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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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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高校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第一篇

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08-11 来源:策划书网

根据局党委《关于做好教育系统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要求(瑞教党字〔2014〕26号),现就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应于局党委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召开,原则上应于8月底前结束,会期不少于1天,具体开会时间由党总支(支部)与局党委督导组商定。民主评议党员作为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步进行。

二、总体要求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认真贯彻整风精神,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促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本领。

三、参加人员

各基层党组织要以党总支(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全体党员必须参加所在党总支(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接受民主评议。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年老体弱党员也应采取适当方式听取意见,接受评议。

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总支(支部),要先召开支委会或支委扩大会议,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在此基础上,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加强支部建设的意见,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驻点“三送”工作队中的党员要参加并指导联系点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应邀请3-5名非党员教师、学生家长、干部作风观察员、群众代表列席会议。

四、准备工作

1、认真制定方案。(8月15日前)各党总支(支部)要在8月上中旬制定简要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明确会议主题、时间、方式、参加人员及相关要求,方案要报局挂点联系领导、局党委督导组审核,局活动办备案。

2、精心组织学习(8月10日前)。坚持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在前段学习教育基础上,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省委、赣州市委和市委有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

3、深入征求意见(8月10日前)。在前段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对象,切实增强征求意见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重点聚焦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

4、广泛开展谈心(8月15 日前)。各党总支(支部)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要逐一谈心,党组织书记要与班子成员、党小组长谈话,党小组长找普通党员谈话,党员之间互相找谈话,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交流思想,帮助提高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谈心应将准备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简要说明。

5、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8月8日前)。各党总支(支部)及书记(副书记)、校长(副校长)应形成简要对照检查材料,条目式列出对照检查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并报局挂点联系领导、局党委督导组审核,同时向群众公示。

五、程序步骤

【高校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各党总支(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总支(支部)书记主持,主要程序步骤如下:

1、组织专题学习。会议开始时,要组织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兰考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赣州市委、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在指导联系点党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通报准备工作情况。由会议主持人对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的准备工作情况进行通报,重点通报支部对照检查情况,并就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提出具体要求。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具体议程有:(1)支部书记代表党总支(支部)作对照检查发言。(2)支部书记做个人对照检查发言。(3)支部成员分别对党支部和支部书记开展批评。(4)支部委员依次进行对照检查发言,每人发言后,其它支部成员依次开展批评。市教育局、瑞金一中要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要全程录像。

4、组织点评。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进行点评,着重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局挂点联系领导、局党委督导组应对各党总支(支部)会议情况,特别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就下一步加强支部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1)评议范围: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所有党员。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定等

次。

(2)评议内容:对各党总支(支部)的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高校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3)评议顺序:先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成员,后评议普通党员。

(4)评议程序:

会前:①党支部要向每名党员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组织支部党员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尤其是“党员自评”一栏中要如实写好党员自评材料,各党员填完后要及时交回党支部。②各党支部要将支部党员已填好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发放给列席会议的非党员教师、学生家长、干部作风观察员、群众代表等,引导群众客观公正的填写“群众评议”一栏,填完后要及时收回。

会中:①党员自评。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进行自我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根源。②党内互评。局领导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开展评议。支部党员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础上,指出其它党员的缺点和不足,对支部党员的表现进行实事求是的评议。

会后:①各党总支(支部)要根据党员自评、群众评议、党内互评和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认真开展核查,对党员进行等次评定,并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党支部认定意见一栏签署评议意见。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比例不超过本党支部党员总数的15%。②各党总支(支部)要及时总结参评党员数、优秀党员数、合格党员数、基本合格党员数、不合格党员数,并形成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评议结果要及时上报局党委,并反馈给参加评议的党员。正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参与评优。③对在评议中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党总支(支部)要进行认真调查处理。对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要进行诫勉谈话、警示教育或限期整改、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置。

6、会议小结。会议结束前,支部负责人对会议情况进行小结,并就如何贯彻落实上级与会同志的指导意见,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表态发言。会后15天内,要形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报局挂点联系领导、局党委督导组审核,局活动办、局党委备案。

六、督查指导

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制定好实施方案,要在会前10天左右将工作方案报局“活动办”。局“活动办”将采取适当方式,组织抽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

局党委各督导组要加强对各党总支(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指导。要选择参加指导1—2个基层党组织,重点参加指导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正确把握开展批评的方式方法,对批评和自我批评遮遮掩掩、避重就轻,说空话、套话、好话等情况要及时提醒;对会议出现无原则纷争,要建议及时休会,待解决问题后再行召开。

各党总支(支部)要及时总结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形成书面材料,向局党委报告。并于会后10天内,将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问题汇总后报局活动办。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实施方案
高校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第二篇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实施方案

公司各党支部:

根据中央《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以及股份公司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公司各党支部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依据,严格按照《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实施细则》,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客观评价党员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在本职工作中体现党员纯洁性和先进性,发挥党员模范表率作用的情况。通过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议范围

公司全体在职党员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只参加学习和民主评议,不划分档次。

三、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过程中,要求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根据为

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围绕反对“四风”和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总结自己在思想、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具体内容包括:

1. 是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搞好企业的信心,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公司的发展结合起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为公司快速健康发展而努力。

2. 是否勤奋学习和努力工作,增强学习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自觉性,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提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岗,创出佳绩。

