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政策性补贴补助收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1-23    阅读:

关于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性亏损实行全额补助的提案
政策性补贴补助收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第一篇

关于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性亏损实行全额补助的提案

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提案第1081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案 由:关于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性亏损实行全额补助的提案

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卫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办理

提 案 人:张亚忠

主 题 词:医药,补贴

提案形式:个人提案

内 容:

今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指出,2010年在不少于60%的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医改工作安排,2011年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其中一个主要特征是零差价销售基本药物,取消药品加成属于政策性亏损,其差额由政府财政补偿是无可非议的,财政补助药品差额时会遇到以下不利的问题需要慎重考虑: 一是机构数量多,药品消耗成本和加成率核实难。一个省乡镇卫生院上千所,社区医疗服务机构数千家。 二是社区卫生服务站账簿设置不全,药品经营数据考核难。 三是药品加成率差异较大,据实补助容易引起单位之间矛盾。 四是药品实行动态管理,越发增加考核的难度。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经销呈上升趋势,每年都在增长,需要财政和卫生部门每年都要核定一次药品差价,无疑使财政和卫生部门难以应付。 五是助长药品不合理消费。药品差价由财政给予补偿,药品卖得越多,财政补助越高,在利益冲动情况下,助长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销售的扩张,不利于群众看病贵的缓解。 综上所述,采用直补差额的办法,有碍于新医改目标的实现。 为此建议:建立全额预算补助方式。 全额预算补助方式,是指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机构的基本工资由政府掏腰包给予补助。实行该种补助方式,充分考虑到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政策性亏损因素。 为保证全额预算补助方式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有三件工作事先要做好: 一是重新核定基层医疗机构的人员编制。 二是核定人均基本工资数额,以县为单位可按平均工资安排全额预算。 三是各级政府有义务承担一定比例的补偿份额。原规定省财政承担40%,市、县财政承担60%。建议改为中央,省财政承担60%,市县财政承担40%,因为中西部县区级财政太困难了。 推行全额预算补助方式将显示较多的优越性。 第一,核定预算数,过程简单,省时省力,减轻财政和卫生部门很多负担,腾出时间和精力加强资金运用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并不给财政部门带来过多的压力。经对河南省乡镇卫生院测算,全省1千所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近千个,若是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应补助取消药品加成形成政策性亏损两项均是2亿元左右,约4亿元左右。 第三,促进公益性的实现。取消药品差价实行全额预算补助可以促进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的转换,规范医疗机构的服务范围,切断了基层医疗机构为创收而多卖药的利益链,在有序竞争条件下,鼓励他们为农村城乡居民提供优质、廉价的医疗服务。 第四,巩固与提高基层卫生队伍,合理解决基层卫生人员待遇,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工资全额补偿机制,各级财政、计划、卫生等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财经制度的要求,各负其责,加强对财政拨款资金分配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来源:中国政协网

基本药物政府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政策性补贴补助收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第二篇

柏城中心卫生院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政府补助资金发放

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提高基本药物制度的可及性,促进村卫生室健康发展,保障乡村医生的正常工作、生活,根据《高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的实施方案》、《高密市乡村医生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为基础,以实行零差价销售药品为基本要求,以合理用药为核心,以减轻群众看病负担为目标,以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为载体,以落实补偿、加强药品监管和实施绩效考核为手段,积极推进我镇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和一体化管理。进一步合理规划和配置村卫生资源,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转变“以药养医”机制,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实施范围

全镇省统一规划卫生室内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在编在岗乡村医生

三、工作要求

1、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执行国家基本药

物的相关政策规定

2、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必须从医院采购,并做好药品验收、销售记录。

3、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无故脱岗、空岗,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范,确保医疗安全,杜绝医患纠纷的发生。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和考试考核。认真落实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报销政策。

4、积极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资金发放

医院负责对村卫生室的综合管理、绩效考核、日常监管和专项基金发放。

发放办法:

根据我镇实际,对上级拨付我院的基本药物补助总金额的60%作为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卫生室的乡村医生基本补助,总金额的40%作为绩效发放。

基本药物补助总金额的40%发放原则上与公共卫生项目的完成情况成正比,在考核过程中根据实际得分情况进行发放。

发放时间:总金额的60%,根据上级拨款时间每月或每季度一次发放;总金额的40%,根据考核情况年底一次性发放。

五、奖惩

各卫生室必须严格执行药品零加成销售,严禁私自加价,执行好的按以上标准进行发放。对不执行药品零加成或严重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取消基本药物补助,并按卫生局规定给予取消乡村医生资格等处理。

柏城中心卫生院

2012年4月24日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汇报
政策性补贴补助收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第三篇

南阳市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情况汇报

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南阳市在省医改办的关心指导下,2011年6月30日按时启动基本药物制度。从总体情况看,基药的政策执行到位,配送渠道比较畅通,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各县区建立了统一的药款支付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河南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基本药物,村卫生室所需药品,也能根据进货要求,由各乡镇卫生院调控进货渠道,专门配送,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工作成效

(一)基本药物采购情况。南阳市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送金额2012年为409712824.3元(约4.1亿元),入库金额为318728020.7元(约3.2亿元),配送到位率为77.8%;2013年9月底前配送金额为323646840.8元(3.23亿元),入库金额为288045688.5元(2.88亿元),配送到位率为89%。个别单位由于网上采购点击滞后,导致采购后未及时入库。除镇平县采取集中配送由卫生院与配送企业定期结算外,各县区均建立了基本药物货款专户和统一支付。基本药物付款办法以乡为单位核算,由卫生会计中心统一转账支付。目前,各县区均已开展基本药物集中配送工作。对于集中配送公司没有配送资格的产品,我市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和基本药物采购流程,要求各县区必须

从有配送权的医药经营企业配送或转配送,可探索实施带量采购,采购中标药品,并始终坚持网上采购。为保障村卫生室基本药物的正常供应,我市社旗、南召、宛城等县区尝试在乡镇卫生院建立村级基本药物药库,设立专人负责村级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卫生院通过例会方式收集汇总辖区村卫生室药品购置计划和配送药品,每旬进行一次网上点击采购。

总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疗机构所用药品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规范了流通秩序,提高了流通效率,药品质量得以保障。同时逐步转变了基层医疗机构医生用药理念,滥用药现象得到遏制,剂型适宜、安全有效的基本药物得到普遍使用。减轻了老百姓跑县进市看病负担,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患者明显增多。【政策性补贴补助收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建议: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基本药物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卫药政〔2011〕23号),药品配送出现超过规定时间,或质量、数量、有效期等不符合有关规定情况时,视为配送违规。这就需要完善政策,对所需基本药品不配送、不及时配送或不足量配送,影响基层医疗机构用药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将配送违规情况报告至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经批准后可应急采购断档药品。对急需、又不能及时配送的药品,应由乡镇卫生院统计报县区卫生局批准后实施应急采购。鉴于部分价格倒挂药品在基层引起较强反应,建议在做好市场调查的基础上能够及时的进行价格调整,并可增加目录内的生产厂家,增加采购药

品的选择性。

(二)补偿机制建立情况。我市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抓手,统筹推进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等重点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的经费来源: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改政策正确履行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主要是通过新农合基金补助渠道取得的业务收入来承担部分机构运转和人员经费的支出;二是各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三是各级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的补助。经对各县区上报数据统计:2012年市级财政投入为1145万元、县级财政投入为8835万元,一般诊疗费考核拨付为4997.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考核拨付为20763万元;2013年9月底前市级财政投入为640万元(部分未拨付到位)、县级财政投入为8972万元,一般诊疗费考核拨付为5711.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考核拨付总体为14973万元。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入差额补助及收支两条线相关政策各县区存在差异性,大多数县区已经实施,内乡、卧龙、镇平三县区暂未实施。收支差额补助因各县的经济收入水平不同存在差别,部分县如西峡、淅川、社旗相对较好,其他县区实际补助不大。收支结余大部分留于医院运转开支,少部分用于福利性基金和奖励性基金。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资金安排与投入情况、设备购买

和人员培训等专项补助大部分县已经设立了专项资金,其中社旗县已到位430万元,宛城区已到位120万元。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规模与清理化解情况:各县区根据《河南省审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审[2011]138号)精神,由县区政府成立了债务清理化解领导小组,卫生系统积极主动配合,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经审计部门对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债务审计清理结果看。截至目前共确定债务11706.94万元,经各县区积极协调,多方筹措资金,目前已化解债务9194.94万元,剩余2512万元,计划年底前全部化解完成。

2012年村级卫生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拨付资金为4270.99万元、一般诊疗费考核拨付为2898.45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考核拨付为6219.02万元;2013年9月底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拨付为1628.94万元、一般诊疗费考核拨付为3174.7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考核拨付为4638.09万元。

【政策性补贴补助收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老年村医生活补助发放情况:各县区已根据省卫生厅、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关于核实上报2012年度领取生活补助老年乡村医生基本信息的通知》(豫卫发〔2013〕2号)要求,对2011年底到龄老年村医进行核实统计,每月按300元的生活补贴进行发放,2012年共计拨付758.72万元,2013年9月底前拨付到位477.02万元。

(三)分配机制建立情况。各县区为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制度,采取不同的办法,对乡镇卫生院按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进行了岗位分类,并根据各卫生院院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口数量、服务质量和服务半径,前年医疗服务平均人次数、收入情况,以及服务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等,制定了相关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各乡镇卫生院结合不同的岗位、不同的技术系数和业务收入状况,制定了向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的内部绩效考核分配方案。经统计,大多数县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所占比重为60--70%,奖励性绩效工资为30--40%;但也有部分县区为适当拉开职工收入差距,提高工作积极性,把绩效工资总量的40%部分作为基础性绩效工资,60%部分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同时,对招录的大中专学生、引进的卫生专业技术带头人和长期扎根农村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绩效工资分配时给予了倾斜。虽然各县区政策有别,各卫生院实际执行效果均相对稳妥。

二、主要做法:

(一)有序启动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5月24日召开的南阳市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我市及时启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会议下发了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等文件,转发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方案
政策性补贴补助收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第四篇

大同市南郊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

度专项补助实施方案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推进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根据晋卫药(201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管理的通知》和同卫(2010)405号《关于下发大同市实施基本药物补偿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南卫字(2013)35号《关于下发对全区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并执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发放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我区在实施基本药物过程中的实际状况,为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的全面监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文件精神,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快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建设,保证基本药物合理使用,规范执业行为,强化管理指导,推动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持续发展,使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实惠。

二、实施目标

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按卫生规划设置的行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政策,切实减轻农村居民的医药费用负担。加强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合理应用培训、指导和监督,提高乡村医生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

三、实施内容

(一)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的基本药物目录》合理确定配备使用药品的品种和数量,不得擅自配备非基本药物。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乡镇卫生院应加强对村卫生室合理用药的监督、指导和培训工作。

(二)规范药品购销管理

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实行集中网上采购,不得自行采购药品。乡镇卫生院负责村卫生室药品集中网上采购,村卫生室原则上每月两次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配送企业在合同规定时限内将药品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验收药品后,将药品签收单及时上报乡镇卫生院,并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所采购的药品货款上缴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在10日前上缴区卫生局基本药物专户,不得扣留.挪用,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村卫生室要按照《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11]442号),做好药品采购、验收、储藏、保管工作,建立药品购销记录和明细账目。

(三)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山西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中标价零差率销售药品。要加强药品价格管理,严禁私自加价,进行价格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和计划生育药具、免疫规划疫苗以及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用药仍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中药饮片暂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政策规定执行。

(四)专项补助发放

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减少的收入,按照同卫(2010)405《关于下发大同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偿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区按采购基本药物数量给予30%的零差价补贴,按季度统一发放。

对中央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专项资金,按2009年农业人口每人每年5元标准给予补助,区财政下拨后,在1个月内及时发放。对偏远山区,人口小于500人的村卫生室全额发放,人口1000人以上(含1000人)年采购基本药物低于1万元的村卫生室,发放70%,提出批评,留余30%用于对偏远山区,人口小于500人的村卫生室,乡镇小于1.3万人及拆迁,因地质灾害搬迁的从留取奖励中的资金给予政策性的倾斜补助。

对中央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专项资金和实施基本药物“以奖代补”资金,采用百分比的制度进行发放,按照乡镇人口数(占5%),村卫生室数(占5%),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数(占10%),网采基本药物量(人均30元)(占30%),每月回款率(占20%)。留取奖励(占30%)用于对偏远山区,人口小于500人的村卫生室,乡镇小于1.3万人及拆迁,因地质灾害搬迁的从留取奖励中的资金给予政策性的倾斜补助。

对中央和省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奖励补助资金,按照日常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和落实执行基本药物制度的各项规定的完成情况发放,对偏远山区,人口小于500人的村卫生室,乡镇小于1.3万人及拆迁,因地质灾害搬迁的给予政策性的倾斜补助。

在方案执行中国家若有变化,按新规定执行。

在80%的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资金支取方便时,将实行银行统一发放。

(五)监管监督

对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监督巡查每年不少于12次,发现不按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要给予批评,扣除当年的中央补助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专项资金(每人每年5元标准),3次以上者取消村卫生室资格。对套取零差价补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给予处理,对违法.违纪者,将由有关部门处理。

2013年度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政策性补贴补助收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第五篇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我乡自2011年6月1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来,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县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的部署,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根本要求,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配套措施,不断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在玉龙县卫生局领导下,在乡村两级医疗构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总结如下:

一、黎明乡基本概况

黎明乡位于玉龙县西北部,距玉龙县城100公里,全乡总人口15126人,以傈僳族、纳西族、彝族等少数民族聚居为主,下辖七个村委会,118个村民小组,设有六个村卫生室,12名乡村医生,卫生院设有编制14人,实有职工12人(其中主治医师1人、执业医师4人、助理医师2人、医士1人、护师1人,护士1人,检验士1人,会计1人)。

二、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制,明确职责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出台的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根本出发点,遵循公益性的原则,切实减轻老百姓的医疗费用负担,病有所医,医有所保的一项医改政策。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并其作为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来抓。玉龙县卫生局成立了以局长为

组长,各医疗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全县及县卫生系统实施基本药物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形成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格局。卫生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药械采购领导小组,对医院用药目录进行审核、审查。审查药品采购计划,监督、检查药品的采购和供应情况。我院2011于6 月 1日起全面实施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在规范临床用药,改变医疗机构以药补医运行机制,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影响,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

自2011年6月1日起,我院按照各级文件精神,卫生院及所辖六个村卫生室100%配备基本药物,并严格实行零差率销售,我院成立了基本药物零差率工作督查组,定期对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配备和零差率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各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到位,零差率政策执行严格,药品核算计价准确,未发现药品加价或加成现象。

二)加强监管、定期督查、落实责任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我院加强对卫生院和各村卫生室的监管,建立了定期督查制度,每季度抽调工作人员对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行督导,检查基本药物采购、使用及零差率执行情况,对非集中采购基本药物、私自购进非基本药物、未执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等违规操作的,予以全乡通报批评,同时扣减综合考核分值、扣减基本药物“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审核扣减新

农合补偿基金。由卫生院进行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其新农合和公共卫生服务定点资格,严重违反基本药物政策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罚。

三)落实财政补偿,强化资金监管

1.落实财政补助。按照玉龙县卫生局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通知要求,对基层医疗机构因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而减少的收入由县财政给予合理补助,截止目前,为确保基层医疗机构正常运转,共拔付各项基本药物“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共计元;拨付15%基本药物零差率补助资金共计元。

2.执行基金补偿。对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新农合定点卫生院、村卫生室实行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基层医疗机构经常性差额。同时,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比例达到了50%,每诊疗人次处方限额达到了50元。

3.强化资金管理。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休化管理,强化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财务监管,开设村卫生室财务管理专户,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收支情况实行集中监管,由卫生院财务人员对村卫生室药品采购资金进行集中核算,实行全乡药品采购货款集中支付制度,重大开支审批制度,落实财政补助资金集中收付、统一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村卫生室管理收支,保障了村卫生室经

