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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会诊制度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1-17    阅读:

远程会诊制度
远程会诊制度 第一篇

远程会诊制度

一、申请会诊科室应充分准备需会诊病例的相关检查资料,按要求规范填写远程会诊申请表。

二、申请会诊科室应严格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远程会诊收费,不得出现漏收、多收、少收等现象。

三、主管医生参考会诊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患者病情发展,进一步规范开展诊疗。

四、主管医生按病案管理要求将会诊意见归入病案中保存,门诊患者应交由患者本人留存。

五、所有科室未经远程会诊(特殊情况除外),不得随意将患者转往上级医院。

远程会诊制度和流程
远程会诊制度 第二篇

远程会诊室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疑难危重症、复杂手术请专家来我院诊治需先行远程会诊。

3、患者或家属要求转上级医院需先行远程会诊。

4、患者入院3天内病情诊断不清,经全院(科)会诊仍诊断不

清先行远程会诊。

5、患者对诊断及治疗有疑问,经科主任审批后,需行远程会诊。

6、会诊医师应提前30分钟将资料准备好送往远程会诊室,并填

写远程会诊申请单,远程会诊时会诊医师需穿工作服,佩戴胸卡,

并提前10分钟与病人(家属)一同到达远程会诊办公室。

7、医师要本着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会诊咨询工作,严

格遵守医师道德行为规范。认真对待每例会诊病人,会诊前仔细

查对、分析会诊资料,认真听取对方专家的病情分析,记录治疗

方案。

8、会诊医师在远程会诊结束后,应将专家意见单附入病历,及

时收取远程会诊费用。

9、急会诊时,申请医师应及时与远程会诊负责人员联系,将病

人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及时完成远程会诊。

远程会诊流程

医院远程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远程会诊制度 第三篇

关于印发《远程医学中心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科室:

我院远程医学中心在院领导的重视下,在安徽省立医院及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已顺利竣工,为规范管理,理顺远程会诊工作流程,解决我院疑难危重病例诊治,促进医务人员技术水平的提高,同时减轻病人经济负担,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特制定中煤矿建总医院《远程医学中心管理暂行规定》,望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

二O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1、《远程医学中心管理暂行规定》

2、远程医学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3、远程会诊申请单(样表)

附件1:

远程医学中心管理暂行规定【远程会诊制度】

为规范我院远程医学中心管理,理顺远程会诊工作流程,解决我院疑难危重病例诊治,鼓励医务人员通过远程会诊等渠道提高技术水平,同时减轻病人经济负担,最大限度的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及《安徽省远程医疗会诊中心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组织管理及工作人员职责

根据院领导安排,远程医学中心由医务处、科教科负责管理,暂设兼职人员3名,信息中心协助技术支持。工作人员职责见附件2。

二、远程医学中心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

(一) 服务对象和作用

远程医学可满足医生和患者双方的需求。根据医生和患者的信息需求,远程医学服务的范围不断拓宽,目前已应用于如下方面:

(1)远程诊断:包括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学诊断、中医辨证诊治、超声诊断、内镜诊断等。

(2)远程会诊:治疗方案会诊、手术方案会诊、明确临床诊断、治疗等。

(3)远程信息共享:实现各卫生单位、医院之间的信息共享交流、远程教学、视频会议等。

(二) 远程会诊信息的处理

远程医疗服务需处理的主要信息有: 1、图片文件:病理片、B超图片、皮肤病变部位照片。 2、影像文件:内镜图片及录像、CT片、X光片、MRT等。 3、文本文件: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等。 4、波形文件:心电图、脑电图等。

(三)以下情况均可申请远程医学中心协助:

1、医生单方面需求(即患者没有提出会诊要求),需要上级医院协助进行病理、X光片、CT片、MRI片、内镜录像(图片)以及其它临床医技诊断的需求;

2、门诊或住院患者提出,要求上级医院的专家进行会诊,以明确诊断和进一步治疗的需求;

3、各科室或科教科有远程实时教学需求或其它需要上级医院专家帮助的各种需求;

三、远程会诊工作流程

(一)和上级医院之间的远程会诊流程

1、凡需要远程医学协助的科室,根据需求的紧急程度,需提前1-3天向远程医学中心(远程医学中心地点设在门诊三楼职工书屋旁)提出申请,紧急情况下可随时提出申请。远程会诊和普通会诊一样,均需报医务处同意并备案。如有远程教学活动需相关科室参加的,也可由科教科直接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2、申请远程会诊时,由主诊医师按要求填写《远程会诊申请单》(见附件3,可复印),写明患者基本情况、目前诊断和治疗情况、会诊目的、拟邀请的专家、会诊时间等,交科主任(或诊疗小组长)签字,送至医务处审批备案后,交由远程医学中心负责实施。一般情况下《远程会诊申请单》需由申请医师填写电子版,打印好(一式3份,科室、医务处、远程中心各留1份)送至医务处,也可通过医院医学信息群(*******)发来,并电话告知。如无法制作电子版,也可报送纸质,交由远程医学中心工作人员打印,但需字迹书写清楚。远程会诊与普通会诊一样,需请患者或家属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科室留存。

3、远程会诊申请提出并批准后,需由申请医师准备好如下资料交至远程医学中心:病历资料(首程、入院录、主要病程记录、术前小结等)、各种检验、检查报告单、影像胶片、病理图片(报告单)以及上级专家需要的其它资料。鉴于目前我院PACS没有联网,暂由

远程医学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将以上各种资料制作成电子版,传送给上级医院专家。待实现PACS联网后,即可由申请医师直接将以上资料传送至远程医学中心。

4、远程医学会诊时间一般为上午9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30点。会诊过程采用预约会诊方式。普通会诊:即我院发出会诊申请12小时内由上级医院和我院共同确定会诊专家和会诊时间,36小时内完成会诊服务。急会诊:即我院在上级医院工作时间发出会诊申请3小时内完成专家确定和预约,并在12小时内完成会诊计划,根据临床需要另外约定除外。

5、远程会诊时间确定后,由远程医学中心通知请求会诊的科室相关人员,按指定会诊的时间携带必要的检查资料,提前15分钟到达会诊室,远程医学中心工作人员需提前准备好会诊设备。

6、远程会诊时,申请科室的负责人以及相关经治医师均应到场,并准备好必备资料,以便回答上级专家的提问。会诊可由申请科室负责人(诊疗小组长)主持,必要时由医务处主任或分管院领导主持。

7、会诊结束后,专家会诊意见书由远程医学中心工作人员下载打印好,交给申请医师,并留存一份备案。

8、远程会诊病历资料的书写按《安徽省病历书写规范》及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9、远程医学中心负责做好会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10、门诊患者申请远程会诊时,由门诊主诊医师提出申请。

(二)与下级医院(乡镇卫生院)之间的远程会诊

远程会诊应和卫生支农、双向转诊以及外联工作相结合,相互促进,各部门应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对口支援及远程会诊工作。因我院远程会诊处于试行阶段,与下级医院或乡镇卫生院的远程会诊暂未开展,待条件成熟后再行制定相关工作流程。

四、远程会诊收费标准及费用核算分配等规定

(一)物价有关规定

根据甲(安徽省立医院-邀请方)、乙(中煤矿建总医院-受邀方)、丙(北京蓝卫通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方)三方签署的《 远程医学服务合作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安徽省物价局的有关政策规定,同步远程病理会诊(物价局项目编号AADD0001)为每次300元;非同步远程病理会诊(物价局项目编号AADD0002)每次280元;同步远程会诊(物价局项目编号AADG0001)每小时600元;远程中医辨证论治会诊(物价局项目编号AADN0001)每小时600元。如安徽省物价局或甲乙丙三方协议有变化的遵照该变化执行。

(二)收费对象及办法

1、远程会诊根据发出邀请方的目的不同,收费对象可不同。一般情况下是指向患者或其家属收费,特殊情况下,即我院临床医技科室根据诊疗工作需要,向上级医院的专家咨询、请求解决疑难问题、远程读片、远程病理诊断、远程教学等,费用由我院支付。

