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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排查与化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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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矛盾排查与化解制度 第一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制度

为切实掌握群众矛盾纠纷和集体上访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好信访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根据《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组成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矛盾纠纷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坚持执行每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有关部门的单位要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

2、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调处办公室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

参加调处工作。

3、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五、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档案管理制度

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成卷归档。调解的简易矛盾纠纷,未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的,应填写《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统一归档。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七、责任制度

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事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调处办公室报告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排查与化解制度 第二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城市”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

1、定期会议。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年初或年终须召开中心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调整和充实排调队伍,制定继续排查调处工作年度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掌握本街道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发生情况以及各级排查组织排查矛盾纠纷的情况,查找原因,分析特点,加强指导,研究制定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措施。

2、不定期会议。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协调分析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协调会议由街道调解中心主任或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3、定期会议由街道调处中心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不定期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召开,也可由其成员建议,由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调解中心各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二、矛盾纠纷受理排查登记制度

1、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应受理由村调委会、社区调委会未能调解成功的矛盾纠纷。

2、中心工作人员、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接待笔录要严肃认真,体现当事人原话原意,不得添加任何水分。笔录原则上要有当事人的签名或手印确认。

3、受理排查纠纷登记,要使用统一的《受理纠纷登记簿》和《排查纠纷登记簿》,受理纠纷登记的内容包括:受理时间、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址或电话、纠纷的性质、起因和简单过程等。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要逐项认真填写,不得遗漏。并注意妥善保管,严防遗失。

4、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矛盾排查与化解制度】

5、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汇报,由主任或副主任确定事件进行调处,将确定的调处时间、调处地点、调处人员及时告知纠纷当事方,确保当事方能按时参加调处。

三、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四、矛盾纠纷预警制度

1、制定完善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治安中心户长、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2、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3、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街道主管领导,并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

4、各社区、村调委会应于每月底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

五、矛盾纠纷调处制度

1、在中心受理的矛盾纠纷时,能及时调处的,组织调解人员及时进报街道矛盾纠纷排查协调指挥中心。 行调处,不能及时调处的,告知当事方可择日调处。

2、涉及两个或多个村(社区)之间的矛盾纠纷,由中心负责组织涉及到的村(社区)调委会成员共同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调处措施并组织实施。

3、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确实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力量进行调处。

六、矛盾纠纷交办、督办制度

1、各村、社区调委会对中心交办的有关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任务要高度重视,按时进行排查调处,对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可提交中心进行调处。

2、进一步明确督察督办职责,对挂牌督办、限期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和协调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要认真进行检查,逐一落实。

3、对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当,调处不到位,造成越级上访的,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下发督办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调处,并向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写出专门报告

七、矛盾纠纷报告制度

1、要建立健全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网络,确定信息联络员,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上下畅通。

2、各村、社区调委会每月对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统计表》、《矛盾纠纷调处情况统计表》等于每月28日前上报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无矛盾纠纷的,实行“零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虚报、错报。

3、健全和逐步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时预防、因事预防的报告机制。

八、矛盾纠纷档案管理制度

1、实行档案专管制度。明确档案管理人员。调处中心的调解文书案卷实行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必要的调阅、保密管理办法。

2、实行一事一卷制度。调解文书包括原始记录、调解申请书、民间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调查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回访记录以及调解中心对调解未成功的纠纷处理意见及各种材料等。归档时,做好调解文书的审查,调处文书、资料要求一事一卷,装订成册,并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3、规范封面管理制度。归档后的调解文书要使用统一的卷宗封面,注明立卷时间、立卷人姓名,并根据纠纷具体情况,确定保管期限。

4、注重随时归档制度。对简易、随调随结的矛盾纠纷,应在来访的矛盾纠纷登记簿内,注明矛盾纠纷基本情况、请求事项、调解结果等,并附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予以存档。

5、分类管理制度。各类档案要放置有序,对于民事、行政等纠纷调解应分别入档。对重要案卷和一般案卷应实行分别管理。

6、确保及时调阅制度。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对所存档的资料要做到心中有数,调阅档案时能及时、准确。

7、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鼠咬,确保档案资料完好无损。

九、矛盾纠纷责任查究制度

1、把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与责任人的政绩、晋职晋级、奖惩 紧密挂钩,实行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查究制。

2、调处中心工作人员在接访受理、分流、调处社会矛盾纠纷中因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矛盾久拖不决、导致矛盾激化或处理结果显失公平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实行政治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排查与化解制度 第三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2014-03-26 铁边城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

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矛盾排查与化解制度】

调处服务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臵、社会救济、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站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社会事务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土地所、司法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区建设规划、城区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臵等

矛盾纠纷,由小城镇建设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工商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0、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站调处。

11、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12、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直接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矛盾排查与化解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中心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中心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中心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中心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

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4、中心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综治办。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考核制度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排查与化解制度 第四篇

学校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村,大矛盾纠纷不出乡镇。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组织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上访,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矛盾排查与化解制度 第五篇

兴义市丰都办迅浩小学2015年度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分管教师:王忠昌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为打造“平安校园”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好,处理得了”,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推进。

二、矛盾纠纷排查方式

认真做好老师的思想建设工作,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除对国家方针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外,还要搜集案例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教职工能在相互融洽的关系中团结合作,理解支持。对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个别谈心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我校利用家长会、校访、家访等形式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教育,争取家长及社会人士对教育的更大支持,创“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

妥善处理校园周边关系,教育好学生不破坏周边群众设备设施,不损坏群众利益。虚心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周边环境中存在对学校校产和师生安全极大隐患的人事,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

三、重点疑难纠纷报告

对发生多次或重大纠纷不能妥善解决的,要及时报告镇小学进行解决,报告要做到及时,真实逐级上报。每次情况的调查和协调要做好相关记载,以备上级部门参考和检查。调查情况必须有当事外的两人以上在场。

四、领导轮流值班

学校领导实行24小时开机,包括节假日。保证有人对来访者进行接待。对来访电话进行登记、答复、处理和汇报。

五、 接待登记

学校实行关门上课,对来访者由门卫进行登记。开门登记之前对来访者要进行盘查,盘查内容为姓名、住址、身份、来意等;在盘查时要察言观色,保证不放可疑人员进入校园;盘查还要注意文明礼貌,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学校全体教职工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对来访者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学校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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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限期处理

对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有关人员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坚持及时、逐级处理原则,对本班内发生的学生之间、科任教师间的矛盾原则上由班主任进行协调处理。班主任不能处理的交由教导处主任和负责安全的完小校长处理。校内外其它纠纷交由分管领导先进行调查处理。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镇小学。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导,不把矛盾上交;在处理中,还应兼顾学校及其它教师利益,做到以人为本。

七、督查回访

对校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

八、责任追究

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每一位教师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需要我们关心的教师。在调解处理过程中,调解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九、对以下几种人事将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1、矛盾纠纷当事人蓄意扩大事态,不服从调解组调解的。

