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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16    阅读: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第一篇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一、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情况

自2008年,省委、省政府确定我市为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以来,市委、市政府从铜陵实际出发坚持不懈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特别是在农村产权制度上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全省率先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11年11月,在赴成都、重庆等地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论证,出台了《铜陵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以还权赋能为核心,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切实推动农村产权、资源资本化、市场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保障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在遵循严格保护耕地、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坚持农民自愿、民主决策,依法办事、阳光操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从2012年开始,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其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依法全面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有偿流转机制,建立农村产权、资源价值评估体系,创新农村产权、资源资本化的实现形式,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等五个方面。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在确权发证方面。自2011年10月正式启动以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证工作已进入常态化管理,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已完成

50%;全市102330户农村房屋测绘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并已开展农村房屋发证试点工作;年内将全面完成25个示范点的29个村及老洲乡和平村的农村承包地确权发证工作。

二是在产权交易方面。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正在加快构建,农村房屋交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市场和管理、操作、服务平台正在培育和形成。目前,全市土地流转率超过50%。

三是在产权抵押融资方面。制定出台了铜陵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总体方案及与之相配套的6个相关配套方案,简称1+6方案,具体包括:《铜陵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总体方案》、《铜陵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铜陵市农村房屋抵押融资管理试行办法》、《铜陵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铜陵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担保管理办法》、《铜陵市农村产权价值评估办法》和《铜陵市农村产权融资风险补偿办法》。正在探索建立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积极参与国家农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大力推进的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开发性资金投放合作,积极推进开展银农

合作、银保合作、保农合作。自9月份开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办法开始稳步实施,截止11月中旬,仅铜陵县就已发放抵押贷款9048万元。

自我市开展农村产权制度以来,成效较为明显,最核心的有以下六点:

一是农村产权明晰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林地、承包地确权登记

后,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对农村产权的自主权进一步明晰,特别是处置权。

二是农村产权资本化。农村生产要素进一步激活,赋予农村产权商品属性,促进其流动增值,赋予农民利用农村产权自主发展的能力,为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融资途径。具体就是实现了凭农村产权证书维护权益;凭农村产权证书对产权进行流转;凭农村产权证书抵押融资。

三是土地利用集约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后,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对田、水、路、林、村、房进行综合整治,在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后进行土地流转,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集约化,也提高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同时还增加了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四是农民居住社区化。在交通方便的地段,比照城市社区的标准,集中规划建立农村居民居住点,引导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同时,可以将确权后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吸引城市居民来农村居住。这些新型农民社区的建设,将极大提高农民的居住水平。

五是农民收入多元化。通过土地流转,带动了农民收入的进一步多元化。一是农用地出租、出售固定收入,二是房屋出租、出售固定收入,三是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收入,四是为土地流转大户、外来投资商工作的工资收入。

六是城乡管理一体化。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使得一部分农村居民摆脱对土地的依赖,从而进入城市或城镇生活,一部分居民通过流

转土地,进入比照城镇建设的集中居住点生活,还有一部分农村居民通过产权抵押融资,成为推动农村经济产业化、规模化的主体。这些都必然使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得以更好的推进,让农村产权改革后的农村居民都能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基本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这也必然带来城乡管理的一体化。

二、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不足

(一)确权颁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是群众积极性不高。突出表现为对农房确权颁证不积极、不主动的被动应付型;因拥有一套以上的住房,担心登记一套后其他的住房将因政策调整而不受法律保护的等待观望型;因非法搭建违章建筑的消极抵抗型。二是部门的联动性欠缺。比如规划部门与城建部门在审批上缺乏统一意见、互相推脱,公安部

门与辖区政府在农房分户上意见不一。三是特殊原因造成的遗留问题。比如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对一些土地权属的不明确,还有一些无据可查或资料丢失造成权属争议后无法确认权属的变动及归属、流转利益分配及土地权益纠纷的处理等。四是人手不足,特别是铜陵县,仅农村总户数就有约9万户,占全市的80%以上,但工作人员只有数十人。

(二)农村产权交易流转方面的问题。虽然,目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行农村产权流转的平台建设,但尚未建立完善的农村资产流转制度及相关的产权交易平台,也没有健全的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在实际交易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农村房屋虽然通过确权发证实

现了流转,但流转的对象还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这也是当前我国各地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共性难点;二是在当前的承包地流转工作中,乡镇成立了土地流转中心主要是对流转土地的进行审查、备案,对土地流转的供需信息发布不足,农民参与的当地土地流转合作社对土地流转的需求信息掌握也受多种因素限制,造成土地流转市场的信息不畅、不对称;三是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在现阶段还不能同证同权。

(三)耕地保护机制的不健全。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的农用地面积707.4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的63%,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耕地,但在整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对耕地保护的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形成明确的耕地保护机制。比如,如何在土地综合整治中让耕地和建设用地实现最大的节省、如何妥善解决比较普遍的农村耕地抛荒现象等。

(四)农村产权融资评估机制不完善。根据我市颁布的《农村产权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现行农村房屋评估主要是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而产权价值评估机制应当考虑被评估房屋的市场价格而不是其实际造价,考虑的是现行及未来的升值空间而不是实际成本,所看重的是房屋的效用,而不是它的实际建造成本。因此,要推动集体产权抵押融资的开展必须建立起集体产权的价值评估机制。

(五)相关配套政策问题。当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必然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目前,农村留守现象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第二篇

篇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根据市县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和房屋产权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统筹推进三个集中,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改革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农业增收,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珍惜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

(三)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以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为前提,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三、目标任务:

按照市、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乡镇改革试点的调查摸底、确权工作,使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并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债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化农村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同时,配合县上有关部门积极搭建产权流转平台,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配套工作,将改革试点工作推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内容:

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的清理调查并确权。二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所有权的清理、核实、并确权。三是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四是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等的流转。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一是镇政府召集全镇相关干部和村(社区)组干部,召开宣传动员会,进行业务培训、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村(社区)在镇干部的指导下邀请议事监事代表、党

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以及各村民小组长参加产权制度改革的宣传动员会。三是各村民小组召集村民和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召开宣传动员会。三级宣传动员明确改革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要通过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对外出务工的人员要去信去函告之,做到改革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做到人人知晓改革、人人参与改革,为下一步的工作营造良好气氛。并完成村组班子领导组建,各村(社区)要挑选公正、公道年富力强人员担任议事监事组、各村民小组完成工作组人员搭配。

(二)调查摸底和土地勘查

各村(社区)议事监事代表、各村民小组工作人员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对村组的边界进行勘查,完成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特别是认真完成各村组农户承包地、林地、宅基地、空闲基地以及房屋的丈量、调查。农户承包地做到边界准确,四至清晰,宅基地和空闲基地认真勘验,绘制草图,计算出面积。农户房屋要确定方向和四至。按标准计算面积。并完成相关表册填写和报送。

(三)数据录入复核及公示

各村(社区)、组对调查摸底数据进行复核后,统一报政府,政府将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复核,按照县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并建立台帐。录入完成后交村组进行审核、复核后对基础数据公示7天,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确权方案并报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下发村组并进一步公示7天并确认。

(四)确权发证

国土、农发、房管、林业部门对上报无误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发放相关证书。

六、组织机构:

(一)花桥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杨学强

第一副组长:张启勇

副 组 长:王凯、葛师勇、贺文良

成 员:何志伟、李菊、徐勤、吴琼英、张平安

联 络 员:张平安 (联系县指导联络组,指导全镇产权制度改革,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发放)

(二)县指导联络组

组 长:李中华

成 员:余冲、李洁林、覃玉光、徐艳、龚非凡

(三)各村(社区)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四大柱及村民小组长组成,由镇提供表格各村填写即可。

