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关于创建全国平安先进县实施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02 阅读:
深入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活动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局关于创建全国平安先进县实施方案 第一篇
泸溪县深入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平安泸溪创建层次和水平,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实现目标
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达到无黑恶势力团伙犯罪、无涉枪重大犯罪、无邪教、无毒害、无地下六合彩赌博、无集体越级进京上访六无为总要求,以实现保持公众测评排名全州第一,争取进入全省县市区前10名;保持全省平安县,再争全省综治先进县;法院和司法局保持全国系统先进荣誉,公安局和检察院力争进入全国系统先进的三保三争目标为基础,通过创建活动,最终实现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目标。
二、实施步骤
1、再宣传再发动(2011年2月3月)。调整和充实加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力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上年宣传发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力度,强化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
2、再鼓劲再努力(2011年4月7月)。对照申报条件和创建标准,逐项分解任务,落实创建责任,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查漏补缺。
3、认真申报迎检(2012年8月12月)。对照申报条件及标准进行自查总结,做好申报和迎检工作。
三、主要工作任务
1、以大防控为基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一是进一步拓宽基层社情民意诉求表达和收集反馈渠道,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研判机制和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乡镇部门要落实五入户措施,定期开展走访群众,收集社情民意,加强便民服务,注重源头预防,切实落实疑难矛盾跟踪督办双向代言措施。县公安局要加强对深层次、内幕性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县维稳办、信访联席办要将情报信息及时归类和分流使用。二是进一步落实化解社会矛盾领导责任制、责任单位负责制、定期排调制、定期交办督办制、突发事件及重大问题派工作组治理化解制等工作机制。健全县、乡镇部门、村(社区)、组四级排调网络,落实县领导、乡镇部门领导、村(社区)主干、驻村干部四级维稳责任捆绑措施。运作五排五调(层层排查,分级调处;超前排查,源头调处;集中排查,分流调处;重点排查,包案调处;联合排查,共同调处)和三调联动方法及时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县司法局要每两月组织一次全县性矛盾纠纷集中排调行动,并联系县综治办适时督查;县信访局、县维稳办每季度组织一次信访维稳形势分析研判,梳理重大信访问题及重大矛盾纠纷提请县信访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中交办,并联系县两办督查室跟踪督办;突发事件处置以公安局力量为主体,负责现场指挥调度,集中力量组织工作组处置化解。三是进一步推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坚持风险评估先行,防范化解联动,建设与调解并进,发展与稳定统筹的方法,将开展维护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项目立项审批的前置条件。按照谁决策、谁评估、谁实施、谁评估原则,着重评估重大事项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前提条件、社会治安等方面内容,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更具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防止管理失控,严禁出现乱挖乱采乱搭乱建的四乱问题。四是加强反邪教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无邪教县创建活动,巩固创建成果,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有效防止邪教组织渗透破坏,有效防止危害国家安全案(事)件发生。
2、以大整治为抓手,全力强化社会管理。一是坚持严打工作常态化。以白沙、浦市、武溪三镇为重点区域,以涉恶涉毒涉枪犯罪和两抢一盗、寻衅滋事、严重干扰破坏工程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的各类违法犯罪为打击对象,全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的全县性严打整治专项行动。要树立破案就是硬道理,破不了案就没有道理的理念,力争刑事案件破案率提高到60%,命案全破,在册登记的网上逃犯数压到全州
最低。突出以黄赌毒为主的行政案件查处,查处率达到90%以上。不捕、不诉率分别控制在16%、20%以内,诉后有罪判决率100%,缓刑适用率控制在20%以内,重刑率20%以上,不出现错判漏判。二是坚持治安管理常态化。以城(墟场)区、重点工程区、校区、厂区、水域区为重点区域,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哪里存在治安突出问题就在哪里开展整治的方法适时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城区整治由公安局牵头组织,校区整治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厂区整治以县经济信息局牵头组织,矿区整治由国土局牵头组织,重点工程区整治由各工程指挥部牵头组织,水域区整治由水利局牵头组织,各类安全隐患整治及治理由安监、交警、消防等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履行职责,全力参加各项整治。以县公安局力量为主体加强治安清查,全年开展清查行动6次以上。三是坚持特殊群体管理常态化。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按照定期排查,掌握底数,因人施策的方法,全面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管理;按照教育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三是坚持交通消防及安全生产管理常态化。继续加强交通、消防社会化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广农村短途公交创新经验,积极探索农村大村寨消防管理方法,有效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四是坚持治安防控常态化。进一步完善技防设施建设,使其管用有效。整合专业治安巡防队伍,把集贸市场、车站、影剧院、出城口、学校路口做为巡防值守重点,强化街面和重点部位的控制。全面推行城区网格化管理和落实农村十户联保平安措施,继续坚持赶场日民警、交警、综治办人员联合执勤措施。
3、以大宣传为载体,全力推进平安建设。一要全面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围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三大活动,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提高法制宣传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把法制宣传教育贯穿于重大执法活动及重大行动全过程。实现从法治资源单独、分散使用转向综合运用法治资源化解社会矛盾,从简单法律条文宣传教育转向法治文化建设。二要进一步深化平安泸溪创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乡镇、村、社区、单位、校园、医院、企业、家庭、边界、工程等十大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各责任及职能部门及乡镇要主动安排部署,落实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措施,认真探索创建工作方法和经验。把基层无毒创建、无邪教县创建工作纳入平安建设重要内容,进一步巩固创建成果,实现全县无邪教,力争达到无毒害县创建标准。
4、以大服务为平台,实现人民群众满意。一要加强法律服务。要以侦办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案件为重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全力为县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要以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为原则,注重民生司法,切实提高司法调解结案率、案件执结率、法律援助覆盖率。二要转变干部作风。政法部门要围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主题,全面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以落实党风廉政、队伍管理、素质教育三项制度为重点,突出领导班子建设,规范政法干警行为准则,严格政法队伍纪律作风,确保不发生政法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三要强化基层基础。加强和改善民生,积极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维稳组织建设,落实三个到村,完善基层综治工作任务共性化、责任层次化、队伍专业化、工作常态化四大管理,提升基层综治维稳工作质量。
四、组织领导
调整县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杜晓勇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石泽龙,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成平任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信访局、安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局、商务局、农办、教育局、卫生局、交通运输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民政局、妇联、团县委、公安交警大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创建办),设在县委政法委,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胡成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包荣华兼任常务副主任,李建阳、陈仕荣兼任
副主任,相关单位抽调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各乡镇、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任组长并对创建工作负总责。
关于争创“全省先进平安县”活动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局关于创建全国平安先进县实施方案 第二篇
关于争创“全省先进平安县”活动实施方案
本院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院争创“全省平安县”工作,结合我院工作实
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
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争创全省平安建
设先进县的目标,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建立健全长效工
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司法工作为重点,以严格落实责任制为抓
手,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各项措施为主线,拓展
创建领域,丰富创建内容,提升创建层次,推动平安创建活动深
入持久开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为建设富裕、文明、开放、和谐龙陵创造稳
定的社会政治环境、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安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积极为我县争创全
省“平安县”活动做出积极贡献。
三、争创主要工作任务
(一)各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小组,
进一步加强内部组织建设,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确保创建活动
层层有人管;
(二)建立治安防控体系。要充分协调相关部门,按照“管
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的原则,强化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
要建立以治安防范承包为主的内部防范机制,实行治安防范承包
责任制;
(三)建立矛盾调处体系。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矛盾排查调处
机制,加强信访办理,力争把影响稳定的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
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持治本求源,严格情报信息报告制
度,实行责任追究制。
(四)建立检查考核体系。坚持考核、检查、责任追究为主,
进一步完善检查考核体系建设,层层建立监督、检查、考核、奖
惩机制,层层抓落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真正使责任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全院争创工作责任制。要建立领导负责制,层
层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把创建责任落
到实处。
2、严格执行重大事件领导责任查究制。对于争创工作措施
不力的部门和干警,给予“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严格实
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度,对诱发严重危害社会
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事案件的部门和个人,实施“一票否
决”,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坚决予以处理。
3、加大创活动宣传力度。全院要对创争活动进行大张旗鼓
的宣传,采取制作宣传牌、刷写标语、开办专栏、印发资料、利
用媒体,以送法进校园、进机关、到农村开展以案释法和上法制
课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建活动的意义、目标及措施,力争使
全院干警人人了解,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平安、同享和谐的
浓厚氛围。
4、争创先进平安县与今年的综治维稳考核相结合,进一步
加强痕迹管理,健全完善台帐,全面反映创安工作的开展情况,
并及时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迎接上级部门的 “全省
先进平安县”创建工作检查。
五、组织领导
为使我院争创“全省先进平安县”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
效,经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杜勇(院长)
副组长:张自宪(副院长) 王家武(副院长) 罗
华(副院长)
成 员:匡云朝(政治部主任) 杨永富(纪检组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室,黄永生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成员为院办公室负责人罗永佺、审监庭庭
长李锦文、研究室工作人员杜昌云。副院长张自宪为分管领导,
负责对全院创建活动的指导、检查和督促落实。各部门也要加强
对本部门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局关于创建全国平安先进县实施方案 第三篇
《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13〕1号)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组织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动员全员参与、形成创建合力、营造创建氛围、取得创建实效,促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统筹好创建活动与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与安全生产各项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关系,做到相互衔接、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创新形式,丰富内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创新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内涵,做到有声有色、有形有实、有质有效。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突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为重点,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合作,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和全社会参与共同创建的良好格局。
(三)总体目标
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文化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构建完善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更加提升保障现代交通运输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硬实力,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新需求,更加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要求。“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期间,实现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以及重特大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
二、活动主题和活动内容
活动主题:平安交通,人人有责。
活动内容:
(一)大力开展“平安公路”创建活动。
以G108和G205国道改造示范工程为重点,深入开展“养护管理示范公路”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安保工程实施内容,进一步加强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对于临水临崖、长大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严格按照标准设置安全设施。组织对重点路段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合理确定灾害风险处置方案,切实提高抗灾能力。加大危桥监控、改造力度,确保桥梁使用安全。进一步强化多部门协调联动,加大公路治超力度。加强路网保畅和路域综治管理,强化预防预警,提供出行信息服务,让人民群众走平安路、过平安桥。
(二)大力开展“平安车船”创建活动。
