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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示范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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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4新版标准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示范街标准 第一篇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2014新版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除直辖市以外的设市城市和直辖市所辖行政区。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具有立法权的城市应当制订本市的爱国卫生法规,其他城市应当制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城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二)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三)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的卫生乡镇(县城)。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

(四)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五)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

发展规划要求。

(六)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八)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三、市容环境卫生

(九)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十一)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实现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其他城市和直辖市所辖行政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十二)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机场、港口、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十三)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十四)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十五)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十六)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

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无违规饲养畜禽。

四、环境保护

(十七)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十八)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十九)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二十)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五、重点场所卫生

(二十一)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二十二)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二十三)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二十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二十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十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二十七)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条标准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示范街标准 第二篇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条标准

1、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

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7.5平方米;

4、全年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70%;

5、鼠、蚊、蝇、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6、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7、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8、近两年无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示范街标准】

9、近两年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10、本市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标准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示范街标准 第三篇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 1

二、健康教育............................................................................................................................. 2

三、市容环境卫生 ..................................................................................................................... 2

四、环境保护............................................................................................................................. 3

六、食品安全............................................................................................................................. 4

七、传染病防治......................................................................................................................... 4

八、病媒生物防制 ..................................................................................................................... 5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 5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 5

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必备10个条件 ........................................................................................... 6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标准

编者按: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实现人民群众意愿的政府职责;是关注民生,为群众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创卫的一切工作都是围绕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享受改革开放带来的成果。为了帮助各地各部门学习掌握新标准,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扎实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工作,现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十大标准”、“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必备10个条件”以及“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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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真抓实干,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

(二)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落实。

(三)市、区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四)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

(五)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六)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

(一)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健全,人员、经费落实;机构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社区、医院、学校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发挥作用。

(二)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

(三)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示范街标准】

(四)街道、社区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五)各行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六)市、区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 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七)机场、车站、港口、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健康教育内容。

(八)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三、市容环境卫生

(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

(二)各级政府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需要,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堆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5%。

(四)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

(五)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省会城市和东部地区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0%,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六)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其中,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要求,城市主次干路、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

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环卫设施标志标示规范,符合《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的要求。

(七)各类市场要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亮证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要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

(八)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

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九)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示范街标准】

(十)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四、环境保护

(一)近三年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上一年无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二)全年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或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采用自动监测的城市,全年优良(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采用手工监测的城市,年均值要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处于全市域范围内,并向市区内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全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严格执行各项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划、标准、监测规范(《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等要求。

(四)市辖区内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的要求,其他水体无黑臭现象。

(五)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六)省会城市和东部地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其他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一)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设备、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有计划,落实计划有依据。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三)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要求,从业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要求;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公

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四)市政供水、自备供水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监测资料齐全,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政及自备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管理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少于2次/年),每次有常规检测指标的卫生监测报告,各项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资料齐全规范。

六、食品安全

(一)政府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供相应保障,将其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二)辖区内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实;制定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连续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关资料齐全。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

(四)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五)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凉菜制作和蛋糕裱花场所,要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间;有满足销售量的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消毒及保洁工作规范。

(六)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现象;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符合要求。

(七)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符合要求。

(八)政府相关部门对流动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并有相关文件。

(九)城市实现生猪、牛、羊、禽类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定点屠宰点(厂)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有严格的检疫程序,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

七、传染病防治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二)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三)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

(四)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

(五)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

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

(六)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

(七)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八)市政府将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辖区内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

八、病媒生物防制

各级爱卫会要加大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工作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并发动群众,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通过综合防制, 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要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一)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 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

(二)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各种车辆停放整齐。80%以上社区的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整治。

(三)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房屋设置、人员资质符合规范要求,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一)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

(二)合理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材料进村入户,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70%。

(三)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示范街标准】

(四)村容整洁,路面硬化平整,村内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90%以上城中村的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整治。

(五)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

(六)农副产品市场、环境保护和“五小”行业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七)城乡结合部整洁有序,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搭乱建等现象。

创国卫建立示范街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示范街标准 第四篇

关于创国卫开展示范街创建活动工作要求

(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创卫成果,确保创国卫达标,经##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市城区开展示范街创建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创建示范工作要求如下:

一、创建示范街目标

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以“高标准”建设、“高效率”实施、“高水平”管理为目标,以“条块结合,行业管理,重点突出,整体推进”为原则,以“净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宣传”为重点。以“精心组织、科学分工、部门协调、责任到位”为工作方针。全力以赴开展好示范街创建活动,营造城市优良环境,提升城市品牌形象。

二、创建示范街范围

1、###路至####路

2、###路至####路

三、创建示范街标准

1、街道路面畅通整洁,设施设备完好。街面平坦无阻,便于通行;路面定时清扫,保持干净;排水排污管道畅通,无堵塞;收集垃圾容器设施配备足量,整洁无损。

2、街道交通安全有序,行车秩序良好。交通标记醒目,斑马线及停车线清晰;一切车辆,无乱穿乱闯乱停乱靠现象;摩托车、自行车,停放整齐划一。

3、街道容貌整齐美观,美化绿化完好。临街有固定创卫宣传广告、宣传栏、宣传标语;临街建筑整洁美观,阳台不吊挂杂物,不超高堆放物品;街道无乱挂横幅;商店橱窗布置有序,标牌设置规范;沿街绿化完整无缺,花槽无杂草无垃圾。

4、街道无“十乱”现象,行为规范良好。街面无乱停乱放、乱摆乱卖、乱堆乱弃、乱拉乱挂、乱占乱挖、乱丢乱吐、乱砍乱伐、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倒乱排现象。

5、街道门店规范有序,经营秩序良好。沿街店主必须持证合法经营,亮化、改造升级成为示范店;沿街门店一律入室经营,“门前三包”责任落实;沿街无占道经营、无超标噪音、无街边抹牌赌博、无寻衅滋事现象、无低级庸俗的广告。

四、创建示范街时间

创建时间:发文之日起至4月底为第一阶段,各单位必须完成示范街创建工作。今后作为城市示范亮点,以点带面,全城推进。

五、创建示范街要求:

一是加强街道车辆停放有序的规范力度。对路面机动车停放必须按规定停在划定黄格内,杜绝停放在人行道上。摩托车、自行车按规定停放在划定黄格内,车头向街心、车把向左。

二是加强街道店铺面容面貌的规范力度。对占道经营一律取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示范街标准】

缔,所有门店必须做到清洗门面,禁止乱贴乱挂,乱写乱画,商品摆放整齐有序。

三是加强街道清扫保洁的规范力度。对清扫保洁人员实行定岗定位定责,加大清扫保洁监管力度;街道两侧果皮箱配置足够,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制和巡回收集制;门店必须有垃圾收容器,并督促门店商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门店内外必须有创卫宣传标语标识,做到文明规范经营。

四是加强街道修补装饰工作力度。对街道破损、低洼路面和两侧路沿砖、排水口及人行道彩砖全面修复,确保路面畅通完整。

五是加强街道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力度。对现有的树木进行有序修剪按需补植,加强养护;街道行道灯、灯箱式广告必须美观,适度布置好街头小景,绿化带必须安装景观灯。

六是加强街道标识维护工作力度。对街道管线、交通标识、路标指引等要清除“牛皮癣”,可覆盖的用创卫宣传内容覆盖。

七是加强街道日常监管工作力度。对沿街两侧巷的出入口占道经营的摊点要进行综合整治,坚决取缔不留死角;加大街面上违规、违章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媒体曝光。

八是加强示范街创建实施方案工作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创卫标准,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创建示范工作方案加以实施,并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九是加强跟踪协调落实工作力度。各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市创卫办备案。市创卫办将根据工作实际进行现场协调指导。

十是加强示范街创建督查工作力度。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日常督查监管,市创卫办将按示范街创建标准要求、完成时间开展现场督查、验收工作。

##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0版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示范街标准 第五篇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0年版)

本标准适用城市是除直辖市以外的城市,范围以建城区为主。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一)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率先垂范、真抓实干,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

