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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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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保险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第一篇

***经纪[2015]21号

2015年******保险经纪信用 体

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监会•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保监发„2015‟16号)和•***保监局关于印发†2015年***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15]13号)及•***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关于印发†2015年***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保中协发[2015]1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2015年******保险经纪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

深入贯彻落实保监会•中国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保监发„2015‟16号)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保监局有关保险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要求,坚持“政府推动,各方共建”、“健全制度,完善机制”、“统筹安排,分步实施”3项基本原则,以建立健全保险业信用制度体系和标准体系、形成覆盖全行业的征信系统和信用服务体系为基础,以推进保险商务诚信、保险政务诚信为重

点领域,以加强保险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主要内容,以提高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改善保险市场环境为目的,积极探索保险信用体系建设的新思路和新方法,通过保险信用体系建设,使全司自觉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坚持依法经营,恪守职业道德,信守合同承诺,不断优化服务,提高公司的社会公信力和行业美誉度,努力维护良好的***保险市场秩序。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我司成立了******保险经纪2015年***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部署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组 长:*** 公司负责人

成 员:*** 项目运营部经理

*** 综合部经理

*** 综合部主管

*** 业务部主管

*** 财务部主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任办公室主任(系电话:******),负责对接***保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确责任部门

明确信用体系建设各项考核内容的责任部门,把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总体由办公室牵头或督办。

2、涉及高管人员、机构和劳资纠纷的,由综合部负责。

3、涉及违规行为及整改的,由业务部、财务部、项目运营中心负责。

4、涉及从业人员的由业务部、项目运营中心负责。

5、涉及客户服务或投诉的,由综合部牵头。

6、涉及内控制度建设的,由综合部牵头。

7、涉及行业自律的,由业务部、项目运营中心负责。

8、涉及表彰的,由办公室(工会)牵头。

四、把握主要内容

广泛开展诚信教育,认真对待信用考核,支持配合***保监局和省中介行业协会工作,把信用建设具体落实到每一位员工和每一项日常工作中。主要内容是:

1、规范广告宣传。建立健全保险产品广告宣传管理制度,突出宣传品制作、传播环节各参与者责任,完善失信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淘汰机制。

2、规范保险销售合作模式。完善与保险公司的合作模式,确保双方能真正有效地依据商业合同履行职责和义务。健全经纪佣金等中介服务费给付制度,在长期人身险、车险等业务领域推行回访后付佣制度。推动信用建设,规范业务流程,抑制虚假骗赔、扩大损失、虚构业务套取费用等失信行为。加强对保险销售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销售人员的专业素质,夯实销售人员的专业基础。

3、加强保险销售管理。建立健全销售渠道管理、销售团队和人员管理及相关责任追究处罚制度,规范从业人员持“两证”展业(资格证书、展业证书),不与未持“两证”的从业人员签定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协议,规范销售行为规范,抑制制售假保单、混淆蒙骗、商业诋毁及电话、短信和新媒体扰民等违规失信行为。在保险展业过程中,客观评估保险标的和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向客户推荐适宜的保险产品。规范展业工具和用语,提倡采用产品合同条款向客户进行

产品推介。完善保险销售环节的风险提示制度,如实向消费者提示投保、理赔、投诉及争议解决等环节存在的风险及注意事项,维护保险消费者的知情权。

4、加强客户信息管理。建立健全客户信息管理、使用及泄露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客户信息采集、共享行为,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开发利用的合法合规。

5、完善服务规范。结合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和监督机制,并严格实施。开展各类保险服务创新,改进服务手段,促进服务升级。

6、加强服务诚信管理。严格核保验单,控制风险,并实施科学的单证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根据客户申请和情况变化,及时做好提示提醒、变更维护、业务办理等保全服务。遵循“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原则,在有效查勘、评估的基础上,按照事先约定的合同条款处理好每一笔赔案,提高协助理赔工作效率。

7、加强保险服务基础建设。对保险服务的内容、流程及电话等进行公示,建立回访制度,并设置意见箱、意见薄或微信、微博、网站、手机客户端等沟通反馈渠道,方便客户提出意见。采取现场监督、内部监督、客户评价、投诉管理等措施,监督保险服务品质,提高保险服务质量。鼓励保险企业参与相关产业链整合,实现资源与信息数据共享,扩大保险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8、推进保险业信用制度建设。加强保险企业的诚信管理制度建设,使诚信成为经营管理的基本准则。探索设立信用管理岗,实行专人管理。逐步建立员工诚信考核与评价制度,构建完善的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追责的信用风险管控机制。加强与保险公司等各类保险企业之间业务往来、账务处理、资金结付等环节的诚信制度建设,维系相互间良好的协作关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信用信息记录主体责任,保证信用信息客观、完整、准确和及时更新。按照信用信息属性,结合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依法推进信用信息分类管理。不断完善保险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和扩大信息披露的内容、范围和频度,推动信用信息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

9、加强保险从业人员诚信教育。持续开展对保险销售人员、服务人员、经纪人、公估人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诚信教育和培训。将从业

人员诚信记录与考核、定薪和职务晋升挂钩,完善企业内部诚信约束机制。

10、引导保险消费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加强保险法律法规宣传,提示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如实告知和填写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在投保财产保险时如有重复保险及时通知保险人,在保险理赔时提供真实且尽可能完整的证明材料。

11、引导保险消费者树立正确利益观。加强保险消费理念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消费者在保险消费过程中的道德约束,防止和抑制出险后投保、重复理赔、虚构保险损失、扩大或夸大保险损失等欺诈行为发生,维护保险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12、普及诚信教育。开展诚信评议活动,对诚信缺失、不讲信用现象进行分析评议,通过大量保险案例教育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和消费者诚实守信。开展保险信用普及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村屯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途径宣传普及金融保险及信用知识。

13、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以诚信宣传为手段,以诚信教育为载体,大力倡导诚信道德规范,弘扬积极向善、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契约精神,形成“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良好风尚。将诚信置于文化建设的核心位置,充分发挥管理者在文化建设中的引领示范效应,把诚信建设贯穿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各环节。积极参加和开展“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 “保险业3〃15诚信维权宣传”等大型活动,突出保险信用主题,营造诚信和谐的良好市场氛围。

14、推动示范引导。积极探索建立健全保险销售、保险经纪、保险公估等直接面向消费者的保险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征集和管理办法,不断提高保险从业主体的诚信意识。支持高等院校、行业组织、研究机构、征信机构等针对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深入研究。

15、强化责任落实。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措施。

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第二篇

深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信用广东”建设的战略部署,根据《广东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方案》,按照市“两建”工作部署,现就我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大力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以提高诚信意识和改善经济社会运行环境为目的,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为基础,以健全法规和标准体系为保障,以信用信息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手段,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到2016年底,基本建成法规健全、信息完备、监管有力、服务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在全社会基本形成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氛围,将我市打造成为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诚信建设示范城市,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努力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提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稳步推进。立足深圳实际,着眼长远发展,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明确思路、目标和阶段任务,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由易及难,有序推进信用信息资源的优化整合、规范管理和合法应用,逐步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2.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积极开展统筹规划、制度完善、资源整合、培育需求、示范应用和宣传教育等工作,确立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发展方向。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等在信用产品开发应用和信用服务增值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形成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行业组织自律管理、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协调配合机制,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整合资源、共建共享。推动现有信贷、企业、个人征信等三大信息系统平台有效整合,打破“条块分割”,促进互通共享,形成全覆盖的信用信息系统。有层次、分领域推动信用服务发展,积极探索政府与社会互促、行政与市场共融的信用服务模式,共同搭建多渠道、多元化的信用信息服务体系。

4.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优先发展信用建设起步较早、进展较快的行业和专业领域,创新和优化信用管理制度。重点突破信用建设薄弱环节,完善社会管理机制及相关政策。促进信用信息的广泛应用,培育信用服务市场,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有效解决信用缺失问题,优化总体信用环境。

5.依法依规、确保安全。确保信息开放与权益保护的平衡,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安全的前提下,促进信用信息公开制度合法化、规范化。依法约束信用服务市场活动,提升中介机构执业操守和专业水平,确保信用报告的准确性、公平性和关联性,保障信用信息主体的隐私权。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信用法规政策体系。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完善规范征信活动和信用服务市场等方面的法规、政策,为信用信息征集、监管、应用提供法制保障。

