展从业人员集中培训。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企业,将消防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纳入建设行业相关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

(三)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监督企业针对本行业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训练和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演练,进一步建立完善火灾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因地制宜确定训练项目,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的联合培训和演练,切实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企业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开展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认真组织人员深入排查,确保及时发现隐患,并制定整改措施。

(二)认真履职,加强督查。各相关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所属在建工程火灾隐患查改情况认真进行排查定期通报整治信息,我局将对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将给予处罚并通报。

第2篇:建筑施工坍塌事故整治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预防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根据县安委会《开展预防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实际,我局决定自2016年6月至12月在全县开展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预防和遏制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桥梁、深基坑、高边坡等坍塌事故。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专项整治内容:

1、看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等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2、看脚手架进场材料等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3、看脚手架搭设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4、看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注工序等作业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

5、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验收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许可规定及与施工方案一致;

6、看起重机械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等情况,查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7、看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是否存在死角和盲区及整改措施是否到位。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督促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依法落实施工、建设、设计、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机构,配足监管人员,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机制体系,细化安全措施,落实各级责任。

(二)制定落实各项方案,加大安全生产投入。督促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编制完善的总体施工方案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按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强对施工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危险源的检查,发现并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推广应用新型、高效、实用的安全监控、监测技术、预警设备和管理系统,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强安全技术监管能力。

(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督促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施工现场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强化施工管理和安全培训。督促工程建设有关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建筑施工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能力,以及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建筑施工“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要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现场施工活动,提高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

(五)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通过专项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得到限期整改。在重大隐患未排除,不能确保施工安全时,责令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域或暂时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合格的,该停工的停工,该处罚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报请上级相关部门暂扣或吊销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直至降低或吊销相关施工资质。

四、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底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至8月,建筑施工企业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项目部、班组,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三)监督检查阶段:10月底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对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份,总结分析,归纳评估。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研究提出继续深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各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并注意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分析、研究有关情况和问题,做好督促落实等有关工作。

(二)突出重点,重在治本。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紧紧抓住施工坍塌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突破,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抓出成效。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既要抓住汛期、事故多发期等重点时段,以及重点工程的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关键装备和关键岗位,也要注重日常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兼顾其他作业场所和岗位,做到深入细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努力遏制坍塌事故的发生。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进行逐级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有效抵制施工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第3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办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及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住建系统实际,现就全县住建系统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化红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30日。

三、主要工作

(一)做好组织部署工作。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及时制定活动方案,落实经费,精心部署,组织开展贴近企业、贴近一线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活动,发动企业、职工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围绕活动主题,结合行业特点,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周、标准化推进周、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安全文化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培训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及时报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传播安全理念,真正把安全知识、安全文化送到基层,送到一线作业人员,在全行业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处处保安全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教育培训主体责任,在“安全生产月”期间集中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强化对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培训,普及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知识,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

(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组织对承接项目质量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类隐患和问题。

(五)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督促企业落实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投入,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施工,确保各项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达标。要加强创建过程考评指导,组织召开现场会,通过典型示范引路,增强企业标准化创建意识,提升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

(六)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的监督执法检查,继续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严肃查处。充分发挥专家技术优势,做好技术服务指导工作,组织专家走进企业、走进现场,帮助企业排查治理隐患和问题,促进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燃气企业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城市街道、社区,指导群众正确使用燃气设备,对易发生事故部位及常见的不正确操作方法,进行现场指导和纠正,提高群众安全用气意识,消除安全隐患。

第4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省、市、县政府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署,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核心,以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建设为抓手,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各项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确保全县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质量安全目标

根据县政府以及市建设局下达的2016年度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控制目标,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是:(1)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建筑施工企业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控制发生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事故;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100%合格,并争创优质工程。(3)全面推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力争100%达标,同时创建省级标化示范工地不少于1个。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确保2016年底二级及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00%达标。(5)积极开展创建优质工程活动,全县创建市级优质工程工地不少于1个。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动态监管

1、坚持目标责任管理。健全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分解落实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制。严格目标责任制跟踪考核,每季度召开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研究解决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和不定期通报行业安全生产情况。

2、落实各方主体责任。健全“业主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促进工程参建各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规范建设单位质量行为,保障合理工期和造价。开展项目监理机构考评,强化总监负责制和履职能力,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相关技术、规范、标准把关,促进监理工作水平提高。发挥社会监督力量,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工程质量各方责任主体名称及主要责任人姓名,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政府部门监督,强化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对违规的责任主体以记分形式严格实行动态考核管理,并与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及评先评优联动,促进责任主体履行职责。

3、深化层级指导和监督管理。转变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方式,实行服务—监督—管理模式。加大巡查检查、明查暗访力度,强化乡镇政府在工程质量安全方面检查职责,成立保障性安居工程、预拌砼企业、标准化工地等综合巡查小分队,开展随机检查、抽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二)依托“三网”,推进“三化”建设