(四)各村民小组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议事监督工作组。由村民推举的村民代表组成,每个村民小组3-5人,并报镇审查。

(五)数据录入组。由何志伟、张灿负责,主要由大学生志愿者组成,主要负责数据录入,建立台帐。张诗启负责原秀峰项目调查数据收集、整理。

(六)后勤保障组:由李菊、何志伟组成,主要负责后勤保障、会务安排、宣传资料陪办、办公设施筹备以及经费保障。

篇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从根本上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化解当前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解决制约农村产业发展的难题,按照省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要求,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摸清底子,明确权属,搭建平台,以激活农村资源,促进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xx届x中全会精神,以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目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内容、目标和原则

改革内容: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农村资产流转平台建设。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

改革目标:通过改革摸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地、农村房屋的现状和数量,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使农村资产变为资本进入市场,最终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和城乡一体化产权流通市场。从根本上化解当前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破除制约发展、影响稳定的体制性障碍,解决农村产业发展的资金难题,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社区集中,把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

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使其收入趋于多元化。

改革原则:坚持加强耕地保护原则、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原则、坚持尊重村民自治原则和不搞均贫富原则。

三、实施步骤

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第二步建立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

(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步骤【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确权登记工作分三个阶段、一年半时间完成。第一阶段基础工作阶段(20xx年9月-10月),采取组由村管的方式,将全县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村,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第二阶段为试点启动阶段(20xx年11月-2011年3月),先在药惠管委会、通远镇分别选择1-2个村进行先期全面改革试点,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确权到户(其他经济组织),并进行发证工作,逐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体系。第三阶段是全面推行阶段(2011年4月-2012年3月),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分批在全县范围内推开,全面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工作具体通过以下5个步骤完成:

1、摸底调查。分别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和乡镇、村、组干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村入户进行摸底调查。分级、分户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调查摸底表;同时完成土地、房屋的勘丈、面积核实工作。

2、汇总核实资料,公示摸底调查结果。完成摸底调查工作之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按集体土地所有权信息、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信息进行分类、核实,对核实无误的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别形成分类统计表。核查、统计工作完成后,按权属对摸底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对公示过程中群众提出异议的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研究解决,解决不了的报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

3、登记公告。由所有权人提出申请登记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产权进行登记前公告,公告期为15天。

4、登记颁证。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分别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报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并经县政府批准,予以注册登记,并向所有权人(集体经济组织)颁证。

5、档案整理,信息处理。确权登记工作结束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所有登记信息资料移交产改办统一完成资料归档和信

息处理工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步骤

在完成确权登记的基础上,用一年半时间分两个阶段完成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6月前)。学习外地,结合我县实际进行深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第二阶段:启动工作(20xx年12月前)。完成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四、成果验收

1、验收方式。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验收实行:乡镇自查、组织联合抽查两种检查验收方式。

(1)乡镇自查。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结束后,各乡镇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确认区域内各类农村产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上报。

(2)组织联合抽查。由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查看档案资料和实地访问农户的方式对农村产权颁证质量进行随机抽查。

2、验收程序。乡镇自查组织联合抽查形成验收报告。前一个步骤是后一个步骤的基础,如果前一个步骤检查未能通过,则不再进入后一个步骤。

3、验收标准。由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改革要求,分别制定确权颁证的验收标准。

五、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县委副书记范九利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建超、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军利和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旭辉任副组长,县统筹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文体广电局、人行高陵支行、县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10个乡镇(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建斌兼任,副主任由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李治中、县农林局局长陈兴文、县土地流转中心主任张文祥、县农林局副局长闵小平兼任。综合办公室内设综合科、宣传咨询科、督察协调科、信息处理科,具体负责文件制定、组织协调、督促落实、资料收集、政策解释、信息处理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综合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第一工作组组长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建斌兼任,具体负责县国土资源局承担的工作任务;第二工作组组长由县土地流转中心主任张文祥兼任,具体负责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承担的工作任务;第三工作组组长由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李治中兼任,具体负责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各工作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组建工作队,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第三篇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篇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根据市县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和房屋产权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统筹推进“三个集中”,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改革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农业增收,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珍惜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

(三)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以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为前提,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三、目标任务:

按照市、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乡镇改革试点的调查摸底、确权工作,使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并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债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化农村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同时,配合县上有关部门积极搭建产权流转平台,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配套工作,将改革试点工作推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内容:

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的清理调查并确权。二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所有权的清理、核实、并确权。三是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四是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等的流转。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一是镇政府召集全镇相关干部和村(社区)组干部,召开宣传动员会,进行业务培训、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村(社区)在镇干部的指导下邀请议事监事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以及各村民小组长参加产权制度改革的宣传动员会。三是各村民小组召集村民和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召开宣传动员会。三级宣传动员明确改革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要通过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对外出务工的人员要去信去函告之,做到改革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做到人人知晓改革、人人参与改革,为下一步的工作营造良好气氛。并完成村组班子领导组建,各村(社区)要挑选公正、公道年富力强人员担任议事监事组、各村民小组完成工作组人员搭配。

(二)调查摸底和土地勘查

各村(社区)议事监事代表、各村民小组工作人员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对村组的边界进行勘查,完成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特别是认真完成各村组农户承包地、林地、宅基地、空闲基地以及房屋的丈量、调查。农户承包地做到边界准确,四至清晰,宅基地和空闲基地认真勘验,绘制草图,计算出面积。农户房屋要确定方向和四至。按标准计算面积。并完成相关表册填写和报送。

(三)数据录入复核及公示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各村(社区)、组对调查摸底数据进行复核后,统一报政府,政府将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复核,按照县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并建立台帐。录入完成后交村组进行审核、复核后对基础数据公示7天,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确权方案并报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下发村组并进一步公示7天并确认。

(四)确权发证

国土、农发、房管、林业部门对上报无误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发放相关证书。

六、组织机构:

(一)花桥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杨学强

第一副组长:张启勇

副 组 长:王凯、葛师勇、贺文良

成 员:何志伟、李菊、徐勤、吴琼英、张平安

联 络 员:张平安 (联系县指导联络组,指导全镇产权制度改革,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发放)

(二)县指导联络组

组 长:李中华

成 员:余冲、李洁林、覃玉光、徐艳、龚非凡

(三)各村(社区)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四大柱及村民小组长组成,由镇提供表格各村填写即可。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思路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第四篇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一、2015年改革任务

1、土地确权方面: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完成率60以上,发放流转经营权证50本;2、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方面:符合确权登记条件的宅基地发证率96%;3、农房所有权确权颁证方面:符合条件的农村住房所有权登记发证率90%;4、农村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方面:发放万方以上山塘权证45本,小型水库权证8本;5、村经社股改方面:基本全县414个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6、产权交易方面:新增农村产权公开交易数50宗,农村产权评估开展数量10宗,农村产权经纪人数量10人;7、林权制度改革方面:新增林地流转1万亩,,新增规模林地流转颁发权证面积0.3万亩。

二、2016年改革思路

1、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承包地块进行空间定位,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推进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鼓励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集体集中流转,入股或信托,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经营。2、全面完成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宅基地土地合用权确权发证和农村房屋所用权发证。3、搭建农村产权流转平台,以农村产权交易为纽带,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真正成为农村产权流转的主体,培育城乡一体、开放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市场。

三、十三五改革思路

通过改革,摸清我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地(林地、耕地、水域)、农村宅基地(房屋)及村集体经济的现

