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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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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关于行政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第一篇

关于印发《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集团各部门、各下属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会议内容和程序,加强会议管理,提高公

司的办公质量和工作效率,提升公司运营水平,特制订《 会议

管理制度》,该制度于2012年4月1日开始实施,请集团各部门、

各下属公司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会议 管理制度 通知

抄 送:集团各部门 各下属公司

公司名 时间

行政会议管理制度
关于行政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第二篇

行 政 会 议 管 理 制 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专门议题会、综合管理会、经济活动分析会和生产经营协调会会议职责、管理内容及要求。

1.2.本制度适用于对本公司行政会议的管理。

2. 职责

2.1公司综合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2.2公司各车间部门(以下称各单位)配合。

3. 会议管理

3.1总经理办公会

3.1.1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认为必要时可临时增加。

3.1.2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外出时应委托公司其它领导代为主持。

3.1.3总经理办公会会议时间由公司综合部通知。

3.1.4总经理办公会的参加人员:公司领导,公司董事会秘书。其它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依据总经理的要求由公司综合部通知。

3.1.5总经理办公会的主要议题:

3.1.5.1公司的方针、目标;

3.1.5.2公司的管理和工作制度;

3.1.5.3公司的中长期规划;

3.1.5.4公司的生产、营销、产品研发、项目建设等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的研究决策;

3.1.5.5公司劳动人事、工资分配方案、职工教育及对员工的奖励和处分决定;

3.1.5.6其它需要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的事项。

3.1.5.7公司各单位如有需要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的事项,应在会议前三天报知公司综合部,由公司总经理决定。

3.1.6总经理办公会由综合部负责记录。

3.1.7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纪要,或决议、决定,由综合部负责整理后报总经理批准并登记发放。

3.1.8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纪要,或决议、决定,由综合部负责跟踪督办。

3.2公司专题会

3.2.1公司专题会主要有安全生产会、质量管理会、用户座谈会、项目论证会,以及公司领导认为必须召开的其它专题会议。

3.2.2公司各单位若需召开专题会时,应将议题、议程、开会时间、主持人和参加人员等要求形成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送公司综合部以协调会议事项的安排。

3.2.3公司专题会由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主持。

3.2.4公司专题会会议时间由公司综合部通知。

3.2.5公司专题会的参加人员:公司领导、与专题会议内容有关的车间部门的负责人,其它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由公司综合部通知。

3.2.6公司专题会由综合部和专题归口管理部门分别负责记录。

3.2.7公司专题会需要形成的纪要,或决议、决定由专题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整理,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发放。

3.2.8公司专题会形成的纪要,或决议、决定,由专题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跟踪督办。

3.3综合管理会

3.3.1依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由总经理决定召开综合管理会。

3.3.2综合管理会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外出时应委托公司其它领导代为主持。

3.3.2会议时间由公司综合部通知。

3.3.4综合管理会的参加人员:公司领导、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负责人,其它需要参加的人员由公司综合部通知。

3.3.5综合管理会的主要议题:

3.3.5.1传达国家、政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的决议和决定;

3.3.5.2传达公司董事会、总经理会议、公司党群工作会议决议和决定;

3.3.5.3通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

3.3.5.4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安排;

3.3.5.5协调公司内部的工作关系;

3.3.5.6决定、答复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和要求;

3.3.5.7通报员工应知的相关问题;

3.3.5.8其它需要在会议上通报和提交解决的事项。

3.3.6综合管理会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记录。

3.3.7综合管理会需要形成的纪要,或决议、决定,由综合部负责整理并登记发放。

3.3.8公司综合管理会议形成的纪要,或决议、决定,由综合部负责跟踪督办。

3.4经济活动分析会

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执行《经济活动分析管理办法》。

3.4.1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按季度和年度召开,原则上于次季和次年第一月的中旬召开。具体会议时间由公司资产财务部通知。

3.4.2公司经济活动分析会由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组织。

3.4.3经济活动分析会由总经理主持,或总经理委托副总经理主持。

3.4.4经济活动分析会的参加人员:公司领导、公司各单位负责人,其它需要参加的人员由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通知。

3.4.5经济活动分析会的主要议题:

3.4.5.1对过去季度或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类经济(技术)指标完成的情况及评价。包括过去季度公司资金运作状况、目标实现程度及相关措施实施效果的评价。

3.4.5.2下一季度或下一年度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类经济(技术)指标、计划的安排,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预测。

3.4.5.3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其它事项的安排、要求和通报。

3.4.5.4经济活动分析会由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记录。

3.4.5.5经济活动分析会形成的报告、纪要、决议和决定,由资产财务部负责整理,公司综合部负责登记发放。

3.4.5.7经济活动分析会形成的纪要、决议和决定,由资产财务部或会议指定的部门负责实施、跟踪、督办和考核。

3.5生产经营协调会

3.5.1安全生产技术部是生产经营协调会的归口管理部门。

3.5.2生产经营协调会每周一次,于每周一上午定期召开。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由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通知。

3.5.3生产经营协调会由公司总经理主持,或委托公司副总经理主持。

3.5.4生产调度会的参加人员:公司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其它需要参加的人员由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通知。

3.5.5生产经营协调会的主要议题:

3.5.5.1上周(或上月)产品产量、品种、质量、消耗、费用和工艺技术指标等目标完成情况;

3.5.5.2上周(或上月)安全环保管理、设备检修维护、职业卫生和劳动纪律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3.5.5.3上周(或上月)营销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生产原、材料等物资采购、库存和供应的情况;产品销售、产品库存、销售合同执行、销售额等情况,及顾客需求等市场信息的沟通情况。

3.5.5.4货款支付和回收情况,以及资金运作和费用使用情况等。

3.5.5.5下周(或下月)生产经营计划、要求和相关工作任务的安排。

3.5.5.6保持生产过程正常运行需协调、沟通、指导及资源配置的要求。

3.5.5.7其它需要在会议上得到答复、安排或需要通报的事项。

3.5.5.8生产经营协调会由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记录。

3.5.5.9生产经营协调会的工作安排,由安全生产技术部、或会议指定的车间部门用个人负责实施、跟踪、督办和考核。

4. 会议要求

4.1参加会议的单位或个人应按会议要求准备相关资料,会议发言应简明扼要。会议原则上不对提出的问题作深入细致的研究,需作深入研究的问题应在会议前完成,或安排在会议后进行。

4.2公司实行会议签到制度,所有参会人员必须签名。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准时到会,不得迟到,不得早退。因故不能到会或提前离会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会议管理制度
关于行政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第三篇

会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项会议及各类培训流程,统一会议管理模式,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会议管理,所有重要会议要在公司领导批准后到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会务工作主要由办公室承办;其他部门主办或召集的会议,办公室应予协助。 (三)除其他部门主办的会议资料各自存档外,会议资料由办公室整理、分发、立卷、存档。 三、会议分类 (一)、公司部门周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各部门助理记录,由部门负责人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一上午9: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部门负责人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部门负责人、部门员工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 4、会议内容:该部门上周工作总结、本周工作计划等 (二)、公司员工周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由办公室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总经理未列席会议时,由副总经理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五下午4点。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时由行政专员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为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4、会议内容:

(1)公司日常运作情况的总结。

(2)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全体与会人员就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发言。 (三)、公司工作述职会议制度

1、主持与记录:工作述职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 2、召开时间: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由总经理安排。

3、参加人员:部门负责人及以上人员。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办公室请假。

4、会议内容:各与会人员各自总结、汇报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如工作具体内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及所取得的业绩或成效等。 (四)、其他会议

1、公司年终总结表彰大会

总结全年工作情况,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及个人。此项会议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各专题会议

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开。会议的内容主要是针对运营中出现的问题或项目有关事宜工作进行讨论、布署和总结。 四、会议召开 (一)会议安排:

1、凡涉及到多个部门人员参加的会议或由于阶段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会议召集部门应在召开前1-2天将总经理批准后的会议通知单(见附件二)报办公室,由办公室进行统一

安排,方可召开。

2、凡公司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安排其它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2天报总经理审批并报请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办公室调整的,任何人(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正常会议计划。

3、各部门工作例会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得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4、会议一经确定,与会人员应预先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原则上不可请假缺席或迟到,遇特殊情况须提前向总经理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指派专人代为参加,会后应主动询问会议内容及交办事项,确保会议布署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对工作结果负责。 (二)、会议的准备:

1、公司有专项主题的会议或需有投影设备演示说明的会议,应由办公室提前做好投影设备连接调试工作;

2、会议之前,办公室应有专人负责会议会标的制作和设置,并根据会议级别或性质准备好会议饮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特别重大会议,应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3.1会议议程安排(应提前报交公司领导或主要参会者); 3.2会议资料准备(如需分发应在入场前登记分发); 3.3会议场所布置;

3.4会议服务人员的安排; 3.5会议签到表(附件三); 3.6会后事项安排。

3.7会议需要留存资料的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拍照、摄像工作。 (三)、会议召开及传达:

1、应明确公司会议的目的,公司会议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提高效率,因此会议应明确主题,不开无边际的会议。

2、参会人员在会前应明确会议要研究的议题以便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

3、与会者的发言要言简意骇,一般发言不可过长,会议组织者或主持人在开会前应该就每个人的发言时间予以统计和控制,时间到后,无特殊情况不予延长。每次开会中应该强调发言的时间要求。

4、重要会议决议或记录未正式公布前,与会者不得提前透露会议内容。

5、与会人员必须用正式的会议记录本做详细的会议记录,以便于会后向部门员工准确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办公室将不定期抽查与会人员的会议记录。

6、公司会议的会议纪要(附件一)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整理并由公司领导审阅签发,会议纪要应分发给与会人员,必要时,分发给相关部门。其它会议由召集部门责成专人负责记录整理,由主管领导审阅签发并编号存档。

7、会议结束后办公室或其它会议组织部门负责将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并将会议中对各部门工作的要求进行整理、分类、下发。公司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和追踪由办公室专人负责,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逐项跟进,并在下一次例会前将各部门完成情况报公司领导。 (四)、会议纪律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提前3分钟到达会议现场。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情况。迟到则罚款10元,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请假需经会议召集人批准。无故缺席者,罚款100元。

2、管理级别以上人员共同参加的为中层会议,中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迟到的则缴纳200元赞助费,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20元,依次累加。

3、决策层人员共同参加的为高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必须到场,迟到的则缴纳500元赞助费,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3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或震动状态。会议期间,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看报纸杂志、听音乐、接听手机等做与会议无关的动作。发现有以上情况者,一次罚款50元。

5、会议需要表决时,原则上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特殊情况可集中,一经会议决议之事,应按期完成。管理级别未能兑现承诺的每次赞助200元。对于需要在会议上讨论的问题,提前与会议发起人沟通,以便于及时通知所有参会人,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应该同时提交对该问题的解决方案。 第三十三条 附则: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一:会议纪要

附件二:会议通知单

会 议 通 知 单

务请与会人员提前到达。通知时间、能否到场、缺席原因由办公室人员填写。

制表: 部门负责人: 办公室负责人: 总经理:

附件三:会议签到表

会 议 签 到 表

关于建立周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关于行政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第四篇

八党发〔2012〕22号

中共八渡镇委员会 八渡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周工作例会制度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镇属机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工作制度,强化执行力和落实力,更好地掌

握和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促进干部职工之间的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经2012年5月23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建立每周工作例会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例会时间和地点

定于每周一上午11:00在镇文化活动中心二楼会议召开;

若遇法定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召开例会的另行通知。

二、主持例会人员

例会原则上由镇党委书记主持,党委书记不在时,可委托

镇长或人大主席主持召开;如三位领导都不在,可委托其他班子

成员主持召开。

三、参加例会人员

镇全体干部职工;如因工作需要,可安排村干部和派出所、

信用社、海事所、工商分局、法庭、司法等垂管部门负责人参会。

四、例会内容

(一)清点干部职工在岗在位情况;学习传达上级有关会

议、文件精神。

(二)听取各部门人员和驻村干部汇报上一周工作完成情

况、存在问题和解决措施,需提交研究或帮助协调解决的困难、问题等。

(三)各分管领导通报上一周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安排所

分管工作。

(四)镇党政主要领导点评全镇上一周工作进展和完成情

况,部署下阶段工作和提出要求。

五、具体要求

(一)召开例会前,各干部职工应提前做好汇报准备,认

真总结上一周的工作情况,提出本周工作重点、工作措施,汇报要求实事求是,简明扼要,重点突出。会后要按照分工抓好落实,讲求实效。

(二)镇党政办负责做好周例会的会务工作,明确专人负

责会议记录和例会签到。

(三)严肃会议纪律,按时参加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缺

席,有事必须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将按旷工进行处理,并将作为年终考核评定依据。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 周例会 制度 通知 抄 报: 县委 县政府 八渡镇党政办公室 2012年5月25日印发

(共印25份)

会议管理制度与流程
关于行政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第五篇

行政管理职能

(三)

2015/1/16

编号:行政-001 编制日期:2015/1/16 第1版 修订日期:

一、管理流程

相关部门 人事行政部 相关领导

二、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集团总部及各公司各类会议,统一会议管理模式,提高会议质量,确保会议精神的贯彻、执行,增强集团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XXXX国际建设集团集团总部及所属各公司。

3、职责:

3.1行政部门负责会议管理工作,所有重要会议要在集团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登记备案。

3.2公司以上级别会务工作主要由行政部承办,其他部门主办或召集的会议,由各自主办单位负责,行政部给予适当协助。

3.3其他部门主办的会议资料除各自存档外,须上报行政中心,便于对相关会议资料进行统一整理、立卷、存档。

4、会议分类:

4.1公司级以上会议(含):主要包括总经理办公会、周工作例会、月工作例会、公司年终总结表彰大会、全体职工大会等,应分别报请集团总经理或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召开。

4.2专题会议:即涉及集团或各专业板块到全公司的政策、业务专项会议。比如:业务部门的重大商务投资会、资金计划会、资金平衡会、专项技术方案研讨会、重大人事任免研讨会等,由相关部门提出专项会议计划报副总裁或各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送行政部门备案,由会议召集部门负责会议通知、组织和实施并对会议纪要进行整理和存档。

4.3部门工作会议: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例会,由各部门负责人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4.4各类培训课程:由(集团)公司或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和学习课程。

5、会议安排:

5.1例会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全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会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汇报程序来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5.1.1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

此会议的举行时间为每周五上午9:00点,由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参加,包括:副总裁、集团副总、各版块公司总经理、各中心总监及其他关键负责人,主要针对集团的重大事件进行研讨及决策,由此来宏观掌控公司的发展方向及管理目标。

5.1.2集团(公司)周工作例会【关于行政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此会议的举行时间为每周六下午17:00,如有其它变动行政中心将提前通知各部门。会议议程是:董事长工作指示或上一级会议精神传达;集团新的管理制度宣贯;上周工作总结;下周工作计划;需要其它部门配合或集团公司领导协调解决的事宜;对分管领导布署下周集团公司的整体工作计划及工作要求。每周五下午下班后(不得迟于晚上6点,安哥拉本地时间),各分公司及部门应将本周工作总结与下周工作计划报送至行政中心,由行政中心汇总后报总经理审阅。

5.1.3集团(公司)月度工作例会

此会议的举行时间为每月最后一个周六的下午17:00(平时的周例会时间),如有其它变动行政部将提前通知各部门。会议议程是:董事长工作指示或上一级会议精神传达;集团新的管理制度宣贯;各分公司及中心汇报上月工作总结、下月工作重点及出现的需要其它部门配合或集团领导协调解决的事宜;总经理布署下月集团的整体及重点工作及会议总结。要求会议前一天下班前,各部门应将本月工作总结与下月工作计划汇至行政中心,由行政中心汇总后报总经理审阅。

5.1.4集团(公司)年终总结表彰大会

总结全年工作情况,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及个人。此项会议由行政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5.1.5 各部门周例会

除集团(公司)周例会外,各分公司及部门每周至少要组织一次例会,会议自行组织与安排,会议时间不得与集团(公司)周例会时间冲突。

5.1.6各专题会议

相关分公司及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开,会议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各专项工作进行讨论、布署执行和总结。

5.2其它会议安排

凡涉及到多个分公司及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或由于阶段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会议召集部门应在召开前1-2天向总经理报批,批准后由行政部门进行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5.3凡集团(公司)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安排其它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2天报总经理审批并报请行政中心调整会议计划,未经行政中心调整的,任何人(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正常会议计划。

5.4各部门工作例会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得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5.5会议一经确定,与会人员应预先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原则上不可请假缺席或迟到,遇特殊情况须提前向直属总经理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指派专人代为参加,会后应主动询问会议内容及交办事项,确保会议布署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对工作结果负责。

6、会议的准备:

6.1会议通知 行政中心(或相关行政部门)开会前需要做好会议地点预定,确定会议主题、议题、议程、内容、会议目标、参会人员,明确参会人员需准备的资料,并提前下发会议通知,确保参会人员知悉。

6.2行政中心要提前做好会场布置,提前准备好电脑、投影仪、录音笔、激光笔等会议用品,并根据会议级别或性质准备好会议饮用水(茶水或矿泉水)或其他招待用品,制作和设置会标、桌签等。

6.3指定会议记录员,会议过程中做好会议记录并留下音频记录。

6.4制作准备会议签到表,做好参会人员签到事项,核实参会人员迟到、缺席原因,登记于签到表处并反馈至会议组织者。

6.5有专项主题的会议或需有投影设备演示说明的会议,应由行政部提前做好投影设备连接调试工作,根据会议规模需使用音响设备的,由行政部提前做好音响调试安排;

6.6上级重要领导检查指导、座谈性质会议及团体会等会议,公司应视情况准备果品和鲜花;

6.7特别重大会议,应由行政部专人负责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6.7.1会议议题、议程安排(应提前报交公司领导或主要参会者);

6.7.2会议资料准备(如需分发应在入场前登记分发);

2015会议管理制度
关于行政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第六篇

第1篇:会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项会议及各类培训流程,统一会议管理模式,减少会议数量、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关于行政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一)行政管理部负责会议管理,所有重要会议要在公司领导批准后到综合部登记备案。

(二)会务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办;其他部门主办或召集的会议,行政管理部应予协助。

(三)除其他部门主办的会议资料各自存档外,会议资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发、立卷、存档。

三、会议分类

(一)、公司部门周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各部门助理记录,由部门主管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的由部门主管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部门主管、部门员工

