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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受理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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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规范化示范创建方案
行政复议受理规范化 第一篇

泗阳县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

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全面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的通知》(苏府发〔2013〕7号),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推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推进“江苏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创建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平效率为准则,以促进社会和谐目的,以提升行政复议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水平,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制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二年左右的不懈努力,使我县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行政复议工作流程管理更加科学,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明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条件明显改善,行政复议权威和公信力明显增强,行政复议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确保我县成功创建成为首批“江苏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工作。

1.落实权利告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抓紧对现有行政决定文书格式进行全面清理和检查,没有载明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内容的,要尽快修订和完善。

2.规范行政复议场所。行政复议机关要设置接待场所,配备听证室、阅卷室和档案室。工作时间有专人值班。接待场所要放置、悬挂或张贴行政复议指南,公示行政复议申请条件、受理、审理程序等事项。听证场所配备视频监控、证据演示系统。

3.规范受理环节。采取多种形式为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提供方便,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复议申请,只要申请人的基本材料齐备,都应依法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出具补正通知。完善创新行政复议申请方式,开辟网上受理平台,设立基层受理站、流动受理点,为申请人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经济的行政复议申请渠道。

4.建立信访与复议联动机制。信访接待中心设立行政复议服务窗口,现场接受咨询、受理案件,引导群众通过复议渠道反映诉求、依法维权。建立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在受理环节的协调配合机制,对

群众诉求中属于行政争议性质的信访事项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向行政复议机构反映信访事项和信访处理问题的,告知当事人依照信访条例的规定申诉或者转送信访机构办理。

5.规范对不予受理行为的监督。凡依法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要按照规定制发《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载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对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是否超过申请时效一时难以确定的,要先受理,再依法审理,并作出决定。

(二)规范行政复议审理工作。

1.规范行政复议答复书。被申请人要切实简化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的内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依据和有关材料,并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逾期未答复或未提交证据材料的,要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行政复议答复书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在证明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合理的同时,要针对申请人的特定诉求作出解释、说明和回应。

2.规范审理方式。行政复议机构受理案件后,应依法指定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审理。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可以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对符合《江苏省行政复议听证办法》第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组织听证,也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3.规范审查期限。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案件受理、审理等环节的办案时限规定。为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办案人员应当提前10日审查完毕。

4.规范和解、调解。行政复议机关要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涉及民事纠纷的行政复议案件必须经过和解、调解程序。和解、调解应在查明事实、明确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遵循自愿、合法、公平原则,不得以和解、调解方式规避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正,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

(三)规范行政复议裁决工作。

1.规范行政复议文书格式。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印发的《行政复议办案规程与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制作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正确使用文书种类,保证内容完整性。

2.规范行政复议决定。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决定书充分叙述双方的意见、理由、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将作出决定的理由充分释明,以法明理、以理服人,做到说理透彻。依法告知不服复议决定的救济途径。

3.规范送达方式。送达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等方式。直接送达应有当

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邮寄送达需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出;留置送达须有2名以上见证人签字。

(四)规范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工作。

1.规范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后续监督。强化对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的监督,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反馈制度、责令限期履行制度,确保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对拒不履行、拖延履行、不完全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为实行问责制。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评比表彰,实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

2.规范行政复议指导。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存在违法行政行为,通过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和意见书的方式,督促其予以纠正,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同时,加大行政复议建议书和意见书落实的监督力度,对不按照规定及时反馈落实情况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规范行政复议基础工作。

1.规范机构设置。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在政府法制机构内设立相应的行政复议办案机构。

XX总段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行政复议受理规范化 第二篇

XX总段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XX总段为了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深入贯彻落实《XX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时印发了《XX总段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并督促落实,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确保一旦发生复议案件就能够按照《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要求及时开展复议工作,确保行政复议工作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单位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能够得到充分发挥。经过努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对照《XX总段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明确

总段领导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根据行业工作实际印发了《XX总段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建立健全总段行政复议机制。通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使行政复议在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工作中,开展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

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总段公路养护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总段积极响应XX州政府办公室的要求,从2012年开始,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通过不懈努力,使总段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更加科学,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明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条件明显改善,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成效更加显著。【行政复议受理规范化】

二、建立健全了行政复议组织机构

总段根据规范化建设的内容和要求,成立了总段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XX……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研究、落实推进总段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各类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总段法规科,主任由副总段长XX同志担任,副主任由总段法规科科长XX同志担任,公安派出所所长XX担任。办公室成员:XX。联系电话:XX。

