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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局,安全生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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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食药局,安全生产,方案 第一篇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吸取我区以往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整治一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局务会决定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情况。冬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以餐饮服务环节为主。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元月30日,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按照区域划分,以镇办为单位,分片包干。大型餐饮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共82家,名单附后),中小型餐饮由镇办食药所负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自查报告及安全生产承诺书务于元月31日前上报。

(一)安全生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措施死否到位;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药品生产、存储、运输、包装、废弃以及报警设施落实情况。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常态化;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整治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点隐患是否作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根据国家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药品安全环节:对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的重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排查,与药监部门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GSp组织生产和经营,是否有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医疗机构创建的规范化药库药房是否符合规定;特殊药品“五专”、“无双”管理是否到位等;药品不良反应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医疗器械安全环节:重点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口腔材料、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行为;生产、购进、储存、销售或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食品安全环节:重点对易发多发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范围较大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准确掌握其特征及规律,科学确定控制方法,有效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患病调离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是否及时规范;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

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储存条件是否适宜,标识标签是否合规,保质期限是否合格,感官性状是否正常;食品烹饪温度是否符合规定,熟制食品存放条件是否参数适宜,凉菜制作是否达到“五专”,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定量,工器用具是否生熟分开,餐饮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餐厨垃圾是否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对学校食堂还要加强食品留样管理工作,并严格落实的“六个严禁”,即“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及发芽土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超过保质期限和“三无”食品原料(散装油、醋、酱油);严禁学校食堂采购病死、毒死、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来历不明肉类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确保做到餐饮服务环节全要素、全过程安全,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齐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非法违法运输、储存和使用特殊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等现象。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总结分析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3日至3月31日)

督促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经营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积极全面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监管,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重点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分析阶段(7月1日至12月25日)

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的建议,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事事落实安全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定人定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第2篇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

《“双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食品、药品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药械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强化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局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及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综合监管责任。

四、工作重点

食品综合监管

以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安全水平整体提高。

食品加工环节

以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原料,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儿童食品、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纯净水、奶和奶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

食品流通环节

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粮油及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蔬菜、畜禽产品、熟食制品、豆制品、酒类产品、奶和奶制品及可疑食品的监测,加大对节日期间集中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餐饮服务环节

以冷冻食品、食用油、凉菜、熟肉制品、酒类、含乳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中小型餐饮单位和旅游景区餐饮店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范,加强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加强对农家乐、农村家宴、群体聚餐的检查指导。

药械方面

继续深化保健食品“打四非”和药品“两打两建”专项整治活动。

(一)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药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

(二)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

药品的违法行为。

(三)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五、主要措施

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节日聚餐等重点场所、大中型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械监管能力。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统筹兼顾、周密安排。要以“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现日常工作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出的案件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双节”期间辖区内药械、食品各环节安全监管及信息报送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食品药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食品药械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抓2个镇办进行督办,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镇办“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办公室,工作总结请于2016年2月10日前上报。

第3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食品单位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旅游景区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有力开展,成立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内容

【食药局,安全生产,方案】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

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三)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及超过保持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时间从2016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9月25日—10月5日)。镇办食品监督所要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情况,在旅游旺季的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和集中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6日—16日)。集中力量,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导、提高和总结阶段(10月17日—25日)。建立健全对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在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实施、设备上进一步整改、规范,提升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镇办食品监督所要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严禁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驻景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二)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第4篇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净化药械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经研究决

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食药局,安全生产,方案 第二篇

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安全事故,苏州一职工食堂和山西朔州一饭店因燃气泄漏发生爆炸,省内也发生两起学校食堂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引起中、省、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进一步警醒起来,汲取血的教训,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开展一次彻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结全餐饮食品安全和药品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及市委、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斯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教训,把做好餐饮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生产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餐饮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要制定工作方案,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将监督检查工作贯穿在大检查全过程。通过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增强餐饮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

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和药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市局机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全市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对宾馆、饭店、学校食堂、机关单位食堂、工地食堂涉及燃气使用设施设备、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无证加工凉菜、经营过期变质腐烂食品行为等进行检查。对药品品生产经营企业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通道、锅炉压力容器、防火防爆设施维护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一)局机关、直属单位安全工作。检查局所车辆运行安全、办公场所消防安全,药检所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压力容器、检测设备运行安全等。

(二)餐饮单位。

1、检查店内安全生产情况,燃气、锅炉等防火防爆的设施设备是否正常。

2、餐馆加工场所是否有禁烟标识,消防设施是否备齐可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操作等。

(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1、检查药品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危险化

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压力容器是否落实安全措施,相关设施设备是否安全运行。是否落实负责,是否有禁烟标识,消防设施是否备齐可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操作等。

2、检查药品经营企业仓储设施设备是否运行。是否有禁烟标识,消防设施是否备齐可用,应急通道是否畅通,应急措施是否得当,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操作等。

四、检查方式 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各区市县局要具体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此次大检查工作采取“企业全面自查、监管部门专项检查、市局督导检查”方式进行。各区市县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细致检查安全事故易发场所、关键环节,不留死角和盲点,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各餐饮食品企业和药品生产企业的安全隐患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监督。

五、检查步骤

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6月20日—6月30日):要按照中、省、市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发动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安全检查不留死角。

(二)督促检查(7月1日—9月30日):各区市县局组织开展对食品药品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市局将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的工作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对各区市县进行现场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次集中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汇总材料上报工作。各分管领导及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负责分管及主抓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分管领导要带领分管科室在规定时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要督促食品药品经营企业是隐患大排查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对安全隐患的整治。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