费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提供了长效支撑。

四)创新工作机制,转变服务理念

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过程中,卫生院进一步强化医院内部管理,努力提高医疗护理的质量,促使基层医院从原来的“以药养医”模式向开源节流方面转变,促进卫生院工作人员转变服务理念。在实际工作中,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为先导,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两大职能进一步向深度和广度推进,更加体现了基层医疗机构的公益性和公平性。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针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原库存非基本药物限期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覆盖范围有限、基层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补偿政策落实、基本药物统一采购平台等问题,及时向上反映情况。并通过增加配备基本药物品种、加强集中采购、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坚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决心,确保全乡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取得成效

1、减轻医药负担,破解看病贵。业务情况实现“三降一升”。自2011年6月1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以来,药品收入、药品利润、次均费用、门诊人次等与2011年平均水平相比,呈现“三降一升”现象:一是药品收入下降,二是药品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下降,三是门诊次均费用下降,2010年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为69.7%,2012年为60%,下降了9个百分点;三是就诊人次明显上升,2012年到乡镇卫生院就诊的人次12321 人,上升比例为16%。

2、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药品收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村卫生室的利益链被切断,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超范围执业、超服务能力接诊的现象基本消除,大处方、乱用药的现象从源头得到遏制,取得了“四个提升”的成效,即:医德医风、内部管理、服务档次、群众满意度得到显著提升。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使患者真正得到实惠,群众普遍好评,有效缓解了长期以来制约卫生发展的“看病贵”问题。目前我院共配备有基本药物211 种,配备率达100%,按照云南省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要求,除采购平台未能采购的极少数品种外,卫生院及所辖六个村卫生室全部按规定由卫生院统一实行网上采购,采购流程规范合理。2013年度我院及所辖卫生室共采购基本药物291 种,计元,通过执行零差率政策,累计让利患者元。

3、临床用药逐步规范。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逐步改变了医生的用药习惯,卫生院全部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彻底改变了过去个别医生常使用新特药等不良习惯,既降低了患者负担,同时也有效控制了药物滥用带来的细菌耐药等医疗社会问题。

4、药品价格透明公开。我院及六个村卫生室均设立基本药物零差率价格公示栏,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并定期对卫生院及村卫生室的基本药物采购和零差率政策执行情况进行

2015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政策性补贴补助收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第六篇

第1篇:大丰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为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扎实有序地建立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印发2015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医改办〔2015〕4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5〕7号)、省医改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医改发〔2015〕5号)和《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卫社妇〔2015〕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目标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维护健康公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具体目标是:2015年12月26日开始,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农村14所镇级卫生院及219个村卫生室,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改制的13所民营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内容包括: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江苏省增补药物目录(以下简称基本药物);实行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确保每个建制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镇卫生院;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补偿机制等。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按照省编办、财政厅、卫生厅联合下发的《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15〕7号),综合考虑功能定位、职责任务、辖区服务人口和实际服务覆盖范围等因素,通过合理整合卫生资源,科学核定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镇卫生院编制,使人员、设备、房屋等全面达到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中心卫生院逐步达到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标准。科学规划设置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建立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按照省定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规定的药品,由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实行网上统一招标采购,根据盐城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领导小组确定的“一品两规”,各医疗卫生单位申报采购计划,通过“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进行网上采购,并在省招标遴选的配送企业中确定2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

(三)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按照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15〕7号)、江苏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苏财社〔2015〕132号)、《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试行)》(苏财规〔2015〕12号)、《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实施意见》(苏编办发〔2015〕7号)等文件要求,遵循“补运行经费、不补药品差价”的原则,市财政建立科学、合理、促进良性运行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偿机制。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采取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的财政补助办法,在不减少过去已有补助的前提下,参照2015-2015年三年药品销售平均差价率计算确定对卫生院和基层改制民营医院补助标准,给予村卫生室合理补助,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的运行经费补偿,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实施。条件成熟后,将适时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办法,加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财政补助相挂钩。

(四)落实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基本药物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的基本内容,市人社局和卫生局分别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制订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鼓励首选使用基本药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就医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报销比例5-10个百分点。

(五)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的监督管理。市卫生局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2015年2月10日后,除基本药物外,不得再使用目录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与其建立双向转诊关系的二级医院提供,具体办法由市卫生局另行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符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的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督促医务人员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三、实施步骤

在前期广泛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的基础上,于今年年底前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出台《大丰市基本药物采购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按规定程序遴选确定我市基本药物配送企业,并签订统一配送合同。

3、市财政局牵头制定出台《大丰市实施基本药物财政补助实施办法》,补助数额足额纳入今后市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4、正式实施前,召开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动员大会,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5、按照省统一部署,在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6、加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跟踪监测,保证制度的健康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职责。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重大的体制机制创新,也是医改的重点和难点。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市发改(物价)、卫生、财政、人社、药监、编办、监察和文广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大丰市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卫生局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制定本部门具体实施方案,并纳入部门工作目标,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补偿资金。认真做好年度财政预算,留足改革所需资金,同时,通过提升管理积极向省财政争取以奖代补资金,确保投入政策落实到位,财政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三)明确部门分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涉及使用计划、招标、配送、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医保报销及财政补助政策等多个环节,市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发改委要深入分析制度实施中的难点及可能带来的影响,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落实和衔接。市卫生局要牵头认真做好基本药物的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等工作,组织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规定、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的培训,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监督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市财政局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确保政府投入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衔接。市人社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结报比例,引导居民首诊在社区。市编办要按照省规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合理核定编制。市物价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药品零售价格管理,按照上级部署,及时调整医疗服务收费价格。市食药监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管。市监察局等部门要强化对药品购销、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市文广新局要广泛开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优越性的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并主动接受基本药物。

(四)注重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原则和主要政策,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形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良好氛围。

第2篇: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

为稳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卫药政发[]78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发[]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9号)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启动时间

我县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包括县第二人民医院,以下统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暂不纳入实施范围。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于12月30日零时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主要任务

(一)按照规定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国家307种基本药物和山东省216种增补药物为现阶段我县使用的基本药物。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必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原则上不得再购进非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要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引导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用药习惯,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

(二)执行基本药物统一招标采购及配送制度。在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办法出台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需基本药物在省确定的最高采购限价内仍按原途径采购配送。省里招标采购办法正式出台之后,按照规定要求实行省级统一招标采购和配送。

(三)落实基本药物医保报销配套政策。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甲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属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乙类目录中的基本药物,纳入支付范围的比例不低于90%。城镇基本医疗保障按照省、市政策规定提高报销比例。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报销目录,住院药费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提高10%。

(四)不断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需要。本着“科学、公平、节约、高效、规范”的原则,按照中央和省、市“综合配套改革、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统筹安排、多渠道补偿”的要求,建立健全经费补偿机制,落实政府投资主体责任,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管理,拓宽服务渠道,提高服务质量,增加医疗服务收入,最大限度的降低药品收入减少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各级财政2015年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贴,根据县财政预算计划,按月预拨付,年终总结算。

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措施

(一)同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套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既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条件之一、人事、卫生、社保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科学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按照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绩效工资为核心内容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取得实效,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改革成果的巩固。

(二)乡村医生管理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农村卫生室仍实行一体化管理,所使用的药品一律由乡镇卫生院供给,药品加成率不得超过15%。患者在村卫生室就诊,药品费用报销比例较非基本药物提高5%。村卫生室不再向卫生院上缴利润。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按规定予以补贴。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所必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问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确需非基本药物药品的,按照程序申请,由上级批准后增加。批准增加的药品按零差率销售。

(四)基本药物制度启动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须进行盘点。以12月29日24时为基准时间,24时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库盘点准确,现存药物属于基本药物的,于12月30日零时起,一律按零差率销售;不属于基本药物的,或按零加成销售,或转给卫生室使用。

(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债务处理问题。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前形成的历史债务4892万元,作挂账处理,每年有盈余的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利用盈利逐年偿还债务。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对改革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现状,有效减轻群众用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二)搞好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落实。财政局负责制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财政补偿政策和计划,落实政府投入;人事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核定、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工作,会同卫生局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绩效工资为主的分配制度和人事制度改革;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本药物报销办法并监督实施;卫生局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的配备和组织上报采购及配送信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状况,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报销制度并监督实施;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受理有关药品质量的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制定零售药店基本药物实施制度并监督实施;物价局负责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局负责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查处;医改办做好综合、协调、服务、指导工作,其他有关部门也要认真落实职责,积极搞好工作衔接,确保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财力保障。县政府多渠道筹措资金,在统筹上级财政有关专项补助后,将资金差额列入预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系统会计核算中心,科学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和支出基数,规范收支项目和标准,规范收支行为,统筹资金统一核定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入全部由县卫生局财务专户管理。

(四)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县卫生局要加大管理力度,支持和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增强发展后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不得新增加债务。继续对村卫生室实行一体化管理,即人员统一调配、工资统一发放、药品统一配送、账目统一管理。不断改善村卫生室诊疗条件,提高村医待遇,调动村医的积极性。

第3篇: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基层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在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15]78号)、《贵州省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黔卫发[2015]1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xx]31号)和《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毕署办通[xx]154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全县所有行政村卫生室(以下简称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减轻农村居民医药费用负担,确保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着力推进村卫生室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不断巩固农村三级卫生“网络”。

二、工作内容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xx年12月31日前,全县所有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政策性补贴补助收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二)药品使用范围

村卫生室全部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级增补药品,禁止使用其他基本药物。

(三)药品采购配送

村卫生室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送药品采购计划,通过乡(镇)卫生院采购药品,严禁村卫生室从其他渠道采购药品。配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统一采购村卫生室所需药品,不得向村卫生室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四)药品的价格管理

村卫生室配备使用的全部药品要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并对药品价格进行公示。

(五)补助办法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提高村医补助的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xx]75号)要求,通过政府定额补助、政府年终考核奖励、政府购买服务补助、一般诊疗费补偿、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补助等对村医进行补助。

(六)执行基本药物医疗保险政策

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提高1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各乡(镇)对村卫生室情况进行摸底,按照《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卫发[xx]120号)要求,大力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在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各乡(镇)在xx年11月30日前出台本乡(镇)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xx年12月31日前,所有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政策,实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配备使用和零差率销售。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要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供应。村卫生室库存非基本药物原则上允许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之日起三个月内按零差率销售。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职责。县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全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县医改办负责牵头实施有关具体工作;各乡(镇)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本乡(镇)村卫生室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补助经费;县人事劳动部门负责逐步将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纳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把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和管理;并负责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保证群众用药安全。

(二)落实补偿责任,强化绩效考核。各乡(镇)要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县、乡两级医改领导小组要科学核定村卫生室的工作任务、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制定实施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

(三)上下密切配合,保证全面落实。各乡(镇)卫生院要上级有关要求,全面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充分发挥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能。在做好村卫生室药品代购、储存、发放、统计等管理工作的同时,加大对村卫生室药品采购、储运、销售、建账等环节的指导和监管,规范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要加强对乡村医生合理用药的培训,提高村卫生室安全用药水平。村卫生室要切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实现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规范运行。各乡(镇)和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强化监管,加大宣传,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积极、稳妥、有序地开展。

第4篇:山西省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国务院《“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和《山西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着力解决基层医改面临的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果,健全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机制,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全面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创新监管方式,健全医药卫生监管体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努力实现90%病人在县域内就诊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和配送。

1、稳固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继续坚持以省为单位对基本药物(含省补充目录品种)进行网上集中采购,落实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集中支付、全程监控等制度。对经多次采购价格基本稳定的基本药物试行国家统一定价;对独家品种试行国家统一定价,也可探索以省为单位,根据采购数量、区域配送条件等,直接与生产企业议定采购数量和采购价格;对少数基层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基本药物,采取邀请招标、询价采购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采购“双信封”评价办法,对药品质量、生产企业的服务和信誉等进行全面审查。在经济技术标评审中,将企业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5年版)》(GMP)认证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在商务标评审中,对竞标价格明显偏低的药品进行综合评估,避免恶性竞争。(省卫生厅牵头,省监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物价局配合)

2、保障基本药物供应配送和资金支付。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切实保障全省基本药物及时供应。强化生产配送企业履约责任,健全基本药物供应配送、支付、定期通报、考核机制。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的统一支付,省财政设立全省基本药物采购周转资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基本药物的货款,市县卫生局要加强此项工作的管理考核,确保货款及时足额支付。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负责监督基本药物货款支付情况,对拖延付款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要严厉查处,并向社会公布。(省卫生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监察厅配合)

3、及时调整国家基本药物山西省补充目录品种。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根据我省基层用药特点和需求,结合我省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的基础上,及时统一遴选增补部分药物,作为国家基本药物的补充。省卫生厅负责提出拟增补药物目录,并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论证评审,经省人民政府审核确定后向社会发布。(省卫生厅负责)

4、严格执行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对在采购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竞价、不按合同规定及时配送或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以及向采购机构、医疗机构或个人进行贿赂或变相贿赂的企业,一律记录在案、列入黑名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两年内不允许该企业及其法人代表参与我省的任何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查处的企业,两年内不得参与药品招标采购。(省卫生厅牵头,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监察厅配合)

(二)加强基本药物使用和监管。

5、引导基层医务人员规范使用基本药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继续加强基层医务人员基本药物知识培训,将其作为基层医务人员竞聘上岗、执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转变用药习惯,促进临床首选、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省卫生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委宣传部配合)

6、鼓励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基本药物。在没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乡镇和社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确保每个乡镇、社区都有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内容等,由各设区市结合实际确定。将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对其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给予足额补偿。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公立医院)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可参照执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策。国家另有具体办法的执行国家相关规定。(省卫生厅牵头,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7、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基本药物研究、生产、流通、使用、价格、广告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生产企业,规范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对基本药物实行全品种覆盖抽验和从生产出厂到使用全程电子监管,加大对重点品种的监督抽验力度,抽验结果定期向社会发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省卫生厅、省商务厅、省物价局配合)

(三)深化编制、人事和收入分配改革。

8、深化编制和人事改革。结合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精神和总体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制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统筹协调,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城镇化进程和城市规模的变化,综合考虑服务人口、地理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实行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合理配置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人员,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人员比例,充实基层急需短缺实用型人才。提高基层人员待遇,吸引人才服务基层,解决基层用人难、留人难问题。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落实其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竞争性用人机制,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对未聘人员采取多途径妥善安置,并确保各级财政经费补助落实到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在开展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五统一”管理的基础上,开展紧密型乡村一体化服务管理试点,即村卫生室人员由村委会同意后,乡镇卫生院统一选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人员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后,可纳入到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由乡镇卫生院统一派驻管理。实行紧密型管理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的业务收入、社会保障和村卫生室的资产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负责)

9、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创新考核制度,把考核重点从单纯的工作数量和经济效益为主,转到以服务质量数量、患者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城乡居民健康状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县级对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考核每半年一次,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每季度一次。考核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并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依托信息化手段,强化量化考核、效果考核。(省卫生厅负责)

10、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任期目标责任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一律采取公开选拔、择优聘任方式产生。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由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其收入和任免挂钩。严禁将负责人的收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济收入挂钩。(省卫生厅负责)

11、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待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可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各市县要从实际出发,在平稳实施绩效工资的基础上,结合医务人员工作特点,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聘用人员的考核与奖惩,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发放绩效工资。收入分配向工作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严禁将医务人员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对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所需周转房等生活保障除争取国家支持外,省、市、县各级政府积极做好资金配套,并在职称晋升、社会荣誉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在农村地区长期从医、贡献突出的医务人员,按国家规定给予奖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负责)

(四)完善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12、落实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经费。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人员经费(包括离退休人员经费)、人员培训和人员招聘等所需支出由财政部门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相关人才培养规划和人员招聘规划合理安排补助。(省财政厅负责)

13、完善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补助政策。积极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的财政补助政策,各级财政要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经常性补助机制,县级财政要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纳入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落实到位。(省财政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配合)

14、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除中央和省级补助提前预拨外,市、县财政补助应当于当年6月底前全额到位。县级财政应当于当年2月底前将不低于60%的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预拨项目实施单位,7月底前结合半年考核将拨付进度提高至80%,次年1月底前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全额结算,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县级财政按照服务成本核定补助。(省财政厅牵头,省卫生厅配合)

15、全面实施一般诊疗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原则上10元。要严格落实一般诊疗费医保支付政策,将其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规定比例支付。(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物价局配合)

