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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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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民主评议党员处置实施方案
2016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第一篇

2016民主评议党员处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党员点、互相帮”的方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为标准,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2、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员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提高民主评议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1、制定方案。根据县里《实施方案》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县机关工委。

2、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大力宣传方案精神,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采取集中培训、自学、专题讨论等方式,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

4、调查摸底。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五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三不”党员;清理党员违纪违法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清理的基本方法:查阅党支部的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资格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流动党员查阅《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作为评议党员和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

5、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准备。对经调查核实党员身份不实的,不予登记,不参加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对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要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和党员找组织活动,至2016年11月25日前,对已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进行补充登记,对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暂缓登记,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暂缓登记的党员,暂不参加本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党员登记材料报机关工委。

第二阶段:评议定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

根据评议标准,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经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等环节初步认定党员格次。评定格次由各党(总)支部对初步认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经调查取证、结果反馈、组织定格、审批公示等环节确定格次。

(一)评议标准

1、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模范履行《党章》的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群众评价较高。

2、基本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介于合格与不合格党员之间,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3、不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2)思想观念落后。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3)党性意识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4)原则立场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5)组织纪律松弛。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等;在选举、人事任免、发展党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影响、阻碍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影响的。

(6)道德品质败坏。参与黄、赌、毒活动,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

(7)廉洁自律松懈。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

(8)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除上述外,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工作业绩较差。工作中不思进取,业绩平庸,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2)工作责任缺乏。不按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胜任不了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产生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

(3)工作作风漂浮。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拖拉推诿,刁难群众,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有索、拿、卡、要行为,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个人主义严重。不执行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利用职权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为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评议定格程序

1、“一会三评”。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一是自我评价。

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评议标准,形成党员个人自我评价材料。二是相互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议标准,先本人自评,再党员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等方式互评,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评议记录。三是民主测评。组织全体党员和5名以上品行好、热心集体工作、责任感强的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发放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的得票数,当场宣布,作为党员初步认定的重要依据。四是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填写并收回。

老弱病残党员,应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评议,因病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出席党员大会,所在党支部应上门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2、初定格次。支部支委会要对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严格对照评议标准,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并报机关工委备案。

3、调查取证。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由上级党委派人,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三人以上调查组,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调查取证,做好谈话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由支委委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结果反馈。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机关工委申诉。

5、组织定格。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以支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定格,定格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每名党员本人。

6、审批公示。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机关工委审批,并进行为期3天公示。

第三阶段:组织处置阶段(12月6日至12月20日)

1、谈心谈话。对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要及时指派支委成员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正确对待评议结果。

2、帮教转化。实行帮教责任制,由党支部对每名帮教对象指定专人进行帮教。基本合格党员,指定1至2名党员对其进行帮教;不合格党员,指定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作为帮教联系人,做好帮教转化和思想稳定工作。

3、投票表决。根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帮教转化期间现实表现和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情况,适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形成处置决议。基本合格党员限期改正一般不少于6个月,限改期满后,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对不合格党员酌情作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的处置决议。一是限期改正。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并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经支委会表决同意,一般给予6至12个月的限改期。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限改期满后,所在党支部应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限改期结束。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二是劝其退党。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三是党内除名。对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

处置决定通过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拒签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

4、党委审批。党支部需将处置决定连同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机关工委审批。

5、反馈决定。处置决定经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组织批复,并将处置决定反馈至每名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

6、立卷归档。党支部处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置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

及时交上级党组织保存。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处置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以支部为单位,在党员群众中,广泛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收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响评价,检验工作成效。要认真总结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机关工委。书面总结材料于2016年1月10日前报县委组织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评议过程中,要打开情面,不包庇、不护短,要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坚决抵制“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员无所谓”马虎了事的状况,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整风精神认真开展评议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2、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评议重点。结合本单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时,规范操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合理组织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工作稳妥推进。通过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政策界限。一方面,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对党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另一方面,在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把握好五个政策界限:一是把腐败分子、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对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要按程序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二是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三是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五是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组织观念淡薄、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4、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出口”力度。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即评即处、帮教转化、考核督查等长效机制。对基本合格、不合格限改党员,要建立帮教目标责任制,采取专人帮教、集中教育帮教、领导谈心帮教、亲友情帮教等措施,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帮教期满后要及时进行复评复议重新定格;对不合格劝退、除名处置的党员,要做好结对帮扶和思想稳定工作;对腐败分子更要坚决地清除出去;对“三不”党员,在严格区分五种界限后,该限改的限改,该劝退的劝退,该除名的除名。

关于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2016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第二篇

宫集中心学校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太和县宫集镇中心学校

2016年10月24日

宫集中心学校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保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局实际,现制订2016年民主评议党员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思想教育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经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议党员在以服务为中心工作以及学习和生活中的现实表现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内容

(一)是否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远大理想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是否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单位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利益关系,自觉维护

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做到令行即。

(四)是否坚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反映群众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团结带领群众积极工作、开拓进取。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细则

1、理想信念:是否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能否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政治素质:能否坚决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具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和行动。

3、宗旨意识: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权利,能否密切联系群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组织观念:能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绩、国法,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5、工作业绩:能否在围绕市直机关“争当时代先锋、建设幸福商洛”活动的要求来开展工作,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是否积极为广大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6、模范作用:是否按照“五好五带头”及党员目标管理确定的目标任务,严格要求,认真履行个人职责,敢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奋斗,为政法委机关的建设作出应有贡献,以实际行动,较好地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7、廉洁自律:能否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党的形象。

8、好、一般、差只选其中一项打“√”。

四、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宣传学习。明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激发党员参与民主评议活动的自觉性。

(二 )征求和反馈群众意见。在相关范围内,召开群众会议,由支部书记征求和听取群众对支部所属每名党员的评议意见,然后如实地反馈给每一位党员。

(三)自我总结。按照党章标准和民主评议内容,党员个人结合群众意见对自己2016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四)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采取逐个总结评议的方式,进

行党员之间互评,在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既能解决问题,又要团结同志。

五、评议要求

(一)全体党员群众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确保组织、时间、内容三落实,并根据支部统一部署,按质按量按期完成评议工作。

(二)全体党员要积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活动,要勇于剖析自己,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要评出水平,起到作用。

(三)做好民主评议党员的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并报支部审核汇总。对于拒不参加或无故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的党员,要严肃处理。

六、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组:

组长:张琦(校长)

成员:荆玉堂(办公室主任)

许灵爱(报账员)

2016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2016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第三篇

2016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根据县委《关于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通过开展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进一步夯实党的基层基础,全面提高党员管理科学化水平,打造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优质态党员队伍,为质监工作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更加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开展质监局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1.广泛发动,全员参与。对全局上下进行宣传发动,让每一名党员都能够深入了解这次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时间要求,然后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

2.实事求是,简便易行。在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中,无论是党员身份的认定,还是评议标准的把握、评议格次的确定等,都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对于不合格党员的处理,则更要稳妥、慎重,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定比例、不下指标。在运行基本程序的同时,要简便易行,加强可操作性,追求实效。

3.教育为主,处置为辅。针对增强先进性和纯洁性,应该把不合格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使他们端正思想,深刻认识自身存在问题,积极整改。对那些屡教不改、丧失党员基本条件和意识的人,要坚决畅通出口,以纯洁党的组织。

三、方法步骤

这次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步展开,从2016年6月开始至2016年9月底结束,局全体党员要在局党总支的领导下,有步骤地进行。

(一)规范组织设置,明确人员分工(6月份)

对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相关要求,各党支部要理顺组织体系,规范组织设置,明确专人分工负责党务工作,认真做好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工作,对支部建设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调查摸底,建立相关资料台账。

(二)党员登记(6月份)

1.发布公告。通过多种渠道发布《关于开展党员登记工作的公告》,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联络沟通全局党员,确保党员对本次活动的知晓率100%、参与率100%。

2.调查摸底。在局党总支部的指导下,各个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三查三对应”,即查党员档案材料(入党志愿书等)、查组织生活记录(参加支部活动记录、党费收缴记录等)、查政法综治信息(违纪违法记录等),实现党员和党支部一一对应、党员和档案资料一一对应、党员现实表现和组织掌握情况一一对应。通过初审,完善党员资料,理顺党员组织隶属关系,对党员党性进行初步分析。

3.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党支部要在6月底前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指导党员实事求是填写《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表》(见附件1)。届时要采取多种方式与党员进行联系,督促党员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健全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做准备。党员入党志愿书丢失的,要在民主评议之前进行补办。暂时无法联系或不能确认党员身份的,暂缓填写登记表。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登记、不愿履行党员义务的,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参照标准》(见附件2),在民主评议

时将其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三)公开评议(7月份—8月份)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会前查摆问题。民主评议党员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在党员填写登记表、自我剖析党性、查摆自身问题的基础上,采取“面对面”和“背靠背”相结合的方式,为每个党员画像,梳理“问题清单”,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征求群众意见,努力找准找实每个党员存在的问题,为民主评议打牢基础。

2.党员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时,会前要将对照检查情况、《党员民主评议参照标准》(见附件2)、党员问题清单发放到每名党员手中,按照“支部先评、党员自评、党员互评、书记点评、民主测评”的“一会五评”程序开展评议,评议结果现场公开。支部先评,各支部要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实到会党员应超过应到会党员的80%),由支部书记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党员自评,由支部书记带头,每个党员都要对自己是否符合党员标准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批评,每个人都要发言。党员互评,在党员自评之后,其他党员要对照问题清单,结合平时,对其提出意见建议。书记点评,党支部书记要对各个党员进行客观公正的总结评价。民主测评,党支部组织全体与会党员和群众代表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见附件3),测评结果现场公开。

4.支部研究评定。召开支委会,根据民主讨论评议情况,并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每个党员格次进行初步认定:一是优秀。对现实表现好,同时民主测评优秀和合格票数累计等于或高于90%的,定为优秀格次,优秀率一般控制在10%以内;二是合格。对现实表现较好,同时民主测评优秀和合格票数累计等于或高于50%、低于90%的,定为合格格次;三是不合格。对存在不合格党员表现的党员,或者民主测评优秀和合格票数累计低于50%,或者不合格票数等于或高于50%的,定为不合格党员。预备党员参加党内民主评议,但不评定格次。

5.上级复核审定。党支部在作出初步评定后,将《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表》、民主评议情况及不合格党员调查情况等相关材料,报局党总支进行复核审批。局党总支复核后将不合格党员名单及相关审批材料报县委组织部审定。县委组织部复核审定后,将会以书面形式将批复下发到局总支部。局总支部将及时把结果通报给党支部。