(二)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落实。

(三)市、区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

(四)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

(五)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的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六)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平台,畅通群众投诉渠道,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群众反映问题解决或答复率≥90%,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

(一)全市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和网络健全,人员、经费落实;机构能够承担起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社区、医院、学校等健康教育网络能够发挥作用。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示范街标准】

(二)中、小学校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学生健康知识知晓率≥80%;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高等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14岁以下儿童蛔虫感染率≤3%。

(三)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亲属开展健康教育,住院病人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四)街道、社区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居民健康基本知识知晓率≥80%、健康生活方式与行为形成率≥70%、基本技能掌握率≥70%。

(五)各行业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病防治、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健康教育活动,职工相关卫生知识知晓率≥80%。

(六)市、区各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七)机场、车站、港口、广场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有健康教育内容。

(八)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城市建成区无烟草广告。

三、市容环境卫生

(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各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规范,经费落实。

(二)各级政府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发展需要,编制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报同级人民

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下水道无垃圾堵塞现象;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整洁美观,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居民楼房阳台屋顶无乱堆放和乱挂衣物等现象;沿街单位“门前三包”等责任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无乱扔乱吐现象;城区无卫生死角,街巷路面普遍硬化,无残垣断壁、乱搭建、垃圾渣土暴露和违章饲养畜禽现象;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5%。

(四)建成区清扫保洁制度落实,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定时定点收运;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含高压冲水)≥20%,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全面密闭化。

(五)生活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省会城市和东部地区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0%,其他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六)生活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管理规范。其中,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符合《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城市公共厕所规范与设计》要求,城市主次干路、行人交通量大的道路沿线、公共汽车首末站、汽车客运站、火车站、机场、码头、旅游景点所设置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环卫设施标志标示规范,符合《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的要求。

(七)各类市场要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农副产品市场管理规范,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良好;有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建设符合卫生要求;设有专门的卫生管理部门和蔬菜农药现场检测机构,适时开展监管和检测工作;经营食品的摊位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亮证经营;严格控制活禽的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全市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临时便民市场、疏导点设置要有短期计划,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造成影响。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服务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70%。

(八)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设置的隔离护栏规范,临街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市政设施、道路挖掘施工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偷倒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的工地管理到位,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九)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绿线管制制度得到落实。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

(十)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无飘浮垃圾;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四、环境保护

(一)近三年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上一年无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二)全年空气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或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采用自动监测的城市,全年优良(API指数≤100)的天数≥全年天数的70%;采用手工监测的城市,年均值要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处于全市域范围内,并向市区内供水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全市辖区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事故等。严格执行各项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

有关法律、法规、规划、标准、监测规范(《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地下水质量标准》)等要求。

(四)市辖区内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到相应水体环境功能的要求,其他水体无黑臭现象。

(五)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六)省会城市和东部地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其他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0%。

五、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

(一)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设备、编制、经费满足工作需要,依法开展各项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工作有计划,落实计划有依据。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三)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要求,从业人员操作符合卫生要求;经营场所室内外环境整洁,公共用品的清洗、消毒措施落实,卫生设施(清洗、消毒、保洁、通风、照明和排水等)和各项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四)市政供水、自备供水管理规范,自身检测和卫生监督、监测资料齐全,有水污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市政及自备供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二次供水单位的水质管理有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定期清洗、消毒(不得少于2次/年),每次有常规检测指标的卫生监测报告,各项水质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供水设施符合《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资料齐全规范。

六、食品安全

(一)政府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配合机制,提供相应保障,将其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内容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二)辖区内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各项监督、监测工作落实;制定重大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工作规范,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处置,连续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关资料齐全。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小作坊、小摊点等)均纳入监管范围,取得有效证照。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和工艺流程合理,各种卫生设施齐全;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采购、储存、销售符合要求。

(四)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和培训,能够掌握相关岗位卫生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五)餐饮业、集体食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95%;凉菜制作和蛋糕裱花场所,要设置专间和二次更衣间;有满足销售量的消毒设施和餐具保洁柜,消毒及保洁工作规范。

(六)食品生产者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无违法添加现象;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符合要求。

(七)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符合要求。

(八)政府相关部门对流动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并有相关文件。

(九)城市实现生猪、牛、羊、禽类定点屠宰,无注水肉和病畜肉上市,定点屠宰点(厂)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有严格的检疫程序,工作规范,档案资料齐全。

七、传染病防治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二)医疗机构设有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专门部门和人员,有健全的控制院内感染制度、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门诊日志齐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其他医院设立传染病预检分诊点。

(三)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传染病防控工作,各项防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近两年没有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疾病控制按期完成国家规划要求。

(四)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2%。

(五)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实行免费;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预防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100%;有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托幼机构、学校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5%。

(六)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其中自愿无偿献血≥90%。无有偿献血。

(七)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统一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八)市政府将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辖区内医疗机构审批和日常监管资料齐全。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得到有效治理,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良好。

八、病媒生物防制

各级爱卫会要加大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工作力度,协调各成员单位、社会各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并发动群众,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好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要得到有效控制,有三项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得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九、社区和单位卫生

(一)社区和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积极组织广大居民和职工搞好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和卫生评比竞赛活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档案资料齐全。

(二)社区和单位卫生状况良好,道路平坦,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无违章建筑。饲养宠物和鸟类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进行免疫接种,粪便不污染环境。各种车辆停放整齐。80%以上社区的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整治。

(三)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四)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单位卫生工作纳入社区统一管理。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全,房屋设置、人员资质符合规范要求,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十、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

(一)有卫生保洁人员和制度。

(二)合理设置健康教育设施,卫生与健康知识宣传材料进村入户,村民卫生知识知晓率≥70%。

(三)环卫设施齐全、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有污水排放设施。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

(四)村容整洁,路面硬化平整,村内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90%以上城中村的环境得到了有效的整治。

(五)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防制措施落实,无违规饲养畜禽。

(六)农副产品市场、环境保护和“五小”行业管理符合有关规定。

(七)城乡结合部整洁有序,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搭乱建等现象。

(八)所辖镇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卫生镇或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爱卫会认定达到省级以上卫生镇标准的镇。

2016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汇报材料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示范街标准 第六篇

文章标题: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汇报材料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一项“全民工程”,根据省爱卫会调研反馈意见,以及市委、市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创建任务,建设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负重拼搏,并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作为当前压倒一切重中之重的来抓,充分调动全局上下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明确落实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任务,现将我局这一阶段的创建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职责

自市委、市政府11月3日召开全市创建动员会的当天下午,我局就立即召开了党委班子会和中层干部会议,研究部署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统一思想,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充分认识到创建已经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要一鼓作气,志在必得,勇往直前的精神面貌投入创卫迎接检查。切实增强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坚决克服对“创建”的厌倦和畏难情绪,进一步做到任务再明确,责任再落实,机制再完善,困难再克服,对各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行细化量化,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做到层层落实,人人参与。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众所周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面广、量大、任务重、困难多、标准高。本着“围绕创国卫抓城建,抓好城建促创国卫”的思路,针对此次调研发现的问题,我局着重抓了四项。

一抓环卫保洁。针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清扫保洁质量问题,一是加强检查考核。我们会同锦城街道、社区,重点对城区里弄小巷、清扫盲点等存在问题较多的地方进行步行和地毯式检查考核,以此提高环卫作业服务和管理水平。二是组织业务培训。通过组织保洁人员培训、发放创国卫新标准和作业规范要求等资料,进而提升保洁水平和动态保洁质量。三是增加扫路车、高压冲洗车等车辆的作业频率。洒水车、高压冲洗车对城区主要道路采用每天“两冲两洒一保”进行作业,洒水车继续作好城区道路的洒水降尘。四是对城区主要道路果壳箱进行定时清理,定期擦洗和消毒,更换毁坏果壳箱、垃圾筒850只,在此基础上,还要在里弄小巷和城中村增设垃圾箱190余只。五是努力做到作业过程全程密闭,基本实现垃圾收集、中转、运输一条龙密闭化作业,避免“抛、漏洒”现象的发生。六是接管卫生死角的保洁,通过检查,对商业城等清扫保洁不到位的地带,由环卫处统一接管清扫,确保保洁质量。