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部门主管请假。

4、会议内容:该部门上周工作总结、本周工作计划。

(二)、公司员工周会制度

1、主持与记录:由人力资源部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总经理未列席会议时,由副总经理主持。

2、召开时间:每周五下午4点。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开时由行政专员提前通知。

3、参加人员:为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4、会议内容:

(1)公司日常运作情况的总结。

(2)各部门汇报上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着重介绍在任务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全体与会人员就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发言。

(三)、公司工作述职会议制度

1、主持与记录:工作述职会议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召集,总经理主持,行政专员进行会议记录。

2、召开时间:每年召开两次,分别在年中和年末召开,具体时间由人力资源部安排。

3、参加人员:公司全体员工。由于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例会的,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请假。

4、会议内容:各与会人员各自总结、汇报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如工作具体内容、工作任务执行情况及所取得的业绩或成效等。

(四)、其他会议

1、公司年终总结表彰大会

总结全年工作情况,布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务,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及个人。此项会议由行政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

2、各专题会议

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开。会议的内容主要是针对运营管理、招商工作、企划工作、物业管理工作、预算管理及合约事宜等专项工作进行讨论、布署和总结。

3、员工发起的会议

公司员工可以发起一定级别的会议,员工对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需要多个部门协同时,可以提请适当级别的会议。由行政管理部门将会议纳入临时会议的范围,并由主经理批准。

四、会议召开

(一)会议安排:

1、凡涉及到多个部门人员参加的会议或由于阶段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会议,会议召集部门应在召开前1-2天将总经理批准后的会议通知单报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进行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2、行政管理部每月统一编制例会会议计划,与月排班表同时公布。

3、凡公司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临时安排其它会议,组织部门应提前2天报总经理审批并报请行政管理部调整会议计划,未经行政管理部调整的,任何人(部门)不得随意调整正常会议计划。

4、各部门工作例会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得安排在公司例会同期召开,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5、会议一经确定,与会人员应预先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原则上不可请假缺席或迟到,遇特殊情况须提前向总经理请假,获得批准后方可指派专人代为参加,会后应主动询问会议内容及交办事项,确保会议布署的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对工作结果负责。

(二)、会议的准备:

1、公司有专项主题的会议或需有投影设备演示说明的会议,应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设备连接调试工作;

2、会议之前,行政管理部应有专人负责会议会标的制作和设置,并根据会议级别或性质准备好会议饮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特别重大会议,应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会议议程安排(应提前报交公司领导或主要参会者);

会议资料准备(如需分发应在入场前登记分发);

会议场所布置;

会议服务人员的安排;

会议签到;

会后事项安排。

会议需要留存资料的应提前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拍照、摄像工作。

(三)、会议召开及传达:

1、应明确公司会议的目的,公司会议的目的是解决问题提高效率,因此会议应明确主题,不开无边际的会议。

2、参会人员在会前应明确会议要研究的议题以便准备好相关文件材料。

3、与会者的发言要言简意骇,一般发言不可过长,会议组织者或主持人在开会前应该就每个人的发言时间予以统计和控制,时间到后,无特殊情况不予延长。每次开会中应该强调发言的时间要求。

4、重要会议决议或记录未正式公布前,与会者不得提前透露会议内容。

5、与会人员必须用正式的会议记录本做详细的会议记录,以便于会后向部门员工准确传达会议精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行政管理部将不定期抽查与会人员的会议记录。

6、公司会议的会议纪要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整理并由公司领导审阅签发,会议纪要应分发给与会人员,必要时,分发给相关部门。其它会议由召集部门责成专人负责记录整理,由主管领导审阅签发并编号存档。

7、会议结束后行政管理部或其它会议组织部门负责将问题进行汇总、分类,并将会议中对各部门工作的要求进行整理、分类、下发。公司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和追踪由行政管理部专人负责,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逐项跟进,并在下一次例会前将各部门完成情况报公司领导。

(四)、会议纪律

1、要严格遵守会议的开始时间,提前3分钟到达会议现场。不得缺席、迟到、早退,会议记录人员登记到会情况。迟到则赞助10元,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请假需经会议召集人批准。无故缺席者,赞助50元。

2、管理级别以上人员共同参加的为中层会议,中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迟到的则缴纳100元赞助费,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决策层人员共同参加的为高层会议应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必须到场,迟到的则缴纳500元赞助费,迟到每超过一分钟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参会人员在开会期间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或震动状态。会议期间,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看报纸杂志、听音乐、接听手机等做与会议无关的动作。发现有以上情况者,一次赞助10元,成长10次。

5、会议需要表决时,原则上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特殊情况可集中,一经会议决议之事,应按期完成。管理级别未能兑现承诺

的每次赞助100元。对于需要在会议上讨论的问题,提前与会议发起人沟通,以便于及时通知所有参会人,在提出问题的时候应该同时提交对该问题的解决方案。

第2篇:市委组织部机关会议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部机关会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压缩会议数量,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根据市委会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原则和要求

(一)范围

1、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由市委组织部承办的会议;

2、以省委组织部名义召开,由市委组织部承办的会议;

3、以市委组织部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

4、以市委组织部科室名义召开的单项工作会议。

(二)原则

遵循保证工作需要、注重实效,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程序,反对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三)基本要求

1、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严格按照年度计划召开会议,尽量压缩会议数量,控制会议时间和规模,能合并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

2、改进会议形式。可以通过文件、电报、电话形式部署和安排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

3、提倡开短会、讲短话。会议讲话应简明扼要,增强针对性和指导性。应按照确有必要的原则,安排领导出席会议和确定与会人员,切实减少领导陪会。

二、会议计划及审批

(一)实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每年年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拟召开的会议计划,由办公室分类、汇总和审核后,形成市委组织部拟召开的年度会议计划,报部长办公会审定。没有列入年度会议计划又确需召开的会议,相关科室应将会议方案报分管副部长审核,再报部长或部长办公会审定。

(二)实行会议方案备案制度。会议承办科室应在会前5个工作日,将会议方案送办公室。

三、会务管理

(一)会务工作由承办科室和办公室共同负责。

(二)承办科室负责的会务工作。

1、代拟会议方案、领导讲话、主持词、新闻通稿等;

2、印发通知、组织报名;

3、布置会场;

4、印发会议材料;

5、组织与会人员入场、签到,统计会议出席情况。

(三)办公室负责的会务工作。

1、省级领导、市领导和部领导到会的协调和座次安排;

2、协调落实会议新闻宣传、安全警卫、交通疏导、医疗服务等事宜;

3、安排与会人员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办科室安排和布置会场;

5、制作会议证件,准备会议用品;

6、提供必要的车辆保障;

7、会务的其他协调和服务工作。

四、会议经费管理

(一)会议经费支出。会议经费支出应按照《市委组织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会议支出标准,会议用餐标准为80元/人/天。

(二)会议经费结算。由办公室按照会议计划编制经费预算,报请部领导审批。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公室财会人员会同承办科室,共同审核会议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确认无误后,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第3篇:区委视频会议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培训;转播上级视频会议;区直各部门组织的重要会议和培训等。为节约会议经费,提高会议效率,区级各党政机关组织会议、培训,凡适合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的,应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实施。

二、会场分布

1、设三个主会场,即区政中心一楼东会议室、二楼会议室、九楼会议室。

2、设38个分会场,每乡镇、园区2个。

三、日常管理

1、区政府办公室是全区视频会议系统的管理部门。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支持,包括视频会议系统网络、主控设备等技术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视频会议期间主控室MCU等核心设备的操作;对全区各分场设备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测。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区视频会议主会场设备操作,主会场设备、主席台、灯光、音像设备、桌椅、环境卫生等日常管理及会议会前、会中、会后的相关会务保障工作。

2、各乡镇(街道)、园区党政办公室负责分会场的日常维护管理。要明确2名会议管理人员,其中1名为系统操作员,负责设备管理、系统联调等工作;1名为会议责任人员(原则上为乡镇、街道及园区的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组织、会场安排、会议纪律等工作。该岗位管理人员必须固定。如有人员变动,要及时将管理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报送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

3、全区视频会议系统是利用全省政务专网进行传输,各乡镇(街道)、园区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政府及保密部门对内网管理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定期检查网络线路,认真排查故障隐患,确保视频会议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4、区政府办公室对视频会议有关情况实行通报制度。对以下行为,区政府办公室将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1、不按通知要求参加二次系统联调,不按规程操作致使设备损坏或音视频信号出现问题的;2、分会场参会人员不全、座次不齐、纪律涣散的;3、因不按技术规范操作或组织管理问题影响分会场收听收看效果的。

四、会场要求

1、各分会场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本乡镇(街道)、园区的名称(尺寸大小以能在视频窗口中明显显示且不影响会场人员为宜),要设置参会负责人桌签,重要会议还应在会场悬挂会标(会标根据会议通知要求制作),标牌、桌签及会标应保证图像效果清晰。

2、会场内的视频设备要放在固定位置,不要随意拆装,要有安全可靠的电源和网络接口,并做好设备防尘工作。

3、会场要具备良好的照明条件,保持清洁,桌椅等设施摆放整齐。

4、会场所在单位要加强会场安全管理工作。

5、会场内禁止吸烟,禁止食用水果、零食等。

五、会议通知

1、会议通知内容包括召开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系统联调时间及会议议程、会议要求等。

2、转播上级召开的视频会议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的视频会议通知,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3、区直各部门召开的视频会议,应由会议发起单位提前1个工作日与区政府办公室进行联系统对接。得到确认后,发起单位要提前下发通知,并负责与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联系,同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协助做好设备联调等相关会务工作。

六、会前准备

1、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要在各分会场开始准备前,应检查和调整会议室灯光、音响状态,进入值机状态。

2、各分会场接到会议通知后,应根据会议通知中的联调时间及时安排,准时参加联调(第一次联调时间一般为会议前一天下午3点;第二次联调时间为会议开始前1小时)。联调时,各系统管理员应按照视频会议系统操作规范中的相关要求,逐级检查系统状况,如发现本单位在设备正常开启下,不能连接主会场的,要立即与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联系,以便组织抢修。联调时要做到三个查看:一是查看主会场传送到分会场的音、视频号是否清晰;二是查看所在分会场音视频信号传送到主会场是否清晰;三是开会期间要查看会议秩序,确保会场纪律。

3、会议开始前1小时,各分会场的系统管理员应到达工作岗位开始值机。要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提前开机、试机,按操作流程开启设备,并进行调试,确保会议正常召开。设备开启后,根据参会人员座位布置情况调整摄像机镜头,设置预定位。完成设置后,调整摄像机镜头为小范围取景,确保会场画面整洁。会议开始时,要将视频会议系统切换到主会场画面。

4、视频会议系统连接完成后,由会议主办单位采用如下方式点名:“我是主会场,现在进行会议点名,会场听到点名后请回答”。各分会场应答时应采取如下方式:“我是分会场,主会场点名已听到,设备一切正常,完毕。”

5、如网络或设备出现问题,导致分会场无法连通主会场,分会场向会议主办单位汇报后,与会人员到就近分会场参加会议。

6、各分会场要与供电部门协调,确保会议期间供电。

七、会议召开

1、在视频会议召开前1小时,各分会场要检查系统视频、音频传输情况,如有问题立刻与区政府办公室及会议主办单位进行联系。

2、与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入场,不能参加会议的需提前向主办单位请假。

3、在会议召开过程中,主会场系统管理人员应根据会议需要及时切换会场画面。

4、各会场管理人员应时刻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确保随时与主会场联系,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镜头和麦克风。要随时关注摄像头位置,防止偏转、移动,甚至出现不应有的画面;当设备或网络出现故障时,分会场应立即向主会场汇报,尽快予以排除,在此期间,分会场参加会议人员不得擅离会场;如果故障短时间内无法排除,在得到主会场的许可后方可撤离会场,到就近分会场继续参加会议。

5、会议召开期间,除视频会议系统管理人员之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设备操作区,不得操作与视频会议有关的设备。

八、会议结束

1、会议结束后,由主会场统一中断会议连接。各分会场在主会场中断会议后,才可按操作流程关闭视频设备。

2、会议结束后,各分会场要及时把人员参会情况及会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向会议主办单位反馈,并将出现的技术问题告知区政府办公室信息技术中心处理。

第4篇:各类会议制度

一、党组会议

1、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负责或受党组书记委托的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

2、党组会议出席人员:党组成员。列席人员根据会议内容确定。

3、按规定参加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

4、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和上级有关水利及治黄工作的大政方针。

(2)研究、确定全局改革、发展的思路、政策和措施以及治黄规划等重大事项。

(3)研究、确定年度基建、财务总体投资与分配计划。

(4)讨论、研究全局干部队伍建设、局管干部的任免、奖惩。

(5)讨论、研究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

(6)讨论、研究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等情况。

(7)召开民主生活会。

(8)讨论、研究需要党组决定的其他事项。

5、党组会议的组织:

每次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各党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议题不作临时变动。会议议题确定后,一般应提前两天通知党组成员,并提供有关材料。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应提前3—5天通知党组成员。

党组会议应贯彻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采取个别酝酿,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方式对讨论的问题做出决定。

6、党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亦可根据情况适时召开。

7、党组会议的贯彻落实:

会议决定的事项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党组成员按照分工或会议决定予以落实,并及时向党组书记反馈。

凡经党组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在落实过程中遇到问题,党组成员有权提出复议。但未经党组会议复议的,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原来的决定。

8、对于会议内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露;未议定的问题不传播。

二、jú长办公会议

1、jú长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会议由jú长或受jú长委托的副jú长召集并主持。

2、会议出席人员:jú长、副jú长、工会主席、纪检组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到席并负责记录。

3、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重要文件和指示;(2)研究黄河治理开发和经济发展的有关重要问题;(3)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创新工作、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主要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5)通报有关情况;(6)应由jú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其他问题。

4、对于会议内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漏;未议定的问题不传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主管局领导负责落实。

三、局办公会议

1、局办公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会议由jú长或jú长委托副jú长主持,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组织。

2、出席会议人员:jú长、副jú长、工会主席、纪检组长和部门负责人。

3、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的文件、指示、通报全局工作开展情况;(2)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听取各部门汇报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预安排;(4)协调解决重大问题;(4)总结和布置阶段性工作;(5)应由局务会研究决定的问题。

4、根据会议议程,办公室通知会议出席人员。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会议为迟到人员设迟到席。

5、议题收集。各部门提请会议研究的议题,应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拟写文字材料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草拟会议议题,并印发与会人员。会议一般不临时变动议题。

6、凡科室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须经部门负责人研究或经科室全体职工研究,并准备好书面材料,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

7、办公室秘书作会议记录和编发会议纪要,必要时编发黄河信息。纪要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送会议主持人签发。并印发部门负责人。

8、对于会议内容,需传达的及时传达;需保密的不得泄露;未决定的问题不得传播。

9、会议决定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催办、查办,并及时向领导反馈落实情况。

四、局务会议

1、会议的召开由jú长或副jú长提请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由jú长主持和jú长委托副jú长主持。会议的议程、日程由jú长办公会议决定。会议由办公室组织安排和实施。

2、会议出席人员:jú长、副jú长、工会主席、纪检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副科级以上干部。

3、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的文件、指示、通报全局工作开展情况。

(2)研究决定全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布置阶段性重点工作。

(4)应由局务会研究决定的其它问题。

4、与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会议为迟到人员设迟到席。

四、防汛例会

1、jú长或分管防汛的副jú长主持,局领导、防办主任、副主任及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参加。

2、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防汛的指示、文件及会议精神,分析研究防洪形势及汛情(),部署有关防汛事宜,安排下步防汛工作。

(2)防汛办公室通报近期防汛工作综合情况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情况,通报防汛动态及各项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3、会议一般在黄河主汛期(7—9月)每周二上午召开。

4、会议由防办负责组织,负责会议材料的准备工作,负责会议记录和编发会议纪要。并督促决定事项落实。

5、各科室有防汛紧急事项时,经局领导批准后,可临时召开防汛紧急事项专题会。

五、专题会议

1、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jú长同意后召开,会议由业务部门负责组织,主管jú长及有关领导人参加。

2、会议出席人员:

(1)机关业务专题会。(A)提请会议的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具体业务人员。(B)有关科室负责人。(C)主管jú长和其他领导人。

(2)全局性的专题业务会,由主管jú长或主管部门确定出席会议人员。

(3)办公室派人列席会议,随时掌握工作动态。

3、由组织会议的部门拟写信息或纪要送办公室印发。

4、机关事务性会议,由办公室组织,主管jú长或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持。

六、机关全体职工会议

1、会议内容:(1)传达上级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指示等;(2)部署机关工作;(3)通报全局及机关工作情况;(4)组织时事政治学习;(5)其他内容。

2、全体职工会的召开时间,视情况而定。

3、会议一般由jú长或副jú长主持,涉及业务、政治学习的,亦可委托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并主持。

七、全局工作会议

1、由jú长主持。jú长、副jú长、工会主席、纪检组长、全局职工参加。

2、会议主要内容:(1)总结和部署全局工作;(2)表彰(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3)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4)研究安排其它重要性工作。

3、全局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筹备,组织起草会议文件,印发会议通知,有关部门予以协助。

八、机关全体职工会议

1、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指示等;

(2)部署机关工作;

(3)通报全局工作情况;

(4)其它内容。

2、全体职工会议的召开时间,依据工作情况确定。

3、会议一般由jú长或副jú长主持,涉及业务的,亦可委托主管科室、科室负责人组织并主持。

九、会议纪律

1、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不能参加会议或不能准时参加会议者,要向主管领导请假,不请假又不按时到场者,将记工作差错一次,并责令在电子政务我的检查栏写出检讨。

2、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中途退会。

3、会议期间关闭通信工具或将通信工具设在振动位置。

4、不准在会场或有上级领导出席的任何会议和正规场合接打手机。

5、会议期间不准大声喧哗、交头接耳或打瞌睡。

6、会议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

7、与会人员不准做与会议无关的杂事,不得在会场上随意走动。

8、不准泄露会议机密,妥善保管会议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会议内容。

9、会议内容要“精”、“短”、“实”。

机关工作制度

1、全局职工都要严格遵守机关作息时间,积极参加做早操,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

2、汇报工作实行逐级汇报制,一般职工不准随意进局领导办公室,更不准在局领导办公室聚众聊天。

3、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禁止串岗、聊天、织毛衣、做私活等。

4、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严禁脱岗,工作时间因故离开本岗位,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5、文明工作,礼貌待人,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6、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爱国卫生活动。