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百日行动方案
食药局,安全生产,方案 第三篇

【食药局,安全生产,方案】

交口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坚决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吕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吕食药监办[2012]12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餐饮食品药品安全发展理念,紧紧围绕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生产这条主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全面深化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通过安全生产百日整治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推进我县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减少食品药品一般事故,防范和遏制食品药品较大事故,杜绝食品药品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确保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二、工作机构

成立交口县餐饮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

领导组,对全县餐饮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研究解决百日安全隐患整治中存在的问题。

组 长:关红星局长

副组长:田国光常务副局长

成 员:解国平、马明生、贺海亮、陈水旺、卫晶晶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分别设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科和药品安全监管科,负责全县行动情况的收集、汇总、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和县食安委安全管理制度,对涉及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的规范,要加大宣传贯彻、执行和落实力度,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真正落实到每一个科室、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

2、完善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约谈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督促餐饮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增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二)全面落实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

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安全管理、投入、培训措施落实到位。餐饮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健全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承诺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考核和奖惩制度。

2、严格落实餐饮食品药品行政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监督执法检查能力。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3、创新和完善餐饮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尝试运用先进科技产品和手段,创新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方式,推行“暗访”式检查、重点时段检查、安全专项检查方式,督促企业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生产过程安全检查,排查、整改和消除隐患,保证生产安全。

(三)深化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继续深化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要继续加强对提供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喝自制调味料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添加罂粟壳、罂粟粉、苏丹红、抗生素等非食用物质的违法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超范围、超剂量使用视频添加剂问题的治理,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贮存、使用行为;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 食品添加剂备案、公示、承诺以及宣传材料张贴等要求

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张贴、未及时备案公示、未公开承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全面排查和严厉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潜规则”问题,坚决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2、深化重点品种综合整治

要继续做好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食品添加剂、调味品等重点品种的综合治理。监督餐饮服务单位重点品种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台账记录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标识标注不规范以及来源不明的食醋、酱油、料酒、食盐等调味品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不合格的非自制食品,依法予以处理,并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积极参与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3、深化学校食堂、工地食堂、旅游景区参与单位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整治

要联合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旅游管理部门,以学校食堂、机关食堂、医院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参与单位、集体配餐单位为重点,监督规范加工制作行为;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开展自查和互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加强对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学校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

责任人,学校食堂不得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确保通风排烟排水顺畅,严格规范整治承包经营行为,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不得个人承包经营等规定;清理无餐饮服务许可、无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卫生条件不达标的餐饮单位,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食品添加剂能否依照“五专”(专人采购、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帐登记)要求管理和运用。严禁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原因不明的禽、兽、畜、水产动物及其制品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开展餐饮服务单位餐用具专项整治

要以餐用具采购使用、清洗消毒情况为重点,深入开展餐用具专项整治,对自行清洗消毒的餐饮服务单位,严查餐用具清洗消毒规范情况、设施设备使用和维护情况等;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餐用具的监督抽样力度;严厉惩处采购和使用不合格餐用具、自行清洗消毒不合格规范等行为。

5、继续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工作

要按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吕梁市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11131号)文件要求,完善小餐饮食品基本档案,改善小餐饮食品经营条件。通过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落实小餐饮登记备案制度等措施,把小餐饮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四)继续引深药品安全综合治理

1、进一步引深药品安全集中整治。在全面加强日常监

甘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食药局,安全生产,方案 第四篇

甘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县安委会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14年“安全生产活动月”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已深入贯彻落实县安委会“安全生产活动月”精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为全县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提供保障。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为:2014年6月。宣传培训周为:6月1日至7日;警示教育周活动为:6月8日至14日;安全文化周为:6月15日至6月21日;主题咨询日为:2014年6月16日。

三.活动内容【食药局,安全生产,方案】

(一)、6月1日至7日安全宣传周期间:举办药品、餐饮、医疗器械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安全经营的意识。【食药局,安全生产,方案】

(二)、6月8日至14日警示教育周期间:结合大兴学习之风活动,全局干部集体收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安全教育微电影

《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并认真开展反思大讨论活动。

(三)、6月15日至21日安全文化周期间:开展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网上答题、竞赛、演讲等活动,强化安全意识。

(四)、参加全县性统一宣传活动,在主体咨询日期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万家的活动,向群众发放食品、药品安全手册和宣传单,现场对群众进行假劣药品鉴别讲解,通过我局网站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宣传“监管保安全、安全促发展、发展惠民生”的食品药品监管理念。

四、活动特色

(一)、深化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对全县餐饮服务环节进行摸底调查。全面了解我县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状况,制定专项整治方案。

2.认真查处群众举报案件,做到举报案件查处100%。

3.严格开办条件审查,做到日常监管,尤其是学校食堂监管,预防群体性食品中毒发生。

4.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宣传培训工作,强化餐饮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二)、开展保健品化妆品调查

1.对全县保健品、化妆品市场状况进行调查摸底,摸清底数,为监管奠定基础。

2.开展保健品备案工作。

(三)、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

1.开展GSP认证跟踪检查,加强对药店贾暖。

2.开展中药饮片市场整顿,提高中药饮品质量。

3.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行为,加大非药品冒充药品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全覆盖监管。

(四)、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1.严查医疗器械进货渠道,源头控制假劣医疗器械进入我县市场。