二抓基础建设。在市政建设方面,在进行浙皖农贸城东侧18米道路、经济适用房三期东侧道路、城中街等多条道路建设和改造的同时,积极做好市政养护,今年截止目前,已修复人行道5394平方米,更换修复盖板224块,清理窨井1732只,修复疏浚下水道1040米,调换侧石549米。在绿化建设方面,积极遵循景观效果与生态效益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完成环城北路二期道路绿化、城标转盘绿化、中医院前绿岛改造等一大批绿化工程。今年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管理总面积达196406平方米,行道树9016株。根据创国卫检查中发现的的问题,目前还在抓紧实施四项创国卫配套工程。一是三纵四横(钱王大街、城中街、衣锦街、环城东路、江桥路、天目路、临天路)的道路景观工程。二是浇筑零星砼路面14760平方米,铺设道板1019平方米,砌筑围墙1260平方米。三是布置城区闲置地绿化15000平方米。四是对里弄小巷人行道进行地毯式整修,维修人行道板2600平方米,砼路面及沥青路面积1700平方米。所有工程预计十一月底前完工。

三抓城市管理。按照“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理念和城市管理从街道延伸到里弄小巷并覆盖全城的要求,确立作业与管理并得,经常性与突击性结合的管理思路,着重抓了以下六方面的。一是加强“门前三包”力度。近期补签责任状2920份,纠正倚门设摊3000余起,纠正乱停乱放15570起,乱倒垃圾670余起、乱吐乱丢4900余起,乱吊乱挂乱泼水等3000余起。二是强化城市“牛皮癣”管理。我们实施城市“牛皮癣”市场化运作,于11月4日进行了“牛皮癣”清洗保洁权的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为临安市利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此同时,加强对城区12个公共信息张贴栏的管理,清理乱贴乱画13000余起。三是进行违章简易搭建整治。到目前为止,调查并发出限期通知38份,拆除简易搭建违章建筑33起,清除乱搭乱建遮阳蓬、简易架子等30余起,对40多幢房屋屋顶和楼道垃圾进行清除。四是开展城区犬类整治。通过集中人员逐片整治的方式,边宣传、边整治,对无证犬进行捕杀,共捕杀犬86只。上月至今又捕杀零星野犬49只。五是强化施工工地管理。对沿街工地要求进行围栏作业,至目前,西墅街、天屹路、钱王大街、城中街等20只工地已实施围栏作业,苕溪南路、新民街两只工地正在整改当中。与此同时,督促14家工地在围墙上写上创建标语,清除场内垃圾,规范物料堆放,对28家工地要求硬化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设置,密闭、定时、

定路、定点清运消纳工程渣土等。六是加强马路市场管理。针对广场路的早市和晚市,我局增派值班人员,延长值班时间进行集中整治。对流动摊贩进行夜间23:00—03:30时间段的连续整治,共纠正流动摊贩3810余起。

四抓单位责任卫生。根据创建办的统一要求,我局切实搞好单位卫生,在搞好局机关单位卫生的基础上,我们要求下属各单位也要按创建办要求搞好单位卫生和个人卫生,并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纳入年终考核。与此同时,我们还加强了责任路段(江桥路)的巡查值班。由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一把手负责,组织人员对江桥路进行12小时(早晨6:00—晚上6:00)不间断值班,确保江桥路在明查暗访过程中能顺利过关。

三、下一步安排

遵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距在2016年底前使各项创建指标全面达标还有一定差距,为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组的暗访,我们将着重抓好以下三方面:

一要进一步鼓足干劲,克难攻坚。创建越到后面越是关键,要解决创建存在的问题难度更大。我们将进一步动员全局上下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再统一,力量再集中,再安排,进一步增强的紧迫性,以只争朝夕、背水一战的决心和倒计时的方式,鼓足干劲,克难攻坚,加快进度,全面落实各项创建。

二要进一步查找问题,不断整改。针对省爱卫会调研反馈的问题和创建办分解的任务,我们将进一步对照存在的问题,查漏补缺,逐项逐条加以梳理,具体分解任务,落实到各责任单位,逐个搞好整改,切实完成任务。

三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推进建设。对照创国卫的考核内容,要赶在国家爱卫生会调研前完成零星裸露地面的硬化和绿化补植。同时,协请街道社区做好城中村、里弄小巷的垃圾箱(筒)安置等。

各位领导、同志们,面对下一步国家考核验收的暗访,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剩下的时间不多,但要做的很多,压力很大,担子不轻。我们将进一步激发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热情,调动各责任部门的人员力量,以负重奋进、实干求成的精神面貌,深入推进各项创建,为确保国家卫生城市顺利验收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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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卫生城市创建实施方案6篇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示范街标准 第七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五个”这一主题,以抓好创国卫十项工作的巩固提升为内容,按照“抓巩固促长效、抓提升促建设、抓深化促管理,抓创新促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品质,提升城市承载力和综合竞争力,全力打造全省最优投资环境,为如期实现国模、国园创建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

(一)由创建办牵头并组织实施做好以下工作

1、爱卫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网络长效机制。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爱卫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2016年创卫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健康教育工作。继续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组织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长效运行机制。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培训活动,促进健康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进一步抓好控烟履约工作,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切实贯彻落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积极开展无烟单位、无烟办公室等创建工作。

3、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巩固病媒生物孳生地的治理成果,加强病媒生物防制设施标准化建设,完善春、秋集中消杀和日常综合治理相结合的除“四害”制度,着力提升病媒生物防制水平;配合区卫生局加强传染病监测工作,提高疫情报告与管理工作。

4、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配合区级相关部门扎实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

5、开展“六小”卫生整治工作。配合区级相关部门重点开展以整治小洗浴、小网吧、小美发、小歌厅、小商店、小旅社等为主的卫生整治达标活动,严格准入,抓好消毒,规范经营。

6、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小餐饮、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工作,全面加强食品生产、流通环节及农村家宴、小饭桌、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提高食品安全系数,配合区级相关部门从严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生产、加工、销售问题食品的行为,严防重大食物中毒事件。

(二)由环卫所牵头并组织实施做好以下工作

1、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城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商业中心区落实每日三扫、全天保洁制度,要求制订严格作业规范,精细作业,确保清扫保洁率达到100%;突发性路面污染物清除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及时覆盖、清理、清洗各类乱张贴、乱喷涂的“野广告”,要求逗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实现清扫保洁人员、时间、质量“三落实”;要充分发挥机械化车辆作用,建立人力清扫和机械化清扫互相补充,互相促进的管理机制,使机械化清扫率达到45%以上;坚持每周对行车道道沿、隔离栏下,绿篱、绿化带道沿周边“三灰带”进行一次高压冲洗,减少浮尘污染,使道路见本色。

2、“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落实“三包”人员,加大对门前秩序处罚监管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三净五无一不”;建立沿街立面建筑、门店周擦洗、门前地面旬水洗制度等长效化管理机制;推行“门前三包”星级管理制度,配合区环卫局建设“门前三包”星级示范街。

3、“治乱”管理工作。积极联系区综合执法大队,进一步从严查处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摆摊点、乱倒垃圾、出店占道经营等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取缔门前摆放的移动的灯箱广告、过时、破损、陈旧的条幅、横幅,消除视角污染。加大乱涂写“野广告”的监管力度,对违章行为要及时取证、呼叫、查处。

4、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要切实加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监管力度,督促各单位、社区按标准配备垃圾收集设施,做到密闭运输、车容整洁、定时定点收集,确保日产日清率达到95%以上,坚决杜绝占道收集、乱倾倒垃圾的现象;

5、环卫建设管理工作。配合区环卫局加强公厕卫生管理,落实管理人员和经费,实现市民免费入厕。及时更换维修内部设施,公厕管理达到“一全三净五无”标准;配合区环卫局进一步完善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建设,确保全部达标,严格中转站管理,做到密闭收集、清运及时、规范操作、定期消杀、运转正常,清运及时;全面提升单位内部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建设标准,规范垃圾收集。

