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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养殖用地审批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13    阅读:

规模养殖审批程序
2016年养殖用地审批 第一篇

畜禽规模养殖场审批建设程序

根据目前养殖业发展现状和畜牧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划分规定;严禁在禁止养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已停产的养殖场不得再批准恢复生产;限制养殖区内严控养殖规模,不得新建、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今后新发展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一律在适宜养殖区内科学规划、选址,选址要符合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和畜牧业发展规划;要有配套消纳生产废弃物的土地和下游产业;要远离河、沟、渠、塘等水体,远离住户、学校、场镇等环境敏感点,确保不影响饮用水源安全;要符合国土要求,地势不能太过低洼,以便于生产废水直接被周边的农作物消纳利用。

(一)申请选址。拟新(扩)建畜禽养殖场的企业或个人,需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详细阐明发展规划和粪污处理利用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向区政府提出选址申请。畜牧部门会同安监环保、国土、水务、林业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形成选址意见,并由牵头部门书面报告区政府审批后,将选址意见书面告知乡镇人民政府及申请人。

(二)规划设计。新(扩)建畜禽养殖场申请人自行或委托专业人员,按照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规范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并编制规划平面图和施工设计图,报区畜牧食品局、安监环保局及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备案。

(三)办理手续。新(扩)建畜禽养殖场申请人须同时到安监环保、国土、水务、林业等部门按程序办理环评、用地、

取水许可及涉林用地等相关手续。

(四)工程建设。在各类审批手续办理完毕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设中,要落实环保“三同时”(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制度,区安监环保局、区畜牧食品局、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指导养殖业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

(五)投产运营。土建工程完成后,报区安监环保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验收。在取得环评手续后,到畜牧部门进行畜禽养殖备案登记,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所有证照办理齐全后,养殖企业或业主方可引进畜禽投入正式生产。

2016养殖业土地租赁合同
2016年养殖用地审批 第二篇

2016养殖业土地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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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xx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xx,主任。

乙方:xx,男,x年x月x日生,汉族,住xx市黄桥镇胜利村青枝4组,身份证号:xxx 为发展地方经济,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2016年11月5日前将位于xx市xx镇xx村十组、十一组、十二组约x亩土地、x亩河塘出租给乙方从事生猪养殖生产经营;

二、乙方第一年按xx元/亩的价格缴纳土地租金,以后每年土地租金在上一年度土地租金基数上递增3%,河塘租金按x元/年的不变价格缴纳;

三、乙方于每年x月x日前提前缴纳下一年度的租金;

四、租赁期限暂定十二年,即自2016年x月x日起至2024年x月x日止;租赁期满后,如需续租,双方另行协商,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五、在经营期间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和地方性规章,并接受甲方的监督,自行投资,自担风险,自负盈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转包渔利,经营期满后的地上物由乙方自行清除,乙方于2016年11月1日前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三万元土地复垦保证金;

六、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享受的政府补助奖励资金由乙方自行享有,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助奖励资金;

七、乙方用工必须优先安排用地区域内的村民,甲方为乙方协调与相关部门、群众的关系,提供社会治安等社会性服务;

八、因国家、集体建设需要依法征用合同规定区域内土地、河塘的,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

九、一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六个月通知对方;

十、合同生效后,如一方违约,需向对方缴纳x元/亩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相应的损失;

十一、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并由中共xx市xx镇xx村总支部委员会鉴证,报xx市xx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

十三、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鉴证单位、备案部门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

时间:时间:

鉴证单位:(盖章)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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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养殖业补贴政策
2016年养殖用地审批 第三篇

2015年国家对养殖业政策

一、项目名称:2015年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申报

支持范围:规模化标准化畜禽(或水产)养殖基地,组织带动力强的股份合作和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或家庭。

资金补助数额:1000-2000万

预计申报时间:省级农发机构应于2015年2月28日前,上报国家农发办备案、立项

二、项目名称: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申报 支持范围:畜禽水产调理制品,蔬菜调理制品,生制或熟制菜肴调理制品等的加工生产

申报条件:从事主食加工的企业

申报时间:4月15日前

三、项目名称:2015年养殖业良种工程拟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养殖良种工程项目、畜禽良种工厂拟储备项目、水产良种工程拟储备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视具体情况)

申报要求:畜禽良种项目如承担单位为企业的,须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成立。

预计时间:2015年2-3月

四、项目名称:中小沼气工程、大中型沼气储备项目、农村沼气建设项目等

支持范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集中供气等项目

资金额度:20-80万元申报时间:多数省份3—5月

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畜牧业

五、畜牧业

支持范围:生猪出栏0.5-5万头;蛋鸡存栏1-10万只;肉鸡出栏5-100万只;肉牛出栏100-2000头;肉羊出栏300-3000只

养殖业补贴数额:25-100万

六、项目申报受理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16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3月

七、项目申报受理单位:科技厅、科委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300万元

申请申报时间:4月

2014年国家对养殖业政策

2014(包括种植业)