6.党员本人认定。上级党组织审批后10天内,党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局总支部派员参加,公布民主评议结果,并对不合格的党员发出书面通知,结果在公开栏公示。党员对评议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局总支部申请复核,局总支部会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县委组织部提出申诉。对评议合格的党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发放《中国共产党党员证》。

(四)教育转化(8月份—9月份)

此次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是为了通过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跟踪教育。对评定的不合格党员,根据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一般应给予一年的期限进行改正。限期改正期间,局党总支将派人对其进行警示谈话,并指派两名优秀党员与其结对帮扶。主题是学党章、强党性、守党纪,保持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县委组织部对不合格党员进行专题教育,引导他们端正认识,正视问题,进而明确整改方向,促使他们尽快转化。对自愿放弃登记的党员,由局总支部进行组织谈话,按照有关规定,不再承认其党籍。

2.整改评议。限期改正期满的,由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各党支部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对其再次组织民主评议和现实表现鉴定,仍然评定为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3.表彰奖励。党员评议的结果要和单位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对民主评议优秀的党员进行表彰。

(五)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9月份)

在分析党员情况,总结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管理各项制度。

1.健全党员教育评议制度。党员民主评议每年年底开展一次。结合民主评议工作对基层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党员标准、党性观念、责任意识和党的组织生活纪律的全面教育。

2.健全外出党员定期联系制度。如有党员外出的应当及时上报,并办理流动党员证。各党支部要确定一名干部专门负责与外出党员联系,做到每季度至少与外出党员联络、沟通一次,外出党员每半年至少与支部主动联系一次。联系情况应当及时记录。

3.健全党员集中活动日制度。县委把每周六确定为全县党员集中活动日,我局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开展学习、讨论、义务劳动等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加以执行。

4.健全基层党组织党建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分析本次党员登记、民主评议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对因为党支部负责人不作为引起的突出问题进行追责,制定相关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四、有关要求

各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登记和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程序,确保该项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序进行。【2016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党支部书记要切实肩负起管党责任,牵头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推进。召开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时,局总支部将派人参加,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督导组负责对此项活动进行专项督导。

2.严格程序,注重实效。各党支部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步骤,认真开展工作,不得简化程序和降低标准。对不合格情况的调查,要实事求是。对需要县委组织部审查把关的,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时上报,不得自行其是、擅作主张。对党员登记、民主评议工作不符合要求、多数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责令其“返工”,并通报批评。

3.严格纪律,注重保密。各党支部要完善档案资料,对所有涉及党员登记工作的文字材料,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整理,建立永久性专门档案。党员登记中产生的各类数字、材料要严格保密,对泄密、失密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党员登记工作未经县委组织部同意,不得对外宣传。

2016年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方案
2016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第四篇

为切实加强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做好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扎实推进住建城管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根据省、市、县政风行风评议要求,进一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纪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标本兼治、积极主动,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对我局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通过评议活动,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反应最强烈的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全局提高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依法行政的理念。

二、评议对象【2016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属各股室、队、所。

三、评议内容

紧紧围绕依法履职、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作风建设、政务公开清正廉洁等方面开展评议。

(一)依法履职方面。是否严格按法规、标准、规程办事,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我局工作目标责任制;

(二)公正执法方面。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行为是否公开公正,有无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裁量不公等问题;

(三)文明执法方面。是否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是否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有无态度粗暴、故意刁难、形象不端等问题。

(四)作风建设方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五)信息公开方面。是否健全和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切实维护“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

(六)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方面。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责任,强化措施情况,切实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

(七)转作风、提效能方面。是否严格执行行风和效能建设及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责。规范服务行为,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解决工作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服务质量不高、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四、评议方法步骤

(一)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以自我教育为主的工作方针,采取“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评议系统、覆盖行业”的方式,召开政风行风评议会和问卷综合评议相结合。具体做法如下:

1、召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会,局主要领导向参加会议人员汇报我局开展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2、召开政风行风评议座谈会,听取相关企业对我局政风和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

3、在相关企业中组织回访问卷调查,了解服务对象对我局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情况。

(二)评议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至4月30日)

各股、站、室、中心、队。企业要认真了解评议的意义、内容、方法、步骤,充分行使评议和监督的权利。通过组织专题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书以及设立评议意见箱、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公开服务承诺。

第二阶段:民主评议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

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明查暗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查找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我局政风行风状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纠存在的政风行风问题。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通过自主评议、问卷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扎实有效进行整改。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各股、站、所、办、室、中心、队也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切实查找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收费,以及遵守纪律、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立即能解决、短期能见效的,要立即着手整改;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时限和措施。整改措施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明确解决问题的办法和责任分工。

局党委局纪委将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股、站、所、办、室、中心、队存在的问题。设立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地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整顿不积极的问题,将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30日前)

在评议过程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问卷调查、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走访企业征求的意见建议、披露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要组织健全、责任落实,要有布置、有检查记录、有整改措施、有评议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班子成员和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行风政风建设直接领导责任。我局将对各股、站、所、办、室、队、中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并将其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统筹兼顾,促进工作。各股、站、室、中心、队、要妥善处理好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与做好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工作作为促进本职工作的有效手段,用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技术服务、检验检测任务的完成情况来检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效果,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统筹兼顾,科学安排,抓难点,重整改,见实效,扎实做好行风政风评议工作。活动评议中,既要集中时间、人员搞好评议,又要统筹安排好工作,以评议促工作,以工作成果检验评议活动的效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在评议活动中,我局将通过召开评议会,组织巡查、督查等形式,对各股、站、所、办、室、中心、队、行风政风评议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工作岗位,要组织力量开展帮促工作,找出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对群众反映强烈,屡禁不止的股室,要在我局进行通报批评,找股室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我局纪检监察组织将督促检查行风政风评议各阶段工作落实,特别是整改情况的落实程度,对评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2016年司法系统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2016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第五篇

2016年司法系统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提出的加大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的要求,深入开展2016年“保民生促发展,请群众评议”专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市司法局《2016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工作方针,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主线,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中心,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评议内容

1、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管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和同考核,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2、依法办事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履行法定职责,是否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管理,对市委、市政府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决策部署是否落实到位。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是否公正执法。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是否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服务行为。是否存在乱收费、收费不办案、不按程序办证、出具虚假鉴定等行为。

3、办事公开情况。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等方面,法律服务行业在讲诚信、规范服务行为等方面,是否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信息应及时全面公开。

4、改进作风情况。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司法厅实施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切实改进会风、文风,重实干、求实效。

5、服务质量情况。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主动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

6、制度建设情况。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对损害群众利益和妨碍民生行为的诉求及时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

7、廉洁廉政情况。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四、评议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5月)。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和省司法厅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规定,提高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参与评议工作的责任感。同时召开会议进行全面的动员和部署,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大力宣传民主评议工作的做法、成效,公开服务承诺、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开展评议阶段(6月)。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接受投诉、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组织行评代表、群众代表、服务对象参与民主评议,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认真的分析、梳理和归类。

3、查找问题阶段(7—8月)。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并解决问题。今年,查找问题的重点是各单位、各部门是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是否严格落实厉

行节约有关规定;局机关及司法所人员是否严格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责;法律服务行业人员是否诚信执业,有无乱收费等问题。

4、落实整改阶段(9-10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评议中征求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一事一档。要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便于操作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做出说明、列出计划,整改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反馈。各单位、各部门当年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报告于10月10日前报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评议工作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抓手,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举措,统一思想,统筹安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评议工作有序开展。评议结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府绩效评估管理、效能建设考核及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指标。

2、注重工作实效。要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作出整改承诺,接受监督,并切实抓好整改。

3、严明评议纪律。要严格按照评议方案开展工作,确保征求意见、整改、评议和考核的实际效果,对在评议工作中失职或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年内,市局将适时组织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调查处理。

2015政协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2016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第六篇

方案一:政协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根据《政协章程》有关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政协北湖区委员会民主评议部门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经区政协三届四次主席会议研究,区政协三届三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区委同意,决定组织部分区政协委员对区林业局的工作开展民主评议。为确保民主评议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民主评议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解放思想、解决问题、科学发展”活动为契机,以正确履行职责为切入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促进部门工作为目标;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评议,评出团结、评出干劲、评出单位新风貌,促进全区林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北湖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民主评议内容

按照《政协北湖区委员会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确定的评议内容,结合区林业局工作实际,20xx年民主评议的重点内容是:

1、政令执行的情况。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情况;检查中央和省、市明令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是否已经取消,是否存在擅自设立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的情况;是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依法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是否存在乱收费、乱发证等违规行为。

2、冰灾受损的情况。20xx年冰灾期间我区林业损毁程度和今后林业发展的规划、对应措施。

3、林业发展的情况。林业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实施退耕还林、促进生态保护、林业发展情况,以及各种专项经费的落实情况。

4、优质高效服务的情况。是否简化了办事、办证等手续,减少了环节,提高了办事效率,做到了勤政为民;是否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政务不公开的现象;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解决;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是否提高;是否落实了便民服务措施和服务承诺标准。

5、廉洁文明的情况。廉政建设制度是否建立,责任是否落实;工作人员是否存在严重违纪问题;有无利用职权对企业和群众吃拿卡要及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的行为。

三、民主评议方法和步骤

这次民主评议活动自6月下旬开始,到9月下旬结束。整个评议活动分为:“准备阶段、调研阶段、评议阶段、整改阶段”,共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6月20日—6月30日)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区政协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相应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

2、制定实施方案。做好与被评议单位的联系与协调工作,拟定民主评议工作方案;督促并指导被评议单位按照区政协民主评议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做好接受评议的相关准备工作。

3、选聘评议员。根据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性质,区政协将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以及相关界别中选聘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公道正派、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经验的政协委员,以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等担任评议员。

4、开展专题培训。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议员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了解被评议单位的职能职责,熟悉和掌握评议的基本方法和要求。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被评议单位的具体情况,组建民主评议工作小组,开展调查和评议工作。

5、召开动员大会。召开全区民主评议动员大会,明确民主评议的内容、方法、步骤,对民主评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研阶段(7月1日—8月15日)。区政协民主评议调查组深入基层走访部分区政协委员、有关区直单位、基层群众和被评议单位的服务对象开展调研,收集群众对区林业局的意见和建议,调查了解区林业局机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调查报告。(1)7月下旬,召开相关单位及项目业主等代表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群众意见和建议;(2)8月上旬,听取区林业局近3年来全面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各股室和二级机构的座谈会;(3)8月中旬,评议调查组与区林业局领导班子进行交换意见。

