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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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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包括哪些? 第一篇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长期以来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时期,各种利益格局将重新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将日趋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这就要求人民调解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中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

人民调解员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主体,在日常工作中预防和处理了大量的群体性纠纷和社会热点矛盾,××年中办发号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人民调解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第三,敬业而勤奋的品德。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劝说、服务的特点,从一个侧面决定了它的“配角”地位,是一个既不能出“风头”而又“求人”的事,加上人民调解是一项群众性自治活动,调解人员无职无权。正因为如此,人民调解工作又是最能体现、培养、和锻炼人的道德品质的岗位。要在人民调解员中大力倡导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修养、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忘我无私的思想品质、遵纪守法的模范作风。

二、四种能力:

一是纵横有方的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人民调解是群众自治的一项重要活动。在新的形势下,社会矛盾涉及面广,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多,有公民与公民之间的、有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还有跨地区、跨行业的各类复杂疑难纠纷,所有这些有决定了人民调解对上、对下、纵横协调的工作特色,保持畅通的工作渠道和良好的个人关系,从而形成工作合力,对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着关键性的作用。锻炼这方面的能力对人民调解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是在听取当事人陈述后,根据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帮助当事人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在此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特点和纠纷的性质、难易程度、发展变化等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同时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导工作,帮助他们统一思想、提高觉悟、端正态度、消除对立情绪,因此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对人民调解员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三是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能力。能够运用各类学科知识,运用收集、筛选、分析、综合的方法,及时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总结调解工作的实践经验,找出矛盾发展规律。

四是及时总结归纳的能力。能够熟练地运用专业素质和敏锐的思想素质,及时分析研究人民调解工作的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提出相应的措施与对策。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村(居)委会的助手。

三、五种途径:

一要加大分级培训的力度。这是提高人民调解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主要渠道。要建立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采取分级分批次培训。县司法局培训各级调委会主任,镇(街道)司法所培训人民调解员,村(居)调委会培训调解信息员。通过建立分级培训制度,使每一个调解人员都有参加学习的机会,从而不断补充新的知识。

人民调解员应该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包括哪些? 第二篇

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长期以来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时期,各种利益格局将重新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将日趋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这就要求人民调解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中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

人民调解员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主体,在日常工作中预防和处理了大量的群体性纠纷和社会热点矛盾,××年中办发号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部颁规章,对人民调解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目前人民调解员的文化程度、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

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确定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的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作为人民调解工作依据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作为提高调解工作水平的社会学、教育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包括哪些?】

第三,敬业而勤奋的品德。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劝说、服务的特点,从一个侧面决定了它的“配角”地位,是一个既不能出“风头”而又“求人”的事,加上人民调解是一项群众性自治活动,调解人员无职无权。正因为如此,人民调解工作又是最能体现、培养、和锻炼人的道德品质的岗位。要在人民调解员中大力倡导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修养、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忘我无私的思想品质、遵纪守法的模范作风。

二、四种能力:

一是纵横有方的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人民调解是群众自治的一项重要活动。在新的形势下,社会矛盾涉及面广,重大的突发性事件多,有公民与公民之间的、有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还有跨地区、跨行业的各类复杂疑难纠纷,所有这些有决定了人民调解对上、对下、纵横协调的工作特色,保持畅通的工作渠道和良好的个人关系,从而形成工作合力,对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着关键性的作用。锻炼这方面的能力对人民调解员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民调解员调处矛盾纠纷,是在听取当事人陈述后,根据所掌握的证据材料,帮助当事人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在些基础上根据当事人特点和纠纷的性质、难易程度、发展变化等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同时开展耐心细致的说服导工作,帮助他们统一思想、提高觉悟、端正态度、消除对立情绪,因此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对人民调解员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三是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能力。能够运用各类学科知识,运用收集、筛选、分析、综合的方法,及时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总结调解工作的实践经验,找出矛盾发展规律。

四是及时总结归纳的能力。能够熟练地运用专业素质和敏锐的思想素质,及时分析研究人民调解工作的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提出相应的措施与对策。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村(居)委会的助手。

三、五种途径:

一要加大分级培训的力度。这是提高人民调解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主要渠道。要建立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采取分级分批次培训。县司法局培训各级调委会主任,镇(街道)司法所培训人民调解员,村(居)调委会培训调解信息员。通过建立分级培训制度,使每一个调解人员都有参加学习的机会,从而不断补充新的知识。

当前形势下人民调解员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
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包括哪些? 第三篇

十年积怨留后患 调委会调解化干戈

2012年6月的一天,林川乡调委会办公室来了两个怒

气冲冲的男子,而且还争吵着。调解员一看这情况便知两人之间肯定有很大的矛盾正待要化解;经调解员的耐心询问才知是两人为了十几年的事而争吵。当事人心情平静下来后就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大约十多年前,林川乡许家村村民郭云世与亲戚和林

川乡昝扎村村民东明山在一起喝了两次酒,之后郭云世亲戚家村里的村民李发旺因相互介绍和东明山认识,后李发旺与东明山媳妇有暧昧关系并带她出去旅游20天左右,后来东明山经常为此事与郭云世纠缠不清,直到现在东明山还一直找郭云世麻烦,理由是说郭云世拐走了东明山的媳妇;由于东明山媳妇跟别人离家出走后家里的生活都是由东明山一个人照顾,没办法再去外面打工挣钱,故家庭经济收入有限生活拮据。

由于双方当事人不在同一个村委会,当天下午乡调委

会先联系到昝扎村委会进行对当事人东明山及其情况的了解,并做了相关登记;后又同派出所所长走访了许家村村委会,对郭云世的情况进行走访取证,经了解得知郭云世近年来都是以唱花儿为副业来增加收入,家庭条件比东明山好。

两天后在查清纠纷事实的基础上,由林川乡调委会主

持进行了调解。调解开始双方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都不愿意静下心来说明事实,为了缓和双方的情绪,乡调委会决定进行针对式的调解,先把郭云世叫道另一件办公室向他反复宣讲《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又从社会公德及情感方面进行了郭云世的思想工作,通过一番由情入理的劝说,郭云世感激调委会帮忙解决了他和东明山之间十几年来的积怨。当当事人双方再次见面时紧张的气氛已经大大缓解,未等调解员开口郭云世就主动提出给东明山5000元的经济损失补偿,且当天一次性给清,但他也提了一个要求:不许东明山以后再来骚扰和打扰自己的生活。

点评:

本案是一起在农村中比较典型的矛盾纠纷。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妇女都去外地打工,甚至嫁到外地,这样一来农村的男子找结婚对象就相对困难,本案中东明山与妻子结婚后不久妻子就不知所踪,恰巧其妻子和郭云世很熟悉,故觉得是郭云世骗走了他的媳妇,加之对妻子的担心,才会暴躁的和郭云世吵起来;郭云世自己也认识虽然东明山的妻子不是他骗走的但也和他有间接的关系。

在具体的调解中,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坚持了以人为本,法理结合,联系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劝解工作,最后成功化解了这十多年的积怨纠纷。

人民调解工作是化解矛盾纠纷、预防违法犯罪、维护

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调解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调解工作的成败,关系到能否把第一道防线筑牢。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民间纠纷从数量、内容以及表现形式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这就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优良、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是新时期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环节。

一、 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现状

从目前的情况看,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不强、战斗力较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远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和任务的要求:

一是体能状况不适应。在农村,很多地方的人民调解工作由一些年过花甲的老党员、老干部承担。在城区,调解组织的成员多数是上了年纪的娘子军。还有一些厂企的调解工作是由残疾职工担当的。总体来看,人民调解队伍缺乏年富力强的有生力量。如诸城市城乡共有调解人员3149人,而年龄在55岁以上,身体状况较差的有946人,占总数的30%。针对现在民间纠纷的调解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和某些纠纷调处难度大,需要多次做工作的实际,这些同志就显得体力不支、精力不足。特别是对于那些易激化的矛盾纠纷,要求迅速果断地平息,防止事态扩在,这些同志就更显得力不

从心。

二是精神状态不适应。有的调解人员工作标准低,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工作中被动应付,政绩平平;有的调解人员感到当前调解工作难做,遇到纠纷不敢管或不愿管,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有的调委会主任兼职过多,做民调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在其位不谋其政,调解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形同虚设。诸城市基层调委会主任兼任两个职务以上的有2614人,占总数的83%,有的对调解工作一问三不知,使调解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

三是政策、法律水平不适应。从诸城市的情况看,有的调解人员不关心政治,对当前有关政策知之不多;有的调解人员平时不学法,法律知识贫乏。这些调解人员调解纠纷还是沿用老套路,或以罚代调,或在纠纷当事人中间和稀泥。由于不能做到依法调解,以理服人,调解工作往往很难奏效。 四是文化素质不适应。许多调解人员文化水平偏低,社会知识面窄,只会调解简单纠纷,遇到复杂一点的纠纷就束手无策。诸城市调解人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的仅占总数的15.6%,而文盲半文盲占21.8%。由于他们缺少文化,对学习理解法律知识带来很大困难,平时在调解工作中不会宣传法律知识,不会制作调解文书,不会对调解工作进行定期总结和记录归档,严重制约了调解工作的开展。

二、 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是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客观要求

在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过程中,各种矛盾纠纷随之大量产生,并出现了下述一些新变化:

一是群体性纠纷增多。在农村,因干部作风不民主、行为不廉洁、办事不公道、财务不公开、农民负担过重等问题引起的群体性矛盾经常发生;在城镇,因企业关、停、并、转,拖欠工人工资、劳保等福利待遇,职工下岗分流等问题导致的集体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这些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化解,势必对全局的稳定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

二是民间利益型纠纷增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与人之间各种利益关系的冲突明显增多。如借贷纠纷、合伙纠纷、合同纠纷、房屋车辆买卖纠纷等,农村中因生产经营、建房等引起的承包合同纠纷、争水、争地纠纷、房屋、宅基地纠纷等。去年诸城市共发生这类纠纷1131件,占民间纠纷总量的35%。调处这些纠纷时若不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往往很难成功,造成久调不决。

三是赡养、婚姻纠纷增多。因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一部分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倾斜,道德滑坡,农村中不养老的现象普遍增多。去年诸城市共发生赡养纠纷981件,占纠纷总量的27%;由于喜新厌旧,第三者插足等原因引起的婚姻纠纷619件,占纠纷总量的17%。这类纠纷很难调解,

当前形式下人民调解员该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征文
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包括哪些? 第四篇

小议当前形式下人民调解员

应具备的素质和能力

三大调解之一的人民调解是最方便、最快捷、最高效和大众更喜欢接受的一种调解方式,人民调解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和谐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是“社会矛盾的减震器”。而决定“减震器”效果的关键因素是人民调解员的素质和能力。人民调解员担负着预防和调解民间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人民调解工作能否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关键取决于人民调解员是否具有良好的素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调解员,必须具备与担负日益繁重的调解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思想政治素质、社会责任感、业务素质等。

