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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党费收缴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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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收缴制度
工作人员党费收缴职责 第一篇

党费收缴制度

一、 党员必须亲自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有特殊情况的,可委

托其他委员转交。

二、 党员必须按期交纳党费。一般应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如

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视为是自行脱党,经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的,由支部讨论并上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将其除名。

三、 党员必须按规定交纳党费,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党员交纳

党费具体标准的规定,不可少交。党员自愿多交纳党费,可以不限。

四、 党费必须由支部专人负责,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管理,

若需换届,必须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五、 支部应按月将本支部收入、上缴党费的金额详细计入

《党费收缴登记簿》。

六、 收缴党费人员必须及时向上级党组织上缴党费,不得个

人长期保管现金。

七、 党费的收缴情况,支部应每半年检查一次。

八、 前一年度党费收缴工作结束后,支部可通过张贴公示

榜、在党员大会上通报等方式,向全体党员报告党费收缴情况。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 请假报告制度。党员到外省、市、县(区)工作,探亲

访友,居住地临时变化的,事先应向党支部报告。外出三至六个月的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外出六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党员,应转移正式组织关系。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转出组织关系的,应定期回所在党支部参加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组织活动的应向支部请假。

二、 书信联系制度。流动党员要将所去工作单位或临时居住

地的详细地址、名称、联系办法向党支部说明,以便联系,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建立书信联系,定期介绍支部工作情况、学习重点。党员要按时交纳党费,并定期给党支部写信,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支部和党员每季度至少通信一次。

三、 登门家访制度。在春节、元旦、中秋等重大节日,流动

党员回家期间,的那个支部成员或党小组组长要到流动党员家中走访,认真进行一次谈话,交流思想,沟通情况,提要求,交任务,发挥流动党员应有的作用。

四、 定期汇报制度。转出临时组织关系的党员,没季度要向

原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有书写能力的年终要有书面总结汇报材料。

五、 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制度。流动党员原则上回党组织

关系所在单位党支部参加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六、 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作用发挥好、贡献大的党员,

党支部要进行表扬;对个别不执行本制度,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经批评教育仍不转化的,要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

一、 建立完善党内表彰奖励制度。坚持弘扬正气,鼓励先进。

每年“七一”期间,对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以培树典型,提高党员的工作水平和工作成效。

二、 建立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党员干部之间、党员干部与党

员之间及党员与党员之间要经常交流思想。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做到“五必谈”:党员取得成绩时必谈、遇到困难时必谈、发生矛盾时必谈、出现过错时必谈、存在问题时必谈。

三、 建立“送温暖、献爱心”和走访慰问制度。在每年元旦、

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党支部要认真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走访慰问老党员及生活困难、患病住院的党员。在党员、家庭成员去世、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生活遇到特殊困难时、党组织对这些党员家庭走访慰问,鸡鸡创造条件解决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增加党员的归属感。

四、 建立政治关怀制度。重视党员的成长进步,尊重党员主

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党组织的

换届选举、重要事项决定、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实用等党员关注的问题都要进行公开,保障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五、 建立困难党员登记制度。针对不同党员的需求采取不停

地帮扶措施实施救助,特别是对生活困难党员、年龄较大党员等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确保弱势群体党员始终处在组织的关爱之下。

六、 党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党内激励、

关怀、帮扶机制的新载体,提升激励、关怀、帮扶党员工作整体水平。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乡镇党委的统一部署每年进行

一次,以保持党员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的。

二、 民主评议党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平等

的原则,按照评议的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程序。

1、 组织准备阶段。党支部要结合本村党员队伍现状,有针

对性地制定好评议工作计划,确定本次评议的重点,明确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做好思想发动工作。

2、 学习教育阶段。紧密联系当前形势任务和党员的思想工

作实际,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央、省、市、县委的有关文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提高教育实效。

3、 自我总结阶段。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个党员要对照

党员标准、评议内容,认真总结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写出党性分析材料,肯定成绩,找准问题,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

4、 民主评议阶段。评议前,支部要听取党外群众对本党支

部党员的意见。评议以党员大会的形式,先由党员自我总结,进行党性分析,然后对党员逐个进行评议。评议中要敢于触及思想,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自觉参加评议活动。

5、 组织审定阶段。召开支委会,对党内外群众评议的情况。

在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后,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每个党员逐一形成组织意见,及时反馈给党员本人。

6、 表彰处理阶段。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党员大会讨

论通过,报乡镇党委审核,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评议中暴露的违纪违规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严肃处理。对不合格党员,要妥善做好组织处理工作。

四、 评议工作结束后,支部形成总结材料报乡镇党委,并接

受检查和验收,达不到要求及时进行补课。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工作人员党费收缴职责 第二篇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37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9月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9月4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政工【2014】第7号)

1 目的

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政工部

【工作人员党费收缴职责】

负责公司本部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并督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此项工作。

3.2 各单位党组织

负责本单位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党费收缴

4.1.1 按时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具体体现。因此,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向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

4.1.2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组织部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认真掌握交纳标准,计算好交纳基数,切实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4.1.3 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1.4 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

4.1.5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按中组部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执行。

4.1.6 离退休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的0.5%交纳党费。

4.1.7 下岗、待岗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0元。

4.1.8 党员病休减发工资,可按病假期间的实际工资收入的比例交纳党费。没有经济收入或交纳党费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少交或免交党费。

4.1.9 “停薪留职”的党员,党费交纳标准暂按“停薪留职”前本人的基本工资基数计算,党费交到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

4.1.10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按月定期交纳党费。【工作人员党费收缴职责】

4.1.11 新入党的党员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从党支部大会通过之月起交纳党费。原为共青团员,包括保留团籍的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可只交党费,不交团费。预备党员在支部大会决定取消其预备资格后,上级党组织批复以前,仍要继续交纳党费。

4.1.12 党员在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应按期交纳党费。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党员,支部大会作出决议后,在上级党组织审批期间,仍应交纳党费。

4.1.13 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4.1.14 党员党费由党员直接向党组织交纳。如有特殊情况不能直接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亲属或其它党员代为交纳。

4.1.15 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由所在党组织逐级转交中央组织部,并附报该党员的简要情况,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500元(含500元)以上、1000元(不含1000元)以下的,由所在基层党组织代收并附该党员的简要情况后,转交省委组织部,

党费管理规定
工作人员党费收缴职责 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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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费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党组织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3 术语和定义

3.1 党费

本规定中的党费是指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

4 职责

4.1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以下简称人事处)

4.1.1 是党费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负责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4.2 所属各单位党委组织部门

4.2.1 负责统一管理党费;

4.2.2 负责管理、监督、培训党费管理人员;

4.2.3 负责检查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4.3 所属各单位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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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工作人员党费收缴职责 第四篇

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办公室主任:

主持办公室工作,负责局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等工作。具体工作有:

1.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协助领导贯彻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办公室发文的起草工作。

3、负责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保密、传递、保管、督办和文书归档工作。

4、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以及借阅登记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5、负责做好局内外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

6、负责局机关工会的财务工作,做到现金日清月结,会计账目清楚。

7、负责做好“妇代”小组的工作。

8、负责做好劳动人事统计工作。

9、负责办公用品的申报、购置、领取、报修等工作。

10、负责做好退休人员的慰问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协助办公室主任工作。具体工作有:

