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用文档 > 策划 >

《关于加强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工作方案》(京建发〔2016〕210号)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02    阅读: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10篇
《关于加强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工作方案》(京建发〔2016〕210号) 第一篇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10篇

第1篇

为做好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根据《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被考核对象

各股室

二、考核内容

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以深化政府服务、规范适用裁量权基准、贯彻落实执法程序以及执法证据制度为准则,重点考核《法治建设纲要》、《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服务规定》、《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工作情况。(详附件2、)。

三、考核方法及要求

1.日常考核。包括每月向局法规股报告依法行政情况,考核任务落实、案件报告和局党组与局法规股交办事项完成情况。

2.年终核实依法行政考核评分细则的落实情况。核实方式采取现场核实、问卷调查、民意测试、专家评议、座谈访谈、社会监督意见等方式。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动态监测。被考核对象应当按考核细则的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

(二)组织抽查。考核机关对被考核对象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抽查。经批准,考核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有关单位法制工作人员对被考核单位进行交叉检查。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年度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被考核对象年终总得分将分类予以排序。

(二)根据考核所得分值情况,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5-89分)、基本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等级的不予扣分。在优秀等级中产生表彰对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予以扣分,扣分纳入年度考核,实行倒扣分制。被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年终不能评先评优,须制订整改方案并按要求整改到位,整改结束后,报局法规股申请验收。

第2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贺孟良任组长,副局长蔡赛西、文德辉、杨立庆、钟灿华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股室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使责任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级分解,责任到人”。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今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的落实。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

一是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法,积极主动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法制学习。二是把握好学习的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重点学习与价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新颁布的《物权法》、《反垄断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价格法》等。三是丰富价格法制宣传形式。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大力开展专题价费宣传活动,

利用公众信息网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价格宣传活动,不断探索价格法制宣传新途径,提升群众价格法制意识和维权能力。

三、落实制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要高度重视法制工作,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坚持以好的制度管好人、管好事,努力使依法行政工作中上一个新的台阶。一是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和价格审批项目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提高价格行政审批质量和水平,实现依法审批、廉洁审批、高效审批;二是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价格听证各项工作,扩大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社会参与面,努力从制度上、形式上和监督机制上不断完善价格听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价格听证工作的质量。在价格听证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切实做好依法听证、依法调价,坚决纠正和制止越权定价、违法定价等行为;三是不断完善集中审价、集体审案、行政执法责任评比考核、规范性文件备案等方面的制度,提高透明度,增强集体决策的科学性。

四、全面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按照省、市、县政府对深化行政执法责任的工作要求,继续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依照相关制度和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研究改进备案审查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落实有关工作制度;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遵守价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制度,提高办案水平;要进一步落实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价格回访制度,做好价格行政诉讼等工作;要和人事等有关部门共同搞好公务员岗位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学习。

五、切实依法履行职责、继续加强价费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价格调控政策措施,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价格听证制度的落实。认真贯彻《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程序、指南和公开目录,加快信息内容填报,及时公开信息,依法办理公众申请公开事项,提高物价工作的透明度。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把握好价格走势,积极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相关规定;按照县委、政府“行政收费负增长”要求,运用专项调查督察、收费年度审验、《收费许可证》换证和企业缴费监测等手段,跟踪了解取消和停止征收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与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严防涉企负担的反弹和转嫁。

六、加强行政执法干部队伍建设。

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大行政执法干部思想教育,采取以会代培、研讨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人员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廉洁自律能力,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正派、形象良好的行政执法队伍。

第3篇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制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坚持“突击重点、量化考核、严格规范、全面推开”的原则,通过执法监督检查,完善、落实各项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考核内容

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以深化政府服务、规范适用裁量权基准、贯彻落实执法程序以及执法证据制度为准则,重点考核《法治建设纲要》、《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服务规定》、《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工作情况。具体任务见考核细则。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动态监测。被考核对象应当按考核细则的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将资料汇编后按时报送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抽查。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被考核对象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措施

(一)完善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等依法行政制度。完善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完成本方案考核细则中的某项工作后,应按要求及时向考核机关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

(二)建立档案。在日常依法行政工作中,注意收集相关文件、会议记录、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等各种数据、资料,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档案,动态记录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

(三)自查自评。相关责任股室和二级机构对照考核考核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自查报告,连同相关资料于2016年10月30日前报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将在局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二)对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或股室要制订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

第4篇

2016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省委建设“法治”总体部署和“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制”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实施《法治建设纲要》和“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实现依法治县战略,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保障。

一、强化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采取举办法制讲座、专题培训等形式,推动完善干部学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计划本局开展一至二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批、清理、汇编

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方式方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机制,不仅要审查其内容和制定程序的合法性,还要适当兼顾文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异议的文件应作出相应处理。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持证上岗。对未取得省政府颁发的执法证而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 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例分析,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实践能力。

三是规范行政强制行为。加强对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强

【《关于加强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工作方案》(京建发〔2016〕210号)】

制规定的清理工作,依法规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完善行政执法流程,细化执法环节和步骤,健全调查取证规则,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四是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建立完整、规范的案卷,客观全面地记录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依据和行政决定,并将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立卷、归档。

五是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行理性、文明、平和执法,寓管理于服务中,努力推动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和完善。要总结推广行政指导、首案不罚和公众参与管理等好的经验做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妥善处理行政管理中碰到的矛盾和问题。探索建立行政许可等领域控制行政裁量权的规则。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等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布。

四、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将行政调解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来抓,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局属各单位要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有关配套制度,使行政调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探索行政复议的途径和方法,创新机制,完善制度,落实经费,为行政复议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以《省行政程序规定》为主线,以贯彻实施《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省政府服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为重点,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交通为目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督,努力提高执法队伍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全面完成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抓好普法和法制宣传

1、继续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积极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六五”普法学习,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系统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计划。

2、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知识和行业法规,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采取各种形式,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加强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了解、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观念和意识,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培训

1、组织开展运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学习。于2月份组织各所分管法制所长和法制员进行培训学习,并要求各所自行组织干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计划在6月份,由局法制股牵头,运管所配合,到局属各运政执法二级机构进行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和更换工作。对去年新进人员和停薪留职人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有异动的,及时发放和更换执法证件。

(三)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深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工作“便民、高效、服务”的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本系统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项目由

政务中心交通窗口受理,各业务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到责任明确,程序公开,在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等方面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四)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2、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将我局的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进行公开,促进政府管理的公开、廉洁、规范、便民。

3、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机制,对决策机制情况进行跟踪反馈,由行政相对人和有关专家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按程序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依法、科学、合理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主动向社会征集规范性文件立项的意见和建议。

2、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透明度。进一步改革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对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组织论证,广泛听取、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3、规范性文件下发后,及时采取各种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加强对执法人员管理,坚决杜绝无执法证人员上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力,违法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运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合理行使本局制定的《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3、加强队伍行为规范建设。贯彻实施《县交通运输局执法队伍形象建设工作规划》,树立文明执法形象。

4、加强案卷评查工作。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今年继续抓好案卷评查工作,拟在6月份和12月份对全局行政执法案卷分别进行一次评查。评查情况纳入全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并纳入局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1、进一步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以局领导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明确执法责任范围、任务、权限和执法目标。切实做到工作环节到位,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

2、加强评议考核,落实执法责任。积极探索完善本单位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健全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完善听证、协商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加强我局行政复议能力和诉讼建设,力争不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和经行政复议、诉讼被撤销案件。加大宣传力度,畅通复议、诉讼渠道,依法积极办理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自觉履行上级的行政复议决定或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五、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1、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领导和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行政法及交通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年初制订的学法计划。增强宪法和行政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与依法行政和履行职务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和能力。于2016年2月20日至21日以两天的时间组织机关全体干职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中华

京建发〔2011〕210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围挡整治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工作方案》(京建发〔2016〕210号) 第二篇

京建发〔2011〕210号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围挡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5-12 浏览次数:72 京建发〔2011〕210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政市容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市政管理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现将《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施工围挡环境建设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首环建办〔2011〕14号)和《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各类施工围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首环建办〔2011〕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为做好施工围挡整治工作,按照工作职责,现将有关要求进一步通知如下:

一、规范施工围挡是本市全力推动“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实现“国家首都、国际城市、文化名城、宜居城市”功能定位的重要工作任务。各建设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协调施工围挡的整治工作,并确保专项资金投入。各施工总承包单位具体负责施工围挡的整治工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施工围挡整治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标准化达标工作内容,进一步提升施工现场的形象。