一、项目发布单位:供销合作总社、农业综合开发办

项目名称: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治理项

支持范围:种植、养殖基地和设施农业项目;棉花、果蔬、茶叶、食用菌、花卉、蚕桑、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80万~16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3月

二、项目发布单位:科技厅、科委

项目名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范围:现代种业、食品加工、饲料、生物农药、农业机械装备、生物质利用与生物能源、林产加工、乡村环保、乡村物流等涉农产业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

资金补助数额:100万~30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4月

三、项目发布单位:农业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支持范围:主要用于组织农产品海外市场促销、开展国内市场产销对接、网络促销、市场开拓等方面

资金补助数额:10万~80万

往年申报时间:6月

项目名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支持范围:选择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确定的800个产粮大县以外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600元/亩,单项不超过10000亩

往年申报时间:5月

项目名称: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2016年养殖用地审批】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蔬菜,适当兼顾果、茶,每个设施基地200亩以上,每个露地基地1000亩以上

资金补助数额:5000元/亩,不超过300万

往年申报时间:7~8月

项目名称: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支持范围:从事蔬菜集约化育苗3年以上、已有年培育蔬菜优质适龄壮苗500万株以上能力,近3年内未出现假劣种苗问题 资金补助数额:中央资金500万内

往年申报时间:5~6月

四、项目发布单位:财政部

项目名称: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支持范围:农业基础设施、良种繁育、农业污染物防治、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公益性项目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农产品精深加工等

资金补助数额:500万~800万

往年申报时间:10月

项目名称:一般产业化项目扶持

支持范围:农产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产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50万~150万

往年申报时间:10月

五、项目发布单位:农业部、财政部

项目名称: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

支持范围:重点扶持农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马铃薯贮藏窖、果蔬通风库、冷藏库和烘干房等产地初加工设施

资金补助数额:先建后补,是具体情况

往年申报时间:9月

六、项目发布单位:供销合作总社

项目名称:新网工程

支持范围:农副产品及农资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批发交易市场改造;农副产品冷链物流系统改造;农副产品及农资市场信息收集与发布、农化服务体系、质量安全服务体系等公益性服务项目。 资金补助数额:200万~400万元

往年申报时间:4月

七、项目发布单位:国家扶贫办

项目名称:扶贫项目支持范围:带动农民增收性强的农产品加工产业资金补助数额:500万元往年申报时间:不定

八、项目发布单位: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新建畜牧养殖场(小区)审批表
2016年养殖用地审批 第四篇

附件:

新建畜牧养殖场(小区)审批表

姓名: 地址: 乡镇村委会自然村 饲养项目(猪、牛、禽或其它) 设计规模(年饲养量) 联系电话:

2015-2016年国家专项扶持资金
2016年养殖用地审批 第五篇

【2016年养殖用地审批】

2015-2016年国家专项扶持资金

(一)政策信息解读

1)2015中央一号文件解读

2)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形势与政策

【2016年养殖用地审批】

3)解读国家土地流转政策(如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和监管办法分析、农业企业如何正确利用)

4)剖析未来一个时期“产业政策导向”及涉农机构的发展新机遇(如何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

(二)项目发布

① 发改委部分项目:

现代农业示范项目(与农业部联合发文,200万-2亿)

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项目(与工信部联合发文,项目总投资10%)

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项目总投资10%左右)

经贸领域中央投资项目(500万左右)

节能改造财政奖励备选项目(项目总投资10%左右) 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10-80万)

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50-150万)

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10%左右)

冷链物流和现代物流项目

② 农业部部分项目:

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重点项目

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300万以内)

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养项目)(100-500万) 大中型沼气工程中央投资项目(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100-200万) 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与财政部联合发文,项目总投资的30%左右

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

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及种子工程植保工程储备项目

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旱涝保收标准农田示范项目

③ 财政部部分项目:

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和“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300-800万) 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分产业化经营和贷款贴息两种,50万-300万)

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专项(120万)

农业综合开发新型合作示范项目(50万-200万)

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500万左右)

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1000 -2000万)

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不超过2000万)

④ 其他项目:

能源局: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补助资金(与发改委农业部联合发文,2500万)【2016年养殖用地审批】

科技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60-300万)

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不超过80万) 科技部:富民强县工程(300万)

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工信部:国家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

扶贫办:产业化扶贫项目(与财政部联合下发,500万)

注:以上资金均需撰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资金申请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

2016村委会养殖用地申请书
2016年养殖用地审批 第六篇

村委会养殖用地申请书是小编为大家精心选集的,关于村委会养殖方面用地的申请小编为大家收集了2篇范本,需要帮助的朋友一起来看看吧。本文村委会养殖用地申请书由第一公文网网编辑整理,望大家喜欢。

村委会养殖用地申请书范文一:

户县土地管理局、户县农牧局、渭丰乡政府、元南村村委会:

在"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国发(2016)4号]暨"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文件:陕政发(2016)48号]的政策号召及引导下,本人胡旭生积极响应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发展标向---加快畜牧业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健康养殖构建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加强优势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适度规模,集中连片,优势化畜牧业区域布局;建立健全畜牧业发展保障体系---期待于农牧局建设畜牧业信息服务系统,健全畜牧业信息网络,指导安排合理生产为我区畜牧业导航;加快转变畜牧业增长方式---转变固守观念,响应提倡适度规模的优势化、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进畜牧业产业化经营策略---依托希望集团、户县金阳肉鸡养殖合作社,冠群牧业,推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生产管理模式订单农业。

综上所述,本人自筹资金造建造年出栏六万羽标准化肉鸡舍(存栏量一万羽)示范于乡邻,标杆于一村一品之楷模。故申请镇政府、村委会规划择址批建;恳请农牧局相关政策扶持、协调指导,管理监督为我区畜牧业保驾护航;期望土地管理部门通力合作,简化程序,为我区经济早日腾飞铺就绿色航道。

申请人:

年月日

村委会养殖用地申请书范文二:

申请人:XX

住所地:平鲁区陶村乡光明村法定申请人:白进文申请事项:申请人因建设标准化养殖专业合作社需要,特此依法向光明村村民委员会、陶村乡人民政府申请复检养殖用荒地60亩(该场地不在国家重点工程和基本农田范围内)。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是光明村村民,以前通过学习和实践,掌握了一定的养殖知识与技能,形成了自己的养殖理论体系,并决定开办自己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同时带动本村村民一起走发家致富的道路。特向光明村村委会、陶村乡人民政府、平鲁区人民政府申请复检所建立的一座存栏量为300只的猪、羊养殖场。建设完成后可以向本村村民提供工作岗位,提高部分农民的经济收入,在政府的支持引导下,通过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与奋斗,逐步扩大养殖规模,建立养殖小区,采用低级加农户,包回收的模式进行动作,从而实现养殖,销售一条龙服务,带动本村乃至本乡养殖业的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现根据《畜牧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申请:申请复检原养殖场用荒地60亩(该场地不在国家重点工程和基本农田范围内)地址为:平鲁区陶村乡光明村村西

以上申请,敬请批复!

以上这篇村委会养殖用地申请书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各类型申请尽在:申请提示

2016国土分局一季度工作调研报告
2016年养殖用地审批 第七篇

2016年,我分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较好地完成了第一季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自2016年市国土资源局将建设用地事权下放以来,分局工作量加大,区政府给予了经费及人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截止到今年3月份我局提请召开了两次建设用地集体会审会议,共有25个项目上会集体决定,上会率达到100%。

1-3月土地收益1838.45万元:其中工本费0.79万元;临时用地管理费28.63万元;土地登记费2.8万元;土地出让总价款1758.03万元;其他土地出让金1.14万元;探矿权采矿权价款1.67万元;补缴的土地价款3.67万元;采挖用地管理费2万元;土地补偿费39.73万元。

一、区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进展情况

年初与商信委对接,制定2016年重点项目跟踪服务计划,将本年九大重点项目梳理排序,对存在问题的及时已作反馈,截至目前已完成50%(大厦、办公楼、采丰生产指挥中心已审批,净化水厂部分居住用地及宏迈公司用地已在我局流转中,计划4月完成土地供应)。

二、石化工业园区项目用地进展情况

(一)重点工作

一是园区2016年园区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投资3.24亿元,3月下旬前完成三期等18个工程的施工准备工作,确保4月全部开工,分局积极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二是确保园区2016年招商引资入园企业的土地供应工作,预计5月前计划开工建设20个项目。

三是尽快完成上述项目园区农用地转用地工作。

(二)存在问题

目前,石化园区的农用地转用工作进展缓慢。造成缓慢的原因主要是农用地转建设用地供地率偏低,经分析,主要有下列几种情况:

1.搬迁企业未按预期在园区开展投资活动。例如,油田公司井下、福联、双环、亚源等公司,由于拆迁协议尚未签订或拆迁补偿款不到位,导致无法入驻园区开展建设工作。

2.企业开展投资,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办理土地手续,例如油田公司物资供应处、天圣公司、工程技术公司,因土地费用缴纳问题,至今未办理土地手续。

3.重点项目预留用地过大,如上海宝钢,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投资意向性协议,占地约78公顷,其实际一期一部只占地11.2公顷,剩余部分根据意向协议我委无法按照协议安排其他企业入驻。

(三)园区下一步计划

1.请市政府督促协调市规划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快市区搬迁企业入驻园区投资建设的进度,同时协调油田公司尽快落实资金,完善用地手续,提高供地率。(目前园区正在积极和市政府协调解决)

2.分局将对今后上报的白区、园区批次项目加大审查力度,不满足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上报。

三、区本年度将开展的部门重点工作

(一)批后监管

制定区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实施细则,成立国有建设项目用地批后监管领导小组,对批后监管范围和主要内容,批后监管的流程与职责加以细化,形成与国土执法监察大队联动机制。

