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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非法客运整治工作方案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1-28    阅读:

2016年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2016年非法客运整治工作方案 第一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专项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建立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规范全镇道路交通秩序。

二、整治内容

1.打击非法从事道路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及出租汽车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2.打击营运车辆、从业人员牌、证不全或过期的行为;

3.打击非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的行为;

4.打击营运客车或危货车辆超越许可事项从事运输经营活动的行为;

5.打击使用非法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行为;

6.打击非法接送学生的“面包车” 和机(电)动三轮车;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要与镇政府签订《安全责任书》《一岗双责承诺书》,随时掌握辖区内车辆动态和经营行为。

(二)加强农村道路重点车辆整治。集中力量查处农村道路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三)加强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在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加大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公路危险路段和汛期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突出汛期道路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事故隐患的漫水路、漫水桥、易积水(塌方)路段以及存在危险隐患的桥梁、涵洞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四)加强农用车辆管理。

(五)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管理。

(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7月11日至7月31日)。

(二)集中整治严厉打击阶段(2016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巩固提高总结通报阶段(2017年1月1日至1月31日)。对道路交通“打非”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认真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工作效果。

关于印发《XX客运公司2016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年非法客运整治工作方案 第二篇

000001

XX

政发„2016‟XX号

关于印发《XX客运分公司2016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司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XX县人民政府2016年7月26日全县缉枪治【2016年非法客运整治工作方案】

爆专项行动推进会议和7月28日全县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再动员再

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按照XX县交通运输局与分公司签订的《2016

年缉枪治爆工作责任书》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印发《XX

客运分公司2016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给你们,望认真

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附件:《XX客运分公司2016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 1 -

XX客运分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

XX客运分公司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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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XX客运分公司2016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XX县人民政府2016年7月26日全县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推进会议和7月28日全县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再动员再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按照《XX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缉枪治爆工作责任书》的具体要求,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分公司主要领导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以宣传教育为重点,以落实专项行动,努力使分公司辖区内生产生活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确保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分公司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 X(经 理)

副组长:X X(分管安全副经理)

X X(副经理)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X担任,具体协调处理日常事务。

三、工作任务和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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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5日前)

结合《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缉枪治爆专项行动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XX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缉枪治爆工作责任书》内容,制定印发《XX分公司2016年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结合分公司实际,对工作方案进行细化,利用职工大会、驾驶人安全教育学习会议等,把XX县人民政府缉枪治爆工作的精神和要求进行传达,集中学习《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对分公司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各种工作进行宣传教育,告诫全体职工、驾驶人要遵纪守法,不私藏非法枪支弹药。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5日—11月30日)

1、按照要求在分公司范围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采取自检自查、公司领导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重点对所属汽车客运站、办公场地和出租(屋)场所进行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处置。

2、汽车客运站要加强对进站旅客行包的安全检查力度,要全营业时段开机运行,逢包必查,严防旅客行包中私藏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发现问题要冷静处置,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3、客车队对所属客运车辆安全稽查时,要落实缉枪治爆检查职责,检查站外车辆上客的旅客是否有携带非法枪支弹药等违法犯罪行为。

4、办公室负责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在汽车客运站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张贴《致全县人民群众的一封信》、《XX分公司缉枪治爆承诺书》,并负责落实分公司和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个人缉枪治爆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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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结阶段(12月1日—12月20日)

对缉枪治爆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列出清单进行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缉枪治爆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此项工作纳入分公司安全管理当中,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落实,认真落实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缉枪治爆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2016年非法客运整治工作方案】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种工作会议多渠道宣传涉枪涉爆社会危害,充分发挥“企业—职工、驾驶人—家庭”辐射作用,形成以分公司为中心,辐射全社会的宣传格局,切实为缉枪治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

(三)加强信息研判,完善信息报送机制

各部门要加强涉枪涉爆信息的收集和研判工作,发现问题苗头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置,抓好信息上报工作。

(四)严肃责任追究

对缉枪治爆工作不重视、安全意识淡薄、责任追究不落实、要求不贯彻、工作不到位的责任人,一旦发生涉枪涉爆案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XX客运分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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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违规违法建设防控工作方案
2016年非法客运整治工作方案 第三篇

【2016年非法客运整治工作方案】

2016违规违法建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镇建设管理,规范建设秩序,完善建设管理制度,杜绝违规违法建设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和《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特制定镇违规违法建设防控方案。

一、机构设置:

成立镇违规违法建设防控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村(社区)、镇驻村干部、执法小组、纪委监察室、建设管理科为成员。各村(社区)成立村主任为组长,督查员为副组长,各委员、社长为成员的村(社区)防控小组。

二、防控内容:非法占地、违规修建、未批先建(改、扩、新建)、非法买卖房屋、非法转让宅基地、无正规手续非法修建圈舍、鱼池等、非法圈地、无审批手续的堆料场等。

三、防控措施:

1、加大宣传,营造防控氛围

通过广播、会议、宣传单、学习参观等形式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在辖区内营造常态化的防违、控违、查违、拆违法治环境和舆论氛围。让镇域内各单位和居民对各聚居点规划、重点防控区域、建设项目申报及建房审批程序、风貌控制、违规违法建设处罚等情况有较为详细的了解。

2、加强巡查,遏制违法违规建设萌芽态势

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建设管理科为主体,各村(社区)及驻村干部配合的方式,对全镇定期巡查,每半月一次,每次巡查不少于2人,具体分区如下:。 由各村(社区)、驻村干部、各执法小组成员在下村(社区)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对所到区域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并填好《村(社区)域内建设行为巡查台帐》;

3、鼓励举报,巩固防控战线

由各村(社区)发动全域内居民积极参与建设管理,鼓励居民举报违规违法建设行为,加深对不法建设行为的防控和打击力度,建立并巩固防战线。同时各村(社区)片区巡查人员对村民举报情况作好登记,填好《违规违法建设行为举报台帐》;

4、严格执法,震慑不法行为

由建设管理科组织执法小组、各村(社区)及驻村干部对举报的违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调查,经查证属实的进入执法程序,并填好《违规违法建设行为执法台帐》;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的案例,交由市风管办执法大队、县规划建设执法局、县国土资源局等相关执法部门查办;

5、严肃问责,规范防控队伍建设

由镇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此项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员进行问责,并填好相关台帐。镇纪委、监察室根据相关纪律规定对违纪人员进行查处。

6、按时通报,公开防控情况

分季度由镇建设管理科对全镇违规违法建设防控情况进行通报并公示;由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内违规违法建设防控情况进行公示;

7、严格考核,加强机制建设

将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总分20分。凡村(社区)范围内出现一列违规违法建设行为的,扣1分;经及时处理且未造成严重后果及恶劣影响的,出具书面警告;未按要求建立好相关台帐的,缺三次以上,年终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并在职工大会上作深刻检讨;【2016年非法客运整治工作方案】

8、公平奖惩,合理运用防控成果:全年村(社区)域内出现一列违规违法建设行为,未及时处理的;被出具两次以上书面警告的,具体负责日常巡查的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分片管理人员扣奖金100元,建设管理科工作人员扣50元,建设管理科负责人扣20元;所扣金额用于奖励举报有功的居民;因举报有功的居民,一次奖励50-100元;设立“违规违法建设防控先进个人”、“违规违法建设防控先进集体”奖项,并在年终总结大会上颁布。获奖个人和集体代表可优先享有各级部门组织的相关学习、考察资格。

2016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整改工作方案
2016年非法客运整治工作方案 第四篇

2016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整改工作方案

为严厉查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套取骗取惠农补助、非法占用集体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三严三实”要求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县委关于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为遵循,以党纪国法为准绳,围绕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套取骗取惠农补助补贴、非法占用集体资金违规违纪违法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基层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XX振兴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改内容

(一)整治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粮食直补、林业补助、农机补贴、农村低保等政府专项补助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违规操作、贪污、挪用、侵占,或者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整治征地拆迁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在征地拆迁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或者侵占截留、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在拆除违法建设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问题。

(三)整治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或集体收入等问题。

(四)整治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利用农民办证、建房、入学、入保、计生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各村、各有关站所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村和站所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具体工作方案,镇纪委要制定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处理专项整治方案,镇组织办要制定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镇财政所要牵头制定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镇纪委要制定涉农资金审计工作方案,各村依据本方案和镇纪委、组织办、财政所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7月20日)

1、由镇纪委牵头集中查办一批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线索交办。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发动干部群众,通过电话、手机信息和网上邮箱等平台广泛征集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各村及单位征集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将上报镇纪委,经镇纪委排查、筛选后,将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集中交办,问题线索涉及乡镇站室所、村(居)干部,交办各乡(镇)进行核查处理,问题线索涉及乡科级以上领导、县直单位机关干部,直接由县纪委进行核查处理。要优先安排办案力量,有关单位要通力配合,于每周五向镇纪委上报办理结果。