二、2011年3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施工现场,依然执行施工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的规定。管线工程以及城市道路工程的施工现场围挡可以连续设置,也可以按工程进度分段设置。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的,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施。施工现场占用或紧邻社会道路时,施工围挡的设置执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筑施工领域文明交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11〕82号)有关规定。

三、2011年6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北京市施工围挡容貌景观设计规范》设计、制作、安装围挡,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做好围挡的清洁和维护工作,确保围挡的安全牢固、整洁美观。

全市其他在施工程,应确保围挡的安全牢固、整洁美观,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四、施工单位应按如下程序设计制作施工围挡:

(一)认真学习《北京市施工围挡容貌景观设计规范》(附件3),按《规范》3.3.1的区域划分,先明确工程项目属于的哪一类区域,再确定围挡设计选型(材料、颜色等)。 历史区域的划分根据《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40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北京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第一批)》规定的保护建筑(附件4)。

(二)确定工程项目的围挡选型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委托相关制作单位按照围挡设

计矢量图(附件5)设计制作。

五、市市政市容委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选择本市重要大街和重点地区的几个施工现场进行试点工作。同时,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和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根据本地区实际,选择本辖区的重要大街和重点地区的施工现场进行试点工作。市市市政市容委和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城六区试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被选择进行试点工作的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须认真做好配合工作。试点工作应在7月1日前初见成效。

六、各区、县市政市容委和住房城乡建设委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对本辖区工程项目的监督指导。对于施工围挡整治工作落实不力的工程项目,要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施工管理的通知》(京建发〔2011〕42号)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魏巍 59958843

市市政市容委市容景观处 姚亮 66055930

附件下载:

1.《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施工围挡环境建设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首环建办〔2011〕14号)

2. 《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各类施工围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首环建办〔2011〕15号)

3.《北京市施工围挡容貌景观设计规范》(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下载)

4.《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划定的40片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北京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第一批)》规定的保护建筑

5. 围挡设计矢量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下载)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附件1:

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京市施工围挡环境建设

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首环建办〔2011〕14号

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区县环境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北京市施工围挡环境建设管理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三月八日

北京市施工围挡环境建设管理若干规定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的管理,优化市容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的设臵、维护以及相关环境建设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包括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市政管线、交通、水利、园林绿化、铁路、人防等工程项目以及城市雕塑等构筑物的建设。

第三条 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的环境建设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属地负责、部门监管、企业自律、公众监督的原则。

第四条 首都环境建设办和各区县环境建设办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围挡环境建设管理的综合协调。

市市政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会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市施工围挡容貌景观设计规范,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督促各施工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及施工围挡容貌景观设计规范要求设臵施工围挡,加大检查力度,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施工围挡,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负责按照授权范围,依法对建设工程施工围挡设臵不规范、在施工围挡上喷涂小广告、违规设臵户外广告和标语宣传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规划、交通、园林绿化、水务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围挡环境建设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用地的周边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设臵围挡;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特殊

【《关于加强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工作方案》(京建发〔2016〕210号)】

情况不能进行围挡的,应当设臵安全警示标志,并在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措施。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拆除施工围挡。

第六条 设臵施工围挡应当符合相关标准以及本市施工围挡容貌景观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遵守以下规定:

(一)施工围挡的高度不低于1.80米,围挡高度要一致,色彩和谐美观。

(二)使用专用硬质定型材料作为施工围挡的材质或者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采取砖砌砖筑方式设臵围挡,其中长安街沿线施工工地的围挡使用金属板材并喷涂符合本市施工围挡设计规范要求的彩绘。

(三)对重要大街、传统文化街区和市政府确定的特定地区的建筑物进行改造和外部装修的,设臵符合本市施工围挡设计规范要求的彩绘围挡。

(四)距离交通路口20米范围内设臵施工围挡的,围挡上部0.8米以上部分应当采用通透性围挡,不得影响交通路口行车视距。

(五)禁止使用锈蚀、残破、易损毁的材料作为施工围挡。

(六)粉饰建设施工工地围挡的,采用喷绘方式。

(七)在施工围挡出入口适当位臵设臵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施工工期等工程基本信息。

(八)不得利用施工围挡违法设臵户外广告、悬挂标语

关于《品德行为养成》课程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教学内字[2016]39号)
《关于加强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工作方案》(京建发〔2016〕210号) 第三篇

西安外事学院教务与学生工作

教学内字〔2016〕39号

关于《品德行为养成》课程考核工作的

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提高我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养成教育制度建设,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和综合素质,依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加强我校德育体系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深化“学院+书院”学生教育管理模式,依据2015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落实好《品德行为养成》课程的考核工作(3学分),以培养综合素养好、行为养成佳、懂礼仪、爱劳动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考核内容

1

年考核不合格者,则考评该生在校期间《品德行为养成》课程不合格,不能获得3学分。

3、各书院具体负责《品德行为养成》课程的实施,各学院、书院成立由相关负责人、辅导员、专职教师、团学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以学校相关学生教育管理制度为依据,每学年末对学生的日常行为、作风表现予以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教务与学生工作部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后予以公布结果。

4、日常行为加、减分:凡参加公益活动表现突出,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对班级建设具有突出贡献,为学校带来良好社会影响及其他优秀表现行为等,辅导员可申请加分;凡出现考试作弊、考勤违纪、仪容仪表不得体、破坏公共财物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及纪律的违纪行为,辅导员可申请减分;对学生的加、减分情况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讨论,经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原则上每次加、减分不超过5分。

5、《品德行为养成》课程考核结果是学生各种奖励评定的重要依据,与评优推先、入团入党、就业实习推荐等挂钩。校级“十佳大学生”、“鱼化龙十大校园之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要求上一学年考核成绩在75分以上,各类奖学金获得者要求上一学年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

6、学生发生严重违纪和违规行为,除学校根据校规3

校纪作出相应处理外,同时,依据本实施方案进行相应减分。

四、考核要求

1、各学院、书院成立《品德行为养成》课程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制定符合本学院实际的考核细则,依据考核细则,精心组织,实施考评。考核细则报教务与学生工作部学生教育办公室备案。

2、各学院、书院统一组织所有人员对本实施方案进行专题学习。在实施过程当中,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分类指导等方法,注重考核资料的归档,及时总结考评工作,加强考评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3、各学院、书院考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考评结果无异议后每学年末准时上报。

本实施方案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学生日常行为加、减分细则》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2016年5月3日

4

5

京建发〔2016〕140号附件
《关于加强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工作方案》(京建发〔2016〕210号) 第四篇

京建发〔2016〕140号附件

北京市产业化住宅部品评审细则

一、企业网上申报和材料提交

产业化住宅部品生产企业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按要求填写企业及部品的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成功后,在线打印《北京市产业化住宅部品评审申请表》(样表见附表1),并到市建筑节能建材办(办公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9层)提交书面材料。

1. 结构性部品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北京市产业化住宅部品评审申请表》。 (2)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3)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办理委托书。

(4)北京市住宅产业化专家委员会出具的准予在本市产业化住宅建设项目中应用的论证意见。

(5)产品质量验收执行标准。对产品质量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应提交经企业注册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

- 1 -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应提交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的企业标准。

(7)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预制钢结构构件提交钢材原材复检报告、焊接材料复检报告及产品焊缝无损检测报告)。

(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关于加强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工作方案》(京建发〔2016〕210号)】

(9)产品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10)近两年没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提供虚假质量文件或其他违法经营行为被行政处理、处罚的诚信承诺书。

以上(2)、(3)、(4)、(5)、(6)、(7)、(8)项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申请人,复印件均应加盖生产企业印章。

2. 功能性部品应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北京市产业化住宅部品评审申请表》。 (2)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3)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办理的,提供法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办理委托书。

(4)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对没有产品质量验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应提交经企业注册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标准。

- 2 -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市地方标准的,应提交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备案的企业标准。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产品认证证书。

(8)近两年内产品在本市应用的工程项目名单。 (9)近两年没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提供虚假质量文件或其他违法经营行为被行政处理、处罚的诚信承诺书。

以上(2)、(3)、(4)、(5)、(6)、(7)项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申请人,复印件均应加盖生产企业印章。

二、管理部门受理和组织评审

市建筑节能建材办即时受理产业化住宅部品生产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并按以下原则处理:

1.结构性部品: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组织专家到生产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评审,按照《北京市产业化住宅结构性部品考核评分表》(附表2)的内容进行评分,并提出评定意见。实地考察评审应在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应告知生产企业审核意见。