以“两客一危”车辆和“四客一危”船舶为重点,严把准入关和技术关,强化车船检验检查和维护保养,严格执行车船行驶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保持良好的车容船貌,规范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行为,严格消防、应急设施装备的配置使用,严禁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做好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让人民群众坐平安车、乘平安船。
(三)大力开展“平安港站”创建活动。
以客运、危险货物港口码头和车辆站场为重点,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强化旅客进港进站安全检查,严禁违禁物品进入港站、上车上船,严禁超载超员车船出港出站。加强港口码头和车辆站场现场安全管理,做好人员密集场所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保持消防应急设施完好,加强航道养护,维护良好通航秩序。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提供安全优质服务,确保车船进出港站平安。
(四)大力开展“平安渡口”创建活动。
以内河、陆岛和岛岛客(汽)渡口为重点,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沟通配合,督促落实乡镇渡口安全监管职责和乡管员制度,严格执行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积极推进渡口建设改造和渡船标准化建设,完善渡船安全应急设施,按规定配置消防救生设备并确保有效,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和安全应急操作技能,严禁违章操作,建立健全渡口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让人民群众过平安渡。
(五)大力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
以特大(长)桥隧和大型水运工程建设为重点,继续推
行桥梁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全面实施工程风险预警预控预案管理。继续开展以“防坍塌、反三违”为重点的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推行“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公布评价结果,并与企业信用记录挂钩。加大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建设力度,逐步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平安工程。
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其他有针对性、有特色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三、实施步骤
“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从2013年起到2017年止,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
拟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周密部署、层层动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功,营造良好氛围,在全行业启动并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二)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2014-2016年)
有计划、分步骤、有重点推进平安公路、平安车船、平安港站、平安渡口、平安工地等创建活动,着力取得活动实效。组织开展相互交流学习、检查和评比、竞赛等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广好的做法,有效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全面实现创建活动目标任务。
(三)总结经验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
对“平安交通”创建活动进行认真梳理,总结经验、查找
不足,提出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巩固提升创建活动实效,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同时,对“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交通运输部安委会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部署、指导和组织实施,部安委办负责“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综合协调、跟踪督导和日常工作。交通运输系统各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成立“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领导机构。
(二)制定实施方案。
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创建活动要有特色、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活动措施要落实到基层、落实到岗位。
(三)加强支持保障。
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作为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大人力、科研投入,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为开展创建活动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强化跟踪落实。
各部门、各单位每年要组织创建活动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要进行年度创建工作总结,将创建活动绩效作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合作,加强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2015“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局关于创建全国平安先进县实施方案 第四篇
张掖市昌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司属各部门、城运公司、汽车南站、鸿运公司:
根据区交通运输局《“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甘区交发
[2015]87号)要求,结合公司[2013]36号《跨年度“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继续深化“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工作,切实提升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旅客运输环境。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开展以“平安交通、人人有责”为主题,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组织实施“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载体,动员全体员工、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努力营造创建氛围,形成创建合力,取得创建成效,促进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力推进班线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科学、安全、快速发展。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车辆”、“平安站场”、“平安单位”等“平安交通”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提升
保障能力,培育安全文化,提高安全生产队伍素质,构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公司道路旅客运输形势持续平稳发展。 三、活动主题
平安交通,人人有责。
四、组织机构
公司成立“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技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实施。电话:8240797
五、活动内容
(一)大力开展“平安车辆”创建活动
监管部门:安技部
责任部门:客运公司、城运公司、鸿运出租车公司、网管中心。
1.要严把准入关和技术关。公司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旅客运输安全监管,强化营运车辆检验检查和维护保养,保证营运车辆技术性能达标,按规定配备使用消防、应急设施设备。确保经营方式合法合规,严禁客运车辆挂靠经营,让人民群众出行坐平安车。
2.强化营运车辆的管理和监管,严格执行车辆行驶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规范驾驶员文明驾驶行为。加强运输过程动态监控,保证旅客运输车辆GPS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的发生,单程运距超过400公里必须配备双驾驶员、严格执行凌晨2点—5点落地休息制度,有效利用GPS监控系统,及时制止纠正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行驶
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确保车辆各项技术性能完好,驾驶员证照相符、手续齐全,努力创建安全、文明、优质、便捷的旅客运输市场环境。
3.规范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强化长途客运、农线客运、公交、出租车驾驶员的技能考核和从业资格审查,深入开展规范驾驶员行为活动,并按规定接受继续再教育,驾驶技能、道德品行以及文明安全素质符合职业要求。加大对驾乘人员的安全学习和宣传力度,认真组织驾乘人员按时参加每季度的的职业培训教育,加强安全生产、职业道德及优质文明服务的学习教育,努力提高驾乘人员的素质,引导树立安全文化理念,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服务质量。
4.完善事故防范应对措施。做好极端天气下运输组织管理工作,利用联网联控系统和短信平台,为驾驶员及时提供恶劣警示消息、安全宣传等信息提示,调整班次线路,保证运输安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各类预案演练,提升救援能力。
(二)、大力开展“平安场站”创建活动。
监管部门:安技部【交通运输局关于创建全国平安先进县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汽车南站
1.要加强站内安全检查和进站车辆的管理力度,严格落实进站、例检、报班、售票、发车等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加大 “三品”查堵力度,严禁“三品”进站上车,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出站检查、安全例检制度,切实从源头上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客运车辆出站。
2.加强治安综合管理,不断完善消防、防恐等应急预案和措施,应
定期组织模拟演练,严防拥挤、踩踏事件发生。对站内灭火器、消火栓等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有效;安全紧急疏散通道必须畅通;站内出租门面不得有违章用电、用火现象;售票厅、候车大厅、发车场地禁止吸烟和堆放易燃杂物,为乘客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候车场所。
3.加强客运站场安全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客运站服务过程程序化、服务管理规范化和服务质量标准化。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有针对性的开展岗位安全培训,严厉的打击超载、超速、甩客、卖客、倒客、宰客、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发现问题现场处置,及时纠正,严肃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充分调动全体员工、驾乘人员的积极主动性,形成“平安站场”创建整体合力,营造安全可靠、服务优良、氛围和谐的出行环境。
4.严格车辆的准入关,加强营运车辆和设备设施的管理,强化营运车辆和设备设施的检测和维护保养,保持好站容站貌和车容车貌整洁,努力为广大乘客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出行环境。
(三)大力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
监管部门:安技部
责任部门:保卫科、汽车南站
1.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社会综合治理责任,治安防范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岗位。建立巡查制度,要不定时的对公司管理区域进行治安巡查,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发现重大情况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确保公司区域内无刑事、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2.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分析查找应急预案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增强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控制和坚守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环境和财产安全。
六、实施步骤
“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从5月上旬年起到12月下旬止,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按照公司“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召开相关人员和驾乘人员参加的“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动员会,广泛宣传开展“平安交通”活动的意义。各部门要严格突出各自工作重点,落实各自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积极全面的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中旬到12月中旬):公司各部门要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有计划、分步骤的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确保取得实效;要组织开展摸底调查、检查和评比工作,建立平安建设档案,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广好的做法,有效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全面实现创建活动目标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下旬):对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开展自我评价和查找工作,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要对照创建活动目标和工作安排,公司“平安交通”创建领导小组将对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考核、并
交通局“平安单位”创建专项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局关于创建全国平安先进县实施方案 第五篇
***交通局运输管理所“平安单位”创建
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平安单位”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我所“平安单位”建设,努力创造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速度、质量、效益与安全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创建“平安单位”的总体要求和交通运输事业发展大局,从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入手,以强化和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为核心,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为支撑,明确目标任务,自加压力,积极进取,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区道路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开展“平安**建设”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管的基层基础,促进安全生产总体水平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确保我区道路运输行业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市、
区下达的指标之内;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单位“平安交通建设”工作职责明确、有序推进,成立我所“平安交通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办,负责日常工作。各道路运输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组织开展本企业“平安单位”活动。
四、工作重点
1.建立健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及时排查和清除不安定因素,不发生影响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群体事件。
2.配合公安机关严打整治,加强治安防范,确保内部干部职工无刑事和治安案件发生。
3.严把市场准入关,我所在道路运输行业行政许可及日常业务受理过程中,严格依据行业管理规范,确保企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齐全完备;督促企业对营运车辆进行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性能良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对审验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
和安全生产达不到管理要求的企业一律不予通过年度审验。【交通运输局关于创建全国平安先进县实施方案】
4.开展以客运、危运企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工作,我所以客运、危运企业为重点,按照省市运管处、区局等行业管理部门年度制定的工作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巩固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深入开展客运、危运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严格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发生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撤诉案件。
6.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及时解答处置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所里主要领导亲自负责,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政策等手段和教育、说服等办法,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及时上报。