(二)加强信用主体诚信建设。

一是强化政府诚信建设。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健全决策纠错和责任追究制度,提升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优化政府的规划管理和行政监管职能,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政务信息依法公开,落实政务承诺兑现制度,完善信用评估和绩效考评机制,确保政务履约和服务守诺。促进公务员诚信履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二是强化企事业单位诚信建设。拓展信用信息征集和共享应用范围,推行信用分类监管模式,建立诚实履约和守信经营约束制度。引导企事业单位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和信息披露机制,加大重点环节的信用监管和风险防控力度。三是强化社会组织和个人诚信建设。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信用信息有效整合、依法公开,加大对重点涉信组织信用记录的审查力度,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健全个人信用档案应用机制,加大对重点涉信人群的监管力度,增强个人诚信自律和文明守法意识。

(三)推进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充分发挥现有社会征信系统的作用,进一步整合分散在社会各领域的信用信息,扩大征信覆盖面。遵循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引导各区、各部门加强信用信息标准化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

(四)加强信用服务市场培育和监管。

发挥政府示范带头作用,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重点领域加强信用产品应用,针对社会潜在的信用需求,拓宽信用信息应用领域。培育市场内在需求,建立信

用服务供求体系,支持各类信用服务机构发展,满足市场多层次消费需求。制定征信机构从业人员准入标准,培养一批征信及信用评级专业人才,保障信用服务质量。明确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基本行为准则,将信息征集、信用服务等纳为监管重点,依法查处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违法行为。

(五)健全信用奖惩机制。

褒扬遵法守信先进典型,惩戒违法失信不良行为,构建奖惩分明的社会信用体系。完善相关部门和行业的信用信息联动应用机制,推行信用主体分类监管模式,在行政管理、市场交易及社会监督等领域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形成“守信者一路畅行、失信者寸步难行”的社会氛围。

(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

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宣传引导为手段,普及信用法规、政策和知识,提升社会成员信用认知水平;以文化建设为抓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诚信文化,增强社会成员重信守诺意识;以诚信教育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教育活动,通过正面引导形成预防机制,奠定良好的信用风尚基础。

三、工作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小组。

副市长唐杰任组长,分管副秘书长以及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徐安良任常务副组长,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社工委、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信息委、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法制办、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证监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各区(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科技创新委、市财政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人居环境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住房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地税局、市药品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城管局、市外办、市金融办、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国家保密局、市档案局、团市委、市工商联、前海管理局、市社科院、深圳海关、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国税局、深圳外管局、深圳银监局、深圳保监局、深交所。

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小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专项工作的实施,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协调督促各专责小组充实组织架构,制定详细方案,推进相关工作。统筹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全市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统筹小组成员单位抽调,集中脱产办公。

(二)成立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责小组。

根据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和发展目标,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体系,在统筹小组下设12个专责小组。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负责制定本小组工作方案和分年度工作计划,细化职责分工,推动相关工作。各专责小组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需要研究确定。

1.综合规划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主要职责:(1)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编制深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明确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建设框架、重点工作和实施步骤等。(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负责)

(2)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市内区域和领域试点建设工作,提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2.信用法制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法制办。

主要职责:(1)推动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促进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企业信用促进条例”,梳理评估《深圳市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及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完善我市信用法规体系。(市法制办、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

(2)开展信用管理立法研究,适时启动相关法规规章制定和修订工作,规范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异议及纠错等程序,完善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机制。明确征信行为的合法性、强制性和权威性,保障信用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不良记录保存及信用恢复办法。规范立法程序,完善立法论证及立法后评估制度。(市法制办、经贸信息委、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保障局、编办、民政局负责)

(3)加强信用专项立法与其他规章、政策之间的衔接,在政府行政管理、公共服务以及各行业从业准入、资质认定等领域的政策中增加申请者信用审查相关要求,促进信用信息应用的制度化。(市法制办负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落实)

(4)制定信用服务业管理办法,明确征信机构基本行为准则和信用服务从业人员准入标准,制定针对提供虚假信息、危害信息安全等违法行为的罚则,健全信用服务监管体系,促进信用服务市场的规范管理。(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负责)

(5)组织起草政府部门征信管理和考核办法,明确各部门在征信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中的职责,以及按时报送信用信息、示范应用等任务,并建立考核和奖惩机制。(市法制办、监察局、市场监管局、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

3.企业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局。

【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主要职责:(1)依托企业信用信息网,重点加强对企业市场准入、纳税、信贷、合同履行、政府性资金使用、产品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食品药品安全、进出口、社会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统计数据报送等相关信用信息的记录,并不断扩大征信范围。探索建立全国主要省(区)市企业信用联网互查联盟。(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落实)

(2)逐步建立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高层管理人员等人群的信用档案,实现企业与个人信用信息关联,拓宽信用监管领域。(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落实)

(3)深化企业信用信息面向政府、社会、征信机构的共享应用,开发差异化信用产品,提供个性化信息服务。加强与行业监管部门的衔接,进一步披露企业信用信息。利用深圳信用网的“红黑榜”功能,对信用良好的企业予以表扬,对严重失信的企业予以公示,使失信企业丧失市场交易机会,健全失信制裁社会联防机制。(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落实)

(4)优化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功能,实现数据自动化征集和交换,并建立数据库信息匹配和纠错机制,提高数据准确率。将政府各职能部门信息交换情况纳入“深圳市政府绩效电子评估与管理系统”,督促及时更新数据。(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落实)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第三篇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本方案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框架出发,分析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路线与目标,分别就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与个人信用建设三方面进行分析,然后结合XX市的区域特点,制订相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目标与基本框架,在此基础上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与推进措施进行细化,并规划了总体的实施阶段与基本预算。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框架分析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框架与主要问题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框架

国务院研究室“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研究”课题组研究中指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包含以下“七个体系、一个机制”的建设:

(一)建立完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

(二)建立信用数据技术支撑体系

(三)培育现代信用服务体系

(四)培育信用产品市场体系

(五)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体系【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六)建立政府信用市场管理体系

(七)建立社会诚信教育体系

(八)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这七个体系与一个机制相互作用、相互促进,其主要关系链如下图所示:

政府部门通过制订法律法规,完善信用市场管理职能,促进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并加强社会诚信教育,去规范与推动信用服务产业合理发展,企业与金融机构等的用信机制有效建立,最终形成包含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与个人信用的全面的社会信用体系。

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三个源头环节:信用法律法规缺失,缺乏信用数据技术支撑以及企业信用管理与信用消费意识匮乏。

信用法律法规缺失是当前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最大的制约环节,它造成了后续的信用市场管理、失信惩戒机制工作难以开展。结合欧美等信用建设较为发国家的建设经验,大部分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上有详尽的内容,例如美国有公平报告法等14部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促进了信用体系的建设。因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对其

【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中的一些关键环节实现突破,并最终落实为相关的信用市场管理政策与惩戒机制。

缺乏信用数据技术支撑是造成当前我国信用服务业难以成规模、成气候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由于我国没有象信用建设发达国家那样有效、完善的信息披露、使用机制,信用服务中介难以通过正常途径获取相对全面的企业信用信息与个人信用信息,造成其信用服务与信用产品的成本偏高、质量偏低,产业也因此难以有效发展。因此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信用数据技术支撑环节应作为一项基础性的重要工作来抓。

企业信用管理与信用消费意识匮乏制约了我国信用产品市场的发展。信用管理是一项科学的、有技术含量的企业行为,其目标是提高企业在市场经济下最大的经济活动能力,我国大部分企业与消费者缺乏这方面的管理基础与认识基础。这方面的改进需要通过信用教育与信用环境建立几方面来综合推动。

政府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框架与建设思路

政府信用问题,从表象上来看,是作为民事主体的政府在民事活动中不遵守诚实信用、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随意拖欠款项,无力或者不愿支付其应当支付的款项;从深层次来看,是作为行政主体的政府不依法履行其职能,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政府的法规、政策朝令夕改,缺乏稳定性、可预期性;政府运作的流程不公开、程序不公开,结果不公开。

政府信用建设突出建立诚信政府即建立公众政府,变无限政府为法制政府,变权力政府为责任政府,变管制政府为服务政府。而一个法制政府,一个责任政府,一个服务政府,一定是一个诚信政府。

政府信用三要素

从传统意义上讲,政府是行政机关,履行处理行政事务的职能,相应的由《行政法》对其行为进行约束,政府存在行政主体这一角色。政府是讲公信力的,公信力是其合法性的基石,如果政府在行政管理上不守信用,会降低政府公信力,从而引发社会经济发展的混乱,因此政府行政质量是诚信政府重要的一个参考要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同样也会作为民事主体参加市场活动,签订并履行契约,比如:政府采购、政府招标等行为。建设诚信政府,在政府的民事主体上,政府也要讲诚信,如果政府不讲诚信,不仅会损坏政府形象,而且还因为政府与其他民事主体的存在的特殊性,会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提出了政府信用的三要素为:政府民事主体行为、政府行政主体行为和政府行政质量。

