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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考核细则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16    阅读:

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办法
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考核细则 第一篇

安寨卫生院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绩效

考核办法

为加强乡村医生的管理,调动广大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稳定乡村医生队伍,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巩固基层医药卫生综合体制改革成果,保障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分配制度有效实施,确保广大群众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建立和完善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以岗位责任与绩效考核为基础,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考核激励制度,促使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充分调动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从而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技术水平。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科学、合理原则。根据一体化管理工作内容,结合地方实际,科学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和指标,坚持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方法,强化科学指导。

(二)客观、真实、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综合管理和群众满意度为考核重点,考核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考核结果要客观反映卫生服务一体化落实的真实情况。

(三)全面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原则。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对村卫生室的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采取不定期督查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实行绩效考核,促进村卫生室全面履职和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四)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挂钩原则。坚持奖优罚劣,严格根据考核结果兑现村卫生室的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经费,不断提高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三、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规范基本医疗和合理用药情况、药房规范化、一体化管理执行情况和居民满意度等,重点对职能履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和依法执业行为等进行综合考核。

四、考核方法

(一)考核对象。辖区范围内纳入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

(二)考核主体。由卫生局成立考核工作指导组,负责对村卫生室绩效考核工作的督查、指导和管理,乡镇卫生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卫生局将会同财政等部门对卫生院实施绩效考核情况进行随机复核,复核比例不少于20%行政村,以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及考核结果的科学运用。

(三)考核程序。

1、每年对辖区内的村卫生室进行考核4次,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束后卫生院将考核结果报卫生局复核后确定。采取的具体方法是:

(1)查阅资料和文件。查阅村卫生室的相关报表、工作记录、处方、门诊登记和相关医疗文书等。

(2)现场查看。查看村卫生室的内部设置和药品等情况。

(3)走访群众。调查不少于10户居民,并发放调查表,了解群众对村医服务的满意度。

(4)计算绩效值。按照《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评分并计算绩效值,绩效值总分为100分。

2、卫生局组织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及时反馈给卫生院和被考核的村卫生室,并进行公示。村卫生室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的,可申请卫生、财政部门进行再次复核,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五、考核与奖惩

考核结果作为核定村卫生室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以及机构评先奖优和机构负责人选聘的参考依据。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分值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及以上为合格,补助100%,,80分以下为不合格,按照相关得分比例进行核发补助资金。

(一)结果运用。对考核优秀、合格的村卫生室,按照规定的标准全额拨付补助经费;对考核不合格的村卫生室按照政府补助资金乘以考核得分相应比核拨补助资金。对未按规定实行一体化管理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村卫生室不予核拨政府补助资金。村卫生室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应得经费由各卫生院在公共卫生均等化补助资金中给予适当补助。

(二)补助标准。纳入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按要求完成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并经考核合格后,按照政府规定的药品零差率销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标准给予全额拨付。

(三)资金拨付。村卫生室财政补助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办法,在考核工作未完成前对村卫生室按标准核定的应得补助资金实行预拨(按照任务进度序时预拨),考核结束后依据考核结果据实结算。

(四)村卫生室要根据考核情况,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完善运行机制。卫生、财政等部门结合绩效考核的结果,定期对人员队伍、设备设施、财政补助等影响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的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其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村卫生室功能建设、落实绩效考核,是巩固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络、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重要措施。卫生院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组织,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考核责任,切实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宣传绩效考核的重要意义。要建立社会监督和民主评议机制,使绩效考核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保障绩效考核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二)规范考核运用。政府补助村卫生室医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卫生院要据实登记入帐,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结余上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考核结束后要根据考核结果据实结算,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充分调动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积极性,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奖惩机制。

(三)严肃考核纪律。要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培训,统一方法程序、统一评价标准,考核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考核结果要公示,确保绩效考核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对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以及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办法根据市卫生局文件制定。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舞钢市安寨卫生院

2014年1月10日

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绩效考核评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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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考核方案
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考核细则 第二篇

XXX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高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居民医疗卫生需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XXX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和根据XXX卫生局《关于印发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考核目的

健全乡村一体化管理机构,完善工作制度,指导和督促全乡一体化卫生所,认真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职能,规范村一体化化卫生所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农村居民享受优质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 考核原则

(一) 根据以上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考核具体内容、标准和措施,有效地开展考核工作

(二) 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明确考核程序、内容、标准、抽调专业人员,采取回避制措施,对被考核卫生所进行公开考核,考核办法和结果要以适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三) 坚持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一并进行。

(四) 坚持考核结果与目标责任和经费补助挂钩,对乡村一体化卫生所分别量化,各实行100分制;低于70分为不合格,71-79分为基本合格,80-89分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其中任何一项一

票否决的内容若达不到要求的视为不合格。对村卫生所考核不合格者给予50%的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及相应基本公共卫生的服务经费,基本合格的给予70%的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及相应基本公共卫生的服务经费,合格者以上者给予100%的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及相应基本公共卫生的服务经费,优秀者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 考核对象

辖区内一体化卫生所

四、 考核办法

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进行综合考核。

五、 一体化卫生所考核内容和分值

(一) 统一业务管理 (50分)

1、 基本医疗工作 (10分)