状和数量,帮助村级和农民摸清家底、理清产权关系、明晰权属。逐步建立完善产权评估、产权流转、担保抵押、产权信托、收储融资、纠纷调处、风险防范、社会保障等现代农村产权服务体系,最终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和城乡一体化产权流通市场。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调查与思考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第五篇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调查与思考

[摘要]

产权问题是土地制度的基础和核心。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症结主要表现为农民享有的土地权能不完整,尤其是没有充分的土地处臵权、收益权,这样很多问题就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如何去做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农民增收,经过调查与思考,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关键字]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改革

1.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实施背景

1.1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弊端

自1978年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以来,农村焕发了巨大的生机与活力,农民获得了极大的发展动力。但36年后,当初的改革红利已消失殆尽。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已是“百病缠身”,从以前的“香饽饽”变成了如今的“烫手山芋”,日渐暴露出极大的弊端。

1.1.1土地产权不明损害了农民最基本的财产权益

农民有了土地承包权,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但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都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那么“农民集体”又该如何准确定位呢?《土地管理法》第10条明确“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这样,农民没有了土地所有权,其来自土地的财产收益就很少。

1.1.2土地产权不明促成了社会不稳定

由于土地所有权归属不清致使一些地方基层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比如村委会或村民小组随意处臵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导致农民上访事件不断,一些地方甚至爆发了农民对抗政府强征强拆的群体性事件,使农民与政府之间趋于对立、干群关系趋于紧张,基层维稳压力增加。有研究表明,目前全社会维稳费用中,60%以上与土地产权不清、随意征地造成的社会不稳定有关。 - 1 -

1.1.3土地产权不明加剧了城乡失衡

《物权法》第39条明确,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宪法》、《土地管理法》赋予“农民集体”对农村土地拥有所有权,以法律的方式确立了农民的土地物权地位。事实上,国家又在若干法律条文中限制了农民土地物权。这样就导致大量农村土地资源低价流向城市,肥了开发商,喜了地方政府,苦了农民群众,加剧了城乡失衡。据调查不完全统计,农民从被征用土地中获得的补偿普遍仅为政府通过招拍挂卖出土地收入的5%左右。农民说,土地财政使政府得大头,开发商得中头,农民得零头。

1.1.4现行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导致小城镇开发缺乏动力

农村土地产权不能流动,将农民束缚在土地上无法退出,也无法迁徙城镇定居。这使小城镇开发少了农民这个需求主体,加上小城镇缺乏市场化开发手段,基础设施难搞,公共服务难齐全,更加缺乏对农民的吸引力,形成恶性循环。

1.1.5政府职能错位

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家有权征用征收农村土地,政府成为城乡土地市场主导者、建设用地交易权的垄断者,而不是土地交易市场的裁判者和农民土地财产权的保护者,造成地方政府热衷于靠其拥有的行政权力获得土地增值收益。

1.2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现状分析

1.2.1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基本构成

一是我国农村的集体土地所有制,是在一定范围内由劳动群众共同占有土地的一种共有制形式。二是我国实行集体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大类权利,农村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

1.2.2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现状

据统计,2012年全国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覆盖率66%,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覆盖率46%,宅基地登记发证覆盖率80%。

1.2.3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和流转中的收益分配现状

目前,我国集体土地的收益主要产生于征收和流转过程中。国家对农村土地进行征收后,政府通常得给予四种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安臵补助费、 - 2 -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而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分配主要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的收益分配和集体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收益分配。

1.2.4我国农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的现状

农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答题上可分为三种:以第一轮或第二轮土地承包时的承包地或划地人口为依据;以现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在册人口为依据;以第二轮土地承包日期起为时限的年龄段为依据,包括死亡人口、新生儿、迁入人口、迁出人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集体成会员资格界定越来越困难,一是一部分地方的户籍制度改革,使户籍的迁移变得相对容易和简单,使原来单纯以户籍作为判断集体成员资格的标准难以适用;二是身份变化所引起的农民集体成员资格取得和丧失难界定。

2.蕉村镇实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情况

2.1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启动

2014年4月,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会,为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农业厅等六部门关于稳步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川办函?2012?172号)、《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川农业?2012?136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意见》(宜府办函?2013?311号)、《中共XXX县县委办公室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意见》(高办?2014?23号)、《中共XXX县县委办公室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办?2014?24号)等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于5月份召开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启动会。

2.2实施单位及改革情况

针对2004年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7956户,另842户未办证的情况,今年全镇16个村143个村民小组同时展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于7月底全面完成了摸底调查,确保2014年年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 3 -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表1 蕉村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调查摸底情况汇总表

幸福

联民

联乐

联合

龙潭

万古

仁和

龙政

德坪

吉新

巩固

青坪

青云

玉丰

文治

石盘

合计 1754 1240 1236 2311 2557 1485 1036 1526 1886 1977 3647 3074 2694 2208 3625 1171 31673 1532.5 1192.1 1006.75 1983.5 2008 1273.5 834 1120.5 1450 1730.14 1911.48 1055.61 1842.21 2232.05 956.82 762.38 1154.63 2198.95 518.01 719.62 508.83 1158.93 1383.21 559.41 501.62 920.49 937.07 1212.13 1191.86 546.78 683.28 848.84 397.41 260.76 234.14 1261.88 0 160.36 168.22 370.8 307.52 111.27 75 305.99 555.76 32.8 50.46 181.18 566.23 287.54 0.7 47.89 1693.75 1881.571 712.186 1169.385 2914 2563 2132.45 1524 2801.63 831 3617.63 2402.24 2832.09 2167.7 3197.06 394.96 1190.26 1044.57 896.46 376.12 1272.07 75.97 2427.37 1357.67 1935.63 1791.58 1924.99 318.99 25328.18 28607.38 12256.82 16350.57 3146.72

2.3蕉村镇实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2.3.1总体要求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在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耕地和“四荒地”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以现有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的面积和空间位臵,将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及承包地块、面积、空间位臵、用途、地类、权属证书等落实到户和记录在册,做到证、账、簿、地相符,完善和规范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档案和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电子信息系统,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 4 -

2.3.2严格工作质量标准

做到“四不漏、五一致、五公开、六规范”,即:

四不漏: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地。

五一致:台账与花名册一致,账册与证本一致,账册、证本与承包合同一致,农户承包土地与登记内容一致,权属管理与农村土地承包现状一致。

五公开:即公开登记政策,公开农户二轮承包土地,公开地块登记详细信息,公开登记结果,公开发证。

六规范:规范镇、村、组组织机构,规范实施方案,规范调查登记表册,规范航测图片数据,规范计算面积标准,规范权属管理。

2.3.3准确把握政策界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工作,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作为确权变更依据,且实测面积不与农业补贴基数挂钩,不与农民筹资筹劳标准挂钩,严禁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对延包不完善、权利不落实和管理工作不规范的,依法予以纠正,对存在争议和纠纷的,村组要先依法解决,再予以确权登记。

2007年,文治村南木元组老林口茶地、荒山的承包者陈大宣、谭忠元与文治村大新林场承包者谭龙孝发生了林木、林地权属纠纷,陈大宣以持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顺祥等人以持有《林权证》为由,双方均认为大新林场也属于其权证登记范围,由于对政策界限的把握不准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和《林权证》均存在错填和漏填权利人等事实,四界表述笼统含混,方位错位,面积严重不实等错误,从而导致文治村南木元组村民陈大宣、谭忠元与谭龙孝之间矛盾纠纷不断发生,出现过陈大宣、谭忠元乱砍、滥伐文治村南木元组和文治村大新林场林木事件,蕉村镇人民政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和处理,但当事人均不服,并多次上访。直到2013年9月4日,蕉村镇人民政府再次调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处理决定。

