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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费形式,2016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01    阅读:

2016事业单位人员涨工资细节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费形式,2016 第一篇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调整方案:2016事业单位人员涨工

资细节

人社部:今后公务员基本工资每年或两年一调

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落实到位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全国范围内的涨薪步伐正明显加快。

近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了39项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其中明确提出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等内容;同时,国务院对此改革给出了时间表: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

“需要注意的是,6月底不是机关事业单位调薪的启动时间,而是全面落实到位的时间,部分地区已经先行。”5月21日,一接近人社部的业内人士接受《华夏 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并非是孤立进行,而是为了配合已落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据人社部称,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引人注意的是,下一步要建立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原则上,今后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将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

离退休人员待遇先涨

早在1月14日,国务院就公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确定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要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官方明确,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也将同步调整。

紧接着的1月19日,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表示,国务院已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 的通知》,文件已经下发到各单位,明确从2016年10月1日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但是, 至于相关人员的工资调整何时落地,此后并未有明确消息。

直到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确定了落实时间表,这意味着,在今年6月底前,将有接近4000万名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1500多万离退休人员因此受惠。

改革方向已经明确,部分地区纷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如辽宁省人社厅近日已将形成的初步实施意见上报省政府研究,广州市财政局也已为工 资改革预留了相应资金,而湖南省甚至已经对部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进行调整。同时,部分相关部委的离退休人员也早于3月份就拿到了第一笔调薪后的工 资。“今年3月份,我的退休工资一下子涨到了9000多元,比之前多了几百元。”5月21日,某正局级退休人员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退休人员的工资都是按级别进行调整,上涨比例都不一样。

据记者了解,离退休人员除了调薪先行,去年至改革前的补发工资也已到位。

记者从《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实施方案》中明确看到离退休人员每月增加离退休费的标准,以离休人员为例: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 及以上1400元,省部级副职114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30元,县处级正职570元,县处级副职48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 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4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不过,相应级别退休人员增加的额度标准分别低于 离休人员。

“一增一减”

依据人社部此前透露的信息,此次调整并非简单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涨工资,而是着重体现对于工资结构的优化,提高基本工资比重,规范津贴补贴的发 放。据悉,公务员工资分为三部

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也是三部分组成的,包括岗位工资、绩

“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组成的基本工资比重太小,占比仅30%多一点,其他60%为津贴补贴,这从理论上、历史上以及和国外公务员工资结构的比较上看都是 不合理的。”5月21日,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此次改革,事业单位和公务员的工资比重将是“一增一 减”,即减少津贴补贴的额度转给基本工资,从而增加基本工资的占比,而此前所述的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的额度属于绝对的增加额。

也就是说,这是在抵消掉工资中的养老缴费后计算出来的数字。

“我们的工资暂未进行上调,但工资结构在1月份曾有过一次调整,也就是将部分奖金纳入了基本工资科目,从而增加了基本工资的比例。”5月19日,北京市某机关单位一位要求匿名的公务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结构调整之后,基本工资占比已接近工资总额一半。

记者了解到,这次工资调整还将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同时,今后将通过建立基本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等措施,逐步实现基本工资在工资中占主体,且重点向基层倾斜。

具体来看,本次基本工资普涨中,像公务员中最低级别的办事员,基本工资标准是由630元提至1320元;事业单位中最低级别的工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分别由610元、630元、3150元,提升至1280元、1320元、6940元。

基本工资占比高了,缴纳的社保也就多了。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各地工资水平的不同而存在差异,因此,对工资收入水平较高地区的部分人员,这次增加的工资可能不足以完全弥补个人缴费,当期收入还会有所下降。

“公务员的薪酬改革,不管怎么做都至少应该遵循两个原则:公务员工资应该公开透明、调整机制能够公开透明。”5月21日,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强调,建立正常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尤为重要。

对此,在年初下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原则上,今后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将每年或每两年调 整一次,主要依据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结果,并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来确定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调整幅 度。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通知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费形式,2016 第二篇

通 知

各学校(单位),各镇(处、区)教育办公室:

为做好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局直属事业单位;市直各学校;镇(处、区)教育办公室、中心中学、成人教育中心、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分别填报。

二、指标说明

(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表》指标说明

1.单位名称:目前该单位正在使用的全称。

2.举办单位:表示该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主管部门。

3.机构规格:对应的行政级别,“正股级”、“副局级”等。

4.内部机构名称:目前该单位内部机构的设置情况(学校中经批准设置的教导处、办公室、总务处、教科室、政教处以及党群组织等)。

5.内部机构数及规格:该单位内部机构设置的数量和级别,用数字表示(股级单位不用填写)。

6.单位领导职数:经批准该单位应配备的领导职数及对应的行政级别,用数字表示。

7.实配单位领导职数:实际配备的单位领导职数(与上栏对应)。

8.内部机构领导职数:经批准该单位内部机构应配领导职数及对应的行政级别,用数字表示(股级单位不用填写)。

9.实配内部机构领导职数:实际配备的内部机构领导职数(与上栏对应)。其中股级单位不用填写。

10.人员编制、实有人数:批准的事业编制数额和实有人数,按经费形式填制。

11.应达到的结构比例:根据岗位设置,该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分别应占的比例(管理:0.8%、专技:97.3%、工勤:1.9%)。

12.实有人员结构比例:目前实有人员中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所占的比例。

13.主要职责及依据:主要职责是指该单位所担负的职责权限、

工作任务和应有的作用;依据是指履行职责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请分条列明,并注明具体条款。

14.成立及调整文件:批准成立文件及历次机构编制变化批准文件的时间及文号。

15.清理规范建议:“清理规范建议”栏,提出对该单位清理规范方法的建议,如:“学生数量增多,增加教师编制”等,认为不需清理规范的,填写“建议维持现状”。

(二)《事业单位人员情况核查表》指标说明

1.“出生年月”、“进入现单位时间”栏目用6位数字表示,如“1979.06”。

2.职务(岗位):管理岗位人员填写行政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填写技术职务、工勤技能人员填写技术工人等级,经批准兼任多个职务的,按担任职务主次顺序填写。

3.使用编制类别:填写事业编制。

4.进入方式:选择填写公开招聘、选拔任用、政策性安置、调入。

三、有关要求

各项数据、人员情况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以编制年报为准)。两表分别一式两份及各镇(处、区)汇总的表格电子版(电子版使用word格式,文件名为“单位规范全称+机构核查表”、“单位规范全称+人员核查表”)报送市局人事科,再汇总后报市编办。

上报时间:市直学校2012年2月15日报送;镇(处、区)单位以教育办为单位2011年2月16日报送。

责任科室:人事科 联系电话:88182330

附件:

1.《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核查表》

2.《事业单位人员情况核查表》

3.《关于召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的通知》

胶南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二月十日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政策摘要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费形式,2016 第三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摘要)

国办发[2011]37号

此通知包括《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财政有关政策的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从事生产经营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规定》、《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关于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等9个配套文件。

下面,将以上配套文件主要条款予以介绍:

关于事业单位分类的意见(摘要)

事业单位类别划分: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一)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承担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逐步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不承担公益服务职责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要逐步转为企业或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三)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和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改革后,只有这类单位继续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承担业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即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组织实施分类,各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分类,由直属事业单位提出初步意见,省级机构编制部门商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按规定程序报批。

关于创新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摘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费形式,2016】

一、分类管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

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后,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继续实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完善管理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切实管住管好。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制定和完善相关编制标准的前提下,逐步实行机构编制备案制,建立并规范备案程序。加快制定相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标准,明确核定编制数额、编制结构以及领导职数的主要依据和指标体系。

二、逐步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

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逐步取消行政级别,新设立的一律不予明确行政级别,其领导班子和相关人员的管理及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完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应当进行法人登记。指导事业单位制定章程并依法核准,加强对事业单位履行章程情况的监管。改革和完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制度,建立相关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方便事业单位和节约效能原则,推进网上登记管理。转为行政机构和企业的事业单位,核销事业编制后要及时办理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摘要)

一、总体要求

要把建立和完善以决策层及其领导下的管理层为主要构架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事业单位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和实现管办分离的重要途径。

二、主要内容

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探索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要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1、建立健全决策监督机构。决策监督机构的主要组织形式是理事会,也可探索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理事会作为事业单位的决策和监督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本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也可探索单独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事业单位财务和理事、管理层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2、明确管理层权责。管理层作为理事会的执行机构,由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及其

他主要管理人员组成。管理层对理事会负责,按照理事会决议独立自主履行日常业务管理、财务资产管理和一般工作人员管理等职责,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工作。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由理事会任命或提名,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备案或批准。事业单位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任命和提名,根据不同情况可以采取不同的方式。

3、制定事业单位章程。章程应当明确理事会和管理层的关系,包括理事会的职责、构成、会议制度,理事的产生方式和任期,管理层的职责和产生方式等。章程草案由理事会通过,并经举办单位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备案。

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财政有关政策的意见(摘要)

一、加强财政政策调控,促进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均等化

二、完善财政投入政策,改进财政投入方式

1、逐步建立健全与事业单位职能、责任目标相适应的经费使用绩效考评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费使用绩效考评结果既作为财政安排经费的依据,也是确定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的依据之一。逐步建立绩效考评结果公开制度,提高绩效考评的透明度。

2、已认定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后,财政部门不供给经费,其取得的收入依法纳税、自主安排使用。为了支持这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在过渡期内,财政部门可以对其继续拨付原有的正常事业费,主要用于解决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

三、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

对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税收优惠政策,改革后不符合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条件的,按照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改革后仍有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其自用的房产、土地继续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四、加强事业单位改革后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

对改革后转为企业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并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

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中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若干规定(摘要)

一、财务、资产关系变更

1、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以下简称转制单位),应当制定转制方案,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2、转制单位与原主管部门脱钩的,由财政部门履行财务监管职责,其国有资产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

3、转制单位财务隶属关系需要划转的,由划出方的主管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并商划入方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后确定;涉及预算指标划转的,按照有关预算管理程序办理。

二、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产权和工商登记

4、转制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由主管部门或转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中,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转制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暂行办法》(财办〔2006〕5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转制单位,参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资委令第1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国资评价〔2003〕7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5、转制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要在转制方案批准后6个月内完成。资产清查结果报送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6、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批复。

7、完成资产清查后,转制单位要按照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对各项资产、负债重新分类建账,并由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

8、转制单位整体或部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及进行产权转让等,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4号)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结果报财政部门核准或备案。

9、转制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工商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等手续。

三、财政、税收政策

10、转制单位完成转制后,在过渡期内,原有的正常事业经费继续拨付,主要用于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原有的正常事业费是指财政部门核定的基本支

出经费,不包括项目支出经费。

11、在转制过渡期内,转制单位原事业编制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中由财政负担部分,转制后继续由财政部门拨付;转制前人员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的住房补贴资金尚未解决的,转制时由财政部门一次性拨付解决;转制前人员经费自理的离退休人员以及转制后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由转制单位按照所在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企业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政策以及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从本单位相应资金渠道列支。

12、转制前被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转制单位,转制过渡期内可继续享受非营利组织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转制前享受自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转制单位,转制过渡期内可继续享受此项政策;对转制单位在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以及资产划转或转让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等给予适当的优惠政策。上述政策,在转制过渡期内,如因税制改革而发生调整变化的,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四、社会保障政策

13、转制单位转制后按照企业办法参加社会保险。转制时在职人员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不再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14、转制前已经离退休人员,原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转制后这类人员离退休费待遇支付和调整的具体办法,按照《关于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后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2号和《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的通知》(劳社部〔2002〕5号)相关政策执行。

15、转制前参加工作、转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企业的办法执行。在转制过渡期内,按照企业办法计发的基本养老金,如低于按照原事业单位退休办法计发的退休金,其差额部分采取加发补贴的办法解决,所需费用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具体办法按照劳社部发〔2000〕2号文件的相关政策执行。

16、离休人员的医疗保障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照原渠道解决。转制前已退休人员,转制后继续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待遇。

17、转制后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的企业缴费,按照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列支。

18、转制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与全部在职

2016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费形式,2016 第四篇

2016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

近日,四川、内蒙古和重庆相继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和公车补贴标准,到目前为止

共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来看看你能拿多少吧!

重庆市: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50

元。

陕西省:正厅局级补贴1690元、副厅局级15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50元、

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550元。

广东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

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湖北省: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安徽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

下550元。

山东省: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

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广西省:标准上限为:厅级195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50元/月,科员及以

下650元/月。

贵州省: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

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四川省: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是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500元/月,

公勤人员300元/月

内蒙古:正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8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

副处级每人每月105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

云南省: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

650元。

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 650元/月、科员及以

下550元/月。

江西省: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

地方车改正在有序推进。尽管车改在地市一级尚未开始普遍实施,但“不够用”、“倒

贴钱”这样的基层声音,自去年车改破冰以来一直不断。公务交通补贴会否成为 “新福利”?

如何切实防止公车、补贴“两头占”?针对这些担忧疑惑,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问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是否合理?

答:岗位级别较高的公务出行较多是客观现象,通过统筹资金来解决“级别低出行多”

问题。

关于“补贴不够用”最常见的说法是,基层“跑腿”工作比较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

何按照“行政级别越高出行越多”来设计。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说,补贴标准首先是根据工作 岗位重要性来考虑的,岗位级别较高

的例如开会、调研等公务出行较多,是一个客观现象,因此,首先按照级别制定补贴标准上限。在中央定下的补贴标准上限内, 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细化补贴标准,可以根据出行频次,把岗位划分得更细,更符合当地实际。

对于公务出行的不同情况和差旅费的衔接问题, 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地,公

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对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要做好远距离公务出行的差旅费保障,切实保 障好基层调研、下乡、跨行政区域出差等公务出行;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补贴标准相匹配,避免出现保障范围小、补贴标准高的不合理现象。据了解,有些地 方也在开始探索车改后中短途公务出差差旅费包干的办法,鼓励公务员通过自驾车等方式进行短途出差。一些省份有关部门组织向社会公开招标车辆租赁服务公司, 指导和监督中标的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投入运行,用于保障普通公务出行和跨行政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

问:补贴会否成为新福利?

答:补贴标准必须符合节支要求,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严格避免改革性补贴福

利化。

记者注意到,当下最受舆论关注的,是各地补贴 标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 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有声音质疑,不少地方公布的车补标准都“顶格”定为130%,算不算自谋福利?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 通补贴分为司局级、处级和科级3档。

大多数省份采取了细分档次的做法,分为48档不等。例如广东方案划分了7档: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 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 准差距不得超过20%。“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有两到三档确实存在顶格情况,但不可能存在全部顶格执行的情况。”中央车改办负责方案审核的工作人员 解释。“顶格并不越格,这在改革允许的范围内。”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对于地方车改补贴标准 及档次确定问题,中央车改领导小组

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明确要求地方要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公务交通补贴,不允许完全按照上限制定标准。同时,省直 机关和全省统算都必须达到7%以上的节支率,否则就必须降低补贴标准,“强调节支率的要求,就是为了避免这一改革性补贴福利化。”

问:如何避免车补公车“两头占”?