(1)基本诊断常规工作。实行24小时应诊制度,完善病案及医疗文书管理。(2)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3)门诊等级、消毒记录齐全。(4)落实双向转诊制度。(5)治疗工作。依照诊疗规范,规范诊疗行为。

2、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15分)

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医疗废物实行专人管理,储存、转运、销毁有记录。若出现一项不符合要求者扣5分。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30分)

依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后总分换算后计分。

4、信息化建设工作 (5分)

(1) 信息化工作有专人负责。(2)参加信息化知识培训。(3)门诊处方电子化。(4)建立电子药品库。(5)居民健康电子档案达标。 若出现一项不符合要求者扣1分。

5、新农合工作 (此项为一票否决)

(1) 遵守新农合各项制度、协议。(2)协助政府开展新农合筹资。

(3)做好参合者服务,开展新农合政策宣传,报销情况公示。

(二) 统一药械管理 (16分)

1、药械实行乡镇卫生院管理,统一网上采购。2、宣传、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3、公示药械及收费价格。4、因病施治,合理用药。 若出现一项不合格者扣4分。

(三)统一财务管理及绩效考核 (12分)

村卫生所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债权债务独立承担,根据各村实际制定分配方案。

1、业务收支管理:一是村卫生所的收入每月10号、20号、月底汇总上报我院,月底汇总确保村卫生所财务有关数据真实、合法。二是村卫生所收支管理公开透明,自收自支,实行日清月结,村卫生所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实行绩效考核,以收以劳定酬。

2、收支结余使用:村卫生所的业务收入,在扣除实际消耗成本后的纯收益,应首先保证上缴金和医疗保险金。

3、资产管理:属村委会资产的另建账报村委会,扣除正常折损,村卫生所同村委会检查审核,作为村集体投入,保本报值。属私人物品,而村卫生所又必需的,以质论价作为个人资金投入。

若出现一项不符合要求者扣4分。

(四) 其他 (22分)

1、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4分)

(1)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2)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力,维护病人隐私。(3)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4)自觉遵纪守法,依法依规执业。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2、保持所容所貌合理整洁 (4分)

(1)统一规范悬挂村卫生所标牌,不摆放与医疗内容无关的或非法医疗广告标识。(2)科室布局合理,物品整洁,摆放合理,科标醒目,医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3)庭院、科室整洁卫生。(4)新农合公示、健康教育等卫生宣传栏或板报内容常新。

若出现一项不符合要求者扣1分,其中处置室不符合要求的一票否决。

4、社会效果 (14分)

随机抽取20名 以上居民调查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各项任务满意度,若有10 — 19%调查对象不满意者,扣7分,若20%以上不满意的此项不得分。

六、保障制度

(一)XXX乡卫生院要积极探索创新,切实加强对有关政策落实及改革进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

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交流会,查找不足,总结经验,确保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顺利推行。

【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考核细则】

(二)我院按照乡村一体化管理有关要求,成立考核小组,由院长XXX任组长,每季度考核一次,年底进行总结。对乡村一体化卫生所考核不合格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责令将其退出卫生所。

二0一二年四月一日

2015年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考核细则 第三篇

五马镇卫生院

2015年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

工作实施方案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是遵循区域卫生资源规划,对辖区内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强化服务功能,实施卫生行业服务的农村卫生体制,根据仁怀市卫生计生局2015年乡村卫生服务一体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年度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对全镇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优势互补、监管到位的卫生服务体系,对辖区6个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全部要求按照“五统一、二独立”的管理原则,进行健全村卫生室相关制度,规范医疗行为,规范操作流程,做到看病有日记,发药有处方,收费有发票,转诊有依据,消毒有记录,收支有台账,资料有档案,补偿有公示,对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底数清楚,能够按照序时进度进行开展工作,使村卫生室规范化良性运转,为群众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的卫生服务。

二、领导组织:

为保证制定方案有效的实施落实,成立五马镇卫生院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XXX(卫生院院长)

副组长:XXX(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XXX 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在院办公室,由张礼任办公室主任,由方谢、龙伟、吴春丽、简学群组成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全镇乡村一体化卫生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

三、工作内容:

1、加强巩固上一年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成效。

在2015年既要巩固上一年取得的成绩和成效,又要稳中求进,要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要求,加强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抓住乡村一体化卫生工作中“五统一、两独立”管理的核心和关键内容,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提升相应的服务效能。

2、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协助打击或取缔非法行医。 开展辖区内非法行医排查工作,协助镇卫生监督协管站对辖区内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和取缔,以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保证广大群众就医用药安全。

3、加强对村卫生室药械的统一管理

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进购的药品统一由卫生院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进行网上采购,实行百分之百基药和零差价销售。政府配套给村卫生室的医疗器械和办公用品由镇卫生院统一验收,统一分配,实行固定资产登记,并及时分发到村卫生室使用。

4、加强村卫生室农新合门诊即时结报和农合监督管理

辖区内所有村卫生室必须全部开展新农合门诊工作,应识别患者身份,杜绝非参合人员套取农新合资金,做好新农合资料管理,对当月新农合就诊的人次、患者姓名、疾病名称、医药费用、补偿费用、联系方式等给予张贴在明显处公示,接受群众及主管部门的监督。

5、 加强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管理

村卫生室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任务,由五马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与上级补助资金挂钩。村室工作人员要做到看病有登记、用药有处方、收费有凭据、收支有账证、工作有制度、岗位有职责、疫情有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及时到位,业务有考核、服务价格有公示。