一、 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现状

从目前的情况看,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不强、战斗力较弱是普遍存在的问题,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和任务的要求:一是体能状况不适应。在农村,很多地方的人民调解工作由一些老党员、老干部承担。还有一些厂企是没有调解工作的。总体来看,人民调解队伍缺乏年富力强的有生力量。针对现在民间纠纷的调解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和某些纠纷调处难度大,需要多次做工作的实际,这些同志就显得体力不支、精力不足。特别是对于那些易激化的矛盾纠纷,要求迅速果断地平息,防止事态扩在,

这些同志就更显得力不从心。二是精神状态不适应。有的调解人员工作标准低,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工作中被动应付;有的调解人员感到当前调解工作难做,遇到纠纷不敢管或不愿管,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有的调委会主任兼职过多,做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心不强,积极性不高,调解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形同虚设。林川乡及村级基层调委共75人有的对调解工作一问三不知,有的对法律法规不熟悉,没有掌握最基本的法律法规,使调解组织处于瘫痪、半瘫痪状态。三是政策、法律水平不适应。有的调解人员不关心政治,对当前有关政策知之不多;有的调解人员平时不学法,法律知识贫乏。这些调解人员调解纠纷还是沿用老套路,或以罚代调,或在纠纷当事人中间和稀泥。由于不能做到依法调解,以理服人,调解工作往往很难奏效。四是文化素质不适应。许多调解人员文化水平偏低,社会知识面窄,只会调解简单纠纷,遇到复杂一点的纠纷就束手无策。

二、 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是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客观要求。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旧的经济体制被打破,

新的体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在生产关系的发展变化过程中,各种矛盾纠纷随之大量产生,并出现了下述一些新变化:

一是群体性纠纷增多。在农村,因干部作风不民主、行为

不廉洁、办事不公道、财务不公开等问题引起的群体性矛盾经常发生;在城镇,因企业关、停、并、转,拖欠工人工资、劳保等

福利待遇等问题导致的集体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这些矛盾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化解,势必对全局的稳定和发展构成严重威胁。二是民间利益型纠纷增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与人之间各种利益关系的冲突明显增多。如借贷纠纷、合伙纠纷、合同纠纷、房屋车辆买卖纠纷等,农村中因生产经营、建房等引起的承包合同纠纷、争水、争地纠纷、房屋、宅基地纠纷等。调处这些纠纷时若不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往往很难成功,造成久调不决。三是赡养、婚姻纠纷增多。因受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一部分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倾斜,道德滑坡,农村中不养老的现象普遍增多;由于喜新厌旧,去外面打工、第三者插足等原因引起的婚姻纠纷也越来越普遍。这类纠纷很难调解,且极易反复,调处不当,有可能导致自杀死亡。四是易激化型纠纷增多。由于一部分人的文化素质、道德水平及法律意识与时代脱节,发生了纠纷不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而是以牙还牙,不择手段实施报复,从而导致“民转刑”案件的发生。五是调处难度大。随着全面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人民群众的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有的人对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事情,抠起法律条文来往往比调解人员还细。

三、 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六个方面的基本意识。

1、应具备较强的大局意识。人民调解工作的对象是各类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矛盾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人民生活的安定和社会的稳定团结。因此人民调解员只有从“我为社会和谐稳定作贡

献”的大局出发,具备高尚的品德和情操,才能赢得群众的信赖,才能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坚持原则,才能正确的面对矛盾纠纷,不偏听偏信,不为人情所累,不为金钱所惑,不为权势所屈,从而正确、合理地解决纠纷,选择有效的解决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发挥“社会减震器”的作用。同时,人民调解员还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不折不扣的践行社会主义道德观,身体力行社会主义道德,以德修身,以德服人,发挥道德示范作用,做到自省、自警、自励,以高尚的人格力量去引导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明礼诚信,学法用法,和睦相处,共同致富,共建美好家园。

2、应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维护社会稳定是全民的工作大局,是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作为战斗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前沿的人民调解员,只有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才能积极主动贯彻调解工作方针,时时处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规范,随时关心关注辖区不稳定因素,剖析产生矛盾纠纷的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预防纠纷发生,及时依法公正高效地调解好各类纠纷案件,为社会稳定和谐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唯有这样,才能提高自己在群众中的威望,取得群众的信任,从而提高调解工作的有效性,有利于保持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树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良好形象,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包括哪些?】

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协调、劝说、服务的特点,从一个侧面决定了它的“配角”地位,是一个既不能出“风头”而又“求人”

的事,加上人民调解是一项群众性自治活动,调解人员无职无权。正因为如此,人民调解工作又是最能体现、培养和锻炼人的道德品质的岗位。人民调解员要有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修养、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忘我无私的思想品质、遵纪守法的模范作风。只有具备了相应的社会责任感,才能改变自己的世界观,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才能热爱调解工作,在工作中感受调解的成就感。

3、应具备较强的业务技能意识。“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自身具备较强的业务技能,在预防和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才能轻车熟路、很好地驾驭场面,才能使纠纷当事人心悦诚服,化干戈为玉帛。随着依法调解、科学调解成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必然趋势,人民调解员要在联系实际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分析、解决问题和驾驭复杂场面的能力。新时期人民调解员应该随时加强以下7种能力的历练与养成。

一是要不断提升法律政策理解适用能力。化解矛盾纠纷必

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现行政策、道德和公序良俗等进行。这就要求人民调解员要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钻研掌握运用程序法、实体法和政策来化解矛盾纠纷。二是要提升语言表达能力。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直接面对的是群众,这就需要人民调解员练就一张做群众宣传解释工作的利嘴,具有一定的感召力、吸引力和复杂场面控制力,从而达到使其知、知其信、晓其理、动之情、促其果的目的。三是提升沟通协调能力。人民调解是群

小议新时期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素质
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包括哪些? 第五篇

小议新时期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素质

人民调解工作长期以来为化解社会矛盾,消除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新形势下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一种好方法、好形式、好途径,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之一。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才能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而人民调解员就是践行人民调解法的具体操作者。本人从多年的工作实践中,总结了一些心得体会,以期与广大人民调解员交流共勉。

一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人民调解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人民调解工作的客体是各类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矛盾处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人民生活的安定和社会的稳定团结。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做到“五要”:一是要提高理论素质。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正确地看待事物、分析问题和决策工作;二是要提高纪律素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自觉做到依法办事、违法必究;三是要提高道德素质。要按照道德规范进行自我锻炼和自我改造,懂得应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学会正确区分和评判哪些行为是道德的,哪些是不道德的,要坚持按照正确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行动;四是要提高文化素质。要养成勤奋学习的好习惯;五是要提高心理素质。要有顽强的意志、勇于创新的精神,要有宽容的品格、平静的心境,要淡泊明志、保持心理健

【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包括哪些?】

康,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人民调解员只有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才能准确的给矛盾定性,选择有效的解决方式化解纠纷矛盾。

二是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

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十分广泛的工作,它存在于各项工作之中,涉及到多个领域、各个方面。一个合格的人民调解员要有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必须具有一定的文化功底和调解技巧,要善于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区各种新矛盾新问题出现,特别是法律方面的知识,它的实践性很强,只有不断的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有关方面的法律知识,为我们调解工作所用。因此,做一个合格调解员必须加强学习,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同时还应掌握必要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社会学、教育心理学、犯罪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并能在调解工作中熟练地运用这些知识。做到心中有法,手中有据,站立在一个公平合理的角度上,合情合理合法的处理矛盾纠纷

三是具备一定的业务技能素质。

人民调解员队伍只有具备一定的业务素质,才能增强调解员应对和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的能力,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第一道防线”作用。调解人员要提高法律素质,掌握常见、多发纠纷的调解方法和技巧,尤其是要熟悉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民间借贷

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纠纷、邻里关系、土地承包、物业管理纠纷等案例的剖析,增强调解人员排查、化解和处置复杂疑难纠纷的能力,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人民调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政策法律水平。在预防和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不但要对当事人进行规劝疏导,还要对其从道德、情理、政策、法律上进行说服、告诫、劝和,才能使纠纷当事人心悦诚服,化干戈为玉帛。人民调解员要在联系实际中加强学习,要认真学习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把握各类矛盾的新特征,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分析、解决问题和驾驭复杂场面的能力,提高调解工作的艺术和调处能力,熟练掌握调解方法与技巧。

四是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民调解员。

堂堂正正做人对调解员来说是一个很高的要求,在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堂堂正正的“好人”一般具有诚实、守信、勤俭、博爱、律已等方面的品质,堂堂正正是对人品的升华,人民调解员要正确行使手中权利,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不畏权贵、不当奴才、不阳奉阴违、不玩弄权术、不偏袒一方当事人、不侮辱当事人、不索取、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商业秘密。要有正气,有志气,有勇气对待邪气、晦气。做一个堂堂正正、清清白白、

光明磊落,心胸坦白、为民服务、敢于坚持真理、敢于实事求是、敢于忍辱负重、敢于承担责任的人民调解员。

五是坚持原则是关键。

亲情观念阻碍调解员的正常工作开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说的就是要按原则办事。坚持按原则办事,作为人民调解员就是要高标准要求自己,用纪律和规定来约束自己,坚持原则性,就是让不符合群众利益的行为行不通,事实证明,一些调解员之所以在不正之风面前打败仗,就是不讲原则,就会造就错误,与不正之风同流合污,有的碍于老熟人,老同事,老朋友,宁可规定不遵守,也不让感情受影响,有的害怕得罪人,调解纠纷不敢较真碰硬,作为调解员必须光明磊落立身处事,旗帜鲜明坚持真理,人民调解员必须遵纪守法、严于律己、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廉洁奉公。只有具备高尚的品德和情操,才能取得群众的信赖,才能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原则,有一是一,有二是二,不偏听偏信,不为人情所累,不为金钱所惑,不为权势所屈,从而正确、合理地解决纠纷。办事公正公平,以理服人,不能训斥和压服当事人。人民调解员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调解民间纠纷,应当及时、就地进行,防止矛盾激化。

六是思想工作讲方法。

调解过程中,要针对不同人的特点,不同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方法进行调解,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法规

和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在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提出纠纷解决方案,讲清道理,用道理打动人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把“理”讲的正确,全面、深入,使其在“理”的面前转变思想,帮助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人民调解员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发现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对有可能引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纠纷,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七是要有强烈的责任感。

人民调解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发场无私奉献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对人民调解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说千道万事业心,九九归一责任感”,只有首先想干事,才能去干事、干好事,只有牢记责任,才能负责尽职,只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就会身入、心入、踏实、扎实,敢于做那些华而不实、哗众取宠的事情,恪尽职守、勤奋工作、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有崇高的理想追求和为民服务的精神境界。 (江西省都昌县北山司法所 石圣斌)