2、其他教职工拉帮结派、扇风点火、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的。

3、调解人员对本校发生的矛盾不及时妥善处理或不公正处理的。

对违反以上三条的教职工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纳入年度考核、移交中心校等处理。

兴义市丰都办迅浩小学

201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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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畜牧中心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方案
矛盾排查与化解制度 第六篇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努力解决当前影响我中心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创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根据市农牧局统一部署,中心决定深入开展“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农牧局统一部署,强化源头防范治理,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健全完善社会矛盾预防化解长效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集中化解影响中心稳定的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维护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党的十八大顺利召开和全市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的任务

矛盾纠纷调处率、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率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明显下降。其中积案化解率达到90%以上,一般性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矛盾化解

中心“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从7月份开始,至10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7月中旬)。对“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进行安排动员部署,研究制定中心“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开展好活动。

第二阶段,深入排查(7月中旬至7月底)。采取集中排查、日常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的办法,全面排查本单位影响稳定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隐患,切实做到重点人员逐个排查、重点时期反复排查,隐患问题超前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要高度关注社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掌握重点领域、群体、人员的动态需求,着力排查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大社会矛盾和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敏感问题,特别是排查征地拆迁、重点项目建设、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动关系、工资福利待遇、事业单位改革、安全生产等民生类、涉众型矛盾纠纷,以及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或集体上访的矛盾纠纷。要按照“一案一档”的要求,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提出化解的目标任务,明确化解时限要求,研究制定落实化解的措施。7月31日前,将排查的积案和矛盾纠纷上报市农牧局办公室。

第三阶段,集中化解(7月底至9月中旬)。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有效化解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实现“案结了事、息诉罢访”。7月底前重大矛盾化解率达到50%以上,9月底前完成积案化解率90%以上的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反映活动进展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并健全完善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的一系列制度措施,促进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9月下旬至10月上旬)。9月下旬开始,在本单位开展“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写出专题报告,总结经验和做法,整改存在的问题,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迎接市农牧局工作组的检查验收。

(二)机制建设

在认真总结近年来排查化解矛盾特点、规律的基础上,着力健全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长效机制。

1、健全落实维稳责任机制。按照《甘肃省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甘肃省维护稳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研究制定本单位维护稳定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健全完善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形成各负其责,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制度,解决维护稳定特别是矛盾化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切实承担起对矛盾化解负总责的政治责任。健全完善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表达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健全领导干部定期调查研究维稳工作制度,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化解社会矛盾。健全完善群体性事件应急指挥机制,明确领导干部在排查化解重大涉稳矛盾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的责任,一旦发生不稳定突发事件,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自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做好矛盾的化解控制工作。

2、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中央、省、市强调的一项维稳重点工作。各单位必须坚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做决策、搞改革、定政策、上项目和组织重大活动的刚性前置程序,不断拓展稳定风险评估的深度和广度,提前发现、主动预防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做到稳定风险评估在先,群众诉求解决在先,矛盾防范化解在先,不断提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水平。

3、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把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双联”行动结合起来,严格按照《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暂行规定》,有效整合社会资源,健全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一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定期排查化解制度。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切实做到矛盾早排查,问题早解决。二是建立健全社会矛盾信息预警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对可能出现激化和引起更大范围的涉稳问题,要及时制定工作预案,着力做好化解工作。三是健全完善社会矛盾分流调处制度。对排查出的社会矛盾,逐一建立档案,分门别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做好交办、办理、督办、办结等工作。四是健全完善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挂牌督办、领导包案制度。当前,要认真排摸梳理一批可能影响党的十八顺利召开的社会矛盾,及时挂牌督办,落实领导包案,争取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毕。五是健全完善重大社会矛盾和积案定期报告和情况通报制度。六是健全完善责任查究制度。对排查不深不细、化解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重大涉稳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成立“矛盾化解、制度建设年”活动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中心主任张爱平,副主任王珏、周勇组成,张爱平为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赵国智同志负责,处理工作小组具体事宜。工作小组成员各自既要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又要密切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扎实做好排查、化解、防范各项工作,推动各类矛盾纠纷的有效解决。

(二)严格工作措施。坚持权责一致,逐案签订责任书,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人员,限期进行化解。在化解工作中,要注重从政策和制度层面化解矛盾,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注意把解决问题和理顺群众情绪结合起来,把化解矛盾和落实稳控措施结合起来,坚决防止矛盾激化升级,引发新的群体性事件。

2015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矛盾排查与化解制度 第七篇

第1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每月对辖区进行一次矛盾的排查,掌握不安定因素发展趋向,预防化解不安定因素,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

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予以梳理调处,必要时协同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

三、根据纠纷发生时令性、季节性、地域性等特点,制定排查重点和排查计划、方法。

四、下发排查纠纷统计表。内容包括:纠纷总数、分类、重点户、重点纠纷、发现的犯罪线索及分属部门等基本内容。

五、落实排查计划。要充分利用地点熟、人情熟、情况熟的优势,在辖区内进行摸底排查;各成员单位及职能部门也应通过日常工作、重点工作中反映或了解到纠纷线索,进行登记,填写排查登记表。

六、对排查纠纷统计表进行分析,按纠纷性质、类别、轻重缓急等进行分类排队,排出重点的人、事、单位;采取有力措施,抓早、抓小、抓苗头,钝化矛盾,及时调处,防止激化。

七、各单位、部门或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排查活动中,对排出的重点矛盾纠纷和犯罪线索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2篇: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制度

1、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建立镇(村)、单位矛盾纠纷排查体系,镇实行每半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特殊时期每日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工作;

3、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4、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5、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6、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在4小时内上报市调处中心,调处中心接到报告后上报市主管领导;

7、各镇、各部门应于每月底前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报市调处中心;

8、保持矛盾纠纷报送电话24小时畅通,遇到节假日必须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3篇: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一、坚持经常性排查、集中排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重点开展排查。

二、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掌握本地区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在排查中做到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对排查出的问题不夸大、不缩小,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高度警惕,如实上报。

三、建立居民小组、中心户三级排查网络,健全矛盾纠纷信息员,实行分级排查,村民小组、中心户随时排查,社区居委会每周排查一次,根据上级部署安排,针对重大节假日和敏感特殊时期及时组织排查。

四、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信息报告和预警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每月底前逐级填报统计表。对排查出的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要及时上报。

五、健全排查调解机制,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纠纷性质、大小和调解权限进行分类梳理,对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重大矛盾纠纷,要详细填写《重大矛盾纠纷隐患排查情况登记表》,同时随附请求说明,载明纠纷当事人情况、发生原因,矛盾焦点等基本情况。

六、对居民小组、中心户报送的需要村调委会协调解决的矛盾纠纷,社区调委会必须研究确定调解方案、调解领导、工作人员,及时组织调解,切实达到矛盾纠纷排查出来,有效化解的目的。

第4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服务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镇建设规划、城镇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城镇建设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经济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矛盾排查与化解制度】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10、其他民事矛盾纠纷由司法所和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站调处。

11、上述单位对所属矛盾纠纷必须进行面对面的调解工作,确实调处不了的,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抽调人员协调调处。