6、新生便民店和社区便民市场建设管理工作。配合区级相关部门,扎实推进“三进”工作,引导摊位进院内、社区、小区经营。加强新生便民店管理、规范经营、提高质量和档次,方便群众购物。

(三)由民政办牵头并组织实施做好社区、单位卫生整治工作。加强社区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彻底清理社区单位内部积存垃圾,清除野广告、清掏树坑、绿篱杂物,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由创建办牵头,各包村组办组织实施做好各村卫生整治工作。

加强村容村貌整治,重点拆除违章搭建,物料占道行为,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和环卫工具,全天保洁,进一步加强和推广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要彻底拆除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中露天简易垃圾池,建设一批规范化密闭垃圾屋,要求数量足够,布局合理,确保垃圾日产日清,规范垃圾收集,全面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全覆盖。

(五)由经济办牵头并组织实施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配合区商务局及公安分局取缔无证和整治不达标的再生资源回收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办事处成立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全体中层组办长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今年是创模和创园的关键之年,各组办要充分认识巩固提升创卫成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抓好辖区创建工作,同时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切实把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巩固、提升、深化、创新”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创建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重点抓好作业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创建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搞好各项创建工作。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在做好创建各项工作的同时,各包抓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要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加强检查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不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第2篇

一、整治范围及目标

大气环境专项整治范围为辖区范围。辖区范围内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重点工业企业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全面达标排放,空气主要污染物(pM10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平均值≤0.10mg/m3、二氧化硫年平均值≤0.06mg/m3、氮氧化物年平均值≤0.04mg/m3)浓度年平均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根据国家环保部要求,2016年1月1日起对全国113个重点城市(包括市)实行pM2.5监测(即:pM2.5年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为0.035mg/m3和0.075mg/m3),将进一步提高空气质量考核标准。

二、整治重点及要求

(一)工业企业锅炉窑炉

工业企业锅炉窑炉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烟尘、林格曼黑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稳定达标排放。所有现运行锅炉窑炉凡在2001年1月1日前建成的执行Ⅰ时段标准,以后建成的执行Ⅱ时段标准,即主要污染物排放:

燃煤锅炉窑炉烟尘排放标准Ⅰ时段为100mg/m3、Ⅱ时段为80mg/m3;林格曼黑度为一级;二氧化硫Ⅰ时段为1200mg/m3、Ⅱ时段为900mg/m3;氮氧化物为400mg/m3以下。

燃轻柴油锅炉窑炉烟尘排放标准Ⅰ时段、Ⅱ时段均为80mg/m3;林格曼黑度为一级;二氧化硫Ⅰ时段为700mg/m3、Ⅱ时段为500mg/m3;氮氧化物为400mg/m3以下。

其它燃料油锅炉窑炉烟尘排放标准Ⅰ时段为100mg/m3、Ⅱ时段为80mg/m3;林格曼黑度为一级;二氧化硫Ⅰ时段为1200mg/m3、Ⅱ时段为900mg/m3;氮氧化物为400mg/m3以下。

燃气锅炉窑炉烟尘排放标准Ⅰ时段、Ⅱ时段均为50mg/m3;林格曼黑度为一级;二氧化硫Ⅰ时段、Ⅱ时段均为100mg/m3;氮氧化物为400mg/m3以下。现运行的各类小茶炉统一执行此标准。由办事处经发办配合区工业发展局,督促各工业企业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倒排工期,确保在2016年8月30日前完成此项整治工作。

(二)经营性煤场、企业自备煤场

辖区主城区内所有经营性煤场必须全部搬迁或取缔,交通干线100米内不得设立煤场,所有手续齐全的经营性煤场要严格落实场地硬化、喷淋、洒水、进出口道路设置冲洗装置、覆盖、遮挡、加高隔离墙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办事处城建办负责配合区级相关部门督促各经营性煤场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对确实不能达到建设标准要求的煤场予以取缔,确保在2016年8月30日前完成此项整治工作。各重点工业企业要按照要求建成仓储式自备煤场,并规范管理。此项整治工作由经发办配合区工业发展局负责落实。

(三)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

建筑施工、拆迁工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拆迁工地要做到湿法作业;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并在进出口道路设置冲洗装置,防止车辆带泥上路;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置必须采取密闭、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减少露天装卸作业,严禁渣土车抛撒,辖区主城区内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由办事处城建办负责配合区住建局、区旧改办对各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由办事处环卫所负责对施工工地、拆迁工地的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并配合综合执法大队进行治理,此项整治工作于2016年8月30日前完成。

(四)道路清扫扬尘

办事处环卫所负责确保辖区道路清扫作业和冲洗作业在每日早晨人流和车流高峰以前完成,道路清扫及冲洗结束后应开始道路保洁作业,道路清扫保洁人工作业过程应提高垃圾扫净率并采用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道路洒水和喷雾作业频次应根据路面尘土量、天气情况和空气质量确定,清扫保洁收集的垃圾必须按指定场地存放,严禁裸露和扫入排水箅。

(五)占道烧烤、餐饮业油烟治理

由办事处环卫所配合综合执法大队取缔占道烧烤,同时由城建办负责配合环保分局严格控制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辖区主城区内所有宾馆、饭店、餐饮业全部禁烧烟煤,必须使用清洁能源,坚决取缔以煤、炭为燃料的烧烤经营摊点。

(六)建筑垃圾、渣土、沙石等运输车辆监管

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素土、沙石等易抛撒、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必须采用密闭车斗,车厢完好,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抛撒和泄漏,确保文明运输。此项工作由办事处环卫所负责配合综合执法大队共同监管。

(七)秸秆焚烧、垃圾焚烧、木炭窑、白灰窑、砖瓦窑

由办事处城建办负责积极开展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对每一阶段禁烧工作要做到早部署,早动员,周密安排,及时调动,确保辖区内夏秋两季大气环境质量不受影响;辖区内所有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部按照要求规范处理,坚决杜绝垃圾焚烧现象发生;对于采取落后工艺、影响大气环境质量和我办对外形象的木炭窑、白灰窑进行全面清理,坚决进行拆除;所有砖瓦窑必须要做到审批手续齐全,并按规范生产,对手续不全、违规生产的要进行全面清理。

(八)有毒有害气体

办事处维稳办要配合区安监局加强对辖区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工业企业的管理,并督促辖区各企业做好有毒有害气体扩散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责任分工

1、本次大气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由办事处创建办牵头,各相关组办按照职责分工具体实施。

2、工业企业燃煤锅炉窑炉及经营性储煤场、自备煤场整治工作由办事处经发办负责配合区级有关部门落实。

3、餐饮业油烟整治、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秸秆焚烧、垃圾焚烧、木炭窑、白灰窑、砖瓦窑整治工作由办事处城建办负责配合区级相关部门落实。

4、道路清扫扬尘整治、占道烧烤整治、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建筑垃圾、渣土、沙石等运输车辆监管治理工作由办事处市容环卫所负责配合区环卫局、综合执法大队落实。

5、有毒有害气体整治工作由办事处维稳办负责配合区安监局落实。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组办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积极配合区级有关部门,确保整治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创建办要加强对大气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各相关组办要加大创模宣传力度,让人人了解创模,人人参与创模;着力提升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确保国模省级预评估顺利通过。

3、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各相关组办要根据整治要求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夯实工作责任,科学安排整治工作,分步骤、分阶段实施。

4、严格时限,强化监督。各相关组办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强化时限意识,跟踪督查,狠抓落实,严格按照整治工作具体时限要求,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将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大气环境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巩固提升国卫创建成果为目标,大力开展市容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集中解决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市容环卫管理水平,着力构建干净、有序、优美的市容环境,为打造全省最优投资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时间安排

从7月10日至10月20日,共100天。

三、整治重点

着力“治脏”,对地面脏、墙体脏、设施表面脏、积存垃圾脏、绿篱树坑脏、生活垃圾运输车体脏等脏的现象进行治理,确保辖区干净整洁;全面“治乱”,对门前三包乱、车辆停放乱、灯箱广告乱、摆摊设点乱、占道洗车乱、杆线乱及乱贴乱画、乱拉乱倒等乱的现象进行治理,规范城市市容秩序。