2.3.4妥善解决突出问题

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中,要妥善处理具体问题。凡是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处理;法律法规和现行政 - 5 -

2016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全文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第六篇

农村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农村各项改革正在扎实开展,一些重要改革事项试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农村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目标更加多元、影响因素更加多样、任务也更加艰巨。农村改革综合性强,靠单兵突进难以奏效,必须树立系统性思维,做好整体谋划和顶层设计,找准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牛鼻子和主要矛盾,进一步提高农村改革决策的科学性。要从总体上把握好农村改革的方向,提出深化农村改革总的目标、大的原则、基本任务、重要路径,从全局上更好地指导和协调农村各项改革,加强各项改革之间的衔接配套,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的综合效应。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从提高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出发,特制定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不断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健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的体制机制,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为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制度保障,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到2020年,农村各类所有制经济尤其是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财产权的保护制度更加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科技创新体系、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更加健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农村基层组织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更好保障,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并加强,农村基层法治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和农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更具活力。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基础上,加强对农村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农民家庭合法财产权益的保护,赋予农村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同等的市场主体地位,保证其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农户家庭经济、农民合作经济、各种私人和股份制经济、供销合作社经济以及国有农场林场等国有经济共同发展。

2.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把握好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关系,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实行“三权分置”。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方式,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

3.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调整不适应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关系,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强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促进农业尽快转到数量质量效益并重、注重提高竞争力、注重农业技术创新、注重可持续的集约发展上来。

4.坚持保障农民权益。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保障农民合法经济利益,尊重农民民主权利。

5.坚持统筹兼顾。统筹考虑农业和农村发展,统筹考虑城乡改革发展,统筹考虑公平和效率。

6.坚持循序渐进、试点先行。发挥好基层和群众首创精神,在把握方向、坚守底线前提下,鼓励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认真组织好农村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对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的重大改革,要按程序报批,取得授权,在一定范围内开展试点。

7.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必须始终把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作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政治保证,提高依法做好“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深化农村各项改革。

二、关键领域和重大举措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基层党建等领域,涉及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要聚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等5大领域。对这5大领域改革的核心问题,要明确大的方向、主要内容和重大方针对策,进一步理清改革思路。

(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的农村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形式,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制度保障。在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建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与村民自治组织制度相交织,构成了我国农村治理的基本框架,为中国特色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基本的制度支撑。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必须以保护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核心,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为重点,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的有效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确保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惠及本集体所有成员,进一步发挥集体经济优越性,进一步调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积极性。

1.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防止犯颠覆性错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是: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落实集体所有权,就是落实“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属于本集体成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明确界定农民的集体成员权,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归属,实现集体产权主体清晰。稳定农户承包权,就是要依法公正地将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落实到本集体组织的每个农户。放活土地经营权,就是允许承包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依法自愿配置给有经营意愿和经营能力的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一是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允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经营性用途的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前提下,可以出让、租赁、入股,完善入市交易规则、服务监管制度和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在保障农户依法取得的宅基地用益物权基础上,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住房保障新机制,对农民住房财产权作出明确界定,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探索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的有效途径。

二是深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抓紧修改有关法律,落实中央关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的重大决策,适时就二轮承包期满后耕地延包办法、新的承包期限等内容提出具体方案。在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基础上,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原则,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明确和提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法律效力,扩大整省推进试点范围,总体上要确地到户,从严掌握确权确股不确地的范围。出台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指导意见。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制定出台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的文件,规范草原承包行为和管理方式,充分调动广大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引导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使用权有序流转。

三是健全耕地保护和补偿制度。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行特殊保护。完善土地复垦制度,盘活土地存量,建立土地复垦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生产建设毁损耕地的复垦责任。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办法。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强化耕地占补平衡的法定责任,完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价体系,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到位、质量到位。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强对耕地占补平衡的监管,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田现象,杜绝违规占用林地、湿地补充耕地。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政府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完善和拓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票”等试点,推动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易地扶贫搬迁。

2.分类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在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核实农村集体资产基础上,对土地等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有利于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的集体统一运营管理有效机制;对经营性资产,重点是将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更多权能,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明确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保障农村产权依法自愿公开公正有序交易。现阶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严格限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切实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

3.深化林业和水利改革。实行最严格的林地用途管制制度。以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重点,深化配套改革,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实行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完善林木采伐权,管好公益林、放活商品林,调动林农和社会力量发展林业的积极性。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研究提出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的指导意见,有序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确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

(二)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必须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为核心,加快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符合国情和发展阶段的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规模化、组织化、社会化、产业化水平。

4.推动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在农村耕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以及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中和规模经营的度,不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不搞大跃进,不搞强迫命令,不搞行政瞎指挥,使适度规模经营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相适应。提升农户家庭经营能力和水平,重点发展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规模适度的农户家庭农场,使之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适时提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相关立法建议。

5.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鼓励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产品(14.46,0.31,2.19%)加工业务,创新农业产业链组织形式和利益联接机制,构建农户、合作社、企业之间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机制,允许政府项目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完善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

6.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家庭经营在相当时期内仍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力量,要通过周到便利的社会化服务,把农户经营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充分发挥农业公益性服务机构作用,大力培育多种形式的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健全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府向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

7.培养职业农民队伍。制定专门规划和切实可行的政策,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造就高素质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扶持有技能和经营能力的农民工返乡创办家庭农场、领办农民合作社,创立农产品加工、营销企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8.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对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作出明确规定,建立严格的资格审查、项目监管和定期督查机制,禁止以农业为名圈占土地从事非农建设,防止“非粮化”现象蔓延。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向农业输入现代生产要素和经营模式。探索建立工商资本农地租赁风险保障金制度。

9.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和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研究出台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化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创新行业指导管理体制、企业市场化经营体制、农场经营管理体制,明晰农垦国有资产权属关系,建立符合农垦特点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进一步推进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按照为农服务的宗旨和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的方向,因地制宜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与农民利益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作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使之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三)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对农业实行必要的支持保护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客观需要,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以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加大农业支持保护力度,提高农业支持保护效能,完善农业生产激励机制,加快形成覆盖全面、指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配套、操作简便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10.建立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农业农村投入只增不减。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转换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大力清理、整合、规范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对“小、散、乱”及效果不明显的涉农专项资金要坚决整治;对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的涉农专项资金予以整合;对地方具有管理信息优势的涉农支出,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切块下达,由地方统筹支配,落实监管责任。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杜绝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切实提高涉农资金投入绩效。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支农事权,明确政府间应承担和分担的支出责任,推进各级政府支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11.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农产品市场调控制度。根据各类主要农产品在国计民生中的重要程度,采取“分品种施策、渐进式推进”的办法,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进并继续执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按照“价补分离”的思路,继续实施棉花和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完善补贴发放办法。改革、完善玉米收储政策。改进农产品市场调控方式,避免政府过度干预,搞活市场流通,增强市场活力。完善农产品收储政策,坚持按贴近市场和保障农民合理收益的原则确定收储价格,降低储备成本,提高储备效率。加强粮食现代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积极鼓励引导流通、加工等各类企业主体参与粮食仓容建设和农产品收储,规范收储行为,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强化以信息化为支撑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新型业态,发挥电子商务平台在联结农户和市场方面的作用。

12.完善农业补贴制度。保持农业补贴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开展农业补贴改革试点,将现行的“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优化补贴支持方向,突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保持与现有政策的衔接,调整部分存量资金和新增补贴资金向各类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合理确定支持力度,不人为“垒大户”。进一步拓宽财政支农资金的渠道,突出财政对农业的支持重点,持续增加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完善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民技能培训的投入机制,强化对农业结构调整的支持,加大对农业投入品、农机具购置等的支持力度。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健全快捷高效的补贴资金发放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对农民收入补贴的办法。