6、加强村卫生室财务管理

卫生院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各村统一会计科目、统一银行账号,实行独立核算,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

7、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

卫生院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对村卫生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

(2)、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

(3)、村卫生室的内部管理;

(4)、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

(5)、群众对村卫生室人员服务的满意度;

考核评分办法按五马镇卫生院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制定的《一体化村卫生室综合工作考核办法》执行。根据考核的结果发放财政补助资金。

8、加强监督管理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秉公执法,如发现村卫生室有违法违纪行为,应立即报告市卫生计生局及时处理。五马镇卫生院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村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9、定期对村卫生室日常工作进行督查

五马镇卫生院领导小组每月对全镇村卫生室的日常工作进进行考核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10、提升群众满意度

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不定时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并将满意度调查报告报送卫生院院务会进行讨论整改。

五马镇卫生院【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考核细则】

2015年1月15日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细则
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考核细则 第四篇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合理规划和配置农村卫生资源,提高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水平,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保证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把《中宁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抓好成效,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第三条 村卫生室属非营利性卫生机构,是公办民营的法人单位。用房、医疗器械购置等资金可采取独资、村集体资金、集资或股份制等方式。要依法履行基本医疗、防疫、健康教育及各种报表等方面义务。

第四条 乡镇卫生院受卫生局委托负责对本辖区村卫生室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财务及绩效考核的全面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对卫生室进行评审、验收、注册和发证工作。

第五条 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应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兼顾乡村两级卫生人员的利益。

第二章 村卫生室规模

第六条 村卫生室的设置要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要求,以行政村为单位按一村一室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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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村卫生室设置应由村提供道路及房屋所需土地。村卫生室由政府筹集建房和配置医疗设备。

第八条 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必须为砖混结构,水泥地面,檐口不得低于3.3米。

第九条 村卫生室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有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

(二)人员: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配备1名具有执业资格与村卫生室工作相适应的乡村医生;服务人口在1000-2000人的配备2名具有执业资格与村卫生室工作相适应的乡村医生,其中有1名女村医;服务人口在3000人以上的根据村医服务能力和服务半径,酌情聘用公共卫生服务人员。

(四)设备:

1、基本设备:诊查床、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身高体重计、接种包、出诊箱、药品柜,至少有5种规格注射器、有盖方盘、消毒缸、高压灭菌设备、污物桶、资料柜、健康教育宣传板;

2、有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药品:至少配备100种基本药物。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有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上墙,并成册可用。

第三章 行政管理

第十条 卫生室工作人员,由乡镇卫生院受卫生局委托,对辖区内乡村医生在暂不改变身份的前提下实行聘任制。

第十一条 乡村医生聘用程序:由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证》或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及以上的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委会同意后报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结合当地卫生室分布情况及村医 2 (三)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且每室必须独立。

的业务水平进行全面考核,或以乡镇为单位公开进行考试考核,按考试成绩结合平时业务能力择优聘用(可打破村级界线),同意聘用为乡村医生的由卫生院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

鉴定聘用合同及目标责任书,聘用期限为一年。

第十二条 卫生室工作人员职责:履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义务,负责本室的全面工作。

第十三条 卫生室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合法、合理、合情的规章制度,并且认真落实到位。

第十四条 乡镇卫生院对卫生室实行业务检查考核制度,每半年一次,考核汇入本人档案,年终进行综合评比,并实行奖惩。 第十五条 乡镇、村医生应聘条件:

1、思想进步、作风正派、没有社会劣迹,服从一体化管理,热爱本职工作。

2、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男六十周岁、女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获取自治区卫生厅颁发的乡村医生合格证书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上的人员。中医药人员可适当放宽应聘条件。

第十六条 卫生室负责人解聘条件:

1、年终考核不称职者;

2、不服从乡村一体化管理工作安排,经教育不改者;

3、不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者。

第十七条 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解聘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卫生室负责人报乡镇卫生院审核批准给予解聘。

1、思想品质差,医德医风低劣,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原因与患者发生严重冲突者;

2、违反工作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各项医疗保健任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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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服从管理,搞家庭诊所或流动诊所者;

4、不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违反物价政策,私自截留业务收入者;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私自做人流、引产,取环、结扎及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者;

6、考试考核不合格者;

7、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者;

8、在聘用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及刑事犯罪者;

9、拒绝接受乡镇卫生院交给的工作任务和不愿意承担社会卫生工作者;

10、在健康或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从事村卫生工作者。

第四章 业务管理

第十八条 卫生室必须完成乡镇卫生院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服从乡镇卫生院的业务管理,负责搞好服务范围内的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基本医疗等“六位一体”工作任务,做好疫情报告及有关初级卫生保健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十九条 卫生室按照确定的执业范围和诊疗科目,开展医疗保健工作。

第二十条 卫生室对所有就诊病人一律写门诊病历,观察病人要写观察病历,包括一般项目、主诉、现病史、体格检查(主要阳性体征)疾病诊断处理、病程记录等。处方书写要规范,用药项目书写要齐全,服药方法要写清,医生要签全名。