(二)开工验线及竣工验收

对已审批项目严格落实项目开工验线及竣工验收,严格审查少批多用、改变用途、擅自提高容积率、不能按时开工竣工现象,联合执法监察大队建立“防范在前、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监察新机制,做到放线验线、开工建设、重要节点和竣工验收四到场,全程检查并填写跟踪监管表。

(三)临时用地清理

分局拟于4月份将全面开展临时用地清查整治工作,即对辖区内每一宗临时用地现状、使用人、审批时限进行实地查看走访,拍照记录,逐宗上图,与图对应,形成归户资料,建立临时用地电子档案,为

区政府对临时用地审批提供一手资料。

四、生态养殖基地项目清理进展情况

区生态养殖基地现共有养殖户286户,其中完成开发并申请验收的有105户,2016年分局将针对在验收中养殖户超占用地面积、私自占用机耕道、未经验收私自转让、土地闲置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整顿,制止违法行为,规范土地二级市场,并对闲置超过3年的用地进行摸底调查,建议按照《土地开发租赁合同书》规定的条款予以收回。目前,我分局已经与润禾管委会联合开展清查工作,彻底统计养殖基地开发利用现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从4月开始对于整改通过验收的陆续办理土地证,并定期宣传养殖基地土地使用规章条例(如养殖户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开展规范化管理(如:一月一次检查是否非法滥用占用土地、并不定期抽查)等。

五、加强管理提高效能方面

(一)抓好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分局根据市局党组和区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及时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在党支部会议上专题认真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八项规定”和国土部“若干规定”并对各个党员签定了责任书,结合周三政治学习时间进行法制、廉政和案例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新成立了由社会各界六位代表组成的政风行风义务监督员,确保了分局在办公、办事、服务上有人监督,在分局的建设上有人提意见和建议,为我们下一步更好的服务于区经济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服务百姓,实施“绿色通道”。分局制定了一系列地籍窗口的便民措施,多次为身体行动不便的居民进行上门登记、发证,同时开辟了绿色通道,为因去外地出差、银行贷款及其他原因急需办理土地证的居民提供优先服务,缩短了土地登记办理时限。

2016年3月1日市满5年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实施后,分局积极做好前期相关准备工作,组织人员专门培训、制作、发放宣传单等,目前,基本实现了群众从补缴土地出让金到办理出让性质的土地证3个工作日内完成。

下一步,分局将继续优化服务举措,以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更好地做到“为民、利民、惠民”。

(三)提高业务水平及办事效率。每季进行一次党课知识学习,提高党的理论水平,增强党性原则。每月进行一次业务知识培训,按科室职能进行授课,使全体人员都熟悉分局的各项业务。为了提高服务质量,今年计划在全区12个居民社区开展“土地登记知识进社区”活动,目前已在沁苑社区联系点进行了一次,居民反响较好。

(四)继续抓好权属理清。为辖区内用地提供前瞻性服务,分局组织专人专项完成对区西部钻探用地及油田公司用地的实地调查归户工作,下一步将进行改制企业的摸查工作。

(五)抓好建设用地监管。为更好的完成建设用地的全程监管,分局实行一表跟踪制,制定了项目进度表,包含项目基本情况、会审、报批、成交金额以及开竣工、批后监管等内容,做到一个表格涵盖项目从受理到办结的所有内容,由专人负责及时掌握进度,提高工作效能。

(六)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我分局联合区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对矿山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继续打击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辖区范围内的砖厂、黄沙厂、碎石厂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并联合执法监察大队在调节水库2#供热站以北设立执法监察岗亭监控点,并且建立了动态巡查制度,对区矿区范围及周边区域乱采滥挖的行为进行了制止,促进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维护了正常的矿业秩序。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土地市场管理,确保石化园区项目、民生项目、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的土地供应;

(二)配合区政府做好土地储备工作;

(三)做好2016年度卫片检查工作;

(四)做好石化工业园区工作;

(五)继续做好项目用地审批前期工作,积极主动与用地单位沟通、协调、反馈,做好各项建设项目用地全程跟踪管理工作,做到不拖延,实行项目负责制,锁定责任人;

(六)积极做好各项创建工作,在已有基础上,促进各项创建工作的升级、优化;

(七)加强党建及宣传工作。做好入党积极份子的培训工作;每年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宣传工作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八)继续抓好分局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2016农村经济形势分析调研报告
2016年养殖用地审批 第八篇

2016年区农村经济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和市、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狠抓措施落实,积极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大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农业与农村经济总体运行概况及特点

2016年区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保持着稳定的增长。全年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30.52亿元,增长4.1%。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9.40亿元,增长4%。其中农业产值20.19亿元,增长4.5%;林业产值0.25亿元,增长4.8%;牧业产值7.95亿元,增长2.9%;渔业产值1.12亿元,增长4.9%;服务业产值1.01亿元,增长4.9%。

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11637元,同比增长11.9%。

今年我区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是:农业经济稳步发展,蔬菜种植面积、产量稳定增加;畜牧业生猪、家禽生产保持稳中有增;农民现金收入增长势头良好;粮食产量略有下降。