1、完善“三网”推动企业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质量安全监管动态系统和检测信息监管系统,推进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三网”信息资源,推动企业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

2、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依托信息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安全技术、设备和设施、企业市场行为和施工现场安全的标准化管理。加强对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切实发挥标准的规范、约束和导向作用,逐步规范行为,提升管理水平。

3、推进集约化生产。推行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拆维保“一体化”以及外脚手架和模板等周转材料租赁安装“一体化”模式,提升专业化水平。探索运用先进的建造模式,改变粗放型的生产方式,应用工厂化制造、机械化施工推进建筑工业化进程,转变建筑施工生产方式,提高技术装备率和劳动生产率,缓解劳务市场矛盾。

(三)守住安全“保底线”,遏制群死群伤事故

1、继续推进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健全标准化监督管理机制,按照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以对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的综合评价为手段,施工企业方面,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落实企业自评、属地考评和层级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机制,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6)规定的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努力提高企业达到“合格”标准的比率。施工现场方面,严格执行《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加强创建过程动态考核指导,加强安全文明施工费监管,强化奖惩措施,力争100%达标。

2、以重大危险源防控为重点深化专项整治。继续实施重大危险源网上报告、台帐管理和巡查检查制度,有效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论证制度,深化建筑模板、外架及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及现浇砼结构等三个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施工行为,有效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进一步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台帐管理、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反馈等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3、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消防安全责任,深化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改善消防安全条件,严格保温节能材料、安全网等进场检验,禁止使用燃烧性能等级不符合要求的建筑外墙改造材料。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督促指导企业健全灭火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4、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健全完善事故查处督办、事故约谈、事故现场会、事故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制度,加大事故惩处、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加强市场、现场“两场”联动,将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与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企业综合实力评比等评先优评活动以及企业信用评级、市场招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等挂钩,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清出建筑市场。

(四)突出质量“生命线”地位,狠抓主体结构安全

1、严把建筑材料质量关。进一步加强钢筋、水泥等主要建筑原材料质量检测工作,完善检测情况公示制度,跟踪落实不合格材料整改,确保进入建筑工地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联合质监、工商等部门开展建筑钢筋、水泥、砖、铝型材、节能保温环保材料等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材料、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的行为。

2、严把施工质量关。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小学校安工程、“五大战役”等民生工程为重点,加强施工过程关键工序、关键部位、关键节点的质量控制,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企业和项目部两级质量管控体系,配备合格的施工现场质检人员、必要的检测仪器,确保施工质量满足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

3、严把工程验收关。强化混凝土结构工程监督抽测以及主体结构验收前混凝土实体强度实测实量,做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强化质量通病处理措施,确保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质量,有效减少质量投诉。

4、加强预拌砼质量监管。督促指导预拌砼企业建立和完善以试验室为中心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砂、石、水泥、外加剂和掺合料等原材料的进场检验和质量控制,严格砼配合比控制,严格掺合料品种和掺量控制。深化预拌砼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专项整治,从生产、运输、交货、浇捣各个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5、大力倡导工程创优。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创优意识,落实优质优价政策,激发企业积极性,争创优质工程,打造彰显企业品牌形象的标志性工程。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开展专项评优活动,对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项目管理等各方参建单位和个人进行评选,奖优罚劣。加快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在施工现场推广应用,吸收和引进先进技术标准,推动建筑业技术进步。

(五)加强宣教和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1、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和“质量月”等活动,加强企业管理层、技术层以及一线生产操作层三个层面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企业总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等中坚技术力量,加大总工程师、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预拌砼企业技术骨干等人才培养力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劳务培训基地建设和劳务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

2、继续强化监督队伍能力及作风建设。进一步落实行风评议和廉政承诺制,对监督队伍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进行量化考核指导,促进监督人员廉洁自律,提高业务水平,建立一支廉洁、高效、敢抓善管的队伍,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六)完善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普查、登记、建档等工作,建立应急救援资源定期报备制度,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随时调用。督促指导企业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做好应急演练等基础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注重安全生产预警机制。逢节假日、重大节日等敏感时间以及高温酷暑、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来临前,及时发出预警通知,结合行业实际,提出指导性对策措施,开展检查督查,落实应急防范措施。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对所属工程项目定期进行安全隐患和风险的排查分析,发现事故征兆立即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5篇: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省、市、县政府及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署,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核心,以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建设为抓手,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和宣传教育行动,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确保全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县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打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杜绝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及消防安全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一般伤亡事故,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章立制,积极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

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制度,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制度,研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建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把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建设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相结合、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相结合、与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相结合、与创优评先工作相结合、与企业劳保费率相结合、与预选承包商名录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单位名录以及企业综合实力评比工作相结合,努力推进建筑施工标准化工地建设。