(2)全面排查。针对本方案确定的集中整改内容,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紧盯矛盾比较突出、问题比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站所和村(居)及其党员、干部,镇纪委将通过组织明察、暗访、函询、约谈、监察建议等方式开展全面排

查。

(3)专项巡查。以发现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巡查主题,积极开展专项巡查。在集中整改阶段,发现被巡查村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镇纪委巡查组应当及时向被巡查村、单位党组织或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跟踪督办。

(4)建立台帐。在线索交办、全面排查和专项巡查的基础上,镇纪委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应受理未受理、已受理未处理、已处理未解决的要逐一落实办理,努力做到有可查性的举报线索核查率100%。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容易激化干群矛盾、诱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其它不安定因素的村官贪腐、小官大贪等问题,要重点纳入台帐,逐个提出调查方案,实行销号管理。

(5)重点查纠。坚持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严查快处和“一案双查”,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村、单位,除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外,严格追究村、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镇组织办牵头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村级组织建设、村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镇财政所牵头,组织惠农资金项目单位开展惠农资金自查自纠,全面梳理盘查,深入查找惠农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边查边整改,涉及到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一律移送县纪委、检察院处理。

4、镇纪委重点选择一项惠农补助资金专项审计,从“线”上进行排查,并延伸到重点村,从“点”上进行全面排查,形成专项“突破”。对审计出来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该移交的移交,该整改的整改。

(三)重点督查阶段(7月21日—7月31日)

镇联合督查组重点督查各村、有关单位动员部署、集中整改等阶段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限期整改。

(四)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对本专项整改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典型案件认真分析,寻找治本之策,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抓好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整改各项工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黄XX任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xx任第一副组长,镇纪委书记XX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委员xx、副镇长xx任副组长,镇新村办、组织办、纪检办、财政所、民政所、农业综合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新村办,负责日常整改工作,新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也要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本村、本单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改工作。

(二)加大督查巡查力度。一是加大督查力度。由镇新村办、组织办、镇纪委、财政、农粮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阶段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情况将第一时间反馈给乡镇和单位,并立行立改,每个阶段压茬到位。一是加大对案件的巡查力度。镇纪委要成立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改工作巡查组,突出巡查重点,紧盯重点案件、重点人、重点村和重点问题,确保工作管到位、抓到点。

(三)强化责任追究。整改过程中,发现存在对专项整改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持落实“两个责任”,对在农村基

层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中应当发现违纪违法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应当及时查处而不及时查处或查处不到位;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应当移送而不及时移送或隐瞒不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乡镇、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专项整改活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转变干部作风的有效手段,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改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二)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牵头部门要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组织部门要深入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村级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提高基层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职履责,真抓实干,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财政部门要整治惠农补助补贴、征地拆迁资金的在拨付、使用和管理上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紧扣涉农专项补助资金、征地拆迁领域、农村“三资”管理使用、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等4个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突出抓好集中整改环节,真查真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以本次整改发现的典型案件为例,深挖问题根源,寻找制度上的“漏洞”,不断完善补贴补助、征地拆迁、农村“三资”等重点领域制度,尤其建立健全村级组织相关制度,强化“两委”议事规则、村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等制度的落实,建立预防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长效工作机制。

城市客运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2016年非法客运整治工作方案 第五篇

为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对城市客运行业的各项要求,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客运行为,有效规范城市客运市场秩序,切实改善我市城市客运服务环境,根据全市城市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整治动员会精神,决定对我市城市客运市场秩序依法进行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2016年非法客运整治工作方案】 【2016年非法客运整治工作方案】

一、整治的范围

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客运经营的中巴车和微型机动车,包括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

二、整治的内容

1、对全市客运出租汽车实行总量控制。凡属从事客运经营的出租汽车,统一完善客运出租经营手续,配备客运出租标志。

2、对全市各公交线路的客运车辆统一进行资质审验,包括经营资格审查和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3、严厉打击各类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公交线路车辆和出租汽车,取缔“黑车”“危车”。

4、整治营运秩序和清理车容车貌,规范服务行为。

三、整治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从2005年3月8日开始,2005年4月22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2005年3月8日---3月17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对全市各类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进行调查登记。

2、2005年3月18日---2005年4月18日为集中整顿阶段。打击非法客运出租活动,规范客运出租经营秩序和服务行为。

3、2005年4月19日——2005年4月22日为总结巩固阶段。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四、整治措施