二、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形势分析

(一)粮油生产概况

2016年,全区粮食播栽面积4.67万亩,同比增加1.5%;粮食总产量20.56万吨,同比下降0.9%。主要原因是:大春生产稻谷、玉米、高粱扬花期雨水过多,影响了产量。如稻谷今年平均单产为633公斤/亩,同比每亩减少12公斤,下降1.9%。所以今年稻谷产量为13.66万吨,同比下降1.8%。

油菜籽种植面积3.12万亩,产量3849吨,同比基本持平。

(二)蔬菜生产概况

蔬菜播种面积15.20万亩,同比增加2820亩,增长1.89%。产量达到37.99万吨,同比增加1.85万吨,增长5.11%。

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利用现代农业科技力量。着力提升设施水平,大力发展设施蔬菜基地,共计面积3万亩;积极培育良繁基地,目前在全区建设有升降温设施的集约化育苗中心5个,面积达到2万平米,优质种苗辐射面积较大;加快“三新”技术应用,引进示范推广蔬菜等新品种,推广蔬菜高效立体栽培,探索“粱+菜+油”等新模式14项。

二是,积极创新产销新型对接模式。以农民专合社为载体,积极探索和推进农产品流通新模式,不断拓宽农产品产销渠道。直供直销、农店对接、农超对接等模式都有效保障了菜篮子供应,减少了中间环节流通,降低了销售成本。

(三)畜牧业生产概况

区2016年出栏生猪41万余头,同比基本持平;出栏牛840头,同比增长16.5%;出栏羊3.3万只,同比增长4.28%;出栏家禽270.5万只,同比增长3.09%;出栏肉兔23.66万只,同比下降4.4%;禽蛋产量1882吨,同比增长3.01%。

1、生猪生产情况:加大项目引导,加大对老旧猪场的新、改、扩建,加大猪场优质种猪的引进,提高了猪场的生产规模及养殖生产效率。2016年到2016年,累计投入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约340万元,完成新建扩建猪场41个,新改扩建标准化猪舍面积1.52万平米,新增生猪产能3万头;投入财政补助资金41万元,引进优质种猪698头,可年增优质仔猪约1.5万头;投入344万元改扩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3个,建设圈舍面积3900平方米,示范并带动一大批生猪养殖场的发展。

生猪价格回升温和对市场行情好转的预期,养殖户养殖积极性提高,生猪存栏及出栏量均快速增加。

2、家禽生产情况:与生猪市场行情不同,近年来家禽市场行情较为平稳,林下鸡等优势特色家禽养殖价格优势明显,从事家禽规模化养殖的农户越来越多,养殖的标准化水平及规模不断提升。

林下散养鸡规模不断发展壮大。根据近年来价格监测统计,散养土鸡价格从2016年到2016年9月,市场价格总体呈现上升的趋势,价格从最初33.71元/公斤一路上升到2016年42.40元/公斤,目前已形成了从育雏到市场一整套产业链。从2016到2016年,主要发展有以下养殖乳化基地:魏坝养殖专业合作社魏坝林场土鸡养殖基地,基地年出栏优质林下散养鸡约5万只,带动社员及周边农户可年出栏林下鸡10万只以上;通滩镇团结林场林下鸡养殖基地年可出栏优质商品鸡约3万只;泰安阳院子林场林下鸡养殖基地可年出栏林下鸡2万只以上;分水、弥陀、江北、华阳等地配套建成了一批家禽乳化和专业育雏场(厂),市场行情看好。

【2016年养殖用地审批】

农户散养家禽的积极性提高。我区家户普遍有散养家禽的习惯,多利用房前屋后竹林、荒山、坡养殖鸡鸭,现在禽苗有专业场进行乳化、脱温和前期免疫,养殖成活率及管理劳动强度大量下降,加上市场价格上升,养殖数量和质量上也不断提升。

三、国家强农惠农相关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及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集体公益林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1、补贴标准:每亩补贴14.75元。

2、贯彻落实情况:

林业和财政等部门明确责任,做好联动,共同推进。根据省、市核定的生态公益林面积和资金下达计划,由区农林局提供公益林生态补偿面积给区财政局,区财政局直接将生态补偿资金划拨到各镇、街(景区)财政所,各镇、街(景区)农林站提供兑付花名册给财政所,财政所将补偿资金划到信用社,信用社凭花名册发放到农户(或集体帐户),均通过“一卡(折)通”的方式全额兑付给农户。

公示公开,公正透明。在兑付前,各镇、街(景区)对领取生态补偿资金的名单、补助标准、补助面积、补助金额以及管护完成情况在项目村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资金封密,拒绝现金。补偿资金实行封密封运行,均通过“一卡(折)通”的方式全额兑付给农户(或集体帐户),拒绝现金支付。

3、存在问题:上级下达的公益林面积与我区天保二期工程上报的面积不一致,个别镇、街有不按时、随意变动林权权利人姓名和面积来兑付生态效益补偿金的情况,林农的森林管护意识差,生态效益补偿涉及的林农多,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较低。