2、凡需要由患者或家属支付的远程会诊费用,由请求会诊的科室(主诊医师)向患者收取,费用请直接交至门诊收费处,票据一联交至远程医学中心留存。

XX县中医院远程会诊制度
远程会诊制度 第四篇

XX县中医院远程会诊制度

为加强对远程会诊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卫生资源的整体优势,实现医疗资源共享,提高为医疗服务水平,依据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本制度中远程医疗会诊,是指医疗机构之间利用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等手断,邀请上级医院专家或本院专家应邀对下级医疗单位,实施远程非接触诊疗的医疗活动。

二、本院向上级医疗单位申请远程会诊。

1、各科遇疑难病例需要远程医疗会诊时,由经管医师填写远程医疗会诊申请单,简要介绍病人情况,提出会诊目的,经主治医师及科主任签字,并取得病人及其家属同意,由病人或其家属核签远程医疗会诊知情同意书,送医务科审批备案,由申请医师登记远程会诊相关费用,患者家属付费后,由申请医师将收费凭据交医务科,医务科收到收费凭据后安排会诊各项事宜

2、医务科根据经管医师提供的疾病信息,确定并协调上级医院的专科专家,并把远程会诊的时间、会诊设备、需要准备的材料等通知信息科和经管医师,以便作好充分准备。

3、信息科接到通知后,安排远程会诊信息员,并上报医务科;经管医师接到通知后,上报科主任,由科主任安参与远程会诊的本科专家;本院其他科室的专家参与远程会诊由医务科负责安排。

4、信息员、经管医师,根据确定的会诊时间,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远程会诊室,进行设备调试、远程连接、数据载入等。作好会诊前的所有准备。

5、远程会诊病例一般情况下需要准备的资料是:病历摘要、各项检验检查、影像报告单、各种影像、病理片等。尽量使用电子版(如word、excel文档、jpg图片),纸质、胶片也可,但必需打印清晰,字号不宜过小,以便摄像。

6、会诊时先由经管医师汇报病史,回答专家提问,可结合临床进行咨询讨论。病人可根据专家的提问,回答和陈述自身病情。

7、经管医师参考专家的会诊意见,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和患者的病情发展,实施具体的诊治。按病案要求记录整理会诊资料,并归入病案中保存。

三、下级医疗单位向本院申请远程会诊

1、医务科接到下级医疗单位远程会诊申请后,应要求申请方提供患者疾病的基本情况,并根据患者疾病的基本情况,确定应诊科室。

2、确定应诊科室后,医务科通知信息科、应诊科室科主任,安排应诊专家和信息员。

3、医务科负责协调申请方、应诊专家、信息员,确定并通知远程会诊时间。

4、信息员应提前半小时到达远程会诊室,调试设备,作好充分准备。【远程会诊制度】

5、本院专家远程会诊,并做好会诊记录。

6、应诊专家必须为本院远程会诊专家库成员。

远程会诊中心管理规定
远程会诊制度 第五篇

安徽省远程会诊中心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省医疗资源的利用率和基层医疗水平,便于基层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群众得到方便、及时、有效、优质的诊疗服务,减轻病人经济负担,促进我省远程医疗会诊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远程医疗会诊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远程会诊,是指医疗机构之间利用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等手段,实现跨地域医疗会诊。

第三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本中心开展的远程医疗会诊。

第二章 机构设臵与职能

第四条 安徽省远程会诊中心由专家医院远程会诊中心与基层远程会诊分中心(县、市医院)、各网络单位(包括一级及以上各类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以及管理、信息、收费等部门组成。

第五条 远程医疗会诊中心管理工作在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由省立医院院外医疗部负责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能是:

(一)组织和协调中心远程医疗会诊工作;

(二)制定远程医疗会诊的流程和考核标准;

(三)远程医疗会诊专家资格的认定;

(四)远程医疗会诊专家的推荐,建立并及时公布和更新安徽省远程医疗会诊专家库;

(五)收集和管理远程医疗会诊资料;

(六)定期收集、整理、分析全省远程医疗会诊相关信息,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参考;

(七)负责审核加入远程医疗会诊网络单位的资质,并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安徽省立医院信息中心在省卫生厅信息中心的指导下负责实施技术保障、会诊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第六条 各市、县可依托本地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远程医疗会诊管理分中心,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省卫生厅备案。

第七条 设立中心或分中心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心或分中心建设方案;

(二)依托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三)辖区内各网络单位管理人员与会诊医师人员名单;

(四)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心和分中心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辖区内远程医疗会诊的管理、组织协调和服务,加强网络维护和技术指导,保证远程医疗会诊正常进行。

未经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设立远程医疗会诊机构,不得冠以“中心”或“分中心”名称。

第八条 开展远程医疗会诊由申请远程医疗会诊机构(以下简称申请会诊机构)和提供远程医疗会诊机构(以下简称提供会诊机构)共同实施。

第九条 拟加入远程医疗会诊的网络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 一级及以上各类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 具有开展远程医疗会诊工作的场所、基本设施,拥有至少一名经过培训合格的专(兼)职网络技术管理人员;

(三) 建立远程医疗会诊的管理制度;

(四) 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提供会诊的机构须为二级及以上各类医院且具备远程医疗会诊网络单位的基本条件。

第十条 拟加入远程医疗会诊的网络单位应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分中心提出申请,由当地卫生主管部门或分中心向上一级机构提交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展远程医疗会诊,并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二)《远程医疗会诊机构申请书》一式三份;

(三) 网络设施建设等硬件设施情况(标准参照卫生部相关规定);

(四) 远程医疗会诊网络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名单及技术职务证明;

(五) 远程医疗会诊管理制度。

(六) 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开展远程医疗会诊的机构,应根据本办法的规定补办上述手续。

第十一条 安徽省远程医疗会诊中心的主要职能是:

(一)为疑难危重患者提供远程医疗会诊服务;

(二)承担远程医疗教育任务,包括远程培训任务和远程考试任务;

(三)接受其他单位远程会诊的要求;

(四)网上门诊预约等其他医疗行为。

第三章 执业规则

第十二条 远程医疗会诊工作的医师分为远程医疗会诊医师(以下简称远程会诊医师)和申请远程医疗会诊医师(以下简称申请会诊医师),各级会诊中心应建立本中心的会诊医师专家库。远程会诊医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注册;

(二)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会诊、咨询内容与本人执业范围、专业技术相一致; 第十三条 远程会诊医师与申请会诊医师属于医学咨询关系,申请会诊医师与患者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医患关系。远程医疗会诊只作为临床诊疗活动的辅助手段,对患者诊断、治疗的决定权属于申请会诊机构,若出现医疗纠纷由申请会诊医疗机构负责协调解决。

第十四条 开展远程医疗会诊的医疗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资料,维护患者和会诊医师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程序与要求

第十五条 远程会诊分普通会诊和急会诊。

第十六条 会诊前工作

(一)申请会诊机构拟申请远程医疗会诊时,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程序、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当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

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远程会诊制度 第六篇

一、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1.健全城乡医疗服务网络。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促进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严控公立医院规模,逐步减少特需床位,调整设置一定比例的康复医疗和老年护理床位。重点扶持精神、儿童、传染、康复和护理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在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建立慢性病管理中心,推行慢性病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建设活动,继续培育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为群众提供便利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内涵质量和服务水平。力争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达到10%,新增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3个。