(二)加强督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研究制定建筑施工企业或项目领导带班、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等制度。根据上级部署,认真实施《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工程项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质量安全动态考核管理,落实施工过程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带班管理制度,加大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行为综合整治力度,加强城镇燃气管理,规范建设行业有关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行为监管。结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标准化工地建设,继续推行企业差异化监管,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进一步开展,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三)严格执行“一岗双责”,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

强化监管责任落实,“一把手”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副职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活动,依法查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加强现场与市场联动,加强企业资质、个人注册资格的动态监管。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按照“惩防并举、预防为主”的要求,认真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改进执法方式,在执法中提高服务质量,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科学执法和廉洁执法,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效能。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严肃查处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大生产安全警示问责和督导整改力度,推动监管责任落实。统筹城乡建设管理,落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四)开展专项整治,杜绝较大及多发性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推行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为抓手,以治理隐患、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深入开展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混凝土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开展城镇燃气经营服务企业、城市公园公共设施等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极端天气下城镇供排水设施安全运行的指导,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确保行业安全。重点做好以下专项整治工作:

1、强化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力度

加大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力度。严格落实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备案、安装质量检测、拆装告知、网上申报、使用登记以及起重机械租赁单位行业确认、起重机械相关企业信息备案等制度,督促起重机械租赁单位、检测单位、拆装企业、使用单位落实起重机械购置、进场、安装、检测、验收、使用、拆除和维修等规章制度,切实消除起重机械安全隐患。

2、继续开展模板、脚手架工程专项整治

根据有关规范标准,加大模板、脚手架工程设计方案的编制、审查、论证、审批和实体的监督管理,强化模板、脚手架工程的日常监督检查,加强脚手架扣件、钢管以及悬挑构件质量的检查,落实脚手架旧扣件、旧钢管进场检测、验收制度,严肃查处模板、脚手架工程施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使建筑工地模板、脚手架搭设质量得到较大改观。

3、大力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县政府部署,根据《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县建设系统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推广使用阻燃式密目安全网,开展建筑工地(含建筑立面改造工程)消防安全“五大”活动,提升建筑工地灭火救援能力和一线职工火场逃生自救能力,有效改善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环境,消除火灾隐患。

4、开展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结合3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开展以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的燃气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深入各乡镇燃气经营门点检查指导,宣传安全用气知识,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

5、综合整治建筑施工扬尘。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的工作要求,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提升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若干规定》,细化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具体措施,推行绿色施工。鼓励有条件的预拌混凝土企业建成绿色环保搅拌站,搅拌楼、料场实行全封闭生产,有效减少粉尘污染。

(五)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建筑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强化燃气经营服务企业、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一线工人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组织在建建筑工地参加建筑工地应急救护员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操作基本技能和安全防护救护能力。

(六)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筑施工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各项应急处置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贯彻落实《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健全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强对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控,落实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值守,畅通安全生产信息渠道,严格报告制度,确保突发事故在第一时间得到有序、高效抢险救援,最大限度降低事故危害程度。

(七)加大检查执法力度

每季度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开展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每个在建项目工地一线和燃气经营企业,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对存在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重大隐患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八)其他工作

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非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宣传教育和配合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工作的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做好安全生产政务信息工作。

201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2016年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八篇

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的近期全国连续发生的6起典型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事故充分暴露出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现场管控不严,非法违法施工仍然存在等突出问题,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所有建设工程。

二、检查时限及内容

此次大检查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排查阶段(6月4日-30日)

各学校要对各建设项目进行深入、细致、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建立好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台账。

(二)重点检查整改阶段(7月1日-8月20日)

由分管领导牵头,各联系股室参与,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进行重点督查。

一是加强对高支模、深基坑的检查,查看是否有下沉、变形、坍塌的可能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检查,坚决取缔少先吊等未经检测合格的简易吊装设备。三是加强对临边防护、临时建筑、防护棚、围墙等方面的检查。四是加强工程项目中涉及到的脚手架检查,坚决取缔已淘汰的竹木脚手架。五是加强施工用电的总配、分配及专用电箱内各配件的检查,发现损坏或失灵的要及时更换,对配电线路要严格检查,及时更换破损电线,严禁乱接乱拉。六是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施工工地木制作场地、电气焊割场地、油漆作业场地、木料堆场以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凡是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单位要立即整改,尤其要加强对带有保温材料的建筑施工过程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七是加强高空作业、违规操作的检查,及时更换不符合标准的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八是对特种机械设备安拆人员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对不符合安装条件的起重机械坚决查封,对违法违规安拆、使用起重机械的企业及人员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九是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指导做好汛期施工安全各项安全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应急物资、装备、队伍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认真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的施工安全。十是对施工资质、手续办理情况的检查。对无相关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的要及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处理。对未办理建设手续或手续不齐的,建设单位要及时办理。

