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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维稳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01    阅读:

项目新维稳预案
棚户区改造维稳方案 第一篇

上海静安区梅村基地工程

项目维稳应急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中建五局上海静安区梅村基地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三年五月

目录

一、项目环境概况 .............................................................................. 3

二、编制目的及依据 .......................................................................... 3

三、维稳组织架构及职责 ................................................................... 3

四、应急处理流程 .............................................................................. 5

4.1 应急处理总流程 ................................................................................................ 5

4.2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总流程 ................................................................................ 6

4.3 紧急事件预案处置流程表 ................................................................................ 7

4.3.1 横幅事件应急预案 .................................................................................... 7

4.3.2 冲击工地应急预案 .................................................................................... 7

4.3.3 上访应急预案 ............................................................................................ 8

4.3.4 传媒报道紧急预案(报纸、电视、网络及境外传媒报道) ................ 8

4.3.5 投诉信应急预案 ........................................................................................ 9

五、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估和预控措施 ............................................ 9

六、居民对施工现场围堵情况的应急处理程序 ............................... 13

6.1 工作方法 ............................................................. 13

6.2 维稳措施 ............................................................. 13

6.3 应急响应程序 ......................................................... 14

6.3.1 对居民的劝导 ...................................................... 14

6.3.2 个体居民不遵守现场管理规定处置 ................................. 14

6.3.3 集体居民不遵守现场管理规定处置 ................................. 15

6.3.4 擅自进入工地大门居民的处置 ...................................... 15

6.3.5 处理原则及要求 .................................................... 16

七、针对特殊居民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 .......................................... 16

7.1 应急准备与预防 ...................................................... 17

7.2 启动预案 ............................................................. 17

7.3 不稳定事件的处理方案 ............................................... 17

一、项目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静安区万航渡路716弄~794弄(静安区曹家渡街道113街坊33/1丘,简称梅村基地),东临万航渡路,南接万航渡路712弄及万航渡路小学,西依静安丽舍,北靠长白山大厦(吉臣酒店)。

周边环境影响维稳工作的主要因素有:1、项目南侧万航渡路712弄居民有强烈的动迁诉求;2、项目西南侧独居户为原静安丽舍小区动迁遗留户,拆迁补偿遗留问题至今未解决;3、施工过程中日照、“声、光、尘”的污染造成对周边居民、小学、商铺、酒店等影响。

二、编制目的及依据

“安全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防止群体性事件及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是关系到项目和社会稳定工作正常进行的头等大事。为维护静安区梅村基地工程内部与外部周边环境的社会稳定与和谐,预防施工期间意外突发事件的发生,以及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做到有备无患,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而编制本方案。

本方案编制依据如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393号令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范》(DGJ08-903-2010)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设工程总承包管理规程》(DG/TJ08-2044-2008)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上海市人民政府第48号令

三、维稳组织架构及职责

为确保临阵不乱,快速果断地处置各类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特组建成立由业主、重大办、区信访办、区规划局、土管中心、区房管局、曹家渡居委会、曹家渡街道、曹家渡派出所、高荣居委会等主管部门联合组成现场工作组。

为保证现场工作组工作的顺利进行,施工单位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负责街道平台的对接,参加或组织街道有关项目维稳工作的定期例会和专题会。负责街道平台各部门之间的日常联系和沟通工

作,及时了解居民诉求,借助街道平台各部门的协调,研究、制定解决方案。负责定期召开现场工作小组会议,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布置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有阶段性的对民扰情况进行分析、总结。负责居民正常和非正常信访接待、回访工作。

针对施工单位维稳工作的特殊性,现场工作组细分为五个小组,每个小组的人员配备及工作职责如表1和表2所示:

表1 现场工作组人员配备表

表2 现场工作组工作职责

四、应急处理流程【棚户区改造维稳方案】

4.1 应急处理总流程

维稳工作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维稳方案 第二篇

省第十次党代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

实施方案

滨州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

省第十次党代会将于5月下旬在济南召开,为切实做好省第十次党代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为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和滨州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省第十次党代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目标,根据滨建办字

[20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省第十次党代会期间维 护稳定工作部署要求,确保我市房地产系统安全、稳定,坚决防止影响恶劣的政治性事件发生,坚决防止重大恶性案件发生,坚决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坚决防止大规模到省聚集上访、重大负面舆情事件发生。强化内部管理,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件的洞察力,落实各项安全及突发事件预警制度,为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和滨州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 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整体联动推进,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成立由张兵主任为组长的省第十次党代会期间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三、 工作措施

(一)、做好矛盾排查

集中精力对存在的矛盾隐患和信访积案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并由一把手亲自抓,层层落实。对排查出的矛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落实包案责任,5月15日前将相关情况以表格形式上报局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主动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开展全局性的安全大检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落实,不留尾巴。要制定应急预案,严防房产交易引发纠纷。要将所有不稳定因素纳入视野,全部落实“五包”措施,即: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教育转换、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及时将新发生的矛盾纠纷查进来,列入议程,进行化解稳控。

(二)、落实稳控措施

结合开发办职责范围、工作实际,抓紧分解任务、细化措施,一项一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着重处理好商品房预售、房屋权属登记、企业改制等方面出现的矛盾纠纷,稳住重点群体、重点对象,加强交流沟通,加大化解力度。对应当解决但一时解决不了的,给予承诺,将绝大部分问题化解在基层和内部。要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任务目标、计划步骤、工作措施、责任人员等内容,做深、

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组织措施到位、协调指导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三)、畅通信息渠道

进一步加强情报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有事报信息、无事报平安,重要信息即时即报,每日坚持进行“零报告制度”。主要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接收和上报相关信息,定期将排查化解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上报。

(四)、抓好值班备勤

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在省第十次党代会期间,要保持通迅24小时畅通,无重大事由一律不得请假外出或脱离工作岗位。省第十次党代会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重要岗位实行主副班制度。要启动紧急信访事件处置工作预案,随时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

(五)、严格责任追究

建立任务、责任明确的责任制,把任务和责任落实具体人员。凡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或有关责任人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将按照省、市维稳工作责任查究办法,严格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领导责任。

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维稳方案 第三篇

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市委员会【棚户区改造维稳方案】

办 公 厅 文 件

乌党办发〔2010〕26号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

乌鲁木齐县、各区党委和政府,市属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各县级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

《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实施细则》、《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四个文件已经市委、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办公厅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0年3月12日

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加快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进程,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优化城市

服务功能,保障棚户区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首府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结合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把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环境工程和维稳工程,全力抓好,加快推进,切实解决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问题,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首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三年改完、五年完善”目标要求,切实抓好棚户区改造工作,力争三年内完成基本建设任务,五年内完成“绿化”、“亮化”、“净化”、“美化”、“畅通”和“安全”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二、棚户区定义和适用范围

(一)本方案所称棚户区,是指在城市建成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历史沿革形成的以平房为主、建筑密度大、人均居住面积小、房屋建筑质量差、安全隐患多、市政设施不配套、环境较为恶劣的集中成片居住区域。

(二)本方案所称棚户区改造,是指根据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对棚户区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三)本方案适用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城市建成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三、工作原则

【棚户区改造维稳方案】

(一)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完善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对计划改造的棚户区规划一经确定,要严格按照规划执行。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与社区建设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相结合,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相结合。对道路、燃气、供排水、供热、供电、电信、绿化、照明、有线电视等基础设施要同步建设。按照“四节”(节约用地、节约用水、节约材料、节约能源)要求,合理配置,满足棚户区居民的基本居住和生活条件。

(二)政府组织,市场运作。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部署和指导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各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并对改造全过程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棚户区改造工作采取政府自主改造、厂矿企业在自有土地上自行改造和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改造等形式。参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较强的经济实力。

(三)以人为本,赢得支持。坚持“以人为本”和“先安置、后改造”的工作原则,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平安和谐首府”和建设“宜居城市”的要求,统筹考虑、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具体改造方案要广泛征求拟改造范围内各族居民群众的意见,力争赢得大多数居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因地制宜,分类改造。要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制定好每一个项目的具体改造方案。从实际出发,对于确属棚户区且基础设施需要改造的,依据区域整体开发改造办法实施,对于可以通过完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的区域,要重点建设和完善道路、水、电、

暖、气、公厕等市政基础设施和社区教育、医疗、文化等配套服务设施,街面要实施必要的开发建设,避免“大拆大建”。

四、工作运行机制

(一)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审定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办法和措施,审定棚户区改造的项目规划和资金计划。

(二)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业务、项目指导、建设管理、规划工作和资金保障等五个工作组,负责研究和拟定符合我市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审核报批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研究确定改造方案和年度计划;拨付和管理改造资金;对全市改造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考核各区改造工作绩效;对已完成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验收。

(三)各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棚户区改造工作;初审本辖区内拟需改造的棚户区项目;拟定编制本辖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方案、改造方案、资金计划和年度改造计划;组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和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实施政府投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建设工作;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信息报送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根据各自工作职能,协同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管理和协调服务等工作;按照棚户区改造工作年度计划,安排并做好改造项目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工作。

五、项目报批程序

(一)各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本辖区拟定的改造项目向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主要提交项目改造申请、拟改造项目区域内摸底调查情况、拟改造项目建议书和其他相关资料。

(二)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报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由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各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出具《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核准书》。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单位凭《乌鲁木齐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核准书》办理相关手续。

六、棚户区建设用地

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安置住房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政府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应安排一定数量的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安置住房建设项目应在《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中明确约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项目开竣工时间等土地使用条件。腾出的空地,通过土地“招、拍、挂”方式出让。在出让腾出的空地时,可将政府或委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前期投入的资金等设置为挂牌条件,以确保政府和前期已投入资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回投资。

七、拆迁补偿安置

(一)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安置依照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安全维稳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维稳方案 第四篇

