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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特种设备检查工作方案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03    阅读:

2015 年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 实 施 方 案
开展特种设备检查工作方案 第一篇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特种设备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守经济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所有工作的第一位。防止事故发生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根本要求,应当充分考虑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本质安全性、管理有效性和操作可靠性等因素,采取科学合理的预防措施,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监管”工作原则。区政府已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各街道各有关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及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督促本行业、领域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各街道要有效履行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力度,完善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 系。

(三)坚持“条块结合、差异化监管”工作方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负有行业管理职责的行业部门为主,对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或重大影响事件的公共安全类特种设备进行监管;以街道为主对生产要素类特种设备履行“建立台帐、实施巡查、排查隐患、宣传教育”四项监管职责;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 (简称“3211”。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特种设备有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特种设备

事故应急专项预案。)为基本要求,对不同规模、行业和性质的使用单位实施差异化监管。

(四)坚持“基本、基础、基层”工作重点。以“问题(隐患)”为导向,推动使用单位主动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严格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制度。围绕使用“3211”基本要求和区域“四个率” (使用登记率、持证上岗率、定期检验率、隐患整治率)基本指标以及街道的四项监管职责,夯实安全监管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大监管机制建设。加强安全大监管层级考核,将特种设备安全大监管工作纳入区政府对街道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中,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加强部门联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街道特种设备安全巡查和质监、行业主管部门联合检查常态化。

(二)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完善纵向、横向联动机制、违法处罚曝光制度,强化各部门之间的沟通联系,在专项整治、区域性难点、重点隐患治理、共性违法违规等方面,形成重点明确、集中力量、联合执法的格局。继续开展集中执法、系列执法行动,重点打击“三非两超”违法行为,查办一批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有步骤、有计划地实现生产、使用两个领域的全面整规提升。

(三)突出薄弱环节专项治理。继续开展“十大重点领域” 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简易升降机、简易电梯、码头吊、工程建设领域起重机械、氨制冷行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场(厂)

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事故多发设备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利用特种设备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联合执法,扩大专项治理成果。

(四)开展分类分级监管试点。坚持“政府分类、属地监管” 的总体导向和“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不同设备差异化分类监管,重点推动使用单位自我分类管理。在成熟的街道,树立分类分级监管标杆,逐步推进全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分级工作。选择1 个街道开展分类监管试点工作。

(五)广泛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继续投入专项资金,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三进”和特种设备安全连着“你我他”关系“千万家”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等活动,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免费培训。

(六)协助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系列文件的要求,严把高污染燃料锅炉审批关,不再审批新建不符合文件要求的高污染燃料锅炉。积极配合市创模办、生态办等相关部门做好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淘汰工作,积极参与各地集中供热项目的建设。继续深入探索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推进工业锅炉能效测试工作,帮助指导企业做好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工作。

(七)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着力推动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各街道办事处要有效履行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建立特种设备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各街道办事处要狠抓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动员落实辖区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每月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街道办事处组织安监中队、质监所、网格

人员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月安排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巡查,发现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并报辖区质监所;各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安监中队、质监所力量按月开展隐患整治,

(二)创新工作机制,联合部门监管。我局将主动向县政府报告集中大检查的方案、进展情况、成效和难点,将集中大检查纳入当地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畴,同部署、同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街道、乡镇政府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检查,努力推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的特种设备安全"多元共治"机制。要建立隐患跟踪消除机制,对一般隐患,要落实专人跟踪,一盯到底;对重大隐患,要采取上报县政府挂牌督办,部门配合协力解决的方式,共同破解难题。

(三)敢于动真碰硬,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四不两直"的要求,安全大检查中要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要敢抓敢管,以此次安全大检查为契机,切实整治解决一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大隐患和难点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要求企业进行彻底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或停产整顿;对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按照国务院"四个一律"的要求重拳打击。

(四)加强宣传发动,强化社会监督。迅速组织动员部署,让使用单位了解和掌握此次集中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发动相关企业

自主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要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既要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也要宣传检查和整治工作,特别是要曝光负面典型案例。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65"举报投诉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予以举报奖励,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

(五)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要通过此次集中大检查,特别是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体制调整,进一步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长效机制。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特种设备检查工作方案 第二篇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努力促进全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时间为4月11日至6月17日,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1日至4月29日)。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结合实际,制定计划方案,明确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目标任务。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级监管”机制。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将排查情况上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开展特种设备检查工作方案】

