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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党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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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党建工作情况
司法局党建工作方案 第一篇

司法局党建工作情况

我局党建工作在县委、县政法委、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加强制度建设。我局现设一个党总支,下设机关党支部、律师党支部以及七个党小组。共有党员93人,其中机关党支部71人,律师党支部22人。并不断注入新的血液,现有积极分子6名,今年律师党支部新发展一名预备党员。

创新工作方法。认真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目标管理制度、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等。年初由党总支制定下发了年度党员学习教育计划,明确每月组织生活活动的内容。党组成员每半年上党课一次,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党小组每月活动一次,党员每星期集中学习一次,提高了党课质量,保证了党日的时间,落实了思想汇报, 党员始终在支部的教育和监督之下。党总支每季度召开形势分析会,研究讨论党建工作,考察培养发展对象,严格按照组织程序发展党员。为了做好机关党建工作,局长带领党员骨干分别到山东淄博等地考察,学习他们的先进做法,取长补短。

注重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的有机结合。经验:抓示范、树典型、促质量,注重搞好民主政治建设与中心工作的有机结合,巩固了党建成果,促进了发展。

一、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对重大决策及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坚持听取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反复研究再决定,使决策更加正确、科学,得到党员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二、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增强了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三、健全社会评价和干部述职制度。

问题和不足

二、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机关党建工作的能动作用不够。机关党建工作相对业务工作来说处于薄弱环节。在机关的议事日程中,缺乏应有的高度和指导力度。在研究工作时考虑较少,布置工作时任务不明,开展工作时力度不够,检查工作时多看表面文章。党务工作人员总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建工作是软任务,普遍存在被动应付现象,能动作用发挥不够。

(二)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基层党组织思想政治工作比较薄弱,理论学习气氛不浓或流于形式,在机关党内政治生活中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不力,进行积极正确的思想交流比较少。

(三)基层党组织抓党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不强。部分党务工作者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机关党建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发展几个党员,开展几次活动,对自身工作要求不高;在处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上不能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多数党务干部身兼数职,工作不到位,对党建工作缺乏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

(四)机关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还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责权不挂钩,缺乏实施管理的必要手段,在实际工作中,号召力不强,工作难开展;二是经费短缺,基层党组织的党费全额上缴,开展活动经费难以保证,直接影响到党建活动开展,致使党员教育缺乏活力和吸引力。

(五)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基层党组织基本没有专职党务工作者,党务干部多是兼职,且绝大多数都是本单位的业务骨干,承担着较多的业务工作,造成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抓党务工作。从当前机关党务干部现状看,普遍重业务工作,轻党建工作,认为搞党建工作虚、空、难、没有实惠、不被理解,对党建工作研究不深不透不实,工作视野偏窄,缺少新思路。

(六)党的组织生活单调,缺少活力。基层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内容单一、形式少、方法陈旧,仅满足于一般的政治说教、催交党费等,对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职能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致使开展机关党的活动对广大党员吸引力不强,教育管理效果不好,党组织

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明显。

三、积极探索加强党建工作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迫切需要从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等方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不断探索党建工作的新路子和新方法。

(一)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选好配强支部班子

一要从组织上把自身素质高、既懂业务、会管理,又能化解矛盾、协调关系的“复合型”人才充实到基层党支部领导岗位上,使其真正发挥“领头羊”的作用。二要注重提高党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采取各种有效途径,如举办支部书记党建理论和现代管理知识等学习班,组织党务工作者探讨和交流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新思路。三是各级领导要多关心和支持党务工作者的工作,增强党务工作者做好党建工作的自信心,解除其后顾之忧,使之安心工作。

(二)转变观念,找准党建工作的“切入点”

在甘孜州“加快发展、扩大开放、和谐稳定”的进程中,随着事业的发展,各项改革势必要不断推进。因此,党支部班子成员需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把握好党建工作的“切入点”。党支部首先应在提高认识的前提下,增强“参与”意识,把党建工作延伸到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去,把提高党组织战斗力与具体业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党务工作渗透到业务工作中去,使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交融,相互支持,相互促进,互为补充。只有这样,机关党务工作者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从根本上解决“两张皮”问题;其次要强化“中心”意识,把具体业务和改革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热点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来抓;三是要以主动姿态服务、服从于州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的“一条主线、两个一切、三个加强、富民安康”总体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党建工作。

(三)改进方法,拓宽工作思路

一是要有工作内容上的保证,以适应新机制的健康运行。甘孜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党员多,党员素质参差不齐,这就要求党支部的工作内容要有较高的层次拓展。要突出以人为本,实施教育、引导、激励和培养相结合的方针。教育,就是在实行新的机制中,坚持并加强对党员的爱党、爱祖国、爱单位、爱本职工作的教育。引导,就是要以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引导人,确立正确的竞争观念、效率观念、创新观念和价值观念。激励,就是要通过抓先进典型、树风气,把严格管理与日常的分配制度相结合,把加强思想工作与解决具体问题相结合来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有力的利益激励机制。培养,就是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培养一批道德素质好、专业精、适应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专门人才。

二是要继续深化党支部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把党建工作指标一并纳入考核体系,使党建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在布置具体业务的同时,要同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检查、考核具体业务效果的同时,也要检查考核思想政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做到“抓思想,从具体业务出发;抓具体业务,从思想入手”,使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有实实在在的内容,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三是要力求“实、活、新”。所谓“实”,就是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抓实干。“活”就是教育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管理模式要自主、多样、有效,坚持“三少三多”,即少一点指令性,多一点指导性,少一点统一模式,多一点主观能动性,开展活动多注重实效,少讲究形式。“新”,就是要敢于创新,适应新形势,研究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规律,以增强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四是要正确处理机关党支部与部门行政负责人的关系。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实行的是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对部门的工作全面负责,机关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工作,改进工作;要把党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征求行政领导的意见,遇事多同行政领导商量解决,取得行政领导的支持、关心和必要的帮助。行政领导对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要多关心、多支持、多帮助、列入部门工作目标,充分重视和发挥机关党组织的作用,加强部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具体来讲,行政领导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关心和支持主

