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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客制度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1-28    阅读:

学校会客制度[1]
学生会客制度 第一篇

学校会客制度

1、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学生上下学期间大小门上锁,严禁外来人员随意出入学校。

2、非本校人员到校必须在传达室进行登记,严禁私自进入校园。

3、 外来人员到校联系教师或学生,由所联系人在传达室或保卫科接待,不准进入校园。

4、 外来人员到校联系教师家属,必须在传达室等待并电话联系所访人员,由所访人员亲自领进。

5、 校内人员领进来客时要在来客登记上签名,在校内全程陪同,不允许来人到学生活动区域活动,发生事故被访者要承担责任。

6、上级领导来校检查时保卫人员要及时报告学校

2014年8月31日

学校会客制度
学生会客制度 第二篇

学校会客制度

1、客人来校,门卫应电话通知教职工和领导本人,待教职工和领导本人确认同意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要进入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门卫应电话通知班主任,待班主任确认后,方可进入。

3、上课及考试期间原则上不会客。

学校门卫会客制度
学生会客制度 第三篇

学校门卫会客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学校传达室进行登记,在传达室等待并电话联系所访人员。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学校门卫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

3、学校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由教师本人到传达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4、学生家长到学校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家长需通过电话联系教师本人,确认无误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5、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找班主任了解学生情况,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或电话联系确认)并登记后进入。

6、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门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贵州伟才实验学校

2016年8月

东溪中学学生宿舍会客制度
学生会客制度 第四篇

东溪中学学生宿舍会客制度【学生会客制度】

(一)上课时间,概不会客。

(二)来访者须凭证件,填写会客单,经值班员核查交押证件后,在会客室会客,离访时须在会客单上由被访者签名后领取证件。

(三)会客时必须遵守宿舍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会规章制度
学生会客制度 第五篇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规章制度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办公室规章制度》包括以下制度及考核条例: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学生会日常管理制度及考核条例》,其包括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学生会值班管理制度及考核条例》、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及考核条例》和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学生会物品管理制度及考核条例》共三项。 《安徽工业大学团委、学生会(东区)会议室订会制度》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学生会会议纪律及考核条例》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学生会活动项目监控制度及考核条例》,其包括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活动项目申报表》、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活动项目资金预算申报监控表》和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活动项目文件存档登记表》共三项。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办公室

2007-11-13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学生会

日常管理制度及考核条例

学生会全委会成员每部门每学期基础分数是100分,依据部门管理情况斟酌扣减分数,由学生会办公室定期统计、公布、归档。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学生会日常管理制度及考核条例》包括三方面内容,分别是《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学生会值班管理制度及考核条例》、《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及考核条例》、《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学生会物品管理制度及考核条例》。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办公室

2007-11-13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学生会

值班管理制度及考核条例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的值班管理,确保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营造一个良好的学生会办公室环境,特制定此制度及考核条例,请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以下条例要求执行: 第一条:基本制度

(1) 学生会各部门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办公室值班(原则上不准调班,特殊情

况提前向办公室书面请假),进入办公室必须着装整洁。违者每次扣其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基础分5分。

(2) 在办公室自觉讲普通话,禁止喧哗、说笑、打闹,说粗话、脏话。违者每

次扣其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基础分5分。

(3) 爱护办公室的各项设施,随时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营造一个良好的工

作环境。如损坏办公室公共设施,则扣其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基础分10分。 (4) 不得利用办公室会客、聚会,不得在办公室吃饭,吃零食,禁止在办公室

吸烟,酗酒。违者每次扣其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基础分5分。 第二条:工作制度

(1) 学生会各部门务必按时、认真递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违者每次扣其部

门日常管理工作基础分5分。

(2) 学生会办公室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其他部门予以配合。 (3) 学生会各部门严禁私自动用办公室任何物品,如需要应向办公室工作人员

申请,经许可后,做好领取或借用登记记录,方可领取借用。违者每次扣其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基础分10分。

(4) 学生会各部门务必在值班记录本上详细的记录当日的值班情况。 第三条:工作态度

(1) 学生会各部门值班人员应积极主动接待来访同学,处理当日事务,了解同

学的意见,并给以有效答复。

(2) 学生会各部门值班人员在工作中必须本着热情、礼貌、认真负责的原则。

【学生会客制度】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办公室

2007-11-137

主管: 主任验审签字: 单位: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办公室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学生会

档案管理制度及考核条例

学生会文件档案是学生会的重要文献资料,由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及保管。为便于保管学生会档案资料及其他重要文件,方便查阅,更好地开展学生会各项工作,特制定此制度及考核条例,请相关人员严格按照以下条例要求执行: 第一条:档案入档制度

(1) 学生会各部门所有资料文件需按时备份交办公室一份,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管理及存档。必要时还需按时交电子备份版。违者每次扣其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基础分5分。

(2) 学生会各部门交由办公室统一保管的文件档案,需由递交人员在登记表上

登记造册,由工作人员按时间、部门统一整理归档,进行保管。违者每次扣其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基础分5分。 第二条:档案借阅制度

(1) 学生会各部门只有在内部资料因故丢失而又急需查看时,方可向办公室申

请借阅相关资料。办公室工作人员审查情况后,如同意其借阅有关资料,则需做档案借阅登记,限量借阅,限期归还。对于一般资料,最长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一周,重要档案文件严禁带出学生会办公室使用。办公室有权拒绝各部门对重要文件的借用。违者每次扣其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基础分10分。

(2) 学生会各部门借阅者须爱护档案资料,阅读时不得在资料上进行修改、圈

【学生会客制度】

点、划线、撕角、开窗等有损档案保管的行为,违者每次扣其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基础分10分,并限制其再次借阅。

(3) 学生会各部门借阅者须按时归还资料,并办理档案归还登记手续。违者每

次扣其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基础分5分。

(4) 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对外借而尚未归还的资料,办公室人员有权催促其归

还,以便下学期对所存档案文件进行核查、管理。 第三条:档案保管制度

办公室工作人员须及时做好文件档案的入档保管工作,定时进行整理

保存,防霉防蛀。档案进行整理时,应确保至少两人在场,禁止篡改档案内容,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违者按《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办公室干事考核条例》给予处罚。

