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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交通局2016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01    阅读:

2016年综合目标管理及考核方案
县直交通局2016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第一篇

***医院

2016年综合目标管理及考核方案

为在创建三级医院起点上,继续促进医院标准化建设,加强我院质量控制管理,充分发挥医院、职能部门、科室三级质控模式的作用,根据《***发展规划》要求,实现五年内达到三甲医 院标准的总体目标,结合我院实际运行情况,特制订《2016年综合目标管理及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继续以《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版)做为管理工具,科学、正确地把握各项规范要求,对照标准定期对医院内部质量进行评价,并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持续改进,以保持医院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

二、工作目标

完善医院质量管理体系,对医疗运行质量进行质控监管,保证医院质量安全。

三、实施步骤

(一)制订、修订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标准

1.4月份确定有考核任务的职能科室与无考核任务的职能科室。

2.通过多部门协商,就质量与安全评价指标的收集方法、部分指标的界定及责任归属部门进行修订。

(二)标准汇总

1.5月份收集、修订有考核任务的各职能部门的考核标准。

2.考核项目分值调整,各考核科室的考核总分值都调整为100分,医院汇总时再加权赋分。实行减分制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引导作用。

3.考核项目调整:

(1)临床科室医疗(质量与安全考核项目85分、关键指标考核项目10分和重点单项考核项目5分),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暂定将****做为关键指标考核,重点单项考核项目主要针对“满意度调查”。

(2)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护理

4.有考核任务的职能科室确定被考核科室及考核标准,科主任签订责任书。

(三)考核项目分类

1.临床科室

(1)质量与安全考核(85分)

(2)关键指标考核(10分)

(3)重点工作单项考核(5分)

2.职能科室

(1)质量与安全考核(90分)

(2)临床对职能科室的满意度评价(10分)

(四)培训

8月上旬对全院进行质控平台使用及管理进行培训,使各科

室熟练掌握考核、提交流程。

(五)考核实施

1.试运行:*日-*日有考核任务的各职能部门根据各项标准针对质控重点开展医院内部质量评价工作,*日-*日收集问题发放整改通知单至相关科室,*日-*日汇总问题及成绩至质量管理办公室。

2.运行后:畅通沟通平台

每月*日前由各职能部门确定当月考核重点,提交到质量管理处,汇总后挂院内网站。每月*日-*日有考核任务的各职能部门实施考核,*日前发放整改通知单至各被检科室,*日-*日汇总存在问题及考核成绩至质量管理办公处,同时各职能部门提出每月的高风险、高频次问题,及时反馈给质量管理处,质量管理办公室汇总各科室总成绩后作为管理绩效指标提交给经济管理办公室及院领导。

3.关注问题解决,注重督导整改。对于发现问题,各职能部门在发放整改通知单10个工作日内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价。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落实整改进度,次月1-5号对高风险、高频次问题进行一对一督导落实,对其他存在问题抽查督导整改效果,5号前根据上月质控问题提出当月质控重点悬挂院内网站。年终对全年工作检查评价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并通报评价结果,推广交流亮点,推进医疗质量与安全持续发展。

县交通运输局2013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奖惩办法
县直交通局2016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第二篇

县交通运输局

2013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奖惩办法

按照县委十一届三次次全体(扩大)会议各项部署,为确保实现2013年度工作目标,推动交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签订责任状的14个企、事业单位。

二、考核内容

1、《泗洪县2013年度重大项目建设目标责任状》中的全部条款;

2、市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泗洪县人民政府2013年度交通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目标责任书》中涉及到相关单位的条款。

三、考核组织

成立局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目标考评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肖兰俊同志任考评领导小组组长,高翔同志为副组

【县直交通局2016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终综合目标考评列全市倒数第一的,在总分中扣2分;市、县软环境行风检查和局明查暗访,每查到一次违纪现象分别在总分中扣2分、1分和0.5分,按次累计扣分。

加分以表彰文件、获奖证书、奖状等为依据,在考核前提供给考核组确认加分;同档单位在全市系统内年终评比结果必须统一在局年终总结大会前提供加分依据,否则缺一家,对已有加分依据的单位均转入下一年度加分。

考核分值由考核基准分、奖励加分和罚责扣分三部分组成。

考评组按责任书各条款考核,评分占考核基准分的75%;单位互评和局机关评分占考核基准分的10%;局领导评分占考核基准分的15%。

考评组业务评分结果需经局分管领导审核确认签字。

五、考核方式及程序

2013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分两次考评,半年度和年终各一次。主要程序分考评组评分、单位互评及局机关评分、局领导评分和局党委会审定等程序。

被考核单位共分二档,分档情况详见附件。

六、奖惩【县直交通局2016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一)奖励

1、综合目标考评先进奖:一档单位设综合先进奖一名,奖奖匾一块、奖金10000元,二等奖设两名,奖奖匾一块、奖金6000元;二档单位设综合先进奖一名,奖奖匾一块、奖金10000元,二等奖两名,各奖奖匾一块、奖金6000元。

2、单项先进奖:分别设立行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工程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各得奖匾一块、奖金3000元。

3、招商引资工作的奖惩按《关于下达2013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及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洪交[2013]19号)文件要求,进行专项兑现。

以上奖金,奖给获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其中党政正职奖金不低于奖金总额的30%。

(二)处罚

对每档年终综合考评最后一名且分值未满75分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诫免谈话,党政一把手罚款2000元,班子成员罚款1000元;对每档综合考评最后一名且分值未满65分的单位,党政一把手引咎辞职。

(三)一票否决

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在综合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凡该四项工作不达标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不参加年度任何评优创先,具体否决标准按县相关规定执行。

七、本办法由县局目标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6村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县直交通局2016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第三篇

2016村级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为切实加强基层组织目标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加快富民强镇步伐,建立健全村级干部科学规范管理机制,正确评价村级工作实绩,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

全镇18个村、3个社区。

【县直交通局2016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二、考核内容

本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在考核评分上,采取定量考核(85%)与定性考核(15%)相结合;在考核方式上,实行考核专班年底集中考核(60%)与部门或分管领导平时分散考核(40%)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得分相加所得综合得分为全年考核得分。

(一)定量考核主要侧重工作业绩完成情况。定量考核分共性部分和阶段性中心工作两部分。共性部分(见附1、附2)分值100分,得分按80%计入综合得分;阶段性中心工作(考核内容适时予以明确)分值100分,得分按5%计入综合得分。

(二)定性考核主要侧重社会公认度评价情况。一是镇领导班子评价(100分),由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好”(100%)、“中”(80%)、“差”(60%)分别进行评分;二是社会评议(100分),由部分县镇两代表一委员、政府机关干部、镇直单位负责人、企业代表和基层群众代表进行无记名测评,按照“满意”(100%)、“基本满意”(80%)、“不满意”(60%)进行评分,社会评议参评人数不少于40人;三是党员、村(居)民代表评价(100分),由被考核村(居)民代表进行无记名测评,按照“满意”(100%)、“基本满意”(80%)、“不满意”(60%)进行评分,党员、村(居)民代表评议参评人数不少于30人。以上三项测评得分各按5%计入综合得分。

(三)加减分因素

1、加分因素。被考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予以加分:

(1)获奖及工作位次加减分:凡村级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县、市、省、国家级党委、政府表彰的,在考核总分中分别加0.1、0.2、0.3、0.4分,受到县、市、省、国家级部门表彰的,在考核总分中分别加0.05、0.1、0.15、0.2分,同一工作获不同层次表彰的,以最高层次给予加分。

(2)承担现场会及推广交流经验加分:对年度内部门单位工作有创新、典型经验得到县、市、省、国家级肯定推广或提供现场的,考核时每项分别加0.02、0.04、0.06、0.08分,同一项目以最高层次加分,不重复加分。

(3)集体经济纯收入5万元以上,比上年有所增长,每增长十个百分点奖0.5分。 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证书等为依据,当年表彰当年计算,由被考核单位在年度考核时提供,经镇考核办核定后,予以加分。跨年度表彰的,以文件、证书的发文时间计算,计入年度加分。同一项工作受到多头表彰,只记一次最高加分。

2、扣分因素。被考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分别予以扣分:

(1)部门单位因失察、失职、工作不力、内部管理不严和在实施倒逼机制的工作过程中,被镇、县、市、省、国家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书面通报批评或实施责任追究的,每次扣0.1、0.2、0.3、0.4、0.5分。

(2)在镇、县、市、省、国家级组织的各种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的,每起扣0.05、0.1、0.15、0.2、0.25分,整改不到位的,每起加倍扣分。

(3)集体经济纯收入比上年每减少十个百分点扣0.5分。

(4)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分别按照政策规定实

行“一票否决”。

三、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按得分比例与村级干部待遇挂钩,并对考核总分前5名的村和排名第1的社区纳入下一年度全镇经济工作会议表彰奖励范围;总分在95分以上为优秀格次,总分在80分至94分为合格格次;总分在80分以下列为不合格单位。各考核内容扣分以扣完该项分值为止。

四、组织领导

1、成立镇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

2、将督办通报作为年终综合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采用随时抽查、季度定时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督查结果以《情况》的形式通报全镇各单位。对督查过程中予以通报批评的村(社区)将在目标管理考核中扣分。