2.加大检查覆盖面,做到监管覆盖面达到100%。

五.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做到“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切实做到“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成立我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张洪江,副组长:闫春玉、范力军、梁庆文。成员为各股股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范力军兼任,成员周岐琦、谢文颖。

甘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食药局,安全生产,方案 第五篇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安全生产

工作情况汇报

2014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安委会的指导下,按照2014年@@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用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现将我局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我局根据实际,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工作措施,组织成立了以李广欣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按照责任分工,各成员之间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将具体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从思想上、政治上认识安全生产的的重要性,提高安全意识,做到警钟长鸣,确保@@市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发展。

二、制定工作方案,强化安全责任落实。

我局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制定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一是认真做好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尤其加强了对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把可能

出现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机关单位内部安全无事故。二是整合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力量,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突出重点,抓好关键,进一步落实目标责任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切实防止了检查监督不走过场,确保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新安法宣贯工作,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为提高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理解和认识,积极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传播者和践行者。我局重点围绕“讲、学、思、考、赛、用、传、评”八个方面认真开展好新安法的宣贯工作。通过专题学习会的形式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集中学习。着重学习了新《安全生产法》中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等多个方面的亮点内容。并结合我局宣传工作特点,将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与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活动相结合。一是举办专题知识讲座。根据不同群体,今年共举办了12场专题讲座。协调市教育局把食品药品安全普法教育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和科学合理饮食的宣传教育。针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办了“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宣讲保健食品作用、与药品的区别等相关知识,提高居民安全饮食用药知识水平。二是搭建媒体宣传平台。以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为主要渠道,及时发布食品药品

【食药局,安全生产,方案】

监管工作动态及监管成效,扩大公众知晓度。三是开展大型广场活动。今初以来,我局先后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药品安全月、食品安全周、禁毒宣传日、法制宣传日、市民开放日等活动,举办广场宣传咨询11次,向过往群众免费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资料1万余份,接受食品药品安全法律及科普知识咨询600余人次。四是营造浓厚安全氛围。为了提高公众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来,我局先后在社区设立了35个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栏,悬挂宣传板108块、标语200条,并聘请了食品药品社会监督员20名,形成全民共管的浓厚氛围。

四、重拳出击、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

我局在市政府集中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百日专项活动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了春节期间、春、秋季学校食堂、旅游景区、中高考期间、火锅市场等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开展了保健食品“打四非”、医疗器械“五整治”和药品“两打两建”等10余项食品药品专项检查。全市共立案1106起,其中药品案件246起,医疗器械案件144起,保健食品案件40起,化妆品案件41起,餐饮食品案件635起;查处重大案件31件,移送公安机关10起,刑事拘留19人。特别是我局与市公安局联合查办的苏某特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专案组多次赴河南省郑州调查取证并将案件主犯苏某缉拿归案,目前该案由国家总局稽查局挂牌督办。严

厉打击了食品药品刑事犯罪,有力地保障了全市人民的饮食用药用械安全。

五、加强日常监管,保障公众安全。

继续突出农村、学校、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领域,针对重大活动、法定节假日、旅游旺季等重点时段,以涉及民生工程、往年检验不合格、群众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为重点,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加强农村群体性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推行农村群体性聚餐申报备案制度,着力实现辖区内农村群体性聚餐申报备案指导率达到100%、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和农村流动餐饮加工队伍建档率达100%、农村流动餐饮加工队伍培训上岗率100%,提高农村流动餐饮加工队伍素质,把好食品原料购进质量关,防范不合格流入农村集体聚餐环节。市局直管庐山区各乡镇已备案流动餐饮加工人员62人。二是做好传统节假日、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重点传统节假日、“两会”、青岛“啤酒节”等重大会议和活动、春运、春秋季开学期间等重要时段食品药品监管,充分运用快速检测等手段,突出年夜饭、谢师宴、车站码头、景区景点等重点,加大市场排查力度,确保安全。三是强化检测监测。截止目前,全市共检验药品1414批;完成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表3362份、完成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343例;向工商行政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10个。

近期工作计划:

目前,正值岁末年初,也是各种安全事故高发期,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我局将采取坚决有效措施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一、认真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2015年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及预案》,全面开展对辖区内生产企业及餐饮服务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及自查自改工作落到实处。节前还将组织由局领导带队对安全生产整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二、加强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

针对岁末年初各项活动频繁的特点,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将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周边、旅游景区餐饮单位以及承办“年夜饭”的大中型餐饮单位的监管。加大食品原料的监督检查,强化肉制品以及米、面、油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重点食品的检查,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确保全市人民过上安全祥和的春节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6日

2016安监局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6篇
食药局,安全生产,方案 第六篇

第1篇: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治方案

12月6日晚,县村小组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4人受伤。为了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县安委会决定从明天开始,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再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一、总体要求

针对目前气温降低,火灾隐患逐渐增多,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各类企业单位赶进度,容易放松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通过再次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重点