第二十一条 加强急诊急救工作,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坚持24小时值班,对急诊病人做到随到随诊,积极做好治疗抢救及转诊工作,抢救及转诊记录要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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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要建立医疗差错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消除隐患,杜绝医疗事故发生,一旦发生医疗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乡镇卫生院,并封存原始资料和物品,保护好现场,待上报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 每个乡镇卫生院应开设县级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的专家门诊,在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立村医实习岗,乡镇卫生院应对全体乡村医生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各卫生室每周组织一次业务学习。

第二十四条 卫生室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和无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做好服务范围内传染病防治和消毒隔离工作。

第二十五条 卫生室负责人要搞好服务范围内的计划免疫及妇幼保健工作,搞好资料摸底、登记、上报工作。

第二十六条 卫生室要建立健全各类帐、册、卡、簿,做到治病有登记、取药有处方、收款有单据、出具证明有存档。

第五章 财务、经济管理

第二十七条 卫生室应建立健全财务帐目并接受乡镇卫生院、防保所及有关部门检查。卫生室使用的票据、处方、门诊病历等,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印制。

第二十八条 卫生室应按财务制度规范建帐,做到帐款、帐表(处方、票据)、实物相统一,并日清月结,建立档案,不得弄虚作假,违反国家财经纪律。

第二十九条 卫生室应根据业务开展和收入情况,按照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分配机制,确立乡村医生聘用工资等。

第三十条 卫生室的收入除支付工资和其他必要的开支外,每月应有一定比例的发展基金(30-100元/月)存入发展基金专户,用于村卫生室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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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考核细则
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考核细则 第五篇

2003年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工作考核细则

注:二.1包括:紫外线登记;一次性器械物品无害化处理登记;试验登记;高压消毒登记;危重病人抢救登记、

出诊登记。

考核方法:随机抽取2个卫生站,两站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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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度综合目标责任制文明建设检查评分细则【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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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考核细则 第六篇

为贯彻落实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现场推进会议精神,健全完善长效运转机制,深入推进清理村庄垃圾、路域环境、庭院卫生“三清理”活动,打好治理农村存量垃圾攻坚战,整体改善镇村环境卫生面貌,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确保今年完成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专业化市场运作,实现工作常态化,经研究,决定开展全镇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意见》,全面清理历史遗留及新近形成的农村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彻底杜绝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脏、乱、差”现象,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6月底完成环卫一体化市场化运作,实现工作常态化。

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0日—5月10日)。利用1个月时间,在全镇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全镇动员大会,广泛动员和部署治理工作。期间,组织镇村干部到县内明集、好生及外地先进地区参观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鼓足干劲,营造浓厚的整治工作氛围。各管理区、村对照辖区范围内干线公路、村庄内外、河塘沟渠及庭院周边的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摸排检查,准确掌握工作量,制定实施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1日至6月20日)。各管理区、村根据实际,制定详实的工作台账,任务分解,层层推进,全面完成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在工作开展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每周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对各管理区、村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三)验收完善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领导小组组织对各管理区、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按照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建立集中治理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纳入年度科学发展综合考核。通过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各管理区都必须集中打造出一条亮点观摩线路,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持续卫生整洁、干净有序,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常态化。

三、整治内容

(一)彻底整治农村“三大堆”。一是柴草堆的治理。对于柴草堆存放量小、户数少的村,一律由农户自行清理搬运到自家庭院内,整齐存放;对于存放量大、户数多的村,要统一规范柴堆草垛存放场所,做到合理划分区域,调整腾出土地。柴草存放场所要固定,相对封闭。除必要的进出口外,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绿化或院墙遮挡,并落实好安全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同时,本着方便群众,存取便捷的原则设立,控制数量,尽量少设,相对集中。二是集中治理人禽畜粪便乱堆乱放。清除露天粪坑和简易厕所,采取即时填埋、堆肥产沼等方式妥善处理人禽畜粪便。坚决杜绝村内和主要干道两侧晾晒各类粪便现象,由村统一指定到远离村民居住地的地方晾晒,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出现泄漏、外溢等污染村内环境的现象。三是合理处置以建筑垃圾为主的杂物堆。对砖、石、土及其他杂物混合的垃圾堆,要采取分拣利用、建筑填埋和就地掩埋等方式消纳处置。

(二)全面清理城乡存量垃圾。按照“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原则,拉网式清理村庄内外、河塘沟渠、桥梁涵洞以及房前屋后的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无整治盲区(盲点),杜绝垃圾“搬家”“转移”现象。各村要继续实施村干部包片、党员包街巷措施,清理后的区域,要采取配套设施、硬化绿化、专人盯防等有效措施,防止反弹。

(三)重点整治路域卫生环境。重点抓好国省县乡道沿线、各村出入口及沿街环境卫生整治,清理道路、街道两侧存量垃圾和卫生死角,确保可视范围内无白色污染。

(四)实现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集中整治中,收集的生活垃圾要纳入县、镇垃圾收运处理体系,经镇中转站直运或转运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厂集中无害化处理。