3、考核结果报镇委、镇政府审定后发文通报,由镇财政所按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组织兑现相关经费。

泰顺县交通局直属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县直交通局2016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第四篇

泰顺县交通局直属单位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现代交通“三大建设”,不断提高“三个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保证全面完成年度交通工作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局属各单位,其中县公路管理段、县公路运管稽征所、县长途汽车运输公司为一类考核单位;县康庄办、县交通建设管理所、58省道至雪溪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为二类考核单位。

第三条 局成立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县直交通局2016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第四条 考核围绕县委、县政府考核目标和省、市、县交通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分类进行。其中一类考核单位考核内容分为重要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二类考核单位考核内容为重要工作目标。

第五条 考核目标按照以下程序制订:

(一)目标的提出:各单位分别提出重要工作目标内容(共性工作目标和分类工作目标设臵参照县委、县政府对局考核内容)。

(二)目标的汇总:重要工作目标提出后送局办公室汇总平衡,并向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三)目标的确定:局办公室将征求意见后的汇总目标提交局党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予以印发。除不可抗因素外,考核目标一律不作调整。

第六条 各单位应抓好考核目标的落实。年中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并以书面形式报局办公室,局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年末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对照工作目标逐项打分,凡涉及扣分事项,均需说明理由。

第七条 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考核:在各单位进行自评的基础上,局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组成联评考核组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联评考核组成员从局机关各科室以及局属单位临时抽调人员组成。

(二)汇总审核:局办公室汇总所有考核项目得分、意见,提交局目标管理小组审核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三)审议公示:局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报局党委会审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发文公布,抄报各上级主管单位。

第八条 考核按照以下办法计分:

(一)重要工作目标按实际完成情况对照相应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扣分只限于该考核项目分值,扣完为止。重要工作目标中超额完成任务达10%及以上的,每超额一项加2分(同一项工作中有2个以上量化指标的,只取其中1项),最多可加该项工作分值的30%。

(二)争先创优加分

在考核年度期间内(以发文时间为准),单位受到党中央、国务院或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或省厅、市委市政府

或市局、县委县政府或局党委表彰、通令嘉奖与正式发文推广其经验的,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0.5分;同一项工作同时符合加分条件的,取最高分值加分。

(三)实行记差分制度

各单位因工作不力或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指县委、县政府对局考核的重要工作责任制目标和职能工作目标以及共性、分类考核工作目标),导致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被县委、县政府扣分的,视具体情况每例扣1至5分,该单位主要负责人按所扣分值的60%记差分。

以上各项分数得出后,按以下公式计算出百分制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年度考核总得分=年度考核实得分+加分—差分

第十条 综合考核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按以下原则综合评定。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及以上为合格,70分及以上为良好, 80分及以上为优秀。

【县直交通局2016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优秀等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安全管理单项考核为合格及以上;二是未发生干部职工被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三是不因本单位工作导致局里被上级“一票否决”。

第十一条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局党委对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年度目标考核落后的单位,视具体情况追究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或对其领导班子进行适当调整。

第十二条 考核中如出现本办法未作规定的情况,由局

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2016交通局四城同创工作指导方案
县直交通局2016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第五篇

2016交通局四城同创工作指导方案

为提升城市品位,提升交通服务水平,塑造新形象,根据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园林城市、生态宜居城市(简称“四城同创”)工作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以县委县政府“四城同创”实施方案为依据,坚持“企业自查、行业监管、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广泛深入开展“四城同创”活动,提升交通行业管理服务水平,为全面实现“四城同创”目标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县“四城同创”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县交通运输局“四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运管所所长兼办公室主任,任联络员,主要负责落实“四城同创”工作的组织、联络与协调等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宣传教育。在县汽车站、各运输企业及城区主干道各出入口悬挂以“四城同创”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标语,在各运输和驾培维修企业中,深入开展“服务四城同创当先锋”的主题活动,以强化交通从业人员文明优质服务的自觉性。

(二)优质服务。1、班线客运优质服务:集中整治客运车辆不准点发车,驾驶员违章驾驶、乱停乱靠等现象,全面规范司乘人员按规定佩带服务证件,规范使用文明服务用语,耐心解答乘客问询等服务内容。2、城市公交优质服务。结合县城区域的特点,科学设置公交站点,规范公交站台站牌;确保公交车技术状况良好、设施齐全;车内张贴乘车规范、线路走向图、线路票价表、投诉监督电话;车身内外保持清洁,规范美观设置车身广告;引导乘客自觉遵守乘车秩序,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3、出租汽车优质服务。规范完善出租汽车标志牌,按规定使用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资格证;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保持车内外卫生清洁;保持驾驶员仪表整洁,规范使用文明服务用语;督促驾驶员及乘客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带,按物价部门核定的运价打表计费,防止拼客、甩客和拒载行为。

(三)强化整治。1、加强汽车站环境整治。规范车站售票员及站务人员的服务行为,提高窗口人员服务意识。设置咨询服务台,耐心解答旅客问询。公示投诉电话,增设投诉窗口,建立快速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在候车室、办公场所设置禁烟标识,设立公共场所吸烟处,维护室内空气环境。在候车室内醒目位置悬挂公布客运班次、里程、线路、票价表,设立LED游示信息显示屏,告知旅客乘车相关事项,为旅客提供全面周到的乘车服务。重点整治站前环境,保持候车室及售票大厅保洁设施齐全方便,厕所设备性能良好符合卫生标准。配有专职卫生保洁人员,随时维护车站内外环境卫生,确保站容站貌整洁。规范车站运行,实行封闭管理,站内落客,防止站前出租车、摩托车抢客拉客等不文明行为(责任人:、)。2、整治维修驾培市场秩序。会同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对主要道路两侧从事机动车辆维修和保养(含汽车美容)的门店、企业违章占道行为进行整治,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维修门店予以取缔。保持驾校内外环境干净

整洁,力争做到净化、绿化、美化、亮化,门前“三包”工作落实;驾校工作人员仪表端庄,礼貌待客,文明用语,教练车辆集中停放有序,车容车貌干净整洁。驾校学员报名处应设置意见箱,公开收费标准、工作人员岗位栏、公开监督电话。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交通行政执法规范》规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从事执法活动,规范执法行为,合理使用文明执法用语,依法依规理性执法,严禁发生“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等现象,积极营造文明、和谐、良好行政执法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四城同创”活动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大科学决策,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光大形象的重要举措。交通行业是实施“四城同创”的重要部门,各所、站、股、室及各运输企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四城同创”工作重要性,认真做好交通行业文明、优质服务的各项工作。

(二)强化责任。交通行业开展“四城同创”工作,涉及班线客运、公交出租车运行、汽车站管理、交通执法等行业管理工作,运管所是主创部门,要把工作任务按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股室和责任人,公路站、港航所要密切配合,局办公室负责协调联络,全局应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督查。结合业务工作检查,加大对各运输企业、驾培维修市场的检查督查,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现场调度等形式进行检查督促,要与从业资格审核、审批,运输证审批及年审季审等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各运输企业及汽车维修驾培企业开展“四城同创”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016交通局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第三阶段整改方案
县直交通局2016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第六篇

根据县委的部署要求和县委科学发展观指导组《关于××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和制约我县交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确保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现结合我县交通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建设和谐交通”这一主题和“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以“重实践抓整改、解难题建机制”为载体,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我县交通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有利于我县交通事业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相适应的交通服务体系。

抓住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云南省实施通县油路、县际油路、通乡油路、兴边富民工程、通达工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契机,加快交通项目建设步伐,更新理念,乘势而上,使××的道路交通建设得到长足发展。

二、范围和对象

参加第三阶段整改落实活动的范围和对象包括:

交通局机关支部、地方公路管理段机关支部的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和离退休干部。

三、整改原则和目标

坚持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的原则,对马上能够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立即予以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创造条件限时解决。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集中力量解决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能够解决的问题,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抓住那些既事关大局又有可能经过努力近期解决的问题,坚持上下互动、左右联动,建立整改台帐,领导挂牌督办,实行整改销号,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对涉及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要整合力量,积极探索有效的解决办法。对解决问题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整改。特别是围绕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县委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生态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组织专门力量,着力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机制、政策措施和规章制度,形成一套既管当前又管长远、有利于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通过落实整改,达到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度和广度上有新突破;在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上有新举措;在推动本地本单位的科学发展上有新成果。

四、整改项目和措施

结合一、二阶段科学发展观学习查摆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项目和措施。

(一)政治思想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领导班子成员结合交通实际,制定学习计划。领导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认真抓好、抓实、抓细,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坚持自学,形成主动学习,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刻苦钻研的良好学风。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为把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县交通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6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明确党总支及党总支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责任及目标范围,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起到监督和约束作用。

(3)拓宽工作思路,发挥主观能动性。提高班子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党员干部的执行、服务和创新能力。

(4)进一步完善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经常深入职工中沟通思想,及时解决职工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关心爱护干部。解决干部职工面临的一些实际困难,促进干群关系和谐,工作顺畅。组织干部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间的了解和团结。

(6)着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一是着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全面履行职责、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着力提高工作能力。要通过加强和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工作,使干部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增强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着力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模范遵守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纪律,使干部自觉当好表率,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恪尽职守、秉公执法的职业道德,在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中经受考验、健康成长。