安徽工业大学学生会(东区)办公室

2016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会客制度 第六篇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大家参考。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院公寓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责任事故,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普及师生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意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一、公寓管理科责任人职责

公寓管理科负责人对公寓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是公寓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公寓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由公寓科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至少二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公寓的安全工作。

2、组织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3、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兼职安全员,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配备兼职安全员。

4、建立健全公寓安全工作岗位责任制,组织制定公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制订公寓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包括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安排资金,保证学校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监督,检查公寓的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7、开展安全责任签约活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整改,及时稳妥地解决影响安全的重大问题。

8、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

9、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制订公寓应急疏散安全预案,积极组织演练,提高师生遭遇重大安全事故时的自救和逃生能力。

10、及时向上一级安全责任人报告学校安全工作情况和涉及安全的重大问题,完成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工作。

11、把安全工作纳入公寓年度考核、评比内容,对成绩突出者给与表彰奖励,对违反安全制度和严重失职的给与处罚。

12、根据季节和节假日,安排好防汛、防暑、防寒、防病、防火、防盗、值班保卫等各类事故防范工作。

13、在不同的季节根据学生的生理特点,开展防治疾病宣传。

14、及时发现并向学院领导汇报学生中的传染病情,指导有关管理人员控制疾病传染和扩散。

15、搞好公寓内师生饮用水供应的安全,做好卫生监督,防投毒,防污染。

16、及时处理师生的突发急病和意外伤害事故,配合辅导员及有关老师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和沟通。

17、建立公寓安全工作制度台帐并派专人负责,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有结果、有总结。并对公寓年度安全事故和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二、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公寓内的门窗桌凳必须保护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如发现有损坏应及时报修。在未维修之前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3、公寓内存放的贵重物品(如现金、钱包、首饰、手表、手机、随身听、电脑等)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窃。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以丢失。

4、公寓内个人的箱包和柜子要加锁,有壁橱的房间,个人壁橱应同时加锁。使用密码箱的同学,个人密码应严加保密,不得轻意告诉他人

5、学生不准将管制刀具、钢管、双节棍等器具带入公寓,不准在公寓内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不准公寓内墙壁上乱贴乱挂、乱刻乱画。

6、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器(刀)具进入公寓。

7、公寓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乱设插座。禁止在公寓内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以及电源接线板,杜绝因违章用电造成的用电安全。

8、若照明灯和电风扇等电器发生故障,不得私自动手排除,应报告值班管理人员,由电工进行故障排除,不得打开配电箱,触摸电器开关。消防器材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搬动。

9、学生不准在无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擅自登高擦洗户外窗玻璃,防止事故发生。

10、严禁攀爬公寓区的任何一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不准上楼房天台。

11、严禁在公寓楼道内追逐打闹和奔跑,以免滑倒和摔伤。

12、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13、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14、和校外人员交友要谨慎相处,防止被骗被诈。

15、进入公寓区后要按规定停放自行车。

13、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学生人身安全。禁止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14、察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师长。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严禁冲动蛮干。

15、节假日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16、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17、严禁在公寓内酗酒、打牌、赌博,对教育不改者交学院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18、公寓内所有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三、公寓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发现公寓存在的问题应作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公寓管理科或学院有关部门,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重大情况及时向学院值班领导汇报。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前后两班做好值班的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班人员不得离岗。

3、值班人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人员不得随意离岗,脱岗,不得在值班时间内饮酒。

4、值班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岗的,应事先与其他值班人员协商顶班,报公寓管理科备案。

6、值班人员熟悉学校消防,防盗等设施,设备,会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7、安全使用电器等设备,用后及时关闭开关,保持值班室整洁。

8、严格值班制度,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公寓内。会客一般安排在值班室内。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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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会客制度 第七篇

第1篇:大学生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基础文明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共同创造一个优美、安静、舒适、文明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大学生,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文明学习,文明生活,做文明的大学生。【学生会客制度】

第二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1、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堂认真听讲,课后认真完成作业;上午上课时间不得开展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2、自觉维护教学秩序,禁止在图书馆和教学大楼内举办舞会(节假日除外);禁止穿拖鞋、裤衩、背心进入教学区;严禁在教学楼附近进行体育活动;严禁在教学大楼内滑旱冰、骑自行车和高声喧哗等;

3、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考试作弊。

第三条学生必须遵守校园管理制度,爱护校园公共设施,维护校园正常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公共卫生。

1、爱护公共财物,爱护树木花草;

2、男女交往,文明大方,举止得体;

3、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在集体活动中,不鼓倒掌,不起哄;

4、自觉维护环境卫生,自觉将废弃物品投入果皮箱内,严禁随地吐痰;

5、通知、广告、海报、标语等经批准后可在指定地点张贴;

6、禁止雨雪天穿越足球场,禁止翻越栏杆;

7、禁止在公共场所乱写、乱画、乱刻;

8、禁止在操场等地露宿,严禁在教室和实验室睡觉;

9、严禁打麻将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0,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

第四条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场所,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共同创造整洁、优美、安静、安全的宿舍环境。

1、严格遵守一日生活制度,按时起床,按时熄灯就寝,严禁夜不归宿;

2、午休和晚上熄灯以后,严禁从事任何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3、禁止私自拆装宿舍设备;

4、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留宿校外人员;

5、禁止在异性宿舍长时间逗留,严禁留宿异性;

6、禁止学生在宿舍内抽烟;

7、严禁在宿舍点蜡、违章使用电器和各种明火炉,严禁生火做饭;

8、按时打扫卫生,保持宿舍干静整洁,争创文明宿舍;

9、严禁学生在外租房住宿。

第五条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一天之内由班政治辅导员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由系领导审批。

第六条对违犯本规定的人员,在批评教育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

第七条本规定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2篇:学生会宣传部的管理制度

一、部门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职能

1、始终不移的以服务团学联以及我学部所有师生为宗旨,认真开展好本部门的每一项工作;【学生会客制度】

2、充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不懈地进行宣传工作,把学校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时地传递给广大师生,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进行宣传;

3、协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各项活动,做好活动的宣传工作;4、负责学生会宣传条幅、会场布置、宣传海报、展板等的制作工作。