要表现为:(1)行政领导在工作安排上要统筹兼顾,保证党支部有必要的时间及开展支部活动的必要经费;(2)指导机关党支部围绕本部门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行政业务工作中去。(3)要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之内,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党支部和党员的监督。

是提高思想认识,采取相应的措施,认真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以迎接十七大的召开和学习十七大精神为契机,掀起学习理论的新高潮,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十七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上来。各级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和保障监督者,担负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各级机关的党组织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应该发挥其政治优势,努力把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凝聚到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上来,切实保障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因此,必须提高对机关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行动上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机关的目标管理之中,定期考核党务工作的实绩,认真促进机关党的建设。

二是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突出构建和谐的机关党建氛围。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对于促进和谐党委、支部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机关党建要结合自身特点,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开展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的内容上、方法上、机制上、手段上进行创新和改进,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性;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突出开展以“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提高工作质量,不断增强广大党员的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以党的十七大即将召开为契机,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党的光荣传统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引导党员干部以合法理性的形式表达自身利益诉求和公平诉求,灵活运用各种柔性方式处理思想问题和复杂矛盾;关心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促进机关形成团结向上、文明和谐、充满活力的良好氛围。

三是结合机关特点,完善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从目前党的机关工作现状看,应该重点解决好以下几项制度建设:一是学习培训制度,使机关党员的学习与培训在时间上、制度上得以保证。二是民主生活会制度,使每一个党员在党的组织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相互监督、相互促进的目的。三是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政绩制度,使每个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在民主监督之下自觉做好本职工作与自身建设。四是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避免出现特殊党员。五是定期向上级党员组织汇报工作制度,以此促进机关党的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是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使每个机关党组织和机关党员都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并做到强化“三种监督”,即强化上级监督:上级监督部门对下级领导干部要常扯“衣袖”,多揪“耳朵”,做到“常下毛毛雨,多打预防针”;硬化同级监督:领导班子成员要把互相监督作为一种政治任务,严肃认真而不是敷衍马虎地履行好监督义务;活化下级监督:要通过组织领导干部公开述职、民主测评、走访座谈和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反映,切实提高群众的参与程度和监督质量。

五是加强机关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用科学发展观造就一大批合格的机关党务工作干部,不断推动机关党建工作的创新。针对机关党的工作干部素质偏低的问题,应该通过利用会议以会代训、利用党校办班集中培训等多种形式,强化对机关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培训的内容可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党建理论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加深他们对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以及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的理解程度。二是党建工作基本知识培训,使他们掌握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与作风建设的内容和方法。三是培训他们开展机关党的组织活动,进行党员教育的方法。四是培训他们开展党内监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措施。通过上述培训,使机关党务工作干部真

正成为懂行、能干的党务工作专家。五是加强政工队伍建设,搞好政工职称的评定和政工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是强化统筹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统筹意识,将机关党建工作的计划、目标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总体规划。对本单位本部门的行政工作和党建工作应兼顾并重,做到“计划一起制定,责任一起落实,工作一起检查,成果一起考核”。同时,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单位负责人在机关党建工作中的“一岗双责”。不仅要对行政业务工作负责,而且应对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把管事与管人、管工作与管思想统一起来,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一同抓起来。 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努力解决好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设一支特别联系广大党员和群众的机关党建工作队伍,使党在广大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执政形象,得到全社会的广泛认可和赞扬,我们党的事业就能够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

司法局党建工作长期规划
司法局党建工作方案 第二篇

【司法局党建工作方案】

XX区司法局党建工作长期规划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大党组织力度,不断拓展党的工作覆盖面,按照“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标准要求,全面加强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促进文化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基础、精神动力和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党建工作总的目标要求是:拓展覆盖面,扩大影响力,增强有效性,推进规范化。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素质优良,有较强的党性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工作运行有序。四是工作业绩好。各项工作在系统内打头阵、做标兵,成绩突出,公认度高。五是群众反映好。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群众满意度在90%以上。

【司法局党建工作方案】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坚持学以致用、学用相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和文化发展所需要的各方面知识,努力提高做好各项工作的本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在本职岗位做出一流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群众的贴心人。四是带头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五是带头弘扬正气。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拓展党的工作覆盖面。在党组织组建方面,本着有利于管理、有利于开展活动、有利于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原则,抓好党组织的组建工作,按规定及时建立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或指定党建工作联络员,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做好干部职工的维权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实现党的工作尤其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全覆盖。

(二)加强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要坚持把发展党员对象的重点放在优秀青年干部职工上。发展党员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条件,严格程序,严格制度,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质量。要在群团组织中积极开展“推优”工作。加大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本着从严治党的原则,按照严格管理、监督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员监督机制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四)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方法。着眼于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着眼于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着眼于加强党同职工群众的联系,着眼于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务实有效的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党的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帮助促进、引导监督和骨干带动、团结凝聚作用。

四、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消除各种模糊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上一级的统一部署上来,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确保党建工作长期规划如期实现。

加强党建工作,要加强办事机构力量。要通过定期召开例会、经验交流会、专题调研,及时掌握新情况,帮助解决新问题。

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调查研究,开展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真正把联系点建设成为示范点,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通过树立先进典型、政策鼓励、政治鼓励等方式,提高思想认识,支持、配合开展党建工作,为党支部开展活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将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一并部署,一并考核。要加强督促检查,落实通报制度,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012司法局党建工作计划
司法局党建工作方案 第三篇

2012年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计划

城关区司法局

2012年1月16日

2012年,城关区司法局党支部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直机关工委

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围绕“抓班子、带队伍、促改革、强基层、创亮点、保稳定”工作思路,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为“率先科学发展,建设首善之区”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开展创建“和谐领导班子”, 强化班子自身建设

一是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局领导班子“一把手”与班子副

职、中层干部至少每季度谈心谈话一次,分管副职与分管科室干部每月谈心谈话一次。围绕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肯定成绩,指出缺点和不足,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并认真做好谈心谈话笔记。

二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承诺。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按