负责领导:岩迭

承办单位:交通局党总支

整改期限:长期

(二)制度建设

创新完善各项制度。重视做好制度创新工作,充分借鉴学习调研成果,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勇于突破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束缚。着力创新“十大机制”(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机制、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机制、现代生态农业推进机制、节能减排和环保约束机制、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改善民生保障机制、效能建设机制、惩防体系建设机制、维护社会稳定机制、人才培养成长机制),推进符合交通发展机制,创新完善各项制度,形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1)建立完善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政务公开,以制度约束每个党员干部的工作行为。制订各项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和机关各项制度,领导班子定期例会,各业务科室每周一向分管副局长汇报工作;必要时召开党总支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听取各科室工作汇报。客观反映工作情况及个人想法,特别是涉及到科室业务等一些敏感问题,干部职工要充分发表个人的观点意见,供局领导科学决策。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整改工作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股所段处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涉及面广、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由局主要领导统筹协调,综合治理。

(3)单位工作用车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局长办公会的规定和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凡是公务用车,均由用车人申请,办公室填写加油单,再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加油出车,杜绝私人用车。

(4)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公路建设资金采用专户存储、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的方式,建立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上级安排补助资金全额用于工程建设直接工程费,无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等现象,资金拨付程序合法、合规,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公正公开透明。单位接待费用方面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做到对口接待,陪同人数从简,坚持必须、可能、节约的原则,来客接待分管副局长负责,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办公室安排就餐。健全制度,坚决执行,防止违纪违规现象。

负责领导:胡志平

承办单位:××县交通局行政办公室

整改期限:长期

(三)综治维稳工作

(1)狠抓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制定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成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内容,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继续,保持我县公路无“三乱”的成果。

(2)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一是高度重视涉及“三乱”行为的来信来访,及时调查,依法查处。二是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建立治理“三乱”责任上报制度,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结合本单位职责与工作特点,一月进行一次查访,单位主管负责人要不定期地开展暗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各项文件精神,始终保持反弹摘牌的工作态势。

(3)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确保社会和谐,积极开展好“三创”活动。

(4)进一步对局内“人、财、物”的掌控,加强痕迹管理,做到有根有据。防止因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造成不稳定因素的产生,防范于未然。

负责领导:岩迭

承办单位:路政所

整改期限:2016年

(四)安全生产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度各项工作要求,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着力抓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和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加大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和要求,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使我县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形势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

(1)继续实施公路设施安全保障工程。多渠道筹措资金对管养公路安全保障工程的改造,逐步清除因历史、技术和自然环境等因素造成的公路设施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公路通行的安全性、舒适性。

(2)强化动态管理。继续开展以各种专项整治为重点的交通综合治理和运输市场整治工作,加大打击非法营运、无证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的力度,通过政策引导,法律、法规宣传,培育规范有序的交通安全环境。

(3)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对乡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对船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4)认真履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目标责任制,各司其职,加强配合,通力协作,把安全监管管理的重点放在把好“三关一监督”上。抓住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我县无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保持我县交通安全生产平稳态势。

负责领导:岩迭

承办单位:海事办

整改期限:长期

(五)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工程招投标及合同。一是严格执行《国家公路工程招投标办法》程序;二是基础设施建设中,实行“三合同制”,即施工合同、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在严格“四制”的基础上,建立跟踪监管、廉政巡视、定期考评制度,确保在工程建设中不出违规、违纪问题。

负责领导:张荣清

承办单位:综合股

整改期限:2016年

(2)“村村通”工程建设。根据州交通局有关要求,对我县“村村通”工程项目在原建设计划里程250公里的基础上再增加254.5公里,现经我局调整后的“村村通”建设计划里程为504.5公里,总投资6054万元,其中,银行贷款为5045万元,地方自筹1009万元。为了更好地完成上级和州交通局下达的各项交通建设任务,我局对调整后的“村村通”道路建设项目504.5公里按年度分期进行修建

1、在2016年9月雨季期间做好“村村通”修建准备工作,选好具有交通建设资质的施工队伍,计划在9-10月份修建80公里,总投资960万元。

2、在2016年11-12月份和2016年1-2月份计划抓紧黄金时段努力完成335公里,总投资4020万元。

3、在2016年3-4月份继续完成89.5公里,总投资1074万元。积极做好前期的建设工程和收尾工作,力争在2016年4月底完成州局下达的“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

负责领导:刘学文

承办单位:××县交通局综合股

整改期限:2016-2016年

(3)克木人建设项目。克木人村道路、桥梁建设分三年实施,总投资2588万元,项目个数20个,已完成施工图及预算编制。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大监理力度,强化管理,切实搞好工程质量。严格按照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尽早完成该路的建设,造福人民。

负责领导:肖美惠

承办单位:××县交通局综合股

整改期限:三年

(4)通达工程建设

1、易勐公路四级油路改造。该项目建设里程57.75公里,总投资3850万元,工程于2016年2月21日开工,目前完成工程量3258万元,占任务数的85%,计划2016年全面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负责领导:肖美惠

承办单位:易勐公路建设指挥部

整改期限:2016年底

2、象明至勐仑四级油路改造。该项目建设里程57公里,总投资3990万元,工程于2016年1月1日开工,已完成路基工程量480万元,占任务数的12%,2016年11月份因筹建水库要求改线,工程项目暂停施工。今年5月根据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部署重新启动建设,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预计2016年完成建设任务。

负责领导:张荣清

承办单位:××县交通局测设队

整改期限:2016-2016年

(六)农村公路养护

坚持建养并重,创新养管体制,以更多的资金、力量用于养护管理,努力提高公路好路率。一是要牢固树立“养护管理也是发展”的理念,针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面临的新情况,完善管养剥离、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养护长效机制和养护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实现有路必养,养路必畅。二是要加大行业执法监管,依法取缔非法营运,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公路管理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切实把维护路产路权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确保交通运输和谐发展。三是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努力提高交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展示交通行业新形象,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良服务。

负责领导:肖美惠

承办单位:地方公路管理段

整改期限:长期

(七)农村客运站场建设

在完成乡镇公路油路化、行政村路面硬化建设的同时,积极筹资兴建农村客运站点建设,近三年来,先后筹资建设了易武、勐满、勐哈、关累等4个客运站点,使客运班线覆盖全县10个乡镇,52个行政村,为各族群众的出行创造便利条件。下一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继续把加快农村交通建设作为全县交通运输发展的重中之重,继续保持对农村客运发展的倾斜力度,切实加强农村交通运输组织管理,推广丘北经验“路站运管安”一体化大力发展农村客运,有效改善农村群众出行条件,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全面完成乡(镇)客运站点建设,完成村级“农客”投放营运,满足群众出行需要。

负责领导:白加强

承办单位:××县运政管理所

整改期限:“十一五”期间

2015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县直交通局2016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第七篇

第1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全县各项目标任务及全省政府绩效管理试点任务圆满完成,按照我省《关于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意见》(冀办发〔20XX〕53号)、市《关于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石办字〔20XX〕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以加快发展、提高效能为主线,深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促进部门、单位改进作风、主动作为、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实效,成立我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冯立业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钟亚辉同志,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王建华同志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编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法制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绩效办),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刘贵锁同志兼任。绩效办承担日常工作。

三、绩效管理范围

实行政府绩效管理的对象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事业单位共计48个。绩效管理对象分为承担日常工作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两类。

(一)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39个)

1、乡、镇政府:南牛乡、新城铺镇、西平乐乡、新安镇、南楼乡、曲阳桥乡、北早现乡等7个乡镇。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办、招商局、工信局、水务局、农牧局、畜牧水产中心、农机管理中心、林业局、商务局(粮食局)、农开办、市场办、供销总社、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宗教局)、人社局、财政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就业局、矿管办、文广新局、卫生局、计生局、统计局、公安局、司法局、环保局、审计局、食药监局、安监局、县行政服务中心等32个部门和单位。

(二)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9个)

规划分局、国土分局、住建局、发改局、文管局、城管局、交通局、正定镇、城区街道办事处等9个单位。

四、绩效管理内容及指标设定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1、乡、镇政府考核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2项: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1)。

2、县政府工作部门和单位目标的设定。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3项:经济发展、业务工作、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2)。

(二)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考核指标的设定。

指标设置为三级体系,一级指标为1项: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二、三级指标详见附件3)。

五、绩效指标评估及分值

(一)对承担日常工作乡镇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9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包该乡镇四机关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二)对承担日常工作部门和单位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综合运用指标评估、公众评估、领导评估等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6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公众评估(30分)。每个季度一评估,对不同满意度的调查结果划分档次,每个档次对应不同分值,将主观评价转化为量化得分。权重均为25%。

3、领导评估(1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对绩效管理单位的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分为中期评估(7月)和年终评估(次年1月)。权重均为50%。

(三)对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绩效管理对象的指标评估。

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制评估,运用指标评估、领导评估两种方式进行。

1、指标评估(70分)。以量化下达的指标为标准值,达到及超过标准值的计满分,低于标准值的按实际完成比例折算计分。

2、领导评估(30分)。设定具体分值,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古城风貌恢复工作主管领导对部门完成工作情况进行打分评估。