2015公民道德建设计划
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包括哪些? 第六篇

第1篇:公民道德建设计划

为全力做好文明社区创建的工作,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公民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我社区公民道德素质,使公民道德规范深入人心,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紧紧围绕社会主义荣辱观,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一条主线,贯穿于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的过程中,融入到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继续推进“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坚持知行统一,从基本规范抓起、从实践活动抓起、从具体事情抓起,更好地引导人们把道德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把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工作目标

提高公民思想道德水平,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把培育和谐文化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公民道德建设,增强公民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人际关系、人与社会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在全社区树立共同理想、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形成和谐风尚,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为根本目标。

三、工作任务

1、认真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利用板报、宣传标语、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纲要》,在社区营造一个大家学习,人人学习,天天学习的热潮。

2、组织社区工作人员、辖区党员、广大居民开展向雷锋学习,讲奉献,永葆先进性,上门为民服务,帮助孤寡老人,关爱留守儿童。

3、认真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广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

4、开展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活动载体,抓好公民道德实践。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吸引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寓教于乐,在实践活动中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的目的。

新的一年,进一步加强社区的公民道德建设教育工作,以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创建和谐社会,创学型社区,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共建美好家园。

第2篇:公民道德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文明办的具体指导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围绕文明镇创建目标,努力深化“知荣辱、讲文明”活动,以“向陋习告别”、“以诚信为本”、“与文明同行”、“让礼仪相伴”为主题,以“创文明和谐新镇”为主线,在年全面开展公民道德建设,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我镇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创文明和谐新镇”为主线,聚焦社会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发挥工、青、妇等群众的凝聚、引导作用,发挥教育、文广等宣传教育部门的资源优势,发挥广大市民群众道德建设的实践作用、城市公共管理的参与作用和文明创建的自治作用。

一是在公共秩序方面重点聚焦交通文明。体现在道路交通文明驾车,随意变道、乱抛杂物等不文明行为明显减少。

二是在生活习惯方面重点聚焦文明礼仪。体现在公共场所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花草树木、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明显减少。

三是在文明示范方面重点聚焦机关、窗口行业工作人员。体现在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与群众密切联系的部门,办事态度、效率进一步改进;窗口行业广泛参与,市民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志愿者群体数量进一步提高,并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益活动。

三、项目内容和实施办法

(一)“与文明握手,向陋习告别”文明习惯养成行动

开展“与文明握手,向陋习告别”系列活动。开展“我身边的陋习”查找活动,查找出与村民生活细细相关的交通行为、环境卫生、生活言行、公共秩序等方面存在的陋习。针对公共场所乱抛杂物的现象,提倡“杂物随人走,垃圾不落地”,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以镇街、洋坑村为重点整治,有针对性地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力求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参与。

3月份开展“我身边的陋习”查找活动、“向陋习告别”征文活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并在参与活动中,摒除陋习,养成良好的文明礼仪。

6月份组织以“告别陋习、走向文明”等为主要内容的主题特色活动,影响全镇广大人民群众,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革除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公共场所吸烟等生活陋习,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

牵头单位:镇建站

协调单位:文明办

责任单位:团委、妇联

(二)“以诚信为本”学法、守法、执法行动

1、诚信教育项目

结合“两纲”教育内容,在未成年人教育中,不断加强公民人格教育,引导全镇中小学生“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通过“知诚信”和“诚信行”两个阶段,开展“诚信为本,做诚信文明学子”活动。在每年3月诚信教育月,组织开展“诚信伴我健康成长”系列活动,如开展“我诚信吗”主题大讨论、“雏鹰争章,唱响诚信文明童谣”等,组织学生学习和实践,努力做到知行合一。通过开展“诚信为本,做诚信守法公民”活动,让学生在法制教育实践体验活动中,牢固树立“诚信守法为荣,失信违法可耻”的观念,以进一步促进法律意识的提升。在镇中学建立青少年模拟法庭,并建立一个全镇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充分挖掘基地资源,开展“法律在我身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牵头单位:司法办

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

2、“无假货商店”创建项目

扎实推进“无假货商店”创建工作,建立完善商业诚信体系,努力营造“满意、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以镇街路为重点,各职能部门定期联合检查、执法、考核。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畅通消费者投诉监督机制和处置机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联合开展咨询宣传活动。开展放心店创建活动,逐步建立商业诚信体系。

牵头单位:安办

责任单位:工商所

(三)妇婆媳评选活动

以“树礼仪之风,创文明镇”为主题,组织开展“十佳邻里”、“十佳婆婆”、“十佳媳妇”系列评选活动,体现“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反映和谐家庭、和谐农村的风貌。

牵头单位:文明办

责任单位:妇联、工会、团委

(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以创建“学习型乡镇”为载体,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针对农村党员老龄化、文化知识落后,一定程度上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的状况,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强化学习,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攻坚破难的能力、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带领和帮助群众发家致富的能力;以学习型乡镇的创建,不断增强建设农村先进文化的能力和构建和谐农村的能力,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融洽和谐的人文环境。

第3篇:公民道德建设计划 【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包括哪些?】

为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为构建和谐校园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我校师生的思想道德水平,促进校园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狠抓强基固本、广泛普及、典型示范、教育实践、环境熏陶、长效落实六个基础性环节,大力提倡“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道德能力,教育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建设文明校园、构建和谐哈密。

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

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从高、从严要求,把对教师的道德教育与抓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引导他们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践行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身体力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道德,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立言、立行、立德,努力成为公民道德建设的示范群体。

对未成年人从细、从早教育。把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长期坚持的重点,教育引导他们在家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在社会热爱祖国、文明礼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在学校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尊重他人、善于合作,在社区和公共场所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在独立面对生活时胸怀宽广、心理健康、勤奋自立、勇于创新,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实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1.宣传发动,提高认识。召开全校师生“思想道德教育”动员大会,广泛深入地宣传开展此项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20字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具体内涵。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宣传栏、展板、黑板报等载体,常年坚持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具体内容。印发“市民公约”、“20字纲要”等宣传资料,发放到学校中去。建立青少年文明使者宣传队,深入持久开展宣传市民公约、文明用语、道德规范等活动。

2.以教育为基础,持之以恒地对全体师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教育是基础。要紧紧抓住影响师生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坚持不懈地在全体师生中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知识教育,为道德能力建设夯实基础。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三项学习制度,一是每月一至两次中心组学习,二是周一下午党员政治学习;三是周三下午全体教职工政治学习,各种学习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有考勤、有笔记心得。

3.在全校党支部和广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引导教职工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动形成良好校风、学风、师德师风,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进教育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坚强堡垒,把广大党员队伍建设成为推进教育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骨干力量。

4.大力开展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扎实开展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和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化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唱响“六好”,大力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以学习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的基本知识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和辉煌历史为重点,大力开展“当好民族团结小卫士”活动。德育处和团委牵头,其他部门配合,以参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观看爱国主义影片和民族团结历史事迹展览、听民族团结先进事迹报告会、做维护民族团结事、唱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歌、访民族团结模范等形式,开展广泛的民族团结教育实践活动,使民族团结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的各个环节。

5.广泛开展诚信教育。结合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积极探索实行学生诚信活动的办法,在学生中积极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学校“以诚信立校、以诚信立教、以诚信育人”的目标。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积极开展小公民道德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公共场所活动。

6.开展文明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以新生入学教育和新学期文明规范教育周为起点,认真宣传、贯彻教育部修订发布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重点进行遵守校规校纪、法律法规教育,培养学生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的意识和习惯。要按照与道德品质教育相结合,与操行评定工作相结合,与评选先进工作相结合,积极探索学生文明行为的动态管理模式和综合考评制度。加强正面教育,引导学生自律。

7.开展不文明行为专项治理活动。针对不文明行为,重点围绕“三管六不”(管住自己的口:不随地吐痰,不口出脏言;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扔杂物,不乱贴乱画;管住自己的腿:不乱穿马路,不践踏花草),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使居民的不文明行为得到彻底转变。

8.积极开展法制纪律教育。严格执行校规校纪,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学生,要学生的监护人积极配合。创造条件举办各种法律讲座,开展“珍惜生命,远离毒品”教育等活动。

9.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充分发挥学校心理健康辅导室及班主任在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中的研究。要重视教师的心理健康,要积极开展高年级学生青春期教育等。

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我校将以更加认真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教职工的政治素质,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第4篇:公民道德建设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努力提高公民道德建设,我校制定了如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下硬功夫治理教育环境,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的文明程度和公民文明素质,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为重点,坚持从基本行为规范抓起,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抓起,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学校收费、循序渐进、稳步提高。。

二、活动内容与实施途径

铁小公民今年道德建设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以倡导为人师表、以德施教为重点、着力解决重智轻德、责任心不强等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活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强化学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学校坚持以精神文明建设为动力,遵循依法治校,以德育人的办学理念,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将争创文明单位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逐步树立起涵琛、笃志、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

(一)、以师德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和制度建设。

一、是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教职工政治学习制度,加强理论学习,要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优秀教师以及师德标兵等先进典型,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思想觉悟和师德水平;

2016县人民调解制度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包括哪些? 第七篇

人民调解制度是根植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繁荣、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新时期人民调解制度如何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亟待我们去深入思考和仔细探究。

一、XX羌族自治县的现状对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XX羌族自治县位于四川盆地西北部,东接江油市,南邻安县,西靠茂县,北抵松潘、平武县,面积3084平方公里。全县辖6个镇、17个乡,总人口约24万,居住有羌、藏、回、苗、壮、土家、满、黎、维吾尔、基诺、达斡尔等等少数民族9万余人,其中羌族人口8万多人,是全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受自然、历史的客观条件和社会的综合因素影响,基础设施薄弱、经济发展相对滞后,部分地方信息闭塞,民族性格突出,民族意识较强,注重本民族平等的生存、发展权利和利益。

(一)经济社会特点

1、居住特点

XX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地,幅员辽阔,地广人稀,人口居住呈现大杂居、小聚居、普遍散居的分布格局,部分地方以羌寨聚居。

2、经济社会状况

XX受自然条件、交通、信息等因素的影响,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且发展很不平衡。境内山高谷深,零星地发育为河谷平坝和台地,东南一隅为丘陵,山地占幅员面积的98%,经济发展参差不齐。加之“5.12”特大地震的影响,“耕居分离”、“人户分离”、“农业与非农业人口混居”,呈现出费孝通先生笔下的熟人社会与现代的陌生人社会并存的现象。