2.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药价格改革动态调整机制,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化解公立医院债务。推进医疗集团实体化,建立社会多元化投资、医疗集团专业化管理、医院运行使用的“建、管、用”分离模式。加快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健康服务联合体,形成县乡联动、镇村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医疗集团医院与辖市区医院之间的危急重症诊疗协作和转诊机制。推进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和县级人民医院与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实现直连上线,专家门诊预约率三级医院达到85%,二级医院力争达到45%,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100%。扩大日间手术试点,缩短平均住院日,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不超过9天,二级综合医院不超过8天,专科医院平均住院日比上年度有所下降。强化优质护理、临床路径管理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内涵,推进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3.加快推进社会办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举办康复、护理院等资源短缺专业机构,最大限度放宽规划限制。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做好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机构衔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卫全覆盖,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转诊机制。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办医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扶持,帮助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

4.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层医药价格改革,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按不超过4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全面推行有效工时制等考核办法,建立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落实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定向培养、基层骨干医生培训等办法。

5.构建分级诊疗体系。通过医疗集团、县乡村一体、对口支援等多种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城市公立医院与县(市)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和预约服务等各项机制,采取特色科室共建、区域资源共享等形式,构建紧密协作联合体,帮助基层提升水平。继续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距,支付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推行急慢分治、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加强医疗集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完善医院与社区分工协作机制。推进晋升职称医务人员基层轮岗制度化,做好医疗集团下派内儿科医生到社区坐诊制度。有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均开设康复联合病房,提升医疗服务协同性和效率。深化“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服务内涵,引导基层医务人员为签约对象特别是重点服务人群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扩大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范围。

6.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创新编制和人事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原编制数按原办法管理,新增编制数由市编制部门实行备案管理、动态调整。探索编制外聘用人员总量由编制部门备案管理办法,备案管理人员与编制内人员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同等对待,实行同岗同酬。针对卫生行业特点,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办法,逐步实行年薪制等多种形式自主分配方式,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

7.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面推进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规范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建设,强化中医药综合服务。加强中医机构康复病区建设,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逐步形成特色。开展我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工程,选配40名中青年业务骨干为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力争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力争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建成标准化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1.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涵。2016年,按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辖区不低于52元,辖市不低于40元。加强条线间综合协调,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指导机制。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全面落实国家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三位一体”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传染病防控,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20/10万以下。继续实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疟疾、麻风病等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圆满完成中盖结核病项目二期试点工作。启动并推进艾滋病城市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推进计划免疫规范化建设,打造计免“安全年”,确保儿童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开展数字化计免门诊建设,年内全市数字化门诊建成率达80%以上。规范实施慢性病防治工作,扩大高血压、糖尿病及重性精神病规范管理示范项目试点范围,新增脑卒中及部分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病种开展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年内力争再建成国家级示范区1-2个。

3.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巩固妇幼保健服务年创建成果,提升妇幼保健服务内涵,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标准化建设。2016年,全市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远程会诊制度】

4.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网络。推进基层卫生应急能力规范化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建设管理,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处置水平。力争全市各辖市区全面达到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建成5个以上省级卫生应急示范乡镇。

5.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健康”2016年项目,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启动农村改厕提升工程世业镇试点工作,完成改厕任务2000户,其中生态厕所建设800户,积极探索无害化卫生户厕、污水管网收集、生态厕所等多种形式并进的高效综合改厕模式。完善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提升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1.调整医疗保险政策。完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补充医保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险政策,统一全市医保政策框架,加快实行医保市级统筹。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的衔接,提升医保和救助制度运行效率。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个人对自付医疗费用部分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2.改革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完善总额预算下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优化医保结算考核方式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编制原则和流程,严格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医保与医疗服务协商谈判机制。调整完善区域外转诊制度。建立健全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3.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以统筹地区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50元,其中财政补助部分达到380元。进一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努力缩小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与实际补偿比之间的差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占比稳定在35%以上。

四、改革药品供应保障

1.优化药品流通供应机制。探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社会化改革和医疗机构药品内外供应链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医疗机构与供应商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强化医院药事管理责任,鼓励医院处方外配,为群众提供更加放心、快捷、价廉的医药服务。

2.巩固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康复专科及特色专科用药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加强用药管理,保障基层药品供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不断提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逐步实现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探索建立社区全专联合门诊,促进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

3.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与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制度和程序,加强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确保各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正常供应。认真组织辖区内公立医院与入围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考核监管,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基本药物和高值医用耗材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和公示制度,引导供货企业遵纪守法、诚信履约。

五、强化医疗卫生监管

1.健全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推进医疗卫生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人员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2.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等专项行动,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医疗诊疗行为,严肃查处医院分解处方、分解住院等现象。加强信息公开、多方参与和数字化监管。继续巩固和推进“阳光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

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院医患沟通中心建设,落实首诉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医疗风险共担机制,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基本医疗意外保险和无过错医疗损害救助为主的“三位一体”医疗损害赔偿救助机制。优化重组我市医疗纠纷处置流程,构建“医疗纠纷一站式调处”模式,强化保险机构在医疗纠纷处置中的作用,优化医疗生态环境,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推进智慧健康建设

1.扩大基层远程会诊覆盖面。建立区域、集团及辖市远程会诊中心,开展影像、心电、检验及病理等远程诊断服务。建立集团与辖市人民医院影像协助诊断、检验及病理的集中诊断系统。各辖市(区)有2-3个社区服务中心的影像、心电系统与集团对接。康复集团、成员医院及社区实行检验及病理集中诊断,江滨集团(江大附院、市三院、市中医院)建立远程病理诊断系统。

2.增强智慧医疗服务能力。以市民卡、居民健康卡为介质,统一全市就诊卡,实现健康诊疗信息共享。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信息,完善居民健康查询服务系统,优化预约诊疗功能,通过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微信、电视、12320热线、建立自助终端助等方式,推动智能化健康管理服务。

3.提升综合卫生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基层业务系统及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医疗服务、医疗行为、药管理品等有效监管。新建综合卫生管理系统,为卫生管理提供数据采集及报表分析平台,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4.加快信息系统应用功能建设。规范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采集,强化信息整合与共享,提升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功能。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诊疗信息共享,提高临床诊断效率和准确性。优化急救、血液管理、疾控及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单位系统应用功能,提升居民健康管理水平。

2015医务科工作计划
远程会诊制度 第七篇

第1篇:医务科工作计划

随着医院规模的不断扩大,病员和医务人员合理诉求不断提出,医务管理内涵的不断延伸,医务管理工作任道重远,仍须不懈努力。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深知,医务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不足之处,比如医疗工作持续改进监管力度不够,临床与医技协调沟通力度不够,医师三基理论掌握程度不够,医师执业监管处罚力度不够,业务培训、考核需加大力度等。

20XX年,我科将围绕医院既定的工作重点,按照三甲评审细则的新要求,深入贯彻“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为主题”的工作理念,明确任务,制定计划,脚踏实地,认真落实,不断深化和完善医务科各项工作,全力以赴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强化医疗制度落实力度。采取日常监管、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医师执行医疗制度情况继续着力加强监督检查,奖惩兑现;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制度知识讲座,举办一期医疗制度知识竞赛。

(二)加强医师“三基三严”考评力度。细化“三基三严”管理制度,加强青年医师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严格考评体系,将“三基三严”考核情况纳入职称评审体系中;引入“三基”考试软件系统,定期进行考核,不断提高各级医师“三基”理论水平。

(三)促进学科建设。根据医院医疗业务的总体发展方向,有针对性选派一批业务骨干外出学习,确保学习一项新技术,开展一项新技术,逐步扩展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开展范围,积极培育我院高、精、尖特色技术。

(四)优化医疗服务流程。鼓励业务科室利用节假日出诊和手术,加快床位周转,缩短平均住院日;加强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之间的协作,以期医技科室能以更好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满足临床工作。

(五)为争创国家级优质医院做好准备。以第十七次质量安全月活动为载体,重点加强合理用药、合理用血、抗菌药物专项整治等督查力度。

(六)实施远程会诊项目。积极筹建以我院为中心,8家县医院为终端的远程会诊网络中心,制定远程会诊中心管理规定,切实利用好远程会诊系统,提高医院在疑难疾病整治中的品牌影响力。