(三)督查整改阶段(5月21日至6月17日)。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牵头,及时督促辖区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并对此次活动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工作督查,确保活动有效进行。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的组织领导,特种设

备安全监察股成立以王显辉副局长任组长,蒋再福股长任副组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成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四、检查内容

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和运输危险品槽车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检查特种设备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抓好安全是政绩”的观念,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中心工作来抓,与当前全县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紧密结合起来,一并安排部署。确保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保持我办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周密部署,严格督查。结合实际,制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改整,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要加大对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活动的宣传和教育,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2016年4月8日

2014城区分局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方案
开展特种设备检查工作方案 第三篇

阳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区分局

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阳政发【2014】6号)、区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城政发【2014】6号)和市局《阳泉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阳质技监发【2014】19号)精神,结合我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局、市政府、区政府和市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袁纯清书记、李小鹏省长和我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以“大检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我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通过组织彻底检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加强监管;通过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隐患、报告隐患、消除隐患;通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加强“打非治违”,坚决杜绝

【开展特种设备检查工作方案】

重特大事故,尽力避免一般性事故,做到“零违章、零隐患、零事故”,为推进“四大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开展特种设备检查工作方案】

二、组织机构

分局成立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苏战明(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瑞琴(副局长)

贾桂茹(党组成员、副局长)

史海鹰(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郑路英(稽查队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特监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时间、范围和工作重点

检查时间:4月1日至6月30日。

本次大检查着重于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尤其是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型场所、事故反复发生及隐患长期不能根治区域。对生产单位要围绕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充装过程的质量控制进行检查,要求生产单位的资源条件要持续保持,质量保证体系正常运转,生产过程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对使用单位要围绕“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进行检查,要求使用单位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设备依法按期检验,制

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重点检查内容如下:

(一)锅炉

辖区内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锅炉,尤其是学校、医院、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蒸发量2t/h(或供热量

1.4MW)以下的小型锅炉。

1、操作人员是否熟知熟会《锅炉使用管理必知必守20条》、《锅炉使用管理“十严禁”》、《锅炉使用管理“十必须”》;

2、锅炉使用单位是否落实《锅炉房管理人员、锅炉司炉人员、锅炉水质化验人员的岗位责任制》、《锅炉运行操作规程》等锅炉房八项管理制度;

3、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水质处理;

4、是否建立了锅炉运行、作业人员交接班等六项锅炉房运行记录;

5、技术档案资料管理是否妥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6、对发现常压锅炉带压使用的、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的、没有注册登记使用的、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没有进行定期检验继续使用的是否予以严肃处理。

(二)压力容器

学校、医院、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气瓶、压力容器等;化工、化肥、医药、石化等生产企业和液氨制冷行业使用的氨罐等压力容器;其它高压、超高压压力容器、

快开门式压容器、大型球罐、移动式压力容器、各种气瓶等。

1、使用单位是否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运行记录;压力容器是否按期检验,是否注册登记;安全附件是否灵敏、可靠,是否按期检验;是否针对本单位压力容器使用特点,进行安全评估,配备救援设施,落实救援队伍,定期进行演练;

2、气瓶充装站和检验站、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是否办理相关许可并且在许可有效期内,是否具备完善的安全技术条件和安全管理制度;

3、气瓶充装站、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站是否按照法规、规范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了充装前后和充装过程中的检查并且有检查记录;

4、在用气瓶是否进行使用登记和检验,是否建立对超过使用寿命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及时进行破坏性处理的制度;

5、是否存在违规改造、改装、翻新废旧气瓶行为和充装单位未经许可充装或不按安全技术规范的充装行为以及气瓶检验站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国家标准进行检验及报废处理的行为;

6、是否落实了气瓶充装站的气瓶安全主体责任,气瓶充装站是否定期将气瓶送检,气瓶充装站、检验站是否及时将检验信息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三)压力管道

1、使用单位是否做到该登记的必须登记,该检验的必须检验,尤其对于已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老旧管道,是否在限期内更换,并在此期间加强监控;是否配备必要的检漏等设备,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2、要督促使用单位对其在用设备进行彻底的排查,做到无一遗漏,并督促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注册、定期检验等。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检验单位,是否做到检验项目的区域覆盖,对于报检的设备,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验,出具报告。