16、发挥医保支付的补偿作用。扩大门诊统筹范围,合理确定医保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医保支付比例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支付制度。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给予补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牵头,省物价局配合)

(五)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7、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功能。以维护辖区居民健康为中心,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设备和基本药物(包括增补药品),大力推广中医药服务,综合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科目、床位数量、科室设置、人员配备、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要与其功能定位相适应。乡镇卫生院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卫生管理职能,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进行技术指导、药品器械配送管理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公示,作为财政补助经费核算和乡村医生聘用的依据。(省卫生厅负责)

18、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做好城镇化和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规划布局和建设。政府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坚持政府主导,原则上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万-10万居民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十二五”期间,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投入,重点支持边远山区、地广人稀的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建设,到2015年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率达到95%以上。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到2015年底,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要建有标准化的中医科、中药房,并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5%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19、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加快推行全科医生制度,加强师资和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和欠发达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继续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实施全科医生特岗项目,确保如期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配备目标。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3年及以上的高校医学毕业生,其学费(助学贷款)由国家补助(代偿)。加大对农村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加强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对乡镇卫生院人员每5年进行一轮全员岗位培训,将培训结果作为岗位聘用与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行城市医院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师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服务累计一年以上的政策。深化对口协作,加强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人才合作交流,建立定期巡诊和轮训机制。继续实施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20、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鼓励基层医务人员根据居民健康需求,主动服务,上门服务,开展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巡回医疗等。积极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不断提高全科医生签约人数与服务人口比例,逐步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城乡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提供连续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推进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明确乡村医生对农村居民应提供的服务项目,确保农村群众健康服务落到实处。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快制定分级诊疗规范,推进基层首诊负责制,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明显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门急诊总量的比例。(省卫生厅负责)

21、推进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并组织全力推进。以建立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以建设具有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绩效考核等功能的应用系统为重点,通过建立省、市两级卫生信息平台,逐步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有条件的村卫生室与区域内医疗、公共卫生、医保管理等机构的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强化信息系统在绩效考核和服务监管中的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规范化水平。(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配合)

22、积极做好化解债务工作。县级政府作为化解债务的主体,要多渠道筹措落实化债资金,按时完成债务化解工作。各设区市要按照全省统一规划,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市、区)化解债务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省财政厅牵头,省卫生厅配合)

(六)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23、提高村卫生室服务水平。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继续巩固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成果。各市、县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好村卫生室冬季取暖的问题。对村卫生室主要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合理补助。市、县(区)结合实际制订乡村医生培养规划,建立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定期免费培训制度。鼓励采取公开招聘本地人员定向培养等方式充实、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对公开招聘大专以上医学生、“村来村去”定向培养等方式考核聘用且暂未取得执业资质人员,由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颁发“乡村医生资格证书”,按《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注册,并逐级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其他新进乡村医生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力争到2020年乡村医生总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省卫生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配合)

24、全面落实乡村医生补偿政策。明确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分工和资金分配比例,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考核后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各县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充分发挥新农合对村卫生室的补偿作用。严格落实中央财政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机制,各级财政要采取定额补助的方式给予专项补助,财政补助总体水平与当地村干部的补助标准相衔接;进一步提高对在偏远、艰苦地区执业的乡村医生补助水平。各地要积极探索建立乡村医生医疗责任保险制度,降低乡村医生执业风险。(省财政厅牵头,省卫生厅配合)

25、合理解决乡村医生养老问题。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规定领取养老金。省、市、县财政要严格落实乡村医生养老缴费补助。各级政府应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从2015年起,对依法取得乡村医生及以上执业资格,正式受聘于村卫生室工作,连续在村卫生室执业满10年以上,年满60周岁并在村卫生室工作岗位离岗的村医,在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的基础上,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生活补贴(不离岗不享受)。所需资金由省与市县财政各负担50%,市县负担比例由各设区市自行确定。省级补助当年按计划预拨、次年据实结算。对已落实老年乡村医生退养待遇,且高于此标准的地区,仍按原标准执行。各地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适当的退养补助水平。(省卫生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配合)

(七)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监管。

26、加强卫生行业监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行业管理,加大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对有过度医疗、不合理使用抗生素、推诿病人、虚报公共卫生服务等违规行为的机构及人员,严格依法查处;严厉查处没有按照规定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问责制,对监管不力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地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社会监督。(省卫生厅负责)

27、推行院(中心)务公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公开医疗服务信息、财务收支状况、医疗服务价格、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政府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考核情况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卫生厅负责)

28、发挥医保和价格的监督制约作用。医保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要实行实时监控,加大奖惩力度,严厉查处骗保行为。价格部门应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收费检查,严厉查处乱收费、违规加价等行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牵头,省物价局配合)

29、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诚信制度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重视对基层医务人员的人文素质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精神,促进基层医务人员与城乡居民建立和谐关系。(省卫生厅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重要意义,推动基层医改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订出台相关配套文件,加强政策衔接;各设区市要制订细化的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提高政策执行力。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各地要将基层医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督促指导地方工作。省医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监督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和效果的监测评估、考核,对工作滞后的进行约谈,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注重培训。大力宣传基层医改政策及取得的成效,及时总结和宣传报道各地在基层医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对从事医改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医改、参与医改的良好氛围。

第5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我区为全省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单位,年初辖区所有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中公立机构在省统一招标的基础上,以区为统一采购单位,统一签订购销合同、统一结算费用、统一确定配送企业;民营机构采取统一目录(品规)、统一价格、分别采购、政府补助的方式。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建立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实行基本药物制度是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着力推进的五项重点改革之一,是要从体制机制上保障群众公平享有安全、有效、必需、廉价的基本药物,促进健康公平。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基本药物制度的有关政策文件,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制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如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二)实行基本药物招标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要求由省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省通过公开招标遴选配送企业。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在省级招标平台中标药品生产企业中遴选药品和配送,并以区为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确定配送企业;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同步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级招标平台确定的药品品规的基础上,由各民营机构自主采购。

(三)严格执行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国家和省规定基本药物目录共599种。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形成统一的药品采购价格(含配送费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基本药物统一价格销售。

(四)完善基本药物使用财政补偿机制。区财政部门对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财社〔〕132号)和《市政府批转关于加强我市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府〔〕149号)等文件精神,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机制,要按常住人口,核定任务、定编定岗,核定经常性收支,实行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

(五)完善基本药物医保支持政策。按照国家要求,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继续鼓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向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过渡,引导参合人员首选使用基本药物,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六)强化基本药物使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强化对基本药物的使用和管理。按照省要求,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45天后,除基本药物目录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再使用其他药品。少数慢性病人的特殊用药,可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双向转诊,由二、三级医院提供。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质量管理体系,完善符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特殊基本药物必须严格按规定保管。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教育,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七)城区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统一目录、统一品规、统一价格、自主采购、政府补贴”的原则,辖区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级招标平台确定的药物品规,自主采购药品,并按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形成的药品采购价格进行销售。政府对其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三、进度安排

年1月20日起,辖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同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到医疗卫生、药品供应保障、基本医疗保障等多个体系建设,是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之一、根据省市的要求,我区成立实施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由区政府办公室、卫生、发改、监察、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物价等部门组成,统筹组织实施我区基本药物制度,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同时我区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家小组,负责对基层医务人员和居民群众使用基本药物释疑并向上级反映情况和提出建议,并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执行情况和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

(二)明确职责分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涉及面广、影响大、环节多,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指导,各司其职。发改部门要分析实施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实现平稳过渡和衔接。卫生部门要牵头做好方案的制定,完善基本药物使用和管理流程,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招标采购配送和价格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监督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财政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正常运行。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规定,按常住人口核定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做好有关政策的调整和衔接工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管。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价格执行情况的检查。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

(三)加强监管考核。建立绩效评估机制,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完善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价格和报销信息管理系统,对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强化日常监管力度,建立“依法执业、诚信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投诉多、满意度低、运行不规范的机构提高检查的频度,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退出机制。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建立统一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报表制度,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基本药物使用情况。

(四)积极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和政策,教育广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提高对基本药物合理使用的认识,积极宣传和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任感,普及合理用药常识,改变不良用药行为,努力形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的良好氛围。

2015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政策性补贴补助收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第七篇

第1篇: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思路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推进发展,提高效率,减轻负担,促进健康”为总体原则,紧抓医保资金总额预付制试点改革契机,围绕医院总体工作思路,力争在公立医院改革领域取得新突破,以改革促发展、惠民生,努力让医院发展更具活力,患者就医更放心、更安心、更舒心。

(二)改革目标

通过实施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建立以医疗服务质量、效率和满意度为核心的新的现代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医疗服务模式,强化医疗质量管理,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解决医院运行瓶颈问题,保持和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医院可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推进首都公立医院改革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

二、主要试点任务

医院主要承担医保资金总额预付制试点任务。确立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明确目标,严格管理,绩效考核,薪酬挂钩”的总体要求,组织实施试点任务。

(一)具体措施

1. 加大监控力度 注重实施过程管理。以医生门诊工作站增设内控系统作为降低门诊人次(例)均费用的重要工具,利用系统信息提示、药量按照开药原则自动换算等功能,降低超适应证、重复开药等错误发生率,避免发生大处方、滥用药现象,降低药占比。同时,对临床及药、检、放科室提高质量控制标准,严格遵守医疗制度及技术规范,合理控制检查项目。

2. 增加激励机制 将总额预付资金结余纳入奖励分配,与任务完成情况和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挂钩,鼓励引导医务人员规范诊疗行为,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科学施治、高效服务,落实各项控费措施,确保人次(例)均费用下降。

3. 完善约束机制 加强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考核。

4. 融入督导管理 继续开展院领导督导查房,加强对医改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临床规范诊疗行为、合理用药。

5. 加强规范化管理 全面推进主诊医师负责制,充分发挥诊疗团队作用,继续完善主诊医师负责制管理模式和监控机制,年内争取建立以主诊医师团队为基础的核算体系,促进主诊医生负责制全面落实;强化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建立其全过程监督管理;不断完善临床路径管理,建立临床路径管理指标,按月在院周会反馈各病种实施情况;加大优质护理服务推进力度;加强医生规范管理,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减少大处方、减少大检查。发扬善于求真务实、敢于改革创新、勇于挑战难题的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实现全过程连续性诊疗模式。

6. 建立联合办公机制 进一步加强总额预付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建立医疗部门“协同办公、部门联动、责任明确、限时办结”的联合办公机制,及时协商解决试点任务进程中存在的人员、流程和管理等方面问题,加快试点任务的推进速度。

(二)试点任务绩效考核

强化院科两级精细化管理。医院以基础数据为依托,将总额预付总控指标按科室进行分解,制定各科室的年基础值、期望值与挑战值,并作为年终科室绩效考核指标,严格指标管理。以追求社会效益为宗旨,以强化管理为核心,以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提高运行效率为主要内容,把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切实减轻患者医药负担为目标,健全监督考核与薪酬体系。

三、重点举措

20XX年,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医院将从四方面(即:医疗服务创新,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引才育人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管理机制创新,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医院建设创新,改善医疗服务环境),以18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全力以赴完成医院医改任务。

(一)医疗服务创新,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坚持把创新医疗服务作为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切入点,将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作为医院改革的落脚点,为医院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 暑期迎峰度夏专项工作 针对暑期大量患儿在家长陪同下前来就诊、验光配镜的特点,20XX年5月起,启动暑期门诊筹备工作;7月1日启动暑期工作预案。通过挖掘内部潜力,增加眼科服务量;调整门诊空间,优化就诊流程;做好导医咨询,疏导就诊高峰;向南区分流患者,全力做好后勤保障等多项举措,提高工作效率,尽最大努力满足患者就医需求。

2. 继续推进预约诊疗,优化门诊服务流程推广“先诊疗、后结算”模式;积极配合医管局京医通卡试点工作;增加号源投放,扩容服务能力。

3. 院领导督导查房 在20XX年院领导带队行政查房的基础上,建立院领导督导查房制度;对科主任是否按时查房和查房内涵质量进行督查。通过院领导现场办公,及时解决医疗运行中的问题,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4. 提高床位使用率专项工作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医院收治住院患者的能力;实施床位动态管理,实现床位“调余补缺”,缓解患者住院难,全院床位使用率争取达到90%以上。

5. 缩短平均住院日专项工作 建立以一日病房为依托的医疗布局调整及医疗流程改造,积极探索一日病房工作持续改进、不断完善。努力将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10日以内,提高优质卫生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待床患者人数。

6. 严格药事管理, 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 完善医院药事管理;深入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在巩固以往工作成果的基础上,20XX年,今年,我们将从明确各部门职责,运用信息化手段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建立奖惩机制等多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做好抗菌药物管理,并将规范Ⅱ类切口手术的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和抗菌药物的治疗性使用作为工作重点,确实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降低患者的用药费用。

(二)引才育人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1. 加大投入,打造科研管理平台 构建医院科研管理信息化平台,投入百万元用于院内基金项目支持。

2. 引进人才,加强基础学科建设 医院进一步明确“稳定、改革、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心血管学科发展为突破口,引进院外心血管学科带头人之一——北京市高层次卫生技术领军人才马长生教授。通过其在心血管疾病介入治疗领域的深厚造诣,带动学科发展建设成为医疗技术精湛的重点学科,培养技术力量雄厚的高级人才,提升医院综合实力。

3. 培育人才,学科教育结合临床发展 完善《北京同仁医院人才工作委员会机构设置及职责》,进一步明确党管人才的手段和方法。落实经费支持;完善教育管理体系,注重内涵建设。

(三)管理机制创新,提高医院运行效率

1. 结合医改梳理并完善全院规章制度 传承同仁百年工作积淀,结合医改新形势、新要求,从行政管理、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服务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六方面,进一步梳理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修订院级会务制度,控制会议数量和质量,精简议题,提高办公效率;落实会议决议的执行督办机制,保证决策及时传达、全面执行。通过完善制度与细化岗位责任制相结合,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和绩效管理的持续改进搭建更广阔的平台。

2. 结合医改对医院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并完善与薪酬挂钩的院内绩效考核体系 进一步丰富、创新医院绩效考核,进而从绩效考核走向医院绩效管理。将绩效考核与奖金分配挂钩,重新规划奖金分配方案。通过绩效管理和薪酬管理实现医院和职工的同步发展,提高职工收入。

3. 党委为医改提供思想组织保障——两个考核体系 继续完善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和共产党员工作考核体系,落实医改政策与绩效考核挂钩,进一步提高党支部书记和党员对医改工作的关注度,为医改提供有力支撑。

4. 干部培养与队伍建设,发挥主力军作用 围绕医改的中心任务和医院发展的主流方向,严格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和管理,并以干部管理学院作为医改教育培训的重要平台。

5. 建设护理后备人员库,解决护理人员短缺 充分调动与发挥护士的工作潜能,为后期培养全科护理骨干做准备,促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提出建立护理人员储备库的工作设想。

6. 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助推医院管理科学化 完善医院信息系统,加强系统深层次应用;建设三区统一的电子病历系统;强化信息决策分析和管理职能。医院建设创新,改善医疗服务环境

(四)医院建设创新,改善医疗服务环境

1. 以医改要求建设门诊服务中心,促新型“一站式”服务模式建设 落实医管局关于建立门诊服务中心的要求,在三个院区的门诊大厅显著位置均设立门诊服务中心,整合患者门诊服务需求,完善各项服务举措和设施

2. 拓展医疗服务空间,改善门诊就医环境 将西区、东区原出租商用的房屋(275平米)收回,用于扩大医疗用房;以医院三区门诊规划调整改造为契机,调整工作流程,改善医院内部环境,为患者提供便捷、宽敞、整洁、明亮、舒适的就医环境。

3. 南区二期规划建设 南区二期规划以医院三区总体布局规划为基础,体现“绿色医院”设计理念,符合医院建筑最新趋势,运用科学先进的设计,实现安全、高效、低成本运行。

遵循医院未来发展的整体要求,与医院综合发展、科室建设紧密结合,使医疗资源、硬件环境、管理环境高度整合、高度统一,满足医院长远发展目标。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及医院改革工作办公室。

(二)机制保障

1. 实行项目化管理 由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时间进度计划表,主管部门遵照领导小组决议执行落实;定期组织召开专项研讨会、办公会,向领导小组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对工作效果不显著、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评估分析,协调相关处室修订工作方案;对取得成效的工作举措进行总结,为经验推广奠定基础。