1、 负责做好局印章、局各类证书的管理工作。

2、 负责局党支部的事务性工作和党费的收缴工作。

3、 负责劳动人事统计工作,做好全局劳动工资办理、退休人员手续办理工作。

4、 负责来人、来信、来访接待及来信回复、统计报表工作。

5、 负责文件的起草、打印、复制、发送工作。

6、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负责全局财务工作。具体工作有:

1、做好资金保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2、负责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支票的管理工作。

3、负责财务印章、财务档案的管理,确保其安全。

4、负责住房公积金、公医费、通讯费、水电气费等各类费用的计算、缴纳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负责公务用车及车辆管护工作。具体工作有:【工作人员党费收缴职责】

1、遵守国家《道交法》和局机关管理制度,安全行驶。

2、负责局领导和局公务用车的驾驶,做到随叫随到、文明驾驶。

3、负责车辆的维修、维护、保养和清洁卫生,确保车辆安全和车容整洁美观。

4、协助办公室做好文件收取和发送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负责办公室内勤工作。具体工作有:

1、负责局机关安全管理,夜间及周末值班工作,负责险情汇报。

2、负责局机关各办公室饮用水和会务用水工作。

3、负责报刊收取、发送工作。

4、负责局机关办公大楼、局领导办公室、会议室及局管辖范围的卫生工作。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的通知
工作人员党费收缴职责 第五篇

呼党组发„2012‟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工)委: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费收缴工作,根据《党章》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有关精神,现将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党费收缴时间

建立“党费两级定期收缴制”,即党员每月20日前按规定向各基层党(总)支部足额上交一次党费;各基层党(工)委每季末月20日前分别向县委组织部全额上缴一次党费,各级党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截留。

二、关于党费上缴的有关要求

1、党员应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和党费收缴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地按月向党组织交纳党费,一般不宜由他人代交。如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

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党组织不准采取垫交或从工资中扣缴的形式代替党员交纳党费,更不能采取其他行政手段强迫党员交纳党费。

2、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农牧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结合本县实际,建议原则上按照0.5元-1元收缴。

3、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4、各基层党(总)支部负责按月做好本支部党员党费的收缴工作,并于次月的10日前统一上交上级党(工)委;各基层党(工)委负责做好所属基层党组织党费的集中收缴工作,每季度的党费分别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存入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不得无故拖交。

三、关于对津贴补贴的补充说明

除中组部对一些具体问题的答复外,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的规定,对以下两个问题进一步予以明确。

1、我县随工资发放的原艰苦地区津贴、浮动工资、固定工资、知识分子补贴、知识分子书报费、浮动(固定)工资等六项津贴补贴,属于少数地区享有的津贴补贴,不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

2、按月领取津贴补贴(含阳光津贴)的党员,每月将发放的津贴补贴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按季度领取或不定期领取津贴补贴的党员,则将每次领取的津贴补贴,列入当月的党费计算基数或平均到上几个月的党费计算基数,予以交纳。

四、切实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1、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政治性和政策性很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费工作的领导,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切实把党费收缴好、管理好、使用好,使党费工作真正实现标准化收缴、合理化使用、透明化管理、规范化操作。要认真查找以往交纳党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党员按时、按标准、足额交纳党费,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使党员交纳党费的过程变成党性提高的过程。要严格收缴手续,杜绝擅自截留党费和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现象发生。

2、各基层党(工)委要严格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关于对党费收缴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问答》文件精神,根据工资变化情况及时核算党费,要明确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党务副书记是具体责任人,组织干事是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安排专人对每一名党员党费缴纳基数进行重新核算,认真计算交纳党费基数,切实抓好党费足额收缴工作。党员党费缴纳基数重新核算工作务必于2012年2月29日前完成,同时以支部为单位填写《呼图壁县党(工)委上交党费情况统计表》和《呼图壁县党(工)委党员党费收缴情况测算表》,由各党(工)委统一汇总上报至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3、各基层党(工)委要建立党费收缴工作审核制度,每年对每个基层党组织收缴党费的具体标准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党费应收尽收,避免出现党费流失现象。要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党费收缴管理公示制,对党组织收缴党费情况及时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党员监督。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

好交接手续。

4、各基层党(工)委要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纳入党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不定期对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不足额上交党费或不履行职责,造成党费管理混乱、拖欠、漏交严重的党组织,要在党建目标管理工作中扣除一定的分值,并责令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各基层党(工)委每年12月20日前要将本年度党费收缴管理情况向县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的内容:本年度党费收缴情况及党费收缴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县直机关工委和经信委党委还应报告党费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

县委组织部将采取定期、不定期督查和年终考核的方式对各级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县委组织部党费收缴专户帐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工作人员党费收缴职责】

开户帐号:045701040000358

联系电话:0994-4512422

附件:1、《呼图壁县党(工)委上交党费情况统计表》;

2、《呼图壁县党(工)委党员党费收缴情况测算表》。

中共呼图壁县委员会组织部

2012年2月7日

2015党费自查报告
工作人员党费收缴职责 第六篇

党费自查报告(一)

根据《关于对20**年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要求,总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党委办对总公司20**年党费的收缴、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组织及党费收缴及支出的基本情况

1、党组织基本情况:总公司党委20**年共有党支部6个,其中在职党支部4个,离退休党支部2个;党员117人,其中在岗党员44人,下岗党员21人,离退休党员52人。

2、党费收缴的情况:20**年共收缴党费7552。4元,上缴总局党委组织部元,结余元。

二、主要做法

1、充分认识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重要性。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总公司党委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总公司党委的一项经常性任务,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2、在党费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总公司党委进一步加强了对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负总责,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党委办设专人负责,责任和任务具体落实到人。党委书记多次过问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督促少数个别党支部重视该项工作,并要求年度支部评先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尺。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自始至终端正态度,充分认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扎实做好这一工作。

3、认真遵守党费收管用工作的具体要求。总公司党委认真遵守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1)党费收缴严格按标准执行。对在岗党员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离退休党员按领取的养老金总额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每年党委办都会从人事科核对在岗人员的工资总额及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并严格按比例造表计算好每个党员的交费标准发到各党支部收缴党费;要求各基层党支部将当年每个党员缴纳的党费情况详细登记,以便核对。广大党员能按规定比例及时、足额交纳党费,对于少数个别经常外出的党员也能积极督促其足额交纳党费,对一些身体条件不好,居住不在公司驻地的党员,党支部或党委办亲自到家里收取党费。(2)党费管理严格按要求规范。党费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我局党委始终坚持严格管理,规范管理的原则,较好地做到了:一是统一管理。各党支部收缴完党费后及时如数上交到党委办,党委办再集中上缴公司财务部,由财务单独做帐;二是专人负责。党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加强了对党费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做到了党费管理人员先培训,后上岗;三是建立会计专账,实行专账核算和管理,规范核算办法,实行会计、出纳分设。四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针对党费管理各个工作环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了包括收缴、管理、使用审批等规定。

(3)党费使用严格按规定审批。在单位规定留存的党费使用严格按照党费使用的有关规定,认真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严格审批权限,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经党委会讨论决定,严格按照使用范围开支,由党委书记审批,所有开支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20**年,用于购买党员教育资料和开展各种党员的活动经费主要从行政开支。从行政共划拨28848.20元。