三、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复议受理工作

一是规范了行政复议接待工作,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总段法规科为行政复议接待场所,由法规科负责日常接待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建立和完善行政

复议接待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接待行为,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二是规范了申请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三是规范了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四、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复议决定

一是规范了办案程序;二是规范行政复议答复工作;三是规范了行政复议调查取证工作;四是规范和改进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五是规范了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工作。 六是规范了政复议决定;七实规范了增强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自觉性;八是规范了行政复议决定文书质量;九是规范了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的适用等。

五、进一步规范了行政复议基础工作

一是规范了行政复议宣传工作。将行政复议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常转不懈。做到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点面结合,广泛宣传和深入宣传相结合;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培训工作。每年选送复议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省、厅、局组织的各种培训,力争行政复议人员每年脱产培训不少于一次。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培训,通过培训使领导干部熟悉行政复议法律知识,增强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自觉性。将行政复议法律知识作为总段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考试的重要内容;三是规范了行政复议统计工作;四是规范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工作。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管理,为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提供组织、人员、资金保障。

六、工作难点和存在的问题

由于XX总段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有效避免和化解了与行政处罚相对人之间的矛盾。XX总段至今还没有发生过一起行政复议案件,因此,行政复议的规范化建设还没有经过实际工作的检验。还属于纸上谈兵的阶段。由于没有发生过复议案件,行政复议还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

七、今后的工作和努力方向

一是结合“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有关精神,在治理超限运输工作过程中进一步加大行政复议工作的宣传力度。

二是积极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努力发挥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行政争议和解调解、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

三是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的硬件基础条件建设,随时做好行政复议各种准备。

四是进一步争取领导重视支持,搞好复议领导小组人员的脱产培训各种,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人员的全面素质。

五、加强学习交流,争取有行政复议案件的单位进行参观学习。

XX总段

2013年10月19日

对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行政复议受理规范化 第三篇

对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思考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争议、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的重要作用,南溪县认真按照《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县级以上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意见》(宜府函[2011]5号)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面发展。

一、南溪县行政复议建设基本情况

随着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各项活动的开展,南溪县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县政府法制办公室配备了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工作人员3名,均为法律专业本科学历。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南溪县完善了制度建设、人员建设、组织建设等建设,推动行政复议各项工作的开展。2010年全县受理并办结行政复议案件共4件,充分发挥了行政复议工作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化解行政争议、加强政府层级监督、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的重要作用。

二、南溪县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启动情况

(一)提前做好准备,明确工作重点。2010年1月底,县法制办人员对1月22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郜风涛在全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座谈会上所作的题为《以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创新发展》的讲话认真进行了学习探讨。通过学习对比,明确了我县行政复议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发展方【行政复议受理规范化】

向,进一步认识到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二)确定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目标。为确保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得到顺利开展,南溪县确定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为基础,以提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为重点,以健全行政复议制度为手段,以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为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进一步推动南溪县行政复议工作的向前发展。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南溪县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明确该县行政一把手为组织实施《方案意见》的第一责任人,研究制定了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摸清了工作开展当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机构、人员、场所、经费等各项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四项建设,实现行政复议七个规范化

(一)加强业务建设,实现行政复议职能履行规范化。行政复议具有化解社会矛盾,保障社会和谐的功能。南溪县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宗旨,积极引导群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化解行政争议。

【行政复议受理规范化】

一是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通过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制作行政复议一次性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制发的行政执法文书中载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告知内容,逐步探索开辟行政复议网上受理平台、行政复议电子

信箱等举措,为百姓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经济的行政复议渠道。

二是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一是严格落实交叉评卷、制作阅卷记录、制定调查方案等办案流程;二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采取书面审查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在保证案件办理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办案时间;三是对涉及多方当事人利益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召开行政复议听证会进行审理;四是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分析案情严而细,审查证据真而专,情况调查实而全”的原则对主体适格、客观事实、法律适用、程序运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五是注重将调解、和解工作制度引入复议案件的审理过程当中。

【行政复议受理规范化】

三是公正地作出复议决定。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是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重现场调查,不搞闭门办案,确保事实清楚;二是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广泛征求立法机构、专家和相关部门的意见,确保法律适用准确;三是对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该变更的坚决变更,该撤销的坚决撤销,该确认违法的坚决确认违法,该责令赔偿的坚决责令赔偿,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

