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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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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2016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一篇

扬州市江都区江城标准件有限公司

司发[2016]第10号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确保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解决事关职工安全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及时、全面、有效地开展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安全教育,完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公司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各责任单位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排查隐患并及时整改。

2.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隐患报告督查等相关制度基本健全,重大隐患动态资料基本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3.全面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公司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事故预防预警应对机制进一步细化。

4.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

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排查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完善、执行情况;

2.推行“一岗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

3.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和启用)执行情况;

4.安全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

5.财务室防火防盗设施的完好情况;

7.安全教育、安全培训情况;

8.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四、工作措施

1.全面实施排查,加强整改督查。各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隐患,切实落实措施,防范事故发生。厂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厂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指导。

2.及时总结提高,构建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边排查治理,边总结经验,完善规章制度,提高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构建长效机制。

五、工作阶段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司实际,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前)

1.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工作方案,开展动员部署。

2.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完成工作部署。工作方案于9月10日前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办公室。

(二)排查治理阶段(4月—5月)

1.各责任单位依照本方案、相关部门指导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2.排查治理小组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好排查治理信息统计,督促协调各单位开展工作,在重要时段分别组织对各重点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综合督查指导。

查看更多与本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方案》相关的文章。 各责任单位将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总结于5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生产科)。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

1.公司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情况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作为各单位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2.建立排查隐患台账,尚未整改完毕的隐患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整改措施。

3.出台相关隐患排查治理配套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切实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作出工作部署,及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真正形成全面负责的责任体系。要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资金和技术装备保障。各单位一定要把工作做深、做细、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凡因排查

工作不认真而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突出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排查治理范围内容要求,结合实际和重点时段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同时,要及时上报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本次排查治理范围广、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工作联动。同时,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

4.强化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校报、互联网、校内公告栏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全体教职员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加大群众监督力度。

扬州市江都区江城标准件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2016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2016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二篇

2016年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2016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促进施工局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职业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局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并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了明确责任,加强协调,有效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完成,施工局特成立了以安全总监周震钧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设备物资副局长贺世明、工会兼纪委书记黄晨旭为副组长,各部门、工区、小组及项目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部署施工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及验收工作。

三、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施工局生产、生活区域。

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登记

1.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日常隐患排查、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详细进行隐患登记、落实整改措施。施工局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成员、安全管理人员及技术管理人员等参加的隐患排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

理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及隐患整改情况必须按要求向领导小组报告。公司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辨识、确认、登记、监控、治理工作进行核查,每月组织一次全面核查。

2.安全生产隐患的登记。施工局安全管理部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登记、统计和分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情况,全面掌控各作业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2016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五、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和督办

1.施工局安全管理部对所有已查出的隐患,都要登记建档。对列入治理计划重大事故隐患,做到治理责任、措施、期限和应急预案“四落实”,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要针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堵塞漏洞,做到事前预防,防止隐患边整改边产生。

2. 施工局安全管理部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一患一档”。一般隐患排查治理由各部门、工区、项目部负责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由施工局安委办督办。

3.发现一般隐患立即整改:发现重大隐患,能当时排除的立即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要列入治理计划,在发现重大隐患后3个工作日内制定治理方案,做到治理措施、完成时间、应急防范措施、治理负责人“四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由施工局安全管理部会同施工部、技术部组织验收。

4.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对各作业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抽查其所监管的施工单位;每次监督检查情况都要详细记录,建立档案。

六、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分工

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组长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第一负责人。

2.签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书,把各项责任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七、工作进度安排

2016年施工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根据施工局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状有关内容要求,结合各作业区安全生产施工特点,研究制定各作业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督促各工区、项目部进行隐患排查整改。

2.自查整改阶段: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单位和其他同类单位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各作业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整改活动,全面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短时间内难以治理的隐患要列入治理计划,落实治理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在此期间,领导工作小组对各作业区的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3.督促检查阶段: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各作业区要对本作业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情况逐一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主要包括:一是检查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是否充分调动起来;二是检查各作业区专项行动方案是否存在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等现象;三是各作业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四是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五是检查各作业区安全生产事故隐

患和重大危险源申报建档监控情况;六是检查各作业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情况;七是检查施工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使用情况;八是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九是检查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处理情况;十是检查组织打击各作业区违章作业情况。

4.巩固阶段:为了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对各作业区抽查验收完毕后,各作业区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回头查”活动,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各个层面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模化。

2016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2016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三篇

2016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下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有关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两年”活动的总体部署,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排查整治重点

根据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为高危行业和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等交通运输企业;农机、水利等单位;宾馆、饭店、商场、专业市场、医院、学校、娱乐场所;“三合一”建筑以及其他行业和领域。同时,检查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和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

三、排查整治责任分工

各乡镇政府(新都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县级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及所属企业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县安委办负责组织全县专项行动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具体分工如下:

安监局负责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等行业的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交通局负责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公路、水上交通、公路施工及养护等行业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公安局负责民爆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国土局负责对私开滥挖、越层、越界开采矿点的打击与取缔;

质监局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管道)、游乐设施等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星级宾馆等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民宗局负责寺庙等场所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幼儿园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文广新局负责文化市场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工商局负责市场营业场所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农业局负责农机机械及车辆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规划建设局负责公交客运、燃气、供水、建筑施工单位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环保局负责环境污染方面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气象局负责防雷电方面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水利局负责发电企业、水库、水利施工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供电局负责电网方面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园区内企业隐患排查与治理;

市场办负责所属专业市场和场所的隐患排查与治理。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和省、市政府办公厅(室)的具体要求,我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专项行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各乡镇政府(新都办事处)及县安全监管、公安、交通、建设、教育、旅游、卫生、农业、水利、电力、质监、环保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的要求和专项行动的内容,结合各乡镇、各部门(行业)、企业特点,抓紧研究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将专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及时传达贯彻到企业,督促其贯彻落实,认真开展自查自改。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中旬,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上报所属政府及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时掌握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下旬,各乡镇政府(办事处)要组成由政府分管领导参加的检查组,对区域内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监管职责,对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订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治理资金落实情况;已发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情况。7月底前完成对本区域、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迎接督查阶段:8月上旬,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和非法经营情况进行督查;8月中旬,迎接省、市政府组织的由省、市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督查;8月下旬至9月中旬,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组织的联合督查,各乡镇政府和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接督查的相关工作。