2. 信息化建设夯实管理根基 继续完善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数据报送决策机制。要求全院高度重视数据统计、测算及填报工作,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做好数据质控工作。

3. 规范医院经济管理 规范财务管理。对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等方面的财政补助,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履行程序。

从成本控制中实现效益的提升。控制运行成本以盘活现有资源和降低运行成本为重点,压缩、削减行政公务费用,强化节约意识。

4.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将医院改革发展的总体经营目标通过编制预算,层层分解到各科(处)室,在预算管理的指导和控制下,有计划、有步骤地执行。通过实际完成预算情况的分析与评价,实现对预算执行部门的绩效考核与奖惩。

5. 与职工共享发展成果 注重让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同时,充分考虑职工利益,不断提高员工‘幸福指数’,发挥医务人员主体作用。通过职工代表等多种途径畅通诉求表达渠道,通过医院人才培养机制、激励约束机制改革,使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得到体现。

(三)思想组织保障

1.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过程中,坚持并加强党的领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强核心、固堡垒、当先锋为重点,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团支部作用,调动和保护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 加强政策措施的宣贯 通过会议、培训、座谈、文件等形式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措施的宣贯,把干部职工思想统一到医改工作上来,为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奠定思想基础。组织医院管理干部认真研究、学习,提高院领导班子的医改政策水平和改革执行力;面向班组长以上干部,召开动员会、编发医改学习材料,加强政策与措施培训;对全院医务人员进行宣教引导。

3. 加强内外宣传引领 通过上报医改信息,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卫生信息网、医院官网、微博等媒体信息平台作用,全方位报道医院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的实惠,就医改政策开展广泛宣传,让社会各界及时了解医院改革动态及改革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2篇: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遵义市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城市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和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XX〕2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努力让群众看好病。按照“适度规模、优化结构、合理布局、提高质量、持续发展”的要求,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统筹配置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医疗资源,促进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鼓励多元化办医,推动不同所有制和经营性质医院协调发展;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坚持总体设计,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系统总结;坚持中央确定的改革方向和原则,立足遵义市情,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大胆探索创新。

二、试点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构建公益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探索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快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形成比较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促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形成公立医院改革的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为全面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奠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

1.强化区域卫生规划。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功能、数量和规模,优化结构和布局,完善服务体系。

2.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探索管办分开、政事分开的有效形式,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科学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探索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3.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探索实现医药分开的具体途径,改变医疗机构过度依赖药品销售收入维持运转的局面,逐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探索改革基本医疗保障支付方式,落实财政补助政策。落实中医药扶持政策。

4.改革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进公立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落实各项医院管理制度,制订疾病诊疗规程并推广实施,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保障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方便群众就医。

5.健全公立医院监管机制。实施医院信息公开,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医疗安全质量和经济运行监管。

6.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完善政策体系,营造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引导、鼓励和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促进不同所有制医疗机构的相互合作和有序竞争,满足群众不同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三、试点范围和实施步骤

(一)试点原则及范围

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积极探索、分类指导的原则,确定余庆县人民医院作为遵义市综合改革、整体推进试点。遵义医院要在服务体系、内部运行机制、医院管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方面开展试点,其他县(市、区)人民医院要以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为重点。

(二)实施步骤

遵义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从20XX年开始,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20XX年4~9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6号)和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XX〕20号)要求,制定《遵义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并按要求报批。

2.开展试点工作(20XX年9月~20XX年11月)。根据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国发〔20XX〕12号)要求,细化目标任务,提出整体推进、重点突出的公立医院改革措施和目标,在全市市、县两级公立综合医院开展试点的基础上,探索改革经验,总结改革成果,并逐步推进其他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3.总结评估试点工作(20XX年12月)。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完善相关的政策措施,形成评估报告,接受评审验收。

四、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完善公立医院服务体系

1.加强公立医院的规划和调控。按照省人民政府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制定遵义市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公立医院发展规划,确定各级各类公立医院功能定位。

2.建立健全市级医疗服务体系。充分利用和优化现有卫生资源,建立健全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市级医疗服务体系。将现由红花岗区管理的遵义市妇幼保健院、遵义市中医院成建制上划到市人民政府管理,建成市级妇幼保健院和中医院,将红花岗区第二人民医院成建制上划到市人民政府管理,改建为遵义市传染病院;依托遵义医专附属医院建设遵义市精神病专科医院。将现由市级管理的遵义交通医院划转汇川区管理,新建汇川区人民医院;在新蒲新区选址新建新蒲新区医疗机构。

3.建立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用3年时间完成15所县级综合医院标准化建设,完成50所中心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完成1700个村卫生

室标准化建设,完成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4.根据遵义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企(事)业单位投资兴办非公有制医院。

5.加强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支持遵义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市传染病院、市精神病专科医院按三级医院标准建设;所有县、区(市)人民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遵义县、仁怀市、赤水市、余庆县和绥阳县中医院逐步达到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

6.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三级医院主要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学、科研任务;二级医院主要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乡镇卫生院主要提供预防、医疗、保健、康复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主要提供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服务;村卫生室以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为主,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以县为单位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上级医院通过管理指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多种方式,带动基层医疗机构发展,使公立医院改革与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紧密配合、相互促进。逐步建立双向转诊制度,探索建立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制度。

7.建立和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项目。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逐步提高医院的人员素质和能力水平。对口支援医院根据受援医院的需求,以医院管理、医疗护理质量、医院信息化管理、卫生人才、适宜技术、设备支持等措施积极支援受援医院标准化建设,并按《贵州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试行)》(黔卫发〔20XX〕18号)的要求扎实推进帮扶工作。

8.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纠正和规范市、县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名称。

(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1.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举办县级公立医院,其他公立医院(除中央或省级)由市人民政府负责举办。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将遵义医院更名为遵义市第一人民医院,将红花岗区所属的遵义市人民医院、遵义市口腔医院、遵义市骨科医院分别更名为红花岗区人民医院、红花岗区口腔医院和红花岗区骨科医院。

2.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按照医疗服务监管职能与医疗机构举办职能分开的原则,推进政府卫生及其他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医院的属地化管理,逐步实现公立医院统一管理。

3.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市、县(区、市)人民政府成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发改、财政、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察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承担政府出资人职能,负责对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对医院国有资产、财务会计、运行机制、分配制度、医药价格、医疗技术规范、行业作风进行全方位监管。

4.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财务监督和评价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5.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并落实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人员编制、财政投入、医疗服务价格、收入分配、人事制度改革等配套政策,为公立医院履行医疗服务职能提供保障条件。

(三)改革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

1.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增强公立医院的生机活力。市、县(区、市)公立医院院长逐步由市、县(区、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任命,院长作为法人代表按照权责统一原则,依法履行医院管理职能;副院长由院长提名,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任命;中层干部由院长聘任;医院内部党群组织、社会团体按照组织规定章程要求依法产生,按照组织程序任命;纪检书记(组长)由市、县(区、市)党委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

2.逐步取消公立医院院长行政级别,原行政级别实行档案管理,推进公立医院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3.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和院长激励约束机制,对院长实行年度考评,年度考评不合格的予以诫勉,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改革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

1.改革医院内部决策运行机制,完善院长负责制。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并按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原则,由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执行。

2.实施院务公开,推进公立医院民主管理。按照主动公开原则,对医院内部人事任免、卫生技术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医疗护理质量考核、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药品器械、卫生材料采购、重大事件实行院务公开,接受院内和社会监督。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3.严格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严格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

(五)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

1.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卫生局、市编委办制定优惠政策,抓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职称评定、编制和工资待遇落实政策,积极引导卫生人力资源流向基层,逐步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卫生人才队伍。

2.根据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关于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卫发〔20XX〕138号)精神,结合遵义市城市发展的需要,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中心城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数量、规模、床位和人员编制。

3.探索医院用人机制改革。在公立医院床位、人员编制控制指标确定后,由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卫生部门根据各级医院学科建设、学历结构、专业结构需要,决定医院录用、引进卫生技术人员数量、标准,由医院按有关人事管理制度规定自主录用,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到2015年基本改变人员数量不足、素质不高、专业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的问题。编制、人事部门负责录用程序监督。

(六)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1.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根据卫生部、财政部等五部委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医院功能定位、医疗保障基金承受能力、本地财政供给能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对价格调整的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疾病诊疗、预防保健、慢性病康复等方面的作用,在医疗服务收费方面予以倾斜。

2.按照《遵义市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试行)》(遵府办发〔20XX〕80号)的规定,自20XX年3月起,在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国家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实行药品零加成政策。各级公立医院也要逐步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二级医院基本药物目录使用率不低于40%,三级医院不低于30%,逐步取消药物加成政策。对公立医院由此而减少的合理收入,采取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等措施,通过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3.探索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改革。市、县(区、市)社保局、新农合办完善基本医疗保障费用

支付方式,积极探索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付费等付费方式,及时足额支付符合医疗保障政策和协议规定的费用;落实医疗救助、公益慈善事业的项目管理和支付制度;完善补充保险、商业健康保险和道路交通保险支付方式,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在加强政府指导,合理确定医疗服务指导价格,合理控制医院医药总费用、次均费用的前提下,探索由医院(医院代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谈判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

4.加大政府投入。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支农、支边和支援社区等公共服务经费补偿,对中医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妇幼保健院(妇产医院和儿童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5.认真学习借鉴省内外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以县为单位的药品集中配送等公立医院药品采购管理的有效形式,稳步推进医药分开,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遏制药价虚高和采购环节的不正之风。

(七)加强公立医院的管理

1.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健全和落实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推行疾病诊疗规范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持续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2.加强重点学科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力争到2015年,全市分别拥有10名、30名左右在全国、全省卫生系统有一定影响的卫生人才,拥有300名左右全市卫生系统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建成10个左右在贵州省内具有一定优势的医学领先学科,建成1~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或重点培育学科,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3.建立卫生人才激励机制。设立“遵义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遵义市名中医”和“遵义市有突出贡献的农村卫生工作者”奖项,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优秀专家、名中医和长期扎根农村、服务基层、奉献社会的基层卫生人员。

4.改善医院服务。采取提供预约诊疗服务,畅通急诊绿色通道,优化服务流程,按病情分类诊疗等措施,努力缩短病人等候时间和住院床日。建立患者投诉管理机制,及时有效处理患者投诉和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5.提高医院信息化水平。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加强规范和保障质量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在遵义医院建立全市数字化远程会诊中心,降低医疗服务成本。严格执行卫生部疾病诊疗规程(规范),推动分病种临床路径规范化治疗。研究制订遵义市医疗机构信息化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充分利用现

有资源逐步建立医院之间、上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医院和公共卫生机构、医保(新农合)经办机构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构建便捷、高效的医院信息平台。

(八)改革公立医院监管机制

1.实行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加强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制。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不论所有制、投资主体、隶属关系和经营性质,均由卫生行政部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完善机构、人员、技术、设备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依法实行全行业监管。

2.加强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安全质量监管。依托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遵义医院所具有的较高诊疗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制定并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和各级各专业医疗质量控制评价组织,加强医疗质量安全评价控制工作,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完善各级各类医院管理评价制度,继续做好医院管理评审评价工作。

3.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和发展规划的监管,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标准和贷款行为,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控制公立医院特需服务规模,公立医院提供特需服务的比例不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

4.健全财务分析和报告制度。卫生、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监管,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财务审计和医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公立医院财务审计。

5.建立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全面推进医院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对医疗服务的监督制约作用,依照协议对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并纳入公立医院考核和评价内容。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医疗行业协会(学会)在公立医院自律管理监督中的作用。

6.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严厉打击“医闹”行为。

(九)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逐步探索建立符合医学人才成长规律、适应遵义市市情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把住院医师培训作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的必经环节。以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遵义医院为基地,培养全市各专业合格的住院医师。

(十)加快推进多元化办医格局

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完善政策措施,鼓励引导社会力量、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院。在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

设置规划中,要给非公立医院留出足够空间。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非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由市、县(区、市)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落实营利性医院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非公立医院的监管,引导非公立医院依法经营、加强管理、严格自律、健康发展。

五、试点的组织领导

(一)试点的领导机制

1.成立试点工作领导机构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成立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有市卫生局、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和培训指导,适时开展试点评估工作,完善公立医院改革总体思路和主要政策措施,不断总结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2.明确领导小组各部门职责

市卫生局:牵头制定遵义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遵义市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遵义市非公有制医疗机构设置指导意见、公立医院管办分开、医药分开、医院法人治理、分配激励机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信息化建设、医院监督管理、医院人事制度改革、财务会计制度改革、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实施细则;负责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等级医院创建工作;组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检查、督导、评估、培训和技术指导;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相关信息的搜集、汇总、传递;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向新闻媒体通报、交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承担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市编委办:牵头负责市、县卫生行政部门适应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需要的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事权划分、人员配置;会同卫生、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公立医院管办分开、医药分开、法人治理、人事制度改革、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医院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指导;承担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根据需要安排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会同卫生、编委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做好公立医院改革实践中合理制定医疗服务标准、药事服务收费标准、税收优惠政策;承担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市财政局:牵头负责制定医疗卫生投入方案,建立健全卫生补偿机制;会同卫生、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研究制定公立医院、非公立医院相关财税政策;加强公立医院分配激励制度改革、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监督管理;承担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制定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建立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医德医风为主要评审依据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制度;制定并落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合理配置全市卫生人力资源;逐步建立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职称结构;建立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承担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

(二)试点的指导、评估和监督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合作,充分运用组织、管理、协调、指挥的职能,密切部门之间的配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及时总结试点情况,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开展。

(三)创造良好试点环境

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的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卫生部门与宣传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舆情监测与研判,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坚定改革信心,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第3篇: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20XX-20XX)》(琼府办〔20XX〕15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XX〕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要求,把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摆在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位置;完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措施;突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激发综合发展的活力,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县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健全保障制度,切实提高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与整体服务水平,有效解决我县城乡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动我县卫生事业向前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我县为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试点县,通过试点先行、创新机制、综合推进,重点破除“以药养医”机制,统筹兼顾,扎实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供应、人事分配等综合改革。为我县公立医院改革,为全省公立医院改革积累经验,取得成效。

三、实施范围

**县人民医院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全面实施综合改革;**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综合改革,系省列入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单位,县妇幼保健院是以妇幼保健为主的公共卫生机构,由省统一部署推进。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新机制。

1、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减少药品费用。【政策性补贴补助收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在**县人民医院试点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根据情况,由县卫生主管部门按规定制定县域总控药品目录(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省增补药品目录)和医保甲类药品目录,应严格使用总控药品,全部实行网上招标采购,并按实际进货价零差价销售。参考有关市县的做法,县医院配备使用基本药品品种不低于基本品种总数的25%;基本药物销售额占药品总销售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在业务总收入中的比例,县人民医院控制在45%以内。20XX年11月1日起实施药品零差价销售,**县人民医院要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药监局、医改办、物价局、财政局配合。

2、优化医疗服务的收费结构,调整收费标准。

实行药品零差率后,公立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其补偿办法为:调整服务收费补偿70%,增加财政投入补助30%。政府新增的30%补助资金由省和县财政按6:4的比例分担并纳入年度预算。政府新增的30%补助资金直接拨付给医院,且不与药品销售金额直接挂钩。其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资金按照2015年药品购销情况核定并报省卫生厅审核汇总报省财政厅审批后落实补助资金。具体的医疗收费调整实施方案,经县物价部门审核后,报省物价部门与相关部门批准后实行。同时,调整医疗技术服务收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责任单位:县物价局牵头,县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配合。

3、推进限价病种付费,减少患者负担。

积极推进按限价病种付费方式,努力扩大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量。目前,**县人民医院现按病种付费的数量只有30种。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琼府办〔20XX〕124号)文件的意见可考虑扩大至50个,或不少于50个限价付费病种。考虑到目前限价病种付费金额现显偏低,应重新测算定额,在限价病种中开展新的医疗项目的收费不考虑纳入限价病种数额。

责任单位:县物价局牵头,县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配合。

4、增加县财政对公立医院的补助,体现政府办医职责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主要用于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医疗设备购置与维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政策性亏损补给,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120”急救工作、对口支援支边公共服务等工作。以上几个方面,要结合实际,科学测算,切合实际,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等内容形成实施意见。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牵头,县卫生局、发改委、人社局、民政局、监察局配合。