惠水县好花红中学校园安全维稳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综合治委的全国综治维稳的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及周边环境管理,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 保障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二、组织领导

组 长:周英洪

副组长:罗永健 何先梅 罗智琦

组 员:各班班主任【棚户区改造维稳方案】

三、重点工作与主要措施

1、强化校长履行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切实提高学校内部安全管理水平。重点时段、重点位置安排专人值班巡查,上学、放学期间安排行政人员在校门口护学确保学生安全。

【棚户区改造维稳方案】

2、全面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对学校内部及周边可能引发学校安全的隐患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把问题根源找准,把隐患排查彻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坚决防止走过场,暂时不能整改又无法确保安全的,实行封闭管理和警示提示,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二)设备设施符合标准

对校内所有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限期解决。对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教学设施,坚决停用;对老化设施设备、老化线路及老化管线,彻底更新改造;对影响校容貌的建筑设施、破旧房屋进行清理整治;对用水、用电、消防、防雷电等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无安全隐患,逐一进行配置和更换;对重点部位安装防盗报警视频监控设施;新建项目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后,才投入使用。按照美观、大方的要求,搞好校园的绿化美化。

(三)安全管理严格规范。

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为确保住宿学生的安全,成立保卫工作机构,配备安保人员。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复杂局面的能力。

(四)安全教育扎实有效。

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生熬安全、网络危害、毒品危害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坚持开展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主的宣传教育活动。每年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逃生演练。加强法制道德教育,增强师生法制观念。加强对网络痴迷者、学习困难者、生活艰难者、严重心里障碍者和经常违纪的学生的教育管理,采取有针对性措施予以解决。聘请公安人员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并结合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

(五)周边治安秩序良好。

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做到校园规划合理,环境优美,卫生整洁,校舍使用、维护良好。

(六)积极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

在维护整治稳定方面,要根据影响稳定的各种因素,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严防敌对势力在校园内渗透破坏活动;进一步深化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广泛开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主题教育活动;抓好校园报警设施建设;做好大型活动、重要节假日的安全保卫工作,健全大型活动审批制度,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经常性进行以"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校舍倒塌、防安全责任事故"为内容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切实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严格食堂管理,加强食品卫生检查,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四、考评奖惩

将安全文明创建纳入每学期班级管理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中。学校与班主任及科任老师每学年签订"班级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出现安全文明事故或造成负面影响的班级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期不得评先评优。

惠水县好花红中学 2016年3月

维稳工作方案
棚户区改造维稳方案 第五篇

白庙河中心小学维稳工作实施方案

稳定压倒一切,在全国上下掀起“构建和谐社会”的大浪潮中,我校倍感责任重大,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通过认真研究,特制定维稳工作实施方案。

一、 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政教主任为副组长,学校行政、后勤、工会、团队人员为成员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周永峰 副组长:胡艳平

组 员:周叔容 刘福军 付宜冬 周飞浪 胡 斌 许助凡

二、落实措施,全力维护稳定大局

(一)坚持以人为本,切实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自觉做到“作决策时把稳定作为重要价值取向、作部署时把稳定作为重要内容、抓落实时把稳定作为重要环节、搞奖惩时把稳定作为重要依据”,始终视人民群众和学生利益为最高利益,切实解决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努力从各个环节和方面促进源头治理。

(二)强化维稳机制建设,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进一步健全完善维护稳定的主体责任、预测预警、协调督办、快速反应、经费保障、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工作体系,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坚持对不稳定因素开展定期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突出不稳定因素坚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督办、重点督办、限期解决、回复消帐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切实

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认真收集并及时反馈涉稳信息。进一步加强维护稳定“五道防线”建设,确保层层工作正常开展,层层作用有效发挥。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做到有会议记录,有台帐资料,有化解措施和方案。切实加强维稳调处网络建设,发展信息员队伍,扩大信息来源,畅通信息渠道。认真坚持涉稳信息报送制度,按要求准确填报维稳报表,重大紧急情况做到及时报告,无迟报、漏报、瞒报信息。

三、齐抓共管,加强学校治安综合治理

(一)形成学校治安综合治理“点”、“线”、“面”网络。明确责任,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充分发挥群众、整合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学校治安防范的工作机制。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二)坚持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定期排查、建立台帐、挂牌督办、零报告、责任查究等制度。

(三)增添措施,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

四、完善机制,确保工作卓有成效

(一)加强正面建设。认真落实遂安教发[2007]75号文件精神,把防范和处理稳定工作纳入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完善教长效机制。

(二)加强法制教育。

(三)严密防范监控。实现教育系统“零进京”、“零进省”、“市区非正常信访为零”的“三零”目标,确保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五、 摸清情况,抓住重点,建立维稳工作联系卡

1、退休教师的安抚工作

(1)、宣传当前的教育政策、福利和工资政策;介绍了学校现状;了解他们的疾苦并及时给予了慰问;消除他们心中的疑团。同时也希望他们理解区委、区府的实际困难,发挥余热,不要只计较个人利益,要从兴区大局考虑。他们表示支持,决不给兴区战略添乱,如果有什么要求和困难要先向学校反映,决不私自采取上访等过激行为。(分工见附表)

(2)实行“联系人制度”。包保人要经常联系被包保的退休教师,了解其动向和心理趋势,交流思想,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消除退休教师和单位之间的隔阂,使退休教师有家的感觉,感化退休教师。

2、做好在职教师稳定工作

学校维稳领导小组加强对教师的访谈工作,时时了解教师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其思想工作。组织学习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分工见附表)

3、原解聘民师和代课教师

凡是在原中小学从事过教学工作的被辞退的民师、代课教师等人员,学校抽调专人经过复杂的摸排调查,翻阅相关资料,进行了登记造册。并想方设法与这些人员取得了联系,传达了上级部门有关的政策法规和优抚措施。只要符合参加社保条件的人员动员他们积极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现我校所处辖区的这批人员情绪稳定。

白庙河镇中心小学

2015年

2016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方案
棚户区改造维稳方案 第六篇

为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确保完成市下达我县2016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从县情出发,逐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尽力而为;坚持政策扶持,社会参与、量力而行;坚持规范管理,分段实施,综合配套的原则。

二、建设规模及地点

2016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20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00套,总计320套,总建筑面积约为23600平方米。

三、建设标准

按照《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根据我县城区低收入家庭的经济状况和我县住房建设成本费用情况,合理设计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一)按照《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实施,建成房屋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二)保障性住房户型均为二房一厅一厨一卫,每套建筑面积55㎡(含杂物间)以内;安置房每套建筑面积均为85㎡左右。

四、建设运营方式

根据《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其资金筹措、房源筹集、租金收取、资产运营和维护管理等,可以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委托运营机构负责”以及第七条“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应当通过竞争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代建,主要方式为:(一)由政府确定建设标准、回购价格和建设期限等,竞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二)由政府确定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和建设期限等,竞争回购价格;(三)由政府确定配建套数、建设标准、套型结构、建设期限等,在公开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规定,采取以下运营方式:

1、由县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我县保障房代建运营机构。

2、县人民医院、建工集团联建的公租房项目,由县人民医院和建工集团建设。县财政将中央、省级补助资金600元/㎡投入后,差额部分由县人民医院、建工集团全额投资,股权按投资比例分摊。

3、新建72套保障性住房项目由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建设,保障性住房每套55㎡(含杂物间),由县财政按1900元/㎡的价格回购,交县房管部门向符合条件对象公开分配。

4、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资金由运营机构全额出资按照保本微利的方式向符合棚户区改造安置条件的对象出售或由拆迁人购买安置被拆迁对象和有关单位解决维稳等历史问题。

五、建设时间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计划2016年3月份完成土石方开挖、图纸设计和招投标工作,5月上旬开工,2016年10月竣工。

六、税费减免和土地供应

保障性住房、安置房有关税费减免和土地供应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建设用地为划拨。

七、组织实施

为确保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顺利实施,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领导组,负责协调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1、县房管中心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起草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方面的有关制度,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施工安全关;负责保障性住房分配、租金收取和销售工作;负责制定保障性住房维护及物业管理办法,实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

2、县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筹集,及时拔付建设资金。

3、县国土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指标的落实,及时为保障性住房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4、县住建、规划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规划工作,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5、县民政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是否符合低收入家庭进行认定。

6、县公安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户籍和拥有车辆财产情况进行认定。

7、镇、镇政府及社区负责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受理和调查初审等相关工作。

八、加强监督

1、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必须建立专户管理,县财政、房管中心监督使用。

2、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3、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全过程加强监督,对以权谋私等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2015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棚户区改造维稳方案 第七篇

方案一: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根据财综〔2015〕46号《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全省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青政办〔2015〕194号)文件精神,依据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结合我区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及旧城区改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城市低收人家庭的居住条件,同时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推动城市发展、土地资源整合、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乐都城市建设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经济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房地产重点工程,统筹组织安排,强化检查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综合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

(二)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三)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与标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型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拆迁法规,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被拆迁人进行妥善补偿与安置。

三、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工作目标及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我区2015年需完成585户城市棚户区改造,今年全部开工建设。

改造范围:西门口旧城区改造100户、后花园旧城区改造xx0户、东关旧城区改造130户、农中路旧城区改造130户、乐都工业园区85户。如上述区域未按要求及时开工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棚户区改造户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三)建设实施单位。

西门口旧城区改造由乐都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后花园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国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东关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区凯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农中路旧城区改造由青海世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乐都工业园区85户由乐都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政策措施

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只限定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的面积部分。

(一)资金筹措政策。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二)土地政策。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和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