(五)复查阶段:为巩固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第四季度将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隐患排查监管机制的建立健全情况进行再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落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省安委办转发的国务院安委办有关专项行动《指导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的领导,建立健全由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监管及其他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机制。按照《指导意见》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本区域、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明确责任,将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及时传达贯彻到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搞好隐患自查自改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强督导。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要突出高危行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重点企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区域和行业领域隐患自查自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帮助、指导企业解决在隐患

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遇到的问题。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大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术改造,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强化安全生产基础。

(三)广泛动员,群防群治。在隐患自查自改工作中,要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组织作用和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监督员的监督作用,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与隐患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方案,明确人员和责任,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对重点岗位和部位要严防死守,防止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广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加强舆论督导,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对排查治理走过场的单位要及时予以曝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加大奖励力度。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行动各个阶段的工作进展和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制订科学的整改措施,督促检查本区域、本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并根据要求,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期间,结合专项行动的进展和隐患治理情况,及时报道、报送专项行动动态信息和有关统计数据。

2016年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2016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四篇

2013年昌平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北城根、手表厂、东关二条小区)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

一.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坚决

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落实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人身安

全,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订2014年度安全隐患排查

工作方案。

二. 制定依据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

《安全检查及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三. 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及外来施工单位。

四. 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从2016年3月1日开始至2016年12月31日结

束。

五. 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安全生产隐

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日常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组 长:谢运虎

副组长:赵仪军

成 员:柳红雷 龚树立 刘国育 刘云峰 韩鹏 周杰

六. 排查范围

开展以查思想、查管理制度、查安全培训、查防护用品使用情况、查现场隐

患、查安全设施、危险源的管理、查应急预案及演练、查外协施工管理、查事故

报告与处置、职场卫生和环境治理为中心的安全检查。

1. 查思想

查各单位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思想认识,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

日程,是否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

2. 查管理、查制度、查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查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各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是否对安全生产

负责;能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有违章操作

和不安全行为。

2)查安全检查制度,是否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和查出

问题整改单。

3)查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包括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奖惩规定,

现场作业、危险源、危险场所安全监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4) 危险作业审批程序是否完善。

5)各项安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3. 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

2)新民工进场、临时上岗人员安全培训,施工班组每周是否对员工进行安

全教育培训,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培训情况,以记录为准。

3)查特种作业人员相应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

况。

4. 检查现场隐患

1)查生产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要害部位的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2)安全防护设施、栏杆等是否齐全、有效;电气安全设施,如安全接地,

避雷设备、防漏电性能; 人工挖孔桩内通风照明情况。

3)电气室、易燃易爆物质及毒性腐蚀物质的贮存、运输和使用情况;防火、

防爆、防雷击、防中毒等防护措施;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检查监督是否到位。

5. 岗位安全检查

1)检查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穿戴和正确使用情况。

2)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班前、班中饮酒、睡岗现象。

工作期间不准赤膊、敞衣、穿短裤、拖鞋等。

3)安全标志挂放要规范整洁,库房、工具库维修工具和器具定置摆放,工

作岗位做到清洁有序,通风、安全通道畅通。

4)工作环境符合要求,检查设备的控制器、仪表、防护装置是否安全、可

靠。

5)查工作岗位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6. 危险源监控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了危险源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应急预案是否齐全。

7. 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1)能否做到:有隐患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重大隐患的整改实施有计划、

有控制、有记录。

2)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经主管安全部门签署

后发出,隐患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签收并负责按要求期限整改,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8. 应急预案及演练情况

有无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有演练记录、演练效果分

析。

9.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1)发包单位是否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

人公司。

2)发包单位是否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是否对其安全生

产工作统一协调、监督、指导、查处事故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3)发包单位是否对分包单位及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分包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是否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11. 事故报告及处理

如发生事故,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七. 排查方法

应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多种方

式进行隐患排查工作,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漏洞。

8.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要

亲自挂帅,充分认识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

觉性,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力以赴抓好这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广大员工积极参与、密切配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单位采取自查自纠、互检等方式,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身边各种事故隐患,做

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建立起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千斤重担

人人挑,人人头上有指标,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四)对发现的隐患各部门要立即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情况要跟踪

督导,及时总结、考核、通报。隐患整改要明确整改目标、方法和措施、经费和

物资、机构及人员、时限和要求。对于短时间内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

取临时措施。

附:2016年安全隐患排查计划表

2016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五篇

文登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

2016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2016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促进项目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遏制各种安全事故发生,着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设,根据“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局安[2016]13号)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项目部成立2016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东宁

副组长:陈小军 张道印

成 员:孟 健 杜 刚 谷守华 肖庆巍 白兰芳 王伟超 王建强 尚 磊 贾 青

【2016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安全环保部。

(二)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项目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活动开展,并对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根据结果进行相应奖惩。办公室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

按照分工逐级负责的原则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人员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应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1、项目经理的责任

【2016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1)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督促、检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

(3)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和监控,对重大事故隐患制定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4)保证安全费用的提取,并优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所需的资金。

(5)督促安全管理人员上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隐患治理方案。

(6)按时、如实向有关部门上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2、主管生产副经理职责

(1)对生产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生产同时计划、部署、检查、总结。【2016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3)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资源,及时治理,不能立即治理的应逐级上报。

(4)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隐患治理工作信息。

(5)调动生产系统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积极性,全方位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安全总监的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3)及时沟通各生产系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向项目经理汇报。

(4)对重大事故隐患立即上报,协助项目经理会同相关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和生产系统负责人主管生产副经理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

4、安全管理部门人员职责

(1)做好分管负责人安排的具体工作。

(2)对生产系统做好全面检查,所排查的事故隐患作好记录并建立台账。

(3)现场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必要时指令作业人员撤出现场。

(4)总结、推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验。

5、施工部、工区负责人职责

(1)负责对本部门、工区日常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在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带领作业队伍共同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到作业现场首先排查事故隐患,隐患治理后方可作业。作业过程中经常检查安全情况,及时发现新出现的事故隐患。

(4)施工现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立即撤出作业人员,隐患治理后方可继续作业。现场不能治理的隐患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5)及时向主管生产副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汇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6、作业人员职责

(1)在作业队长和班组长的带领下,参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

作,营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章守纪,不形成新的事故隐患。

(3)检查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和环境是否存在危险状态。

(4)检查出事故隐患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力所能及的治理工作。治理有难度的向作业队长或班组长汇报。

(5)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主动撤出危险区域,隐患治理后方可继续作业。

二、工作目标

1、杜绝“三违”;

2、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员工,奖罚分明;