7、工作人员衣着服饰应与机关办公场合相适宜,不穿奇装异服。男同志不穿短裤、汗衫背心,女同志不穿吊带装和超短裙;穿鞋要穿袜子,不许光脚穿凉鞋;禁止穿拖鞋进入办公楼,禁止工作人员穿拖鞋在各办公室之间行走。

8、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

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使我局的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长垣河务局机关行政公文是我局行使黄河水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施行行政性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局办公室是全局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局属各部门,应当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习治黄业务知识及相关的专业知识。

第五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六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七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八条各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自觉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九条新乡河务局常用的机关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二)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三)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汇报交办事项的结果等。

(四)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五)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部门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六)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七)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九)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关于行政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十条公文一般由发文机关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缓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日期、主题词、抄送单位、附注、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等部分组成。

(一)发文机关应当写全称或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二)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按照《水利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水办〔2000〕649号)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三)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及时限要求;紧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字号,包括发文单位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注主办机关发文字号。答复有关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文件,发文字号由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局机关发文代字分别为“长黄”、“长黄组”,以年度行文先后顺序编号,如:“长黄〔2015〕3号”,其中,“长黄”代表“长垣河务局”,“〔2015〕3号”为2015年第3号文件。

凡使用“长黄”作为发文代字的文件,须有领导授权或委托后方能使用(其底稿交办公室保管),“

(五)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由发文机关、主要内容、公文种类构成。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六)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附件名称后不用标点符号。注明的附件和实际所附的文件、材料名称完全一致。

(七)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当加盖印章。印章要压在发文日期上,务必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页,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八)成文时间,以签发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九)公文一律按要求标注规范的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上报的公文要在首页注明签发人,发文字号与签发人姓名分列红色反线之上的左右两侧,发文字号左空一字,签发人姓名右空一字。

(十一)“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如向系统内上级机关报送请示,只需标明内线电话即可;向地方部门报送请示,则需标注公网电话。

(十二)抄送机关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第十一条公文用字。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密级、紧急程度和“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签发人的姓名用3号楷体字,公文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主题词的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除此之外,公文的其他部分均使用3号仿宋体字。

第十二条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28个字,左侧装订。底稿用纸亦要采用A4型纸。

第四章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或报告。

第十四条单位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应逐级上报或下达,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行文时,应当抄送被越过的上级单位。

第十五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明确提出请示的内容;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如需同时送其他单位,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时抄送其下级机关。

报告是阅件,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十六条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第十七条普发性公文,应写为“机关各部门、局直各机构”向各部门发文。

第五章发文办理

第十八条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拟稿、审核、呈签、签发、校对、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等程序。

第十九条凡涉及其他部门的问题,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会签。上报的公文,如有关方面意见不一致,应当如实反映。

第二十条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直述不曲,文字精练,标点准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机关各部门必须使用局统一印制的发文处理纸,并按要求在发文处理纸上填写标题、发文代字、主送单位、抄送单位、份数、拟稿单位、拟稿人、日期、附件名称、主题词等。根据实际需要,标注文件的密级和紧急程度。如属“请示”,应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标注在发文处理纸上。凡发文处理纸上已写明的内容,如发文字号、标题、日期、附件等,均不要在底稿上出现。底稿页面设置应符合《国家机关公文格式》的要求,即上边距37mm,下边距35mm,左边距28mm,右边距26mm。

(四)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述语要准确,做到前后一致。引用公文应当先引制发机关和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并加上圆括号)。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严禁用“05年”代替“2015年”等类似现象的发生。

(五)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六)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七)用词用字准确、规范。文内使用简称,一般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规范化简称因为已经约定俗成,不必注明。

(八)主送和抄送单位名称要规范;全称、简称要准确,在同一文件中繁简应一致,隶属关系和层次要分明;标点要准确,同一性质和级别的单位之间用顿号,其他用逗号或分号。机构名称规范:“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规范简称为“黄委”,“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黄河河务局”规范简称为“河南河务局”,“河南黄河河务局新乡黄河河务局”规范简称为“新乡河务局”,“新乡黄河河务jú长垣黄河河务局”规范简称为“长垣河务局”,严禁使用“省局”、“市局”、“县局”的说法。

(九)供领导审签发文的阅件要齐全,如,复文一般应有对方来文和与文件有关的其他资料。随文印发的附件,要用全称写在附件栏内,两个以上附件要分列序号。附件必须符合《国家机关公文格式》的要求,不得擅自装订成册,封皮及内容应为普通A4复印纸,不允许使用硬纸。

第二十一条签发文件

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和向下级单位部署全局性工作及其他重要文件,由主管领导审定,jú长签发;jú长外出时,由主持工作的副jú长签发。其他文件由主管领导签发。如单位一把手担任非常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相关业务的文件则须由一把手签发,主管领导审稿后在“会签”栏填写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发文件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签署自己的意见、姓名和时间。

文稿一经签发一般不再改动。发现个别误差,由办公室负责订正。如需改变原意,须重新请示原签发领导。

第二十二条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第二十三条草拟、修改和签发公文,用笔用墨必须符合存档要求(不得使用纯兰墨水、红墨水、圆珠笔、铅笔)。

第二十四条不得在文稿装订线外书写。领导批示文字和其他签署意见的文字不得越过装订线。主办人员应主动协助办理。

第二十五条发文程序

(一)公文送领导签发之前,由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是否需要与有关部门协商或会签,文字表述,文种使用、公文格式等是否符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二)发文程序:

主办部门承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办公室主任审核→局领导签发→办公室秘书核稿→打字室缮印(拟稿部门校稿)→办公室盖印→封发。每个环节都要由经手人签字(电子公文运转程序与此相同)。

(三)各部门必须按此程序办理公文,不得直接将文件初稿送局领导签发,严禁文件倒流。

(四)各部门送给局领导的书面报告、请示、文件、资料等,应由办公室统一传递,各部门不得随意自行送给局领导。

(五)缮印文件由文印人员按急缓程度办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要求打印或复印。严格控制文件印制数量,避免浪费。

(六)校对文件要认真、负责、全面,若因校对原因导致文件出现错误,应当追究校对人的责任。

(七)公文正式印制前,办公室应当进行复核,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当按程序复审。

(八)公文用印要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规定,发现手续不完备或不符合办文要求的应与办文部门商量补办或重办,否则不予用印。印鉴管理人员要对公文格式内容进行核对,发现错误要及时返回文印室更正。用印要端正、清晰,按签发数量用印,不得多盖。

(九)分发前,分发人员要对公文作最后检查,确认无误后再分发。

第二十六条绝密件和注明不准复制的其他密件,未经制发单位批准,不得擅自复制。

第二十七条传递秘密公文,必须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安全,利用计算机、传真机、电子邮件等传输秘密公文,必须采用加密装置。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电子邮件传输。

第二十八条内部明电、便函、会议纪要由办公室文印部门统一编号,各部门不得擅自编号,底稿交办公室管理、归档。

第二十九条局属单位上报局的公文一律一式7份。

第六章收文办理

第三十条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三十一条需要办理的公文,由办公室根据内容和性质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领导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

第三十二条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办公室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三条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时间,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第三十四条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办公室收文管理人员要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凡各类会议发放的、需要由我局执行、办理的文件,在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要及时送交办公室签收、运转,不得私自存放,以免漏办。

第七章公文归档

第三十五条公文办完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第三十六条公文归档,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整理(立卷),要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机关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三十七条案卷定期向档案部门移交,个人不得保存

第八章公文管理

第三十八条公文由办公室专职人员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第三十九条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机关的证明章。

第四十条公文被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

第四十一条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并经办公室负责人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销毁秘密公文及涉密资料应当到指定场所由二人以上监销,并做好登记,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第四十二条部门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部门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部门。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行政法规、规章方面的公文,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外事方面的公文,按照外交部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公文处理中涉及电子文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机关公文处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公文立卷、归档制度

1、根据《档案法》和有关规定,公文办完后。各科室兼职档案员应当在档案室指导下,按要求将公文原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联合行文,由主办部门负责立卷归档,其他部门保存复制件。

2、归档范围:凡是本机关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统计报表、录音、录像、照片(包括底片)等均应归档。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各种材料。

3、归档时间: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当第二年6月底以前经过整理立卷送交档案室归档。逾期不交者,责任自负。

4、归档的各种材料应收集齐全、完整。各科室与档案室在交接案卷时,双方要认真清点核对,并严格履行交接签字手续。

印章管理使用制度

1、机关印章和部门印章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一切用印都要通过管理人员。保管印章要牢固加锁,防止被盗。

2、实行用印申请制度,用印需由科室负责人在“用印申请单”上签字,较大事项须由主管领导签字。用印时接受印章管理人员审查,并由用印人在用印登记本上登记用印内容。

3、使用印章要在办公室内,一般不得将印章携出机关以外使用;特殊情况,必须经局领导批准交印章管理人员监护,方可外出使用。

4、一般发文,凭领导人签发意见用印。因公出差证明或介绍信等用印,由管理印章人员或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掌握。

5、禁止在空白信纸或其他无内容的纸张上用印。

6、职工个人需要出具证明和介绍信的用印,一般情况须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同意,特殊情况须经局领导签字批准。

7、凡涉及经济合同、承包书等内容担保用印,严加管理。局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必须了解具体内容。否则,不予用印。

8、对不符合印章管理有关规定的用印要求,印章管理人员应坚持原则,坚决拒绝。

9、业务部门的印鉴,除本系统或对口业务(含地方政府)部门使用外,一律不作长垣河务局对外印鉴使用。长垣河务局对外使用印鉴只限于“新乡黄河河务jú长垣黄河河务局”、“新乡黄河河务jú长垣黄河河务局办公室”、“长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黄河防汛办公室”、“新乡黄河河务jú长垣黄河水政监察大队”四枚印章。

档案管理办法

1、局机关收进和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员负责指导部门文书处理人员对文件、材料进行立卷归档。

2各职能部门设兼职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的文件、资料、图表,定期归档。

3、机关各部门借阅档案资料可直接到档案室办理借阅手续,时间不得超过一周。若确实需要延长时间,必须重新办理借阅手续。所借档案一律不准横传,以免丢失。

4、系统内的上级或兄弟单位来机关查阅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接待,并履行手续后方可查阅。

5、系统外人员来局机关查阅文件、资料时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jú长批准方可查阅。若需要摘抄或复制的,必须经jú长同意,并做好登记。

6、借阅人员必须遵守档案管理规定,不得污染、涂改、折叠、乱作标记。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档案室。非工作人员无事不得进入档案室。

7、保守秘密。查阅文件、资料人员,必须严格保守秘密。对档案文件、资料不该看的不看,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记的不记。已知道的秘密,不外传,不泄漏,做到守口如瓶。

越级上访追究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我局信访工作责任意识,确保“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落到实处,把越级上访控制在最低限度,确保全局职工队伍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上访(信访)的程序:职工有问题应直接反映给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班长),部门负责人解决不了,反映给主管局领导,主管局领导解决不了,反映给jú长,jú长解决不了,由局党组决定;若当事人不服,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二条原则上职工反映的问题能在本级解决的应及时解决,不准向上一级推诿,解决不了的,可以逐级反映。

第三条职工反映问题,各级负责人应在一周内给予答复或解决,特殊问题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四条职工越级上访应有下一级部门(或单位)出示的同意证明。

第五条职工反映问题若遇有一级负责人既不给予答复或解决,又不出示上访证明,职工可以越级上访。

第六条职工既不给本部门(或班组)反映,又不给主管局领导反映,擅自向市局、省局、黄委反映问题,均视为不合规越级上访。

第七条职工不按程序越级上访,纪检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调查落实,并向局党组写出调查报告。对写匿名信越级上访者,原则上不予受理。

第八条第一次发现越级上访给本人通报批评,给部门主管负责人口头批评;第二次发现越级上访,给本人停职检查,扣发检查期间的工资和全年奖金,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通报批评,主管局领导写出检查;第三次发现越级上访,对本人责令待岗,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应写出辞职报告,扣发全年奖金,对主管局领导通报批评。

第九条对写匿名信无中生有越级诬告,一旦发现,从重处理,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明知本部门存在的问题易产生上访而又不主动解决,且造成越级上访的,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全年奖金;第二次上访者,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写出辞职报告。

第十一条本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制度、办法等,全局干部、职工必须无条件遵照执行,否则,按照局权限直至开除公职。

第十二条本制度某项条款若与国家法规、水利部或上级部门制度有矛盾时,按上级有关条款执行。

车辆管理与维修管理办法

一、车辆使用管理

1、机关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动。

2、车辆使用的原则:保证防汛用车,保证领导工作用车,保证值班用车,保证老干部就医用车,先急后缓,兼顾一般。

3、用车一律实行派车单制度,不经派车一律不准使用车辆。

4、机关各部门,因公到县城办事,除财务科提款外,一般不派车。

5、机关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用车,必须填写《用车申请单》经主管jú长签批后,交办公室车辆管理员,按先后顺序派车。

6、如遇防汛抢险,迎接上级领导,紧急病号等特殊情况,驾驶员应根据领导安排及时出车,并在行车途中向车管人员汇报车辆去向,返回后及时领取派车手续。

7、机关车辆不准用于结婚等私事。

8、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发现2次罚款300元,超过3次,调离驾驶岗位。因私自出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负。

9、驾驶员请假三天以上者,必须把车辆停放在机关,车上钥匙和全套手续交车辆管理员保管。

10、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以大局为重,不得刁难车管人员,不准以任何理由给车管人员和司机出难题,不得指定车辆。

二、车辆维修管理

1、当驾驶员发现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车管人员反映故障情况,并及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

2、维修申请单上需填写维修所需时间、损坏部位、更换零件、维修金额等,如不清楚情况时,应立即到指定修车厂进行询问,以便填写申请单,申请单上需要由车管人员、车管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及主管jú长签批。

3、修车申请得到批准后,驾驶员应会同车管人员到指定车辆维修厂进行车辆维修,驾驶员不得私自维修。车辆在维修时发现新的问题,需要更换新的零件及增加费用时,应立即向办公室负责人反映,并汇报主管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修车。

4、修车完毕后,修车厂应出示修车费用清单,驾驶员和车管员认可后签字,以便日后结算。若驾驶员私自修理,没有车管员的认可签字,日后不予报销。驾驶员应将更换掉的旧零件收回,交到办公室。

5、修车费用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结算时由驾驶员、车管员及车管负责人共同前往结算,报销时维修申请单及签字后的修车费用清单应附在发票后报销。

三、车辆燃油管理

1、车辆燃油实行全奖全罚制度。即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各车的耗油指标定出各车用油标准,办公室每月底统计各车行驶里程提供给财务科,财务科根据当月市场油料价格按照行车里程和用油指标填写核报单,由办公室负责人签字后交主管jú长审批,财务科复核兑现。

2、润滑油、刹车油由办公室统一购入保管,车管员根据单车里程用量及时登记更换。

3、车辆用油一定要保证油的质量,绝不能投机取巧,弄虚作假,如发现在油的价格或用油规格投机钻营,弄虚作假,将调离工作岗位,并进行500-1000元罚款。

四、奖罚制度

局机关每年对圆满完成全年出车任务,爱惜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无发生交通事故,积极参加交通安全竞赛,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驾驶员予以奖励。同时,对违反规章制度冒险蛮干,不履行工作职责,造成车辆损坏以及发生事故的驾驶员,予以惩罚,惩罚标准按《黄委劳动安全条例》执行。

五、对外租车管理

1、对外租车必须经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

2、对外租车原则:各部门用车尽量安排本局公车,在无公车的情况下,为保证防汛抢险,工程施工,以及突发事件的需求方可租车,各部门因公到县城办事一律不得租车。

3、对外租车一律实行填写租车申请单制度。

4、机关各部门根据工作需求,需要租车时必须填写租车申请单,填写申请单时要注明申请部门、事由、时间、起止地点、带车人,租车申请单需要部门负责人、主管jú长、主管车辆jú长、办公室负责人签批,签批后交办公室由车管人员统一安排调度,车管人员根据出车时间、地点确定租车费用。

5、被租车司机得到出车通知后,必须有租车申请单方可出车,被租车司机必须听从办公室车管人员,以及用车单位带车人的安排,不得擅自行事,完成出车任务后立即返回。

6、被租车辆出车时,根据工作需要,需要改变行车路线增加费用时,带车人应及时与办公室车管人员联系,回来后及时补写租车申请单补出差价。

7、被租车辆车主日后报销时凭租车申请单,并由税务部门开出的租车专用发票为依据报销,每一个季度报销一次。

8、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该服从车管人员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给车管人员出难题。

9、本办法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

长垣河务局公务接待办法

为了更好地接待上级领导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和兄弟单位来我局联系工作,使客人有一个良好的休息和用餐环境,本着热情、周到、节约、规范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制度:

1、接待新乡河务局领导及兄弟单位检查工作时,就餐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餐厅,就餐标准安排在每桌100元至200元之间,休息、住宿安排在机关招待室。

2、接待河南河务局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时,就餐原则上安排在机关餐厅,根据不同情

况,经单位一把手批准,也可以安排在定点接待宾馆、酒店,就餐标准安排在每桌200元至400元之间,休息、住宿安排在定点接待宾馆、酒店。

3、接待黄委领导检查指导工作时,就餐安排在定点接待宾馆、酒店,就餐标准安排在每桌200元至500元之间,休息、住宿安排在定点接待宾馆、酒店。

4、接待大型公务活动(20人)以上的,根据上级要求或由局领导临时研究决定,制定相应的接待标准。

5、机关各部门如有客人需要接待时,向主管局领导请示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6、关于陪客人员原则上由主管部门领导、部门负责人陪同,jú长根据当日工作情况,适时通知。

7、本办法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

8、其它公务接待费用的开支,参照本制度执行。

门卫制度

1、门卫工作人员必须思想好、作风正派、原则性强、服从领导、有较强的责任心。

2、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对机关办公楼以及院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3、门卫工作人员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离岗。

4、值班期间不准聊天、下棋、打扑克,不准带小孩在值班室玩耍。

5、门卫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和值班签到制度。接待来客要热情、礼貌、文明用语。进机关找人,先电话联系,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楼内。

6、对过往行人,特别是陌生人要有足够的警惕,绝对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机关楼内。