四是完善行政复议决定善后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要求送达法律文书,规范送达回执填写工作;二是按照《方案意见》规定的复议案卷归档要求认真归档;三是监督行政复议决定的落实,拒不履行的要下达责令履行通知书,督促限期履行。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地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提出建议意见。四是严格按照《方案意见》规定的报备时间和材料内容

及时向市法制办报送备案。

五是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和指导,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通过定期开展或参与行政复议案卷评查,行政复议工作培训和业务交流会,在将行政复议工作作为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内容之一来安排部署的前提下进一步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度和评议考核体系,加强对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该县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二)加强制度建设,实现行政复议制度规范化。通过向上级部门请教,向兄弟区县学习,结合南溪县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立案、审查、证据、听证、调解、集体讨论等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对未按照制度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相应责任。

(三)加强队伍建设,实现行政复议专职人员配备规范化、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规范化。逐步建立起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行政复议工作队伍。

一是继续完善县法制办行政复议股建设。把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岗位,选择优秀人员充实到行政复议工作队伍当中。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管理和培训。一是组织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活动;二是将《行政复议法》及《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作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逐步落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培训考试合格方能上岗的管理模式;三是邀请市法制办领导和专家学者到南溪县对领导干部及行政复议业务人员进行行政复议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

质和业务能力,实现行政复议工作队伍专业化与规范化。

(四)加强机构建设,实现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规范化、办案条件规范化、经费保障规范化。为行政复议工作做好物质保障工作。

一是在已经设立行政复议股的前提下,结合南溪实际情况筹备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继续全面履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宣传指导和监督管理的职能。

二是坚持逐步推进的原则,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政策、物力、财力上的支持,强化硬件建设。一是逐步安排配备行政复议接待室、审理室和档案室,配备行政复议办案器材,二是在已建立行政复议经费保障机制的基础上,结合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需要适当增加经费预算。

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

(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评估体系欠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尺度难于把握。为促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有效开展,就必须结合各区县实际,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出台一个操作性强的评估量化标准,明确各地政府行政复议机构的人员配备及考试准入标准、经费保障、办案场所建设等内容,只有这样,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才能取得预期成效。

(二)行政复议规范化统一规范不明晰,规范化建设参照标准有待完善。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活动,涉及到具有很强操作性的行政复议工作流程,从接案、受理、审查、决定、执行等环节对行政复议都应有统一规范和要求。但实际上,

湖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行政复议受理规范化 第四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

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7月24日

湖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全面提升全省行政复议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复议为民为宗旨,以公平效率为准则,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的,以提升行政复议能力为重点,全面履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职责,为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三年左右时间的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全省行政复议渠道更加畅通,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更加科学,行政复议人员素质明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条件明显改善,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三、主要任务

(一)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工作。

1.规范权利告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告知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行政机关要抓紧对现有行政决定文书格式进行全面清理和检查,没有载明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内容的,要尽快修订和完善。

2.规范行政复议场所。行政复议机关要设置行政复议接待场所,配备行政复议听证室、审理室和档案室。要制定、完善行政复议接待制度,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接待工作。行政复议接待场所要放置、悬挂或张贴行政复议指南,公示行政复议申请条件、受理、审理程序等事项。行政服务大厅要设置行政复议收件窗口,代收行政复议申请。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信访接待中心设立行政复议收件窗口,为群众提供行政复议法律咨询服务。

3.规范受理环节。行政复议机关要向社会公开行政复议的范围、条件和程序,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采取设置行政复议窗口、

网上申请平台等方式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乡镇、街道设置行政复议受理中心,配备行政复议联络员,接受行政复议申请,对简易案件先行调解,并提供行政复议咨询。行政复议机构收到属于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范围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切实履行转送行政复议申请职责。

4.规范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联系。认真落实《湖北省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联系规则》,建立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在受理环节的协调配合机制,对群众诉求中属于行政争议性质的信访事项引导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向行政复议机构反映信访事项和信访处理问题的,告知当事人依照信访条例的规定申诉或者转送信访机构办理。各市、州、县人民政府可参照《湖北省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联系规则》,建立本级政府信访机构与行政复议机构工作联系制度。

5.规范对不予受理行为的监督。凡依法不予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要按照规定制发《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并载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对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是否超过申请时效一时难以确定的,要先受理,再依法审理,并作出决定。上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要通过接受投诉、备案审查、重点抽查等方式,纠正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应该受理而不予受理的违法行为,确保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受理率达到100%。