7.全面落实动态监管,落实道路运输动态监控两个主体责任。道路运输企业要落实车辆动态监控责任主体,配备专职监控人员,结合生产经营情况开展24小时监控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我所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企业要及时上报各类车辆动态运行监控报表。
8.认真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交通从业人员做到学法、守法、用法。
9.全面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全区道路运输行业各单位要主动与各级新闻媒体搞好工作衔接,共同筹划报道选题,运用报纸专栏、新闻专访、电视专题片、网络微博、博客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道路运输行业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新举措、新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充分重视道路运输行业安
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周密部署,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务求取得实效。
(二) 加强监督考核,促进工作落实。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把“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的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人员,并采取集中检查、暗访和群众测评等方式,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督查,及时发现、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 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对“平安单位”创建
活动进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巩固提升创建活动实效,为我区道路运输行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016争创全国综治暨平安建设先进县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局关于创建全国平安先进县实施方案 第六篇
为推进争创全国综治暨平安建设先进县活动扎实开展,确保实效。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构建矛盾纠纷一线排调预防工作体系
一是落实矛盾纠纷一线排调预防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属地管理总揽责任制、分级分条负责制、干部包村驻点责任捆绑制、重大纠纷有效稳控与情报信息及时报告责任制,每月开展一次排调预防集中行动,将各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防工作经常落实到村寨、到居民小区、到各家各户、到工程现场。二是辖内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大活动的主管部门,必须事先制定和事中实施好维稳风险评估方案、群众合法权益协调方案。三是县对乡镇基层无职权调处或调处未果的疑难矛盾纠纷,实行“四办一解”制,即:主要领导交办督办、分管领导包案牵头办、基层干部代民催办、“三调联动”部门深入一线调处化解。四是全县各类矛盾纠纷一线排调预防工作,由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统一安排部署,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办公室负责归口受理统计、排查梳理、分流调度、纵横对接、台账登记、提出疑难交办建议。
全县矛盾纠纷排调预防工作总负责:分管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和政法综治工作的县领导;组织落实部门:县司法局;分流调度部门:县信访局暨调处中心;具体牵头领导:涉及相关工作的分管县领导;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政法综治部门、各单位;突发重大矛盾纠纷事件稳控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督查督办部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稳定办。
二、完善严打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一是按月排查分析预测治安问题,各乡镇各单位及公安部门将治安问题排查分析预测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打击整治有的放矢。二是以公安机关为主力军,检、法、司密切配合,对宾馆、茶楼、小旅社、歌厅、发廊、网吧、出租房、收购点等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一月开展一次集中清查、设卡、蹲点守候抓捕行动;政法各部门必须坚持党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本地区突出的“两抢一盗”、暴力犯罪、涉恶涉赌涉毒及寻衅滋事违法犯罪,要依法严厉打击处理到位,落实领导及干警公正高效办案责任制。三是不定期地开展突出治安问题、安全隐患及混乱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存在的涉赌涉恶、寻衅滋事、扰乱破坏企业厂矿工程正常秩序的违法犯罪问题和混乱地区场所的集中整治行动,由县综治委、办牵头协调,县公安局为主组织开展,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对学校周边、铁路周边、网吧、集贸市场、交通、生产方面存在的治安问题、安全隐患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由相关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牵头协调,主管部门为主组织开展,乡镇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严打整治工作总负责:分管政法综治县领导;具体负责领导:县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公安局长;为主组织落实部门:县公安局及主管部门;具体责任部门:公检法及相关综治职能部门、各乡镇、企业厂矿;协调督办部门: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
三、推进以三防为重点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一是人防力量落实到位。各乡镇必须加强村社区警务室建设,建立一支治安巡逻队暨应急处置队伍。由县财政出资建立一支65人的辅警队伍:县城区40人,武溪镇10人,浦市镇15人;各乡镇村、社区必须有一支15人以上治安巡逻队伍,对集贸市场、车站、学生晚自习上学放学时段、路段、重大节庆期间、易发案部位,由公安民警、交警、巡警为主带队开展治安巡逻、定段守防、应急处置。全县各村社区组织村居民和辖内单位干部,开展治安轮流巡逻防范活动;独立院落的行政企事业单位,必须按保安标准及职责要求,落实办公楼、宿舍区每个通道的门卫值班及护院巡逻人员,坚持24小时门卫值班询问登记进出人员和车辆;各网格区、各十户联保小区、各楼栋确定治安负责人,将治安防范措施落实到户。二是技防设施覆盖到位。扩建和维修县城及武溪地区电子监控设施,扩大其覆盖面,提高技防监控破案效果,电子监控覆盖率:于2016年覆盖县城区及独立院落单位、于2016年覆盖武溪地区,有条件的村、社区、楼栋、村居民户落实电子报警等各类技防措施。三是物防设施建设到位。白沙城区在通往武溪、浦市、三角坪方向交界路口,共修建三个治安岗亭,设卡防范;在白沙集贸市场、车站、电影院、医院、沿江大道大码头处建立五个治安执勤室;单位院内及街道停车处实行治安守护人员收费管理制;各独立院落单位必须按要求建立办公楼、宿舍区门卫值班室,实行规范化管理;修建和加固围墙,对重点部位安装防盗设施;组织和动员村居民自觉加强物防设施建设,参与群防群治活动。四是落实治安防范责任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将防范人员责任履行好差及当班时段发生案事件事故与其工资报酬奖金、评先评优相结合。
全县治安防控工作总负责:分管政法综治县领导;负责三防经费保障工作领导: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治安防控工作具体责任县领导:县公安局长;治安防控工作为主落实部门:县公安局;牵头及督办部门: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治安防范责任单位: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单位。
四、推进以服务管理为重点的综治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在乡镇继续以“两分一包一突”工作模式,推进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及时调整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班子成员,由党委书记任综治委主任,分管副书记或人大主席、党委委员任办公室主任,落实综治办(组)常抓人员7人以上,综治办专干1人,整合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力量资源14人以上,组建乡镇综治维稳中心,综治办和中心具有电子信息化、一体化高效服务的办公场地。二是在群众身边建立健全综治组织和群防群治队伍。每个村社区都必须及时调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由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居主任任办公室主任,落实村居综治专干1人;加强治保会、调委会、村居综治工作站、群众工作服务站、治安巡逻暨突发应急队伍建设;在全县各村社区普遍推行十户联保平安活动,确定中心户长,落实联保工作;在白沙、武溪、浦市三镇社区推进网格化管理,2016年完成白沙五社区24个网格规范化管理任务,涉及民生的县民政、劳动、建设、公安、城管、卫生、工商、教育及白沙镇等9个单位,每个单位确定24人,共210余人每月抽三天时间参与白沙县网格小区的服务管理,由白沙镇及社区干部牵头组织;在网格小区里落实单位干部、党员住地治安管理责任制,由其干部、党员负责本栋各项管理及本居住小区十户联保工作措施的落实,其责任履行情况与单位干部绩效考核和党员争先创优评格挂钩。其他村社区以自然寨为单位,落实村民小组长,实行包村驻点的乡镇干部与村社区组干部共同负责综治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行政企事业单位及时调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综治办主任,确定一名综治专干,加强调解组、保卫组、护院队、综治七员(信息、宣传、户籍、门卫、楼栋管理、调解、帮教)队伍建设。四是组织开展四项活动,推进综治基础工作。即乡镇、单位组织干部、党员每月开展一次“综治五入户”和“为身边群众服务”活动,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组织群众开展各类“平安和谐家园创建”活动、“维稳防范一事一奖”活动,每个网络小区培育一支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关心治安的居民参与的平安志愿者队伍,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
总负责领导:分管综治工作县领导;共同负责领导: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及分管财政、分管民政、分管城区创卫、联系乡镇的县领导;社区网格管理工作牵头单位:白沙镇、县民政局;各项基层基础工作牵头单位:县综治办;责任单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各单位。
五、推进以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的干部队伍建设
一是坚持抓教育,促工作、强素质、树形象。在政法队伍中,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一月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交流活动;不定期地开展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落实政法部门各层一把手一岗双责制,实现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双一流,预防和减少干警队伍违纪违法犯罪现象;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质量,确保公正廉洁执法。在全县基层综治干部队伍中,各乡镇、各单位每季开展一次群众观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和中央、省、州、县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文件精神和综治维稳调解工作业务、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活动,完善基层综治干部激励机制。在各乡镇各单位干部队伍中,不定期地开展“执政为民、执情服务、廉洁勤政、公正文明执法、公正高效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教育,以提升人民群众对党政机关干部形象的满意度。二是抓管理,激活力、出效率、上台阶。将政法综治干部、党政机关干部综治维稳共性和个性责任、为民服务职责列入干部岗位年度绩效管理;同时加大领导和干部综治维稳责任的履行力度,严格实行干部责任追究制,保证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政法综治队伍建设负责人:分管政法综治工作县领导;具体责任领导: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领导,公检法司四长。县直机关及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人: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责任单位:各政法部门、各乡镇、各单位。
六、推进以促进平安和谐稳定为主题的宣传阵地建设
一是将在三月和八月开展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宣传资料入户、制作十户联保和平安家庭标牌入户入栋入小区,宣传面均达95%以上;二是县宣传部门履行综治宣传工作职责。政法综治稿件在州一级报刊网站电视台上稿20条、湖南日报上稿5条,省州党报上泸溪平安建设纪实专版各一期;在县电视台和网站、手机报每周上三条新闻,开辟平安泸溪专栏;编播平安建设专题两个;组织文化部门开展综治文艺节目巡回演出活动。三是各乡镇、各单位、各村社区要修建平安建设宣传专栏,每月办宣传栏一期,书写高标准的固定标语,在高速公路和县内公路沿线,特别是县城区及附近交叉路口修建固定标语牌;四是以县城为重点,加强预防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三项教育宣传活动阵地建设;同时加强乡镇平安建设样板点的宣传阵地建设,县综治办、争创办将白沙、武溪、浦市、洗溪四镇作为全县的平安建设样板点,各乡镇、各建整扶贫牵头单位、各战线都必须办两个以上综治暨平安建设样板点。通过广泛深入、形式多样的宣传,形成动员群众及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
总负责领导: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新闻电视文化宣传牵头负责人;县委宣传部分管领导;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广播电视局、县文化局、县网络中心。县宣传阵地建设负责人: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领导;责任单位:县创卫办、县城建执法局、县公路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各单位。
七、推进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综治考评机制建设
一是层层签订和履行综治领导责任状,实行一把手抓一把手,一级带动一级。各级各单位一把手要做到亲自主持,定期研究部署,一季召开一次一把手综治推进讲评会;亲自处理重大疑难问题,确保综治暨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人财物及时到位,确保综治责任追究和奖罚兑现到位。二是全方位实行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县及各乡镇都必须将争创全国综治暨平安建设先进县的各项工作职责任务,列入综治和四文明目标管理,将目标管理层层落实到村居小组、基层股室、企业班组车间、网格小区、单位干部管理的楼栋及十户联保小区。三是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县对平常工作不落实、发生案件的单位主要领导给予综治警示;对督促整改不力或发生入室盗案两起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对一把手实行戒免谈话;凡有基层基础工作仍然滞后,发生三起入室盗案或年末考评分别在乡镇、单位排名倒数第一(80分以下)等13种情形之一的,给予黄牌警告,取消各类评先资格,受到两次黄牌警告的给予一票否决,对其单位主要领导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四是加强平常和跟踪督查考评力度。工作好差、治安好差,群众说了算,主要考评方式为明察暗访和群众问卷测评及案件事故报表;将争创工作列入县委、县政府督查工作内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县委、县政府督查通报制。县综治办、争创办将组织人员到全县各自然寨、各单位走访群众、明察暗访,同时开展电话及书面问卷工作,测评治安状况、平常工作、政法队伍及单位、乡镇党政干部形象好差,以不断改进工作,提升群众满意率。
总负责领导:负责四文明考评的县领导;牵头责任领导:分管政法综治的县领导;工作及责任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四文明办、县综治办、县统计局及各乡镇、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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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7篇
交通运输局关于创建全国平安先进县实施方案 第七篇
第1篇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根据市安委会和市局关于组织开展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常金一体,交通先行”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积极参加和配合市安委会组织和安排的活动,6月16日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航道管理处派2人,带好展板和宣传资料于上午7:45分前到金沙广场集中。
(二)围绕活动主题,在车站、港口码头、工地等场所悬挂横幅、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图片、开展知识竞赛等形式重点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文化和安全知识、技能等。
(三)组织观看学习警示教育片,围绕典型事故案例,深入剖析事故原因,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各单位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预防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四)开展以农民工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法律法规普及为重点,全体交通职工参与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交通工程建设工地,建管处要督促指导各施工单位开展好建设施工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职业病预防知识培训。
(五)开展全行业事故隐患大排查活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建设工程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内的习惯性违法、违规和违章行为。活动期间,将会同安监部门对交通建设工程等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活动。