照“六个好”的要求,就各自分管工作、主要职责、年度目标等内容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履职承诺。

三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班子团结,班子“一把手”

要做到统揽不包揽、善断不武断、信任不放任、大度不失度;班子副职要做到到位不越位、服从不盲从、补台不拆台、分工不分家。对涉及全局的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召开有关会议进行民主决策、

科学决策,并将决策结果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情况通报、问题反馈等形式,及时告知全体党员干部群众。

四是认真召开党内民主生活会。今年我局至少要组织召开2次以上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照《党章》具体要求,深刻开展剖析与自我剖析,撰写好心得体会,切实提高了局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二、着力抓好党建各项工作,积极完成各项目标

(一)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组织建设,实现局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目标。

(二)坚持目标管理,制定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要与区直机关工委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支部书记与党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支部对党员实行目标管理,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自评,年末有考评。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内生活制度化、规范化。坚持月工作汇报和月工作提示制度。建立健全局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定期汇报制度》、《党籍管理制度》、《党费收缴制度》等十项基本制度及《在职党员服务岗位认领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同时认真完成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数据汇总、审核入库等工作。

(三)积极开展党团活动。针对机关青年团员的特点,主动与团区委联系,积极配合,广泛参与到团活动中。今年要组织“学雷锋”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青年演讲比赛,保护母亲河植树活动,青年文艺汇演、登山活动、团中央青少年与网络座谈、团中央未成年人保护、纪念建党91周年等系列活动。

(四)积极推行联系基层党建工作,全区18个法律服务所的

【司法局党建工作方案】

70余名法律工作者免费担任所在街道及社区的常年法律顾问,定期在辖区为广大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同时,聘请全区83名法律工作者为人民调解员,参与街道社区重大疑难案件的调解,协助街道主动调解各类纠纷。要在酒泉路街道(中街子社区)建立联系点,为基层排忧解难、提供法律帮助。要在白银路司法所安排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民情直通车”活动,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三、抓党建促工作,全面提升司法工作水平

(一)召开“六五”普法工作会议。认真总结、积极推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经验交流活动,加强“六五”普法规划理论研究,广泛听取上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拓展思路,为“六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实践基础、理论基础、社会基础。

(二)基层基础工作稳步推进,人民调解和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要进一步加强,为全区的经济建设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联动,进一步夯实“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党委、政府主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

(三)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坎,让更多的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律援助服务。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质量评查活动,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切实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力度。加强与工、青、妇、老、残联等社会团体和相关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各法律援助的作用,建立良好的法律援助

工作格局。

(四)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注重分析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的根源,并以此为依据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切实提高帮教效果。

(五)不断优化法律服务环境,规范法律服务行为,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切实为促进科学发展、解决民生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为城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2012年1月16日

2014年司法局党建工作总结
司法局党建工作方案 第四篇

2014年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关键之年,是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的重要一年,司法局党支部紧紧围绕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思路,深化思想工作,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党建工作,从反四风,转作风入手,确保廉政之风的形成,树立良好党员干部形象,主要工作状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领导带头,教育实践活动有序展开、不断推进 今年2月至10月,我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时成立了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活动方案,党组班子成员8次集体学习了群众路线有关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班子成员撰写了至少4篇以上的学习心得体会,组织党员干部集体观看了《四风之害》、《焦裕禄》和《吴天来先进事迹情景报告会》等专题教育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xx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地进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大讨论。

司法局2010—2012机关党建工作规划
司法局党建工作方案 第五篇

XX区司法局

2010—2012年机关党建工作规划

各基层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XX区司法局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坚持科学发展、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平安XX提供保障,现将我局党建工作规划如下: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积极建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2、继续深入开展“五个好”机关党组织创建活动。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丰富完善“五个好”机关党组织的能容和标准,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性、务实性、廉洁型机关。

3、不断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班子团结有力。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断增强其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4、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进行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要求本单位

党员每年参加党的理论知识学习至少两次。

6、重视党报党刊的征订和学习,时刻保持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前瞻性。

7、积极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按照中组部的规定,足额缴纳党费。

8、按时参加机关党工委的会议及活动,加强党建信息报送工作。把平时组织开展的活动形成书面材料,以信息的形式及时上报机关党工委。

XX区司法局

二O一O年六月十二日

2016司法局从严治党工作方案
司法局党建工作方案 第六篇

为了贯彻中央和省、市、县从严治党要求,落实XX县委《关于从严治党“十大工程”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我局从严治党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关于党建论述为指引,按照XX县委《关于从严治党“十大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从严治党,进一步转变作风,建设学习型机关,力促司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思想建设。

1、坚持政治自觉。开展集中学活动,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关于党建论述。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自觉用党的政治立场、观点、方法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加强道德养成。弘扬社会主义道德,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干部。引导全体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3、增强群众观念。扎实开展联系基层司法所,联系群众活动。每名班子成员每年联系4--5个司法所,每名党员帮扶1名基层困难群众。班子成员到基层司法所不少于4次,每年必须为司法所和服务对象办1件实事。

4、大兴学习之风。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在全面完成干部在线教育学习,开展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谈体会活动,分别结合各自工作,讲业务、讲思路、讲工作心得。

(二)加强廉政建设。

1、建立责任体系。将履行廉政责任纳入目标管理,签订责任书,每名干部签订廉政承诺书。

2、开展风险防控。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落实责任,严格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

3、加强干部监督。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之间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交心谈心活动,加强沟通,开展警示提醒。

4、注重监察监督。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各项工作进展。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纪检组不定期开展抽查,半年开展1次检查,年底进行考核。

(三)加强组织建设

1、健全规章制度。发扬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好作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组民主生活会、两次全体党员组织生活会。

2、严明党的纪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定政治立场,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保证中央的政令畅通,坚决拥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权威。严明组织纪律,服从党组集体决定,维护司法局集体形象。严明宣传纪律,自觉抵制社会上、网络上的错误思想、错误言论。严明群众纪律,不得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严明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3、严肃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时间离岗、串岗、脱岗聊天;严禁工作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内容;严禁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以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及节假日执行公务时午间饮酒。