4、是否明确介质,尤其是有毒、易燃、易爆、有腐蚀的管道。

(四)电梯

1、日常维护保养是否由取得电梯安装维修许可的单位进行;跨省电梯维保单位是否在省局完成备案手续;

2、是否明确了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单位;是否配备了持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医用电梯、风景区观光电梯是否配备了持证电梯司机;是否落实了电梯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尤其是车站、机场、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在客流高峰时段安排人员值守,疏导客流;

3、是否加强电梯日常安全检查,每天电梯开启时进行试运转确认电梯安全状态,电梯运行时定时或不定时巡查电

特种设备检查实施方案
开展特种设备检查工作方案 第四篇

2012年特种设备电气设备和工业建(构)筑物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落实公司《特种设备电气设备工业建筑和能源介质设备设施百日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设备-通知【2012】14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公司2012年安全工作大纲,逐级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人员安全行为管控,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加强事故源头管控,保障炼铁厂设备设施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健全隐患排查规章制度,实现各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率100%;隐患排查率100%;隐患整改治理率100%,重大隐患公示率100%;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和跟踪监控率100%。

三、组织机构

成立特种设备、电气设备、工业建(构)筑物和能源介质设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组(以下简称四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特种设备工作组 组长:李XX

成员:各车间设备主任 设备科技术员 2、电气设备工作组 组长:田XX 成员:各车间设备主任 3、工业建(构)筑物工作组 组长:张XX

成员:各车间设备主任 4、能源介质设施工作组 组长:史XX

成员:各车间设备主任

各工作组负责各自专业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协调解决、收集、汇总、通报、上报专项整治中的有关问题。

四、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内容及工作方法

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范围包括特种设备、电气设备、工业建(构)筑物、能源介质设施,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管理标准》、《吊索具管理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工业建筑管理标准》、《工业炉窑管理标准》、《能源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排查,具体内容见附表1~6。各二级单位作为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各专业领域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五、工作要求

1、工作组负责各自专业隐患排查、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系统解决、收集、汇总、上报专项检查整治中的有关问题。

【开展特种设备检查工作方案】

2、各车间每月7日、17日、27日将本阶段大检查工作情况报设备管理科相关组长电子邮箱,设备管理科结合各专业组检查情况汇总后于次日报设备管理部。

附表1: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起重机械) 设备名称 安装地点 检查人 检查时间

附表2: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压力容器) 设备名【开展特种设备检查工作方案】

安装地点:

称:

检查人:

检查日期:

附表3: 电气设备自查记录表

设备(设施、站、所)名称: 检查人: 检查时间

岭南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
开展特种设备检查工作方案 第五篇

岭南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方案

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根据上虞市质监局关于开展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工作通知要求,按照市委、市府《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有效防止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通过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全面了解在用特种设备的现状,掌握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年检年审及安全运营情况,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通过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使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得到有效落实,更进一步严厉打击特种设备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严查违章、无证操作行为,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方面

1.使用单位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安全管

理人员情况。

2.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

3.使用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使用单位设备档案、作业人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5.使用单位建立事故报告、处理、责任追究制度和执行情况。

6.使用单位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方面

1.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并检验合格。

2.特种设备的使用是否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3.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

4.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校验)。

5.特种设备的运行是否按要求有真实的运行记录。

6.特种设备是否经过正常的维护保养,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对维护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合理的处置。

7.使用单位是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是否具备应急救援能力,是否按预案要求进行演练,对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配备、存放、检查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8.使用单位是否存在下列违规行为:

(1)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是否将整治要求落实到位。

(三)严厉打击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坚决控制因违法违章使用造成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四、职责和工作分工

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责任要求,重点以企业自查为主,乡安监所进行逐一检查和督查。检查工作由分管工业的副乡长负总责,安监所长、安管员具体做好检查督促落实。

五、工作安排

从2011年8月下旬——9月下旬。

检查范围:全乡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设备安全状况。

六、实施步骤

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8月中旬),召开好会议,传达会议精神进行宣传,制订工作方案,成立工作班,明确分工和职责,增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大检查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企业自查阶段(8月底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本单位特种设备“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自查主要包括安全组织、安全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设备运营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注册登记、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等情况。要求企业8月31日前完成自查,并填好表【开展特种设备检查工作方案】