(三)优惠政策。依据青政办〔2015〕48号文精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除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等工程增容费和开口费;依据财税〔2015〕42号文精神并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实行就地、就近自愿选择,多元安置,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城市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被拆迁家庭的住房问题,在拆迁政策上给予积极合理的倾斜和照顾。城市棚户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用于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乐都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全面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区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审计、房产等有关部门和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规划,棚户区改造统一进行规划,严格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设计既有地方特色又有现代气息。

(三)规范资金管理。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在房产局设立专户,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政监督,实行封闭运行。住户自筹资金在监管账户中监管使用。

(四)完善档案管理。改造工程建设档案和住户档案按规范要求建档。住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设档案从项目计划编制到竣工验收备案要全面完整,做到专人负责、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确保信息全部归档,数据准确无误。

(五)强化监督,提高效能。区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拆迁安置、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拆迁、建设、货币补偿等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督促项目高效、有序推进。

方案二: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天义城区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整体环境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基础设施落后,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和城市棚户区整体改造。把改造工作与推动城市发展和转型相结合,与土地资源整合利用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相结合,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相结合,将天义城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市,拉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集中力量,整体推进。动员全县各级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县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制定统一方案,按照统一标准,负责整体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和各部门整体参与,抽调一批领导和干部专门推进此项工作。由县级领导负总责,牵头单位、参加单位、所在地单位、业务部门、各乡镇(度假区)抽调负责领导和精干工作人员,组织部选派后备干部,分项目区组成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队,专项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统一规划,综合配套。坚持城市总体规划指导,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力争到2015年对影响城市健康发展的主要地段改造基本完成,实现城市承载能力达到20万人的规划目标。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要编制具体规划,细化实施步骤,突出改造重点,明确改造目标。改造的重点是涉及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严重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道路、给排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要同步建设。改造必须连片开发,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将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成规划超前、功能完备、设施配套、建筑优良的城市社区。

(三)以人为本,妥善安置。坚持房屋征收与被征收户安置同步进行,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谐推进房屋征收工作。认真执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赤峰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依法开展房屋征收,做到征收方案公布,补偿标准公开,安置结果公示。同时制定多种安置补偿方案,群众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步骤

(一)征收工作任务。对天义城区13块地段进行房屋征收和改造,具体范围包括:五间房社区整村改造一期933户,金三角278户(含市场内出租户196户),华鑫小区二期450户,滨河带状游园82户,大明街77户,大明街南侧75户,尤家洼71户,八大公司家属院70户,县医院东66户,职教中心南62户,天义实验小学操场35户,热水街西段16户,友谊路南段15户,合计2230户。

(二)征收工作完成时限。1、大明街、热水街西段、友谊路南段等3片到2015年5月末前完成; 2、滨河带状游园、金三角、大明街南侧、尤家洼、八大公司家属院、县医院东、职教中心南、天义实验小学操场等8片到2015年10月末前完成;3、五间房社区整村改造一期到2015年末完成,华鑫小区二期到2015年6月末完成。

(三)征收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月10日至3月10日)

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召开全县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抽调人员组成片区工作队,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深入片区进行宣传发动。

2、学习培训阶段(3月11日至3月18日)

聘请上级业务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对各片区工作队人员进行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集中培训,掌握房屋征收工作的流程和工作方法。

3、房屋征收阶段(3月19日至各片区规定征收完成时限)

各片区工作队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进入所包项目区开展征收工作,并根据各项目区的时限要求,按时完成征收工作任务。

方案三: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努力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为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区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把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编制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按照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组织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

3.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

二、改造范围及工作进度安排

(一)改造范围

根据《南川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20xx年重点实施城西片区、硫磺大院片区等12个项目,涉及征收面积20万平方米。其中:城区项目7个,征收面积17.5万平方米;乡镇项目5个,征收面积2.5万平方米。

(二)工作进度安排

1.20xx年1月—3月:启动调查摸底、征收协议签订等前期工作。其中,贤婆院片区、老武装部片区、南平镇兴南大道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6个项目,启动调查摸底工作;城西片区、河滨片区、九鼎山片区、气象局片区等4个项目启动征收协议签订工作,硫磺大院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等2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2.20xx年4月—6月:启动征收协议签订、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其中,老武装部片区、南平镇兴南大道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5个项目启动征收协议签订工作,城西片区、河滨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等5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3.20xx年7月—9月:加快推进征收工作,部分项目全面完成征收任务。其中,河滨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和兴南大道片区等5个项目全面完成征收工作,城西片区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九鼎山片区、老武装部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5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4.20xx年10月—12月:全面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部分项目安置还房开工建设。其中,九鼎山片区安置还房主体工程完成,城西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等3个项目安置还房开工建设,河滨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和兴南大道片区等3个项目挂牌出让,老武装部片区全面完成征收工作,贤婆院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4个项目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潘晓成总牵头,区城乡建委具体牵头,负责目标制定、责任考核等日常工作,各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区发改委、区国土房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该项工作。

(二)明确单位职责。区城乡建委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制定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年度计划;负责根据年度计划,拟定具体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并严格按计划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立项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财政补贴资金,争取国家、市级资金支持。区国土房管局负责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预留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负责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负责办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手续。区规划局负责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住宅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城市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负责统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做好征收土地报件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征地拆迁及司法强拆工作;负责统筹城市棚户区安置还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区审计局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涉及乡镇(街道)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负责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单位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按计划进度推进。

(三)加强建设监管。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安全质量责任制和项目投标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加大审计和稽查工作力度,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棚户区改造月进度报送和通报制度,各项目责任单位于每月25日将当月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形象进度、存在问题等报区城乡建委,区城乡建委收集汇总后于30日前对当月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开展效能监察,由区监察局牵头,区政府督查室、区城乡建委参加,组成效能监察组,每季度对棚户区改造情况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并通报情况,督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有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方案四: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我区现有棚户区占地面积70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共10片、5700户、1.7万人。为在四年内完成25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改善和提高困难家庭的居住水平和生活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提高居民居住水平、改善城市面貌、增加城市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市扶持棚户区改造的良好机遇,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精心组织,配套建设,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高标准地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快我区“山水旅游名城”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组织为主,市场化运作为辅的原则。通过政府直接组织实施,将棚户区改造与安居工程、廉租房建设相结合,降低改造成本,统筹使用土地,发挥土地效能,保护棚户区居民利益,减轻拆迁阻力,保证回迁居民住上放心房、满意房。同时,充分利用土地、规划、财税等政策,调动具备资质的开发建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二)坚持统一领导,区企联动的原则。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确定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改造规划,统一制定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政策、设计标准,统一组织工程建设招投标,统一调度棚户区改造资金,统一协调安排配套工程建设。同时,鼓励并支持华安两大公司及北疆集团公司共同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

(三)坚持急需改造、区域优先的原则。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先易后难的原则,从碾北公路、繁荣路、中兴街、华兴街沿路进行梯次开发,逐步拓展至铁道南区域。

(四)坚持以人为本,利民惠民的原则。房屋拆迁实行拆一还一,采取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对被拆迁户合理补偿安置。

(五)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稳定的原则。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既要按时限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又要考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和化解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六)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发挥自力更生精神,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三、城市棚户区界定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1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四、工作目标

计划四年内完成25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五、建设标准

通过棚户区改造,建设一批生态、节能、集约用地型回迁安置住宅小区。建设标准为:交通便利、公共基础设施完善、软硬覆盖率达到100%;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优良品率不低于40%;建筑节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设计户型的建筑面积分别为40、50、60、70平方米。

六、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住宅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其中的商服用地实行有偿出让。

(二)税费政策

安置房、廉租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免,即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结建费、墙改专项基金、消防设施建设费、城市占道费、供热配套费、二次供水整合费、高可靠性供电费、固体污染排放费、房屋登记费、抗震设防费等。

管理性事业收费减半收取,即环境评价费、工程安全监察费、工程质量监督费、拆迁管理费、工程造价管理费、产权交易费等。

由政府建设的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含上套户型增加面积而缴纳的补差款)和廉租住房建设(不含商服)免收营业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选择货币补偿重新购买的普通商品房价款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免征契税;购买二手房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暂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经地税部门审核后执行。鼓励国有大型企业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被拆迁人依据国家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管理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棚户区改造拆迁后的腾空用地通过出让所获出让效益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宅和廉租房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出让所获收益,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贷款和作为棚户区安置房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建设。

(三)拆迁政策

房屋安置。拆迁私产房屋对房屋所有人实行拆一还一。新安置房屋标准户型的建筑面积超过原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部分,被拆迁人应按新安置房屋的本体价格交纳增加面积款。

对符合居住条件的无证房屋,具有房屋所在地的独立居民城市户口,且实际在此居住,又无其它住处的,按照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相关规定,给予妥善安置。

(四)基础设施建设政策

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要求的,供电、热力、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到该项目小区红线,在施工中涉及破路、园林、绿化等管理性收费免交。对棚户区改造涉及的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当年建设计划,优先组织实施。

(五)公共用房配套政策

回迁安置小区要按规划建设物业和居委会用房,在区房产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确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式,也可以采取社区自助式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

(六)审批政策

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一条龙”集约化审批服务。相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七)其它政策

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和出让用地)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的前提下,可适度提高规划容积率。

安置房建设可以项目作抵押,申请银行项目贷款。个人可以申请公积金和银行按揭贷款,不具备公积金和银行按揭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小额贷款。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可自愿给予担保。

从今年起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按项目规划面积2%建设廉租房制度,对符合廉租房补贴的家庭,通过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等形式,实现应保尽保。

棚户区改造工程安置房建设暂不执行墙改禁实政策。

七、工作措施

(一)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积极向市里争取改造资金,同时可以向我区的大企业借款。二是与金融部门沟通,争取一部分贷款。三是出售一部分现有土地,缓解资金不足问题。四是争取开发商前期垫资。五是向有意回迁的居民收取增加部分的资金。六是吸引外来企业来我区建设安居房,招商企业垫付一部分资金。七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八是争取华安公司和北疆集团公司的支持,筹借一部分资金。九是积极组织社会募捐,解决一部分资金。