各镇、各部门、各企业要针对本辖区、本部门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各镇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这次集中检查整治工作。煤矿:要严格落实“十必须”、“十禁止”,重点检查瓦斯、水害、防火等措施落实情况,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落实情况。以技改名义违法生产;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9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隶属的煤矿企业未经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的;在抽采未达标煤层进行采掘生产的;水害威胁严重、煤层易自燃发火矿井防治措施不落实,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的;“批小建大”、“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建设的。道路交通:要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格进出站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严格遵守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客车,在零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要对雨、雾、雪等天气、复杂危险路段以及元旦、春节期间的路面交通管理,做出具体安排。严查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重点检查加油站加气站(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非煤矿山:要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设施是否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及非法盗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要切实加强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依法关闭取缔非法生产和经营窝点,依法严厉打击涉及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犯罪活动。公共经营场所消防和冬季防火:要对宾馆、饭店、医院、商场、网吧、市场、影剧院、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检查,严防森林火灾。学校:要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消除危漏校舍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用房及辅助设施。切实加强对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对学生宿舍和食堂要重点管理,加强食品卫生检疫工作,防止食物、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夜间校园和楼梯的照明管理,防止踩踏事故发生。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全县校车进行集中检查,对所有校车司机进行安全教育,严防校车发生安全事故。食品药品:要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经营者,要依法从严查处,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建筑施工:要检查在建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技术状况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情况;施工人员宿舍用电以及居住环境的安全条件。同时,要重点检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地质灾害: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和滑坡重点区域的排查和监测预报工作,加大对地质灾害区域和滑坡险区群众的安全教育和搬迁力度,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特种设备:要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城镇燃气:要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从事燃气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的,对从业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坚决停业整顿。

三、职责分工

1、县安监局牵头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配合国土等有关部门检查非煤矿山安全;

2、县煤炭局负责检查各类煤矿及在建煤矿安全;

3、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负责检查道路交通、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打击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4、县交运局负责检查运输企业安全和城市交通安全;

5、县住建局负责检查建筑施工(含拆除工程)安全、城市燃气、供热安全;

6、县质监局负责检查特种设备安全;

7、县农牧局(县农机管理站)负责检查农业机械安全;

8、县水利局负责检查河流水库、水利工程建设、城市供水安全;

9、县工业局负责检查所属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10、县教育局负责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

11、县文体广电局负责检查文化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网吧安全;

12、县文物旅游局负责检查旅游景点安全。

13、县电力局、各电力企业分别负责检查管辖范围内电力设施安全;

14、县国土局牵头检查非煤矿山、采土场点、滑坡和地质灾害防治安全;

15、县食药局负责检查食品药品安全;

16、县中小企业局负责检查非公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17、县林业局负责检查森林防火安全。

各镇、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都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把此次大检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精心组织,深入检查。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镇、本行业安全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并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作业现场、深入重点领域和危险区域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因检查或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第2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根据《县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局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工作

(一)主要任务。

1、以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为重点,重点开展对建设工程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完善安全管理法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深化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施工和竣工验收等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各参与方、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配合有关部门深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工程建设科学有序开展。

(二)工作目标。

1、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做到用制度规范、凭制度办事,有法可依、科学行政。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制,建立起安全生产各参与方齐抓共管、赋权负责、分工配合的良好局面。

3、适时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安全许可,保障企业持续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严肃查处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4、细化制度措施,强化过程监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5、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6、深挖工程建设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7、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起风清气顺、安全发展的工程建设环境。

二、工作重点

1、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完善安全管理法规制度。清理、整顿、调研、完善有关规范制度,约束建设主体和利益相关者的市场经济行为,营造公平、安全的法律制度环境,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2、严格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抽查,严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查复验关。用市场调节功能严格市场准入,提高市场门槛,营造公平环境,竞争优化淘汰低水平参与主体。合理设置前置条件,在竞争中留下安全管理上水平、安全投入上档次、安全效益有保障、安全意识有高度、安全质量有保证的企业主体参与工程建设,保障安全生产。

3、强化日常监管监察,细化安全管理措施,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深入开展日常安全监管监察,督促企业落实法律规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切实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采取自查与检查、重点督察与一般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监督检查企业主体责任、制度建设、现场管理、安全投入、员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值班带班等规定落实情况。

4、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查处力度,深挖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对责任单位的处罚和政府官员的问责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重点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瞒报行为的追查和重特大事故的处罚力度,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监管,开展自查自纠。

一是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意见》要求,结合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宣传、安全监管监察职责履行、廉政执法监督的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存在的隐患,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健全制度措施,严格监督执法,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要结合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汲取深刻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预见性和时效性。

二是督促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以倡导推行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化为目标,夯实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基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工程建设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自查,并限期整改。

(二)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完善各项措施。

一是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开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情况、工程建设规范管理和运行情况等工作的安全监管监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落实建筑、公路、水利设施等行业建设领域的监管责任,防止事故发生。对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的领导责任和有关人员责任。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廉洁从政。把日常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专项治理各项措施落实抓好,取得实效。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合理集权、科学分权、正确用权,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阶段

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和重点检查阶段

1、自查自纠。要按照专项治理方案和工作要求,重点检查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进行自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同时要求被监管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监督检查。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等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认真整改、健全制度阶段

1、查处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查办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纪案件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件,严查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重点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瞒报行为的追查、事故调查“四不放过”责任落实、事故隐患倒查。

2、完善制度。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年落实“三项行动”、推进“三项建设”活动,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够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

(四)巩固治理成果、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2月11日至2016年4月10日)

1、完善一批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把专项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进行归纳和提升,使之形成制度,实现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系统化。

2、落实制度措施,督促健全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

3、创新专项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监督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五、保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二)注意统筹兼顾。要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工作基础较好、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要抓紧整改,相关规章制度要抓紧建立和完善。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两个加快”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相结合,既要注重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安全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预见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调查研究。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及时推广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要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3篇: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县“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办发〔2016〕70号)文件精神,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我局干部的良好形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育重点