(四)加强制度建设。

1、健全规章制度。根据县委《关于从严治党“十大工程”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将重点工作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局“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3、强化目标管理。完善目标责任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到科室,落实到人,将目标完成情况与年度奖励、评先晋职晋级挂钩。

(五)加强作风建设。

【司法局党建工作方案】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推动机关作风持续好转,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党建责任。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党组书记对党建工作负总责,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落实“一岗双责”。

(二)加强检查督办。党总支不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党组民主生活会、全体党员组织生活会听取党建工作专题报告,年内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和部署从严治党工作。

2016司法局专题建设工作方案6篇
司法局党建工作方案 第七篇

第1篇:三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关要求,确保市局交办试点项目内容圆满完成,现提出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管理规范试点,通过制定岗位目录和岗位管理规范、工作流程规范,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等,实现岗位目标清晰化、岗位标准类别化、过程管理精细化、执法(业)行为规范化、工作绩效最大化。开展建立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能力要求标准体系及培训大纲试点,促进业务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二、工作范围

局机关各科室,县调处中心。

三、工作安排

(一)计划发动阶段(4月3日-4月30日)。

1.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学习研究有关文件精神,指导督促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展开。

2.召开工作动员会,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全体干警认识,营造工作氛围。

3.研究出台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细化指标,明确责任人和责任科室。

(责任科室:办公室、政工科)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9月30日)

1、结合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各科室、处、中心分别编制岗位目录、岗位管理规范、工作流程规范,由局政工科汇总。实现岗位管理制度健全,岗位目标清晰。

2、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各科室、处、中心进一步建立各个岗位的人员能力要求标准,编制培训大纲内容。局政工科汇总定稿。

(责任科室:政工科,协办科室:各科室、处、中心)

(三)督查完善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局政工科具体负责,由局领导小组授权成立督查工作组,对各科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提出整改意见,被查科室要根据整改意见查漏补缺,限期完善到位。

(责任科室:政工科,协办科室:各科室、处、中心)

(四)迎检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改进措施,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迎检上级验收。

(责任科室:政工科,协办科室:各科室、处、中心)

第2篇:司法行政队伍三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全省司法行政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以下简称“三化”)建设,确保取得预期成效,现遵循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就分行业、分地区开展部分项目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确定全面试点地区

在南通市全面开展队伍“三化”试点工作,其中如东县作为司法所队伍“三化”建设试点县。

二、分行业确定试点地区(单位)

省厅分行业确定了2016年试点项目及目标要求(附后),其中,第1、2、3项目每个省辖市都要开展试点,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要分别在苏南、苏中、苏北(苏中试点单位建议选择在南通市)确定本行业队伍“三化”建设试点单位,监狱局、戒毒局要分别选择1个监所开展试点,同时落实试点项目要求及进度安排,明确试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三、推进落实措施

1、各市局、两局及厅机关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对本单位(部门)试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厅队伍“三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查协调各地试点情况,重点抓好南通市及如东县的试点工作。

2、各地各部门要采取驻点指导、定期督查等方法,推进试点相关工作的落实。对试点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的,厅队伍“三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推广经验、宣传先进典型。

第3篇: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县“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为官乱为、为官不为”(以下简称“两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以问责、问效为抓手,以“机关作风整顿年”、“队伍素质提升年”活动为依托,严肃惩治“乱作为”,严厉问责“不作为”,消除“中梗阻”、“生冷横”、“庸懒散”,追责“太平官”、“逍遥官”、“混事官”,持续改进作风,积极打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司法行政干警队伍,为全面完成局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实现“六个明显”:锐意进取、奋发图强,精神面貌明显改观;善于管理、敢于执法,工作作风明显改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心系百姓、执政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发展环境明显优化。

三、整治内容

(一)“为官乱为”的整治内容:【司法局党建工作方案】

1.违规决策。对“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制定、发布与法律法规、上级政策相违背的文件、规定。

2.错误履职。不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的决定、决议、命令;错误处理和报告职责范围内的重大问题;违反中央、省、市、县各项禁令和局纪律规定等;超越职责权限、违反规定程序或者违反自由裁量权分档量化等规定作出行政决定。

3.以权谋私。工作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吃拿卡要;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让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安排消费、报销费用,为亲属朋友经商办企业、承揽工程(项目)谋取不正当利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评比。

4.滥用职权。违法违规设定审批项目、增加审批环节或者前置条件;实施或者强令、授意他人实施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的行为;干扰、阻挠、对抗执纪执法机关、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执法;违法取证、办案,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

(二)“为官不为”的整治内容:

1.敷衍塞责。对党委、政府以及局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安排、重点项目任务不贯彻不落实;在职权范围内应当决策决定而不决策决定;对举报投诉事项和企业群众的合理诉求不查不纠、搪塞应付;工作只部署,不落实、不督查,当“甩手掌柜”。

2.推诿扯皮。职责边界不清、责任意识不强,上下之间、科室(中心)之间、科室(中心)内部相互推脱,玩太极、踢皮球;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消极应付,让群众办事来回跑,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3.庸懒散拖。不落实首问负责制、否定报备制、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工作纪律松弛,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履职;上班时间打掼蛋、嗑瓜子、玩手机、逛淘宝、看电影电视视频;精神不振、浑浑噩噩,出工不出力,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业务不精、能力不强、效率低下、办事拖拉,着装不规范、用语不文明,不会执法。

4.监管不力。对分管的工作和人员不敢抓、不敢管、不愿担当,怕得罪人,当“老好人”;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疏于管理、监督不力,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不查不报、不敢执法。

四、整治措施

(一)明确权责。进一步明晰权力事项,梳理局机关管理和执法权力,编制权力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明确机关各科室(中心)工作职责,明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编制职责清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权力清单和职责清单向社会公开。推进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明确界定管理和执法权限及区域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规范用权。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行政审批服务和行政处罚全程网上办理,全上网、真上网,打造权力运行数据电子化、流程标准化、办理网络化、信息公开化、监督实时化,实现权力运行可检查、结果可知晓、责任可追溯。依托局门户网站加强党务、政务、信息公开,增强民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度。进一步强化软环境和效能建设,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深化绩效管理、风险管理和行政指导,全力打造“101%服务”品牌。