(七)逐步实现临床实验室集中统一管理。按照省卫生厅要求,科学、合理、有序地将各实验室及其开展项目进行整合,制定实验室质控标准和管理办法。

(八)继续加强放射卫生防护管理工作。开展全院29台射线装置职业病危害效果控制评价工作,及时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确保全院射线装置运转符合卫生和环保部门要求,特别是确保PET-CT能够及早投入使用。

(九)积极申请生殖中心验收,筹建产前诊断中心。针对医院生殖中心运行状况,打造医院特色诊疗项目,整合生殖中心和产前诊断中心资源,申请验收、立项。

(十)争取扩增医疗帮扶项目医院数量。积极联系对口帮扶县级医院、社区服务卫生站帮扶点,解决医师下派意愿强烈与帮扶医院数量较少之间的不平衡局面。鼓励医师在不影响医院正常工作情况下,积极深入社区服务卫生站驻点,既方便群众就医,也逐步摸索医院与社区“双向转诊”模式。

(十一)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妥善实施我院20XX年7月1日以后入院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为1年、2年和3年3个层次医师的规范化培训轮转科室;继续加强阜阳卫生局委托培训的学员管理,争取启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社会化学员招生工作。

第2篇:医务科工作计划

20XX年我们医院的工作做得相对来说极为顺利,各项工作完成的较为成功,所以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继续做好这一切,要以20XX年的工作为榜样,一定要做好我们的工作,在接下来的一年中,我们要做到最好,这是我们一直以来不断坚持努力的结果,相信我们一定能够做好!

20XX在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医务科在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医疗安全等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大提高,20XX年医务科将一如既往的在院委会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医疗工作发展全局,照例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和“两好一满意”活动实践,不断将医务科各项工作推向深入。

一、防止医疗事故 确保医疗安全

认真做好医疗质量考核工作,严格安医院制定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和评改细则,开展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医疗防范措施和医疗事故处理预案,实行医疗缺陷责任追究制,严格按医疗操作规程标准开展医疗活动。组织院内职工学习有关医疗法律法规各项条例。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科室的质量管理,把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从医疗终末质量评价扩展到医疗全过程中每个环节质量的检查督促上去。重点包括:(1)强调入院告知书、授权书、各种诊疗知情同意书的规范完整书写。(2)真实、准确做好“死亡病例讨论”“危重病例讨论”“抢救危重病人讨论”的各种记录及医师交接班;(3)组织科室加强对诊疗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考核。(4)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多解释、多安慰、多理解、多温暖、多帮助”,使医院服务质量更上一层楼;(5)加强对诊疗计划、用药安全性的检查力度。

二、医疗质量管理

1、加强科室自身建设

根据零八年全市工作检查针对我科所提出的不足,我们将在20XX年继续加强自身的质量及制度建设,主要包括:完善和更新各项委员会活动、会议记录;加强科室档案管理;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由经验化管理逐步向科学化管理转变,由人情管理转向制度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与时俱进。

2、参加医院质控管理委员会进行查房 每周四上午定期到某一科室进行全程查房,全院所有临床科室轮流循环进行。查房内容包括:医师交接班,包括科室实际交接班进行状况和书面记录的进行;科室三级查房,重点督促科室教学查房和主任查房的规范落实;住院病历的书写质量;科室五讨论制度的落实,包括危重病例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详细了解其记录及执行情况;听取科室主任对科室医疗运转、质量管理、科研教学等情况,针对不足提出合理改进意见。

3、病案质量管理

(1)环节质量 每周一、周二到临床科室抽查4-6分环节病历,严格按照《山东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对病历中三级查房、五讨论、会诊(科内会诊、院内会诊和院外会诊)、医嘱病情的查对等方面进行监控;另外严格规范医师交接班,抽查科室月质量教育分析,帮助科室查出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并督导三基三严学习记录和政治学习记录。

(2)终末病历 每月到病案室抽查各科10份出院病历,每半年对抽查的终末病例进行展评,并严格按“陵县人民医院医疗文书质量考核奖惩办法”奖优罚劣。

4、重点科室监管

(1)针对icu质量的监控,每周不定期对icu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内容:严格规范危重患者的病历书写及医护人员交接班记录;科室实际查房情况;危重患者上报制度的落实;实际观看医务人员对危重患者各项技术操作的熟练度、规范度;

(2)对麻醉科的监控,每月定期到麻醉科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术前麻醉访视的实际进行情况;完善各种麻醉协议的签署;严格查对制度及麻醉药品管理的执行。

对重点科室的监控,医务科将严格做到查有所记、查有所对,并将每次对差内容进行总结、比较、评价,共同探讨相应的改进措施,在提高科室质量的同时杜绝安全隐患。

三、继续医学教育

1、加强对新进人员的培训 针对上年新近人员在病历书写不规范、法律知识薄弱、工作思想欠端正等缺点,医务科在零九年会进一步加大对新近人员的培训,培训主要分为病历书写、执业医师法、如何做好一名临床医生三大版块,通过分期讲座的形式进行,医务科全程监控,并抽查培训人员学习记录,并在阶段学习后进行现场提问和书面形式考核,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

2、加强科室科研工作 每科在完成日常工作之余,要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1-2项科研课题,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撰写发表科研论文不得少于两篇,医务科在督促可是科研工作的同时,尽最大努力为科室创造有利条件。

3、严格院外进修、实习人员管理 在接受德州卫校、现代医学院、杏林医学院、泰安医学院等高校实习生以及各乡镇卫生院进修人员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组织纪律性的管理,并强调其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训练。

4、强化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根据我院院情,在按需培训的原则和医院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选派医务人员到上级医院学习,吸收先进技术,提高技术水平。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要紧密结合自己专业,鼓励通过自学、脱产学习自觉严格补充,增长本专业技术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掌握交叉学科和相关学科的知识。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结合本职岗位,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的职务培养,熟练掌握专业技术,参与科研、能解决较复杂的疑难病症,争取以请进来、派出去、自己学的原则想方设法提高专业队伍的业务素质,在院委会的批准和支持下邀请上级专家对我院进行专业技术指导,以查房、手术、讲课等形式不断提高我院业务水平,并支持各科邀请专家指导开展新技术、新业务。

5、继续加强业务学习管理 严格周一、周各科室业务学习,医务科不定期抽查各科室实际学习情况并结合学习记录进行现场提问。另外,每周四安排专门针对年轻医师的专业讲座,由各科主任轮流授课,医务科全程参与并做好记录,不定期进行现场考核。

6、强调院内外学术讲座活动的重要性,对上级医院教授来源授课等是以医务科一律即使安排相关工作,保证相关专业人员均能参加。

7、每半年组织一次“三基三严”理论考核,并与九月份正式进行本院实践技能考核工作,对“三基三严”的培训工作分季度进行,具体为:第一季度,对全员中低年资医师进行心肺复苏、呼吸机、电除颤的应用培训;第二季度,进行导尿、各种穿刺、插管等临床常用技术培训和第一次理论考核;第三季度,进行麻醉药品、抗菌药品的全员知识培训;第四季度,进行第二次理论考核和实践技能的考核,并针对弱项进行专项培训。

20XX年医院改革也是很必要的,只要有不合理的事物存在,就一定要改革,这是我们要看好的事情,以后的路途中,我们会逐渐慢慢的适应现在的工作,只往最好的方向前进,这才是我们一直以来要做好的事情,我们一定要做好工作,将我们的工作做到最好!