(二)改革和建立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新机制。

1、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改革现有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

建立起以理事会为主要架构的的**县人民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明确理事会、院长及医院管理层、职工代表大会各自职责。落实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管理自主权,授于**县人民医院院长财务、人事、收入分配、编制管理等行政管理自主权。建立**县人民医院院长公开选拔聘任制度。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医院领导职务,副院长由院长提名并报理事会批准。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发改委、医改办、编办、人社局配合。

2、健全和完善人事管理制度。

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1)合理核定**县人民医院人员编制。(2)落实医院用人自主权,建立起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3)坚持在编制数额范围内,在编人员正常过渡,编外聘用人员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4)改进人员招聘工作,提高招聘效率。(5)按规定的人员配备标准配齐**县人民医院工作人员,在**县人民医院编制和岗位限额范围内,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责任单位:县医改办牵头,县卫生局、编办、人社局配合。

3、健全收入分配制度,激励机制向一线倾斜。

建立以绩效考核为主要内容,体现激励导向的收入分配制度,基础性绩效与激励性绩效工资比例为4:6,把医务人员的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医疗技术服务难度、医疗活动的成本控制以及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相挂钩,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和劳动价值。医疗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关键科室、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医改办、财政局、人社局配合。

4、抓好人才队伍建设,严格准入制度。

抓好卫生人才队伍的建设,主要抓在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对住院医师进行规范化培训,积极培养县级医院学科带头人,有计划有安排每年遴送一定数量的业务骨干到三级医院进修学习。建立县级医疗骨干对口支援基层卫生院的协作机制,鼓励业务骨干到基层卫生院执业。此外,在县人民医院临床上短、紧、缺的专业人才,经政府批准,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专家型人才,并合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开辟用人的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医改办、财政局、人社局配合。

5、医院后勤保障系统,逐步推向社会化管理。

将医院后勤保障系统中的营养食堂、被服洗涤、卫生清洁、环境绿化管理、保安、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的科组,逐步推进物业化、社会化管理,在改革期间力争实现2-3个科组实现社会化管理。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县医改办、编办、人社局配合。

(三)改革与建立公立医院内部管理机制。

1、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公立医院的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县级公立医院重点学科和专科专病的建设力度,增强解决临床上实际问题的能力,力争实现人员、技术与管理的三配套,使县级区域常见病、易发病得到及时有效的诊治。开展多形式的技术合作,重点在业务管理、技术支持、人才培训、人才带教、远程会诊等方面开展合作,快速提升公立医院整体医疗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协调。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进一步健全公立医院管理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强化医务人员医疗质量意识,加大医疗质量评审和检查的力度,健全全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公立医院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等行为。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施治、结合开展处方点评、临床用药指南工作,促进临床诊疗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3、推进预约诊疗服务。

积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改进预约诊疗服务的组织实施方式,逐步提高门诊预约挂号的比例,拓宽预约诊疗服务的途径,做好预约诊疗患者的服务工作。

4、优化服务流程。

根据群众的需求,改进服务方式,转变服务理念,开设简**诊、无假日门诊、特需服务等服务项目,畅通急诊绿色通道,健全危重病人抢救的联动机制。

5、实施优质护理服务。

认真落实“护士条例”,加强护士队伍建设,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操作规程,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6、加强公立医院医德医风建设。

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创建活动。围绕降低就医费用,优化诊疗流程,改善就医感受等,开展“十佳医生”“十佳护士”评选活动,树立榜样,营造优质服务良好氛围。

7、提高医院信息化水平。

加快建立以电子病历、成本核算、绩效管理等为重点的公立医院信息系统,推进数字化建设,实现远程诊疗和协同医疗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构建高效、便捷的医院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9月底前)。

成立组织机构,调查研究,精心测算数据,讨论分析,制定实施方案,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进行安排部署。

(二)实施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3月)。

学习研究《实施方案》,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包括财政投入、医疗服务、基本建设、设备计划、人才引进、人事分配制度等),宣传、贯彻、落实各项改革措施,全面实施公立医院试点的改革工作。

(三)总结阶段(20XX年4月——20XX年5月底)。

召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研讨会,讨论分析改革存在问题,调整相关政策,制定相关评估方案,20XX年6月30日前,对改革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扬长避短,进一步完善改革政策,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寻求路径。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吉兆民(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郑芳平(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黄**(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黄大刚(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斯(县发改委主任)

黄少兰(县卫生局局长)

李道强(县财政局局长)

王上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翁**(县农垦办事处主任)

王白冰(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蔡亲旭(县编委办主任)

梁恩远(县监察局局长)

王冰(县民政局局长)

邱积权(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祖厚(县物价局局长)

潘思群(县工业与信息化局局长)

吴清宝(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罗小敏(县卫生局副局长、县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医改办,办公室主任由徐世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罗小敏、廖国民、王金萍同志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日常工作。

(二)强化部门责任。

县发改委:牵头负责制定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把公立医院的发展列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做好公立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储备,根据需要安排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争取中央及省资金的投资。争取建设一批适用于卫生体系大中专毕业生以及招聘人员临时居住的周转房。

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制定医疗卫生投入方案,建立健全卫生补偿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的补助资金,监督财务收支运行情况,加强公立医院分配激励制度改革、财务会计制度改革的监督管理。

县卫生局:负责制定公立医院改革具体实施办法。做好对公立医院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等工作。组织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调研、检查、督导、评估、培训和技术指导;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相关信息的搜集、汇总、传递;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向新闻媒体通报、交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进展。

县人社局:按照改革的要求,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县级医药医务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县级医院骨干人才培养,指导公立医院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按需设岗,以岗定薪,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县编委办:按改革的有关政策,对县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行核岗、定编,解决编制问题。

县物价局:负责公立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的审核监督;做好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工作。

县人民医院:按照公立医院改革的要求,在推进过程要狠抓医疗质量、优化服务质量、规范医疗行为,积极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全面提高医疗水平,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效能。

各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好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为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是一项社会普遍关注的惠民政策,要及时准确的把国家政策送到广大群众中去,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把他们在改革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推广。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各种信息,实行信息月报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如本方案有关条款与省相关方案相抵触时,以省相关规定为准。

第4篇: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圆满完成“县提高”任务目标,根据市、区卫生局关于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及实施范围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关于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有关部署,落实卫生厅公立医院改革推进会精神及相关要求,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边试边推,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切实维护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质,激发运行活力,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努力解决县域居民看病就医问题。

(二)工作目标

积极发挥龙头作用,按照二级甲等医院标准,深入推进县乡一体化管理,不断满足全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切实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实施范围

全院各科室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服务能力建设

1、加强医院规划和建设。结合卫生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借助公立医院改革之东风,抢抓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机遇,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科学编制,合理规范门诊和住院科室设置,增加门诊科室设置,积极探索并完善缓解和方便群众就医途径,提升技术与管理水平。各科室要紧紧抓住新建机遇,严格按照二级甲等医院标准努力工作,并在复审中顺利通过。

2、明确医院功能定位。本院作为全区医疗中心,充分发挥对全区医疗卫生事业的引领作用和农村三级网络的龙头作用,主要承担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初诊、处置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以及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和定期轮训。

3、加强重症监护室、感染性疾病科、眼科、康复医学科、病理科等科室建设,做到人员、技术和管理三配套。在近三年区外转诊率排名前5位的临床专业科室中选择适宜专科开展重点学科综合建设。

4、加快医院信息化建设,建立并完善满足门急诊挂号、收费管理、药房管理、财务管理、医疗保障结算等工作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加强PACS、LIS系统建设。

5、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根据我区疾病结构变化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引进和开展适宜技术项目。严格控制超越医院功能定位或疗效不明确、费用高昂的医疗技术的引进。

(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1、加强行政管理,提高服务效能。本院将按照改革的内容,突出医疗质量和服务流程,在调动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医疗水平、规范医疗行为上下功夫,创新工作思路,强化管理,提高管理服务效能。

2、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政府办医改主体,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公立医院法人管理职责,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并按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执行。实施院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完善医院组织结构、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推进医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

3、深化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的人事管理制度。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打破行政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同时提高医院临聘人员待遇,稳定临聘人员队伍。

4、完善公立医院分配激励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实施便民惠民措施

1、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选择合适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行为,规范诊疗流程,治理过度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对符合进行临床路径标准的患者,入组率不应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低于70%。

2、全面推广优质护理示范工程。要求优质护理服务病区要达到100%病区,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95%,病房护士数与实际床位数的比例要≥0.4:1,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

3、积极推行区乡村三级双向转诊和预约诊疗服务,重点抓好复诊患者的预约。优化门、急诊布局结构,加强信息公开和咨询服务,规范患者就诊流程。

4、落实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全区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医务人员要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原则,认真执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下级医院对上级医院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简化患者就医环节。

5、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完善药品和一般耗材集中招标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和价格;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实施成本核算与控制。

6、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建立以司法、法院、公安等部门为主体的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负责调解医患纠纷和协助患者进行医疗事故责任鉴定。积极发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积极开展医疗意外伤害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完善医疗纠纷调处机制,积极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

(四)、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1、认真落实三级查房、院长行政查房和执业药师临床查房等核心制度,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落实医疗质量月分析评议会议,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对医疗事故个案进行剖析,帮助医务人员提高水平。全面开展医生用药量、抗菌素使用量、青霉素占抗菌素比例、住院病人自费比例“四个排队”评估工作。做好手术、输血、用药、检验等重点环节的安全核查工作,规范病历书写,落实医院感染控制和临床实验室“危急值”报告制度。

2、认真落实《关于做好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积极开展整治活动,落实处方点评制度,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持续改进。

3、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逐步建立符合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把住院医师培训作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培养的必经环节;逐步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制度和配套政策。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经费保障机制。

4、加强业务骨干培训,完善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重点的培训制度,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每年选拔一定数量的骨干人才,到市级及市级以上三级医院学习进修,不断提升业务人员专业素质和临床诊疗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组织、实施、推动工作。确保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力争有所突破。医院组成由院长为组长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医院改革工作及改革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部门责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艰巨的任务,各科室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从改革大局和广大患者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明确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各科室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好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舆论引导。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加强舆论引导,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与矛盾,为公立医院改革及今后的所有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

(四)加强信息报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是一项社会普遍关注的惠民政策,要及时准确的把国家政策送到广大群众中去,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把在改革中好的做法和经验总结推广。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各种信息,实行信息月报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2015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政策性补贴补助收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第八篇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6〕2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33号)精神,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总体战略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立足于尽快改善患者就医感受,使群众最大限度体会到改革带来的实惠,立足于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县级人民政府履职尽责、勇于探索,立足于当前全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际,以破除“以药补医”为关键环节,以完善公立医院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统筹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机制、医保支付、采购机制、监管机制等综合改革,优化医疗资源配置,落实各项惠民便民措施,统筹县域医疗卫生体系发展,为县域居民提供健全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保障。

二、改革目标

每个县(市、区)至少选择1所县级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通过综合改革,大力发展和优化配置县级医疗资源,建立体制合理、机制灵活、功能完善、效率较高的服务体系,提高县级医院等级水平、服务能力,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持可持续发展,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城,预防在基层”的目标。

三、改革任务

(一)以改革促发展,适应人民群众需求。

针对XX省卫生事业“发展不足、发展滞后”的现状,通过扩增医疗资源总量,尤其是增加优质医疗资源并合理分布,着力解决县级以上大中型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门诊拥挤、检查排队、住院候床、手术等待”等问题。各县(市、区)要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服务需求,在优先满足民营医疗机构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可适当启动部分公立医院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为新兴城市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医疗服务保障。按照人口数超过20万的县(市、区)应建立1所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和人口超过80万的县(市、区)鼓励建立1所三级公立医院的要求。

一是实施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完成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按照相关标准配备县级医院床位数、核定建筑面积和配备医护人员,使县级医院的土地、人员、设备等硬件因素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重点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及产科、儿科、病理、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等重点专科建设。以县级医院为中心,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建立院前急救体系。探索成立区域检查检验中心、区域医学影像中心以及后勤服务外包等。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对医疗资源进行整合、重组和改制,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

二是提高县级医院技术服务水平。制订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按规划支持县级医院专科建设。重点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急救、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以及近3年县外转诊率排名前4位的病种所在临床专业科室的建设。开展好宫颈癌、乳腺癌、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适当放宽二、三类相对成熟技术的机构准入条件,切实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按病种付费的要求,制订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县级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规范医疗行为。

三是加强县级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引导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生到县级医院就业,并为其在县级医院长期工作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新进入县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临床医师应当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积极培养或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增强护理人员力量,医护比不低于1∶2。鼓励和引导城市大医院在职或退休的骨干医师到县级医院执业。通过政府给予政策支持、职称晋升、荣誉授予等措施,吸引和鼓励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长期执业。经批准可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合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到县级医院工作。

四是加快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县级医院信息系统,功能涵盖电子病历、临床路径、诊疗规范、绩效考核及综合业务管理等,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积极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实现区域医疗协同服务。2016年底前实现所有县医院与三级医院建立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与50%(三州为30%)的乡、镇医疗机构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网络,力争40%的县级医院达到XX省数字化医院建设标准。发挥省市级城市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全面推进民族地区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工作,按照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指导帮扶区域内民族地区县级医院的远程医疗平台建设和培训工作。

五是提高县级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针对地方主要疾病,积极利用当地中医药资源,充分发挥中医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提高辨证论治水平,并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为群众防病治病。加强县级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

(二)改革补偿机制,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各地要积极支持,创造条件,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药械采供、治理流通环节商业贿赂、加大投入保障、改革支付方式和控制医药费用等措施,充分发挥医保补偿作用,稳步推进价格改革,总结试点经验,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鼓励探索医药分开的多种形式。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试点县级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

一是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政府出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不含设备折旧的成本制订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等医疗服务价格,使医疗机构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严禁医院贷款或集资购买大型医用设备,已贷款或集资购买的大型医用设备原则上由同级政府回购,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价格。价格调整要遵循总的医疗收费降低、患者负担减轻的原则,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为基础,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总额,并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同时,各地要适时推进理顺医疗服务项目比价关系和地区间价格衔接工作。积极开展医疗服务定价按病种收费试点,病种数量不少于50个,逐步取代以项目为主的定价方式。

二是加强药械采供监管。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器械(含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医院使用药品必须按规定通过省级采购平台实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通过县级结算中心统一结算;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逐步提高使用比例;推行医用耗材省级公开招标、集中采购。

三是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落实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医保对统筹区域内医药费用增长的控制机制,制定医保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并分解到定点医疗机构,制定医药费用控制分级评价体系,逐步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逐步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公立医院通过谈判方式确定服务范围、支付方式、支付标准和服务质量要求。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引导群众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

四是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范围要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相适应,严格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疗服务,缩小医保基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与实际报销比例的差距。以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为主,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同时,加强对“三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

五是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的举办者,应履行出资责任,禁止县级医院举债建设。省和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情况和实际需要给予适当财力支持。对位于地广人稀和边远地区的县级医院,可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政府给予必要的保障,医院平均工资水平与当地事业单位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

(三)深化惠民便民措施,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一是改进就医服务。全面落实“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全员改善服务态度,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为患者就医提供温馨的全程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着力加强医患沟通,使患者了解自身病情、用药选择、诊疗程序、检查项目和收费标准;认真实施手术及术中方案变更、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贵重药品使用告知制度;通过设立医疗服务随访热线、发放满意度调查表、上门回访等多种形式,关心患者康复,征求群众意见,及时改进工作;县级医院要100%开展预约诊疗工作,100%开展便民门诊、双休日门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提高接诊能力,全面缓解“三长一短”问题。拓展门诊手术、日间手术。能在门诊做的手术尽量不住院,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提高床位使用效率。

二是优化诊疗流程。整合门诊资源,改进就医流程,全面缩短病人候诊、等待检查结果、等待化验报告时间;做到办理入院手续后有专人将患者送到病房,办理出院手续后有专人送出病房;工作日和节假日都能及时为患者办理出院结算手续,出院结算金额要准确、无误,钱账相符,病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患者提供预约出院结算服务,患者出院力争做到零等候。