指标评估和领导评估每月评估一次。

(四)评估加减分

1、加分。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市委、市政府,省委、省政府,或党中央、国务院表彰,或作为典型推广的,分别加2、3、4分;受到我市部门,我省部门或国务院部委表彰的,分别加1、2、3分;其它工作有突出贡献、社会公认度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加分的。各单位累计加分不超过4分。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证书等为依据,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经确认给予加分。

2、减分。因工作不力,受到省、市、县通报批评的,分别扣2、1、0.5分;因损害发展环境问题受到投诉举报并查实的扣0.5分;班子成员受到党政纪处分的,扣1分,受到行政问责的扣0.5分;各单位累计扣分不超过4分。

评估加减分适用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

六、评估结果汇总

(一)综合得分

1、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2、承担日常工作的部门和单位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公众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加分)-(减分)。

3、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部门综合得分计算方法: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领导评估得分。

(二)评估档次

1、承担日常工作的绩效管理对象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先进等次名额按被评估单位数的25%确定,先进等次的部门和单位综合评估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含90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其中,7个乡、镇中评出2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32个日常工作绩效管理部门和单位中评出8个绩效管理先进单位。承担古城风貌恢复工作的乡镇(街道办)和部门评估档次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先进等次取3-5名,获得先进的单位综合得分必须在95分以上(含95分)、并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取消评先资格:(1)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出现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的;(3)班子成员发生腐败案件的。

2、综合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为合格单位;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合格单位:(1)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2)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经县绩效管理机构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认定为不合格的。

(三)定期汇总

绩效管理的乡镇、部门和单位,每月将指标完成情况报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要及时整理汇总并上报。

七、评估结果运用

1、对于获得先进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同时奖励所在单位在编人员一个月工资,奖励资金由本单位自筹。对于承担重点工作获得先进单位的,在奖励一个月工资基础上,再另行奖励。对于不合格的单位,县委、县政府给予批评。

2、对于承担日常工作的乡镇、部门和单位的综合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且后三名的,县绩效办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抄送有关部门。

3、对严重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人员,由县纪委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综合得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绩效办向各单位反馈评估结果,并提出意见建议。各单位要根据评估结果,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改进工作。

4、评估结果抄送县考核办,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5、各单位对本单位人员评估结果要进行公示,并将结果报县绩效办和人社局。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增强主体责任。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敢于创新,狠抓落实。实施政府绩效管理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具体负责,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强化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要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完善绩效管理制度,落实绩效责任,强化绩效意识,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落实到各内设机构和具体岗位,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绩效管理单位要采用指纹考勤机等先进管理方式进一步严格上下班制度,要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着手,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县行政效能中心要增加检查频率和力度,定期不定期加强对各单位、尤其是绩效管理单位的检查,一经发现,严厉问责。

(三)狠抓落实,稳妥有序推进。绩效管理单位要认真学习绩效管理工作有关精神,抓紧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和考核指标,并于《实施方案》下发7个工作日内报县绩效办。要根据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绩效计划,明确要求、工作措施、时间安排和责任分工,使日常考评、阶段性评估、结果运用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做好对各单位的指标考核,严格把关相关数据资料,确保数据的真实客观和及时准确。要加强宣传动员和教育培训,引导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树立绩效理念,努力营造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

第2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XX〕173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新疆效率”和“新疆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把我县建设“五中心、两基地、一名城”,率先实现“三化”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收并蓄、改革创新,牵头抓总、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点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直属事业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

1.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管理考核,其中,乡镇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督查室负责;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监察局负责。“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的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2.完善专项绩效管理体系。专项绩效管理,即:对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对口援疆项目建设单位绩效管理,由发改委制定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

(二)科学设置绩效管理的指标

1.“一级”绩效管理的指标。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昌吉州人民政府绩效管理的要求确定。

2.“二级”绩效管理指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的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0%),即县委、县人民政府下达给本部门单位的重点工作,由被考评单位列出1-3项;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0%),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由县人民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绩效办)确定;公众评议(10%);专项绩效考核(10%)。

乡镇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15%),根据县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经济发展指标(20%),主要包括农畜产品基地建设、高效节水和设施农业、科技兴农、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农牧民增收等方面指标;社会发展指标(15%),主要包括安居富民和定居兴牧、全民创业就业、信息化、城镇化、人口和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方面指标;公共管理服务指标(20%),主要包括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社会稳定等方面指标;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1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机关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专项绩效考核(10%);公众评议(10%)。

3.“三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在继承过去比较成熟绩效考核做法和经验的同时,参照以下考核内容,制定对“三级”的考核指标,也可根据实际细化和量化。主要包括年度全局性重点工作指标(35%),根据乡镇人民政府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确定;年度目标任务指标(35%),由被考评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具体列出1~6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指标(20%),主要包括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工作效率、廉政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指标;公众评议(10%)。

4.“四级”绩效考核管理指标。“二级”单位根据人事部门要求参照以下内容设置“四级”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综合性指标(20%),岗位目标任务指标(40%),作风效能建设指标(30%),公众评议(10%)。

5.专项绩效管理指标。主要包括:项目决策指标(5%),项目审批许可指标(5%),招投标指标(10%),工程施工管理指标(10%),工程质量监管指标(10%),安全生产监管指标(10%),项目资金监管指标(10%),项目审计监督指标(10%),廉政建设指标(10%),工程进度指标(10%),公众评议(10%)。

(三)规范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规范“四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得分=重点考核得分×90%+公众评议得分×10%-(查访核验扣分+投诉查处扣分)。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1)自查总结。“四级”绩效考核单位根据各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分别于7月10日和12月15日前报上一级绩效办。

(2)查访核验。县效能办制定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查访核验工作方案,会同督查室、法制办等部门,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建立健全绩效管理运行机制、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办理效能投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查访核验,并建立年度绩效台账。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对下一级的查访核验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查访核验实行倒扣分,倒扣分不超过2分。

(3)集中考核。按照“四级”管理体系中的职责逐级进行集中考核。集中考核按照半年初评、年底总评要求进行,集中考核分值占考评总分90%,其中,半年初评占集中考核分值的30%,年终总评占集中考核分值的60%。集中考核中的数据采集由县统计局、财政局、发改委、建设局、教育局、环保局、国家统计局奇台调查队、人事局、地税局、卫生局、经贸委、科技局、计生委、综治办、文体局、安监局、信访局、法制办、法院、检察院、监察局、质监局、交通局、农业局、林业局、工商局、农机局、畜牧局、水利局、民政局、残联等单位提供。

(4)公众评议。县统计局制定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协同县效能办和农调队于11月15日之前对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情况组织公众评议。乡镇评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县乡镇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村“两委”正职、站所长、机关干部、各界群众代表。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评议对象为县四套班子领导、州县人大代表、州县政协委员、县直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区州驻县单位主要领导、金融机构主要领导、县纠风评议员、效能建设监督员、企业法人代表、城区居民代表。主要评议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执行政策、履职状况、廉政建设、服务质量、政务公开等方面的情况。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对下一级的绩效管理公众评议实施方案,并于11月15前组织实施。公众评议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5)投诉查处。县效能办制定效能投诉查处扣分办法,对基层和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各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也要制定效能投诉查处扣分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投诉查处实行倒扣分制,倒扣分不超过2分。投诉查处扣分办法由各级绩效办制定。

2.规范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得分=跟踪督查得分×80%+公众评议得分×10%+绩效考核得分×10%。考核管理办法包括:

(1)自查总结。项目牵头单位根据对口援疆工作绩效管理和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绩效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自项目实施起,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形成书面自查自评报告,上报发改委。

(2)跟踪督查。发改委建立重大项目(民生项目)和对口援疆项目台账,明确投资项目、投资数量、时间节点、责任分工,会同有关部门每月对列入专项绩效考核管理台账的项目开展一次跟踪督查,形成督查通报,填写督办通知书,对项目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项目牵头单位要根据发改委督办通知书要求,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跟踪督查分值占考核总分的80%。

(3)公众评议。20XX年由县绩效办会同发改委组织对口援疆指挥部和受益对象分别对项目牵头单位和已完成民生项目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20XX年起逐步扩大评议覆盖范围。公众评议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4)绩效审计。20XX年由审计局对已完成的民生项目进行绩效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20XX年起逐步扩大审计覆盖范围。绩效审计分值占考核总分的10%。

(四)科学确定绩效管理考评等次

1.“四级”绩效考核管理等次划分和计分方法。“四级”绩效管理考核等次分为对单位的考核等次和对干部的考核等次,其中,对单位的考核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干部考核等次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对单位考核等次的确定,采用积分分段法,即:绩效管理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含90)以上单位为优秀,考核得分达到总分80—89%的单位为良好,考核得分达到总分70—79%的单位为合格,考核得分在总分70%(不含70)以下单位为不合格。“四级”考核在人事部门的指导下进行。

2.专项绩效考核管理等次划分和计分方法。专项绩效管理考核等次分为先进、良好、一般和差,考核等次的确定,采用积分分段法,即:绩效管理考核得分达到总分90%(含90)以上的单位为先进,考核得分达到总分80—90%的单位为良好,考核得分达到总分70—79%的单位为一般,考核得分在总分70%(不含70)以下的单位为差。专项绩效考核分值占乡镇、县政府所属部门、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绩效考核分值的10%。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优秀”的,按10%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良好”的,按8-9%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获得“一般”的,按5-6%的分值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在专项考核等次中被考核为“差”的,不计分。