(三)评议阶段(8月16日—8月30日)。区林业局准备民主评议汇报材料和表态发言材料,评议工作组准备民主评议大会上对区林业局的评议发言材料;召开评议大会。

评议程序:(1)区林业局向区政协常委会议汇报工作;(2)评议小组负责人作评议发言;(3)参会委员对区林业局进行评议发言;(4)区林业局表态发言;(5)民主测评;(6)政协领导讲话;(7)公布民主评议结果。

(四)督促整改阶段(9月1日—9月30日)。(1)区林业局将评议的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召开机关作风整改大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搞好整改。(2)评议小组对区林业局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3)区林业局在9月20日前向区政协评议工作组提交书面整改情况,9月下旬向区政协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4)在适当时机公布整改结果。

四、评议成果的采用

民主评议结束后将有关情况进行综合,向区委汇报、区政府通报,请区委、区政府将评议结果作为单位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条件之一。

五、评议要求

1、参加评议工作组的同志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加强理论和法规学习,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研,认真做好评议工作。

2、评议组的同志要加强督促,正确引导,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积极宣传被评单位机关作风建设典型事迹和经验。

3、被评单位的领导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把民主评议作为推进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要有相应的工作班子,要密切配合评议组工作,要为评议工作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被评议单位要认真总结和探索加强作风建设的经验和有效作法,并不断完善提高,使其规范化、制度化,为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政治保障。

六、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的具体工作在区政协主席会的领导下进行。成立区政协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全怀;副组长:蒋国顺、陈赋、廖信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廖信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民主评议工作中的有关事宜。办公室下设调查组、综合组,分别负责对被评议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调查和对评议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并形成评议材料。调查组、综合组组长:廖信荣;副组长:陈建球、文小兵;成员:谢复明、王新社、李国斌、谭闻海、李卫家、胡琴、李书芳、朱秀云、朱茵、蒋土崽、贺娜。

(一)调查组

工作任务:①制定调查方案;②负责对区林业局的评议并提交评议报告;③深入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听取建议和意见,收集情况,起草评议发言材料,确定评议发言人;④审查被评议单位的发言材料;⑤督促被评议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资料员:李书芳

(二)综合组

工作任务:①起草民主评议工作文件;②具体组织协调民主评议工作中的有关事宜;③组织筹备民主评议动员大会、专题民主评议会等会议;④审查民主评议有关发言材料;⑤协调调查组听取、收集政协委员反映的情况;⑥起草民主评议总结。

方案二:政协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为了有效履行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促进政府职能部门工作,服务全县转型跨越发展大局。根据全国、省、市政协安排、县委书记周涛在县政协八届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县政协2015年度工作要点,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县政府部分职能部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为了使本次民主评议活动扎实有效地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以抓好转型跨越,提高民生质量,再铸老区辉煌,再造一个武乡为目标,通过开展民主评议,肯定被评议部门成绩,找出存在问题和差距,提出整改措施,优化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落实。

二、评议原则

民主评议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评议对象

本次民主评议活动的评议对象主要选择关系工农业生产和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管理部门。

(一)武乡供电公司

(二)县畜牧兽医中心

四、评议内容

本次民主评议活动主要对评议对象20xx年以来的工作进行评议。主要内容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情况

(二)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情况

(三)发挥职能作用,服务全县转型跨越发展情况

(四)机关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情况(包括思想作风、学习作风、领导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

(五)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处理情况

(六)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情况

五、评议方式

(一)听取被评议部门工作情况汇报

(二)召开被评议单位科室负责人和社会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单位负责人座谈会,广泛了解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评议组成员,深入被评议部门进行实地调研,全面了解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情况。

(四)召开有县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和了解社会各界对被评议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被评议部门进行民主测评。

(五)个别走访被评议部门执法服务对象和单位部分职工,深入了解被评议部门工作情况。

(六)发放《满意度测评表》,满意度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3个档次,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群众对被评议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七)评议组汇总各方面情况,形成评议报告(讨论稿)。

(八)召开县政协常委会议,听取评议组对被评议部门的评议意见,围绕被评议部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县政协关于对县政府职能部门工作的评议报告》,并上报市政协、县委、县政府。被评议部门主要领导作整改承诺。

(九)被评议部门根据县政协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进行认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政协。

(十)县政协将适时对被评议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评。

六、评议时间

本次评议活动于9月中旬开始,10月底结束。

七、组织领导

本次民主评议活动在县政协常委会议的领导下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组,下设2个评议小组。

八、具体要求

(一)参加评议人员和被评议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通过民主评议,进一步促进被评议部门的各项工作。

(二)参加评议的人员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被评议的单位要主动配合,切实搞好评议工作。

(三)民主评议期间邀请广电中心、新闻中心对评议活动进行全程报道,增强民主评议的透明度。

(四)民主评议向社会公开并在新闻媒体公告评议单位和时间,社会各界可通过书面和电话形式直接向县政协办公室反映对被评议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方案三:政协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博兴县委办公室、博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政协博兴县委员会关于民主评议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博办发〔2015〕6号)精神,经县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并报请县委同意,决定组织部分市、县政协委员对县人保局等六个单位的工作进行民主评议。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有关职能部门所作出的成绩,实事求是地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提出改进意见,促进被评单位转变作风、改进工作、解决问题、提升效能,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富裕、活力、生态、文化、幸福新博兴做出更大贡献。

二、被评议单位

县人保局、农业局、体育局、林业局、司法局、信访局

三、评议内容

这次民主评议,主要是对被评议单位近两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具体内容包括:

1、履职情况: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是否坚持执政为民、服务群众,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是否坚持依法行政,做到公正、廉洁、文明执法。

2、服务质量:是否规范服务行为,践行对社会和群众的承诺,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做到忠于职守、文明礼貌、优质高效。

3、队伍建设:领导班子是否勤政廉洁、民主团结、坚强有力;工作队伍是否敬业、廉洁、实干。

4、制度建设:是否重视工作制度的建设和管理制度的创新;是否建立起行风建设、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

5、提案、社情民意反映办理:是否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和社情民意反映是否认真办理落实。

四、评议时间及参加评议人员

这次民主评议定于从6月下旬开始,9月下旬完成。

参加评议的人员:全体县政协委员,住博十届市政协委员,县政协副科级以上干部及部分群众代表。

五、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6月20日—6月30日)

1、县政协牵头领导与县委或县政府分管领导交换意见,与被评议部门主要领导衔接和沟通,组建评议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2、召开评议动员大会。县政协召开常委会,安排部署评议工作,被评议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各被评议单位分别召开会议,统一思想,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迎评方案,以积极的态度配合评议工作。

3、协调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造舆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追踪报道,为政协民主评议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同时,被评议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对本单位工作的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调研阶段(7月1日—8月31日)

1、媒体公开征求意见。县政协办公室通过在《今日博兴》、博兴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征集社会各界对于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建议。

2、调查问卷。各评议调查组要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各种形式了解情况,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调查问卷要求每位委员填写1份,每位委员辐射周围5名群众。各镇(街道)政协工作室协助负责本辖区委员问卷的发放、收集、汇总,交县政协办公室。

3、自查自纠。被评议单位按要求撰写自查报告,提交评议调查组,并抓好自查问题的整改。

4、走访视察座谈。各评议调查组分别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现场查看机关有关科室和基层站所建设、工作情况,召开基层干部职工和群众代表座谈会,了解情况,听取意见。走访视察座谈活动结束后,各评议调查组及时对调查了解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写出有情况、有分析、有意见建议的调查报告。

5、召开主席会议。各评议调查组汇报情况,经主席会议讨论研究后,分别对每个被评议单位形成初步评议意见并反馈。

(三)评议阶段(9月1日—9月15日)

县政协召开常委会议进行集中评议,被评议部门主要负责人就本部门履行工作职能情况向县政协常委会作述职报告,与会人员发表评议意见,并对被评议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现场测评。

(四)反馈整改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

1、召开评议意见反馈座谈会。各评议调查组负责向被评议单位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和评议意见,共同商讨整改办法。

2、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被评议单位根据在评议过程中自查或反映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方案,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协办公室。同时,认真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基层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搞好整改。

3、搞好民主评议工作总结。县政协对这次民主评议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就民主评议的基本情况、被评议单位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今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评议的结果等,写出评议专题报告,经县政协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向县委作出汇报,向县政府通报。根据测评结果,对测评结果优秀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在当年年度考核中列为先进档次;对测评结果较差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取消该部门评先树优资格,并继续作为下年度政协民主评议单位。连续两年考核较差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黄牌警告或调整工作岗位。

六、组织领导

这次民主评议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政协党组和主席会议组织实施,为使评议工作切实收到成效,县政协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搞好协调、指导和调度,及时解决评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协办公室,具体负责评议工作的前期准备、沟通联系、组织协调、宣传报道等各项工作,各被评议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安排专人负责,以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方案四:政协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根据政协常委会20xx年工作方案,按照《政协虎林市委员会民主评议部门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政协常委会决定开展民主评议部门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照《政协章程》的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对市直单位在优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环境中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民主评 议,达到“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帮助整改、促进工作”的目的,为做强绿色产业,构建开放虎林,建设生态经济强市做出新贡献。

二、评议对象产生办法

由市政协各专委会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推荐被评议单位,提交主席会议商定预选被评议单位后,经全体政协常委无记名投票排出被评议单位名次,并报市委同意后确定3-5个被评议单位。

三、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

对被评议单位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评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一是被评议单位按照职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二是被评议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履职情况;三是被评议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状况等。

四、评议的原则及要求

(一) 评议原则

1.实事求是,广开言路。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各单位和部门、服务对象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真实反映社情民意。

2.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客观公正地对被评议单位的工作作出评价,成绩不浮夸,问题不回避,敢于提批评,对事不对人,帮助被评议单位改进工作。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围绕评议内容,深入调查了解,对被评议单位作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要评深评透,切中要害,促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二) 评议要求

1.加强宣传引导。新闻宣传部门要对民主评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端正评议态度。被评议单位要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性,积极支持政协履行职能,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评议工作,虚心听取评议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搞好整改,发扬成绩,

2016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10篇
2016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第七篇

第1篇:国税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我县国税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促进国税干部队伍建设和各项税收工作任务完成。

二、评议对象

今年评议的对象为征管科、税政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一、二、三科和稽查局。

三、评议内容

(一)健全税收宣传咨询服务

1.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或电子触摸屏公布办税流程、服务措施,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

2.办税服务厅设立咨询辅导区,配备专职咨询人员。推行首问责任制,现场受理、解答涉税咨询。开展咨询业务整合,构建电话咨询、网站咨询和现场咨询“三位一体”的专业咨询服务格局,为纳税人提供统一、权威、方便、高效的涉税咨询服务。