答:将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改革不变形不走样;保留车辆喷涂标识并加装定位系统,实时

动态监管。

如何防止出现“一边拿车补,一边用公车”?中央车改办负责人明确表示,纪检监察机

关会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要求地方加强保留车辆管理,通过对保留 车辆实行标识化喷涂、加装卫星定位

系统等手段,做到实时动态监管。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标 识,机要通信及应急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也应作明显标识,接受社会监督。该负责人表示,在各省的批复方案中,中央都要求各地采取措施落实“标识化”,这是避免公车改革走回头路、“翻烧饼”的必要做法,也有助于避免出现名为“公车服务平台”却成领导“专车”的情况,中央车改办将把落实“标识化”工作作为下一步监督检查的一项重点。

督查,并通过督查和审计等工作,确保地方车改按照中央各项要求推进,不变形不走样。

事业单位2016最新公文知识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费形式,2016 第五篇

公文,也称公务文件,是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和使用的具有规范体式和法定效用的信息记录,其区别于图书、情报、资料等事物的个性点主要有:①由法定作者制发;②具有法定的现实执行效用;③具有规范的体式;④履行法定的程序。

根据不同的标准,公文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如下分类:

(1)根据形成和作用的公务活动领域,公文可分为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两类。

(2)根据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程度,公文可分为对外公开、限国内公开、内部使用、秘密、机密、绝密六类

(3)根据行文方向,公文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三类。

(4)根据内容的性质,公文可分为规范性、领导指导性、公布性、陈述呈请性、商洽性、证明性公文。

(5)根据处理时限的要求,公文可分为平件、急件、特急件三类。

(6)根据来源,在一个机关内部可将公文分为收文、发文两类。

政府系统的通用公文文种

(1)规范性文件

条例。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全面、系统的规定,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的规章不得称“条例”。

规定。用于对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部分的规定。

办法。用于对某一项行政工作作比较具体的规定。

(2)领导指导性文件

命令(令)。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旅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

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安排。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通知。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干部。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3)公布性文件

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

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4)陈述呈请性文件

议案。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调查报告。用于反映调查研究的成果,揭示事物的真相与规律。

(5)商洽性文件

函。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答、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6)会议文件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党政机关的通用公文文体

(1)规范性文件

条例。用于党的中央组织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 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2)领导指导性文件

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意见。对于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通知。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批复。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

(3)公布性文件

公报。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

(4)陈述呈请情文件

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5)商洽性工作

函。用于机关之间的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6)会议文件

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公文文体与结构常识

应用文体区别于其他文体的特殊属性主要有直接应用性、全面真实性、结构格式的规范性。

公文属于特殊应用文,其区别于一般应用文的特殊性特征表现为:被强制性规定采用白话文形式;兼用议论、说明、叙述三种基本表达方法。

公文的基本组成部分有:标题、正文、作者、日期、印章或签署、主题词。 公文的其他组成部分有文头、发文字号、签发人、保密等级、紧急程度、主送机关、附件及其标记、抄送机关、注释、印发说明等。

印章或签署均为证实公文作者合法性、真实性及公文效力的标志。

公文格式排版规定

保密等级:“绝密”“机密”“秘密”标注后,加“★”,必要时加期限(如机密★5年),3号或4号黑体。

紧急程度:“急”或“特急”,在保密等级下一行,字号字体同保密等级。

发文字号:位于文头下方,居中;如有签发人,居左,两者排一行,3号或4号仿宋字。

签发人:发文字号右侧,空一格,字号字体同发文字号。

标题:标题由作事、事由、文种组成(可省),字数一般不超过50字;除出现法规、规章的标题外,不用书名号;具体形式有齐肩形、正梯形、倒梯形、除号形,公文如经会议讨论通过或批准的,应加题注,即用圆括号居中

附件:附件应标明标题、件数、份数。在正文以下日期以上,排出附件号。 注释:注释排在日期下方,用4号或小4号仿宋体。

公文的稿本

(1)草稿。不具备正式公文效用,常有“讨论稿”“征求意见稿”“送审稿”“草稿”“初稿”“二稿”“三稿”等稿本标记。

(2)定稿。具备正式公文效用,是制作公文正本的标准依据。有法定的生效标志(签发等)。

(3)正本。正本是格式正规并有印章或签署等表明真实性、权威性、有效性的标。

(4)试行本。在试验期间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力。

(5)暂行本。在规定的暂行时间内具有正式公文的法定效用。

(6)副本。正本复份(与正本同时印刷)在外形上与正本没有区别,具有相同的法律效用;作为复印件的公文副本(如抄本、复印件)不具备公文的法定效用,需加注“副本”字样标记。

(7)修订本。可以标题结尾处标作:“(修订本)”,也可在标题下做题注,在圆括号内注明“某年某月修订”。

公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合“法”、求实、合体、简明、严谨、准确、规范、完整、清晰、耐久。 行文规则

可以采用越级行文方式的情况:一是由于情况特殊紧急,如逐级上报下达会延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二是经多次请示直接上级机关而问题长期未予解决;三是有上级机关交办并指定直接越级上报的具体事项;四是出现需要直接询问、答复或联系不涉及被越过的机关职权范围的具体事项;五是需要检举、控告直接上级机关等。

行政机关不能迳向党的组织发布指令性公文,一般也不得以行政机关名义迳向党的组织报告工作或请求指示或批准。

公文写作的语言运用

公文语言的特点:庄重、准确、朴实、精练、严谨、规范。

公文中需用历史年号时,要先标出公历年份,再注历史年号并加圆括号,如1912年(民国元年)。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费形式,2016】

数量表示时,表示增加时用倍数或分数,表示减少时只能用分数。

各种文种的撰写

(1)规范性公文。规范性公文一般包括文件标题、发布或通过或批准的日期、章题、正文;规范性公文的标题由事由(问题)、文种两部分构成;正文中开始部分的制定目的是规范性公文的核心内容与指导性“纲领”。

(2)决定。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

(3)决议。其性质、功用与决定没有大的差别,特点在于必须经过会议讨论通过或批准。

(4)通知。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组成。

(5)通报。标题由发文机关、表彰或批评的对象与事实性质(情况)以及文种(通报)。

(6)批复。标题写明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必要时也可在标题中标明“同意”“批准”与否的态度。

(7)通告。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构成,有时可省略事由或只标注文种。

(8)请示。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与文种构成。

(9)函。依格式正规、郑重的程度,函有公函、便函之分;依行文主动与否,函又可分为发函、复函。格式正规、郑得、涉及相对重要问题的是公函;相对灵活(略去标题、发文字号等)并涉及一般具体事项的是便函。

公文处理的基本原则

(1)法制原则。指处理方法手段、程序手续、行为准则与方法规化、制度化。(2)实事求是原则;(3)全面技师原则;(4)时效原则;(5)集中统一原则;(6)党政分工原则;(7)保密原则;(8)简化原则

收文处理的一般过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费形式,2016】

(1)公文的收受与分流

签收。指履行规定的确认、清点、核对、检查、签注手续后,收到公文。登记形式有薄式、卡片式、联单式

外收文登记。由外收发人员在完成签收工作后,对收文情况做简要记载。

启封。外收文登记完成后,统一交由内收发人员,统一启封或径送有关领导亲启。 内收文登记。由内收发人员对收文情况做详细记载。

分办。有关人员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阅知办理。

摘编。文件管理人员对部分准备投入办理过程的重要文件编写文摘、提要、综述、汇集有关数据资料。

(2)办理收文

拟办。由部门负责人或有关具体工作人员提出处置意见,供有关领导审核定夺。 批办。机关领导者或部门负责人提出处置意见。

承办。有关工作人员按意见具体处置公文所针对的事务和问题。

注办。由承办人签注公文承办情况,以备忘待查。

(3)组织传阅与催办查办

组织传阅。使公文有工作人员中的有效传阅活动。

催办。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或承办人对公文承办过程实施的催促检查。

查办。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或其他专门组织对重要公文实际执行情况进行的核查协办工作。

2015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费形式,2016 第六篇

第1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1)公益一类: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立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基础性或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机构,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康复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教育考试机构,承担义务教育的少年体校,公益性宣教、咨询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彩票管理事务机构,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文献情报、档案馆,地方志编纂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土地储备、土地整理机构,地震、气象、环境等监测预报机构,基础测绘和地质调查机构,离退休(老龄)服务机构,应急救助机构,战略物资储备机构,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完全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信息机构、基础或公共科研任务的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助学机构等。

(2)公益二类: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费形式,2016】

这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要按规定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具体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基础应用科研院所,一般性技术推广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对外交流促进机构,职业病疗养机构,运动项目管理机构,体育训练基地,公共体育场馆等。

(3)公益三类: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具体包括:职业培训、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般性疗养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一般性评鉴机构,非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等。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根本属性,在分类改革中要进一步清理整顿事业单位,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一是改革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行。对实行大部门体制进行整合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要统筹考虑,优化业务流程,进行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二是改革要充分体现区域覆盖,资源整合。对检验检测,要打破部门壁垒,按照优化、效能的原则,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解决政府重复投入、检测资源浪费问题,全面提升公共检测能力与水平。对信息机构,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以职能转变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信息机构的分类调整和资源整合。部分公共管理职能重的部门可依托信息机构建立完善政府决策咨询机制与平台,促进公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对投诉机构,要整合资源,建立完善统一的投诉受理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和资源共享,实现一个电话受理,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投诉。三是对混合型事业单位,即: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属性的事业单位和其它目前难以确定类别的事业单位,应对其职能进行剥离、调整后再确定类别;对由多个不同类别属性的所属单位组成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各个单位的不同类别;对职能混合不宜进行剥离的,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类别。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企;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目前仍列为事业单位管理但不应列入事业单位的行业学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正、认证等机构以及承担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的事业单位,要转为民间性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具体包括: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体育场馆等。

4、暂不纳入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1)人民群团(不含其下属事业单位)暂不分类。具体包括: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清远市科学技术协会、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清远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清远市红十字会、清远市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清远市佛家协会等8个单位。(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故暂不分类,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具体包括:清远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等4个单位。(3)根据省文化专项体制改革的精神和部署,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暂不列入此次分类改革。具体包括:清远日报社、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报、清远广播电视台经营广告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技术传输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清远市民族歌舞团、清远市演出公司等10个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地成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召开动员大会

4月20日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议,由机构编制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既是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部署,也是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业务培训。

(三)时间安排

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级组织;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稳妥推进。改革于20XX年4月启动, 11月完成,12月检查验收和总结。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

4月-6月,受理市直所有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材料和上报工作;受理审核农业局22家、林业局18家、民政局9家、残联6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局4家、旅游局1家、法制局1家,科学技术局2家、教育局6家、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8家、卫生局11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家,合计98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6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7月-9月,受理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家、城乡规划局6家、国土资源局6家、气象局3家、国资委1家、交通运输局10家(其中,清远市交通运输开发公司隶属市国资委)、公路局(含公路局)14家、水务局5家、发展和改革局2家、审计局1家、统计局1家、物价局2家、财政局7家、经济和信息化局3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家、民族宗教局1家、司法局5家、城市综合管理局(包括市环卫处及其下属单位)11家,合计97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料,9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10月-11月,受理市委2家、市政府9家、清远经济开发区10家、无线电管理处(含无线电管理处)2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含机关事务管理局)4家、市政府金融工作局1家、红十字会办公室4家、社会科学联合会1家、科学技术协会2家、市委组织部2家、市委宣传部2家、市委统战部1家、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1家、总工会3家、妇联3家、检察院1家、广东丝源蚕业有限公司1家,合计53家事业单位送审材料,11月底按程序报批。同时,对分类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暂未解决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处理,一并上报。

12月,对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写出总结材料上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具体工作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统一思想,通力协助,针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研究,提出办法和对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分类改革期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应需要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有明确规定必须增事业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营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改革期间,暂停人员调动,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拔、评聘职称;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隐瞒、侵吞单位国有资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第2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XX〕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意见》(晋办发〔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积极配合政府机构改革,本着规范、搞活、发展的宗旨,通过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布局结构合理、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适当调整现有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规范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坚持分类管理、衔接配套的原则。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要与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各行业体制改革相配套、相衔接,统筹考虑,整体推进。

(四)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保障改革所涉及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操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并根据其职责任务,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分类改革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学、单位名称规范、职责界定清晰、经费渠道适宜、编制职数合理、内设机构精干、类别划分准确、管理规范有序,逐步理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改革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事业单位生产力,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清理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采取“撤、并、转”的方法,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规划。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撤销:

(1)长期不开展工作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2)长期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其日常工作由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外聘人员承担的;

(3)所承担的职责已完全划入行政机关的;

(4)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

(5)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成建制合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保留牌子:

(1)分工过细、规模偏小、工作量不大、社会效益不佳的;

(2)职责任务相近、工作任务交叉、设置不合理的;

(3)同一部门所属多个单位承担执法职责的;

(4)随主管部门划转,需进行合并的;

(5)具有不同隶属关系,业务相同相近的。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业单位,应逐步转制:

(1)现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

(2)属于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收费服务的;

(3)现承担的工作任务可由市场调节解决,或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其他社会组织承担的。

(二)规范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的名称应当规范、准确,能够反映其机构的性质特征、举办主体、所在区域、主要职责、组织形式等内容。除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冠以局、办外,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称局、办。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增挂牌子,除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必须增挂外,一般应通过明确职责或变更单位名称的方式予以解决。

2、职责任务。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界定,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属性特点,并与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相区别。

3、机构规格。事业单位的规格一般要比其举办主体的规格低一格,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规格要比事业单位低一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现行规格与上述要求不符的,要重新确定规范。

4、经费形式。事业单位的经费形式应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别和职能属性合理确定,具体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国家规定可以获取规费收入并实行管理费开支的,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财政拨款类。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难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拨款。

财政补助类。对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市场运作或运用自身条件开展有偿服务,能够取得一定数量的经济收入,但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补助。

自收自支类。对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通过市场运作,利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开展有偿服务,获取比较稳定收入并能保证基本支出需要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自收自支。

5、人员编制及结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根据其承担的工作量及内部岗位设置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凡国家和省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从紧核定;无定编标准的,要结合财力状况,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综合考虑单位性质、职责任务、工作需要等因素合理核定。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从紧核定并适当精简;对承担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严格控制在履行公益职能所必需的范围内,并要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对编制数与承担的工作量明显偏离的,其编制应予裁减。在清理规范过程中,事业单位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在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编制的同时,要对其人员编制结构进行规范。以管理岗位为主体的单位管理人员编制不少于50%,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70%,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单位工勤人员编制不少于50%。

6、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应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内部分工和岗位要求综合设置,不宜过多过细,一般不设4人以下的内设机构。业务科室不少于70%。