(二)安排专项资金保证及时偿付借款本息。一是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宅和廉租房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出让所获收益;二是土地出让地段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三是财政其它收入。

(三)通盘考虑,高标准规划。按照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坚持“连片开发、分期建设”的原则,结合区情实际,高标准地编制好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做到棚户区改造和回迁安置住宅小区建设与城市景观相配套。

(四)依法运作,阳光操作。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对棚户区改造区域进行封闭冻结,停止新建、翻建、扩建及土地使用权变更、房屋交易、户口迁移、转户和分户等行为。

(五)强化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围绕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实行全过程监督,对于权钱交易、假冒伪劣工程等问题,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纪规定予以查处。

(六)明确工作责任。区政府是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经济计划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争取国家及省市相关的政策和资金筹措、监管等工作。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处负责土地供应、征用转用手续办理、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规划审批等工作。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房产管理处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拆迁工作。民政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政策规定,严格城市低保管理。其它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七)认真做好拆迁工作。对拆迁居民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其充分认识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积极配合改造工作,在全区形成棚户区改造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信访接待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碾子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棚户区改造工作。

2015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维稳方案 第八篇

方案一: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15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15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15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当业主入户率达到50%以上时,要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社区组织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小区管委会。可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也可实行业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业局房产科进行物业管理。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六、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工程建设。设材料综合组、调查确权组、拆迁补偿组、建设安置组、现场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

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计划科负责项目的可研报批,向省和国家林业局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财政局、财务科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信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塔河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方案二: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推进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市委、市政府为扩大内需、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作出的重大决策,对提升我市城市居民居住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和谐新乡、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把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属地实施。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加强协调。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工作,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矿区发展规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文物古迹保护、历史街区和优秀建筑物保护等工作,编制本辖区的改造规划,按照改造工作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

3.市场运作,政府支持。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以棚户区居民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在政策与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4.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注重提升城市形象,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5.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将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6.因地制宜,多模式改造。对列入改造计划的项目,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对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应当通过房地产综合开发方式进行重建。对改造难度大、经当地政府认定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可由政府直接组织实施改造,择优选择业主单位,其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由政府及有条件的工矿企业承担。

二、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改造范围

列入改造范围的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中居住区:一是房屋破损严重,房龄超过40年的房屋比重达到50%以上;二是符合《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29号)规定的三、四类条件的房屋占50%以上;三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热、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列入改造范围的工矿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管理的建筑密度大、年久残旧、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环境差、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改造户数超过200户以上危旧房集中连片的筒子楼或职工住宅区。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各县(市)、区政府调查摸底情况,我市现有95片危旧房屋比较集中的城市棚户和工矿棚户区,建筑面积765万平方米。新乡市区72片,建筑面积531万平方米,其中城市棚户区47片,面积377.6万平方米,工矿棚户区25片,面积153.8万平方米。从2015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工矿棚户区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其中:2015年完成拆迁改造任务的30%左右,2015年完成拆迁改造任务50%左右,2015年完成拆迁改造的全部任务。

(三)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要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高层建筑可适当放宽到90平方米。城市棚户区安置回迁居民的户型面积结合当地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和居民收入水平确定,以中小套型为主。

三、政策保障

(一)资金筹措政策

市发改委、财政局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从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投资集团融资等方面筹措棚户区改造启动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项目可行、资金可融、风险可控、效益可期的思路,稳步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市财政设立棚户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对改造力度大、进展情况好的县(市)、区政府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根据工矿棚户区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完成面积、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等相关因素和权重计算确定。市奖励资金由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使用,通过奖励、补助、贴息等形式用于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棚户区改造中配建廉租住房项目的资金筹措采取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省财政资金补助和市县配套的办法解决。

(二)土地支持政策

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并完成拆迁安置工作的国有建设用地,由市和县(市)土地储备机构统一纳入储备计划,实施开发整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的开发整理。开发整理后的土地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居民安置费、拆迁补偿费、开发整理费一并计入公开出让地块土地成本。前期参与投资开发整理土地的资金,按实际投入成本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给予补偿。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市政和公用设施用地及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出让土地所得收益,优先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工矿棚户区,原属于国有划拨的生产用地,城乡规划部门应及时调整为棚户区建设住宅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规划部门的土地用途调整为原土地使用者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对于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涉及使用的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比照保障性住房用地报批方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

(三)税费优惠政策

【棚户区改造维稳方案】

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按低限减半征收。参照煤矿棚户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并免征土地契税;城市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面积未超出拆迁面积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房屋面积部分,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税费。棚户区改造中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24号)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

严格拆迁计划管理,在年度拆迁计划中优先满足拆迁棚户区的需要。城市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鼓励以产权调换方式为主。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拆补平衡。房屋安置面积超出原有面积,在规定标准(另行制定)内的部分,可按成本价格购买;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按房屋市场价格购买。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折旧等因素,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价款,不再进行土地补偿。城市棚户区和工矿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直管公房、已改制和未改制单位的自管公房,统一由市房管局履行国有产权代表职责,按照市场评估价格优惠优先出售给现房屋租赁户(公变私)后,按棚户区改造有关拆迁安置政策进行拆迁安置。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原租赁住房产权的低收入家庭,安排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确立新的租赁关系。国有公房出售收入纳入全市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统筹资金。

(五)住房保障政策

城市棚户区和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比例不得低于建筑总面积的20%;对棚户区内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就地优先保障,一次性解决住房问题。

(六)棚户区居

民购房支持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对缴纳公积金的居民要降低首付款比例,简化贷款手续,支持棚户区改造。设立规范的住房置业担保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各类经济组织和民间资金介入,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贷款担保,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支持个人合理住房消费。

(七)产权政策

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用于回迁居民安置的房屋产权归棚户区居民所有,商品住房以市场价购买后确认产权。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房屋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的,实行国家和个人共有产权制度,个人以其出资额和企业补助取得部分产权;工矿棚户区居民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取得全部产权。持有部分房屋产权的工矿棚户区居民转让棚户区改造房屋时,要取得全部产权后方可上市交易。棚户改造配建的廉租住房产权全部归国家所有。

四、组织领导

成立“新乡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和“新乡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立市棚户区改造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市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产管理、拆迁、审计、地税、人防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合作,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的重大问题,主动提供服务,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1.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细则,搞好前期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负责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资金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制止棚户区内乱搭乱建行为。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安置住宅建设项目审批立项工作。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棚户区的认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检查;拆迁安置房建设成本的审核;组织新建小区的综合验收。

4.市财政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落实棚户区改造财政补贴资金,争取国家、省的支持资金,落实本级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

5.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规划预留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建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土地手续。

6.市城乡规划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住宅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7.市房产管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中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

8.市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于3月15日报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实施

(一)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

各县(市)、区政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住房发展规划、棚户区改造任务及资金筹集情况,按照3年完成改造任务的要求,编制3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2015年3月底报市发改委审核同意后实施。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责任书,纳入市政府绩效目标考核范围。

( 二)加快项目审批

将所有工矿棚户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纳入省、市两级联审联批范围,实行一站式、一条龙集约化审批服务,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供高效服务。

(三)依法规范拆迁

棚户区改造方案、优惠政策、面积测算方法、安置顺序等事关拆迁居民的事项要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拆迁安置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拆迁政策,阳光操作,和谐拆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实行货币补助或提供过渡性住房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被拆迁群众的安置问题。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只能安置棚户区住户,不得面向社会销售。改造资金的使用、成本核算、价格核定要向社会公开,接受审计监督。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与拆迁当事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在规定拆迁期限内拒不搬迁的,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对野蛮拆迁,无理取闹、阻挠拆迁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加强建设监管

严格执行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和项目投标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市有关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稽查工作力度,对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改造资金的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县(市)、区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对不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的县(市)、区和工矿企业,扣减棚户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物业管理

新建回迁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按招投标方式确定物业管理公司,严格执行有关物业管理政策。小区内配建的商业性用房的经营收益可作为补充小区管理、房屋维修等费用。

方案三: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加快城市改造步伐,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共广丰县委、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按照县委、县政府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丰溪街道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界定范围、突出重点、典型引路、分步实施原则,采取政府“搭台”、居民“唱戏”模式,实现居民得实惠、城市变形象要求,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全面提升我街道城市建设水平,保障我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丰溪新辉煌。

二、基本原则

目前我我街道棚户区及居民的主要特点是周边区域环境恶劣,居民收入少、大多居民为失地农民,地处城乡结合部,居民的居住观念落后,因此,棚户区改造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原则、政策、目标,认真组织实施。

2、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组织,科学合理,不降低标准;实行连片改造,不留死角,全面完成我街道所承担的建设任务。

3、坚持量力而行、积极而为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改革与改善相结合,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4、按照县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实行阳光操作,依法运作,保持稳定。

三、改造模式

坚持政府“搭台”、居民“唱戏”模式。棚户区改造,要十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和发挥其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品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造工作实行一居一案并交由群众讨论。拆迁、安置过程由群众参与,改造资金动作交由群众监督。政府主要负责制定有关改造政策、编审改造规划和工作计划,审批拆迁安置方案,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支持服务等工作。街道作为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安排确定居委会改造时序和实施主体(居委会及居民理事会),提供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四、拆迁安置办法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原则上实行“实物安置、价值结差”办法,以原地安置为主,异地安置为辅。

1、棚户区居民(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改前通过市场评估确定补偿价值,拆迁后安置其同等价值的商品房。