12、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由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直接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服务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中心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中心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中心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中心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4、中心应当根据要求及时认真填写月报表、半年报表和全年报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综治办。各类统计报表应按时间、年限分类装订成册,建立统计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5、矛盾纠纷调处材料应在调处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归档。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档案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考核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建设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制定对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因调处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上交或激化的单位严格按照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

八、责任制度

以严格的责任制来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实效。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责任制和分级责任制,实行领导定期接待、包案负责制、直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执行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报告制度,凡是大疑难矛盾纠纷,应及时向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报告请示。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对因矛盾纠纷调解和排查不力,致使矛盾激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2016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
矛盾排查与化解制度 第八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范文

**乡位于**县城南部,政府所在地距县城32公里,共辖7个村委会111个村民小组,国土面积140.95平方公里。东与贵州省威宁县玉龙乡毗邻,南与会泽县迤车镇隔牛栏江相望,西与本县火德红乡接壤,北与**坝子的文屏镇、桃源乡相连,属两省三县交汇处。213国道和昭待高速路从境内穿过。最高海拔2703米,最低点海拔1180米,地势北高南低,中部山脉突起。全乡居住着汉、回、彝、苗、布依等五个民族27870人。

2016年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矛盾调处成功率高。

**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主动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依法调解、以情调解、公平解决纠纷。在调解工作中,司法调解员擅于运用亲情、友情等讲道理、讲法律,使情、法、理有机地结合,达到化解纠纷的目的,并耐心、细致、公正的进行调处,化解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怨,调处成功率达95%。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

2016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共144起:其中伤害、损害赔偿25起,土地纠纷共31起,山林纠纷25起,婚姻关系8起,邻里纠纷31起。其他纠纷24件。调处成功140件,成功率98﹪。指导各村调解委调解70件,其中:洗羊塘村6件、箐脚村8件、坡脚村3件大水井村10件、仙人洞村15件、水塘村15件、**村13件。及时有效的把各种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

三、维稳组的建立。

由于排查调处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为更好地做好排查调处工作,根据乡党委研究决定,成立了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出问题重点整治领导组司法所作为牵头单位,每月到各个村进行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各村委会干部、群众在遇相关情况下可随时向维稳组调解组反映、汇报。为构建平安和谐的**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四、例会制度的确立。

即每半年组织召开综治调解专干培训、交流会议,由司法所主持,各村调解委人员参加培训,对本月的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汇报、交流。并通过会议交流形式对调解人员进行政治思想、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更好的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总之,**乡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提高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确定社会政治稳定,在下一步的排查调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

2016年信访工作汇报
矛盾排查与化解制度 第九篇

范文一:涉法信访工作汇报

近年来,涉法信访问题比较突出,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之一,引起了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我县先后组织实施了涉法信访攻坚、涉法信访案件专项治理等一系列排查处理活动,工作中,本着有理有利有节,积极稳妥地原则,针对不同的涉法问题,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一大批多年来没有解决的涉法信访问题得以妥善处理。据统计,今年我们信访接待室接待上访群众300余人次,重点案件47件,基中到市赴省进京12案,县35案,目前47案已结40案,结案率85%。下面,我将我县今年的涉法涉诉工作向各位领导做以简要汇报。

一、主要做法

层层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处理涉法上访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确定了由县委副书记李百选任组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明水、政法委副书记任和辰及公检法“三长”任副组长,各单位专抓副职为成员,政法委副书记任和辰兼任办公室主任的领导组,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坚持领导亲自动手。工作中,我们根据个案案情的发展趋势,多次召开“三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各级领导亲自出面、约见当事人、参予协调。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因案制宜,对症下药。涉法上访案件千差万别,实际工作中我们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中有理的或部分有理的,实事求是,依法纠正,该赔偿的给予赔偿,对那些虽然走完法律程序但尚未完全解决问题的案件,组织动员各有关方面力量,视情节采取经济补偿、社会救助等多种办法,满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对结案而不息诉罢访的,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做好思想工作,把道理说透、说细,防止简单行事,以势压人,对缠访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公开审理、公开训诫等多种方式,伸张正义,释疑解惑,争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9月29日,县公安局针对王万万上访一案召开听证会,就王万万提出的县公安局存有两份鉴定书和办案不公及徇私舞弊等问题进行对证,王万万对自己提出的问题举不出任何证据。x月x日,县法院针对刘慧多次无理缠访一案,在其安峪镇董封村公开审理了此案,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转变观念,实以人文关怀。让当事人在感受法律威严的同时,还能体会到“被尊重、被理解、被关怀”的司法人文氛围,由此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达到有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的目的。涉法上访案件中,当事人往往由于种种原因对信访接访人员存在一定抵触情绪。我们在接访时首先考虑的就是取得当事人的信任,“带着深厚感情做工作”,做到“不打官腔、不绕弯子、不踢皮球”,特别注重对当事人的关心细节,实行人性化办案,包括适时向信访当事人反馈信息,保持与当事人的沟通联系。从而拉近了我们与当事人之间的心理距离,为涉法上访案件的圆满处理奠定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家住绛县针织厂家属院的王廷玺老人因不服县交警大队对自己发生的交通事故所做的责任认定,先后多次越级赴市进京上访,了解到这一情况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明水亲自登门拜访了王廷玺老人,耐心细致、入情入理跟他谈心,王某深为邵书记的真情所动,最终表示息诉罢访。县法院在处理周丁山涉法上访一案中院长张永平高度重视,先后五次约见当事人,当面进行解释说服,又安排纪检书记侯小旺驱车5小时上门做善后处理工作,周丁山感激万千,主动向县法院送来了感谢信,并表示再不上访。

加强联系,争取多方支持。实践证明,加强与各方联系,争取支持,齐心协力,才能使上访案件得到有效解决。基于这一认识,在工作中我们注重做好“XX”。

一是加强对上联系,争取领导支持,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汇报,听取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指示。对上级部门交办的案件,及时上报结果,防止重复上访,形成及时、迅速、准确的信息渠道。

二是加强内部联系,形成工作合力。全县政法各部门将涉法上访工作与侦察、起诉、审判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政法委的领导下,以信访室为龙头,协调涉法上访工作的各个环节,调动各方面的力量,使全县上下形成一盘棋。

三是加强对外联系,争取多方配合。在办理涉法上访案件中,依法办案并不等于可以完全息访,根据不同涉法上访当事人的案情,通过当事人的家庭、所在单位领导、当事人所在村委会等部门,做好上访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防止发生意外。

明确职责,强化执法监督。针对涉诉工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创新思路、完善制度,落实信访长效机制。一是落实“大信访”格局的建立。在政法系统内部实现信访“进口”是信访室、“出口”是纪检组,使信访工作与纪检监察、案件督查工作协调统一,避免了久访不决等问题的发生。

二是于7月份出台《中共绛县政法委员会关于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引发谁解决”的原则,由案件承办人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对发现典型的执法不公案件,严肃处理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以案示教,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畅通信访工作工作渠道,完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工作制度,从而从源头上减少了涉法上访案件。县公安局法医董**在2016年的一起伤害案件损伤检验中,由于工作不负责,粗心大意,错误引用已经废止的法律条文,引起当事人越级上访,我们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证实后,及时给予该董行政记过处分。一石惊百鸟,通过个案责任的追究,用身边的人和事,扭转了以往执法随意,粗心麻痹的不良风气,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司法腐败现象。据统计,今年以来,我们依法