(二)规范行政复议审理工作。

1.规范行政复议答复书。被申请人要切实简化提交行政复议答复书的内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进行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

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依据和有关材料,并按照目录顺序装订成册。逾期未答复或未提交证据材料的,要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行政复议答复书在证明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合理的同时,要针对申请人的特定诉求作出解释、说明。

2.规范审理方式。行政复议机构受理案件后,应依法指定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审理。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可以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也可以邀请有关专家参与案件审查。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单位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要以提高行政复议权威性、专业性和公信力为目标,以政府主导、专业保障、社会参与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不断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

3.规范调查取证。对经书面审查发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材料相互矛盾、双方争议较大以及其他需要调查取证情形的,应当实地调查核实证据。调查取证时,行政复议人员不得少于2名,重大、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案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技术人员参与调查;相关政府或者部门的负责人以及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4.规范审查期限。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案件受理、转送、审理等环节的办案时限规定。为确保行政复议决定在法定时限内作出,办案人员应当提前20日审查完毕,提出审查意见,起草审结报告;延期的案件应在延期届满前15日审查完毕。办案人员

审查意见应提请行政复议机构合议或审议,合议或审议意见应有文字记录。

5.规范和解、调解。行政复议机关要以有效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行政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力度,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和解、调解应在查明事实、明确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原则开展,不得以和解、调解方式规避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纠正,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

(三)规范行政复议裁决工作。

1.规范行政复议文书格式。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印发的《行政复议办案规程与法律文书示范文本》制作行政复议法律文书,正确使用文书种类,保证内容完整性。

2.规范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机关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妥善平衡利益,公正作出决定。同时,要增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性,注重以法明理、以理服人。对涉及影响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要多方面听取意见,认真开展法律论证,确保法律适用正确。

3.规范送达方式。送达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等方式。直接送达应有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邮寄送达需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寄出;留置送达须有2名以上见证人签字;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的,可以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公告内

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行政复议受理规范化 第五篇

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

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XXX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方案》(ZXX办发【2012】XX号)精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推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行政复议受理规范化】

一、工作内容

(一)队伍建设、保障措施规范化

1 .机构设置规范化。设置专门的行政复议办案机构办公室。

2 .职能配置规范化。行政复议机构要全面履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宣传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

3 .专职人员配备规范化。为把人事型政府工作抓实抓好,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研究决定成立行政复议案件办公室。

主 任:X X 局长

副主任:XXX 副局长

成 员:XXX

XXX

X X

办公室下设政策法规股,具体处理人事行政复议案件及

日常工作。

4、经费保障规范化。建立行政复议经费保障机制,保

障履行政复议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宣传指导和监督管理各

项职能所需经费。

5.办案器材保障规范化。为行政复议机构配备必要的

办案设备器材。

(三)职能履行规范化

1 .受理工作规范化

( 1 )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对现有行政文书格

式(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文书格式)进行

全面清理,并对行政复议和诉讼权利告知内容进行修订完

善。

( 2 )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严格执行首问事项登记

制度、首问岗位流程跟踪制度、案件引领告知制度;向社会

公开行政复议范围、条件和程序,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

文本。

( 3 )规范行政复议受理程序。申请人当面递交行政复

议申请书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向申请人出具收件回执;对经

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必须依法受理;对确实不符合受理条

件的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应当告知当事人依

法解决的途径。确保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受理率达 100 %。

2、审查工作规范化

( l )审查程序规范化。严格遵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政复议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 及其实

施条例的规范,严格行政复议案件流程管理,做到程序完整、

阶段明确、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严格审查期限,提高审查

效率。确保行政复议案件按时办结率达到 100 %。

( 2 )改进行政复议审查方式。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工作

方式方法,灵活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公开听证等方式

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对事实清楚、争议较小的案件,可以实

行书面审查;对事实不清、争议较大的案件,要认真核实情

况,充分听取有关方面和专家的意见;对案情复杂、重大的

案件,要尽可能采取公开听证方式审查。

( 3 )认真把好行政复议审查的事实关、法律关、裁决

关和善后关。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要

深入现场调查,不搞闭门办案,确保事实清楚;对案件涉及

的法律问题,要广泛征求立法机构、专家和相关部门的意见,

确保法律适用准确;对涉案实体利益的处分,在分清是非的

前提下,要积极引导当事人寻求化解争议的最佳方式,确保

裁决效果;对裁决执行中的后续事宜,要加强监督指导,把

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消除在萌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 4 )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化解争议。在查明事实、