四、责任分工

(一)村庄积存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通过实地查看,摸排各村垃圾点,制定详实的治理时间表,采取垃圾点销号的方式,彻底治理清除村内生活垃圾。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城管队、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二)村内杂物三大堆、门前菜地等治理工作。以“卫生家庭”和“文明家庭”创建工作为载体,发挥村妇女半边天作用,积极推行以包房前屋后卫生、包清理农村“三大堆”、包生活垃圾定点投放为主要内容的环卫三包责任制,与农户签订责任书,责任落实到户、落实到人,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切实增强群众参与卫生整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妇联、团委、城管队、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三)治堵治乱工作。对村内线、杆进行整治,做到一杆多用,资源共享,美观大方,改变农村线杆林立、线路杂乱的面貌。拆除村内侵街占道的乱搭乱建、废弃旧房、残墙断壁及临街敞露厕圈等,做到道路整洁畅通。此项工作由贾向军同志任组长,村建办、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四)加油站公厕整治改造工作。按照《市加油站公厕整治改造标准》实施,严把工程质量、整治标准,坚决整治不达标公厕,确保6月10日前全面完成该项工作。此项工作由朱斌同志任组长,环保所、安监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五)村庄绿化工作。以村旁、宅旁、路旁、田旁、水旁为重点,开展街道、宅院、空闲地、田间、河流、池塘绿化,大力发展边角经济。在村内主要街道因地制宜地栽植适宜花草树木。此项工作由朱斌同志任组长,林业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六)美化工作。全面清除村内墙壁、电线杆、门面等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的广告、标语,保持建筑物立面整洁干净。对村内墙面进行统一粉刷(白墙灰角线),绘制各类文明健康、图文并茂的文化墙,体现村庄文化底蕴。规范公开栏、宣传栏和报刊栏的制作和管理,及时更换内容。不断提高村内主要街道和重要路口的路灯亮化率和亮灯率,方便群众出行。此项工作由刘雪梅同志任组长,文化站、管理区负责组织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这次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活动,各村要切实把这次活动作为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深化城乡环卫一体化的重要措施,抓牢做实。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重点、措施和时限,分阶段组织实施。明确各管理区、村书记和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包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按照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逐村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整治活动有组织、有行动、有实效。

(二)加大资金保障。要结合工作实际,多方争取集中整治专项资金,为整治活动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一方面,在争取上级专项帮扶资金的同时,加快发展边角经济,实现增收、美化双推进。纳入2016年度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的15个试点村,要全面做好试点规划,统筹安排,加大投入,率先做好环境整治工作。另一方面各村结合全面打造党建示范街和巾帼建功示范街活动,发挥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妇女同志志愿服务作用。引导和发动镇村企业、能人富户、广大群众投资投劳,参与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中抓住重点,攻克难点,解决薄弱点,把钱花在刀刃上,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坚决杜绝为整治而整治的消极应付思想。

(三)营造良好氛围。镇宣传办公室要积极协调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整治活动。同时要结合农村环卫“三包责任制”和“卫生家庭”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讲卫生、讲清洁、讲文明,自觉摒弃不良习俗和不文明行为,培养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关心动手、户户参与争创的浓厚氛围,确保“百日会战”取得实效,全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实现常态化。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成立督查组,加强对各管理区、村的督导检查,每周由镇主要领导带队,实行一周一观摩,一周一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也深入镇村一线,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改进措施,指导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各管理区、村的农村环境卫生“百日会战”集中整治情况,要实行日统计、周通报、月汇总制度,及时上报镇一体化办公室。对各村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情况,纳入镇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2016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方案5篇
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考核细则 第七篇

第1篇: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方案

为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工作任务,使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使公共卫生服务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县卫生局决定对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不断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三)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三、目标任务

1、居民建档:累计完成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0%以上,纸质建档率达到90%以上,同时做好居民档案的维护更新工作;

2、老年人健康管理:完成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检查工作,年度体检率≥95%;

3、慢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60%,人群知晓率≥70%;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率≥60%,人群知晓率≥50%;

4、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精神病患者建档率100%,管理率≥80%,规范管理率≥70%,患者稳定率≥60%;

5、预防接种管理工作:0—6岁儿童预防接种建证率达到10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有效接种率达到≥95%,麻疹疫苗接种及时率达到98%以上;

6、0-6岁儿童管理:常住儿童建档率达到100%,管理率达到90%以上;

7、农村孕产妇管理。对农村孕产妇进行建证、建卡、早孕建册率≥90%;对孕早期、中期、晚期孕妇实行健康管理,产前健康管理率达到≥90%,产后访视率≥90%;

8、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和处置,报告率达到100%;

9、健康教育管理:做好健康教育资料发放、音像资料的播放、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更换、开展公众咨询活动,使城乡居民健康教育知晓率农村达到70%,城镇达到80%;行为形成率农村达到50%,城镇达到70%。

10、中医健康管理: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0-36月龄儿童中医健康服务管理率达到90%以上;

11、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四、职能分工

县卫生局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管理、方案制定、督导检查及考核工作。

县疾控中心负责全县传染病防治、儿童计划免疫、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卫生应急的业务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资料数据收集、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同时做好原城关镇及县城城区儿童(含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和传染病管理等工作;【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考核细则】

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县孕产妇管理、叶酸发放、6岁以下儿童管理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资料数据收集、督导检查等工作。做好原城关镇及城区居民65岁以上老人体检、慢性病、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居民建档、孕产妇管理和0-6岁儿童管理、中医健康服务等工作。

县健康教育所负责全县健康教育、老年人健康管理、居民建档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资料数据、督导检查等工作。同时做好城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负责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业务指导、人员培训、资料数据收集等工作。做好城区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传染病防控巡访、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并负责相关信息报告。