7、领导职数。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应根据事业单位自身规模、工作任务等因素从严从紧配备,提倡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核定。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现有领导职数超过规定要求的,或单位需要撤销、合并的,在过渡期保留现有人员的相应待遇。

(三)分类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三类。即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有行政编制或可以调剂行政编制的,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目前不具备划转条件的,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划转。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收回行政机关。对一时难以收回的,依法予以授权或委托,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职能必须取消。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后,原事业单位机构进行综合设置,该归并的归并,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目前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依法进行企业注册,撤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谋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不具备转企条件的,作为过渡暂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财政也不再以任何形式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拨付经费。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统筹规划机构设置。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提供公益服务取得的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其他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并依法纳税。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根据需要,政府购买其有关服务。

(五)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配套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重点是管政策、管规则、管标准、管监督,逐步建立既能充分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又能有效约束其行为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财政投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政府“以办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让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聘用制必须在编制内进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科学设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岗位分类管理、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特点的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体系。通过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激活事业单位活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2、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3、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推进财政投入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事业单位财产、债权、债务的管理,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经费全额拨付、按照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或给予其他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单位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服务。

5、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管,妥善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的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工作。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国有资产划转、移交以及重新分配。

四、组织实施

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市和县区要统一步骤、同步推进。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清理规范(20XX年10月—20XX年6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理由,清理规范后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规格、经费形式、职责任务、人员编制、编制结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隶属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并于20XX年3月底前报同级编办,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其中,市直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省编办确认;县区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市编办确认。

第二阶段:合理分类(20XX年7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提出《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包括单位的拟定类别、划分类别的理由及依据,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同级编办。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等进行认真审核、科学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

第三阶段:配套改革(20XX年1月—10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和有关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组织实施财政配套改革,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转换用人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同时着力推进上级已做出部署的文化体制、水管体制和勘测设计等单位的改革。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11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全面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市编办。市编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改革工作整体顺利推进,成立以市长、市编委主任为组长的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协调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组成员包括市编委组成人员和市纪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并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一把手”是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调研,制定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动态,及早发现和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协同配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纪检、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组织部门负责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及时调整和配备;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配套财政政策,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整合过程中国有资产清算、移交和债务清理等工作,并根据清理规范后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做好人员的调整安置工作和涉及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审计部门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业单位转制后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好机构变动单位资产划转处置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定机构、定编制、提高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期间,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一般不再审批新的事业单位。要严肃组织、人事、财经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不得突击提拔干部、评定职称、分钱分物。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20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二)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 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第4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编委有关安排部署,为切实解决事业单位存在的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稳步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改革、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对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确定不同的改革目标,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制订不同的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改革按计划、分步骤、分行业稳步推进,市、县区分级负责组织实施。

——坚持明确职能、准确定位的原则。依据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确定各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准确界定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切实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明确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事权界限,实行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分开、事业单位与企业分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公共事业,逐步推行管办分离,实现政府部门由“办事业”向“管事业”转变。

——坚持政策配套、协调推进的原则。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公共财政、社会保障、法人治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配套措施相结合,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后勤服务体制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相衔接,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强化监管,完善机制,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始终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别轻重缓急,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注重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内容

(一)开展清理规范

在对现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核实、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清理。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原承担职责任务已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等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机构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服务对象单一、社会效益不佳的,职责相同相近的,任务严重不足的,等事业单位,打破条块、部门界限,予以整合。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暂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其机构名称、隶属关系、职责任务、机构规格、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人员结构等事项。

(二)合理确定类别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具体分类目录另行制订。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面向社会提供非义务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三)分类推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原则上是逐步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对有法律、法规授权并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剥离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划归其他机构或社会组织后,暂予保留;对无法律、法规授权,但按规定履行行政委托(含党委部门委托)手续后承担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暂维持现状;对既无法律、法规授权,又未依法履行行政委托(含党委部门委托)手续而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其职能收归行政机构或党委部门,机构予以合并或撤销。此类事业单位承担的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及鉴定、仲裁、评估、认证等职能,逐步剥离划归其他相关机构或社会中介组织。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今后,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再批准设立新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原则上是逐步转为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谋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由市场配置资源,条件成熟的,直接转制为企业,注销事业法人资格,核销事业编制,并依法进行企业登记注册。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不超过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转企改制可参照国有企业改制的办法,打破所有制和地域、行业、隶属关系界限,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兼并或转让国有产权等方式进行。鼓励非国有单位、个人参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企转制。转制为国有企业的,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行管理。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强化公益属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统筹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公平的公益服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控制,其宗旨、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由事业登记管理部门确定并严格监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国库集中支付;募集的基金应规范管理,并严禁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根据其工作任务科学设置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这类单位所需经费由政府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单位业务特点和财务收支状况,给予不同程度的投入;其公益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由政府规定,其他业务活动项目与收费标准接受政府指导;其服务质量执行相关标准;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

2016事业单位工作总结范文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费形式,2016 第七篇

范文一:事业单位工作总结

按照自治区编办《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平罗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全县法人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周密安排,明确各系统各行业进行年检的时间节点,做到及时年检、应检尽检,顺利完成了年检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和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县共有法人事业单位196家,新设立的11家事业单位不需要年检,应检法人事业单位185家,实检法人事业单位185家,参检率100%,合格率100%。办理设立登记法人事业单位11家,办理变更登记法人事业单位50家,办理注销登记法人事业单位17家。

二、主要做法

(一)认真安排,明确要求。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按照自治区编办的统一要求,安排部署了全县事业单位网上年检工作。明确年检相关事项,下发了《关于2016年度全县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年检范围、年检方式以及年检程序等。根据行业和部门特点,合理安排了各类法人事业单位参加网上年检的日程,并对全县各法人事业单位的年检工作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确保了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按进度、有秩序进行。

(二)严格把关,规范操作。一是严格按照网上材料审核和确认检验合格两个环节以及受理、审核、核准的权限分配进行操作,在材料审核过程中发现有表格填写不规范或材料提交不齐全的,及时通过电话、事业单位登记年检QQ群、网上登记管理系统说明原因退回进行修改,直至修改正确后才予以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事业单位,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先后分六批将其法人年度报告书在平罗政府信息网进行公开,公开15个工作日后,未发现有投诉和举报的情况,及时通知事业单位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来我单位粘贴年检合格标识。二是对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事业单位,要求其先办理变更登记后再进行年检。三是与年检工作同步,及时做好事业单位登记年检电子档案的备份工作,保全资料,方便查询。

(三)改进措施,强化服务。一是在年检前,考虑到年检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将年检和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照片上传、注意事项等制成电子文档上传至我单位邮箱,方便事业单位下载学习;二是在年检过程中,针对部分事业单位经办人员对网上登记管理系统操作不熟练,经办人员变更等情况,采取电话答询、QQ群交流、现场培训、全程演示等方式,使事业单位经办人员熟练掌握网上办理登记年检的相关操作流程,确保了按时有效年检;三是在年检后期,对一些年检不及时、工作拖拉的单位,通过电话催告或与举办单位协调催办等方式,督促其尽快办理年检。

三、取得的成效

(一)掌握了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为登记管理机关,

通过年检全面了解了全县法人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及时更新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数据,规范了事业单位的登记年检行为,强化了对事业单位的管理。

(二)提高了事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工作效率。通过优化登记年检工作,改变以往的登记年检方式,简化办事环节,节省了办事时间,实现了登记年检工作的无纸化办公,提高了登记管理机关的办事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了社会各界对事业单位的监督。通过公开法人年度报告书,使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到登记年检工作的重要性,强化了社会对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的监督,促使事业单位规范有效运行,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事业单位对登记年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对登记管理工作主观上不重视,对年检、变更、注销登记缺乏正确理解,尤其是财务不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对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不及时变更,不按时接受年检。

2、部分事业单位经办人员网上登记年检操作流程不熟练,工作效率较低;个别事业单位登记年检经办人员更换频繁,工作衔接不畅,有丢失光盘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现象,影响了年检工作。

(二)改进的措施

1、继续加大对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的宣传力度。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法人年度报告公开工作,运用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使事业单位切实认识到登记年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加大对事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事业单位登记年检行为,对事业单位证书管理、登记、年检等工作提出更为明确具体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效率。

3、进一步完善部门间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与质监、银行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提高《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好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

范文二:事业单位工作总结

XX年我从基层单位调到局运管处办公室工作。新的环境新的起点也给我提出了新的要求。工作以来在处领导的关怀下,在全处职工的帮助下,我能恪尽值守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尽自己的全力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在思想上加强学习提高理论和业务素养。始终坚持把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作为提高政治信念、思想素质、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办公室是综合部门,对各方面的能力和知识都要掌握。要做好本职工作就必须首先用理论武装头脑。我积极参加局里处里组织的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利用电视、电脑、报纸、杂志等媒体关注国内外形势,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政治思想文件、书籍。在学习过程中,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的认识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以便更好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工作中重视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严格要求自己,积极主动地研究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讲奉献,讲正气,以诚待人。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取人之长补己之短,努力丰富自己,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各项具体工作按计划推进,分清主次和轻重缓急,做到有理、有节、有序、有效。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不拖延,不出差错,有始有终。快速反应,各项临时工作和紧急任务雷厉风行地完成。坚持做事和做人原则,努力做好日常工作,热心为大家服务。和同志们的关系比较和谐,工作气氛融洽配合默契互相支持。遵章守纪、务真求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不怕吃苦,主动找事干,做到“眼勤、嘴勤、手勤”。积极学习新知识坚持每天阅读各类报纸和文章学习有关经济、政治、科技、法律等新知识。认真学习党的xx大精神,努力做到融汇贯通联系实际,在实际工作中把政治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和其它新鲜的知识结合起来,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丰富自己,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本职工作的要求。

通过半年多的工作与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办公室是沟通上下协调左右的综合部门。办公室工作无小事,每一项工作都关系到办公室工作整体功能的发挥和整体效率的实现。办公室所处的地位和所属的工作性质决定着办公室的实质就是一个单位的服务中枢。办公室工作的核心就是服务。办公室的工作繁琐复杂要及时传达领导指示,及时反馈各种信息,做到快捷和实效保证全处上下政令畅通,做好宣传工作。可以说办公室是联系我处与外界的纽带,是反映我处精神面貌的“窗口”。强化自身建设促进我处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是办公室的职责所在,也是提高工作效率完成各项任务的前提,作为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我认为必须要强化服务意识,实现思想新的突破。

在新的一年里,在新的环境下我将继续发扬戒骄戒躁发扬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精神,为我所热爱的这个集体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范文三:事业单位工作总结

2016年,我站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和公路工作会议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以作风建设为抓手,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在人少路长任务重的情况下,苦干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贯彻会议精神,层层落实责任。

省市公路工作会议召开后,我站及时组织全站职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春节上班第一天召开新年干部履职打算汇报会。3月6日,召开了全站年度工作动员部署会,总结2016年度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分析当前我站公路管理工作所面临的形势、机遇与挑战,明确2016年的工作目标与举措,将处下达的十六大项54条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股室,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和方案,站与各部门、部门与职工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与此同时,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责任书,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传递压力。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职工素质。

一是开展读书活动。全站人员年初制订学习计划和读书目录,站向职工推荐优秀图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学法用法活动,除参加市处组织的执法培训,站还每月组织业务培训,每季进行读书心得交流和业务考试,对新进人员专门利用6个星期六进行上岗培训;邀请市法制办、纪委执法监督室、交警、报社、中医教授等专家学者来站进行讲座。为推进兴化公路养护机械化,我站邀请机械制造厂家专业技术人员来基地讲课,组织了6名驾驶员及养护公司15名养护工参加机械操作手技能培训,为更好地遂行养护应急处置任务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加强公路文化建设。组织理想信念教育,重视思想道德建设,举办“道德讲堂”活动,培养先进典型,树立职工标杆,引导职工形成积极向上的精神追求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职工积极参加上级和本站开展的乒乓球比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大合唱等各类文体活动,通过开展富有特色、寓教于乐、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激发职工参与热情和争先意识,增强全站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重视党性教育,强化作风建设。

我站扎实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认真落实每个环节的规定动作。组织学习了20多篇必读文章、书籍,组织观看4部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大讨论2次。通过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走访三解三促联系点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65条,即知即改5条,落实3条惠民新举措。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领导班子和个人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严肃认真地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和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抓好“落实整改,建章立制”的各项工作,列出主要领导和领导班子整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专项整改方案;梳理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设制度9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和各项工作落实。

四、部门联动整治,提升执法效能。

2016年,市政府为举办第六届菜花旅游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开展镇村环境整治活动,于4月30日、5月8日市政府和交通局分别召开全市镇村环境和公路环境整治动员大会。我站借政府开展重大活动舆论宣传之势,积极行动,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制定整治方案,排出序时进度计划,组织人员对各条线路上存在的边坡种植、路肩杂物等集中清理;联合乡镇农路办及交管所集中整治,消除乱搭乱建、摆摊设点、路边堆积建筑材料、倾倒垃圾等现象。在局领导的带领下定期对乡镇整改情况进行考核。积极联合乡镇政府、农路办、村建办、兴华养护公司、当地派出所和辖区路政中队,对县道李合线、陈张线等3条县乡道公路环境进行了全面综合整治。

为确保青奥会期间公路安全畅通,提高干线公路安全保障能力,我站加强在建公路施工路段的现场监管,协助S351工程指挥部办理S233海南-城东段封闭施工手续;站领导带队登门协调,督促荻垛、昌荣等乡镇及时清理S229路边枯死意杨;督促缸顾水厂整改在S332路边不文明施工行为;督促钓鱼农业园区完善道口搭建手续。深入开展公路抛洒滴漏专项整治及公路打谷晒场专项整治活动。秋收时节,公路打谷晒粮有所抬头,执法人员在凌晨5点前上路,利用洒水车对S231、S233等重点路段进行洒水,事先防控公路打谷晒粮行为,确保辖区内公路通行安全。

五、围绕重点工作,全力推进落实。

一是推行养护机械化试点工作。按照市处的指示,我们对养护应急基地进行全面改造装修。9月中旬,市处配发基地的应急机械设备全部转运到位。我们按照《泰州市公路养护应急机械设备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台账,完善各类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机械操作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城郊工区搬迁,基地及一类工区人员定岗定责,基地正式投入运营。9-10月份,我站组织了两次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模拟处置公路行道树倒伏、路基塌方事件,检验应急基地处置能力。

二是推进钓鱼养护工区改造工程实施。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标准化工区建设实施意见》,推进标准化工区建设。对照市处年度目标任务,我站多方协调相关部门,办理立项审批、建设许可等前期准备工作。9月20日,钓鱼养护工区改建工程正式启动。目前已按照预定计划完成主体工程,下一步将进行内装修和道路场地建设。

三是参与S332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质量监管。该工程分别对省道332沿线7处共8、7公里的部分路段实施1cm稀浆封层预防性养护处置;对沿线8处累计10、3公里的局部路段实施中修,病害处理后,加铺4cm沥青砼。施工期间,站养护股每天到场进行质量监督,对监理和项目经理进行考勤,协调施工矛盾,对质量出现问题的局部稀浆封层路段,责令返工,使整个工程质量有所保证。