各科室,执法大队要立足实际,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通过开展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着力解决职业操守不佳的问题。看是否存在索要服务对象钱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宴请;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亲友谋取私利;缺乏修养,不注重社会公德,个人生活不检点,品位低下;功利思想严重、热衷业余兼职,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

(二)开展爱岗敬业教育,着力解决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看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对企业、群众和客商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麻木不仁,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行政慢作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及时为项目建设搞好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困难;行政乱作为,滥用职权,越权办事等问题。

(三)开展法律法规教育,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看是否存在有法不依,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执法不公,办人情案,“吃、拿、卡、要、报”;执法不规范,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法制观念淡薄、不能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以及执法简单粗暴甚至执法犯法等问题。

(四)开展纪律作风教育,着力解决纪律作风不过硬的问题。看是否存在不遵守机关各项制度,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股炒股,打牌赌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由散漫、各行其是,讲排场、比阔气、挥霍浪费等问题。

(五)开展为民服务教育,着力解决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看是否存在特权思想严重,小团体利益至上;为民服务思路不清、点子不多、措施不力;对群众态度冷漠、敷衍应付、麻木不仁、故意刁难等问题。

二、方法步骤

集中教育实践活动从2016年9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提升阶段(9月9日——9月30日)。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学习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学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并围绕工作职能,确定专题,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大讨论。【食药局,安全生产,方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要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并通过召开座谈会、意见征询会、民主生活会,走访相关企业、服务对象等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对照剖析,形成行风自查报告。对照职业道德、岗位职责、法律法规、工作纪律、为民服务等五个方面逐项检查。

(三)整改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抓好整改。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对照集中教育活动的要求和查摆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重点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投诉受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我局成立“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集中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实践教育活动日常工作。

(二)联系实际。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集中教育,实事求是地查摆和解决问题。要敢于揭短亮丑,找准主要问题,抓住主要矛盾。要本着把过去的问题当作现在的问题吸取教训,把别人的问题当作自己的问题引以为戒,把可能发生的问题当现实存在的问题积极预防,并结合个人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我教育、自我净化、自我提高,使集中教育实践活动收到教育和激励的双重功效。

(三)强化督查。局纪检组成立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督查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跟踪督查、限期整改。对教育活动中不重视、措施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全局通报。对疏于监管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因工作失职导致我局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注重实效。各科室,执法大队要按照县委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要求,从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把教育实践活动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改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结合起来,与提升为民服务质量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把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劲动力,用工作的成效来检验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真正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第4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吸取吉林禽业公司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事故隐患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工作方案》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液氨等生产储存使用企业专项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及时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县局危化科、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日常检查由执法大队牵头,危化科配合。

三、检查范围

全县各重点涉及液氨、液氯、液化天然气和氟化氢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销售。

四、检查时间

2016年6月5日—7月5日

五、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是安全许可和安全设施及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是否进行了全员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生产是否存在抢进度和赶工期、危险工艺的自动化改造是否按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进行评估建档、涉危生产单元和车间的日常监控是否规范等。

(一)烟花爆竹排查治理重点:

(1)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是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A级库房安全防护屏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仓库是否存在超量、超规定等级存储,是否将收缴的非法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是否存在库房内进行开箱、配货作业等现象。

(3)库房安全管理、保卫和值班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是否建立和执行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氯酸钾、假冒伪劣或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等问题。

(二)危险化学品排查治理重点:

(1)使用液氯、液氨、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

(2)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3)检修、维修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抢险物资。

六、工作要求

(—)及时发现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大检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制订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要将大检查作为全面实现2016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的具体行动和重要举措。

(二)做到涉危企业全覆盖。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小型肉禽、食品、果品、蔬菜等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过程中,要及时向被检查企业通报检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三)做到整改工作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和消除的,必须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无法进行整改的,应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或提请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第5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了深刻吸取近期国家多起重特大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入深入贯彻省政府5月21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6月4日全市安全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尽快扭转当前不利局面,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市安监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的通知》(咸安监发【2016】78号)要求,县安监局决定,从6月上旬至12月底,在全县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暨安全整治专项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充分认清“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深入贯彻5月21日全省“打非治违”工作电话会议和6月4日全市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工作,继续扎实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和坚决治理纠正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作目标:通过持续不断地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努力实现五个目标:违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防范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违规违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切实得到强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改善。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安监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安监局局长同志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县安监局副局长、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担任,县安监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及执法中队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主要职责:

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着力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非煤矿山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停产整顿矿山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济源整合矿山、新(改、扩)建矿山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5)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9)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1)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的;

(12)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或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3)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4)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

(15)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16)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的;

(17)露天矿山未按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及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的。

对上述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检查、打击时,如果发现无证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非法转让探矿权或采矿权、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等非法违法行为,应及时移交给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予以打击。

(二)危险化学品

(1)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2)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3)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有关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重大变更未履行想过审批手续以及未经试生产备案就擅自投入试生产运行的;

(5)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

(6)无相应资质从事危险化学品项目设计、施工,或在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事检修、维修作业的;

(7)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

(8)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

(9)企业存在严重违规违章指挥、作业行为的;

(10)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

(11)其他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

(三)烟花爆竹行业

(1)无证、许可证过期或超员、超量、超范围生产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以及相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停业整顿期间擅自生产经营,以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违法、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的;

(5)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6)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9)生产工艺、监控设施、作业环境不符合规定,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四)冶金行为