政府民事主体行为

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政府行为包含:政府采购、政府招标、政府信贷等。

政府行政主体行为

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政府行为包含:依法行政、政务信息公开、权责一致、

公务员诚信管理等。

政府行政质量

政府行政质量内容包含:政务透明、信用救济、信用惩戒等。 政府信用体系建设框架模型

政府信用体系建设框架模型是:以信用数据体系为基础,以诚信法规体系、信用制度体系、诚信管理体系、诚信教育体系、诚信惩戒

体系为支撑,从政府民事主体、政府行政主体、政府行政质量三方面进行政府信用建设。

法制法规体系:建立健全与政府信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工作是执行国家和省里的相关法律。

数据管理体系:确立信用数据标准;主要工作是参照国家电子政务和诚信体系的有关规定,先行建立先进和具有高度扩展性的政府信用数据收集和管理体系。

信用制度体系:形成与政府信用体系推进有关的信用制度,依法建立政府信用的运行机制,建立信用管理体制。

诚信管理体系:明确诚信活动中各个环境的监管;这是政府参与和主导社会诚信工作的关键。

培训教育体系:把诚信教育以制度化、体系化的方式推广;结合诚信系统建设的成果,加大信用产品的使用范围和力度。

诚信惩戒体系:形成政府失信后的惩戒机制,在政府主要是推行诚信公示和失信责任追究制。

政府信用建设具体举措

通过建立政府信用公示机制与公示系统,以政府信用公告为龙头,以决策听证、行政透明、外部监督为政府信用公告信息基础,建立基于政府部门基础信用数据的政府信用数据平台,并以政府业务中应用信用产品为重要指标,按部门、分阶段完善政府信用公告中的内容,推动政府机构的诚信意识,形成政府信用风气。

政府信用建设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要强化政府部门各级领导和干部的信用意识,树立信用观念,提高职业道德素养,增强行政公信力,自觉维护政府的形象,取信于民,以积极组织、引导、推动和监督政府的信用体系建设。

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第四篇

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市《关于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力争在2011年底前,相关部门依托政府网站,全面设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链接和整合其相关部门建立的信息公开共享专栏,集中公开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逐步建立健全全县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要求建立信用档案,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基本达到全覆盖,初步实现全县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互认共享。

二、实施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防止重复建设。要按照整体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县政府网站开通专栏,集中公布信息,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共享,将这项工作与治理商业贿赂、推进政务公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相互促进。

(二)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务求取得实效。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制度、发布的本行业(系统)内项目信息和信用评价标准,按照县级统一的信息公开共享规范和基本指导目标要求,依据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

金的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城乡建设和管理重大事项以及信用信息等确定需公开项目的范围,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完整地通过“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规范发布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三)点面结合、分步实施,注重经验总结。要探索途径、树立典型,采取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方式,积极推广成功做法和建设经验,整体推进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成立机构,落实责任。2011年9月,成立在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的县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县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由县工信委、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商务局、县信息办、县房管局、县建设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法制办、县国税局、人行永修县支行等部门组成,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委,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2011年9月20日前,各部门(单位)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并根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此项工作在县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下,由县工信委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实现与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信息共享和管理联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系统)内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相关企业基础信息由企业登记主管依据职能公开,相关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格的基础信息由建设资质管理部门依据职能公开。

(二)编发目录,明确要求。2011年9月30日前,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基本指导目录(试行)》的要求,梳理工程项目相关信息,编制完成本部门(单位)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规范工程项目审批、实施、验收各阶段的相关信息内容和格式,明确信息收集、报送、审核、发布、检查等方面的要求和程序规范。同时,按照《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基本指导目录(试行)》的要求,结合本行业(系统)内相关信用信息标准规范,梳理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个人)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个人执业信息等相关信用信息,编制完成本部门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目录。按照信用信息目录和共享标准,利用现有资源,整合相关信息,形成共享机制,逐步建立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企业(个人)信用信息体系、企业(个人)征信和信用评价体系等。

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除了要建立健全本行业(系统)内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完善工作制度和配套措施外,还要加强对本行业(系统)内部的指导。

(三)建立专栏,推进公开。2011年9月25日前,各部门(单位)按照《江西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试行)》的要求,在政府网站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审批和管理权限,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布项目信息。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和发布相应依据、程序和标准。同时,还要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

栏”中公开工程建设从业主体资质、项目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等诚信信息。

(四)定期考核,严格监督。为促进项目信息公开的及时、全面、准确,县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建立项目信息公开考核评价体系和公共监督机制,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定期对各相关部门(单位)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工作进行评估并通报,评估的具体内容包括信息的集中度、查找效率、内容完整性、规范性及更新情况等。各相关部门项目信息公开及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由县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并按月上报上一级协调机构。

四、保障措施

(一)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县工作协调小组作用,强化统筹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联系、主动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二)跟踪督查,定期通报情况。县工作协调小组要形成定期检查汇报制度,建立定期检查和通报机制,抓住关键环节,明确时间节点,对相关各部门(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按计划推进实施工作的开展。对不按要求开展工作的,要进行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落实经费,保障工作推进。这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有关部门(单位)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县财政负责安排本级平台建设资金。

(四)强化宣传,发挥媒体作用。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网站、电视、报纸等媒体,定期发布工作推进信息,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时间进度安排

(一)具体实施方案编制和协调机构组建(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

(二)全县各级政务部门项目信息公开目录、信用信息目录的梳理制定和编写发布(2011年10月10目前完成)。

(三)县直各相关部门在县政府网站上开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2011年11月10日前完成)。

(四)县政府门户网站部署完成信息整合服务平台(2011年11月下旬前完成)。

(五)县政府网站开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并完成和县直各相关部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的链接和整合工作(2011年11月下旬前完成)。

(六)对接国家级平台目录注册平台(2011年11月底前完成)。

(七)我县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务院、省、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信用评价目录和实施办法,制定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行业信用评价方法和标准(2011年底前完成)。

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第五篇

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发布时间:2007-08-03

为进一步加快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步伐,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首都发展环境,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建立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为目的,以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突破口,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形成以政府诚信为表率、以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为重点、以培育市场化运作的现代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为支撑、以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树立“信用北京”的良好形象。

(二)基本原则。

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强化政府的推动作用,鼓励开发利用各类信用信息资源,实现信用基础信息依法公开或共享;积极培育信用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现代信用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规划先行,各部门分工协作,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分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完善政策、统一标准。进一步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政策,制订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目录、共享交换标准和信用评价体系,规范信用信息采集、披露和使用等行为。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建设为重点,建立信用基础信息共享交换机制,推动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建立企业和个人联合征信系统,实现跨行业联合征信;结合本市实际,注重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二、建设目标

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信用信息技术支撑体系、信用服务行业监管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使信用政策体系建设和信用服务市场体系建设取得较大进展,社会失信行为得

到有效遏制,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好转,“讲信用、守信用”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

三、实施步骤及工作重点

(一)2006年至2008年为建设阶段,工作重点是:

建立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制订并实施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方案。

研究拟订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政策和法规草案,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公开信息。做好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法规建设的基础工作,做好本市企业信用地方性法规制订的研究准备工作,研究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规范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和使用等行为。制订发布信用行业监管和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的政策文件。

推进社会信用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制订统一的信用信息目录、共享交换标准和信用评价体系,促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加快完善信用基础信息共享交换机制,为实现信用基础信息依法向社会有序公开提供技术支持。

促进信用信息的市场化应用,大力发展现代信用服务业,鼓励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有效整合各类信用信息资源,推动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开展联合征信和增值服务。支持组建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和行业服务功能。

加强社会诚信教育和宣传,加大对社会信用的教育培训力度,营造“讲信用、守信用”的社会环境。

(二)2009年至2010年为完善阶段,工作重点是:

进一步完善信用政策体系。继续推进信用信息市场化应用,形成较为发达的现代信用服务业,既有专业化、公信力强的联合征信服务中介机构,又有为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行为提供增值服务的企业群体。积极培育信用市场需求,信用产品在政府监管、市场交易中得到广泛使用。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整体推进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解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市信息办承担相关工作,组织制订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目录、共享交换标准和信用评价体系。

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济户口”为依托,加强对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成员单位现有信用记录的归集与管理,有效整合各类企业信用信息,逐步扩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数据范围,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促进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社会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有序开放,共享企业信用基础数据,推进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由市信息办牵头,会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本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基础信息和相关政务信息为支撑,加强政府与银行间的沟通与协调,依法整合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有关单位的个人信用信息,建立个人信用基础信息共享机制,依法为政府部门、银行信用信息交换提供目录和数据交换服务,为银行建设个人信贷系统和征信服务中介机构建设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创造有利条件,加快本市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相关部门通过专用网络对有关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访问,实现分级分类信息共享。