3、人文特征

由于多民族杂居,虽互有影响但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各不相同,文化的多样性和传统文化保存的完整性共存。民族性格各不相同,有的民族剽悍、有的民族内敛,但各民族维护本民族利益的意识强烈。因此,维护民族团结和促进民族繁荣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特征

尽管XX有其独特的自然、社会和人文特点,但同样处于经济转型期、发展机遇期、矛盾凸显期的大环境之下,通过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各项社会事业均得到了跨越式发展。但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格局的调整,加之“5.12”特大地震给人们思想观念带来的变化,各种矛盾纠纷也随之凸显,呈现出新的特征:一是趋利性强,以前多是“咽不下一口气”,现在主要是利益之争。二是主体多元化,以前多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现在出现了许多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之间,有时还涉及到村委会、居委会等组织,跨行业、跨地区的纠纷也时有出现。三是类型多样化,如征地拆迁、干群矛盾、环境污染、医疗纠纷等新型矛盾成为热点和难点,随着外出务工的增多,婚姻纠纷也呈上升趋势。四是纠纷复杂化,很多纠纷的时间跨度长,关系复杂,调查取证难,特别是环境污染等新型纠纷,涉及群体大,化解难度大。五是纠纷易激化,有些纠纷虽因小事而起,如争地、争水等,但处理不及时很容易激化。部分纠纷当事人因法制观念淡薄及别有用心的人挑拨而出现盲从,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部分当事人表达诉求的方式偏激,动辄上访、缠访,甚至利用媒体(包括境外媒体)推波助澜,扰乱视听,信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不管纠纷如何发展,但大部分都是由于各种利益问题引发的非对抗性矛盾,都是人民群众的内部矛盾,是完全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的。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就是从根本上、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缓解和消除社会对立情绪,有效防止信访问题反弹、社会矛盾积聚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牢固筑起民族自治地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XX羌族自治县人民调解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人民调解制度建设不断加强

1、调解组织网络化

通过多年的努力特别是《人民调解法》颁布以后,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不断健全,XX现有乡镇调委会23 个,村(居)调委会343个,调解委员会成员2167人,调解员1563人。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每年调解纠纷2000余件,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的目标。

2、工作机制长效化

人民调解的各项工作机制长效化、常态化,人民调解的工作制度,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公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援”对接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与诉讼、仲裁的衔接机制建立,调解不成功的权力救济途径畅通。

3、调解程序逐步规范化

中共政法委曾经指出:“各级政法机关要树立调解也是执法的观念,从政策机制上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执法办案中,努力实现案结事了。”尽管人民调解强调就地、就近,但对于一些较大的纠纷,仍然有必要规范调解流程,以体现人民调解的执法性。XX现已形成了纠纷受理、调查、调解、回访等一整套较为规范的流程。

4、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不断扩大

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明确了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和不受理的两类情形。人民调解受理调解的矛盾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的各种纠纷。随着形势的发展,现已将法人与法人之间及跨地区、跨行业的矛盾纠纷纳入了人民调解的范畴。随着刑事和解制度的确立,将刑事案件引发的民事赔偿及刑事自诉案件也纳入了人民调解的范畴,人民调解的受案范围不断扩大,全社会对人民调解的认同度也不断提高。

5、专业调解组织得以发展

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不断涌现,交通、医疗、消费、劳动、物业等领域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逐步建立,并在实践中不断巩固和完善。XX成立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高效、便捷的化解涉专业纠纷,既使当事人避免了诉累,减轻了法院的压力,又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的和谐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

1、调解组织流于形式,调解员素质不高

部分单位和个人对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认识不足,认为维护社会稳定主要依靠公检法发挥主力军和威慑作用,人民调解只是化解日常发生在村(社区)的一些小纠纷,在关键时刻拉不出,用不上,从而对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地位、独特优势、前置作用缺乏应有的认识。导致了思想上不够重视、行动上不够关心,致使部分人民调解组织有名无实,特别是处于中坚力量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多由干部兼任,加之民族自治地区多年来教育、经济发展的滞后,大多数人民调解员文化、法律素质偏低,在紧密的熟人社会及其关系的连带性已经逐渐减弱的现代社会中,调解员的素质将直接影响人民调解职能的有效发挥。

2、经费保障不够

由于人民调解不收费,所需经费只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XX受经济发展的影响,财力有限,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力度不够。特别是困扰基层多年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长期得不到保障,调查取证没有差旅费,调解没有务工费,办了事还要自掏腰包,挫伤了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制约了人民调解职能的充分发挥。

3、规范化程度不高,程序上有待完善

由于受认识等诸多因素影响,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推进较慢,调委会还存在调解协议不规范,重结果、重口头,轻程序、轻文书等现象。《人民调解法》专门在第四章中用了十一个法律条文对调解程序加以阐述,虽然从立法的框架结构上看,调解程序得到了充分重视,但是从具体内容上剖析,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一是调解的法定期限并无规定,造成在实践中难以衡量和把握“调解不成”的时间节点,从而出现“久调不决”的现象,使当事人的权利得不到及时救济;二是关于“终止调解”的形式,没有作出具体的统一规范,就势必会影响到当事人无法证明诉讼时效中断的期间以及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起算点;三是调解不成的权利救济途径的告知无具体形式的规定,是口头还是书面,内容包含哪些,还需进一步明确。

4、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人民调解法》进一步明确了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同时还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司法确认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受责任心、积极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部分调解员认为调解成功即案结事了,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不再关心,忽视回访环节,致使部分调解协议成为一纸空文,降低了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同时,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对提起司法确认的申请主体要求十分严苛,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而对撤回申请的主体要求则十分宽泛,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撤回申请,这无疑提高了司法确认的门槛,给了当事人特别是债务人极大的反悔空间,不利于调解协议的全面履行。

5、对人民调解的指导跟不上

基层司法所是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前沿,司法助理员承担着具体职责。但XX很多司法所工作条件艰苦、待遇低、人员流动性大,出现招不来人、留不住人的困境,很多司法所要么没人,要么仅有一名司法助理员,还要承担很多业务工作,严重影响了指导效果。而负有业务指导职能的人民法院,也存在人员紧张的问题,因忙于自身工作及认识等因素的影响,也疏于指导,致使人民调解工作难有突破。

三、完善XX人民调解制度的对策思考

(一)完善人民调解员制度体系

要严格按照司法部“五有、六统一、四落实”的要求,打造适应XX特点的高素质人民调解队伍。一是建立科学的调解员选拔制度、准入制度和培训制度。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广泛吸收社会力量,把退休老干部、退休政法系统干部、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充实进调解员队伍。同时结合少数民族的性格和宗教特点,把宗教领袖、文化传承人等充实进人民调解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威望高、熟知本民族习惯的特点。要通过集中学习、现场指导、调解观摩等多种形式,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岗位培训。二是建立和完善专职调解员、首席调解员、选择调解员制度,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才库。三是建立调解员奖惩及退出机制。要建立人民调解员奖惩制度,严格进行考核,对违反人民调解纪律和不适宜继续担任人民调解员的实行有序退出,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四是建立纠纷信息预警机制,由调解员兼任信息员,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方针,把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定争止纷”。

(二) 加强人民调解经费保障力度

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探索的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的模式值得借鉴。如上海长宁区的李琴人民调解工作室,广安郭太平人民调解工作室等,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但XX的财力有限,很多方面要依靠上级的转移支付,因此有必要从维护民族地区的稳定繁荣出发,加大对此项工作的转移支付力度,通过“以奖定补”、“以案定补”等方式,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还应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经费的支持力度,通过开展较为长期的培训、学费补偿机制引进法学专业大学生进入专职调解员队伍等模式,改变民族自治地区调解员素质普通偏低的现状。

(三)完善衔接机制,构建“大调解”体系

一是加强衔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整合社会资源,改变“各自为战、各弹各调”的旧格局,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机构协调,司法行政、法制部门和人民法院分别牵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基础上,加强公调、检调、信调对接机制建设。二是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前置制度。探索在基层人民法院(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聘请专职调解员,对依法可以调解的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部分及刑事自诉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实行预立案,启动人民调解程序,调解成功即取消立案,调解不成再进入诉讼程序。三是完善委托调解制度。法院、公安、检察院、行政机关将适宜人民调解的案件委托给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必要时也可以采取联合调解的方式,实现调解的无缝衔接。

(四)适度规范调解程序

人民调解具有一定的司法性质,也是有组织的民间调解,因此调解工作必须具有一定的程序,以保证调解效力和调解工作的规范。人民调解程序的适度规范化、调解过程与调解结果的文本化,是规范化、制度化的必然要求。一是要按照纠纷受理、调查、调解、达成协议、回访、结案归档等规范的流程进行,并形成完整的案卷,即使是达成的口头协议,也应进行书面记录,以体现其严肃性。二是规范调解的期限,比如以一个月为限,案情复杂可适当延长,可以有效防止调解“久调不决”,便于当事人及时得到权利救济。二是以书面形式终止调解和告知当事人调解不成的权利救济途径,明确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起算点,将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方式进行衔接,保证当事人及时行使救济请求权。

(五)调解注重与少数民族民间法的结合

“在基层民间纠纷的解决处理上,依照习惯往往比直接适用法律解决效果更好”。 苏力教授在其著作《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指出:“真正能得到有效贯彻执行的法律,恰恰是那些与通行的习惯惯例相一致或相近的规定"。由此他提出了民间法的概念,“民间法是与国家制定法相对的,是在社会中衍生的,为社会所接受的规则……它生于民间,出于习惯,乃由乡民长期生活、劳作、交往和利益冲突中体现,因而具有自发性和丰富的地方色彩”。XX的人民调解更要注重与少数民族民间法的结合。当然其中有部分与现行的法律不符,如“出嫁女不继承父母遗产”、“订婚男方需给女方一定的彩礼”等,但仍然可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如XX借力少数民族民间法,将民间法的具体代言人和执行者“羌首”、“端公”以及“文化传承人”、“老命”等聘为人民调解员,用羌族特有的“议话坪”和“转转酒”化解纠纷,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在与民间法的结合过程中,更要强化人民调解的自治功能,激发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弱化行政化,保持人民调解坚实的群众基础。

(六)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一是要完善人民调解协议的审查制度。将司法助理员审核人民调解协议作为一项制度并长期坚持,有效防止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提高协议的权威性,在此基础上,可以赋予人民调解协议直接的法律效力:如对于在合法基础上当事人自愿签定的调解协议,负有履行给付义务的当事人不及时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只针对协议本身进行合法性审查而不涉及纠纷本身审查。二是调解员要加强对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回访,确保协议能得到及时全面的履行。三是进一步完善司法确认制度,降低申请门槛,一方当事人即可提出确认申请,且实行“谁申请谁撤回”的原则。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的有效衔接,促进人民调解的健康发展。