3.通过“税法讲坛”、印刷税收宣传材料、国税门户网站、12366热线等渠道为纳税人提供税收业务培训,传递最新政策,及时做好涉税政策解读,保证纳税人了解政策,用足政策。

(二)提高办税服务效率

1.提升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着力推进涉税审批事项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加快推行“一窗通办”,整合窗口职能,将办税服务厅单一职能窗口变为“一窗通办”的全职能窗口。办税服务厅统一受理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提供限时、延时、导税、全程、提醒等服务,从根本上解决窗口拥堵,忙闲不均的现象,最大限度缩短纳税人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

2.加快拓展“同城通办”范围。完善“同城通办”内涵,扩大同城通办地域范围和业务覆盖面。扩大申报征收、发票领购、普票代开等基础服务“同城通办”范围,实现对纳税人深层次、全方位的服务。

3.推行缺件备忘服务。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时,在个别资料准备不全情况下,由税务部门甄别缺件原因和涉税事项办理的紧急程度以及补正资料的可能性,为纳税人提供“先办后补”的服务制度。

四、评议方法与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方法。2016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在2016年11月底完成全面评议工作任务。评议步骤分为宣传发动阶段、查找问题阶段、落实整改阶段、总结考评阶段。

(一)宣传发动(6—7月)

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掌握进展情况,针对性提出工作目标和任务,以加强对评议工作的领导。二是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重点地选择1—2个问题开展选题评议,结合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纠风办备案后实施。三是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参与和监督。四是选聘民主评议代表,赋予评议代表调查权、评议权、监督权,并组成政风行风评议组或督导组,监督、指导并参与评议工作。

(二)查找问题(7—8月)

本阶段主要工作:县局今年确定“健全税收宣传咨询服务”、“提高办税服务效率”两个选题开展评议。各单位按实际选题全面开展工作,力争在年内取得明显的成效。上级局将组织评议代表,深入各单位,采取听、看、查、议、评等方式开展检查,帮助被评部门查找问题,提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为召开评议大会做好准备。

(三)落实整改(9—10月)

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召开评议大会。由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发表评议意见,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全面客观地评议被评单位的政风行风情况,重点评议存在的问题。参加评议的各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对评议的问题进行表态。二是针对评议代表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建立整改档案,向群众公布、反馈整改情况。三是在抓好整改工作同时,要将整改承诺和整改结果报送县政府纠风办和市局监察室,并通过政府(或纪检监察)门户网站和国税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总结考评(11月份上旬)

本阶段主要工作:一是对全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县纠风办和市局监察室。二是要建立和落实行之有效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制,把评议结果作为绩效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一项内容,奖优罚劣,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

第2篇:经贸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开展“积极融入六新大,全面建设五特好”活动,围绕经贸中心工作,促进经贸系统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升服务水平。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经济建设环境,为构建和谐促进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全过程。

二、评议范围

各直属单位,本局各股室。

三、评议内容

1、促进发展。紧紧围绕提速增效“两城建设”目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2、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及乱摊派等问题。

3、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

4、转变职能。顺应市场需求,减少行政许可项目,主动为市场主体路线和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切实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环境、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5、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政策、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公开尽公开。

6、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坚决纠正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弄虚作假和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行为。【2016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7、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8、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要把政风行风建设纳入目标责任制,制定出工作方案,与业务工作、绩效评估工作共部署、共落实,做到领导机构、工作责任、工作措施落实。

四、评议方法和实施步骤

2016年县经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别实施,上下联运,突出重点,纠建并举,公众评议与明察暗访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设点投诉、发放问卷与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健全组织,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6月)。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调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二是结合实际,制定2016年民主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工作任务分解;三是宣传发动,认真部署。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上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文件及会议精神,部署2016年县经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到人人参与,自觉接受监督;四是宣传“纠风短信平台”;五是针对本系统特点,聘请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代表。

(二)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阶段(2016年6、7、8、9月)。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纠风短信平台”、公开投诉电话及邮箱等方式向有关单位、企业、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征求群众意见,查找本系统政风行风存在的问题;二是由县经贸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成员会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代表一起开展明察暗访活动,进一步查找经贸系统在政风行风上存在的不足。三是开展选题评议。由局领导带领民评办人员和民评代表,深入基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确定选题评议,并报县政府纠风办备案;四是各单位和各股室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整改不足。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

(三)实施考评,总结上报阶段(2016年10、11月)

一是迎接市经贸委行风评议员的考评,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并整改。二是接受县纠风办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会议。三是根据考评情况和自评情况,总结好的方面、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上报县纠风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必须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第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集中一段时间与精力认真落实好这项工作。要努力研究评议工作规律,主动创新评议机制,创新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系列活动,邀请其它单位参加,营造良好的评议氛围,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

2、扩大民主,畅通渠道。充分发挥民评代表的作用,广开言路,虚心听取评议意见,在查找问题征求意见中,要更广泛、更深入地注意收集各个层面代表的意见。确保民评工作深入持久、抓紧、抓实。建立健全整改责任追究制,促进整改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3、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把解决基层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落实整改措施作为重点,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企业减负工作及本单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评促改,寓改于建,强化服务意识。

4、加强联系,及时沟通。要及时将各个阶段工作情况向上级相关部门报送,并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总结好的经验与做法,相互交流学习,以促进经贸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第3篇:民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持续深入抓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市民政局和县纠风办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按照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省民政厅和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全面推进全县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为民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群众路线、关注民生。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把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长效机制创新。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以评促纠,寓改于建,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四)坚持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确保评议全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提高评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长效机制,创新和改进评议形式、方法,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渠道,增强评议效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督查”的要求,不断加强民政机关和窗口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突出开展以基层窗口单位为重点的评议活动,深入推进各类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民评代表作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纠风部门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进一步拓展与群众沟通的平台,及时受理、有效解决群众诉求。重视民主评议日常工作网上监管,规范和提升民主评议工作质量。

(二)认真抓好选题评议工作。一是继续深化巩固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成果。继续开展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活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督促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推动殡葬改革。二是抓好救助管理机构重点选题评议工作(具体方案另行下发)。以救助管理机构等级评定和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着力解决救助管理工作薄弱环节和不足,推动救助工作机制完善、救助管理制度健全、救助基础设施配套、救助管理程序规范、救助队伍素质提升、救助服务理念创新,不断提高救助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深入推进示范单位创建。坚持抓业务与抓行风有机结合起来,将创建活动贯穿于各项民政业务工作之中,严格按照12类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标准,加强分类指导,深入挖掘典型,认真扎实抓好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成果的巩固和拓展,继续创建和培育一批作风优良、依法行政、服务优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行风建设示范单位,促进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健康发展,巩固和提高民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积极探索、不断完善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考评机制,加强示范单位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实行退出机制,切实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四、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包括全县民政部门机关及直属单位,重点抓好各类民政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评议工作。同时,继续将救助管理机构作为行风建设重点选题评议对象,救助管理站站长为重点评议岗位,负责救助管理工作的业务部门为评议工作的牵头单位。并结合实际,继续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殡葬管理机构作为重点评议对象。

五、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重围绕作风建设、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服务质量、服务环境、廉洁自律和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评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落实责任、健全机制。是否建立和完善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定期分析研究解决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情况;是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任务;是否研究确定重点选题评议内容,制定具体计划,采取有力措施,整改效果明显;是否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优化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环境;是否建立政风行风建设考核、激励、惩戒等监督管理制度,促进评议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法办事、勤政为民。是否采取措施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爱岗敬业,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树立勤政为民、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民政业务政策规定,无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收费的现象,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和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推进依法行政、廉洁办事、诚信服务;是否建立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严格规范、落实公开。是否认真履行公开责任,不断完善和严格落实各项公开制度,政务(事务)公开方式和手段科学、合理、直观,便于群众知晓;是否及时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和监督方式等重要信息;是否存在公开不真实、不全面、不及时、不规范,甚至出现虚假公开、敷衍塞责等问题;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信息咨询和查询、披露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改进作风、高效服务。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否贯彻《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树立和自觉践行“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是否从便民利民实际出发,简化办事程序,无存在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及办事效率低下等问题;是否按照民政标准化和行业等级评定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完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手段、拓展服务内容,为群众排忧解难。基层窗口单位是否开展规范化建设、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和文明行业创建要求,有功能齐全的便民服务设施和服务场所,工作人员精通业务,热情周到,诚实守信,文明礼貌。

六、方法步骤

全县民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面向社会、群众参与,分类指导、综合评议”的方法进行。实施过程中,采取问卷调查、电话抽查、明查暗访、组织评议、自查整改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民主评议工作总体上分为组织准备、动员部署、查找问题、落实整改、总结提高五个阶段进行。

七、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把民主评议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纳入局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要求,把评议工作放在民政工作总体规划中谋划和部署,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管辖范围内的政风行风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分管业务具体抓,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对业务范围内政风行风建设负责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要将评议结果与单位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挂钩,确保政风行风建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着力解决问题。要把解决问题作为评议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督查力度,采取日常检查、集中督查和明察暗访等方式,推动评议工作深入开展。要坚持开门纳谏、群众参与,通过调研座谈、现场接访、评议检查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解决问题。要依托“政风行风热线”、政务网站和“四下基层”活动等载体,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愿望,切实把评议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改进作风、提高效率、提升服务上,放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上,放在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软环境治理上,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主动加强与纠风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指导,不断拓宽评议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民评代表的作用,建立正常的联系制度,邀请民评代表参与评议活动,认真接受督导检查,提升评议效果。

(三)抓好工作结合,注重实际效果。要科学计划、统筹安排,切实把民主评议活动与完成工作任务、落实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机关效能建设、绩效管理考评等有机结合,以评议活动促进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以工作成效检验评议活动效果。涉及重点选题评议内容和纠风专项工作的业务部门、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履行牵头主抓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评议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单位或服务窗口,要组织力量开展帮促,找出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直至群众满意为止。要建立和完善评议结果运用机制,对工作不负责、问题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低、社会影响差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警告、劝诫、通报,直至追究责任。

(四)坚持纠建并举,构建长效机制。要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结合,研究建立评议工作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巩固评议工作成果。注重把解决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着力在完善监管制度和内控机制上下功夫,尤其是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认真研究对策,切实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和办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加大制度执行督查力度,提升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纠正不正之风。