二、工作理念工作理念工作理念工作理念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

三、例会要求例会要求例会要求例会要求

1、每周例会务必准时到达,有事者应向部长或者副部长请假示意;

2、开例会时,带纸和笔,记下重要的工作;

3、例会期间,可以适当活跃一下气氛,但是把握好尺度;

4、请假次数不得超过5次;如果屡次未请假而不参加例会者,我们会采取相关措施给予警示或者开除。

四、工作要求工作要求工作要求工作要求

1、能购积极主动的参与部门工作。包括海报制作,会场布置以及临时的任务。在工作中能够自我思考,力求创新;

2、能够有始有终,踏踏实实的完成上级交待的每一项任务。从而培养自己的责任心;

3、具备一定的自学能力。能够在海报制作和会场布置的工作中,学习绘画技法,颜色搭配,比例缩放和PS等相关内容。

五、其他方面其他方面其他方面其他方面

1、待人礼貌。遇见老师和其他部门负责人应主动打招呼,公共场合不得与各部门负责人顶撞;

2、要主动维护部门形象,特别是在大型活动与其他部门联合做事的时候;

3、严禁以个人名义把部门相关资源外借其他个人或单位,如有需要须向部长或副部长请示,应允方可;

4、严禁以部门或者团学联名义做一些违反校纪校规的事情;

5、每周下达的任务或通知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沓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警示或开除处分。如果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会由学部或学院给予相关处分;

第3篇: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各二级学院(系)、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接受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

第五条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

第三章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第一款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酒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二款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三款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制,包干区域的划分见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四款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7)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6、维持家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第五款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十条奖惩条例

第一款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连续五次为优的寝室获“卫生先进”流动红旗一面。

第二款卫生先进寝室和免检寝室在“文明寝室”评比中给予加分。

第三款以学年为阶段,凡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达三次者,取消其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第四款对于卫生成绩一月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张榜警告时把寝室长、班干部、党员的名单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第二节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十二条每个宿舍用水用电按每间宿舍的水表、电表实用数抄算,每月每人免费用水3立方米,每间房免费用电30度,超支部分的水电费由室长按时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条严禁私自拆动水电表,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严禁灯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劝告不听,除没收灯具外,另外给予校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收放机、充电器、电脑、电视机外,其它电热器具如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毯、电热棒(杯)等不得使用,违者依本规定有关条例处理。

第三节钥匙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发放门锁钥匙一把(或壁柜钥匙一把),各楼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为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十六条新生进校时,交付押金,登记注册,方可领取钥匙,同时每把铂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记册,学生离校交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十七条学生不准私自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管理室,钥匙由管理室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赔偿工本费五元。

第十九条无特殊情况,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管理室钥匙时,要凭本人证件登记,还钥匙时,归还证件。

第二十条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借。

第四节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学生宿舍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楼6:30开门,24:00关门,学生24:00以后进入宿舍楼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证件而强行进入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卡,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调门锁。

第二十五条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条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第二十七条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第二十八条不准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热壶、电热杯、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卡式炉,禁止使用蜡烛,焚烧废纸,乱丢烟蒂。

第二十九条宿舍楼内禁止买卖经商,严禁酗酒、斗殴、搓麻将。

第三十条严禁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

第三十一条宿舍内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

第三十二条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

第三十三条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五条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由被访者带入会客。

第三十六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赔偿。

第五节假期学生留校住宿规定

第三十七条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留学生住宿,确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须经各二级学院、学生处批准,开出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宿舍楼的管理室登记,办理出入证,并交纳管理费。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学寒暑假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八条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证出入指定宿舍。

第三十九条为安全起见,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原则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封门,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核实签字后由本宿舍楼的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第四十条学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学生会客制度】

第四十一条住宿登记日期和其它事项详见本宿舍楼通知。

第六节校“文明寝室”评比条例

第四十二条“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1、校“文明寝室”的评比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为11月份,毕业班学生不参加评选;

2、评比小组:各楼楼长和物业管理学生会宿舍负责人;

3、评比小组评选出“文明寝室”,学年末把名单递交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四十三条“文明寝室”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积极向上;

2、寝室成员一学年每门课程均需及格(包括补考及格);

3、寝室成员年度内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警告者;

4、寝室成员无严重违反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5、寝室无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

第四十四条评比项目

1、评比标准

(1)地面、墙面3分: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墙面无蛛网积灰,无乱涂写刻画,无乱张贴;

(2)床铺,被褥4分:被褥叠放整齐,朝向一致,床单、枕巾干净平整,无乱放杂物;

(3)物品摆放4分:桌凳按标准摆放,洗漱用具、书籍、箱子等物品摆放整齐;

(4)门窗玻璃、灯具3分:

(5)阳台、卫生间4分:阳台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卫生间无异昧积垢;

(6)文化氛围,整体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1)一月全优寝室加1分,“卫生先进”寝室加2分;

(2)寝室成员有积极参予学生宿舍管理活动,积极配合楼长、层长工作的寝室加0、5分一1分;

(3)工作出色的楼长、层长所在的寝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1)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有一次不合格扣O。5分,有二次扣1分,有三次扣1、5分,以此类推;

(2)寝室成员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归者,有一个扣O。5分;

(3)平时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者扣1——2分。

第四十五条奖励方式

1、给予“文明寝室”物质奖励,并贴上“文明寝室”标志;

2、“文明寝室”成员在评奖学金时加分。

第七节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六条各宿舍凡有损坏的公共财产,要及时报告修理,须交维修费的要一次交清,否则不予修理或修理后从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七条毕业班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的前三天内全部办理完手续并离校。

第四十八条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公寓服务中心,由管理员验收宿舍及家具,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九条学生离校前要清点好各自的物品,待有关人员按宿舍设备清单检查验收,清查无误,完好无损后,方可发还押金。如有丢失损坏,按物品管理办法,照价赔偿。收还钥匙后,退还押金。如家具用品的登记号与卡片不符,按丢失处理。

第五十条办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室内人员有先后走的,查验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二条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五十三条在校期间,如有应缴款项而未缴清的,离校时必需全部交清,如拒不缴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十四条家具及物品验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员在离校通知书上盖章后,方可发给学生报到证或毕业证等。