(七)建立和完善边界人民调解联调制度

XX的接壤地区往往也是少数民族地区,地域观念极强,因土地、林地边界纠纷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必须加强联调工作。要在认真研究本地区涉边界纠纷的现状、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县、乡、村涉边界纠纷联防、联调、联谊“三联”制度,规范边界地区人民调解组织联调措施办法,掌握涉边界纠纷排查化解及重点地区动态,推动涉边界纠纷的联调工作,维护民族地区的边界区域和谐稳定,促进边界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交流。

(八)全面落实指导制度

要坚持常态指导和动态指导相结合,一是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特别是司法所的全面指导效果。通过近年来的“两所一庭”建设,司法所的办公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因客观条件的制约,部分司法所的条件仍然艰苦。除了加强奉献精神的教育外,更多的是要解决好司法助理员的后顾之忧,在待遇上给予倾斜,创造招得进、留得住的工作环境。认真落实好司法所长的职级待遇,按照每个所至少2人的标准配齐配强司法助理员。强化司法助理员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职能,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提升。二是提高基层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效果。基层人民法院可以通过参与司法行政机关举办的人民调解员培训班、 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庭审理、依法确认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聘任有经验的人民调解员为人民陪审员等常态措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

(九)注重调解的法制宣传功能,实现从人治到法治的跨越

要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的法制宣传功能,实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推进XX的法治进程。费孝通先生认为乡村调解是适用于传统小农经济基础和深厚的血缘地缘关系的经济模式,其特点“其实是一种教育的过程”, 而人民调解是从乡村调解发展而来,保持了其基本属性,也是一种教育过程。人民调解组织可以充分利用分布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道德教育,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道德修养,自觉做到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编辑:华华)

2015综治述职报告
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包括哪些? 第八篇

第1篇:综治维稳述职报告【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包括哪些?】

2015年,我局的社管综治维稳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综治办的关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国、省、市综治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以“抓创建、保平安、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建立组织,分解目标,签订责任书,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采取得力措施,全面落实综治工作目标任务,实现了保密、内保、信访维稳零事故,无一人一事失职失误受处罚,为维护全县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局领导班子社管综治维稳述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强化领导责任,狠抓综治工作落实

我们把综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严格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一是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jú长任组长、分管副jú长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基层股股长及各司法所所长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强有力的领导机构,为我局开展综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证。二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规划,分别与局各科股室处所层层签订责任状,把综治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各科室,落实到局属各单位,落实到责任人,并严格检查考核,奖惩兑现。三是严格建立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综治工作实绩档案,认真搜集相关资料并及时上报。

二、全力排查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工作是我局的一项重要职能,以《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为契机,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维护稳定,预防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和纠纷,为我县的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四级”调解网。借村级换届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健全了县镇村组“四级”调解网,目前有镇(办)调解中心4个,部门、企事业调委会企事业调委会13个,有调解员84人;村(社区)30个调委会、777名调解员,形成了县镇有司法矛盾调处中心,村有调委会、片区有调解小组的四级调解网络。

(二)控制纠纷苗头,建立信息网络。建立预防矛盾纠纷激化的严密防线,形成耳聪目明、快速反应的调解信息网络。是防止矛盾纠纷发生的重要手段,县、镇、村均聘有纠纷信息员,形成了完备的矛盾纠纷反馈体系。有效地预防了纠纷的发生和矛盾的激化。

(三)抓调解,健全调处机制。围绕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全方位、广角度、多层次地开展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全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76次,受理矛盾纠纷2059件,调解2059件,调解成功2044件,成功率99%,防止群体性上访2件35人,防止民转刑1件1人。

三、充分履行各项职能,积极参与齐抓共管。

(一)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筹建了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建立并落实了相关工作制度,促使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法制化、规范化。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依法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自2015年试点工作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32人,期满解除矫正68人,现有在册61人,其中:缓刑37人;假释15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

(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相应的帮扶政策,使刑释解教人员有必要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加大法制教育力度,避免重新犯罪。现有209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临时救济2人3000元、低保3人、廉租房1人,没有发生重新违法犯罪。

(三)稳控帮教,特殊人群管理逐步规范。切实履行好特殊人群管理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及时召开特殊人群管理专项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对特殊人群管理进行了安排布置,有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争创法律援助流动服务工作特色。立足于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整合司法行政内部资源,加大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的力度,构建大法律援助格局,确保困难群众及时依法获得法律援助,最大限度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大力开展平安创建,完善内部防范机制

一是制定了局机关《安全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值班制度》等,并严格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定期检查办公区的治安状况。对档案室、财务室等部位加强管理看守,没有出现失火、失窃、泄密等情况。二是对前来办事人员进行询问或登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报告,加强与公安、消防部门的联络联系工作,确保安全。三是提高自防、自保、自治能力,确保单位实现“三无”(无发生刑事、治安、重大灾害事故案件)。

第2篇:综治维稳述职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平安建设为载体,狠抓维稳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社区上访总量明显下降,无群体性事件和刑事案件,社会大局稳定。

一、抓组织,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鉴于人事变动,年初,我立即对社区综治维稳领导小组人员进行了重新调整充实,组成了由社区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管委会主任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根据各领导分片包村情况,并对全社区综治维稳工作进行了区域划分,在全社区形成了党工委成员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同时,各村也根据社区综治委要求,进一步加强村级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站建设,充实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管理,从而在全社区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

二、抓预防,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针对当前农村易发多发影响稳定的村级财务收支、村集体资产管理、惠农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了“四清理、四整治、一公开”专项活动。对村级财务、村集体资产、重点项目建设、救灾救济对象进行了全面清理,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有效化解了部分村多年以来积淀形成的各类矛盾纠纷,消除了群体性事件隐患。同时,积极落实社会治安防控措施,建立了以公安派出所为主导,社村两级治安巡逻队、治安中心户长等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集巡逻、打击、防范、控制于一体的“大巡防”机制,使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压降。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人员摸排稳控。特别对70年代电影

放映员、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退伍老兵等重点人员进行造册登记,并一对一落实了监控人员和稳控措施,确保了全年全社区未发生一起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另外,我们以平安建设工作为抓手,积极开展“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社村干部坚持上门入户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广大群众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截至目前,全社区发放平安建设宣传资料达8000多份,有效地提高了平安建设工作的知晓率和安全满意率。

三、抓排查,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建立了矛盾纠纷“一周一排查、一交办、一追究”的“三个一”工作机制。按照领导包区、干部包村的责任体制,实行周排查上报,党工委会议研究分析,议定措施,明确办结时限,交办落实到人。对措施不力,引发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追究包抓领导和干部责任,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特别针对全国范围内校园发生的几起惨案,我们召开了村校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制订下发了《关于迅速加强学习、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由社区党工委成员带队组成8个摸排组,在全社区范围内对各校存在的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现场解决。同时,对各校存在的突出问题,下发了《关于做好校园不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落实了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了校园安全。

四、抓化解,切实解决存在问题。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和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调处民事纠纷。截至目前,社区领导班子成员人均下访20多次,走访群众户230多户,受理信访案件8件,现场调处矛盾纠纷23件。同时,领导干部在下访过程中及时做到发现本辖区内高危人群、不稳定因素的摸排、稳控工作,及时发现一些苗头性地问题。

五、抓回访,及时理顺群众情绪。进一步健全完善信访稳定回访制度。回访坚持做到“三看”、“三送”。“三看”即看处理结果是否落实到位;看案件处理是否满意;看信访人还有什么意见和建议。“三送”即送温暖,尽力帮助信访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送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做好信访人思想疏导和法律法规解释工作();送电话,欢迎信访人多咨询、多沟通。由于回访机制落实到位,有效地理顺了干群关系,使一些长期上访户、难缠户消除了越级上访的念头。

六、抓责任,严格落实工作职责。积极开展社村干部进村入户下访活动,实行领导干部挂牌公示群众点名接访工作制度,制作了领导干部点名接访公示牌,公开领导照片、职务、职责分工和联系电话,同时明确并公开受理范围、办事流程、信访指南、信访案件办结时限等,畅通信访渠道。同时,严格落实信访问责制度,对在信访问题处理结果落实上推诿扯皮、激化矛盾的相关干部严格落实惩处责任,先后在全社区范围内通报批评村级干部2人,警示训诫3人。

总之,今年以来,我们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村级民主管理水平还不够高,尤其是群众关注的村级财务收支等重点领域仍存在透明度不够,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由此引发的群众上访仍占较大比例。二是部分群众生活仍然困难,上访要求救济解决其生产生活困难的问题仍多有发生。三是社会治安方面,盗窃等侵财犯罪时有发生,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率还不够高。四是部分历史遗留问题涉及的重点人员仍为社会稳定隐患。主要为70年代电影放映员、民办教师和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退伍人员。五是部分村校硬件设施依然存在安全隐患。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维稳工作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网络。重点加强社村两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构建设,加强村级综治、调解队伍建设,构建完备的社村信访维稳网络,夯实基础业务,强化基础防范。二是筑牢防线。继续推行矛盾纠纷排查“三个一”工作机制,加强矛盾纠纷的源头防范,对苗头性、倾向性和有演变迹象,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的矛盾隐患,及时调查核实,采取最强有力的措施予以妥善处理。同时,做好重点人员和重点群体的排查稳控工作,及时跟进有针对性措施加以稳控和化解。三是创新机制。一方面建立维稳工作责任制,按照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党员包户的模式建立防控网络。另一方面健全社会治安形势分析例会制。第三,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做到“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四是消除隐患。进一步加强不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严格落实排查出问题的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尽力把一切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五是落实责任。建立维稳工作领导、考核、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坚决做到维稳工作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第3篇:综治工作述职报告

2015年,区建设局综治维稳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综治委、维稳办的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综治维稳工作的意见及要求,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实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工程建设为重点,积极探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和运作机制,认真履行综治成员单位职责,竭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现将我局今年来的综治维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综治维稳工作机制

为确保综治维稳工作有序开展,切实落实好我局综治维稳工作。一是成立了以jú长、党组书记为组长,局联合工会主席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治维稳领导小组,并层层签订综治责任状,将综治、维稳工作列入重要义事日程,把综治经费纳入年度预算范围,使我局的综治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干部职工自觉抓,层层抓落实,全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成上下一条心,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定期召开综治维稳工作会,及时查找隐患,确定专人限期整改。二是建立健全了综治维稳制度、安全保卫制度、门卫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根据各股室的职能和工作,把责任切实落实到具体的人,随时掌握情况,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进行调处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矛盾不上交,小矛盾不出单位,大矛盾不出系统。三是建立健全了问责工作制度,将行政不作为或行政行为不当等纳入了问责范围,增强了工作责任感,规范了行政行为。

二、扎实开展各项综治活动,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一)积极参与综治民调工作。

一是召开民调宣传动员会。为切实做好2015年上半年民调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及其家属民调专题会议,增进了大家对民调工作的正确认识与我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现状的了解,取得了大家对民调工作的理解