三是加强案件评查。工作中,我们采取普查抽查互补、交叉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的形式,开展案件评查活动做到责任不脱节监督无死角。在个案监督上,我们针对一定时期内影响大的案件,上级交办的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案件公正、依法、高效。其次,为解决当前政法部门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现象,每半年开展一次案件普查,确保案件的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确保法律文书制作规范。第三,适时组织政法各部门在本系统、本单位开展案件交叉互查活动,重点解决政法各部门的“面子”问题,即文书质量,通过对文书的评查,唤起了干警“文书制作环节处处要小心”的责任意识,使我县的案卷文书质量显著提高。自x月x日开始,我们对公检法三家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案件评查,从这次的评查情况来看。

二、几点体会

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经过一年来的艰苦努力,我县在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涉法上访大量增多的势头还没有真正得到遏止,一批“老大难”案件有待于进一步解决,新的涉法上访案件还在不断产生,已经息诉罢访的案件有可能出现反复。因此,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涉法上访问题仍将处于高发态势,我们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自满、厌战情绪,坚定信心,从政治的高度,大局的高度,进一步做好集中处理工作。

二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法干警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不可否认,政法干警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造成涉法上访的重要原因。从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实践看,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是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细致、不作为。今后,我们要进一步针对这些问题,突出抓好整改工作,要用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中发现的执法不公、违法违纪的典型,对广大干警进行执法为民教育,切实解决对群众的感情和工作责任心问题,端正执法思想改进执法作风,提高执法水平,全面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加强错案责任追究,《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虽然出台了,但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落实并不断健全和完善。二是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对重大、重点、有影响的案件,政法委要重点监督、重点跟踪、重点检查,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得到妥善解决。三是加大执法质量检查力度。对每项执法活动和每个案件的办案流程,进行科学严密高效的管理,定期对执法质量检查通报,从源头上减少涉法上访。

【矛盾排查与化解制度】 范文二:县信访工作汇报

XX年,我县信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工作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赤峰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精神,以“迎奥运,保稳定”为核心,以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重信重访案件专项治理、依法处置越级非正常上访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突出解决群众通过信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为全县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稳定环境。

今年,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500人/次(不含重复访),比去年同期下降2、57%。其中来访2399人次,来信101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5%和4、7%。集体访109批XX人次,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1、8%和3、2%。查办案件58件,其中上级交办案、批示信7件,结案率100%。自办案51件,结案率96%。进市访43批/170人次,其中,集体访9批/95人次。进区访6人次;进京访20批/21人次,其中正常访7批/8人次,非访11批/11人次,精神病2批/2人次。

总结一年的工作,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切实加强信访工作的领导。年初及时调整充实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继续由县委书记赵富、政府县长李自学担任,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具体抓信访工作,确保了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共召开全县信访工作会议、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及联席会议八次,就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重信重访案件专项治理工作、依法处置非正常进京上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领导包案处理重大信访事项进行了安排部署。对重大信访事项继续实行领导包案、部门负责制度。三是继续落实了信访工作责任制,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年初,就群众提出的环保、林业、土地、城建等问题,县委、县政府认真研究,准确决策,把问题和矛盾处理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最基层。对过去已批准或在建项目,坚持达标一个投产一个,不盲目乐观看投产企业的数量,而注重质量。如:大明糖醛厂,在建设中汐子土龙村群众对存在的污染问题提出疑议,并有80多人集体到县政府上访,县领导责成乡镇要求企业必须环保达标,才能投入生产,企业又投入90万元进行环保技术改造,目前群众情绪稳定,企业正在试运行。四是在加强领导、责任追究、规范秩序、强化基础等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

二、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

按照上级要求,为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为全县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信访条例》及八项配套制度的要求,结合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我县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强化信访工作组织领导,层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秩序和完善办理信访事项程序,通过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使信访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轨道。XX年继续坚持党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基础上,县委、县政府以宁党办发(XX)90号文件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继续完善县级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制度的通知>的通知》,对县级党政领导接待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从7月1日开始,把县级党政领导接待日由每周一天增加到每周五天,即每个工作日都有县级党政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县委书记、县长每月接待一次。县级四套班子全体成员每月要拿出一天时间,深入到所包乡镇或分管的部门直接面对信访群众,解决信访问题。乡镇领导干部和县直单位领导干部坚持每周拿出一天时间到所分包村或下属单位接待群众来访。在实施过程中,采取定期接待、预约接待和随机接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接待,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并将接待日程安排及信访热线电话在《**时讯》等报刊上公开发布。截止目前,共有37名(次)党政领导在接待日进行信访接待,接待群众来访323批653人次,其中90%已得到妥善处理。5月27日,汐子镇天兴公村村民李勤等45人集体来访,反映土地权属纠纷问题。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接待后,当即批示由信访局牵头,水务局、汐子镇政府组成工作组给予处理。第二天,工作组赶赴汐子镇天兴公村通过走访了解,调查核实,解决了这一矛盾纠纷。在定期接待中,我们继续坚持律师参与制度,通过律师参与,无偿为上访人提供司法解释,引导其依据法律主张权利,并对困难群体实施法律援助,有效地规范信访秩序。如:1月22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副县长张国丛同志接待刘延军等24人,上访人反映县劳务输出办公室组织他们赴俄罗斯打工,工资及有关待遇未得到合理解决。张县长与接待的于海波律师共同答复,并依照法律走诉讼程序,最终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6月17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曲山同志接待了大双庙镇河北村林树春同志,他反映其孙女在校时打防疫针被感染,导致肢体肌肉萎缩,多方治疗无效,现在越来越严重,家庭生活困难,要求解决。曲书记与参与接待的刘俊凯律师共同答复,引导他走法律程序,做医疗事故鉴定。对律师及诉讼费用与司法局协调给予提供法律援助。在实行领导包案方面,继续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对市里督办的21件信访事项,实行领导包案,限期落实,并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天义镇南山村李双等30多人到市、县上访,反映环境污染问题未得到妥善处理。包案领导县政府副县长吕雪生把民生问题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带领环保局、信访局、水务局、卫生防疫站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深入该村走访了解,并化验水样,经过协商,问题很快得到了处理。村民无不拍手称快。继续完善了信访评估制度,在今年集中整治城区市容市貌活动中,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童汇泉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制定出《天义城区城市管理集中整治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把矛盾、问题做了充分预测,致使电瓶车主350人集体上访,县委、政府按《方案》规定,有理有据给予答复。信访评估制度的建立,为领导决策的准确性,提供了有力保障。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难点、热点问题得到及时妥善解决,有效地防止了非正常越级上访案件的发生。

另外,我县在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将信访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对乡镇信访工作实行目标化管理责任制,加大考核监控力度,考评实行末位淘汰。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而造成影响的,结合宁党发(XX)52号文件规定,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定期通报,从而增强了基层开展信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今年,6个乡镇的党政领导被县委、政府通报批评。