第3篇:医务科工作计划

20XX年医务科将一如既往的在院领导班子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医疗工作发展全局,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不断将各项医疗工作推向深入。经研究,特制订20XX年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1、加强科室自身建设

主要包括:加强科室档案管理,完善各个委员会活动、会议记录;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由经验化管理逐步向科学化管理转变,由人情管理转向制度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与时俱进。

2、继续深入科室参加晨会交班、查房及有关讨论等医疗活动每周定期或不定期到科室进行。内容包括:医师交接班,包括科室实际交接班进行状况和书面记录;科室三级查房,重点督促科室教学查房和主任查房的规范落实;住院病历的书写质量;科室讨论制度的落实,包括危重病例讨论、疑难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详细了解其记录及执行情况;听取科室主任对科室医疗运转、质量管理、科研教学等情况,针对不足提出合理改进意见。

3、病案质量管理

(1)加强环节质量的监控,定期或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环节病历质量,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对病历中三级查房、病例讨论、医嘱病情等方面进行实时监控。

(2)注重提高终末病历质量每月到病案室抽查各科10份出院病历,每季度对抽查的终末病例进行点评。

4、加强重点科室的监管

(1)针对内科监护病区质量的监控,每月不定期对内科监护病区进行督查,重点抽查内容:严格规范危重患者的病历书写及医护人员交接班记录;科室实际查房情况;实际察看医务人员对危重患者各项诊疗措施的规范情况;

(2)对麻醉科的监控,每月定期到麻醉科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术前麻醉访视的实际进行情况;手术安全核查情况;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5、积极开展中医临床路径试点工作。

6、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做好相关工作。

二、医疗安全管理

医疗安全是医疗管理的重点。医疗安全工作长抓不懈,要充分利用科主任负责制,各司其职,层层把关,切实做好医疗安全管理工作。

1、继续抓好医疗安全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依法规范行医,严格执行人员准入及技术准入,加强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教育,适时在院内举办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讲座、培训。

2、加强医疗安全防范,从控制医疗缺陷入手,严格执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对于给医院带来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不良事件,要进行责任追究,着重吸取经验教训。

3、从控制医疗缺陷入手,强化疑难、医源性损伤、特殊、危重、严重并发症、纠纷病人等的随时报告制度。

4、定期召开医疗安全会议,通报医疗安全事件及医疗纠纷的处理情况,总结经验。

三、人员培训及继续教育

1、加强对新进人员的培训培训主要分为病历书写、执业医师法、如何做好一名临床医生三大版块,通过讲座的形式进行,并在阶段学习后进行书面形式考核,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

2、加快人才梯队建设,继续实行低年资医师的轮转制度及安排他们到市一医院进修内科的做法;鼓励临床科室医师更高学历的学习,做好在职研究生班学习人员的管理工作。

3、根据目前医务人员现状,20XX年计划选送3名以上的医师去区内、外进修学习,逐步加大科室人员进修学习的力度,提高医技人才的准入关。

4、选送医疗骨干参加区内外短期培训班学习,以专科知识进展为主。严格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审批程序。

5、开展系列教育活动。继续加强科内业务学习管理,严格每月各科室定期进行业务学习,医务科不定期抽查各科室实际学习情况。利用外请专家讲学,邀请上级专家对我院进行专业技术指导,提升学术氛围,不断促进我院业务水平的提高。对于进修返院的主治以上医务人员要进行学术汇报,否则不予报销进修费用。

6、继续强化“三基”培训,加强对中低年资医师进行五机八包的应用培训。全年理论考试不少于四次,考试考核内容以“三基”为基础,加强医务人员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和考核.

四、积极开展科研工作

加强科室科研工作,鼓励各科积极申报科研项目,提高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特别是各重点专科或重点发展的专科要有科研立项至少1项。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撰写发表科研论文不得少于一篇。医务科在督促科室科研工作的同时,尽最大努力为科室创造有利条件。

五、加强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管理,提高手术和麻醉质量

1、鼓励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凡开展的新项目必须实行审批,科室进行论证后书写申请报告,经医院审核后开展。定期对开展的新技术项目进行奖励。

2、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严格重大、疑难手术的审批,严把手术质量关;麻醉科应增加全麻的比例,加强气管插管、中心静脉压穿刺等技

技术操作的应用,不断提高麻醉质量。

六、学科建设

1、根据医院不断发展和扩张的实际,做好现阶段的科室专业(包括新成立)的规范化建设,提高内涵质量。探索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根据科室情况实行分组化管理,强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2、继续加强骨伤科建设,争取顺利通过今年进行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终期评估。

七、继续强化病种分科收治管理。

八、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

九、做好临时性其他各项医疗工作。

20XX年是医院学科逐渐向小综合方向发展及完善的关键年,医务科决心做好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管理工作,提升科教研的能力,强化“三基”培训,圆满完成各项医疗工作任务。

第4篇:医务科工作计划

总结过去一年工作的基础上,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细则》、《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发挥医务科职能科室的作用:在院长及业务副院长领导下,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体检)等工作。计划20XX年度工作如下:

一、医疗方面

为了进一步加大医疗质量管理力度,注重医务人员素质培养和职业道德教育,成立医疗质量督察小组:分内科系统、外科系统、门诊、医技等小组,负责规范、督察全院临床、门诊、医技等科室任何与医疗质量有关的各项工作。

(一)临床科室

重点抓病案质量(包括现住院病案、归档病案)、合理使用抗生素、防患医疗差错和事故等,组织医疗质量督察小组讨论制定检查评比细则及奖惩制度。

1、病案质量:严格按《福建省病历书写规范》(20XX年修订版),对住院病历、病程记录及其相关资料的书写提出进一步的规范化要求。①每月不定期组织督察小组下临床,分项检查现病历质量并做出评比。②每3个月抽查归档病历质量并做出评比。

2、合理使用抗生素:依据石狮市医院20XX年9月编写的《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办法》(试行),督察临床医生是否合理使用抗生素。参照该书第三节“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评价”查看①使用的适应症、禁忌证。②预防性应用抗生素的原则。3、抗菌药物治疗的疗程。4、抗菌药物的治疗剂量和给药途径。5、联合用药与配伍禁忌。。【远程会诊制度】

3、防患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①从既往的病历检查中发现电脑打印病历的许多漏洞与隐患,为了真实、及时记载病人的病情变化,规定入院记录、首次病程及手术记录等记录可由电脑打印,病程记录必须用钢笔书写。②强调真实、准确做好《死亡病例检查登记》、《重危疑难病例讨论登记》、《抢救危重病人登记》及医师交班本等项目记录。3、科内组织诊疗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门诊部

1、进一步完善各科门诊功能,做好感染性疾病预检分诊。

2、设置、安排门诊部专家栏,公布各位专家的专业特长与出诊时间,方便病人就诊。

3、组织质控督察组讨论制定检查评比细则及奖惩制度。定期(1-3个月)组织督察组依照《福建省病历书写规范》(20XX年修订版)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办法》(试行)查评门诊病历及处方。

(三)医技辅助科室

组织医疗质量督察小组讨论制定检查评比内容、方法及奖惩制定。

具体待定。

二、科、教方面

(一)、科研工作

1、有计划、有针对性组织1—2个科研课题,并为此创造条件而努力。

2、与上级医院联系,开发科技含量高的项目。

3、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不断寻找新增长点的专业、项目,如:各科尚未开设的专业,高压氧仓的设置、体检中心等。

2015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远程会诊制度 第八篇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报告

卫生厅医疗服务监管处周晓实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安排部署,卫生厅高度重视公立医院改革。成立了医改领导小组和公立医院改革推进领导小组,确定了*市、*市作为自治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各盟市确定了24个旗县的28所医院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旗县,开展试点工作。经自治区政府同意,卫生厅、财政厅、编办、发改委、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卫生厅起草了《关于推进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准备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卫生厅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并将公立医院改革任务纳入责任状与各盟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签订,同时将主要任务给厅内各处室分工,落实责任抓落实。卫生厅和各地多次举办培训班,加强对公立医院试点政策的解读,采取考察学习的方法,学习公立医院改革经验。卫生厅多次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并开展了全区公立医院改革监测工作,有力推动了试点工作的开展。

各地、各试点医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改革措施积极推进,医院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改革效果逐步显现。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各地紧紧围绕公立医院改革目标、领域和主要任务,积极探索,积累了经验。