3、绩效考核管理等次的确定。对“一级”绩效考核等次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各副县长分管口在绩效考核中等次确定。对“二级”绩效考核等次和专项绩效考核等次的确定,由县绩效办下设4个工作组分别在开展绩效考评的基础上,由绩效办牵头进行汇总形成考核结果,征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乡镇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对“三级”、“四级”考核等次的确定,参照上述方式进行。

(五)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

1.“一级”考核结果运用。对政府分管副县长的考核依据其分管口在绩效考核中等次确定,其分关口在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和“良好”等次的,作为分管副县长年内评优评先依据,其分关口在绩效考核中获得“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年内不参加评优评先。

2.考核奖励。对考核为优秀和良好“二级”单位,由县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其中,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对该“二级”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给予1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奖;对获得“良好”等次的,对该“二级”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给予半个月基础工资绩效奖;对获得“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不予奖励,并取消“不合格”“二级”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绩效奖励,奖金由各“二级”单位自筹。对“二级”单位绩效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按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评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二级”单位可参照制定“三级”、“四级”奖励办法。

2.考核处罚。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并由主要领导在政府全体会议上做出书面检查,同时,取消行政“一把手”年度评优资格;连续两年被评为差的单位,对行政“一把手”提出组织处理意见,报县委研究,是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向其上一级提出组织处理意见。“二级”单位可参照制定“三级”、“四级”处罚办法。

3.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的运用。“四级”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达不到60%的单位,取消各级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评优资格,并责令整改。是区州驻县单位、金融机构的,向其上一级提出处理意见。

4.对落实中央和区州县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不力,以及决策失误、失职渎职、效能低下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予以问责,典型案件适时向社会公布。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均实行“一票否决”。

七、建立完善绩效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完善绩效过程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乡镇、部门单位和科室、站所自评机制,对应层层上报自评结果。对应建立完善“四级”监督检查机制,及时调控绩效管理,形成“四级联动”整体效应。建立完善部门、单位“三定”职能和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理清部门、单位职责。建立完善专项绩效考核管理检查和评估机制,强化对重大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管。

(二)完善绩效查访核验和考评方式。整合督查力量,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取消不必要的考核评比,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减轻基层负担。完善督查方法,提高督查质量和效率。完善考评验收机制,提高考评结果的准确、公正和权威性。

(三)完善县政府领导联系乡镇、部门机制。建立县领导乡镇、部门绩效管理联系点,调研指导联系点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帮助联系点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提升联系点工作水平。

(四)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奇台县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加大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追究力度,确保绩效管理工作严肃性。

(五)完善机关行政效能机制。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动态清理和监督检查机制,落实机关效能建设相关制度,建立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深化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公众参与社会管理机制,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水平。

(六)完善政府绩效外部监督评价机制

1.完善群众举报投诉查处机制。加大效能投诉中心投诉电话宣传力度,设置效能投诉网页,完善效能投诉中心机制,及时办理和反馈结果,同时,加大效能投诉件查办力度,提高效能投诉件办理质量。

2.完善行政效能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基层代表组成的行政效能监督员,确定行政效能监测点,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察活动,参与行政效能建设民主评议等活动。

3.完善满意度测评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部门工作满意度测评。在门户网站上设立公众评议窗口,在审批窗口安装服务质量评价设备,及时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

4.建立信息化监督平台。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公众监督评议网(含公众集中投诉平台)、政府绩效考评系统(含乡镇人民政府)、重大项目督查与考评系统、政府绩效管理网页、统计调查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公务员绩效考评系统等。

八、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夯实基础,启动试点(20XX年10月至年底)。制定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部署和安排试点工作,抓好宣传和培训工作,解决人员编制、办公场所和经费。分层制定2015年“四级”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和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办法和细则。开展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对口援疆项目)效能监察,开展乡镇、部门和单位满意度调查。

(二)全面实施,抓好落实(20XX年)。全面落实绩效管理考评工作的配套措施,落实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六大举措,健全社会管理四项机制,完善绩效外部监督评价三项制度,建立六大信息化平台,提升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开展“四级”绩效管理和专项绩效管理考评工作,运用好绩效考评结果。

(三)重点深入,创新机制(20XX年)。重点开展“绩效提升年活动”,主要目标和任务是规范绩效管理与考评工作,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综合信息化平台,实行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开展部门绩效审计,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行绩效管理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区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有力抓手。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切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按照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的政府绩效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绩效办),县绩效办设在监察局,主任由常务副县长兼任,副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督查室主任、监察局局长、发改委主任、统计局局长兼任。绩效办下设重点工作督查考核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督查考核组、公众评议工作组和三个指导组,工作组组长分别由绩效办副主任和相关部门领导兼任,分别负责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督查考核、机关效能建设情况查访核验、重点项目建设督查考核、公众评议工作组织实施。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对各乡镇、部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进行指导。县财政划拨专项经费,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绩效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确定专门人员专门负责本乡镇、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日常工作,同时,各部门之间要通力协作,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宣传教育。县绩效办要会同宣传部制定周密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模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部署和要求,宣传做好试点工作及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为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通过组织学习、制作宣传板面等方式进行宣传。

(四)加大培训力度。县绩效办要尽快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县绩效办、乡镇、部门单位绩效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至少确定3名绩效管理人员参加县绩效办组织的培训,确保本乡镇、部门单位至少有2-3名掌握政府绩效考核管理理论、工作方法的干部。县绩效办要会同公务员培训部门制定全县绩效管理培训计划,力争2年内初步建立一支覆盖全县的绩效管理专业人才队伍,更好地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五)推进制度创新。要从全县发展和管理的实际出发,认真研究我县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重大问题,逐步制定完善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标准统一。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立足实际,勇于实践,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六)发挥示范效应。分层建立绩效管理示范点,树立绩效管理的典型,适时召开绩效管理推进会,以点带面、推动整体,提升全县绩效管理的整体水平。

(七)认真总结经验。要紧密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认真研究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边实践,边规范,边总结,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第3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发〔20XX〕101号)精神,全面做好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以改善行政管理、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核心,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构建科学的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和考评结果运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倡行“一争天下无难事”的武乡精神,优化发展环境,努力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为我县率先转型跨越、实现脱贫翻番建设目标提供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兼收并蓄、改革创新,牵头抓总、分工负责,稳步推进、分步实施,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三)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坚持奖优、治庸、罚劣;坚持科学性、合理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持续改进工作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府绩效管理基本框架,初步形成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构建政府整体绩效管理体系,积累绩效管理经验,推动政府行政效能提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四、绩效管理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局、办,直属事业单位,条管单位和乡镇、县政府部门单位、条管单位所属科室、站所(队)及其在职公务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五、绩效管理内容

(一)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完善“四级”绩效管理体系。“一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自我管理考核,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副县长管理考核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二级”绩效管理,即:县人民政府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管理考核,年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由县考核办负责。“三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对其下属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科室、局(二级局)、所、队、处、办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并抓好组织实施。“四级”绩效管理,即: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考核,由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所属部门单位、条管单位按照人事部门的要求,分别研究制定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评细则,抓好组织实施。

(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成立县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考核办、组织、发改、编办、人社、财政、审计、统计、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做到绩效管理工作机构统筹协调和各责任单位各负其责相结合,在建立绩效制度、确定绩效目标、加强过程管理与监督检查、采集绩效数据、运用绩效结果等方面形成合力,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绩效管理。根据工作目标和职能任务,制定年度绩效计划和考评指标体系,明确工作分工、进度安排、基本程序、标准规范等;加强节点控制和过程管理,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核查,注重双向沟通,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工作改进;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坚持内部考核评价与外部考核评价相结合,在本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邀请上级领导,组织考评职能部门、同级单位、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进行评估评价,以适当形式引入群众评议,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评价监督,保证考评结果客观公正;在指标考核、民主测评、现场评价、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等传统考评形式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方法特别是电子信息技术,建立健全绩效考评系统和信息平台,加强实绩分析、即时监控和民意调查,使考评工作更直观、更快捷、更科学;建立定期评估制度,按月、季度、半年评估检查工作进度、目标完成情况,及时沟通反馈并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推动工作及时改进、持续改进;制定完善考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严肃执行考评纪律,考评过程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能公开的尽量公开,避免人为干扰和随意性,防止弄虚作假和违规操作。

(四)整合考评资源。理顺综合考评与专项考核的关系,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在调查清理的基础上,制定各类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的管理办法,明确设置条件和基本要求,规范日常管理和年终集中检查考核行为,严格控制年终各类检查考核项目,避免重复考核、多头考核,努力减轻基层负担。

(五)综合运用考评结果。积极探索考评结果运用的渠道和手段,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政府部门及其领导班子工作实绩、公务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大奖优治庸罚劣力度,发挥绩效考核的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

五、实施步骤

(一)试点启动阶段(20XX年9月1日—9月15日)

为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武乡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领导组),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县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县监察局长,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县直政府机关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同时建立绩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试点工作相关制度,制定并上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16日—11月30日)