3. 是否顾全大局和遵守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个人利益服从公司利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奉公,坚持党的根本宗旨,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增强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讲正气、求实效。

四、时间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时进行。时间为2014

年6月25日-7月10日完成。

1. 学习提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资料。具体学习资料见寰通情报网。学习《党章》和八项规定有关内容,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提高认识。

2. 自我评价。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党员个人根据《党章》要求,对照评议内容,认真总结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情况,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3. 民主评议。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党员个人根据自己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对“四风”要求,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党支部对每名党员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要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支部评议结果在会后要及时上报公司党委进行审定。

4. 评优推荐。优秀党员的名额按照本支部正式党员人数15%的比例推荐,不足15名党员的支部可推荐1名。各支部推荐意见请与2014年7月10日前上报公司党委。

根据支部推荐意见,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优秀党员,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5. 附民主评议党员表。

公司党委

2014年5月30日

党员民主评议表

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高校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第三篇

艺术系学生党支部2014年度民主评议党员

工作实施

根据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时间安排

二、总体要求 评议时间:2014年12月24日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促使广大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群众工作本领。

三、参加人员

四、准备工作 支部全体成员

1、认真制定方案

2、精心组织学习

5、认真撰写个人总结材料(12月23日前)。

五、程序步骤

各党总支(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总支(支部)书记主持,主要程序步骤如下:

1、总结本学期支部活动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组织点评。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自评和互评情况,对党员逐个进行点评,着重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并就下一步加强支部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

5、开展民主评议优秀共产党员

(1)评议范围: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所有党员。

(2)评议内容:对各党支部的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发挥作用等开展评议。

(3)评议顺序:先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成员,后评议普通党员。

(4)评议程序:

会前:①党支部要向每名党员发放《优秀学生党员先锋岗评选明细表》,组织支部党员各党员填完后要及时交回党支部。②各党小组要将支部党员已填好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发放给列席成员,填完后要及时收回。

会中:①党员自述职报告。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认真进行自我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根源。②党内互评。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开展评议。支部党员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基础上,指出其它党员的缺点和不足,对支部党员的

表现进行实事求是的评议。

会后:①支部根据党员自评、群众评议、党内互评和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认真开展核查,对党员进行等次评定,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比例不超过本党支部党员总数的15%。②支部及时总结参评党员数、优秀党员数、合格党员数、基本合格党员数、不合格党员数,并形成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组织评选“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名同志。

6、会议小结。会议结束前,支部负责人对会议情况进行小结,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表态发言。评议结果公示3天内,要形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实施方案
高校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第四篇

机关二支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我局《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机关二支部在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1、 指导思想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依据,严格按照《民主评议党员实施细则》,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客观评价党员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在本职工作中体现党员纯洁性和先进性,发挥党员模范表率作用的情况。通过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 评议范围

二支部全体在职党员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只参加学习和民主评议,不划分档次。

3、 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过程中,要求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根据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围绕反对四风和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总结自己在思想、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具体内容包括:

1. 是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搞好企业的信心,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我局的发展结合起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为我局快速健康发展而努力。

2. 是否勤奋学习和努力工作,增强学习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自觉性,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提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岗,创出佳绩。

3. 是否顾全大局和遵守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个人利益服从单位利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我局各项规章制度。

4.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奉公,坚持党的根本宗旨,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增强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讲正气、求实效。

四、时间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同时进行。时间为2014年7月23日-8月初完成。

学习提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资料。具体学习资料见归档盒,学习《党章》和八项规定有关内容,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提高认识。

自我评价。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党员个人根据《党章》要求,对照评议内容,认真总结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情况,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民主评议。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员个人根据自己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对四风要求,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按照是与否两个档次支部对每名党员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要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支部评议结果在会后要及时上报党组织进行审定。

4. 附民主评议党员表。

初中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高校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第五篇

鸣犊街道初级中学

群众路线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高校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中共鸣犊初中支部

2014年9月

【高校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鸣犊街道初级中学

群众路线教育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是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中央提出“民主评议党员要依照党章,采取切合实际、简便易行的方法进行,通过评议促进党员能够真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评议内容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为目标要求,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以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

1.理想信念上,是否自觉践行党的宗旨,坚决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纪国法,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利益关系;积极主动参加教育实践活动,把好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

2.党员意识上,是否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敢于亮出党员身份,工作中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危急关头豁得出,面对失误敢于承当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抵制。

【高校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3.服务发展上,是否立足岗位,转变作风,以身作则,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提高办事效率。

4.履行义务上,能否按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5.廉洁自律上,是否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有无侵占集体利益,侵害群众合法利益的行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廉洁奉公,自觉维护党的形象。

二、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1.学习教育。9月15-19日分段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中与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的章节和市委《关于做好第三茬次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新形势下党员如何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进行再教育。

2.批评与自我批评。9月22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每位党员要对照党员标准,特别是要按照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的有关要求,重点在理想信念、党员意识、服务发展、履行义务、廉洁自律等方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作自我评价。

3.民主测评。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发放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采取无记名的方式,对每位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4.组织评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后,每位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学校指定专人收集汇总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情况,并根据自评、互评、点评、测评等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的三个等次,确定评定结果。

5.表彰和处理。对经过评议,大家一致公认的好党员,通过一定的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限期整改;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三、几点要求