7、工作时间不准青少年儿童进入楼内,星期天、节假日不准儿童进入楼内。

8、楼门要按时开门、落锁。早6点开门,晚11点落锁。

9、爱护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经常保持大门内外、室内外清洁卫生。

水电暖设备使用管理与维修管理办法

1、水电暖暖设施由机关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和增设。住户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时,须向电工申请,由其请示主管jú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否则,引发的事故由本人负责。

2、机关负责对家属区水电暖设施的初次安装,对家属区住户房屋以外的电路、管道等公共设施负责维修。

3、机关不承担下列水电暖更新材料的费用。住户房屋内的电源开关、灯头、灯泡、灯具及相关配件、闸刀、水箱及附件,水龙头、水池、便池。住户需要维修,报经主管部门批准,指派专业人员维修,其配件费用由住户自理。

4、用户收费

(1)住户用电按电表计收,所有电表由电工统一到电业部门校核后方可使用。(电表损坏不能使用由用户承担购买费用)。电表箱落锁,非本局电工不得开箱,否则,按偷电论处。

(2)楼道灯泡每户每月补助15度电(轮流安装),每月电费扣除补助电度数后为实收数。电费单价按市价收取。

(3)机关基建用水、用电,由基建小组负责向主管部门申请,由施工单位提供计量表具,计量收费。

5、任何人不准在家属院私拉乱扯电线,确因需要,必须由主管部门指定专业人员操作,否则一切后果自负外,还要追究有关责任。

6、水电补贴由人劳部门按每月每人15元在能源性补贴中发放。

机关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要定期召开生活会,认真征求就餐职工的意见,炊管人员要服务周到,提高饭菜质量,不断改善伙食管理,达到饭菜多样化。

2、炊管人员要责任心强,要讲究卫生,经常保持伙房炊具清洁,定期进行消毒,防鼠害,灭蚊蝇。严禁出售霉烂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3、各食堂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设帐管理,钱料、物管理手续要健全。加强成本核算,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月5日前公布上月帐目。

4、机关食堂卫生要接受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机关食堂要建立“职工伙食管理委员会”食堂人员要虚心接受“职工伙食委员会”的建议与监督,切实搞好来客接待和职工生活。

5、对服务质量较差,帐目不清或不及时公布伙食帐目的,“职工伙食委员会”有权提请职代会评议,调离其工作岗位。

6、炊管人员要加强成本核算,做到无利服务,饭菜谱每天一公布。

7、炊管人员要不断学习业务技术,有条件时要外出参加培训,学习实践。

电子政务及电子公文操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管理,进一步规范电子政务和电子公文流程应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电子政务用户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凡涉密内容严禁发布。

第三条机关各部门要将电子政务设为计算机网页的首页,并坚持每天上班后,以个人名义登录电子政务,以便随时查看有关通知、公告。

第四条办公室安排专门人员接收新乡河务局发布的通知、公告,并将所接收到的内容按正式文件运转方式运转。

第五条各部门要及时更新电子政务工作动态栏目。

第六条电子公文运转要严格按照收、发文流程运转,各环节操作人员要对所经手的公文进行严格把关,避免发生纰漏。

第七条电子公文发文流程

1、上行文流程

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办公室负责人把关→主管局领导审阅→jú长签发→文印室登记编号排版→办公室秘书审核发送

2、下行文和平行文流程

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办公室负责人把关→主管局领导签发→文印室登记编号排版→办公室秘书审核发送。

第八条电子公文中“部门负责人”指各部门正、副职,公文一般由分管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审核;如果拟稿人是部门负责人,则提交给另外一名负责人审核;如果仅有一名部门负责人,且该负责人为拟稿人,则提交给本人,由其本人负责审核(这是公文流程中必须的一步)。

第九条拟稿人在送纸质文档交办公室审核、局领导签发时,要同时提交电子公文,否则,办公室、局领导不予受理。拟稿人有协助局领导完成电子公文处理的义务和职责。

第十条部门负责人、办公室核稿人员和局领导在对电子公文审核后,需填写意见并保存,否则,电子政务系统将不记录审核过程。

第十一条关于公文附件

附件如果是拟稿人所写,为便于修改,要将附件直接附于正文之后,不必用“增加附件”的方式,以避免修改时的繁琐;如附件是上级或下级来文,可点击“增加附件”添加。

如拟稿人将其所拟附件作为附件添加,各环节经手人员如需对附件进行修改,在修改前,要首先将该附件另存到指定位置,修改后将该附件作为附件添加,不可直接在附件上修改,因为电子政务系统无法保存所修改内容。

不可将正文作为附件添加,也不可有附件而不予添加,否者,办公室要将该文退回拟稿人。

第十二条关于公文会签

文件如需多个领导会签,已签署意见的领导,要点击“转交相关领导”,向其他领导发送,最后签署意见的领导点击“送秘书”,转交给办公室负责人。

第十三条如果发送错误,在收文者尚未打开该文件之前,可将该文件收回。

第十四条电子公文收文流程

长垣秘书登记→提交办公室主任拟办→长垣秘书→领导1→领导2→领导3(直至全部领导阅毕)→长垣秘书→发送至办理部门→发送至长垣秘书→结束。

第十五条局领导阅毕收文后,要将公文发送至“长垣秘书”,而不是发送给具体的办公室人员。

第十六条各部门收文人员在收到文件后,要及时将文件存于本人计算机,为公文的下一步处理做准备,并将收到的文件通知本部门负责人批办。然后将文件发送至“长垣秘书”,以便办公室人员能够及时将该文件发布到电子政务首页。否则,文件将滞留本部门而无法得到发布。对不及时处理电子公文的各部门收文人员,将给予通报批评。

2015文件管理制度
关于行政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第七篇

第1篇:文件管理制度标准版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文件分类、编号、拟定、审批、用印、收发处理、整理存档等工作,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正龙物业有限公司及下属管理中心各部门的文件管理工作。

2、职责

2、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对外发文审批。

2、2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审批。物业部负责管理中心文件的打印及文号的管理工作。

2、3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文件的拟制与审核,及负责本部门对公司内部发文的审批,并负责定期将已处理完毕的文件移交行政人事部。

2、4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文件格式、文号及内容的审核,用印管理、归档管理工作。

3、文件种类

3、1上行文:请示,报告,计划,总结;

3、2下行文:批复,决定,通知,通告,通报,制度,规定;

3、3平行文:信函,会议纪要。

4、文件格式

4、1发文统一使用以上文件类别之一。

4、2秘密等级和紧急程度,用来确定文件发送方式及办理速度,统一在文件的左上角位置加注。

4、3收文单位。是指用来处理或答复文件中有关问题和有关事项的单位。

4、4正文。是文件的主体部分。文件制发的目的和根据,讲述什么事情,解决什么问题以及办法和要求,都要在正文中阐述清楚:

4、5标题统一使用二号或三号黑体字,放在居中位置;

4、6正文统一使用四号或小四宋体字,与主送单位等保持一致。每段开头空两个字;要合理地划分段落、正确使用标点符号,行间距为1、5倍,以清晰、美观为原则;

4、7附件。通常指随正文发出的补充说明材料:如果该文件有附件的,应在正文之下、发文单位落款的左上侧,专行空两格注明"附件:XXX"字样;如果附件较多,还须编上序号;文件无附件的,无须注明;

4、8落款。指发文单位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以总经理的名义发出的,要用负责人姓名(前面冠以职务身分)署名:落款一般放在正文(或附件标记)的右下角,相关于书信中具名的位置;如果正文恰好占满全页,落款必须放在另页空白纸上时,并在其上面加注一行"(此页无正文)"字样;落款字体与正文相同。

4、9日期:

4、9、1一般应写发文日期;

4、9、2制度或会议通过的文件应写通过的日期;

4、9、3重要的文件写签发的日期;

5、文号

5、1根据文件类别、发文日期、发文单位及发文顺序对文件进行统一编号;具体文号编制规则见附件。

5、2公司文号由行政人事部统一管理,管理中心文号由物业部统一管理;

5、3发文部门需到以上部门登记领取文号后,方可发文。

6、用印

6、1用印是发文单位对文件负责的标志,是文件合法生效的标志,对外发文或内部重要文件都应加盖印章。

6、2文件打印校对完之后,由管理印章的人员用印并进行登记;

6、3印章应盖在落款和年月日中间,即"骑年盖月"位置。

7、文件管理

7、1包括撰写、审核、签发、盖印、发放、归档、整理等一系列工作:

7、2正规文件应尽量打印,并由拟文人仔细校对审核。

7、3签发。签发人对签发的文件负有完全责任,应本着负责精神,仔细阅读文稿,实事求是地拟写批语。同意签发的,注明"同意发文"字样后按正常手续办理;不同意的写出具体意见返还拟文人重新撰写;

7、4用印。印章管理人员依据规定加印,并作好登记。对一页以上的重要文件还须加盖骑缝印。

7、5发放。由发文部门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并做好发文签收登记工作。需要回复办理的文件,还要填写《文件处理单》,夹在文件前面,一并送有关人员或部门办理。

7、6收文。文件管理人员(一般为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相关人员)将所收到的文件登记在《收文登记表》内,内容包括:流水号、收文日期、发文单位、收文标题、文件编号、发文日期、份数、处理情况、备注等。

7、7传阅。传阅工作一般由行政人事部或管理中心物业部办理。阅读人在阅读后应签署姓名、日期。

7、8保存。文件办理完毕后,由最后处理部门人员进行保管。

7、9归档。各部门定期将本部门已处理完毕的文件汇兑交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进行整理存档工作。

8、相关文档

8、1文号编码规则

8、2《文件编号使用登记表》

8、3《对外发文登记表》

8、4《对内发文登记表》

8、5《收文登记表》

8、6《文件处理单》

8、7《传阅单》

8、8《用印登记表》

8、9对外发文格式

8、10对内发文格式

8、11报告总结格式

8、12会议纪要格式

8、13会议记录格式

9、修订及实施

9、1本规定由全公司各部门实施,行政人事部进行监督。

9、2本规定修订权在公司。

9、3本规定从二零零四年五月一日实行。

第2篇:电子技术文件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技术文件是本公司的核心秘密,是本公司能够持续发展并在市场上保持强势竞争力的有力保障,公司的技术文件属于公司所有。

2、为规范本公司技术文件的管理,确保文件编制的正确性、完整性,明确技术文件的编制、签署、更改、保存等相关的内容,确保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及实施有效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的技术文件的管理。

二、技术文件的编制

1、技术文件包括:技术文件是指公司的产品设计图纸、技术标准、技术档案和技术资料。

具体包括:

1)开发计划阶段:方案设计、质量保障大纲、设计开发计划书、检验要求。

2)开发设计阶段:原理图、印制版图、产品编程手册、机械结构图、编程器件烧写文件、可编程器件源码、硬件编程手册、软件安装包、驱动程序、设计评审记录表。

3)产品调试阶段:产品调试手册、产品焊装明细表、产品调试记录、产品验证记录。

4)产品维护阶段:设计开发总结、软件使用手册、产品使用手册。

2、技术文件的技术要求和数据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要求。

3、技术文件由技术开发部等相对应部门编制,各部门应对技术文件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三、技术文件的提交

1、在产品开发的整个周期中,设计人员必须按照技术文件规范认真进行各项文件的编写工作,以保证技术文件的完整性。

2、在产品开发的各个阶段,设计人员都必须按时提交设计文件,并保存在公司的服务器中。每当设计文件发生重大更改后,设计人员都必须重新提交文件,以便更新服务器中的文件,保证开发工作的可靠性。

3、设计文件的提交以starteam为准,设计人员须按照提交的文件类别提交到starteam相应的目录。

4、对于已提交的文件,任何人员不得故意在服务器上进行删除。

四、技术文件的归档

1、各相关负责人负责技术文件的审核和批准;技术文件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编制、校对、审核三级把关制度;明确各级的责、权、利。

2、技术文件应保证标题栏中的编号、名称、日期,设计、校对、审核、批准等栏中签署齐全,签署不齐全的技术文件不得用于归档。

3、文件签署分为纸质文件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和光盘签署。其中,纸质文件签署须在纸质文件上手写签署,电子文件签署则在starteam上以备注的方式进行签署,光盘签署则在光盘封面的标签上进行总体签署。

4、各类归档文件经确认无误并且签署完毕后,方可进行归档工作。归档文件要求一式两套:一套存放在公司服务器上,供查阅使用;一套刻录成光盘,做封存保管。

5、用来存储归档文件的光盘或其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须注明光盘的大致信息,如名称、编号、签署信息等。

6、归档文件时,须填写《设计项目归档资料清单》,并对归档文件进行真实有效型和完整规范性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给予存档。

五、技术文件的借阅

1、任何员工之间不得私自传阅技术文件,不得非法保持不具权限的文件。

2、若因工作需要,须借阅技术文件,则需报相关领导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表》,然后方可通过获得的授权从公司服务器上下载相应的文件进行查阅。

3、对于借阅的文件,不得私自打印、传阅,不得泄露借阅文件的秘密。

4、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将文件转与他人或携带外出时,须经相关领导批准。

5、文件阅览之后,须在相关人员的监督下彻底删除借阅文件,并补充完整《借阅文件记录表》。

六、责任追究

各部门应严格遵守上述规定,若因不遵守上述规定而遗失或者泄漏公司的技术文件,公司将根据有关保密规定给予罚金处罚和公司内部记过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3篇:机要文件管理制度

机要文件是传递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密级较高的文件,机要文件的管理要做到及时、准确、安全、保密。

一、办理程序

(一)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签收、启封、核对、登记后,送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报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批,文件应于当日处理,电报、急件随到随处理。

(二)按领导签批的范围进行传阅。

(三)需办理的,按局领导指示及时传阅有关科室办理。

(四)归档,交上级部门。

二、传阅

(一)传阅文件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按照文件阅读范围进行传阅。

(二)机要人员要随时掌握文件行踪和传阅进度,避免中途积压、漏传、横传。

(三)对局领导阅后所作的批示,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办理,并做好机要文件管理,防止文件丢失。

三、保密

(一)机要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守保密规定,做到不该说的不说。

(二)对于机要文件,要单独存放,严加保管。

(三)借阅机密、秘密级文件,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绝密级文件一般不外借,确需借阅,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领导保密规定,不得将涉密文件留在办公室过夜或带回宿舍阅读。

(五)涉密文件,不得复制或摘抄。

四、归档

(一)传阅和办理完毕的文件,应及时清理收回,分类整理,保持整洁、清洁。

(二)凡参加会议带回或其他途径签收到的涉密文件,应及时送交机要室登记归档。

(三)干部出差、调动工作或离退休时必须将自己使用或传阅的机要文件全部退回机要室。

(四)机要人员按上级要求及时将机要文件收回。

第4篇: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办公室管理,明确公司内部管理职责,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员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三、切合公司实际,根据不同的制度内容编写相应的规范化要求,力求使办公室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公司的办公事务有效开展。

四、办公室人员应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简化办理流程,做到每周有计划、每月有总结的工作目标。

第二章职责范围

一、办公室管理人员直接受行政人事主管领导,在直属主管的领导下主持开展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办公室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编写、一般性文书的整理汇编、资料信息收集编撰等文字工作。

三、负责公司文书管理、图书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清洁卫生管理等工作,保证各项事务有序开展。

四、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为各部门工作开展提供相应的服务。

五、负责公司对内、对外公共关系的维护和改善,做好来客接待和公司的各项文化宣传等工作。

六、收集各部门反馈信息和外部资讯,上传下达各种指令,及时做出整理,当好领导参谋。

七、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如:名片印制、收发传真等。

第三章工作规范

一、办公室工作规范包括仪容仪表规范、礼仪规范、言语规范、行为规范,相关规定按照员工守则细则执行。

二、办公室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中的要求规范开展工作。

第四章办公室事务管理

一、文书管理制度

文件是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文件是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所制发的具有执行效力的并设有特定版头的文书。本制度中,文件特指公司内外部发文文件;而文书特指内部一般性传阅资料。档案是文书基础上形成的,档案是文书的延续。现把文件、文书、档案统归于文书管理,并对文书管理制度做以下规定。

(一)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使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文件管理的范围包括:上级下发文件、公司各类制度文件、外部传真文件、政策指导类文件、各类合同文件等。

3、制度类文件按照公司文档统一格式进行编写,统一页眉、页脚,写明公司全称及文件性质;正文部分写明题目、时间、发文部门、内容等信息;措辞规范,表达无歧义。

4、根据文件属性、类别,对所有文件进行编号,根据编号定期归档,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以备查阅。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文件的起草、收发、打印、归档整理、借阅销毁等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执行。

2、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利主要集中在行政人事部,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3、公司对内公开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和审核,总经理签发;各部门需要向下或对外发文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行政人事部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行政办公室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方可正式打印,由总经理盖章,签发。

4、凡寄至公司的文件、传真等,由办公室签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5、机密文件由行政人事部主管保管,办公室人员对一般性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整理并制作相关报表提交给部门主管。

6、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可借阅一般性文件,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对有密级程度的文件,需行政人事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7、办公室管理人员对文件借阅情况进行登记,做好借阅记录并限期清退。

8、按时间、内容、部门、名称等内容分门别类进行整理,附件、批件、定稿等资料收集完全,存档备案。半年一小清,年终一大清。

9、根据存档时间及存档的必要性对文件进行销毁,需上报行政人事主管签字批准,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条文件管理流程设计

1、内部文件管理流程:起草文件→审查编号→审批、签发→打印文件→下发文件→文件存档

2、外部文件管理流程:外部收文→文件整理→文件存档→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3、借阅流程:提出申请,办理手续→批准→借阅→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二)文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确保文书制发、处理、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公司内部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促进与提高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充分发挥文书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文书管理范围包括:一般性文书(通知、公告、提案意见、会议纪要、总结汇编)、行政人事部发文文书(学习资料、各类简报)、宣传资料、各类应存档的图表、其他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文书资料。

3、除通知外,一般性文书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必须标有页眉页脚,文本内容可根据文书具体内容进行调整。

4、根据文书性质进行编号整理,定期对文书进行归档整理(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及上级安排,起草编写内部公开文书,张贴公示学习。

2、按照文书管理范围,行政人事部的发文根据需要填写《发文簿》,所有文书原稿均由行政人事部分类存档备查。

3、行政办公室发出的学习文书,需附上学习进度表;阅读者需认真学习并签名备注。

4、按时间、内容等降序排列,整理归档,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相结合,对照编号列出整理清单。