四、任务分工

(一)由环卫所负责做好市容环境卫生工作。

(1)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清扫员全额、全员上岗,实行全天候动态保洁,组织开展主、次干道“三灰带”清洗、绿篱、绿化带、果皮箱清掏、行道树木刷白等整治活动,严格标准,精细作业,确保辖区卫生无死角,建立长效保洁机制,不断提升保洁质量,使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2)门前“三包”管理工作。发动沿街门店、单位,对门头牌匾、卷闸门、建筑立面的积尘进行集中清洗,坚决取缔各种落地牌匾和过时、残缺、破旧的宣传条幅和对联。沿街的商户牌匾要整齐划一,一店一牌,多余的牌匾要一律取缔,橱窗上的广告要全部清除干净,按照整治要求,督促各沿街单位、门店认真落实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目标责任,“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98%以上。

(3)“野广告”清理工作。及时清理辖区沿街建筑物和公共设施表面乱喷涂、乱涂写的“野广告”,要求野广告随涂随清,原色覆盖,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4)公厕管理工作。抓好公厕清扫保洁,及时修复破损设施,全面达到“一全三净五无”,即设施全;地面净;立面净、便池净;无积尘、无蚊蝇、无乱画、无杂物、无污水。

(5)垃圾清运工作。督促各清运公司适当增加垃圾收集频次,有效对接投放、清运时间,实现垃圾定时定点收集,严禁在道路上堆积垃圾,垃圾及时收集,密闭清运,日产日清。确保日产日清率达到95%以上,杜绝垃圾当街堆放、马路中转等现象。

(二)由民政办牵头,各社区负责做好社区和单位内部卫生工作。

(1)督促各单位、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单位、社区内部的卫生死角和积存垃圾进行彻底整治,积极动员市民群众全面清理小区内、楼道内、阳台上堆积的杂物,全面清理乱倒的生活垃圾、基建垃圾和废弃物,消除卫生死角。

(2)组织社区各单位认真抓好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四害”等工作。

(3)加大对单位社区内部环境卫生整治的检查考核力度,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三)由创建办牵头,各包村组办负责做好城中村卫生工作。

督促各村负责清理公路沿线两侧的卫生死角,消除村内“三堆”,清理“野广告”,各村委会督促村民全面清理门前乱堆乱放,及时拉运自家建筑垃圾并将建筑材料堆放整齐,不占道堆放物料。各包村组办要切实负责,督促所包村严格按标准整治环境卫生,创建办要加大巡查力度,增加巡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此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组办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市容环境卫生百日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把这项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高度重视,精心安排

二要明确任务。各相关组办要对照整治内容和工作重点,认真梳理薄弱环节,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人,做到明确职责、明确人员,做到早安排、早落实。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要强化督查。在做好夏季百日集中整治活动的同时,各包抓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要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加强检查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切实将夏季百日整治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第4篇

2016年是我区着力构建全省最优投资环境的重要之年,也是冲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深化、创新创卫工作成果,实现“多城同创”目标,现根据《区2016年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创建工作实际,制定我办2016年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主线,以提升市民素质和幸福指数为目标,以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市容环境品质,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健全创卫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城乡联动、多城同创、全面提升”的原则,进一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城乡群众健康文明素质和幸福指数,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竞争力,全力打造实力、激情、和谐。

二、工作目标

按照“抓巩固促长效、抓提升促建设、抓深化促管理、抓创新促发展”的思路,建立“有工作标准、有人员责任、有流程制度、有考评奖惩、有经费保障、有管理资料”的“六有”长效管理机制,强化“86321”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做到“思想不松、标准不降、措施不断、效果不减”,始终保持良好的卫生面貌,让广大市民群众长期共享创卫发展成果。

三、重点任务

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工作由创建办总牵头。由创建办做好爱卫组织管理工作、健康教育工作、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传染病防治工作、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由环卫所具体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工作、“门前三包”管理工作、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环卫建设管理工作、新生便民店和社区便民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由民政办牵头并组织实施做好社区、单位卫生达标工作;由创建办牵头,各包村组办配合实施做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达标工作;环卫所具体实施做好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由经济办牵头并组织实施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及目标如下:

(一)由创建办牵头并组织实施做好以下工作

1、爱卫组织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及目标为:配合区爱卫办按照进一步强化区、镇办、社区(村)三级工作网络长效机制。依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切实做好2016年创建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健康教育工作。主要内容及目标为:配合区卫生局抓好社区健康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基础上建设健康科普园示范社区;坚决抓好办事处控烟履约工作,认真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切实贯彻落实《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配合区卫生局积极开展无烟单位、无烟办公室等创建工作。

3、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主要内容及目标为:配合区爱卫办完善防制设施标准化建设及病媒生物孳生地治理工作,坚持春、秋集中消杀和日常综合治理相结合的除“四害”制度,着力提升病媒生物防制水平。

4、传染病防治工作。主要内容及目标为:配合区卫生局扎实推进传染病防治工作。制订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大力宣传普及相关知识,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

5、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及目标为:配合区级相关部门扎实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

6、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及目标为: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强化食品安全分级分工管理责任,加强餐饮业市场监督管理,深入开展保障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

(二)由环卫所牵头并组织实施做好以下工作

1、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主要内容及目标为:城区主次干道、重点区域、商业中心区落实每日三扫、全天保洁制度,要求制订严格作业规范,精细作业,确保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及时覆盖、清理、清洗各类乱张贴、乱喷涂的“野广告”,要求逗留时间不超过24小时,要进一步落实“野广告”的管理责任,保证人员、时间、质量“三落实”;坚持每10天对行车道道沿、隔离栏下,绿篱、绿化带道沿周边“三灰带”进行一次冲洗,减少浮尘污染,使道路见本色。

2、“门前三包”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及目标为:进一步落实“门前三包”管理责任,落实“三包”人员,加大对“三包”责任单位的监管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做到“三净五无一不”;建立沿街立面建筑、门店周擦洗、门前地面旬水洗制度等长效化管理机制。积极推行“门前三包”星级管理制度,制定星级管理具体办法和管理措施,配合区环卫局建设“门前三包”星级示范街;积极联系综合执法局进一步从严查处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摆摊点、乱倒垃圾、出店占道经营等影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取缔门前摆放的移动的灯箱广告、过时、破损、陈旧的条幅、横幅,消除视角污染。加大乱涂写“野广告”监管力度,对违章行为要及时取证、呼叫、查处。

3、城区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及目标为:积极实施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改型工作,要求7月份前淘汰所有农用收集运输车,全部改造使用密闭制式环卫专用车辆,做到密闭运输、不抛撒遗漏、车容整洁、标志清晰;积极调研各清运公司车辆配备情况,督促各清运公司按国家标准增加清运车辆,不断提升车辆档次。要全面做好垃圾收集工作,督促各清运公司增加垃圾收集频次,有效对接垃圾投放、清运时间,定时定点收集,确保日产日清率达到95%以上,坚决杜绝占道收集、中转等问题。所有生活垃圾全部运入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

4、环卫建设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及目标为:配合机械化清扫车,合理调配人工清扫力量,建立人机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长效保洁机制;配合区环卫局加强公厕卫生管理,及时更换维修内部设施,公厕管理达到“一全三净五无”标准,全部免费开放;配合区环卫局进一步完善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建设,尽快投入使用。并加强中转站管理,做到密闭收集、清运及时、规范操作、定期消杀、确保运转正常,严禁改变中转站用途;全面提升单位内部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建设标准,确保生活垃圾密闭存放,防止造成新的污染;配合区环卫局对有人行道的城市道路配齐果皮箱,及时更换、修补破损果皮箱。

5、新生便民店和社区便民市场建设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及目标为: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建设钢架结构棚式社区便民市场。

(三)由民政办牵头并组织实施做好社区、单位卫生达标工作。主要内容及目标为:加强社区单位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继续抓好社区、单位卫生管理及创建达标工作,建立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体系,要按照“人文、绿色、环保、和谐、生态、低碳”要求,打造一批亮点特色社区。