格上报,通过自查对存在的问题作出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的效果。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阶段(9月中旬前)。乡有分管领导带队分赴各使用单位开展督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各有关单位,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要精心筹划,周密部署。我局成立以张建忠副乡长为组长,安监所全体人员为成员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的抽查和督察工作。

(二)强化主体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各使用单位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各企业法定代表人要负总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的自查工作,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各单位自查后要认真填写《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表》(见附件一、二),经法人签字盖章后上报乡安监所。

(三)加强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做好安全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遇有特殊问题发生,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

岭南乡人民政府

2011年8月18日

2016特种设备安全六打六治工作方案
开展特种设备检查工作方案 第六篇

根据质监办发〔2016〕69号转发《市安委发〔2016〕16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实际情况,制定特种设备安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级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按照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的行政执法措施,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集中打击、整治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中出现的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维护特种设备安全秩序,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全县所有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重点对气瓶充装站、起重机械、电梯和人员密集场所(医院、商场、学校)等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三、工作内容

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点严厉打击惩处以下十个方面违法违规行为:

(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借用和挂靠资质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的。

(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的;充装超过使用年限的气瓶或者未按规定对报气瓶进行破坏性处理的。

(三)使用未经注册登记、未经检验、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的,或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未经检验的。

(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的;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及重大修理活动。

(五)开工前未进行施工告知的或生产过程未进行监督检验的。

(六)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的;特种设备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

(七)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八)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或非法用工的。

(九)重大隐患瞒报、不报,以及隐瞒、谎报、拖延报告特种设备事故的。

(十)不按规定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执行监察指令的。

四、实施步骤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2016年8月下旬开始,至12月上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下旬)。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进行思想发动和安排部署,确保责任分工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排查治理阶段(9月至11月中旬)。在全面梳理摸底的基础上,对全县所有在用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集中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依法惩处非法违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的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特种设备的,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做出处理,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按照“四个一律”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报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或取缔。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全面的分析,总结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好的经验,推动建立和不断完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及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加强整治力度,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组织领导

为保障“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的落实,成立“六打六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监察股、稽查队、法规股等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股,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工作。形成局长总负责,分管副局长分管负责,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具体负责,各股室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我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局的指导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状况总体平稳。但一些单位和一些行业仍然存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治理不彻底和重效益轻管理等突出问题。台湾“8.1”燃气爆燃、昆山“8.2”事故、中石油兰石化“8.4”事故及我市发生的几起事故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将安全隐患予以消除。

(二)边查边改,确保责任落实。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严重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三)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利用各种媒体,加大《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宣传和社会舆论监督力度,积极发动群众举报,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企业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查找隐患,切实将此次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稳定。

2016质监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方案
开展特种设备检查工作方案 第七篇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市质监局的统一部署,决定即日起至9月底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着力强化风险管理、强化重点监管、强化监管创新、强化打击惩处、强化社会监督,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安全责任、健全安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4.局内部。

三、检查内容

(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1.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包括:水电交通等建设工程项目、气瓶充装站(工业气站)、车站、宾馆、饭店、医院、学校、超市、洗浴中心、大型游乐园、旅游景区、小型食品加工企业、小建材企业、服装加工企业等。

2.事故多发的设备和使用管理薄弱环节。包括:气瓶、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和自动扶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环节。

①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和自动扶梯。重点检查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开展电梯日常巡视;电梯钥匙管理;制动器、门锁等重点部件维护保养情况等。

②工程建设领域(两工地除外)起重机械。重点检查是否按规定检验;作业过程是否按方案和相关规程规范实施;起重机械作业规程或吊装方案是否完善等。

③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重点检查设备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等情况。

④锅炉和压力容器。重点检查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和烘缸(筒)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存在私自安装改造维修;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等是否完好有效;作业人员是否按规程规范熟练操作设备、是否会处置紧急情况。

⑤气瓶。主要检查气瓶无证充装、违规充装,充装报废气瓶(含螺丝瓶)和未经注册登记的气瓶,以及充装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气瓶等情况。

(二)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重点检查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是否依法合规生产;检查主要原材料采购的控制;重点生产、检验设备的性能、准确度和能力;关键工序的控制;原材料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规定和实施,原始记录情况,检验人员的操作;检查管理、生产、检验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

(三)食品生产企业。

主要检查是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即“主体责任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诚信建设体系”,重点从五个方面开展检查。