为确保信访信息的畅通,加强信访信息网络建设,按照上级要求,我局又新配备专业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实现信访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作到上报下达及时准确,对重大信访隐患和信访事项以《领导参阅》、《信访信息》的方式不定期上报,在全国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期间,认真搞好形势分析,做好信访工作预案,积极当好参谋,为领导处理信访问题及决策提供第一手材料,共报《领导参阅》、《信访信息》19期。

三、扎实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自XX年7月1日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以来,我局紧紧围绕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以“事要解决”为核心,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化解了一批长期积累的“骨头案”、“钉子案”,实现了奥运会和残奥会期间进京“零”非访的目标。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科学安排。“6、28”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当日下午我县随即召开了全县信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学习贯彻意见。7月16日又组织召开了全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贯彻落实“7、14”全区旗县(区)委书记大接访和自治区直属机关干部下访工作动员培训电视电话会议精神。7月18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县直机关干部下访工作实施方案》,对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二是党政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接访。7月22日,县委书记赵富同志在信访接待室亲自接待,直接面对来访群众,当天接待来访群众14批/65人次。当接待黑里河镇马桂龙反映企业开矿占地至今未得到补偿时,赵书记当即给黑里河镇党委、政府领导打电话,尽快调查处理,拿出意见。一周内,黑里河镇政府协调企业给马桂龙补偿占地款5、5万元。8月1日上午,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李自学在信访接待室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共接待来访群众7批/35人。在接访中,忙农镇扎兰村李建明等10人反映镇林站在办理退耕还林过程中,每亩多收取100元费用,共计1万元,要求退还此款。李县长当即打电话给县林业局局长,如反映情况属实,下午退回多收款。紧接着接待汐子轴承厂王云等三人来访,他们反映企业转制,至今职工待遇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李县长当即批示,由一名副县长负责,组成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到实地公开拍卖厂地,解决职工的有关待遇问题。

三是加大人力投入,从县直单位抽调105名干部(其中副科级以上干部15名)成立15个工作组,分赴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下访工作,与乡镇共同深入排查化解矛盾隐患,解决信访问题。

四是扎实推进,建立完善大接访工作长效机制。实践证明,大接访活动的开展,能有效的把信访群众吸附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此,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人民群众制度的意见》,对今后的大接访工作从接访、处置、督办、责任落实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安排,使党政领导接访制度化,督查考核经常化,把大接访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

四、完善机制,切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在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和组四级信访网络的基础上,加强信访信息员的培训,今年在全县维稳培训班上对100余名信息员进行信访工作知识培训,印发XX册《信访工作文件续编》发至县、乡、村、组干部手中,通过培训学习提高了信访工作者的综合素质,更好的适应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完善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信访信息员的作用,实行了定期排查、随机排查、集中排查和巡回排查制度,采取条块结合、点面结合,对重点地区和部门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对重点人、重点问题和敏感问题,进行重点摸排、梳理,建立了台帐。对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和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访隐患,进行分类排队,推行了自下而上定期报告、零报告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规定每月的28日为全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汇总上报日,为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到位奠定了良好基础。为了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把这项活动作为推动全县社会稳定,实实在在解决一批困扰我县社会稳定和影响经济发展,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专门成立了**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组,设立四名信访督查专员,完善督查制度。今年四次深入到全县13个乡镇和热水旅游度假开发区管委会、天义街道办事处筹备处、县直有关单位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坚决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决不允许有推、拖等现象发生,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把问题处理在初始阶段。1—11月份,我县通过自查、排查出信访隐患69件,按其性质分类:企业转制3件,土地征用和承包8件,城镇房屋拆迁3件,复员军人安置1件,涉法涉诉14件,劳动保障6件,环境污染4件,教育问题2件,历史遗留3件,经济合同纠纷3件,机构改革3件,其它18件。到目前已化解35件,占案件总数的51%,对未化解案件,全部落实了领导包案,确定了化解时间、限期解决。

五、加大解决重信重访的工作力度

按照上级要求,自三月份以来,我县把信访工作重心转移到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上来,积极组织召开动员会议,并以宁联发(XX)3号制定下发了《关于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织,积极开展工作,经过摸排和梳理,共梳理出重信重访案件21件,(其中:涉法涉诉9件、历史遗留1件、林权纠纷1件、医疗纠纷1件、房屋拆迁1件、经济合同纠纷1件、企业转制3件、环境污染1件、劳动保障2件、其它1件),21件重信重访事项全部落实领导包案,明确责任人员,并逐一建立了档案、台帐,并限期解决。截止11月末,已彻底解决息诉罢访6件,正在走程序的7件,正在协调解决的4件,已三级终结的4件,对正在协调处理的4件信访案件,适时进行督查督办。为确保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不走过场,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变被动接访为主动解决实际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上访问题的发生,实施两手抓,即:一手抓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将新发生的矛盾纠纷和问题坚决消灭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决不允许出现新的上访苗头;一手抓突出信访事项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大解决力度。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联席会议召集人曲山同志多次组织召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及涉案部门负责人会议,就21件重点信访案件逐一进行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特别针对我县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多,矛盾十分突出等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员,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分别由县人民法院和县公安局进行复查,要求用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法合理的做出复查结论,决不允许敷衍了事。其他重信重访问题,该政府出钱解决的要不讲条件、不讲客观、想尽一切办法解决。该履行程序的涉及哪个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在较短时间内给上访人合理的答复。对生活困难的老访户要帮扶好,照顾好,让他们体会到党的温暖,拉近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如:上访人李占军,系大明镇新窝铺村人,XX年李占军的妻子在二医院住院分娩期间,发生了医疗纠纷,经赤峰医监会鉴定构不成医疗事故,李不服,想再到上级机关申请鉴定,又支付不起鉴定费用,因此几次越级上访,县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县委常委政法委曲书记及时召集会议,听取汇报,积极组织协调,并派工作组介入调查,在工作组协调不成的情况下,引导李占军履行法律程序,并想法设法帮助其解决了医疗鉴定费用,向自治区申请重新鉴定。目前,鉴定已出结论,正在协商解决,李占军情绪比较稳定。

六、加大投入,切实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XX年初以来,县委、政府把关注民生,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信访突出问题做为重点,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自年初县财政共拿出1273万元,用于解决信访疑难复杂问题。其中:380万元妥善解决了乡镇兽医站职工待遇问题;拿出733万元用于解决原市场服务中心职工养老保险、鑫宇开发中心职工担保贷款及社会集资等遗留问题;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改革遗留问题130万元;为老上访户解决实际困难,启动信访储备金30万元。如:为解决王国廷实际生活困难问题,给其大女儿上高中办理转学手续,解决学费XX元;对原粮食局职工毕玉祥上访问题根据其困难情况和有手工制作香油的特长,给予扶持5000元,做为生产购料资金,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困难问题,使其息诉罢访;针对我县上访老户庞秀岐上访问题,县政府从信访储备金中为庞秀歧解决5万元,为其修缮房屋。黑里河镇政府聘庞秀歧为公益性护林员,每年工资4500元,并为其办理了两口人的农村低保。庞秀歧及其家人对此非常满意,表示不再为此事上访。庞秀歧信访问题彻底解决,息诉罢访。对老上访户吕各珍因其丈夫王志会XX年被电击死亡,多次上访,要求补偿。经过多次协调,一次性解决3万元,做为其生活补助,她表示满意。