第五十五条提前办理离校手续,按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通知进行。

第五十六条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最后办理离校手续,学生离校前经宿舍管理人员验收盖章后,在三天内持离校通知书到有关部门领取派遣证。

第五十七条本规定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4篇:学生日常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组织纪律,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如下制度。

一、奖惩制度

第一条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突出的学生,分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或其他单项称号。

第二条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方式有: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发给奖状、证书、奖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事迹材料载入学生档案。

第三条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处分有:①警告②严重警告③记过④记大过⑤留校察看⑥勒令退学⑦开除学籍。

第四条对第三条中除开除学籍处分外,受其他处分一年内有显著进步或立功者,个人申请可撤消处分,经教育不改者报市教委批准开除学籍。

二、考勤制度

第五条学生要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上课、自习、劳动、政治学习、班团活动、集会、两操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必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六条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凡需请假一节课者,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必须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者由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请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一次性)。请假必须由家长或医院出示请假条或证明,假期完毕,按时返校,且应及时销假。

第七条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或离校,否则以迟到早退论处,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半小时以内)折算旷课一节。

第八条全期累计旷课两天(14节),给予警告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三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五天,给予记过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七天,给予记大过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九天,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十五天以上给予处分勒令转学。

三、课堂制度

第九条课堂是教师授课、学生学习的主要场地,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自觉维护课堂秩序。

第十条集中精力,认真听课、作笔记,不得讲小话,做小动作或上甲课做乙事,不得看其他外书籍。

第十一条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缺课,否则按第七条处理,因故迟到或早退,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方可走出教室,进教室必须报告。

第十二条尊敬老师,讲礼貌,上下课教师进出教室,学生必须全体起立,课堂提问或作答,必须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方能起立提问或作答。

第十三条学生进入学校、教室,必须注意仪表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裤,不得抹口红,涂指甲油和纹身,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佩戴各种“吉祥物”,不得穿高跟鞋,体育课不能穿皮鞋。

四、课余制度

第十四条课余休息不得在教室内或走廊上大喊大叫,无特殊情况不能随便进入老师办公室,因故进入必须征得老师同意,报告后方可进入。

第十五条来校或回家

路上,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安全,骑自行车必须礼让三先,不得在路上逗留,不得进入“两室三厅”。

第十六条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不得打架、吵闹,且纠集社会青年寻衅闹事、影响教育秩序者,一律从严处置或移交派出所处理。

第十七条男女同学之间倡导正常同学友谊,但不准谈情说爱。

五、卫生制度

第十八条学生必须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爱整洁、讲卫生、不吸烟、不喝酒的好习惯。

第十九条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纸屑、不随地吐痰。

第二十条注重个人卫生,要求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服;不吃不洁净的食物;严禁购买小商小贩的东西;男同学头发不能过耳,不蓄胡须,女同学不烫发。

第二十一条积极参加周末大扫除,坚持教室、走廊、楼梯间每天一小扫。

六、爱护公物制度

第二十二条不得涂抹或损坏校内的一切刊物,不得乱写乱画乱张贴。

第二十三条教室内课桌、椅、门、窗、玻璃、黑板,必须指定管理的责任人,损坏照价赔偿,进行教育并酌情处罚。

第二十四条不得在教室内乱接电源,冬天严禁生火,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坚决杜绝偷盗事故,防止火灾等人为事故发生。

七、考试制度

第二十六条未经家长同意必须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类考试。

第二十七条考试不得交头接耳、夹带、传递纸条等舞弊。

第二十八条开考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前30分不得交卷,交卷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前走廊上逗留,不得大声喧哗,上下楼梯脚步要快,以免影响他人考试。

第5篇:学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二、学生考勤制度

为营造学校良好学风,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要求,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如下:

1、学生每学期必须按时报到,自开学起开始考勤。

2、学生上课(包括自习课)、班会、规定参加的会议等全部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凡事先没有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或超过假期事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均以旷课论处。

3、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均以旷课论处。

4、迟到、早退以上课铃声为准,在上课铃声完后进入教室者为迟到,下课铃响以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迟到、早退三次,作旷课一学时计算。

5、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点名。班主任认真登记迟到、早退、旷课学生名单。班主任每月向学生科报送一次考勤表,学生科将采取不同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学生处出勤情况。

三、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请各班级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做到手续齐全,遵章执行。

1、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不到学校上课,要求其监护人(家长或教练)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写好请假条,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离开学校,须向班主任报告并写好请假条,班主任应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予以证实或证明。请假单由班主任保管、备案。

2、凡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同意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须由班主任向学校教务(学生)处申报。

3、对于无正当理由随意不到校或对于不按规定手续请假的学生按旷课论处。

4、学生请假出校

①必须填写离校请假条。

②班主任必须与监护人(家长或教练)电话联系,取得同意。

③离校请假条上必须由该班的班主任同意请假签字并由监护人(家长或教练)补签意见。

④遇到特殊情况,如学生生病,需要有老师、教练陪同,并及时通报家长。

5、凡上课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请假。

6、各班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请准假老师问清情况,对理由不确定、不充分的不予准假,严格把关。

7、对没有按时返校的学生由班主任及时弄清原因,并与家长、教练及领导联系处理。

四、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维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由学校发给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要求的有关证件(材料),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超过两周,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报到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网上注册。新生即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由学校建立学籍档案,记录学生在学校期间思想品德、课程(含实践教学,下同)等方面的表现和成绩。学校统一编排学生学号,并核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证》。取得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奖励政策。

第三条每学期开学,学生应按规定日期返校、缴费、注册,因故不能如期返校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并逾期两周不到校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成绩考核

第四条学生成绩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两个方面。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鉴定在毕业前进行。成绩考核结果应如实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五条思想品德评定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为主要依据,全面评定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和组织纪律。思想品德评定由学校教务处负责,于每学期末进行。采取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写出综合评语的形式,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等级。

第六条课程成绩考核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按教学计划的规定,采取考试、考查或其他考核方式进行。

第七条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采用五级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及以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两次,首次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第二次在毕业前,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安排时间进行。补考的要求和期末考试要求相同,两次补考仍不及格的应重修。