1、煤气作业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1)建立煤气防护机构。生产、供应和使用煤气的冶金企业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煤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设立煤气防护站或煤气防护组,配备必要的防护人员,保证每班至少配备2名作业人员。

(2)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高炉风口及以上平台、转炉炉口以上平台、煤气柜活塞上部、烧结点火器及热风炉、加热炉、管式炉、燃气锅炉等燃烧器旁等易产生煤气泄漏的区域,以及焦炉地下室、加压站房、风机房等封闭或半封闭空间等,要按规定安装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3)检维修等存在交叉作业的情况下。一是企业要切实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制定严谨的施工或检修方案;二是要明确各相关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入安全检查与协调;三是要对生产区域与施工区域实施有效的煤气隔断措施,在安全措施确认后方可实施作业。

(5)煤气区域作业基本要求。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时,作业人员要携带便携式报警仪,使用防爆工(器)具,禁止用铁质器具敲打管线、法兰等。带煤气作业时,如抽堵盲板、开闭眼睛阀、更换探料尺、盘根、煤气管道扳眼接管、煤气设施内检修、内外动火等,要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空气呼吸器,并在煤气防护站人员监护下方可作业。

2、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1)高温熔融金属吊运。一是采用冶金铸造起重机吊运;二是吊运线路与建(构)筑物以及作业人员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可与其他物体碰撞;三是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不得设置在熔融金属的吊运(运输)影响范围内。

(2)防范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一是生产、处置和贮存高温熔融金属的设施要有防水措施,运输线路及附近区域不得有积水,正上方不应存在滴、漏水隐患。二是要对原料、辅助材料严格检查,确保加入炉中的原料、辅助材料干燥无水。三是输送、转注熔融金属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在输送、转注前,须经充分干燥并保证畅通。

(3)高炉停炉及放残铁。一是在停炉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现场工作环境和注意事项,进行安全交底。二是安排专人预先对电、煤气、蒸汽、氧气、氮气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进行确认,并办理相关审批,确认手续;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切割或拆除有关设备设施或装置,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三是放残铁前,必须对残铁口内碳砖受侵蚀情况进行检测评估,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切开残铁口出炉皮。

3、有限空间作业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1)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要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等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明确作业现场的负责人、监护人员,严禁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设备设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仰爆、阻爆(隔爆)、泄爆等措施,并在其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五)职业卫生监管领域

要突出矿山、冶金、石油、石化、建筑、建材、机械、轻工等行业领域,加强对矿山开采、化工、冶金、水泥制造、皮革加工、制鞋、五金电锯、电子制造等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不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和定期检测检验等行为。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6月上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6月上旬—6月底)

局印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烟花爆竹及冶金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镇、各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督促企业建立自查与整改档案,并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县安监局。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7月—9月)

县安监局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督促整改。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对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问题突出的镇和行业组织开展联合督查,重点整治,切实落实各级“打非治违”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0月—11月)。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跟踪、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2月)县安监局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确保安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有重点,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按照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各镇、各部门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体制机制建设、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死角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疾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将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相结合,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相结合,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横额等载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群众,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重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尤其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严重的案例要敢于打击、敢于曝光,切实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镇、各部门按照以下要求报送相关信息至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一是6月20日前报送实施方案;二是11月底前报送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三是12月15日底前报送此次专项行动总结材料。

第6篇: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提高我局干部整体素质,提升局机关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开展好本次活动,对全面提高我局干部政策理论水平、有效解决干部职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部关系,全面建成和谐县、小康县、幸福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时间

2016年2月1日——2月28日,共21天(春节假期除外)。

三、主要内容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新党章、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中省市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县公务活动接待工作细则、省“两会”精神和产业发展、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工业经济及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积极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研讨会等活动,切实增强学习实效,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大力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升工作效能,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月2日)

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召开全局学习动员大会,对我局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安排。

第二阶段:学习教育(2月4日—2月8日)

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通过座谈交流、专题研讨、知识竞赛、考试测评等方式,每天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使全体干部全面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形势,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在此基础上,召开机关干部职工民主评议大会,结合其表现开展民主评议,局领导结合评议情况与每名干部谈心,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努力的方向。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2月16日—2月23日)

各科室,执法大队要认真梳理存在问题,结合各自职能,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彻底解决公款吃喝、超标接待、作风漂浮等各类问题。每名干部结合各自实际,下势立茬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坚决整改纪律观念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安监局“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开展“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按照县委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的工作机构,由局长刘会文亲自安排、力抓落实,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严格要求,扎实推进。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掌握情况,搞好协调指导,解决存在问题,特别是要严格标准、严加要求,对学习教育不深入、查摆问题走过场、在局机关大会上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履职不力、工作没有起色、作风毫无改进同志,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3、搞好结合,促进工作。坚持把学习教育月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作风建设与为群众办实事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用工作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用活动成效推进县域发展,真正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当前,特别是要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全局干部以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抓工作、促发展,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县。

2016食药局监管创新年活动方案
食药局,安全生产,方案 第七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及县“三会”精神,大力实施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创新,推进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科学监管,持续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和县“三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全省食品药品最安全地区为目标,以创新监管、服务发展为主题,以“四比四看”为载体,紧密联系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坚持科学监管,依法监管,奋力打造食药诚信体系建设、药监行政指导、监管社会共治等工作亮点,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机关工作作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努力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上有新提高,在营造吸引投资兴业环境上有新变化,在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上有新提升,在发展全县医药经济方面有新成效。