七、突出重点,继续做好整治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

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仍是今年我县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认真落实好《中央联席会议关于继续加强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的意见》,我县以“事要解决”、“稳控在当地”为核心,认真做好处置进京非正常上访工作。首先,在全国“两会”期间,成立了由政法委、信访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联合工作组,对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的重点管理地区进行了督查督办,明确责任单位,确定专人24小时跟踪监控,严看死守,掌握上访人员动态,想尽一切办法把非正常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减少工作上的被动。其次,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曲山同志带队,信访、公安、法院等部门组成的专项工作组,进京配合市驻京劝返中心开展工作,做好活动期间的进京非正常上访应急处置工作,特别是在人、财、物以及领导跟踪劝返、包案处理等方面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落实了驻京劝返工作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我县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得到及时劝返。第三,继续规范完善了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各项工作。对接回当地的进京非正常上访人员,坚持“教育、疏导、感化、调处”并举的原则,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作用,在开展集中学习教育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利用各种资源,认真负责地解决他们的合理诉求。第四,对到北京重点地区、敏感部位非正常上访的人员和已经多次核查处理、仍坚持无理要求并在京缠访闹访、触犯法律的,依法得到了处置,该办班的办班,该拘留的拘留。1-11月份,进矛盾调处中心办班19人次,行政拘留14人次。

八、加强信访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

为全面提高机关整体实力,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抓好“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我局始终把提高干部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做为首要任务,继续坚持周四例会制度,把周四下午作为信访机关学习、沟通情况雷打不动时间。在学习过程中,我们做到五个结合:即与学习党的xx大精神相结合;与我县开展的“机关效能提升年”活动相结合;与学习信访战线的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相结合;与学习政策、法律知识相结合;与着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相结合。八月份,我局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向全国先进典型人物—辽宁省辽中县原信访局长潘作良同志学习活动,学习他“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崇高精神,学习他的感人事迹,大家谈认识、谈感受、谈体会,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激发了全体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并通过开展“开门纳谏、征求意见、加强整改”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活动,使我局全体机关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六个一”,即:接待一件,处理一件;查处一件,了结一件;落实一件,稳定一件。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切实加强了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建设。机关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服务意识、大局意识显著增强,从而提高了办事效率。平时,大家能够团结协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切实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为群众排扰解难,解决实际问题。其它中心工作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我局今年继续包扶三座店乡喇嘛沟村,针对该村交通不发达的实际情况,决定为该村四组修建一座便民桥,协调物资价值5万元。并为5户计生“三结合户”送去生活补助金1000元,对5户特困户每户捐款100元,用于购买种子、化肥,以解春耕燃眉之急。为完成县委、政府下达我局的招商任务,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我局安排专人负责,现已全部完成。

九、存在问题一是个别乡镇和有关单位的领导落实包案责任制流于形式。个别领导面对信访问题束手无策,缺乏对法律、政策和案情民意的了解。

二是有的乡镇和部门的领导对非正常上访人员缺乏必要措施,稳控工作不到位,致使信访人重复上访。

三是对涉及历史遗留重信重访老案,由于证据不足,政策法律依据不充分,而上访人诉求又过高,所以一时难以解决。

四是涉法涉诉重信重访案件,是困绕我县老大难问题,上访人多数年龄大,家庭困难,诉求过高或无理要求,政府每年都在帮扶和救助,但达不到上访人要求,上访人始终在缠访、闹访。只凭说服教育无济于事。

范文三:上半年综治维稳信访工作汇报

今年上半年,我镇在县委、县政府和县政法委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及国家、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为核心,以实施“护航工程”为主线,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全面深化“平安三桥”、“法治三桥”、“和谐三桥”和政法队伍建设,为我镇全面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今年来,全镇未发生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当或调解不及时转化的刑事案件、没发生群体性越级上访事件及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依法治镇效果得到进一步的巩固,为全镇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和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今年综治维稳信访工作开展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方针,把综治维稳工作纳入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与全镇的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把抓综治维稳工作的实绩纳入镇村干部年终考核的内容。与各村、镇直各单位签订责任书34份,制定了年度工作计划,建立了社会稳定预警机制,综治维稳工作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奖惩,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职能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好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组织镇派出所、司法所、镇安办等单位,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宣传主题,认真开展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反邪教宣传、禁毒等一系列宣传活动。我镇采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普法教育相结合,与建设民主法治村相结合,与建设生态文明村相结合,与依法治镇相结合的“四结合”工作措施,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在镇中学、小学上法制课2期次,举办镇、村干部学法培训班1期,出版宣传栏4期,设立法律咨询站1次,开展法律进村活动2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综治维稳工作。有效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为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营造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继续深化和巩固“平安三桥”建设工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等工作作为2016年综治维稳工作的重点来抓,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整合调解、治安、联防、信访等基层群防群治组织,加强了队伍培训和对具体工作的业务指导,全面落实各项措施。

(一)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工作。一是建立健全人民内部矛盾调处机制和社会稳定预警机制,构建了镇、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形成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社会调解、民间调解相配套相补充的矛盾纠纷调解格局。二是以派出所、司法所为主体,配合村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影响全镇社会稳定的群体性苗头事件做到早发现、早调解,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阶段;三是认真开展矛盾排查工作,按照矛盾排查“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要求村每半个月开展矛盾隐患纠纷排查一次,每月22日把基层矛盾排查信息汇总上报到镇综治办,坚持执行“零报告”,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或事件苗头,专门落实责任人,限期处理,成绩纳入年度考核,真正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结合春节、国庆等敏感时期、重要节点,做到重点时期重点排,敏感时期特殊排,切实组织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今年来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6起。四是坚持严打整治行动以及“三项排查”等专项整治工作。我镇把该项整治与长效管理进行了有机结合,先开展集中整治,再落实具体管理责任。集中整治后,镇综治办、派出所、工商所与各村(居)签订“无传销”村责任书,使整治工作长期化,从而确保全镇社会大平安。

(二)加强重点人口管理。特种行业、娱乐场所及外来人员聚居地,向来是治安复杂的场所,因此我镇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派出所长为组长),对外来人员和出租屋进行造册登记,做到“五个一”规范管理。今年来,共登记外来人口26人,出租屋129间。使流动人口的管理做到规范有序。坚持不懈地做好重点人员和两劳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对劳教刑满归正人员进行跟踪帮助教育,为其生活上、工作上提供帮助,以促使其转化,最大限度地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今年来我镇共矫正对象8人、安置帮教人员