实地考察评审满分为100分,重点考察企业人员、基础设

- 3 -

施、质量管理、工程业绩等方面条件。经实地考察评审,总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公示,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列入“目录”。

2.功能性部品: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站公示,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列入“目录”。申报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应告知生产企业审核意见。

附表:1.《北京市产业化住宅部品评审申请表》(样表)

2.《北京市产业化住宅结构性部品考核评分表》

- 4 -【《关于加强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工作方案》(京建发〔2016〕210号)】

附表1

北京市产业化住宅部品评审申请表(样表)

- 5 -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京建发〔2016〕116号
《关于加强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工作方案》(京建发〔2016〕210号) 第五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

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京建发〔2016〕116号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 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文件规定,建筑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要求,满足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计价需要,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了《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 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京建发〔2016〕116号附件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 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

一、实施时间及适用范围【《关于加强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工作方案》(京建发〔2016〕210号)】

(一)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和(或)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4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及配套定额(以下简称“预算定额”)的工程,按以下规定执行:

1.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且《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或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以下简称“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含)后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应按本实施意见执行。

2.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在符合《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财税文件规定前提下,参照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

(二)执行2001年《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05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配套定额且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可按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

(三)按2004年《北京市建设工程概算定额》及配套定额编制设计概算的建筑工程,按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 二、实施依据

(一)《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4号)。 (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等。

(四)现行计价依据,包括清单计价规范、预算定额、造价管理办法等。 (五)其他有关资料。 三、费用组成内容

(一)营改增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内容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均与预算定额的内容一致。

(二)企业管理费包括预算定额的原组成内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营改增增加的管理费用等。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四、其他有关说明

(一)预算定额的调整内容是根据营改增调整依据的规定和要求等修订完成,不改变清单计价规范和预算定额的作用、适用范围及费用计价程序等。预算定额依据“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调整的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二)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古建筑工程各费用项目的计费基数均做调整,调整的计费基数详见附件。

(三)预算定额的调整内容对应定额编制期的除税价格及费率。

(四)建筑业营改增后,工程造价按“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计算,具体要素价格适用增值税税率执行财税部门的相关规定。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五)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执行“价税分离”计价规则;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参照原合同价或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并执行财税部门的规定。

(六)材料(设备)暂估价、确认价均应为除税单价,结算价格差额只计取税金。专业工程暂估价应为营改增后的工程造价。

(七)总承包工程合同项下的专业分包工程、材料(设备)按照总承包工程合同的计价规则执行。专业承包工程合同项下材料(设备)按照专业承包工程合同的计价规则执行。

(八)风险幅度确定原则:风险幅度均以材料(设备)、施工机具台班等对应除税单价为依据计算。

(九)《北京工程造价信息》(营改增版)中的除税材料(设备)市场信息价格,包括除税的材料(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五、现行造价管理办法中与本实施意见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六、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尚未开标且不能在2016年4月30日前完成合同签订的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均应按本实施意见要求执行。

附件: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表 附件

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表

一、以“元”为单位的要素价格

说明:调整系数适用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2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2014年《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改造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中对应编码的要素数量调整。

二、2012年《北京市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预算定额》

01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1.安全文明施工费

2.企业管理费

02 仿古建筑工程

1.安全文明施工费

2.企业管理费

03 通用安装工程

1.工程调试费

2.脚手架使用费

2016市安监局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关于加强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工作方案》(京建发〔2016〕210号) 第六篇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安监局和市法制办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通知要求,紧紧围绕《2016年XX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XX市安监局2016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提出的工作目标和要求,不断深化依法监管,着力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更高标准地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故调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执法监督等行政执法行为,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现将我局一年来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效

2016年,我局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抓手,以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保障,不断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有力巩固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局面。

(一)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良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1-10月份,我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93起,同比下降17.7%;死亡44人,同比下降16.98%;受伤86人,同比下降40.28%;直接经济损失56.96万元,同比下降0.87%。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3起,同比持平,死亡9人,同比下降18.18%。

(二)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有所改善。今年,全市累计已有30家非煤矿山企业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论证,25家危化生产企业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11家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贸企业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52家,其中一级标准2家,二级标准2家,三级标准48家。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三大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

(三)安全监管行政审批阳光运行,行政管理权限实现重心下移。局行政审批事项政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实行政务八公开,按时办结率达到100%,群众满意度100%。今年我局窗口服务工作得到了政务服务中心的充分肯定,1人在3月份、6月份、7月份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同时,积极开展行政审批权限下放,指导县市区安监局落实行政审批制度,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四)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今年以来,我局安全监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零,无工作人员因行政执法过错而被追究责任。

二、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在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今年来,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纳入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安全生产监管的核心工作来抓。一是强化依法行政工作意识,提出依法治安的工作思路,依法深化监管,逐步形成强势安监工作格局;二是提高工作层次,把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提升到政府工作高度,在每季度组织筹备的重特大事故防范安全工作会议中,由市政府领导对各个阶段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进行部署;三是强化管理,把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范畴,逐步加大行政执法在目标管理考核中的分值和权重;四是强化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安监总局24号令),在制定了2016年XX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报市政府同意,实行安全监管分级量化执法;五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以陆兵局长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小组下设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监督、重要行政审批会议等制度。建立领导责任制,逐步形成法制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业务科室具体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并严格执行有关工作规定,有力地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落实。六是实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召开局机关年初工作部署会、年中工作汇报会,使全局干部职工了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将安全生产执法纳入安全目标管理进行目标考核,把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做到年初有布置,每季有评查,年终有考核。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事项集体讨论的议事规则。

今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有关制度和程序规定。修订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行政审批会议制度》。其中,较大金额的经济处罚和处罚程度较为严厉的其它行政处罚、涉及重大项目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执法行为均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范畴,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一是凡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执法案件,我局都启动征求意见程序,听取和采纳专家、相关部门和相关当事人的合理建议,如在制定《XX市安全生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过程中,我们广泛征求了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意见;二是坚持重大执法案件、重大行政审批项目集体讨论,定期组织召开案件讨论分析会、行政审批会,做到不上会不审批,不形成会议纪要或案件集体讨论记录不审批,今年1-10召开了8次行政审批会议,对广西XX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21家生产经营单位申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进行集体讨论,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许可;三是建立完善审查监督机制,要求法规科严格把关,做到案件上会前必先经过法规科的合法性审查,上会后由法规科监督落实情况。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建设。

为推动以安全生产法为主体的法律法规的自主运转,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我局根据国务院、国家安监总局修订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时修订完善我局有关工作制度,推动配套制度建设。一是坚持将地方性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提高到政府立法层面来解决,力争把安全生产立法项目和调研项目纳入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实施。二是强化对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审查,明确要求,凡以局机关名义制定的或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的,局领导不予签发,杜绝了规范性文件非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或违反上位法,违法增设当事人义务、限制当事人权利等情形。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凡是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须依次经过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局领导方可签发公布。四是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今年,我局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设定依据限制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依据清理工作的通知》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决定文书格式清理工作的通知》(贵政办通[2016]57号)要求,认真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及时报送市法制办。

(四)深化依法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行政许可。

一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制度。在修订完善《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政务服务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审查与决定制度》、《听证制度》、《行政审批会议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公示制度》、《监督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制定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委托实施管理办法》,依法疏理本局办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本局依法实施和上级放权或本局下放委托的行政审批项目,确立本局的行政审批制度。明确法规与培训科负责行政审批工作,统一受理、审查和核发许可证或办理审批文件。在法规与培训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管理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办理审批事项;办理安全许可证执行审批会议制度;对委托实施的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否定报备制度。XX市行行政审批否定报备制度出台后,我局认真贯彻执行,制定了《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否定报告备案制度》,对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规范化管理。2016年我局有3项不予行政审批事项,事后我局按照XX市行政审批否定报备制度及时报送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和市纪委监察局备案。