3、实现一般隐患立即整改,重大隐患在限期内完成整改并在整改期间进行有效监控管理,遏制重大事故发生。

4、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融入到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消除事故隐患,杜绝生产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遏制和防范其它安全事故发生。

三、具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内容

1、重点整治无相关资质或借用资质、超越资质范围分包工程,以及转包和违法分包等各种非法违法行为。

2、重点整治施工营地违规建设、违规使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建筑材料,以及消防设施不完善、临时用电隐患多、环境卫生管理差、应急责任突出不明确等问题。

3、重点整治施工隧道方案、安全布局、地质预报、应急救援物

资配备、现场值班不规范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4、重点整治防洪度汛(包括防洪水、防台风大风、防雷电、防塌方、防暴雨、防泥石流)等方面的问题。

5、重点整治机械设备违规操作方面的问题。

6、重点整治脚手架施工方案内容简单、搭设不规范、验收不认真、排架坍塌等方面的问题。

7、重点整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装置未检验、与易燃品混合存放、安全距离不足、作业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8、重点整治消防责任不明确、消防器材配备不足、重点防火区域不明确、无消防预案或预案缺乏操作性、消防通道未标识等方面的问题。

9、重点整治货车载人、人货混装、超载、超速以及酒驾、醉驾等方面的问题。

10、其他需要排查治理的内容。

四、隐患排查治理

1、危险源分析:通风兼安全洞及进厂交通洞洞室开挖。

(1)施工区域临边临空高处作业防护措施及时跟进,做好个体防护,系好安全绳安全带;

(2)所有设备(包含特种设备)需经验收合格取证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机械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做到定期检查保养,人员持证上岗;

(3)生活营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需严格按规范接线,及时整

2016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7篇
2016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六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落实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业消防工作责任,发动全社会力量,全面深入地排查整治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高层等重点场所火灾隐患,确保全镇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使全镇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镇政府成立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镇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保证大排查大整治落到实处,镇政府成立督导组进行督查,具体人员安排与分工如下: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场所);高层;“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和小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除上述内容外,各村、社区、各企业要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行业火灾特点,将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纳入排查整治范围。

(二)排查整治内容

1、是否建立和完善了消防安全制度;是否确定了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是否规范了灭火应急预案、消防档案、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了防火巡逻检查、消防设施定期检测检修和保养、消防演练以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是否落实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

3、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防火间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以及室内外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4、易燃易爆场所生产工艺、装置设备或储罐、设施等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

5、“三合一”场所中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防火分隔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达到相关标准。

6、“九小”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用油、用电、用气、用火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7、生产、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四、职责分工

各村主任、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本辖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镇各督查组适时进行督查,确保该项工作不走过场,镇综治办负责大排查大整治的后勤协调工作。

五、实施步骤

大排查大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

镇政府已下发方案,各村、社区要根据本方案于11月1日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部署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排查整治阶段

11月1日至25日,各村、社区、各企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对于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镇综治办;对于随时都可能发生火灾的重大隐患,在隐患整改之前,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死看死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实施“三停”(停止施工、停产、停业)。

(三)总结阶段

11月25日以前,各村、社区要全面完成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并于11月2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镇综治办,以便镇上统一总结上报。

六、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大排查大整治是一场全省范围内的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村、社区、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与当前正在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二)突出重点,群防群治

要突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人员密集、易燃易爆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监察;要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大排查大整治,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尤其要发动社区、村组开展火灾隐患自我排查整治;要大力推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推进消防安全管理、设施维护保养和自我评估“三项”报告备案工作,强化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要大力推进火灾隐患举报工作,依托“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平台,动员全社会力量举报火灾隐患,借助群众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三)强化措施,整改隐患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尽快整改,对严重的消防违法行为,如无法处理的,要及时报镇综治办,以便准确应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深入开展消防知识普及和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大排查大整治中的先进经验、典型单位和个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对于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典型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通过各种渠道予以曝光,借助舆论的力量整治火灾隐患。

(五)检查督导,跟踪问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期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全县各镇、各部门、各行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镇政府也将组成督导组,由各包片领导带队深入各村、社区,督促工作落到实处。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凡发生重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在全镇进行通报,相关村、社区、企业负责人都要向镇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凡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将依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2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持全镇火灾形势稳定,严防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平安”为主题的防火安全集中整治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记“隐患就是事故”的思想防线,认真贯彻《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结合火灾特点,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检查力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掀起整改火灾隐患的新高潮,为保证党的十八大顺利期间权限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和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加强大风天火灾预防工作,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等的消防安全的检查力度,再次对2016年纳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重点排查,坚决遏制大风天连营火灾和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等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全镇开展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领导小组。

三、活动开展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从7月1日起,至十八大召开。

四、活动范围

各类公众聚集场所,学校、医院、幼儿园,特别企业和烟花爆竹销售点等。

五、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村、社区居委会,各企业要广泛动员部署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消防隐患要及时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要制定整治计划、措施,积极抓好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

由分管领导带领消防小组全体人员对人口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销售点、农村柴草垛、企业、学校进行排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堵塞、员工及常住人员是否对消防知识的掌握是否熟练,确保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措施、时间、经费、预案”五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

各村(社区居)村委将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书面报送镇综治办。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要突出重点,在自查自纠的工作中要细之又细。活动期间,各村(社区居)委会要按照"网洛化"排查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存在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进行自查自纠。

(二)要严格治理,在排查整治的过程中要严之又严。在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检查的过程中,重点要检查小区车辆堵塞、占用消防通道和建筑消防设施管理、使用、维护监管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得力的问题。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专项治理行动的良好氛围。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各村(社区居)委员会要组织在该村最醒目位置粉刷消防宣传标语。各企业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要开展灭火和疏散演练。特殊岗位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重点防火部位的责任人全面掌握岗位消防安全状况,人员密集场所员工要掌握引导群众疏散、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扑救初起火灾技能。学校要结合"小手拉大手,消防进学校"活动,在春防期间对学生开展一次普遍的消防常识教育。同时,鼓励广大群众对身边存在的各类火灾隐患进行了举报投诉,举报投诉电话:。

第3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中有进。

二、重点内容及范围

本次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的;尾矿库未履行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擅自开工建设和无证非法运营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1、非法盗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

2、进入合法矿山进行非法盗采的;

3、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4、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生产的;

5、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6、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7、非法买卖民爆物品,向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非法提供民爆物品的;

8、爆破作业单位及爆破人员无资质、违法违规进行爆破作业的;