2、棚户区居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改时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状况评估确定补偿价值。房屋占用的土地(包括有合法证件的宅基地),比照同地段国有出让土地评估价值60%计算补偿价值。补偿安置商品房既要参照原有住房面积,又要适当均衡人均住房水平,同步解决本地住房困难户的住房困难问题。属于改造区域内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房屋人均低于60㎡(建筑面积)的,可按60㎡标准给予补足,补足部分按成本价结算。安置商品房价格依其成本价确定。

3、被拆迁房屋原有的规划、土地、产权等相关证件,由拆迁改造主体代为收缴交回发证机关。

4、先签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完毕的被拆迁人,可以先行挑选安置房。

5、棚户区改造前的店面,可在改造区域内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安置后剩余店面,可由拆迁改造主体单位实行公开销售;棚户区改造资金宽裕的,安置区多余店面可不对外销售,由原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居民)以股份制形式共享。

五、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棚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到棚改办专门负责棚改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和发放宣传单,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各项优惠政策,宣传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措施,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到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来。要开好棚户区改造拆迁动员大会,向被拆迁居民讲清楚棚户区改造的目的、意义、优惠政策及工作程序,要对一些群众长期形成的“房子要住有天有地”的观念和思维耐心引导、坚决扭转;让棚改居民吃下定心丸。

3、搞好调查摸底,做好改造方案。对棚户区改造区域内的情况做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棚户区改造要坚持政府协调和市场运作相结合,要通过对棚户区改造区域的难易程度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阳光操作,依法运作,确保拆迁户准时回迁,住上放心房。

4、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理事会的作用。棚户区改造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矛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帮助拆迁户解决在租房、生活等问题上的实际困难,搞好拆迁以及监督建设单位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5、要充分发挥政策的推动作用。要通过调查摸底,了解棚户区所处位置的优劣、改造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把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给足、给到位,尽最大可能提高新建居民区环境质量。

2016乡镇领导干部述德述职述廉报告10篇
棚户区改造维稳方案 第九篇

第1篇:副镇长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2016年一年来,本人能尽心尽职,扎扎实实做好自己分管工作,2016年9月因工作需要由县里统一安排抽调到城南生态新城指挥部征地,2016年10月份调镇任副镇长,按照党委、政府分工,主要分管招商引资、农业、水利、水保、烟叶、统计、地震、气象、农技、农机、能源、科技工作,现就一年来个人思想学习工作履职和廉洁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理论修养水平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加强学习分管工作业务知识,工作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提升自己的理论修养水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三送”工作为总抓手。以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心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自己的行动。

二、尽心尽职,扎扎实实做工作

(一)招商工作。做好安商服务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招商服务意识,在工作中努力做到对于引进的企业要加大跟踪服务力度,确保引进的客商安心在我县、我镇发展兴业、创业致富。对客商树立诚信形象,营造诚信环境,以诚招商,以诚待商,进而做到以商招商。

(二)农业工作。

一是抓好农技推广工作,加强春耕备耕检查指导力度,早计划、早安排,积极推广良种工作;二是认真抓好国家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落实及农机管理工作,完善基层农机咨询服务,逐步更新农业机械旧老的局面;三是抓好农业科技下乡和宣传工作,积极推进科技体制创新和人才强镇战略,加强科普宣传与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四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开展好病虫害防治工作;六是强化渔业管理,发展水产养殖。

(三)烟叶生产工作。一是确保烟叶面积落实,完成今年1500亩任务;二是狠抓育苗工作,认真抓好27个棚苗床管理;三是强化科技培训,狠抓技术措施到位;四是狠抓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完成6座烤房建设;五是抓好烟叶田间管理和生产投入工作。

(四)水利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各项汛前准备工作,加大防汛工作的宣传力度,让群众树立防洪意识,提高全民防灾避灾能力;二是抓好汛前检查,重点检查小(二)型以上水库、重点山塘、新建和在建水利工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类水利工程安全度讯;三是抓好预案修订,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应急方案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四是抓好物资备足工作;五是抓好水库安全员业务知识。

(五)统计工作。一是加强了统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提高;二是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六)水保工作。一是抓好《水土保持法》普法工作;二是重点抓好龙舌片原开采稀土、矿产、水土整治工作;三是抓好山塘村、金龙村百亩荒山治理工作。

(七)气象地震工作。一是开展好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汛期,森林防火气象宣传,三是加强建筑物抗震设防管理工作。

(八)驻村工作和“三送”工作。一是抓好“三送”工作,以“三送”工作为总抓手,真心实意帮助群众;二是抓好所包村村级班子及发展党员等工作。

(九)重点工程工作。一是抓好城南生态新城征地工作;二是抓好花园变电站工程建设,三是抓好城南防洪堤,西江河治理及安全饮用水工程建设。

三、思想作风建设及廉政建设

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对自己制定了“约法三章“:即不该得的利益丝毫不得,违反原则的事坚决不做,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事自觉抵制。在主抓项目建设中坚决做到不吃请,不索拿卡要,努力做一个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公务员。

四、存在问题

1、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主要对理论在实践工作中的指导意义缺乏足够认识。即就是学习起来也只是就事论事,泛泛地学一下,也没有与改造自己的的主观世界结合起来

2、思想和观念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思想观念、工作方法比较陈旧,在一定程度上对工作有影响。对市场经济体制下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感到对策少,办法不够。

一年来,本人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的帮助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离镇党委、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将认真贯彻落实好镇党委、政府的主要工作和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尽心尽职,扎扎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第2篇:镇党委委员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工作以来,我始终把勤于学习、修炼内功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把提高自身素质作为目标来认真对待。先后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等精神,学习近期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际工作。工作中,我能主动地、虚心地向那些熟悉农村工作、有丰富基层经验和很强的组织领导努力的同志学习。理论学习的同时,我钻研自身分管的业务工作,练好基本功,增加工作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基层工作能手。

二、主动作为,恪尽职守,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对待工作本人按高标准、严要求、高起点定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平时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2016年,在镇党委的指导和同仁们的帮助下,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效显著。主要有:

(一)“三送”工作

探索三送工作新机制,以农业农村工作的总抓手,按照“五个一”工作法,即紧扣联系走访群众为切入点,把握为民解忧为着力点,牢记推动发展为关键点,找准诉求解决为核心点,开创交叉督查为新机制。按照分片包户联系到位、连心卡册发放到位、入户家访见面到位、农户信息采集到位、群众诉求登记到位、常年驻点工作到位等六个到位要求,对全镇4万多户居民进行了联系全覆盖;实施实施乡村产业发展、基层组织建设、村庄整治美化工程、公益项目共建、文明新风塑造、就业创业帮扶六大工程,推动生产发展,纵深推进了“三送”工作。

(二)党建指导工作

根据镇党委确定的““围绕一个主题,强化三项能力,夯实五种基础”的党建工作思路,即:围绕“解放思想,树立正气,创先争优,推动发展”为主题,以“三送”工作为总抓手,突出强化干部思想政治、服务能力和作风建设三项能力,着重打牢基层党组织的阵地、组织、党员、队伍和工作五种基础,增强了党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一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新建了龙虎村组织活动场所和胜利路社区升级改造工作。二是创新工作,抓了胜利路社区网格化管理党建示范点工作。三是夯实基础,着力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开设了“回顾党的伟大历程,拥护党的坚强领导”党课宣讲。

(三)挂点后进村工作

挂点龙虎村以来,通过进村入组了解情况,与农户和在外的龙虎籍贤达能人沟通交流,和村两委干部及“三送”队员一起调研讨论,龙虎村先后摆脱了“镇唯一一个没有村部、唯一一个进村公里没有硬化的村”的帽子。一是启动进村水泥路硬化工程。通过争取部门资金、项目资金,发动群众捐资,争取社会捐助等方式,用两个月完成了水泥路硬化工程,于2016年10月底正式通车。二是完成村部建设工程,根据村委2016年初制定工作目标,经过多方协调及村部选址,于2016年12月完成了村部的建设。三是积极发展特色种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改善单一产业结构,引导农户大力发展烟叶生产。先后引进老板在龙虎村种植西瓜产业和发展烟叶,累计流转土地400多亩。

(四)计划生育工作:为推进人口计生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以“夯基础,明底细,强服务”为抓手,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实效。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加强队伍建设。严格考核制度,引入激励机制,与各村(居)签订了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二是创新思路,做好计生亮点工作。为破解城区计生“灯下黑”的难题,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服务管理,打造了以胜利路社区为代表的城区计划生育网格化管理模式,承办了全市人口计生创新创特现场会,得到了市县人口计生委的高度评价,并在全省推广。镇年被评为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评一等奖、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乡镇,同时代表我县顺利迎接了省人口计生委年终考评,获得了省人口计生工作先进县(市)。

三、廉洁自律,不断增强防腐拒变能力

本人能以清正廉洁的态度和作风开展工作,履行职责,时刻绷紧防腐倡廉这根弦。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做到带头参加防腐教育活动,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以身作则,严于律已,严格执法,不以权谋私,不徇私枉法,干净干事,干事干净。

四、坚守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身道德修养

作为一名在挂职的党委委员,除了具有胜任职位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外,还必须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和相当的职业操守。本人一直恪守为官当政朴实正派为要,尊民爱民为上,廉洁奉公为本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决策和工作部署,服从组织安排,发扬民主、虚心接受他人意见建议,深入基层和群众,关心群众。日常工作、生活中,诚实待人,言行一致,处事公道,作风正派。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虽然我都做出了积极的努力,所分管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自己在工作学习等方面还存在理论学习不系统、不深入,工作开拓创新不够,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能力还不够强等缺点和不足。今后,我将竭力进取攻关,努力克服不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学习,加强调研,进一步加强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力争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第3篇:副乡长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本人于2016年10月调任镇至今,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镇党委“三个三”工作机制和一个主体、五个打造工作思路,全面焕发“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创新克难、勇争一流”精气神,克难攻坚、重抓落实,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送政策释民惑、送温暖聚民心、送服务解民难”活动。立足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个人主观能动性和正能量,解放思想,迎难而上,求真务实,创先争优,推动了各项分管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工作职责。现将一年来在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工作实绩、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个人工作能力的有效形式,制定了详尽的学习计划,保证了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的落实。在政治理论上,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了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能力,使党的方针、政策和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都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在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经常查阅相关资料,向书本学、向同事学、向群众学、更新知识,充识自己,不断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来提高了个人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不断增强个人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克服了一些难题,充分发挥自己的亲合力,调动分管部门的积极性,认真完成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履行职责,给力推进各项分管工作