(一)公立医院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1.加强统筹规划。在自治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指导下,各盟市制定出台了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各地坚持政府主导、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立足当前、谋划未来的原则,统筹医疗资源配置,确定公立医院数量、规模和功能定位,逐步建立起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年卫生厅确定了六大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在呼伦贝尔市先行试点。全区在现有重点专科基础上,有计划地加强慢性病、老年病以及妇女、儿童医疗服务等专科建设,形成基本覆盖居民所有主要健康问题的专科体系。目前,全区公立医院服务体系基本完善,有三级综合医院*所,三级专科医院19所,每个旗县均设立综合医院,多数旗县设立蒙中医院,部分旗县设立专科医院。

2.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以三级医院为龙头,促进不同级别公立医院合作,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诊疗模式,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目前,我区三级医院托管二级医院的有7所;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组建医疗联合体的有6个;**市成立功能、体格检查诊断中心,有4个旗县实行了一体化管理;**市乌审旗推行“三制五统一”的运行机制;呼市和**推行县乡五个一体化管理;**市莫力达瓦旗人民医院伸腿举办中心卫生院的成功经验在全区医院院长培训班上进行大会交流;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实行医保、医疗服务、公共卫生、食药监管、财政保障、卫生信息六个一体化管理,推进城乡卫生统筹;全区有70所旗县医院与区内外三级医院自主建立技术合作关系。通过分工协作机制的建立,促进了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了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3.加强公立医院能力建设。近年来,全区公立医院不同程度地加强了基本建设和设备装备,近三年的固定资产额占到固定资产总额的43%,医疗服务条件明显改善。在加强公立医院能力建设过程中,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把旗县级医院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突破口,重点抓好旗县级医院能力建设。一是,从**年开始实施了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每年投入项目经费**万元。我区74所旗县级综合医院分别与北京市26所三级医院和我区**所三级医院确立了对口支援关系;我区部分旗县级蒙中医院分别与北京市13所医院和我区4所三级蒙中医院确立了对口支援关系。通过派出医疗队接诊、手术、开展新技术、新业务、专题讲座,接受骨干医师培训和其他人员进修,提高了受援医院的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北京医院被自治区党委政府表彰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北京协和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中医院、包钢医院被卫生部表彰为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先进集体。二是,从**年开始实施了骨干医师培训项目,每年投入项目经费240万元。

我区**所旗县级医院选派240名医师,分别由北京市38所医院和我区29所医院承担导师制专科规范化培训。三是,**年实施了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投入项目经费**亿元,在87个旗县级医院重点进行了信息化建设。四是,实施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年投入项目经费361万元。我区两所三级医院与北京协和医院建立远程高端会诊系统,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与5所旗县医院建立区级远程会诊系统。**年投入经费1235万元,扩展了三所三级医院和25所旗县医院建立远程会诊系统,逐步实现远程会诊、远程监护、远程技术指导、远程教育等,有效提升旗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疑难重症救治水平。此项工作得到卫生部医管司领导的肯定,并奖励三台病理扫描仪。五是,**年实施农村巡回医疗车购置项目,投入项目经费1400万元。给35所旗县医院各购置一台巡回医疗车,每台车配置11种医疗设备。

(二)创新公立医院体制机制

1.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我区改革的重点是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各地已经开始积极探索实践。一是,明确了各级政府举办和管理公立医院的职责。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制定并落实医院建设、编制、投入、价格、管理等政策措施,为公立医院履行职能提供保障。二是,推进政府其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公立医院属地化业务管理。三是,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加强医院监管。**年6月卫生厅设立了医疗服务监管处,主要职责是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监督和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有部分盟市卫生局设立了医管科。**市和通辽市已经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医院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管办,挂靠卫生局。主要职责是受政府委托,负责公立医院资产管理、财务、业务、编制等监管。四是,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我区在公立医院中实行了院长负责制。通辽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协调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准备在公立医院成立理事会,监事会,院务会,合理确定政府作为所有者与医院管理者之间的权责。我区兴安盟、乌海市、霍林郭勒市积极研究制定院长任职资格、选拔任用制度,推行了公开竞聘院长,实行了任期目标管理和院长年薪制。自治区和各地加强对院长的培训,推行院长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

2.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补偿机制的改革是难点,也是重点。是关系到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改变过去“以药养医”、趋利经营方式的关键。我区各地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和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等综合措施,破除“以药养医”机制。

(1)明确政府对公立医院举办的责任,加大政府投入。包括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政府性亏损等运行经费,离退休人员工资等。**市对二、三级综合公立医院按编制人数工资额70%补贴,中医院按90%补贴,其他医院实行全额补贴,同时给予专项补助;全市对公立医院的补助额占医院总收入的**%,对所产生的水、电、暖等日常费用全部列入财政预算。**市从**年开始,将市直属公立医院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全额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年阿拉善盟财政补助**万元用于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财政补助比例达到90%,阿右旗人民医院财政补助100%。乌海市财政补贴医疗服务人员工资达到70%。

(2)取消药品加成政策,推进医药分开。全区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旗县,实行了收支两条线,取消了药品加成。目前,全区已经有26所旗县医院取消了全部药品的加成,有5个旗县医院取消了基本药物加成。**市在所有旗县级公立医院中取消了药品加成,由此减少的收入由政府每年进行一次性补助。地方财政按药品销售总额的15%给予补偿。准格尔旗在取消药品加成后,旗财政采取“先减后补”和“以奖代补”的方式,依托“财政补医”和“医保补医”两个途径,专项投入870万元用于补偿公立医院取消医药补医及价格因素造成的政策性亏损。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两年来,共让利群众2600万元,有效地降低了群众医疗负担。通辽市霍林郭勒市所有公立医院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年市政府投入300万元予以补偿。

(3)合理调整医疗收费标准,建立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年5月卫生厅召开了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和成本核算工作培训会议,为制定公立医院补偿政策奠定基础。

(4)完善医保支付机制,推进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付费等复合支付方式改革。我区25个旗县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探索按病种和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结合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流程,加强成本控制,规范合理用药,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

3.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医院运行机制的改革推进了医院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了医院的管理水平、医疗质量、效率,对患者顺利安全就医起到了保障作用。一是,各医院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按照卫生部下发的医院各项制度完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二是,不断完善了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执行了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报批制度,实行了院务分开,推进民主管理。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医院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为了使医院报表更全面,信息决策相关度更高,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加强医院的监管,有利于降低成本和绩效考核,卫生厅举办培训班,推行了卫生部制定的新会计制度,各医院正在筹备实施。部分三级医院实行了总会计师制度。四是,改革人事和分配制度。各医院实行了全员聘用制,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了以服务质量、岗位工作量、服务效率和岗位责任为基础的综合绩效考核制度,做到了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提高临床一线医师和护士的待遇,调动了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4.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卫生厅指导各地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医务服务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实现区域内所有医疗机构均依法实行全行业统一监管,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准入和退出机制。一是,建立医院评审评价机制。卫生厅按照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评价标准》,制定了《**自治区医院评审实施办法(暂行)》,并根据自治区实际,遵循卫生部“内容只增不减,标准只升不降”的原则,研究制定、印发了《**自治区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开展全区新周期医院评审工作。新周期的评审机制包括了自我评价、现场专家评价、统计评价、社会评价和跟踪评价环节,通过对医院围绕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绩效的评审评价,推进医院标准化管理,提高医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规范医院评审专家的遴选与管理工作,提高医院评审质量,充分发挥医疗卫生管理技术专家在本领域工作的作用,确保医院评审的科学性和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卫生厅制定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医院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对专家的遴选、管理、培训、派出、权利和义务做出明确的规定。为了规范评审,卫生厅组织专家编写了《医院评审手册》。确定评审要素10380条,开发了管理和评审软件,此项工作受到卫生部医管司的肯定,决定派员参加我区第4次专家论证会。为切实推进和指导各盟市开展好新一轮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卫生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于2015年7月至9月期间举办了两期医院管理干部培训班和一期医院评审骨干专家培训班,对医院管理和医院评审、评价进行了培训,接受培训人员近600名。二是,建立医师定期考核机制。去年卫生厅制定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建立考核领导组织、办事机构,认定了考核机构并开展了医师考核工作。三是,建立日常监管机制。我区各地按照统一安排,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及配套文件、《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疗器械临床合理使用与安全管理方案》、《血液透析室基本标准及指导工作规范》、《内镜与微创器械消毒灭菌质量评价指南》等法规、规章,开展了监管工作。尤其今年,按照卫生部要求,加强了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重点加强了机构、人员执业资格监管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四是,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2015年自治区司法厅、卫生厅、保监局联合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实施意见》,全区已有7个盟市建立调处机构55个,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创建平安医院。同时在医院中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在卫生行政部门落实《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暂行规定》。五是,建立医院运行监测机制。确定了信息统计指标、开发软件,为及时、准确汇总分析医疗服务信息,为各医院统计评价工作打基础。