(二)做好信用法规建设的基础工作,完善信用政策体系。

做好企业和个人信用管理方面法规建设的基础工作。做好本市企业信用地方性法规制订的研究准备工作,研究个人信用信息采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研究制订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办法,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发布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程序和方法,依法公开政务信息。

加快制订发布有关信用行业监管和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的政策文件,加强政府对信用行业的监管,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三)推进社会信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开放信用信息,健全信用信息技术支撑体系。 推进社会信用标准化建设。由市信息办牵头,会同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等有关部门研究制订企业和个人信用标准体系,尽快统一信用主体标志、信用信息分类及编码、信用评价指标、信用信息格式、信用报告文本和征信数据库建设规范等,为实现部门、地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创造条件,促进信息交换和共享,提高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流通效率。

加快整合社会信用信息资源。根据统一标准,规范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依法推动整合工商行政管理、税务、海关、商务、交通、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环保、劳动保障、

人事、公安、仲裁和金融监管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公共服务机构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数据资料,逐步分别纳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个人信用基础信息共享机制。

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的开放力度。在确保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原则下,实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公共服务机构掌握的信用信息依法公开或共享,支持社会信用服务企业低成本、高效率地获得信用基础信息,逐步形成以政府部门为主体的政务信息披露系统和以信用服务中介机构为主体的市场信用服务系统。

(四)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完善行业信用监管体系。

作为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责任主体,市有关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完善本行业信用监督管理系统。要广泛收集和及时处理监管对象身份和经营行为的信用信息,建立和规范行业或部门内部共享的数据库;要建立行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结合部门特点和管理要求,依据监管对象的信用状况,实行分类管理;要建立行业信用信息公开制度,保证各类信用信息及时记录,依法向其他执法部门和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开放在执法和履行公务过程中收集或产生的有关信用信息,实现信用基础信息共享;要加强对行业信用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信用信息录入、披露、数据更新的监督考核力度。

(五)大力培育现代信用服务业,支持组建信用服务行业协会。

培育和发展现代信用服务业。按照“市场运作、专业服务”的思路,支持和鼓励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建设联合征信系统,发展以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担保、信用管理咨询、商账催收等为主要业务的信用服务业。

引导和鼓励信用服务企业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建立完整科学的信用调查和评价体系,增强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市场创新能力,对信用信息进行深度开发,努力提供有特色、多样化、高质量的信用产品。

鼓励国内外信用专业人才来京创办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在工商登记、税费缴纳等方面为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做好配套服务,培育和发展一批具备较高执业水平和道德水准、独立、公正、高效的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和信用评估咨询人员。

按照自愿参加的原则,支持本市信用服务中介机构成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服【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务标准和工作规范,设计信用服务指标体系,按期做好行业统计及数据发布工作。积极发挥行业协会沟通协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和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引导社会对信用服务中介及信用产品的认同,进一步提高信用服务行业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促进信用服务行业发展壮大。

(六)倡导信用产品的使用,积极培育信用市场需求。

市有关部门应率先在政府采购、土地交易、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投资补助或贴息项目的选择、人才聘用等事项办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在登记注册、行政事务审批、日常监管、资质认定管理及周期性检验和评级评优等工作中逐步推广使用信用产品。

鼓励银行和商业机构在与企业或个人发生信用交易、信用消费、信用担保、商业赊销和租赁等业务时,按照授权和规范流程,通过信用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当事人的信用报告或要求当事人提供信用报告。

鼓励银行和商业机构降低信用消费门槛,开发信用交易产品,扩大信用卡发放、个人支票账户的开设和使用规模,做好金融延伸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和有效措施,引导市民和企业用支票或刷卡消费。

(七)建立健全信用行业监管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惩戒失信行为,鼓励守信行为。 建立信用行业监管制度。市征信管理部门要制订有关信用行业的准入制度,强化征信机构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加强对信用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健全失信惩戒机制。对于失信行为,通过行政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市场性惩戒以及通过信用信息的广泛传播形成社会性惩戒,形成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被动”的失信联防机制。 完善守信受益机制。对于信用记录良好的个人或企业,政府有关部门在市场监管、政府采购、税费缴纳等方面给予政策性鼓励,金融、商业和社会服务机构可在授信额度、付款方式等金融服务和有关社会服务方面给予优惠或便利。

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于信用记录出现瑕疵的企业和个人,允许其在有关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帮助下,通过实施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等措施,恢复企业信用或个人信用,通过规定的考核和评价后,获准提前解除失信行为公示和市场禁入等限制。

(八)加强社会诚信教育和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坚持行之有效的信用教育和宣传工作,广泛利用媒体、教育、文艺等多种形式,开展诚实守信教育,启动“信用北京”宣传工程,开通“信用北京”网站,普及现代

2015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报告
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第六篇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报告

2015年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市"两建"办、市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及区"两建办"的指导下,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信用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根据《**市诚信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送审稿)》,区发改和招商局对我区的规划进行了相应修编,形成报批稿报送管委会审批;出台了《**开发区社会法人和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开发区信用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开发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暂行办法》、《**开发区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信息管理规范》等四项制度。区多个部门也结合实际出台或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开发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红名单"管理制度》、《开发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工商分局出台《关于对个体工商户分类监管的意见》和《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区安监局出台了《**开发区安全生产培训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区财政局研究制定《**开发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及《**开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区国土局研究制定《**开发区地产市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划和制度的制定,为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明确了方向和目标,为下一步工作扎实基础。

该项自评分:5分。

二、加快行业和部门信用记录体系建设

全区29个涉信部门中国共产党有25个单位依托本部门业务系统,加快推进本行业信用记录体系建设,加强对本行业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

区委组织部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建立了我区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对区内每个公务员的个人、家庭、单位、教育培训、工作、任免、奖惩等120余项信息进行登记,通过互联网或定期报送实现信息更新,确保数据准确,实现公务员"进、管、出"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区编办通过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把我区事业单位的名称、地址、章程、验资报告、法人代表以及单位的变更与注销等情况及时录入系统,并向社会公开,便于查询。区工商分局依托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系统录入我区注册企业的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巡查记录等情况,对全区企业信用进行分类管理,实行动态监管。区财政局依托**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区发改和招商局通过**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在审批完成的两个工作日内及时录入和公布企业立项、用地审批、环评审批、招标核准等信息,公布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等重大信息,以及建筑、施工、监理等企业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情况和不良记录。区社保局依托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完成了人员信息采集和录入,不断完善信息管理制度,严把数据采集关,采取"一人登记一人核实"的办法,凭相关有效证件,做好采集工作。区交通运输局依托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录入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信息,并通过"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网"向社会公布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在全省实现共享。

区其他部门也通过各自业务信息系统对区内个人、企业、事业单位等,从多方面信息录入系统,并对外发布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该项自评分4.9分。

三、加强信用信息应用

我区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医疗卫生、工程建设、教育科研等重点领域,推进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充分发挥政府及其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示范带头和引领推动作用。

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执行药品流通领域"不良行为记录"和"黑名单"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红名单"和"黑名单"制度,根据信用记录对药品流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进行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环境保护方面。区环保局根据有关规定,认真落实重点污染源信用评级、企业信用核查制度、污染源信用管理等制度。一是每年对重点污染源的废水、废气、噪声排放情况及总量控制、排污费缴纳、行政处罚、信访投诉情况等12项指标进行考核,评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以绿牌、黄牌、红牌标识,对列入红牌和黄牌的重点污染源进行环境信用跟踪,及时将评**果上报省市,统一在广东环境保护公众网等媒体公布。二是对我区申报相关荣誉的企业及企业负责人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核查,出具守法证明。对申请龙头企业的企业进行核查,出具环保初审意见。2015年为我区两家企业出具了环保初审意见。通过实行企业信用核查制度,有力促进了企业主动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意识,提高了企业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医疗卫生方面。区卫生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严重不良行为者纳入黑名单,严格执行以市场准入限制和市场清退为主要内容的惩戒措施。开展对四家民营医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存在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认真落实《2015年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成立了监督检查小组,开展历时5天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30人次,卫生监督车辆6辆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20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进行了卫生行政处罚。

工程建设方面。区住建局认真落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黑名单",列入"黑名单"企业不得参加我区工程投标。在投标中,要求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单位签署《诚信承诺书》。同时,依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诚信评价系统,建立统分结合、互联共享的综合性信用信息数据库。将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与其投标行为挂钩,对施工企业实行差异化管理。认真执行《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扣分通知书》,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企业、施工企业试行扣分制,督促其履行职责。四是规划科的业务办理需填写诚信承诺书,建立信用制度。