三是深化优质护理。推进护理模式改革,继续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加强护理内涵建设,提高专科护理水平,积极开展延伸服务。全省100%县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覆盖40%以上的病房,改善服务态度和质量。

四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认真实施《XX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和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医患沟通,将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员队伍、工作运行机制和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纳入“大调解”工作体系规范管理,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多管齐下,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

一是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合理使用抗生素,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覆盖90%的县级医院。

二是推进临床路径试点。各地卫生和医保管理部门要组织县级医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按病种付费的要求,制订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县级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全省县级医院100%开展,病种数不少于10个。

三是发挥医保机构调控监督作用。采用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品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加强实时监控,考核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

四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联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是加强医院信息公开。公布县级医院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各医疗机构质量安全、费用和效率等信息。

(五)改革人事分配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一是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根据县级医院功能、工作量和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加大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力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县级医院按照国家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结构比例和我省岗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在编制规模内按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结构,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医院对全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制度。

二是深化用人机制改革。按规定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新进人员由医院按规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结合实际妥善安置未聘人员,推进县级医院医务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障服务社会化。完善县级医院卫生人才职称评定标准,突出临床技能考核。

三是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医院收支结余着重用于改善医务人员待遇。医院业务收入用于建立医疗风险基金、事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确保改革后医务人员总体收入有合理增加。严禁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和短缺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

(六)探索机制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县级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县级医院领导职务。明确县级医院举办主体,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县级医院的办医主体或理事会负责县级医院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章程拟订和修订等决策事项,院长选聘与薪酬制订,其他按规定应负责的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职责,并监督医院运行。院长负责医院日常运行管理。建立院长负责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

二是优化内部运行管理。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鼓励探索建立医疗和行政分工协作运行管理机制。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

三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具体绩效考核指标,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由政府办医主体或理事会与院长签署绩效管理合同。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医院总体工资水平等挂钩。

(七)上下联动,建立城乡分工协作机制。

一是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口支援工作的长期性、针对性和稳定性。2016年完善和巩固69个三级综合医院与174个县级综合医院、13个三级专科医院与20个受援医院形成长期对口支援关系;三级医院每批下派每个县级医院医务人员不少于5人,三级专科医院每批下派人数不少于1人。落实119个内地二甲综合医院对口支援民族地区59个县的291个中心卫生院,二甲医院每批下派每个中心卫生院医务人员不少于1人。2016年所有下派医务人员诊治基层病人人次比去年增加20%,开展示范手术比去年增加30%,开展新技术项数比去年增加50%。

二是推进县级医院上下分工协作。县级医院要发挥县域龙头和医疗中心作用,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帮扶指导和人员培训,探索建立县级医院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院长和骨干医师制度,通过开展纵向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流动长效机制,使一般常见病、慢性病、康复等患者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支持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务人员进行专项培训和定期轮训。县级医院要与城市三级医院开展危重病例远程会诊、重大疑难病例转诊等工作。【政策性补贴补助收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三是加强民族地区巡回医疗。完善巡回医疗考核评价制度,探索整体托管式对口帮扶模式,强化甘孜、阿坝、凉山州“流动医疗巡回服务工程”2016年巡回医疗派出医务人员、诊治农牧民群众要比2016年分别增加10%、15%,巡回医疗重心要继续放在牧民定居点、藏区新农村建设新区、寺庙周围和僧侣聚集点。

四是强化远程医疗服务。推进全省县级医院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利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技术,积极开展远程会诊、教学甚至示范手术等。到2016年底,市与县80%实现远程医疗,充分发挥市(州)级医学中心的辐射引领作用,着力提高区域内县级医院诊疗水平;县与乡镇50%实现远程医疗,将较为优质的医疗资源释放到最基层,直接惠及广大农村老百姓。其中,藏区32个县医院与华西、省人民医院要实现直接远程医疗。

四、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全省各级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公立医院改革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加强指导。各市(州)卫生行政部门和医改办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

(三)完善监管。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疗质量、安全、行为等的监管,开展县级医院医药费用增长情况监测与管理,及时查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等行为。建立以安全质量为核心的专业化医院评审体系;依托省级或地(市)级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中心,建立健全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控制评价体系。

(四)加强协调。卫生厅、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为试点市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价格调整、人事分配、机构编制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试点地区大胆探索。各级医改办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按进度要求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各市(州)要组织开展调研,分析梳理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并形成研究报告及时上报卫生厅、省医改办。

(五)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动员,使广大医务人员成为改革主力军。宣传和解读改革的政策措施和目标,争取社会理解、配合和支持,为公立医院改革营造良好氛围。

2015老干部工作汇报材料
政策性补贴补助收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第九篇

第1篇:老干部工作汇报材料

老干部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力量。他们又是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者和见证者。老干部的好思想,好传统,好作风永远是我们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精神力量。当他们根据政策推出工作岗位的时候,做好老干工作使他们有个幸福,安宁,健康愉快的晚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尊重老干,学习老干,关心照顾老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做好老干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全面做好离退休工作是精神和要求。为此,我局注重从以下方面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关于老干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一、建立健全的老干工作组织机构和领导管理体系,为做好老干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一、我局现有离退休老29人,他们最大年龄86岁,平均年龄岁。老干中既有抗战时期参加革命的南下干部,也有解放后法律专业的大学毕业生,既有从其他部门调入的同志,也有从部队转业回来的干部。自成立司法局老干科室以来,由局党组书记,jú长杨德永同志专门负责老干工作的领导。由工会主席协助领导老干日常管理工作。为确保老干工作管理有序,开展工作有章可循,2015年老干科对原有管理工作制度进一步充实,健全和完善。现基本形成系统而完善的管理工作制度,其内容包括:《老干部工作管理制度》,《老干部工作管理责任制》,《黄冈市司法局老干活动室管理规定》,《老干活动室管理规定》等。

局党组历来重视老干工作并对该项工作给予了极大的关心和支持。今年来先后多次就老干中的生活和政治待遇问题专题开会研究解决。及时处理和解决了老干的实际困难。老干科作为职能部门向老干通报了局领导的决策和意见。由于领导关心工作到位,局老干生活上的问题得到了及时处理解决。使他们晚年生活安宁愉快,心情舒畅开心。

二、2015年局老干科工作重点是:根据国家老干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进一步落实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精神,做好我局老干管理工作。让老干同志们老有所知,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1、老有所知。一是知上情:学习了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情况,了解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工作的重要决定和部署;二是知局情:知道了解局里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日常工作安排;三是知下情:了解本市各县市区司法行政工作开展的情况。

2、老有所学。积极组织老干部参加学习中央重大决策有关文件精神,参加上级领导部门要求的公务员必要的学习活动。在局里统一组织的“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和“党的十七大报告”等一系列重要学习活动中,老干部积极参与认真学习,表现出了革命老前辈的优良学习作风和良好精神风貌。

3、老有所为。司法局领导历来重视发挥老干部的余热作用,在局里工作重大决策和安排方面,均组织老干部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广大老干以他们对司法行政事业的忠诚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积极出谋划策。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开创新局面发挥了自己的作用,

4、老有所乐。为保障老干部们有一个安宁,愉快,幸福的晚年生活,老干科在今年的工作中注重从以下方面丰富老干的娱乐生活:一是在原有基础上丰富完善“老干活动室”活动内容。包括:棋,牌,球,健身,书报资料等。并开设画室一间。二是组织老干参加兴趣活动,如钓鱼,打牌,作画,旅游,使老干晚年生活丰富活跃。

三、认真做好本单位老干来信来访工作,及时从处理解决老干们反映的困难和问题,是保障老干自身合法利益维护和谐社会发展的必要措施。近年来,我局老干科按照“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处理老干部及家属的来信、来访,做到了老干部信访渠道无障碍、解决问题无“尾巴”,老干部无越级上访情况。

二、关心老干精神生活,落实老干政治待遇

老干部虽然离开工作单位,但是他们依然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生活的参与者和实践者。2015年度局里重大工作决策和年终总结,考核评议以及举行重大活动,均邀请老干部参加。局领导多次上门走访看望老干,体现了司法局领导和全体干部对老干部的关心和爱护。

局老干部支部现有党员26人,为保证老干党员组织活动正常,支部有计划组织老干党员开展学习活动,使他们及时学习关心国家大事,了解局里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支部会还广泛征求老干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反馈局党组对老干工作的安排意见和生活上的关心情况。从而使老干们政治待遇落实,精神生活丰富,晚年生活充实。

司法局现有“老干活动室”一处,内有棋,牌,球类,健身,书画室等学习、娱乐活动设施较为齐全。为丰富老干生活,局里年年重阳节前后均有计划组织老干外出考察旅游。在老干用车方面给予充分的照顾,以保障老干看病就医,参加学习和重大活动时方便。司法局按上级机关要求为方便老干学习阅读订阅了《当代老年》杂志。使老干精神生活丰富多彩。

二、关心老干日常生活,落实老干经济待遇

日常生活安宁温馨和经济待遇的落实保障,事关老干的切身利益。按照国家有关老干经济待遇政策和本市老干管理规定,我局保证离休老干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做好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工作,并保证离休干部公用特需经费按规定落实到位。同时按规定向市老干局缴纳了老干活动经费。

三、组织老干开展有意义的活动,注重发挥老干晚年作用

老干部是我们事业的见证者。他们在人生经历和工作实践中积累的丰富经验是我们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宝贵财富。在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过程中,局党组历来重视发挥老干部的作用。凡重大决策和大型活动,都邀请老干参加,及时向老干反馈工作信息,并积极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为丰富他们精神生活,局里年年给老干订阅《益寿文摘报》人手一本,为“老干活动室”订阅《当代老年》杂志一册。并有计划地组织老干参观考察学习。今年先后参观了红色革命根据地:井冈山,毛主席故居韶山,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和革命圣地延安等地。

我局老干在离退休后的生活中,多数同志以积极健康的心态安度晚年,他们热情参加有意义的社会和娱乐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老干毛淑蓉同志,自退休后积极参加了市老年合唱团活动和老年“拉丁舞”学习和比赛。多次随团参加重大节日演出和社会公益活动。在省里组织的“老年拉丁舞大赛”中,她参加表演的节目获得了金奖。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同时也为老干部“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晚年生活,做出了榜样。

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和发展过程中,老干部的作用功不可没。对老干部们给予充分的体谅和热情的关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我局老干管理工作,让老干部们都有一个健康,安宁,幸福,丰富的晚年生活。

第2篇:老干部工作情况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离退休干部2920人,其中,离休干部82人,退休干部2838人;享受副地单待1人,正县级待遇7人,副县级待遇78人,正副科级待遇238人。离退休干部党员2128人。建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28个,党小组52个。市委老干部局在职干部6人,其中正副jú长3人,退居二线正科级干部2人。近年来,在市委政府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市老干部工作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待遇分开,单位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老干部工作。

二、10年工作简要回顾

1、政治待遇落实情况。重点抓好五项制度的落实:一是集体阅文制度。每月10日、25日,副县级离退休干部在老干部活动中心集中阅文,对中央、省、市文件学习传达。二是参观学习制度。每年市委安排一次全市副县级离退休干部参观学习活动,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片轮流参观学习。三是参加重大活动。市党代会、人代会、经济工作会、听证会以及其他重大活动,邀请老干部代表参加。四是征求意见建议。每年召开一次老干部迎春茶话会,市主要领导通报政治经济形势,征求老干部意见建议;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专门召开老干部代表座谈会,征求老干部意见建议。五是走访慰问活动。每年春节期间,市四套班子领导分组走访慰问老干部。老干局每年对生病住院的离休干部及副县级退休干部进行了走访慰问。

2、生活待遇落实情况。一方面,确保离休干部“三个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行。加强与财政、人劳、社保、医保、卫生部门的联系与协调,保证离休干部的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津补贴与在职人员待遇相同,100%财政拨款。离休干部医药费全部进入医保单独统筹,按规定实报实销。离休干部住院治疗、医药费报销碰到困难,老干局出面与有关部门协调,去年,解决了几位离休干部看病住院和医药费报销的困难。到现在为止,没有拖欠离休费和医药费的现象。离休干部的护理费、公用经费和特需经费安排了正常的资金渠道。从XX年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了5万元的解困资金、4万元的企业离休干部安置管理费,重点扶助破产改制企业生活困难的离休干部,解决破产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的活动经费。去年,组织部门牵头,老干、财政、卫生、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通力协作,9名生活不能自理的离休干部每月增加了600元的特别护理费。另一方面,确保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全市退休干部,除退休费之外,市财政每年安排了退休干部活动费(县级150元、科级40元)、交通费(县级120元、科级36元),列入老干部局预算统一发放。除个别乡镇外,退休干部的津补贴基本到位。

3、老干部党支部建设情况。全市组建老干部党支部28个,党小组52个,市委组织部每年从留存党费用中拨款1—1、5万元,作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经费。按照“五个有”的要求,瑞州街办、筠阳街办、林业局、交通局、卫生局、教育局、公安局、粮食局、供销社等单位在老干部党支部建设中,坚持把老有所养与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发挥老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达标创优”、“十强百佳”、“三创三争”活动中,受到宜春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和高安市委的表彰。

4、为老干部办实事情况。通过老干局和老干部的积极争取,去年7月,市委、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功能合理、方便实用、适度超前、省内一流”的要求,在原教育局旧址重建老干部活动中心,郭书记、皮市长等领导亲自选址、亲自出面筹措资金、亲自研究审定项目规划设计,老干部活动中心工程建设有序推进,可望在今年底竣工,将为老干部提供一个优良的学习、娱乐场所。

三、09年工作初步安排

09年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抓好中组发(2015)10号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这个文件与以往文件的最大不同是,明确把退休干部纳入老干部工作范围。把参观学习、走访慰问、参加重大活动、通报形势等作为落实政治待遇的重要内容,把津补贴按时、按标准发放作为落实生活待遇的重要工作,把为老干部办实事、解难事作为加强老干部工作的重要举措,推动全市老干部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集中精力抓好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按照市领导的要求,积极配合广场建设指挥部,全力抓好活动中心建设工程中每个环节、每个阶段的工作,加强质量监督,协调矛盾纠纷,为活动中心建设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条件,确保工程顺利推进,圆满成功,把惠及广大老干部的“民心工程”办好。三是对享受副县级待遇的退休干部进行一次走访,组织一次身体检查。走访是老干部工作的一项制度,也是了解老干部思想动态,体察老干部实际困难,密切与老干部感情联系的具体行动。前两年,我们分别走访了全市离休干部和四套班子的退休干部,今年,要对享受副县级待遇的43名退休干部进行一次上门走访,把市委、政府对老干部的关心和高安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传递给他们,把思想统一到市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为高安干事创业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争取市委、政府支持,对全市副县级以上的离退休干部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体现党组织对老干部的关怀和温暖。

四、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是原四套班子领导外出参观学习的问题。现有原四套班子离退休领导29人,对外出参观学习的要求比较迫切,兄弟县市的丰城市每年都组织到省外参观学习,奉新、上高县也组织过,铜鼓县去年组织过到香港,高安市还从未组织过到省外参观。原四套班子领导退休人员不多,身体状况还好,请求市委、政府考虑他们外出参观学习的要求。二是加强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问题。当前,退休干部数量不断增长,利益诉求不断增多。按照中组发(2015)10号文件,明确把退休干部纳入老干部工作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退休的科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曾任单位一把手的科级退休干部,如何加强服务和管理,如何组织开展活动,在小范围探索试验,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出台一个具有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让科级退休干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第3篇:离退休管理服务汇报材料

我单位是1958年建单位的老队伍,在职职工408人,离退休职工364人(其中离休干部5人,退休干部86人,退休工人273人)。随着离退休人员的逐年增多,我们始终把稳定离退休职工单位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近年来,我单位离退休工作在省局的领导下,在局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以及“两项待遇”,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做了大量具体工作,收到了显著成效,使离退休职工的政治、生活待遇得到了保障,老同志“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离退休职工单位伍保持了稳定,确保我单位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推行和经济建设的向前发展。