(一)城市建设工作。以打造“赣州首善卫星城”为目标,加大城镇化建设服务力度,进一步打造全市统筹城乡发展、宜居宜业示范镇。一是全面做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攻坚工作。首先打好以“两城一区”和城南综合物流园区为重点的项目建设土地征收与房屋搬迁攻坚战,确保完成全县29个重点建设项目的征地与搬迁工作。做好迎宾大道北拓、站前大道改造、信安公路“三化”、水东橙乡文化新城、四星级大酒店等重点工程的扫尾工作,做好桥修建、桃江大桥重建、圣塔大桥新建的服务工作。其次加大“两违”整治工作力度。铁心硬手,下大力气,加大“两违”整治工作力度,坚决杜绝边拆边建现象,对乱搭乱建、抢建偷建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严格按照县城规划,从严审批建房,为城乡融合和县城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示范村建设。推进以和谐秀美乡村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整治工程,合理规划、科学布点,统筹推进、、、、等21个新农村建设点建设。在游州村打造集扶贫开发、休闲旅游、历史文化、党建示范“四位一体”的生态文明新村;在黄坑村、白石村打造以电子、脐橙产业园建设为主体的2000户规模的“三引”工程的现代化示范新村;在焦坑,将依托羊岗头土坯房改造点和三引工程点布局,新建焦坑村级服务中心,建成城郊首个集居住、教育、医疗、购物、休闲、服务为一体的500户规模的农村社区。三是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力度。加快水东磨下棚户区改造进程,迈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力配合“三城同创”活动,以“两城一区”建设为载体,扩容提质,大力提升新型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加强市民教育,全面提升市民素质。加速推进县城整洁靓化工程,年内新建垃圾中转站3座,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

(二)国土、规划工作。一是严格土地管理,坚持依法管地,严格控制农民占用耕地建房,科学选址,实施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大力推进农村宅基地改建,严厉查处乱占乱建土地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清理整治违法违规用地和违法违章建筑,积极参与县政府统一组织的集中整治征收与强拆工作,铁心硬手整治“两违”,对规划区内的乱建、偷建、抢建现象予以制止和打击。一年来,共查处“两违”建筑693宗,面积88351平方米,捣毁拆除违章建筑276处,面积26260平方米,全年共征地7635.43亩。二是开展土地开发复垦补充耕地工作,为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贯彻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规范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平衡行为,我镇涉及桐木、楼下、3个村土地整治工作。实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目标,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强化耕地保护意识,落实好耕地保护制度,2016年我镇确保49844.70亩基本农田保护,并建立耕地保护台帐,划保率达85.05%。2016年全镇共呈报203办理宗地,面积10637平方米,旧宅改建107宗地,面积12319.64平方米,办理集体土地证12宗。三是积极靠前努力服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政府支持,农民自愿,科学规划,节约用地,经济适用,确保安全和政策公开,阳光操作的基本原则,采取个人自愿提出申请,集体评议,入户审核,审批公示,竣工验收,设置标高牌的操作程序,全面完成了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下达我镇866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四是重点参与推动“两城一区”及橙乡文化新重点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搬迁工作,抓好桃江国际大酒店、安康路改建等项目扫尾工作。

三、统筹兼顾,扎实抓好包村工作

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安排,本人联系并包同益、水北村。1年来,和其他包点党政领导一起积极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社会稳定、新农村建设、县重点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山林纠纷调处工作等阶段性的工作和中心工作,突出抓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三送”工作。特别是重点工程,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睡不着”的压力感和“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作风,推进项目建设,在桃江大酒店、安康路改建、体育中心二期、信池线建设等项目的扫尾服务中,采取扒钉子的精神,一颗一颗地扒,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开展了村“三送”活动,走访慰问、结对帮扶27户,实现“三送”全覆盖。始终牢固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四种理念,促进了经济发展、集体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

四、牢记宗旨,求真务实,清正廉洁

有身先士卒,化解农村各种矛盾、纠纷,始终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在实践中能向群众做耐心、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工作,又能经常深入千家万户,了解群众疾苦,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为群众排忧解难,正确处理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大力弘扬苏区精神,密切联系群众,做到情况掌握在一线,矛盾化解在一线,作风转变在一线,成效体现在一线。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价值观,时刻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人正派,待人热情,正直、忠诚,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品行端正。如在解决民生问题、水利设施、交通道路、山林纠纷调处、重点工程遗留问题、依据政策法律法规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工作,引导群众依法办事,及时联系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五、存在的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本人在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不细致、不扎实,时松时紧、时软时硬。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主动性还不够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发扬成绩、加强修养、改进不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创先争优,不断提速、提质、提效努力实现推动经济实现工业上规模、城建促提升、农业创特色、党建出亮点、民生增福祉、社会治理促和谐,勇当昂首阔步再跨全市第一方阵排头兵,建设宜居宜业富裕幸福新。向县委、县政府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第4篇:镇人武部部长述职述廉述德报告

2016年以来,本人在县人武部以及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立足本职,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履行“八项规定,六个禁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指示、任务、命令,积极组织民兵开展各项活动,人武工作基础建设取得明显进步,充分发挥了民兵预备役官兵在三个文明建设中的模范作用,且能较好地完成分管的民政、国土规划、“两违”整治等工作,在组织的精心培养、领导的帮助和关心下,我得到了很好的锻炼,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有了明显提高,工作能力和领导能力得到明显增强,突出的工作表现得到了领导同事的一致肯定。

现本人主要工作述职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军政素质

一年来,本人能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和各种业务知识,注重农村工作方面的理论学习,并能理论联系实际,在实际工作中较好的运用。通过学习,本人的政治理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对党的执政理论、执政方式、方法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通过学习,使本人改进了工作作风,转变了形象,身体力行,当好表率,在工作中讲究方法,切实为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提高了自身指导和驾驭新时期农村工作的能力。能做到与其他班子成员团结相处、相互协作,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二、立足本职,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搞好本职工作,是每个干部义不容辞的职责,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创新,发挥奋发向上的精神,艰苦奋斗的作风,百折不挠的斗志,锐意进取的勇气。自任人武部长责职以来,在民兵整组、民兵训练、潜力调查、兵役登记、征兵各项工作成绩优秀,资料归档整齐,微机化管理。围绕“打得赢”、“不变质”两个历史性课题,大力推进军事斗争准备,扎实打牢民兵预备役建设基础。多次带领民兵参加森林扑火和防汛,在抢险救灾应急任务中发挥了保垒作用。紧贴发展实际,紧贴重点难点,紧贴目标任务,以新的理念、新的标准、新的措施,不断推进我镇的民兵预备役工作,输送65名优秀青年进入军营,全面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把镇民兵预备役工作推向一个新台阶;2016年度镇人武部被县人武部评为“先进基层人武部”,2016年度镇预备役连被省预备役师评为“先进预备级连”。

三、工作实绩突出,组织协调能力强

在实践工作中,能很好地主动做好各部门、各方面综合协调工作,做到“中心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2016年本人能统筹兼顾,积极完成党委政府交给的民政、国土、规划、大桥老圩土坯房改造和大桥青光村营上、新农村建设等工作,能勤于思考,勇于创新,讲究工作方法,为领导出谋划策,追求工作实效,独挡一面开展工作。民政工作在农村和城市低保、敬老院管理、大病和临时救助、扶贫争资争项等方面能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山塘、渠道建设有序进行,做到安全渡汛。特别是调入镇以来,能迅速适应新环境,在城北工业新城征地工作和新分管“两违”整治工作中能勇于担当,攻坚克难。

四、廉洁自律,永葆党员先进性

本人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条例规章制度,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待人诚恳热情,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不断强化自律意识,作为农村基层的一名干部,能以身作则,做到廉洁从政,克已奉公,勤政为民,并虚心听取干部群众的批评意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我时刻提醒自己,要不断加强自身思想道德的修养和人格品质的锻炼,增强奉献意识,把清正廉洁作为人格修养的重点。不受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生活中勤俭节朴,宽以待人;工作中严以律己,忠于职守,防微杜渐。我在工作中有主见,有创新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统筹兼顾,科学安排,能有效地处理好各种工作关系和复杂情况;工作作风扎实、积极主动,有吃苦耐劳精神,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埋头苦干、任劳任怨。

五、主要不足和今后努力方向

两年来,我在岗位上虽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任务繁多时有时分不清轻重缓急、性子较急;二是工作经验有待积累,开展工作有时不够大胆;三是对汇报工作缺乏认识,认为是邀功请偿,有时做了工作主要领导都不知道。四是根据分工,本人分管民政等工作,管理和相关业务知识有待于加强提高学习。这些都有待于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弥补不足,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努力取得让群众和组织满意的工作实绩。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思想上不断完善,廉洁自律,注重形象。在政治上不断求强,在业务上不断求精,使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不断提高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为更好地适应日益艰巨的工作任务的需要,发扬优良传统,勤俭为民服务。