(五)认真总结提高,按时报送材料。今年民政系统继续列入公共服务类的评议部门,评议方法按百分制统计,分日常考评、群众评议和下级评议三个部分,每个部分有具体的量化考评内容,要求细、标准高,要积极适应新的任务要求,认真分析研究,把握关键环节,不断总结探索,创新措施办法,确保评议工作常抓不懈。要突出基层窗口,以推进民政服务标准化和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注意挖掘、培育先进典型,着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同时,要及时掌握评议工作进展情况,加强网络动态监管,重视抓好每个阶段文件、资料、报表等材料的整理,认真分类归档,及时总结分析。分别在8月15日前和11月15日前,将查摆问题整改情况和工作总结报送市局民评办。

第4篇:司法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有序有效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和服务行为,改进工作作风,为促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事业的新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评议对象

1、局机关各股室及基层司法所。

2、法律服务行业,包括县公证处、宁荣律师事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

三、评议内容

(一)共性评议内容

1、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县贯彻实施办法,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事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3、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4、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健全落实“效能问责”、效能投诉监督热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个性评议内容

1、司法行政机关

(1)转变职能。顺应企业和群众需求,主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2)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法律服务行业

(1)诚信服务。主动公开、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无强制服务、收费陷阱等问题。

(2)优质服务。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作风粗暴、态度生硬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3、基层司法所

(1)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2)服务环境。工作环境整洁,无脏乱差现象,创建群众满意的“规范化司法所”氛围浓厚。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

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同时,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研究提出2016年度重点整治的2—3个评议选题内容,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加以解决。

(二)调查评议阶段(6月中旬至8月)

通过查摆存在问题、组织明查暗访、开展选题评议、开展“面对面”评议等各种形式,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参与民主评议,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查找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落实整改阶段(9月至10月)

1、整改落实。要对自查、明查暗访、社会各界反映、群众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和反映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和梳理归类,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及时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方案,做到一件一整改。

2、整改反馈。要通过政府子网公开整改问题,及时将整改情况包括纠风办反馈的个案整改情况上报纠风办。

(四)工作考评阶段(11月至12月)

1、督导检查。组织对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窗口评议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问题比较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重点督查。

2、接受考评。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评议工作有关的文件、资粮、照片等,形成工作档案,并按要求接受纠风部门的动态监管和工作考评。

五、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各参评部门要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牢固树立政风行风建设常抓不懈的思想,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2、着力解决问题。要坚持评改结合、边评边改、纠建并举,突出重点,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行业都要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群众对法律服务行风的满意度。

3、注重搞好结合。各部门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善于借力,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局纪检、政工部门要把各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纳入督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改进不足和薄弱环节,促进全系统上下进一步形成“务实高效、公正廉洁、便民利民”的良好风气。

4、强化结果运用。要把查找问题、督促整改贯穿民主评议始终,建立健全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把组织开展民评工作情况及测评结果纳入绩效管理考评的范围,同时作为评选先进及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5篇:人保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效能建设,根据县政府纠风办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人社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紧紧围绕“五特好”建设目标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以服务和改善民生为核心,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着力解决“庸、懒、浮、散、蛮”和“中梗阻”、“吃拿卡要”等现象;以转变作风、促进发展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的方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扎实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服务标准化”建设。

二、评议原则

(一)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在抓好自身政风行风建设的同时,将评议工作延伸到基层所站;

(三)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四)坚持以选题评议为抓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三、评议对象

按照“全面开展,重点督查”的要求,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点对象是: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直接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行政审批审核机构,就业服务、技能培训鉴定、社会保险经办、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等窗口单位,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站)。其中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作为独立参评单位接受县政府纠风办的考评。

四、评议内容

(一)促进发展。从本单位职能和特点出发,紧紧围绕“五特好”建设目标,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二)依法履职。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三)改进作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实施细则,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重实干、求实效,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

(四)转变职能。顺应群众需求,减少行政许可项目,主动为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办事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六)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端正,便民利民措施落实,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七)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八)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府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热线”、“视线”工作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五、评议方法

县局负责对本局各股室、直属单位进行考评。健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工作机制,按百分制,分选题评议、工作考评、群众评议和下级综合评议4个部分进行量化考评。

六、评议步骤

(一)宣传动员(4月21日至5月31日)。本阶段主要工作是:调整充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部门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服务对象和相关人员中选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监督、指导并参与评议工作;通过设立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电子信箱、发放征求意见表、新闻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展示近年来人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成效;多形式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直属单位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上报局行评办。

(二)查找问题(6月1日至8月31日)。本阶段主要工作是:通过召开自评会等有效形式和方法,联系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认真进行自查、自摆、自寻、自评;开门纳谏,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评议调查问卷,通过举报电话、举报箱、网上访问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组织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行评代表也可结合各自的工作,进行经常性的随机暗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调查局系统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反馈;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座谈会,对局系统行评工作进行综合评议,评议情况在适当范围内公开;把受理群众投诉作为查找问题的重要渠道,建立和完善对群众投诉的处理和反馈机制,并选择几个查摆问题和整改工作到位的典型事例,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三)整改评议(9月1日至10月31日)。本阶段主要工作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对自查自纠、群众评议及行评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制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探索建立改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达到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目的。要着力抓好个案整改,做到整改内容、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四落实;实行个案问题一案一袋,单独装订,案卷材料要详实,既要有问题的来源和具体情况,又要有整改措施和落实的情况以及反映问题的相关人员对整改情况满意度的认定;对群众仍不满意的问题,要分清情况,认真对待,能进一步改好的,要着力改正;对一时因条件不具备而不能整改的,要解释说明。召开评议大会,邀请县政府民评代表、局系统行评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进行“面对面”或“背靠背”的评议。组织评议代表针对评议大会提出的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确保政风行风评议的成果。

(四)全面总结(11月)。本阶段主要工作是:各直属单位对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考评和总结;县局以问卷调查测评结果、评议代表明察暗访测评结果、评议大会评议结果等为依据,对各直属单位工作进行考评,通报局系统行评工作情况,宣布评议结果,对组织有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较高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群众满意度较低的,责令整改。对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创建优质服务窗口考评标准,采取内部评议、社会评议和组织审核验收相结合的方法,对局系统的服务窗口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推荐上报全国、全省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的重要依据。各直属单位应将自评结果和总结材料于11月25日前上报局行评办。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方案,做出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民主评议工作责任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工作责任分工细化,确保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工到位,工作部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

(二)狠抓整改,务求实效。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相结合,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决杜绝“庸、懒、浮、散、蛮”和“中梗阻”、“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把整改贯穿评议过程的始终,针对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抓好整改,并将整改通过媒体向社会反馈,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对评议中发现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坚决严肃追究,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善于宣传典型和取得的成果,充分发挥先进示范作用,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实际成果。

(三)加强督查,健全机制。重视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检查和督导,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与创建优质服务窗口、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创建文明行业和文明单位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管理体制,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从而推动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第6篇:住建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一、领导重视,部署及时

今年,县住建局认真按照省市住建部门和全县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系统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有创新地深入开展住建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行评工作,并把行评工作列入局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为组长,纪检组长同志副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住建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7月20日召开全县住建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县住建局在家领导班子成员、行评工作领导小组、住建系统副股级以上干部职工、窗口单位共6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县行评考评组代表陈家验、林开学、袁石福、陈兴佃四位同志及局廉政监督员、行评监督员、县纪委常委、执法监察室孔美清主任等到会指导。

10月22日,县住建局邀请县检察院领导及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负责人参加住建系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座谈会,县检察院检察长、住建局局长就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分别对住建系统干部职工提出了具体要求。

10月25日,市行评督导组组长一行在市住建局纪检组长同志的陪同下,深入我局督查行评工作开展情况,查阅了行评档案资料并召开座谈会,督导组领导对我局的行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表扬。

11月30日,召开住建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大会,会议邀请县行评代表,,住建局廉政监督员,行评监督员参加评议大会,与会各位代表监督员对住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作了评议发言,充分肯定了住建局政风行风建设所取得得成效,并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健全制度,运作规范

一是完善制度,明确落实行评工作责任。今年又重新完善机关考勤制度、学习制度、接待制度等10大项33条制度,出台了“解放思想、力求先行、服务基层、服务企业”10条措施。由住建局局长分别与18个下属单位及机关股站签订了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责任状,细化行评工作的责任目标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有效工作机制和明察暗访行风建设制度。公布纠风短信平台,设立举报箱及投诉监督电话:。编写行评信息简报18期,其中被省住建厅纪检监察信息采纳4条,其中专刊二期,被市住建局采纳1条。

二是继续落实“三联三挂”工作机制。把聘请的11位廉政、行评监督员分别与机关股站和下属单位挂钩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情况,同时局班子成员又分别与局属单位负责人挂钩联系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由监督员不定期与局班子成员了解、沟通、反馈工作情况,并提醒注意廉洁自律,局纪检组不定期组织监督员深入到挂钩联系单位环卫处、房地产公司、城市建设监察大队、建筑设计院、房管所等联系单位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督查指导工作,听取联系单位工作汇报,并提出工作要求,抓好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和行评等各项工作。

三是努力实施“五个五”工程。为了进一步加强县住建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一要推行“五亮”制度,即亮办事身份、亮服务承诺、亮收费标准、亮政务公开、亮勤政廉政,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二要增强“五种意识”,即依法、廉洁、高效、服务、责任意识,时刻绷紧依法依规和廉洁自律这两根弦;三要落实“五项制度”,即推行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立即办结制、终身负责制、失职追究制,以制度来管人、以制度来约束人;四要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吃拿卡要,严禁强买强卖,严禁本人或帮助亲属朋友推销建筑材料、设备等,严禁介绍人员参与工程建设或管理工作等,严禁推诿、扯皮、拖拉;五要实现“五个目标”,即实现“队伍纯洁、办事高效、服务周到、作风转变、形象提升”。

四是深入开展“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7月31日,县住建局局长主持召开全县建设系统干部职工大会,就结合住建系统的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好全县“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推进会精神强调了五点意见: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提高。二是工作部署要再落实。三是内部巡查要再严紧。四是班子成员要再带头。五是贯彻落实要再到位。

五是继续开展“六个不让”活动。即不让业务工作在我手中延误,不让承办事项在我手中积压,不让工作差错在我手中出现,不让办事群众在我手中冷落,不让违纪行为在我手中发生,不让单位形象在我手中受损。同时继续组建服务小分队,为企业上门送政策、送服务活动。

六是继续推行政务、廉政勤政公示。坚持每季度将建设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勤政廉政情况和个人申请建房审批情况、办理房屋产权证、建设工程招投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分配和廉租租赁补贴人员名单、行政事业性收费、违章建筑、行政处罚等有关内容和有关评议行风工作整改情况定期对外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增加办事透明度。

今年3月份省住建厅召开全省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省唯一一个县局参加了会议,局长在会上作了“自律他律并重,惩治预防并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典型经验交流,得到了省厅领导的高度表扬。2016年9月底市文明委对全市文明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结果公布,我县住建局在全市住建系统获得第一名。