1.重点产品,全面开展含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肉制品、食用植物油、茶叶、包装材料等专项检查,防止“三聚氰胺”、“地沟油”、“塑化剂”等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事件再次发生。

2.重点区域,加大对农村、城乡结合部、企业外租厂房和车间、产品集中生产区域、风险问题高发区域等区域的检查。

3.重点环节,以原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出厂检验等为重点环节,切实开展检查。

4.重点企业,对大型企业、投诉举报多的企业、抽查合格率低和风险监测出问题的企业,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大案、要案速查速办力度,严打食品违法行为和食品生产“黑窝点”。

5.重点问题,加大对食品标签标识检查,突出治理虚假标识、夸大标识、遗漏标识等问题,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伪造产地、涂改标签以次充好、伪造冒用食品生产许可证、“三品一标”标识等违法行为。

(四)局内部。

对内部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办公场所、车辆管理、安全保卫、消防等方面安全隐患。

四、检查方法

此次安全大检查以相关企业自查为主,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增强检查实效。

1.自查。各相关企业(单位)要按照检查要求开展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重点自查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是否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是否“五到位”。各相关企业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列出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报当地质监部门主管业务股室备案;本单位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方案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报县质监局备案。

2.抽查。局相关股室将结合开展安全大检查的情况,分行业组织抽查。

3.督查。局分管领导将对所分管的相关股室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指导。

五、进度安排

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至7月20日,各相关股室要组织生产经营企事业和本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抓好组织发动。相关企事业和本单位要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不留死角。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巡查检查阶段:7月21日至9月30日,各相关股室要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对重大隐患和带区域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局领导将适时组织分行业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体干部职工应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有效防范区域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加强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和合作,把本次大检查工作与当地政府布置的安全检查工作、“打非治违”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分类监管和风险管理等重要工作结合起来,一同部署,一同检查。

(二)突出检查重点。

要根据我县特种设备、危化品、食品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关键环节,非法、违法行为,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的单位进行“地毯式”和“拉网式”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彻底消除隐患。

(三)落实责任追究。

要坚决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凡是安全检查的检查时间、检查人、检查内容都必须有记录,“谁检查、谁负责”。明确检查人员隐患排查责任,建立健全检查人员问责机制。凡是因失职、渎职和监管、检查走过场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恶劣影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严格执法检查。

要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对重大隐患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督促企业和有关责任主体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依法查罚。

(五)加强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集中宣传咨询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抓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自我安全防范意识。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对群众举报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抓住不放,要及时依法严肃查处,坚决曝光各类隐患、措施不落实的现象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六)及时报送信息。

1.安全股、食品办、稽查大队每周四12:00前上报市局报表(见附件),典型、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2.每月20日前上报月度小结(工作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举措)和《质监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见附件)。

3.本次大检查结束后,要认真进行总结,于9月28日前,向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

2016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开展特种设备检查工作方案 第八篇

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市领导近期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及上府办字【2016】41号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监管举措,牢牢把握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排查整治、落实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总结检查整改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坚决、及时、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园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范围

园区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八大行业”、消防、道路和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等人员密集场所。坚持“五个突出”:突出检查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检查消防、危化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突出检查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检查本企业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三、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除按照园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所规定的20个方面之外,同时明确以下八方面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落实“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的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设备设施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特种设备、泄压、防爆、阻火、防雷、防静电、报警、电气、消防、机械(包括冲压、传动、转动装置)、危险物品设施(包括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包装、废弃)、安全警示标志、安全出口、建筑物等设备设施的管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重点环节和部位以及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与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4.作业场所环境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作业场所是否设置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通天房、违法棚屋等场所内;生产环境布置是否合理、通道是否畅通、照明是否完好;生产、生活和储存区域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防止粉尘、毒物、噪声、辐射、高温等职业危害的措施是否到位;爆破、吊装、高处悬挂、有限空间、焊接、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纠正违章违规行为情况及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情况。

6.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7.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8.高温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高温隐患排查,加强重大危险监测监控情况,高温重点行业(领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二)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贯彻落实《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五十条禁令》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建设项目“三同时”手续是否齐全;对重大危险源装配安全监控系统情况;对涉及危险化学工艺装配完善自动控制系统有效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建立完善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并报市县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及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情况。

2.消防: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道路交通:重点排查企业员工上下班接送车辆的安全隐患,厂车是否存在超员超速超载情况,排查员工上下班骑电动车、摩托车是否配戴头盔情况,排查企业对员工交通安全教育情况等。