(二)粮种补贴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1、补贴标准与方式:玉米、小麦、青稞、油菜每亩补贴10元,水稻每亩补贴15元。资金实行直接补贴方式,即根据2016年实际核实的种植面积和补贴标准将资金直接发放到种植农户或其他种植者。

2、贯彻落实情况:

县级农业部门负责实际种植面积的终审确认。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种植面积核实工作。具体以村为基本单位开展实际种植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农业部门提供的经过终审确认的实际种植面积,以及乡(镇)人民政府提供的补贴清册,原则上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将补贴资金发放到种植户和其他种植者。在个别不具备“一卡(折)通”发放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但必须规范发放的程序和办法。

3、存在问题: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征用土地导致耕地面积减少等原因,造成了上级拨付资金的面积大于核实的面积,由此产生了剩余资金;由于种粮大户补贴资金当年不能到位,导致上访事件发生;由于种粮大户补贴作物种类太少,导致我区种粮大户数量少;按现行政策,种粮大户补贴仅限于水稻、玉米和小麦,而我区高粱作物未纳入补贴范围,制约了我区种粮大户的发展;个别乡镇的个别村未进行公示;个别乡镇资料建档不完善;个别乡镇个别年份存在发放现金;个别乡镇良种补贴款发放不及时。

4、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

(1)补贴标准:每台农业机械(其中国30%,市补10%1,区级财政补贴10%,农户自筹50%)的标准执行。

(2)贯彻落实情况:

与区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区2016年购机补贴实施方案》,并与各镇街(景区)签订了责任书;明确责任,积极加强与区财政的衔接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协调经销商,确保补贴政策实惠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户手中。

(3)存在问题:由于受地形条件的制约,大、中型及大功率机具在我区的推广很艰难,导致整个项目实施进展缓慢。从农机化发展的历史及地域等因素来看,丘陵地区农机化水平相对较低,还处于农机化发展的初级阶段;从售后服务来看,部分经销商售后服务跟不上,机具维修及零配件供应不能及时到位,用户反响较强烈;镇街(景区)购机补贴操作人员文化水平低,对操作系统不熟悉,操作设备陈旧。

四、2016年农民增收完成情况,增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民增收情况

2016年,区农村住户调查共9个点,90户,根据结果显示,全年我区农民现金收入11637元,同比增长11.9%,呈现出较快速增长态势。

1、工资性收入增势迅猛,成为全区农民现金收入快速增长的主要支撑。2016年,全区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229元,同比增加1038元,增长20.0%,占农民纯收入的53.53%。其主要原因:外出务工劳动力数量和质量逐步提高;我区轻工业园区、酒业园区、机械工业园区引进企业新增就业岗位18000多个;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来的规模化、专业化经营等因素,使用工量大幅增长;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农民工工资水平普遍提高。

2、家庭经营性纯收入成为家庭收入的有效来源。2016年,全区农民人均家庭经营性纯收入4738元,同比增加144元,增长3.2%,占农民纯收入的40.71%。增长原因主要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积极贯彻落实各项助农惠农政策,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严重的自然灾害较少,特色产业发展如蔬菜、规模养殖、特色水果等农产品得到大力发展,加之农产品价格持续走高,促进了第一产业收入的稳步发展。

3、转移性收入平稳增长,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有效来源。随着各项福利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及助农惠农政策的进一步落实,特别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农村转移性收入增长迅速。2016年,我区农民人均转移性收入554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6元,增长11.2%,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存在的问题:

1、收入渠道狭窄,依赖性强

我区农民现金收入主要来源于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两大块,两项收入占农民现金收入比重过大,特别是工资性收入比重尤高;家庭经营中又以一产业为主,对劳务、农牧业产业依赖性过大。

2、家庭经营比重失调

农村居民家庭经营现金收入中,一产业现金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过大,没有二产业收入,三产业收入基数小。二产业发展不够,三产业比重偏小,严重影响了农民工本地就业,反过来又制约了经济快速发展,从而影响农民增收。

3、农村劳动力素质不高,创收能力差

一方面,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年龄偏大,不能很好地接受新技术、新品种,只能以传统方式种养,不能靠科学致富,所以种养殖业效益低;另一方面,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由于素质较低,多从事体能型工作,技术含量低,收益不高,且就业竞争力差,容易失业。

五、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及农村经济面临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

(一)在发展农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耕地大量减少,农业人口以及农业劳动力不断减少,在家务农的农民均为老年人,土地上所产生的效益差;二是缺乏龙头企业的带动,这种情况已成为制约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区的农村经济要保持稳定发展,应在提高土地效益和发展龙头企业上下功夫。

(二)土地流转中的存在问题

1、土地流转缺乏必要的引导,部分业主有怕的思想。很多业主搞开发要求与乡镇政府、村委会签订协议,认为这样更可靠,办事情更方便。

2、流转合同主体错位。家庭承包土地的流转主体是承包农户,少数乡政府、村组织由于推进规模经营心切,越俎代庖,以村组名义与外来业主直接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法律手续不完备,容易产生纠纷。