三、充分查找了党费收管用工作的主要不足。通过此次自查,我们也发现在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党支部的党费收缴工作还不够规范,个别基层党支部未能及时收缴党费,往往是半年才收缴一次;二是极少数党员自觉主动缴纳党费的意识不够强等等。

今后,我们将在总局党委组织部的正确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各种相关制度,加强党费管理,强化检查督促;进一步提高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政工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费政策教育,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意识。努力将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党费自查报告(二)

现将我院20**年1月至20**年9月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的收缴情况

20**年1月至20**年9月,党费共计收入246835.55元,具体收入项目如下:

1、全院党员共缴纳党费245521.94元。其中:20**年度28378.99元,20**年度45393.41元,20**年度59763.32元,2015年度67747.42元,20**年1月至9月44238.80元。

2、党费利息收入共计1313.61元。其中:20**年度72.60元,20**年度84.21元,20**年度487.08元,2015年度229.11元,20**年1月至9月440.61元。

二、党费的使用情况

20**年1月至20**年9月,党费共计支出157802.86元,具体支出项目如下:

1、按照陕西省委组织部的规定,学校每年将所收党费的60%上缴陕西省教育工委,共计上缴120742.45元,其中:20**年度上缴17000.00元,20**年度上缴27236.00元,20**年度上缴35858.00元,2015年度上缴40648.45元。

2、向各党总支下拨党费,共计20993.00元。

3、向各总支下拨党建活动经费8400.00元。

4、为党总支和党支部订阅年度《党建》、《当代陕西》等党刊共计支出1890.00元。

5、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的要求,订购党员学习资料等支出5680.00元。

6、党费利息税97.41元。

三、党费结存情况

截至20**年9月底,全院共结存党费92667.79元。其中,20**年底结存党费3635.10元,20**年1月至20**年9月结存党费89032.69元。

四、党费管理情况

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实际,建立起一套比较规范、完善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

1、党费实行独立账户。

2、组织部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党费收缴工作,党费专款专用,党总支都和支部党费实行专人负责。因此,在党费的收缴、管理等方面作到了及时收缴、及时上缴、账目清楚、无差错。

3、全院教职工缴纳党费以支部为单位,能够认真扎实地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足额上缴党费。实行组织委员工作责任制,组织委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加强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管理,做好催收和上缴党费等日常工作,离休等大多数支部能做到按月收缴党费。党费上缴至组织部,组织部开具盖有组织部印章的收款数据。

4、簿、册齐备,手续健全。为了使党费收缴工作规范化,组织部能够按照财务制度建立帐簿,统一印制了党费收缴登记簿。做到了党员交纳党费有登记,基层党组织缴纳党费有收据,原始单据保存完好。

5、党费使用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用于党内的活动,没有超范围使用党费情况。

6、严格党费使用审批手续。印发了“关于陕西教育学院党费下拨的有关规定”,对党费的审批权限和使用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要求各党总支对所下拨的党费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7、实行党费收支公开。组织部坚持于每年年底将当年各党总支上缴党费的数额、上缴省委教育工委党费和党费使用、结存情况等形成书面材料“关于××××年党费收支情况的通报”,(

8、我院各级党组织对党费的收缴工作比较重视,平时能对广大党员进行自觉缴纳党费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自觉缴纳党费的意识。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增资后重新核定的标准,及时补交差额。

9、每年年底组织部都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作为党内年报的重要内容,上报省委教育工委,以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检查。今年6月份,又按照省委教工委的要求,对全院20**年至今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地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10、认真做好党费收缴、使用情况的归档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坚持把全院党员缴纳党费的数额标准、党费收缴的原始收据、登记册以及党费收支使用票据等作为文书立卷的重要内容,以便长期备查。

当前,在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个别党员还不能按规定按时缴纳党费。

2、学生党员毕业离校后,一时联系不到接收单位,党组织关系不能及时转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他们过组织生活,也影响到党费的缴纳。

今后我们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严格按照组通字[20**]2号、陕教工组[20**]16号文件精神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党费自查报告(三)

【工作人员党费收缴职责】

根据市委组织部的通知要求,我乡党委对党费收缴、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费收缴情况

(一)党费收缴的基本情况

1、我乡党委下设25个支部,现有正式党员834名。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标准为计算基数,并按规定比例准时交纳党费。党费每季度以现金交款单方式由各支部指定专人收缴,每半年上缴组织部一次。

(二)党费收缴的具体做法

1、各党支部对党费收缴工作高度重视,建立了党费收缴制度,按规定党费计算的依据及时调整党费缴纳的数额、党费交纳的时间等。

2、各支部设立专门的党费收缴登记薄,由专人负责管理。

3、在党费收缴管理中能做到党费证、党费收缴票据内容一致。

4、坚持对党员进行自觉交纳党费的教育,把党费收缴工作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起来,同党员教育结合起来,同创先争优结合起来,同党员目标管理结合起来,对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党员作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发展党员工作情况

在乡党委的带领下,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坚持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有计划,按程序落实发展党员。本年度各支部负责考察确定4人为入党积极分子,作为培养对象。入党联系人经常关心经常过问积极分子的成长状况,做到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一次思想汇报,半年填写一次考察鉴定,平时及时向支部反映他们学习、工作、表现的情况,同时注意倾听群众对他们的看法和反映,并及时反馈给支部,供支部研究发展对象时参考,使我们发展的人更有先进性,保证了发展的质量。我们把发展党员求质量不求数量作为一个原则。坚持发展对象的政审和公示制度,严把“入口关”。

三、存在的差距及改进意见

虽然我们在党费的收缴、发展党员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未能按时、主动上缴党费,还存在催缴的现象。各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还做得不够深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关心还不够,还有待做更细致的工作。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提高党员缴纳党费的自觉性,并不断深化党费缴纳制度,将党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同时要克服工作经验不足的弱点,努力学习,认真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2015党费收缴制度
工作人员党费收缴职责 第七篇

第1篇: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现根据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制定如下制度:

一、严格党费收缴标准。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学生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属党支部研究同意,报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二、按时上缴党费。党员每月向所在党支部交纳一次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党支部每月向党(工)委交纳一次党费,党(工)委收到基层党支部上缴的党费后,立即开写党费收据,并记入党费专帐。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三、加强党费管理。教育局机关及各学校党委、总支、支部要建立党费专用帐簿,由党费专管员负责管理。党费专用帐簿要设立总帐和分帐,做到一月一结,年终按规定整理归档。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基层党组织不得挪用和擅自使用党费。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市委组织部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2篇: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工作,现作如下规定。

一、党费收缴

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第二条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第三条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第一条、第二条规定交纳党费。

第四条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

第五条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第六条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第七条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委批准后,可以少交或免交党费。

第八条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第九条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可以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第十条党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第十一条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具体办法是:由所在基层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转交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第十二条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三条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十四条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收缴党员党费,不得垫交或扣缴党员党费,不得要求党员交纳规定以外的各种名目的“特殊党费”。

第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5%上缴中央。上缴中央的党费应当于次年4月底前汇入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不得少缴或拖延。