(三)强化督查。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两为”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向服务管理对象发放征求意见表,将“两为”情形作为科室(中心)巡查的重点,多渠道了解掌握干部队伍“两为”有关情况。集中开展多层次、广覆盖、立体式监督检查,科室(中心)自查每半月至少一次,局监纪检组不定期督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监督检查结果全局通报。强化第三方巡查,邀请行风监督员暗访,科室(中心)互查,进一步丰富检查方式方法,使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充分利用网站、报纸、电视等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

(四)严格追责。对“两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综合运用党政纪、组织处理等手段,不仅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所在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局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不听招呼、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要予以公开曝光。强化问责结果运用,做到“四个一律”:问责决定书一律存入档案,问责结果一律公开,被问责人当年度一律不得评先评优,被问责人在影响期内一律不得提拔使用。建立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强化对科室(中心)及其工作人员多层次、多维度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能者上、庸者让、懒者下的奖惩机制。

五、时间步骤

全局“两为”整治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推进。

宣传发动阶段(3月底前完成):传达学习市、县“两为”专项整治行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召开局“两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出台“两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专题学习,开展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宗旨教育,统一干部职工思想,增强对“两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营造积极向上、履职担当的浓厚氛围。

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前完成):制定权力清单、职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向社会公布“两为”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基层、企业和群众,对各科室(中心)进行巡查,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检查督查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查找、及时纠正“两为”方面的突出表现和主要问题。

整改落实阶段(10月底前完成):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深挖根源,着重从体制机制上寻找症结,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的目的、措施、进度和要求,确保整改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建章立制阶段(12月底前完成):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的基础上,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相关管理制度集中报县纪委审查并向社会公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局“两为”专项整治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局纪检组牵头组织实施。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督促、推进、抓好分管科室(中心)的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确保分管范围内的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科室(中心)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科室(中心)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研究、精心组织、率先垂范、真抓实干,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根据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制定详细的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时间进度、工作要求、责任单位,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持进度服从质量、时间服从效果的原则,有力有序把握各个阶段推进节奏,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各个环节工作,坚决杜绝“闯关”思想和应付现象。突出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不搪塞,“解剖麻雀”,深挖根源,找准症结,寻求对策。注重标本兼治,把专项整治和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起来,及时把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用制度加以巩固,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

(三)合力推进。“两为”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工作要求高,各相关科室(中心)要按照全局统一部署,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同推进。

第4篇:法律服务专题活动方案

为集中展示宣传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亮点成效,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的社会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现就开展“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根据省厅和市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在每年的4月8日开展全县“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并于今年的4月8日,参加全省首届联动的专题活动。

1、时间地点:4月8日上午9∶00----11∶00,县行政广场。

2、标语横幅:省首届“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日----县司法局。

3、参加对象: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行动,联动实施,我县参加人员为机关工作人员、12348中心人员以及律师、公证、法宣、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相关人员共同参加,并邀请新闻媒体单位采访报道。

4、活动内容:(1)按照省、市统一的时间和要求,开展专题活动;(2)发放12348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其中,宣传资料包括省厅统一印制的《宪法宣传单》以及各职能部门宣传资料;(3)开展现场咨询和现场服务。组织12348中心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解答现场咨询,对能够提供现场服务的,如法律援助受理、公证办理等,可以开展现场服务。

5、有关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开展“12348法润千万家”法律服务专题活动,是大力推进司法行政融合发展、持续打造12348服务品牌的重要内容,也是进一步推动“法润荷都•2016春风行动”的有力举措,局一把手负总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好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专项督查考核,确保此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是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按照方案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活动内容,做好活动的有效开展。要积极征询群众法治需求以及对司法行政服务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志愿者队伍的积极性,大力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以及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不断扩大活动效果和服务成效。

三是强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大力宣传12348专题活动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典型引领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要积极做好此次活动的预告宣传,增强活动的实效,扩大司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力。

第5篇: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

根据《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和《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2016年度全省省辖市司法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方案》具体要求,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评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1月20日全县系统执法管理工作情况。

二、考评项目、分值和考评方法

2016年度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质量考评由综合考评、案卷评查、专项执法检查三个项目组成,项目内容、所占分值及考评方法如下:

(一)综合考评50分

1、日常执法情况评价,所占分值10分。主要考评各科室、单位日常各类执法行为的规范情况。

此项目由县局根据执法流程和日常监督指导中所掌握的各科室、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考评计分。

2、综合执法质量评价,所占分值40分。

主要考评各科室、单位依法履职、规范执法、执法监督、执法基础建设等执法质量情况。

执法质量评价采取本单位自评和县局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实施。各科室、单位根据本方案和考评标准进行自查;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县局组织考核评查。

(二)案卷评查35分

根据县局8月份组织的案件评查结果,以35%比重直接计算得分。案件评查加分项目,由县局执法质量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决定。

(三)专项执法检查15分

本项目主要考评各单位贯彻实施司法行政重点法律法规的情况。根据省市安排,今年重点检查各单位贯彻《社区矫正工作条例》和《人民调解法》的情况。

三、考评活动安排

各科室、单位应于11月27日前完成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县局执法质量考评领导小组于11月28日前组织开展各科室、单位执法质量综合考评检查。

第6篇:创建省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依据省文明城市创建总体要求,坚持民生改善至上、环境优化至上、素质提升至上,大力弘扬“开放包容,自强不息”新时期精神,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舆论引导,动员全员参与,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建立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设规范守信的法律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三、组织机构

为推动我局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四、推进措施

(一)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全力推进12348公共服务平台提档升级。按照全省“12348”公共服务平台部署会议的要求,实施“12348”公共服务平台提档升级。在原有法律业务咨询解答、实施法律援助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把“12348”平台建设成为涵盖司法行政四大类职能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立足高起点,精心设计,提供更多符合群众需求的司法行政公共服务产品,不断丰富拓展平台的服务功能,更好的发挥服务群众的积极作用,从而实现司法行政机关社会地位与形象的提档升级。