(六)结合年度安全生产标准化推进目标,督促城市客运、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普货运输等单位加强全员安全教育,按照标准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认真组织宣传和动员,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本质度。
(七)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以交通工程建设施工、道路客运、城市客运等为重点,开展防坍塌、防坠落、防汛防台、车辆火灾应急逃生和危险品识别等实战演练,在实战演练中检验应急响应能力,及时总结完善相关预案。
(八)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防汛、防台的安全教育,提高汛期安全意识。加强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督促各单位备足防汛物资,配备必要的防汛、防台安全设施,加强汛期隐患排查频次,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严防因雷电、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按要求,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6月份重点工作加以落实,确保本次活动组织机构、人员、经费等落实到位。
(二)联系实际,着力推进。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力争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实际,贴近生产,贴近生活,增加活动的创造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在日常工作开展的基础上,找准切入点,突出主题,深入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打造安全生产月特色。
(三)总结经验,推动工作。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成果进行总结,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进行宣传和推广。要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以月促年,为完成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做出贡献。
第2篇2016年全系统安全工作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批示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常规性工作抓深化,基础性工作上台阶,创新性工作求突破”的工作原则,强化“主动作为、严格履责、部门协作”意识,进一步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创建,继续推进“三化”建设,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不断提升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
一、工作目标
2016年安全工作总体目标是:以安全发展、科学管理为主题,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进安全监管方式和手段创新,确保辖区水上不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和水域污染事故,确保路航港口安全设施、交通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港口经营等不发生因监管不力、管养不善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确保优质完成“平安交通”建设确定的各项任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加强重点监控,不发生重大刑事、经济犯罪案件和政治事件;全力调处化解矛盾,不发生因监管失责导致的赴京上访和去省集访事件。
二、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创建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局的统一部署,2016年至2016年是“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各单位要围绕创建活动总体目标,建立“平安交通”创建标准体系、目标体系和制度体系,培塑“平安交通”示范品牌。要以“任务项目化、目标具体化、责任明确化”为基本原则,重点开展“六项行动”:一是由公路处牵头开展平安示范公路创建行动,以G104改造示范安保工程建设为样板,按计划每年建成一条以上平安示范公路。二是由运管处牵头开展平安城市客运创建行动,以推广“礼让斑马线”活动为抓手,以公交车、出租车为行动对象,努力实现城市客运事故逐年下降。三是由地方海事处牵头开展平安水域创建行动,以丹金溧漕河段水域、长荡湖水上风景旅游区水域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重点水域水上安全稳中趋好。四是由航道处牵头开展平安航段、平安港区创建行动,以“三超一无”船舶专项整治为主要抓手,以丹金溧漕河段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辖区干线航道安全通畅;以石油化工港口码头、危化品罐区等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不发生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五是由质监站牵头开展平安工地创建行动。以“防坍塌,反三违”专项治理为抓手,确保在建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参创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大力推进“三化”建设
1、认真落实省厅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强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所有交通行业企业在2016年底前达标。要进一步明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序时要求,督促所有交通行业企业积极主动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危险品码头和危险品船舶装卸运输管理,积极推行标准化管理。规范内河危险品码头审核程序,最大程度减少水上危险源;继续加强应急救助设施投入,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提高地方海事应急反应和保障能力。
2、积极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进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和营运客车3G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工作,积极推进不停车超限超载检测系统建设及应用,加强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整合交通运输信息指挥调度系统,搭建政府与企业互通共享的信息平台,真正发挥监控系统对交通运输事故风险的监测预警和预控防范作用,全面提升行业监管、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水平;提高信息化设备应用,以科技促规范,以科技提升交通安全监管水平。
加强对局信息中心应急指挥平台功能的维护开发,发挥好指挥平台安全生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资源管理、预案管理、协调指挥和应急评估等功能的实效。
3、持续推进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省厅各主管局将力争9月之前,推出18项安全监管规范制定的工作力度。在道路运输方面出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规范》、《道路普通货运安全监管规范》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安全监管规范》;在水上交通方面出台《船舶旅游客运安全监管规范》和《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规范》;在工程建设方面出台《交通运输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规范》。对于已制定的道路旅客运输、城市客运、石油化工码头对已实施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办法》、《交通及仓储、船舶安全检查、船舶签证和渡口渡船6项安全监管规范,将抓好试行和修改完善工作,尽快出台。运输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名单管理规定》、《港口危险货物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要坚决贯彻执行,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总结有效做法,改进督查检查方法
1、建立暗访制度。国家安监总局将去年安全生产大检查中突击暗访的做法提炼为“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坚持运用、不断发展这套行之有效的做法,必要时可邀请新闻媒体对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予以曝光。
2、建立第三方检查制度。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专家力量构建第三方安全检查评估机制,要根据行业安全特点和技术要求,逐步形成安全生产检查专家库,为安全监管提供智力支持。
3、要健全完善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平时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目标考核,确立安全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的机制。
4、以隐患治理的“全覆盖、零容忍”为目标,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要完善隐患整改评价制度,探索建立事故隐患每月分析、每季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闭环,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
(四)深化“打非治违”行动,继续保持高压态势
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治理违规违章行动,坚持“四个一律”(凡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凡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凡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动,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凡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持续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长途客运安全监管等非法生产难点问题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打非治违”措施,运用集中执法、专项督查等方法开展好今年“打非治违”活动。建立“打非治违”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促使企业依法依规搞好安全生产这项工作。
(五)强化应急管理,完善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定期对现行各类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开展港口安全重大风险调查。针对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和储存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详细分析存在的主要风险源,为下一步开展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机制建立、处置方案制定等奠定基础。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演练。针对重点行业领域易发的事故,认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确保事故险情发生时,应急预案执行顺畅,应急队伍配合有序,应急救援高效有力。各单位要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有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工作。
(六)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确保重大项目应评尽评
组织全系统对应评项目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对在建和拟建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启动与实施、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与调整、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涉及交通系统的风险事项和涉及工程质量安全、交通运输市场管理、规划编制、管理体制改革、路政执法、行政许可等重大决策事项,以及涉及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本系统、本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等事项进行排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上报拟组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制定实施计划,抓紧开展调研、论证、测评。加强在建工程尤其是边施工边通行的项目监管,尽可能将工程施工对交通运输安全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积极做好维稳工作,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稳定。
(七)加强重点部位治安防范,严防各类案件发生
重点单位重点部位治安防范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大对重点要害部位、易燃易爆物品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协助有关部门加强车站、港口码头、公路客运、货运和交通重点工程的治安、反恐防范,查禁危险品和禁运品,保护旅客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检测、预警、应急处置和信息发布运行机制,与多部门协同应急处置,快速提高应急队伍专业素质,技术培训与实战演练经常化、制度化,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随时应对突发灾害性事件。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一项活动
就是深化平安交通建设活动。交通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在基础和基层,把工作重点下移,把基础性工作做实,这是安全的重要保障。各单位除了做好自身的治安防范和稳定工作外,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就是“平安交通”建设中的主要任务。请各单位依据自己的职责,按照上级对口条线要求,认真组织制定好平安水域、平安航道、平安公路、平安运管、平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平安交通建设为载体,强化安全工作。
(二)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进一步强化交通系统各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在市场准入及相关审验检查中,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生产环节、岗位的规章制度,依法保障必需的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机制,履行好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二是进一步强化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责任。真正履行好行业安全监管职能,通过强化行业安全监管,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实行“一岗双责”,按照依职监管,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基本原则,真正形成领导集体负责,部门具体负责,全员人人有责的安全生产管理格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工作分解到人,安全责任细化到岗,安全保障大家共担。加大对失职失管导致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倒查和追究。
第3篇2016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的法制工作以“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全面完成省厅“五项执法行动”的任务要求,通过完善制度、落实措施、创新方法,重点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和监督力度,努力提升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全市交通运输的法治化水平。
一、完成“五项执法行动”各项工作
根据省厅部署,“五项执法行动”工作将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完成。在推进乡镇交管所综合管理体制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挥交管所的综合管理职能。在市级实现统一上航执法的基础上,力争在我市全面实行统一上航执法。继续推进城市客运管理、治理公路超限运输等领域的跨部门执法,加大部门内部的联合执法行动。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清理现有的行政审批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一步简政放权。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库工作,严格执行市局制定的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施“三级联网”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完成对市、县两级的联网部署,实现省、市、县三级权力网上运行的数据推送。构建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执法单位的执法业务数据交换,逐步实现交通运输执法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在已完成的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做到具备条件的基层执法单位达到外观形象建设标准化。我们要按照行动计划进行逐项落实、持续推进,落后的要加快,不足的要补齐,使“五项执法行动”计划得到深入开展,在省厅的专项考核中取得好的成绩。
二、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执法