三、广泛征求,落实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发放问卷调查100份,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96.7%,收集的意见和建议32条,其中问卷调查收集有8条,座谈会11条,投诉件8条,信访件2件,转县水利局1条,供电公司2条,主要反映在队伍建设、规划审批、市容市貌、道路挖掘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目前已落实整改到位14条,正期解决2条,长期抓13条。坚持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建设与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做到真查真纠真改,行评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要紧抓不懈扎实抓好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是组织县行评代表、局行评监督员分别深入环卫处、房地产开发公司、城建大队、房管所、建筑设计院、质量监督站、规划设计室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等开展明察暗访活动、检查行业行风建设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三是抓好选题评议。今年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选题评议主要工作来抓,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标准和准入条件对外公开,加大准入条件的对外宣传力度。今年已完成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其中廉租房58套、经济适用房40套、限价房72套。7月份联合县纪委、监察、财政、发改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检查。11月份组织县行评代表,住建局廉政监督员,行评监督员深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现场督察工程,质量和房屋户型等情况。目前已全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现场摇号,保证符合条件的对象入住手续。

四是把燃气行业作为今年纠风工作的专项治理,5月1日两家燃气公司对螺丝瓶收取更换新瓶成本费。换一个瓶收取20元,引起了用气户不满和上访,事情发生后,我局及时报告政府,采取措施,立即停止收费,按原有渠道正常换瓶供气。6月29日邀请县政协委员10多人视察了城区燃气供应站和骏达、天业两家燃气公司的行业服务管理工作。8月31日组织县行评代表,住建局廉政监督员和行评监督员深入两家公司充装站,供应站进行实地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燃气价格、质量、计量、螺丝瓶更换送气服务等情况汇报,稳定了供气正常,停止收取更换费。得到大家肯定和理解。

五是抓好个案整改工作。对8个投诉件,2个信访件,所反映的内容做为今年的个案整改工作来抓,投诉、信访的内容主要反映在市政管理、道路损坏、市容管理,个人建房规划审批,垃圾收费等方面问题,进行了逐条逐件整改和答复反馈的落实。同时对整改到位现场拍下照片,我局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针对所收集的意见和建议逐条逐项的认真落实,并在局政务公开栏对外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检查监督,以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第7篇:移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为深化和规范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确保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促进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县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库区移民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开展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为重点的政风行风建设,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坚决杜绝“庸、懒、浮、散、蛮”和“中梗阻”、“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移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移民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进库区移民工作“创先争优”和服务标准化建设。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靠移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逐步实现评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全局工作人员,各股室。

(二)评议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党员干部在政风行风建设中是否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2.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贯彻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重实干、求实效,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着力为移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维护民利。

3.依法履行职能,积极推行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有效解决影响推进库区社会发展的软环境问题。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建立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制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认真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

4.针对移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损害移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主动、及时、认真地给以解决,及时落实处理意见,及时向移民群众反映处理结果。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刁难移民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机关效能。

5.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侵害移民群众利益等问题。

6.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落实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积极参与“热线”、“视线”互动工作。对移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按照县纠风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要求,今年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以继续深入开展维护移民群众利益、推进库区社会和谐发展工作为主题,重点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讨论,树立发展意识;二是更新思想观念,理清发展思路;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活力;四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五是推进工作落实,实现各项目标。根据实际情况,抓住1-2个移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措施,大力整治,力争在年内有明显成效。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局行评办将专门设立来信来访接待室(局综合股办公室),开通行评热线电话,拓宽渠道听取移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采取问卷调查、选题评议、自查整改、明察暗访、工作考核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议方法,对全局人员和各股室做出综合评定。

(一)准备阶段(7月份)

1.宣传发动工作。通过组织专题座谈,设立热线电话、电子信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宣传工作职能(业务范围),公开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建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工作需求,从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级主干和移民代表中选聘评议代表,充分体现代表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监督、指导。要把加强部门和行业职业道德建设、树立行业新风放在突出位置,围绕库区移民中心工作,围绕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和纠正损害移民群众切身利益不正之风这两大问题,认认真真地确定评议内容,根据实际确定一个重点或主题,重点解决一两个问题,不搞形式、走过场,要突出库区移民工作的特色。

(二)评议阶段(8-10月份)

1.查摆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走访移民群众、设点咨询和“政风行风热线”、“网络监督互动平台”等形式,认真查摆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问卷调查主体范围: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移民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等。

2.自查整改。按照评议内容,结合年度工作,经常性地查找政风行风建设中出现的问题,针对社会各界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分析梳理,找准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认认真真地确定评议目标,制定可操作性的整改方案,做到“五定”,即定整改内容、定分管领导、定责任股室、定整改办法和措施、定整改期限。在落实整改工作中要做到“四个不放过”,即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放过;问题没有整改的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的不放过,问题的责任者该处理没有处理的不放过。年终组织工作考评时,着重考评政风行风建设存在问题是否找准,整改是否落实到位,工作有无新的“亮点”。

3.工作考核。主要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约访走访发现的问题,“网络监督互动平台”以及省、市、县交办问题的调查处理和整改情况。二是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库区发展创造软环境的情况。三是工作开展情况。主要查看县局是否按照县行评办的部署和要求,有条不紊地推进工作。

(三)总结阶段(11月份)

1.对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总结,11月中旬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大会,并及时将评议报告报送县行评办。

2.根据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大会,抓紧对政风行风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认真做好工作总结。

四、评议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是纠正损害移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移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体现,是扩大基层民主、强化群众监督、促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库区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为评议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要积极履行职责,把政风行风建设作为岗位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分解落实到人,切实把民主评议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二)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把民主评议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移民群众反映的问题。针对移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移民群众欢迎的新形式,充实需要的新内容,注入解决问题的新办法。要在为我县库区又好又快发展服务和为移民群众办实事上下功夫,把移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切实取得让移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效果,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三)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和建立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长效机制。不断创新思路,改进评议方式,建立科学严谨的评议和考评机制,在坚决纠正损害移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同时,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大胆探索,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评议工作,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民主评议机制,不断提高民主评议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使民主评议的内容更有针对性,使民主评议的过程更有实效性,使民主评议的结果更具公正性。

第八篇:财政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

一、评议对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及“全面开展、重点评议”的要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向基层所站延伸,要加强对所辖乡镇(街道)财政所政风行风建设的工作指导,确定一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的服务窗口以及乡镇(街道)财政所作为评议对象。

二、评议内容

1、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和县委贯彻落实办法,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纠正“四风”,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信息公开。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做到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公开工作。

3、依法办事。正确履行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无滥用职权、执法不严、办事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

4、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6、转变职能。优化发展环境,从企业和群众需要出发,主动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直接、便利、公正、有效的服务。

7、维护民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出台的利民惠民政策,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8、服务质量。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职能,积极推行各种便民、利民措施,优化服务流程,无作风粗暴、态度生硬和刁难群众、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评议原则

民主评议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原则。

四、评议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乡财政部门要担负起全面领导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责任,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作为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把政风行风建设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坚持从机关做起,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全系统树立良好的风气。

2、找准问题,认真开展选题评议。县乡财政部门要创造条件,把发言权、监督权、评判权交给群众,广泛征求服务对象、“两代表-委员”、民评代表、特邀监察员、效能监督员,以及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让他们更加了解财政、支持财政。要选择2-3个群众反映强烈、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评议,制定整改措施和评议目标,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3、强化督查,扎实推进评议工作。县乡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注重发现典型,总结经验,通过抓点带面,提升工作成效。要坚持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积极支持和配合民评代表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推进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县财政局民评办将加大暗访力度,不定期组织民评代表加强对乡镇(街道)财政所的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4、注重实效,突出实际问题。县乡财政部门要以评议为契机,组织财政干部走出办公室,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认真体察社情民意,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坚持不懈做好事,限期解决和整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5、总结提高,全面提升工作水平。在评议过程中,要创新完善评议方式方法,使评议工作更有针对性、时效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要注意挖掘、推广基层财政所和服务窗口抓政风行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环境优化。县财政局将及时推广交流经验,推进全县财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迈上新水平。

第九篇:救助站选题评议工作方案

为巩固深化、持续深入抓好救助管理站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提高救助管理水平,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结合救助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县救助管理工作实际,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切实维护救助对象合法权益为目的,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促进救助管理机构政风行风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依靠人民群众,以群众直评为主要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救助管理机构行风建设置于社会监督之下。

2、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不断创新和完善评议思路和方法,合理运用评议结果,不断提高评议工作的公信度。

二、评议的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今年政风行风评议的重点对象是县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站负责人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第一责任人,救助管理工作业务部门为民评的具体牵头单位。

(二)评议内容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按照提升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政风行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坚持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一起抓,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优化美化社会发展环境紧密结合;党员领导干部在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2、是否依法履行职能,切实维护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是否公正、文明开展救助;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将救助管理工作有关制度上墙;是否讲求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对求助对象认真甄别适时救助,解决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等问题。

3、是否继续巩固开展流浪孩子回家、回校园专项行动,是否继续开展寒冬送温暖、炎夏送清凉活动,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

4、是否对救助对象、民评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落实整改要求,并按规定的时间反馈整改结果。是否对“政风行风热线”等载体上的举报投诉认真受理,积极整改。

5、是否清正廉洁,有否存在以权谋私、侵害救助对象利益等问题。

三、评议的步骤和方法

(一)评议步骤

今年县救助管理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大体上分五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5月上旬至5月下旬)。4月份,市民政局召开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工作会议进行部署。拟5月下旬,县民政局召开会议对全体干部职工地进行动员部署,并制定实施方案。

2、查找问题阶段(2016年6月上旬至7月中旬)。县救助管理站要通过邀请媒体采访、举行“开放日”活动、召开不同对象座谈会、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组织民评代表开展明察暗访活动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将问题梳理汇总后,于7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市局民评办。

3、落实整改阶段(2016年7月下旬至9月上旬)。县救助管理站要对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提出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县局将组织民评代表对救助管理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开展检查,进行面对面的评议,并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整改结果,于8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报市局民评办。

4、抽查评议阶段(2016年9月中旬至10月下旬)。县民政局和救助管理站要认真做好“面对面”评议活动准备,积极配合当地纠风部门的“面对面”评议活动,主动接受质询、点评,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同时认真做好迎接市局行评代表对我县救助管理站的检查工作。

5、总结通报阶段(2016年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要认真做好选题评议的总结,同时建立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整改情况和工作总结,于11月10日前,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市局民评办。