(四)由创建办牵头各包村组办配合实施做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达标工作。主要内容及目标为:进一步抓好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创建达标工作,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配合区级相关部门重点开展以整治小洗浴、小网吧、小美发、小歌厅、小商店、小旅社等为主的卫生整治达标活动;加强村容村貌整治,落实清扫保洁人员,全面实施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要彻底拆除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中露天简易垃圾池,建设一批规范化密闭垃圾屋,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五)由创建办牵头环卫所具体实施做好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主要内容及目标为:要按照“政府主导、多方联动、试点先行、市场化运作、整体推进、规范提升”的思路,大力推行“村收集、市场化运作、统一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模式,全面完成3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农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六)由经济办牵头并组织实施做好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主要内容及目标为:配合区商务局及公安分局取缔无证和整治不达标的再生资源回收站。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各组办要充分认识巩固提升创卫成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进一步落实责任,全面抓好辖区创建工作,同时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切实把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强化措施,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巩固、提升、深化、创新”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工作措施,强力推进创建工作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重点抓好作业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创建长效管理机制,扎实搞好各项创建工作。

(三)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在做好双创各项工作的同时,各包抓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要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加强检查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省爱国卫生条例》,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深入开展双创活动。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根据市、区双创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本年度计划如下:

1、各社区、辖区单位要进一步统一认识,理清思路,强化措施。转化为狠抓落实,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更加良好的精神状态,更加过硬的工作作风,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创卫,努力开创“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全民动手”的创卫新局面。加强健康教育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力争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达标。

3、加大宣传力度,使双创家喻户晓,办事处启动宣传车及DVD摄像机、对存在问题及时曝光,及时治理。村级开广播,双创按要求加大宣传。办事处印制4万份“双创明白卡”,发放到经营户、村、社区、单位、市民、村民手中使其提升个人创卫意识,配合好双创工作。

4、为了有效整治夜市烧烤的秩序,办事处与石斗村联合建设开放“烧烤园”做到“五统一”既:统一规划、统一布局、统一管理、统一服装、统一标志。

5、“门前三包”示范路段创建工作,按照市、区“门前三包”有关规定,办事处在“门前三包”实行统包与自包相结合的方式,统一着装、配三包袖标,明确要求,加大创新力度。

6、继续加强“三位一体”地长效运行机制,形成一套可行性强的管理模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7、建立双创工作检查巡查讲评监督机制,进行日检查、周小结、月讲评,采取“一事一策”解决双创存在问题。

三、几点要求

1、各村(居)位会要高度重视创卫工作,要按照办事处的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党工委把创卫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对检查不符合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则。

2、认真对各村(居)委会、辖区各单位所承担创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双创工作任务落实到实处。

3、今年4月是全国第二十三个爱国卫生月,我们要以“爱卫月”活动为契机,充分发动全辖区群众和机关干部开展各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活动。

4、结合全区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开展机关、部门、辖区单位上街进行义务劳动,擦洗栏杆、牌匾、清除绿篱、树坑垃圾杂物、清楚“野广告”活动和开展以家庭、楼道、庭院为主的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

5、社区创建力度,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全辖区居民群众和机关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爱国卫生活动,使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取得实效。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围绕市、区爱卫办提出的工作目标,切实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努力维护公众健康权益,培养广大辖区干部职工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有效改善投资环境,为完成今年的创卫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根据市、区爱卫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计划如下:

(1)发动各机关、部门、辖区单位以开展“三为”主题教育活动为中心,全面提升爱国卫生整体水平,推动爱国卫生工作稳步发展。

(2)做好社区单位内部环境卫生工作,加大社区创建力度,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充分发挥社区职能,以社区为单位开展爱国卫生各项工作。

(3)加强健康教育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力争各项任务全面达标。

(4)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春季是各种病媒生物复苏的季节,正是开展除害防病的最佳时间,努力扩大“四害”防治覆盖面,有效降低全区“四害”密度,结合爱卫月,各单位可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市场运作化,发挥专业防治公司优势,对各大宾馆、饭店、六小行业、辖区单位等“四害”的消杀工作与专业消杀公司联合进行。同时,加大公共场所的消杀力度,组织专业消杀队定期做好市政、道路绿化带、地下排水管网、建筑工地等日常除“四害”工作。

三、几点要求

(1)各村(居)委会、辖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爱国卫生工作,加强各级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完善组织机构结合4月7日世界卫生日,组织辖区单位及群众,在人流量相对集中的地点开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卫生防病知识、环境保护、公共场所管理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咨询活动,来倡导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提高市民综合素质。为爱卫月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2)加大社区及城中村创建力度。全面开展社区及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做到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厕管理规范、干净卫生,无旱厕。院内干净整洁,无堆放杂物,无门窗破损,各村、居委会、辖区各单位外墙无“野广告”,绿地、院落等外部环境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无违章建筑,无乱堆乱放现象,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现象。

(3)加强监管力度,对各辖区机关机关单位和居民小区的爱国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到位,提高居民综合素质,为更好的开展爱卫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达标。

2015街道年城市管理工作总结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示范街标准 第八篇

街道2015年城市管理工作总结

_落实城市环境长效管理责任书情况汇报

2015年,XX街道为进一步巩固市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落实环境长效管理措施,促进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市委、市府“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有关精神和《苏州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充分发挥街道的辖区管理主体作用,按照市区城市环境管理总体要求,已全面完成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指挥部对街道下达2015年城市环境长效管理主要任务,现汇报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市城市环境管理若干规定》,全面履行《苏州市街道办事处工作规定》所确定的市容卫生管理职责,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及时调整街道环境管理网络和街道争创市环境卫生红旗街道、城市管理创优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研究部署工作,制定了街道城市环境长效管理工作计划。按照重心下移、责权一致和讲求实效的要求,进一步确立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考核的职能作用,明确各自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和职责,形成以街道为核心、单位为重点、社区为基础的分工科学、责权明确、务实高效、运行有序的管理体制,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成效。

2、全面负责对街道辖区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健全了组织网络,落实目标责任制,“市容环卫责任制”的签订、检查落实工作由街道城管协管队独立完成。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根据街道辖区范围,对主次干道沿街单位情况进行逐一登记,1250家经营户全部更换“市容环卫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并建立基础台帐。坚持每日巡视制度,加强每月对“市容环卫责任制”单位检查考评,对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促进了“市容环卫责任制”管理的落实。

3、为进一步推动街巷、新村卫生保洁的长效化管理,提高桃花坞地区环境卫生的整体水平,3月29日街道召集街巷新村保洁承包单位、社区卫生主任、协管中队组长近30人,对一年多来街巷保洁市场化运作情况进行座谈。5月12日街道举行“街巷新村道路保洁市场化运作”招聘情况介绍会,平江区城管局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30余人参加了介绍会。街道向与会者介绍了《桃花坞街道街巷新村道路保洁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重点介绍了《桃花坞街道街巷新村道路市场化运作保洁方案》各标段区域范围、工作任务和要求、考核办法等,并对各标段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为全区街巷新村道路保洁市场化运作招标作好了全面准备工作。6月1日,在中街路社区举行保洁工作交接仪式,自此,街道街巷新村道路三个标段12个社区保洁市场化运作全面推开。

4、以文明创建为动力,扩大城管综合整治宣传层面。街道先后3次召开“洁净家园、美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动员会,在中街路、花驳岸设立宣传站,深入开展“洁净家园、美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活动。现场悬挂横幅7条,宣传板48块,发放“洁净家园、美化城市、人人有责”告居民书5000份,各类宣传资料1000份,市民健康知识读本500份,并请社区老年演出队现场表演腰鼓、文艺节目。动员社区居民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告别不文明行为,清垃圾、清乱堆乱放、清乱涂乱贴、清无证摊点,珍惜环境,爱护家园,爱护绿化,爱护河道,爱护公共设施。