第八条课程学期成绩按以下规定确定:

1、考试课程学期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期中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确定。平时成绩包括作业、课堂提问、小测验等。

2、考查课学期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综合性测验成绩(一学期进行2次)占60%,平时成绩占40%。

3、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以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为主,取得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第九条实践教学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实践能力、应用性知识及实习表现等。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和实际表现,做出综合评定意见,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等级。在企业实习的,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共同对学生进行评定。

第十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课程成绩考核。学生因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凭有关证明向班主任提出缓考的书面申请,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批准,无请假手续的按旷考处理。

第十一条旷考、考试作弊的学生,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按照考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并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毕业鉴定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进行综合评定。毕业鉴定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采取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的形式,班主任写出毕业鉴定评语,并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合格)评定等级。

第三章升级与留级

第十三条学生每学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或补考后合格的门数大于该学年所学课程总门数三分之二者,准予升级。学生升级后,不及格课程由学校安排在毕业前补考。

第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留级:

1、一学年所学课程成绩经补考后,不及格的门数达学期考核总数三分之一者。

2、连续两学期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累计门数不足两学期总门数的三分之一者,家长或本人要求留级者。

第四章转学

第十五条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因特殊原因,不便或无法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中等职业学校可接收普通高中转入的学生,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学生确有某一专业特长,转学更有利于发挥其潜能和专长者。

2、学生患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合在学校学习,但能在其他学校学习者。

3、学生家庭居住地迁移。

4、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六条学生申请转学,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在同一市内学校转学,由学生提交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学校研究批准,并填写《无锡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经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报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前申请、办理。

第十七条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

1、入学不满一学期。

2、毕业年级。

3、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学校之间不予相互转学。

4、应退学或责令退学的学生。

第五章休学与复学

第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或令其休学:

1、因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学校正常学习,必须停课治疗,治疗(修养)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2、一学期病假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3、因特殊原因,本人提出休学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者。

4、学生因创业、就业、工学交替,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者。

第十九条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

第二十条学生休学期满,应于新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书及相关证明(病休学生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副校长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休学期间如有违法行为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复学资格。

第六章退学

第二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退学或责令退学:

1、因病休学期满,经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2、经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病等严重疾病者。

3、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

4、一学期累计旷课超过两周(60学时)者。

5、考试作弊屡教不改或多次旷考,情节严重者。

6、在同一学年内课程成绩经补考后,仍有三分之一以上门数不及格,或学年所得学分低于规定学分三分之一者。

7、自愿要求退学且家长签字同意者。

8、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无正当理由者。

9、其他原因,学校认定必须责令退学者。

第二十二条学生退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退学或责令退学须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2、患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包括意外伤残)者,须由学生家长负责领回。

3、学校发给学生退学证明,并根据学习年限及成绩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者,不发给学习证明。

第二十三条退学学生,取消学籍,不能申请复学,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七章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实习、劳动和各项集体活动等,均应进行考勤。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六条对违犯学校管理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时限为:警告、严重警告不少于三个月;记过不少于半年;留校察看为一年。处分的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十七条处分学生,应实事求是,重在教育,并按照慎重和适当的原则进行。处理结果要同本人见面(开除学籍要通知家长),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和保留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学校要认真复查。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违反宪法,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侵害他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情节严重者。

4、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赌博、品行恶劣、道德败坏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者。

5、违反校纪校规,严重影响学校秩序及公共秩序情节极为严重者。

6、受留校察看处分,在察看期间仍无明显进步者。

第二十九条处分学生,须经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研究决定,并按下列权限审批: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须报主管副校长备案;留校查看由主管副校长批准并向校长办公会报告;开除学籍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期满,能认真改正错误并有显著进步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班委会和班主任做出鉴定并提出意见,经学生管理部门研究,报主管副校长批准可撤销处分。撤销留校察看处分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处分撤销后,有关处分材料和决定从本人档案中取出,由学校统一保存。受开除学籍处分的,不能撤销处分。

第三十一条学生在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的,待处分期满有显著进步后,由学生本人提出撤销处分申请,经所在单位鉴定同意,报学校按规定权限审批撤销其处分。

第八章毕业与结业

第三十二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毕业鉴定合格,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十三条毕业时仍有不及格课程或未达到规定学分总数,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学生在两年内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或达到毕业总学分后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自换发毕业证书之日算起。

第三十四条毕业证书为一次性证件,务必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不再补发,但经学校核实后出具证明,可发给毕业证明书。

2015小学安全月活动总结
学生会客制度 第八篇

第1篇:小学安全月活动总结

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峦庄小学将9月确立为“学校安全月”,学校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了多种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制“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开展“学校安全月”活动是创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校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本着对师生人身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学校安全月主题活动。成立了学校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学校安全主题会,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明确落实到部门、到人,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因工作不到位等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领导和教师,追究其相关责任。二、围绕今年主题,扎实开展学校安全主题活动1、开展学生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我校坚持“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原则,积极推进“安全知识进校园”,充分利用校园网、国旗下讲话、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应急演练、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对学生开展了以预防校园暴力、预防自然灾害、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溺水、防火、防盗、防拥挤踩踏、防暴力侵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知识主题教育。2、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我校严格落实国家“应急预案演练周”,修订完善校园安全应急预案,调整充实救援装备,开展了教学楼、宿舍楼紧急疏散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3、开展“学校安全月”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我校展示“学校安全月”宣传标语,在宣传栏张贴标语和宣传画,制作黑板报、壁

报、手抄报等,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积极组织班主任、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以“消防用电、防震减灾、卫生防疫、校园治安、交通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学校安全培训课”活动,全面提升师生的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4、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我校在前段时间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基础上(第2篇:小学安全月活动总结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校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主题,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总结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按照局保卫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我校又重新调整了安全生产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在抓好职工培训、教学管理的同时,重视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保卫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兑现奖惩,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事事讲安全,保安全。对学校的重点部位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和自查,做到查制度落实、措施的得力、排查隐患,确保实验室、微机房、办公楼、学生宿舍、食堂、锅炉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面安全意识,引导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二、制订方案,周密安排。