三是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修改完善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将实施各项行政审批项目内部必需经过的各个环节、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及其职权职责、各环节设定的办事时限通过流向图的形式表达,既可向申请人告知审批机关内部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又可为本机关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本身的职权、职责,同时也可为政务管理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监督管理审批机关办理审批事项提供监督依据。将每一个审批项目的“名称、性质、依据、权限、条件、范围、时限、收费”8大要素按法定要求逐项编入《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工作手册,同时把各类审批项目申请人必需提供的申请材料清单、办事程序和审批流程图一并录入《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在局机关办公场所、市政务服务大厅及市政务信息网进行上墙上台上网公布。2016年我局根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区开展清理审批事项和优化办事流程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70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保留、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桂安监管法规〔2016〕12号)要求,我局对现行的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修改完善《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1号公告》和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制定了新的《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保留、承接、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将调整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及操作规范作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法制办、市审改办和下发各县市区安监局。在本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更新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及执法资格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内容。2016年1-10月份我局共受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313个(其中烟花爆竹批发经营3个,非煤矿山5个,危险化学品8个,特种作业操作证270个,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23个,职业健康1个),按时办结313个,办结率100%,接受群众咨询70多次,群众投诉率(不满意率)为零。组织召开了8次行政审批会议,对广西XX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21家生产经营单位申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进行集体讨论,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许可。

2、加强日常监督和执法检查,依法履行安全监管工作职责。我局在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过程中,按照无证不办案、无证不上岗、亮证执法的要求开展工作,一是加强对重点单位、关键环节和重点时段的执法监察,强化对节假日前后、重大政治活动等社会敏感时期和季节性事故多发期的安全监管和执法检查活动。2016年1-10月份实际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6次数,其中非煤矿山企业32次,危险化学品企业83次,烟花爆竹企业51次,分别查处事故隐患32项、270项、122项,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49份。二是加强对重点单位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单位的执法检查。市、县两级重点督促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我们安全监管部门的一级重点监管监察对象。据统计,今年我市该类重大事故隐患共有63项,其中:市政府重点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有11项,县(区)重点督办项目50。截止目前,市政府重点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有7项完成整改工作并销号,县(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率也已达85%。三是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非煤矿山方面:以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为重心,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与整顿关闭工作,打击矿山企业无证或证照不齐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不再延续办理延续登记的开采行为,打击无证、证照不齐全或持过期探矿许可证的勘查矿山继续勘探施工建设的行为。危险化学品方面:强制推行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改造,对未按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未完成报警联锁、紧急泄压、紧急停车和自动控制系统改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依法实施退出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检查管理,安监、商务等部门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加油站、流动非法销售成品油的专项整治行动。烟花爆竹方面:会同公安、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非法烟花爆竹执法活动。全市检查非煤矿山企业113家,检查率91.3%;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95家,检查率86.4% ;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11家,检查率100%;共梳理出未取得相关证照或相关证照过期企业43家,已进行公告43家,其中:危化3家,矿山40家。实施关闭取缔17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1件,责令停产整顿6件,实施行政处罚85家次。

3、坚持查处分离原则,依法实施安全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通过实施行政处罚,可以有效打击和震慑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促使企业自觉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自我约束的长效管理机制。为此,我局对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都进行了严格查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今年以来,共立案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2起(含事故查处)。对于行政处罚案件,我局坚决实行查处分离,由各业务科室调查立案,由局法规科实施处罚。对每一起案件,我局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调查,案件调查情况和行政处罚额度都进行集体讨论,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依法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并送达当事人。做到了“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定性准确、依据适用准确、案件执行到位、案卷整理规范”。

4、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开展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查处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牵头开展事故调查2起。对每一起事故,我局均按照《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组按法定程序开展事故调查,向政府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按政府批复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查处。事故调查严格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证据确凿,充分发挥了事故查处惩前毖后的作用。

5、加强督查和指导,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一是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检查和案卷评查,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违法、不当的执法行为,保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检查的通知》(桂安监管法规〔2016〕28号)、XX市依法办《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行政执法执法评查方案》(贵依法办发[2016]5号)和XX市安监局2016年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要求,XX市安监局于2016年9月1日到5日组织检查组对市局机关、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平南县、桂平市安监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检查,查阅了被检查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执法记录和2016年以来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卷,重点检查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保留、下放、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桂安监管法规〔2016〕1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委托实施管理办法》(桂安监管法规〔2016〕26号)情况和市局下放县市区审批的许可项目实施情况;检查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是否通过政务中心统一受理;所有行政审项目是否录入窗口受理系统;行政审批流程是否规范。对各级安监部门存在的执法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三是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程序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时限开展行政执法,及时纠正越权或违规的执法行为,确保执法队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执法活动。四是强化对行政执法档案材料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行政处罚、事故调查、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要求正确使用执法文书,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对行政执法做到一事一档,一案一卷。

(五)完善安全监管自律机制,依法接受监督。

一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XX市安全生产信息网,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主动公开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违法行为查处、行政审批、事故调查等方面的信息。二是推进XX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二级平台系统建设。利用系统建设契机,建立局机关局域网,完善XX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版面和功能模块,在网站搭建安全监管法制社会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公开安全监管行政执法的相关信息。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今年,我局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有关法律实施情况调研督导活动,在推动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同时,加大了对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问责力度。四是妥善处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矿区安全隐患等及时查处,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对举报查实的,还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六是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和监察。今年以来,我局在以上领域均无违法违纪记录。

(六)依法化解安全监管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将行政处罚申辩审查和召开听证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作为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我局切实履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职责,认真准备复议和诉讼答复材料,力争通过复议和诉讼树立安监部门依法行政形象,维护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威,今年以来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二是深入基层,现场化解安全监管行政争议。

(七)加强安全监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我局制定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局领导班子和各科室负责人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是加强局机关干部业务知识培训,坚持以岗位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更新为重要培训内容,制定了依法行政学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全局干部进行行政执法知识的学习,并结合案件分析讨论开展法律法规和依法行政知识学习,今年局内部共组织学习了16次。三是围绕提高安监干部的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定期开展全市安监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业务专题培训。据统计,2016年,我局组织全市安监执法人员210人次参加国家安监总局举办的10期安监业务知识视频讲座;组织170人次参加自治区安监局和市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组织7人次参加自治区行政执法续职考试。四是2016年5月5日组织82个乡镇、街道办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安全监管人员180人进行培训,强化安全管理理念。

(八)积极配合市法制办做好各项依法行政工作。按照法制办下发的文件要求,我局积极主动配合市法制办、市依法办做好XX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做好全市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区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做到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时组织开展“三项”清理相关工作;修订行政审批操作规范的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

(九)加强安全监管法制宣传。

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每年六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传播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今年,我市紧紧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集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到XX市新世纪广场举办了XX市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收到较好的效果。二是11-12月精心组织新修订《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等媒体,开展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培训,发放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使新《安全生产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五进”活动,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把培训教育延伸到第一线,扩大教育面。

三、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基层安监部门监管力量不足,人员流动大,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监管水平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对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的程序、规定了解不透,对有些违法行为的定性把握不准。二基层安监部门行政审批不够规范,部分许可案卷填写内容不够详尽,部分笔录记载简单,案卷整理归档标准有待提高。三是安全生产领域“打非”工作任务艰巨,受利益驱动和生产传统影响,我市部分区域的非法采矿行为禁而不止,而且非法生产和盗采行为利用夜晚时机进行,活动更加隐蔽,增大了打击难度。

四、下一步依法行政工作的改进措施

(一)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以提高实际执法能力为目的,采取交流讨论、岗位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强化培训教育,促进执法人员文书规范填写,做到一案一卷,规范执法台帐,不断提高文书质量,提升执法水平,达到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着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一是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几年来执法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岗位职责规定》,更加合理地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分解到各个内设机构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克服有权无责、权责分离的现象,做到职责明确、权责统一。

二是完善执法程序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新颁布《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章的规定,对《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管理办法》等进行修订,严格执法流程管理和审批管理。对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各个步骤进行具体规范,抓好各项有关执法程序制度的落实,形成有效的制约机制。

三是建立执法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开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过程以及执法结果,建立统一的投诉案件受理、办理机制,依法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加大个案监督力度,接受社会监督,使监督工作重点实现从监督整体到监督个体的转移,从监督部门到监督执法人员的转移,从建立健全制度到真正落实制度的转移,切实发挥规范执法行为的作用,真正做到公开执法、透明执法。

四是建立查审分离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审核制度,进一步强化法制部门法制审核职能,赋予必要的监督权和处置权,对案件的事实认定、适用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以及行政许可全过程等进行审核把关,通过内部审核监督,确保依法行政。

五是建立执法案卷审查制度。结合《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配套制定《执法案卷评查办法》,通过定期不定期开展对卷宗的内部检查和抽查,发现存在问题及时纠正,从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

2016湘潭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关于加强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工作方案》(京建发〔2016〕210号) 第七篇

湘潭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现在各级政府部门都非常重视依法行政,第一公文网网下载网为您带来一篇湘潭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全文如下:

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为做好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28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和市直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

二、考核内容

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内容:《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是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依法决策、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等。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动态监测。考核机关对各考核对象建立档案,随时收集各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资料,动态记录各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对象完成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某项工作后,应当及时向考核机关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联系人:舒向阳,电话:58570491)。

(二)组织抽查。考核机关对考核对象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抽查。抽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和其他资料等方式进行。同时从司法、信访、监察部门和新闻单位收集材料,了解各考核对象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情况。

(三)自查自评。2016年11月20日前,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分解表(见附件)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并将报告和有关资料报送考核机关。

(四)核实情况。2016年12月1日前,考核机关通过现场检查、网上核查等方法核实各考核对象报送的相关资料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五)确定结果。2016年12月20日前,考核机关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确定考核分值和考核等次。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二)考核机关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整改。

以上这篇湘潭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策划方案,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2016房管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7篇
《关于加强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工作方案》(京建发〔2016〕210号) 第八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各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为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加快实现“三大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二、活动内容

今年宣教月重点开展以下几项活动:

(一)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严明党的纪律集中教育活动。举行全市党的纪律教育专题报告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开展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集中教育活动。各科室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律教育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既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党的纪律,以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切实增强纪律的执行力,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弘扬焦裕禄的公仆情怀、求实作风、奋斗精神和道德情操,围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开展大讨论,对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入查摆自己在思想境界、素质能力、作风形象方面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争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

(三)开展初任公务员廉政教育活动。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为重点,组织新录用公务员深入学习党章,强化纪律意识,上好新录用公务员的岗前廉政“第一课”,夯实廉洁从政基础,为打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奠定坚实基础。

(四)开展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活动。将学习党章作为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中层干部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五)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开展廉洁文化进家庭活动,在加强领导干部自身党性修养、强化廉政意识的同时,引导每位家庭成员洁身自好、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培育和建设清廉家风。

(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增强党章意识和纪律意识。对照党章标准,认真查找自身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

(七)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到市警示教育基地—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参观监区、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等方式,教育引导干部牢记宗旨,拒腐防变、警钟长鸣。

(八)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要认真组织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把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同宣教月活动结合起来,积极创建,力争涌现一批有水平、上档次的廉政文化“六进”示范点。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机关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责任,精心部署,明确相关职责;各科室和二级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主动配合,形成合力。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因地制宜制定宣教月活动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落实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使教育内容和形式更加贴近实际,力求使宣教月活动真正收到明显效果。

(三)强化措施,营造氛围。加强新闻宣传,及时宣传、报送活动进展情况和典型做法。切实加强宣教月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设置专栏及时报道活动动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2篇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全力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奋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促进新跨越”的主题实践活动,针对局系统干部队伍中存在“庸懒散软”方面的问题,强化治庸问责,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通过创建“效能机关、廉政机关、满意机关”,促进本系统精神面貌大改观、干部作风大转变、服务效能大提升、发展环境大改善,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奋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作风保障。

(二)目标要求

按照“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软提劲”的目标,使房管部门全体干部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切实增强,工作作风有效转变,行政效能不断提高,发展环境明显优化,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高,长效机制基本形成。

二、强化措施,为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提供保障

(一)加强学习教育,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为切实推进市房管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发挥治庸问责教育引导作用,一是充分利用每月集中学习时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和局属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上级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一系列文件规定,深刻领会治庸问责工作重要性。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大讨论,通报治庸问责典型,实行责任追究,同时,聘请纪委监察部门开展警示教育辅导。三是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主导作用,带头学习、认真自查、切实整改,推进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学习教育经常化,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责任制度体系

1、推行《市房管局责任白皮书》和全员岗位责任制。每年年初,要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基础上,将单位职责、上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本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以《责任白皮书》的形式,通过中国.网等级媒体向社会公开。将《责任白皮书》作为优化发展环境考评和问责的依据。进一步完善市房管局全员岗位责任制,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将其作为单位工作人员量化目标考评的基本依据。

2、构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问责制度框架。坚持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事项作为责任制度体系建设的重点,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建立健全专项工作责任制。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及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所涉我局重大项目房屋征收安置、保障性住房、房地产市场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工作和重大民生事项,形成治庸问责专项办法,逐步形成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问责制度框架,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3、实施全流程责任管理。按照已印发的《市房管局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房管局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量化目标考评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制度、监督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从责任设定到责任履行、责任监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的完善制度体系,实现各岗位和各项工作的全流程责任管理。要积极探索绩效管理日常化、标准化的制度措施,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综合考评、优化发展工作考评等制度,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协调统一。

(三)全面实施责任追究

1、责任追究对象。局班子成员及其系统全体干部职工。

2、责任追究重点。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精神,除《市房管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中规定的问责情形外,重点对七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严查。一是查工作纪律。主要检查工作人员有无迟到、早退、旷工,上网聊天、炒股、网上购物、玩游戏等问题。二是查工作责任。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是否落实。三是查服务态度。主要检查工作人员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态度是否主动热情,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四是查办事效率。主要检查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看是否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相互推诿、敷衍应付、久拖不决的现象。五是查依纪办事。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依法行政、廉洁自律情况,看是否有违规执法和“吃、拿、卡、要、借、报”现象。六是查其它违规违纪行为,主要检查工作人员遵守纪律规定及社会公德等情况,看是否有酒(醉)后驾车、打牌带彩等行为。七是查群众投诉结果。在办公楼前设置“不满意,请投诉”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主要检查工作人员履职负责行为。

3、责任追究主体。实行责任追究由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责任追究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对应当实行责任追究的事项要一查到底。

4、责任追究方式。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书面检查、与绩效挂钩、调整岗位等方式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情节较轻、造成后果和影响较小的,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并附带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处理;对情节较重、造成后果和影响较大的,书面检查、调整岗位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责令辞职。责任人员受到组织处理,同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受到责任追究处理的责任人,取消当年年度评优表优资格。

三、加强领导,确保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将市房管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整合为市房管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日常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

市房管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报告有关执行情况。同时做好推行《责任白皮书》和岗位责任制相关工作,要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治庸问责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

(三)营造宣传氛围,强化群众监督

市房管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坚持把群众是否满意、是否赞成作为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充分发挥群众及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在局机关设立“不满意请投诉”意见箱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政务信息等宣传媒体及时宣传本单位在优化发展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服务基层群众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氛围,确保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实效。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制度执行意识,不断提高惩防体系制度执行力,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和打造滨江宜居城市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重点

“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主要围绕组织落实惩防体系制度来进行,要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一)围绕《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6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市委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市直单位任务分解方案》(枝办发〔2016〕24号)以及市住建局党组《关于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实施方案》(枝市住建发[2016]2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构建区域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实现沿江突破、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的系列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制度的落实。

1、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抓好党员干部治庸问责追究制度的落实。一是广泛开展专项学习教育活动,做到学习教育的全覆盖。采取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对照市委文件要求,查找问题,加以改进。二是制定并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要着重解决7个问题:着重解决自由主义、纪律松弛的问题;着重解决办事拖拉、效率不高的问题;着重解决服务态度不好、服务质量不优的问题;着重解决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问题;着重解决落实不力、执行力差的问题;着重解决敷衍塞责、责任心差的问题;着重解决要求不严、违规违纪的问题。三是健全制度,认真落实《市房管局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目标考评办法》。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推行《责任白皮书》,将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每名干部职工。加大考核、督办、检查力度,年终将以《责任白皮书》、全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为依据进行评先表优。四是从严管理,全面实施责任追究。

2、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市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全覆盖实施方案》,市住建局党组制定下发了《市住建局关于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施方案》(枝市住建发〔2016〕13号),各单位、各科室要突出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的预警防控,抓好贯彻落实。

3、按照《市重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办关于加强本级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决策管理的通知》、《市政府办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抓好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监督制度的落实。

一是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管理“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廉政责任制”;二是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在设计、预算、招标、施工、质量、安全、监理、验收、结算等每个环节要严格把关;三是对于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等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4、按照中央、省、市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抓好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落实。

一是严格遵守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规定;二是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三是严格资金审批程序,凡属大额开支须经局务会议研究。

三、工作步骤

“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从今年4月中旬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活动部署阶段(4月中旬——5月上旬)

成立市房管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和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旬——9月)

活动的组织实施分为三步。一是学习宣传。把惩防体系制度学习宣传纳入市房管局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学习宣传。二是自查整改。各单位、各科室对重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分析,研究查找制度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抓落实、抓完善的措施和办法。三是检查督办。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实际,选择群众关注度高的重点制度,进行专项检查督办。将“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内容进行检查考核。