2.切实优化县镇法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按照“沿街、便民、落地”的建设要求,我县“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现已顺利建成运行。下一步,将在现有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将司法行政机关服务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各项职能全部纳入“一站式”服务范围,让群众只要走进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大门,所有涉法事项都能得到“一条龙”服务;依托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力量,注入法律服务专业资源,打造功能完善的乡镇法律服务中心。在建成镇法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要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向村和社区延伸,建立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点。

3.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刻认识司法行政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从严治警方针不动摇,努力促进干警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要以“反四风、树五德”为重点,扎实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下真功夫对干警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种歪风邪气进行彻底清除,推动司法行政干警不断改进作风,忠实践行群众路线。

(二)建设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继续推进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六进”活动,特别要加强公务员、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以及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提高知法守法用法水平,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开展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实现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做到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2.扩大法律服务产品供给。在依据市场规则,丰富和提供法律服务产品的同时,着力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基本服务产品目录,推动法律服务向基本民生领域延伸。加快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政府购买机制,争取把法律服务项目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积极争取财政部门支持,以政府财政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继续实施“法律快车村村通”工程,帮助指导基层开展法治创建、提供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积极打造“30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

(三)建设规范守信的法律环境

1.建立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加强司法行政“四支队伍”的诚信教育,健全重大事项论证、咨询、公示、听取、评估制度,增强政务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的教育、引导和培养。

2.切实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质效。深入开展公证、律师行业的文明创建活动。加强律师执业诚信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积极稳妥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完善实体公证服务平台,推动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增强司法鉴定工作的透明度,切实规范管理,狠抓制度建设,完善操作机制,坚持公开公平、择优高效的原则,实现阳光操作;进一步理顺法律援助管理体制,推动建立区域法律援助经费最低保障制度,开展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工作。

(四)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着力强化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全系统要把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干警教育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法,注重实践锻炼,着力提高公正执法能力、信息化运用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解决“本领恐慌”问题,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2.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利用好法律服务资源,加强法律服务志愿者招募、培训、调配、管理工作,围绕社会所需,群众所求,以生活困难群众、农民工为服务重点,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免费咨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等服务活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五、实施步骤

(一)全面发动、责任分解阶段(8-9月)。

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健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大会,进行任务分解,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改提升阶段(9-10月)。

全面对标检查,对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治理,按期完成任务。局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责任分工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考评。

(三)查漏补缺,备战迎检阶段(11-12月)。

对照测评体系和任务分工,查漏补缺,进行整改。充分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高质量完成创建资料建档工作。做好一切迎检工作。

六、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形成合力。各科室(中心)要在局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专人负责文明创建工作,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开展。要以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努力提高全局人员文明办公、文明服务、文明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巩固文明机关建设成果,树立文明机关新的形象。

(二)周密部署,高效运作。要细化创建指标,按照上报的指标完成进度要求,分阶段抓好落实。同时要对相关目标任务进行再分解,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要统筹兼顾,结合工作实际,把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与文明行业、文明机关的创建结合起来。

(三)狠抓落实,强化考核。局将对各科室的创建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各科室要紧紧围绕创建指标,加大工作力度,尤其要建立专门台帐,做好资料的整理和积累工作,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局将充分利用网络等阵地,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宣传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定期刊登文明城市创建内容。通过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引导全局人员理解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2016司法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
司法局党建工作方案 第八篇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更是我市第四届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巩固提升之年、精神文明创建各项工作推进之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广大干警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系统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推进法律服务城乡统筹、全域文明,为建设“四个”提供优质的法律保障,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司法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局班子其他成员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局政治处,负责精神文明创建日常工作。

三、目标任务

(一)深化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推进市局精神文明建设。

把深化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紧密联系各项创建工作,结合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宣讲教育,真正让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入耳入脑入心,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锐意进取,为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准备。加强党建,按照“三严三实”的标准,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开展专项培训,组织学习、交流及调研活动,开拓视野,提高水平。

(二)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司法局党建工作方案】

按照《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引导干部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形成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的道德风尚。深化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深入开展“友善季”、“敬业季”、“诚信季”、“爱国季”等道德实践主题季活动。扎实开展“心动2016·点赞榜样”人物推荐评选活动,做好“好人”推荐评选工作。大力宣传道德模范,营造学习、崇尚、争当、关爱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积极参加道德讲堂活动,创新活动方式,主动参与联系点社区道德讲堂活动,实现道德讲堂工作常态化。

(三)强化志愿服务活动,推进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建设。

在全局大力宣传“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持续推进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经常性组织开展社会法治教育课、送法下乡、法律咨询以及其他各类形式的群众性志愿服务及公益活动。关心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和农民工及其子女等弱势群体。继续开展献爱心捐款、无偿献血、结对帮扶等社会公益活动,大力实施法治宣传社区志愿服务行动计划,精心组织党员志愿服务、老年志愿服务、青年志愿服务、巾帼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好“法律服务”维权月活动、“律师进社区”法律服务活动,开展“学习雷锋做奉献,法律援助献爱心”系列服务活动,完善志愿服务活动记录,把学雷锋情况纳入个人考评机制,切实提升单位文明创建水平。

(四)持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传统文化。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扎实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宣传活动,在全局大力倡导谦恭有礼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勤俭节约之风,塑造司法局文明和谐的良好形象。继续引导干部职工以“微笑、真情、文明、敬业、满意”为主要内容的亲切服务。扎实推进文明交通、文明引导、文明餐桌和文明传播四项行动,弘扬正气,激发奋进力量,推动良好社会风尚形成。以“五在”(即文明在脚下、文明在手上、文明在口中、文明在眼里、文明在心间)为主要内容,引导人们言谈举止、行路驾车、旅游观光、短信传递、网上交流文明有礼。围绕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大力推进“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中华经典诵读、传统节日民俗和文体娱乐活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弘扬文明和谐新风。