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抓好《市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开展实施情况专项检查,依法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深入查究、及时解决、彻底改变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规范、执法不文明问题。扩大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参与度,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做好审查把关。组织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所有制定的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都要通过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加强对行业管理重大问题的法制研究,组织法律专家,围绕交通运输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研究,拿出专题报告,为决策提供法律支撑。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明确具体的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和考核形式,夯实日常工作基础,经常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在部、厅的评议考核中取得更好成绩。加强行政指导工作,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规劝提示、行政建议等方式,切实提升行政指导和服务效能。利用省厅制定下发行政强制程序规定的契机,进一步推进《行政强制法》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的适用,提高依法治理交通的法制水平。
三、不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今年将严格落实省厅即将出台的《省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规定》。继续加大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案件协调、案件督办等执法监督管理力度,切实解决管理相对人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每季度抽查一次,将组织法院、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专家对案卷进行评查,细化并提高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标准。扩大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的应用范围,率先在治超案件中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打黑、查危的处罚案件不低于60%采用说理式执法,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的提高。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方法,上半年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将市属所有执法车、艇的车(艇)载视频监控系统接入交通运输信息中心,并实现局监察室等部门可进行行政执法现场监控。今年局监察室等部门将继续坚持每月暗访督查制度,加大加密明察暗访力度,开展经常性暗访交通服务窗口和执法一线,继续推行和完善交通行政执法回访制度,提高回访的密度。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经常性问题要拿出切实的改进措施,使老问题逐步减少,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复议渠道,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站在维护法律严肃性的立场严格办案,不追求复议案件的维持率,提高诉讼案件的胜诉率,并抓好行政复议决定的落实,切实维护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罚缴分离、错案责任追究的检查力度,不断规范执法人员执法的行为。
四、着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切实增强执法队伍廉洁行政、公正执法的意识,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依法办事的水平。充分利用“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落实好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每年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执法证件颁发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电子档案,实行以证管人,实现网络化、动态化管理。抓好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在培训培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师资的基础上,开展全系统执法人员的轮训工作。建立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和考核的长效机制,各执法单位要应地制宜、应时制宜的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学习,积极认真的对待市局利用自建的考试系统对执法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上机考试。利用省厅加强基层执法站所基础建设的时机,积极争取政策和资金,增补基层执法设施和装备,提高基层执法的机动化、信息化水平。各执法单位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在重点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并实事求是报送工作信息。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和交通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交通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交通法制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充分发挥他们在交通法制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第4篇今年5月以来,全国部分地区相继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很大。国务院、省市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先后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整治对策,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人民政府、市局先后印发了《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交通运输系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活动方案》,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及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突出行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两个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通过查隐患、抓整改,达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的目的,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交通运输局成立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安委会其他成员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负责综合协调、督办检查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
三、大检查时间及方法步骤
结合第七届世界盆景友好联盟大会暨第十二届亚太地区盆景赏石大会在我市举办等实际情况,此次大检查自6月18日至10月31日,贯穿夏季、汛期和中秋、国庆长假等重要时期和关键时段,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管理部门检查指导、局领导督查等循环式行动,实行检查整改再检查再整改流水式作业。
四、大检查重点
(一)突出内河通航安全;(二)突出水上风景旅游区安全;(三)突出道路客运安全;(四)突出城市公交客运安全;(五)突出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六)突出公路基础设施安全;(七)突出危化品码头和港口货物现场作业安全;(八)突出交通建设工程工地建设安全;(九)消防安全等。
五、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
重点进行“四查”。一查安全基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及安全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落实情况等。二查生产现场:新、改、扩建项目工程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带病运转情况;生产设施、设备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完好情况;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等。三查隐患整改:是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制度,对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是否落实,整改是否到位销案等。四查应急防范: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和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风险辨识、监控预警的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按预案要求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运输船舶、长途客运、公交客运及各场站的消防安全保护设施配置落实等。
(二)行业管理部门
检查重点: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划制定执行情况;监管责任及“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开展船舶“三超一无”行为的整治、渣土车、搅拌车等工程车超限行为的整治、长途客运“三超一疲劳”行为整治等专项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情况;严肃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应急机构、应急机制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督促监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等。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人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力抓。要以防范事故为目标,全员行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落实到位,做到“场所必查,有患必治,重患必停”,确保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实现安全大检查“全覆盖”。要按照大检查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求真务实,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本次检查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深入生产一线,查清安全生产真实状况,找准制约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症结,排除各类事故隐患,努力提高大检查的实效。交通运输局将组织督查组对系统内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督查(附件1),在国务院部署的6-9月全国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每月督查一次。对排查出的隐患、要明确每一个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强化跟踪督导。要加强整改情况的后续跟踪和指导,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行倒查,并要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进行及时治理的交通运输企业,一律要责令停业整顿。
(四)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宣传安全知识,营造安全宣传氛围。要使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要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力量,鼓励举报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隐患。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三化三整治”等活动相结合,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隐患排查长效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制度和规范。结合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请各单位于6月底之前出台大检查工作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公路处、运管处、地方海事处、航道处,质监站于每周四上午12:00前,把大检查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整理,报局行业管理科;各单位每月13日、28日前上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及事故隐患检查、整改登记表(附件2);各单位分别于6月27日前、7月26日前、8月28日前分别将当月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报局行业管理科;9月26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局行业管理科;上报材料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
第5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精神和市局、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打非治违”行动,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彻底消除非法生产经营活动,进一步解决全行业存在的突出隐患和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各类事故总量,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交通运输系统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成立由副局长徐科峰为组长、行业管理科李慧俊科长为副组长、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行业管理科)。具体负责本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等有关工作。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报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是国发〔2016〕23号、国发〔2016〕40号和市局、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执行情况。
2、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情况。重点对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瞒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查重处或取缔关闭。
3、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巩固去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航段的监管力度。确保全部执法船艇按乘员定额100%配备救生设备,确保水上执法人员100%穿戴救生衣执法。
4、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专项整治。运管处、地方海事处、港口管理部门要联合行动,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安全管理行为,确保危化品水陆运输安全、有序。运管部门要加强水、陆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质审核检查;海事部门要加强危化品船舶申报制、报港制和实船签证工作检查;港口部门要以石油化工码头压力管线安全为整治重点,加强对港口码头危险货物罐区的安全管理。
5、开展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道路客运专项治理工作成果,继续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进一步规范客运企业安全检查行为,指导企业建立定期自评制度,组织专家对“安全带-生命带”、安全告知、车辆动态监控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会同公安、安监部门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落实,组织开展企业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培训。按照交通运输部“汽车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工作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宣贯培训,指导和规范客运站车辆安全例检。继续提升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深化源头治理,全面实行违法超限运输信息抄告制度,推广关联处罚机制,加强对重点源头企业的监管;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定期开展联合治超行动,有效控制国省道公路平均超限率。
四、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坚持自查自改与督促检查相结合,由“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协调,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及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6月30日)
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和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研究