第十六条铁路、民航系统党的关系在地方的党委,每年按照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10%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中国人民银行的地市级分支机构和中央其他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党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统党员全年实交党费总数的5%向所在地方党委上缴党费,其他派出机构和下属单位党委不再向地方党委上缴党费。

二、党费使用

第十七条使用党费应当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十八条使用党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

第十九条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第二十条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第二十一条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党费管理

第二十二条党费由党委组织部门代党委统一管理。党费的具体管理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承担党员教育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承办。

第二十三条党费的具体财务工作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内设的财务机构或者同级党委的财务机构代办。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会计、出纳分设。

党费会计核算和会计档案管理,参照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党费应当以党委或党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必须存入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得存入其它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党费安全,不得利用党费账户从事经济活动,不得将党费用于购买国债以外的投资。

第二十五条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党费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先培训,后上岗。党费管理工作人员变动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要作为党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党的基层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应当在党员大会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上,向大会报告(或书面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接受党员或者党的代表大会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七条党的地方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可以留存党费。具体留存单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留存比例应当向基层倾斜。

第二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铁道部政治部、民航总局党委组织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向中央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内容是:上年度党费收缴、使用和结存的数额;党费开支的主要项目;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二十九条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条对违反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党组织收缴、使用和管理党费的办法,由解放军总政治部参照本规定制定。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过去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3篇: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管理

1、党员要按标准每月一次向党小组缴纳党费,一般情况下不能让别人代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为其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2、党支部每季度向党总支缴纳党费,缴纳时间为下一季度第一月十日以前,由组织委员送缴。

3、党总支每半年向镇党委组织部缴纳党费,党委组织部负责向县委组织部缴纳党费。

4、党员缴纳党费的标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的规定执行。

5、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每月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包括:

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不包括政府特殊津贴)、奖金(指作为工资部分的奖金,不包括一次性重奖和年终一次性奖金,下同)。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

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各类津贴、奖金)。实行年薪制的人员按月平均收入计算。

6、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3%。

7、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8、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9、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10、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1、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12、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13、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4、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交纳党费1000元以上的,应全部上交中央。由所在党组织汇缴中央组织部,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5、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16、党费上缴时,应开具收据并贴在《党员交纳党费登记表》背面。

17、党费缴纳明细表、收据、现金要认真记录和保管,任何人都不准借支或挪用党费。

18、党办对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公布一次,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自觉接受党员监督。

二、党费使用

1、使用党费应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2、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是:(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3、使用和下拨党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4、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违反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4篇:党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制度

按时缴纳党费是每位党员应尽的义务;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适应新形势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改进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按照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现提出如下办法:

一、党费收缴

(一)、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二)、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二、党费管理

(一)各支部应由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工作,每月按时上交党费。

(二)党费由机关党委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单立账户,专款专用。

(三)党委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党费收支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向党委会报告党费收支和使用情况。

(四)党费应存入指定银行。党费利息是党费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

(五)党费管理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办好交接手续。

三、党费使用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由局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第5篇: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按期交纳党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基本条件之一,是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也是党员增强组织观念的重要途径。

一、党费收缴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职务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津贴、奖金;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和活的部分(津贴。奖金)。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津贴、奖金,是指年功性津贴、地区性津贴。工资性津贴和按月发放的奖金。在职党员的津贴,包括:省岗位津贴、市岗位津贴、住房补贴、出勤补贴、地区粮油补贴、特殊岗位补贴等,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中的的党员,与在职党员相同的津贴,均应列入计算基数,离退休人员单独有的属福利性质的津贴,如护理费、特需费、交通费等,可不列入计算基数。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每月工资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为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下岗待业的党员,依靠抚恤和救济为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以及学生党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2角。

5、合同工、临时工党员参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交纳党费。

6、停薪留职从事个体经营的党员,每月按上季度月平均收入,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7、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当月起交纳党费。

8、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的党员,外出期间持证向外出所在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9、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10、党员自愿一次性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由中央组织部给本人出具收据。

11、遇有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党员可以委托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2、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管理

1、党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每个党员应于当月20日前把党费交纳给所在党支部,后由党支部当月上缴上级党组织。

2、党支部每半年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党支部每年检查、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并于翌年一月底前将情况报街道党工委组织部。

2016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材料
工作人员党费收缴职责 第八篇

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材料(一)

卫生工委书记 宫海涛

按照会议要求,现将我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工作特色和亮点

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近年来我注重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努力做到"三个坚持、三个强化",推动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为民服务理念。3月-10月,积极参与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抓好学习教育、集中学习,查摆问题、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章立制、整改落实三个环节工作。并对在政治坚强和"四风"方面梳理出的480个问题,并开展了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满意实效。

(二)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提高行风建设水平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深入开展了"三好一满意"和创先争优理念及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受教320人次,在三个单位试点安装指纹机,治理上下班散漫现象。

(三)加强党员管理,进一步夯实党组织基础。卫生工委下属6个党支部,共有党员58名,在职党员58名,其中女党员24名,预备党员2名。组织58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道,认领服务岗位116个,帮助困难群众实现"微心愿"10个,开展志愿服务120人次。注重从数量和结构上实施党员发展预控计划,全年发展党员2名。开展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工作,对在职党员干部护照集中登记保管,清查隐瞒身份出国党员3人。按照组织部门要求将14名退休科级及以上党员干部的组织关系转入当地住所。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基层战斗堡垒。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狠抓"访惠聚"活动,五个单位住村工作组走访群众420户、4000余人,化解矛盾纠纷5个,争取帮扶资金20余万元,实施惠民生项目12个。发放价值16000元的慰问品以及慰问金2.9万元。党员干部建立联系户402户,联系宗教人士5户,定期与宗教人士谈话。

(五)注重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引进工作。4-11月,举办了党性教育"微型党课"4次,受教60人次,举办为期6天的远程教育轮训培训,轮训机关干部915人次,轮训基层医疗工作者786人次。加强乡村医生业务水平,对乡村医生进行两期的业务培训,每期一周,培训102人次。从内地引进14名卫生专业人才安排于县医院充实了我县医疗机构人才队伍。

(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完善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和任用机制。今年,民主选拔任用两个乡卫生院院长。推进了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及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继续实行竞争择优、民主推荐、公示监督等制度,完善考评制度和民主测评制度,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了党费收缴台帐,坚持按照党费收缴标准定期收纳党费,全年党费全部按时上缴专用帐户。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精力投入不足。抓民生工程建设投入的精力多,抓党的建设投入的精力少,使医疗机构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很大差距,除了县医院和局机关有活动场所外,其余4个党支部无活动场所。通过自查,单位投入的党组织活动经费达不到部门工作人员(包括离退休干部)工资总额的2%的目标要求。反映出我们党建工作责任制还落实不到位,尤其是我这个"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还没有真正落实好,存在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

(二)创新办法不多。对机关党组织建设存在的老问题、出现的新情况研究不深,调研存在"蜻蜓点水"的形式主义现象,习惯于凭经验、老套路,缺少破解之道和创新举措。各单位没有专职负责党建工作人员,不能精心打造党建品牌,工作常态化。