(五)巩固创建成果,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

坚持“为民利民惠民”工作宗旨,围绕文明创建考核内容,以《市文明创建动态管理系统单位材料报送要求》为标准,全面推动结对共建活动,参与社会公益,组织志愿法律服务,切实发挥好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巩固我局创建成果。严格对照《2016年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案》内容分解,充分发挥各科室职能作用,形成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定期召开市局文明创建工作会议,落实和推进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分解制度、督查通报制度、工作问责制度。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文明创建工作考核奖惩体系,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使之更具导向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推动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4月)。各科室按照本方案要求,切实提高对抓好我局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做好创建各项工作,广泛发动干部职工参与。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4月至11月底)。各科室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明确任务,迅速行动,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6年12月)。各科室要结合本实施方案要求,逐条进行自查,逐项进行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查漏补缺。

(四)迎接验收阶段(2016年12月底)。配合局文明办全面做好全市年度迎检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顺利通过考核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文明单位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上下联动,干群齐动。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我局文明创建工作,明确各科室工作重点,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文明创建目标和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科室要按照局文明创建的总体部署和阶段性安排,有计划、分阶段、有步骤的推进各项工作,既要各负其责,又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扯皮。

(三)加强督查落实。各科室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创建活动各项工作任务,局创建办公室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搞好协调指导,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效能考核,对文明创建活动中行动迟缓,未按时完成任务,甚至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和个人,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016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活动方案3篇
司法局党建工作方案 第九篇

第1篇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按照区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主题,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加快首善之区建设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三、活动内容

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要紧密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活动,针对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实际,重点组织开展好“十个一”活动:

1、开展一次党员领导干部严明党的纪律集中教育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一次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活动,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组织观看电影《焦裕禄》,学习弘扬焦裕禄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围绕“学习焦裕禄精神”开展大讨论,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方面存在的差距,争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

3、开展一次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组织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排查岗位廉政风险,进行公开述廉,围绕“严明纪律作风,提高执行力”进行自查整改。要教育引导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纪律作风,进一步解决机关作风漂浮、纪律涣散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法律服务部门要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严格依法、诚信执业,通过开展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专项清理,完善律师行业廉洁风险防控体系以及治理办“人情证”、“金钱证”、“关系证”等活动,进一步解决法律服务从业人员不诚信、乱收费和不公正等问题。

4、开展一次初任公务员廉政教育活动。要将廉政法规知识作为新录用公务员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举办廉政法规知识专题讲座、举行廉洁从政宣誓承诺等活动,对近两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开展集中教育,增强新录用公务员的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引导他们走好从业“第一步”,夯实廉洁从政基础。

5、开展一次家庭助廉活动。组织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通过读廉政教育书籍、签“家庭助廉”承诺书、看反腐倡廉教育片等形式,教育引导家庭成员洁身自好、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

6、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按照“就近参观”原则,组织党员干部到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通过参观监区、观看警示教育展览、听取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活动,引导受教育的党员干部以案为戒、警钟长鸣,增强警示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让大家“脸红、心颤、出汗、排毒”。

7、开展一次廉政文化学习讨论活动。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通过电脑、电视等方式学习廉政文化相关知识,联系实际进行一次集中讨论交流,引导党员干部以史为鉴、见贤思齐。

8、上好一次廉政党课。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为全体工作人员讲授廉政党课,从中共同受教育。

9、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对照党员标准,认真查找不足,制定具体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增强全体党员遵守党章、维护党章的自觉性。

10、组织一次“我身边的典型”演讲。深入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注意发掘身边的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司法行政系统基层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讲述好故事,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区司法局成立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认识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方法步骤,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在抓好以上十项活动的同时,结合我局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突出重点,彰显特色,确保宣教月取得良好效果。

3、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

动中,紧密司法行政联系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做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与本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既要达到学习教育活动的目的,又要推进业务工作,切实以活动的实际成效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用促进发展的成果检验活动水平,切实首善之区建设作出贡献。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广大律师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突出行风建设,着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着力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以党建促所建、以党务促业务,不断提高区属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服务水平,为法治和首善之区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

律所支部班子重点解决角色定位不准确、组织机构不健全、制度执行不严格,开展组织活动不正常、不规范,服务社会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

律师党员重点解决党员意识淡化,理想信念弱化,不愿亮出党员身份,不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参加党组织活动不积极,法律意识淡薄,诚信意识缺乏,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4月中旬)

活动正式启动前,扎实做好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力量准备。重点是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集中整顿,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打牢基础。局党总支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各律所支部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研究确定整顿对象。对软弱涣散、问题突出的律师,先进行组织整顿,再开展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中旬)

1.深入思想发动。组织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精神,部署教育实践活动,促进全体党员和律师事务所成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要求。动员大会邀请不是党员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加强对他们的宣传引导,讲清活动意义目的,争取理解和支持。

2.搞好学习教育。重点是学习中央、省市区委规定的必读书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河南省兰考县调研指导时的重要讲话。把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作为一条红线贯穿始终,组织观看《焦裕禄》等影片。运用小型、业余、分散学习、集中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注重把开展学习与党纪法规、职业守则、业务技能、先进典型等方面内容的学习结合起来,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个律所支部至少要开展1次集中学习讨论、看1次专题教育片、上1次党课。

3.广泛征求意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听取意见,通过随机走访、谈心交流、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服务对象、服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等方面的意见,对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汇总,作为查摆和整改的重要内容。

(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5月下旬至8月上旬)

1.深入查摆问题。组织党员联系实际,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逐一查找“四风”问题及具体表现,为搞好对照检查提供依据。

2.进行对照检查。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律所支部和党员要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出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打算,所列问题要详细具体,有具体表现,有典型事例。律所支部对照检查材料报局办公室。

3.开展交心谈心。局总支与律所支部负责人开展谈心,律所支部负责人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相互开展谈心,力争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党员个人要撰写发言提纲。

4.开好组织生活会。会上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每名党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阶段(8月中旬至9月下旬)

1.制定整改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律所支部制定条目式、清单式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增强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整改措施报局办公室。

2.推动整改落实。对照整改清单及其具体措施,一项一项抓整改、促落实,让群众看到实际成效。坚持有什么问题就整改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改什么问题,列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几项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制定专项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务求取得实效。