与支持,营造了良好的民调工作氛围。二是入户发放民意调查问卷。耐心解答调查受访者疑问,共发放民意调查问卷54份,入户登记率100%,问卷调查率100%,填写有效率100%,民调宣传手册发放率100%,群众满意率90%以上。同时,按照区综治办要求,对民意调查群众进行了电话回访与评价打分更改的明确说明,回访率100%。

(二)积极开展综治宣传工作。

结合“六五”普法和其他普法宣传和业务工作学习,积极开展综治维稳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其依法决策和依法行政能力,强化其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制意识。并坚持学法用法,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精神,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美德,努力营造群众乐于参与、敢于参与综治工作的社会氛围,激发职工同违法违纪、不道德行为作斗争的勇气和信心。

(三)切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为全面掌握建设系统非法集资风险隐患,切实做到“早监测、早调查、早处置”,从源头上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根据区打非办要求,今年3月至4月开展了建设系统内的非法集资全面查处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建设施工服务对象、联点社区群众学习《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247号令)、《刑法》等处置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拓宽监管范围,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主动向政府和有关部门举报提供非法集资线索,告诫各建设施工单位做好自查自纠,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坚决杜绝各类非法集资行为。二是加强涉及到建设部门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信访事件、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等工作的专项整治,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无群体性信访事件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发生。做好区建筑工地民工上访问题,落实重点科室和专人负责接待和调处工作,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并积极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领导汇报,提出具体的处理办法,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努力达成处理信访问题的共识,有重点、分步骤进行调处。三是相继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打百治违”专项行动、创建安全标准化工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和预防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支模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等到活动,依法查处因忽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而导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确保了建筑施工安全稳定无事故发生。四是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步伐,按要求做好改造过程当中的质量安全监管,及时研究和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相关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为维护社会稳定尽到了建设部门的职责。

三、以服务群众“三三制”为抓手,提高群众满意度

以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开展为契机,认真开展服务群众“三三制”、服务游客“三必须”活动。4月9日,局班子成员带领党员干部深入宝峰路居委会,向群众宣讲政策法规、收集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听取群众合理诉求,坚持“谁接访谁负责,谁接访谁反馈,谁接访谁督查”的原则,严格落实群众诉求,确保服务群众不走过场。4月10日,建设局党员干部30人,分赴景区的标志门、天子山索道下站、十里画廊、水绕四门、金鞭溪、宝峰湖、黄龙洞服务游客、征求意见,坚持做到服务游客有问必答、有难必帮、有诉必果,按照“把游客当亲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旅游服务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截至目前为止,我局共征集有效书面意见建议107条,对征集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均已进行了逐一回复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其中书面答复7条,短信答复20条、口头答复若干条。通过活动开展,群干关系得到进一步拉近,建设职能部门公信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同时,结合城乡互助共建等各项贫困慰问活动,共慰问社区特困户、特困老党员、贫困母亲共35名,发放慰问金22000元,并鼓励贫困群众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增强他们对生活的自信心,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为我区长治久安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2015年,我局的综治维稳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综治维稳的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在创新上力度还不够大。对此,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按照区政法委、综治办的目标考核要求,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改进措施、提高水平,将综治维稳工作做得更好。

第4篇:综治政法维稳工作述职报告

2015年,我局在县委、县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确保安全播出,创建和谐洛南”为已任,全面落实综治及政法维稳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综合治理和政法维稳各项工作,使全县广播电视工作呈现出了政治稳定、人心稳定、安全播出、和谐有序的可喜局面,为县域经济率先突破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提供了较好的思想保障和智力支持。现结合实际,作如下述职:

一、思想上始终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坚持稳定压倒一切

广播电视局是全县治安重点保护单位,作为一把手,我在思想上始终高度重视综治维稳工作,始终坚持把综治和政法维稳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一是健全领导机构。年初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综治政法维稳工作,落实一把手负责责任制,落实综治政法维稳工作人员、制度、措施、责任和奖惩办法,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台各股室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局机关先后重新组建了护楼护院队、反恐工作领导小组、安全播出大队、预防艾滋病工作领导小组,为综治政法维稳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健全研究综治维稳工作制度。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的综治工作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综治工作专题研究会,及时解决整改本单位综治及维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将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综治工作经费保障。今年以来累计投入综治工作经费近3万元,先后在机关设置了监控摄像头,在财务室、制作室、设备库房落实了技防物防措施,办公楼窗外安装了不锈钢防护网,楼道及重要部门安装了推拉防护门;购置了11台消防灭火器,配备在重点部位和要害部门,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和使用。

二、行动上始终着眼“确保平安”这条线,切实加大平安创建力度

一是狠抓教育。利用职工学习例会、工作安排调度会、黑板报、宣传标语等形式经常部署安排综治政法维稳工作,加强对全体职工及其家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维护稳定的教育管理,先后对机关财务人员、驾驶员、值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技能培训27人次。使每个部门、每个职工及相关人员明确年度目标任务、综治政法维稳工作、平安创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从思想上、行动上重视和加强综治政法维稳工作。

二是先后多次对局台办公楼、制作室、财务室、家属楼等重点工作生活部位进行安全排查,对制作播出环节、办公楼卫生间、机关用水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全面整改,同门面房承租户及院内外来住户逐一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加强了人员配备,强化安全措施。

三是信访案件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班子成员,确定专人负责具体解决;同时重新修订了“村村通”工程施工、工程检修安全规则,坚持做到全程服务、安全服务、周到服务,强化对“村村通”及基建工程施工前的工程勘测可行性论证、方案报批管理,认真签订安全施工责任合同,加大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实行工作失误追究制度。

四是建立健全了门卫制度、巡逻制度县局先后修订完善了《财务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其他各类制度21个,坚持用制度来约束职工行为,用奖惩兑现目标责任书,确保了工作正常进展。同门面房承租户及院内外来住户逐一签订安全责任合同,对安全生产重点部位加强了人员配备,强化安全措施。

三、效果上始终紧扣“安全播出,平安稳定”这个点,力求综治维稳取得实效

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部门的命脉。无论工作做得再多,人、财、物投入再大,能否取得实效能否确保节目安全播出始终是衡量工作成绩的首要标准、落脚点。我局紧扣“安全播出,平安稳定”这个落脚点,扎实工作,力求综治维稳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五五”普法深入开展。突出加强以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为重点的学法用法,着力提高广播电视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坚持执行每2月一次的学法制度,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参加市、县学习培训。从年初开始,利用“科技宣传周”、“三下乡”等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和科技下乡宣传活动,多渠道多层次宣传广电法规和依法行政法律法规。

二是行业管理扎实推进。今年来共制定印发安全播出安全生产文件5个,配合县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集中整治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销售市场专项行动4次,收缴非法经营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280台(套),有效开展打击私接乱串、破坏广电传输设施的案件90余人次。

三是综治基础不断夯实。我们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安全播出制度建设和责任落实工作,有效地杜绝了各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县广播电视台和兑山转播台制定了《节目播出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和《安全播出应急预案》,落实值班人员责任,进行反复演练;制作播出机房重新修订了值机人员岗位责任,对节目的播前、播中、播后和收视情况实行分时段把关、全程监测,从时段、责任等环节强化了责任;广播电视台节目播出实行总编负责制,由技术播出部、社会事业股双重监测监控,新闻部、专题部对各种播发稿件实行领导签发制度,确保了宣传质量和节目播出效果。【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包括哪些?】

对地处偏远农村的“村村通”设备,由县局村村通办公室负责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逐一签订安全播出目标责任书,落实安全播出责任。

综治工作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全体同志的不懈努力,我们在综治政法维稳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确保了机关工作的安定和团结,确保了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为维护社会稳定,营造和谐氛围做出了积极贡献,也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肯定和好评,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进,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率先突破发展和构建平安洛南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5篇:综治述职报告

20xx年,我办坚持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针,以维护社会和我办的稳定为根本,围绕“预防为主、重在治本”的综合治理方针,狠抓基础管理,从强化“人防、物防”两方面入手,努力实现了全年既定的各项目标,确保了政治、治安和干部职工的思想稳定。现将一年来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

为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我办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编办主任、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的综治工作领导小组,主抓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及联络事宜,具体工作落实了专人具体抓,把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与各科室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一票否决制;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一次综治工作会议,汇报工作,分析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综合治理办公室对各项目标责任做到了季度检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评比;有问题随时解决,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排查矛盾,及时处理存在的隐患

20xx年,我办在排查矛盾,处理隐患方面,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排查矛盾、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消除隐患,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搞好社会综治工作的重要方法,更是维护单位和社会稳定的关键环节。

二是开展领导成员与工作人员的谈心活动,及时了解掌握个人的思想动向,有针对性的解决思想问题。

三是经常了解掌握各科室的实际状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排查处理矛盾纠纷,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工作档案,把所有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正是由于我办及时排查矛盾,化解矛盾纠纷,从而使一切不安定因素全部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杜绝了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收到了明显效果。

三、认真搞好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

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六五”普法干部读本,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和应用上下功夫。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学习教育,尤其是加强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自觉性,提高依法办事水平,严格依法行政。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务员依法行政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等法律法规,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民主法制思想的精髓,全面准确地理解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精神实质,自觉维护宪法尊严和国家法治统一,增强了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自觉性。

四、强化治安管理,落实治安防范措施

为确保单位内部安全,我们认真开展对单位和辖区内的治安状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对治安隐患和突出的治安问题进行及时认真的排查,针对排查出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消除治隐患。单位内部在节假日期间都安排了值班人员,认真落实值班制度,明确职责,形成综合治理综合抓的良好局面。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宣传材料,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今年我们多方筹资新安装了电子监控相关设备等硬件(为综治工作提供)强力支持。

五、协助综治办搞好各类宣传

编办运用多种渠道和方式积极宣传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县综治办做好全县综合治理宣传工作,我们按照县里统一部署,完成了宣传标语制作、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等任务。在今年综合治理工作中,我办还做到了四个坚持:一是坚持落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二是坚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三是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重点治理的方针;四是坚持加强日常检查制度。

与此同时,我们的工作与县综治办的要求和其他先进单位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在某些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硬件基础设施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正视问题,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以崭新的工作姿态,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推动我办综合治理工作不断进步。

第6篇:综合治理工作个人述职报告

一年来,本人在市综治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综治工作会议精神,不断争先创优、狠抓了各项措施的落实,圆满地完成了综治工作各项任务。

一、进一步提高对综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综治工作事关全局、全社会的稳定,一定要高度重视,一年来本人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学习,认真研究布署。配备了专职综治人员,把综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了本部门年度工作规划,定期研究布署,一季度至少一次。