1.组织领导。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学校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此次民主评议党员后,本年度不再进行民主评议党员。

2.民主评议党员时,全体党员必须参加。

3.全体教工参加民主评议。

2016民主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实施方案3篇
高校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第六篇

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进一步提高我局党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党员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铜组字〔2016〕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采取“自己找、群众提、党员点、互相帮”的方式,扎实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通过细化标准、完善程序、健全制度、慎重处置等办法,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为推进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要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1.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根据不同行业、岗位、层次党员的特点,结合党员工作、生产和生活实际,制定党员评议标准,分类开展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作为衡量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根本标准,在细化党员评议标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定指标,不卡比例,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3.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坚持党内评议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接受党内外监督,提高民主评议和组织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4.坚持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将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结合起来,把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观念、遵纪守法教育贯穿始终,积极做好基本合格和不合格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稳妥做好不合格劝退、除名党员的思想稳定工作。

三、实施范围

局机关、电视台、电台全体党员干部。

四、方法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16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11月1日至11月25日)

1.制定方案。按照铜组字〔2016〕12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党员队伍现状,制定符合我局实际的实施方案。

2.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全局党员大会,广泛动员全体党员按时参加本次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3.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专题讨论与个别辅导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内容及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使广大党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明确评议标准,自觉参加活动。

4.整顿组织。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与整顿后进党支部结合起来,对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应先切实加强整顿,健全组织,配强班子,为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5.调查摸底。对党员队伍现状进行“五清理”:即清理入党材料;清理流动党员的管理情况;清理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的“三不”党员;清理党员违纪违法情况;清理党员信教和参加邪教组织等情况。清理的基本方法:调阅党支部的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及党员档案等有关资料,查清每个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党员资格情况;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了解党员的现实表现、完成任务、发挥模范作用等方面的情况;到有关部门核实党员违纪违法、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依法纳税等方面的情况;流动党员查阅《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情况。对清理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作为评议党员和党员定格的重要依据。

6.党员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党支部要集中开展一次党员登记工作,建立完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库,为下一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准备。对经调查核实党员身份不实的,不予登记,不参加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对流动党员、口袋党员、隐形党员,要开展党组织找党员和党员找组织活动,至2016年11月25日前,对已取得联系的党员,要进行补充登记,对暂时无法取得联系的党员,暂缓登记,并报上级党委审核备案。暂缓登记的党员,暂不参加本次评议和处置不合格党员活动。

第二阶段:评议定格阶段(11月26日至12月5日)

已登记的全体党员,根据评议标准,按照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经自评、互评、民主测评等环节初步认定党员格次。评定格次由局党支部对初步认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经调查取证、结果反馈、组织定格、审批公示等环节确定格次。

预备党员要参加党内民主评议,但不评定格次。

(一)党员评议标准

1.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符合《党章》规定,并能根据本行业、本岗位的特点和要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群众评价较高。

2.基本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介于合格与不合格党员之间,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

3、不合格党员评议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不合格党员:

(1)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2)思想观念落后。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3)党性意识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4)原则立场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5)组织纪律松弛。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等;在选举、人事任免、发展党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后果;影响、阻碍征地、拆迁、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等中心工作开展,造成较大影响的。

(6)道德品质败坏。参与黄、赌、毒活动,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

(7)廉洁自律松懈。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

(8)其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或其他丧失共产主义信念,革命意志衰退,不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

除上述外,机关(事业)单位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工作业绩较差。工作中不思进取,业绩平庸,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2)工作责任缺乏。不按组织原则和工作程序办事,给国家和集体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胜任不了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因失职、渎职产生重大损失或发生重大事故的。

(3)工作作风漂浮。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4)服务态度恶劣。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拖拉推诿,刁难群众,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有索、拿、卡、要行为,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造成不良影响的。

(5)个人主义严重。不执行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不服从组织安排;利用职权插手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谋取不正当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

(6)存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为家庭成员婚丧喜庆大操大办等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评议定格程序

1.“一会三评”。及时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一是自我评价。组织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评议标准,形成党员个人自我评价材料。二是相互评议。组织全体党员对照评议标准,先本人自评,再党员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等方式互评,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并做好评议记录。三是民主测评。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和5名以上品行好、热心集体工作、责任感强的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发放填写党员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的得票数,当场宣布,作为党员初步认定的重要依据。四是发放《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进行填写并收回。

没有纳入流动党支部管理的流动党员原则上要回其所在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确实有困难不能返回的应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并及时寄回自我评价材料和现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党组织要采取电话、书信联系等形式,将评议的内容、时间安排及要求告知他们,组织好评议;老弱病残党员,应参加局党支部民主评议,因病残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党支部同意,可不出席党员大会,局党支部应上门听取他们的评议意见,并向其通报评议和处置情况。

2.初定格次。支部支委会要对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严格对照评议标准,对每名党员格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并报上级党委备案。

3.调查取证。对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党员,由局党组派人,联合支委会成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三人以上调查组,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调查取证,做好谈话笔录,形成调查报告。局党组在审查确认事实的基础上,以党组名义写出结论材料。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党员落实人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4.结果反馈。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本人认为所作结论的问题与事实不符时,可以申请重新调查,或向上级党委申诉。如果事实确有出入,局党组应重新调查认定。

5.组织定格。局党支部要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以支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定格,定格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每名党员本人。