5、根据文书的时效性和保存的价值性,对文书进行整理销毁;须上级审批同意,方可销毁。

6、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若发现文书丢失,办公室人员必须查明原因,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若未查明原因,则由办公室负责承担。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第三条流程设计

起草文书→填写《发文簿》(需要时)→张贴→存档→更新目录(纸质档与电子档)→借阅→清退→审批→销毁

(三)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维护档案的真实性和可查阅性,使档案管理更科学、更专业,及时分类、整理、编辑、传递文书资料,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与效率。

2、档案管理范围:公司各类证照及各类文件、文书资料、其他应存档的信息资料。

3、根据文书整理和文件整理编号,对对应资料进行相应的归档、整理、备注,并存入专门的档案文件柜保管。

第二条制度规范

1、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收集,份数齐全,包括附件、批复、定稿等。

2、所有归档文书材料经过初步整理,根据时间先后顺序再按同一项目文书材料集中整理,并贴上标签。

3、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定期归档与不定期归档结合,对照编目,列出清单。

4、各部门需借阅相关档案,须由行政人事部主管签字,审核通过后方可借阅,不得抄录、复制或借出。

5、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手续,特别是员工个人信息、公司图片等主要资料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与完整。

6、档案接收、移交,必须根据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做好记录。

第三条流程设计

根据文件、文书目录整理需要归档的档案→排序整理,编制编目→存档→借阅→清退

二、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管理各项程序,节约办公经费,提高利用效率。

2、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办公用品的处理和管理工作,权责一致严格要求,无私自挪用现象。

3、办公用品保管实行“日清月结,出入库等量、年终查存统计”原则。

4、办公用品的采购,应进行多方比较,保证性价比和质量,择优选用,合理开支。

第二条制度规范

1、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办公设备的入库登记由行政办公室全权负责。

2、办公用品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每月27号之前各部门将所需办公用品报至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需求计划和月末办公用品清算单中的物品实际库存和用量,做出采购计划,经部门主管批准,财务部签字后方可采购。对急用品的采购,可根据具体实际进行灵活处理,但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

3、根据物品所属类别,对办公用品进行及时出入库登记,注明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出入库时间等,做到账物相符。

4、各部门申领的办公用品需及时发放,并做好填表记录;因特殊情况急需领用未填表登记,事后须及时补填。

5、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管理室,不得私自挪用办公用品。

6、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收发入、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

7、办公室建立公司固定资产总账,每年进行一次汇总普查。

8、管理员定期对办公用品进行盘查,核实库存,保证出入库等量。

第三条管理流程设计

编制《需求计划表》审批采购入库登记发放

编制需求计划统计申购情况月末清算汇总出库登记

三、图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让大家有一个良好的借阅环境、快捷的办理手续,规范图书管理工作。

2、图书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制度中规定准时到岗,服务到位,保证借还流程有序进行。

3、根据图书类别,对图书进行编号,并制作目录卡以备员工查阅。

第二条制度规范

1、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申购图书。

2、按照各部门的实际需求申购图书,办公室每季度负责采购图书1-2次。

3、对所有图书进行分类整理,贴上类别标签并编号登记,注明购进日期、作者、出版社及其他有必要的项目。

4、按照规定时间借阅图书、归还图书;借阅期满,未按时办理续借手续经通知仍未还书者,按照规定进行惩处。

5、借书人员妥善保管好图书,不得在书中圈点、画线、涂写,如严重损害或丢失图书,需做出相应的赔偿,丢失图书者全额赔偿。

6、图书管理员定期对图书进行清点,如遇图书丢失,查明原因,报部门主管,按指示行事。

第三条管理流程设计

1、申购流程:填写申购单→审批→采购→图书入库登记

2、借还流程:查阅图书目录卡→填写借阅单→图书卡签字→图书借阅→续借图书,再次填写图书借阅单

四、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提高会议质量,促进有效沟通,提高行动能力,进而规范会议管理。

2、根据公司实际及具体的情况,确定会议召开的必要性。

3、清楚会议召开目的,合理安排时间,做到少而精,讲究高效原则。

4、会议负责人有效的控制会议,明确会议召开与否的界限;提高会议主持人控制会议进程的能力与水平,保证会议实效。

5、按照制度规定,严格会议管理,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遵守会议纪律。

6、会议组织者审时度势,明确会议要点,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收集会议议题,根据选定的议题收集会上所需资料,拟定会议时间、地点等做好会议通知工作。

2、会议主持人负责会议的召开并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行政专员负责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3、行政专员根据参会人员的发言状况及相关事项,及时整理好会议记要或者会议决议,打印并张贴。

4、按照时间排列,将所有会议记录文字资料和电子资料同步整理并归档。

5、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如需查阅应严格按照文书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管理流程设计

会前:确定议题、会上所需资料准备、通知→会中:积极参与,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记录→张贴→归档整理

五、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形象,保证清洁卫生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按照规定,清洁人员完成所有规定项目,并达到相应洁净标准。

3、办公室管理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管理所有清洁项目并不定时对卫生进行保持与维护。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清洁区域包括:办公区域、卫生间、会议室、地板及其他纳入在内的区域。

2、按照排班安排,轮流打扫清洁,行政人事部人员负责卫生检查工作。

3、清洁卫生实行卫生责任制,办公室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办公室所有区域的清洁卫生,当日值日生按时做好所有的清洁,监督者及时做好相应的督察。

4、由办公室管理员不定时对清洁卫生进行维护,保证地面整洁,茶水供应,洗手间的整洁和卫生纸供应等工作。

5、值日生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所有清洁项目,填写《清洁卫生值日表》,监督员认真核实,并填写《清洁卫生监督表》。

6、未按要求清洁者,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条流程设计

安排清洁排班→完成清洁项目→填值日表→监督检查→填写监督表→办公室人员执行维护→发现问题→执行处理

六、日常事务管理

(一)接待管理

第一条来客接待是行政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接待工作规范有序,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对接待工作做具体的要求。

第二条以主动、热情、礼貌为原则,接待人员应落落大方,以礼相待。按照接待要求,严格自己要求,做到言行、礼仪规范。

第三条接待人员问清来者意图,引领其见所需见的人员,并奉上茶水,做好一系列的后续工作。

第四条流程设计:接待来访人员→询问来意,需要找的人→通知被访者→引领会见→奉上茶水→送客→整理客人走后清洁

(二)报刊收发整理

第一条办公室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实际需要,订阅报刊,做出计划预算,负责办理订阅的有关手续。

第二条办公室管理人员负责每日收取报纸并整理放置在公共阅览资料架上,报纸、内部刊物可随意阅览,但不得带出公司或随意撕剪,阅毕放回原位。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将公司内部刊物挪为他用。

第四条报纸每周更换一次,所有报纸每季度处理一次。

第五条流程设计:收发报刊→整理→放置资料架→定期清理

(三)后勤管理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公司的各种制度,充分发挥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实际严格制度。

第二条后勤管理分为日常清洁卫生管理和考勤登记汇总管理工作。

第三条办公室人员负责每日的清洁卫生监督和维护,及时提醒值日生和监督者做好相应工作。

第四条根据外出工作人员情况,及时督促其按时填写外出工作时间登记,如实填写时间及外出事由。

第五条办公室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外出工作时间统计,每两周进行一次考勤汇总统计,月末根据外出工作时间登记进行总的考勤汇总。

第六条流程设计:监督→如实审核→汇总登记→报表

(四)文化宣传管理

第一条负责公司内部文化活动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同时负责公司外部的宣传维护工作。

第二条根据需要,及时收集信息、加工信息,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第三条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及时记录政策动向,制作简报以供学习。

第四条收集与工作有关的学习资料,丰富大家的知识面,附上签阅单进行进度跟踪。

第五条流程设计:获取信息来源→编辑整理→张贴→学习→存档

(五)其他事务

第一条名片制作、收发传真等其他事务。

第二条负责公司文书的打印复印工作。

第三条负责树木花卉的养护工作。

第四条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制定,解释权归办公室。

第二条本办法由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2015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关于行政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第八篇

第1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直机关,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规范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行为,我部重新制定了《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现发给你们。本制度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我部1988年制发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行政单位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以下统称行政单位)。

第三条行政单位会计是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其会计核算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根据机构建制和经费领报关系,行政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向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有下一级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一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没有下级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没有下级会计单位的,视同基层会计单位。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行政单位,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第五条行政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业务规模、人员编制以及负担的会计工作任务,设置相应的会计工作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应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行政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行政单位的各项资金和财产,均应纳入行政单位会计核算。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季度和月份采用公历日期。

第八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核算。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制会计报表时(),应该按照编报日期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反映。

第九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

第十二条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行政单位财务状况及收支结果的需要,有利于单位加强内部财务管理。

第十三条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同类单位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四条会计处理方法应当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原因和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及结果的影响在会计报表中说明。

第十五条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

第十六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运用。

第十七条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

第十八条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单独核算反映。

第十九条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计价。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第二十条会计报表应当全面反映行政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结果。对于重要的业务事项,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章资产

第二十一条资产是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第二十二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付款、库存材料等。现金和银行存款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额记帐。行政单位必须严格银行存款的开户管理,禁止多头开户。预算经费应由财务部门统一在同级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指定的国家银行开户,不得自行转移资金。暂付款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所属单位或本单位职工发生的临时性待结算款项。暂付款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行政单位对暂付款业务要严格控制,健全手续,及时清理。属于临时性往来借欠款要及时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库存材料是指行政单位大宗购入进入库存,并陆续耗用的行政用物资材料。库存材料应按实际耗用数列支。办公用品数量不大,随买随用的,按购入数直接列为支出。行政单位的库存材料每年至少应当清点一次。如发生盘亏、盘盈,应当查明原因,作为增加或减少当期支出处理。

第二十三条有价证券是指行政单位用结余资金购买的国债。行政单位购买的有价证券作为流动资产管理。有价证券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购入的有价证券应作为货币资金妥善保管,做到账券相符。当期有价证券的利息以及转让有价证券取得的收入与其账面成本的差额,记入当期收入。

第二十四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单价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记账。盘盈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值。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第二十五条行政单位对其占有或使用的固定资产,每年应当盘点一次。固定资产报废、调拨和变卖,必须按规定的程序报经审批。转让、毁损、报废及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相应减少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有偿转让、变卖固定资产取得的变价收入和清理报废固定资产取得的变价收入,作为其他收入处理。清理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费用,作为当期支出。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价款,当记入其他收入。

第四章负债

第二十六条负债是行政单位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暂存款等。

第二十七条应缴预算款是指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按规定取得的应缴财政预算的各种款项,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指按国家规定由行政机关直接收缴的部分,下同)、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应缴预算的资金等。行政单位取得的应缴预算款项应当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对于未达到缴款起点或需要定期清缴的,应及时存入银行存款账户。行政单位的应缴预算款项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规定的缴款方式、缴款期限及其他缴款要求及时办理缴库。每月月末不论是否达到缴款额度,均应清理结缴。任何单位不得缓缴、截留、挪用或自行坐支应缴预算款项。年终必须将当年的应缴预算款项全部清缴入库。

第二十八条应缴财政专户款是指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范围及管理办法,按国务院和财政部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暂存款是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待结算款项。各种应缴款及暂存款项应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

第三十条各项负债应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第五章净资产

第三十一条净资产是指行政单位资产减负债和收入减支出的差额,包括固定基金、结余等。

第三十二条固定基金是指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所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按实际发生数额记帐。

第三十三条结余是行政单位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行政单位的正常经费结余与专项资金结余应分别核算。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四条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三十五条拨入经费是指行政单位按照经费领报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行政单位应根据经上级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核定的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按经费领报关系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款。拨入经费应按预算规定的用途使用,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三十六条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按规定从财政专户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而直接由行政单位按计划使用的预算外资金。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按规定收取的各种收入,以及其他来源形成的收入。

第三十七条由财政部门拨入的经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中属于指定用途,用于完成专项工程或专项工作、并需要单独报账结算的资金,应当与正常的拨款区分开来,分别核算。

第三十八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收入应按实际发生数额记账。

第七章支出

第三十九条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

第四十条行政单位的支出根据资金管理要求分为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经常性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专项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专项或特定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的具体项目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设备购置费、其他费用等。行政单位收回本年度已列为经费支出的款项,冲减当年的经费支出;收回以前年度已经列为经费支出的款项,增加上年结余,不得冲减当年经费支出。

第四十一条行政单位的各项支出按实际支出数额记账。

第八章会计科目

第四十二条行政单位会计科目使用要求:

一、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是汇总和检查行政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和结果的总账科目。非经财政部同意,不得减并或自行增设,不得擅自更改科目名称。不需要的科目可以不用。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编号。各行政单位在使用会计科目编号时,应与会计科目名称同时使用。可以只使用会计科目名称,不用科目编号,但不得只填科目编号,不写科目名称。

第四十三条各行政单位适用的会计科目如下:

第四十四条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第101号科目现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的库存现金。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现金数额。

3、行政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4、有外币现金的行政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具体参见“银行存款”科目。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存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2、行政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银行存款数额。

3、行政单位应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份终了,行政单位账面结余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有外币存款的行政单位,应在本科目下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外国货币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时,应按业务发生时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年度终了(外币存款业务量大的机关可按季或月结算),行政单位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的期末人民币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有关支出。

第103号科目有价证券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购入的有价证券。【关于行政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2、购入有价证券时,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兑付本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和“其他收入”(利息)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兑付的有价证券本金数。

第104号科目暂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借记“经费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待结算的暂付款累计数。

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5号科目库存材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大宗购入、需要库存的物资材料等。行政单位办公材料随买随用或没有大宗购入,不需要库存的,可以不设本科目。

2、购入、有偿调入的材料,分别以购价、调拨价作为入账价格。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不计入库存材料价格,直接列入有关支出科目核算。

3、购入材料并已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领用出库时,贷记本科目,借记有关支出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库存材料的实际库存数。

4、本科目应按库存材料的类别、品种等有关项目设置明细账,并根据库存材料入库、出库单逐笔登记。

5、行政单位的库存材料,每年至少应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等情况,应当查明原因,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作为减少或增加当期支出处理。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非正常性的毁损,应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处理。

库存材料变价处理,恢复存款。变价发生损溢,相应增减当期支出。

第106号科目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

2、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价值,登记入账: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记账。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记账。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应按改建、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增记固定资产。

(4)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证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记入固定资产价值。

(5)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应当按估计价值记账。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的;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的;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的;

(5)发现原来记录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的。

4、本科目的使用方法:

购建、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有偿调出、变卖的固定资产,按其账面价值销账。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减少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销账。毁损、报废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清理过程中的支出,记入有关支出科目。

5、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所有固定资产价值的总额。

6、行政单位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或“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二、负债类

第201号科目应缴预算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家预算的款项。

行政单位的应缴预算款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行政性收费、罚款、没收财物变价款、无主财物变价款、赃款和赃物变价款、其他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

2、收到应缴预算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3、本科目应按应缴预算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02号科目应缴财政专户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

2、收到应上缴财政专户的各项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上缴财政专户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定期结算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应按结余数借记“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实行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的行政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应分别记入“应缴财政专户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应缴未缴数。年终,本科目应无余额。

3、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第203号科目暂存款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等待结算款项。

2、收到暂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转或结算退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

3、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三、净资产类

第301号科目固定基金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因购入、调入、建造、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2、增加固定基金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少固定资产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行政单位固定基金总额。

第303号科目结余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年度各项收支相抵后的累计余额。

2、年终,将“拨入经费”(不含预拨下年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和“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经费支出”(不含预拨下年经费)、“拨出经费”和“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科目。有专项资金收支的单位,应将非专项的收支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经常性结余”明细科目中;将专项收入和支出分别转入结余科目的“专项结余”明细科目中。

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为行政单位滚存结余。

3、有专项资金的单位应将结余分为经常性结余和专项结余进行明细核算。

四、收入类

第401号科目拨入经费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照经费领报关系,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预算经费。

2、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拨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平时贷方余额反映拨入经费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不含收到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预拨下年度的经费)转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

4、本科目应按拨入经费的资金管理要求分别设置拨入经常性经费和拨入专项经费两个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国家预算收支科目”的“款”级科目设明细账。行政单位收到非主管会计单位拨入的财政性资金(如公费医疗经费、住房基金等),应在“拨入专项经费”二级科目下按拨入的单位分别进行明细核算。

第404号科目预算外资金收入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的收入情况。

2、行政单位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本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主管部门收到财政专户核拨的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通过“暂存款”科目核算。

实行按确定的比例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法的行政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实行结余上缴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收到预算外资金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定期结算应缴预算外资金结余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收入管理要求分别设置经常性收入和专项收入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预算外资金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407号科目其他收入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其他资金收入的情况。包括: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取得的不必上交财政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2、发生其他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销转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其他收入累计数。

年终结账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3、本科目可按收入的主要类别设置明细账。

五、支出类

第501号科目经费支出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2、发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支出收回或冲销转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平时借方余额反映经费实际支出累计数。

3、年终,本科目借方余额应转入“结余”科目,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4、本科目应按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分设二级科目,二级科目下按财政部门统一规定的“目”、“节”级支出科目设置明细账。

第502号科目拨出经费

1、本科目核算行政单位按核定预算拨付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

2、转拨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或冲销转出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平时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拨出经费累计数。

3、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借方余额(不含预拨下年经费)转入“结余”科目。

4、本科目应按拨出经常性经费和拨出专项经费分设二级科目,并按所属拨款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505号科目结转自筹基建

1、本科目用于核算行政单位经批准用拨入经费拨款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

2、将自筹的基本建设资金转存建设银行时,根据转存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基本建设项目完工后剩余资金收回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年终结账时,应将本科目借方余额全数转入“结余”科目,借记“结余”,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年终无余额。

第九章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

第四十五条行政单位在年度终了前,应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决算编审工作要求,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清理结算。并在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

第四十六条清理、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和各项缴拨款,保证上下级之间的年度预算数和领拨经费数一致。

第四十七条为了准确反映各项收支数额,凡属本年度的应拨款项,应当在12月31日前汇达对方。主管会计单位对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拨款,截止12月25日为止,逾期一般不再下拨。

第四十八条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要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要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

年度单位支出决算,一律以基层用款单位截止12月31日止的本年实际支出数为准,不得将年终前预拨下级单位的下年预算拨款列入本年的支出,也不得以上级会计单位的拨款数代替基层会计单位的实际支出数。