(二)评议方法

县救助管理站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按照省厅、市局的部署,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加强指导、综合评议的办法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采取组织评议和民主评议相结合、公开评议与代表评议相结合、自查自评与抽查评议相结合。民主评议工作总体上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抽查评议、总结通报五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持续时间与工作内容,各地可根据实际作出具体安排,内容可穿插进行,做到有机结合、相互衔接、效果明显。

四、评议的措施要求

(一)创新理念,丰富救助文化内涵。要结合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并倡导救助机构文化建设,以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为立足点,创建各具特色的救助机构文化理念,丰富和提升救助工作文化内涵,创新主动救助、关爱救助、亲情救助内容,推动救助管理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依法救助,切实维护合法权益。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重点围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发生恶劣影响问题等,进一步深化流浪孩子回家、回校园专项行动,主动开展寒冬送温暖、炎夏送清凉活动,大力公开救助政策、救助内容、教育矫治结果等内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维护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标本兼治,建立救助长效机制。县救助管理站既要集中精力开展救助专项行动,又要强化做好日常预防工作,尽量减少新流浪人员的出现;充分发挥现有救助保护工作体制和救助服务网络优势,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健全跨省、跨市、跨县接送机制和部门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救助机制。要切实指导乡(镇)、村(居)积极做好源头治理工作,加强监护监督和家庭教育指导,建立长效预防机制。

(四)完善设施,不断提高救助水平。按照民政部救助管理机构等级站建设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救助站基础设施、业务设施等各项配套设施建设,特别要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设施建设,规范救助服务场所,构建良好的受助环境,办公场所和服务环境布局合理,优美整洁、秩序井然。不断健全完善服务规范,增强主动救助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第十篇:农业局政风行风选题评议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农业局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业系统的良好形象,根据《县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意见》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选题评议议题

以维护群众利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评议的重点内容,结合农业部门实际,经全体干部职工及民评代表讨论、研究决定,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为今年我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选题评议内容。

二、工作内容与工作措施

1、责任科室: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2、工作目标

切实发挥农业部门的职能,紧紧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任务,坚持严格执法监管和推进标准化生产两手抓、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落实监管职责,强化全程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努力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可靠,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3、工作措施

⑴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结合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加强乡镇基层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建设,配齐配强监管队伍。同时加强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今年举办1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或检验检测业务培训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能力。

⑵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田环境监管。一是开展农资打假等专项治理。继续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假劣农资及违法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禁用兽药等突出问题。二是加强农药使用的技术指导。落实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生产记录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档案,严防超范围、超剂量滥用、乱用农药现象的发生。加快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农业防治等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三是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监测试点。在主要农产品生产区域采用调整种植结构、改进农艺农耕措施、实施生物防治等办法,努力降低重金属污染风险。

⑶大力实施标准化建设。加快地方农业标准制订,通过政府主导、龙头企业带动和市场拉动大力推进农业标准示范园区创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三品一标”建设,强化对农业品牌和“三品一标”认证后监管,坚决打击假冒行为。

⑷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承诺制度“黑名单”制度、信息发布制度、产地准出制度、应急处置制度以及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等各项监管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⑸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以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为重点,全面掌握生产基地各时期应市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状况,并强化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专项和突击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通过整合各有关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资源,强化监测结果信息分析,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三、工作要求

局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民评代表采取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抽查,向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了解和掌握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选题评议相关责任站股要按照“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评议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工作措施和开展自查整改,切实做到优化发展、服务三农,并分别于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上报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

2016市科技局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2016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第八篇

为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建设为主题,切实改进科技工作在支撑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加强科技局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注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着力推动长效机制的形成;以社会广泛参与为基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廉洁型部门;以促进区域科技体系构建为工作主线,为我市科技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民主评议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公仆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能力席位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政风行风上台阶、能力素质有提高、科技工作上水平、服务群众见成效、社会满意度有提升。

三、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市科技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

(二)评议内容

1、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情况。具体检查和评议:是否围绕涉及服务对象切身利益的事项办理和行政审批等重要权力的行使,实现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工作程序公开;是否能按结构科学、配置合理、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要求,规范和完善行政权力运行体制。

2、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的情况。具体检查和评议:是否能按照《行政许可法》、《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健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是否能够严格行政执法纪律,对行政违法责任人实行过错责任追究。

3、勤政为民,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的情况。具体检查和评议:是否以廉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是否完善机关工作规范程序,建立健全快捷、高效、便民的工作机制;是否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规范和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是否及时纠正不作为、乱作为、低效率等影响行政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4、廉洁自律。具体检查和评议: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八条意见”以及市纪委“十五个不准”等加强作风建设的规定;是否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有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问题。

5、加强领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情况。具体检查和评议:是否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把政风行风建设列入单位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是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责任,强化措施,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是否建立和完善了纠风工作机制和政风行风建设考核、激励、惩戒等监督管理制度。

6、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情况。具体检查和评议:是否能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群众,服务企业的原则,面向实际需求,畅通办事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的实际问题,信访和投诉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是否能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案件。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坚持“自我教育为主、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原则,采用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估、自查自纠与整改落实、第三方评估与集中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召开全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学习传达贯彻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对本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措施。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专门人员和专项经费,确保本单位民主评议工作的有序开展。

2、公开承诺阶段(5月中旬-5月下旬)。通过编发《科技工作》简报,在日报、周刊上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将承诺内容向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发送,设置专门信箱及电话收集反馈信息。

3、自查自纠阶段(6月上旬-6月下旬)通过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函,开辟网上“征求意见窗口”、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局领导带队下访等各种形式,开门纳谏、登门求谏,广泛收集社会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汇总分析,准确找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查找产生问题的原因,并开展自查自纠,制订出具体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时间表。

4、督查整改阶段(7月上旬-9月中旬)。按照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安排,督促局机关及局属二级单位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5、整改总结阶段(9月下旬-12月中旬)。通过整改活动,评选1-2名“十佳服务标兵”。要按照“标本兼治,注重源头”的方针,认真做好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实施源头防治,来促进科技行政管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形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全局今年工作目标责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确保评议工作各阶段任务顺利完成,成立科技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指定专门人员组成工作专班。

(二)突出重点,注重落实整改

落实整改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关键。在此次评议活动过程中,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评议过程中各界所反馈问题、意见和建议的及时归集、整理工作,并结合自己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所查找的问题,有针对地提出具体整改措施。要把整改落实贯穿于民主评议的全过程,通过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切实增强科技行政管理系统的社会公信力。

(三)强化宣传,营造评议氛围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公开评议程序、评议方法和服务承诺,公布举报电话等,畅通与群众联系的渠道;要加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不断推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2016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整改工作方案4篇
2016民主评议实施方案 第九篇

第1篇

一、关于住房公积金宣传力度不够,社会知晓率不高的问题。

一是利用新闻媒体、中心网络等不间断宣传。通过与《日报》、《楚天声屏.版》、电视台等市内新闻媒体沟通与合作,采取专题、专版、专栏等形式,宣传政策、经验和动态,增加住房公积金在新闻媒体上的频度。二是参与电台《行风热线》活动,及时解答政风行风热线举报和政策咨询等问题。三是结合办理人大意见和政协提案,开展针对性的宣传。四是组织集中宣传。利用《条例》颁布日、普法宣传日、房展会等,组织大型宣传活动,走上街头、深入单位,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疑难问题,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社会知晓率。

二、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繁琐、审批时间过长的问题。

这个问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担保方式单一,主要实行公积金联保,导致贷款门槛过高。另一方面办理网点少,只在农业银行一家办理。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一是已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汇报,在公积金联保的基础上,增加按揭贷款业务。二是增加服务网点,已与市建行进行联系,在市建行增加一个委托贷款服务网点,目前委托事项和系统链接正在进行中。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难,受限条件太多的问题。

一是放宽提取条件。凡购房(含归还按揭贷款)的缴存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只要资料齐全,手续完善,都可以提取。二是按照“分散受理、集中审批、限时放款”的工作流程,随时受理职工提取申请,每月集中审批拨款,拨款时间由原来的2天延长为4天,让每个提取职工都能一天内办结。

四、关于窗口服务质量不高,工作作风有待改进的问题。

一是窗口建设方面,市政府市民服务中心已拨付三楼一层,作为中心办公用房,含办公室17间,办事服务大厅1个104平方米,总面积300多平方米,目前正在装修。二是服务方面,将进一步梳理归集、提取、个贷、查询等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全面推行综合柜员、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服务制度。三是试点银行网点或聘请代办员办理公积金业务,解决公积金中心人员少、业务多、办理不及时的现实矛盾。

五、关于网上业务平台有待建立的问题。

一是充分发挥公积金门户网站的作用,在网上建立健全政策咨询、服务承诺、办事程序、投诉受理、业务申请审批等平台,方便职工和单位办理业务。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创新服务方式。试点和完善银行专柜代办公积金业务,委托银行网点代理公积金缴存、贷款和提取等业务。

六、关于12329服务热线投诉渠道不畅通,处理问题不及时的问题。

一是在《日报》上向市民公示12329服务热线;二是实行党组成员带班接听制度;三是安排专室、专人具体负责,确保热线畅通,提高客服疑难问题的解决能力和效率。

七、关于非公企业建制推进缓慢、制度覆盖较低的问题。

一是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二是代拟《关于在全市非公企业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目前文件正在按办文程序办理。三是建立党组成员挂点联系制度,组织骨干力量上门跟踪服务。四是充分发挥银行、工商联、工会、企业家协会等部门优势协同推进。五是探索自由职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办法。通过政策宣传、劳资培训、部门协同、挂点联系等方式方法,力争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有一个较大的推进。

八、关于从业人员业务能力不强、业务培训不够的问题。

一是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二是开展学习交流,分批派送业务人员向先进县市学习交流业务心得,提高业务人员能力;三是坚持每周四学习制度,在学习政治理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同时,广泛开展业务学习,并建立讨论、考试制度,保证学习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第2篇

根据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安排,我局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问题。经归类、梳理形成五条意见或建议。为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物价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物价部门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着力解决我局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建设一支勤政、为民、廉洁、高效的物价队伍,为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升级版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整改原则

(一)坚持有错就改、雷厉风行的原则。牢固树立控物价、安民生的思想,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虚心接受,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以鲜明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及时进行整改。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立即整改;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对那些应该解决,但由于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制定出整改计划,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物价部门的整改工作力度和效果。

(二)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的要求,既全面整改,又突出重点,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办好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事情,群众最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用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民。

(三)坚持领导负责、整改销号的原则。对各类问题和意见,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制,责任到人。问题整改实行验收销号制,整改到位一个销号一个,凡未整改到位一律不过关。对所有问题的整改切实做到“四不放过”,即:对发现的问题不查清原因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群众对整改效果不满意不放过。