下面就我单位近年来的离退休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领导重视,健全机构,齐抓共管

我单位一贯重视离退休工作,把离退休工作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紧密联系起来,充分认识做好离退休工作的重要性。离退休工作不仅有很强的政治性,还有很强的政策性。当前,改革不断向深层次发展,不可避免地会触及到人们的切身利益,也会触及到离退休职工的利益。我单位党政领导认识到:离退休老同志是我国地质事业发展的战斗者和见证人,为地质事业做出过重大的贡献,是我们的宝贵财富,绝不能当作是一种负担。他们虽然离开了工作岗位,但仍然关心党和国家大事,关心地质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我们只有从思想上、政治上关心他们,才能把他们的愿望

和热情转化为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转化为提高我们工作水平、做好各项工作的精神动力。尊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关心照顾好老同志,让他们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真正体现党的温暖和社会主义优越性,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退休人员逐年增多,老干部工作已成为地勘单位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直接关系着单位伍的稳定。对此我们形成了共识,做好离退休工作,不仅是为单位伍稳定做贡献,更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具体表现,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从继承和发展党的事业、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去认识离退休工作,重视离退休工作。因此我们认真贯彻落实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在确定各项工作总体布局时统筹考虑离退休工作;在研究制定各项改革措施时,注意照顾离退休职工的利益,使他们既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又老有所教、老有所学。

由于认识正确到位,我们把离退休管理工作列入党政工作议事日程,加大了工作力度,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健全了组织机构,设立专门职能部门——离退休科,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把离退休党员组织起来,成立了离退休党支部;建起和完善职工活动中心,为老同志提供了活动场所;制定离退休管理工作制度,做到责任到位,具体到人,既有分工,又有合作,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做到季末年底汇报工作时必须汇报退管工作,布置工作时必须布置退管工作,检查总结工作时必须检查总结退管工作。离退休工作有机构、有组织、有活动阵地、有管理服务人员、有工作制度,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机制,狠抓有关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认真负责、深入细致地做好离退休工作。

二、落实老同志政治待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离退休职工空闲时间较多,这决定了他们既需要物质方面的照顾,更需要精神方面的关怀。我们在政治生活上关心老同志,落实好他们的政治待遇。首先是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成立了离退休党支部,保证离退休党支部组织健全和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离退休支部共有党员120名,配备了一名有能力和经验的干部担任支部书记,支部委员都经过党员大会无记名投票民主选举产生。几年来,离退休党支部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思想观念转变、化解矛盾、稳定单位伍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离退休党支部坚持过好党的组织生活,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一次小组会、一次支委会,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七一”都召开座谈会,积极组织党员参与大单位党委举办的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政治学习,如:十六大精神专题学习会、《党章》学习会等,人手一册《支部生活》杂志,双职工的退休党员加发《党风》杂志1份,十六大召开后,向每位党员发放《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十个懂得》小册子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单行本,对居住外地的党员,还将学习资料邮寄给他们。通过学习和教育管理,提高了离退休党员的思想觉悟,转变思想观念,增强组织观念,不支持不参与群众性的群体事件。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党员,支部书记还经常上门拜访。其次重视加强对退休党员、退休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离退休工作是做人的工作,特别是做人的思想工作。我们注意了解和关注离退休职工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细致地做好他们的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健全学习通报制度,及时组织学习,传达文件,使离退休职工能够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国家、局、单位的新形势。我们每半年召开一次离退休职工大会,有重要事情随时召开,将近期上级关于离退休工作的一些文件精神如增加离退休生活费、地方社保部门增调养老金等情况通报给大家。每年大单位职代会后,我们都及时传达会议精神,让广大老同志了解单位上的情况,更好的支持大单位工作。今年4月还组织传达学习何jú长在局地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使离退休职工认清了当前地勘工作的形势以及改革发展的方向、思路,参加会议的近百名退休职工并展开讨论,多数老同志都能认识到地勘单位体制改革势在必行,要争取主动,少指责埋怨,等、靠、要都不能解决问题。要提高认识,跟上形势,确保单位伍稳定,支持在职的同志工作,支持单位领导的工作,少找麻烦,不添乱子,让他们集中精力抓经济建设,逐步改善地勘单位伍“一穷三旧”的落后状况。再次是注意倾听老同志的意见。我们每年年初均召开离退休职工座谈会,大单位党政领导参加并向离退休职工报告单位上的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同时认真广泛听取离退休同志对生产经营及单位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且努力解决好他们提出的意见建议,让老同志感到自己仍是单位的一分子,单位的生存发展与他们息息相关,从而更加关心和支持单位的发展。

我们深入细致做好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化解矛盾,由于地勘工作正处在改革的重要时期,计划经济的思想短时间还难于消除,在单位伍中还有很大的影响力,也不同程度的影响着单位伍的稳定。因此我们注意及时分析老同志的思想状况,增强工作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多侧面、多角度地做好正面引导、解疑释惑、理顺情绪的工作。注重做好深入细致、灵活多样的思想工作,点面结合,区分对象,普遍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特别注意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帮助老同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各方共同配合,形成合力,求得实效。如离退休费发放的问题,进入地方养老保险后,退休职工生活费实行社会化发放,社保部份的养老金通过养老金存折由退休职工个人领取,单位发放部分则根据省局文件精神,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补差。对此,有极少数职工不理解,接受不了,我们就多次召开会议传达文件精神,解疑释惑,并邀请地方社保部门领导来会上向退休职工进行解释,通过细致的工作,使老同志理解了上级文件精神,确保了稳定。近400人的离退休职工队伍是个大队伍,时常会有邻里之间、家庭内部的口角纠纷、矛盾发生,我们的退管干部都能及时参与调解,化解矛盾,尤其是有两宗退休职工内部的经济纠纷,达五六年之久,互相扯皮、指责,喊打喊杀,不仅影响左邻右舍的正常生活,也严重影响单位伍的形象。离退休科领导深入调查,了解具体情况,通过多次谈话调解,使双方达成协议,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我们还注意依靠退休党员、干部协助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把他们当作中坚力量来维护队伍的稳定,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保障老同志生活待遇,解决好住房、医疗问题

1、努力解决退休人员住房问题,改善居住环境。

我单位是从XX山区迁到XX市新基地来的,职工住房一直成为左右职工队伍稳定的一个因素。尽管几届领导班子作了极大的努力,住房紧张的局面有所缓解,但仍无法满足需要。个别职工因暂时没有住上楼房还跑到单位上来吵闹,影响单位的正常工作,也影响队伍的稳定。为了妥善解决退休人员的住房,我们班子研究分房方案时对退休职工给予了优惠政策,在分房计分上向退休人员倾斜,工龄分、野外工作分的分值比较高,对老同志予以特殊照顾,特别是60年代参加工作的老同志直接分房,不再需要计分。副处以上待遇的离休干部在分房时更是比单位级领导首先选房。对较困难的退休职工参加集资建房,单位上允许他们分期分批付房款,甚至采取特殊办法解决特别困难的退休职工的住房,使他们不会因为经济困难而住不上楼房。通过多年的努力和省局的扶持,到目前为止,我单位256户离退休职工全部住上了楼房。退休人员住房紧张的情况得到了解决,对稳定单位伍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在解决住房问题后,我们还注意改善基地的居住环境,建设花园式小区,投入资金整治基地环境,绿化、美化小区,修建了公园、花圃,植树种草,安装路灯、彩灯。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单位基地面貌焕然一新,去年被市评为“花园式单位”。对此,一位老同志说:“自己做梦也想不到能住在这么好的环境里”。我们同时还想方设法筹集资金改造基地供水、供电等生活设施,方便职工的生活。今年又在小区建立了闭路监控、报警系统,今后如果老同志有困难需要帮助,通过报警电话就会有巡警上门帮忙。通过以上努力,我们改善了居住环境,使离退休职工能够安心“安居”。

2、按政策落实“两费”,改善医疗条件,解决看病难问题。

能否按政策规定落实“两费”是衡量一个单位是否重视离退休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单位班子十分注意这方面的工作。尽管单位上经济也很困难,多年来省局拨款缺口也较大,但我们仍然做到了每月按时足额发放离退休生活费,光此一项我们每年就要支付80万元左右。在医疗费方面,省局多年没有拨款(只给了离休干部医疗费),由于老同志多,重病大病也多,这样,一年至少又要支付35~40万元医疗费,但我们在单位上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仍千方百计确保了退休职工的治病医疗。多次修订医疗费报销等规定,对离休干部按照规定按季度全额报销;职业病人不超过半年按规定全额报销;其他退休职工按住院先后、病类轻重、费用情况分别次数给予报销。每年年底,对退休职工未报销的医疗费进行全面了解、调查,提交单位班子研究,争取安排资金。春节前,给花费大、年纪大、家庭较困难的职工优先给予报销;其他费用较少的,给予先报销一部份,剩余部分待后再安排报销。由于采取了以上措施,到目前为止,我单位退休职工进入地方医疗保险以前所发生的医疗费已全部报销完毕,没有拖欠一分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自2001年11月全单位进入地方基本医疗保险后,针对个人医保门诊费用偏少、住院治疗“门槛费”较高的新问题,考虑到减轻退休职工的经济负担,我们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从单位上的财力出发,经单位班子认真研究,决定设立医疗基金,对职工住院医疗费用进行补助,退休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7%的基础上,由单位再补助10%的医疗费用,这有助于减轻重病大病职工(目前全单位矽肺病、癌症、脑血管病、工伤等重病号近50多人)的医疗费负担。另外,从今年5月份起,将过去探望住院老同志送营养品的做法改为送慰问金,住院的职工每人次送慰问金300元,也可以为职工减轻一些负担。目前离休干部医疗费仍由单位按规定实报实销,二十多名职业病退休职工的医疗费,除地方医保统筹报销外,其余部份仍由单位报销。对一些有困难的病危职工,我们还及时借款给他们,设法帮忙解决经济困难,甚至发动大家捐款,去年底今年初就有两位职工得到单位上帮助,转危为安。对那些无亲属照顾的患病老同志,离退休科还派人到医院照顾。单位有关部门的同志还积极帮助退休职工办理特定门诊申报手续以及住院费用的审核报销等医保手续,方便了离退休职工。我们采取这些措施做法是要说明,我们并没有忘记老职工为地质事业所做的贡献。虽然进入了地方医疗保险,离退休职工个人仍有各种困难,我们还应一如既往的关心他们,体现组织对他们的关怀。这样使他们的心理平衡一些,能够共享到改革成果,对促进单位伍稳定也有一定的作用。

我单位基地相距市区较远,老同志的一般常见病,都在单位医务所诊治,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原来医务所用房比较破旧,设备简陋,检查、诊断缺少仪器。近几年我们逐年给予支持和帮助,累计投入约40多万元,用于搬迁、装修用房,先后购置了X光机、B超、心电图、化验、理疗等必要的设备仪器,诊室、药房、病房等分开管理,办好了医务所。实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后,我们还积极与地方联系,支持医务所获得批准成为市社保定点医疗机构。这样既解决了老同志到市区看病难的问题,又可减少往返奔波的交通费用,体现了“老有所医”。

四、关心离退休职工生活,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

单位党政领导始终把关心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当作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关心困难退休职工的生活,每年年底离退休科会同工会做好对困难人员的调查摸底,开展送温暖活动,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同志,如2015年春节,发放慰问金4、16万元,慰问离休干部、老劳模以及伤残、特困职工。对生活遇到暂时困难的退休职工给予困难补助,近三年共发放补助16人次,金额7150元。有长期困难的退休职工则帮助申请社会救济,为一户低于当地生活保障线标准的特困户申办了社会救济,使其生活标准不低于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线。近两三年,单位经济逐渐有所好转,在职职工享受的福利,老同志也可以享受到。单位上在中秋节和春节给每位退休人员发放节日慰问金,离休干部则与在职干部享受同等待遇,离休干部也同样有电话费补贴。退休职工每月都可以领到18元的水电费补贴和25元的物业费补贴。组织好节日活动,每年春节和老人节,由离退休科具体负责组织召开座谈会或茶话会。单位党、政、工领导出席会议,通报单位上的情况,与老同志座谈,听取意见和建议。节假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如蓝球比赛、长跑、扑克、象棋、围棋、跳棋、乒乓球比赛等,活跃老同志文化生活。

前几年我们在经济较困难的情况下,筹集资金建起了活动中心大楼,内设阅览室、健身室、娱乐室等,同时逐年投入资金充实活动中心的各类设施,为离退休老同志创造了良好的文体娱乐活动场所,并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保证老同志能够“走出来,动起来,乐起来”,创造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氛围。许多老同志说单位上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不仅为我们盖了活动中心楼,还尽最大努力改善了健身娱乐设施,关心我们的文化生活,我们再没有理由不支持大单位的工作。

五、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尽心尽力为离退休职工服务

为了做好离退休管理工作,使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到位,我们设立了职能部门——离退休科,配备了专职人员,在单位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全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沟通老干部的信息,同时做好老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为稳定大局、保证中心工作开展发挥作用。多年来,在党委、行政的领导和支持下,退管人员能认真开展工作,在自己的岗位职责范围内施展才干,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负责,积极工作,处理业务活动,解决有关问题,克服各种困难,保持单位伍稳定,使单位领导减少了很多烦琐的事务性工作。他们在实际工作中,增强服务意识,树立无私奉献精神,把离退休管理为老同志服务当作崇高的事业与责任,把老同志当作自己的亲人,加深对老同志的感情,把自己融洽在老同志之中,表现出对工作的极大热情,不辞劳苦,不计报酬,不怕累、不怕臭,任劳任怨,有时还要受极个别蛮不讲理的人的漫骂。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对居住外地的退休职工保持联络沟通,每年发出信件100多封,有问必答,凡是符合政策规定,又能够办得到的,及时给予解决。开展尊老助老服务活动,对孤老、高龄、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职工全力照顾,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常常护送老人入医院,短期护理无亲人照顾的孤寡老人等,想老干部所想,急老干部所急,不拖拉、不推诿、周到、细致、耐心,都体现了他们对工作的极端负责,对老同志的极大热忱。

以上是我们在离退休工作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做好思想工作。

第4篇:老干部工作自查报告

XX年,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镇老干部工作坚持“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对老干部的各项政策,坚持从我镇实际出发和老干部高龄化的实际出发,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充分在政治上尊重、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老干部,正确处理老干部与人事业务工作的关系,推动了老干部工作开展,在为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上取得了新的成绩,使老干部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促进了我镇各项事业发展,保持了单位系统稳定。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加强对老干部工作的领导。

镇党委、镇政府十分重视老干部工作,把老干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目标管理范围,成立了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组织的党委副书记付兴博同志兼任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抓老干部日常工作。在镇主要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成立长轩岭镇老年大学,为丰富老干部的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积极宣传,营造良好的尊老重老氛围。尊老重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以说没有老同志昨天的努力奋斗,就没有我镇现在的辉煌,为此,我镇利用一切机会,宣传尊老重老的重大意义,使大家认识到尊重爱护老同志的今天,也就是尊重爱护我们自己的明天,使全体干部职工形成尊老敬老、养老爱老的自觉行动,从而为老同志真正做到老有所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丰富生活,使老同志在精神上有所寄托。

我镇利用春节茶话会等形式召开老干部座谈会,肯定老干部所做的贡献,征求他们对我镇工各项作的意见和建议,鼓励他们人退休,思想不能退休,在锻炼好自己身体的同时,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为全镇工作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1、加强老干部的政治学习。

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认真贯彻hjt同志关于“多从政治上关心老同志”的指示精神,以老干支部为单位,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坚持离退休干部每月一次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制度,围绕我镇各项中心工作安排老干部学习讨论。组织引导老同志深入学习更多资料“xxxx”重要思想,学习xx大和党的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使老同志深刻理解“xxxx”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xx大精神和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组织部门及时向老干部传达上级会议精神,使老干部进一步了解了我镇各项事业发展的情况。

2、加强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的工作力度。

根据老干部支部的特点,在原有老干支部管理的基础上,实行了机关单位分解包保责任制度,这些同志除了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外,对一些长期不能来镇参加学习的老干部,做好有关服务工作,确保了这些老干部的学习,传递与通报情况,与老同志一起学习交流,加深了了解,增进了感情,深受老同志的欢迎。