第5篇:镇政法委员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本人从2016年1月因工作需要由县里统一安排抽调到信丰县磨下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2016年10月调镇任党委政法委员。按照党委、政府工作分工,我主要分管政法、信访、维稳、办公室后勤,驻胜利路社区和南山社区等工作。现将一年来个人思想作风、职责履行和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作为从未分管过政法、信访、维稳工作的我,在新的工作环境下,只有不断加强学习业务知识,尽快熟悉环境进入角色。因此,我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同事请教问题。向在从事这项工作岗位上的老同志学习,了解掌握相关情况,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工作水平。

三、爱岗敬业,工作勤奋踏实、重点工作促突破

自从抽调到水东磨下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我和工作组的同志们在接通知后的第二天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工作组人员马上下到村组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反复征求群众意见,召开户主会。带领工作组成员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吃苦精神,经常加班加点,以白加黑、2+5的模式,用拔钉子的耐力和韧劲一户一户与搬迁户做思想工作。截止目前,308户搬迁户,已签协议302户,占总户数的98%,房屋拆除工作基本到位。做到了征收程序到位、政策宣传到位,平稳有序的推进搬迁工作,实现了和谐搬迁、平稳动迁。

四、积极履行岗位职责

1、分管工作成效明显

(1)政法工作。镇历来都以信访量大、维稳工作难而闻名,本人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下,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狠抓责任落实,提前防范稳控,突出化解矛盾,强化薄弱环节,确保了全镇社会稳定。一是加强了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办事,理顺了干群关系。二是对综治办公场所进行整合,建立了综治室、调解室、稳评室,铁路扶路办公室,警务室,司法所,五室一所的多功能场所,提升了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重点信访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三是建设了龙舌村、代屋村、花园村、土墙背村、黄坑村、胜利路社区、人民路社区等村级服务站。在胜利路社区和人民路社区建立了网格化管理,通过了市检查组的检查。四是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元旦等敏感期间无一例赴京访。圆满完成了国家部委调研组、各级领导来我县考察调研期间各项安保工作。五是对“两参”人员,民办教师,以及其他不稳定因素进行了排查并做好了稳控工作。快速地处置了长生村非正常死亡等突发事件。镇2016年度被县委评为“和谐平安创建先进乡镇”。

(2)、机关后勤工作。加强了院内管理,规范了干部办公秩序,对干部办公场所进行了整改,在乡镇验收中第一批通过了验收。

(3)、所带队伍不辱使命。所带领的镇女子应急分队数次参与县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较为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廉洁自律、以身作则,作好表率

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对自己制定了“约法三章“:即不该得的利益丝毫不得,违反原则的事坚决不做,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事自觉抵制。在主抓项目建设中坚决做到不吃请,不索拿卡要,努力做一个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公务员。

六、存在的问题

一是加强自身学习方面不够;

二是组织协调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是在分管工作创新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和学习,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克服缺点、改进不足,做一个勤奋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严于律己,坚持勤政廉政,做到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中一切以准则为标准,做一个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好干部。

第6篇:镇组织委员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一、思想政治修养情况

一年来,始终坚持勤学善思,既注重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新理论新精神的研究,坚定为人民服务信念,锤炼党性;又加强对业务知识的猎取,学习优秀组工干部的人生观、价值观及工作热情、工作态度等精神素养,学习同事宝贵的社会实践经验及分析问题和决策问题的方法论,提升能力。生活中积极主动关注党和国家大事,关心社会民生热点,思想上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县委的有关决策和部署,注重维护领导集体的形象和权威,讲奉献,讲大局。尤其是以“三送”工作为平台,主动加强并组织对《若干意见》、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的学习。所撰写的《三步工作法拔除拆迁钉子户》被选入《群众优秀案例选编》。

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一年来主动作为,积极履职,以“5+2,白+黑”的务实作风,“要干就干好”的饱满热情,顺利完成了镇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驻村工作中为民办事。上半年负责镇江、老屋里、水西、竹子岭四个村,10月份后负责游州、十里、土墙背、胜利、人民路、建设路、花园路等驻村(居)工作。在驻村(居)工作中,主要做了三件事:一是凝聚支部和班子力量,消除不和谐因素提升战斗力,在每个驻点村(居)均召开了党员组长会搅动思想;二是化解邻里纠纷维护群众利益保持一方稳定;调处了水西溺水案、引导了游州山塘坑赴京非访户走诉讼程序;三是谋划村级发展思路,协调部门站所争资争项促进发展。一年以来,多次协调县砂石公司镇江公路维护工作,争取到每立方1元公路维修基金;协助水西争取并实施了村小道路硬化项目;争取到游州大道道路安全标识、寨脚坑水库库坝维修等项目资金10.5万元。全国“两会”期间未发生越级上访事件。

党建(三送)工作再创佳绩。一是协助党委书记做好“三送”日常调度、示范点创建等基础性工作,全年召开“三送”调度会10余次,组织督查3次,完成了游州党建(三送)精品示范点创建、土墙背示范点提升以及镇便民服务中心96333暨党员诉求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协管党建成绩突出。抓了游州村网格化管理、五帮五带和胜利路社区党组织网格化管理试点工作,代表县委接受了市委的检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得到较大改善。完成了龙舌、周坝新村部落成工作,抓了龙虎新村部规划工作(完成主体工程)。在老屋里、代屋、土墙背等15个村配齐了Ip广播。党员发展、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对全镇党员进行摸底核查,建立了新台帐,党员数量不对、信息不实、党费标准不清的现状得到整改;全年新吸收预备党员58名,转正47名,入党积极分子59名。新吸收的党员中,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以及致富能人占66.7%。积极开展关爱党员活动。以“七一”和春节为契机,进一步扩大了对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的走访慰问面,镇本级走访慰问比例达5%,8名党员争取了“创业贴息贷款”。三是协管群团工作成效明显。关心关爱老干部,支持老干部活动,全年看望病重老干部16人,参与老干部活动2次;开展了“留守孩童结对帮扶活动”,结对帮扶贫困学童8户;团的工作代表团县委接受了团市委检查。四是业务工作不拖后腿。在人手缺少的情况下,仍然有条不紊地完成了党费收缴、各类材料的收集调研整理上报等业务性工作。

重点工程攻坚克难。完成了信池线体育两馆包干户拆迁工作,完成了社会福利院与重度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项目征地和坟墓搬迁工作,完成了橙乡文化新城包干户土地征收工作,在城南生态新城征地工作中积极履行片长职责,完成征地350亩。

三、廉政建设情况

常怀感恩之情,常学为人之道,常思律己之理,常屡服务职责。无论在哪个岗位,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中,我都在践行着这24个字,力争成为一名思想更加成熟、能力更加突出、群众更加满意的基层年轻干部。我能怡守为官之道,力求为官清正。虽然家境贫寒,但能甘守清贫,恪守做人为官的本分,把权力当作一种为民的责任,求无愧于组织,无愧于民,无愧于心。能诚恳为人,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都尽心尽力做好,不搞敷衍推诿,克服畏难思想。团结同志,对班子成员能主动帮助工作,不搞小团体,不制造意见矛盾,对同事能坚持相互尊重,坦诚相待,始终抱着向班子成员学习、向周围同事学习、向工作实践学习的心态。

四、不足方面

反省自我,我清醒地认识到本人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性子急,说话有时情绪急躁不顾及旁人的感受,难免伤及同志感情。二是开拓创新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第7篇:副主任科员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

一年来为了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自觉地坚持党的理论知识和时事政治理论,学习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科学发展观理论以及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自己的党性修养,服务大局、服务改革、服务发展的能力得到增强。

二、服从镇党委的工作安排,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

2016年9月,根据镇党委的工作安排,我分配在新村办协助新村办做好农村土培房改造工作,在工作中认真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在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同事们的共同努力下,嘉定镇土坯房改造工作得到了县里的肯定。2016年组织任命我组织干事一职,是对我的锻炼,希望我早日成为乡镇工作的中坚力量,为百姓解难,为群众服务,并派我到焦坑村驻村、协助村“两委”的各项工作,更是对我的信任,相信在领导、同事及村“两委”的指导、帮助下我会更快的了解民情,对群众反映的实际性问题,根据自身的职权及时给予解决,随时服从镇领导的调遣,同时结合“三送”走访农民群众,对农民群众提出的问题,根据有关政策耐心细致地给予解释和调处。

三、严密纪律,廉洁奉公

在开展工作中,始终保持遵守党章党纪和《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密切联系群众,以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约束自己,不占不贪,廉洁奉公,公平公正为民办实事,努力朝着县委提出的十六字精神“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创新克难、勇争一流”努力。

第八篇:主任科员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2016年在县委及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全面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廉政建设,注意不断强化宗旨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使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一、注意加强学习,促进思想理论水平的提高

为了适应新形势任务的要求,一年来,坚持以德为本,不断强化自律意识锤炼党性修养。一方面加强了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理论、党纪条规等方面的学习,深入领会其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本质要求;另一方面通过阅读文件、网上浏览、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等渠道汲取智慧和品德的“营养”,不断陶冶情操,增强党性修养。并结合本人工作实际,比较系统地学习了征地、拆迁等知识,积累了一定的处理问题、把握政策、协调关系的能力,提高了工作应变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工作中能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虚心向领导和同志们学习好的工作经验,博采众长,扬长避短,加强学习,深入实践,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提高行政效能。

二、以人为本,积极做好征地工作

在征地实际工作中,我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征地”的工作理念,以“集中解决搬迁户的难点问题”为契机,始终坚持以换位思考的形式开展工作,以“假如我是征地户”的思维方式进行征地工作,并用政策引导搬迁户,用事实说服搬迁户,以自律的言行赢得了搬迁户的称赞。一是用政策引导搬迁户。我们通过在村里挂条幅、入户给搬迁群众讲解等形式,使征地、拆迁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把政策交给群众。二是用事实说服搬迁户。为使搬迁户更加了解搬迁政策,我们深入搬迁户家中,与搬迁户促膝谈心交朋友,了解他们所想、所求、所盼,向他们一一列举搬迁后,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建设后城区环境变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群众的思想得到彻底转变,明白了搬迁建设的目的和意义,增强了群众自觉搬迁的积极性,变“要我搬”为“我要搬”。