1、对各种类型的客运出租汽车分类登记,建立档案。此项工作由资质检验组负责。

2、对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的驾驶员统一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和职业教育培训。此项工作由资质检验组负责。

3、对擅自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4、对安全性能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予以停止营运并限期整修。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整修或整修不合格的,不得上路营运。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

负责。

5、对已到报废年限的、外地户籍牌照的、无牌无证等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经营的各类汽车,一律予以取缔。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6、对车容不整、随意停放、服务态度粗野等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市容市貌、损害乘客权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城市客运秩序集中整治领导组。组长由客运办主任担任;领导组下设两个工作组,即资质检验工作组和稽查管理工作组,分别由市客运办主任助理、市客运办稽查队队长负责,全体客运管理工作人员参加。

全体工作人员要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严格执法,全力投入,确保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使我市的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市场和整个客运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016黑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方案
2016年非法客运整治工作方案 第六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前期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的专项整治,非法营运得到沉重打击,客运市场秩序和运输安全形势取得根本性好转,运输市场得以稳定。竭力建立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公安部门大力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展打击“黑车”成果。

二、工作重点

1、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带有黑恶性质的非法营运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

2、重点查处“黑车”、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车扰乱运输市场的行为。

三、工作方法

1、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

2、在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执法局、县工商局、县交警大队等有关职能单位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执法人员与本所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实行合署办公,联合执法。

3、将所有执法人员分成两个执法小组,进行分区包片执法。一组负责县城及都蔡公路、蔡大公路、北多公路沿线乡镇。另一组负责县城及都中公路、公路沿线乡镇。

四、加强领导

我所成立打击“黑车”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检查打击“黑车”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稽查股。稽查股股长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打击“黑车”工作是国家赋予运管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稳定的重要举措,体现运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打造责任运管的形象。各股室要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大胆开展执法工作,认真履职。

2、落实责任。各股室要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打击力度到位。要按照工作方案,依法严厉惩处“黑车”非法营运的行为。对现有班线和运力不足的,要及时组织开班,增加运力,切实解决群众的安全顺畅出行问题。

3、广泛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宣传打击“黑车”的意义,使打击“黑车”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印发通告,到“黑车”活动的场所发放,实行先教育,后惩治。各股室要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动态,宣传打击“黑车”专项整治工作,稽查股每十天要出一期打击“黑车”专项整治工作简报,报送县委、县政府及市处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

4、有偿举报。要通畅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实行有偿举报,鼓励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对群众举报的“黑车”线索,要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对举报人身份要严格保密。

5、规范执法。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行政执法风纪等5个规范的通知》的规定规范执法行为,在案卷制作时要字迹清楚,不漏字不空格,及时归档,稽查股要将查实的“黑车”车号一律发送到市处稽查科电子邮箱。

六、严肃纪律

严肃查处运管人员利用职权充当“黑车”的保护伞,一经发现,清除出运管队伍,运管人员一律不得为“黑车”和异地经营的出租车说情,一经发现,报市处严肃处理。

七、长效管理

通过打击“黑车”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探索打击“黑车”的长效措施,切实提高打击“黑车”的能力,坚持疏堵结合,及时总结打击“黑车”工作的好经验,尽快建立起长效的、全方位的社会监督机制。

2016运管所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方案
2016年非法客运整治工作方案 第七篇

为了切实做好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集到的加大力度打击非法营运工作意见的整改和驾校教练车在我县开展异地培训等,进一步确保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6年4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在全县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活动,从严整治等周边县(市)驾校在我县开展异地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业户的正当权益,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免受损失,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和市场稳定问题,进一步推动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成立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整治工作的日常工作。

三、整治范围

1、非法从事旅客、货物运输、出租车运输、城市公交运输行为,重点查处运输企业反映至东莞、广州有全顺车从事非法载客的运输行为。

2、擅自从事危货运输行为。

3、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行为。

4、非法驾校租用无营运手续或技术条件不达标的客车运送学员到、于都考试

四、时间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4月1日—2016年4月15日)

为了使该项工作得到广大人民群众、业户支持,采用广播、电视、宣传资料等方式,上路上户发放宣传资料,使之家喻户晓。

2、调查摸底阶段(2016年4月16日—2016年4月30日)

所各职能股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尤其对这次整治范围重点摸排,然后集中汇总,为下一步集中打击提供依据。

3、集中打击阶段(2016年5月1日—2016年10月31日)

无论“五一”安全月、“十一”黄金周,还是平常,我所综合执法大队都必须对所管辖市场,采取定点打击与流动查处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上户路检路查的方法,对其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一律从严处罚。