今年的“安全生产月”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传达贯彻通知精神,校长结合学校具体情况提出要求,制定了我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学校利用广播、闭路电视、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我校还购买了一套安全生产挂图、宣传条幅、串旗、消防知识挂图、消防知识读本,分门别类地挂到各重点部位,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

《安全生产法》,并进行了认真答题考试,通过学习真正起到了使全体教职工掌握安全知识,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三、加大投入,确保安全。

学校对学校食堂、门窗进行了加固,安装了防护设施,楼内新建安全监控系统,除此之外还对校园内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维修、更换、添置。

四、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按照今年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依照《安全生产法》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安全保卫领导小组对全校范围内的重点及要害部位进行了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防失密、防投毒等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月学校的安全及稳定。

五、加大值班力度。

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必须两人同时到岗,坚守岗位,接班人不到岗(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强化了责任感、责任心、责任制、责任人的四种责任意识,促进了全校安全形势的稳定,为交通的快速发展创造了一个安全、健康、稳定的环境。

第3篇:学校消防安全月活动总结

为加强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保证师生安全,共建和谐校园,做好当前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实现“迎国庆、除隐患、保平安”的工作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教育局对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我校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活动,使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现将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为副组长的“消防安全月”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根据制定的活动方案,落实到各处室、各班级的责任人。

三、活动内容丰富,扎实有效

在总结往年开展“安全月”活动经验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抓好安全落实。力求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检查到位,整改及时,使活动收到更好的效果,达到师生满意,家长放心。

四、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14项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

1.组织认真学习相关法规、文件,部署“活动月”活动。学校以对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负责的精神,把“安全月”活动作为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推动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安全月”领导小组组长李校长亲自挂帅,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学习2015年5月1日实行的新消防法,使得安全知识和意识“入脑、入心”。并围绕活动主题,精心部署“安全月”活动。

2.开展了一次校园安全全面排查及整改活动。校园安全排查内容包括:

(1)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落实情况。

(2)学校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检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情况。

(3)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

(4)教学楼顶金属装饰物的焊接点是否生锈、松动、脱落。楼顶照明灯的固定情况以及线路连接情况是否完好。

(5)食堂烟道油渍除去是否及时,烟道是否顺畅。

(6)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用水是否正常。

(7)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8)校舍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

经过检查,有安全隐患的均已经得到了整改、完善;没有安全隐患的,做了进一步的维护。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一次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活动。

4.邀请酒泉市肃州区公安局消防科专业人员进行了一次以“消防守护生命”为主题的专题培训。通过视频讲座和实地培训,更新了全体师生的防火知识,提高了逃生基本技能,达到了预期目的。

5.进行了一次宿舍楼内火灾现场为特定情景的逃生演练。政教处认真制定了“寄宿学生消防逃生自救演练”活动计划,演练之前周密部署,演练之前,又做了简短的火灾逃生要点讲座,演练时活动按原计划和要求顺利进行,师生行动迅速且井然有序,全体寄宿学生从听到“警报”到操场上整齐列队仅用时47秒(

6.结合学校实际,安排中小学各班举行一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队)会。

7.开展了一次“小手拉大手,我与家长共答题”消防安全知识答卷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从而达到:全社会人人讲消防安全,处处保消防安全。

8.开展了一次各班学生日常消防安全教育情况调查活动。

9.开展了为期一周的消防安全系列广播讲座活动。分别安排了五名教师利用校园广播进行了消防安全知识讲座,讲座内容从《学生宿舍的防火》、《几种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家庭常用灭火方法》到《火灾逃生方法》,使得全体师生均掌握了一定的消防逃生自救知识。起到了普及消防知识的目的。

10.召开了一次骑车学生家长安全教育会议。

11.召开了一次乘车学生安全教育会议。

12.邀请我校法制副校长郑冬敏同志进行了一次以“平安育才,法制育才”为主题的法制安全讲座。

13.开展了一次中考期间的安全教育会议,确保我校中考顺利进行。

14.面向全体学生进行一次暑期消防安全教育。

今后,我校将结合学校日常管理和消防安全教育月的集中教育,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将短期的有效的应急措施和做法转化为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机制,致力于培养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文明习惯

,实现校园的长治久安。

第4篇:岳泉小学安全教育月活动总结

为了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15年全市教育系统“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确保校园的长期安全稳定。我们从6月1日始,开展了“校园安全教育月”活动。现将活动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健全机构,措施有力。1、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使“安全月”工作稳步推进。领导重视,建立一套得力的安全管理队伍。成立了以校长胡玉江任组长,耿效昌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学校校长直接抓,各班级班主任具体分工负责组织实施。发挥了班主任在学生中的重要作用,确保了宣传月活动的实效性,形成了一套安全管理网络。2、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校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所管年级的财产和人身安全负全面责任,把安全责任及安全教育做总抓手,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平安校园”创建。对因思想认识不足、宣传教育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消除的责任人限期整改。3、进一步完善健全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的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管理、防火安全管理、体育器材检查等规章制度。以安全教育宣传月为重点,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抓好交通、活动、食品等的安全教育。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将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一)开展了以树立“三种意识”、加强“三种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行动。在“安全教育月”期间,学校通过公示栏、黑板报、宣传条幅等途径,广泛宣传校园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典型案例等。大力开展以树立“三种意识”(人人珍惜生命、人人重视安全的意识,学法守法、安全行为的意识,从我做起、互相关爱的意识)、加强“三种能力”(遵章作业、规范操作能力,自主保安、互相保安能力,紧急避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活动,将安全文化作为校园文化的重要内容,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基础知识,营造了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二)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活动(

做好了防汛和防溺水事故教育。学校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做好汛前检查,备好防汛物资,疏通排水管道,加强了汛期值班工作。

加强了防雷电教育,切实防范雷击给师生带来的伤害。组织学习了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5]7号),通报了近期全国各地发生的几起学生溺水事故。学校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了防溺水事故教育,在危险水域设置了安全警示标牌、隔离带、防护栏,加强巡防,保持同家长的密切联系,共同做好了学生安全工作。(四)安全检查排除隐患。对学校各处进行安全大检查,摸清学校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潜在的矛盾,并做出相应的对策,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预防教育利用学校集会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讲座、学科渗透等,加强对学生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触电、防病、防食物中毒、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活动。总之,自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月”活动以来,学校营造了“安全进校园,知识进课堂”的浓厚氛围,增强了广大教师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学生普及了安全知识,提高了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为建立长效的安全机制奠定良好的基础,创造了安全稳定的教育环境。