教育科研方面。区经贸和科技局要求推荐企业申报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时,必须提交信用报告,对信用不良的企业不予推荐;在评选开发区技术创新奖励时,对资质差、诚信度差的企业不予入围;要求企业在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对信用等级低的企业,不予推荐。通过上述工作和措施,较好的鼓励了企业守信行为,强化了其信用意识。区教育局对学校领导干部的诚信教育采用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把中心组学习作为进行诚信教育的的主渠道,并定期举办诚信教育专题讲座,对广大教职工主要采取宣传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把政治、业务学习日作为开展诚信教育的主阵地;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的诚信教育,主要采用课堂教育为主,课外、校外活动为辅的形式,使诚信教育渗透到各项德育活动之中。校班会、升旗仪式、团队活动,都要因时制宜,配合进行诚信教育。

产品质量方面。区经济贸易和科技局(质监局)积极配合市质监局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发生产品质量责任事故的行为,建立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构建信息监管与诚信评估体系。认真配合市里贯彻《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工业企业(必备条件)分类监管工作指引》,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并开展质量强区活动,对产品质量好、服务质量优,企业信誉高的企业进行奖励。

融资方面。区新域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区发改和招商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上报国家、省、市发改部门的企业发行债券申报材料中,要求发行企业及各中介机构出具无重大违法、无重大诉讼、无违约或延付的情况说明、公司债券信用承诺书,要求新域公司提交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信用信息报告及由评估公司出具的信用等级报告等文件,确保上报材料的真实、准确、无重大遗漏。

区国土资源局根据《关于加强房地产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地产市场交易的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开发区地产市场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对在土地交易过程中,单位和个人有不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土地确认书、出让合同,伪造公文,土地估价机构有恶意压价、行贿,迎合委托方出具失实报告等违规现象的,将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将报送区纪委并按照信息公开程序录入门户网站黑名单专栏予以公示,公示期内不得参与我区国土资源系统组织的土地交易、土地估价等活动。我区的土地执法执行"重点地区重点管理"和"黑名单"制度,对发生重大典型违法用地案件、重大信访事件用地重点地区,根据对违法用地性质、负面影响等特别严重的单位或个人,被列入禁止供地"黑名单",在区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布栏中公开,禁止其在开发区范围内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区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着重从政府采购"黑名单"管理入手,要求政府采购供应商、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在我区政府采购相关活动中,出具信用承诺书,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列入黑名单,从而使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区工商分局、**工商分局认真落实《广东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办法》,按企业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情况及违法违规情节轻重,对企业分为A类、B类、C类、D类共4个管理类别,针对不同管理类别分别采取激励、警示、惩戒和淘汰等监管措施进行跟踪监管。目前我区建成区有各类主体A类4989户,B类120户、C类14户、D类1户。

开发区国税局、开发区地税局、**国税局、**地税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企业的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发票领购、财务报表等进行全面的评价,把纳税人信用等级分A、B、C、D四个等级。2015-2015年度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已结束,我区纳税人被评为A级有17户,B级2787户,C级47户,无D级纳税人。2015-2015年度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开展将在2015年进行。评定的结果通过媒体、网站向社会各界公告,强化诚信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税收环境。

区发改和招商局在企业项目备案中,要求内资及外资企业提供由银行开具的资金证明,确保启动资金充足,推进项目顺利建设。

区水务局根据水利部制定发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开展我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积极配合市局及其他县市做好水利企业调查评级工作,不断规范我区及市的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

区交通运输局贯彻执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每年对区内规模以上道路运输企业开展一次质量信誉考核。建立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档案,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交通主管部门在实施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时,参考企业的客运质量信誉考核结果,择优许可。道路运输企业上一年度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或上两年度连续考核为A级的,责令其进行为期半年的整改。整改期内,暂停办理客运新增许可业务。整改不合格并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吊销经营许可。

该项自评分:5分

四、积极开展政务诚信建设

(一)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健全行政决策程序。通过行政决策机制公开透明,决策过程规范严谨,决策决定科学全面,决策落实有力有序,社会各界对我区工作满意度逐步提高。一是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对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通过我区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二是依法组织决策事项听证。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事项,由决策承办单位组织听证。如硇洲自来水调价、**岛北部填海、**岛航道疏浚等重大事项都进行了听证会,充分保障了群众的参与权与知情权。三是认真执行专家咨询制度。对重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都组织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审查,保证了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与正确性。四是严格进行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制部门的参谋、卫士作用,不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把法律关口,确保行政决策依法规范进行。五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经区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二)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我区着力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目前全区各部门共有649个服务事项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完善信息监督平台。通过"村务e路通"、"民声e路通"、"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督查督办电子监察系统"、"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形成了网络监督的系列平台,显着推进我区行政效率、确保规范执法。认真执行市监察局2015年5月印发的《关于加强对行政执法监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区执法部门权力的行使,加强重点领域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方面的执法监督,加强电子监察、明察暗访、加大违法行政执法的纠正、查处力度以及对重点领域的治理力度等措施来保证落实。

(三)加大政府政务公开。我区进一步加大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力度,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实施工作。二是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组织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制定印发了政府信息发布审签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程序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流程、时限等,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工作。对到现场申请的,原则上要求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及时进行流转,并做好登记和签收工作。三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四是主要以开发区政府网站为基础,采用开发区政府网站、LED电子显示屏、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丰富。2015年,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区针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共计产生各类政府信息1621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21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取得明显成效。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主要包括了产业发展政策、项目建设规划、招标公告、企业年审、区财政预决算信息等方面的内容。2015年发布区内要闻1013条,利用LED大屏幕编发日常信息216条,还利用《碧海银沙》网站、《**日报》等媒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区2015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362人次,咨询电话接听139次;截至目前我区政府网站累计访问量已达910万多人次。

(四)认真做好守信和服务承诺。我区制定了限时办结制度、首问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三个制度的实施,最大程度地提高我区行政服务效率和质量,确保行政事项按照法定时限办结。各部门在区官方网站上公开行政许可的办事程序、提交材料、办结时限等情况,认真按照承诺时限完成工作。我区加快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平台建设,各部门已经完成了编制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等三大类事项的办事指南,明确了办事内容、承诺了办结时限。"网上办事大厅"设有查询和评价机制,对不按承诺办结等情况群众可给予最差评价,有效地监督各职能部门必须按承诺限时办结事项。

(五)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我区公共债务主要分两部分,一是地方性债务,主要是以前在建设、教育、三农等方面形成的历史性债务;另一部分是当前我区大开发通过融资形成的债务。为防范债务风险,确保我区政府信用,我区加强领导,设立专门机构统筹债务清偿。2015年成立了债权债务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区属单位历史性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并将化债工作作为考核单位领导绩效的一项重要内容,并规定今后任何单位不得擅自举债。我区加强制度建设,拟定了《**开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借用还统一、责权利相结合的机制,规范举债行为。我区积极消化原有债务。2015年我区专门化解了农村义务教育债务4439.9万元。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都相应安排一定的债券债务清理经费,如2015年安排了597万元,2015年安排240万元。同时,确保融资贷款本息按时还付。为保证按时归还贷款本息,每年财政都安排足够的资金确保按时还付。2015年财政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中安排归还贷款本息65272万元;2015年在土地出让金中安排到期还本付息资金21422万元,在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融资偿债基金10000万元,在其他资金中安排20028万元,全年安排资金51450万元。

(六)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一是认真执行《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及《**市市直机关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核工作,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二是加强公务员的诚信教育与培训。2015年12月,对全区公务员及参公人员进行了"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培训,并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以提高公务员基本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促进公务员树立诚信意识。

该项自评分:5分

五、加强司法公信建设

(一)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和信息披露平台。依托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行政网站,建立司法执法行政系统诚信信息平台,提供法务、检务、司法等信息及时予以公示,方便公众用户查询资讯。

(二)健全司法信息公开制度。区法院设立开通门户官方网站,公开基本院务、各类裁判文书,实时更新法院信息动态,确保法院工作阳光下运转,与市中院、省高院、区纪委等建立链接;开通腾讯微博,在全市基层法院中首家进行微博庭审直播,微博开播以来网络点击量超过4万次,案件直播最高点击量高达6千余次,并将直播方式扩大到电视、电台;建立健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针对久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定期予以通报,助推社会诚信。区检察院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机制,实行专人负责和电话、网络预约,对登记、审核、查询、出示无行贿犯罪证明等环节实行"一站式"服务,极大便利了查询单位。2015年3月1日以来,共办理查询申请281件,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81份。区政法委(司法局)制定了政务公开一系列配套规章制度。在局内设立政务公开栏,固定性地公开该局职能、办事程序、服务承诺、财务开支等内容,设立投诉信箱,公开监督电话。在互联网上设立电子邮箱,对外公开本局的办事程序和各项事务等,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通过这些渠道及时受理、查处、整改并回复当事人,并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区公安分局建立健全制度,以强化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为重点,全力确保全区经济秩序和谐。2015年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成绩突出,共破案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移送起诉15人。成功侦办**农村信用社陈某为首的特大系列骗取贷款案(涉案4人,涉案金额980余万元),为我区金融秩序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与工商、税务、银监会等部门密切配合,采取公开检查与专门整治等形式,开展打击传销、假发票、假币和银行卡等犯罪的专项行动,出动警力20人/次,车辆10台/次,开展清查整治行动20次,收缴假币2550元。