制定工作方案,做出安排部署,结合日常工作,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同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情况,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1、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媒体报道等形式,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教育活动,把“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企业、班组、车船、施工工地和每一位员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全体从业人员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全面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2、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攻坚战。各单位的工作方案在6月3日前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各单位要自查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要对责任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类登记和分类整治,并由各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检查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所监管的行业及本单位区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同时,对过去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所有隐患全部整改到位。并于7月30日前将此次专项整治情况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0日)。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加大对专项行为的督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势。各单位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加强对全系统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对政策不落实、检查不严格、措施不到位等情况并及时进行纠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于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形势稳定的重要性,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交通事业发展的“红线”。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现场开展整治,做到不留盲区和死角,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依法打击。各单位要集中力量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把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领域和单位作为检查重点,进一步加大查处治理力度,及时发现、查处和解决一批影响生产安全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确实保证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三)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单位要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月”、“平安工地”等活动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要坚持标本兼治,抓住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全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全程跟踪、全方位督查,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部署不及时,打击治理措施不到位的单位,局“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专项行动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6篇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今年交通运输中心工作,以“五项执法行动”为重点,以交通服务窗口便民高效,交通行政执法规范为基本要求,以强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创新理念,抓好载体,全面推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和行业形象。
二、工作目标
围绕《纲要》、《决定》、《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提升交通服务,提高行政效率,推进法制进程,建设法治交通,切实把交通部门建设成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确保做到:
全市所有公路、航道无“三乱”行为,无违法行政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被上级部门通报情况;
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信访件办结率100%;错案纠正率、追究率100%;
执法人员全部实现文化达标工程,岗位培训率100%,年度执法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
领导干部全部参加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领导办公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年中、年末各1次;
执法案件败诉率为0,不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消、被变更等情况。
三、工作措施
按照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总体部署,创新思路,创优发展,2016年交通运输依法行政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服务,努力提高行政能动意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全面落实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促进窗口服务提速提效。要大力加强服务中心窗口建设,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
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规定,积极配合、自觉参与网上监察工作,做到:权力全覆盖,运行全透明,流程全受控。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和做好政府法制监督平台应用与管理,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利用加快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的契机,配合省厅加快实施三级联网工程,搭建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交通运输相关信息。深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制,加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以及执法“五公开”的公示力度。进一步做好以行政执法、客货运服务、城市客运等涉及民生为重点的服务项目公开和有关信息充分告知工作。
(二)规范执法,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不断完善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处理、许可的程序和文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严格依照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理、回避等程序,尊重和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年内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落实好省厅制定的交通运输行政强制程序规定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裁量标准。建立完善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强制备案审查工作。
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积极推行移动执法和行政处罚裁量、文书制作电子化,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质量。开展交通运输执法典型案例剖析,以案释法,切实加强交通运输执法指导,促进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建立完善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执法风险。继续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着重加强执法重点领域的行为规范,以抓好基层站所和重点执法门类的执法行为规范为突破口,推进乡镇交管所体制改革进一步到位,在基层交通运输管理领域率先实现综合执法。同时,抓好社会关注度高、与相对人关系密切的海事、公路、运管等重点执法门类的执法行为规范,并全面推进水上统一上航执法。
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规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廉法从政行为;继续完善交通行政执法抽查、回访制度,推行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针对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明查暗访活动,综合整理明查暗访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全市典型违法违纪执法行为剖析整改会。加大对违法行政行为或不当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三)规范管理,努力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继续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分析评估等方式,作出综合评价。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对于直接关系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是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凡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
进一步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一是加强运输市场管理,加大对运输市场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乱停乱靠、倒客、甩客、出租车拒载、不使用计价器等违章经营行为,加大对跨省长途客运的监管力度,维护客、货运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公路超限超载的管理,强化与公安等有关执法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同时突出源头监管工作,提升对超限车辆的整治效果。深化科技应用,加强超限检测站的建设和管理,全面落实、强化日常路面执法,切实提高超限治理的效能。三是加强对城市客运、城乡公交一体化等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明确城市客运要建立以公交为主、出租车为辅的营运机制,大力发展城市公交,构建和完善快速公交网络,优化公交线路,提升公交优先战略地位。不断规范出租车经营秩序,提升服务水平。
(四)加强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2016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第三年,继续按照省厅、市局及市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有计划、分步骤全面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自身实际,创新思路,加强普法载体的建设和投入,制定并实施好年度普法计划。在全系统普法的基础上,开展向管理相对人送法规、送服务、听意见的“两送一听”活动,加大对管理相对人的普法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交通执法人员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加强交通运输法治文化建设。丰富普法宣传形式,推进交通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让全社会理解交通、支持交通,营造有利于交通运输依法行政的良好舆论氛围。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交通建设的进程中,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正确应对新闻媒体,特别是网络对违法行为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曝光,对群众举报、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五)提升形象,努力抓好行业队伍建设
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梳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证件,对不在执法岗位的人员的执法证进行分批次清理。继续推进执法标志、执法证件、工作服装和执法站所外观形象的“四统一”工作。继续落实执法人员文化达标工程,坚持岗前培训、执法轮训等执法保障制度。组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分期分批参加上机考试。在各条线开展执法岗位练兵、技能培训和比武活动的基础上,做好人员选拔工作,组队参加省厅开展的全系统执法队列和指挥手势演练大会操和千名执法人员大会考,力争优异成绩。始终抓好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做到提高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加强执法管理与加强考核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与推行执法责任制相结合,在评议考核和过错追究这两个薄弱环节上取得突破。在执法队伍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文明执法标兵创建活动,同时,利用“道德讲堂”建设,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交通运输执法人”的大讨论,引导执法人员道德水准得到提升。加强交通法制机构和交通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交通法制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交通法制建设中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并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好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是全面推进交通运输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基础。各单位要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工作经费“三落实”。请各单位分别于6月25日和12月25日前向市局上报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二)围绕中心,全面推进。各单位要根据今年全市交通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重点,认真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目标,分步实施。
(三)条块结合,稳步推进。交通依法行政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要实行统一领导,分别实施,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交通依法行政工作。
第7篇一、督查内容
按照《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重点工程(工作)目标分解表》中所列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展和完成情况;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我局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重大活动;基层各单位确定的各项重点目标展开全面督查。
二、督查组织
三、督查方法
督查工作,坚持跟踪重点工程(工作)推进与督查考核相结合、过程督查与服务协调相结合、督事与查人相结合,重点是提升执行力和创造力,强化履职和注重实效。
1、各基层单位: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履职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健全责任体系。将重点工程(工作)列为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书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分解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和时序进度,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重点工作件件有人抓、事事有人办。同时,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重点工程(工作)月报工作,按要求按期据实上报本单位重点工程(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本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阅把关,并签署意见,在次月2日前上报局办公室。对报送情况不及时,出现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单位,视同工作没有达到时序进度要求进行通报。
2、督查工作组:掌握督查项目的工作标准、形象进度、保证措施。每月定期进行现场督查,及时了解重点工程(工作)推进情况,每月收集梳理,并发布《市交通运输局重点工程(工作)月报表》,通报结果在局办公平台上公布;每季度汇总分析,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加强协调会商。注重了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对工作进展缓慢或无进展的单位,督查工作组要督促该单位查找原因,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局主要领导,对连续多期工作无进展的单位,局主要领导将带队进行现场督查。
四、督查责任
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责任制,督查组成员对督查的真实性负责,每次的督查情况报告,督查组人员逐人签字。出现弄虚作假、避重就轻等问题,坚决追究督查工作人员的责任。
2015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交通运输局关于创建全国平安先进县实施方案 第八篇
第1篇: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XX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明水(甘新界)至哈密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四同段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今年开始在明水(甘新界)至哈密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四同段内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将有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各施工队、创建示范施工队、重点施工点、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本项目安全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工作,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本标段重特大事故为零、遏制较大事故、实现“零”伤亡工地的目标,推进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两年。第一年为创建示范年,第二年未达标推广年。.