6.审批公示。局党支部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党委要在3日内进行审批),并进行为期3天公示。党委要严把审核关,对党员定格存在有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党(总)支部,责令其重新评定,并将审定后的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报县委组织备案。

第三阶段:组织处置阶段(12月6日至12月20日)

1.谈心谈话。对组织定格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党员,上级党委要及时指派专人找其本人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教育其端正态度,稳定思想,正确对待评议结果。

2.帮教转化。实行帮教责任制,由党支部对每名帮教对象指定专人进行帮教。基本合格党员,指定1至2名党员对其进行帮教;不合格党员,指定2名政治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正式党员作为帮教联系人,做好帮教转化和思想稳定工作。

3.投票表决。局党支部要根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帮教转化期间现实表现和参加集中学习教育情况,适时召开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以书面投票表决的形式,对基本合格党员、不合格党员形成处置决议。基本合格党员限期改正一般不少于6个月,限改期满后,局党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对不合格党员酌情作出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党内除名的处置决议。一是限期改正。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如果问题性质不是很严重,本人要求留在党内,并且有改正的决心和措施,经支委会表决同意,一般给予6至12个月的限改期。对限期改正的党员限改期满后,局党支部对其进行重新认定,经民主评议、组织审定后,认定为合格的,宣布结束限期改正处置。在限期改正期间,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影响。二是劝其退党。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三是党内除名。对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

处置决定通过后,要及时送达被处置党员本人签署意见,拒签的不影响决定的执行。预备党员经审查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延长预备期;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能作限期改正处理。

4.党委审批。局党支部需将处置决定连同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5.反馈决定。处置决定经局党组审批后,局党支部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上级党委批复,并将处置决定反馈至每名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本人。

6.立卷归档。局党组要及时将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处置决定报县级党(工)委组织部门备案。局党支部处置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的有关材料,除处置决定归入个人档案外,民主评议资料、表决资料、调查材料、结论材料、会议记录、组织审批材料等,及时交上级党委保存。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

组织处置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以局党支部为单位,在党员群众中,广泛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收集党员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反响评价,检验工作成效。局党组要认真总结工作的基本做法、经验成效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上报动态信息,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上级党委。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评议过程中,要打开情面,不包庇、不护短,要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坚决抵制“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员无所谓”马虎了事的状况,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整风精神认真开展评议工作。我局特成立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张才兵任组长。局各股室、电视台、电台全体党员干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局党支部的民主评议活动。

2.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评议重点。局党组要根据我局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操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合理组织民主评议工作,确保工作稳妥推进。要努力在提高评议质量、增强评议效果上下功夫,要把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纯洁性,作为这次评议工作的重点。通过评议,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理想信念、根本宗旨、组织纪律、发挥作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严格坚持标准,把握政策界限。一方面,在民主评议工作中,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评议标准,对党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另一方面,在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时,要把握好五个政策界限:一是把腐败分子、违纪党员同不合格党员区别开来,对不合格党员不能用纪律处分代替组织处置,对违犯党的纪律需要给予党纪处分的党员,要按程序移交纪检机关处理,不能用组织处置代替纪律处分;二是把思想跟不上形势,认识模糊,同反对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区别开来;三是把由于党组织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地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同党员本人不愿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履行党员义务区别开来;四是把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不足和能力有限,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同本人思想品行不好,以权谋私,损害人民利益区别开来;五是把因有实际困难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同组织观念淡薄、革命意志衰退,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4.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出口”力度。局党组要把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不合格党员即评即处、帮教转化、考核督查等长效机制。对基本合格、不合格限改党员,要建立帮教目标责任制,采取专人帮教、集中教育帮教、领导谈心帮教、亲友情帮教等措施,做好帮教转化工作,帮教期满后要及时进行复评复议重新定格;对不合格劝退、除名处置的党员,要做好结对帮扶和思想稳定工作;对腐败分子更要坚决地清除出去;对“三不”党员,在严格区分五种界限后,该限改的限改,该劝退的劝退,该除名的除名。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增长的文件精神,坚持“统一核定指标、统一录用程序、统一人员管理”的原则,从严控制编外用人数量,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编内编外用人管理,努力促进节约型、服务型机关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二、清理原则

1.从严控制,精简效能。我局使用编外人员须严格遵循“精干高效、先批后用”的原则严格控制,切实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2.明确责任,自查自纠。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谁清理”的原则,周密部署,在规定时限内按照要求完成清理规范工作。

3.依法清理,规范管理。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清理规范工作,在清理清退基础上规范编外用人管理,做到依法清理、规范用人。

4.以人为本,稳妥推进。清理规范工作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有序推进,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做好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对清理规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解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清理规范对象及范围

局机关所属各股室、县人民电台、县电视台的编外人员。

四、主要任务

(一)清理清退现有编外人员

1.对现有编外用人从用人数量、用人形式、用人待遇、审批手续、经费来源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核实,并在清查基础上,结合工作职能、人员结构等情况,向县人民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申报编外用人计划。【高校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2.对未经审批自行聘用的编外人员,申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我局在核定指标范围内,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或考核,合格者可以继续聘用,并统一由县人社局劳务派遣机构办理劳务派遣相关手续,续聘人员名册经县人社局确认后,报县编委办备案。对没有续聘的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清退。