乡镇卫生院负责做好辖区内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好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及督导检查考核工作。

村卫生室按照卫生院分配任务负责做好本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五、经费使用和管理

1、经费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实行半年预拨和年终拨付,根据卫生局考核结果年终结算财政补助。孕产妇管理经费统一拨付县妇幼保健院,由妇幼保健院根据考核结果拨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由乡镇卫生院考核后拨付结果。

2、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6〕3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服务机构通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绩效考核后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纳入单位经常性收入统筹使用。

3、专帐管理,严格财务制度。各项目实施单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并认真执行财务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计制度。

4、强化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县卫生局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不得将项目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支的其他费用,一经发现,将扣回补助资金,并按规定予以处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行政责任。

六、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考核等。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定牵头科室和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或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2、明确职责分工。县卫生局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责任主体,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卫生监督所、健康教育所是业务指导和协助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是项目实施主体,按照辖区覆盖人口承担相应任务。对部分乡镇卫生院不能承担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的,严格按照《县卫生局关于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的通知》(政卫发〔2016〕231号)文件执行,不再另行通知。乡镇卫生院不能承担的服务,要结合实际,积极与其它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或县级医疗机构联系,认真做好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工作。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充分发挥乡村一体化管理机制和作用,明确乡村两级职责分工。

3、加强人员培训。县卫生局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纳入城乡基层卫生人员培训计划,加强项目服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县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承担相应培训任务,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4、转变服务模式。改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某一个科室、某几个人承担的模式,组建由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人员等组成的服务团队或责任小组,将本机构服务人口按居住小区、村民组等分割成块,每个团队负责一定区域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网格化管理或包保责任制,“全科团队”或责任小组成员要深入社区、乡村和家庭,主动、上门服务。

5、提高服务质量。各服务机构须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6年版)》规定的时间、内容、流程提供服务,对重点人群的随访时间、次数、服务内容、检查项目等必须符合技术规范要求,逐步提高孕产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和老年人、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率,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确保项目实施效率和效果。

6、规范信息报送。实行项目服务信息月报和逐级审核上报制度。各乡镇卫生院每月按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上报服务信息,报送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审核把关,实行“谁报送,谁负责”,由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健康教育所审核汇总报县卫生局公卫股审核确认后汇总报市卫生局。

7、加强督导考核。县卫生局负责项目年度绩效考核,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卫生监督所、健康教育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督导检查、专项考核等。

第2篇: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方案

医德医风建设是加快卫生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为进一步树立广大医务工作者良好的社会形象,不断提升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职业素质,强化职业道德,创建和谐的医患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弘扬白求恩精神为主线,以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改善服务态度为主要内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促进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使卫生系统行业作风明显好转,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二、基本原则

针对当前我县卫生系统在医德医风建设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必须遵循三条基本原则,注意把握工作导向的准确性。

(一)遵循以人为本原则,把握医疗服务方向。医德医风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每个医务工作者必须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医疗规章制度、操作规范,在规范化、经常化的服务工作中,向社会展示良好的医德医风。

(二)遵循优质服务原则,坚持社会信誉至上。卫生系统必须诚信于社会,不断增加卫生系统的社会信任度和知名度。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不断优化管理服务,树立优质服务的思想和爱岗敬业、积极奉献的品德,向社会提供良好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三)遵循奖惩并举原则,树立扶正祛邪新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必须坚持严格的奖惩制度,做到奖惩并举、赏罚分明。对医德医风优秀的人员,不但要在精神和物质上给予奖励,而且还要加以大力宣扬;对个别医德医风不正者,应严肃查处。并通过警示作用,促进医德医风根本好转。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卫生系统医德医风建设,县卫生局成立由副局长孙晓东任组长,卫生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卫生局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卫生系统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党委委员韩磊担任。负责建立健全卫生系统医德医风制度,开展全系统医德医风教育,进行医德医风检查考评,做好社会监督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行风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一整套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四、存在问题

医德医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医谋利,人道主义精神淡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意识在广大医护人员中日益增强,有的同志用价值规律和等价交换的原则,看待和处理医患关系,金钱至上、人情物化、自私自利等思想严重,淡化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有的医护人员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态度不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生、冷、硬、顶、推的现象。极少数人把治病救人看作是获取经济效益和物质利益的一种手段,不合理的用药、检查、收费和利用职权收受患者钱物,接受宴请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人在药品、器械等购销活动中,以权谋私,收取回扣或好处等,严重违反了医德规范,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二)价值扭曲,无私奉献精神淡化。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利益关系调整,引起人们对个人利益的关注。人们的价值取向较以前更加重视自身的价值。有些人强调个人的权力和利益,忽视为人民服务、救死扶伤和无私奉献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以拜金求利心理,一味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漠视个人价值的社会性、劳动性和创造性。表现在不愿干无利可图的事,斤斤计较个人得失;有的利用职务之便把本院病人介绍到其它医院,从中获取好处;有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介绍抱养婴儿,从中获取好处;有的利用职务之便向患者及家属索贿、受贿,收受“红包”或财物;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要求患者及家属到指定药店购药,从中获取好处;有的诊所违法违规从事诊疗活动,不择手段地获取利益,有的医生未经许可,私自在家开诊医病,严重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三)不思进取,爱岗敬业精神淡化。由于受消极价值观念的支配,部分医护人员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明显减弱。一些同志不愿干临床工作,嫌临床太苦太累。特别是部分年轻护士,不安心护理工作,要求改行。一些年轻医生热衷于走捷径,学习不求深透,技术不求精深,操作不规范,缺乏严谨的科学态度。有的医务工作者热衷于玩游戏、打麻将,精神萎靡不振,工作上马马虎虎。有的医务工作者纪律观念淡薄,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迟到早退,不假未归,久假不归,在单位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四)规章制度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得力、不到位,奖惩制度欠缺等。医疗质量评价制度、医疗质量组织管理、医疗质量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等还不健全。尤其是奖惩制度上的欠缺,导致医务工作者工作积极性不够高。个别单位对某些工作的监管不得力、不到位,造成基础医疗服务质量得不到保证和巩固,医疗服务能力得不到提高,有些工作久拖不决,有些岗位缺岗失位,导致工作没有起色,失误较多,影响较大。