本项目积极参加活动。活动由项目部牵头,以各施工队为单位开展,预制厂、桥梁和料场等单位参加。【交通运输局关于创建全国平安先进县实施方案】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年:创建示范年。
各施工队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班组、作业队。“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各项目办要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人造册登记,并对施工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各作业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特种人员等)、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工程部、机材部、试验室、施工班组、仓库、预制厂、分包(协作)单位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设备验收登记制度、隧道等危险施工场所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项目办要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工地不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针对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滑坡和高边坡处理;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项目办要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劳动用工动态管理台帐,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尤其对长期工种施工人员要进行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持有“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得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从事垂直运输机械、起重设备安装、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施工的人员,应当持有特种设备操作上岗证书,否则不得上岗。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向一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范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各项目办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确定详细的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并及时复查。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特别是对现浇桥梁、高墩大跨桥梁等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高边坡及滑坡治理安全生产预案,储油罐安全管理、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方面,要重点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监理单位应采取旁站、巡视等多种检查形式,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理,对于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予以整改,对于问题严重者,监理单位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并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应特别注意各类高空作业,大型桥梁、跨线桥的桩基、墩柱施工作业,水上作业的临边防护,以及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临时便道硬化安全设置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场和预制场的布置、选址是否符合相关规程,各种防坠落设施、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项目部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确定某几个施工队为示范工地,各部门要积极申请,经项目部确定后,进行评审,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
各施工队在20XX年6月将总结报告上报项目部。
(二)第二年:达标推广年。
各施工单位在总结“平安工地”建设示范经验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印发本地区“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各从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项目部负责对各部门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确保本标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活动结束后,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达标施工队和部门进行表彰。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规范本标段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部门进行表彰。
四、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杨海峰
副组长: 侯高峰 黄 冲
成 员: 陈满意 朱永辉 李成平 蒋松磊 王长军
各部门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各部门负责人,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管理,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本项目的各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安排,明确活动目标成果,抓好示范施工队工地,严格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队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各部门、预制厂、料场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切实做好“三个结合”,确保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各施工队及部门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工作与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设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通过召开推进会、横幅、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部门扎实有效开展,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对确定为本标段示范施工队的参建队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部门,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实现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在工程结束前,上报本部门“平安工地”的总结报告。
第2篇:平安工地建设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当前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结合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建设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规章制度,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省交通运输建设平安顺利推进。
二、工作目标
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施工安全风险有效控制,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XX]116)要求对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实行责任登记;各参建单位应按实际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施工单位应建立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设备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二)严格依法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施工单位应按批复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三)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施工单位应建立农民工动态管理台帐,对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参建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应按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业主及监理单位应对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复查。
(五)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
施工总体布置应符合施工安全需要,临时便道设置、施工便桥的安全验算、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系统和预制场的布置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炸药仓库须经公安部门验收;严格执行“四项严禁”规定(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人工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各类高空作业、跨线桥施工作业区域、水上作业的临边防护、防坠落设施、上下通道、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应按规程和有关规定设置,隧道的掘进、支护、衬砌应符合规范要求。
(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建设单位应明确1%以上的安全生产经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足额支付;监理单位应严格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费应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四、组织领导机构
省厅成立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和指导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赵平同志任组长,罗可、蒋鹏飞、王跃明、郑京杰同志任副组长,谢志军、李建斌、谢立新、夏涛、周志中、孙威期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质监站,郑京杰、孙威期分别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
厅直各行业管理局、市州交通局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本辖区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请将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4月30日前报厅“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4724628;电子邮箱:XXX;联系人黄斌。
五、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2年。第一年为活动创建年,第二年为达标示范年。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应参加活动。
六、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4.1—20XX.4.30)
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要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认真部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示范实施阶段(20XX.5.1—20XX.7.31)
1、各建设单位要对照工作目标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内容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贯彻、执行到位。
2、确定一批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
省公路局负责指导全省干线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各市州交通局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确定不少于1个示范工程和3个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省公路局组织干线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我省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确定不少于3个示范工程和10个示范工地,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应确定本项目示范标段。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省地方海事局负责组织开展我省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3、各行业管理局确定的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应在20XX年6月底前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抽查、观摩交流阶段(20XX.8.1—20XX.10.31)
省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分别负责组织各自管辖范围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于20XX年8月15日前报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上报情况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进行抽查,并将确定的省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报交通运输部。同时将组织全省或区域性的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四)达标推广阶段(20XX.11.1—20XX.12.31)
根据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示范实施情况制定“平安工地”标准,并在全省各个项目中推广。
20XX年10月底前各行业管理局应将各自管辖范围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达标推广阶段工作总结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1月至12月厅领导小组将对全省“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活动结束后,将召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并向交通运输部推荐先进典型。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项目业主及参建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创建“平安工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二)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同时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各建设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动员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加强考核,确保质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质量。要把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边检查边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
第3篇:平安工地建设方案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交质监发[20XX]132号)、《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交函[20XX]311号)、四川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关于强化落实省在建项目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川交质监函[20XX]179号)等精神,切实加强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监管,落实交通建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省、市下达的三年集中建设攻坚活动的工作目标,我局决定从今年起开始在全县交通建设项目开展为期三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安全发展,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治安的方略,坚持科技兴安的道路,坚持管理强安的举措,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主线,理顺并落实多元投资模式下我县交通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体系,通过宣传、评估、整治、提升等手段,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促进我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安全保障有效化,构建和谐交通、安全交通。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宣传、落实监管、治理隐患、压降事故。