四是定期为桥梁“体检”治病。我站认真落实桥梁定检制度,每月组织桥梁工程师进行检查,每季邀请市桥梁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及时发现并处置了S229、S231、S332共计12座桥梁病害。9月份起,站组织专业桥梁维修单位对省道229兴化境内的蚌蜒河桥、界河桥、征王桥、十字河桥等4座桥梁桥面病害进行维修处置,消除了桥梁运行隐患。

六、开展“打非治违”,保障路桥安全。

深入贯彻落实“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加大治超执法力度,有力打击超限运输行为,保障路桥安全。

一是多措并举强化宣传。借助报纸、网络等媒体,对专项治理超限超载进行专题宣传,走访粮食市场、物流企业,向过往群众、车主和驾驶员发放宣传单,宣讲超限超载的严重危害;8月27日,我站在货运车辆较集中的广平物流园区,举办了治理超限宣传图版巡回展,执法人员向过往的货运司机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解答治超政策。

二是“站站联动”开展联合治超。我站联合泰州、泰兴、靖江、姜堰治超执法人员开展“站站联动”查处超限车辆集中整治行动。积极参与徐州、连云港组织的全省统一查超行动。联合乡镇交管所、农路办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车辆的查处力度。联合交警、高速路政加强高速公路出入口控制,有效压降境内干线公路及兴化安丰、大垛高速出入口等重点路段的超限率。

三是加大治超装备投入和队伍管理。我站不断加大治超科技设备的投入,给治超股增添拦道器、强光电筒、对讲机、打印机、传真机等,给每个治超人员配备执法现场记录仪,方便执法中证据收集,同时也进一步规范治超人员自身的行为举止。

为了解决一线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重点时段,站领导带领后勤人员编成9个小组,轮流加强一线治超力量。并通过人才市场,先后公开招聘5名执法协管人员。两次提高协管人员工资待遇,调动协管人员的工作热情。

七、全员助推创卫,践行为民服务。

我站积极响应市委号召,投身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落实网格包保责任。站成立领导小组,加大整治经费投入。每个周六上午,站领导带领党员干部走进包保责任区域进行义务劳动,清扫小区路面、清除绿化地内杂草。

我们积极服务市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和民生工程,在西鲍乡、城东镇、陈堡镇和中堡镇等乡镇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缸顾水厂自来水管道埋设工程和西气东输燃气管道工程等涉路施工建设中,执法人员上门办理许可,指导设置安全措施,协调施工矛盾,保障了各类民生工程顺利实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执法、管理力量严重不足,现有干部职工严重老龄化,制约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道路安全隐患较多。S229、S233路边意杨遇有大风随时伤人;S231道口较多,尤其是钓鱼农业园区未经许可新增10处道口。

3、管理资金严重不足。

2016年,我们将按照“冲刺、收官、筹划”的总要求,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勇于争先,为兴化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费形式,2016】 范文四:事业单位工作总结

××××年,在办公室领导的领导下,在同事们的支持和帮助下,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基本上完成了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一年来,通过自我不断努力,使自身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都得到了一定的提高。根据工作需要,努力学习税收新政策,积极掌握写作工作技巧和技能,以使自己更加胜任本职工作。在加强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自己还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大精神,通过学习,极大地丰富了自己的知识视野,拓宽了自己的知识领域。

二是勤于动笔,增强文字功底和思维能力。为了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我从研究已经成型的材料入手,细心揣摩,并请老同志和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每月的工作小结和季度总结,我每次都及时督收,并对总结情况进行认真核稿,保证了文件准确、及时上报、发放。

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一是要多看一些对工作有帮助的相关书籍,提高工作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勤练多写,提高稿件质量,提高对事件反映的灵敏度,多投稿,更要多学习,多请教,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二是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和日常事务性工作,做到腿勤、口勤。一如继往的踏实工作,任劳任怨,务实高效,不断自我激励,自我鞭策,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办公室形象,力争高效、圆满、妥善地做好本职工作。三是要坚持做到每日记工作日志,并及时总结,找出差距与不足,及时改进。

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正确指导下,政治上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工作中积极主动,讲求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团结同事,坚持边工作边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理论素养;求真务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增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省的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实践中正确认清职责权限,能够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严格按党章要求,国家公务员法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坚信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

二、增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深知我们不管是干哪一项工作如果不善于学习就要落后的道理,能将学习当成是自己必不可缺的任务,利用空闲时间在网上学习新知识新业务,坚持边工作边学习,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文件,注重《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行政许可法》等其他相关知识的学习,使我不仅要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还要从身边的同志学,学习他们的工作经验,学习他们的工作方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三、明确职能,及时完成任务

作为直接为管理相对人服务的窗口,不仅要求业务熟练而且要求服务质量高,工作中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的许可和变更,对新药的申请,药品的注册和药品的补充申请以及药品GMP、药品GSP认证、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药品委托加工等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不合的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保证其材料的齐全性和规范性,对行政许可行为申请的受理予以登记,申请材料分类分发,对不能办理的予以说明理由,不推诿,做好首问责任制。催办咨询和有关答复工作做到热情大方,语言贴切,服务周到,答服规范,工作任务明确,精力集中,今年来受理工作人少事多,做到能吃苦,不叫累,多次受到申请人的好评。每月按时向社会公告行政审批受理情况,向局领导和各处室报告当月行政许可情况。不懂就问,虚心向老同志请教,熟悉行政审批受理工作职责,熟练工作流程。

一年来,和同事一起受理了申请材料3327件,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在思想、学习、工作上都取得了新的进步。不足之处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不透彻,业务技能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范文五:事业单位年终总结

2016年,我在上级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和办公室各位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工作方针政策,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在民政科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16年个人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治思想

要做好民政科工作,必须要有正确的政治思想。我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特别是学好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党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做到无私奉献。在工作上我养有吃苦耐劳、善于钻研的敬业精神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我服从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岗位实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实际工作中,我坚持“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原则,认真对待每一件事,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坚持把工作做完做好。

二、业务能力

我是一个喜欢学习的人,总觉得人的一生是学习的一生,特别在当今发展迅速的时代,学习就更加重要,一个人不学习,就跟不上时代的需要,必定被时代所淘汰。我在工作上除了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国家方针政策外,重点是学习涉及民政科工作的宣传精神与分工文字处理、办公信息平台、文件归档、大事记记录等业务技术知识,把它学深学透,掌握在脑海中,运用到实际工作中。通过学习,我熟悉和掌握了民政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能较好地结合实际情况加以贯彻执行,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完成较为复杂、繁琐的工作任务,取得良好成绩,这一点,我自己感到很欣慰。

三、工作情况

民政科工作涉及面较广,既有分工文字处理、办公信息平台、文件归档、大事记记录等分工细致方面的问题,也有处理民事民政方面的问题。这些工作十分重要但琐碎繁杂,我认真努力、一一克服、时常加班加点,竭尽全力做好工作,不怕辛苦,从无怨言,取得较好的工作成绩。同时能切实解决民政上出现的新问题与新情况,促进了民政健康持续发展,获得上级领导的肯定与有关部门的满意。

四、工作作风

在执行工作时,除了业务知识与技能外,更主要的是工作态度与责任。我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对待每一个人,做到和气、关心、体贴、温暖。工作中承担自己的责任,认真对待每一件事,对待每一项工作,负责到底,做好任何工作。我法纪、政纪、组织观念强,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与上级领导部门保持一致。我思想作风端正,工作作风踏实,敢于坚持原则,开拓进取,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自己工作任务。同时,我洁身自好,决不跟腐败风气沾边,在工作和生活上做到清正廉洁。

2016年,我认真努力工作,虽然在政治思想和业务知识上有了很大的提高,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是存在一些不足与差距,需要努力提高和改进。今后,我要继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围绕民政科的工作目标任务,以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自己,衡量自己,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奋发努力,攻坚克难,把各项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再创佳绩,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范文六:事业单位工作总结

参加工作以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三个月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刚步入运政的新人,我清醒地看到人生舞台已发生转变,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工作以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各种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学习“创先争优”,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学习到了许多工作方法,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此外,认真参加各类培训、会议,通过执法培训,熟练掌握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三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作为办公室人员需要负责处理各种文件,另外作为运政执法人员,更是直接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的运用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特点,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不管是在办公室,还是在违规处理室,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一)办公室工作。可以说办公室工作是完全服务性质的工作,既要对外服务,也对内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脚勤: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都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理的事,遇到办理不了的案件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或帮助其联系他人,使群众能尽快办好手续,树立好运政的形象。同时在组织会务、后勤管理、打字复印等工作上也尽职尽责,不留下任何纰漏。

(二)违章处罚室工作。在违章处罚室,先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了解法律法规,并解读大理州交通运政管理处下发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执行标准;然后向有经验的同事请教相关问题,向他们学习操行、处理问题的的方法方式。在遇到驾驶员有疑问时,认真向他们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他们回顾三个月的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长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其次,在工作上,工作经验尚浅,法律知识不足,情况了解不细,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尽快成长;再次,在工作中主动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多,相对来说,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的时候少。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尽快成长,把工作做的更好,为人民群众做的更多,贡献做的最大。

2015分配制度改革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费形式,2016 第八篇

第1篇: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基本建立。同时,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的战略部署,要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扎实基矗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是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问题,必须通过促进发展、深化改革来逐步加以解决。解决这些问题,也是城乡居民在收入普遍增加、生活不断改善过程中的新要求新期待。同时也应该看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克难攻坚、有序推进。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共同发展、共享成果。倡导勤劳致富、支持创业创新、保护合法经营,在不断创造社会财富、增强综合国力的同时,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坚持注重效率、维护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坚持市场调节、政府调控。充分发挥市锄制在要素配置和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坚持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突出增量改革,带动存量调整。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把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重要任务。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2篇: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求,深入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完善收入分配结构和制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推进,破除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基础上,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不断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经过三十多年的探索与实践,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基本确立,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框架初步形成,有力地推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极大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平均每十年翻一番,家庭财产稳定增加,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践证明,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是与基本国情、发展阶段总体相适应的。

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发挥再分配调节功能,加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投入,彻底取消农业税,大幅增加涉农补贴,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扶贫标准大幅提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持续提高,近年来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差距缩小态势开始显现,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有所提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新的进展。

同时,也要看到收入分配领域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隐性收入、非法收入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宏观收入分配格局有待优化。这些问题的产生,既与我国基本国情、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客观必然性和阶段性特征,也与收入分配及相关领域的体制改革不到位、政策不落实等直接相关。

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构建扩大消费需求的长效机制,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解决一些领域分配不公问题,防止收入分配差距过大,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的根本举措;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处理好劳动与资本、城市与农村、政府与市场等重大关系,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向纵深发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为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和制度基础,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

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区域之间发展条件差异大,城乡二元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还在深入发展。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收入分配领域出现的问题是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问题,必须通过促进发展、深化改革来逐步加以解决。解决这些问题,也是城乡居民在收入普遍增加、生活不断改善过程中的新要求新期待。同时也应该看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利益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克难攻坚、有序推进。

二、准确把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基本国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发展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着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体制环境,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继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2、主要目标。

——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倍增。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5年翻一番,力争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更快一些,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

——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扶贫对象大幅减少,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橄榄型”分配结构逐步形成。

——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合法收入得到有力保护,过高收入得到合理调节,隐性收入得到有效规范,非法收入予以坚决取缔。

——收入分配格局趋于合理。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明显提升。

三、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

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创业规模,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获取收入能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生产要素价格的机制。

3、促进就业机会公平。大力支持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创新型科技企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完善税费减免和公益性岗位、岗位培训、社会保险、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完善和落实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鼓励自主创业政策。借鉴推广公务员招考的办法,完善和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4、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职工带薪最短培训时间。新增财政教育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建立健全向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认证体系,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提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5、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工资决定及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指导线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根据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到2015年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研究发布部分行业最低工资标准。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积极稳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到2015年,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80%,逐步解决一些行业企业职工工资过低的问题。落实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研究出台劳务派遣规定等配套规章,严格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依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同工同酬权利。

6、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对部分过高收入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严格实行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逐步缩小行业工资收入差距。建立与企业领导人分类管理相适应、选任方式相匹配的企业高管人员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综合考虑当期业绩和持续发展,建立健全根据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确定薪酬的制度,对行政任命的国有企业高管人员薪酬水平实行限高,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缩小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差距,高管人员薪酬增幅应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对非国有金融企业和上市公司高管薪酬,通过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在抑制畸高薪酬方面的作用。

7、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整优化工资结构,降低津贴补贴所占比例,提高基本工资占比;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抓紧研究地区附加津贴实施方案。结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建立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8、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建立健全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的科技创新人才薪酬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分配政策,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入股、岗位分红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办法,保障技术成果在分配中的应得份额。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允许和鼓励品牌、创意等参与收入分配。

9、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落实上市公司分红制度,强化监管措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适度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范围,保护存款人权益。严格规范银行收费行为。丰富债券基金、货币基金等基金产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拓宽居民租金、股息、红利等增收渠道。

10、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全面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十二五”期间在现有比例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11、完善公共资源占用及其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土地、海域、森林、矿产、水等公共资源出让机制,加强对自然垄断行业的监管,防止通过不正当手段无偿或低价占有和使用公共资源。建立健全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全民共享机制,出让收益主要用于公共服务支出。

四、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

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税收调节力度,改革个人所得税,完善财产税,推进结构性减税,减轻中低收入者和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不断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实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制度。

12、集中更多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对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支出,进一步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财力支持。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十二五”期间中央和地方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十二五”时期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

13、加大促进教育公平力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全面落实九年义务教育免费政策,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普通本科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补助。切实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当地中考高考问题。

14、加强个人所得税调节。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征收范围,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依法做到应收尽收。取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

15、改革完善房地产税等。完善房产保有、交易等环节税收制度,逐步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细化住房交易差别化税收政策,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合理调整部分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将部分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

16、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十二五”期末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研究推进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健全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

17、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待遇水平,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十二五”期末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保基金支付水平达到75%以上,明显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支付比例的差距。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实现统筹区域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逐步增加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18、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十二五”期末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按质量标准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1000万户以上,实现全国游牧民定居目标。

19、加强对困难群体救助和帮扶。健全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孤儿集中供养,建立其他困境儿童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20、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积极培育慈善组织,简化公益慈善组织的审批程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举办医院、学校、养老服务等公益事业。落实并完善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

五、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促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1、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稳步提高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完善大宗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着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培养新型经营主体,支持适度规模经营,加大对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投入,促进产销对接和农超对接,使农民合理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增值收益。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和乡村旅游,使农民在农业功能拓展中获得更多收益。

22、健全农业补贴制度。建立健全农业补贴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粮食直补政策,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新增农业补贴向粮农和种粮大户倾斜。完善林业、牧业和渔业扶持政策。逐步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例,进一步细化和稳步扩大农村金融奖补政策。