(三)加强司法与政府部门联动。区法院加强与综治、公安、检察、工商、宣传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交流情况,同心协力共创社会信用体系。区检察院开展阳光检务,制定宣传手册,公开部门电话,与群众互动,接受群众监督。区司法局制定了《开发区司法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联动机制》、《开发区司法局和信访局建立联动机制》等有关制度,有效推动全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促进国家重点项目建设,构建和谐开发区。区公安分局联合经贸、工商、消防、国资、电力等部门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市政、消防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有效遏制破坏"三电"设施行为,确保一方平安。

(四)加强司法执法和从业人员诚信建设。区法院注重干警自身诚信建设,不仅对领导干部岗位进行廉政信息登记,还对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廉政情况进行申报登记;进行清退会员卡专项活动,并对违规配置、使用公车、经商营利活动展开自查工作;每月开展1-2次审务督察,对窗口作风、窗口建设、公务用车、考勤以及八项规定内容进行督察;定期开展法官讲坛、廉政讲座等形式,注重干警诚信思想建设,落实司法为民。公安部门坚持从严治警,对发现有法不依、执法不公、不作为、乱作为等重大执法过错问题的,坚决纠正执法过错和追究审批人、审核人和承办人等有关人员的责任。区检察院开展警车、粤O牌车的专项督查活动,严格警车使用;加强上下班纪律,严格考勤及请假制度;抓紧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不断提高拒腐防变意识和抵御风险能力。

本项自评分:5分

六、诚信文化建设

(一)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一是丰富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注重创新宣传方式,在区网站开设"三打两建在行动"专栏,在新浪网开通微博,定期发放最新动态和图片,吸引网民的关注和支持。注重向深度延伸,向广度拓展,向农村、社区推进,采用户外宣传、悬挂条幅,印发海报、制作专栏、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信用体系建设,举行大型户外宣传活动20多场次,悬挂宣传条幅200多条,印发宣传海报500多份,制作专栏多块、专题23期等,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宣传效果,营造健康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二是加强舆论引导,持续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教育作用,制作了《重拳出击,开发区"三打两建"捷报传》电视专题片和DVD光碟,在《**日报》刊发《开发区"三打"利剑出鞘,护航发展》专题文章,大力宣传我区"三打两建"工作情况及成效。区党政领导亲自参与大型宣传活动,区党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亲自接受**电视台、**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专访,畅谈我区要借力"两建",助力"二次创业"。我区行动新闻、消息被中央、省级主流媒体采用共16篇,在市级媒体刊登、播放新闻简讯43篇次,在各种主流媒体、网络媒体刊发250多篇次。

(二)加强诚信文化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一是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诚信建设知识讲座,普及信用建设的法律法规。区团委去年3月结合3·5学雷锋中国志愿者日开展了"诚信、守法、包容、友善"学雷锋活动及助力建设诚信社会万人签名活动。数十名志愿者在霞海市场门前搭建起"便民服务一条街"。泉庄街道办、可口可乐公司、海滨船厂等政企单位志愿者参与了服务活动,用行动传递正能量。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区发改招商局印发信用基本知识,发至各单位,对信用知识进行宣传。二是加强诚信文化教育。区教育局认真落实《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在中小学开设诚信教育课的通知》,要求全区中小学从2015年秋季起开设诚信教育课,明确将诚信教育课纳入小学和初中阶段地方课程,每学年保证8-10个学时教学活动时间。把对青少年学生的诚信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点工作来抓,采用课堂教育为主,课外、校外活动为辅的形式,把德育活动作为向学生宣传诚信知识的重要载体,使诚信教育渗透到各项德育活动之中。三是举办诚信教育培训,打造城信开发区。我区在**大厦举办村官"廉洁诚信"培训班,全区街道、村共计140人参加了培训,通过这次培训,加强了基层农村干部党性修养,提高队伍素质。

(三)积极开展诚信创建活动。

区旅游局贯彻落实《旅游法》,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督促旅行社、饭店、景区(点)在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摆放诚信经营宣传品供游客取用,张贴诚信经营宣传画,设置宣传展板,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信守合同;区教育局全面深入地开展诚信教育活动,通过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树立诚实守信的行业新风,以诚信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科学合理的师德评价、考核、奖惩机制,完善诚信评定制度,不断增强诚信教育实效。

区物价局开展价格诚信活动,一是在2015年上半年对我区农贸市场进行为期6个月的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解决农贸市场不标价、虚标价、乱标价的突出问题;二是加强价格投诉举报体系建设。对12358价格举报进行24小时快速处理,2015年6月,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班人员接到群众投诉东简食品公司提高屠宰加工服务收费标准的问题,接报后快速检查小组立即赶赴该公司了解情况,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三是加强案件查办力度。着重于房地产、出租车、物业、超市、教育、医疗等行业的价格规范。从2015年1月起至8月,共出动80人次,对5个在售楼盘的商品房明码标价情况及全区平价商店、超市、农贸市场的粮油食品、超市零售业、液化气、停车场等价费情况进行监管。(

(四)推进企业诚信文化建设。我区在加强以"重承诺、守信誉"为重点的创建诚信政府的同时,进一步推进以"重合同、守信用"为重点的企业诚信建设,引导企业树立"诚信塑造人格"、"守信可受益"、"失信遭惩罚"的理念,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市举办的企业信用培训班,参与"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评选活动。2015年,我区有海滨宾馆、君豪酒店、康益广场等25家企业被**市消委会评为消费者"诚信单位"。区工商分局认真开展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申报活动,引导企业诚信守约经营,促进社会良好信用观念形成。**工商分局加强检查力度,严格执法,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加强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观念,创造诚信经商环境。

该项自评分5分。

综合评述,我区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自评分为29.9分。

【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在下一步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我区要努力克服理论知识薄弱、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沟通不足等问题,加强学习与调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2015如何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措施
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第七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道路运输经济得到飞速发展,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形成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呈现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的局面。但是,由于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信用建设严重滞后,少数经营业户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采用各种违法违规手段,逃避法律监管,偷漏国家规费,非法从事经营,损害了守法经营者和广大服务对象的利益,增加了执法部门管理的难度。信用建设已经成为规范道路运输市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温家宝同志在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抓紧建立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是加快社会发展的核心工作之一。因此,采取积极措施,建立完善的道路运输管理信用体系迫在眉睫。

一、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势在必行

(一)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是保障社会健康、和谐发展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建设诚信国家、诚信社会的基础工程。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有着漫长的信用史和深厚的信用文化底蕴。几千年来,孔孟等儒家先师奉行和倡导的“仁、义、理、智、信”已经成为我国社会基本的道德规范,诚实守信作为一种基本的行为准则得到民众普遍遵行,并且成为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但是由于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那场文化浩劫给中国社会带来的灾难性破坏,加上改革开放以来意识形态领域的建设滞后于社会经济的转型变幻,导致民众意识迷惘,社会道德失范,使我国的信用建设问题日益突出。现在人们都在希望“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成为现实的社会生活环境,希望在社会交往中真正做到“童叟无欺”。我国加入WTO以来,国内各个领域都在按照国际贸易组织确定的原则,不断加快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步伐,着手建立部门或行业的信用管理体系。据今年九月在天津滨海新区举行的“诚信经商”高层论坛会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国家工商总局已经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录入了600多万家企业的基本信息,根据企业信用等级标准,明确了在市场监管中相应的激励、预警、惩戒和淘汰机制;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建立了全国联网的的企业和个人登记系统,覆盖了4.8亿自然人的信用记录和82%的企业信贷总额,制定了对本系统显示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实行贷款限制的规定。今年7月,交通部制定颁布了《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这是迄今为止我国道路运输行业第一部完整的信用制度,成为国家信用体系的组成部分,表明我国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时期。

(二)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在道路运输行业树立诚实守信良好风气的重要前提。通过对信用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研究和对比,我们不难发现,我国现在的道路运输行业信用形势丝毫不容乐观,从某种程度上讲还相当严峻。从基层运管部门行政执法和规费征收的实践来看,营运车辆私下买卖、不到运管部门办理过户转籍手续,偷逃、拖欠公路规费,以暴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妨碍行政执法等现象频繁发生,充分说明少数车主业户法律意识淡薄、信用道德缺失。因此必须尽快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在本行业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