三、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层,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突破阻碍工地现场安全监管的瓶颈,解决安全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分阶段评比“平安工地”项目,实施流动管理,最终达到项目安全管理层次化,安全投入标准化,施工现场规范化。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管理,落实责任,巩固成果。
(二)具体目标
1、各重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2、特种作业工种人员持证率100%。
3、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力争零死亡。
四、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三年。
全县在建交通建设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五、组织机构
新津县交通局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由晏文万同志任组长,范长兴、岳树东任副组长,曾在昌、毛德刚、杨大年、杨妙、万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科,办公室主任由曾在昌同志担任。
六、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活动形式
此次创建活动将采取宣传与教育相结合、系统活动与各单位活动相结合、阶段性与整体性活动相结合、检查与考核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针对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各项目隐患排查开展,并重点从安全监管职责划分、安全宣传、风险评估、隐患排查、隐患结果分类、治理情况通报、制度落实、安全考核等几大方面入手,以活动促安全,着力提高各项目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提升整体的安全素质。
1、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发展理念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必须安全,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成绩,安全就是投资环境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交通建设的总体布局,努力打造安全交通。
2、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责任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围绕“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这一中心,落实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和企业的安全责任链,明确各级政府、安监系统、交通系统各个单位对县管重点项目和BOT项目安全监管职责,形成权责明确的工作责任体系,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落实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建立完善各项安全制度,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重点抓好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规范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加强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管理,监督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
4、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建立完善档案制、第一时间报告制、通报制、安全风险评估等制度,严格按照排查登记、公示公告、防范治理、验收销号四个步骤逐项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组织开展交通行业危险源普查活动,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建立管理台账。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制订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落实相关制度与规定。
建立完善隐患排查企业主体责任制度、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制度、重大隐患专家会查制度、隐患整改督查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群众举报监督制度。形成企业、部门、社会全方位排查治理、监督整改隐患的浓厚氛围,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突出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重点加强墩高在10m以上且单孔跨径40m以上的桥梁、高边坡坡、跨越高速公路的交叉工程等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开展弃渣场、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整理。
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推进交通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清理完善各项工程应急预案,规范预案管理,加强应急物资器材的储备。
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按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开展工程施工应急演练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突发事件联合调度机制,提高联合交警、消防、医院等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块数反应和协调处理能力。
七、活动部署
(一)第一阶段创建示范年(20XX年3月—20XX年12月)
建章立制、宣传学习
1、各项目应建立或完善项目内“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等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参建个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2、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内部网等媒介的大众化、快速化、形象化、具体化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并将其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以此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认真学习隐患排查各阶段工作内容、责任主体,落实各项目各施工合同段主要有哪些安全隐患,各自隐患分级情况,项目参建各方对应责任人及处理方案。
(二)第二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齐抓共管、全面达标
1、各交通建设项目按照已建立的“平安工地”活动方案和各项安全制度组织实施 。
2、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已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及处理措施,并分阶段上报活动工作小组,对已整治完成的工作点予以验收销号处理,并建立隐患排查处理台帐。
3、所有交通基础实施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达标标准开展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标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
新津县交通局创建“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将在达标建设项目中评选优秀达标单位,对不达标项目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4、(20XX年—20XX)年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及联系沟通,确保联系渠道畅通。
八、活动要求
创建活动是最近三年全系统安全工作的主轴和工作重点,将贯穿于系统各单位全面安全工作的始终,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抓,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实现全面动员和部署。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项目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项目全年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目标、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确保此次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上有创新、有特殊,在成果上有突破、见成效。
(三)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各单位要坚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已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安全管理网络的目标,确保“安全年”系列活动在本单位全面开展。
(四)建立“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不断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要不断探索和完善“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地”,为实现建设“平安新津”、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第4篇:平安工地建设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XX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加快实施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提高我市公路工程建设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决定从今年开始在行业内全面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责任事故、遏制意外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努力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两年。
凡列入国家和我市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基础设施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内容和步骤
(一)内容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二)实施步骤
二〇XX年为创建示范年
1、二〇XX年四月至六月 创建示范阶段
各建设单位应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印发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各自的“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所有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
各建设单位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树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每个高速项目不少于两个施工合同段,各区县局(处)和直属处的普通公路和乡村路项目各不少于两个施工合同段(普通公路由公路处协调实施,乡村公路由乡路办协调实施)。
各建设单位应在20XX年5月底前将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和“平安工地”达标标准报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我局将对申报的项目和施工合同段进行检查、考核。
2、二〇XX年七月至十二月 实施提高阶段
结合检查情况和各建设单位推荐情况,确定一批市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同时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各单位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市公路建设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
二〇XX年为达标推广年
1、所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我市公路建设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标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我局根据达标标准组织监督抽查,确保我市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3、活动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规范我市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我局将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和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四、组织机构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各建设单位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夯实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活动目标成果,抓好示范工地,严格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设计、监理、监测等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切实做好“三个结合”,确保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各地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参建单位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公路工程建设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通过召开推进会、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合同段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全员参与的局面。
(四)建立“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不断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对确定为市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参建单位,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各建设单位应不断探索和完善“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实现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2、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有关企业参加建设活动情况将纳入诚信考核体系,奖优罚劣,并与招投标和资质管理挂钩,形成现场安全监管与建设市场监管的有效联动机制。
2016交通局创建平安单位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局关于创建全国平安先进县实施方案 第九篇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现就创建“平安单位”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防范,维护社会稳定,营造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通过创建“平安单位”,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二、方法步骤
整个创建活动分为动员、实施、2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阶段(6月至7月)
1、建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创建“平安单位”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因人事变动造成的领导组成员变化,调整为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交通运输局创建“平安单位”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开展动员,落实责任。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使干部职工进一步明确创建“平安单位”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将创建职责任务落到实处。
(二)实施阶段(8月至9月)
1、完善体系。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和基层单位、个体运输户“三个整体联动防范体系”,健全考评、责任、监督“三个工作机制”,完善督察、通报、举报“三个制度”,形成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
2、夯实基础。要在建立整体联动防范体系的基础上,按照建设“平安单位”的要求,建立和规范创建活动的痕迹管理,全面提升市局机关创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做到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有经费、有制度、有台帐“六个有”。
三、工作要求
(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创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平安单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基础业务规范管理工作;机关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门卫、食堂、租房户等监督和管理,强化安全意识;各科室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广泛参与,协调发展,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落实责任,明确奖惩。要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把创建“平安单位”的各项措施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建立严格的考核奖惩机制,把创建“平安单位”的成效作为检验各科室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创建活动中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局党组将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科室,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