23、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保农民分享流转收益。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征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24、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大幅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部分主要用于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加大以工代赈力度,努力实现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十二五”时期,对240万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异地扶贫搬迁;按照人均2300元(2015年不变价)的扶贫标准,到2015年扶贫对象减少8000万人左右。

25、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定公开透明的各类城市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重点推进解决举家迁徙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实施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六、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大力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加大反腐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实行社会监督,加强基础工作,提升技术保障,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26、加快收入分配相关领域立法。研究出台社会救助、慈善事业、扶贫开发、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集体协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转移支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税收征管、房产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完善财产法律保护制度,保障公民合法财产权益。

27、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将拖欠工资问题突出的领域和容易发生拖欠的行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完善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的差别化工资保证金缴纳办法。落实清偿欠薪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制、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保障工资支付属地政府负责制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28、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行为,抓紧出台规范改革性补贴的实施意见。加强事业单位创收管理,规范科研课题和研发项目经费管理使用,严格公务招待费审批和核算等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人员职务消费,规范车辆配备和使用、业务招待、考察培训等职务消费项目和标准,职务消费接受职工民主监督,相关账目要公开透明。

29、加强领导干部收入管理。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如实报告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的规定,对隐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通过抽查、核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继续规范领导干部离职、辞职或退(离)休后的个人从业行为,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条件和要求办理兼职任职审批事项。

30、严格规范非税收入。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继续推进费改税,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项目,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31、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围绕国企改制、土地出让、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管理,堵住获取非法收入的漏洞。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偷税逃税、内幕交易、操纵股市、制假售假、骗贷骗汇等经济犯罪活动。严厉查处权钱交易、行贿受贿行为。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加强反洗钱工作和资本外逃监控。

32、健全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大力推进薪酬支付工资化、货币化、电子化,加快现代支付结算体系建设,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推广持卡消费,规范现金管理。完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发票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全面推行公务卡支付结算制度。整合公安、民政、社保、住房、银行、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收入信息监测系统,完善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城乡住户收支调查一体化制度。

七、加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33、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把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日常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4、突出重点,强化实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与国有企业、行政体制、财税金融体制等相关重点领域改革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鼓励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先行先试,积极探索。

35、深入宣传,注重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从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正确认识当前存在的收入分配问题,深入宣传坚持科学发展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根本途径,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坚定不移的目标。切实做好各项改革政策的解读工作,加深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3篇:中国30年分配制度改革

分配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重要组成部分。30年来,我国的分配制度发生了巨大变化,分配制度改革取得巨大成效。

一、30年我国分配制度变迁轨迹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分配体制改革的历史,不难发现我国的分配政策在不断地调整,分配体制改革在一步一步地深化。大体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中,第一次提出了要克服平均主义。由于长期"左"倾思想的影响,平均主义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之前分配体制的最根本特征。平均主义分配严重地挫伤了广大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生产力遭到了严重破坏,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提出要实现党的工作重心转变,即由阶级斗争为纲转变到经济建设上来。针对平均主义分配方式,首先以农村为突破口,"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和物质;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克服平均主义是"文革"之后在党的文献中首次提出的。随后农村普遍地推行了土地家庭承包制,实行"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原则,从根本上打破了农村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贯彻了多劳多得的原则,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农民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改善,农业生产跨上一个新台阶。

(二)1984年10月召开了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提出了要让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然后带动更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共同富裕。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总结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成功的经验,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要由农村转向城市,把如何增强企业活力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要增强企业活力就需要扩大企业自主权,在企业内部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打破平均主义。要打破平均主义,必然会有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这就要求破除同步富裕的观念。也只有让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才能实现共同富裕这一宏伟目标。《决定》分析了建国之后我国生产力发展缓慢,企业经济效益差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分配中的平均主义严重。"造成了企业缺乏应有的自主权,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的局面,严重压抑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要充分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建立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认真贯彻按劳分配原则",通过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相统一,职工劳动所得同劳动成果相联系"。从微观上对城市分配制度改革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这就是:1。"企业职工奖金由企业根据经营状况自行决定,国家只对企业适当征收超限额奖金税"。2。"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使企业职工的工资和奖金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更好地挂起钩来。"3。"在企业内部,要扩大工资差距,拉开档次,以充分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充分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充分体现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复杂劳动和简单劳动、熟练劳动和非熟练劳动、繁重劳动和非繁重劳动之间的差别。当前尤其要改变脑力劳动报酬偏低的状况。"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也要改革工资制度,改革的原则是使职工工资同本人肩负的责任和劳绩密切结合起来。"可以说,企业内部平均主义分配方式从此就彻底失去了制度基础。

在对企业的分配制度进行改革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还对我国的收入分配政策作了深刻而详细的阐述:1。要坚决反对平均主义,平均主义的思想根源就是"长期以来在消费资料的分配上存在一种误解,似乎社会主义就是要平均,如果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劳动收入比较多,出现了较大的差别,就认为是两极分化,背离社会主义。这种平均主义思想,同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的科学观点是完全不相容的。"而且指出平均主义的严重后果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一个严重障碍,平均主义的泛滥必然破坏生产力"。2。社会主义的目标是要达到共同富裕,但是共同富裕不等于平均主义和同步富裕。"共同富裕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完全平均,决不等于也不可能是所有社会成员在同一时间以同等速度富裕起来。如果把共同富裕理解为完全平均和同步富裕,不但做不到,而且势必导致共同贫穷。"3。达到共同富裕的办法就是"只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才能对大多数人产生强烈的吸引和鼓舞作用,并带动越来越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走向富裕。"4。对于各类贫穷的人要给予积极的救济、扶持和帮助

,"必须对老弱病残、鳏寡孤独等实行社会救济,对还没有富裕起来的人积极扶持,对经济还很落后的一部分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其它贫困地区实行特殊的优惠政策,并给以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援。"5。论述了先富与共富的关系。"由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产生的差别,是全体社会成员在共同富裕道路上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的差别,而绝不是那种极少数人变成剥削者,大多数人陷于贫穷的两极分化。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是符合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的,是整个社会走向富裕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反对平均主义的基础上第一次提出了让一部分个人、一部分地区通过勤奋劳动和诚实经营先富起来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政策。这也标志着我国的收入分配政策向前迈进了一大步。

(三)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在分配问题上第一次提出了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党的十三大提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正确地认识我国社会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根本依据。所有制的性质和结构决定分配的性质和结构。党的十三大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是公有制为主体,这也就决定了在分配制度上必然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顺应这种历史潮流,在分配问题上第一次提出了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分配制度。具体而言,就是:1。在收入分配方式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方式不可能是单一的。我们必须坚持的原则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除了按劳分配这种主要方式和个体劳动所得以外,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就会出现凭债权取得利息;随着股份经济的产生,就会出现股份分红;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中,包含部分风险补偿;私营企业雇佣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会给企业主带来部分非劳动收入。"2。非劳动收入,"只要是合法的,就应当允许"。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政策是"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公平。"4。"对于过高的个人收入,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调节;对以非法手段谋取暴利的,要依法严厉制裁。"5。当前收入分配中的主要问题仍然是"吃大锅饭,搞平均主义,互相攀比",要在思想上和实际工作中加以克服。6。从分配量上来看,要保证两个不超过,一个就是"保证社会消费基金的增长率不超过可分配的国民收入的增长率",另一个就是"职工平均工资奖金的增长率不超过劳动生产率的增长率"。这样才能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使生产和分配建立良性互动关系。

党的十三大报告在收入分配问题上的突破主要就是提出了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允许其它分配方式存在和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促进社会公平,这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雏形,是收入分配理论的巨大进步,多种分配方式更进一步具体化。

(四)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提出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一个重大突破。也就要求进一步回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执行什么样的分配政策。1993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分配体制的框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个人收入分配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可见,其它分配方式与按劳分配的关系是并存的,而且作为一项制度确立下来。2。在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上,首次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报酬要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平均主义,实行多劳多得,合理拉开差距"。4。在继续执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的前提下,"提倡先富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允许属于个人的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5。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的增长机制,"国有企业在职工工资总额增长率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根据劳动就业供求变化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主决定工资水平和内部分配方式。"6。行政机关实行公务员制度,"公务员的工资由国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并参照企业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和调整,形成正常的晋级和工资增长机制。"7。"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和分配方式,有条件的可以实行企业工资制度。"8。提出要实行最低工资标准,推进个人收入的货币化和规范化。9。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完善企业养老和失业保险制度,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管理机构。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在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上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和把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到了相当的高度。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分配政策上主要有三大突破:一是突破了十三大提出的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第一次提出了"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其它分配方式在整个分配方式中的地位发生了重大变化;二是在公平和效率这个二难选择上,突破了以前的兼顾效率与公平,第一次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三是第一次提出了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问题。

(五)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在收入分配问题上总结了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经验教训,坚持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90年代中期以来,我们面临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就是生产要素要不要参与分配,这个问题在十三大报告中已经提出来了,但未能取得突破。在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就是如何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和调节过高收入。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了比较详细和完善的分配政策:1。继续"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2。"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3。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4。要"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取缔非法收入,对侵吞共有财产和用偷税逃税、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的,坚决依法惩处。整顿不合理收入,对凭借行业垄断和某些特殊条件获得个人额外收入的,必须纠正。调节过高收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遗产税等新税种。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5。"要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并适应所有制结构变化和政府职能转变,调整财政收支结构,建立稳固、平衡的国家财政。"6。"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济制度,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

1999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国有企业的分配问题上有了的突破,第一次提出了"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董事会、经理层等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贡献取得报酬的办法",突破了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和普通工人一样只获得工资,收入与贡献不挂钩导致的收入偏低问题,也是贯彻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政策的具体体现。

(六)2002年11月召开的党的十六大,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我国的分配制度和分配体制改革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点:1、调整和规范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2、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并继续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3、继续坚持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贯彻这一原则的途径就是在初次分配中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再分配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4、规范分配秩序,合理调节少数垄断性行业的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5、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6、建立健全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城乡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事业。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党的十六大报告在分配问题上的突破主要表现在提出了要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和提出了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

(七)党的十七大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针对我国分配领域中的新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创新性的观点。主要包括以下一些要点:一是在继续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前提下,第一次提出了要"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二是提出了要提高"两个比重",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三是提出"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四是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

纵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收入分配政策的变迁,可以清晰地看出其演变轨迹,这就是:打破平均主义→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分配方式为补充→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坚持以按劳分配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允许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董事会、经理层等经营管理阶层可以根据各自的职责和贡献取得报酬→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更加关注社会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等。这一路径体现出明显的从计划经济分配体制转向市场经济分配体制的特征,体现出更加关注民生的特征。

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成效

30年分配制度改革取得了巨大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居民收入来源看,非劳动收入量在居民可支配收入中的比例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了多元化收入来源。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居民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实行单一劳动报酬制,非劳动报酬几乎为零。唯一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就是银行利息,统计资料显示,1978年我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210、6亿元,人均为22元,人均利息收入不足1元,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经过30年的改革与发展,非劳动收入在居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不断提高。1990年,非劳动收入(包括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达到344元,占当年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2、78%,到2015年,我国城市居民的非劳动收入已经达到3733、1元,占当年可支配收入的27、08%。我国农村居民的非劳动收入1990年为29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23%,2015年农民的非劳动收入达到了385元,占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9、30%。从发展趋势来看,还有进一步提高的趋势。

(二)从分配方式来看,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格局已经形成。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实行的是单一的分配方式,只有劳动一个生产要素可以获得收入,即使劳动也并不是按贡献分配的,而是按照平均主义方式进行分配。改革开放之后,伴随着我国多种所有制格局的形成,在分配制度上形成了多种分配方式。除了按劳分配方式之外,还出现了新型的分配方式,如按资本、技术、管理等分配,初步形成了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格局。

(三)从分配过程来看,打破了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劳动者收入与其贡献的正相关性越来越强。对农民来说,一是推行了土地家庭承包制,实行缴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分配方法。随后我国又免除了"农业三税",从事农业的农民不需要为国家缴税,相应地也就取消了以前和税收连带征收的各种费用,农民的劳动与收入直接挂钩,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多劳多得。二是一部分农民转移到第二和第三产业,转移到城市,获得了更多的工薪收入,他们的工资基本上是按照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和每个人的实际贡献形成的。三是一部分农民兴办了企业,获得更多的农业以外的经营收入,还有不少农民成为企业家,获得了更多的非劳动收入。对于城市居民来说,一是无论国有企业还是集体企业都进行了深刻的制度变革,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深化了国有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改革,经营管理者和职工收入分配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平均主义分配方式不复存在,职工收入与每个人的绩效在更大程度上挂钩。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职工的分配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职工工资与职务级别等与其贡献、职责等相联系。三是一部分城市劳动力从事个体、私营企业活动,其收入状况直接与企业效益相联系。总之,生产要素所有者获得的收入与其贡献相关性愈来愈强,直接刺激了生产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

(四)从分配结果来看,打破了平均主义,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和生产经营积极性,促进了生产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综合国力增强。从生产力发展来说,我国从一个短缺经济国家转变为物质和服务产品极大丰富的国家,诸多工农业产品产量位居世界第一或前列。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显示,2015年底,我国钢材、水泥、煤炭、化肥、棉布、谷物、肉类、籽棉、花生、油菜籽、茶叶、水果等产量均位居世界第一。从人民的生活水平来看,城乡居民收入都有了大幅度提高,2015年,我国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了13786元,是1978年的40、19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140元,是1978年的30、9倍。正是由于收入水平有了极大提高,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如衣食住用行等各个方面都得到极大改善。从综合国力来看,也有了极大增强。2015年我国GDP总量已经达到24、95万亿元,是1978年的68、46倍。我国经济总量在世界各国的位次由1978年的第11位上升到第4位,人均国民总收入由1978年在188个国家中位居175位,提高到2015年在209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列第129位。

三、当前我国分配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成因

在充分肯定我国分配制度改革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还应该认识到我国分配领域还存在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归纳一下,主要有以下几个:

(一)收入差距过大。30年来在我国城乡居民收入都有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城乡之间及内部、区域之间、行业之间及部分行业内部收入差距呈现逐年扩大趋势,目前已经进入过大区间,而且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调控,有可能产生两极分化。造成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经济规律自身作用和影响、二元经济结构及政策、地理条件的巨大差异、灰色收入及非法收入的存在等。

(二)分配秩序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是收入分配缺乏依据。30年来我国经济体制处于一个转轨的过程中,旧的分配体制被打破,而新的分配体制还未建立起来,结果导致收入分配缺乏依据,既不是按劳分配也不是按生产要素分配。因为按劳分配的社会条件、技术条件等还未达到,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条件也不完全具备。因为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前提是具有充分、公平竞争的生产要素市场,只有完善的生产要素市场才能形成合理的生产要素价格,扭曲的市场只能产生扭曲的价格。目前我国生产要素市场还不完善,具体表现为:一般劳动力市场竞争过度,劳动力使用者与劳动力处于不对等的谈判地位上,导致普通劳动力价格过低;企业家市场还未形成,定价机制不合理;土地市场不规范,内部交易仍然存在,导致土地价格不合理;资本市场残缺不全,资本利息率实质上处于双轨制,一方面国有银行基本实行的是同一利率,另一方面,地下融资规模庞大,利率差别极大。总之,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基本前提不完全具备,结果导致我国目前的分配依据缺乏。