13.建立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新机制。积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农业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配套完善供水计量设施,建立有利于节水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制度和节水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

14.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坚持科技兴农、人才强农,推进农业科研院所改革,打破部门条块分割,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促进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完善科研立项和成果转化评价机制,强化对科技人员的激励机制,促进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扶持种业发展,做强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的大型骨干种子企业。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探索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

15.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机制。推广减量化和清洁化农业生产模式,健全农业标准化生产制度,完善农业投入品减量提效补偿机制。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激励机制。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和东北黑土地保护。深入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还湖、限牧限渔。完善森林、草原、湿地、水源、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稳定投入机制。

16.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坚持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健全政策支持、公平准入和差异化监管制度,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规模和覆盖面,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全面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加快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竞争适度、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健全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的制度,完善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开发和农村建设的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国农业银行(3.09,-0.02,-0.64%)“三农金融事业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能力和水平。稳定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完善治理结构。鼓励邮政储蓄银行拓展农村金融业务。鼓励组建政府出资为主、重点开展涉农担保业务的县域融资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完善农村信贷损失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地方财政出资的涉农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稳妥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和完善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拓宽“三农”直接融资渠道。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以具备条件的农民合作社为依托,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引导其向“生产经营合作+信用合作”延伸。金融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业务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地方政府切实承担监管职责和风险处置责任。完善地方农村金融管理体制,推动地方建立市场化风险补偿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级与授信。完善农业保险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成立农业互助保险组织,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发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求的保险品种,提高保障水平。深入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研究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四)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必须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方针,协调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努力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17.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规划体制。加快规划体制改革,构建适应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规划编制体系,完善各类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监管制度,健全县市域空间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尽快修订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镇、乡、村庄规划,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下,探索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提高规划科学性和前瞻性,强化规划约束力和引领作用。

18.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和建管机制。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探索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机制。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决策、投入、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建立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通过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等方式,更好地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和运营。

19.推进形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完善县域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机制。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乡统筹发展。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促进城乡区域标准水平统一衔接可持续,完善综合监测评估制度。鼓励地方开展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改革试点。

20.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充分考虑各类城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细化完善和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加快建立和实施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对常住人口的全覆盖。构建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明确各级政府承担的相应支出责任,增强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区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

21.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加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落实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政策。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原则,突出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障覆盖面,把进城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五)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

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社会治理面临新挑战,必须坚持党政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协同,围绕提高农村基层治理水平,加强乡镇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村民自治组织民主制度,形成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

22.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始终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深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选好用好管好带头人,向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和贫困村党组织选派第一书记。严肃农村基层党内政治生活,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和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处理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惠农资金、侵占征地补偿款、侵吞集体资产等发生在农民身边的腐败行为,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务监督机制,保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凝聚力。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强化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多为群众办实事,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带领群众共同脱贫致富奔小康。严格落实农村基层党建责任制,发挥县级党委“一线指挥部”作用,加大抓乡促村工作力度。

23.健全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健全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探索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在有实际需要的地方,依托土地等集体资产所有权关系和乡村传统社会治理资源,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在已经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的地方,开展以农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探索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载体,创新村民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建立务实管用的村务监督机制,理顺村务监督机构与其他村级组织的关系,切实发挥村务监督机构作用,落实群众监督权。积极探索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等协商形式,重视吸纳利益相关方、社会组织、驻村单位参加协商。研究明确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机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定位及相互关系。在进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组建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地区,探索剥离村“两委”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职能,开展实行“政经分开”试验,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

24.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高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村社会文明水平。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修订乡规民约。充分发挥公共文化服务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平台和支撑作用,加强农村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资源的整合利用,提高设施利用效能。建立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体育健身等重点文化体育工程有效合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各类文化组织和机构参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抓好农村业余文化骨干队伍建设,加强农村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保护和传承具有民族特色的农耕文明,加强农村地区的文化遗产保护。广泛开展具有乡土特色的文化活动,推动文化与特色农业有机结合,提升农产品文化附加值。引导和组织农民成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发挥乡规民约的积极作用。

25.创新农村扶贫开发体制机制。着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让农村贫困人口掉队的要求,分类施策,加快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完善贫困县考核机制,完善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完善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建立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有效衔接的机制。完善片区联系工作机制,推动片区规划实施与减少贫困人口的目标相结合,将政策、项目等落到实处。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抓紧研究制定扶贫开发的重大举措,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

26.深化农村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基层执法力量,推行对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的综合执法,确保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依法维护农村生产生活秩序,提高农村基层法治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切实增强领导、组织、监督农村改革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坚持问题导向,下大力气解决好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完善各级党委和政府推进农村改革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和落实责任制度。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农村改革工作,把握好方向和路径,加强对农村改革工作的指导,确保各项农村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2015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第七篇

第1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根据市县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和房屋产权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统筹推进“三个集中”,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改革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农业增收,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珍惜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

(三)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以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为前提,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三、目标任务:

按照市、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乡镇改革试点的调查摸底、确权工作,使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并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债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化农村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同时,配合县上有关部门积极搭建产权流转平台,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配套工作,将改革试点工作推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内容:

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的清理调查并确权。二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所有权的清理、核实、并确权。三是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四是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等的流转。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一是镇政府召集全镇相关干部和村(社区)组干部,召开宣传动员会,进行业务培训、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村(社区)在镇干部的指导下邀请议事监事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以及各村民小组长参加产权制度改革的宣传动员会。三是各村民小组召集村民和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召开宣传动员会。三级宣传动员明确改革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要通过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对外出务工的人员要去信去函告之,做到改革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做到人人知晓改革、人人参与改革,为下一步的工作营造良好气氛。并完成村组班子领导组建,各村(社区)要挑选公正、公道年富力强人员担任议事监事组、各村民小组完成工作组人员搭配。

(二)调查摸底和土地勘查

各村(社区)议事监事代表、各村民小组工作人员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对村组的边界进行勘查,完成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特别是认真完成各村组农户承包地、林地、宅基地、空闲基地以及房屋的丈量、调查。农户承包地做到边界准确,四至清晰,宅基地和空闲基地认真勘验,绘制草图,计算出面积。农户房屋要确定方向和四至。按标准计算面积。并完成相关表册填写和报送。

(三)数据录入复核及公示

各村(社区)、组对调查摸底数据进行复核后,统一报政府,政府将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复核,按照县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并建立台帐。录入完成后交村组进行审核、复核后对基础数据公示7天,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确权方案并报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下发村组并进一步公示7天并确认。

(四)确权发证

国土、农发、房管、林业部门对上报无误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发放相关证书。

六、组织机构:

(一)花桥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杨学强

第一副组长:张启勇

副 组 长:王凯、葛师勇、贺文良

成 员:何志伟、李菊、徐勤、吴琼英、张平安

联 络 员:张平安 (联系县指导联络组,指导全镇产权制度改革,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发放)

(二)县指导联络组

组 长:李中华

成 员:余冲、李洁林、覃玉光、徐艳、龚非凡

(三)各村(社区)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四大柱及村民小组长组成,由镇提供表格各村填写即可。

(四)各村民小组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议事监督工作组。由村民推举的村民代表组成,每个村民小组3-5人,并报镇审查。

(五)数据录入组。由何志伟、张灿负责,主要由大学生志愿者组成,主要负责数据录入,建立台帐。张诗启负责原秀峰项目调查数据收集、整理。

(六)后勤保障组:由李菊、何志伟组成,主要负责后勤保障、会务安排、宣传资料陪办、办公设施筹备以及经费保障。

第2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从根本上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化解当前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解决制约农村产业发展的难题,按照省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要求,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摸清底子,明确权属,搭建平台,以激活农村资源,促进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XX届X中全会精神,以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目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内容、目标和原则