9、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10、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11、资源整合后未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手续擅自组织建设和生产的;

12、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建设施工的;

13、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及机械通风系统检测不合格的,危险性较大的提升设施设备未定期检验检测的;

14、尾矿违规排放、超库容、超坝高堆存,三等以上尾矿库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排洪排渗设施存在重大隐患未治理到位的;

15、尾矿库坝体加高扩容未依法履行安全“三同时”手续的;

1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的;

17、外省(区、市)登记注册的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我县从事作业,未在省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登记的;

1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9、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2016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20、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2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2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4、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2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26、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行为

(2)道路交通: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农用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

(3)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4)消防安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

(5)危险化学品: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

(6)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无证、证照不全或违规从事储存、运输、经营、建设的。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

坚持村、社区属地为主、企业自查自纠与分组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镇政府配合县上联合执法相结合。从即日起到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7月上旬)。各村、社区、非煤矿山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本辖区、本企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有问题的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2、集中整治阶段(7月中旬-7月下旬)。各村、社区居委会和矿山企业要根据第一阶段自查自纠结果,对存在的重点问题集中开展整改,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组将按照各小组的分工和职责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上旬至8月下旬)迎接县上各有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4、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0月)。各村、社区以及矿山企业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8月30日前报送镇安委办公室。镇安委办将分别于8月10日和9月10日向县安委会上报我镇非煤矿山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总结和全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工作总结。

四、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镇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1、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安全生产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做为今年重点工作之一来抓,要按照本次打非治违行动的工作重点,全面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情况总结,进一加强安全监管,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2、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加强领导,深刻吸取以往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高度重视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了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整,绝不能麻痹大意,轻一掉心,确保安全隐患治理到位。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安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以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加大安全生产的执法和隐患整治力度,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规范非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行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把规范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和强化安全基础建设作为专项整治重点,继续严厉打击非法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代采代探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整顿等监管措施,杜绝关闭和废弃矿井死灰复燃。严格安全准入制度、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安全设施“三同时”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开采秩序,有效的保护和合理开采矿产资源,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晋级和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继续集中整治开采秩序混乱、破坏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山和小采石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国土、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将加强协作,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晋级工作。今年底,全县60%的非煤矿山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达到安全标准化水平。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非煤矿山企业,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在有效期内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暂扣其标准化等级证书,责令停产整改;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一年内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或事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吊销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

(三)加大开展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在重点企业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建设实施范围,提升地下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将地下矿山企业“六大系统”的建设,作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定期对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四)不断强化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禁止一切无证非法采石取石的行为,对证件合法但未按照规定年采剥总量超过50万吨、最大开采高度超过50米组织生产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和未实施台阶式开采或分层开采、坡度角大于安全规程要求的,采用不符合爆破规程爆破方式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其停产整改,经限期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将予以关闭。

(五)继续规范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工作。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处罚。对低于最小开采规模和最低服务年限标准的非煤矿山企业,不予延期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新建项目不予审批发证;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要责令停产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切实加强采掘施工单位安全监管。适时开展外包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情况督查检查,继续实行外包采掘施工队备案制,原则上一个生产系统只允许一支采掘施工单位(或项目经理部)承担作业。严禁采掘施工单位以任何形式将所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分解弱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掘施工队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一年内连续发生2起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矿山企业解除施工合同、取消施工资格。

(七)不断强化尾矿库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工作。将危库、险库及调洪库容小、下游有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作为整治重点。对仍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超量储存的尾矿库,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关闭。对达到设计库容的尾矿库要严格落实闭库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建立在线监测系统要求,对新建尾矿库无在线监测内容不予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已建成尾矿库要督促企业尽快补做在线监测系统。

四、工作步骤

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我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排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督查三个阶段进行,至10月中旬结束。

(一)排查摸底阶段(本文件下发之日—6月28日)。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委会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矿山企业要按照《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摸清辖区内非煤矿山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务必把任务落实到岗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认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29日—9月16日)。

镇安委办将组建专项整治小组,配合县上安监、国土等有关执法部门对非法违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开展集中整治,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生产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督查检查阶段(9月17日—10月10日)。

镇上对各村委会及矿山企业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问题依然突出、整治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责任,配合县上集中进行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是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安排部署当前专项整治工作,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抓住影响和制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本辖区本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深入一线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预案、时限“五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严格整治,确保实效。各村委会、矿山企业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加大资源开采秩序整治和资源整合工作力度,深化小矿山、小采石场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对停产整改的,要落实责任,跟踪监督。对取缔关闭的,要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关死关实,并落实监管责任,防止死灰复燃。同时,要研究建立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四)严查事故,追究责任。小矿山和小采石场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3个月;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令停产整顿6个月。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高限查处。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对一年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要严肃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加倍进行经济处罚。

(五)广泛宣传,全员监督。各村委会要丰富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注重宣传效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镇司法所,土地管理所、镇社保办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联合执法,该关闭的要配合县上坚决关闭,建立事故隐患和事故信息举报制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打击一处,形成打击非法违法的高压态势,确保安全和稳定。

(六)掌握信息,及时报送。各相关村委会和非煤矿山企业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典型和经验,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结束后,于10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镇安委会办公室。

第5篇

为了认真开展好我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切实取得成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全力推进全镇的安全文化建设,努力提高企业职工,全体村民、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为构建和谐,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

三、活动时间安排

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我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四、组建活动工作机构

组建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如下:

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村组、矿区、社区以标语、板报、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五、活动内容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的总体部署和各项目标,突出“以人为本,综合治理,保障平安”这条主线,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面向社区、村组、企业开展《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安全生产应急知识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活动。

六、工作方法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由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择日在矿区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向矿区、村民发放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利用社区文艺活动,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由新民街、新建路社区主任负责落实各举办一期“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专栏”,并利用激情广场等文艺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努力营造安全氛围。

(三)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开展活动。各工矿企业根据本企业的规模和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富教于乐的形式,在企业员工中认真开展针对性强、实效性好的“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杯竞赛活动,宣传月活动以相互交流、总结经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为目的。

七、要求

1、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生活、平安生活”的主题,创新形式,丰富内容,认真的开展好安全宣传活动,要通过开展本次活动,使我镇安全生产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并切实取得成效。

2、活动结束后,各社区、村委会、工矿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镇安委办。

第6篇

一、地质灾害概况

我镇自然地质环境比较复杂,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大,其发布特点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强烈的突发性,广泛和区域性。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构成的威胁和危害非常严重,且呈现隐患增多,威胁增大的发展趋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日趋严峻。灾害种类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陷塌、水利工程老化渗漏引发地质灾害及地裂缝等。