经过三个月的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全面开展“四清”(清垃圾、清无证摊点、清乱堆乱放、清乱涂乱贴)活动和废品收购站店外设摊整治工作,全方位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四至六月份共清理 街巷63条;清除无主垃圾1150元包车、乱涂乱贴14030处、乱堆放3处;清理无证摊点123处;查处各类违章行为:违章搭建10平方米、乱拉横幅3条;并会同平江公安治安大队、工商、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对辖区内13家无证无照废品收购站逐一清理,扣称秆、清理乱堆乱放、清除严重污染物品并责令限时进行整改,还居民一个整洁、优美、有序的生活环境。下半年又开展了“爱平江、爱社区、爱家园”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继续集中开展艺圃周边九条街巷成块连片“洁齐美”小区的环境整治活动,继续抓好开展对中街路、养育巷示范精品路支巷进伸20米街巷的环境整治和加强了对庙桥市场、马医科菜市场、吴趋坊疏导点周边地区夫证摊点、乱堆放清理活动,以及集中开展对各社区街巷的环境整治“四清”活动。通过全方位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创造了一个整洁有序的市容市貌和适合人居的城市环境。

5、市容环境卫生红旗街道和“洁齐美”街巷的创建工作,是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街道利用由平江区财政拨款,平江区房管局对一些破、旧、老、危房全面修缮、解危契机,在艺圃周边刘家浜社区的石塔横街、周王庙弄、宝林寺前、大马堂、五爱巷;西中市社区的十间廊屋、文衙弄、赛儿巷、天库前等九条街巷成块连片创建“洁、齐、美”街巷。针对吴趋坊、宝林寺前、天库前绿化缺损、下水道堵塞、污水横溢、垃圾清运不彻底等问题,街道城市管理科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进行综合整治,目前,街巷路面整洁,无垃圾杂物;路面硬化,墙体洁净,无坑洼积水,无卫生死角;环境卫生责任明确,落实到位;路面畅通,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堆放、乱搭建、乱涂贴、乱设摊、乱吊挂、乱占道现象;卫生设施整洁、完好,垃圾入箱、清运及时;绿地、树木养护良好,无枯树、残缺,无成片裸地,绿地内卫生整洁吸“洁章美”街巷的宣传告示牌。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环境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

6、及时化解矛盾,搞好重点、窗口地区和突出难点问题的整治。开展校园周边专项整治行动20余次并转入长效管理;整治流动摊担3000余个;开展大规模夜排档整治宣传行动1次并长期值勤管理,教育、制止店外经营违章户10000余家。继续开展对乱桂横幅、乱设广告、乱涂乱贴等的整治。上半年共处理乱涂乱贴16000万余处。街道城管协管员综合考评成绩始终名列全区第一名。

7、积极配合开展创建市容环境管理示范路工作。3月4日上午在中街路设立宣传站,开展创建中街路、养育巷“示范、精品路”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和沿街单位宣传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同时就创建市容管理示范路做了详细介绍,解答了关于如何进行户外广告设置,如何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以及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等问题。这次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3条,宣传牌24块,发出发出宣传材料500份。

8、强化辖区内施工场地卫生的监督管理。督促辖区内施工场地儿童医院门诊综合大楼按规定围栏作业,做到不占道堆放、无积存建筑垃圾、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做好对施工单位进行噪音监测(每二天审批一次)。

9、开展健康教育、建设健康城市。开展了单位、社区环境卫生竞赛活动,与建设健康城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完成了单位、社区建设健康城市基线调查和2015年建设健康城市自我评估。各社区每月举行一次健康知识讲座,街道每月组织单位、社区环境卫生互查活动和定季度更换环境卫生宣传橱窗内容。XX街道(健康机关)、中医院(健康医院)、丽都大酒店(健康宾馆)获得苏州市2015年度建设健康先进单位;学士社区(健康社区)获得先进社区称号。

10、积极开展市、区安全卫生小区创建达标活动。街道围绕“创安全文明卫生大院”主题活动,发动居民自己动手做到绿化、美化家园,全街道已建成市区安全文明卫生大院107个。加强了对城市道路绿化和小区绿化的补栽、修剪、浇水、打药、除虫等日常养护工作的力度。另外,为保障社区居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辖区内的枯危危树木进行全面普查,对查出的36棵枯危树木进行修剪,砍伐2棵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的泡洞树, 基本解决了辖区内的枯危树木,给居民一个安全、整洁的生活环境。

11、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亮化灯光,全面提升城市形象和为市民提供整洁优美环境的批示精神,根据平江区建筑景观照明照明任务分解书确定,涉及我街道辖区的单位有七家:平四路南建筑、水城客栈(平门闸)、苏州市航运公司、阁云楼、丽都大酒店(中国银行)、太平洋保险公司和苏州人才市场。为搞好辖区范围内的街景灯光,街道办事处成立XX街道街景灯光建设工作小组,积极配合督促各有关建设单位按期完成施工图审查、工程施工及接电、验收工作,确保在市政府规定的时间内亮灯。

12、巩固、提高单位卫生管理水平。年初,街道与辖区各单位签订了卫生、环保目标责任书,坚持“条块结合”原则,不断强化“属地管理”的工作职能,对长效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开展了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卫生红旗竞赛活动,年有计划、月有考核、日有检查、工作有成效,在环境管理中做到网络健全、制度完善、台帐资料齐全,建立健全爱卫会组织管理网络,年初与街道辖区单位签订了《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目标责任书》,切实做到门内、门外达标,并开展了“单位卫生流动红旗”竞赛,每月定期召开联防片活动,并对各单位进行卫生普查一次,发挥单位卫生联防片的作用,加强自查与互查,单位卫生资料齐全,促进了单位卫生管理,使辖区单位的卫生工作落到实处。

13、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饮用水井的消毒工作,辖区内共有饮用水井66只,井水消毒率达100%,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辖区内无肠道传染病爆发流行。

14、依法开展除四害工作。根据市爱卫会通知精神,开展了春季灭鼠和露头蚊蝇消杀统一活动、夏季灭蟑活动。春、冬季共投药912公斤,设置鼠夹3050只,鼠笼1177只(次),合理设置固定的毒饵箱615只,发放灭蟑净片15箱。将药物分发至各社区、单位,切实加强除害防病的宣传工作,利用宣传橱窗、黑板报、墙报等宣传阵地,向社区居民、单位宣传灭鼠消杀蚊蝇、蟑螂的重要性和正确方法,以及剧毒急性鼠药的危害;切实做好严防误食鼠药和一旦误食中毒后如何解毒的宣传工作。认真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垃圾与杂物,采取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水分杀方法,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为顺利通过10月19-21日省爱卫会组织的灭蟑螂先进城市期满3年的复查,提高城市生活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加快健康城市的建设步伐,根据市区爱卫会工作部署,街道城市管理科积极应对,于10月12日召开辖区单位卫生联防片、社区卫生会议,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明确责任,真正做到“四个统一”: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方法、统一行动,详细布置了灭蟑迎检要求;在社区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市民群众人人动手,积极配合,主动参与。以整治环境为主,消灭各类“四害”孳生栖息场所,强化各类消杀措施,真正做到“四个结合”:治本与治标、专业队伍与群众运动、药物与器械、突击与经常相结合。

于10月16日又对推荐复查单位进行预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进,将各项工作做细做实,真正做到“四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确保通过省灭蟑螂先进城市复查。全街道辖区内共有垃圾箱(桶)286只,今年重点更换了通和新村垃圾桶25只,石幢新村垃圾桶6只,铁路新村垃圾桶6只,建筑新村垃圾桶4只。垃圾箱设施完好,每二天清洗一次,保证箱体内外整洁,周围无积污;垃圾入箱,日产日清,清运及时;居民小区内化粪池、窨井、阴沟设施完好,无污水溢流。

15、认真做好城管信访工作。为使政府与群众进行零距离沟通。街道办事处坚持把抓好人大代表提案作为为民办实事,履行公开承诺的内容。今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00多件(次),总体内容均围绕着环境卫生、烟尘、躁声污染、违章搭建等问题。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我们首先做好调查工作,再进行协调,处理工作,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结案 率达100%。

今后主要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洁净家园、美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保持市容环境卫生长治久洁。