3、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缺位。目前,全区大部分乡镇为土地转让、互换提供了方便,但由于土地流转市场化程度低,没有形成完善的市场体系,区至今尚未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动服务中心,缺乏一个由上到下网络状的中介服务机构,致使土地供求双方的信息受阻。

4、管理力量不足。目前农经管理体制远不能适应当前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形势的需要。【2016年养殖用地审批】

(三)畜牧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区畜牧经济正处于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的转型阶段,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主要面临以下问题:一是土地瓶颈的制约。区是市主城区,是市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随着城镇化发展进程加快,相关园区、旅游区、住宅区不断建设,适合猪场建设的区域大量缩减,养殖用地审批越来越困难;二是经济瓶颈的制约。由于大多养殖户原始积累比较少,规模养殖场建设动则几十万,上百万,甚至要上千万,业主筹资困难;三是环境保护瓶颈的制约。目前采取的沼气和干粪集中堆积发酵处理方法简单不够彻底,而新型无害化处理设施成本高,养殖户难以承受,发展规模养殖与环境保护矛盾突出,治理与发展任务艰巨;四是技术瓶颈的制约。大多数养殖业主对规模养殖的含义、内容、基本要求不甚了解。在大力倡导规模养殖、畜牧产业化的同时,传统养殖观念、饲养模式还占有一定比例,良种、良法、良舍、良料等标准化养殖推广使用仍然困难,养殖户参与意识不强;五是人才瓶颈的制药。从事规模养殖生产的从业者年龄层次普遍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全区的规模养殖场户中,懂技术、善管理的少之又少。因而,对市场预测准确度低、规避风险能力差、新技术应用推广慢,直接影响我区畜牧产业快速、高效发展进程。

2016规划服务承诺书
2016年养殖用地审批 第九篇

规划服务承诺书

规划部门作为今年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的参评单位,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以“规划先行、作风优良、服务至上”为宗旨,解放思想,求实创新,敢于担当,真抓实干。现面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1、民生工程、一般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简易程序,由分管领导直接审批,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2、房地产开发等一般建设项目用地和工程审批,若申报资料齐全,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简政放权,将园区内工业项目、仓储物流项目整体授权各分局依照已审批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直接审批,承诺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

4、建设项目符合放线条件,在接到建设单位放线申请后,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放线工作;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若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确保在9个工作日内办结。

5、在法律政策框架内,改变以往“串联式审批”为“并联式审批”,推行“容缺受理、加快办理、补缺发证”的“虚拟红线制度”。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即在项目主体征用、出让土地的同时,提供虚拟用地红线,让建设单位先行报建工程方案,项目主体可以进行施工图审查等工作,走完项目前期所有程序,一旦取得土地证,第一时间发放法定的建设工程许可证。

以上承诺,敬请监督。

修水县城乡规划局规划测绘队公开服务承诺书 主要职能

1、协助国土部门搞好全县地形控制测量的布设与控制点保护工作。

2、负责组织县城规划区内地形图的测绘工作。

3、负责全县规划区范围内服务对象的建设工程定线测量工作。

、服务内容

1、控制测量

2、地形测量

3、市政工程测量

4、城镇规划定线、放样测量

、服务对象

1、全县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

2、全县企业单位和个人

3、招商引资企业和来县投资个人

、服务承诺

1、提高办事效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测绘成果。工作中要做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热情服务。自接到用地单位(或个人)测绘委托申请后,第一时间安排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和外业测绘,严格按测量规程和绘图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测绘成果,并及时交付用户手中。

2、严格收费政策,优质高效服务全县经济建设。对县重点建设项目,严格按县政府的优惠政策收费;对其他用地单位(或个人),严格执行省测绘局、财政局(省测财字[2002]3号)文件,修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企业的相关收费文件精神,严格按标准收费,不该收的坚决不收。

3、加强廉政教育,塑造良好的部门形象。坚持廉洁、勤政、自律的原则,不以权谋私,坚决杜绝 “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等行为,做到主动服务,热情服务,优质服务。诚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出现问题不遮掩,不护短,坚决整改,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好,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

五、负责人姓名

姓 名:饶伟 办公室电话:7820557 手 机:13767266134 六、联络员信息: 姓 名:丁贵成 办公室电话:7221706 信州区规划局村镇规划用地科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和服务内容##

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核定用地位置界线,绘制规划选址图;负责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提供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核定内容和有关手续,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延期使用。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村镇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区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村镇规划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政策措施;负责组织编制村镇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村(镇)保护规划及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点)规划和规划实施监督工作;指导和审查乡(镇)政府编制、调整村镇规划和重大建设工程规划;指导和监督村镇规划的实施;负责全区村镇规划数据的统计工作;负责村镇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发证工作。负责组织三江片区控规、详细规划的编制、调整、修订和报批工作,对其他专业系统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参与全县范围内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建设规划、用地规划的制定和城市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负责规划技术方面各项工作;负责国有土地出让、转让规划工作。

二、服务对象

上饶市中心城区160平方公里以外的村镇规划工作。

三、服务承诺

1、科学编制村镇规划,加强规划管理,努力使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更好地围绕发展主题、创新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建设。