二是政府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一方面,从全国来看,不同地区同一级别的公务员收入差别过大。从同一地区内部来看,不同部门公务员收入差距也非常大。另一方面,工资外收入不规范。最近公务员工资实行改革以后,总体上看,公务员的收入规范化程度提高了,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地区奖金津贴名目繁多如季度奖、年终奖、业绩奖以及各种过节费仍然保留,有的地区实行了车改,有的地区没有实行;有的地区以经济适用房的形式解决公务员的住房,有的地区以货币形式给予补贴,差别很大。

三是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秩序不规范。我国事业单位千差万别,收入分配状况更是五花八门,有的是财政全额拨款,有的是差额拨款,有的是自收自支。问题不在于这些,而在于有些单位既享受全额拨款,又利用自身条件搞创收,为职工滥发奖金福利;一手拿政府补贴,一手得市场好处,其结果不同事业单位职工收入大相径庭。

四是国有企业内部分配秩序混乱。从全社会来看,同为国有企业,竞争性越充分,则收入越低,垄断程度越高往往收入越高,职工收入与贡献相关性小而与其所在行业是否具有竞争性相关性大,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经营者职务消费不规范,没有约束。在同一国有企业内部,存在二元分配体制,同为国有企业的员工,付出同样的劳动,如果是合同工,则工资高,福利待遇好,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如果是农民工或其他属于"临时工"性质,则工资低、没有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只因身份不同产生了巨大收入差距。

(三)分配不公问题比较突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分配中的公平是指等量贡献获得等量报酬。分配中的不公平就是等量贡献没有获得等量报酬,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贡献大,获得的报酬少;另一种情况是贡献小获得的报酬多。初次分配中的不公主要来自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生产要素价格机制不完善。再分配中的不公,一方面主要来自于国家机关、部分事业单位即依靠财政再分配获得收入的职工存在比较严重的平均主义,不同级别之间收入差距过小,如国家机关司jú长的工资是办事员的不到一倍。另一方面来自于转移支付中的不均等,如农民与城市居民享受不同的社会保障政策等。

四、深化分配制度改革的政策选择

(一)继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生产要素市场。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其中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就是生产要素市场完善,从而形成一个合理的生产要素价格,不健全的市场必然扭曲生产要素的价格,导致分配不公。市场是各种价格的最好发现者,不管是政府定价还是垄断价格都会产生价格失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继续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进一步完善形成和完善企业家市场,发现企业家的市场价格;进一步完善土地市场,发现土地价格;进一步完善金融市场,发现资本价格;进一步打破垄断主要是行政性垄断,形成发现一些现在还处于垄断地位的重要商品的价格等。

(二)继续完善对居民收入的调控机制。一是要尽快建立个人收入的信息掌控机制,建议由税务部门尽快编制个人收入信息码,或者赋予个人身份证号以收入信息的功能,每个人一出生就有一个固定的号码,所有的收入信息都可以通过这一号码反映出来,由税务机关掌控,这是杜绝偷税漏税的基本前提。二是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由于我国各个地区物价水平、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差异比较大,同样的收入在西部地区属于高收入,而在东部地区则只能属于中等水平,因此,建议不同地区设置不同的起征点。三是要强化合法收入的理念,只要属于合法收入就要保护。

(三)继续完善对低收入群体的帮扶救助体制。一是要建立城乡等值区域等值的社会保障体制。所谓城乡等值区域等值并不是指收入水平完全相等,而是不同城乡之间和区域之间的居民享受到相同的社会福利。二是要解决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居民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就业是收入的保障,有效就业不足是我国城乡贫困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因此,要缓解贫困,需要从根本上解决城乡劳动力的有效就业问题。三是要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劳动力文化技术素质不断提高的机制。包括逐步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由9年制义务教育逐步过渡到12年制义务教育;加强职业教育,特别是要形成职业教育的政府、企业等多元支持体系,并进一步完善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体系。

第4篇: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改革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推动企业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对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是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紧迫任务

1、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步伐加快,一些国有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内部改革不到位,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企业内部竞争机制、有效激励和约束的机制没有形成,严重影响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当前,要把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作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

2、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工作原则和要求是: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职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营造深化改革的舆论氛围;充分引入竞争机制,改革的方案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增强透明度;从实际出发,勇于实践,积极探索适合企业特点的改革方式和办法,务求实效;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出台(),要认真听取职工代表大会意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和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3、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目标是:把深化企业三项制度的改革作为规范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备条件之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能够充分调动各类职工积极性的企业用人和分配制度。尽快形成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国家重点企业以及各省(市、区)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要在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上走在前列,率先达到本意见的各项要求;其他各类企业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改革步伐,尽快达到本意见的各项要求。

二、建立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

1、调整企业组织机构。改革不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组织体系与管理流程。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精减各类职能部门,减少管理层次,控制管理幅度,使各部门之间和上下级之间做到责权明确、信息通畅、监控有力、运转高效。企业管理岗位与管理人员职数的设定,要按照精干、高效原则,从严掌握。

2、取消企业行政级别。企业不再套用国家机关的行政级别,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国家机关干部的行政级别待遇。打破传统的“干部”和“工人”之间的界限,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在管理岗位工作的即为管理人员。岗位发生变动后,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3、实行管理人员竞聘上岗。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担任各级行政领导职务的人员、各职能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各生产经营单位中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除应由出资人管理和应由法定程序产生或更换的企业管理人员外,对所有管理人员都应实行公开竞聘、择优聘用,也可以面向社会招聘。企业对管理人员竞聘的岗位和条件,要根据需要在尽可能大的范围提前公布,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考试或测试,公开答辩、公正评价、公示测评结果,按企业制定的竞聘办法决定聘用人员。实行领导亲属回避制度,企业财务、购销、人事等重要部门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聘用企业领导人员的近亲属。

4、加强对管理人员的考评。企业对管理人员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考评制度。根椐企业经营目标和岗位职责特点,确定量化的考核指标。难以实行定量考核的岗位,也要根据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进行严格考核。对重要岗位上的管理人员要建立定期述职报告制度,并建立考评档案。对考评结果的确定,以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考核为主,参考民主评议意见。

5、依据考评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对年度或任期内考评成绩优秀的管理人员应予以表彰或奖励;对考评成绩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管理人员,要给予警示和处罚。任期内不称职的,可以通过企业的规定程序予以提前解聘。企业根据实际,可在健全考评制度的基础上,对管理人员实行淘汰下岗制度,真正形成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

6、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对关键、特殊岗位的管理人员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度,上岗前进行必要的岗位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建立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的用工制度

1、保障企业用工自主权。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面向社会、条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依法自主决定用工数量和招工的时间、条件、方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不得强制企业接受人员。

2、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企业与职工按照平等自愿、双向选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确定劳动关系。企业职工中不再有全民固定工、集体工、合同工等身份界限,所有职工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手段,依法做好劳动合同变更、续订、终止、解除等各项工作,对劳动合同实行动态管理,认真履行劳动合同。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企业应根据考核情况和企业生产经营需要,择优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

3、优化劳动组织结构。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参照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科学设置职工工作岗位,测定岗位工作量,合理确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减员增效,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

4、推行职工竞争上岗制度。对竞争上岗和在岗职工,进行岗位动态考核,并可依据考核结果建立和完善内部淘汰办法。对不胜任工作的人员及未竞争到岗位的人员,企业应对其进行转岗或转岗培训。不服从转岗分配或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职工,企业可与其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形成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

5、加强以岗位管理为核心的内部劳动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实际,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劳动管理的配套规章制度,规范奖惩办法,严肃劳动纪律。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职工,应按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6、多渠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富余人员较多的企业,要采取主辅分离和鼓励职工自己创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等多种途径,加快人员分流。富余人员未分流前,富余人员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原则上不再招用新的职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富余人员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自谋职业。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和濒临破产的企业,可依法实行经济性裁员。

7、健全和完善职工培训制度。企业要形成培训与考核、使用、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大力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对按规定必须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职工,应按国家职业资格标准进行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加强职工在岗、转岗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增强职工创新能力。

四、建立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分配制度

1、实行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多种分配方式。企业内部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积极推行股份制改革,在依据有关法规政策进行规范运作的基础上,允许职工通过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分配。

2、改革企业工资决定机制。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企业依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自主决定。企业应依法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保证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后,获取的工资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办法。建立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基本工资制度,明确规定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岗位工资标准要与企业经济效益相联系,随之上下浮动。允许企业根据本企业特点,采取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其他分配形式。无论哪一种形式,都应该坚持与职工的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直接挂钩,真正形成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

4、运用市场手段调节收入分配。随着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化,在企业内部分配上逐步引入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通过双方协商,合理确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更好地发挥市场对劳动力资源配置与企业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

5、调整职工收入分配结构。把工资总额中的部分补贴、津贴纳入岗位工资,提高岗位工资的比重。降低固定工资占职工工资收入的比重,提高与企业效益和职工实际贡献挂钩的浮动工资比重,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在执行当地政府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职工工资收入中与企业效益和职工实际贡献挂钩的浮动工资的比重应占较大部分。

6、实行适合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的激励和分配制度。对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按岗位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科技成果)定酬的分配办法。对有贡献的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实行项目成果奖励,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商品化的新增净利润提成,技术转让以及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所得净收入提成,关键技术折价入股和股份奖励、股份(股票)期权等分配办法和激

励形式。企业可采取特殊的工资福利措施,引进和稳定少数关键专业技术人才。对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实行重奖,其奖励可在企业技术开发费中据实列支。

7、完善对营销人员的分配办法。企业根据产品的市场状况和销售特点,确定营销人员的任务、责任和分配办法。营销人员的收入除了依据其完成的销售收入量而定外,还要与其销售经营的实际回款额紧密挂钩。对推销新产品、库存一年以上积压产品或回收逾期一年以上货款效果显著的人员应给予奖励。营销人员的奖励可在销售费用中据实列支。

五、做好过细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三项制度改革

1、领导重视并认真组织实施。企业要把贯彻落实本意见作为当前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重点工作,制定切合本企业实际的改革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政府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的机构和股份制企业的董事会,要把三项制度改革的成效作为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推进力度,促进改革到位,努力取得实效。

2、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也是一场深刻的经营管理革命。必须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等群众组织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做好职工思想工作,引导广大职工转变观念,提高对改革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使职工理解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同时,要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对改革中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要审慎对待,认真解决。要关心职工生活,特别要关心困难职工、下岗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生活,通过多种途径,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切实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3、各部门要支持企业推进内部改革。各级经贸委和人事、劳动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对改革的指导,对改革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要及时沟通研究对策,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主动为企业改革创造条件,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要深入企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认真总结和推广成功的典型经验,以推动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不断深入。

本意见适用于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其他行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

2016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第二环节工作方案7篇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费形式,2016 第九篇

第1篇

根据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及第一督导组指导意见,结合党校第一环节活动开展情况,现就我校“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各项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我校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重点,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认真查摆“四风”问题,认真深入地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巩固第一环节成果,加大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力度,使活动收到切实的成效。

二、具体时间安排

本环节开展时间为2016年5月底至8月初。

三、具体工作与要求

(一)深化第一环节活动(5月底至6月中旬)

1.认真开展“回头看”工作。对第一环节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分析,重点从规定动作完成情况、征求意见的数量、查摆问题的深度、边查边改的效果等方面,看是否把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看是否实现了预定的目标任务,看是否让教职工感受到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效。对规定动作没有完成、预定目标没有实现的,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回炉”、补课,确保一课不缺、一环不少、一项不漏。

2.持续开展学习讨论。按照把学习教育贯彻始终的要求,以“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增进感情,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问题”为核心,在学习中央规定的必读书目的基础上,重点学习好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论述摘编》等规定篇目,进一步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加强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分专题组织集中学习,带着问题开展研讨,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交流心得体会,在思想碰撞中加深理解,提高认识。

3.持续开展征求意见。以交心谈心为有力抓手,紧紧围绕反对“四风”这个焦点,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真心诚意和教职工沟通交流,引导教职工讲真话、讲心里话,深入查找领导班子及成员“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走神散光,不以工作方面的意见代替作风方面的意见。

4.持续开展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听取意见与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协调推进、互相贯通。要深化学习教育,拓展听取意见的广度和深度,自觉克服怕意见多了影响单位形象、自己下不了台等不良倾向。通过深入听取意见,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空对空”、人云亦云、就事论事、“两张皮”。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教育与实践并重,强化问题导向,克服慵懒散拖、推诿扯皮以及“中梗阻”等倾向,对学习教育中发现的问题、听取意见中教职工反映的问题,从一开始就改起来,不等不拖,立说立行,即知即改,在边学边改中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检验学习教育效果,调动激发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在着力解决作风方面实际问题的同时,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防止用办实事代替解决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防止只注重解决作风问题而忽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

5.总结第一环节工作,安排部署第二环节工作。

(二)找准找实突出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6月中旬至6月底)

1.从严从实找准突出问题。在认真梳理第一环节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聚焦“四风”不偏题、不散光,围绕“三严三实”要求开展“六查”。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找“四风”突出问题和关心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校领导班子、普通党员干部,要对照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和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特别是要找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注重从关系教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对校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结合岗位职能和职责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针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要敢于正视,积极面对,敢于自查,敢于揭短,敢于反思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对于自己能解决的问题,迅速行动,着手解决;对于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教职工作出解释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解决。

2.深入开展读心交心。扎实开展“四必谈”活动。学校主要负责人与校委班子每名成员必谈,校委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校委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必谈,督导组与校委班子成员必谈。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包含四个部分:①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和市委四项具体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我市实施办法情况,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②存在的主要问题;③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④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重点是后三个部分。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校委主要领导亲自主持起草,具体内容和结构要求参照个人检查材料执行,重点剖析班子“四风”方面的问题及具体表现,研究提出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思路和措施。校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不少于3000字,领导班子集体对照检查材料不少于5000字,群众党员对照检查材料不少于2000字。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触及灵魂,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不得用工作问题代替作风问题、用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校领导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由校委主要领导审阅把关,其他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分管领导审阅把关。

4.公示对照检查材料。校委班子集体的对照检查材料向全体教职工公示。

(三)以整风精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7月初至8月初)

1.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要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校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开展谈心活动,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还要与自己所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逐一谈心。实现“四必谈”:一是班子集体问题必谈,二是自身的问题及整改的打算必谈,三是对方的不足和改进建议必谈,四是拟在会上开展的批评问题必谈。做到“五避免”:一是避免嘘寒问暖、聊家常;二是避免评功摆好、只说好话;三是避免只谈工作、不讲问题;四是避免泛泛而谈、偏离“四风”;五是避免避重就轻、无关痛痒。同时,要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谈心既要肯定成绩,更要讲问题和不足,既要谈工作,又要谈思想。敞开心扉,坦诚相见,多作自我批评,有话讲在当面,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前。谈心活动安排不少于一周,主要内容要做好相关记录。