3.落实规章制度。强化制度落实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央、省市区委以及司法行政系统制定的各项制度规定,增强制度的刚性约束。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学习教育、人才培养等制度,加大律所支部规范化建设力度。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属律师事务所教育实践活动在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局负责区属律师事务所教育实践活动具体指导和工作督查。各律所支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协助指导开展活动。

(二)注重舆论引导。联合新闻媒体通过开设专栏、典型宣传、工作综述等形式,全面反映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创新舆论引导方式,利用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加强正面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注重实际效果。坚持抓基层、打基础,以“五星级”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载体,推动律所支部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各律师事务所结合自身实际,把握好活动的力度、节奏和重点,合理安排时间和精力,使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措施都紧贴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丰富学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增强教育效果。

第3篇

一、基本原则

(一)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规定”和区委十七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互相帮等形式,全面准确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紧密联系单位、部门和个人工作的实际,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回头看”工作

1、学习教育。一看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是否扎实到位,党员干部参加活动实现全覆盖。二看是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研读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规定的必读篇目,认真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三看是否达到规定的学习时间,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时间达到3天。四看是否召开党组织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联系实际交流体会,党组织书记对党员领导干部交流发言进行把关,促使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五看是否开展了“书记上党课”、“专家讲党课”、“部门送党课”等活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否在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和联系点上1次党课。六看是否通过学习教育触动思想、触及灵魂,真正做到见思想、见精神。

2.征求意见。一看是否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听取意见,特别是面对面直接听取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分析,初步找准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突出问题,找准本部门本单位的突出问题,找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二看是否做到边学边查边改,立说立行立改,认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并取得初步成效,同步安排部署推进建章立制工作。

3.做好两项具体工作。一看是否以好干部“五条标准”、

“三严三实”要求和焦裕禄精神为标杆,扎实开展“践行群众观、争做好干部、共筑大城梦”、“假如我是服务对象”专题讨论等活动。二看是否扎实开展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培训。

4、督促进行“补课”、“补火”

对学习教育不扎实、征求意见不认真、工作未达到要求的,督促进行“补课”、“补火”,对存在的用形式主义反对形式主义等问题加以整改和纠正。

5、继续深化学习。一是进行集中学习,学习中央规定的必读书目和有关文件外,重点学习内容:(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2)省委书记李鸿忠在宜昌调研的重要讲话精神;(3)区委书记周青在全区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上讲话精神;(4)省委指定的有关文件资料;(5)有关影视视频资料;(6)党内规章等开展第二阶段动员会及专题学习。二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参加兰考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文件。

(二)从严从实找准突出问题

1、梳理反馈意见。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反对“四风”,坚持问题导向,引导党员干部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对照“三严三实”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并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找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本人反馈。

2、认真查摆问题。班子成员要聚焦“四风”,开展“六查”,查修身严不严、查用权严不严、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查创业实不实、查做人实不实。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四风”表现查找问题。

3、深入开展谈心交心。要安排足够时间,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领导干部要做到“四必谈”,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每个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局各科室负责人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之间必谈,指出问题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领导干部之间要带着问题谈,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互相交换对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约谈。谈心谈话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谈心一次谈不好的多次谈,直到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就准备在会上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再次开展谈心交心,进一步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相互谅解、增进共识,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成员之间要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要与每个党员普遍谈心。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嘘寒问暖、扶贫帮困。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交流思想,帮助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三)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班子成员上报问题“清单”。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前,分别列出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四风”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清单”,报区委督导组和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审阅。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个人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并根据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和党组织会议意见,形成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按要求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送区委督导组、区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阅

(四)以整风精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1、做好会前准备。认真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征求意见、查摆问题、谈心谈话等相关情况和前期准备工作情况、会议的程序、基本要求、召开时间等。局党组要加强对战线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把关。做到“五个不开”,即谈心交心不到位的不开,班子和个人问题找得不准不实的不开,对照检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开,思想认识不统一的不开,会议准备工作不充分的不开。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采取“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批评帮助”的方式,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单位主要负责人首先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随后,主要负责人进行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进行批评帮助;班子其他成员依次逐个进行。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揭短亮丑,班子每名成员都要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明确摆出“四风”突出问题,明确回应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并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相互批评要聚焦“四风”,从党性强不强、工作实不实、要求严不严等方面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帮助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建议。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坚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既敢于正视问题、动真碰硬,又坚持实事求是、出以公心,做到“五个不搞”,不搞先表扬后建议,不搞避实就虚、言之无物,不搞只摆现象、不讲本质,不搞一团和气、你好我好,不搞穿靴戴帽、虚晃一枪,使领导干部受到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心灵受触动、思想受教育,红脸出汗、加油鼓劲,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3、局党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全程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党组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结合谈话提醒和掌握的情况,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尤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实事求是作出点评,并对进一步加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要求。对态度不端正、发言质量不高、不触及问题、不触动思想的,要及时提醒纠正;对搞突然袭击、发泄私愤,搞无原则纷争的,要及时叫停;对当老好人、相互评功摆好走过场的,要责令重开。

4、通报总结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会后,局党组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并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参加通报会的人员范围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向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项报告。

(五)开好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要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基层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民主评议党员要依据党章,采取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进行。对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阶段是关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效的关键阶段。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严格规范程序、内容、标准,防止“走过场”的现象。要以整风精神,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上不去的不放过,查摆问题不聚焦的不放过,自我剖析不深刻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不放过。

(二)突出重点。要聚焦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做到敢于开展批评,敢于直面较真,敢于思想交锋,敢于暴光亮丑,切实提高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质量,真正使每个党员干部接受一次严格的思想洗礼和党性锤炼。

(三)加强监督。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这一阶段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问题查摆是否透彻、深入、到位,整改措施是否全面、得力、可操作,

(四)统筹兼顾。在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对照检查的同时,要加强对联系点、指导点党员干部活动开展的指导,帮助他们切实查找问题、转变作风。坚持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实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司法行政重点业务工作的互促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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