3、总结提高阶段(10月)

各单位、各科室对“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进行总结,探索建立制度落实问题反馈、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工作机制,形成制度落实的长效机制。在活动中,各单位、各科室可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活动方式,及时总结上报开展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是省委和市委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从全省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大局出发,针对当前惩防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单位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好这项工作。局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开展“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强力推动活动开展。

2、严格问责追责。各单位、各科室要把惩防体系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治庸问责的重要方面,对轻微违反制度规定的做法要及时提醒,提出批评,帮助改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制度贯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问责。

3、搞好统筹协调。各单位要把“惩防体系制度落实年”活动与“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动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和“三抓一促”活动统筹起来部署,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推进,把推动制度落实、创优发展环境、促进跨越发展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确保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奋力冲刺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发展目标,深入开展“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促跨越”活动,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切实“服务百姓安居,建设和谐房管”,构建“满意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提供有力保障。

二、评议对象

市房管局机关全体干职工和局属单位工作人员。

三、评议内容

评议内容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与市房管局关于印发《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实施方案》(枝房发〔2016〕4号)、《市房管局强化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考评实施办法》(枝房发〔2016〕3号)通知精神相结合,与切实解决影响房地产事业发展突出问题相结合,着重对市房管局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情况进行评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是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房地产各项业务管理服务全市经济发展,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房地产行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二)执行力建设方面。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执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雷厉风行,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有无损害群众利益和发展环境的问题。

(三)公开透明方面。是否围绕改善民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岗位和环节,落实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四)服务和效率方面。是否落实便民服务措施,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五)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是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风险防控体系,是否实行目标量化考核,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时完成反腐败各项任务。

(六)问题整改方面。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对“政风行风热线”等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取得明显效果。

四、组织实施

市房管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市纠风办统一组织下进行,全局干部职工要接受市纠风办对我局评议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正确对待评议,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大自查自纠力度,整个评议工作从5月份开始到9月份结束,大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大会后,市房管局要组织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营造氛围,加强本单位审批、执法、服务等职能事项广泛宣传,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公布监督方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查找问题阶段(5月中旬-6月)

1、广泛征求意见。市房管局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设意见箱、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征求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市房管局要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检验“公开承诺”兑现情况。主要接受行评监督员监督,及时纠正发现的突出问题并整改。

(三)集中整改阶段(7-8月份)

1、市房管局要对照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意见建议,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进行整改。

2、市房管局要认真接受市纠风办、市问责办督查组和行评监督员督促检查。

3、要结合民主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四)集中测评阶段(9月上旬-中旬)

市房管局测评由市纠风办统一组织和进行,参加这次测评范围和对象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干部、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代表和职工代表、农民、个体业主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镇(街道)的工作人员等。测评日常检查考核内容包括我局政风行风热线和日常受理的群众投诉的办理情况。

(五)总结阶段(9月下旬)

9月上旬举行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大会,公布评议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房管系统各单位和全体干职工要充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市房管局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公开服务承诺,公布举报电话,营造政风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求真务实,认真解决服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市房管局要结合自身职能和行业特点,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解决服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纠正存在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在评议活动中,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纠风办规定,遵守评议纪律,如违反规定将对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第5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政府投资廉租房建设项目为重点进行全面排查,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统筹协调、系统治理;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体系;加强对房屋拆迁行为监管,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工作目标: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依法透明运行体系,使房地产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有效防止房地产业腐败现象产生,确保权力行使安全、住房保障项目建设安全。

二、任务分解、主要措施和责任股室

(一)规范廉租住房项目建设环节管理,促进廉租房建设各环节公平、公正、公开运作。

主要措施:

1、在廉租住房建设中,严格实行“五制“要求,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廉政责任制。为确保廉租住房建设工程质量,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备案等程序,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房屋建设质量和住用安全。

2、在规范廉租住房分配管理上,为确保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我局和市民政局、财政局、监察局印发的《市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暂行办法》(枝房规[2016]1号)文件精神,制定城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评分标准,加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规范管理。

3、在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各个环节,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参与全程监督,确保把政府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建成反腐倡廉的样板工程。

责任单位:局住房保障股

(二)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建立依法有序的房地产市场体系。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房地产项目未经行政许可违规开发、销售商品房不合法、未执行“一价清”制度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突出问题,建立规范有序房地产市场监管体系。

主要措施:

1、合理确定房地产开发总量,制定全市房地产中长期和年度开发计划,努力实现商品住房供求基本平衡。

2、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实施《房地产开发项目许可证》报批制度。

3、认真执行《商品房销售办法》,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使《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住宅使用说明书》推广率达100﹪,推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确保广大群众住上放心房。

4、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共部位维修基金,实行公共维修基金专帐专管、专款专用。

5、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未取得开发项目许可从事房地产开发,未经预售许可收取定金或押金、违规发布虚假广告、利用虚假信息蒙骗消费者,未执行“一价清”制度销售商品房,商品房建筑面积短斤少两等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整治,建立规范有序的房地产市场运行体系。

【《关于加强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工作方案》(京建发〔2016〕210号)】

责任股室:局开发物业管理股

(三)规范房屋拆迁行为,强化房屋拆迁管理。

目标要求:以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为依据,加强房屋拆迁企业监管,规范拆迁行为,确保当事人权益。

1、围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认真执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严格房屋拆迁许可审批程序。

2、以规范拆迁企业运作为重点,加强房屋拆迁管理,督促拆迁企业按照拆迁有关法规实施透明拆迁、文明拆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信访接待制度、举报制度和承诺制度。

3、严肃查处拆迁企业野蛮拆迁、不文明拆迁,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4、加强拆迁项目全程监管,制定房屋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确保拆迁项目房屋补偿公平、公正、公开,化解拆迁矛盾,积极稳妥处理好拆迁信访,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股室:局房政房改股

(四)加强廉政建设,防治腐败行为。

目标要求:着重预防机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以权谋私,防治腐败行为。

主要措施:

1、认真执行《省防治工程建设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暂行办法》,开展警示教育,查找制度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提出和落实管理措施。

2、修订《房管系统行政违法责任追究办法》,加强行政违法责任追究。责任股室:局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1、成立机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明确专班负责“十个全覆盖”工作的组织实施。

2、制定方案。制定市房管局“十个全覆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股室和责任人。

3、召开会议。召开市房管局“十个全覆盖”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排查问题

1、全面调查。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自查,重点查找在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施工监理、质量安全、房屋拆迁、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

2、分析原因。针对查找问题和隐患认真进行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方向,提出并落实改进措施和办法。

3、开展重点督查。局责任股室选择重点环节组织检查,并将自查和整改情况于2016年7月15日前向局“十个全覆盖”领导小组书面报告。

(三)认真进行整改和巩固深化。

1、健全制度。根据全面排查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廉租住房、房地产市场、房屋拆迁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2、加强监管。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项目建设和实施过程监管,规范招标方式和活动,严格合同订立和履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防止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开展对工程建设资金监督检查,实行资金监管全覆盖。

3、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深化房地产市场管理、廉租住房建设、房屋拆迁管理政务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相关信息,设立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平台。

(五)工作总结

专项治理工作结束后,各责任股室要形成“十个全覆盖”总结,于2016年12月报局“十个全覆盖”领导小组办公室,2016年进一步做好“十个全覆盖”规范工作,确保“十个全覆盖”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工作方针,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工作要求,着力构建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各单位、各岗位腐败风险预警防控规章制度,以风险排查为基础,以监督防范为核心,以预警控制为关键,以考核评责为保障,形成“分岗查险、分险设防、分权制衡、分级预警、分层追责”的防控模式。使腐败风险得到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和恰当处置,努力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确保拥有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干部职工队伍。

三、实施范围、对象及重点

(一)实施范围、对象:市房管局和局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

(二)实施重点:在资金管理方面,以规范资金审批、拨付、使用为重点;在工程项目建设方面,以规范项目建设运行程序为重点;在行政执法方面,以规范自由裁量权为重点;在公共服务方面,以治理不正之风、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在人财物管理方面,以规范决策权、增强执行力为重点。

四、方法步骤

市房管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于2016年4月启动,至2016年7月结束,整个工作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