改革内容: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农村资产流转平台建设。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

改革目标:通过改革摸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地、农村房屋的现状和数量,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使农村资产变为“资本”进入市场,最终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和城乡一体化产权流通市场。从根本上化解当前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破除制约发展、影响稳定的体制性障碍,解决农村产业发展的资金难题,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社区集中,把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使其收入趋于多元化。

改革原则:坚持加强耕地保护原则、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原则、坚持尊重村民自治原则和不搞均贫富原则。

三、实施步骤

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第二步建立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

(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步骤

确权登记工作分三个阶段、一年半时间完成。第一阶段基础工作阶段(20XX年9月-10月),采取“组由村管”的方式,将全县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村,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第二阶段为试点启动阶段(20XX年11月-2015年3月),先在药惠管委会、通远镇分别选择1-2个村进行先期全面改革试点,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确权到户(其他经济组织),并进行发证工作,逐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体系。第三阶段是全面推行阶段(2015年4月-2015年3月),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分批在全县范围内推开,全面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工作具体通过以下5个步骤完成:

1、摸底调查。分别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和乡镇、村、组干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村入户进行摸底调查。分级、分户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调查摸底表;同时完成土地、房屋的勘丈、面积核实工作。

2、汇总核实资料,公示摸底调查结果。完成摸底调查工作之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按集体土地所有权信息、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信息进行分类、核实,对核实无误的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别形成分类统计表。核查、统计工作完成后,按权属对摸底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对公示过程中群众提出异议的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研究解决,解决不了的报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

3、登记公告。由所有权人提出申请登记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产权进行登记前公告,公告期为15天。

4、登记颁证。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分别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报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并经县政府批准,予以注册登记,并向所有权人(集体经济组织)颁证。

5、档案整理,信息处理。确权登记工作结束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所有登记信息资料移交产改办统一完成资料归档和信息处理工作。

(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步骤

在完成确权登记的基础上,用一年半时间分两个阶段完成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6月前)。学习外地,结合我县实际进行深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第二阶段:启动工作(20XX年12月前)。完成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四、成果验收

1、验收方式。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验收实行:乡镇自查、组织联合抽查两种检查验收方式。

(1)乡镇自查。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结束后,各乡镇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确认区域内各类农村产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上报。

(2)组织联合抽查。由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查看档案资料和实地访问农户的方式对农村产权颁证质量进行随机抽查。

2、验收程序。乡镇自查——组织联合抽查——形成验收报告。前一个步骤是后一个步骤的基础,如果前一个步骤检查未能通过,则不再进入后一个步骤。

3、验收标准。由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改革要求,分别制定确权颁证的验收标准。

五、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县委副书记范九利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建超、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军利和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旭辉任副组长,县统筹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文体广电局、人行高陵支行、县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10个乡镇(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建斌兼任,副主任由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李治中、县农林局局长陈兴文、县土地流转中心主任张文祥、县农林局副局长闵小平兼任。综合办公室内设综合科、宣传咨询科、督察协调科、信息处理科,具体负责文件制定、组织协调、督促落实、资料收集、政策解释、信息处理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综合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第一工作组组长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建斌兼任,具体负责县国土资源局承担的工作任务;第二工作组组长由县土地流转中心主任张文祥兼任,具体负责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承担的工作任务;第三工作组组长由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李治中兼任,具体负责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各工作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组建工作队,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

2、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管委会)是本次改革的主体,负责与领导小组及有关业务部门联系,完成本辖区内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摸底、勘测定界、确权登记、发证、纠纷处理、管理工作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的勘测定界、面积核实工作;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查摸底、确权登记、发证、仲裁、管理工作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以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调查摸底、勘测丈量、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县司法局负责农村房屋产权纠纷的调解工作;县民政局负责行政村的勘界工作;县信访局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期间的信访工作;县档案局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县文体广电局和县农林局负责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人行高陵支行负责协调县内各金融机构做好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3、召开动员部署会。20XX年9月召开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启动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总体动员、安排部署。各乡镇、职能部门也要召开动员会,安排具体工作,分解工作任务。

4、开展业务培训。一是通过动员会、专题会、组织讨论等形式,对各部门和乡镇负责人进行培训,达成共识。二是统一编印培训材料,对乡镇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农村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开,由县统筹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文体广电局、人行高陵支行、县监察局等及10个乡镇(管委会)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6、确保工作经费。此项工作的经费由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县政府申请专项资金。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承担改革工作任务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文体广电局、县农林局、乡镇(管委会)以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要向村干部和村民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消除广大村干部和村民的顾虑,积极参与和支持此项改革。

3、分工明确,务求实效。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 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分工负责,密切合作的原则,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4、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肃纪律,坚持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决不允许暗箱操作,损害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循序渐进,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第3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大委发【20XX】28号文件《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7月9号召开的农业产业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专题会议精神,结合王泗镇庙湾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现拟定王泗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尊重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坚持原则与灵活相结合的方法,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推进农村生产要素和农业资源资本化。激活“三农”发展动力,促进城乡相融,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2、坚持原则和灵活性相结合,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

3、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4、坚持主体改革与综合配套体制完善相结合。结合实际,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实效。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指导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党委政府成员挂片,指导到村。

2、成立工作组。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镇、村(社区)和社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为成员的各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的摸底、登记、确权,确保工作按要求、按进度推进。

3、落实三包责任制。镇干部(至少一名)包到村(社区),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

4、成立各社资产管理小组。在各社召开群众宣传动员会,并由群众推荐出5—7名代表组成资产管理小组,负责解决产权制度改革中的调查摸底和确权登记工作。

5、成立纠纷调解组。抽调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和有威望的同志组成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纠纷调解组。深入到农户,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制定信访和矛盾调处预案,并及时进行调解,确保在确权过程中不出现违法违纪事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调查摸底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工作(7月10日开始)

利用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户宣传资料100%到户。

(二)业务培训工作(7月12日—7月18日)

请县级有关部门对村(社区)的工作组成员、登记员代表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基本原则,方法步骤以及各自的职责任务。调查摸底工作中各种表格的规范填写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调查摸底登记工作(7月19日—8月15日)

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社提前1—2天书面通知农户带上资产证明、户口薄、户主身份证等到指定地点,由调查登记员对承包地、自留地、农村房屋、集体建设用地进行调查摸底,并填写摸底表。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迅速转入录入工作。

(四)、梳理调处问题,制定村、社规民约(8月1日—8月20日)

解决调查摸底工作出现的问题。由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及时召开片工作会,及时回报和解决调查摸底中反映的问题,确保调查摸底顺利进行。

(六)确权公示工作(8月21日—8月30日)

由农户提出书面确权登记申请(承包土地经营权,房屋产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并按照职能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登记材料,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产权登记。并填写公示榜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也可以召开群众会在会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农户签订产权确认书。公示有异议的农户,可以书面申请核查或调处。农户与农户之间的纠纷由各社资产管理小组进行调解;社与社之间的争议由纠纷调节组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调解处理。

(七)归档立卷、完善配套机制(9月1—9月15日)

工作组要指导村、社做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归档收集、整理、归档立卷。社级原始档案完成后,统一交村委会管理。

建立耕地保护机制,以社为单位建立耕地保护台帐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落实每块耕地的保护责任。

(八)审核颁证、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配合县级职能部门填写证书,经认真审核后打印证书并发放到户。拟定写出王泗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并做好迎检工作,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完成。