分清是非,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

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要积极运用调解、和解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对于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可以尝试在立案受理环节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

3 .法律文书规范化

( l )制作规范化。按照国务院法制办 《 行政复议法律

文书示范文本 》 的要求制作法律文书,注重提高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制作质量,增强行政复议决定书的说理性和权威性。

( 2 )送达规范化。送达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可采取直接

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其中:直接送达应有申请人或其委托人、被申请人代表签字;留置送达须有 2 名以上见证人签字;邮寄送达需以挂号信的形式寄出;无法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方式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公告内容应在当地公开发行的综合性报刊上刊载。

4 .案卷归档管理规范化。行政复议案件档案按卷整理。

案件审结后,承办人应当整理案件全部文件材料。案件档案内的文件材料按下列顺序排列:卷内目录;行政复议决定书及回证;行政复议决定书(送审稿);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决定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及回证;行政复议案件审批表;行政复议申请及附件(包括被申请人的处理决定书);行政复议

答复通知书及回证;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及回证;行政复议答复及附件;听证通知书及回证;各类笔录(包括询问笔录、调查笔录、审理笔录、阅卷笔录、听证笔录),行政复议案件结案报告,卷内备考表。不宜对外公开的文件材料可以副卷的形式保存。

(四)行政复议决定备案规范化

1 .行政复议办公室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须在案件办

结之日起巧日内报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备案,同时抄报上一级主管部门行政复议机构备案。

2 .报备材料规范化。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报备材料包

括行政复议申请书、被申请人答复书、第三人意见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

(五)案件统计分析规范化

1 .按时报送统计材料。严格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行政

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制度和我市依法行政公报制度的要

求,指定专人按时报送案件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

2 .提高统计质量。统计人员要正确理解统计指标的

内涵,把统计工作与办理行政复议的实际工作联系起来,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严禁在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

3 .做好统计分析。统计分析报告要突出工作重点,

【行政复议受理规范化】

注意实际工作“点”和“面”的关系,注意典型事例和案例

2016科技局法治建设提升年实施方案
行政复议受理规范化 第六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2016年在全局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新常态下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科技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新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依法治县和法治建设为着力点,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提升各股室、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科技创新发展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活动内容

(一)以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认真组织开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方法,强化考核惩处机制。一是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二是要严格执行规范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执法条款进行梳理,并根据实际,对行政执法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制定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布。三是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对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县法制局备案。四是要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执法行为。五是要按照县委提出的“推进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全覆盖”的要求,完善“六大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科学界定执法岗位职责,合理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六是要依法推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定期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奖励、惩处以及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七是要研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服务,实现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八是要探索实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登记制度,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县法制局备案。九是要建立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实施满一年的法律、法规、规章,向县政府书面报告实施情况。

(二)以贯彻实施《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重点,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按照《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一是要严格履行职责,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二是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配套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要建立行政执法部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通过合法性审查,在对重大行政决策内容是否违法予以认定的同时,从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三)以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按照《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一是要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法制室对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把关,将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是否违法增设行政权力和公民义务、是否违反上位法等作为审查的重点。二是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根据《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前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管理和监督力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四是要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纠错率力争达到100%。五是要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平台,逐步实现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

(四)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着力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一是要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降低行政复议立案门槛。设立专门接待场所,向社会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二是要规范案件审理规则,细化工作流程。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把好案件审理的事实关、法律关,切实做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提高案件审理质量,运用协调调解等多种方式,促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三是要加大公开审理力度,以公开促公正。四是要坚持从严标准,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工作公信力。五是要切实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规范行政复议文书。要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六是要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要加强学习和研究制定贯彻《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意见,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健全完善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根据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意见》和全县“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动员会议印发的《“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定具体年度工作目标,3月底前报县政府法制局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4—11月)。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和工作目标,广泛开展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活动期间,及时将活动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局。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中旬报县政府法制局。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又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完成“法治建设提升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提升我局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将产生直接影响。各股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务实的作风、积极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参与活动、推进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贯穿全年,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活动内容多、任务较繁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推进措施,通过“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推动我局的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督导落实。局办公室要对各股室、单位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及时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日常调度和督查、,并配合好县法制局的半年考核和年终总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先进,督促后进,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6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行政复议受理规范化 第七篇