1、成立市房管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负责日常工作。

2、制定《市房管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3、召开市房管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动员大会,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4、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对本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全方位查找风险。各单位、各股室要结合实际,紧紧围绕自身的职能特点,抓住容易发生问题、诱发腐败的重点环节、重要岗位,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腐败风险、公示接受建议”的程序,采取“个人自查、股室互查、群众帮查、领导核查、组织审查”的方法,重点查找行政许可和审批、行政执法、单位人财物管理等工作中,业务流程、制度规范、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领导班子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市政建设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和人事任免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国家公职人员个人素质、履行职责、开展业务、社会交往、处理个人重大事项等方面的腐败风险点。凡属权力运行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曾经出现过违纪违法问题的部位,以及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部位,均需排查,做到岗位职责明确,腐败风险清楚,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类,广泛征求意见,查缺补漏,力求全面、准确。

2、开门评价风险。通过内部评、班子评,特别是居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等方法,在风险查找和等级划分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对可能涉及的风险岗位、风险环节、风险部位等风险点进行汇总梳理;对每个岗位产生腐败风险的可能性进行分析研究;对可能产生腐败风险的环节进行甄别、筛选,最终确定重点风险岗位和环节。

3、风险点备案公示。对最终确定的风险岗位、风险环节、风险部位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分析诱发风险的因素、发生的原因和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将风险划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一般风险三个风险等级,同时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风险点和风险分级最终审定后将查找清理的风险点和风险分级等内容汇编成《廉政风险手册》,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备案。

4、制定预警防控措施。依据登记备案的腐败风险点,结合岗位职责,制定腐败风险点管理措施,完善相关制度,汇编《市房管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操作手册》资料,下发相关单位进行公示。

5、递交承诺书。局属各股室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及存在重大腐败风险点的岗位分别递交“股室、岗位腐败风险预警防范承诺书”和“个人腐败风险预警防范承诺书”。

(三)总结验收阶段

对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成效进行归纳和整理,完成活动总结报告和各类资料整理,迎接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是拓展源头治腐领域、强化监督制约、有效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衡量一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效果,不仅要看查处了多少问题,也要看通过严格防范避免了多少问题。要通过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促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减少工作和生活中的失误,防止和避免误入歧途,终生遗憾。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部署,搞好思想动员,周密组织实施,形成齐抓共管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态势。

(三)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对确定的风险点要重点进行监督管理,要充分体现每个岗位的不同特点,形成以岗为点、以工作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环环相扣的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做到提醒诫勉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制约在前。

(四)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风险点上的工作人员发生问题的,要迅速制止和纠错,并及时汇报,防止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对遮掩、袒护不廉洁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五)紧跟进度,督促检查。要严格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稳步扎实地推进各阶段工作,将每一阶段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局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开展工作,确保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第7篇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市委七条意见、八条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为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转型发展,加快实现“冲刺全国百强、建成中等城市、实现全面小康”提供坚强保证。

(二)目标要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房管系统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实践活动,突出抓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的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任务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按照“四个一流”的要求,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是强化为民宗旨意识。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断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最想最盼最急最难的事情入手,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发展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二是牢固树立务实作风。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心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意愿,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切实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发扬艰苦奋斗之风,坚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将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上;发扬狠抓落实之风,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干实事、求实效,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敢于负责、勇于担当,把各项工作干成办好。

三是始终保持清廉本色。自觉遵守党章,严格落实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纪律约束和监督,带头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切实增强反腐倡廉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坚决反对一切消极腐败现象。始终把为民务实清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形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三)基本原则。坚持“认真、严格、深刻、实效”,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注重强化问题导向、注重严格要求、注重衔接带动、注重分类指导,着重把握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在思想和灵魂深处“爆发革命”,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

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动真碰硬,深挖根源,触动灵魂,真正红红脸、出出汗,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是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不搞闭门修炼、体内循环,坚决防止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评价,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不正和行为不廉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

四是坚持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牢记政治责任,把自己摆进去,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带头加强学习、带头听取意见、带头交心谈心、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进行整改,作出表率。坚持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五是坚持上下联动。实行局机关与二级单位统筹,突出专项整治,上下协力破解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合力。

二、着力破解突出问题

围绕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紧紧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集中解决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在纠正“四风”的过程中,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真正让群众受益。

(一)解决“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各单位重点解决有的精神不振,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上班时间干私事、上网聊天、玩游戏、逛淘宝,“一杯清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有的“懒政”现象严重,出工不出力,不下基层、不联系群众,工作底数不清,基层情况不明,唱功好、做功差,服务不主动、不作为、慢作为;有的工作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对问题研究不深,工作抓得不细,大而化之;有的抓工作落实的办法不多,能力不足,做群众工作停留于一般性应对;有的工作“中梗阻”、“堰塞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打折扣、搞变通;有的工作拈轻怕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有的生活比待遇,工作怕付出,见利争,见错推,见难拖,见险躲;有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观念淡薄,口无遮拦、信口开河,对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一旦有议论,风吹两边倒,立场不坚定,甚至信谣传谣;有的对下属管理不严,不愿批评、不敢批评,不当“包公”,乐当“好人”;有的相互吃请,超标准接待,浪费严重,将接待宴请由餐馆酒楼转移到“农家乐”,有的滥发津补贴甚至私设小金库;有的打牌带彩、赌博等问题。

行政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要重点解决有的服务意识淡化,衙门气息重、老爷气息浓,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普通群众办事难上加难;有的对应该办的事捂着、护着、拖着,一次性告知不够;有的执法管理搞形式、走过场,重收费、轻服务,只当管理员,不当服务员;有的作风粗暴,行为蛮横,甚至“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见便宜就占,见好处就捞,为政不廉,有的小事不办,大事又办不好;有的相互推诿,相互扯皮,相互拆台等问题。

(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

解决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坚持为民利民便民,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切实落实各项民生政策,解决群众在住房等方面的基本需求问题,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与群众真诚沟通,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让群众办事更加便利、得到更多实惠。

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着重解决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与民争利,利用职权套取各种政策性补贴;违规建私房,蛮横拆迁,克扣、截留、挪用征地补偿款等问题,让群众增强安全感,提高满意度,切身感受社会公平正义。

(三)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为抓手,着力解决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淡薄、与群众感情疏远;身在基层不了解基层,面对群众不会服务群众;联系服务群众“一窝蜂”、“一时热”,以联系基层干部代替联系基层群众,重下基层的数量和频率、轻为民办事的质量和实效;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机械执行,死板操作,好事办不好,服务不贴心;传达政策不及时、不彻底、留后手;服务方式单一,服务不对路,服务功能不够强、服务设施不完善、服务手段和服务项目不够多,服务资源没有系统整合下沉,服务内容与群众需求脱节等问题,让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答。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切实找准“四风”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及切身利益的“机关病”、“行业病”、“职业病”,对症下药,因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

三、方法步骤

根据中共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局党支部和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全体党员中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从2016年1月开始,2016年9月基本完成。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各单位要始终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着力抓好以下3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强化群众观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解决问题打好基础。

1、学习教育。采取个人自学、专题领学、专家导学、集中研学等方式,通过开展“百名书记上群众路线党课”和“送党课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学习中发[2016]4号和鄂发[2016]14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学习党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学习讨论,向群众学习,拜群众为师,使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成为党员、干部的普遍自觉。有针对性地增加党纪法规、职业守则、业务技能、先进典型等方面内容,防止学习内容与工作职责脱节,与实际需求脱节。各单位要组织集中学习,在领导班子成员中开展“功成不必在我”政绩观大讨论活动和党支部书记、局长谈群众路线系列访谈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各单位要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抓好学习教育工作。

2、听取意见。各单位要通过走访、座谈、测评、问卷调查、网络调查、设立意见箱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特别要听取工作对象和服务对象的意见。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三进五访”(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访困难群众、访基层干部、访先进英模、访代表委员、访服务对象)活动,深入基层、贴近群众,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党员干部要围绕“衣食住行”民生问题开展“一线体验”活动,面对面倾听服务对象意见。

3、边学边查边改。各单位党员干部要认真开展“围绕‘三大目标’,践行群众路线,争做新时期好干部”主题活动和“把支部会开在群众家”、“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在窗口服务行业中开展“让群众好办事、办好群众身边事”、“党徽在窗口行业闪光”、活动,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针对“四风”问题,立规矩、建制度。

各单位对征求和收集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梳理,列出清单并进行公示。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准、剖析透,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找准突出问题。对照党章、廉政准则、改进作风要求、群众期盼和先进典型,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深入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同志之间深入开展谈心交心,相互找问题。各单位要对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进行对照检查。