8名。无“邪教”镇得到巩固。紧扣“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主题,在全镇范围内认真开展宣传活动,形成社会、家庭、学校相结合的反邪警示大氛围同时,我镇签订家庭反邪教承诺卡达98%以上。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整治工作,严厉防范周边境内“邪教”渗透活动,有效遏制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和颠覆活动,半年来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及人员滋事闹事和大规模聚集联活动,实现“三零”工作目标。

(三)加强重点单位综合治理。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学校、企业等重点单位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主要检查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等,要求学校做到食品安全制度上墙,适时监督检查,有效确保中小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和交通安全,有力地保障了学校、企业等重点单位正常的工作秩序。

(四)抓好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加强技防建设,我镇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县要求,完成三桥集镇应急联动数字化防控系统。我镇强化在推进技术防范体系建设中的职责,从组织上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二是加强基础建设及队伍建设,成立了镇综治维稳工作办公室,各村委会成立了综治维稳工作站,健全完善了组织制度和职责,健全了镇、村台帐,在双河、社塘岭两村设立了警务室,同时配备精干力量从事综治维稳工作。

(五)认真做好社会稳定定期分析研判。严格按照县工作部署要求,我镇坚持每周进行一次维稳形势分析研判,每月进行一次社会稳定综合分析调度,为党委、政府研究部署维护稳定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坚持信息畅通,整合情报信息资源,统一信息渠道,提高分析研判的科学化水平。

四、2016年下半年工作的基本思路、对策和工作建议。

今后的工作中,要标本兼治,强化工作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充分征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创新社会管理摸索新的工作方法,更高效的处理好群众问题,切实维护我镇的社会稳定。

维稳工作中,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继续加大反邪教斗争力度,全面落实县政法委和镇党委的各项政策措施,高度重视征地拆迁、林权改革、土地流转的维稳工作,积极消除和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

综治工作中,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稳定我镇社会治安,有效开展预防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刑事案件。按照“实用、实效”的原则,在全镇实施治安防范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广泛开展“和谐平安三桥”活动,进一步提高村、单位治安防范能力,减少各类可防性案件,增强群众的安全感。

社会管理创新上,一是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和特殊群体的服务与管理,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延伸到“两新组织”;二是继续深化“大调解”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建设,继续深化流动调解室,方便群众就近化解矛盾;加强村、社区工作站工作,强化干部下访制度,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范文四:安全信访工作汇报

首先,非常感谢市领导在百忙之中莅临我区检查指导工作。下面,我代表就我区的信访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以下简要汇报:

一、关于信访稳定工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重点围绕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狠抓工作落实,构建长效机制,信访稳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1至9月份,我区赴京、赴省集体访为零,到市集体访*起;赴京个人访*起,赴省个人访*起,到市个人访*起,三级访数是全市最少的县区;接到市以上信访立案*起,按期办结*起,结案率*%;办理群众来信*件,已结*案,暂接*案,正在期限办理*案;受理复查复核案件*案,已结*案,正在期限办理*案,有效维护了全区大局稳定,促进了和谐**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区的具体做法是:

(一)领导高度重视,突出示范带动

一是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委、政府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制度。1至9月份,区委、区政府共召开了*次专题会议,研究信访工作;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二是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分包案件。区党政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1至9月份,区党政领导共包案64件。三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为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我区先后出台了区级领导干部包乡镇、包村、包企业制度和区直委局下厂入村帮民制度,要求区四大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乡镇、2-3个村或企业,每个区直委局联系1个村或1家企业,每半月到村或企业一次,协调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督查督办重点信访案件。今年以来,区党政领导共接待群众来访*次*起*人,群众所反映问题基本得到妥善解决。

(二)坚持联席会议制度,依法解决实际问题

今年以来,我区召开信访联席会议*次,坚持做到区级一月一排查,乡镇一周一排查,重点时期,突击排查。1至9月份,共开展排查9次,排查不安定因素50起,对排查出来的重点案件和重点人员,全部明确包案领导,及时进行交办,限期解决。为加大督查力度,区联席办与“三室”联合,先后9次对交办案件进行督查,有效的促进了问题的解决。通过联席会议的召开,使我区的一些沉年积案得到了解决,上访秩序明显好转,为我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目前,现已办结40起,办结率80%。

(三)拓宽工作思路,突出工作创新

在信访工作中力争做到“三个规范”和“一个建立”:一是规范接访工作程序。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群众上访接待处理工作程序的通知》,从登记、告知、受理、办理、复查、督办、审核结案和立卷归档、信息报告、现场劝返、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二是规范联席会议工作。区联席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联席会议工作的通知》,从不安定因素的排查、交办、联席会议的召开、案件办理、督办和督查、报结程序等方面进行规范,使我区联席会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三是规范了办案工作。邀请市信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就案件办理的程序进行培训,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另外,建立了区复查委员会,成立了复查委员会办公室。自成立以来,受理复查复核案件18案,已结12案,正在期限办理6案。

(四)实行三级督查,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领导督查,率先垂范。区委*书记多次主持区委常委会,督促指导重大信访疑难案件办理情况,亲自参加联席会议,对全区信访案件逐案听取汇报,逐案提出督查意见。同时,在全区实行区级领导包案督查制度。二是联动督查,形成合力。实行“三室”联动督查,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效能监察室坚持每月对排查交办的信访案件办理情况督查一次,并在全区进行原汁原味通报。三是专职督查,常抓不懈。按照信访问题解决难易程度,采取电话督办、听取办案人员汇报督办、约谈上访人督办、深入办案现场察看督办等活动形式,核实案件查处的真实情况和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真正做到案件处理到位,跟踪督查到位。

(五)加强基层管理,夯实稳定基础

在狠抓信访基层基础工作中,我区积极引导各乡镇、办事处因地制宜,创造性开展工作。*镇每周举行信访案件督查会议,对信访案件的办理,以积分制进行考核,起到了很好的督促作用。*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信访案件听证会,公开办理程序和办理结果。*积极探索信访案件挂牌督办机制,以版面形式将包案领导、责任人和案件进展情况公布,并以绿、黄、红牌表示按期办理、延期办理和超期办理,起到了激励作用。*乡实行义务评事制度,即建立乡村两级义务评事会。村级义务评事会对本村发生的矛盾纠纷进行一级评议,调解不成功的由乡级义务评事会进行二级评议,乡镇司法所、法庭、民政所等列席,负责提供相关法律解释。评议活动坚持公开评议,多次评议,直至问题解决。

(六)加强政策宣传,规范信访秩序

为确保新《信访条例》的顺利实施,我区在4月份集中开展了《信访条例》宣传活动。区四大班子和区直各部门领导带头认真组织学习和自觉掌握《信访条例》的有关条文和内容。利用4月22、23日两天时间,集中开展了《信访条例》宣传活动,在各乡镇、办事处人员流动较大的地方,设立信访咨询台,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受理群众投诉。共出动宣传车*余辆次,刷写信访标语*条,悬挂横幅*条,召开广播会*余次,印制《信访条例》宣传材料*万余份,宣传瓷砖*套,使《信访条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区信访局掀起“学法律、用法律”的热潮,以学习新《信访条例》为重点,加强对工作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学习;聘请区司法局、区工商分局等部门专业人士进行授课,讲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信访案件的办理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七)认真做好省八次党代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