五、工作要求

1、结合方案抓落实。根据本方案要求所各职能股对其所管辖的范围重点排查,确保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否则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

2、突出重点取成效。针对群众反映“黑”运输市场的问题,所各职能股应重点打击,严防流于形式,严防打击不力、打击不到位,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务求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

3、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每月一调度,每月要有稽查安排、检查记录,有工作小结,并切实做到文明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始终保持整治的高压态势。

2016道路交通及客运市场整治方案
2016年非法客运整治工作方案 第八篇

为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稳定,保护道路运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优化发展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和省、市、县各级政府的要求,决定自2016年9月1日至12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经济秩序和安全秩序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统领,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疏堵结合,依法监管的原则,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道路运输合法经营业户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下定决心,全力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安全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力争达到“五个明显、二个确保、一个促进”的目标,即:运输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运输市场经营行为明显规范,非法营运车辆“黑车”明显减少,运输市场经营质量明显提高,运政管理能力明显增强,确保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平安高效。

三、工作重点

1、重点打击非法经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尤其是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经营团伙。

2、重点查处“黑车”、套牌车和其他无证经营的“黑厂”(汽车维修厂)、“黑校”(汽车驾培学校)。

3、重点查处乱停乱放,站外揽客,哄抬票价等违章经营行为。

4、主要规范对象:出租汽车、班线客车、公交车、汽车维修厂、汽车驾驶培训学校。

5、重点整治区域:县城长途汽车站、短途汽车站、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一中、三中、四中、商城和各乡镇车站、停车场、学校、集贸市场等人员集散地。

四、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2016年9月1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分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月1日至9月30日)。充分利用会议、电视、新闻媒体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积极投诉举报,提供线索和证据。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10月1日至12月15日)。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采取各有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城乡互动的方式进行。主要工作方法:

1、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相结合,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相结合。

2、在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执法局、县工商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分局等有关职能单位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实行合署办公,联合执法。具体抽调人数为:县公安局4人,县交通运输局2人,县工商局2人,县安监局2人,县交警大队10人,县运管分局10人。

3、将所有执法人员分成两个执法小组,进行分区包片执法。一组负责县城及都蔡公路、蔡大公路、北多公路沿线乡镇。另一组负责县城及都中公路、三周公路沿线乡镇。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12月16日至12月30日)。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建立起高效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完善有关工作制度,加强日常执法监督力度,常抓不懈。对非法经营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给予严厉打击,避免非法经营行为形成规模,防止死灰复燃。要加强对出租汽车市场的研究,分析非法经营行为产生的根源和规律,根据本地区出租车汽车客运市场的实际,因地制宜地抓好本地区的长期治理工作,坚守疏堵结合,从源头上遏制“黑的”的生存空间,从而使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全面步入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合法高效的轨道上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成立县工作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1、依法监管。在执法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2、坚决实现“三不发生”目标。即不发生群体性突发事件,不发生集体停运事件,不发生因执法失误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3、坚持以人为本,管教结合的原则。在执法过程中,要对非法经营者宣讲法律、法规对违法经营车辆所载旅客要进行妥善安置,不能弃之不管。

4、坚决完成“三个一批”。即抓获一批垄断地下黑市场的罪恶分子,处理一批从事非法经营的违法人员,收缴一批非法营运“黑车”和报废营运车辆。

5、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领导力量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打击力度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这次集中整治工作,抽调专人负责管理辖区内道路运输秩序,负责收集辖区内道路运输信息等工作。

七、工作纪律

1、执法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准为非法经营者说情,不准向非法经营者透露不应透露的信息。

2、联合执法人员不准私自放车,不准擅自处理违法营运车辆。

3、联合执法人员不准接受从业人员宴请,工作时不准打牌、干私活。

2016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
2016年非法客运整治工作方案 第九篇

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

区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的深入持续开展,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生态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我区形象,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154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水区城市管理整治提升五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办〔**〕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整治活动由金水区城市管理提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中心城区道路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城乡建设局局长彭英兼任,副主任由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袁志刚、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党委副书记陈亚文担任,区相关部门抽调专人参加,统筹协调违法建筑的普查、认定和拆除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品位要求,通过对我区道路两侧建筑进行清理清查,全面掌握违法建筑现状,整治中心城区占压道路红线违法建筑,对现有存量违法建筑进行重点拆除、集中整治、还路于民,确保道路畅通,改善我区人居环境,实现我区城市面貌的整体提升。