2、深入分析问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汇总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涉及领导班子的,向全体成员通报;涉及班子成员个人的,由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向本人反馈。结合听取意见情况,形成专项材料向督导组反馈。督导组向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通报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督导组会同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领导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准备要到位,谈心交心要开诚布公,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透,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会前;会上,要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开门见山,直截了当,点要害、抓关键,不穿靴戴帽,不避重就轻,不绕弯子。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每名党员要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5、上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报告。党支部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

各单位要对领导班子查找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列出清单并进行公示。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是坚持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个人整改和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面上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对查摆出来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

1、认真开展“回头看”。对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部署要求,逐项进行“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找到差距。党支部要召开会议,对“回头看”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并督促指导所分管单位认真开展“回头看”。要把“回头看”查摆出来的问题,纳入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2、制定整改方案。领导班子要制定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明晰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线路图、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要针对存在的问题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不能简单以对照检查材料中的整改打算代替整改方案,带头抓好整改,做到自己清、家人清、亲属清、身边清。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领导班子整改方案,认真审阅领导班子成员整改措施;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干部群众公示,整改情况要及时公布,接受评价和监督。

3、开展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上下联动,深入推进“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机关作风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多占办公用房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等专项整治;着力抓好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文山会海、检查评比过多、“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侵害群众利益、行政审批改革不到位等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各单位要结合履行职能职责,结合作风建设实际,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房管系统专项整治重点,与活动开始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一并推进。尤其要把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下猛药,出重拳,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要制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工作措施、务求取得实效。

4、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教育管理干部,对庸懒散软的领导班子坚决调整;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给予组织处理。

5、加强制度建设。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制定制度建设方案,做好“立、改、废”工作,建立健全行得通、指导力强、能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进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注重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出台解决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规范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行使权力的监督管理、解决困难群众实际问题、科学民主决策、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等制度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提高党员干部依法依章依纪办事意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无视制度的问题。

在整改过程中,各单位要列出整改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并进行公示。

四、组织领导及有关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党支部承担直接责任,在抓好本级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抓好本单位本系统的教育实践活动。要认真落实强化党支部书记履行教育实践活动职责十项措施,主动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放在心上,责任扛在肩上,关键环节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特别要重视制定好活动方案,对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对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分析预判,提出有效的预防和解决对策。对教育实践活动走过场的,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二)加强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层级、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目标要求,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和推进措施,防止“一锅煮”、“一刀切”。各单位要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针对具体矛盾和问题着力抓好整改,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发挥本系统的领导和指导作用。要注重上下联动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注意发挥各单位的主观能动性,支持和鼓励积极探索,“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灵活多样、务实创新的生动局面。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作用,积极探索有效形式和载体,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全程参加。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采取新闻报道、橱窗专栏、网络电视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成效和好做法好经验。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选树宣传一批党员干部看得见、学得到、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身边典型。

(四)坚持统筹兼顾。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中央和省市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四大平台”建设、项目建设、征地拆迁、开展“三万”活动、美丽乡村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社会管理创新等相结合,与完成好本单位工作任务相结合,与加快实现“三大目标”相结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向房管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活动开展情况。

2016购房协议和承诺书
《关于加强2016年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工作方案》(京建发〔2016〕210号) 第九篇

购房协议和承诺书

甲方(房屋出售方):乙方(房屋购买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安阳市街单位,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币种)(大写)元,(小写)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甲方收到定金后,中途不得借故中止售房,否则加倍赔偿定金,乙方未能如期签订购房合同、付清房款,则支付给甲方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四条该房屋房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小写)人民币______元。

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___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______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在解除契约后__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_____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双方定于____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甲方应在__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2、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___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契约。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契约后___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___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1、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2、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

3、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购房协议书

卖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北京市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仟_____佰______拾____万_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并以购得的上述房屋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以支付甲方应收的房款。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向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以备查核,并依规定支付费用。

2、保证按原约定价格向甲方购买前述房屋,并及时将贷款所得支付甲方之售房款。

3、将所购房屋向贷款银行申请抵押贷款。

4、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5、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本协议以乙方向贷款银行申请购房抵押贷款获得批准为正式生效条件。如果贷款银行认为乙方的借款申请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批准,则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甲方若向乙方收取定金,应如数退还给乙方。

五、如果贷款银行批准的贷款金额不足申请贷款额的70%,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应履行本协议的有关规定。

六、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如果乙方违约,贷款申请获准后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七、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八、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由乙方交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壹份。

十、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乙方:

年 月

购房承诺书

甲方: 南京市六合区程桥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乙房预认购甲方开发的学府雅苑 栋 室。 告知:⑴非本市户口如不能提供一年内完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将不能购买本次房屋。

⑵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含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将不能购买本次房屋。

⑶超过2次使用贷款用于购房用途将不能购买本次房屋。

(4)乙方承诺本人在银行系统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记录,如因乙方个人信用问题造成

银行不能下款,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按合同执行)

乙方现承诺户籍.家庭成员情况.家庭贷款历史及拥有住宅情况如下: 乙方户籍所在地为 省 市

①如乙方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相一致,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②乙方不得以户籍.首付比例及贷款利率问题拒签《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 ③购买本次房屋前乙方需自行去房产部门开具准购证。

乙方承诺若违反以上承诺,将自愿放弃已缴纳的定金,所认购的房源自愿放弃由甲方另卖。 本协议一式一份,由乙方本人填写,甲方留存备档。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电话: 时间:

自购房承诺书(1501)

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购房户决定购买xx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署本承诺书:

1、购房户自购商品房项目,位于xx市xx路。

2、购房户确认购买商品房 号楼 层 铺( ),建筑面积 平方米,单价 元/平方米。

3、购房户在选定房源当日交付定金 元,并且应在交付定金后15日内,交纳本次购房首付款(总房款的50%),否则开发商有权将购买人已选定房源进行再次分配。

4、工程主体封顶后,应付清全部总房款(购房户如需按揭,需在收到甲方通知的5日内交齐全部按揭资料)。

5、直接付款及转账付款。(开户行: ;户名: xx公司 ;账

号: )。交款后携带原缴款收据及汇款单到xx集团财务处换取收据,逾期支付将依据违约处理。

6、承诺书所签署建筑面积最终以产权登记部门实测面积为准。

7、本承诺书一式贰份,购房人持壹份,开发商持壹份。自购房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本承诺书自动失效。

8、购房人应保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9、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购房承诺书

本人就郴州市旭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项目名称暂定名;信用联社商住小区的购房有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自愿参予购买郴州市旭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项目名称暂定:信用联社商住小区购房,同意推选购房代表.

二、本人自愿委托购房代表行使购房实施方案中的职责.

三、本人同意并执行购房代表制定、公示的各项规定和具体实施方案及以后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并按规定将购房的款项存入购房代表监控的账号、户名:郴州市旭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90072100005212896012

四、本人未执行购房代表公示的操作方案、流程及开发商签订的有关协议内容,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五、所购房屋原则上不允许转让.

六、所选户型(在所选中的户型上签名,没有选中的打x,只能选一个)

1、(五房二厅二卫)约188﹐, ( )

2、(五房二厅二卫)约178﹐, ( )

3、(四房二厅二卫)约168﹐-159﹐, ( )

4、(三房二厅二卫)约140﹐-138﹐, ( )

是否,购买地下车位

分房时,如果所选户型已被选完,则自愿接受户型调整

承诺人: 2016年 月 日

新政购房承诺书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清楚知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6〕1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8号)、《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发[2016]65号)中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本人承诺遵守限购政策规定,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核查家庭购房资格。

以上承诺如与事实不符,违反限购政策规定导致本人所购住房不能办理网上签约、房屋登记等手续,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购房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方式:

购房承诺书终

本人已详细阅读并清楚知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办【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温州市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温10条)等其它有关住房限购政策的规定。 本人承诺:遵守限购政策规定,提交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核查家庭购房资格。

上述承诺如与事实不符,违反限购政策规定或个人原因导致本人所购住房不能办理网上签约、房屋登记等手续的话,本人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同时,本人所交的定金及购房款只有等房管部门办完退房手续后,才能向德嘉置业提出退还申请,且不要求计息。

承诺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2016年 月 日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最新成考报名

  • 2023年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
  • 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七篇】
  • 党支部组织生活班子整改方案(通用7篇)
  • 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范文(...
  • 两会期间维稳应急预案【12篇】
  • 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通用9篇)
  • 重大涉校事件舆情应对处置预案范文(...
  • 学校“五育并举五育融合”工作实施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