(三)工作力度不大。有时满足于出思路、定目标,抓落实下的功夫不够。帮困扶贫不扎实,没有俯下身子去办村里的实事,党建联席会议走马观花,大多走形式。还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县医院活动场所虽然达标,但有的服务平台功能发挥还不到位。

(四)督导问责不严。对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要求标准不高,对6个党组织负责人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的督导不够严格。基层党组织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作用发挥得不好。总觉得各单位都是独立机构和工委有脱轨现象。

认真反思存在的问题,既有客观因素,更有主观原因,主要责任在我这个第一责任人。其问题原因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偏颇。作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重安排部署,轻督查问效,对局里的工作思考多、管得多,而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思想上不够重视,认识上还不够明确。在抓党建工作方面,满足于开了会、发了文、签了责任状,对贯彻落实情况还缺乏跟踪督查。二是对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不完善。没有把抓基层党建工作作为最大政绩,作为硬任务、硬指标抓落实。从思想深处分析,是自己重"显绩"轻"潜绩",愿意抓容易出成绩、出政绩的工作,不愿抓周期长、见效慢的工作,是功利思想、浮躁心理在作怪,政绩观存在偏差。三是没能做到统筹兼顾。没有处理好抓基层党建工作与抓业务工作的关系,没有把基层党建工作有效融入到推动卫生工作之中,反映出自己工作方式方法上还有欠缺。四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缺乏经常性、持续性。没有把每个领域、每个环节抓具体、抓深入。这实质上是自己缺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的"钉钉子"的精神,缺乏"功成不必在我"的情怀。

三、下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在其位、谋其政、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扎扎实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

(一)认真履职尽责,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加大精力投放,做到聚精会神抓党建。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考评办法。进一步强化六个党支部工作办公室力量配备,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强化党组织负责人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抓好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做好党组织书记逐级约谈,并严格追究问责。

(二)注重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品牌创建工作。在坚持抓面、抓整体推进的基础上,2016年打造2个服务效能突出的机关党组织。深入实施基层党建"四型"服务工程,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普惠基层党员和广大群众。常抓"四联八建"工作机制,助推基层党组织活力,让百姓得实惠。

(三)强化工作保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建立稳定的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制度,明年6个党组织工作经费力争达到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总额2%的标准,列入行政经费预算。齐心协力抓好,明年下基层开展免费医疗服务活动12次,投入帮扶资金12万元用于民生工程建设和困难党员救助金及节日慰问。

以上是我2016年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报告,不足之处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我将虚心接受改进。

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材料(二)

商经委党委书记 努尔江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2016年度抓国企机关党建工作述职如下,请大家评议,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抓国企机关党建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今年以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县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我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推进全县工业商贸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有效提升了国企机关党建整体水平。

(一)真抓实干以党建促业务。始终把国企机关党建工作摆在履职的重要位置,商经委党委以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在方针政策上把握,在抓班子带队伍上下功夫,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商经委党委党建工作专题工作会议,听取各支部的述职汇报,找问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解决存在的难点和不足。

(二)严的措施严的标准抓管理。面对近些年我委个别党支部班子软弱涣散,党员管理弱化,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以严的措施,严的标准"进行了整顿,通过召开2016年度各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参加的商经委党委党建述职工作会议,结合国企机关工作特点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出台商经委年度党委党建工作计划目标和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国企党建工作要点》文件,(

(三)强化党的宗旨,发挥党支部作用。扎实开展"访惠聚"活动,商经委党委和各支部始终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积极倾听群众心声、回应群众关切,竭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还进行了"换位体民情"活动,同时,认真贯彻落实"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任务,专门安排1名工作能力强的干部,驻查干郭勒乡加勒塔斯村开展"三民"工作,在驻村期间,走访群众1043人次,化解矛盾纠纷25件,积极为帮扶村贫困家庭困难高中生进行帮扶,累计解决上学费用3万余元,为帮扶村解决电费5000元,各支部为帮扶村积极协调17万元资金维修5公里村级道路,出资3000元为帮扶村维修电灌站,并且还为帮扶村积极协调维修2公里水毁灌溉渠,在"七?一"、"古尔邦节"、"中秋节"期间,对帮扶村8名老党员、20名75岁以老人进行了慰问,慰问金共计2.5万元。

(四)加强党员队伍建设。2016年,商经委党委以服务于县域经济发展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抓好党建工作,以党建促业务。结合今年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严格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扎实推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立足岗位实际,进一步动员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发展党员的严格标准,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人,预备党员1人,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

二、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

(一)对国企机关党建工作抓的不够实。国企机关党建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没发挥好,对党建工作仍存在片面认识,总觉得抓党建不如抓商务工作那样顺手、那样给力,导致履职的内在动力不足,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平时以文件形式安排抓基层党建工作,不能按照职责要求,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亲自去研究、谋划、部署,抓落实。

(二)对国企机关党建工作缺乏大胆创新。在履职过程中,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观念不新、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工作标准不高,不能认真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以创新的思路、有效的措施抓深抓实国企机关党建工作。

(三)监督措施不完善、考核运用不充分。围绕国企机关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对制度落实不到位、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管制约手段,激励问责机制不够完善,存在强考核、弱问责的情况,考核结果运用的不够充分,奖惩措施力度不够。

(四)部分党支部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够。因所属党支部的都是国有企业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大都是兼职,对主管的业务工作比较上心,存在重业务发展轻党建,造成部分工作开展不够细致,成绩不够突出,效果不够明显。

本人通过深入思考,认为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政绩观有偏差。从我内心深处,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总认为抓商务工作见效快、看得见,容易出成绩,抓党建工作见效慢,主要以会议落实会议,以下文件促工作,自己没有真正履行国企机关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更多的精力放在抓业务和单位年初签订的重点商务工作上。二是统筹兼顾抓得不够。思想上对于国企机关党建工作抓得好的单位给予支持、鼓励多一些,对于个别支部党建工作抓得没起色的支持、过问得少,没有统筹考虑。三是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严。自己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建设重视不够,监督不严,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不够,导致一些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不经常、不严肃,党内监督、民主集中制、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缺乏应有的党性锻炼,不能很好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扎扎实实抓好国企机关党建工作。

(一)认真履职尽责,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从我做起,进一步树立党委书记作为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正确政绩观。建立定期议党、专题议党制度,逐级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督查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投入更多的精力抓党建,亲自研究、谋划、部署国企机关党建工作,影响带动党支部书记更重视党建工作。进一步研究责权利相统一的国企机关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国企机关党建工作人员的能力,加强培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二)认真落实好抓国企机关打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和组织建设。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健全"三会一课",党风廉政建设、民主评议等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约束作用。同时,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质量。继续采取建立对个别软弱涣散党组织动态监测和常态整顿机制,强力推动整改提升。

(三)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突出抓好党性教育和警示教育,落实好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谈心谈话制度,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着力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建立健全从严管理监督党员干部、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治党水平。落实好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等制度,推动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突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组织凝聚力,把各党支部党建工作具体做到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增强干事创业的能力。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宗旨,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职,创新实干,奋勇争先,推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材料(三)

青河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沈峰

今年以来,在县委和上级公安机关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公安局全体党员干部坚持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本县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大力开展平安青河建设,扎实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以党建工作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确保了全县社会政治、社会治安和民警队伍大局的持续稳定。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有了进一步提高。