二、狠抓综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按照市综治委的要求,我局每季至少召开一次综治领导小组会、工作例会和通报讲评会,每月召开一次治安形势分析会,每半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检查各项综治工作的落实情况,分析排查本单位及职工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对本部门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记录在案,并做了详细的会议记录,同时向市综治委汇报,实行每半个月“零”报告制度和重大问题立即报告制度。

三、开展法制和道德宣传教育工作

我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大力加强防范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深入持久地开展基层安全创建活动,加强法制和道德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迹。

四、强化综治工作责任制

强化党政领导的责任,逐级建立主要负责人综治工作政绩档案,将综治工作成绩与责任人及分管领导的政绩考核、职级升降、奖励惩处、经济利益挂钩。实行领导干部综治工作述职制度,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对各自所分管的行业的稳定工作负责,确保层层有人管、有人抓,制订了本局领导相关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制订了本部门《关于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分管领导责任查究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综治工作,实行综治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对下属单位下达了综治工作责任书。

一年来,综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今后我将进一步提高对综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学习,在市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综治工作的新方法、新措施,努力为我市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创造更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2014人民调解员年终总结
人民调解员应具备的道德素质包括哪些? 第九篇

第1篇:社区第一季度人民调解工作总结

一、调解案例情况

本季度我社区调解办公室对辖区内38宗案件进行了及时有效的调解,其中35宗案件在我们领导及调解员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的耐心调解下,当事人各方相互谅解,化解了矛盾冲突,达成了和解协议。

二、具体工作情况

1、本季度调解委员会调解家庭矛盾纠纷的案件多宗,此类案件主要表现在家庭成员之间吵架、斗殴及赡养老人等问题。年1月27日傍晚,我社区某居民家庭父子吵架引起了我们调解员的高度重视,父亲跳起来说:“我不想活了”,儿子也放出话来:“总有一个要躺在地上。”对于这对父子间激烈的冲突,我们调解员细心的了解事情的缘由,耐心劝慰。两小时后,父子俩终于安静下来了,接受了调解员的劝导,父亲答应以后和儿子好好相处,儿子也答应会孝顺父母,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

2、调解邻里纠纷10多宗,邻里间的纠纷一般发生较多,但一般在我们调解员的调解下都能化干戈为玉帛。年3月10日,一居民在老房拆建的过程中,一碎砖砸坏了隔壁邻居家的窗玻璃,于是双方发生了口角,我们调解员接到情况后,立即赶往现场,一面平息双方的情绪,一面了解情况。最后,在调解员的调庭下,双方握手言和了,拆建房屋的户主当即赔偿了邻居家下班的损失。

3、调解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因口头协议、工资待遇等劳动纠纷问题多宗。对于此类劳动纠纷,调解员在调查核实情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法律的武器,对用人单位和员工的说教和调解充分做到以法律为依据,把相关法律条文展示给用人单位和员工看。最后用人单位和员工在法律事实面前,都能依法履行其双方的职责,使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在此类案件的调解中,调解员不仅成功调解了劳动纠纷,而且强化了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如:年3月12日,在龙眼恒骏制衣厂发生的用人单位不承认口头协议,而降低员工在淡季期间的工资待遇。

4、调解用人单位因春节期间发生的超时加班、加班工资计算、欠薪、春节期间工资发放及结算等纠纷10多宗。对于此类纠纷调解员在掌握了充分的事实证据的基础上,结合法律通过对用人单位领导及负责人反反复复的讲法,对于不讲法不讲理的负责人,调解员施于一定的压力,促使纠纷尽早得到解决。如:年1月15日,虎门天源印花厂因担心春节过后,员工不来或延后上班造成厂内员工严重不足等问题,采取不结算员工辞职工资或把本应年前发放的工资延后在春节后再发工资。

三、下一季度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社区组织制度建设,这是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矛盾的重要保证。

2、充分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创造安居乐业氛围。调解委员会建立每周调解员汇报工作情况制度,要求调解员平时多关心居民,找居民谈心、聊天,从中了解情况,及时化解矛盾,把纠纷扼杀在萌芽状态。

3、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我区将以法律进社区为契机,加强法制宣传,做好辖区内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的思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法律知识宣传进户,法律服务进家庭。

4、加强学习,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自身素质。下季度我们将集中组织调解员学习法律法规,学习调解方法、技巧和原则等业务知识,以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律素质。

5、尝试开展诉前调解。我们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中,为了防止出现矛盾纠纷激发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我们调解委员会在下季度将尝试开展诉前调解,调解委员会根据案件性质,认真分析双方的心理,在当事人诉讼前介入调解。

第2篇:年人民调解工作总结及年工作思路

今年以来,新都区人民调解工作根据市司法局突出一个主题(化解社会矛盾主题)、强化两大功能(强化大力开展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的功能;深入开展基层社会民间纠纷的预防和调解,发挥群众自治功能)、夯实三块基础(夯实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机制建设三项基础性工作)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基层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服务世界生态田园城市示范区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选举等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为全区的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领导重视,人民调解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改革不断深入的今天,各种利益冲突不断加剧,矛盾纠纷日益尖锐和复杂,为社会和谐稳定埋下了诸多隐患。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司法局党组年初就把人民调解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多方努力,多策并举,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借“三定”方案之机,设立专门的人民调解工作科,指导、管理全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二是由区政府副区长冯静任组长的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作用进一步发挥。今年是镇(街道)党委政府换届之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攻坚之年,城乡统筹发展进一步深化,各种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矛盾纠纷呈现群体性、多元化态势,人民调解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有效排查、预防各种矛盾纠纷,妥善调处涌现出来的矛盾纠纷案件,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周密部署,精心指导,确保了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三是领导督办,局长亲自参与调解。新繁、军屯等镇一些影响重大的案件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具体指导和关心下得到有效化解;局长张玉霖多次亲自主持调解罗某与郭某房屋买卖纠纷一案,给全区广大人民调解员树立了榜样。四是广泛调研,全方位加强调解组织和网络建设。7月,局长张玉霖亲自率领局党组一班人赴广汉考察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建设情况,并多次协调召开区“大调解”办、区公安分局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筹建区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多次深入木兰、石板滩、大丰等镇(街道)调研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工作,反复与相关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沟通协调,确保区社会办指定的一些涉及司法行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点项目得以顺利落实。

二、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

《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法律地位,是人民调解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昔日的“东方经验”上升为今天的法律规范,标志着人民调解工作从此全面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区司法局专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新法建办〔〕1号)。一年中,各司法所按照通知要求持续不断地广泛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1月14日,区法建办、区司法局协调组织区大调解办、区法院、区检察院等20余个相关部门以及律师事务所、企(事)业单位、专(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在新都城区黄桷树广场举行了一次大型的《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参与群众万余人,制作展板50余个,发放人民调解宣传资料20000余份。市局吴小兵副局长,新都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曾刚强,区政府副区长冯静等领导亲临活动现场指导。全区13个镇(街道)也同时在辖区内繁华地段开展了相应的宣传活动。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对我区《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5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一行21人在主任欧阳诚带领下对我区《人民调解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专题调研,视察了新繁司法所、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人民调解工作,对《人民调解法》的顺利实施给予充分肯定。

三、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制度建设特色鲜明,亮点突出

人民调解组织健全;调解员队伍稳定,预防和调处矛盾纠纷能力强;调委会制度完善是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前提。

(一)依照《人民调解法》重新对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统计,并积极探索和扎实推进“星级”调委会评定工作。共评出马家镇石坝社区、斑竹园镇忠义社区等“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2个;大丰街道崇义社区、泰兴镇张庵社区等“二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全区13个镇(街道),253个村(社区),26个企业、行业(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制度健全,运行规范。同时,根据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六进六入”专项活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实施意见》(新都司发〔〕27号)和《关于分组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六进六入”专项活动的安排意见》(新都人调组〔〕1号),在全区广泛掀起了“调解组织进园区入公司企业、进企业入车间班组、进小区入楼幢院落、进车站入客运专线、进景区入名胜景点、进市场入摊点柜台”的活动,进一步加强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至10月底,在区司法局人民调解指导中心的具体指导下,区工商局在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基础上建立了中国人寿新都支公司、苏宁电器商场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商贸旅游局在桂湖公园、宝光寺分别建立了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交通局在新都汽车站、石板滩汽车站建立了客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区房管局成立了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在新都镇新城花园、东竣湖,大丰街道方营小区、泰兴镇普河小区、木兰镇农和片区等多个大型居民聚居区建立了小区调委会,实现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与此同时,我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良性互动也在不断磨合和探索中前行,并取得了成效,截止目前,仅检察院委托检调对接调解案件就达17件,调解成功15件,调解成功率达88.2%。基本实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

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区司法局积极探索将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向基层一线,向村(社区)延伸,在大丰街道北延新居建立了融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业务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社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各类法律服务。

(二)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我们注重提高调解员素质和队伍的规范化管理,积极完善和探索调解员“等级”评定和资格认证、持证上岗制度。并按市局等级调解员评定标准评定出钟瑜、韩博怀、黄贵长、邱文昌、刘迎松等一级、二级人民调解员17名;周小丽、黄成福等三级、四级人民调解员136名。并联合区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联络员培训的通知》(新司发〔〕38号),于7月19日至8月12日,采取各镇(街道)分片集中,由调解科长和区法院立案庭、基层法庭庭长统一授课的方式,对全区13个镇(街道)1530余名调解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人民调解法知识培训;10月,利用村(社区)两委干部培训之机对缺课调解员进行了补训,使调解员全年参训率达100%,帮助广大人民调解员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人民调解法的立法精神和各项规定,更好地实施《人民调解法》,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还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调解骨干培训,先后组织四批28名司法所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调解骨干、调解能手参加省、市人民调解法律知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我区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在调解员队伍建设上,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面向全区公开招录了26名专职法律服务社工充实到基层司法所协助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调解员专业化建设探索出一条新路。

(三)按照“六统一”、“六落实”要求在每个镇(街道)分别建设了2—5个高标准的村(社区)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计划再用2—3年时间使全区有条件的村(社区)、企业、行业(专业)调解组织均达到标准化调委会建设要求,形成镇镇有特色、处处有亮点的人民调解新格局。同时,对调解文书按照司法部最新标准重新进行了规范,统一印制了《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登记单》1500本75000余份,人民调解卷宗5000余套,利用调解员培训之机,发放到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手中。