2.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①认真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校委主要领导亲自主持研究,以“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加强作风建设,服务干部学员,推动学校发展”为主题,制定体现整风精神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并报督导组审阅。②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校委成员逐个进行对照检查。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在督导组的领导和监督下召开,要邀请各级各类代表列席。民主生活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动真格,既要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又要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讲问题讲具体,对教职工反映的问题要讲清情况,有问题的要剖析原因,做到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相互提醒、相互警醒,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专题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少于1天。在校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后,各支部也要相继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及时将会议情况报校务委员会。

3、召开通报会议。校委民主生活会后,召开通报会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经过认真修改完善,经督导组同意后在通报会前发放给与会人员,会后收回。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的15天内,学校形成民主生活会情况专题报告,经督导组审阅后,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按程序上报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经费形式,2016】 第2篇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根据《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编办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机构编制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为改革攻坚、转型突破、发展争先,开创“五个”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一)精神再提振。党员干部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精神懈怠、萎靡不振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精气神”进一步提振,宗旨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细节意识、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作风大转变。下大力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调研常态化机制化。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学风,规范机关财务和后勤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能力新提升。坚持用群众观念统领各项工作,党员干部执行力明显加强,沟通协调能力进一步提高,各项规章制度高标准落实到位,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破解。

(四)工作显实效。各项改革扎实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切实加强,服务领导、服务机关、服务基层的成效进一步显现,政务服务高效、参谋作用得力,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创新工作特色鲜明。

三、方法步骤

全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2016年1月份开始,9月基本完成。单位集中教育实践活动一般不少于3个月,不分阶段、不搞转段,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进行动员部署。召开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公布活动实施方案,主要领导作动员报告,市委督导组组长讲话,用中央、省委、市委精神和要求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全体党员对教育实践活动重大意义认识,自觉克服观望敷衍的心理,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抓好教育实践活动。在动员会议上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2、组织党员学习。开设专家讲理论、前辈讲传统、书记讲勤廉、先进讲经验、干部讲体验等五个讲堂,结合春训时机抓好党员的集中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制定自学计划,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学习资料,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组织党员结合岗位实际,开展“践行群众观、争做好干部、‘五先’走在前”主题活动、“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等活动,明确内涵要求和行为规范,督促党员更好履职尽责。

3、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三进三同深体验、五访五问广纳谏”和“把支部会开在群众家”活动,通过走访、问卷、座谈、测评、网络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听取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注意听取离退休老干部的意见建议,向他们通报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组织机关干部建言献策和征求意见,为持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指明方向,为完成机构编制各项任务聚集正能量。

4、边学边查边改。认真梳理各渠道征求的意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同步开展整改和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正风肃纪风暴”行动,重点解决违反上级规定的作风问题。积极推进“三万”活动,细化帮扶措施,着力整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结合“三讲四评”活动,重点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严格执行,令行禁止,做到立说立行、立学立改。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深入查摆问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自查自纠。结合广泛征求意见阶段整理梳理的意见建议,找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深度剖析原因,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主要负责同志向本人反馈。

2、开展谈心谈话。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其他党员进行谈话,重点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联系工作实际、又触及思想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真诚沟通交流,相互帮助改进。

3、撰写检查材料。在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的基础上,每名党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梳理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和主要问题,分析找准原因,明确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提出实实在在、明确具体、便于实施的整改措施。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

4、开好民主生活会。按照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要求,拟召开不少于1天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深入剖析原因,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不穿靴戴帽、不避重就轻,不回避矛盾。会后形成专题报告,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情况,并按规定要求进行报送。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认真开展“回头看”。对照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部署要求,逐项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找到差距。召开会议,对“回头看”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对“回头看”查摆出来的问题,纳入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2、制定整改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集体研究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分别提出整改的目标、内容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的具体措施和责任主体。领导班子要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的整改方案,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公示,接受评价和监督。领导干部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接受主要负责同志的审阅。

3、抓好整改落实。认真抓好市委确定的涉及本单位的专项整治任务,扎实开展财政供养人数过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等重点问题的专项整治。结合本单位制定的整改方案一并推进,明确整治重点、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结合作风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加强制度建设。对已有的制度进行梳理,重点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做好“立、改、废”工作。贯彻落实好上级制定出台的制度和办法,研究制定新的改进作风建设的有关制度,完善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5、做好活动总结。对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形成《关于市委编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以同志为组长,同志为副组长,同志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每名党员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切实推动活动的开展。

(二)自觉接受监督。要切实按照正风肃纪的要求,紧紧抓住重点问题、突出问题,及时整改、逐项落实。要坚持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让群众评判。同时要自觉接受市委督导组的督促检查,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收到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总结推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新鲜经验和成功做法,将其转化为经常性措施固定下来,形成让党员干部长期受教育、经常受教育的长效机制,实现群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四)注重统筹兼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契机,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党员在活动中激发出来的政治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强劲动力,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

第3篇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现就我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建设“工作一流、群众满意”的信访部门为目标,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着力加强信访干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使全体党员牢记并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履行“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神圣职责,推动我市群众和信访工作再上新水平。

(二)目标要求。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牢固树立宗旨意识。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按照“群众呼声是第一信号、群众要求是第一选择、群众利益是第一考虑、群众满意是第一标准”的要求,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从群众最想最盼最急最难的事情入手,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是牢固树立务实作风。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深入实际、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艰苦奋斗之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发扬狠抓落实之风,时刻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讲实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把各项工作干好办实。

三是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带头约束自己的行为,增强反腐和拒腐防变自觉性,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克已慎行,防微杜渐,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做到部门清廉、干部清正、政治清明。

(三)基本原则。坚持“认真、严格、深刻、实效”,更加注重群众参与,更加注重实践特色,更加注重从严要求,更加注重分类指导,着重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真正红红脸、出出汗,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是坚持讲求实效。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实践上,使全体党员干部在实践中接受教育、锻炼作风、增强本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作风转变新气象。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每个党员干部的不同情况,分别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

五是坚持领导带头。领导干部带头深入群众,带头学习调研,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摆剖析,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落实整改,力争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实践先一着、剖析解决突出问题好一筹,自觉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二、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重点解决学风不浓、工作不实的问题。主要是学习上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不求甚解;下基层调研走马观花,只看表面未深入调研;重数字的考核、轻问题的解决;重劝返接离、轻跟踪问效。

(二)坚决反对官僚主义,重点解决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坐机关多、深入基层少;发现问题多、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少;对基层干部批评多、指导帮助关心少。

(三)坚决反对享乐主义,重点解决信念动摇、意志消沉的问题。主要是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名逐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工作拈轻怕重,安于现状,不愿吃苦出力,陶醉于已经取得的成绩,不立新目标,缺乏新动力。

(四)坚决反对奢靡之风,重点解决节约不够、抵制歪风的问题。主要是铺张浪费、迎来送往、超标准接待、多占办公用房、工作日中午饮酒、接受吃请等问题。

三、活动安排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6年2月下旬开始到9月完成。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着重抓好以下三个环节的工作: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对照理论、历史、法纪、典型、群众五面镜子,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1、学习教育。按照个人自学和集中辅学相结合的要求,每名党员干部制定一份学习计划,自觉学习。开设五个讲堂:①专家讲理论。邀请市信访局领导给机关党员干部讲授信访工作理论课,提高机关干部人员综合素质;②前辈讲传统。邀请单位离退休信访干部给全体机关干部讲工作经历,勉励大家勤奋工作;③书记讲勤廉。由主任徐宗喜给全体机关干部上廉政教育课,从思想上构建防腐墙。④先进讲经验。邀请宜都市委群众工作部汪晓林、淯溪镇信访干部王帮武讲信访工作经验,提升机关干部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⑤干部讲体验。利用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交流学习体会,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同时,认真开展“践行群众观、争做好干部、‘五先’走在前”主题活动、“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等活动。

2、听取意见。要通过走访、问卷、座谈、测评、网上调查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听取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基层信访部门、信访干部及信访群众的意见。一是开展“三进三同深体验、五访五问广纳谏”活动。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走访基层干部和信访群众,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由每名班子成员带领分管科室人员到各自联系点开展走访基层干部、走访信访群众活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活动时间不少于3天,访谈不少于5场次,访谈对象不少于15人。二是扎实开展“共驻共建”和“结对帮扶”活动。与熊家山社区开展“共驻共建”和“结对帮扶”活动,由熊家山社区帮助为每一名班子成员找一名帮扶对象,班子成员上门走访慰问,帮助解决一些生活困难。同时,通过开展走访调研、召开党员群众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把支部会开在信访群众家,现场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3、边学边查边改。坚持将学习、检查和整改同步进行,同时推进,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改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和专项整治。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准、剖析准,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找准突出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深入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之间深入开展谈心交心,相互找问题。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有关规定进行对照检查。

2、深入分析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对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涉及班子集体的向全体班子通报,涉及班子个人的由一把手向本人反馈。市委督导组向我部门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通报班子建设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主要负责人主持起草,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围绕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解决“四风”问题,召开一次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会前准备,谈心交心要开诚布公,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透,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点要害、抓关键,不穿靴戴帽,不避重就轻,不绕弯子;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召开情况。党支部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每名党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班子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5、上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领导班子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向市纪委、组织部、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个人整改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面上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项一项整改抓落实,用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认真开展“回头看”。对照上级和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部署要求,逐项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找到差距。要召开专题主任办公会议,对“回头看”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并进行督促指导。要把“回头看”查摆出来的问题,纳入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2、制定整改方案。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的整改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领导班子整改方案,要认真审阅领导班子成员整改措施。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和领导班子成员的整改措施要报督导组审阅。

3.开展专项整治。落实上级和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深入推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多占办公用房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等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侵害群众利益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务求取得实效。

4、强化正风肃纪。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及时进行公开通报,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

5、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制度方案,做好“废、改、立”工作。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六项”规定及市委“四项”规定,健全完善干部作风考核评价机制、厉行节约和制止浪费制度、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方面制度,完善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方面的制度。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完善网上信访和视频接访,推行“阳光信访”;建立健全网上受理和办理机制,及时公开受理和办理结果,切实提高系统吸附力和信访公信力;健全完善信访积案化解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努力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当地。

四、组织领导及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群众工作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班子集体统一领导下开展,市信访办主任徐宗喜为教育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成立市委群众工作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日常工作,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综合协调、督办落实及对外宣传。

(二)搞好舆论引导。充分运用门户网站、工作简报、宣传栏等载体,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中央、省,市委的部署要求,宣传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动态、做法、经验和典型事迹,及时向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督导组报告我部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三)紧密结合实际。把教育实践活动与信访系统各项活动结合起来,与推进和探索年度信访工作、信访制度改革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既要不折不扣地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以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推进年度信访工作;又要全力抓好各项信访工作落实,以年度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检验教育实践活动的实际成效。既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统一部署,坚持基本环节不能省,不变通,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要结合各自实际,灵活安排各个环节的工作,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使“自选动作”有特色。班子成员在参加党员活动时,对分管科(室)、中心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点评和指导,让教育实践活动在实现全市信访工作目标中更加彰显。

第4篇

根据市委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有关精神,为扎实做好市委群工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各项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调研指导教育实践活动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二、时间安排

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集中安排在5—6月,6月中旬召开市委群工部机关党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

三、重要节点工作

(一)做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回头看

1、时间安排:5月中旬。

2、学习内容:(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2)中央规定的必读书目和有关文件;(3)省委、市委指定的有关文件资料;(4)党内规章等。

3、方式方法:(1)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2)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作法纪专题辅导讲座;(3)坚持开门搞活动,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听取意见。

4、任务分解:部“学教”办负责联络、衔接工作。

(二)从严从实找准突出问题

1、时间安排:5月下旬。

2、内容要求: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反对“四风”,以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为镜,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对照“三严三实”要求,开展“六查”,查修身严不严、查用权严不严、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查创业实不实、查做人实不实。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摆“四风”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履行职责和为民服务情况,主动深查细照、认领问题,不能轻描淡写、避重就轻。重点聚焦们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拖、推诿扯皮,工作不落实、服务不主动等问题。

3、任务分解:部“学教”办做好联络服务工作。

(三)全面深入开展谈心谈话

1、时间安排:5月下旬—6月上旬。

2、内容要求:做到“五必谈”:(1)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之间必谈;(2)班子成员之间必谈;(3)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中心)党员干部必谈;(4)主要负责人与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必谈;(5)督导组与班子成员必谈。初次谈心谈话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班子成员带头征求查摆自己存在的“四风”问题,又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重点强化“上级点”,做好对下级的“描摹画像”和“点问题”工作。再次谈心谈话是在召开民主生活会前,重在“相互帮”,主要是班子成员之间就准备在会上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进一步沟通思想,达成共识。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材料,找准问题,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

3、任务分解:部“学教”办做好协调工作。

(四)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1、时间安排:6月中旬。

2、学习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参加县委常委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文件。

3、任务分解:由部“学教”办负责做好会务工作。

(五)开展法纪专题辅导

1、学习时间:5月下旬

2、主讲人:市委党校理论专家

3、任务分解:部“学教”办负责落实主讲人并做好衔接工作。

(六)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1、时间安排:5月—6月上旬。

2、内容要求:见附件1。

3、任务分解:部“学教”办负责撰写班子集体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和党员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由自己撰写。

(七)以整风精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

1、时间安排:6月中旬召开,时间1天(具体时间以市委第七督导组意见为准)。

2、内容要求:见附件2。

3、任务分解:部“学教”办负责拟定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起草民主生活会专项报告。

(八)通报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情况

1、时间安排:6月下旬。

2、参会人员:市委群工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会议,邀请市委第七督导组参加,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范围为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

3、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

4、任务分解:部“学教”办负责起草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和会议通知。

四、有关要求

1、主要负责人带头。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以身作则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抓紧抓实各项工作。精心组织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把自己摆进去,虚心听取下级和基层党员群众的意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揭短亮丑,认真查摆个人及班子集体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我批评,诚恳接受批评意见,实事求是对班子成员提出批评。带头整改落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说立行。

2、把“认真”二字贯穿始终。要认真查找问题,真正敞开大门,把各个层面的意见收集上来,找准找深找透“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开展谈心交心,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要带着问题谈,有话讲在当面,把问题谈开谈实,把思想谈深谈通,消除隔阂、形成共识。要认真剖析问题,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成长进步经历,切实端正态度,放下思想包袱,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实质、根源和危害。要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做到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扬整风精神,敢于抛开面子、敢于揭短亮丑,勇于指出问题、真诚帮助提高。