2016年全街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县有关要求,以“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这一时代主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督查督导、改革创新、综合考核、自身建设四项工作措施;突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制监督、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四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立法质量、执法水平、监督能力、队伍整体素质四项提升;打造一支“崇法护民”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与法律顾问,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做好贯彻实施《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6--2016年)》总结验收工作。总结交流五年来全街道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经验做法,推动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整体发展。筹备并提请街道办事处召开2016年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办事处与各部门签订《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2016年度依法行政责任书》。

2.在全街道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并下发《关于在全街道组织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3.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落实《省行政程序规定》、《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五个”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提请集体讨论前必须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4.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切实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主体作用,强化对全街道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涉法事务的工作程序。积极探索党政一体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

5.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以《行政诉讼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程序规定》为重点,认真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特别是抓好《行政诉讼法》和《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新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二、以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加大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力度

6.制定《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紧紧围绕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急需为先、质量为上的原则,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重点做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急需、惠及民生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充分发挥制度对经济社会的规范调节和引领作用。

7.继续贯彻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有效期制度。

8.加大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纠错率。按照《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定程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原则,不断创新公众参与的方式。

9.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按照《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府法办〔2016〕56号)要求,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前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评估后,对确需继续执行的,重新登记、编号、公布,并重新设定有效期;需要修订的,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理。没有重新登记、编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宣布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以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组织开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利用广播、橱窗、文化广场、法制长廊等多种平台,采取专题培训、法制讲座、案例解析、印发宣传图册等多种形式在全街道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及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11.完善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加强专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督促各部门对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街道办事处法制机构备案。开展全街道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对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评议考核。研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网上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和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推进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服务,实现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

12.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加强对全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对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以及其他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清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推进网上考试。

13.制定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全街道法制系统结合自身职能梳理权力清单,确定廉政风险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把转作风、抓廉政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日常内部督查和社会评议监督,把权力清单及廉政风险点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清正廉洁、优质高效的政府法制工作环境。

四、以化解矛盾纠纷为落脚点,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

14.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加强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受理联络点建设,在全街道普遍建立行政复议联络员制度。

15.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公信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所作维持类的复议案件,通

过宣传教育、以案释法等形式说服申请人,做到“案结事了”。

对纠错类行政复议案件,要严格依据法律程序,突出复议监督

职能,使行政机关做到知错能改、知错善改。

16.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沟通协调。强化与办事处有关单位的联系,着力做好“事前介入”工作。充分利用调解、和

解等手段,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行政复议与法庭、检察室等部门的联系,着力做好“事中介入”工作。在案件审

理过程中,强化行政复议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着力做好“事后介入”工作。建立联系协作机制,对在行政复议中被撤销的案件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对发现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落实司法与行政互动,完善行政与司法合作平台。强化行政复议与信访维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化解涉法信访、维稳行政争议,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7.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重点把握好行政复议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复议决定、复议监督等四个关键环节。不断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案通报制度,形成复议案件审理工作长效机制,同时加大行政复议公开审理机制;深入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等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统计、通报,分析报告和行政复议

案件归档制度。

18.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学习和研究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时转变出庭应诉观念,按规定推动落实复议机关当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法定新要求。

19.完成县法制办指派到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

五、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总要求,着力打造“崇法护民”政府法制工作队伍

20.强化督查督导。街道办事处将重点工作特别是列入党工委、办事处重大任务的指标进行分解细化,加强工作调度。坚持月调度、季汇报,随时了解工作推进和任务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工作形势,加强具体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1.强化改革创新。要始终把工作创新贯穿工作全过程,积极推动体制机制、思维思路、方式方法创新,倡导采用科学手段推进工作,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各项工作的新举措、新模式,运用工作创新适应和引领新常态。

22.强化综合考核。根据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要求,健全考核方式,完善考核办法,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力度,并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激励机制,以考核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水平。

23.强化自身建设。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崇法护民”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为建设环境优美、产业高端、社会和谐、群众安康的现代化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5法制办工作计划
行政复议受理规范化 第八篇

第1篇:法制办工作计划

20XX年湖滨区政府法制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活动监督效能,促进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真正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市法制办《2015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20XX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为重点,着力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

一是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必要性、经常性和长期性的认识。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做到“五落实”。二是切实加强区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法律法规素养。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使政府法制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设施、经费保障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三是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是否依法行使权力、是否履行职责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等作为考核内容,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促进依法行政。