(四)坚持促进工作、群众满意原则。要统筹兼顾,坚持一手抓行风评议,一手抓市场价格监管。通过民主评议,使全局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有明显提高,市场价格监管水平迈上新的台阶,实现新的跨越。对各类问题和意见的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反馈,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

三、整改目标

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梳理,本着缺什么补什么、有什么问题整改什么问题的原则,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坚持把整改贯穿于整个政风行风评议全过程,边查边改,未评先改,边评边改,闻过即改。通过整改,促进全局干部职工服务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市场监管能力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四、整改内容

(一)进一步做好价格宣传工作

1、认真落实《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的通知》,将撰写价格信息的任务分解到局属各科室和二级单位,每月进行通报,年底纳入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

2、通过物价信息网、价格快讯、价格信息短信服务等多种形式,把政府关注、群众关心的价格政策、工作动态等及时向社会宣传和发布;

3、通过日报“阳光物价·服务民生”栏目,及时解读价格热点,分析价格走势,追踪价格动态,发布“价比三家”,扩大社会影响,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4、通过人民广播电台“价格直通车”节目,及时播报最新的重要商品价格、解答百姓最关心的各类价格问题、传递最权威的价格监管政策、披露各类价格违法案件;

5、以“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为平台,将关系到民生的价格和收费政策,以公示牌(栏)、收费明白卡形式走进社区、农户、学校、医院、商场、企业,为人民群众提供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服务。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其他科室和局属二级单位协办

责任人:

整改时限:常年

(二)进一步做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1、认真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工作;

2、继续会同纠风、财政部门实施涉企价格(收费)手册、建设项目收费手册、重点企业缴费明白卡“两册一卡”制度;

3、精心组织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工业品与服务价格科、局收费管理科、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三)进一步做好重要民生价格监管工作

1、合理制定城市公交空调车价格;

2、科学合理制定一、二、三级医疗服务价格;

3、完善养老康复机构收费管理;

4、稳妥推进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探索推行居民阶梯式气价和联动机制;

5、强化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等教育收费监管,切实规范学校服务性和代收费行为;

6、加强对水电气等垄断行业和教育、医疗等行业的成本监审;

7、科学合理制定我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收费标准;

8、认真开展涉农价格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万传忠梁传斌李一新

责任单位:局收费管理科、局农产品与环境资源价格科、局工业品和服务价格科、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局成本调查监审分局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四)进一步做好“菜篮子”价格调控工作

1、继续做好以“价比三家”为主要内容的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引导生产、消费和流通,促进价格稳定;

2、按照市政府办仙政办发[2016]57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做好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推动我市城区“平价商店”建设工作;

3、认真做好运用价格调节基金支持设施蔬菜基地建设。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价格监测中心、局政策法规科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1、继续践行《市物价局领导班子勤政廉政集体承诺》,严格“一岗双责”的具体责任和追究办法;

2、强力推进《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十不准”(修订)》、《市物价局政风行风监督回访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内部监察,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零容忍”;

3、积极推进首问负责制和“五个不让”(不让事情在我这里延误、不让工作在我这里中断、不让差错在我这里发生、不让服务对象在我这里受到冷落、不让物价形象在我这里受到损害)、“四心服务”(细心听取反映、耐心解答咨询、诚心提供帮助、真心解决问题)、“五个一”(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相敬、一颗诚心办事、一声再见相送)等文明行为规范,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促进物价干部端正服务态度,转变工作作风,有效保证物价部门职能的履行和发挥;

4、切实落实《市物价局定(调)价(费)事项审批时限规定》,切实做到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5、着力加大“12358”价格举报平台建设,健全快速反应处置机制,真正打造成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

6、积极倡导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一滴油为内容的勤俭节约活动,进一步优化内部财务管理体制,严格财务“一支笔”管理,坚决杜绝乱开支行为;

7、认真落实年度理论学习计划,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综合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8、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八条意见”、市纪委“十五个不准”等一系列关于加强作风建设规定的贯彻落实力度,对出现的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坚决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纪检监察室

责任人:

整改时间:常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整改。整改工作是政风行风建设的关键环节,全局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评议整改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各科室和局属各二级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整改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内容、责任和时限要求,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门户网站、快讯等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整改工作情况,尤其是对通过整改取得立竿见影效果的,要大力进行宣传和报道,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对涉及价格改革的重大政策问题和群众比较敏感的价格问题,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相关价格法规和政策,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三)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从体制、机制、制度入手,建立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要结合工作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靠制度约束人的机制,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规范价格行政权力运行。

(四)跟踪督办,严明纪律。局将通过明查暗访、群众回访等多渠道,及时了解整改效果,防止在整改工作中出现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现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要严格遵守行评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落实、或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能整改而不及时整改,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将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巩固成果、兑现承诺、转变作风、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为主线,以优化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和法制环境为重点,围绕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聚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着力营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服务环境,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法制环境,宽松透明、政令畅通的政策环境,认真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价格问题,提高价格主管部门的公众形象和价格执法水平,建设“廉洁、高效、务实、便民”的服务型机关。

二、工作内容

1、理顺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效能。按照三定方案和职责认真履职,围绕今年物价工作的主要工作任务,在加强价格调控、深化价格改革、规范价格程序、强化价格监管、转变工作作风等五个方面履职尽责,切实解决工作效率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行政不作为、滥作为、慢作为,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提高行政效能。

2、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做到依法行政。重点清理有没有违反政策规定制发的各类收费文件;有没有中央和省已经明令取消或降低的收费标准按原标准继续收费的;有没有无证或利用过期的收费许可证(或监审证)收费的等乱收费,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3、加强企业对接,切实为企业服务。充分发挥物价部门的工作职责,为企业排忧解难,实行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与重点企业实行无缝对接,主动上门征求重点企业对物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在征求重点企业意见上保持零距离,积极协调企业价费矛盾,在解决企业问题上实行面对面,继续编印《重点企业缴费明白卡》,确保“一家收费、多家分流”模式有效实施。

4、加强涉企收费检查,减轻企业负担。按照市“百日整治”的重点内容,开展对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涉企收费过程中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标准、利用行政审批权力违规将中介服务收费作行政审批重置条件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的检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

三、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召开全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动员大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组织学习有关文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百日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并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发动,大力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讨论”,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百日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投入到整治活动中去。

2、查找问题阶段(5月1日—5月31日)。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上门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我局服务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工作和服务上的问题,制度和管理上的不足。并对自查出的问题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1日前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整改建制阶段(6月1日—7月10日)。针对查找出的问题,结合“四最”、“五制”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服务承诺,并将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报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媒体上公布。同时,局纪检监察要严查不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的典型,通过“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和市物价局政务公开网等途径,及时宣传、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并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对规章制度、服务承诺、长效机制进行修改和完善,使之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市物价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百日整治”活动的领导工作,其他人员由局办公室和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抽调,具体负责百日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

2.明确责任。各科室及二级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全面及时地完成局工作专班布置的各项任务。要把“百日整治”活动与日常工作密切协调,统筹安排,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整体推进。

3.检查督办。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办,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对工作任务未按时完成或不认真查找、整改或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予以全局通报批评,并与年终考核结合起来,科室及二级单位年底不得评为先进单位,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第4篇

为加强职业道德精神,端正行业风气,认真做好2016年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和加强安全监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升良好社会形象,推动安全监管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根据省委办、省政府办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6年度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省安监局党组《关于印发省安监系统2016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目标,结合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百日整治活动,以纠正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为着力点,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紧密结合安全监管工作实际,认真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推动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宗旨意识、勤廉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能,为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评议对象

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

三、评议内容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与要求,今年民主评议的主要内容为:

1.依法履职、服务企业发展方面。是否认真履行信息公开责任;在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服务承诺等方面是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是否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要求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是否按照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要求,履行好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是否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地位违规收费、侵害市场主体利益、谋取部门利益等问题。

2.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方面。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八条意见”、市纪委“十五个不准”精神;是否制定相关措施,着力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是否加强部门行风建设,坚决纠正本部门损害市场主体利益的不正之风;是否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和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行政审批效率低下等影响队伍形象、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完善腐败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建立健全具有安监特色的政风行风责任考核体系并有效实施。

4.收集和解决问题方面。是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是否及时解答和认真解决群众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的问题;政风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事项是否兑现到位;是否切实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否健全完善政风行风长效机制;全市安监系统政风行风整改效果是否让社会各界、服务对象满意等。

四、评议实施

1.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传达贯彻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研究制定局民主评议工作方案;成立局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统一指导全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

2.查找问题和公开承诺阶段(5月中旬至5月下旬)。

充分依靠群众,通过设立意见征集箱、公布热线电话及网络邮箱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及服务对象在政风行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自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具体承诺,并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积极配合市纪委和上级行评监督员对行评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整改。

3.行风建设和问题整改阶段(6月上旬至11月下旬)。

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针对自查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归类、分析,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通过网站、电视、报刊、政务公开栏、工作简报等方式,作出说明,得到群众的理解。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公开通报办理结果,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监系统行风标准化指标体系,培育先进典型,树立行业新风,让政风行风效果赢得服务对象和人民群众好评。

4.行风测评总结阶段(9月下旬至12月中旬)

组织召开民主评议会议,组织服务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对我局行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初步测评打分,为下一步市纪委测评做好准备。对评议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总结,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5.总结及结果运用阶段(12月下旬)

评议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将评议结果与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文明科室评选挂钩,并作为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及干部职工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民主评议日常工作。各科室、监察支队要明确任务,在局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局统一部署,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实施,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真正把各项任务及相应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岗位和人员,做到事有专管之人、人有专司之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扎实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项工作。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把宣传发动作为搞好政风行风民主评议的基础性工作抓出成效,通过电视、报刊、工作简报、网站专栏、政务公开屏等方式,及时报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进展情况,广泛宣传和介绍规范执法、优质服务的典型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公开曝光处理违法违纪案件,为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严格要求,严明纪律。机关各科室、监察支队要严格遵守民主评议的有关规定,真心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评议监督,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科室(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情况,对在评议期间违纪违规的个人一律从严查处。

4.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机关各科室(队)要紧紧抓住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突出问题,坚持纠、评、建相统一,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坚持统筹兼顾,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业务工作相结合,与安全生产领域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与“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争做好干部”、提高安监队伍素质相结合。妥善处理好开展行风评议工作与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关系,把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作为促进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手段,用安全监管工作来检验民主评议工作的效果,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通过抓难点、重整改、见实效,做好民主评议各项工作。

  • ·2016党员评议实施方案(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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