2、继续加强对无证、流动摊贩的清理,以及重点马医科市场、庙桥市场、西街、下塘街、第四中学等周边地区管理。

3、进一步健全城市环境长效管理四级网络,各行其司、各负其责,加强对街巷新村道路保洁质量的检查考核,做到二个结合:一是结合创“红旗街道”、“红旗社区”、“洁齐美”街巷标准和“市容环境责任制”要求进行;二是结合社区街巷新村市场化运作检查考核标准进行,以确保全街道辖区环境卫生状态长治久洁。

2016卫生城市复审暨文明城市创建实施方案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示范街标准 第九篇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工作精神,大力推进我处精神文明建设,巩固乡村文明行动和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实现“乡村文明行动”、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卫一体化、社区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现结合我处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以全处29个村(社区)为基本单位,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突出塑造新环境、形成新风尚、拓展新阵地、建设新文化等重点内容,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全面提高村民思想道德素质,持续推进环境综合整治,健全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建设美丽富裕和谐新。

二、目标任务

2016年是全省乡村文明行动第一个五年规划的收官之年,要坚持问题导向,以提高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和培育良好乡风民风为重点,巩固提升、拓展深化乡村文明行动“六大建设”,按照《区乡村文明行动村(社区)创建考核标准》,年底所有行政村(社区)达到乡村文明行动达标村创建标准,50%的村达到示范村标准,进一步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水平,确保全处精神风貌、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城区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持续改善,生活质量显著提升,全面提升新城区形象。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继续深化和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成果,做好结合文章。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构建统分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文明城市创建的组织协调。建立对各项工作全覆盖的工作班子。根据《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的内容和标准,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切实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加强工作督导,健全完善考评机制,奖优罚劣。将创城工作成绩作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测评的重要依据。认真做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工作。根据两个《测评体系》内容要求,规范整理创城档案资料,督导做好实地测评现场的工作落实,大力营造创城氛围,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大力加强环境卫生建设

1、继续推进环卫一体化建设。全面融入泰城环卫一体化管理。加强办事处环卫所和村(社区)城建环卫办公室建设,健全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实行管理人员、环卫队伍专业化,管理范围网格化,日常保洁标准化,实现辖区范围长效管理。社区(村)要加强保洁队伍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保洁制度,完善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开展城乡环卫一体化“百日攻坚”行动,街道、村(社区)联合成立督查组,采取户户到的方式,对居民的卫生习惯养成、门前硬化路面环境保洁等进行检查并现场打分,真正提高辖区环境卫生水平。

2、深入推进亮化、绿化、美化工程。对城区主要出入口和重点道路两侧楼体、景观进行亮化,对区政广场周边等背街小巷路灯进行维修维护,确保村(社区)要街道路灯、广场灯保持正常运转,方便居民生活,提升城市夜景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活动,对主干道路、重点区位、重点出入口和小区加大绿化力度,对新回迁安置小区实施高标准绿化管理;加强渣土管理,建筑工地管理,拆除主次干道、进村道路两侧影响环境的残垣断壁,对破旧墙体、楼体进行粉刷改造,制止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现象,继续整治乱搭乱建等影响环境的行为,集中清理村(社区)、小区主干道柴堆等“四大堆”。

3、抓好重点部位整治。把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和城市容貌、群众反映强烈的背街小巷及社区、小区作为综合整治的重点。继续向财兴街、荣昌路、泮河东路、泮河西路、凤凰路、东路、迎胜南路和大河社区、社区、司家庄社区、大佛寺社区、马湾社区、小辛庄村、高王寺社区、老王府社区、六郎坟村等实施延伸整治,强化背街小巷和村(社区)、小区内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管理,清理废品回收、修车洗车、临时摊点;强化小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重点完善暖、气、水、电、道路、排污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道路平、排水畅、晚上亮、环境美”的要求,让居民享受综合整治的成果。

4、加强民生工程建设。加快董家庄学院市场等建设进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光彩大市场继续加大占道经营、乱摆乱放的整治力度;加快农超市场道路等的建设和管理,改善居民交通条件,坚决清理和制止乱建棚厦、占用人行道经营行为;加强露天烧烤整治,推进枣行烧烤园、烧烤园等烧烤场所的规划建设、改造提升和规范整治工作。

5、加大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加大违法建设、违法占地预防、巡查、拆除和问责力度;加大建筑市场管理秩序整治。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治理年行动;加大土小污染企业整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范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三)着力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1、成立组织机构。要建立物业领导机构,各村(社区)要成立物业服务中心,在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小区设物业服务站,明确分工领导、配备专职人员、建立物业纠纷调解机制等。

2、健全工作制度。根据各村(社区)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物业管理制度、辖区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措施。

3、抓好工作落实。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内的新旧小区落实市场化、专业化物业服务;符合条件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正常开展工作;及时调解物业纠纷,对辖区内的私搭乱建、圈占绿地、占用消防通道、房屋拆改等各项工作及时介入,协调解决。

4、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多层次矛盾调解机制,设立物业管理工作投诉点,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违法行为。加强小区行政管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物业管理工作职责、投诉范围、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内容。

5、进一步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满意度。结合街道民生满意度调查活动,每年至少开展4次群众小区物业服务和管理满意度调查工作,并根据调查结果及时完善物业管理工作,落实奖惩。

(四)提升城乡文明水平

1、加强乡村道德建设。突出孝敬、节俭、诚信三个重点,开展村风村训、家风家训、孝老爱亲教育。用好用活善行义举“四德榜”,使善行义举“四德榜”成为群众心目中的荣辱榜。加强文明一条街、道德讲堂等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农民诚信档案。规范完善村规民约,深入开展五星级文明示范户、文明信用户、优美庭院、好媳妇好婆婆评选活动。发挥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协会等群众组织作用,广泛开展道德评议活动,宣传道德典型,弘扬新风正气。

2、推进文化惠民工程。继续实施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和“四德”工程建设,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资源,因地制宜,继续用力抓好文体小广场和文明一条街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居民群众搭建一个自娱自乐的活动平台,不断拓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阵地。制定并落实相关文化惠民政策,实现村(社区)文艺宣传队伍全覆盖,扶持培养乡土文化人才、文化中心户、庄户剧团,广泛开展文艺演出、体育健身、书画摄影、电影放映等活动,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

(五)促进社会和谐。重点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查处封建迷信、黄赌毒、打着宗教旗号的各种违法犯罪等活动,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加强村级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村民自治联防长效机制。建立健全社情民意、社会矛盾预警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预防和妥善化解村级矛盾纠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工委书记同志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同志等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管区为成员的乡村文明行动城乡环卫一体化领导小组。统筹负责乡村文明行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及环卫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服务和督查考核。各村(社区)要把乡村文明行动、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卫一体化及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工程,制定细化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继续强化领导干部包管区、机关干部包村(社区),对各村(社区)重点区域的卫生死角和主次干道乱堆乱放问题落实包保,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

(二)加大投入力度。要确保乡村文明行动、城乡环卫一体化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所需的经费,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办事处拿出400万元专项资金,对效果好、进展快的村(社区)进行以奖代补。在此基础上,投入60万元为保洁人员加入意外伤害保险,继续对保洁人员每人每月补助200元。新购垃圾桶一个补贴50元,新建垃圾中转站和新购置垃圾运输车辆补贴30%。各村(社区)也要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好“日督导,周调度,月考核”制度,定期不定期进行暗访,采取打分、拍照、录象等方式记录检查情况,实行一月一排名,每月将检查情况以《督查》的形式进行通报,每月排名后3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街道每月的推进会上做表态发言;半年考核位次排名后3位的村(社区)和排名最后一位的管区,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将约谈党组织书记;把“乡村文明行动”纳入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成绩与年度“三评两定”考核成绩相挂钩。

(四)形成长效机制。街道办事处研究制定乡村文明行动、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卫一体化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各村(社区)要加强保洁员队伍建设和日常管理,做到“三定一及时”,即定时清扫辖区公共卫生、定时清理垃圾桶(池)、定时清理辖区周围垃圾、及时联系垃圾清运,实现辖区垃圾日产日清。要通过村规民约、评选文明户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产生活习惯,形成“爱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浓厚氛围,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全民参与、全民共建、全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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