我镇共发生各种地质灾害3起,毁坏房屋12间,倒房3间,紧急转移群众230余人,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一)软弱层顺层滑坡。这一类滑坡规模大,危害性大,成灾范围广,以、安沟、东山、何家坪村较为突出。

(二)地面陷塌、地裂。这一类地质灾害主要是因为地质灾害层变化,以及地下水和洪水暴雨冲洗造成地表下陷、山体移动而诱发,主要存在在十里店村、村的有关组。

(三)水利工程老化,致使渗漏、渠道崩塌。这一类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张家尧等村。

(四)泥石流。由于山体高陡,采石、采矿、滑坡、崩塌、等泥土砂石和废碎石块堆积,一遇暴雨和持续降雨,极易造成泥石流。

二、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地质灾害的发生除与地形地貌、地层岩性、人为等因素有关以外,还与降水关系相当密切。因此,主汛期即为重点防范期。我镇2016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重点防范因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其它时段做好地面塌陷和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区和隐患点(段)的预防。

据调查统计,目前我镇有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见附表)。部分隐患点险情严重,处于不稳定状态,在暴雨、连续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易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以及乡属各有关部门应各负其责,重点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避灾、救灾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地质灾害监测

(一)监测内容。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隐形体变形情况、动植物异常情况、地下水变化情况等。

(二)监测方式、方法。

采取汛期巡查和常规监测相结合,定期监测和汛期连续降雨时加密监测,群测群防等方式进行监测。可利用埋桩法、埋钉法、上漆法、贴片法、报警器等简易的监测工具,对滑坡、崩塌体和建筑物的裂缝进行简易测量,记录分析监测结果,预测预报灾害发展趋势,是避免人员伤亡的最有效的方法。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是事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大事,也是政府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职责。各村委会、社区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文件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防控”的理念。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对因失职、渎职而在地质灾害发生时造成重大伤亡和损失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1、镇政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责任措施的制定,督促,以及灾害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负责对全镇地质灾害的调查、监测,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传达、普及、宣传地质灾害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向责任单位和受威胁对象搞好《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的填制和发放,协助指导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2、明确地质灾害信息员、联系电话以及联系方式。各村及相关责任单位要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行政一把手为组长,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行政首长责任制”,并安排一名干部为信息联络员,分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3、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网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网络功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和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居民聚居点,均应挑选1-2名地质灾害监测员,进行动态监测。汛期加大巡查监测频率,一旦发灾或险情加重能及早发现,及时报警并主动避让,严防重大地质灾害发生。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地质灾害前兆信息。

4、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险情通报制度和灾(险)情速报制度,减少灾害损失,尽量避免人员伤亡。乡政府和国土资源所为全乡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主管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每年汛期对重大隐患点和高危点,监测员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责任单位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及时掌握险情和灾情变化情况,通报信息,并建立巡查台帐。地质灾害发生后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以规定形式向上级报告。做到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镇政府联系电话为。国土资源局联系电话为:。

5、制订应急防范措施。对危险区域设置警示牌,明确安全通道。对居住在危险区域的居民,村里要组织搬迁,动员他们迁至安全地带、搭建避灾棚或临灾迅速就近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安排专人值班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危险区域内所有非农业建设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村庄和集镇规划,都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在已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爆破、削坡及从事其它可能引发或加剧地质灾害的活动。宣传、普及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大家增强查灾、报灾、防灾、避灾、减灾意识,自觉防御灾害,发生险情时能自觉服从管理。

6、根据地质灾害种类与性质,加强重点地质灾害的治理。如组织开挖排水沟、维修水圳、修建挡土墙、打抗滑桩、生态退耕等。治理经费实行“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同时积极争取立项治理经费。

7、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要严格执行《镇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确定的应急处理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与合作,确保在面临突发性地质灾害危险及发生灾情时应急处理工作能快速启动,高效运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分工

(一)主要由自然因素作用引发的,威胁公共安全的地质灾害预防责任单位为镇人民政府,监测责任为有关村委会及村民小组和受威胁的单位和个人。

(二)威胁特定范围公共安全和基础设施的地质灾害的预防责任人监测责任人为引发人及该设施的主管部门。

(三)矿山地质灾害和建设工地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预防、监测责任为引发灾害的矿山、企业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及其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

第7篇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各村、社区(居委会)主任是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企业负责人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企业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各企业要继续完善工队、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继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镇政府继续与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辖工矿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村、社区居委会与村民小组、居民小区及所辖重点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工矿企业与车间、班组、工队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任务书。各村、社区居委会和镇辖工矿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监督检查,上下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管理约束机制,确保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行动

全镇要继续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项专项检查。各村、社区要配合镇安委会突出抓好“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停业整顿,严密监控,依法打击非法生产行为,着力解决重点行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的问题。

四、抓好非煤矿山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作业人员的劳动行为,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禁使用无资质的施工队、严禁无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昌险作业,在巷道施工中,严格执行厂(矿)长带班制度,严格出入登记制度,每个掌子面的施工人员严格控制在3人以下。

五、做好其它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整治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辖区内车主的安全教育管理,按照道路交通的有关规定,狠抓村民、居民生产生活用车的管理,加强超员、超速、超载车辆的安全整治,严禁农用车辆载人,同时要认真抓好农机安全。

2、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利用会议、版报、印发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加大对企业职工、村民、居民,学生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落实低智能人员的监管责任,提高广大企业职工、村民、居民以及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3、积极配合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做好食品卫生、建筑业、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安全整治。

六、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1、完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各重点企业、各村、社区居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组织演练,形成上下衔接,反应快速,处置得当的应急救援体系。

2、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以镇、村、社区、企业、相应人员为成员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在险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七、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促进安全生产“关口”前移

1、加大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要把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作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技能知宣传教育活动。各企业要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操作规程、规章不断规范作业人员劳动行为,加强企业职工的安全培训,强化特种工的安全教育,提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技能,不断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2、不断推进安全生产从源头抓起。要加大各工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工作力度,鼓励企业积极组织实施安全环保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环保设施投入,不断改善劳动者的生产环境,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八、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各企业要对以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特别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检查、教育培训和施工等记录制度,该上墙的必须上墙,对以往的安全警示标志、标语要进行刷新,并切实抓好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做到人人知安全管理制度,个个懂安全操作规程,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九、坚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