(三)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制度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道路运输市场的必要手段。非法经营者采取形式多样、变化多端的违法经营和失信欺诈行为,占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获取了非法利益,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侵害了遵纪守法经营业户的合法权益,广大服务对象的根本利益得不到保障,形成了一种不公平竞争的局面。如果不能建立和完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市场退出机制,运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这些行为实施处罚、规范和制约,道路运输市场将在无序、失范状态下运行,最终导致市场秩序混乱失控,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道路运输市场的目标永远无法实现。

(四)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是适应市场经济形势,使我国的道路运输经济尽快与国际经济大格局接轨的迫切需求。中国加入WTO之后,世界贸易组织对开放中国的道路运输市场作出了相关规定,并且列出了开放时间表。目前我国已经按照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定开放了国际道路运输市场,交通部还根据《道路运输条例》和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政府签署的汽车运输协定,制定了《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如果我们不能按照国际规则迅速建立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在开放了国际道路运输市场之后,行业管理面对的问题将会更多更复杂,道路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也将更加繁重。

二、目前道路运输行业信用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用信息采集困难。几千年来,中华民族文化心理形成了深厚的积淀,很多国人都有保守、含蓄、内向和担心他人窥探隐私的心理,即所谓“家丑不可外扬”和“财不外露、富不示人”,因此一般情况下都不愿意积极主动提供个人信息;从信用主体的个人和企业来讲,对信用信息采集的作用认识不足,诚实守法经营的业户担心如

2015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第八篇

第1篇: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环境,培育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诚信意识,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行为,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全面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力争年底前,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管理系统和服务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分级管理模式,力争将60%以上的“三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及农资经营单位的整体诚信水平。

1.取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合作社)分批纳入诚信体系建设范围,使参与诚信体系建设的企业(合作社)达到100家以上;

2.A、B级企业(合作社)达到80%以上;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6%以上;

4.禁用农药、兽(渔)药和有毒有害物质在食用农产品上不得检出;

5.诚信档案完整规范。

三、工作内容

(一)完成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归档管理。对入选的农产品生产和经销企业进行信息采集和归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样式详见附件1)。信用信息包括:1、基础信息。是指企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信息。2、资信信息。包括:企业取得的资质等级、资格审批、资格核准、审核、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年检、年审情况,对企业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等信息。3、良好信息。包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受到市级以上行政机关表彰的、通过质量标准认证或者产品被列入国家和省市免检范围的、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知名商标等信息。4、警示信息。包括: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未通过法定的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等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认定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记录的记入警示信息。

(二)开展质量信用评级。按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考核表》(详见附表2)中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内容要求,组织对农产品企业(合作社)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等级。对参与企业(合作社)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按标准进行综合评价。每个企业(合作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总分为100分,按分值对应从高到低评出A、B、C、D四个质量安全信用等级:每个方面每个小项都有对应分值。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为A级,80至89分为B级,60至79分为C级,59分以下为D级。A级为诚信,进行简化监督,每年2次;B级为守信,进行常规监督,每年4至6次;C级为基本守信,进行强化监督,每年6至10次;D级为失信,进行相关处罚,不合格农产品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对获得A级的企业,在政策扶持上给予优先考虑、优先评级,连续2年评定为A级企业的授予“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企业”标牌,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对确定为C、D类诚信等级的企业(合作社)提出警示,由技术评审小组负责帮扶整改。对已取得A、B级诚信的企业(合作社)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诚信称号,并在农网上公示,本年度内不得参与诚信等级评比。

(三)开展失信惩戒。对连续两年以上被评为D级的企业,按照《市20XX年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方案》要求采取“黑名单”制度,在“诚信网”上予以登记,终身不得涉足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业。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终身不得参加系统信用评级。

四、任务分工

1、各县(区)农业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资经营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的建立,信用信息的收录以及诚信档案的动态管理。

2、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指导县(区)农业部门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诚信档案。

3、市农委农业执法支队负责指导县(区)农业部门建立农资经营单位诚信档案。

五、工作程序

(一)农产品企业(合作社)提出书面申请。在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农产品企业(合作社)根据本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量化评分的基本内容,对企业(合作社)自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硬件设施等进行初步自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向所在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同)申请,提出申报相应的级别。

(二)监管人员现场监督指导。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农产品企业(合作社)申请后,安排监管人员对企业(合作社)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掌握企业(合作社)的现状,指导企业(合作社)加强软、硬件建设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到位。

(三)技术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审。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组织技术评审小组深入农产品企业(合作社),按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审(要求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参加),并向企业(合作社)反馈评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改意见。完成现场考核评审工作后,在5日内写出技术评审报告,报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四)等级认定和公示。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接到技术评审小组的报告后,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定,将审定的A、B级企业(合作社)报市农委。市农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县(区)评定的A、B级企业(合作社)进行核查,对确定为A、B级企业(合作社)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委下发认定文件,认定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

六、工作步骤

1、部署准备阶段(20XX年4月)

各县(区)农业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本地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2、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1月)

(1)诚信档案建立。各县(区)参照附件1提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样式》,确定5-10个农产品企业(合作社)开展试点,进一步完善量化评分标准,理顺工作程序,完善档案管理,总结试点经验。

(2)信用信息录入。各县(区)农业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收集和录入各监管对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

(3)信用等级运用。逐步建立农产品和农资经营单位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对守法诚信单位要给予正面宣传报道、并在资金和政策扶持方面予以倾斜;对违法失信单位,要及时提示、警示其信用状况,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实行顶格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诚信档案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为永久性保管档案,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建立诚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档案的动态管理,确保信用信息真实有效。

3、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标准、信用评价、信用征集、信用运用等工作,推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深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产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已列为20XX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各县(区)农业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同时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技术评审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等级的考核评审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范,强化监管管理,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治劣与扶优、监管执法与技术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对企业(合作社)进行风险分析和诚信等级评定,形成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三)加大检查指导。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属相关单位要加大对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检查力度,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对发现的问题要指导相关单位整改落实,确保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效果。

(四)加强舆论宣传。委属各相关单位和各县(区)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在行业内逐步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氛围。

第2篇: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20XX年工作部署,组织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XX-20XX年)》(工信部消费[20XX]549号),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特制订20XX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推进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全面铺开、选择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国食品行业加快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乳制品、肉类食品行业开展诚信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到调味品、葡萄酒、罐头和饮料行业企业,加强诚信标准宣传和贯彻指导,加快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制定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营造食品行业诚信氛围。

具体工作目标是:组织专家指导4000家食品企业按行业标准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00%建立并实施诚信管理体系;在北京、河北、福建、广东等4省市分别选择调味品、葡萄酒、罐头和饮料等重点行业开展诚信试点工作;选择400家食品企业试行诚信管理体系评价试点工作;继续支持地方和行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建立2-3个省级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工作机制。一是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20XX年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并协调解决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二是成立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简称“诚信办”)。诚信办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具体负责制定工作实施计划、组织专家指导地方和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审核并管理企业诚信信息和评价机构备案信息、建立并维护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组织开展标准制(修)订和升级等工作。三是组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指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开展诚信管理培训、参与企业诚信评价等方面的作用,形成诚信咨询和管理服务机制。四是建立部与省、行业组织间的联系机制。明确各省、行业组织在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任务,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行业组织加强自律的责任。五是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及信息报送制度。检查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情况,对地方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简报和半年、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二)完善诚信制度和标准体系。一是编制扩大试点行业实施指南和评价细则。按照《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准则》,编写调味品、葡萄酒、罐头、饮料等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指南,制定乳制品、肉类食品、调味品、葡萄酒、罐头、饮料等行业诚信评价实施细则。二是完善诚信信息管理规定。研究制定诚信信息征集与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征集项目、渠道、方式,规范信息的使用和披露。三是研究制定诚信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完善诚信评价申报、审核、评定、申投诉等流程和评价证书(或报告)的发放、暂停、撤销等管理环节和程序;规范诚信服务机构和服务行为,培育诚信服务市场。

(三)加快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一是开展培训。开展诚信建设标准宣贯工作覆盖31个省份;培训地方诚信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师资。二是加强指导。平均每省选择指导10-20家企业作为示范,指导其建立诚信管理体系,积极推行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并对每家企业按实际需求,培训食品安全和诚信管理人员,充实企业管理队伍。三是开展交流。组织罐头、调味品、饮料和葡萄酒等行业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学习交流活动,推动企业加强原料管理,建立健全诚信经营档案,同时,督促食品企业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和健全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控制点(HACCP)等质量自控体系,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四)建立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一是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和查询披露系统。促进部门间诚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信息。二是加快地方、行业、企业诚信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两化融合。作为平台建设试点,拟在黑龙江、上海等省市指导建立地方食品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三是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做到依法采集和披露企业诚信信息。