第4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嘉委办[20XX]17号)、秀洲委办[20XX]38号及秀洲农[20XX]101号文件精神,为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优化集体资产、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的和谐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2015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汇报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第八篇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汇报

现将**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镇位于**区南部山区,总面积136平方公里,辖37个行政村,70余个农村专业合作社,现有农户17600户,人口4.5人,耕地面积34700亩。根据这次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精神,我镇***、**、***三个村为首批试点村。三个试点村1999年第二轮土地延包签订的耕地面积2497.21亩,签订土地延包合同1135份。二轮延包后共收回330人承包地。其中因家庭人口变化收回承包地的有236人(死亡、出嫁),因上学收回承包地的有36人,因户口迁移收回承包地的有52人,外出务工经商收回承包地6人。近几年三个试点村土地流转的总面积达到1078亩(其中流转到合作社的370亩、流转到企业的708亩,)共签订土地流转合同873份,涉及农户873户。

为抓好该工作的落实,组织三个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相关包村工作人员先后到临淄、沂水等先进单位进行参观学习,为该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具体工作中,一是加强该项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镇长、副书记、分管农业副镇长为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党委副书记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分管农业副镇长为办公室副主任;安排14名机关干部作为产权改革指导员入驻各试点村,全面负责各村工作指导、协调和督导工作。同时,根据市区工作要求及全镇实际,镇党委政府召开动员会,制定出台《**镇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会后,三个试点村也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并选派工作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熟悉业务的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重视宣传发动。三个试点村通过召开村两委成员、村民代表会议,根据本村实际,对在确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和征求意见,并认真学习《**镇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党员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首先带头宣传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知识,动员群众主动参与、全力配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村两委,先后印发宣传资料宣传单1000余份,发放到每家每户,并在村民集中居住区和人口密集地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小标语、举办宣传栏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为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在确权登记过程中,各户确定了户代表,由各村村民小组长组成村级议事机构,负责解决在产权具体摸底方法,确保了入户调查的质量。组织全体班子成员、包村指导员、试点村书记主任、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和座谈。针对改革的相关政策、实施步骤、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讲解和分析,使工作人员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抓好相关人员培训。组织三个试点村的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参加市区培训班,系统学习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具体掌握农村产权制度工作的主要步骤和重要政策依据。同时,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也先后3次对相关工作人员重点对该项工作的各项程序进行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四是做好基础材料的准备工作。镇经管站和各试点村在第二阶段工作开展之前将第二轮延包合同和土地台账进行确认,并对所有合同进行复印,为存档工作打好基础。使包村指导员和村工作人员了解了情况。

五是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制定各试点村实施方案。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工作原则是:各试点村依据村情制定相应的方案,以村为主组织实施。根据土地变更情况,就是第一条提到的情况,经过分析,三个村都制定了先将土地变更情况进行规范后,再行入户的方案。目前各试点村正在进行这项工作,按照要求,这项工作于6月20日结束。具体办法是,对调地换地的,双方签订协议,签字并经村委认可存档,出现纠纷的村组织协调,协调不成的,存疑,暂不发证。同时也初步制定了几条工作原则,一是对侵占扩大种植面积的,经现场指认,按照原承包面积登记发证;二是对抽地、补地等土地变更的,按照现实情况登记颁证;三是对发现的新的问题和矛盾,统计汇总后统一进行答复。

六是加强督导,确保了入户调查质量保证按时保质完成。搞好摸底调查登记工作。在区农业局、经管站等部门、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各村认真统筹协调、精心指导下,分组负责展开调查摸底、登记工作,在确保开好一个群众会的同时,实行调查登记和房屋测绘同时进行。在详细填写摸底表和房屋测绘过程中,扎实抓好现场操作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登记情况和房屋测绘的准确性。每天按时收集整理各个工作组提出的问题,及时推进我镇农村改革试点的工作进度。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组织人要开展了摸底登记表的数据审查和查漏补缺工作,及时梳理在调查摸底工作中了解到和反映出的问题进行归类,对一时不能解决和答复的问题及时上报到区农业局。组织各村结合自身实情,(

七是做好基础材料和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做好档案工作,及时将各村工作开展情况、各类基础材料、影像资料整理完善。

二、下一步主要工作目标

一是抓好测绘工作,严格公示程序。测绘结束后,组织农户现场确认土地,要求承包人和四邻均在图纸上签字,公示后予以确认。

二是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督导。镇领导小组加强定期调度,坚持当天一汇总、两天一调度的原则,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三是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在抓进度、抓质量的同时,要抓好矛盾处理,要做到提前预见矛盾,合理避免矛盾,化解新的矛盾,确保该项工作如期顺利圆满完成。

2016农工委工作计划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第九篇

为推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县委农工委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全县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精神,对2016年重点工作进行了谋划,现就总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大局,充分发挥督导协调、组织指导、调研服务职能,突出抓好四项重点工作(以农业开放为重点的农业项目建设、以食用菌、设施园艺为重点的农业产业优化升级、以中心村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和集体股份制改革为重点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两个争创”(争创“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先进县”和“全省城乡统筹发展先进县”)活动,努力实现“两个确保”(确保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确保农业产业化工作和城乡统筹工作在全市领先位次),推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目标

(一)全县农业农村工作主要预期目标:全县农业增加值增长9.4%,达到35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4.1%,达到7300元;以食用菌、设施园艺、畜牧业为主的农业产业化产值经营额达到45.5亿元,增长12.3%,占农业总产值的72.4%;特色产业提供农民人均纯收入5200元,增长13.1%,占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的71.2%。

(二)农业产业化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全县食用菌新增6510万盘袋(其中双孢菇种植面积26万平方米),生产总量达到4亿盘袋以上,总产量达到40万吨以上,产值40亿元以上;工厂化食用菌日产能力达到100吨以上;设施园艺产业新增5000亩(其中花卉2000亩);大田结构调整面积达到6万亩(其中万寿菊种2万亩以上);牛、猪、羊存栏数达到39.8万头(只),增长10%;新增农业园区1万亩。

三、工作重点

(一)实施“1860”农业重点项目推进计划,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1、充分发挥农业产业招商组作用,加强开放引资工作,引进一批大项目。充实农业产业招商组力量,完善激励机制,强力对接“京津唐、珠三角、长三角、东三省”等重点区域,加大项目推介力度,积极引进大企业、大集团来我县投资农业开发,力争年内每个乡镇引进落地投资亿元以上农业重点项目1个、谋划推进亿元以上项目2个以上,每个农口部门引进落地投资2000万元以上农业重点项目1个、谋划推进5000万元以上和亿元以上项目各2个。

2、加强服务协调,推进在建和签约项目投产和落地。全力做好部门承担的奥科瑞丰绿色能源产业化基地项目和国家级绿色能源示范县项目协调服务工作。一是会同卧龙镇做好新能源技术研发中心征占地等工作,争取项目在5月份前落地开工;二是会同奥科瑞丰公司做好国家级绿色能源示范县项目材料组织、项目谋划和申报争取工作。三是积极帮助鑫永晟公司引进相关合作企业,及时解决资金问题,争取投资1.58亿元的活性炭创意城项目签约落地。四是积极推进总投资2500万元的年产1.5万吨植物蛋白饮品项目,确保10月底前峻工投产。该项目由承德杏之源饮品公司实施,项目选址在卧龙镇三十家子村,占地28亩,已落地开工。五是积极帮助兴达公司做好项目选址等前期工作,争取6月份前签约开工。

3、加强管理扶持,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以森源、润隆、鑫永晟等企业为重点,加大企业技改扩能和品牌建设力度,全面提升企业整体实力和市场影响力,年内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5家,新增省级著名商标3件、名牌产品2件。