2、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积极打造“阳光规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规划局网站建设,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限时办理规划许可事项

(1)、现场踏勘: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完成;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7个工作日办结;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7个工作日办结;

(4)、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4、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认真执行“四坚持”、“六不准”工作纪律。

5、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6、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7、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标准及“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徇私情,不乱收费、乱罚款。

8、拓宽信息渠道,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四、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

蔡敏

电话: 6189876

手机:15970332176

邮箱#url#

信州区规划局规划工程科 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和服务内容##

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建筑设计方案的审定;负责审核建筑设计施工图以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市政管线及市政道路等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负责各项建设工程开工定位工作;负责各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负责各项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验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负责城市配套费等规费的征收工作。

二、服务对象

上饶市中心城区160平方公里以外的村镇规划工作。

三、服务承诺

1、科学编制村镇规划,加强规划管理,努力使村镇规划管理工作更好地围绕发展主题、创新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建设。

2、深入推行政务公开,积极打造“阳光规划”。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规划局网站建设,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限时办理规划许可事项

(1)、现场踏勘: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完成;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①规划、建筑方案: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规划工程科12个工作日完成初审;

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19个工作日办结;

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材料齐全,7个工作日完成现场验收;符合要求的,7个工作日领证;

④不符合要求的建设项目,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

4、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认真执行“四坚持”、“六不准”工作纪律。

5、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6、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7、严格执行收费项目标准及“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管理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徇私情,不乱收费、乱罚款。

8、拓宽信息渠道,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四、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

李荣昌

电话: 6189798

手机:13755362755

邮箱: #url#

民政局服务承诺书思路与打算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现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作出如下公开服务承诺:

一、严格依法行政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严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国家赋予的职责,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确保政令畅通。

二、切实履行职能

一是.对法律法规赋予市民政局履行的行政许可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认真办理,努力提高效率。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认真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城市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对象按标施保。对流浪乞讨人员,在自愿的前提下实施有效救助。

三是.组织、协调救灾救济工作。当重大自然灾害发生时,民政部门做到第一时间到达灾害现场,第一时间了解上报灾情,第一时间将救灾物资送达灾区,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四是.严格捐赠资金和物资管理,坚持每年公告一次使用情况,特殊情况及时公告。

五是.认真做好敬老院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条例,尽量做到应保尽保,增加投入,保证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水平。

六是.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促进“双拥”共建。确保城乡退役士兵、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接收安置任务完成。

七是.全面抓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村(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工作,促进基层做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八是.认真落实《玉溪市老年人优待实施保障办法》,做好老年人的维权、优待、教育、活动等工作。

九是.规范民间组织、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和殡葬管理工作,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十是.监督检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三、竭诚做好服务

一是.认真履行“八项工作承诺”,转变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树立民政人的良好形象。

二是.落实机关效能建设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服务承诺制,在各项业务办理中,坚持有接必办,做到文明办事、热情周到、服务规范、及时高效。

四、接受社会监督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向社会公布市民政局职能、行政执法的依据、权限、范围、程序和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办理结果及服务承诺等内容,做到依法行政。

方城县规划局服务承诺

1、受理初审反馈时限接到建设单位或个人报建项目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初审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受理,转入业务科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并予以退回。

2、建设用地规划审批时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或个人新征用地、变更用地(改变用地性质、延期使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出让转让、延期使用临时用地)申请后,凡手续齐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规划意见,并上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批准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领取审批结果,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时限。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或个人报建申请后,凡手续齐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在30个工作日内提出规划意见,上报县政府审批。县政府批准后,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领取审批结果,进行施工图设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建设单位或个人施工图及相关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审批方案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接到建设单位或个人开工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符合审批方案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4、违法建设查处时限。对未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进行建设的,一经发现,要立即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处理意见,包括限期拆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或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30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对重大违法建设行为,需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或报请上级决定的,待研究决定后进行处理;对需要按法律程序处理的,按法定程序办理。对群众举报的违法建设行为,应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情况属实的,按上述程序进行处理。

5、规划咨询服务时限对社会各界及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的规划政策、规划业务咨询问题,接待人员要即问即答,对不能即时答复的,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上述承诺时限以有效工作日计算,起始时间从受理报建登记的次日算起,办结时间为收到承办科室报建项目审批结果的日期。报建项目提前办结的,要及时通知建设单位或个人。对报建项目需要与有关部门共同论证所需时间,对需要招投标或专门组织技术评审所需时间,对建设单位或个人报建项目设计方案修改时间,补充资料时间、交纳相关费用时间、报建项目上级审批时间以及因重大活动、天气变化等特殊因素造成影响报建项目审批或实施的时间,均不计入承诺时限。建设单位或个人凡有产权或使用权纠纷,拆迁遗留问题未解决,违法建设行为未处理完毕,以往工程未予竣工验收或验收未通过及验收提出问题未加改正,影响报建项目受理或不能按承诺时限办理的,不列入承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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