3、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XX年,我镇有组织和自发相结合的开展各项丰富多彩的活动,春节组织老干部到木兰天池,向老同志介绍木兰天池景区的开发建设等情况,在重阳节组织老干部到武汉江滩参观等活动,开扩了老干部的视野,丰富了老干部的业余生活。

四.关心生活,使老同志在物质上有所依靠。

我们严格落实老干部的调资工作,严格按照省局关于对老干部的增资工作,坚持落实工资标准,从不拖欠老干部的一分退休钱,保证老干部的退休金每月按时发放到他们手中。

我们坚持一年一次新年春节期间慰问老同志,把节日礼品或礼金送到老同志手上(

五.工作支持,使老同志真正体会到大家庭的温暖。

帮助支持老同志、发挥特长,使他们真正做到老有所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每逢单位开展一些公益活动,都邀请一些有兴趣、有特长的老同志参与,老同志在参加活动的同时,也充分体会到了这个大家庭的温暖。

六、解决困难,做好老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按照《湖北省老干部信访工作暂行规定》,认真做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倾听老同志的意见,及时解决老干部的实际困难,让他们安度轻松、愉快、幸福的晚年。

第5篇:社区创建工作汇报材料

幸福社区位于桦甸市中西部,北至大兴街、南至清水大街,东至人民路,西至莲花河东岸。是由幸福、建新和公发三个小区合并组成,共有54栋住宅楼,总户数:1989户,总人口:6446人。辖区总面积0、96平方公里。有3个居民党支部,社区党员93名,驻辖区在职党员126名,社区内有13家驻社区单位,有图书馆、幼儿园等便民服务网点216个。社区有艺术团、晨炼队等文体类社团13个。有三老巡逻队、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志愿者队伍8支,一个康复指导站,四个托老所,四个幼儿园,一个慈善阳光超市。下面就幸福社区的创建工作向大家汇报如下:

一是认真抓好社区党总支队伍建设,

今年6月1日召开了社区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社区党总支部委员会,同时召开了党总支和党支部会议,研究确定了委员分工。任命了12个党小组长。

二是发挥流动党员服务站的作用

4月份我们成立了社区流动党员服务站,建立健全了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和管理措施。同时召开了党员大会和居民组长会议,安排部署了找党员回家的工作任务,社区党员包保楼栋、胡同;居民组长负责居民小组,进行了地毯式的调查走访,通过走访,找出了一名外来党员、四名流出党员和一名口袋党员。我们把情况上报到街道党工委并建立了个人资料档案,支部委员还与流动党员结成了对子,互通信息,实行了“双向服务”和“双相管理,使流动党员无论身居何处,都能得到党的温暖和关怀,同样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开展“创群众满意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创业工程”活动

社区党总支在扶贫帮困、为贫困家庭捐款和社区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总支成员还走访慰问困难党员,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七一”期间,我社区有13名党员得到了党组织每人100元的节日补助。党总支还组织开展了有能力的11名党员自主创业、23人就业和18人包保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涌现出了周保民、祝彩铭吉林市、桦甸市创业明星、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

二、以强化服务为核心,不断提升社区服务功能

我社区围绕“把实事做好,把好事做实”的核心,切实为居民办实事。

1、以人为本,做到应保尽保

我们把“低保”工作做为社区的重要工作任务,每月召开社区低保申请审批评议大会,切实实行了公开、公平、公正的低保申请程序。严格遵守城市低保的管理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到目前为止我社区有306户贫困家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2、搭建平台,强化就业服务。社区依托社会保障服务站,一是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全方位服务,利用劳动保障信息栏,发布劳务输出招工、空岗信息,与驻社区企事业用工单位建立就业服务联系会议制度,定期举办社区用工对接会等形式,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使其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今年,社区新增就业8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0人。二是加大力度开发就业门路,消除零就业家庭工作,3月份经本人申报,工作人员走访和上级劳动部门认定,我社区有53户零就业家庭,并下发了零就业家庭证明,社区针对每户零就业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可行的帮扶方案,实施了“定人、定户、定期”的结对帮扶活动,经援助53户零就业家庭中51户已经就业。三是加大医疗保险工作,与居民小组长签定包保合同,逐家足户进行宣传动员。上半年幸福社区医疗保险工作完成全年任务的100%。

3、美化环境,为居民办实事。4月份组织居民60余人,参加“春季卫生城整治”活动,对辖区背街小巷进行清扫,提高了广大群众爱护环境的意识。5月份,又在辖区投入鼠药一千包,广泛动员居民做好灭鼠工作。今年出健康教育宣传栏六期,办居民组长健康教育培训三期,邀请防疫站领导为社区居民健康教育讲座一次。

4、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7月30日,我社区在广场举办了别开生面的捐赠活动,辖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个体共商户、党员和热心人士,为22名贫困小学生

捐赠3600余元的现金和书包、学习用品等,使贫困家庭感受到了社区这个大家庭带来的温暖。

5、关心空巢家庭,切实开展为老服务

今年7月份开始,我社区重新组建了为老服务组织机构,同时在辖区中对446户65岁以上的空巢家庭逐户走访从新登记。真对孤寡老人、特困老人、病残老人进行了一对二(一名居民服务员包保两户空巢家庭)包保购物、医疗、家庭卫生、陪聊等。服务项目,并设置了登记服务卡,每月做到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服务。

三、以社团活动聚人心,深入开展和谐创建工作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求知、求乐、求健康的需求日益增强,为满足这一需求,我社区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了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具体做法:

一是培养社团骨干。我们吸纳社区内外文艺体育人才,加入到文体队伍中来,先后成立了创意艺术团、幸福艺术团、老年合唱团、毽子队、健身晨炼队、秧歌队等文艺队伍13支,共有500余人参加到社团中来,为社区开展文体活动奠定了基础。

二是坚持开展经常性室内活动。

社区活动室每天上午是舞蹈班排练,下午是合唱团练习唱歌,周六、周日是声乐练习,社区成员还自编了快板书《热心人高文发》《无私奉献的老干部》《赞清水绿堤》《消防安全要记牢》和三句半《社区是我家》等节目并逐一排练,增强了社团人员的素质,丰富了社区的文化生活。

二是:创新活动内容

每到夏季的周末,在清水绿堤广场,就能看到幸福艺术团的演出。我们还坚持重大节日和纪念日的宣传活动:今年6月15日,组织社区社团到广场安全消防主题月宣传活动;“七一”社区艺术团为新华街道全体党员演出一台自编自演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7月11日庆祝世界人口日广场宣传;7月30日关心下一代捐赠活动宣传演出等。今年,我们还送节目下乡:6月18日,到华郊乡解放村慰问养牛致富农民,社区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同台演出,博得了广大农民的阵阵掌声;7月31日和8月1日到武警森林大队和“763”台慰问官兵指战员;我们还经常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和文艺活动,如经常到广场举办激情大家唱活动。7月27日,幸福社区和市文化馆、安泰核酸公司联合举办激情广场大奖赛活动,此次活动,即激励广大居民业余歌手的歌唱热情,又丰富广大居民的业余生活,还营造了辖区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我们做到了经常有活动,同时还积极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到活动中来,使广大居民在自娱自乐中受到了教育。

三、以构筑群防群治网络为基础,社区治安保持稳定。

上半年对全社区安全生产、春季放火、突发事件进行重点排查,对重点单位进行限期改正,下达了整改通知单,全社区没有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重点利用板报宣传安全放火生产的重要性,并组织社团进行安全生产放火演出活动。目前为止,共排查、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起,依法调解5起,调解成功率100%。

四、以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为重点,低生育水平进一步巩固。

以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为重点,深入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7月11日,我社区把计划生育工作用“快板书”和“三句半”的形式在广场和居民小区中进行宣传。使“中央决定”和省计生条例家喻户晓,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规范生育行为的自觉性。规范了已婚育龄妇女信息卡,建立健全计生服务网络,同时每季开办教育和知情选择培训班一次,上半年参加学习班的已婚妇女达80多人次。

我社区在上级和街道党工委的正确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党和政府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今后,我们要虚心的向兄弟社区学习,不断总结经验,争取创建一个新型的和谐社区。

第6篇:卫生局工作汇报材料

区人大评议组的各位领导:

大家好!

十分感谢人大评议组的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亲临我局视察、指导工作,这是对我局各项工作的大力支持和高度重视。首先,我代表卫生局真诚地欢迎区人大评议组对我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并向各位领导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希望借助这次难得的机会,通过各位领导和代表的现场指导,能够促进我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下面,我将我区卫生工作向评议组的各位领导作个汇报。

一、2015年卫生工作的开展情况

2015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15-2015年)的通知》。我局先后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和学习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围绕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的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救助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体系,各项卫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通过二年多的运行,我们较好地完成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局平稳、运行良好、成效显著、深得民心”的要求,今年我们全面落实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每年80元补助的精神,更加深入地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把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积极引导、动员全区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我们一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介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方式,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另一方面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相关政策使广大群众最大限度地受惠。上半年,我区农业人口中已有44268人参加了新农合,参合率为92、5%;全区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补偿的参合农民有1508人次,报销金额214、13万元(其中门诊特殊病种补偿48人次,补偿金额1、20万元;住院补偿1460人次,补偿金额212、93万元)新农合农民受益面为3、29%,受益度达40%。

2、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农村卫生体系。

今年我区农村卫生体系的建设项目是天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按照《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XX〕10号),我局年初就开始着手改建一幢集血防、疾控、卫监、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楼,面积为1824㎡,总投资270万元。5月份已完成招投标工作,承建建筑公司正入场开展施工,预计9月底可以完成天问社区标准化卫生服务站建设任务,10月份将可投入运行。我们将配置必要的设备,完善天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履行预防、医疗、保健、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职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成,将极大地改善我区社区居民的就医环境,为社区居民看病提供方便,可以做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区。目前,天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正在有序的开展,已启动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开始逐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100种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截止目前,总销售基本药物达19077元,让利额2861元。

3、抓好公共卫生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1)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今年以来,我们贯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群策群防、联防联控”的方针,较好的完成了各项血防工作任务。一是保质保量,开展查螺工作。从3月16日起,我们组织人力进行了为期25天的查螺工作,对49个行政村进行逐村调查,完成查螺面积4818、1千㎡,共查到活螺3688只,垸外确定阳性螺点6处,垸内确定有螺面积117、2千㎡,垸内未发现阳性螺。二是规范操作,开展灭螺工作。4月20日-5月17日,我局血防办雇请农民工15人,用了3台灭螺机、4台割草机对全区垸内有螺面积、垸外阳性螺点及人群易于接触疫水的地段进行为期25天的药物灭螺工作,药物灭螺采用喷洒法。完成灭螺面积1310、9千㎡,占任务数的100%。三是整体联动,加强血防教育。共发放《防治血吸虫病村民须知》28000份,并组织义诊血吸虫病患者800人次,重点是抓好了中小学生的血防教育,由区血防办制作并下发《中小学血防知识》教材11600份。四是设立哨卡,严防急血。在人畜活动频繁的高危地带,设立13个“血吸虫病防护哨卡”,由乡村医生对易感环境进行分段包干,定期巡查,掌握感染季节人群入湖活动情况,定期排查接触疫水的人群,及时进行早期预防性化疗。五是严格落实,开展晚血救治工作。目前已有42名晚血病人完成了救治,补助医疗费用21、1万元。

(2)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一是加强了健康宣教工作。以“3、24”结核防治宣传日和“4、25”计划免疫宣传日为契机,发放相关宣传资料XX0份,并同时还通过电视新闻等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二是加强了计划免疫工作。今年上半年完成全年接种计划的60%,“五苗”覆盖率99、8%,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99、6%。年初,我区麻疹疫情呈高发态势,发病率为65、1/10万,居全省前列,我们高度重视,经过两个多月的努力,对全区4241名儿童接种了疫苗,接种率达96、4%,并顺利通过了省疾控中心专家组的评估验收。三是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今年,我区结防工作在健康教育宣传方面、病人发现方面、治疗管理方面重抓落实。到6月份止共接诊可疑结核病例123人,免费查痰185人次,免费拍片132人,督导访视36人次,共接受治疗的新涂阳肺结核病人11例,涂阴肺结核病人2例,完成治愈6例,治愈率达到97%,强化期痰菌转阴率达100%。四是加强了“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治工作。今年年初,我们制定了《屈原管理区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根据预案的要求,我们成立传染病防治机动队,坚持24小时值班制,及时准确收集和了解疫情,并做好门诊发热病人登记报告工作。截至2015年6月20日17时,我区共发现并上报12例手足口病病例,12例手足口病人均已治愈出院,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病例。

(3)妇幼保健工作。一是做好孕产妇、新生儿保健管理。我们坚持“一法两纲”,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积极开展孕产妇保健工作,确保高危孕产妇100%住院分娩,上半年活产数375人,产检人数369人,产前检查率98、4%,孕产妇实现零死亡。新生儿疾病筛查293例,筛查率为82%。5岁以下儿童死亡1人,死亡率1‰。二是开展全区妇科病普查工作。今年4月份,区人民医院联合区计生局在全区开展了一次妇科病普查普治工作,共普查4600人次,较全面地摸清了我区妇女的健康状况,为保障妇女身体健康提供了基础性资料。三是农村孕产妇在区级医疗机构住院平产分娩实行全免费。区人民医院对领取计划生育“两证”的住院孕产妇减免手术费、接生费共计3000元;农合办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除适当减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用和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比例外,并一次性给予300元补助,共补助87人,合计2、61万元。

4、严格执法,卫生监督工作卓有成效。

(1)做好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今年共受理卫生许可93件,审批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93家,变更14家。办理健康证105个,开展职业病预防健康体检231人次。

(2)开展餐饮安全专项行动。截止6月份,对全区108家餐饮单位进行检查,查处无证经营单位6家,查处率100%,吊销卫生许可证单位2家,对全区的餐饮单位全部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提高了饮食卫生安全水平。对全区21家学校、托幼机构学生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要求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堂限期整改,并依法取缔了学校周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摊点4家。

5、加强爱卫工作,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1)爱国卫生运动得到新提高。我局坚持“城乡联动,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共同提高”的工作思路,以整治城乡环境卫生为重点,以改善城乡环境,提高全民素质为目标,抓了三件事。第一件事是在全区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第二件事是大搞环境卫生活动,联合城管办开展了2次爱国卫生突击活动,共清除垃圾XX多吨,疏通下水道3000多米,清理整顿集贸市场角6处,使我区城镇环境卫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第三件事是春季开展全方位灭鼠活动,共投放毒饵1000公斤,有效控制了老鼠对农作物的危害和人类疾病的传播。

(2)稳步推进农村改厕工作。我们坚持以“喝卫生水,上卫生厕所,居住卫生环境”为主题,印制了农村改厕宣传折页和宣传单1000多份,切实有效、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农村改厕宣传工作。凤凰乡横港村是我区今年改厕工作的重点乡村,计划卫生改厕100所,针对当地的实际情况,我们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由专业改厕施工小组进村入户,做好示范厕所,再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施工。目前已完成50户的改厕任务。

6、全面加强医院管理,建立科学管理机制。

今年人民医院坚持以医院管理年活动为契机,以提高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主线,明确岗位职责,确定工作程序,制定岗位规范,落实目标责任,使医院管理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各项工作与去年同期相比均取得了显著的提高,上半年人民医院门诊人数14677人次,住院人数2648人次,平均住院天数4天,业务收入760万元。

(1)完善管理组织,规范管理制度。医院业务科室坚持每周一的晨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安全会议,针对具体问题,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有力地减少了医疗差错,保障了医疗安全。

(2)开展专业技能和医疗安全学习培训。2015年1月份,组织全体医护人员学习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类人员职责与工作制度,增强了医护人员法律观念和医疗安全意识。上半年开展了3期“三基”知识培训,对临床医技和护理人员进行了“三基”理论知识和心肺复苏实践考核,有力地提高了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加强病案质量管理,全面控制医疗质量。进一步完善了医院感染管理体系,控制了医院感染。各医疗科室严格执行《病历书写规范》,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范,有效地控制医疗质量。专职病案质。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2023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
  • 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七篇】
  • 党支部组织生活班子整改方案(通用7篇)
  • 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范文(...
  • 两会期间维稳应急预案【12篇】
  • 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通用9篇)
  • 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范文(...
  • 学校“五育并举五育融合”工作实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