(二)清理编外用人经费渠道

将编外用人的经费来源报县财政局。对挤占项目经费、专项业务经费用于编外用人经费支出的情况,由县财政局统一进行清理。

(三)规范编外用人管理

在清理核查、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制订和完善我局编外用人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制度。

五、组织实施

清理规范工作分核查申报、清理清退、登记备案、检查整改四个步骤。

1.核查申报。根据我局编外用人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认真核查编外用人使用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填报《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申报编外聘用人员数额情况汇总表》和《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编外聘用人员资料一览表》。根据单位实际,结合单位职能、人员结构等情况,对需要聘用的编外人员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编外人员使用计划书面申请。

2.清理清退。编外用人指标经县编委会审核同意下达后,根据本实施方案精神,对现有编外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对用人指标内续聘的人员完善相关用人手续,未续聘的人员按规定作清退处理。

3.登记备案。在核定的编外用人指标内,对符合用人条件、考试考核合格、予以续聘的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填报《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编外人员花名册》,至县人社局劳务派遣机构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并经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确认后,报县编委办、财政局备案。

4.检查整改。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完成情况书面报县编委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组织实施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编外用人的清理规范工作,确保顺利完成清理规范工作各项任务。我局编外用人清理规范阶段性工作于2016年11月底前全面结束。

(二)稳步实施,规范操作。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清理规范中遇到的问题。对清退中因解除和终止合同发生的经济补偿问题,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对经过清理且符合条件续聘的编外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对其中已由我局自聘并订立劳动合同的,如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可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改由劳务派遣机构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务派遣协议,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严肃纪律,加强督查。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工作告一段落后,将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对弄虚作假、逾期不清理或清理不彻底、未经批准或超额使用编外人员等违纪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规范、合理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维护广电的良好形象,促进广电事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禁瞒报、漏报、错报各类“吃空饷”人员;

3.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一把手”亲自抓,对清理结果负总责;

4.坚持单位自查与督查组核查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自查,完善台账,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5.坚持从严查处的原则,对“吃空饷”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整改落实到位;

6.坚持清理与健全制度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清理,查漏补缺,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二、清理范围、对象和时限

(一)清理范围

广电系统财政供养人员。

(二)清理对象

1.停薪留职、自动离岗、长期旷工仍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2.经组织选派或非组织选派外出学习或工作,期满未回仍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3.单位对调出、已故人员或遗属不按时办理工资、补贴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停发手续,仍然领取工作和补贴的;

4.达到退休年龄后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工资和补贴的;

5.一人在两个以上单位(含两个单位)同时领取工资和补贴的;

6.未经人事、编制和财政等部门正常审批工资和补贴的;

7.故意隐瞒情况虚报冒领工资和补贴归单位或个人使用的;

8.被判刑或者受到纪律处分后未按相关规定降级或停发工资,仍按原职级领取工资和补贴的;

9.病休期间未按国家规定执行病假生活待遇,仍按原标准领取工资补贴的;

10.其他违反规定领取财政工资的。

(三)清理时限

本次清理工作之前“吃空饷”的均是这次清理范围,重点清理2016年元月以来的“吃空饷”情况。

三、方法步骤

专项清理工作采取单位自查与督查组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单位自查为主。整体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

县广电局组织召开会议,传达会议精神,搞好宣传动员。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发有关文件,召开动员会专题安排专项清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

(二)自查摸底阶段

广电局各下属单位要对照编制卡、工资表、在岗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资料,认真开展自查,摸清家底,并写出自查总结。公开公示,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如实记录,并组织核实;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并将自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办。

(三)重点督查阶段

县广电局配合县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督查核实,重点督查自查工作情况、公示内容、对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采取“一集中、六对照、一抽查”的方法认真核实,即:集中全体在编在岗干部职工,按照人员编制花名册点名;将单位在岗人员考勤签到表与个人身份证对照、与工资福利兑现签字表对照、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卡(名册)对照;对有疑点的问题重点抽查核实。三是走访干部群众。采取随机抽样的办法,走访干部群众,查阅相关档案资料,进一步验证检查情况是否真实。四是汇总总结。

(四)整改处理阶段

清理工作完成后,局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清理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类,按政策提出处理意见,报县纪委审定。县广电局根据县纪委意见进行落实。

1.对检查中发现的“吃空饷”现象,对虚报、冒领的资金,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进行追缴,上交国库。

2.对在编不在岗人员存在严重违反人事纪律的或通知其本人限期回原单位工作逾期不归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予以解聘或辞退。

3.对未按规定办理病假、离职学习手续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核发相应比例工资。

(五)回头看阶段

对清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对整改不到位,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进行跟踪落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和完善我局财政供养人员人事、编制和工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吃空饷”问题。

四、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县广电局成立清理“吃空饷”问题工作领导小组。

五、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下属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务必按照此方案要求,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及时安排专人具体抓好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清理任务。

(二)要加强配合。在清理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坚持原则,边查边改,任何单位、部门不得拒绝、拖延清理工作,不得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数据。

(二)要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清理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清理工作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打击报复、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广电局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015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高校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第七篇

方案一: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奠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思想基础,按照中共长沙市教育局党委的部署,结合我校的具体实际,特就扎实做好我校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增强党员意识的目标,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