1.分解任务。由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两个办公室均设在县监察局效能室)根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和相关业务培训会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2.项目实施。一是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和相关制度,并由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提出结果运用规则,报县领导组审定后组织实施。二是结合20XX年度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目标绩效评估工作。

3.督查落实。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实施计划,加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建立例会制度,及时掌握情况,分析工作动态。对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协调、深入研究,及时提出解决对策;对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监察局、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三)中期评估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3月31日)

2015年春节前后,将组织对工作整体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县领导组办公室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分析,及时报告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实际工作中暴露出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中期评估报告,及时调整工作方案,认真查找不足并落实整改。

(四)深化完善阶段(20XX年4月1日—10月30日)

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对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有计划、分步骤完善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强化日常管理,加大考评结果运用力度,将相关试点内容全面运用到20XX年度各级各部门的综合考评中。

(五)评估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日—12月30日)

20XX年12月,县领导组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评估和总结,形成评估总结报告报市政府、市监察局和县领导组。同时,研究部署下一步政府绩效管理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是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政府勤政廉政建设的重要抓手,对改善环境、促进发展、推动行政管理体制创新意义重大。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立足我县实际,全面理解和把握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分类复杂,需要有效的制度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和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各乡镇区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县领导组办公室、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并加强与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监察局效能室)的联系沟通。县考核办主要负责目标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绩效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等日常工作。县领导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应工作。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试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为建立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创造良好环境。

(三)建章立制,强化保障。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的目标,在完善现有体制机制的同时,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制定和完善绩效管理的规章制度,提高绩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落实好试点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保障,对指标体系的研究、试点经验的总结推广、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和评优评先奖励等方面的经费投入给予重点保障。监察机关要坚持廉政勤政一起抓,特别是要加大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四)认真总结,不断提高。推行政府绩效管理是一项开拓性工作,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各乡镇区和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近年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经验、做法,做到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要积极吸纳专家意见和其他试点地区的先进经验,加强与上级单位的联系,争取指导和帮助;要积极探索完善具有武乡特色的政府绩效管理模式,使之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发展战略.有利于便民、利民、造福人民群众,有利于提高政府履职能力、服务质量和绩效水平,有利于推进科学发展,促进全县转型跨越发展。

第4篇:政府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XXX同志关于“要加快实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和温家宝同志关于“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南平市确定我市为绩效管理工作联系点的部署,今年我市要在深化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现就我市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工作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2016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6篇
县直交通局2016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第八篇

第1篇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和4月11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重要意义

“四大三基”行动是省安委会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和作出的一系列新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后,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全省实际提出的新的重大举措。我县要通过扎实推进“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做到在安全生产领域既总揽全局又协调各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努力治标又着力治本,既着力解决重点行业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又切实解决其它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以“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为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基本原则:一是标本兼治,重在预防。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加强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总量得到大幅度减少。二是整合要素,综合治理。整合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政策、资源、技术、人文要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推动“四大三基”行动全面落实。三是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责任心,形成安全管理的强大合力。四是重点突破,务实推进。坚持“求真务实、认真负责、雷厉风行、艰苦奋斗”的安监作风,坚决反对安全监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要盯住重点问题,抓铁有痕攻坚克难求突破,又要稳打稳扎,踏石留印务实推进见成效。

三、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尾矿库治理、信息化建设、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采取财政保障、按规定从工伤保险统筹资金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中提取事故预防费用等办法,完善“四大三基”投入保障机制。县政府将全面落实人平3元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重点用于“四大三基”行动的落实。督促企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保障企业层面“四大三基”行动实施。

(三)强化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函、工作交办函、批评通报、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按年度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县安委会将把“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半年通报一次全县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县直交通局2016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机械、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10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没有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非煤矿山企业非法承包或超深越界组织生产,以及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不技改生产的;

7、非客运车船非法载客、非危货车船非法载运危险品,未经批准的渡口码头非法经营的;

8、非法违法用工的;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8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执行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9、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10、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1、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2、未依法依规落实防突出、防透水、防冒顶、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3、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4、水上交通不落实“六不发航”制度的;

15、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16、未认真执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九大票证制度的;未按规定制订并严格落实检维修方案的;

17、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18、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本地区和行业实际严肃查处。

三、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上旬—3月底)

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和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要于3月底前上报县安委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摸底表见附件3),对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县安委会梳理筛选后进行挂牌督办。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各单位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县安委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平衡开展。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各部门各单位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县安委办对驻点督导单位进行第二轮全面督查,县直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县安委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驻点督导。各级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动。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下级政府认真开展整顿治理。对全县高危企业集中或隐患比较严重的重点地区,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组成工作组,重点就“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排查摸底、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打击行动、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驻点综合督导,其中4-6月份为集中驻点督导期。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抽调执法人员,成立“打非治违”执法行动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严格开展巡查执法,进行重点打击。要把“打非治违”和扫黑除恶、治爆缉枪、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打掉非法违法行为的“黑后台”和“保护伞”。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各部门各单

位要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安全发展的意识,切实养成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组织监管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寓监管于服务,积极帮助基层和企业排忧解难。各驻点督导工作组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自带工作经费,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不准索、拿、卡、要,切实保障合法企业权益,通过治理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县安委办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从3月份起,凡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给予200元以上奖励,各牵头部门也要设立相应的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把“打非治违”列入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一般事故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依规定取消评先资格。

第3篇

一、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1、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县、镇、村三级集中开展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主动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2、精心组织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实践经验,创新方式方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个第一课”和“三个一”活动,动员组织安全监管专业人员深入企业讲安全生产课。深入开展各种安全文化活动,引导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3、扎实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县安委办组织开展乡镇、安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重点企业法人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全县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安全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现场观摩等方式,重点培训生产安全、交通和消防安全、电力安全等基本法规、安全操作技能等安全知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

二、狠抓安全责任落实,构建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4、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两个规定”,按照我县《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意见》,强化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

三、继续严厉“打非治违”,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5、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广泛深入发展群众,有效组织开展驻点督导和部门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突出强化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坚决查处和取缔一切非法违法活动,不留死角,不留余地。

6、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水上交通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制度,严厉打击农用船、自用船和渔船非法载客行为。危险化学品要加强燃气管线特别是城市天燃气管网的年度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严防泄漏、爆炸、污染等事故发生。烟花爆竹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加强对烟花爆竹的源头管控,保证产品质量。非煤矿山要继续开展整顿关闭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整合、假技改、假关闭。道路交通要严查超速、超员、超载、酒驾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防安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五小”场所、生产仓储经营合用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实施县级挂牌督办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建筑施工要突出高支模、高边坡、深基坑等关键工程部位,严查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和不按规程施工行为。特种设备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特种设备设计、充装、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行为。电力安全要严厉打击私接乱接、违法使用挂钩线、地爬线等非法行为。

7、深入推进城镇工业灾害防治。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健全城镇工业灾害防治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城镇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监控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城镇安全隐患。

8、强化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以及日常监管。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9、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

10、扎实推进计划执法。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安全准入关。协调推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及时足额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扎实抓好全员安全培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11、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度,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实现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来抓,确保工矿商贸企业三年重点达标、五年全面达标。今年重点推进加油站和重点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把开展达标活动与建立隐患排查体系结合起来,督促企业推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应急救援,落实经济政策,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2、加大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在各重点企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险情和事故的处置能力和企业自救能力。

13、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备案和演练制度,完成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备案工作。加强应急教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社会应急意识和能力。

14、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继续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中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16年县内高危企业参保率要力争达到100%以上,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风险。

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5、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务实推进省、市级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拓展示范创建领域,把创建活动向示范村场、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延伸,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创造性的开展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平安校园、平安交通村场和安全小区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七、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16、加强安监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安监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安监队伍结构,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在办公条件、装备配备、工作经费和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关心支持。

17、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安监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大力弘扬“认真负责、求真务实、雷厉风行、艰苦朴素”的安监作风,不断提升安监干部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的能力,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安监队伍。

18、充分发挥安委会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县安委季度例会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切实加强安监与其他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和情况通报,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和安委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19、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切实重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和事故查处,县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事故举报中心,严格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组织事故调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特别要加大对瞒报、漏报、迟报和不报事故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查实,从重处罚。

20、严格年度考核和行政问责。推动各级党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修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推动加大安全生产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完善“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具体实施办法。改革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点评制度,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建立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第4篇

1、切实制定全年目标任务的落实。针对去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综合监督和协调,督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工作。同时,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以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县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顺利摘取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的桂冠。

2、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天天讲,时时讲,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3、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一是持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要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加强“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要按照时间进度安排,强化检查督导,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要认真抓好“打非”专项行动的检查验收,抓好问题的整改,迎接上级的检查督查。二是突出加强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重点工程和旅游景点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综合监督,协调、督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在整治进程中,突出重点、紧密配合,综合整治,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有效推进,力争在短期内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4、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2016年计划执法安排,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当前,重点抓好汛期和夏季高温季节矿山、危化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高温环境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重视职工的劳动保护,确保职工安全生产,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

5、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第5篇

一、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对象

(一)重点行业领域:城市燃气、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水利建设施工)、道路和水上安全、民爆物品、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和学校等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以及近几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