二、目标要求

(一)创新意识进一步增强。监管创新的理念在全局深入人心,干部职工关注宏观、超前思考、深入调研,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形成风气,建设创新型科(室)、创新型机关迈出新的步伐。

(二)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管理依法行政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长效管理措施进一步落实,以细化、深化、量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精细化管理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在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健全制度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在以监管方式创新和监管手段优化推进科学监管方式转变上取得新突破,在全面保障饮食用药安全、服务医药企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上取得新成效。

(四)工作实绩进一步提升。围绕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的目标,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涌现出一批在全县叫响、在全市领先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各科、室在县级机关作风评议和文明行业创建中进位争先,排名靠前。

三、工作重点

开展“监管创新年”活动,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注重实效,努力解决制约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

(一)推进食药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分环节深入推进食品药品诚信体系建设,打造政府、企业、个人三位一体的诚信体系。

一是以优化审批和政务公开为重点,加强政府诚信建设。进一步清理审批项目,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药品、医疗器械许可时限平均压缩三分之二,实行政府服务零收费,坚持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标准验收,实现行政许可按时办结率和申请人满意率100%。同时,健全内容规范、形式完善、程序严密的政务公开制度,主动、及时公开机构设置、变更、职责权限、人事任免等基本内容,及时办理、反馈已申请公开信息,以此加强政府诚信建设,打造诚信机关。

二是以电子监管和诚信评级为核心,强化企业诚信建设。为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效能,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全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通过建立健全企业电子信息档案,公示企业基本信息和动态监督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数据,实现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追究,促进企业诚信建设。同时,依托电子监管,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信用评定和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动态评价并公示企业诚信等级,健全企业信用记录、评估、奖励、失信警示和惩戒机制。

三是以实施奖惩机制和媒体宣传为抓手,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充实完善药品诚信档案系统数据库。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录入率达到100%;做好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积极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做好典型失信案件收集和上报工作。通过曝光典型失信案件,加大对严重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建立信用奖惩联动机制。对守信企业从正面进行宣传和报道,对失信企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和处罚的力度,对于存在风险隐患、发现违规行为以及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信用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社会上营造守信收益、失信受损的良好氛围。

四是以教育培训和“四比四看”为动力,深化个人诚信建设。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服务发展、利用职权乱作为和违法工作纪律五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转变作风、优化环境的集中整顿活动,查摆影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的主要问题,并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树牢优化发展意识。

(二)深化药监行政指导工作

不断深化行政指导工作,把说服、教育、示范、规劝、建议等柔性手段融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过程,促进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刚性和柔性的统一。

一是全环节覆盖,提升遵法守法意识。要通过征求意见、集体商议、专家审核等方法,不断完善行政指导工作项目,将药监行政指导工作覆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多环节、全过程,指导相对人及早掌握食品药品监管最新政策、涉食(涉药)风险点以及相关权利和义务,提升遵法守法意识。

二是多层次执行,不断丰富指导方式。要针对重点、重大项目的特点和企业的需求情况,通过邮件提示、短信提醒、电话通知、上门辅导、QQ群服务等多种方式方法,对企业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专业业务知识的指导和服务。

三是全岗位培训,提升服务指导能力。要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行政指导工作的实际需求,加强对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行政许可、稽查执法、广告监测、专项整治、远程监管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临时性审核等多岗位的分类培训工作,明确各岗位的工作特点、工作要求、工作内容以及工作目标,增强干部职工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行政指导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提升综合服务素养和实际指导能力,推进柔性执法进程。

四是全方位宣传,提升队伍整体形象。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全方位的手段,宣传行政指导工作取得的成绩,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整体形象和社会美誉度。

(三)实施监督管理社会共治

去年11月13日,在国家总局召开的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会议上,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食品药品监管历经改革,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进步,结合当前社会发展现状综合考量,社会共治是大势所趋。食品药品安全已经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稳定的重要指标,社会共治是形势所迫。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作用。社会共治需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治理,让行业协会、第三方监督机构和公众等都为食品药品安全献计出力。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列入政府月度工作重点,争取将保健食品药品动态监测等工作列入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工作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强化部门协同。社会共治需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由政府理顺部门之间工作机制,同时主动争取公安、邮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切实增强工作合力。依托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平台,联合工商、卫生、质监、公安、文广新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食品药品广告非法宣传专项督查,对违法广告发布、刊播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予以约谈、告诫。

三是突出企业主体责任。社会共治需要全民树立诚信意识,特别是企业要加强文化建设,以诚信做事为基石,以产品安全为底线,切实负起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严格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核和保健食品化妆品临时性核准,把好准入关,督促药品零售企业将经营的保健食品品种列入远程监管范畴,及时上传购销存记录,规范药店保健食品经营行为。

四是发挥群众参与作用。社会共治需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通过科学有效的互动平台,让案件举报投诉有门、有果、有奖。社会共治需要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其深远意义,赢得民众支持,号召全民参与。社会共治需要各方主体相对独立运行,彼此密切配合,切实形成多方监督、共治共管、合力攻关的格局。着眼调动消费者和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在网站、报纸、电视台持续刊播公益广告,向社会发布公告和消费预警,征集150名技术人员组建食品药品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等活动,为监管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组织领导、活动安排和考核评比