为增强民主评议工作的实效,要坚持做到“三个贯穿始终”:一是要将正面教育贯穿始终,二是要将发扬民主贯穿始终,三是要将促进工作贯穿始终。

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以支部为单位组织,集中学习和评议活动的时间不少于3天。

二、组织领导

学校党委成立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领导小组,由黄海玲书记任组长,学校党委委员范秋明、陈全宝、陶旅枫、翁光龙、张建斌、钟慧莉为组员。

领导小组下设民主评议党员办公室,由张建斌任办公室主任,由钟慧莉、乐炼、陈迪夫、罗新莉、蒋铁祥、李运宏、陈余勇、谭韵政任工作人员。

行政一支部、行政二支部、高中一支部、高中二支部、高中三支部、初中支部、达材支部均由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负责组织落实民主评议工作。

三、民主评议的内容和方式

以支部为单位,综合运用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帮助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能力水平;组织召开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活动,增强科学跨越意识、创业富民意识、改革创新意识、人本意识、开放合作意识,推动广大党员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树立良好的形象。

民主评议党员要做到党员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支部点评等几个环节落实到位,不走过场,让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同时,逐步加大群众参与民主评议的力度,会前、会中、会后均征求群众意见,增强民主评议的准确性、针对性。

民主评议要密切结合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引导党员查找本单位在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和基础党组织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学校2015年抓管理、抓质量、抓督导评估等重点工作出谋划策,形成动力和助力。

四、民主评议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月中旬),组织发动阶段:召开党委专题会议,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党员大会予以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2月下旬),学习培训阶段:由学校党委组织一次全体党员(甚至扩大到全体教职工)参加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专题培训辅导活动;由各支部组织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体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第三阶段(3月上旬),党员自学自评阶段:党员自学有关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等,在做好学习笔记;对照有关要求完成党员自评的思想汇报。

第四阶段(3月中旬),组织评议实施阶段:以支部为单位,召开支部大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成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支部点评。

第五阶段(3月下旬),总结处理阶段:各支部完成民主评议的有关表格上报和总结材料,如有评议定为不合格的党员,交学校党委再行评议;学校党委对个别不合格党员或问题较多的党员采取诫勉谈话、个别培训、结对帮助等形式进行跟踪教育。

第六阶段(4月份),巩固评议成果,形成组织建设机制和学校发展动力:充分挖掘和宣传民主评议党员的成果,创新形成党的组织建设的新机制,学校发展的新生产力。

五、纪律要求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主要在教学之余开展,不得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每名党员必须参加所有环节的活动,不得请假缺席;

3.各支部要做好会议记录,党员个人要有学习笔记和填写好有关表格;

4.评议过程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假大空,不走过场。

方案二: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保组通字(2015)54号和徐组(2015)39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共徐水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加强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严格评议标准,规范评议程序,彰先策后、畅能出口,以纯洁组织、整顿队伍、提高素质、保持党员先进性为目的,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基本原则:

1、实事求是原则。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以事实为依据。以党员标准为准绳,力求反映全面、真实情况。

2、民主公开原则。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公开评议办法、定档标准和评议结果,接受党内外监督。

3、以教育为主原则。把学习教育贯穿评议工作全过程,通过自我教育和正反两方面教育,使党员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民主评议党员定档标准

民主评议党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具体标准按照县直机关工委徐工[2015]10号文件执行。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方法和措施

(一)主要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统一思想(2015年9月1日—9月15日)。在学好文件精神基础上,及时准确地把文件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群众中去,统一思想认识,为评议开展打下坚实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制定方案,抓好落实(2015年9月16日—10月)。按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方案,抓好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全面展开(2015年11月—12月)。通过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典型,总结经验,将评议活动全面展开。

(二)主要作法:

1、党员自评。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每个党员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对照评议标准,认真查摆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认真总结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写出自我评定材料,自认档次。

2、党内互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员逐个向大会说明自评情况,接受全体党员的评价。之后,以无记名投票形式进行民主测评。

3、群众测评。根据实际情况,召开群众或群众代表会,对党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定档依据。

4、征求意见。民主测评期间,支部设立征求意见箱,以多形式、多渠道听取党内外意见。

5、支部定档。党支部根据“三评”结果和定档标准,结合党员日常表现,提出定档意见,上报工委审核。

6、工作公开。经工委审核、审批后,支部将所有党员的定档结果在“党务工作公开栏”中公开。

7、总结归档。评议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并通过民主评议,分析找出党员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将评议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归入党组织工作档案。“优秀党员”相关材料和“不合格”党员的旁证材料、组织处理决定、审批材料等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三)主要措施

1、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同时成立专门组织,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培训,并明确职责,以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

2、认真开展“三清查一汇总”。对所辖党员队伍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做到“三清查一汇总”。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将不合格党员的处理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4、加强组织领导,务求评议效果。充分认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对无故不参加评议的党员进行严肃批评,限期补课。

方案三: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有效措施。为了贯彻落实好《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经站党支部研究,决定于“七一”前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现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主要内容:

1、评议党员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金意为人民服务。

2、评议党员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评议党员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评议党员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评议党员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基本程序:

1、评议准备阶段: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学习、动员;每名党员撰写党员党性分析材料,并填写民主评议表。(完成时间:2015年5月底)

2、评议实施阶段:支部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会议,按照个人汇报、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组织评议。(完成时间:2015年6月底)