二、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视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政策,假整合、假关闭且违法组织生产的。

2、无证非法开采、超深越界开采、乱采滥挖严重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的。

3、非法和违规生产、销售、购买、储存、使用火工产品的。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超量储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建筑企业非法生产、违章施工,特别是起重机械未进行备案登记和使用登记以及使用“三无产品”、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措施不到位,违法借用资质、自搭项目管理班子,集开发、施工、管理于一体的。

6、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客运、危货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的;“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不合格渡口渡船营运的;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运营的。

7、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辆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自动报警灭火排烟系统不符合要求的,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未经依法设计审核验收的。

8、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的。

(二)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定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原则,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全面研究部署,制订详细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地毯式大检查,切实搞好各类隐患的集中整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专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县安监局负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消防部门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建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工信局负责电力、通讯、成品油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文广新局负责娱乐场所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和校车安全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公路部门负责省、县干线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农机部门负责农业机械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水产部门负责渔业船舶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水利部门负责水利、供水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交通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和城市客运车辆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粮食部门负责中央、省、市直属储备库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城市燃气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安监、消防等部门联合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四、工作步骤

(一)活动部署阶段。12月10日前,县政府下发文件进行部署安排,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检查阶段。12月10日-15月,各乡镇、各部门对各自辖区、行业、单位和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12月16日-18日,县政府按照分工分线由县政府全体副县长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安排表附后)。

(三)督促督查阶段。12月19-20日,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通报全县。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0日-30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巩固完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期间,县安委办将统一组织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隐患或突出问题的除进行限期整改外,在年度考核中相应扣分。

五、工作要求

一是大检查大整治要全覆盖。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进行地毯式大排查,特别是公安、消防、交通、水利、教育、卫生、文化、商务、住建和油气供应等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的行业和领域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面上不留盲区,线上不留空当,点上不留死角,排查不走过场。

二是大检查大整治要零容忍。各级各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要“从零开始”,目标要“向零奋进”,重点要突出“打”和“治”。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该查封的一律查封,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停产的一律停产,绝不能有半点含糊和侥幸心理,对那些“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按上限实行顶格处理。

三是大检查大整治要重实效。在检查整治过程中,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安全监管一线。在集中检查阶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班组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特别是县政府检查组成员单位的一把手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大检查,决不能搞“形式部署”和“遥控指挥”,坐在办公室里“发号施令”。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落在实处。

第6篇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着力解决少数干部群众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提升科学决策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构建团结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着力发动广大群众投身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争做文明人,推动安监事业发展,不断提升全局的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活动内容

8-10月,全局人员集中三个月进驻宋家嘴镇宋市村开展“大走访”活动,查找群众最期盼解决的问题,查找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查找党员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查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问题;帮助基层解决一批发展难题,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扶持一批困难群众。

三、活动步骤

1、动员部署。8月12日-13日,局党组对“大走访”活动进行专题研究,制订“大走访”活动方案,并召开机关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2、走访调研。8月13日开始,全局人员进驻宋家嘴镇宋市村全面开展工作。要按照入户全覆盖的要求对所有走访对象全部造册排表,达到“三个100%”的要求:入户走访率100%,意见收集率100%,意见整改和反馈率100%。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合理诉求渠道,采取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征求意见表、召开民情恳谈会、走访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对干部作风、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做好民情日记。在8月底前完成第一轮全面走访,9—10月份再重点走访。(附:《县安监局进村入户民意诉求及不稳定隐患排查汇总表》、《县干部“大走访”活动登记表》)。

3、整改并回访。对于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归纳,建立民情台账,将问题分类,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反应。10月下旬,将已解决和交办的有关问题向宋家嘴镇宋市村和受访群众及时回访答复。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对涉及干部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要一一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

四、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安监局成立“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股、室、队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深入基层,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切实突破解难题。

2、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大走访”活动与“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紧密结合;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紧密结合;与加强综治维稳和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结合;与安全生产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用服务质量和文明创建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

3、坚持正面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向广大群众宣讲县委、县政府发展目标、发展成果,宣讲党的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共建共享,勤劳致富,守法诚信,自觉维护良好形象。

4、严肃工作纪律。全局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注意自身一言一行,不准增加基层麻烦,不准增添群众负担。

2016县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县直交通局2016年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第九篇

范文一:县司法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

今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有力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系列会议精神为重要思想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完善化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一、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我局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列入年初制定的全局工作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二是依法行政工作由一把手主抓,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坚持召开例会,研究分析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三是完备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对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相关岗位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四是严格执法制度。在严格执行制度过程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相关制度。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活动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形式,结合“六五”普法要求,先后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刑法》、《律师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增强全县系统干警对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理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端正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行为。

(三)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司法工作认知度

首先,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准确公开部门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执法依据、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行为。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其次,在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服务两个对外服务窗口设置宣传栏,印发《工作指南》等宣传册,公开了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人员的责任和办事结果。通过当面答复、电话答复等多种形式,按时解答、处理群众咨询和提出的问题,使每一位来咨询办事的当事人都能开心而来,满意而归。

(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拓宽渠道创新方式,推进普法宣传进程。1、创新方法,多渠道、多方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我局联合各相关专业部门,在“税法宣传月”、“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障”等法定宣传日,组织举办专题法制宣传活动,活动过程共发放宣传资料8万份,上法制课达到72人次,举办宣传图展60场次,观展人数达到7、2万人次,取得良好成效。2、开展“黄、赌、毒”专项行动的法制宣传。先后组织大型禁毒宣传图片在镇、村、学校巡回展出32场次,观展人数达5万人次;出动宣传车辆20辆次;组织专题法制电视专访8场次;法制之窗栏目播出15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万份。3、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专项法制宣传。为打击制售假发票犯罪,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我局采取切实措施,广泛收集素材,制作宣传海报40份,宣传画册8万本,横幅100条,标语800条,刻录宣传光碟200块。于今年8月份会同县普法办联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国税局、地税局等相关部门在饶洋镇举办法制宣传图片展览。后又接连在北部山区片各镇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专题宣传巡回图片展览。活动取得较好效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气氛。

二是依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1、针对节假日群体性事件和矛盾纠纷高发期,我局召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上强调各基层单位要加强对各辖区的排查力度,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重点排查多发性,易激化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参与群体性矛盾、群体性上访纠纷的调解,及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2、加强村居调委会建设,创新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借助村居委员会换届工作开展的契机,先后调整充实乡镇调解成员19名,村居调委会成员达到1496名。调整后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成员不论从文化结构还是年龄结构都有较大改观。由基层股、公律股、律师所形成联动,深入镇、村(居)对各级人民调委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有效提高全县人民调解队伍依法做好化解纠纷能力。提高了我县人民调解队伍的战斗力。今年来全县共调处矛盾纠纷1863宗,调处成功1855宗,成功率达到99、57%。

三是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规范化。为更好贯彻落实《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基层社区矫正工作,我局将《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及分类管理暂行规定》转发到各个基层所,并督促各基层所依据规定认真抓落实,严格执行规定,完善社区矫正工作。目前,我县在管矫正人员401名。根据市局工作要求,我局组织落实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三类罪犯”清查清理,尚未发现“三类罪犯”人员。

四是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推进法律援助工作。1、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行风评议活动的开展,县法援处深入到各镇开展专题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向弱势群体宣传法律援助,让他们知道法律援助是国家的民心惠民工程,由国家免费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2、热情接待来访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县法援处会同公职律师事务所等部门联合接待来访群众,秉承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为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满意的法律服务。并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使我县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今年来,县法援处共接待当事人450余人次,接待信访405人次,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7件,其中公民申请7件,法院指派10件。同时,县法援处积极配合法院做好指定辩护工作,不推诿、不拒绝、注重质量,承办率达到100%。

五是以诚信建设为主线,提高公证的服务质量。为优化公证服务,开展便民利民活动。将公证工作进一步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活动。开展公证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广泛宣讲公证法律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开设便民服务窗口,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公证法律咨询。积极开展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活动。今年来,公证处共办理公证案件569件,其中国内公证281件,涉外公证238件,港澳台公证50件,充分发挥服务大局的职能作用。

(五)加强内部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我局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结合今年在全县司法系统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采取公开投诉电话、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畅通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反映存在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将调查查处情况回复给反映人。

二、存在问题

今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基层规范化建设经费不足,基层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无法开展,制约基层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由于律师资源缺乏律师进村居工作受到严重制约。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相对局限,新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三、今后工作打算

今后,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打算有如下几方面:

(一)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一方面提高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另一方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

(二)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务公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管理监督制度。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法活动,规范行政队伍的执法行为。

(四)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队伍工作规则,形成行政执法管理体系,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范文二: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汇报

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黄府领发〔20XX〕4号通知要求,休宁县对照黄山市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黄山市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度,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黄山市法制办的支持、指导下,坚持围绕树立科学发展观,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监督机制,不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制政府建设。

1、制定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计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20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从“深化行政管理体质改革,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政府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推进”六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安排并以县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名义发布实施。