3、进一步聚焦“四风”。要始终把握重点,聚焦“四风”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坚决防止谈成绩多,谈问题少;谈工作层面问题多,谈“四风”方面问题少;谈班子集体问题多,谈班子成员个人问题少;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多,谈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少的现象,确保活动不偏不虚不空、不走过场。要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以动真碰硬、敢于交锋的精神,深挖根源、触及灵魂的态度,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形成“团结—批评—团结”的氛围。

第5篇

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市总工会在机关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始终保持工会组织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为目标,着力深化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着力创新机制载体,进一步在组织职工、引导职工、服务职工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和作用,为改革攻坚、转型突破、发展争先,开创“五个”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坚持出真招、动真格、见真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大力弘扬优良作风,着力解决思想上、作风上、纪律上和能力上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工会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和工作形象。具体要求是:

一是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一切为了职工群众、一切依靠职工群众,在开展工作、履行职责中切实做到从职工群众中来、到职工群众中去,不断强化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坚持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大力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三是始终保持清正廉洁。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基层和职工群众的监督,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始终坚守工会党员干部作为党的群众工作者的行为规范和道德情操。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市总工会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制度机制,不断探索创新工会领导机关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有效载体,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使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竭诚服务基层与职工成为机关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三)基本原则。为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要着重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通过多种形式,着力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加强工会干部精神追求和职业操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自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自觉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创一流。

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引导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和生活实际,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勇于自我革新,切实做到弘扬正气、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是坚持重在实效、重在建设。要突出工会组织的群众化、民主化和社会化特点,认真接受基层工会和职工群众的监督评议,着力解决好宗旨意识牢不牢、精神状态好不好、学习风气正不正、履职能力够不够、工作作风实不实、遵章守纪严不严、创新精神强不强、团结协作行不行、集体荣誉感有不有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在密切工会领导机关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本领和能力、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是坚持领导带头。市总工会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作出表率,切实做到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带分管部室和所属单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参加对象及时间安排。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市总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员干部中开展,时间从2016年1月开始,2016年5月基本完成。

二、着力解决基层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要求,结合工会工作和机关建设的实际,市总工会机关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着重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坚决反对形式主义。要通过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机关会议文件和一般性活动压减还不够,开展具有社会影响的工作与扎实推进工会基层基础建设统筹兼顾不够,围绕工会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调查研究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强,深入基层一线加强面对面的指导服务还不足,重点工作在部分基层工会还未得到有效落实等问题。

二是坚决反对官僚主义。要通过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克服工会领导机关工作运行中存在的行政化倾向和脱离基层、脱离职工的虚浮作风;切实解决机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为基层和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的主动精神不够,以及工作中推诿扯皮、拈轻怕重、急功近利等问题。

三是坚决反对享乐主义。要通过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机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理想信念还不够牢固、遵章守纪还不够严格,以及工作中的精神懈怠、慵懒疲沓、不思进取、不敢担当等问题;坚决反对只讲福利待遇、不讲吃苦奉献,贪图安逸、追求享受的不良倾向。

四是坚决反对奢靡之风。要通过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坚决防止在组织安排各类会议、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的现象,坚决杜绝超标接待、变相旅游、公车私用等行为。

三、方法步骤

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不分阶段,不搞转段,着力抓好以下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重点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对照理论、历史、法纪、典型、群众五面镜子,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1、召开动员大会。2月27日召开市总工会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并对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

2、学习教育。按照个人自学和集中辅学相结合的要求,每名党员干部制定一份自学计划,自觉学习。开设专家讲理论、前辈讲传统、书记讲勤廉、先进讲经验、干部讲体验等五个讲堂,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

3、听取意见。要通过走访、问卷、座谈、测评、网络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听取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建议。要通过开展“三进三同深体验、五访五问广纳谏”活动,深入基层、贴近职工,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

4、边学边查边改。要针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确定专项整治重点,同步开展整改和专项整治,要深入开展“正风肃纪风暴”行动,突出解决上班干私活、工作日中午饮酒、公款相互吃请、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打牌带彩等群众眼皮底下的不正之风。结合“三万”活动,着力倾听和整改职工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要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严格执行,令行禁止,做到立说立行、立学立改。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重点是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准、剖析透,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找准突出问题。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深入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深入开展谈心交心,相互帮助找问题。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检查。

2、深入分析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本人反馈;涉及机关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向部门和二级单位全体人员通报。督导组向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会同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市总领导班子、班子成员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每名领导班子成员都要自己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特别是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车轮上的铺张”、“人情消费”、职务消费、“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家属子女从业和住房等问题作为重要内容,有问题的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没有问题的进行明示。上级党组织、党组负责同志要严格审核把关。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要到位,谈心交心要开诚布公,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透,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会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点要害、抓关键,不穿靴戴帽,不避重就轻,不绕弯子;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并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报告。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重点是坚持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个人整改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做到立行立改,用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1、认真开展“回头看”。对照上级和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部署要求,逐项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找到差距。市总党组要召开会议,对“回头看”情况进行专题研究。要把“回头看”查摆出来的问题,纳入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2、制定整改方案。市总党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要在对照检查材料和“回头看”的基础上,对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分别提出整改的目标、内容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的具体措施和责任主体。领导班子要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公示,接受评价和监督。

3、开展专项整治。落实上级和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上下联动,深入推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多占办公用房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等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

4、强化正风肃纪。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及时进行公开通报,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或组织处理。

5、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制定制度建设方案,做好“立、改、废”工作。要注意把上级制定出台的制度和办法,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承接好、贯彻好。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职工群众制度,规范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行使权力的监督管理、解决困难职工群众实际问题、科学民主决策、畅通职工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等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四、组织领导及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市总党组直接承担责任,抓好本级及所属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把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放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关键环节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特别对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成立市总工会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建立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全方位、深层次、有成效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二)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精神和省、市委要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要通过多种新闻媒体和工会宣传阵地,及时宣传报道市总工会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工作经验。设立“反对‘四风’曝光台”,以案说法、典型曝光、事件评述,发挥监督警示和震慑作用。注意引导和规范网络舆论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三)坚持统筹兼顾。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上级精神相结合,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推进“五个”建设相结合,与开展“三万”活动、完成好本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第6篇

根据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团市委实际,现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加范围

团市委领导班子,团市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

二、目标要求

团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为鲜明导向,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习总书记提出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按照市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改革攻坚、转型突破、发展争先,开创“五个”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同时,结合团委工作实际,努力“克服心态浮躁、认识浮浅、成绩浮夸的现象,弘扬心系青年、深入基层的作风;克服计划短视、活动短期、影响短效的现象,弘扬一抓到底、高效务实的作风;克服见领导绕开、见群众避开、见困难躲开的现象,弘扬勇于担当、敢于碰硬的作风;克服活动求排场、生活求攀比、交友求功利的现象,弘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着力解决当前团干部在宗旨意识、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团干部为青年服务意识更加牢固、干事创业作风更加务实、党群团青关系更加密切、节俭清廉形象更加突出。

三、实施步骤

本次教育实践活动从2016年1月份开始,9月基本完成,不分阶段、不搞转段,重点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开展集体学习。通过组织团市委党员干部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为教育实践活动打牢思想基础、注入思想动力。集中学习《党章》、《团章》、廉政准则、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的相关重要讲话、各级领导关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及有关专题学习材料。

2、开展读书交流。组织团市委党员干部认真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专题学习材料,并利用机关例会时间举行读书交流活动,引导团市委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群众工作理论水平。

3、组织专题讨论。启动“争做青年友,不当青年官”为民务实清廉专题大讨论,开展团干座谈会等讨论交流活动。同时创新形式,用好QQ群、微信、微博等机关干部学习交流新媒体平台。通过讨论交流不断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群众路线观念,深刻领会为民务实清廉的内涵要求,确立团干部的行动标杆和行为规范,从而更好地履职尽责。

4、广泛听取意见。一是“走出去”。在前期走访的基础上,集中一段时间开展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专项调研,重点收集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基层群众特别是广大团员青年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专项调研报告,为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打好基础。同时带头开展“三进三同深体验、五访五问广纳谏”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矛盾突出的地方,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基层群众内心期盼和实际需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形成文字材料并及时报市委督导组。二是“请进来”。一方面团市委面向其他单位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另一方面邀请团干部队伍系统代表到团市委机关开展座谈,听取意见建议,集中群众智慧,接受群众监督。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认真查摆问题。团市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带头,每名党员干部都要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相互帮,认真查摆和剖析自己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开展谈心活动。团市委主要负责人要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相互谈心。谈心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触及思想灵魂,正视矛盾和问题,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团市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带头,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对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结合前期征集到的意见建议,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认真撰写好对照检查材料。材料应包括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要认真思考、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整改措施要不放空炮、实实在在、具体明确、操作性强。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和解决“四风”问题,按照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要求,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团市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态度端正、认真剖析、实话实说、坦诚相见、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泄私愤,全面深刻地开展自我批评,开诚布公地开展相互批评。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集中整改。一是制定整改方案。抓住突出问题,对照群众满意标准,结合征集到的意见建议、民主生活会提出的具体措施,研究制定团市委整改方案。二是落实整改措施。抓住重点问题,制定团市委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向群众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及时整改、逐项落实。三是开展整改“回头看”。就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重点看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的进展如何、效果如何、群众满意度如何。对进展不力、效果不理想、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加大力度整改落实。

2、专项治理。一是要围绕整治形式主义,对机关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表彰和活动进行认真清理,根据工作需要精简、合并、取消。对重点工作项目探索进行社会评价,严防不切实际、青年不认可的表面文章。二是要围绕整治官僚主义,对党员干部的勤政情况加强监督检查,专项治理精神懈怠、慵懒疲沓、消极应付、脱离青年以及侵害青年利益的问题。三是要围绕整治享乐主义,对团市委领导干部落实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四是要围绕整治奢靡之风,认真清理检查“小金库”,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公款宴请、变相公款旅游、高消费娱乐严肃查处。

3、提高能力。要通过整改落实以及专题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调查研究、掌握实情、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宣传群众、组织群众等方面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眼睛向下、重心下移的意识,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深入青年,在此过程中不断增强与普通团员青年的感情,切实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用扎实的工作为党巩固青年群众基础。

4、制度建设。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制度建设工作,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同时,及时总结梳理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上升为制度规范,形成机制长期坚持。

5、做好活动总结。对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认真总结,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形成《关于团市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结报告》。

第7篇

根据中央和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市妇联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重点,以市妇联领导班子为重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突出作风建设,着力解决妇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发挥妇联密切联系妇女群众的优势,团结引领全市妇女为奋力开创“五个”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要求。通过教育实践活动,要达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心系广大妇女,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的目标。具体要求是:

一是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妇女群众为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把妇女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妇女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妇女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全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妇女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坚持问需于妇女群众,问计于妇女群众,进一步查找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根源,抓住主要矛盾,采取有力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三是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中央和市委关于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权力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使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干部长期自觉的行动。

二、活动方法和时间安排

此次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市妇联领导班子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从2016年1月开始,至2016年9月基本完成,不分阶段,重点抓好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学习教育。采取个人自学、集中研学等形式,围绕理论、党史、法纪、典型、群众路线等五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党员认真开展学习。既要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学习《论群众路线一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等书籍和材料,又要结合实际,加强妇联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和做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结合市内调研情况进行专题研讨,召开机关党员会议进行一次学习交流。要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容,按每周不少于一天的要求抓好党员的集中学习活动。通过各类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真正领会和掌握群众路线教育的根本要求,切实增强学习效果。

2、征求意见。市妇联领导班子分别带队深入基层和“三万”联系点,采取走访、座谈、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听取基层干部和妇女群众意见,并多方征求市妇联执委、两代表一委员、机关干部职工等意见,认真查找市妇联班子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深入分析问题。重点围绕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领导班子及成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的,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本人反馈。

2、开展交心谈心。党组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分管领导与部室负责人谈心。重点谈思想、谈作风,相互征求意见,帮助查找问题。

3、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分析问题原因,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整改措施。市妇联主要负责人审阅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每位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送市委督导组审阅,根据督导组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完善。

4、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市妇联党组向市委督导组报送民主生活会方案。专题民主生活会采取“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批评帮助”的方式进行。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查摆问题,带头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讲党性不讲情面、讲原则不讲关系、讲问题不讲成绩、讲真话不讲套话”。

5、评议反馈。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后,市委督导组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评价,并向市妇联主要负责人反馈。市委督导组会同市妇联主要负责人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并采取适当形式反馈。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以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为依据,注重可操作性。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别提出整改落实的目标、内容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方案制定后,向党员、群众公布,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2、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把解决问题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切实解决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以实际行动和效果取信于民。尤其要对关系妇女切身利益、妇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认真抓好整改。

3、强化正风肃纪。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严格教育管理干部贯穿于整改落实过程中。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严肃查处。

4、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要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开展调研、掌握妇情的能力。主动思考、深入基层,及时全面准确地把握妇女群众需求。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主动倾听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科学谋划推动妇女事业发展的决策。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克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避重就轻的问题。提高宣传妇女群众、凝聚妇女群众的能力。切实增进同妇女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开拓创新、促进发展的能力。克服按部就班、因循守旧的意识观念。市妇联在“三万”活动中,拟为木店村办实事。一是克服自身工作经费紧缺等突出困难,服从服务工作大局,竭力扶持村发展,帮助村民脱贫致富,拟协调水利部门帮助村修溢洪道。二是组织“知心姐姐”心理疏导巾帼志愿服务队、巾帼律师团到村开展活动。解决农村人群心理问题,涉及社会、部门等方方面面,需要从家庭、社会不同空间透视心理困境,从友情、性格、教育、政策环境等不同的角度分析心理障碍的症结,进而建立一种真正的心理疏导关爱机制。把“知心姐姐”心理疏导志愿服务进农村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从农村人群固有的特点出发,立足“以点带面”,把“知心姐姐”心理疏导志愿服务工作向农村推进。市妇联结合“三进三同深体验、五访五问广纳谏”活动,积极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调研活动。走访返乡创业妇女、贫困学生、三八红旗手、科技带头人和道德模范。详细了解在外务工、返乡创业、家庭生活等情况,鼓励致富女能人要带动当地妇女创业就业,引领乡亲们共同致富。

市妇联领导干部要在“三进三同深体验、五访五问广纳谏”活动中“不打白条”,脚踏实地,用一件件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无声温暖群众的心窝。

5、加强制度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机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对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已有制度进行梳理。要注重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制定一些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制度和规定,进一步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三、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落实责任、组织上提供保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落实领导责任。市妇联党组书记为本次学习实践活动第一责任人。

(二)强化组织实施。按照市妇联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市妇联机关党员积极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的覆盖面。要充分发挥党组的作用,积极探索有效形式,确保全体党员全程参加。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教育实践活动要讲成本、重实效,杜绝形式主义。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妇女网等渠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观点和根本要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工作情况,反映活动取得的经验和成效,推出先进典型和新鲜经验,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坚持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把教育实践活动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把各项工作结合到参与教育实践活动中来,以全市妇女工作创新发展的成果检验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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