3、评议鉴定阶段:各支部要在每位党员的民主评议表上填写评议意见,将评议结果向全体党员公布。对推荐的优秀党员上报乡党委进行表彰。(完成时间:2015年6月底)

三、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的几点要求:

1、评议之前,要结合实际,拟定评议工作安排。

2、评议中要加强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得推荐、上报工作。

方案四: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保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办实际,现制订2015年党员评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把思想教育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经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议党员在以服务为中心工作以及学习和生活中的现实表现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内容

(一)是否具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远大理想与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超常规跨越式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三)是否模范地遵守党纪国法和单位的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利益关系,自觉维护发展与稳定的大局,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做到令行即。

(四)是否坚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和主张,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及时反映群众的合理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团结带领群众积极工作、开拓进取。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党员评议的“格次”及评定条件

党员评议分四个格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一)优秀党员评定条件: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成绩显著,在民主评议中优秀票占总票数90%以上的党员即评定为优秀。

(二)合格党员评定条件: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民主评议中优秀和合格票数共占总票数75%以上的评定为合格党员。

(三)基本合格党员评定条件:基本履行党员义务,在民主评议中优秀和合格票占总票数的61%—74%的党员评定为基本合格党员。

(四)不合格党员评定条件:不履行党员义务,起不到党员作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评定为不合格党员。

一是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老弱病残不能处理的党员除外)或不交党费;

二是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共产主义信念,信仰宗教,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非法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持消极或抵制态度,经教育后仍不转变的;

三是法制观念淡薄,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处理的;

四是民主评议中优秀合格票占总票数在60%以下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

四、方法步骤

党员评议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宣传学习。明确开展党员评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激发党员参与民主评议活动的自觉性。

(二)征求和反馈群众意见。在相关范围内,召开群众会议,由支部书记征求和听取群众对支部所属每名党员的评议意见,然后如实地反馈给每一位党员。

(三)自我总结。按照党章标准和民主评议内容,党员个人结合群众意见对自己2015年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实事求是的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四)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大会,采取逐个总结评议的方式,进行党员之间互评,在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既能解决问题,又要团结同志。

(五)综合评定。支委会将党内外评议意见进行综合、整理,分析、研究,对参加评议的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并向党员本人反馈。

(六)表扬和整改。对表现优秀、作用突出的党员,可作为评优、表彰先进的依据;对评议中发现或揭露出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查清事实,上报处理;对于不合格的党员,应区分性质,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作出妥善处理后填写《民主评议不合格党员处置表》,报上级党组织逐级审核。党支部针对自身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研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

五、时间安排

党员评议的活动可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3月15日一3月31日)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党员学习有关文件、资料,党员个人总结;

第二阶段(5月1日一5月10日)为征求群众意见和民主评议阶段;第三阶段(5月10日一5月25日)为总结和整改阶段。支部综合、整理评议意见,做好总结和整改。

六、评议要求

(一)全体党员群众要高度重视党员评议活动,确保组织、时间、内容三落实,并根据支部统一部署,按质按量按期完成评议工作。

(二)全体党员要积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活动,要勇于剖析自己,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评议和监督,要评出水平,起到作用。

(三)做好党员评议的记录和材料整理工作并报支部审核汇总。对于拒不参加或无故不参加民主评议活动的党员,要严肃处理。

2015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报告
高校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第八篇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报告

市农委党委:

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按照市农委的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以及党员标准,结合开展“创先争优”、“三创”活动,总结一年来思想和工作表现,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民主评议,达到锤炼党性、提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的作用。

二、评议内容

主要从以下七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能否倡导科学精神,积极投身改革创新,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积极参加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用理论武装头脑,努力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并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是否站在发展的前列,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关心群众疾苦,密切联系群众,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坚持原则,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团结,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6、是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按期交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

7、是否投身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农委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推动渔业船舶受检率及渔业船舶安全方面工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渔民服务的实践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方法和步骤

(一)学习教育阶段。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注意将学习与查找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加强自我教育。通过学习,使党员牢记党的宗旨,进一步提高党员思想认识,打好民主评议的思想基础。

(二)自我评价阶段。党员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对照共产党员标准、先进性的要求,检查自己在工作作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并写出自查材料,作出自我评价和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三)民主评议阶段。广泛开展谈心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听取群众的意见。评议前,党组织要以适当的形式收集群众意见。评议中,党组织要将群众的意见及时向党员反馈,并积极引导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问题较多、群众意见大的党员,要作为重点对象进行教育帮助。

(四)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组织意见应与本人见面,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同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五)表彰与处理阶段。党支部在民主评议时,对每个党员提出具体评议意见,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照优秀党员条件按20%比例评选优秀党员(不足10名党员的支部评出1名),对被评为优秀党员的,党支部要予以通报表扬,并上报上级党委备案。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区别情况妥善处理。评议后,要向群众反馈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加强和完善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处党员要充分提高认识,将评议党员活动摆上日程,把兑现党员承诺制同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我处位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职责。

2、严格程序,切实按要求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坚持民主,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领导带头,切实起模范带头作用。主动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虚心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为广大党员做出表率。

4、定期反馈,切实了解掌握活动的进展情况。我处设专人负责民主评议党员的信息反馈工作,随时将每个阶段的活动组织开展情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农委党委工作部。

5、认真做好材料归档。评议活动结束后,我处要把在评议活动中所形成的工作方案、民主评议发言提纲、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归入本单位党组织工作档案,