4、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规范提升工程。推广肃宁四个覆盖经验,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优化整合力度,开展四个一活动(整合壮大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总结推广一批,组建兴办一批),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整体实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率及农民参合率。2016年,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覆盖率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85%以上;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60家,评选县级示范社10—15家。

(二)实施产业优化升级工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1、加快主导产业规模扩张。食用菌产业在积极推进香菇、滑子菇等主导品种的同时,加快推进杏鲍菇、黑木耳、双孢菇等品种发展,确保年内新增食用菌6500万盘(袋)。设施园艺产业以暖棚建设为重点,在积极推进榆树林子、台头山、道虎沟等主产区发展的同时,通过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招商引资等形式,引进龙头企业、生产大户投入设施园艺园区建设,确保全年新增设施园艺面积5000亩。畜牧业以福满樽、宏福祥生猪养殖及屠宰加工等项目为依托,突出抓好茅兰沟、道虎沟等基地建设,实现牛、羊、猪年存栏40万头只以上。大田作物调整面积6万亩以上。

2、调整优化特色主导产业结构。食用菌产业通过重点调整“两个结构”、促进“三个转变”,年内新发展双孢菇种植面积26万平方米、新增工厂化杏鲍菇生产2000万袋;设施园艺产业以暖棚建设为重点,以黄瓜、百合、非洲、月季等为主打品种,实现年内新发展设施菜3000亩、设施花卉2000亩;畜牧业以规模养殖小区建设为重点,以生猪、肉牛、肉羊为主导品种,年内新建养殖小区15个,实现基地规模的逐步扩张;大田作物积极优化种植结构,提高农业比较效益,年内发展花卉苗木3.5万亩,露地菜1万亩,药材、薯类、油料作物等经济作物1.5万亩。

3、积极推行先进生产经营模式。以龙头企业、合作社为重点,通过政策扶持等措施,积极推行“龙头企业+加盟园区+产业工人”和“合作组织+加盟园区+产业工人”的生产经营模式,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提高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水平,年内新发展设施农业园区1万亩以上,其中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社带动实施的加盟园区达到6000亩,推广香菇立式栽培模式1500万袋以上。

(三)强力推进中心村建设,打造一批精品工程。

1、以结转、续建、巩固提高为主,扎实推进中心村建设。一是加强中心村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一方面持续抓好2016年已启动实施的21个中心村、幸福乡村、新民居示范村建设工程,确保新民居工程10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另一方面结合2016年度省新民居建设要求,年内新启动实施新民居示范村工程3—5个,并按照建设要求,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二是积极推进整村拆迁复垦工作。充分利用土地增减挂钩政策,确保每个乡镇都有整村拆迁项目区,同时,配合国土局做好建新拆旧项目区申报工作;三是加强奖补资金管理,拓宽筹资渠道。按照《关于推进中心村建设实施意见》和《整合项目统筹资金支持中心村建设》要求,继续加大中心村(幸福乡村)奖补资金管理,提升整合支农项目资金打捆使用效率。推行村企合作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开发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中心村建设。四是同步发展产业。因村制宜,每个中心村确定1-2项主导产业,与新民居一并规划、一同实施,不断拓宽致富途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2、加速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打造一批样板村和亮点村。

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以“四清五化”(以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为着力点,集中治理农村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在重点推动2016年41个重点村(社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加大行政推动、强化宣传发动、开展重点村整治等措施,逐步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年内新增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重点村10—20个。一是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将此项工作列入乡镇年度考核目标,列入部门否决指标,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动;按有关政策要求,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经费管理,确保专项经费科学有效使用。二是突出重点,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结合造林绿化、护林防火和爱国卫生运动,以乡镇政府驻地、中心村、国省干道沿线等重要节点为重点,开展春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逐步拓展延伸,以点带面,覆盖全县所有农村村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能力,发挥农民在环境卫生整治中主力军作用。三是多元筹资,加快推进环卫基础设施达标建设。加大县乡财政投入,整合农村改厕、环卫、交通等项目资金,拓宽投入渠道,着力加强小城镇及中心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强化管理创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结合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研究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建立专职保洁员队伍和长效管理机制,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镇或县集中处理”农村垃圾管理模式;建立综合执法机构和日常管理机构,加强日常管理和综合执法力度,提高农村环境管理水平。五是协助奥科瑞丰公司加快建立秸杆初加工基地,有效解决秸杆柴草乱堆乱放,污染环境问题。

(四)启动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程,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1、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启动实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及时牵头组建试点工作机构,建立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协调服务的工作机制,制定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启动实施。

2、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一是全面清查承包土地。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基本经营制度不变的前提下,以第二轮土地延包为基础,按照地块、面积、合同、经营权证“四到户”要求,做好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确立农民主体地位。二是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土地流转行为。突出抓好县、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配置软硬件、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平台;推广以出租、入股等方式规模流转土地模式,有效解决企业用地问题。树立榆树林子、平房、七家岱三个土地流转典型示范乡镇,到年末使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13.5万亩以上,其中规模流转土地达8.5万亩以上,实现土地高效有序流转。三是完善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加强仲裁庭建设,培训、聘请社会仲裁员,热心接待、认真调处、依法仲裁各类土地承包矛盾与纠纷,化解率达到100%。

3、推进集体经济股份改革,提升村级“三资”监管水平。一是完善村级财富积累机制。严格村级项目招投标、资源发包等监管,加强农村“三资”管理。二是加强典型培树工作。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保护严格、运转规范、监管有力”要求,积极培树、总结我县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造工作先进典型1-2个,并进行推广。三是着力打造农村“三资”监管网络服务平台。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村财乡镇代管及村会计代理中心工作,推行村级财务电算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试点。

4、健全农民负担监管措施,切实维护农村稳定与发展。一是全面落实减负四项制度(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报刊订阅“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农案件责任“追究制”);二是进一步强化村级“一事一议”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助推新农村建设;三是加大对支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力度,会同县有关部门认真开展涉农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涉农信访问题。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是改进督导考核方式,强化工作动力。通过推行定期通报、现场观摩、农业重点项目建设展示等推进机制更好地促进工作落实。会同督考办等部门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公平进行考核,切实将农业产业化各项指标考实考准。严格按照农业农村工作责任状的要求和考核结果进行评比,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二是加强涉农项目整合工作,强化资金扶持力度。协调财政部门按有关政策足额兑现2016年度各项奖补。协调农口部门将农业各类政策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与产业园区、龙头企业、中心村建设有机结合,依托项目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发展和加快转变农民生活方式。三是积极创新经营方式,构建三位一体利益共同体。鼓励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型、专业合作社牵动型等经营方式,引导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与基地、农民三位一体的的利益共同体,有效地把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联结起来。四是引入项目竞争机制,探索产业发展新模式。继续推行支农资金打捆使用、重点项目重点支持、引入项目竞争机制的办法,对各乡镇新建园区、企业进行竞标,凡积极性高、工作落实的好的乡镇,园区和企业优先得到资金支持,不受指标限制。同时协调金融部门进一步加大农业支持力度,推动主导产业快速发展。五是提升设施农业建设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服务能力,解决主导产业发展资金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办法,提升服务水平,加大龙头企业、园区大户、设施花卉园区及工厂化项目的贷款担保扶持力度,并探索产业化重点项目贴息办法,有效解决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六是加强调研工作,促进科学决策。加强农业产业政策研究,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围绕农业产业化、中心村建设、农村经济管理、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进行深入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发展思路和建议意见,促进县委、县政府农业农村工作决策的科学化。

以上这篇农工委工作计划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

  •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方案(2016-07-26)
  •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文件(20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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