三、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工作制度

对于工作严于律已,不徇私情。“打铁还须自身硬”,我在工作上对自己高标准,在生活上严于律己,一身正气。在征地项目工作和征地补偿中,没有做任何违法行为,没有做任何人情及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补偿,坚持政策面前人人平等,阳光操作,一把尺子量到底。

在各位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我的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得到了有效的提升和锻炼。通过在一线工作,加深了对基层干部的理解,增强了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今后,我会不断严格要求自己,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完成好各项工作。

第九篇:科员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一、主要工作简历

1984年09月—1987年10月县中学任教;

1987年10月—1988年12月县乡政府任妇干;

1988年12月—1992年12月县镇任妇联主席;

1992年12月—1998年03月县镇任副镇长;

1998年03月—2001年05月县乡任副乡长;

2001年05月—2016年03月县镇人民路任支部书记;

2016年03月—县镇任主任科员

二、述德述职述廉情况

2016年根据县委及镇里的安排,本人主要在下棚户区从事宣传、调查、动员拆迁工作。在这一年的工作中,本人能牢记工作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一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在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下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素养。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特别是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服务观念和群众观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廉洁自律,努力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认真贯彻执行党纪法规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积极参加警示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坚决执行“八项规定”,坚决抵制“四风”。

(三)以严谨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耐心细致地做好下棚户区宣传、调查、动员拆迁工作。

首先在工作人员大会上能积极畅所欲言提出建设性意见。

在宣传发动工作中能够耐心细致以亲和的态度与群众交朋友积极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意义。

调查摸底阶段则以一丝不苟的精神做好拆迁户的调查摸底,力尽详细为以后的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在制定方案阶段能够根据自己多年拆迁工作经验大胆地向领导提出自己的建设性意见。

在方案的宣传、反馈、修订,再次宣传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同时又要苦口婆心地说服教育群众确保方案习行有效稳定地实施。

在动员拆迁户签订协议阶段更是不分昼夜,不分节假日苦口婆心地做工作,在同志的共同努力下,使棚户区改造拆迁率达到98%,签订协议302户,只剩下5户未签订协议的拆迁户。

(四)党性原则强,思想作用正派。

在工作中能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牢牢记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秉公办事,不向群众吃、拿、卡、要,不做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事情,实实在在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不房间追求享受,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平易近人。

第十篇:镇长述德述职述廉报告

2016年,在上级党政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班子成员的帮助和全体镇村干部的支持下,我能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针,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恪尽职守,勤政廉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个人荣获全县计划生育先进个人等5项荣誉称号。现将所做的主要工作述职述廉如下:

一、以“三送”工作为抓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

按照打造学习型干部的要求,利用闲暇时间加强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业务水平。一是学以增智,提高了贯彻上级方针政策的领悟力。认真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实质,进一步增强了贯彻上级方针政策的领悟力。二是学以致用,增强了贯彻上级方针政策的执行力。加强“三送”、苏区振兴、危旧土坯房改造、财税、计划生育等各方面政策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做到贯彻上级政策的严肃性和灵活性相结合,能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以发展升级为第一要务,促进宜居、宜业、富裕、幸福新建设

政府工作主要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我始终把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建设富裕幸福新当作第一要务。

综合实力稳步提升。全镇生产总值达60亿元,财政总收入1.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880元,人均增收500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6‰以内。荣获全省科学发展50强乡镇,全省最佳投资环境20强乡镇等殊荣,以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一等奖,果业工作一等奖等12项县级奖。

统筹城乡发展稳步推进。一是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实现新业绩。一年来,完成城北工业新城、城南生态新城和下棚户区改造“两城一区”以及橙乡文化新城等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征地4500亩,搬迁308户,是历年来一年内完成土地征收与房屋搬迁最多的年份。查处“两违”建筑693宗,面积88351平方米,捣毁拆除违章建筑276处,面积26260平方米。二是新农村建设和土坯房改造有机结合实现新进程。全年全镇共完成改造户866户。完成了大广高速沿线和谐秀美乡村提升工程,全镇19个新农村建设点顺利完工,胜利中心村建设基本完成,焦坑、彩光危改暨“三引”示范点建设位居全县前列。三是城乡文明创建取得新成绩。策应县开展“三城同创”活动,顺利通过了省级文明城市的复检。

工业强镇势头强劲。今年完成以脐橙产业园和电子产业园为重点的工业园区招商项目土地征收与房屋搬迁任务,征地2600亩,搬迁坟墓130座。确保了线路板小区和脐橙产业园企业的顺利开工。引进了投资3亿元的龙基线路板科技有限公司、投资6000万元的隆源包装有限公司、投资9000万元的赣州湘大骆驼饲料有限公司等大企业。

产业富镇步伐加快。果业工作稳步提升。脐橙产业喜获丰收,产量达7000万斤以上,产值9100万元以上。投资20万元,切实做好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完成全镇101156株病树和13131株疑似病树砍伐和清蔸任务。烟叶生产稳中有升。完成烟叶种植1080亩,烟叶收购30万斤。生猪养殖业好中求优。全镇实现年出栏生猪16万头,存栏8万头。水产养殖业稳步发展。新增鱼塘18口,新增水产面积2000亩。

生态建镇成效明显。一是大力发展休闲观光游。新建特色葡萄种植园5个、红柚园2个、枇杷园4个、无花果园1个、西瓜基地3个,面积1500亩。二是加强生态建设与资源保护。狠抓水污染整治工作,关停猪场9个,退包水库2座;新造林4500亩,幼林抚育4000亩,新增封山育林1000亩;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村95%的农户喝上安全水。坚决制止违法开采稀土现象,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

富裕幸福新建设成效显著。一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完成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5000人,城镇新增就业3800人,零就业家庭就业率达100%,残疾人就业率达70%以上。完成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3609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6750户33140人,新农合完成参合人数81046人,参合率达98%,完成筹资4862760元。城乡低保对象实现“应保尽保”。投入扶贫资金179.1万元,启动了镇敬老院扩建、游州大道改建等18个扶贫开发项目,打造了桐木鱼仔坑移民示范村。二是加快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建设。推进村级卫生所达标工程建设,逐渐消除卫生所空白村。加强医疗保障和食品药品安全。加快城乡体育和广电设施建设。启动镇敬老院扩建工程。组织十个社区参加了“橙之韵”社区文艺汇演,镇合唱队荣获县第二届“橙之韵”合唱艺术节乡镇组一等奖。三是切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全面落实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打造了以胜利路社区为代表的城区计划生育网格化管理模式,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严格控制一男户和多孩生育行为,保持稳定低生育水平。四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投资1100万元,完成了水西杨家、黄峰陈坑、龙虎山塘坑、黄家坑水库4座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加强村组公路、用水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6万元,硬化村组公路36公里。投入100多万元,做好马鞍山和南山公园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工作。完成了龙虎村部建设、金龙村部改建、胜利路社区升级改造工程等。

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一年来,收到群众来信51件次,来访144批189人次,调处各类纠纷121件。未发生非正常赴京、赴省上访及群体性事件,确保了十届三中全会期间全镇政治稳定、社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抓好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地质灾害等隐患的排查防范工作,较好地处理了花园岭脚下地质灾害事件,转移安置群众300多人。

政府自身建设力推新举措。一是营造一流的振兴发展空间。《若干意见》颁布两年来,全镇共争取各类项目32个,资金4931.3075万元。二是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今年在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村土坯房改造、党建(“三送”)、信访维稳等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多次接受市级检查或考核。全县年度17项奖项中,镇荣获12项,是全县获奖最多的乡镇之一。三是锻造一流的干部队伍。以“三送”工作全覆盖、常态化为平台,深入开展践行“苏区干部好作风”活动,建设了一支政治合格、思想统一、作风过硬的“务实型”干部队伍。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工作队、女子应急分队等团队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好评。四是打造一流的政府形象。结合全县开展的干部作风模范县创建活动,全面掀起“问责风暴”,建立健全重点工作推进、督导、激励机制,推进“倒逼工作法”和“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法。制订《镇干部管理考核与奖惩实施办法》,有效解决干部中“庸”、“懒”、“散”、“假”、“浮”、“蛮”等问题。

同时,我们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武装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取得良好成绩,完成65名新兵征集任务,民兵整组、军事训练、兵员征集等工作得到上级肯定,荣获全县先进基层人武部称号。

三、以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为工作追求,当好人民公仆

一是搞好团结,发挥整体效能。团结就是力量,团结增强战斗力。作为一名镇长,我认真当好镇党委书记的助手,协助书记做好工作,工作上经常沟通,做到尽职不越权,有为不揽权,不利团结的事不做,不利团结的话不说,心怀坦荡,光明磊落。二是民主决策。在政府班子内,我注重发扬民主,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重大决策集体协商,对每个班子成员充分信任,放手、放权、放心,支持他们充分行使职权。三是严格要求。对干部严格要求,工作上该批评的批评,生活上该关心的尽力关心,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同志,使全镇形成了团结务实,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的良好风气。四是能勤政。在其位则谋其政。能想方设法,任劳任怨完成好各项工作。

四、以中央八项规定为行为准绳,永葆共产党员本色

一是严守法。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单位各项制度。二是能自律。其身正,不令而行。自己能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警、自省、自律,生活简朴,清正廉洁。同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五不许”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没有一人违反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主动接受班子成员和镇纪委的监督,重大事情、决策,召开班子会集体研究决定,个人重大事情向镇纪委通报。三是讲团结。能以诚待人,公平处事,团结同志。

  • ·棚户区改造用地,手续,方案(201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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