二、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为重点,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的要求,加强对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过程的监督,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各部门要着重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按照“扩大听证范围,提高听证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举行听证会。区直各行政执法机构举办听证会要确保听证质量,要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如实记录听证笔录、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等关键程序,确保听证会的公信力。二是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前必须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合法性审查的职责,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对重大决策方案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合法性审查的质量,努力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制化水平。

三、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重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制发规范性文件前,应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着重审查草案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规范、有效”。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重点加强对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要求制定机关依法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以规范行政审批为重点,着力推进政务公开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清理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推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健全和完善行政投诉监督制度。

五、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重点,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形式。联合区监察局,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检查与抽查相结合、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与走访执法管理相对人相结合、核查执法案件与调阅案卷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层级监督,并进行互查互评活动。二是明确执法监督重点。在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全面监督的同时,区政府法制办将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不作为乱作为作为执法监督的重点内容,以国土、住建、农牧、林业、交通、公安等执法部门作为监督重点领域和对象,通过实施强有力的层级监督,提高全区整体执法水平。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区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四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罚缴分离、错案责任追究的检查力度。五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力度。严格依照市法制办行政执法案卷评卷标准,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把评查结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的提高。六是大力推动各执法部门之间开展行政执法协作。加强对行政执法协作的督促检查,增强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协作的意识,提升行政执法合力。

六、以注重行政调解手段为重点,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建立湖滨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和水平。二是转变行政复议理念,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手段解决行政争议,对有可能采取行政调解方式处理的案件,积极疏通化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矛盾,使双方达成和解。三是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简化申请程序,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依法公正的作出复议决定。对拒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四是进一步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协调,尽可能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五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全区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强化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与沟通,稳妥处置涉诉行政争议,督促各部门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六是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方式多样化,全方位的开展行政执法社会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以落实乡镇法定行政职权为重点,着力乡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今年重点开展乡镇依法行政工作,培育乡镇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对乡镇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严格执法资格管理,乡镇执法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方可上岗执法。加大对乡镇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评议考核力度。

八、以服务全区工作大局为重点,着力提升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各部门法制信息报送,完善法制宣传考评体系,加强对各部门依法行政宣传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重大依法行政工作、活动的联动宣传机制。二是进一步提高法制信息编写质量,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全区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工作的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第一手信息资料。让社会公众广泛了解我区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充分利用湖滨区政府政府网站等平台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全面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的社会影响。四是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妥善处理涉法和行政应诉事务,切实发挥好政府法律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

第2篇:法制办工作计划

20XX年,博州政府法制办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依法治国方略,认真落实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突出法律服务和执法监督两大重点,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服务我州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考评机制。

继续以依法行政网上考核为抓手,有针对性地对部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考核单位作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同时,协同电子政务办对当前依法行政在线考核系统进行升级,依托依法行政在线考核系统,探索建立涵盖州、县(市)、乡(镇)三级的依法行政实时监督考核体系,动态反映各级依法行政工作轨迹。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大对工商、公安、审计等6个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指导力度,通过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提升全州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指导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落实风险评估报告制度,不断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三)突出重点,科学制定立法计划。

加强有关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立法,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制度,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听取专家、学者对立法项目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做好犬类管理条例的调研和论证工作。

(四)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结合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指导州直各执法机关认真对本机关执法依据进行梳理,理清权力边界,划分职责范围,明确执法责任,并抓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贯彻落实,确保处罚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建设。对所有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全部录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促进规范管理。利用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评平台,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工作力度。组织编纂规范性文件知识读本,指导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进一步细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程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四是认真开展案卷评查。指导各执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执法内部流程,规范受理、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五是引导行政执法机关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倡导说理式执法、文明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六是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认真做好第十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对州直单位进驻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的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流程再造,完善配套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运作。加强对现有许可事项的后续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

(六)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工作。

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重点加强对基层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适时组织召开行政调解联席工作会议,研究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相关问题。继续收集、整理、编撰《行政调解典型案例汇编》,以理论、实践成果指导、推动行政调解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与司法、法院等部门的联系,探索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七)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法律服务。

灵活运用政策法规,积极做好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合同协议等的合法性论证工作。对涉及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争议事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积极从法律的角度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当好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八)强化政府法制宣传。