第四十九条行政单位的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主管单位收到财政专户核算的预算外资金属于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部分应及时转拨所属单位,不得在“暂存款”挂账。

第五十条行政单位年终要及时同开户银行对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要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有价证券账面数字,要同实存的有价证券实际成本核对相符。

第五十一条年终前,应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清理盘点,发生盘盈、盘亏的,要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作出处理,调整账务,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第五十二条行政单位在年终清理结算的基础上进行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包括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

年终转账。账目核对无误后,首先计算出各账户借方或贷方的12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12月末的余额。然后,编制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后,再将应对冲结转的各个收支账户的余额按年终转账办法,填制12月31日的记账凭单办理结账冲转。

结清旧账。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总累计数,然后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本账户全部结清。对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全年累计数”下行的“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面划双红线,表示年终余额转入新账,旧账结束。

记入新账。根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编制年终决算的“资产负债表”和有关明细表。将表列各账户的年终余额数(不编制记账凭单),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的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

第五十三条行政单位的决算经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审核批复后,需调整决算数字时,应作相应调整。

第十章会计报表的编审

第五十四条会计报表是反映行政单位财务会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支出明细表、附表和报表说明书。具体报表格式见本制度所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

有专款收支业务的,还应按专款的种类编报专项资金支出明细表。

第五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应当按会计要素的类别分别列示。

收入支出总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年度收支总规模的报表。收入支出总表按单位实有各项收支项目汇总列示。

支出明细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在一定时期内预算执行情况的报表。支出明细表的项目,应当按“国家预算支出科目”列示。对于用财政拨款和预算外资金收入安排的支出应按支出的用途分别列示。

附表是指根据财政部门或主管会计单位的要求编报的补充性报表,如基本数字表。附表按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规定的项目列示。

第五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当按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的规定报送月度、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

月报,是反映行政单位截止报告月度资金活动和经费收支情况的报表。月报要求编报资产负债表、支出明细表。

季报,是分析、检查行政单位季度资金活动情况和经费收支情况的报表,应在月报的基础上较详细地反映单位经费收支的全貌。各行政单位的季报,要求在月报的基础上加报基本数字表。

年报(年度决算),是全面反映年度资金活动和经费收支执行结果的报表。年度决算报表种类和要求等,按照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下达的有关决算编审规定组织执行。

第五十七条行政单位的会计报表,要保证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机关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公章后上报。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对于屡催不报报表的单位,有权暂停其预算拨款或预算外资金的拨付。

第五十八条基层单位的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切实做到账表相符,不得估列代编。

第五十九条主管会计单位除根据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本级的会计报表外,还应根据本级会计报表和经审查过的所属单位会计报表,编制汇总会计报表。

第六十条行政单位在报送月报、季报、年报时都应编写报表说明书。报表说明书包括报表编制技术说明和报表分析说明。

报表技术说明主要包括: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情况、变更原因以及对收支情况和结果的影响等。

报表分析说明一般包括:基本情况,影响预算执行、资金活动的原因,经费支出、资金活动的趋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对上级会计单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没有特殊规定的一般会计处理方法,按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行政单位基本建设投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十二条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本制度从199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1988年制定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在行政单位同时停止执行。各部门自行制定的适用于行政单位的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附件一

行政单位会计凭证(略)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的书面证明,是会计事项唯一合法凭证,登记明细账的依据。行政单位原始凭证主要有:

1、收款收据;

2、借款凭证;

3、预算拨款凭证;

4、固定资产调拨单;

5、开户银行转来的收、付款凭证;

6、往来结算凭证;

7、库存材料的出库、入库单;

8、其他足以证明会计事项发生经过的凭证和文件。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并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凭证。行政单位的记账凭证主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

第2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金和会计信息管理工作,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行为,保证会计决算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规章,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编制范围、编制内容、工作组织、填报审核、汇总上报、质量核查及数据资料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规范。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指行政事业单位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根据财政部门决算编审要求,在日常会计核算的基础上编制的、综合反映本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各项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四条通过建立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制度,收集汇总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经费来源与运用、资产与负债、机构、人员与工资等方面的基本数据,全面、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结果,为财政部门审查批复决算和编制后续年度财政预算提供基本依据,并满足国家财务会计监管、各项资金管理以及宏观经济决策等信息需要。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对于不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但纳入财政预算范围、且与各级财政有经常性经费领拨款关系的其他单位也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章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组织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工作按照“科学、规范、统一、高效”的原则,由财政部实施统一管理,各部门、各地区依据财务管理关系或预算管理关系分别组织实施。

第七条财政部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主要是:

(一)制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制定下发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格式和工作处理软件,并组织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与软件培训。

(三)组织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和分析工作。

(四)负责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信息上报和对外提供工作,并对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信息披露实施统一管理。

(五)组织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的核查工作。

(六)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数据库和网络管理体系。

第八条中央各部门(含中共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和有关中央直管企业集团,下同)按照全国统一的工作程序、编报规范和时间要求,组织实施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编报工作。其职责主要是:

(一)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的布置与培训工作。

(二)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组织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的核查工作。

(四)负责建立和管理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数据分库。

第九条各地区(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的财政部门按照统一的

工作程序、编报规范和时间要求,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编报工作。其职责主要是:

(一)组织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的布置与培训工作。

(二)组织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

(三)组织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的核查工作。

(四)负责建立和管理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数据分库。

第三章会计决算报告的内容

第十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报表附

注和财务分析。

第十一条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包括:(一)报表封面。(二)主表。(三)补充指标表。

第十二条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封面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名称、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方式等文字信息,以及单位统一代码、基本性质、财政预算代码、预算管理级次、隶属关系、报表类型等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主表、补充指标表内容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各类收支与结余情况、资产与负债情况、人员与工资情况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应上报的内容。主表适用于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补充指标表仅适用于相关业务的行政事业单位。

第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附注用于注明需特别说明的有关报表编制事项,主要包括:报表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以及特殊事项的说明和有关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第十五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是对本单位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情况和原因的分析。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应当同时记载在纸介质和磁盘介质(或光盘介质)上。

第四章会计决算报告的编制

第十七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统一编制时间点为每年的12月31日。

第十八条各部门、各地区应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预算管理级次确定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基本报告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基本报告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独立编制会计报表。

第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基本报告单位原则上应实行逐户录入。对于确实不具备基本报告单位逐户录入条件的,可按照财政部每年统确定的原则适当调整录入级次。

第二十条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在全面清理核实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并办理年终结账的基础上,编制会计决算报告。

(一)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各级财政对单位预算的批复文件,及时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对年度预算收支和各项缴拨款项。各项收支应按规定要求进行年终结账。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应及时入账,本年的各项应缴预算款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属于本年的各项支出,应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

(二)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编制会计决算报告,做到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内容完整、账表相符、表表相符。

第二十一条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根据财政部统一下发的报表格式、编制说明及软件操作要求,认真编制会计决算报告。

(一)报表封面应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和财政部统一规定如实填报。报表编制完毕后,须经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报表编制人员审查、签字并盖章。单位公章应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得以财务专用章代替。

(二)报表各项指标应严格按照财政部统一制订的报表编制说明、指标解释认真编制,做到表内项目之间、表与表之间、本期数据与上期数据之间相互衔接。

第二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主管会计单位核拨经费给其他不属于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范围的单位,由拨款单位代编决算,具体应按照财政部代编决算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会计决算报告的审核

第二十三条会计决算报告的编制单位必须认真做好会计决算报告的审核工作,确保上报数据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第二十四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审核编制范围是否全面,是否有漏报和重复编报现象。【关于行政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二)审核编制方法是否符合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否符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编制要求。

(三)审核编制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审核单位账簿与报表是否相符、金额单位是否正确,有无漏报、重报项目以及虚报和瞒报等弄虚作假现象。

(四)审核报表中的相关数据是否衔接一致,包括表间数据之间、分户数据与汇总数据之间、报表数据与计算机录入数据之间是否衔接一致。

(五)对报表与上年数据资料进行核对,审核数据变动是否合理。第二十五条会计决算报告审核的方法应采取人工审核与计算机审核相结合。

(一)人工审核:包括政策性审核和规范性审核。政策性审核主要以现行财务制度和有关政策规定为依据,对重点指标进行审核;规范性审核侧重于报告编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及勾稽关系等方面的审核。

(二)计算机审核:利用软件提供的数据审核功能,逐户审核报表的表内表间关系、检查数据的逻辑性及数据的完整性。

第二十六条会计决算报告审核的工作方式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自行审核、集中会审、委托审核等多种形式。

(一)自行审核: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上报会计决算报告前应自行将本单位报表、磁盘

以及有关数据资料,按统一规定的审核内容进行逐项复核。

(二)集中会审:各部门、各地区组织专门力量对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决算报表、磁盘及相关资料,按照统一的标准及要求进行集中对账或分户复核。

(三)委托审核:委托中介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决算报表数据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各地区要认真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的审核工作,凡发现报告编制不符合规定,存在漏报、虚报、瞒报、错报以及相关数据不衔接等错误和问题,应要求有关单位立即纠正,并限期重报。

第六章会计决算报告的汇总与上报

第二十八条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预算管理级次,采取自下而上方式,按时层层汇总上报。

第二十九条各地区的财政部门应对下级财政部门上报的汇总会计决算报表、本级汇总会计决算报表及本级代编经费决算报表进行汇总,并对有关收入支出、内部往来项目等汇总虚增进行调整和剔除后,形成本地区汇总会计决算报表,并作为各级财政总决算相关数据的来源。

第三十条中央各部门应对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会计决算报表、部门本级会计决算报表和本级代编经费决算报表进行汇总,并对有关收入支出、内部往来项目等汇总虚增进行调整和剔除后,形成本部门汇总会计决算报表。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各地区汇总会计决算报表要以所属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数据为准,不得随意调整数据和科目,更不能虚报、瞒报和随意结转。

第三十二条各部门、各地区编制的行政事业单位汇总会计决算报告,应于次年3月底前上报财政部。

第七章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核查

第三十三条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核查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管理部门为加强会计决算管理,促进提高会计决算信息质量,依法组织开展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编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的抽样核查。

第三十四条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核查工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实施原则,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的核查工作由财政部组织实施,各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的核查工作由各地区财政部门按照统一的工作要求分级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核查的样本采集依据“随机抽取、适当调整”的原则,采取随机抽取与定向选择相结合的方式。

(一)随机抽取:通过计算机随机确定核查样本。

(二)定向选择:对会计决算报告存在明显质量问题或以往年份核查不合格单位,列为核查样本。

第三十六条会计决算报告编制质量核查的内容由财政部每年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编制情况以及财政检查工作要求统一规定。基本内容包括:报告编制范围是否齐全、会计决算报表与单位账簿是否一致、报表编制口径与汇总方法是否正确、向不同部门提供的报表数据是否一致等。各地区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对核查内容进行补充。

第三十七条被选定为核查对象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核查,应按照核查工作的统一要求如实、及时提供所需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有关会计资料,并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第三十八条财政部门对核查结果实行及时通报制度,对于会计决算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追究相应工作责任。

第八章会计决算数据资料管理

第三十九条会计决算数据资料包括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中以各种介质存放的各类报表、编制说明、分析报告、总结材料。

第四十条中央各部门和各地区财政部门要对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会计决算数据资料进行归类整理、建档建库,并从计算机中传出备份保存。

第四十一条中央各部门和各地区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数据资料。

第四十二条各级财政部门应指定专门机构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数据资料进行管理和维护,配备必要的计算机技术人员,明确管理职责。

第四十三条对于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分户会计决算数据资料,以及涉及国防、安全等国家保密部门的会计决算数据资料,要严格实行密级管理。

第四十四条对外提供行政事业单位汇总会计决算数据资料,应有公函请求,并报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提供。

第四十五条各级财政部门不得发布上级财政部门管理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信息。

第四十六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做好会计决算数据密级管理的同时,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和网络等先进技术,认真做好会计决算资料的“数据共享”,以提高会计决算信息的利用效率。

第四十七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会计决算信息专题研究分析,做好会计决算信息服务工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提供有关会计决算信息资料。

第九章会计决算报告的工作责任

第四十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制度规定认真编制会计决算报告,全面、真实反映本单位会计决算信息。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九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如实编制会计决算报告,不得漏报、瞒报或因工作不认真错报有关会计决算信息,更不得编造虚假会计信息;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决算信息,不得对拒绝、抵制编造虚假会计决算信息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对于违反规定、提供虚假会计决算信息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十条各部门、各地区应当认真组织落实本部门、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的考核,对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编制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对因工作组织不力或不当,拖延报送会计决算报告或数据差错严重,给全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决算报告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工作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各地区可依据本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五十二条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财政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财政票据是指省财政厅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处罚或结算的合法凭证。

第二条使用财政票据的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核算资格,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单位的财务部门具体负责财政票据的日常管理。

第三条财政票据实行限量购领、定期缴验制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财政票据的购领、保管、使用、缴销,并定期向财政部门报送财政票据的使用管理情况。

第四条单位首次申领票据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使用收费票据的单位,应持省级以上收费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和县物价部门颁发的《江苏省收费许可证》、单位法人证明、收费收据购领申请书,经财政部门审查合格,发给《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凭证购领使用记录簿》,方可购领《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银行代收单位)或收费票据(委托代收单位)。

使用罚没收据的执法机关须持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和县政府颁发的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认定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经财政部门审查合格,发给《江苏省罚没收据领用记录簿》,方可领用罚没收据。

第五条单位再次购领票据时须持《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据)记录簿》缴旧领新,并登记缴销及领用票据的本数、起讫号码、收款金额等。

第六条单位在财政票据启用前,应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少联、错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办理更换手续。

第七条单位按规定从上级财政或主管部门购领的各类专用财政票据,必须持文件依据到财政部门办理备案后使用,并按“票款分离”收缴办法和操作规程将所收资金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八条实行银行代收方式的单位收费事项发生时,应根据财政部门编发的单位代码和收费项目代码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交由当事人到财政部门指定的非税收入代收银行缴款,代收银行审核无误后向当事人开具《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简称机制票据)。

实行银行代收的执罚机关处罚事项发生时,应填写《沛县罚没收入专用缴款单》,交由当事人到财政部门指定的代收银行缴款后,处罚机关据缴款回执开具罚没收据。

第九条符合当场收缴条件的单位,应提出委托代收申请并填制《委托代收申请表》,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采取委托代收代缴办法后,方可购领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含定额收据和专用收据)。

第十条实行委托代收方式的单位应于收费(处罚)事项发生时,当场收款并开具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但当日(最迟次日)必须将所收金额汇总解缴财政。

非税收入汇总解缴时,单位应按要求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执罚机关直接缴入财政部门指定的罚没收入专户),注明所用收据的起讫号码及“汇总”字样,送代收银行收款后,必须将机制票据记账联与收费收据记账联配对记账,将机制票据收据联粘贴在相对应的收费收据存根后,以备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一条单位须严格按规定的用途使用票据,不得串用混用,严禁转借、转让、代开和买卖。票据使用时,内容填写必须完整准确,印章齐全,不得涂改。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联次齐全。

第十二条对收费(处罚)单位之间的合法征收行为及往来事项,交款单位出具拨款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办理内划手续并代开收据,收据须加盖执收单位财务专章和会计印章。

第十三条严格实行票据缴验制度。单位应建立票据内部审核制度,核对内部各单位使用票据的册数、号码、收取金额、已缴财务入帐金额、已缴财政金额,确保票款一致。向财政部门缴销票据时,单位应填写《收费(罚没)票据缴验表》,连同票据存根(附机制票据收据联)缴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四条单位不得私自印制、出售、伪造财政票据,不得使用白条收费或罚款。对不符合规定的票据,缴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第十五条单位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在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声明作废,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报财政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财政票据实行“年终零结存”制度。年度终了时,单位所领财政票据应全部清理核销。已填写的票据收入原则上不得跨年度入账。

第十七条单位已开据的财政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为五年。个别用量特别大的票据存放确有困难的,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可适当缩短保存期限。

第十八条票据销毁须经过财政部门批准,单位不得自行销毁。对符合销毁条件的票据,单位应填写《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或罚没收据)销毁申请表》,报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组织票据销毁工作。

第十九条撤消、合并、分立及收费项目被明令取消的单位,应按规定到财政部门办理“票据购领记录簿”的变更或注销手续,将已领未用票据全部清理。不得私自转让、销毁票据和票据购领记录簿。

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经营服务性收入以及利息收入等。

第二条非税收入实行依法征收、票款分离、银行代收、专户存储管理办法。

第三条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增加或取消收费项目、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的,执收单位须持相关文件按规定程序报县物价、财政部门审批。

第四条单位收费应办理《江苏省收费许可证》、《江苏省收费员证》;执法机关实施处罚应办理《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认定书》和《江苏省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收执罚。

第五条单位收费或执罚应实行社会公示制度,在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收费(处罚)的文件依据、收费(处罚)项目、标准、范围、收费的减免政策及减免项目等。

第六条单位组织收入应按规定使用省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或印制的票据。

第七条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部门会计机构统一核算,不得设置账外账。

第八条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执行《沛县收费罚没收入收缴分离暂行办法》(沛政发[2001]53号)和《沛县非税收入“票款分离”操作规程》(沛财综[2015]12号)。

第九条实行银行代收方式的执收单位应于收费事项发生时填写《江苏省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交由缴款人将款项送存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以代收银行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第四联作为收入入帐依据。

【关于行政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实行银行代收的执法机关应于处罚事项发生时填写《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缴款单》,交由当事人将款项送存财政部门指定的罚没收入专户,执法机关凭缴款单回执开具《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并作为收入入帐依据。

第十条实行委托代收方式的执收(执罚)单位应按规定于收款事项发生时向当事人开具《江苏省行政事业收费收据》(含专用及定额收据)、《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结算凭证》(其他收入使用)、《江苏省罚没收入专用收据》,将所收资金于当日(最迟次日)汇总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具体缴款方法同第九条),收费单位应将代收银行开具的《江苏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第四联与手工收据记帐联配对入帐,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

第十一条单位对组织的收入应及时入账,按月与财政部门核对,确保收入账账相符。

第十二条对缴费人因特殊原因提出减免的,执收单位应依据政策规定的减免标准和范围,按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凡不属政策规定减免范围的,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批准减免。