五、内容要求

1、教育医护人员要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社会服务承诺内容及规范化服务的要求,拒绝接受患者及亲属各种形式的“红包”、物品和宴请,以及推销商以各种名义给予的回扣和好处;执业医师禁止擅自到其它地点执业取酬行为;杜绝开单提成和指定地点购药问题。

2、医院购进大型器械和用量大的试剂、耗材等,都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或公开招标采购,禁止科室或个人采购行为。

3、医院设立专人负责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管,按照《省医疗价格》标准,经常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使单位无自立项目、分解、重复、超标准收费及滥作检查收费等问题。

4、建立新的考核、分配机制,逐步推行绩效核算制度,按工作量化指标、服务水平、医疗质量,两个效益综合考评,绩效取酬。严禁科室私收现金,科室无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问题。

5、建立健全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档案,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情况记入医德医风档案,档案建档合格率100%。

6、认真履行服务承诺内容,自觉接受社会、新闻舆论的监督;建立基本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对违诺行为查处率100%,举报奖励兑现率100%。

7、坚持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药品价格公示,公示率100%;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规范,送交患者签字知情率100%。

8、严格医院管理,禁止科室外租、承包,禁止超范围、超科目及违反准入技术项目等违规执业行为;在岗技术人员两证齐全率100%,全年无2级以上医疗事故。

9、严格按照规定采购药品,认真执行价格政策;药品集中采购率100%,(特殊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采购中标药品率100%,县级医院药品收入占医院医药收入45%以下;乡镇卫生院药品收入占医院医药收入55%以下;药品,器械、医用耗材等质量合格率100%。

10、建立药师用药、化验、检查合理性分析制度,每月对药品的销售(前10位)和作化验、检查的必要性进行评析,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同病种医药费用及其增长率小于同级同类医院平均水平。

11、医院醒目处设有科室分布示意图、就医导向标牌和警示牌;住院环境要整洁、舒适、幽静。院内卫生要分片划块,责任到人。严格车辆管理,严禁乱停乱放,确保医院畅通、整洁。医院户外康复活动场地整洁优美、四季常青;后勤服务规范化,被服工作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缝补、按要求折叠发送,切实做到为临床一线服务。

12、医务人员接待患者要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体贴入微,严防话难听、脸难看、推诿、训斥、刁难患者的行为发生。

13、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做到因病施治,出入院诊断符合率、治愈好转率90%以上,门诊处方和住院用药、检查的合理、合格率95%以上。认真做好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三下乡活动一月一次,卫生院院长、县疾控中心主任、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均为正职),每月必须有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农村,检查督导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县医院、县中医医院院长(正职),每月必须有三分之一的时间下科室,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每月至少参与三次查房活动。

14、坚持病人选择医生制度;对患者用药,做化验、检查和医保自费项目等,要征求患者意见、尊重患者意愿,患者知情同意率100%(癌症等特殊疾患者酌情)。

15、以患者就医便捷为标准,门诊坚持首问负责、导诊、分诊服务,为老、弱、残等行动不便患者提供全程服务;急诊坚持“三先一后”服务(先接诊、先检查、先抢救、后缴费),抢救病人率100%。

16、建立“行风查巡”制度,定期召开患者、家属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正确意见的采用率100%,医疗服务综合满意度95%以上。

17、要进一步加强对救护车辆和疾控、监督等标志性车辆的管理,严格做到救护车辆出车及时,专车专用,不得从事盈利性活动,确保救护工作及时安全。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8月10日-----8月31日),召开职工大会,宣传、学习、动员,制定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细则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各单位按照医德医风建设实施方案的任务和要求,查漏补缺,抓好落实。

第三阶段:自查自纠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逐条对照检查,进行自查自纠。

第四阶段:检查考核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县卫生局组织人员对医院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排队,对考核不合格的医院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七、整改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橱窗和标语等不同形式,广泛宣传开展纠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内容、要求、实施方法及步骤等,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好医德医风教育学习活动,教育人们把好五个关口,即权力关、金钱关、朋友关、节日关、嗜好关,不要有失衡心理、侥幸心理、应得心理、从众心理等。要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广大医务工作者应从我做起,廉洁自身,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医务人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通过自己找、别人帮、领导点、多方位查找工作上存在的问题。要发放征求意见书,并及时返遣给本人,每个医务人员要写出对照检查材料,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最后,每个人要写出医德医风工作承诺书,确保医德医风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医院、科室等各类规章制度必须建立健全,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求和流程,规范操作,做到有章可依、违章必罚、违法必究,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盲目听从所谓的“权威”,坚决禁止任何人超越制度,违法乱纪。