一、履职工作特色和亮点

(一)搞好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班子的龙头作用。年初与各支部层层签订了党建工作责任状,明确了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和各支部的党建目标任务。形成党委统一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促进作风转变。不断加强化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一是注重教育培训。根据《青河县公安局教育训练实施方案》的要求,扎实开展支部轮值轮训。今年以来,先后开展党建知识学习、公务用枪轮训、法律法规培训等教育培训8期30余场次,党员民警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不断转变作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局党委班子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抓重点,求突破,把主要精力向基层倾斜,进一步完善了党委班子成员挂点包片制度,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主动帮助基层解决疑难问题,真正为基层办实事、解难事。

(三)不断夯实党的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强化党员基本教育。定期联系各党支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主动走向讲台为支部党员上党课,与支部党员共同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党员基本教育制度得到有效落实,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明显增强。二是强化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每季度对所属5个支部落实七项基本生活制度进行督导检查,指出存在问题与不足,督促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党组织建设有效推进。

(四)求真务实,以身作则,切实做好联系点的群众工作。对口帮扶村(塔拉特村、青海村),有针对性的做好帮扶工作。2016年积极争取自治区5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解决村民引水问题。联系运输车辆和砂石料厂,将800米自然道路铺设为沙石路。同时积极推广"生态型"农业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投资17万元建立村集体畜牧养殖合作社,目前已完成办公室、仓库、棚圈建设(占地20亩),年收入预计达6万余元;组织本局各党支部与联建村开展了"一帮一"、"党员联系户"等党员联系群众的活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党建工作认识还存在偏差。日常多忙于抓公安中心业务和事务性工作,对抓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对党建理论学习不多、研究不深。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未进行深层次的研究指导。

(二)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平时对党建工作统筹安排不够。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弱化,"三会一课"生活制度未常态坚持,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基层党支部党员学习教育流于形式,组织活动形式单一,党组织威信及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

【工作人员党费收缴职责】

(三)日常管理教育缺失。由于忽视了对党员的日常管理教育,造成部分党员干部党性观念不强,对组织的信赖和感情减弱,爱党、忧党、兴党、护党意识淡化,"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有时存在。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不强,思想上容易受利益驱使,存在过多的为个人谋私利、打小算盘,甚至还存在侥幸心理,党员日常作风养成教育时紧时松,存在搞教育整顿时紧一下,过了又恢复老样子。

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总认为公安工作就是党的工作,只有抓好业务任务的完成,党建工作就在其中了,往往以业务工作来代替一切,衡量一切,久而久之就出现了警察意识强、党员意识弱,行政意识强、组织意识弱的现象;也存在口头上重视党建工作,但在实际中却不能妥善处理好业务工作与组织建设之间的关系,造成部分党员、干部业务工作进步与队伍政治思想建设不同步现象;甚至产生"实质性的业务工作都做不完,哪里有时间搞这些虚的东西"的错误思想。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党组织工作程序不够规范,疏于对党员民警的教育和管理,组织生活松懈,质量不高,致使一些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松散、理想信念动摇,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发展党员工作中,部分党组织中存在重吸收、轻培养的倾向,非党员民警申请入党后,党组织往往注重申请人有无向党组织靠拢的表现,而不注重日常考察培养,影响到党组织的先进性。三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工作制度建设水平的高低,有针对性解决问题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例如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委和各支部都按照要求召开,但有极少数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却流于形式,泛泛而谈,起不到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又如党员的教育培训制度,内容和形式上比较单调,虽然任务可以及时地完成,但若缺乏针对性,也就没有了教育提高的实际效果。四是工作方法不灵活。党建工作方法陈旧、措施单一是当前我局党建工作中较为突出、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局人员多,工作特殊,人员变动频繁,个别党支部无稳定的支委班子,且部分从事党建工作的同志政策理论水平不高,在开展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上还存在新的方法拿不出,老的方法又不管用的"两难"现象。一些党员反映党的教育活动单调、枯燥,产生厌倦、厌烦情绪,缺乏感召力、吸引力、推动力。

三、下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开展"三会一课"教育。坚持以党委中心组学习,带动和辐射机关和各支部学习。认真抓好"三会一课"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管理体系,运用"两条主线"促进中心组学习的长效开展。落实经常性的学习制度和考勤制度,形式上坚持把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结合起来,把理论灌输与中心发言讨论结合起来,切实把理论转化为实践认识,把理论转化为清晰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学习效果,带动整个公安党员队伍政治学习教育。

(二)推出支部服务品牌,提高基层党组织服务水平。立足服务群众,进一步推进窗口部门(如城镇派出所支部户籍窗口、交警大队支部车管所办证窗口、机关党支部出入境服务窗口和治安户籍业务和办证窗口)比学赶超氛围,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推进党支部分类晋级和优秀品牌示范点创建工作,切实加强指导力度,努力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在原有基础上有新的提高。牢固树立党建工作"走前头,争前列"意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在全局开展"一支部一品牌、一支部一特色"创建活动,切实开展党建服务品牌创建工作。

(三)不管巩固提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努力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认真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着力构建富有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深化和拓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让广大民警经常受教育培训,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上、把足迹留在基层、把服务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抓好执法为民教育,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职业素质,提高执法为民的工作的能力。公安民警在执法中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促进自身严格、公正、规范、理性、平和、文明执法。

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材料(四)

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 阿克木

按照要求,现将本人一年来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抓基层党建工作特色亮点

(一)加大基层建设,明确工作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及时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不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与系统6个党支部均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等。局党委根据全县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的目标任务,谋划工作思路,确定工作内容,安排工作任务,落实保证措施,始终把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完成贯穿于党建工作的全过程。

(二)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2016年,党员转正1人,发展预备党员2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人,接收入党申请书15份。

(三)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活动,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地区以及县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结合交通系统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多渠道宣传发动,多层面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摆问题,切实抓好整改,把整改问题、健全制度、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切实解决单位和行业中存在的不正之风。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认真查找党员干部在党性修养和思想作风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思想根源,努力整改提高,使全系统干部的党性修养有新加强、思想作风有新改进、领导方式有新转变、工作作风有新变化、各项工作有新突破,达到"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效果,努力营造在位谋政、在岗尽责、在职为民的良好风气,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争先进位的激情和活力。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从政道德、党纪法规、岗位廉政和警示,持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实效,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廉政氛围。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宣传,完善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检查,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四)积极开展维稳宣传教育,维护民族团结。工作中通过与驻村干部座谈、进群众家中、走田间地头、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面对面、零距离、拉家常式的向群众宣讲中央和自治区的惠民政策以及近几年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新疆发生的巨大变化、本地经济发展和群众个人身边的变化等。

(五)积极开展帮扶,为农牧民群众办实事。结合局党委优势、所驻村现状和各族群众所盼,"实打实"地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积极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为6个村争取项目资金40余万元、筹措资金23.3万元,利用村集体地种植大麦100余亩,为村集体经济增收3万元左右,修整转场牧到35公里,修建街道围墙2公里,解决种苗2万株,清理灌溉渠道2公里,维修冬牧场围栏6公里,捐助10吨水泥帮助村集体建设牲畜棚2座,空心砖厂1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党建工作抓得还不够实。基层党建工作亲自督查落实比较少,大部分交给办公室处理,自己亲自过问的比较少,在材料保存,和计划总结材料中,自己过问的比较少。