4.建筑施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情况;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5.食品药品加工: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6.特种设备: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工业园区制冷行业、化工行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筑领域起重机和场内专用机动车辆整治情况;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充装行为情况。

(三)园区各企业

除按照园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所规定的八个方面之外,同时明确以下七个方面的重点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省、市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等重点工作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3.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和燃气安全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4.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5.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6.高温开展安全监管、检查落实情况。

7.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严格依法追究责任情况;各类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检查职责分工

1.危险化学品、职业卫生、交通等安全检查由肖欠根负责配合安监局、卫生局、交警大队组织实施;

2.消防安全检查由胡发林负责配合消防大队组织实施;

3.在建重点工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由罗卫华负责配合建设局、安监局组织实施;

4.特种设备及食品药品加工安全检查由聂四明负责配合县质监局、县药监局组织实施;

五、检查方式

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复核检查和园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企业自查为主。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6月20日—7月10日)。各企业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企业自查自纠情况于每月10日前上报给各蹲点干部或行业管理部门。在企业自行排查整治的同时,园区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组成督查组,采取抽查、明察与暗访、综合及专业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辖区内、行业内的各类企业、单位加强全面检查。特别要对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

(二)集中整治和重点抽查阶段(7月11日—8月31日)。在企业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园区管委会各蹲点干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蹲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层层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蹲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督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督促、检查。要开展安全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并将检查整改情况按时间要求书面园区管委会安委办。

(三)园区安委办组织督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为推动各企业各蹲点干部安全检查和重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园区将组织4个督查组分别深入到危化品企业、纺织、制鞋等消防重点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在建工地开展督查,具体安排如下:

1.危化品企业督查组:负责园区危化品生产、经营、运输企业的督查。

2.纺织、制鞋等消防重点企业督查组:负责消防重点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督查。

3.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安全督查组:负责园区内所有特种设施使用企业的安全生产督查。

4.在建工程安全督查组:负责园区在建项目工地以及园区所有施工工程的安全督查。

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园区《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上安发〔2016〕10号)所规定的检查职责,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明察暗访、突击夜访、重点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实实在在了解掌握各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的情况、取得的实效、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措施,并将督查情况分别于7月20日、8月20日、9月10日报园区安委办,督查结果将全园区通报并作为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各企业要按照6月20日园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认真做好迎接上级督查组对我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015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开展特种设备检查工作方案 第九篇

方案一: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要求及目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网公司、省市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落实灵宝市电业局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岗位安全职责,夯实安全工作基础,严格执行反事故措施,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扎实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成立自我检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

检查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1、公司仓库安全管理状况。

2、施工队在施工中的安全管理情况。

3、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情况。

五、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施工单位队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自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要立即停工进行整改。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六、自查时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6月1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自查阶段(6月18日—8月20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

2、整改阶段(8月21日—9月20日)对照问题库落实整改,能够立即解决的安全质量问题立即整治。

3、整改及总结阶段(8月21日—9月20日)主要工作: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登记建档,及时安排整改,保证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预案“五落实”。大检查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总结评估本次大检查成效,健全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七、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自查自纠

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方案二: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6号)、国资委《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国资发综合〔2015〕78号)以及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集团公司决定于2015年6月至9月在全集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检查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检查活动全覆盖、检查过程零容忍、安全整改严执法、检查结果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摸清薄弱环节,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覆盖所有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重点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等领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本单位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重点检查场所。

三、检查内容

1、是否制定了检查实施方案、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安全管理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包括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建设、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

3、特别关注非煤矿山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检查、应急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4、安全事故及隐患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5、汛期隐患排查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四、工作要求

此次大检查要围绕“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七个重点工作环节开展工作,坚持自查为主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在检查中要做到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瞒隐患,不留死角,不放过蛛丝马迹,不讲情面,不护短,不手软,务求取得实效。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大检查共分三个层次四个阶段进行:一是以基层作业单元为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所属作业单元进行检查;三是集团公司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全集团二级单位进行抽查。检查组由集团公司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办公室成员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7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动员部署,组织实施。于7月20日前将检查方案及联络人员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隐患排查(7月-8月上旬)。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入微的彻底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特别是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