四、广泛开展化矛盾、促和谐专项活动,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

今年,区司法局先后下发《关于集中开展“两会”期间社会矛盾纠纷化解专项维稳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6号)、《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16号)、《关于开展年春耕大忙期间民间纠纷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1号)、《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四无村(社区)”创建活动完善基层治理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通知》(新都司发〔〕24号)、《关于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攻坚克难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26号)、《关于开展“十一”国庆期间矛盾纠纷专项调处活动的通知》(新都司发〔〕59号)以及争当调解能手等活动,把人民调解与“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警民亲”活动紧密结合,以活动为抓手,在全区广泛掀起了化矛盾、保平安、促和谐的群众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热潮。军屯镇、马家镇成功调处了社会影响大、持续时间长的患者家属与区人民医院、镇卫生院的医疗事故纠纷;木兰镇、新都镇、斑竹园镇成功调处了多起工伤事故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新繁镇调处了危及多人的重大食品安全纠纷;石板滩镇、新民镇把“警民亲”活动落实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成功调解了多起赡养、劳动务工纠纷。通过活动的开展,一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积案、老案、难案”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切实为当地党委政府分了忧、解了难。而且,各种活动有安排、有督查、的小结,确保了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1—10月,全区各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复杂疑难矛盾纠纷1489件,调解成功1437件,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分别达100%和96.5%。一至三季度申报个案833件,个案补贴金额91000元。

同时,区司法局还充分发挥省、市调解能手的积极作用,多次在新繁、斑竹园等镇召开省、市调解能手和部分村(社区)调解主任座谈会,交流调解经验和心得,对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展开会诊,引入律师参与检调对接,有效地提高了我区人民调解化解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

五、塑造典型,加强宣传,扩大我区人民调解社会影响力

今年以来,我区大力塑造人民调解先进典型,激励全区各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投身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1月,新都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石板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获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斑竹园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首席”人民调解员韩博怀,龙桥司法所所长胡先明,木兰司法所司法助理员、“首席”人民调解员罗长林,新民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刘清泉,新繁镇南街社区调解主任邓小云获成都市“大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同时韩博怀还获得成都市委、市政府命名的成都市“十大调解能手”称号。7—8月,借对全区人民调解员进行《人民调解法》培训之机,对年表现突出的45个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和集体,49名调解先进个人以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进行表彰(新都人调组〔〕2号《关于年度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近期,军屯司法所所长余茂云由于指导、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成绩突出,成功调解多起重大群体性事件,辖区调解组织、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成效显著,经局党组推荐到市司法局表彰。

今年,省市及其他传媒也多次对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广泛报道。1月,四川电视新闻频道对我区的《人民调解法》大型宣传活动进行了专题报道;5月,四川电视2台“名星茶馆”栏目对我区成功调处大丰华美社区两个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因小孩早恋导致辍学离家出走的邻里纠纷进行了专题点评报道。8月,《成都日报》、《四川法制报》分别对我区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进行了报道。10月,“省十大调解能手”新繁司法所所长钟瑜的“钟式调解法”先后被《成都日报》、新浪网、易网转载。1—10月,编印人民调解月报10期,撰写简报30余篇,适时反映了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动态,多篇被市司法局采用并向全市转发,对宣传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作用。

六、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表现在调解组织建设上,一些有条件的园区、企业不愿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二)部分企业、村(社区)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投入不足,无调解室,制度不健全,工作开展缺乏力度,有名无实,形同虚设。

(三)统计数据不及时、不全面。一些调解组织不善于统计,以致统计数据失真,不能准确反映全区矛盾纠纷现状和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四)镇(街道)、村(社区)调委会调解员流动性强,在调解员队伍规范化管理,推行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上存在较大难度,还需进一步探索。

七、年工作思路

(一)按《人民调解法》要求进一步健全调解组织,尤其是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建设,使人民调解网络更加完善,力争覆盖面达100%。

(二)加强标准调委会建设力度,使全区符合条件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85%以上达到“六统一”、“六落实”建设标准。

(三)加强调解员队伍和调解员素质建设。一是充分发挥专职法律服务社工队伍的作用,使之成为基层一线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中间力量;二是加强对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员的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调解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正确使用人民调解文书的能力,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

(四)广泛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专项活动,以活动解民忧,以活动促稳定,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化解、创新社会管理、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

第3篇:白云园社区调解员工作总结

时间过得真快,我到社区一晃已有三年多了。回顾过去三年来的工作实践,自己的感触很多,自己的思想认识有了很大的提高,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为总结经验找出差距,以利再干,现总结如下:

一、学习认识方面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三年来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学习《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使我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民间纠纷日益多元化、广泛化、多样化的现实情形要求我们一刻也不能放松自己的学习,要做好社区调解工作,我深深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我觉得要当好一名人民调解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公正的高尚品德,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受委屈,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对调解工作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必须熟悉和掌握与调解工作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这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前提和关键。同时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平等志愿、合法合理的原则,坚持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我们调解工作者要及时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社区,解决在萌芽状态中,解决在激化之前。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二、工作方面

三年来在街道工委及司法所的领导和关怀下,在社区领导和社区民警及同事们的帮助下,我从一个不懂的调解工作的社工成为这方面工作的能手,这三年来成功的调处了社区各类纠纷124多起,其中邻里纠纷103起,家庭纠纷11起,居民与单位、个体饭店纠纷10起,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接待来访居民约600人。有一名患精神病的居民有时一天要接待她六七次,碰到她心情好的时候还好一些,若碰到心情不好的时候见面就会被她乱骂一顿,有时还指手画脚骂得很难听,我们只好赔笑脸,等她心情平静了再劝她,劝好了她才回家。

白云园小区南片118号一楼朝晖美容院于年8月重新装修,买来了锅炉,准备装在外面,不仅占用公共场地,而且存在安全隐患,还有排风机噪音影响居民们休息。这栋楼的居民强烈要求将锅炉放在室内,不许占用公共面积,减小噪音污染,否则将砸坏锅炉。我们找到朝晖美容院的负责人赵总商量,他不太讲理,他说室外也是他家是门口,如果居民砸坏锅炉就要赔偿。我们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有时协调会开到晚上九点多。在街道的施压和居委会的多次协调下,朝晖美容院最终答应了居民的条件。我们成功化解了一起矛盾冲突。

白云园社区阳光金峰阁有400多户业主,由于阳光金峰阁的开发商病逝,使得金峰阁的部分业主无法拿到房产证,就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业主。由于没有成立业委会,业主的正当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在此基础上,金峰阁的业主自己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然后到区房产局备案时,才发现成立的业主会是违法的,不符合程序的。房产局要求进行重新选举成立业主会。但是部分业主感到不理解,认为自己也是经过全体业主认可的,是合理合法的,由此产生了争议和纠纷。经过社区,街道方面的反复协调,房产局在社区召开阳光金峰阁部分业主代表会议,由房产局和街道反复解释,讲解选举业委会程序,业主的身份确认。经过三次调解终于使原业主委员代表理解了什么是真正的业主,怎样才能合理合法成立业委会。只有符合程序选出的业委会才能为广大业主服务,才能维护广大的合法权益。这起纠纷在区房产局、街道城管科和白云园社区的协调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在法律宣传方面,我们利用宣传栏张贴“五五”普法宣传画、利用黑板报、文艺演出、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多种形式给广大的居民进行形象生动的法制知识宣传教育。我们还利用社区资源自编自演法制文艺节目,用群众喜闻乐见快板的形式进行普法、法制宣传,让群众在自娱自乐中受到法律的熏陶。

在社区矫正方面,我一直按照区、街道司法所的要求实行人性化管理,坚持以人为本、以情感人,经常与他们面对面的交流谈心,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及时减轻和消除他们的思想顾虑,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改过自新的环境。同时严格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周电话,周劳动,月汇报,季度总结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以防止他们重新犯罪。

这三年来在人民调解工作中,-连续三年被鼓楼区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个人先进。年被评为凤凰街道十佳社工和人普先进。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着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把社区的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构建和谐社区做出贡献。

四、年的工作思路

为了把调解工作做得更好,明年我决心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学习方面

在新的一年里我打算不断地学习,不断充电,与时俱进。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邻里、赡养、财产赔偿、婚姻家庭等方方面面的法律知识,这样才能在调解工作实践中灵活运用,得心应手。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法律培训,加强业务进修,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

2.思想方面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心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社区稳定无小事,要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助人为乐,爱岗敬业,在调处棘手、难缠的纠纷时,不怕得罪人,遇到危险时,要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不为名利,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对调解工作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要时刻情系百姓、情系社区、情系和谐,以服务群众为荣。举止文明,廉洁自律,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道德素养。

3.工作方面

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耐心地倾听他们的诉说,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坚持调解原则。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从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早介入、早解决,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我们说话要讲究艺术,要有协调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要特别注重调解的方式方法,要因人而异,不能生搬硬套,我们对调解当事人,要热心、耐心、诚心的说服、劝导,以情感人、以法服人,要及时回访、反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妥善处理矛盾纠纷,防止激化,防止非正常死亡,防止发生民转刑案件。我们要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领导下,依靠群众共同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为社区居民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努力“把矛盾化解在社区,把稳定落实在社区,把和谐构建在社区”。

第4篇:坦洲司法所召开全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半年工作总结会

7月21日,坦洲司法所在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召开了全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半年工作总结会,司法所全所人员及各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各自汇报了今年上半年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工作情况。上半年,全镇各村(居)调委会受理民间纠纷案件共18件,调结18件,其中由专职人民调解员受理并调处成功的案件有11件,调解率为100%,调解成功率为100%。以上案件中包括:婚姻家庭纠纷2件、邻里纠纷4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件、生产经营纠纷1件、赔偿纠纷1件、劳动争议纠纷7件、其它纠纷2件。由于各调委会工作到位,调处及时,有效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实现“两无”,为辖区和谐稳定筑牢“第一道防线”。

听取汇报后,梁建强所长对各专职人民调解员上半年的工作情况作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以维稳为主线,积极开展好村、社区基层的调解、普法、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等工作。二是以规范化为契机,努力提高调委会的管理水平。三是各专职调解员应积极争取村、社区两委的支持,与相关职能部门多沟通配合开展好各项工作,力争解决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是努力工作创先争优,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好全年工作任务。

第5篇:贵德县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大会顺利召开

近日,贵德县召开了人民调解工作总结表彰大会,130余名人民调委会主任和人民调解员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几年来贵德0县人民调解工作,分析了当前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表彰奖励了在年度人民调解工作中涌现出来的10个先进集体和15个先进个人,并对人民调委会主任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培训。会上,贵德县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俞宪海同志从六个方面就如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一是积极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要把“三项重点工作”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服务民生、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和突破口,把预防矛盾纠纷作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在继续做好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推进城市化进程,积极参与土地承包、劳动争议、医患医疗、征地拆迁、古城改造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是切实强化人民调解的宣传教育功能。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要把法制宣传教育贯彻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始终,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重点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广泛深入宣传,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并依法律、按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民主法治村创建等活动,巩固、加强村(居)和乡镇(社区)调解组织,充分发挥村(居)调解组织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以司法所为骨干的乡镇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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