2016学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高校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 第九篇

莲山

学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xx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现就xx镇中心学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6〕4号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规定作为切入点,上下联动,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实行领导带头示范,坚持开门搞活动,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外力推动,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持以除“四风”之害、履为民之责、祛行为之垢、固服务之基为重点,着力解决理想信仰突出问题,推动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推动作风进一步转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推动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推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着力解决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管理粗放;乱招生、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和乱订教辅资料等问题,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注重领导带头、层层示范,注重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注重敞开大门、群众参与,注重上下协力、有序推进,注重严格要求、真查实改,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方法步骤

教育实践活动从今年1月下旬开始,至9月基本结束。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把从严要求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要求互相衔接、贯通起来,确保实效。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重点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深入开展“四学四比”(学基本理论,比理想信念牢不牢;学党章党史,比党性修养深不深;学群众路线,比宗旨意识强不强;学党规党纪,比廉洁自律严不严),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1、及时动员部署。各支部要深入调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中心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要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教育局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文件精神,搞好思想发动,对本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做出具体部署。对住居在外地的党员,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多种形式告知,使全体党员广泛知晓,积极参与。

2、开展学习教育。各支部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研究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的时间节点、方式方法、具体内容,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时间不少于一周。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教材,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学习教育方式要灵活多样、务实管用,可开展“四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集体学习交流活动、开展一次集中调研走访活动、宣传一批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先进典型、进行一次廉政警示教育”。对年老体弱的党员,可采取上门送学、结对帮学等方式组织学习。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至少一篇学习心得体会。

3、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实际,广泛征求“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挖掘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开展“四查四评”(对照理论理想,查看信仰是否坚定,党员进行自评;对照党章党纪,查看是否符合共产党员标准,组织党员互评;对照民心民声,查看作风建设存在哪些突出问题,组织群众考评;对照先辈先进,查看先进性纯洁性上有哪些差距,领导进行点评),并依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通过自己找、集体议、群众提、上级点,认真查找党组织和党员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1、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在查找“四风”方面问题的同时,以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重点在义务教育城乡差别、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管理粗放、乱招生、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和乱订教辅资料等方面查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制约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各支部在对征求意见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的基础上,要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大家集体研究,对照行业管理有关规定,逐条逐项进行分析,对照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注重从工作中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出发,着力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支部和学校领导班子及成员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联系工作实际,触及思想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要一风一风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中心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审阅各单位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提出意见建议。

3、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支部要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尤其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抓好“四治四改”(开展职能职责不清集中治理行动,认真清理职能交叉、机构重叠、关系不顺,整改政事、事企不分的问题;开展服务行为失范集中治理行动,切实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消极应付以及“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整改单位服务不优、效能不高的问题;开展“三公”经费使用集中治理行动,认真查处私设“小金库”、违反“三公”经费使用要求、违反公务接待有关规定等方面的问题,整改滥用公款、铺张浪费等问题;开展绩效考核不实集中治理行动,切实纠正绩效考核流于形式、干好干坏一个样,重点整顿学校“机关化”、创新意识不强、得过且过、混日子、熬资历,人员超编等问题,整改绩效考核不能有效发挥激励作用、专业技术人才不能脱颖而出的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1、制定整改方案。各支部要抓住重点,对梳理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列出问题清单,确定整改措施,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请群众评价和监督。同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倒排时序,形成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报中心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阅通过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员、干部也要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对照查摆出的问题以及民主评议意见,实行开门整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切实可行。党员、干部整改措施要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2、强化正风肃纪。要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整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推进作风转变。要把正风肃纪与问题整改结合起来,把“内部整改”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要向群众公开整改承诺、全过程公布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具备整改条件的问题,要马上整改;对于群众反映强烈、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限时整改;对受客观条件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做好解释工作。

3、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整改工作,各小学、幼儿园对已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切实做好“废、改、立”工作。要重视解决在突出问题整改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制度“缺位”问题。要发挥单位专业性强,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优势,不断创新服务载体,建立健全紧密联系群众工作制度;要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新途径,建立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互促互进制度;要规范工作流程和服务行为,建立健全损害群众利益责任追究制度。

教育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各支部要形成总结报告报中心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阅。教育实践活动结束时,要召开总结大会,通报活动开展以及问题整改情况,进一步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三、组织领导

中心学校班子成员带头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按照分工,开展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示范带动和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落实领导责任。成立xx中心学校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对全校教育系统活动的组织领导。各支部是抓好本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担任本支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特别是对需要侧重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复杂情况,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要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防止文山会海,力戒形式主义。

(二)坚持以上带下。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标杆作用,带头深入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带头进行整改、带头建章立制,在教育实践活动各环节都走在前面,做到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

(三)时间安排。教育实践活动大体安排8个月时间,2016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支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支部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

(四)加强督查指导。中心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向各支部派出联系人。联系人要认真审阅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督促抓好每个环节各项工作落实。要沉下去面对面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有效传导压力。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防止降格以求。

(五)注重宣传引导。各支部要注重广泛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中央和省、市、县委的部署要求,宣传本支部活动进展情况,宣传活动取得的重要成果。抓好典型宣传,发掘、总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要注意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利用带有普遍性、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要畅通渠道,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

(六)坚持统筹兼顾。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完成学校各项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不断增强各项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用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检验活动成效

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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