第三阶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8月-9月上旬)。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如实记录检查时间、地点,制定方案,落实整改,确保隐患得到根治。在此期间集团公司检查组将对各所属单位及其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第四阶段:总结经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9月)。各单位要及时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总结,分析问题找出不足,及时整改,归纳经验,总结报告于9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集团公司各单位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密切结合,尚未建立OHSMS体系的单位要逐步建立OHSMS体系或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要做到安全管理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着力提升集团公司安全保障水平。

方案三: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了积极响应、执行下板城镇《关于印发下板城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承下镇政字[2015]27号),我公司结合实际工作现状,紧密围绕此次通知的相关要求,决定从7月3日开始,一直到年底结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此次检查我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落实责任、加强监管、超前预防、基础管理、重点环节和施工现场等方面深入推进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确保本次活动切实有效实施。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广泛深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一、为加强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公司从安全委员会抽调人员,组成安全检查小组,具体分工,确保安全大检查活动顺利进行。

二、实施步骤

此次活动开展划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4日~6月20日)为宣传部署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贯彻镇年中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及本次大检查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做好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的宣传工作。由公司办公室印发通知,分别向公司所属属科室传达,要求公司各部切实配合完成好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施工现场悬挂有关内容的条幅,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条幅内容如“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质量至上”、“安全创造幸福,疏忽带来痛苦。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幸福”等。

第二阶段(6月21日~9月20日)为自查反思阶段:

一、检查小组在检查中要指导全公司各部门从根本上提高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并要采取有效措施,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从源头上、过程上、细节上进行全面检查,不留死角。

安全检查重点

(一)安全检查范围及重点排查项目

1、三区的安全状况(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

2、应知应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知识及隐患排查的掌握程度,作业人员对本工种操作规程和危险源防范措施的掌握情况)

3、安全内业资料

4、项目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5、目前现场危险性较大工序安全措施是否能满足安全需求。

6、严格排查高空作业人员对安全带的使用情况。

7、检查施工现场有无交叉作业现象。

8、检查现场脚手架的稳固性及安全性。

9、检查现场动火点是否落实了防火措施,现场消防设备的配备是否合理有效。

10、检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现场危险源的防范措施。

11、根据安全生产的原则,检查现场管理人员是否能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二)施工用电

1、检查现场布线有无违反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检查布线必须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

2、检查各种闸具设置与设备是否匹配、安全。

3、检查各种设备有无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原则。

4、检查各种箱体、闸具、线路有无损坏、失灵、老化的现象。

5、检查现场接线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现象,工人宿舍和潮湿地方是否使用了低压照明系统。

6、检查现场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是否存在混接的现象。

(三)消防

1、检查所有灭火器是否有效,消防水龙带是否齐全。

2、检查现场是否严格执行动火制度。

(四)小型机具

1、检查小型机具接线是否安全到位,有无专用漏保及保护接零;检查电焊机一次线和二次线的长度是否符合要求,且接头处不得超过3处及老化现象。

2、检查各种手动工具、小型机具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要有保护接零及漏电保护器,电源线不得有破损。

(五)机动车辆

1、检查机动车是否处于安全状态,检修、保养工作是否及时有序。

2、检查机动车驾驶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上岗。

3、定期对机动车驾驶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车,杜绝疲劳驾驶。

第三阶段(9月20日~9月30日)为整改阶段:

一、根据第二阶段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努力实现突出问题得到根治,久治不愈问题基本消除,确保现场安全质量有序可控。

在本阶段中,结合上述检查内容,由安全检查小组盯控,认真排查隐患,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进行整改,能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隐患整改要细,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二、不定期开展项目部安全质量大检查,做到对安全质量的动态管理。同时结合检查,梳理现场质量安全情况,深查质量安全管理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进一步完善各项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保证体系,加强现场监控力度,确保各项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得到落实。

第四阶段(9月30日~11月31日)为分析总结阶段:

经过以上三个阶段,检查组对所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对检查发现的突出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研究提出有效的整治措施,确保突出质量问题彻底根治,消除施工现场各种质量隐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绝不能留空白。

检查活动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延续自查自纠工作内容,强化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并组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评比,确保全队以此次大检查工作为契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在长效管理上下功夫,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做出不懈努力。

方案四: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6月7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6号)和集团公司6月17日下午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具体要求,公司决定,自6月至9月底,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和集团公司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牢牢把握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层层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环节。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努力实效“四个转变”,即:安全生产工作由被动应付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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