继续办好自治州依法行政工作简报和行政调解动态,及时更新并不断丰富自治州法制信息网站内容,拓宽政府法制宣传平台,协调联系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督促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鼓励干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撰写具有前瞻性、实用性、有分量的法制理论研究成果,以指导政府法制工作实践。

第3篇:法制办工作计划

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全局,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 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和田地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为重点,全面加强皮山县政府法制工作,切实发挥好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实现皮山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贡献。

一、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完善报备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继续做好梳理执法依据的工作;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二、创新机制,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继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层级监督和救济功能;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工作交流;及时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涉法事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强化层级监督。

使我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呈现出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送审、审查、发布、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监督都作了明确要求,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规范。明确规定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未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安排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从而确保文件的合法、科学、统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文件的管理规定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四、继续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和田地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宣传和培训;指导、督促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宣传;根据县政府法制工作要求,加强对各执法单位(部门)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五、强化政府法制宣传培训。

加强法制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对政府部门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法制网站建设,及时发布重大依法行政信息;办好固定栏目,切实发挥政府法制宣传窗口的作用。

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料网上查询系统,加强社会监督。加大对申报资格考试和领取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的审查力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水平。

七、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和机构建设。一是要在科学设置岗位上下功夫;二是深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机关,鼓励工作人员在职进修,适时安排参加政府法制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办工作人员素质,增强业务能力,确保全年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八、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考核。

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暂行办法》及《依法行政考核评分标准》(新政发[20XX]86号),建立建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和监督机制以及行政执法的错案追究制度。做好依法行政的考核工作,着重对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等工作进行考核,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将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4篇:法制办工作计划

20XX年,清丰县政府法制办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决定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实施意见》为重点,再接再厉,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而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2015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行政复议受理规范化 第九篇

乡镇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进XX镇依法行政工作,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构,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建立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事件的能力。

2、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

三、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

1、继续推进"8+1"工作法。

2、进一步规范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

3、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

4、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

四、建立社会矛盾防范化解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依法开展调处民事纠纷工作。

五、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干部学法制度。

六、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要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一、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以政府机构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机构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要求,合理确定编制,依法设定职能,使政府机构的设置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协调,与行政管理任务相适应。要进一步完善政府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的法制化。

二、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要研究建立行政决策权限分解制度,(

三、规范政府投资行为

要完善政府投资制度,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建立投资决策程序,切实加强资金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强化风险意识,严肃责任追究,确保政府投资的科学性、合法性,提高投资效益。

四、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要建立和完善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和完善市场主体的市场准入、运行和退出规则,促进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

五、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

要通过制度规范,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作用,推进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明确现任公职人员一律不得在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任职。民政、工商管理及有关部门要完善监管制度,对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组织机构、工作职能、服务范围、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加快发展独立公正、规范运行的行业协会、中介机构,提高社会的自我组织和管理能力。

六、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我县实际,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要采取切实措施,制定严格科学的程序,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督管理,严禁侵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规范运作。

七、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构建全县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交换平台、信息安全平台,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权力的公开力度,拓展公开内容和公开范围。各级人民政府和行政机关要加强局域网站建设,扩大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范围,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各单位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不断深化。各行政机关要认真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州政府令第8号),在清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基础上,把执法职权分解落实到执法机构和岗位。要加强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认真落实执法责任。

九、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试点

稳步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积极探索在县级城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争取2015年前我县狮山镇城区实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同时,农业和文化领域的综合执法试点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总结经验,扩大范围,逐步实现一个部门下设的多个执法机构归并一个机构综合执法。

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129号)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州政府令第2号),各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备案审查工作。要加强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政。

十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县政府法制局要加强行政执法的程序建设和执法文书的规范化管理,组织进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统一本系统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规范案卷格式、内容,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都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开设投诉举报电话或网址、信箱,确定专门机构或专人受理投诉举报。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依法处理。

十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和审验工作,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加强培训考核,提高素质,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合法,持证上岗。

十三、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县级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要切实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信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执行《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各行政机关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倡导和鼓励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要严格执行,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要认真研究落实。

十四、加强信访工作

各行政机关都要重视信访工作,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处理群众信访事项。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考核,建立信访工作科学考评制度,把信访工作绩效纳入公务员考核体系。要加大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力度,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十五、注重行政调解

各行政机关要增强运用行政调解解决纠纷的意识,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制度,强化调解职能,形成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机结合的机制,及时化解争议和矛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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