(三)巩固提高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各学校务必督促“五方责任主体”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危险部位继续加大巡查力度,彻底消除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各学校成立相应机构、落实专门人员抓好本校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此次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责任制,谁检查谁负责,谁漏检谁负责。各建设项目必须先报批、后建设,谁的业主谁负责。对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存在事故隐患的,要坚决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必要时采取“两断两停”(断水、断电、停工、停休)的办法停工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坚决依法予以立案查处。该报请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该报请有关部门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该报请有关部门处罚的从重处罚,该报请有关部门清理出建筑市场的坚决逐出建筑市场。各项目业主学校是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务必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力量,对施工现场严查重管,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逐一梳理,建立台账,并限时整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16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建设工作方案
2016年度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第九篇

一、工作思路

根据我县的行业特点,按照分期分批达标的原则,分二批实现所有企业安标化达标。第一批以规模以上企业为主(名单见附件),在2016年底前实现达标。第二批为其他工贸企业,2016年底前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

二、实施范围

全县冶金、建材、机械制造、家具、食品、纺织、商贸等行业企业。

三、评审标准、评审程序

(一)评审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执行国家发布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6)、《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焦化)》、《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烧结球团)》、《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铁合金)》、《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轧钢)》、《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氧化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和《电解铝(含熔铸、碳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以及有色金属延压加工、有色重金属冶炼、机械制造、造纸、家具、食品、纺织、商业、现代物流商贸等25项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二)评审程序。

1.企业自评

企业应制定创建安全标准化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活动进度、责任人员,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员工代表参加的内部考评小组,对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请企业自行到国家安监总局和市安监局网站下载)等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全面的初始评估。根据初始评估的结果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及相关实施指南的要求,动员组织企业全员对照14项安全标准化系统的内容进行排查(14项安全标准化系统内容为: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安全生产组织保障;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安全教育培训;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管理;安全投入、安全科技与工伤保险;检查;应急管理;事故、事件调查与分析;绩效测量与评价)。企业根据全员排查的结果,编制、修订、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岗位操作规程。然后对照基本规范和评定标准逐项给出自评分值进行自评,形成符合相关规定的自评报告,并确定自评等级,写出书面验收申请报告,经县安监局审核后,申请上级安监部门验收。

2.申请评审

企业根据自评报告的结论和等级,向审核公告的安全生产监管局提出书面评审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经省安监局同意后,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市级安监局同意后,向省安监局申请;申请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经所在地县(市、区)安监局同意后,向市级安监局申请,并提交申请表、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

四、经济支持与政策支持

根据省安监局、工信委、人保局、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银监局七部门印发的《全面推进全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安监管三字〔2016〕72号),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实行经济支持和政策支持。

(一)经济支持

1.优先提供融资性担保和信贷服务。推动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息与金融类信用信息数据库资源共享机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信息录入人民银行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鼓励金融机构在企业贷款中使用。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和鼓励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优先提供融资性担保和信贷服务。优先将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和二级企业作为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培育。

2.下调工伤保险费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制定和考核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办法时应予以体现工伤保险缴纳优惠政策,对达标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如符合各统筹地区工伤保险费率下浮条件的,按规定下浮其工伤保险费率。

3.免交或降低培训费用。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师资和评审员培训、专家咨询指导、组织评审、政策调研、信息平台建设等必需费用,可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符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立项条件的申报项目,可予以优先支持。加大安全培训的支持力度,对已经达标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费用给予优惠。

(二)政策支持

1.立项审批优先。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符合条件的投资项目,在政府投资补助、项目审批、项目核准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规定时限内未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不予审批和核准新的投资项目,限制其新增建设用地。

2.工商年检优先。工商部门在办理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年度检验、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时,开辟“绿色通道”,专人负责,对材料齐全有效的,限时办结。对2016年以后(或新建企业连续3年)仍未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审核意见,不予办理企业登记和通过年度检验。

3.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适度减少对其实施安全检查的频次,除法定检查、专项检查和涉及举报以外,减少其当年的日常安全巡查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考核时的现场抽查比例。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不达标的,增加对其实施安全检查的频次和范围,并对违法生产企业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4.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发生轻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免于行政处罚。对规定时限内未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发生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按照上限依法从重予以处罚。对规定时限内未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发生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关闭和取缔。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安监站、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本乡镇、本企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标准化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的任务、目标和措施,落实责任,切实把安全标准化创建工作落到实处,确保2016年底前实现所有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

(二)扎实推进,抓好落实。列入2016年安全标准化建设的企业,必须在5月31日前启动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并在6月30日前将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报县安监局备案。其它冶金、工贸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必须在12月底前报县安监局备案。

(三)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或不达标的企业,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第7条“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的要求,依法查处或报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 ·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2016(201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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