基本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基本支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第二条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月度用款计划,坚持按预算、按计划执行进度办理支出。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按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支出。

第四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制度,严禁乱发津贴奖金。

第五条单位人员经费应按照人事部门审批的工资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不得无故拖欠、截留挪用。确因工作需要雇用临时人员的,应按有关管理规定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用人和工资待遇的审批。

第六条人员经费由财政部门或单位委托金融机构办理个人帐户发放。

第七条纳入财政统一发放单位人员工资变动、增人增卡、减人停卡,应根据人事部门批准的手续,减资和减人停卡手续应于工资人员减少的当月15日前报送财政部门;增资和增人增卡手续应于每季度末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严禁虚报冒领工资。

第八条单位应加强公用经费的内控管理,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对重点支出项目参照项目支出管理。

第九条购置办公用品,应由单位财产物资管理机构统一办理,按计划领用。对购入办公用品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应通过“固定资产”核算。购进大批同类材料物品,应通过“材料”科目核算,并相应健全入出库手续。

第十条单位应加强会议费管理,严格履行会议审批制度,压缩会议规模,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借会议费名义报销与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会议费支出严格按县政府《印发〈关于会议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沛政发[1997]7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单位应加强电话费管理,对办公电话、传真机和网络等费用支出,推行定额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单位应加强车辆燃修费的管理,实行车辆派车单制度和车辆里程考核制度。同时应完善单车燃修费审批和管理办法,对大项维修实行跟踪管理,定点维修。

第十三条招待费支出应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财预字[1998]159号)规定执行。公务招待应建立就餐通知单制度。严格控制就餐人员和就餐标准。

第十四条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与经营收入配比。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项目资金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资金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适合项目管理的各项财政资金。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内、外安排、上年结转等方面的资金。

第二条项目资金指标下达后,项目实施单位应对项目支出按支出用途进一步细化分解。

(一)基本建设(大修理)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征地费、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等购置费、原材料、其他费用。

(二)会议培训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场租费、交通费、材料费、表彰费用、其他费用。

(三)资产购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资产器材购置费、安装费、其他费用。

(四)专项业务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设备材料购置费、会议费、差旅费、印刷费、宣传咨询费、维修费、租赁费、劳务费、其他费用。

(五)其他项目支出细化预算包括项目前期费用、开发费用、研究费用、设备材料费用、会议费、差旅费、租赁费、其他费用。

第三条项目实施单位在申请拨付资金前,对项目支出细化预算所列事项以及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有关材料和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提供给财政和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核实后,签订项目工程资金合同(协议)书,确定拨款办法。

第四条按合同或协议规定,先期可预拨20%的项目资金作为启动资金,然后按工程进度,经审核后分期分批拨付资金,但在工程验收前最高拨付额不得高于项目资金总额的70%,验收合格后再拨付20%资金。对需多渠道筹措资金的项目,应先落实自筹资金。凡自筹资金未足额落实的,一律不予拨付项目资金。具体拨付程序和要求按《沛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沛财[2015]第3号)执行。

第五条预留项目支出预算的10%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待项目工程按计划完成,验收交付使用一年后,经财政部门检查未发现质量问题的,再予拨付。

第六条财政补助金额较小的项目,在征得财政部门同意后,项目实施单位可根据项目计划先行实施,待项目完工,经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办理一次性拨款手续。

第七条项目资金支出预算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预算,要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并进行明细核算。因项目发生终止、撤销、变更引起调整的,相关单位必须提出变更申请,并附报变更的政策依据和说明,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县财政局为报账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盖销后,退还给项目主管部门,由项目主管部门按规定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核算,以真实准确反映项目资金使用全貌与效果。

第九条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报账的基础工作,报账凭据根据报账审核需要,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具体包括:项目计划批复、项目中标合同、政府采购合同、报账拨款申请表、项目资金支出明细表(附原始凭证)以及项目竣工决算等。

第十条项目资金的基本建设部分,达到或超过招投标管理限额的,必须实行招投标管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品,应当实行政府采购。

第十一条实行报账制管理的项目资金采取国库集中支付办法,直接支付到商品、劳务的提供单位或建筑工程的承建单位。报账资金的拨付实行转账结算,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第十二条项目实施单位要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实施单位不按规定使用资金的,财政部门应停拨项目资金或中止项目资金,并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纠正的,财政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收回所拨资金。

第十三条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单位应首先自查、自验,对项目资金的落实、工程的实施、完成及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系统的总结并及时向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效果的文字报告

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对已完成的项目组织检查验收小组,根据立项单位和项目承包单位的合同或协议以及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要求,审核有关项目竣工材料,出具检查验收报告。然后由财政部门审验。

第十五条项目验收合格后,要明确产权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由主管部门及时与项目实施单位办理固定资产价值移交手续,切实保证账实相符,确保项目工程永续利用,长期发挥效益。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立项、评审、实施和成果等方面的资料,主动接受财政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检查处理建议和意见整改纠正。

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条单位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要同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凡集中采购的项目必须根据政府采购预算要求编制详细的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第二条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和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按月编报政府采购计划。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不得实施采购。

(一)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单位应填制“政府采购预算控制计划表”和“政府采购计划明细表”,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于每月5日前报财政部门核准。

(二)未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行协议供货采购的项目除外)的政府采购项目,单位可以按照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分散采购,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三)分散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以及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应当在开展采购活动前报财政部门依法批准,并将采购结果报财政部门备案。

(四)政府采购计划中采购方式属协议供货采购的采购项目,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有关协议采购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单位应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政府采购事宜。委托代理机构代理采购前,应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委托的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确定委托代理协议采取一年一订的方式,特殊项目采取一事一订的方式。

第四条单位依法采用相应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应当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依法变更合同。涉及政府集中采购的合同,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应当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凡符合事先约定标准的,即为验收合格。

第六条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资金支付按照《关于印发〈沛县县级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试行办法〉的通知》(沛财预[2015]6号)规定执行。

第七条核准后的政府采购预算(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采购计划的,按原报批程序执行。

(一)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安排政府采购项目的,按规定办理部门预算指标调整手续后,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二)在部门预算资金范围内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三)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单位提出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批,补报年度政府采购执行计划。

第八条单位应加强政府采购项目新增资产的管理,及时进行国有资产登记备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九条政府采购的备案和审批事项由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

(一)下列事项应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

1、因特殊情况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采购项目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

2、因特殊情况需要采购非本国货物、工程或服务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二)下列事项应报财政部门备案:

1、主管部门制定的本部门政府采购实施办法;

2、经财政部门依法批准,采取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执行情况;

3、政府采购项目的合同副本;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需要备案的事项。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全面反映和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情况,采购档案保存期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条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财务内部控制机制,以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和舞弊行为,保证各项财务活动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第二条单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或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做到印鉴和支票相分离,不得由一人兼管。

第三条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

第四条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设置专职稽核岗位,配备稽核会计,否则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兼任此项工作。未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由会计主管人员兼任本单位的会计稽核工作。稽核会计对其稽核意见负责。

第五条会计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财务计划、经济业务计划及各项财务收支;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

第六条稽核人员应依据国家财经法规、规章制度及有关财务规定开展稽核工作,对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进行稽核。

(一)原始凭证不经审核不得入帐。原始凭证取得或填制后由稽核人员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进行初审,并加盖“稽核”字样印戳,报分管领导人签字批准方可入帐。

(二)记帐凭证由填制人员填制后,经记帐会计初审,稽核会计复核,并分别签名或盖章后入帐。

(三)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要每月稽核一次。

第七条稽核会计有权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对稽核时发现的差错和问题进行纠正。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配合稽核人员的工作,对稽核出的错误应预以纠正。对重大问题或有关部门和人员不予纠正的问题,稽核人员有权向单位领导或者有关部门反映。

第八条经济业务发生后,先由会计机构审核,再报分管领导人签批;未经审核的,分管领导人不得予以审批。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九条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单位根据业务量大小和年度支出多少确定具体的支出审批权限,原则上单笔支出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直接审批,1000元以上的需经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分管领导人审批。单位其他领导人不得越权审批。

第十条对大项开支实行事前申报制度。由经办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会计机构审核后,报单位分管领导人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办理,更不准未批先办。

第十一条单位应对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专项资金支出及使用效益情况,单位的开支标准、报批程序及其它财务事项进行公开。

第十二条单位年初以会议的形式通报本年预算的安排及资金使用的打算,年末开会通报资金使用情况及效益。单位应于每季度末15日前将本季度财务收支情况公布上墙,接受社会监督。专项资金或大额支出应及时在单位通报并公示。

2015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关于行政会议管理制度的通知 第九篇

第1篇: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公司办公室卫生制度。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检查内容与考核。

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制度管理制度。

定义

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办公场所、会议室、卫生间、仓库等,每天以值日表为准轮流值日。

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每周一次大扫除,全体动员清扫整个办公室。大扫除时间由行政部根据情况而定。

制度内容

公共区域坏镜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脏物。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办以室垃圾框摆放到位,超过半桶当天值日生必须倒掉,不可有溢满的现象。

办公用品卫生管理制度

办公桌面只能摆放个人办公必须物品,其他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里面。

办公室公用物品如剪子、胶带、尺子等应摆放在整齐并放在固定工作区域,员工平时试用,要从哪取试用后放回原位。以免丢失或引起工作不便。

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离开公司前电脑和显示屏要关闭。

饮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电话、文件柜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干挣整洁、无灰尘和废纸屑。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漏出地面的网线、电线需要用防护条防护。

新进设备的包装、报废设备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程序予以清理。

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下班员工自已整理个自各办公区域,办公桌上用品摆放整齐。

禁止在办公室抽烟。(尤其是仓库管理室)

日常卫生清扫工作按排

每天上午上班后或下午下班为值日生打扫卫生时间。

打扫范围包括扫地,拖地板、倒垃圾等。

每周由行政部抽出一天组织全体员工大扫除,清扫办公区域所有地方。

总经理办公室卫生由总经理指定人负责清扫经理办公室卫生。

检查及考核

每天有领导及行政部检查办公区域的环境,如有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一次罚款10元,请值日生注意。

每周由行政文员对个人区域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一次罚款10元,请大家做好自律。

(惩罚只是手段,创造良好办公环境才是我们真正的目的,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搞好工作环境卫生)

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办公室人员每天早上要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按照划分的责任区搞好卫生工作。

第二条各办公室卫生责任人每天要搞好办公桌、地板卫生;收拾好茶杯,茶篮、纸篮、烟灰缸要每天倒干净,确保办公室整洁。

负责有卫生间卫生的人员,要搞好卫生间卫生,保证卫生纸供应。

下班前要收拾好各办公室茶杯,检查电器开关、水龙头是否关闭。

第五条轮到值日的人员要履行好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1、烧好开水,保证上班前各办公室开水供应;

2、每天早上淋花;

3、各办公室的关灯、关电、关门;

4、待领导离开后方能最后离开。第六条以上制度……

第六条以上制度办公室人员要严格遵守,由大家共同监督。

为营造规范、宜人的办公环境,保持办公场所的整齐、洁净,促进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度。三、办公室摆放文件柜、仪器柜、办公桌、饮水机、微机等办公设施,应规范、合理、整齐并随时保持清洁。七、办公室严禁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地面随时保持无纸屑、积尘、烟头、痰渍、口香糖渣等渣滓。

目的:为彻底做好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和氛围,塑造清洁、整齐的厂容厂貌,特制定此管理条例。

一、各科室人员要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室内外清洁美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各科室人员每天早上要提早十分钟到办公室,搞好办公桌、地板卫生;收拾好茶杯,茶篮、纸篮、烟灰缸要每天倒干净,确保办公室整洁。

三、室内办公用品和各种用具存放整齐有序,不准在室内和走廊堆放物品、燃烧废纸、乱贴乱画,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瓜果、皮核,禁止从窗户往外吐痰倒水、乱扔杂物。

四、各科室人员每天下班前要收拾好各办公室茶杯,检查窗户、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五、卫生专职人员要履行好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1、负责打扫办公楼走廊、楼梯的日常卫生;

2、负责打扫各会议室的卫生;

3、要搞好卫生间卫生,保证卫生纸供应。

六、以上制度各科室人员要严格遵守,由大家共同监督。卫生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科室进行卫生检查、评比,结果列入文明科室评比和目标管理考核评比。

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经研究制定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为创造一个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责任感和归属感、推进公司日常工作规范化、秩序化、树立公司形象,经研究制定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二、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文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三、制度内容

1、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2、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

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办公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报刊:报刊应摆放到报刊架上,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

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3、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总经理办公室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保持鱼缸清洁,定期换水和给鱼喂食。

定期给植物浇水、打虫、施肥,保证植物茁壮成长。

5、日常卫生清扫工作安排

1)每天上班后,行政文员及各部门工作人员按要求清扫各自负责的卫生区,并保持卫生清洁。

2)每逢国家法定节假日,应提前一天由行政文员组织全体员工大扫除。

3)由总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清扫总经理办公室的卫生。

第2篇:办公室工作考勤制度、卫生制度

工作考勤制度

(一)严格作息制度,全体工作人员要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二)工作时间要自觉维护工作秩序,不得戏耍、打闹、串岗闲聊,不会客,不办私事。

(三)提高工作效率,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建立考勤制度,实行不定时查岗。工作人员需到办公室考勤签到,文秘室按时收存签到表。考勤结果每月公布一次。考勤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五)请事、病假必须由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审批手续,交文秘室留存。凡不经批准的一律按旷工处理。不能事先办理手续的,应事先口头或电话请假,并及时补办手续。

卫生管理制度

(一)每天上、下班前15分钟为室内卫生打扫时间。

(二)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办公室清洁卫生,做到场净室洁,无杂物垃圾,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并落实到个人。

(三)严格配合执行人事局《关于卫生区划分及管理的意见》,按“三包”责任区范围进行管理。

(四)上班时间办公人员要着装整齐得体,保持良好的机关形象。

注:以上制度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3篇: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加强办公室管理,明确公司内部管理职责,使内务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员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

三、切合公司实际,根据不同的制度内容编写相应的规范化要求,力求使办公室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公司的办公事务有效开展。

四、办公室人员应明确各项工作职责,简化办理流程,做到每周有计划、每月有总结的工作目标。

第二章职责范围

一、办公室管理人员直接受行政人事主管领导,在直属主管的领导下主持开展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办公室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编写(

三、负责公司文书管理、图书管理、办公用品管理、会议管理、清洁卫生管理等工作,保证各项事务有序开展。

四、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为各部门工作开展提供相应的服务。

五、负责公司对内、对外公共关系的维护和改善,做好来客接待和公司的各项文化宣传等工作。

六、收集各部门反馈信息和外部资讯,上传下达各种指令,及时做出整理,当好领导参谋。

七、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如:名片印制、收发传真等。

第三章工作规范

一、办公室工作规范包括仪容仪表规范、礼仪规范、言语规范、行为规范,相关规定按照员工守则细则执行。

二、办公室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本制度中的要求规范开展工作。

第四章办公室事务管理

一、文书管理制度

文件是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文件是各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所制发的具有执行效力的并设有特定版头的文书。本制度中,文件特指公司内外部发文文件;而文书特指内部一般性传阅资料。档案是文书基础上形成的,档案是文书的延续。现把文件、文书、档案统归于文书管理,并对文书管理制度做以下规定。

(一)文件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使文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文件管理的范围包括:上级下发文件、公司各类制度文件、外部传真文件、政策指导类文件、各类合同文件等。

3、制度类文件按照公司文档统一格式进行编写,统一页眉、页脚,写明公司全称及文件性质;正文部分写明题目、时间、发文部门、内容等信息;措辞规范,表达无歧义。

4、根据文件属性、类别,对所有文件进行编号,根据编号定期归档,做好相应的文字记录,以备查阅。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文件的起草、收发、打印、归档整理、借阅销毁等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执行。

2、公司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利主要集中在行政人事部,各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3、公司对内公开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起草和审核,总经理签发;各部门需要向下或对外发文的文件由各部门负责起草,行政人事部负责审核,审核无误后行政办公室打印,打印后送回起草部门校对,校对无误方可正式打印,由总经理盖章,签发。

4、凡寄至公司的文件、传真等,由办公室签收并做好相应记录。

5、机密文件由行政人事部主管保管,办公室人员对一般性文件进行分类管理,定期整理并制作相关报表提交给部门主管。

6、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可借阅一般性文件,需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对有密级程度的文件,需行政人事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7、办公室管理人员对文件借阅情况进行登记,做好借阅记录并限期清退。

8、按时间、内容、部门、名称等内容分门别类进行整理,附件、批件、定稿等资料收集完全,存档备案。半年一小清,年终一大清。

9、根据存档时间及存档的必要性对文件进行销毁,需上报行政人事主管签字批准,按照文件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条文件管理流程设计

1、内部文件管理流程:起草文件→审查编号→审批、签发→打印文件→下发文件→文件存档

2、外部文件管理流程:外部收文→文件整理→文件存档→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3、借阅流程:提出申请,办理手续→批准→借阅→清退→文件存档→文件销毁

(二)文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确保文书制发、处理、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保证公司内部资料的安全性、完整性,促进与提高组织管理工作的效率,充分发挥文书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

2、文书管理范围包括:一般性文书(通知、公告、提案意见、会议纪要、总结汇编)、行政人事部发文文书(学习资料、各类简报)、宣传资料、各类应存档的图表、其他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文书资料。

3、除通知外,一般性文书没有固定的格式,但必须标有页眉页脚,文本内容可根据文书具体内容进行调整。

4、根据文书性质进行编号整理,定期对文书进行归档整理,保持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的同步更新。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及上级安排,起草编写内部公开文书,张贴公示学习。

2、按照文书管理范围,行政人事部的发文根据需要填写《发文簿》,所有文书原稿均由行政人事部分类存档备查。

3、行政办公室发出的学习文书,需附上学习进度表;阅读者需认真学习并签名备注。

4、按时间、内容等降序排列,整理归档,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相结合,对照编号列出整理清单。

5、根据文书的时效性和保存的价值性,对文书进行整理销毁;须上级审批同意,方可销毁。

6、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若发现文书丢失,办公室人员必须查明原因,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若未查明原因,则由办公室负责承担。

7、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第三条流程设计

起草文书→填写《发文簿》(需要时)→张贴→存档→更新目录(纸质档与电子档)→借阅→清退→审批→销毁

(三)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维护档案的真实性和可查阅性,使档案管理更科学、更专业,及时分类、整理、编辑、传递文书资料,提高档案管理质量与效率。