开展“监管创新年”活动是今年全局工作的一件大事。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务必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领导。“监管创新年”活动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坚持正常的工作例会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局法规科牵头,刘加云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等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2、抓好宣传发动。在《报》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开设专题、专栏,及时宣传交流监管新的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并将适时召开“监管创新年”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会。各科室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加强监管创新的宣传,大力宣传开展“监管创新年”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监管创新活动中取得的突出成绩和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投身于监管创新的实践,在全局营造监管创新的良好氛围和工作合力。

3、开展调查研究。各科室都要明确监管创新重点课题,明确项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组织开展调研活动。各科室都要紧紧围绕监管创新主题,贴近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从查找不足和差距中明确监管创新的目标,从基层的鲜活经验中总结提炼监管创新的思路,从先进典型做法中借鉴提升监管创新的办法,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增强监管创新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

4、加强检查督促。县局将“监管创新年”活动实施情况列入对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局“监管创新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日常检查督促工作,及时掌握活动实施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二)精心组织安排

从现在起,“监管创新年”活动分五个阶段在全局集中深入开展。

第一阶段:从2月至3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掌握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分析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学习外地先进经验,以文件的形式出台实施方案。各科室必须在2月28日前把具体实施方案报局法规科。

第二阶段:从4月至6月,建立健全创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制度,形成新方法,制订新措施。

第三阶段:从7月至12月,在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尝试和实施新思路、新制度、新方法。

第四阶段:从2016年1月至2月,对创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写出总结报告,并将所形成的新思路、新制度、新方法的有关材料一并上报县局。

第五阶段:2016年3月,县局对“监管创新年”活动进行考核评比,总结和推广经验。

(三)加强考核评比

此项活动结束后,县局将从创新的思路、制度、方法,创新的实践,创新的成效三方面专门组织对科室进行认真考核评比。评比重点看创新项目是否在全省、全市、全县首创或领先,是否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是否产生良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是否得到上级领导充分肯定或在全省、全市推广,是否得到群众的肯定或社会的公认。具体评奖办法另行制定。在年度工作考核评比中,县局对创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对在此项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的个人,县局将予以表彰奖励。对创新工作不够重视,组织不力,成效不明显的科室,将予以通报批评。

全体干部职工要在围绕全县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落实“监管创新年”活动总体目标要求的前提下,从科室实际出发,提出监管创新的重点内容和具体措施。要正确处理创新与规范的关系,坚持依法科学开展监管创新活动,以规范求创新,以创新促规范。要把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与自主创新结合起来,既大力倡导首创精神,又积极鼓励借鉴消化再创造,确保监管创新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

2016食品生产与流通培训工作方案
食药局,安全生产,方案 第八篇

为保障我县食品安全,提高我县食品生产、流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管水平,特制订2016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培训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省、州、县食品安全整顿精神,深入开展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以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主题,强化食品生产、流通环节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保证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全面提升全县食品生产、流通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企业的管水平。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强化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自身食品安全管水平,加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守法意识、自律意识,增强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三、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的专业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的特别规定》知识要点;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督管规范教学片。

四、参加培训人员

各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小作坊经营户。

五、培训方式

由各乡镇综合办公室组织本辖区食品生产、流通、小作坊从业人员(包括企业法人、分管负责人、食品经营户)准时参加,培训地点由每期培训点乡镇安排,由县食药局食品生产、流通股工作人员授课。

六、培训考核

每期培训结束后,由食品药品监督管局组织考试,并建档。

2016环境安全隐患消除工作方案
食药局,安全生产,方案 第九篇

为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健康安全,维护群众权益,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根据我县实际,决定国庆前后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排查内容

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安全情况;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情况;企业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处理设施运行及排放达标情况、排污口规范情况;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安装和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情况等。

二、排查重点

(一)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对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环境全面排查,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依法规范排污口、规范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理,坚决取缔新设排污口;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地开展污染隐患排查,集中整理,消除隐患。

(二)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

加强对县通达、洪飞,鸿升三家造纸厂和万源水泥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其污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重点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废水排放是否超标情况进行全面监控和监管,全面掌握污水处理厂运行及污染废物排放情况。加大对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监管力度,严格要求按照“无害化、资源化、节能低碳”的原则妥善处理污泥,严禁擅自堆放、倾倒、直接排放和违规转移。

(三)加强医药制造行业、医疗机构环境环境安全排查。全面检查本草制药公司和春天生物制药盒公司和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精神病院、县红十会医院等较大的医疗机构“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严肃查处废水超标排放、偷排、漏排、擅自闲置污染处理设施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加强非煤矿山采矿选矿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采石场、打沙场、采选矿等矿山环境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检查设施运行情况,尾渣处理情况,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制定执行情况,落实整治措施,切实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采矿企业,坚决予以取缔;对无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矿山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污染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

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涉重金属企业监管力度。特别是搞好桃子溪铁矿、大继成公司等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废水废气达标排放情况的检查。严禁超标排放、偷排、漏排、擅自闲置污染处理设施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五)加强烟花爆炸加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对县内所有烟花爆竹生产加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检查企业是否履行环保手续,是否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是否有完善的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是否将危险废物按要求处置。

三、工作要求

1、进度要求:10月10日前完成所有企业及其它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排查情况小结报办公室。10月底,由监察大队对排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依法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停产停业,确保隐患排除。

2、加强协作

各责任股室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明确工作重点,持续扎实推进,加强协助配合,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及时报告。对排查工作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进度情况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对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要在发现的第一时间内及时报告办公室,确保及时防范、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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