2016幼儿园规章制度大全
学生会客制度 第九篇

本文为大家推荐##幼儿园规章制度,内容包含门卫制度、请假制度、奖惩制度、节日慰问制度等。

门卫制度

一、坚守岗位,做好保卫工作。

二、按时开、关幼儿园大门,注意幼儿入、离园的安全,防止幼儿走失。

三、做好家长和其他来访者德接待工作。

四、做好报刊、杂志、信件德收发制度。

五、做好园包干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和领导分配的其他工作。

请假制度

一、所有请假者,必须先到园长室填写请假登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区级以上医院),如急诊必须持有急诊章的假条,如续假必须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事假累计。

三、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的需提前请假,经领导准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紧急情况需电话通知。

四、无故缺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病事假一星期内由班级自行解决,安排好工作;一星期以上由幼儿园与班级协商安排。

六、迟到早退者,由门卫考勤。

七、节假日如外出,需提前告知领导并按时返回,如逾期不回,按旷工处理。

八、法定公假,应事先打招呼,安排好工作办好移交手续方可离岗。

九、未履行请假手续,自行不到岗,则以旷工论处。

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教职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为幼儿园多做工作,做好工作,设置出勤奖、超额奖、教育教学成果奖、考绩奖、安全奖、卫生奖、教科研津贴、加班、代班补贴、保教朴贴、兴趣小组津贴、职务津贴。

一、出勤奖

每月出满勤者,奖励80元,病假一天扣5元,事假一天扣15元,旷工一天全扣,婚丧产假,每天扣3元,函授考试等公假每天扣3元,迟到早迟、中途离岗一次扣3元。一学期出满勤者发给全勤奖80元。

二、超额奖

按市规定标准人数计算,凡幼儿出勤率达80%发超额奖,每班超1名幼儿,在班教师每人每月奖4元,特殊班级和后勤、行政人员拿全园平均数。

三、教育教学成果奖

凡在省、市、区、园各项保教活动讦比中获奖或上公开课发表文章者,按获奖等级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文娱节目设特别奖,为参赛项目作出贡献的配班教师和后勤服务人员,可发给适当比例的奖励。

1、国家级每人每次每##第1篇等奖160元,二等奖140元,三等奖120元

2、省级每人每次每##第1篇等奖12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80元

3、市级每人每次每##第1篇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4、区级每人每次每##第1篇等奖40元,二等奖30元,三等奖20元

5、园级每人每次每##第1篇##等奖30元,二等奖20元,三等奖10元

在杂志上发表文章后,幼儿园再付同额稿费一份。

四、考绩奖

根据考核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过程考核,采取打分制,根据所得的分数给予等额奖励,因体罚造成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事故扣除责任人当月考绩奖。

五、安全奖

对全年安全无责任事故的工作人员,奖励100元,班组长奖励200元,部门负责人奖励300元,园长拿部门负责人的平均奖。

六、卫生奖

每周对各班进行卫生检查,每月累计公布。每学期对各班组卫生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90元、60元、30元。

七、教科研津贴

凡参加不同级别的课题,按国家级(含联合国级)、省级、市级、区级、园级五个等级,每年进行考核,并给获奖级别2倍的津贴。

八、加、代班津贴

因工作需要加班一天,补贴20元。因同事病、事假或公假代班者,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又完成所代人的工作任务,按所代人一人一天10元计算,补到班级。因教研活动需代班,班级自行调节,不发补贴。

九、保教补贴

每人每月10元

十、兴趣小组津贴

双休日活动,分半天(2小时)辅导教师每次朴助40元,配班教师补助30元,平时利用离园后的时间一次活动40分钟,辅导教师补贴10元,配班教师8元,代班人补贴一半,值班人员补贴辅导人员一半,根据参加人数,奖励班级5元/人辛苦费,借用场地每次付打扫、清洁费10元。

十一、职务津贴

1、园长: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三

2、副园长: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二

3、后勤负责人补贴班主任费的一又四分之一

4、办公室、教科室、德育工作负责人、年级组长、园务委员、工会委员、团支部书记补贴班主任的一半。

5、班组长、各组室、保育员、橱窗宣传人每人每月补贴20元。

节日慰问制度

一、为了增加节日慰问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慰问制度。

二、一年慰问节有三八、端午、五一、教师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

三、慰问金额:三八、五一、国庆节、元旦发200元/人,端午、中秋100元/人。

四、在每节发放慰问金的同时还可发放一些物品。

五、慰问范围:全园教职工,临时职工享受正式职工的一半。

教师办公室制度

一、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清洁。办公桌上只准摆放笔筒、茶杯和办公用书架,书架一律靠墙摆放。

二、只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在办公室备课,其余时间应在各自的岗位上。

三、保持室内安静,办公时间不得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串岗,不得在办公室会客。

四、爱护室内财物,消毒柜用后及时拔掉电源插头,下班后关好门窗和灯。

五、个人其它物品不得放在办公室内。

六、违反上述规定者,经提醒仍未改,扣当月相应的考核奖。

业务学习制 度

一、双周一下午为教师业务学习时间,由业务园长主持,每位教师都参加。

二、学习内容结合本学期教科研重点,进行有关理论学习。外出教师传达学习经验,并请专家、领导做有关辅导讲座。

三、业务学习形式有集中学习、分组讨论、相互交流等形式,做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四、每位教师要遵守业务学习的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并做到有记录、有体会。

课题研究制度

一、班班有专题,人人都参与,园长、副园长要深入实际,指导科研工作

二、每学期,每住教师读1—2本(篇)理论书籍或文章。每学年定期交流研究课题,研究过程规范,要有相关的文字、数据积累。

三,分管教科研的园长对教师的课题研究过程,给予帮助和指导,并督促教师按期结题。

四、每月召开一次课题研究会,一学期1—2次课题汇报活动,一年一次研讨会,进行讦析和研究。

五、幼儿园每年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拔部分资金为教科研基金,奖励教科研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六,对教科研成果突出的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教科研组活动制度一、