各村、社区及工矿企业要及时按程序向镇政府、县安监局、环保局和中小企业服务局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和危险源,对隐瞒事故不报、迟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按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十、严厉打击无证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为了加强矿产资原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村委会、社区的监督职能,严禁一切非法开采矿产资原的行为,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非法滥垦、滥伐、滥采、滥挖矿产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严禁一切己被关闭取缔的小煤窑和铅锌矿洞死恢复燃,切实维护好我镇的矿产资源。

2016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2016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七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面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工作部署,按照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总体安排,结合市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规划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建筑施工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不断推进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总体水平稳步好转。

二、治理范围

全县所有已报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治理时间

从下文之日起至9月底结束。

四、治理内容

(一)施工现场管理

1、安全管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及考核;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的落实;施工现场应急救援组织的建立与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标志的设置等。

2、文明施工:包括现场围挡的设置及封闭管理;施工场地的平整及道路硬化;现场材料的堆放与环境卫生的治理;现场办公与员工宿舍的设置;消防通道与消防器材的设置、配备等。

3、脚手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立杆基础的硬化;架体与建筑结构拉接;杆件间距与剪刀撑的设置;脚手板的铺设与防护栏的设置;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的设置与验收;满堂脚手架施工荷载验算等。

4、基坑工程: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坑支护与排水措施的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超过一定规模基坑工程作业基坑监测的设立,土方堆放、施工机具的布置应符合现场要求,应急救援组织应健全,应急物资、材料、工具、机具等应符合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等。

5、模板支架: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与验收;支架基础应坚实、平整,承载力应符合设计要求;立杆、水平杆、剪刀撑设置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超过一定规模模板支架作业施工荷载应进行设计验算等。

6、高处作业: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正确使用;临边防护、洞口防护、通道口防护设施应定型化、工具式,杆件的规格及连接固定方式应符合规范要求;移动式操作平台设置应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悬挑式物料平台制作、安装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进行设计计算等。

7、施工用电:包括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外电防护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线路的设置与架设应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分配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8、建筑起重机械: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基础承载力和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设置排水设施;安全装置、限位装置、载荷限制装置、行程限位装置、保护装置、缓冲器、通信装置等应灵敏可靠,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使用期限是否在有效期内;停层平台安全门、防护栏杆等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产品说明书及规范要求,附着装置的水平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进行设计计算和审批;导轨架(标准节)、吊钩、滑轮、钢丝绳、连接螺栓、销轴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电气设备安装使用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安装(拆卸)与验收程序是否到位;作业前检查记录是否齐全等。

9、起重吊装:包括是否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与落实;荷载限制器、行程限位装置等应灵敏可靠;钢丝绳、吊钩、卷筒、滑轮应安装钢丝绳防脱装置,磨损程度应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10、施工机具:包括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振捣器等的正确使用、单独设置保护零线和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等;桩工机械安装应按规定履行验收程序,并按规定安装安全装置,作业前应编制专项方案等。

11、安全措施费:包括安全措施费使用和台账的建立情况。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1、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落实识别登记和快报制度。

2、建设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3、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是否存在超越资质范围承揽施工任务。

4、承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对施工作业人员开展三级教育和安全培训,是否持证上岗。

5、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否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和专家论证。

6、施工总承包单位是否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现场是否进行落实。

7、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旁站监理,是否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组织施工。

(三)在建工程履行建设基本程序

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并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等。

五、治理步骤

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

自下文之日起至6月底,为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自查自纠阶段。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对照上述隐患排查治理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未按要求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肢解发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进行施工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主动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整改至符合条件后方可施工。各施工、监理项目部于6月底前将附件《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表》进行汇总,报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

(二)全面治理阶段

7月份,为各县级治理阶段。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一般隐患要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较大隐患,要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直至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上报上一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执法检查阶段

8月份,为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执法检查阶段。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县(市、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不按规范、标准进行施工而存在安全隐患的、抱侥幸心理、强行冒险施工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责任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在建设监督网上通报批评,并记“不良行为”;情节严重的将予以严肃查处。

(四)总结提高阶段

县质监站要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施工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对各在建项目的领导,绝不能包而不管,放任自流,要结合本企业特点深化完善本单位检查要求,并落实到每个施工现场,督促各项目部严格按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到位。监理单位要督促总监每月保证有10天在工地现场,要选派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监理。

(二)强化责任,严格管理。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建设单位要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拨付,建设单位要督促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监理单位要审查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对施工过程的重要危险部位和环节要严格执行旁站监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三)加强教育,提高素质。各施工企业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活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认真落实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提高作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严格执法,动真碰硬。质监站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把安全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与严格执法结合起来,要敢于动真碰硬,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违反标准规范、法律法规进行施工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有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员,依法严肃查处;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整改到位的,要按照事故隐患就是安全责任事故予以严肃处理。对发生伤亡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016城管局隐患排查治理方案3篇
2016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八篇

第1篇

今年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发生了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中央、省、市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及隐患排查治理专题会议精神和6月13日李军书记主持召开的全县安全生产调度会会议精神,切实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推动城管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决定在县城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围绕“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主题,及时、全面、有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推进城管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排查治理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县城户外广告(楼顶广告)、垃圾填埋场、车辆管理(城管局机关车辆、环卫保洁公司作业车辆)和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执法人员、环卫保洁工人)。

(二)排查治理内容:

1、全面拆除全县范围内的楼顶广告;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环卫作业人员、车辆驾驶员等安全教育情况、佩戴醒目警示标识等;

3、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等环卫设施安全隐患排查;

4、各种运输工具(城管局机关车辆、环卫保洁公司作业车辆)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三、实施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至6月下旬)

1、动员部署。召开城管局及环卫保洁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题会议,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准备好切实可行的隐患排查治理措施。

2、宣传造势。给楼顶广告产权单位、广告经营业主散发一封信的同时,通过网络、电视台、报纸、人防宣传平台等新闻载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排查治理阶段(6月底至8月底)

1、针对当前全县户外广告过多过乱,部分楼体广告出现老旧破损、生锈、腐蚀杆等问题,对过往群众和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易形成安全隐患,同时也造成了视觉污染等情况,先期在县城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楼顶广告集中整治。各科室(中队)全面排查县城楼顶广告,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并对安全隐患进行认定、分类、梳理和建档。

2、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做到边查边改,不留死角;暂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要制定整治计划,落实责任、资金,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隐患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份)【2016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在全面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中队)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主要是抽查责任科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科室(中队)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科室(中队)负责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建立有目标、有任务、有考核、有奖惩的责任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隐患整治工作不负责、“走过场”、上报数据弄虚作假的科室(中队)和责任人要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给予行政处分。