(三)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

1.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近几年,卫生厅按照卫生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优质医院创建”、“医疗质量万里行”、“优质护理示范工程”、“三好一满意”等专项活动,有力推进了各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服务行为逐步规范。一是,建立健全了质量管理组织,加强了重点质量管理培训,通过评价、分析、反馈、整改、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二是,各医院加强了临床科室建设,三级医院临床科室756个,已经二级分科的有**个。同时加强重点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建成自治区临床医学领先和重点学科65个,盟市重点专科141个。今年在74所旗县医院中,每所确定了3个重点专科由对口支援的医院帮助扶持建立,并明确了责任。三是,开展了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卫生厅21所三级医院开展了22个专业112个病种的临床路径试点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和评估方案。通过推行临床路径,加强了病种质量管理,规范了临床检查、诊断、治疗和使用药物,控制了成本。四是,各医院规范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执行了基本药物采购供应管理制度。卫生厅推进了医疗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五是,部分医院在加强规范和保证质量的基础上,试行了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降低了患者医疗费用。

2.完善医院服务。各地各医院努力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模式,从患者最急需、最关切的问题抓起,创造患者良好的就医环境,采取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缩短患者就医等候时间,提高患者满意度,社会反响较好。一是,新建改造门诊设施,标识醒目,优化服务流程,提供导医服务,方便群众就医。通辽市医院院内的标识使用了蒙汉两种文字;包钢妇产医院在门诊各楼层增设收费点;包医附院成立客服队,为患者就医提供服务;**县医院建立急救联动协调机制,提高了急救能力。二是,三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延长了门诊时间,实行了双休日和节假日全天门诊。三是,三级医院全面实行了预约诊疗服务,制定了工作规范,丰富了预约形式。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和包医一附院通过12320信息平台开展预约诊疗服务试点后,卫生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区以12320为统一平台实施预约诊疗服务的通知》,要求全区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分步统一到12320的平台上运行。

3.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卫生厅去年实施五项工程之一就是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本着建设一个信息平台、打造急诊急救和信息传输两个通道的思路,启动了“3533”卫生信息化工程。3级平台、5大系统、3个基础数据库,3项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卫生厅实施卫生信息化建设工程的要求,全区各医院加强了医院信息化建设。一是,三级医院加大投入,改、扩建医院信息化平台。增添医疗信息系统软件,实现医院信息化管理。逐步与区域卫生信息系统对接,实现支持日常监测信息自动采集、上报和开展远程会诊。二是,卫生厅规范了全区医疗机构ICD编码和住院病案首页。在三甲医院中先行推广应用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开展医院评价工作。此项工作已被卫生部确定为全国8个试点省区。三是,利用2015年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在87个旗县医院中开展了信息化建设工作。各地按照卫生部县医院能力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要求,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要达到三级部署中的高级部署,实现临床服务、医疗管理、运营管理系统功能。同时,卫生厅要求增加临床路径模块功能,提高各医院信息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四是,利用远程会诊系统建设项目,加强了医院信息化建设。五是,卫生厅高度重视医院信息化建设,在医院评审实施细则中规定,二、三级甲等医院信息化建设不达标一票否决。

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改革试点工作进展不平衡。从我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来看,一方面地区进展不平衡,试点地区和试点旗县对推进改革有差异,包括领导认识上的差异和地区内经济、社会发展上的原因,决定了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推动的力度。另一方面,改革任务进展不平衡,公立医院改革中体系建设、医院内部管理成效多一些,涉及管理体制、补偿机制改革成效少一些。按照公立医院改革目标来看,改革是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只有坚持公益性才能完整准确地把握试点的政策框架,在体制机制改革上大有作为,才能让群众感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2.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区公立医院机构不尽合理,综合医院多,专科医院少。优势医疗卫生资源城市多,旗县少,而且地区分布不均。三级医院患者多,基层医院患者少,大量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加重了患者看病难、看病贵。二级医院医疗资源的差距制约着医院评审标准的落实。

3.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不健全。公立医院公益性必须有健全的补偿机制支撑。由于我区没有公立医院财政补助统一政策规定,致使各医院财政补助政策标准不一。鄂尔多斯市公立医院补助占到医院总收入的31.8%,而**市公立医院补助仅占医院总收入的6.1%,全区公立医院财政补助占人头费的比例从4%至100%不等,差距极大,造成各公立医院不在同一管理的平台上。一些医院为了生存、发展,出现趋利行为,药品费用占到住院费的一半,严重制约了公立医院的改革推进。只有政府职责明晰、责任到位,取消药品加成,各级政府建立稳定的补偿机制,才能破除逐利机制,回归公益性。

4.政府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随着改革的深化,任务将更加繁重,难度将逐步加大,需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统一协调解决改革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管理体制改革需深入研究。从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来看,各地建立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做法不一。因此,建立统一、高效、权责一致的“管办分开”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还需要深入探索实践,借鉴经验,形成共识。

三、下一步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思路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和卫生部五部办《关于做好**年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进程中,重点组织开展旗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下发关于推进旗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改革试点思路和目标是在实践中探索、完善,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分层推进、先易后难、重点突破。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围绕政事、管办、医药、营利与非营利性四个分开的改革要求,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制度、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旗县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不断提高旗县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力争使旗县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

1.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以《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为指导,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制止公立医院盲目扩张和医疗费用不合理过快增长。(

2.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认真借鉴全国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探索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出资者和经营管理者责任。重点要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完善我区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配合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出台。在实施医院成本核算工程基础上,调整医疗收费价格,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先调整床位、挂号、护理费,第二步再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与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补偿办法。根据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自治区、盟市、旗县共同建立稳定的补偿机制,明确财政补助比例、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和彻底改变“以药补医”。

3.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年内全区开展新周期医院评审工作,下发评审手册,开展培训。规范医院评审评价。对第一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进行督查。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开展统计评价。完善日常监测机制。对各地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进行调研、督导。

4.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推进医疗质量管理,完善医院服务,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

2015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远程会诊制度 第九篇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6〕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3号)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总体战略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立足于尽快改善患者就医感受,使群众最大限度体会到改革带来的实惠,立足于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履职尽责、勇于探索,立足于当前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际,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以完善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落实各项惠民便民措施,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为县域居民提供健全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

二、改革目标

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1所县级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通过综合改革,大力发展和优化配置县级医疗资源,建立体制合理、机制灵活、功能完善、效率较高的服务体系,提高县级医院等级水平、服务能力,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持可持续发展,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城,预防在基层”的目标。

三、改革任务

(一)以改革促发展,适应人民群众需求。

针对XX省卫生事业“发展不足、发展滞后”的现状,通过扩增医疗资源总量,尤其是增加优质医疗资源并合理分布,着力解决县级以上大中型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门诊拥挤、检查排队、住院候床、手术等待”等问题。各县(市、区)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服务需求,在优先满足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可适当启动部分公立医院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为新兴城市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保障。按照人口数超过20万的县(市、区)应建立1所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和人口超过80万的县(市、区)鼓励建立1所三级公立医院的要求。