2、根据人事变动,适时调整了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分工协作,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3、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法制网络,全县21个乡镇和40多个县直部门都配备了专兼职法制员,为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4、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费有保障。为保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费充足,我县各级财政部门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切实提高政府的决策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先后制定了《休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休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示、听证及后评价制度》、《休宁县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行政决策制度。规定凡涉及社会经济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2、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规定规范性文件实施后,每二年清理一次,同时对清理的主体、标准、程序提出明确的要求。

3、执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和备案制度。今年以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13件规范性文件在提交政府常务会审议前均按规定经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并按时报送市政府和县人大备案,审查率和备案率均达到100%。

由于建立了相对完备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我县未出现因违法决策和因规范性文件违法、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而受追究责任的情况。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办事。

1、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图。围绕建立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治理能力为核心,坚持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原则,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建立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12月12日印发《休宁县建立县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对十大项行政权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进行全面清理。将于2016年3月1日向社会公布县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承接上级政府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以制定《休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中心,以开展行政职权目录清理工作为抓手,按照“多部门配合、多手段运用、多形式推进”的工作要求,重点做好行政职权流程再造、省市下放县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衔接、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不断将我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引向深入。今年4月份,我县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规定,及时清理出县级应该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通过征求有关单位意见,报县政府研究决定部分取消县级行政审批1项,承接省政府下放到县级实施的行政审批7项(其中委托下放1项),转变管理方式的县级行政审批1项,合并县级行政审批项目1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项。结合去年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结果,与同级政府相比较,我县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已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

3、加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检查力度。今年7至8月份,根据市法制办统一部署,县法制办对全县拥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含驻休单位)从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专项检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相关部门参加的案卷评查分析会,总结分析在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要求被查单位限期整改。通过案卷评查,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一些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有了很大提高。

4、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根据《休宁县政府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全县所有执法单位对行政处罚程序的标准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对行政处罚权加以细化,明确具体的执法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5、规范证件管理,确保依法行政。及时办理行政执法证件的网上受理、审核上报和领取发放工作,目前共受理审核新证140余件,发放新证135件,确保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合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及时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的年检,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网上动态监管。

6、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城管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一是通过加强对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二是通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7、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一方面,县政府通过制发规范性文件,不断建立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的各项制度;另一方面,县政府法制办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通过行政复议、案卷评查、依法行政考核等方式,保证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等权力,确保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8、严格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建立了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各行政执法机关积极畅通违法执法发现渠道,公布了举报电话、网上举报信箱。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按要求建立完善执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切实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权责一致。

经自查,20XX年,我县未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或者不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以及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应予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情形。

四、强化监督,认真开展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

1、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按规定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执行上级机关有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指示、决议、意见。

2、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我县监察、审计部门创新工作方式,加大工作力度,形成监督合力,将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制度落到实处。建立行政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启动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试行廉政风险点管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推进。

3、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不断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改进和创新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研、听证和调解等手断办案,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法律制度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二是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促进社会和谐。今年,县政府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2件审理完结,3件正在审理中。三是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应诉案件处理程序,建立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应诉机制。加强与信访部门、人民法院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协商解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积极有效地化解各类纠纷和矛盾。

4、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加大法制宣传培训力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为了切实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提高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我们深入开展法律宣传和培训活动。

1、加强法制宣传。为了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我们从切实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构建和谐社会高度出发,认真做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等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以县委党校为基地组织机关干部学法,以模拟法庭、法制课堂为载体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在农村以戏说法,以案说法。同时,县政府各部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等重要法制宣传节日,在状元广场、工商城广场等地设置咨询台、悬挂横幅、印发资料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健全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全年在县政府常务会上,县政府工作领导学法4次,主要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护法》等。注重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7月底组织全县5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分三期,在县委党校参加行政执法培训,系统学习《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通过培训和学习,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观念明显增强,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休宁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101号)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秘〔2016〕107号)文件精神,自2016年2月以来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通过近一年来的活动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各执法单位执法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民众权益得到进一步维护,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XX年1月,县政府对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表现出色的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万安镇人民政府、东临溪镇人民政府、汪村镇人民政府七家单位命名为县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县国家税务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万安镇人民政府、汪村镇人民政府被市政府命名为黄山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通过自查,我县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得分为99分。

范文三:县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20XX年以来,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在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全力配合下,结合《陇南市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工作要点》,明职责,重举措,开展了一系列旨在全面提升我县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水平,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缓和行政争议的法制工作,现将半年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

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法制局、监察局、人社局、发改局、司法局等单位为成员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县法制局设立了办公室,负责协调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今年年初,县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印发了《宕昌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提出了明确的任务要求。同时,县委、县政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重新科学设定了依法行政考核项目,印发了《宕昌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办法》,由法制局牵头对各被考核单位统一进行考核,促进依法行政工作上台阶。

二、加大培训宣传,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我县每年把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宣传作为当年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任务,常抓不懈。一是今年上半法制局组织人员对全县外出务工人员分批次进行了法律培训宣传,为农民工讲解了进城务工如何进行自我保护,如何识别真假招工信息,以及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共举办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600多人。二是今年3月县移民局和县法制局联合,对各乡镇2000多名赴疆移民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为移民解答了相关法律问题,同时印发了《农民工法律法规手册》5000多册,提供了有力的法律知识保障。三是6月13日,法制局组织人员对县运管局执法队员开展了一次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在培训班开班仪式上法制局陈尕义局长就什么是依法行政,以及在实践中如何依法行政做了具体的讲解。法制局执法监督股股长杨和安以《行政强制法》的主要内容为背景,结合法条、案例等为运管局执法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培训课。四是在去年我们对全县516名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的基础上,今年下半年,我县将结合全省第四轮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对全县各单位执法人员进行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工作。五是我县在加强培训的同时,加大了法制宣传和信息报送力度,要求每个执法单位向法制局每月至少报送一条法制信息,法制局向省市政府法制网站每月至少报送10条法制信息,目前向省、市政府法制网站报送各类法制信息达257条,已超额完成了2016年上半年的报送任务。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是保证政令畅通、依法行政的关键,直接影响着政府形象和执法秩序。宕昌县政府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明确要求法制局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监管。法制局严格按照《宕昌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在日常的管理中,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认真落实了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合法性审查制度、有效期制度、备案制度和定期清理制度。今年上半年,共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5件,提出审查意见20多条。所有规范性文件都按时向省政府法制信息网站、市政府法制办和县人大法工委进行了报备,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合格率均达到了100%。

四、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考核,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把城乡低保纳入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按照省市文件的要求及《陇南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我县经过认真研究,积极把城乡低保纳入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合理设定了考核分值,县民政局和县法制局下发了《关于将城乡低保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事项的通知》明确了考核内容和相关责任任务。二是认真开展执法检查。今年5月10日法制局组织单位人员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深入县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林业局、工商局、国税局、司法局、运管局等8个执法单位,采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评查行政执法案卷,询问相关执法人员等方式开展了1次执法检查活动,共评查执法案卷80多份,同时对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督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5月16日法制局结合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创建工作,深入何家堡乡、南河乡、哈达铺镇、阿坞乡、沙湾镇、狮子乡等5个乡镇开展了执法检查工作,对各乡镇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听取了各乡镇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及低保、五保资金的依法发放情况的汇报,同时就各示范点的建设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五、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化解社会矛盾

我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救济民权、减轻民负、保障民权和纠错监督的功效,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坚持做到:1、不失职、不越权、不违法,严把案件受理关,对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或超过申请复议期限的,耐心向申请人讲解法律规定,告诉其可采取的其他救济途径,并及时转送有关材料,既稳定了申请人的情绪,又使申请人免受不必要的诉累。2、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依据关,确保复议决定的合法性和适当性。对于权属争议和存有现场的行政复议案件,坚持到案发地实地调查,现场勘查,认真取证。3、坚持个案专人审查,集体讨论后报县政府会议决定的原则,杜绝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办人情案。2016年以来,法制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件,经审查,依法受理5件,其中申请人撤回申请1件,和解1件,维持3件。通过复议,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水平。

六、加强示范创建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上水平

我县是20XX年全市创建的唯一一个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依法行政工作示范点,是我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从去年开始,我县就积极响应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工作,今年经县政府会议同意创建了何家堡乡、南河乡、哈达铺镇、阿坞乡、沙湾镇、狮子乡等6个县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和财政局,国土局、发改局、交通局、工商局等5个县直单位示范点。创建初期形成了创建方案,筛选了典型材料,并时常深入示范点检查指导示范点建设工作,为全市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开了个好头。5月27日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创建现场会暨法制局长座谈会在我县召开,副市长梅亚星、市法制办主任胡继明、各县区法制局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如意,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仲华,人大副主任范玺钟,政协副主席张国锋,县直及省市驻宕各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示范乡镇乡镇长和县法制局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在各示范点详细查看各类文件资料、询问日常具体的行政行为。通过观摩交流,各与会人员对我县示范点的创建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特色亮点鲜明,值得大家学习借鉴。座谈会上,副县长王仲华全面介绍了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经验,各县区法制局负责人做了交流发言,副市长梅亚星和市法制办主任胡继明都做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县在依法行政工作上所做的努力,他认为我县县委县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投入有保障,工作很支持,成效明显。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1、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和省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做的还不够到位。

2、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还不够完善。

八、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单位领导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从源头上把好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的前置审查关。

(三)进一步贯彻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并向社会公布,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四)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做好案卷评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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