(二)党建工作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工作中更加注重实际工作,忽视了办公室工作管理,使得自己对实际工作更上心,对书面材料工作不重视。导致工作下来,"只会干,不会说",宣传工作更是放置不理。

(三)统筹抓好工作的意识还有待增强。对于基层党建工作管理、宣传、组织上还不到位,工作合力形成的不够好,没有完全发挥局党委的作用。

(四)对基层党建工作缺乏新意。始终使用老方法、老制度落实工作,没有创新的观念,遇到问题不够灵活,不能有效的落实基层党建工作。

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党性修养有待提高。通过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严格的纪律观念和不断加强学习意识,树立正确的"三观"强化自身的党性锻炼和自我的防腐防变能力。坚持对党的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政知识的认真学习。从政治上、作风上、学习上、道德上不断提升对党性的锻炼和党性的修养。二是缺乏廉洁从政,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廉从政、作表率"在行为上坚持清正廉洁、忠于职守的规范。从思想上要与党保持高度一致,时刻勤政为民,常常深入到工作一线,全心全意扑在工作上,努力树立勤政为民的好形象。三是工作精力投入不足。党建工作中总是重视一部分,忽视一部分,对一些工作处理的进度跟踪不实,总是先紧一紧然后便不了了之。往往由于自身原因不愿意去深究某一部分工作,使得工作成果大打折扣。四是党内生活制度执行不严,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内生活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监督不到位,对不能积极参加"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干部没有起到有效的约束力。工作生活中批评与自我批评也落实不到位。监管落实的不到位,存在工作干不干都一样的现象发生,使得基层党建工作很难取得大的突破。

三、下步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一)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党建工作十分重要,但往往容易忽视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在开展民族团结、维护稳定方面宣传仍只局限于开会和发放宣传资料的形式进行,造成有人参会却不知道会议思想,手里有资料却不知道资料内容。如此一来不仅浪费了时间更是浪费了财力物力。我局会定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宣传教育手法,通过组织培训、播放宣传教育片、座谈会、培养资料解说员等形式来加大宣传力度和宣传深度广度,做到正真的宣传真正的警示教育。

(二)优化组织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加大组织建设,扩大人员培养,积极扩大我党发展对象和积极分子的培训力度。加大支部建设力量,对下属6各党支部,加大管理力度,提升各支部的服务质量,在签署责任状的同时,积极督查工作质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严格要求各支部,尤其对新建支部,要加大沟通力度,确保各支部间工作的协调统一。

(三)提升党员干部服务能力,强化党员服务队伍建设。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积极组织学习交流,定期检查学习成果,对党章要一学在学,确保每位党员都彻底学透学精。坚持把"双语"培训纳入总体规划中,把懂"双语"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条件。

2016个人工作情况承诺书
工作人员党费收缴职责 第九篇

个人工作情况承诺书

我代表____________公司向广发证券、基金、期货公司承诺:我司不会向贵司员工行贿。贵司员工如有受贿(从xx年9月开始)行为或索贿言行,我司会如实向贵司监事长吕平同志汇报。

我在此签名确认上述承诺

姓名: 职务:

公司:

投标项目: 日期:

说明:

1、 此承诺书的目的是使合作双方增加信任,保护员工职业操守,保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避免违法行为,防范道德风险,降低合作成本,提高合作效率;

2、 如知情不报或谎报情况,或不签此书者将被贵司取消投标资格;

3、 此承诺书要由供应商在每次参加投标会时当众签好,递交给投标负责人;

4、 此承诺书由广发证券总裁助理沈浩亲自起草于xx年12月2日,如有必要或建议,可以修改。

个人工作承诺书

在这次校党委开展的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中,作为一名从事人事管理工作的共-产-党员,我郑重承诺:

一、加强政治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带头坚定信念,献身教育事业。

二、增强创新意识,努力与时俱进。带头钻研业务,提高服务水平。

三、加强党性修养,廉洁奉公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争做道德模范。

四、立足本职岗位,提高服务效能。带头争创佳绩,争做党员标兵。

承诺人:桂祖祥

xx年9月1日

个人工作承诺书范文

一、积极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

1、组织乡、村干部深入开展 “三新”主题教育活动,并经常性的在全体干部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找缺点、树典型、评先进。充分调动乡、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乡、村干部工作水平。

2、组织30名乡村干部赴山东、河南、杨凌学习金银花栽植技术;组织80名乡、村干部赴其它兄弟乡镇学习专项工作经验,如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等;组织村两委会成员及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乡机关开展培训班四期,并积极配合县级机关做好干部培训工作。

3、加强全乡青年干部培训力度,特别是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培养教育。选派优秀青年干部驻村开展工作,通过在村上参与协调解决矛盾,开展计生等工作,切实加强青年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4、按时参加“彬县党建讲坛”。领导干部要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按时参加县上举办的讲座,并结合工作实际勤思多想,不断开拓进取、创造性工作。

二、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

1、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加强机关干部日常管理。

制定车家庄乡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机关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落实办理,保障机关干部做事有章可循,切实加强机关干部管理。

2、实行机关干部工作报告制度。

实行机关干部工作报告制度,机关干部每月月末填写工作报告单,回顾和总结当月工作及其完成情况,由乡党政主要领导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点,以提高工作效率,并为科学考核干部提供依据。

3、建立健全干部责任追究机制。

对村两委会干部实行干部责任追究,对工作不积极、与乡党委、政府不能保持一致,有抵触情绪、产生严重后果的干部,乡党委、纪检委将依据相关条例对其责任追究,轻者党内警告、记过,重者直接进行免职,以此促进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4、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有党建工作联系点,年初乡党委研究决定,乡党政9名领导分包9个重点支部,明确责任和职责,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责任,每月到联系点指导一次工作,每季度到点讲一次党课,每半年为点办一件事实,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示范点。同时要求每季度对各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三、抓好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建设。

1、抓好村级阵地建设工作。今年,在继续完成权家桥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同时,争取资金启动建设席家店、马家斜、新庄村村级阵地建设。

2、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今年要做好09年预备党员考察转正工作,使全乡党员累计达到267人。并培养发展预备党员20人,发展入党积极分子50人,及时向党内补充新鲜血液,努力发展35岁以下年轻党员,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3、搞好党员服务队建设。吸纳一批新的党员服务志愿者,加入党员服务队行列,进一步扩大党员服务队规模,在原有服务队的基础上,根据村情实际、组织一些专业服务队。完善党员服务队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果显著的为民服务活动,搭建党员经常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有效平台和载体。

4、及时更新完善流动党员信息,加大外派流动党员管理支部的建设力度,建立与所在党委的定期联系沟通制度,加强流动党员的联系、教育、管理和服务,并随时与流动党员的家属联系,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

5、抓好全乡党员信息库建设。

严格按照县委要求做好全乡党员信息库建设工作,做到专人专管、设备专用,及时对党员信息更新。

6、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委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定期学习制度,对不合格党员及时按照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7、对大学生“村官”加强教育管理。明确岗位目标,乡镇主要领导、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要做好帮带工作,不断提升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发挥他们的才能,将他们培养成农村工作的能手。