在园长统一领导下,各教科研组由教科研组长组织本组教师按计划进行教科研活动。

二、每学期初,教科研组长根据园长统一部署和本组实际情况,订好本学期教科研活动计划(包括落实本组内教师的教科研任务和必须学习的教育理论着作)。

三、教师应准时参加教科研活动,不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力。活动要向组长事先请假。在活动时,教师应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努力形成争鸣、探究,团结的教科研气氛。四、教科研活动应遵循“确定专题、学习理论、独立实践、集体评讲、总结提高”的原则,教科研组长要按教科研计划分步实施,注意环环紧扣教科研活动的原则,不断提高教科研活动质量。

五、教科研组要有计划地在本组内开展相互听课、看游戏、相互评课、评游戏的活动,促使本组教师不断改革,不断提高组织教学、指导游戏的质量。

六、每一次教科研活动时要做好书面记录,记录要规范化,有时间、有地点、有议程。七、学期结束时教科研组要把本学期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资料交园长处,教科研组还应提倡和支持教师及时总结自己在教学实践中的点滴经验。八、要有目的地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做到有计划、有专题、有实验、有总结、有记录。资料室管理制度

一、 幼儿园购置的一切教育教学用品、财产必须登记注册,每学年清查一次,并将清查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

二、 教育教学物品必须提前一天或半天领取,不得临时私自领取。

三、 领取物品时,必须签名登记。

四、 所有资料必须按规定装订成册,不得随意拆开或私自拿走。

五、 资料室物品不得私自乱翻,查阅或拿取后须将原处整理好。

六、 教学参考资料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年,当月杂志借阅时间不超过3天,隔月杂志不超过1个月,禁止将报纸借出室外。

七、 损坏的物品必须照价赔偿。

八、 保持资料室的整洁,物品摆放合理,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

九、 物品外借需经园领导批准。

十、注意资料的保密性。

多功能活动室管理制度

一、保持室内整洁,不乱扔杂物,不在室内追逐嬉闹。

二、爱护物品,轻拿轻放,使用后将物品放回原处。

三、活动后及时做好收拾、整理工作,并请管理人员检查、签字。

四、损坏物品及时报修。

五、管理人员及时填写活动记录。

六、活动室内物品一律不外借。

七、做好室内卫生清洁工作,地面湿拖。

科学发现室管理制度

一、活动前与管理教师联系,明确活动目标,提供相应的活动材料。

二、操作前爱护实验材料,教育幼儿用完后能将材料放回原处。

三、保持地面清洁卫生,做到无灰尘、无痕迹、无瓜壳、无纸屑。

四、活动后及时做好收拾整理工作,摆放好桌椅、材料,并请管理老师清点、签字。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管理人员根据来阅览的班级提供相应的、适合年龄特点的足够数量的图书。

二、班级指导老师在图书管理人员的协助下,指导幼儿阅读图书。

三、教师、图书管理人员要教育幼儿安静看书,爱惜图书,并注意看书姿势。

四、图书管理人员要及时清理、整理图书,及时修补破损图书。

五、图书管理人员应为班级配置相应的图书,并适时更换、规范进行借换(还)手续。

六、幼儿园每年应根据幼儿需要,逐步添入新书。

七、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图书清点核对,发现遗失,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保健室管理制度一、保健室的管理工作由幼儿园保健老师负责。

二、保健室除了必须的药品、设备仪器外,其它杂物不得摆在保健室内。

三、保健室内环境必须做到整洁卫生。

四、禁止在保健室内吸烟。

五、过期药品要及时销毁处理。

幼儿生活作息制度一、幼儿的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合理,并根据春夏、秋冬和小中、大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及时调整。

二、积极开展适合幼儿的体育活动,坚持每日适量的幼儿户外体育锻炼,加强冬季锻炼。

三、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幼儿肌体。 四、在安排一日活动作息时间和体育锻炼项目上运动量时要注意对个别体弱幼儿以特殊照顾。

幼儿个人卫生管理制度一、执行一人两巾、一杯制,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

二、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宜用流水,保持手部清洁。

三、饭后漱口,大、中班幼儿早晚刷牙。

四、定期洗头、洗澡,每人洗脚、洗臀,擦巾每天消毒。

五、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脚趾甲一次。

六、每月洗手帕,专人专用。

七、服装整齐、衣物勤洗、勤换、勤晒。

八、注意采光,保护视力。

九、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家长委员会制度 一、各班推荐一名家长代表,组成家委会委员。二、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有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三、发挥家园间的桥梁作用,积极向家长们宣传幼儿园办园思想、目标和主要业绩。家长代表主动对幼儿园的保教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四、根据情况,每学年增补新的家长委员会委员。

家园联系制度

一、新生入园前后,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幼儿身体健康状况及个性特点。

二、利用家长接送幼儿的时间,与家长交流幼儿在家、园的表现。

三、利用家长园地,公布每月教学活动计划、介绍家教方法和保健常识。

四、每学期向家长开放一次半日活动,增进家园沟通。

五、每年对新生家长举办一届家长学校,介绍幼儿园一日活动及家教保健方法。

六、对因病缺席的幼儿,要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幼儿健康状况。

七、幼儿在园期间发生异常状况,要及时通知家长,并配合做好处理工作。

家长开放日制度

一、每学期以年级组为单位分别向家长开放一次半日活动

二、制定开放日活动计划,总结全班幼儿在园表现及其发展情况,开放活动时间向家长全面汇报,主动征求家长意见。

三、做好开放日活动资料收集,按时上报。

四、对个别特殊幼儿的家长,可不定期开放,以便共同配合教育。

家访制度一、每学年开学前,对招收的新生,逐户走访,了解其家庭状况、幼儿个性特点。

二、对老生,每学年普访一次,了解、交流幼儿在家在园表现,取得家长支持,共同搞好教育。

三、对缺席三天以上的幼儿,与家长联系后,及时上门家访。

四、家访时严格遵守师德规范,注重教师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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