2、档案管理范围:公司各类证照及各类文件、文书资料、其他应存档的信息资料。

3、根据文书整理和文件整理编号,对对应资料进行相应的归档、整理、备注,并存入专门的档案文件柜保管。

第二条制度规范

1、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由办公室人员负责收集,份数齐全,包括附件、批复、定稿等。

2、所有归档文书材料经过初步整理,根据时间先后顺序再按同一项目文书材料集中整理,并贴上标签。

3、坚持平时归档与年终归档、定期归档与不定期归档结合,对照编目,列出清单。

4、各部门需借阅相关档案,须由行政人事部主管签字,审核通过后方可借阅,不得抄录、复制或借出。

5、档案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履行保密手续,特别是员工个人信息、公司图片等主要资料的保管,确保档案安全与完整。

6、档案接收、移交,必须根据档案管理制度严格做好记录。

第三条流程设计

根据文件、文书目录整理需要归档的档案→排序整理,编制编目→存档→借阅→清退

二、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管理各项程序,节约办公经费,提高利用效率。

2、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办公用品的处理和管理工作,权责一致严格要求,无私自挪用现象。

3、办公用品保管实行“日清月结,出入库等量、年终查存统计”原则。

4、办公用品的采购,应进行多方比较,保证性价比和质量,择优选用,合理开支。

第二条制度规范

1、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办公设备的入库登记由行政办公室全权负责。

2、办公用品购置应遵循以下程序:每月27号之前各部门将所需办公用品报至办公室,行政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需求计划和月末办公用品清算单中的物品实际库存和用量,做出采购计划,经部门主管批准,财务部签字后方可采购。对急用品的采购,可根据具体实际进行灵活处理,但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

3、根据物品所属类别,对办公用品进行及时出入库登记,注明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出入库时间等,做到账物相符。

4、各部门申领的办公用品需及时发放,并做好填表记录;因特殊情况急需领用未填表登记,事后须及时补填。

5、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管理室,不得私自挪用办公用品。

6、办公用品管理人员负责收发入、离职人员的办公用品。

7、办公室建立公司固定资产总账,每年进行一次汇总普查。

8、管理员定期对办公用品进行盘查,核实库存,保证出入库等量。

第三条管理流程设计

编制《需求计划表》审批采购入库登记发放

编制需求计划统计申购情况月末清算汇总出库登记

三、图书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让大家有一个良好的借阅环境、快捷的办理手续,规范图书管理工作。

2、图书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制度中规定准时到岗,服务到位,保证借还流程有序进行。

3、根据图书类别,对图书进行编号,并制作目录卡以备员工查阅。

第二条制度规范

1、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申购图书。

2、按照各部门的实际需求申购图书,办公室每季度负责采购图书1-2次。

3、对所有图书进行分类整理,贴上类别标签并编号登记,注明购进日期、作者、出版社及其他有必要的项目。

4、按照规定时间借阅图书、归还图书;借阅期满,未按时办理续借手续经通知仍未还书者,按照规定进行惩处。

5、借书人员妥善保管好图书,不得在书中圈点、画线、涂写,如严重损害或丢失图书,需做出相应的赔偿,丢失图书者全额赔偿。

6、图书管理员定期对图书进行清点,如遇图书丢失,查明原因,报部门主管,按指示行事。

第三条管理流程设计

1、申购流程:填写申购单→审批→采购→图书入库登记

2、借还流程:查阅图书目录卡→填写借阅单→图书卡签字→图书借阅→续借图书,再次填写图书借阅单

四、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提高会议质量,促进有效沟通,提高行动能力,进而规范会议管理。

2、根据公司实际及具体的情况,确定会议召开的必要性。

3、清楚会议召开目的,合理安排时间,做到少而精,讲究高效原则。

4、会议负责人有效的控制会议,明确会议召开与否的界限;提高会议主持人控制会议进程的能力与水平,保证会议实效。

5、按照制度规定,严格会议管理,参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并遵守会议纪律。

6、会议组织者审时度势,明确会议要点,做好一切准备工作。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收集会议议题,根据选定的议题收集会上所需资料,拟定会议时间、地点等做好会议通知工作。

2、会议主持人负责会议的召开并负责现场秩序的维护,行政专员负责做好相应的会议记录。

3、行政专员根据参会人员的发言状况及相关事项,及时整理好会议记要或者会议决议,打印并张贴。

4、按照时间排列,将所有会议记录文字资料和电子资料同步整理并归档。

5、会议记录为公司的机要档案,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外泄。如需查阅应严格按照文书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条管理流程设计

会前:确定议题、会上所需资料准备、通知→会中:积极参与,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整理会议记录→张贴→归档整理

五、清洁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管理要点

1、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形象,保证清洁卫生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2、按照规定,清洁人员完成所有规定项目,并达到相应洁净标准。

3、办公室管理人员为第一责任人,管理所有清洁项目并不定时对卫生进行保持与维护。

第二条制度规范

1、清洁区域包括:办公区域、卫生间、会议室、地板及其他纳入在内的区域。

2、按照排班安排,轮流打扫清洁,行政人事部人员负责卫生检查工作。

3、清洁卫生实行卫生责任制,办公室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办公室所有区域的清洁卫生,当日值日生按时做好所有的清洁,监督者及时做好相应的督察。

4、由办公室管理员不定时对清洁卫生进行维护,保证地面整洁,茶水供应,洗手间的整洁和卫生纸供应等工作。

5、值日生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所有清洁项目,填写《清洁卫生值日表》,监督员认真核实,并填写《清洁卫生监督表》。

6、未按要求清洁者,按照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条流程设计

安排清洁排班→完成清洁项目→填值日表→监督检查→填写监督表→办公室人员执行维护→发现问题→执行处理

六、日常事务管理

(一)接待管理

第一条来客接待是行政事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接待工作规范有序,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对接待工作做具体的要求。

第二条以主动、热情、礼貌为原则,接待人员应落落大方,以礼相待。按照接待要求,严格自己要求,做到言行、礼仪规范。

第三条接待人员问清来者意图,引领其见所需见的人员,并奉上茶水,做好一系列的后续工作。

第四条流程设计:接待来访人员→询问来意,需要找的人→通知被访者→引领会见→奉上茶水→送客→整理客人走后清洁

(二)报刊收发整理

第一条办公室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实际需要,订阅报刊,做出计划预算,负责办理订阅的有关手续。

第二条办公室管理人员负责每日收取报纸并整理放置在公共阅览资料架上,报纸、内部刊物可随意阅览,但不得带出公司或随意撕剪,阅毕放回原位。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随意将公司内部刊物挪为他用。

第四条报纸每周更换一次,所有报纸每季度处理一次。

第五条流程设计:收发报刊→整理→放置资料架→定期清理

(三)后勤管理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公司的各种制度,充分发挥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实际严格制度。

第二条后勤管理分为日常清洁卫生管理和考勤登记汇总管理工作。

第三条办公室人员负责每日的清洁卫生监督和维护,及时提醒值日生和监督者做好相应工作。

第四条根据外出工作人员情况,及时督促其按时填写外出工作时间登记,如实填写时间及外出事由。

第五条办公室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外出工作时间统计,每两周进行一次考勤汇总统计,月末根据外出工作时间登记进行总的考勤汇总。

第六条流程设计:监督→如实审核→汇总登记→报表

(四)文化宣传管理

第一条负责公司内部文化活动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同时负责公司外部的宣传维护工作。

第二条根据需要,及时收集信息、加工信息,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第三条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及时记录政策动向,制作简报以供学习。

第四条收集与工作有关的学习资料,丰富大家的知识面,附上签阅单进行进度跟踪。

第五条流程设计:获取信息来源→编辑整理→张贴→学习→存档

(五)其他事务

第一条名片制作、收发传真等其他事务。

第二条负责公司文书的打印复印工作。

第三条负责树木花卉的养护工作。

第四条协助其他部门工作,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由行政办公室制定,解释权归办公室。

第二条本办法由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4篇:办公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办公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办公室管理制度是少不了的公司内部制度,查字典范文大全特意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办公室管理制度范文的相关材料,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帮助。

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大纲

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二条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第三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和各种常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第五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六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八条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第三章行政管理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行政工作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制定制度。

文印管理规定

一、文印人员按公司规定按时打印公司相关文件。

二、公司禁止私自打印个人资料以及一切与公司无关的资料。如有违反,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三、文印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节约用纸,降低消耗、费用。对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电脑管理规定

一、办公室人员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输入电脑的信息属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准向任何人提供、泄露。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二、办公室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和规定采集、输入、输出信息,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决策提供信息资料。(采集、输入信息以及时、准确、全面为原则。)

三、信息载体必须安全存放、保管,防止丢失或失效。任何人不得将信息载体带出公司。

四、办公室人员应爱护各种设备,降低消耗、费用。对各种设备应按规范要求操作、保养。发现故障,应及时报请维修,以免影响工作。

五、严禁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看电影、玩游戏等做各种与工作无关事。如有违犯,发现一次按迟到一次处理,执行迟到相关的罚款制度。

六、电脑室设备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否则,造成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一、公司各部门所需的办公用,由办公室统一购置,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

二、各部门专用的表格,由各部门制度格式,由办公室统一订制。

三、办公室用品用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四、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五、购置日常办公用品或报销正常办公费用,由办公室主任审批,购置大宗、高级办公用品,必须按财务管理规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始得购置。

电话使用规定

一、公司电话为办公配备,原则上只得用于办公。

二、禁止员工为私事打电话。违者除补交电话费外,给予罚款处理。确有急事者,应先请示部门领导同意,并按规定交相应电话费。

三、联系业务时应尽量控制通话时间,降低费用。

第四章人事管理

为了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员工的聘(雇)用管理

一、新进人员经公司录用开始上班日起,前三个月为试用考核期,经试用合格者将转正,享有公司的一切待遇。

二、考核期间业绩表现优良者,经主管核报后,可申请提前转正,但试用期不得低于两个月;若考核成绩太差,且无改进之意者,可予直接解聘。

三、须办手续

第一项:填写员工资料卡

第二项:缴履历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照两张。

第三项:请领手册,并实施在职教育。

第四项:确认该之职务代理人。

四、新进人员自上班日起七天内为新人培训期,若无故离职者,不得向公司申请任何薪资及费用。

五、新人在考核试用期三个月内,以个人考核表现,通过后再予调整薪资。

六、七日内实施新人在职教育,熟练掌握公司管理制度及部门奖金条例,结束教育者必须签名,始即生效。

七、未经部门主管许可,未经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者,视同旷职,一日扣三日,二日扣六日,三日以上且无正当理由者予以开除。

员工的离职管理

一、若因工作环境不适或因其他个人因素而想自行离职者:

1、在三个月试用期内提出离职,须提前15天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15天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2、到职满三个月以上,已转正后若须辞职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否则以一个月薪水相抵,补偿公司损失。

3、工作在一年以上的员工提出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上报公司核准,未经核准而自行离职者,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任何工作奖金。

二、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填写“书面辞职报告”,经核准后,方可离职。

三、员工在自动离职或请辞期间内,因职务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而导致公司资金及财物上有所损失,须负赔偿责任,公司将依法解决。

四、已请辞员工在待退期间,若在公司表现恶劣,或影响公司其他人员或公然破坏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开除。

五、离职员工交接重点:

第一项:个人职责所属资产列报表,清点移交予接管人员。

第二项:原服务客户各项余额,资料档案及后续服务重点移交。

第三项:个人所负责之各项本册移交。

第四项:呈报手中未完成的客户单予会计查核。

注: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完成后,到离职前,若取消去意仍可继续恢复工作。

六、员工无论到职时间长短,表现优异者,可直接升级或跳级。员工表现极差者,须实施在职教育,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七、员工的裁减或增加,须以部门业绩表现而改善,淘汰劣质员工,保留优质员工。

员工的辞退管理

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辞退:

1、一年内记过三次者;

2、连续旷工三日或全年累记超过六日者;

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4、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者;

5、违抗命令或擅离职守,情节重大者;

6、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与生产秩序者;

7、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8、因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资材制品及文书等行为,致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失者;

9、品行不端、行为不简,屡劝不改者;

10、擅自离职为其他单位工作者;

11、违背国家法令或公司规章情节严重者;

12、泄漏业务上的秘密情节严重者;

13、办事不力、疏忽职守,且有具体事实情节重大者;

14、精神或机能发生障碍,或身体虚弱、衰老、残废等经本公司认为不能再从事工作者,或因员工对所从事的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15、为个人利益伪造证件,冒领各项费用者;

16、年终考核成绩不合格,经考察试用不合格者;

17、因公司业务紧缩须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18、工作期间因受刑事处分而经法院判刑确定者;

19、员工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者;

20、由于其他类似原因或业务上之必要者。

员工请休假制度

一、公司全员请假必须事先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并取消全勤奖。

二、非有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过二天,扣除当日薪资(同时取消全勤奖)。

三、怀孕达五个月以上者,可适当照顾休息时间,但每月事假限定不得连续超过两天,特殊情况酌情另定。

四、一般事假应于两天前请妥(急事经核准则例外),请假时必须填妥假单及职务代理人签名。

五、请假未准而私自休假者,以旷工论处,每旷职一日扣除当日薪资外,并取消全勤奖。

六、公司上班时间内,非有重要事故,不得临时请假超过2小时以上,否则扣全日薪资。

七、请任何祸假皆须职业医生开具证明,并在48小时内回报公司,否则以事假论处。若因伤重住院或卧床无法行动,2日内公司皆全薪付给,2日后暂停正薪部分,并留职备核,待正常上班后开始恢复正常。

八、轻微病假可商请部门经理核准,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九、凡在职员工有任何超出正常的休假,例假等公司的福利范围时,在请假超过7天以上时,皆必须签立《停薪留职条例》,连同请假单一同处理,否则即视同旷职论处,一律除名!

十、员工怀孕七个月后,可申请无给制之停薪留职,年资福利直接累进计算,不予扣除。

十一、公司会议不定期举行,一定会提前公告通知,全员参加。旷会按旷工论处,迟到按正常上班迟到条例处罚。

第五章考勤管理

考勤制度

一、总则

本考勤制度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二、考勤细则

1、出勤

1、1工作时间:各部门职员须按以下时间出勤:

上班时间8:30—17:30,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的,由公司另行通知。

1、2签到:公司全体员工采取签到考勤。

1、3外出:员工外出必须在“外出登记表”上登记,未登记的视为旷工一天处理。严禁代登记,如若发现,双方均按旷工违纪处理。

1、4迟到:每天上午上班前签到考勤,8:30以后算迟到,30分钟后(不包括30分钟)到公司的列为旷工半天,过半天未到的为旷工一天。特殊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

1、5早退:每天下午17:30下班时考勤后离开,17:30前无故离岗者或未签退者均视为早退,特殊原因需提前向部门经理说明。

2、请假:

2、1员工若早上有事不能直接到公司,应在前一日向部门经理请假或在当日上午8:30前用适当方法向部门经理请假,部门经理将未签到人员的情况在当日上午9:00前报给公司,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2员工当日上午请假的,需在8:30前向部门负责人批准并进行请假登记,未在8:30前登记者请假无效,拒绝电话请假,特殊原因需出示证明。

2、3上班时间外出办事须填写“外出登记表”。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被视为迟到。

2、4员工因公需出差时,在部门经理批准的情况下,登记考勤,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2、5任何类别的请假都需填写“请假条”,经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进行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3、请假、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处理

3、1请假:未满一天者,以工作时间计算,请假时间在半天内的(包括半天)视为请假半天,超过半天的视为请假一天,按个人工资标准由财务核扣。

3、2迟到:上班开始至30分钟之内未到者视为迟到;30分钟后(不包括30分钟)视为旷工处理。(由于公司考虑到可能有些员工住宿比较远,可能会出现偶尔堵车,因此每月允许迟到3次,但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超出3次视为迟到处理)迟到考核10元/次。

3、3早退:提前30分钟之内下班视为早退,提前30分钟以上下班视为旷工,按旷工一天处理。早退考核10元/次。

3、4旷工:按正常工资的两倍核算扣旷工工资。

4、公休

4、1当月休假、请假一周以上者(含一周),当月考勤以实际出勤天数为准。

当月工资计算方法:

(月合计工资—全勤奖)÷当月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5、考勤统计

5、1每月考勤时间:本月1号至本月31号

5、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①全月累计迟到4次者(包括4次)

②除公休外,请假1天者以上者(包括1天)

③月度旷工1次者(包括1次)

5、3对考勤的记录办法由公司每月按本规定,结合系统考勤记录、部门的记录、每日考勤签到∕签退记录、每日外出登记记录等来进行制月度考勤表,并报财务处理;

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为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的范围为公司该部门办公室、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设施的卫生。

二、卫生清理的标准是:门窗(玻璃、窗台、窗棂)上无浮尘;地面无污物、污水、浮土;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浮尘;照明灯等无浮尘;书橱、镜子上无浮尘、污迹,书橱、档案橱内各类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办公桌上无浮尘,物品摆放整齐,水具无茶锈、水垢;桌椅摆放端正,各类座套干净整洁;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无灰尘、浮土。

三、卫生清理实行部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各部门办公室的卫生,由部门按小组轮流负责。具体实施参见各部值日表。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办公室员工。

第二节处罚

员工有违反公司上文提到的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考勤管理规定者,严格按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三节奖励

公司设立以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测评方法

每个月由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依据各项评测标准对办公室人员做出评价,对各项工作执行优异的员工,应当给予相应奖励。

评测标准

1、无迟到,无缺勤,无任何违纪行为;

2、岗位胜任能力,按时高标准完成工作任务;

3、工作积极、认真、努力、用心,同样错误不犯两遍;

4、执行工作有详细计划和分工;

5、工作思路清晰,有预见性,对问题分析透彻,逻辑严密,不是凭感觉;

6、任劳任怨,不发牢骚,不对他人工作冷嘲热讽;

7、犯了错误虚心接受批评,总是从自身找原因,不强调客观理由,幷勇于承担相关责任;

8、有创新意识,有高于他人的专业的独特的见解。经常在工作中改进尝试新办法,经常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在事情遇到困难时能有办法推动解决;

9、客观评价自己的成绩与团队的关系,依靠团队,不搞个人英雄主义;

10、节约资金,节俭费用,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行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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