一是实施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完成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按照相关标准配备县级医院床位数、核定建筑面积和配备医护人员,使县级医院的土地、人员、设备等硬件因素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及产科、儿科、病理、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等重点专科建设。以县级医院为中心,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建立院前急救体系。探索成立区域检查检验中心、区域医学影像中心以及后勤服务外包等。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对医疗资源进行整合、重组和改制,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

二是提高县级医院技术服务水平。制订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按规划支持县级医院专科建设。重点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急救、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以及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开展好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适当放宽二、三类相对成熟技术的机构准入条件,切实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按病种付费的要求,制订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县级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规范医疗行为。

三是加强县级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引导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到县级医院就业,并为其在县级医院长期工作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新进入县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临床医师应当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积极培养或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增强护理人员力量,医护比不低于1∶2。鼓励和引导城市大医院在职或退休的骨干医师到县级医院执业。通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职称晋升、荣誉授予等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长期执业。经批准可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合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到县级医院工作。

四是加快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县级医院信息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积极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区域医疗协同服务。2016年底前实现所有县医院与三级医院建立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与50%(三州为30%)的乡、镇医疗机构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力争40%的县级医院达到XX省数字化医院建设标准。发挥省市级城市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全面推进民族地区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工作,按照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指导帮扶区域内民族地区县级医院的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和培训工作。

五是提高县级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针对地方主要疾病,积极利用当地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提高辨证论治水平,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为群众防病治病。加强县级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二)改革补偿机制,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各地要积极支持,创造条件,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药械采供、治理流通环节商业贿赂、加大投入保障、改革支付方式和控制医药费用等措施,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用,稳步推进价格改革,总结试点经验,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鼓励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试点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一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成本制订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严禁医院贷款或集资购买大型医用设备,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医用设备原则上由同级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价格。价格调整要遵循总的医疗收费降低、患者负担减轻的原则,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为基础,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总额,并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同时,各地要适时推进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和地区间价格衔接工作。积极开展医疗服务定价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逐步取代以项目为主的定价方式。

二是加强药械采供监管。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器械(含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医院使用药品必须按规定通过省级采购平台实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通过县级结算中心统一结算;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逐步提高使用比例;推行医用耗材省级公开招标、集中采购。

三是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落实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医保对统筹区域内医药费用增长的控制机制,制定医保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制定医药费用控制分级评价体系,逐步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

四是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范围要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相适应,严格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疗服务,缩小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为主,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同时,加强对“三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

五是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的举办者,应履行出资责任,禁止县级医院举债建设。省和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情况和实际需要给予适当财力支持。对位于地广人稀和边远地区的县级医院,可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政府给予必要的保障,医院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三)深化惠民便民措施,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一是改进就医服务。全面落实“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全员改善服务态度,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为患者就医提供温馨的全程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着力加强医患沟通,使患者了解自身病情、用药选择、诊疗程序、检查项目和收费标准;认真实施手术及术中方案变更、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贵重药品使用告知制度;通过设立医疗服务随访热线、发放满意度调查表、上门回访等多种形式,关心患者康复,征求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县级医院要100%开展预约诊疗工作,100%开展便民门诊、双休日门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提高接诊能力,全面缓解“三长一短”问题。拓展门诊手术、日间手术。能在门诊做的手术尽量不住院,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提高床位使用效率。

二是优化诊疗流程。整合门诊资源,改进就医流程,全面缩短病人候诊、等待检查结果、等待化验报告时间;做到办理入院手续后有专人将患者送到病房,办理出院手续后有专人送出病房;工作日和节假日都能及时为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出院结算金额要准确、无误,钱账相符,病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患者提供预约出院结算服务,患者出院力争做到零等候。

三是深化优质护理。推进护理模式改革,继续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加强护理内涵建设,提高专科护理水平,积极开展延伸服务。全省100%县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覆盖40%以上的病房,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

四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认真实施《XX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和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将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员队伍、工作运行机制和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纳入“大调解”工作体系规范管理,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多管齐下,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

一是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合理使用抗生素,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覆盖90%的县级医院。

二是推进临床路径试点。各地卫生和医保管理部门要组织县级医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按病种付费的要求,制订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县级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全省县级医院100%开展,病种数不少于10个。

三是发挥医保机构调控监督作用。采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品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加强实时监控,考核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

四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是加强医院信息公开。公布县级医院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各医疗机构质量安全、费用和效率等信息。

(五)改革人事分配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一是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根据县级医院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加大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力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县级医院按照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结构比例和我省岗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在编制规模内按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结构,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医院对全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制度。

二是深化用人机制改革。按规定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由医院按规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推进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完善县级医院卫生人才职称评定标准,突出临床技能考核。

三是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医院收支结余着重用于改善医务人员待遇。医院业务收入用于建立医疗风险基金、事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确保改革后医务人员总体收入有合理增加。严禁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和短缺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

(六)探索机制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县级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医院领导职务。明确县级医院举办主体,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县级医院的办医主体或理事会负责县级医院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订和修订等决策事项,院长选聘与薪酬制订,其他按规定应负责的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并监督医院运行。院长负责医院日常运行管理。建立院长负责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是优化内部运行管理。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鼓励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分工协作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

三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具体绩效考核指标,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由政府办医主体或理事会与院长签署绩效管理合同。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医院总体工资水平等挂钩。

(七)上下联动,建立城乡分工协作机制。

一是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口支援工作的长期性、针对性和稳定性。2016年完善和巩固69个三级综合医院与174个县级综合医院、13个三级专科医院与20个受援医院形成长期对口支援关系;三级医院每批下派每个县级医院医务人员不少于5人,三级专科医院每批下派人数不少于1人。落实119个内地二甲综合医院对口支援民族地区59个县的291个中心卫生院,二甲医院每批下派每个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不少于1人。2016年所有下派医务人员诊治基层病人人次比去年增加20%,开展示范手术比去年增加30%,开展新技术项数比去年增加50%。

二是推进县级医院上下分工协作。县级医院要发挥县域龙头和医疗中心作用,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探索建立县级医院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院长和骨干医师制度,通过开展纵向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流动长效机制,使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支持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和定期轮训。县级医院要与城市三级医院开展危重病例远程会诊、重大疑难病例转诊等工作。

三是加强民族地区巡回医疗。完善巡回医疗考核评价制度,探索整体托管式对口帮扶模式,强化甘孜、阿坝、凉山州“流动医疗巡回服务工程”2016年巡回医疗派出医务人员、诊治农牧民群众要比2016年分别增加10%、15%,巡回医疗重心要继续放在牧民定居点、藏区新农村建设新区、寺庙周围和僧侣聚集点。

四是强化远程医疗服务。推进全省县级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利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技术,积极开展远程会诊、教学甚至示范手术等。到2016年底,市与县80%实现远程医疗,充分发挥市(州)级医学中心的辐射引领作用,着力提高区域内县级医院诊疗水平;县与乡镇50%实现远程医疗,将较为优质的医疗资源释放到最基层,直接惠及广大农村老百姓。其中,藏区32个县医院与华西、省人民医院要实现直接远程医疗。

四、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公立医院改革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强指导。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和医改办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

(三)完善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行为等的监管,开展县级医院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监测与管理,及时查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等行为。建立以安全质量为核心的专业化医院评审体系;依托省级或地(市)级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建立健全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

(四)加强协调。卫生厅、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试点市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价格调整、人事分配、机构编制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试点地区大胆探索。各级医改办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按进度要求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各市(州)要组织开展调研,分析梳理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并形成研究报告及时上报卫生厅、省医改办。

(五)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动员,使广大医务人员成为改革主力军。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目标,争取社会理解、配合和支持,为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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