8、推行村党支部书记“一定三有”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确保村干部“劳有所得、干有所盼、病有所医、退有所靠”。

9、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各村党支部必须按月按标准收取党费,每季度按时向乡党委缴纳一次。乡党委每半年足额向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缴纳党费,做好下拨党费的管理使用工作,杜绝胡支乱花。

10、全面利用各村村级远程教育网络,保证致富信息及时进村入户。

四、继续深化“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

1、培育新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全乡各村升级晋档速度。

认真开展 “一事一议”、“一村一品”工作,扎实深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搞好升级晋档的资料整理工作,建好农民增收明白卡,按村装订成册。积极建成枣林、黄白、席家店3个“升级晋档、科学发展”示范村。

2、搞好党员致富示范点建设工作。

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全力抓好枣林、马家斜、闫家河金银花种植示范点、权家桥养鸡示范点、新庄村养羊示范点的建设工作。

3、切实做好各村跨越提升工作。

以“三类村”和“四类村”为重点,切实做好先进村带头示范和落后村帮扶提升。确保年底创建二类村级党组织一个,四类村级党组织全部晋升到三类;三类村级党组织累计达到九个。

五、全面推行“四议四公开”工作做法。

“四议四公开”重点要抓好八个方面工作。实施“四议四公开”,发挥八个环节作用,即发挥村支委提议的基础作用、村“两委”班子会议商议的论证作用、党员大会审议的带动作用、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的决策作用、决议和实施结果公开的反馈作用、村财村务公开的监督作用、年度述职公开的测评作用和离任结果公开的审计作用。同时,要建立“提议、商议、审议、决议”档案,做到记录清楚,存放有序,查阅方便,以严格的程序保证民-主决策。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开展“三个一”活动,定期组织农业专家、优秀人才、农业技术指导员到各村为群众开展科级培训、技术服务活动。同时建立人才联系、慰问制度,及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各类困难和问题,积极营造尊重人才、关心人才的社会氛围。深入发掘、积极推广人才队伍中的先进典型,树立一批人才致富标兵,切实增强各类人才的创业热情。

七、加强党史、组织史征研工作。

按时完成革命遗址普查工作任务,按时完成组织史资料第四卷初稿和2016年党委工作纪实征编上报任务。

个人工作作风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厅党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履职能力,提高办事效率,推动全省工业和信息产业跨越发展,更好地为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贡献,特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像抓经济一样抓好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工信团队形象。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一项根本性任务常抓不懈,强化作风建设的责任担当,发扬“爱拼才会赢”精神,树立创新、务实、拼搏、争优的工信团队精神。在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以及整治“庸懒散奢贪”、“创先争优”和“改进作风”等专项活动中,着重从制度上入手,形成层层落实的长效机制。

二、深入推进改革,以优质的服务和拼搏争优的精神,推进全省工业和信息化事业快速发展。今年重点围绕园区管理体制、专项资金管理、行政审批、招商引资、信息化、党风廉政建设等八个方面,加大改革力度,建立创新高效的工作机制,释放企业和市场活力。强化服务和主动作为,把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落实到抓项目上,落实到为企业排忧解难上,落实到为居民解决用电、用气保障上。在抓好发展同时,坚持环保优先,绝不能破坏xx的青山绿水,实现发展和保护的双赢。

三、推进效能建设,提升服务质量。简化审批和办事流程,除国家有明文规定外,我省所有工业和信息产业项目实施核准改备案制度;对原有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实施审批流程“简化、优化、标准化、程序化”,进一步提高审批效能;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力争审批事项互联网申报和办理达到80%。对项目核准备案实行绿色通道,能快则快,尽力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和“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四、坚持政务公开,打造阳光政府。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媒体上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各类事项信息,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理时限和办理结果等信息,做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定期开展银企对接、节能政策解读、资金申请培训等,为企业提供面对面的咨询服务。及时受理和回复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

五、坚持廉洁从政,加强内部管理。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编制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建立严密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点改革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方式,实行项目和资金分开管理,统一一个口进出,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和吃请,坚决纠正和查处在本行业中发现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行为,坚决杜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款大吃大喝等挥霍浪费现象。

六、畅通投诉通道,兑现公开承诺。在办公楼设置征求意见箱,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对于来信、来访、电话、网络等各类投诉,实行专人负责制,热情接待和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访,虚心接受群众合理化意见建议,满足群众合理诉求,对群众关心和反映的问题及时研究,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有错必改,有案必查、查案必果;认真兑现公开作出的承诺,认真办理并回复群众投诉事项承诺办理的结果,力求投诉办结率和满意率达100%。

我们将恪守以上承诺,真诚欢迎全省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和履行承诺情况进行监督评价,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x年x月xx日

个人工作承诺书

为了更好地完成2016年党委政府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量化指标,细化任务,特向党委、政府和全镇干部职工作郑重承诺:

一、认真做好管区工作,具体做到:

1、做好农村稳定和人员稳控工作。做到工作下移,广泛排查管区各村矛盾纠纷,发现矛盾及时化解。做到矛盾纠纷不出村,稳控人员不出视线,如若出现人员失控,我代表管区承担一切责任。

2、做好各类税费项目的征收。具体包括:车船使用税、水费、慈心一日捐、新农合、农村养老保险、平安保险等收费项目。保证做到按时、按量、按党委政府要求完成任务。

3、做好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主要有小麦补贴、玉米补贴、农机补贴、良种补贴、能繁家畜的补贴,做到统计核实准确无误,上报及时,发放到位。

4、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管理。经常、及时与所辖各村干部座谈、了解、沟通。使各村干部团结、和-谐,充分增强村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完成党委交办的其它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保证按党委要求完成任务。

二、积极完成本人分管的工作。

1、做好对镇、村干部的建档和管理教育工作。对镇机关干部和行政村“两委”成员进行建档立卡,纳入管理,同时根据县委要求,对机关干部和行政村干部定期进行培训教育,以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做好农村党员的培养教育和纳新工作。对农村党员再进一步核实统计,纳入微机化管理,对2016年新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培养教育工作,超额完成我镇农村党员的纳新工作。

3、做好现代农村远程教育工作。做到超额完成省委要求的收看次数和收看时长。保证在县委组织的考核中名列前5名。

4、完成县委组织部安排的日常工作。做到材料撰写规范、上报及时,质量上乘,保证各项工作位居全县前列。

三、加强自身建设。

1、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做到出满勤,干满点。

2、增强集体荣誉观念。做到思想上、行动上和党委政府保持 高度一致。

3、搞好团结。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 做。生活中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关心下属。

4、加强自身建设。筑牢反腐介廉这道防线,做到清正廉洁 以上承诺敬请领导和同志们监督,有不当之处,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承诺人:

201x年x月x日

个人工作承诺书

根据机关党工会和委机关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努力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郑重向党组织承诺: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不移地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本委的各项制度,严格按党员的标准约束自己的言行,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严于律己,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坚决遵守党的纪律。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区域合作交流工作,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时刻牢记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为我市的发展改革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4.严于律已,清正廉洁,坚守党员的无私奉献精神,努力做到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弘扬团队精神,坚持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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