(二)突出重点,严密排查治理。要按照排查治理的范围、内容,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到位;深化专项整治,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狠抓薄弱环节,坚决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三)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工作。各科室(中队)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逐一进行登记,建立隐患信息档案,特别是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做到“一患一档”。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月统计、季通报”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为进一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和决策依据。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此次活动以落实长效机制、提升城市形象为着力点,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依据,着重解决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通过整治,实现中、高考期间市容环境整洁和长效管理规范有序的总体目标。

二、活动组织及责任分工

此次整治活动由杨宏伟局长负总责,邓学英副局长牵头协调,王来东大队长现场指挥调度,抽调30人组成三个集中整治小组,“拆违办”六个中队长为现场具体负责人。

三、整治范围

先从县城三条主要干道开始;具体责任区分割点划分由各中队自行确定。

四、时间安排

此次整治活动从6月4日开始至6月20日结束,历时16天,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6月4日至6日,为宣传劝导阶段,主要传达部署整治任务,做好人员编组,开展巡查和沿街出店户宣传工作,督促入店经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下达整改通知;第二阶段从6月7日至15日,为突击整治阶段,对一些难点问题,集中整治,对违规行为,依法采取措施;第三阶段从6月16日至20日(每周2次巡查),为巩固提高阶段,建立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突出对反弹问题的查处整治,切实提高管理标准。整治时间为上午10:00-12:00,由三个组负责,机关人员及升阳升公司协助配合,遇有重点、难点问题需集中整治时,由局办公会议研究后进行突击整治。

五、整治工作任务及标准

1、清理整治非法占道摊点(早点摊、夜间烧烤摊等)、摊群、流动商贩和马路市场等无证占道经营行为;

2、清理整治各类瓜果摊,严禁在辖区内示范街及控制区设置瓜果销售点,严禁瓜果运输车辆随意占道经营;

3、清理整治各类非法伸出门店外、超范围、超面积经营行为,查处各类占道摆放物品、占道招牌、乱堆杂物等行为;

4、清理整治非法占道促销等户外商业宣传(咨询)活动;

5、清理整顿非法占道堆放物品、摆放机具及柜具、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的行为,确保人行道通畅。

通过整治,基本实现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乱停乱放等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的现象。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局属各部门及升阳升公司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传达部署,严格按要求成立整治队伍,配备相关执法工具,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确保人员、时间、内容、效果的落实。

(二)注重方法,提高效率。整治活动采取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组织的方法,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任务和标准集中开展整治。整治过程中要以宣传为先导,营造良好的氛围,争取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文明执法,保证活动的有效开展;对不符合规定又不听劝说的经营户要做到耐心细致、有礼有节,不得迁就照顾、不徇私情,对确实不听劝说的,要依法取证、依法暂扣、依法取缔,坚决保证整治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三)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在整治活动中,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和默许各类非法占道经营,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各种费用,不得以罚代管,不得借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一经发现查实,将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对整治过程中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标准不高、效果不好的有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

第3篇

一、志愿者职责

1、宣传。积极宣传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

2、协管。跟随执法队员共同巡查管理,协助、配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发现和纠正城市管理领域的各种不文明和违法行为,适时参与各类集中整治和专项执法活动。

3、监督。监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4、沟通。及时反馈群众在城市管理和执法方面的需求,向群众传递执法信息,对解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其他。参与其他城管志愿者服务活动,承担活动安排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组成

1、成立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志愿者大队,负责志愿者队伍建设相关工作;

2、各科室(中队)成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志愿者中队,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志愿者招募、组织、管理等相关工作;

3、各科室(中队)、党工组织应积极参与志愿者队伍建设相关活动,积极参与搭建大众参与城市管理社会实践平台。

三、管理方式

1、定期组织学习培训。对志愿者队伍负责人或主要骨干成员定期开展培训,传达上级精神,部署主要工作,提高服务意识,激发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2、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志愿者的标识、徽章、帽子,服装式样由县城管局统一制定。

四、志愿者招募

(一)招募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活动交际能力;

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愿意参与志愿者相关活动;

3、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社会公德意识。

(二)招募范围

志愿者招募对象为:县城管局干部职工、市容协管员、环卫工人等。根据被录取志愿者的不同情况进行编组分队,根据活动实施计划告知志愿者其分组情况和活动计划。

(三)招募地点

招募地点:县城管局办公室。

五、活动方式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法规宣传、劝导教育、义务清扫及协助上街管理等各类公益活动,每年组织2—4次活动。

六、工作要求

1、规范管理。建立志愿者服务台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总结队伍运作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志愿者骨干的积极性,努力培养志愿者队伍自我管理能力。开展志愿服务时,穿戴统一的服饰、标志和标识。

2、加强保障。一是奖励保障。为保障志愿者活动的长效性,提高志愿者的积极性,对成效明显、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评选年度“十大城市管理优秀志愿者”等形式予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参加活动达到一定时间的城管志愿者授予荣誉证书,以激励志愿者的服务热情。二是经费保障。经费保障以财政补助为主,社会筹集为辅的方式。社会筹集主要向热心城市管理事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募捐。三是宣传保障。要加强对城市管理志愿者活动的宣传,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公益广告牌等载体,营造热心公益、热爱城市的社会氛围,发动群众共同创造整洁优美的宜居城市环境。

201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016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九篇

第1篇: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制度

一我矿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检查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矿隐患安全检查管理工作。

二由我矿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需填写《安全隐患检查记录》。

三日常安全隐患检查以查违章、查隐患、查管理为主要内容。

四季节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跑冒滴漏及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二)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汛、防暑、防人身伤害为重点检查内容;

(三)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为检查内容;

(五)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安全员进行检查。

五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

(一)检查防火、防爆、用火管理及消防设施;

(二)检查安全设施、人身安全、劳动保护器具、通风、噪声等;

(三)检查防爆、防触电、防雷接地等;

(四)检查特殊工种及用具等;

(五)检查设备、仪表、安全联锁、报警仪器、安全状况;

(六)检查运输车辆等安全状况;

(七)检查环境卫生等;

(八)专业性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公司主要领导进行联合大检查,每月检查一次。

六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

(一)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为保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应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二)节假日安全隐患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

(三)节日前需认真检查下列情况:

1、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普通物品存放保管情况;

2、假日生产安全措施的安排落实情况;