(五)建立并完善企业诚信评价体系。一是组织先期试点的乳制品、肉类食品等行业企业开展对标达标自查自评活动。二是开展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试评价。由企业自愿申请,地方工业和信息化、质监等部门推荐,由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诚信服务机构,在乳制品、肉类食品、调味品、葡萄酒、罐头和饮料等行业选择400家(包括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基础较好的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试评价。三是开展诚信等级试评价。对已通过诚信管理体系评价试点的企业,开展诚信等级试评价。

(六)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建设。行业协会要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在行业内开展诚信宣言、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律活动;食品工业行业协会要促进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部门间、上下游行业间的有效应用,要加强对会员企业信用风险知识的培训,协助会员建立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企业要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生产经营,倡导文明诚信经商,提高企业和员工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形成有效的企业自律机制。同时,建立诚信管理体系的乳制品、肉类食品、调味品、葡萄酒、罐头和饮料等行业企业要建立内部失信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七)加强诚信宣传与诚信文化建设。一是宣传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程。指导北京、河北、福建、广东分别在调味品、葡萄酒、罐头和饮料等重点行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现场交流会;组织消费者进诚信试点企业开展参观活动,宣传试点地区、行业及企业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二是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及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3月份组织3.15诚信宣传、6月份举办第三届食品安全高层论坛和9月份举办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三是组织开展诚信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企业诚信文化交流等活动,探索交流国际诚信管理经验。

(八)加快诚信奖惩机制建设。研究诚信激励惩戒措施。利用现有政策及资金渠道,包括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提高食品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在国家食品储备、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有关资金政策、信用担保、社会宣传等方面参考使用企业诚信信息及评价结果,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同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机制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食品企业,要高度重视食品质量安全,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对诚信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要结合行业企业实际,制定地方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研究建立地方诚信管理配套制度,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全面推进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三)加强工作协调。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地方部门协调工作机制,促进信息和管理资源共享。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规范与自律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面合力推动、协同推进的格局。

(四)加强诚信宣传。继续大力营造诚信建设的舆论氛围,加强地区间、企业间交流,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开展“以讲诚信为荣,不讲诚信为耻”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及企业诚信专题宣传活动,巩固社会舆论监督成果。

第3篇: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10月,市人社局和各县(区、市)人社局依托门户网站,设立“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依职责发布工程建设领域相关项目信息、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二、工作机构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以副局长戴尚玉为组长,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信息中心以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人社局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劳动监察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通报情况。

劳动关系科:指导、督促全市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情况采集、数据质量管理。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办理(本级)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从业单位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数据质量管理;负责本级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从业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政处罚信息的采集、数据质量管理;负责收集本级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从业单位欠薪及欠缴社会保险信息(包括欠薪时段、欠薪总额、欠薪记录机关、欠缴社会保险种类及金额等内容)。

信息中心:依托门户网站开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从业单位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市人社局和各县(区、市)人社局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建立工程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子站,推进项目信息集中公开和信用信息集中共享。

(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利用业务集成系统数据库信息,重点发布在我市区域内从事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的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政处罚信息和企业欠薪及欠缴社会保险信息。

(三)客观公开,真实准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及时规范发布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主要工作

(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的公开

1、公开的目录。按照《遵义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责,确定“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如下:

(1)从业单位的基本信息。

(2)从业单位20XX年1月1日以来被县(区、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表彰的纪录信息。

(3)从业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20XX年1月1日以后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以及企业欠薪及欠缴社会保险信息。

从业单位是指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业务活动的法人企业,包括:从事建设、勘察、施工等活动的企业。

2、目录内容说明

(1)从业单位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登记机关、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日期、住所、经营期限、法定代表人姓名。

(2)从业单位20XX年1月1日以来被县(区、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表彰的纪录信息:确认年度、确认机关、确认日期、文书编号。

(3)行政处罚信息:包括处罚种类、处罚对象、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日期、处罚执行情况、处罚机关及企业欠薪及欠缴社会保险信息等内容。

3、公开的主体。市人社局和各县(区、市)人社局为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公开的主体,并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管理”的原则,做好信息的录入、收集、发布和维护等工作。

4、公开的载体。市人社局在门户网站首页(或遵义市市场主体诚信信息网站),各县(区、市)人社局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置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名称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专栏”)作为信息管理、发布平台,向社会提供检索及查询等服务功能。

5、准确、及时、规范地公开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各县(区、市)人社局要根据管理权限,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和发布相应的依据、程序和标准。

(二)关于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

1、我市人社部门依据《遵义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的要求,促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2、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各县(区、市)人社局要按照《遵义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的要求,采集整理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企业信用信息,逐步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及时提供和发布从业单位信用信息,促进信用信息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共享应用。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做好企业限制警示应用。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31日-9月20日)

各县(区、市)人社局根据本方案,制定本部门推进项目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任务分解和时限要求等,组织开展工作。并于20XX年9月15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报市人社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9月21日-11月10日)

1、20XX年9月21日-10月20日,全市人社部门依托门户网站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

2、20XX年10月21日-11月10日,按照人社部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的目录,公开和发布相关信息。

(三)总结阶段(20XX年11月11日-12月20日)

市人社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市)人社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做法和经验。对工作薄弱地区加强督促指导,开展工作交流,以点带面,查缺补漏,同步推进。

各县(区、市)人社局要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XX年12月31日前报市人社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人社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研究制定具体的推进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人社局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召开工作情况调度会,建立定期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于不及时准确公开信用信息,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市)人社局要结合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有关信息发布机制、工作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第4篇: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为加快公司诚信体系建设步伐,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国资监管、国资营运环境,提高国资监管、国资营运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增强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监管、国资营运关注意识,促进国资监管、国资营运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公司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加强国资监管、国资营运诚信体系建设,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步伐,坚持以政府诚信为主导,企业诚信为重点,个人诚信为基础,确保国资监管、国资营运政府放心,社会关心,切实提升服务工作水平,树立“诚信国资”的良好形象。

2016卫生系统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2015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第九篇

一、目的意义

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载体,以“诚信”为目标,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依据,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手段,弘扬“诚实厚道、守信担当”的诚信理念,营造“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打造全市卫生系统诚信服务体系建设。

二、活动内容

1、建设诚信医疗卫生单位,打造卫生诚信行业。加强诚信卫生行业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和承诺考核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改进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牢固树立诚实守信服务理念,解决虚假承诺、价格欺诈、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等,打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和服务平台。

2、推进诚信卫生服务意识,培育诚信员工。在卫生系统推行信用报告制度,引导从业人员讲求职业操守、恪守诚信规范,解决员工中信义淡漠、言行不一等失信于人的问题,进一步倡导广大员工以诚相待、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取信于人,引导广大医务工作人员修身立己。

三、具体举措

1、建立诚信道德学习教育制度。制定诚信道德教育工作制度,制定学习计划,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通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医务卫生工作者诚实守信;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卫生系统干部职工诚信道德学习教育,实现诚信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

2、深化诚信制度专项建设和突出问题治理。加强医疗卫生单位内涵建设,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认真抓好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贯彻落实,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认真梳理卫生窗口行业中存在的服务薄弱环节等问题,开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教育,弘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的主旋律,教育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牢记宗旨观念,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道德水准。

3、发挥好“道德讲堂”诚信教育作用。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抓好“道德讲堂”建设,主要围绕“四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内容,突出“五类”(诚实守信、孝老爱亲、敬业奉献、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先进典型,切实做好“道德教育、道德评议、道德引导、道德宣传”工作,提升员工思想道德修养和文明素质。

4、建立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加强医疗机构监管,进一步整顿与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加强公共场所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医疗安全和健康权益,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评价活动,按照医疗机构监督管理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实施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为消费者营造卫生舒适的环境;定期发布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红黑榜”等评价情况。

5、构建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工作机制。加强卫生与司法、城管、环保、商务、税务、市场管理、金融等行业和部门诚信信息共享,建设相互支撑的诚信建设工作格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设工作,不仅是打造“诚信”的重要内容,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内容之一,更是提升卫生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2、明确责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推行诚信制度化建设工作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诚信建设制度化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工作,力求抓出成效。

3、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网站、电子屏、宣传栏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重大意义、具体要求,努力让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诚信建设,营造“奖励诚信、约束失信、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各单位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方案请于5月20日前报送市卫生局,同时要及时报送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中好的做法、典型经验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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