一是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省八次党代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10月19日上午,我区召开了第二十九次信访联席工作会议,对省八次党代会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实行天天接待,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省八次党代会期间,各乡镇、办事处科级干部实行挂牌上岗,轮流接待上访群众,做到有访必接,切实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受理信访问题。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的程序,向上访人出具信访问题受理书,明确办结时限,限时办结。接待领导结合分管系统的工作,强化预约接待,有针对性地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同时排出值班表,记好接访记录,每天将接访情况汇总上报区信访局。

三是全面排查一次矛盾纠纷,限时解决信访问题。各责任单位对本辖区、本部门近期的信访形势进行一次认真地分析研究,尤其是有可能引发集体上访和赴京、赴省个人上访的苗头,有可能影响省八次党代会期间社会稳定的信访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进行一次全面系统地排查。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确定包案领导,明确责任,集中力量,解决疑难信访问题。

四是加强信访值班,严格信息报告。省八次党代会期间,各乡镇、办事处严格实行24小时信访值班制度,安排专人昼夜值班。领导坚持带班,保证上访有人接待,反映问题有人处理,重大信访事件及时上报。继续实行信访信息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各乡镇、办事处及区直有关部门必须及时报送日报表,我区将对省八次党代会期间信访值班接待情况进行检查,对零报告、日报告情况进行汇总,检查结果将进行全区通报。

五是完善既定预案,杜绝恶性事件。进一步完善应对突发性事件预案,一旦发现有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和串联上访苗头,按照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及时上报信息,就地化解。重点做好赴京、赴省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赴省个人上访地预防、控制工作,一旦有异常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全力劝阻,坚决把群众稳定在基层。

六是深化“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乡镇巡逻队,对重点地区,24小时不间断巡逻,全力维护我区社会治安稳定。

七是严格责任追究。在省八次党代会期间,因信息不灵、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赴省集体上访和个人上访事件,损害我区对外形象、影响会议顺利召开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格责任追究,决不姑息。

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

*区高危行业企业较多,煤矿*家,非煤矿山*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家,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千余家,安全监管任务非常繁重。近年来,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格局,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今年以来,全区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安全生产取得明显成效。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强化工作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小组,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二是每月在全区经济工作汇报会上向区四大班子领导和乡镇、重点委局专题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并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三是严格督查,区安委会办公室和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纪委效能监察室定期督查乡镇、办事处、区安监局、两个工业区和有关委局以及重点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了基层安全工作做细做实。

(二)深化日常检查,有效整改事故隐患

今年以来,我区安监人员深入煤矿一线检查*次,查出安全隐患*条,已整改*条;对危化品企业检查*次,查出安全隐患*条,已整改*条;对非煤矿山企业检查*次,查出安全隐患*条,已整改*条;深入其它企业现场检查*次,查出安全隐患*条,已整改*条;到各乡镇、办事处、区安监局、工业区和重点企业督查安全生产工作*余次。分别开展了春季、“五一”黄金周、夏季和秋季四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成乡镇组、煤矿组、危化组、非煤组、交通组、旅游组等*个组进行拉网式检查。共查出隐患*处,隐患整改率在*%以上。

(三)健全监管网络,落实安全责任

出台了《关于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健全了区、乡、企业(村)三级安全监管网络,共建立安全组织*个。区安监局正式干部职工达到*人,乡镇有安监办,企业有安全科,执法文书、隐患整改台帐齐全,并层层签订了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做到了安全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今年共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次;煤矿安全工作会议*次;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会议*次;危化企业安全工作会议*次。

(四)创新监管方式,促进本质安全

年初,主动邀请了省、市安全生产专家分别对*个煤矿、*个化工企业和*家玄武岩厂进行了全面安全会诊。下半年,我区又和有资质的安全中介机构联合,对高危行业企业进行了一次安全评估。通过监管方式的创新,极大地提高了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从源头上防止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突出工作重点,狠抓高危行业监管

1、煤矿方面:一是坚持包矿驻矿和矿长跟班带班制度;二是督促指导*煤矿进行资源整合改造和*煤矿进行技改,督促*煤矿建设密闭墙,提升安全水平;三是实行了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四是在全区煤矿开展了雨季三防专项检查活动;五是组织辖区内煤矿开展了“一通三防”专项大检查和机电、提升运输设备专项检查。

2、非煤矿山方面:一是实施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减少矿山企业数量至22家,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安全装备水平;二是强力推广先进生产工艺,提升安全生产设备的科技含量;三是责令非煤矿山企业设立固定、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戒线,固定爆破时间,严控单次爆破装药量;四是全面推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五是加大了安全生产处罚力度,对违法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份。

3、危化品方面:一是对安全措施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份。二是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安全大检查活动;三是联合*政府对*村*非法生产线和*工厂进行了关停;四是对暂停生产的*工公司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设置、数量进行了全面检查整改。五是对*有限公司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和烘干房进行了关停。

(六)强化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今年以来,我区共组织煤矿矿长资格培训复训*人,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训*人;培训从业人员*人次。全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采用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安监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人次。为增强我区煤矿企业专业技术力量,督促*煤矿选派了*名责任心强的年轻技术人员参加了*举办的煤矿职工中专班。

(七)注重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积极开展了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极大的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指导企业刷写永久安全标语*条,组织*家区有关单位和重点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展出版面*块,悬挂横幅*条,设立咨询台*个,发放传单千余份,展出内容丰富多彩,采用了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字、图片、漫画、宣传单等形式,涉及到了安全生产领域的各个方面,并深入到乡镇、企业巡回展出,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气氛。

(八)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基础

今年以来,我区督促指导高危行业安全投入总计达到*万元。其中,煤矿累计投入安全生产资金*万元;危化企业安全资金投入*万元,企业安全装备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九)完善应急救援体系,防患于未然

我区不断完善了救援组织,明确了安监、公安、卫生、交通等部门应急救援职责,建立了应急救援成员单位联系名录,一旦发生事故,能够迅速出击。指导企业完善了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导*煤矿成功进行了反风演习;*公司进行了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了企业应对和处置重大事故的能力。*煤矿与*救护大队签订了救护协议,并主动与矿山救护大队联系,检查矿井避灾路线图,到井下实地进行勘查。危化品企业与消防、环保、公安、质监、安监、卫生、市专家组等保持了信息畅通,达到有求必应,随叫随到,确保了应急救援快捷有效、防患于未然。

(十)切实做好省八次党代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正确认识我区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今年以来,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了稳定状态,没有发生一起死亡事故。但是,我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等高危险企业较多,第四季度正值生产旺季,各类安全事故处于多发期。为此,我们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省八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继续保持良好态势。

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前天,全国安全生产暨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之后,我区在昨天上午,及时召开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近期内,我们要组织安检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各类生产企业开展一次拉网式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采取硬措施,责令企业停产整顿并依法处理。

三是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责任制,把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继续对煤矿企业实行乡干部24小时驻矿制度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坚决杜绝超能力生产和违法生产。对因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履行职责不认真而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 ·公安机关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制度(2016-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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