3、劳动纪律、操作规程的执行以及节前安全教育情况;

4、各类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隐患整改情况;

5、节假日值班人员的落实情况。

七不定期安全隐患检查

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八各级隐患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二、隐患整改制度

一、事故隐患范围:

1、危及安全经营的不安全因素;

2、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设施、安全设施隐患;

3、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

二、对查出的隐患应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公司、部门两级管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能整改的立即整改,不得拖延;

三、对于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四、对于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部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五、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六、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登记,落实整改措施,做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两不交”(即: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七、检查出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部门无力解决的,及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八、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安全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九、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列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和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十、对未按期整改的隐患,实行《隐患整改通知单》办法,由安全管理人员填写,经安全管理部门签发,由部门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存档检查。

十一、各类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其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必须认真保存备案。

十二、凡查出的各类隐患,因没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要追究隐患发生部门安全负责人的责任。

三、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一、事故隐患报告

1、每天工作人员交接班例行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立即向上级汇报;

2、当班人员在工作当中发现事故隐患的,立即向上级汇报,需要紧急处理的,应根据情况处理;

3、各部门负责人接到汇报后,应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处理,需要其它部门配合的要向总经理汇报处理;

4、各部门负责人将每天的事故隐患处理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一旦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部门负责人接到员工报告后,立即向总经理汇报处理,总经理要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a、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b、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c、隐患的治理方案。

二、举报奖励

凡工作人员举报,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的事故隐患,公司对举报人按一般事故隐患100元,重大事故隐患500元进行奖励。

四、事故隐患监控制度

一、监控点的选择与确定

1、易燃场所;

2、有触电伤害危险的场所;

3、有中毒和窒息危险的场所;

4、有高处坠落危险的场所;

5、有机械伤害的场所。

二、管理实施

1、坚持每一个监控点“有一本台帐”,真正做到检查记录可查,资料台帐存档。

2、搞好“四项管理”,即“监控法”目标管理;“监控法”检查管理;责任人监控责任制管理;监控安全指标奖惩管理。

三、工作程序

1、召开专门会议,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研讨贯彻落实方案;

2、由我矿安全管理委员会统一指挥;

3、制定有关规章制度;

4、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选择并确定“监控点”;

5、编写“监控点”控制要点,确定责任人和检查周期。

四、监控点检查管理制度

1、各级监控点责任人和当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检查周期,进行认真细致的巡回检查,严密监控,并形成详细的原始记录,以供公司检查考核;

2、监控检查中发现问题,正确地进行技术分析,查清原因,采取防止缺陷扩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将缺陷内容、发生时间、处理情况书面反馈安全部门;

3、对暂不能消除的缺陷、隐患,除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还需及时合理安排整改;

4、对存在的重大隐患,采取果断措施,立即停止运行,及时报告领导或总工程师,研究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5、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意识的宣传教育,加强责任人对各监控点、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

6、每月对各监控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作出科学性的综合分析论证。

五、事故隐患档案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我矿事故隐患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全矿隐患监控点的档案、日常事故隐患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的档案等文件资料。

三、我矿的隐患档案管理由安全主任负责。

四、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我矿的归档资料实行“月度归档”制度,即:每月的月底为我矿隐患档案资料归档期。

2、在档案资料归档期,由安全主任分别向各主管部门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第2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派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公司安全隐患派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二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要求有关部门限期排除。

第三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科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限期彻底整改。

第四条事故隐患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

5、可能造成职业并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以往生产活动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第五条安全科每周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厂区进行隐患排查一次,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第六条对所排查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科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由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整改。

第七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在隐患治理过程中,负责整改的部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使用或停车,对难以停止使用或停车的相关生产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第九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科、总公司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报告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以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条事故隐患坚持“谁存在事故隐患,谁负责监控整改”的原则,由存在事故隐患的车间、部门组织整改,整改责任人为各车间、部门主要负责人。

第十一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十二条整改责任单位要按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对事故隐患认真整改,并于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司安全科报告整改情况。整改期限内,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进行专人监控,明确责任,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整改工作结束后,整改部门要按要求写出隐患整改回复报告,由安全科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四条对整改措施不到位,检查验收不合格,事故隐患未消除的应停止其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行和操作使用。直到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行。

第十六条安全科每月应对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交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报总公司备案。

第十五条处罚

1、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处500元罚款。

2、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不制定治理方案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治理,擅自生产作业的部门主要责任人处500元罚款。

4、对不及时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表的,处安全科主要负责人500元罚款。

第3篇: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某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责任分工

第六条某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某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某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各单位和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各专业系统责任分工。

(一)某生产、调度系统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鱼雷罐、原燃料等大宗物资运输协调;

4、对危及人身安全的液态金属隐患或紧急情况,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

1、组织开展工业建筑(含建筑物和构筑物)、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科技信息部

1、组织对衡器、计控保护系统的隐患排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2、组织辖区内作业层及化学品的事故隐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四)人力资源部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五)办公室

1、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行为规范、职工后勤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六)财务系统

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七)工程部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八)能源部

1、组织开展能源介质系统和报警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

(九)安全专业系统

1、组织或督促各级人员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和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组织对重大危险源隐患情况进行监督监控;组织制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急性职业中毒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负责事故隐患的归口统计上报工作。

第四章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第十一条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某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见附件1),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三条各专业系统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专业汇报。

第十四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部领导和某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度、年报表”(附件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附件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附件4)。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各级专业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专业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改正指令书》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第十七条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单位,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业主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五章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八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九条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某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重大事故隐患需某公司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某公司安全专业,并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一条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某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某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二条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单位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第六章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三条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某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某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根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考核。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考核500-2000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区域长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区域长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

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某公司专业部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第4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编辑本段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编辑本段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厂(车间)、处室行政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单位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督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处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生技处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编辑本段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编辑本段

5、工作程序

5、1组织机构

5、1、1公司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安督办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督办,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1、2各二级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单位第一责任人任组长。

5、2隐患的排查与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厂(车间)、处室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

5、2、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各部门、车间领导或安技员,各部门、车间报安督办,安督办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5、2、2、2报告形式

5、2、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5、2、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督办,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

5、2、2、2、3公司各处室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和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安督办进行登记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分厂(车间)、处室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分厂(车间)、处室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助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督办,安督办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督办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督办应进行监控。

5、4档案建立

安督办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5奖惩

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督办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5、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5、5、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部门将按照公司《工伤事故管理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5、5、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5、5、6对报告人特别是越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

6、1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实施。

  • ·行政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方案(201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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