三、整治范围

四环以内及城市道路红线以外20米(含20米)范围内违法建筑、违法加建建筑、到期的临时建筑和改变原批准使用性质的建筑。

四环以内城市道路红线以内所有建筑(其中合法建筑按相关标准予以补偿)。

四、部门职责

此项工作由区城乡建设局牵头,在市直有关单位的指导下,区直相关局委配合,各办事处组织实施。根据全区工作目标,将任务分解到区直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实施、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落实到人。具体职责如下:

1、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两侧违法建筑的排查、拆除、整治和后期道路两侧管理工作。

2、区规划分局负责并协调市规划局提供城市建成区的范围和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控制情况,并对相关违法建筑的性质进行认定,制定相关道路整治的技术导则。

3、区城管局协调市城管局并负责城市道路红线以内占路经营的清理整治、相关市政管线、设施占用道路的整治、清理违法报亭、早餐等占道经营,保证城市道路正常功能的发挥。

4市交巡警支队一、四、五大队和区城管局负责违章占道停车的清理整顿工作。

5、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进行出租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局及区规划分局协调市相关部门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16年第6号)进行纠正,恢复原使用性质。

6、区房屋征收办及区国土资源局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16】127号文)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16】31号),负责制定建筑物拆迁的奖补标准。对在规定期限内自觉拆除的违法建筑予以奖励。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即日开始,2016年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按照“依靠群众、依法行政、稳步推进”原则逐步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5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加大《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及《郑州市市容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切实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使广大群众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为集中整治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第二阶段:专项清查及认定阶段(5月30至6月10日)。各街道办事处在全面调查、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边清查边认定”原则,对辖区的主次干道道路两侧及占用道路的违法建筑进行逐一核实登记造册(附普查情况统计表),并将排查情况报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区规划分局对排查出的违法建筑的性质进行认定,形成书面意见,对需要拆除的违法建筑项目及时移交各办事处。区规划分局与各办事处加强沟通联系,技术上给予支持,积极配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第三阶段:拆除整治阶段(6月10日至9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围绕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对辖区内违法建筑实施拆除并清理现场,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第一步,利用两个月时间集中精力拆除道路红线内的违法建筑,以及红线20米以外的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

第二步,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对改变原批准使用性质的违法建筑进行整治,全面查处整治范围内的所有违法建筑。

鼓励自行拆除,对在规定期间内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奖励;对逾期不拆除的,要依法强制拆除,并公开曝光。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指挥部对专项整治情况组织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各单位履职是否尽责、拆除是否彻底。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组织得力、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检查验收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

活动结束后,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占用道路违法建筑”现象。

六、实施原则

(一)严格按照郑州市总体规划、城市“六线”控制导则确定的红线控制标准,对占压道路红线的违法建筑、临时建筑及合法建筑的违法加建部分进行拆除整治。道路红线内所有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并对道路红线内的各类地上管线、设施实行迁移改建。

(二)对道路两侧红线外的其他违法建筑提出分期拆除、整改的意见,对近期需要保留的建筑,经指挥部认定后,签署限期拆除的协议,临时保留。

(三)由于道路红线拓宽导致原合法建筑占压拓宽后道路红线的,保持原合法建筑性质不变,除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和道路景观的,一般情况予以保留,待城市建设需要时统一改造,需要拆除的按照相关标准予以补偿。

(四)按照先重点后全面的原则,先期开展城市主干路、城市重点街区的整治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逐步推进。

(五)占压道路的违法建设拆除后,按照道路管理分工由市、区两级政府对道路进行拓宽改造或园林景观绿化,对保留的建筑物进行立面整治、景观提升,沿路成片集中居住的村庄结合城中村、旧城改造等一并实施。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意义,把“占用道路违法建筑”整治活动作为近期的一项中心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集中时间和精力,打一场整治违法建筑的攻坚战。各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专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明确分工,密切合作。各单位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措施,明确任务,严密组织,密切配合。要强化执行力,不折不扣落实区政府决策部署,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要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郑州市市容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准确、及时报道专项整治活动动态,公开曝光违法建设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和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依法行政,维护稳定。集中整治活动中,要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关系,尤其对弱势群体和确有困难群众,要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制定维护稳定工作预案,妥善处理矛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五)严明纪律,实现问责。要把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绩效作为考核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按照条块融合、职责明确、联动负责、网格管理、逐级问责的原则,对监管不到位、工作不力、依法处理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每月的整治工作情况,并以文字和表格的形式于每月27日前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圆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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