(四)建立健全医德医风考核激励机制。医德医风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根本上改变市场经济大潮中医德滑坡的状况,需要进行多方位,多渠道的教育和综合治理。各单位要与职工签订《医德医风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行医责任书》。分季度进行考核评比,考评采用院内考评和院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采取明查暗访,设立意见箱,定期质量考核,电话查岗,患者满意度调查等方法,全部进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与科室奖金挂钩,与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比先进挂钩。对于考评优秀的医务人员给予奖励,对于两次处于末位的,要求本人反省工作中存在问题,写出书面整改材料,提出改进措施。对于活动中大家反映强烈、问题性质严重的人和事,要坚决按程序给予纪律处理,属违法乱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利用评比激励机制,可以激发医务人员工作、学习的热情和干劲,鼓励医务人员奋发进取,努力拼搏,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开展“三基三严”等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必须人人参加,人人达标,确实把“三严”作风贯彻到各项医疗业务活动和管理工作的始终。各单位要继续狠抓“三基三严”训练,建立严格的培训,进行考试考核,考核结果与职称评定挂钩,要从根本上提高了广大医务人员的基本素质,切实强化广大医务人员的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

(六)广大医务工作者要以模范为榜样,学习她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学习她们恪尽职守,心系病人,仁爱善良的高贵品质;学习她们钻研业务、更新理念、注重团体,树立良好职业道德形象的高尚情操和行业新风尚。牢记南丁格尔“竭诚协助医师诊治,务谋病者之福利”的誓言,弘扬她视患者为“老人的儿女,同志的手足,孩子的妈妈”的献身精神;不断开创医务工作新局面。

第3篇: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力抓好工作落实,推动卫生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突破发展,局党委决定在2016年2月份开展县卫生系统”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卫生系统”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加快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干部整体素质、提升党政机关工作效能、优化投资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开展好这项活动,对于全面提高卫生干部政策理论水平、有效解决职工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时间

2016年2月3——2月28日,共19天(春节假期除外)

三、主要内容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新党章、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中共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中省市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县公务活动接待工作细则、省“两会”精神和产业发展、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工业经济及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积极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研讨会等活动,切实增强学习实效,全面提高职工干部素质,大力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升工作效能,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月3日)

2月3日研究部署、制定方案。2月3日召开系统领导干部大会,对全系统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动员安排。会后,各单位尽快安排,细化活动内容。

第二阶段:学习教育(2月4日——2月8日)

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通过座谈交流、专题研讨、知识竞赛、考试测评等方式,每天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形势、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在此基础上,召开各单位干部民主评议大会,每名干部严格按照中、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对学习、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总结述职,全体机关干部结合其现实表现开展民主评议,并由单位领导结合评议情况与每名干部进行谈心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努力方向。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2月16日——2月23日)

各单位认真梳理存在问题,结合各自职能,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彻底解决公款吃喝、超标接待、作风漂浮等各类问题。每名职工干部结合各自实际,下势力立茬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坚持整改纪律观念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月24日——2月28日)

各单位对各自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查找不足,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持续改进。局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深入基层,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形成详实的总结报告,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县上成立全县“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委委员韩磊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充分认识开展“职工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局党委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单位“一把手”亲自安排、力抓落实,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严格要求、扎实推进。局学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掌握情况,搞好协调指导,解决存在问题,特别是要严格标准、对学习教育不深入、查摆问题走过场、效能提升不明显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履职不力、工作没有起色、作风毫无改进的单位领导和相关干部,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3、强化督查,注重实效。局党委将抽调18名干部组成6个检查组,深入各单位就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局各领导深入包抓单位、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4、搞好结合,促进工作。坚持把学习教育月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作风建设与为群众办实事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用工作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用活动成效推进卫生工作发展,真正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当前,特别是要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引导职工干部以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抓工作、促发展。

第4篇: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根据省、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文件精神与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

通过实施本方案,有效开展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保障患儿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原则

医疗救治应遵循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集中收治的原则。

三、建立组织机构

县卫生局成立县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医疗救治专家组和疫情控制专家组。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的制定,救治工作的指挥、协调,各种医疗资源的调配;医疗救治专家组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负责辖区医疗救治工作的技术指导。疫情控制专家组由县疾控中心相关专家组成,负责辖区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的管理和落实。

四、医疗救治机构

县医院、中医院、妇幼院均承担接诊手足口病的医疗救治任务,并及时成立由相应专业专家所组成的诊疗专家组,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工作,要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该疾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切实做好设备、设施和药品、耗材、防护用品等医疗物资的储备工作,按要求及时转诊病人,承担对不同症状和指征病例的医疗救治工作。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发现手足口病病例要承担及时向定点医院的转送任务,不得截留病人。

五、市转诊定点救治医疗机构

市定点救治医疗机构:

危重病人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市传染病院

六、医疗救治的诊疗标准及处理流程

(一)诊疗规范及标准。

手足口病的诊疗标准,依据卫生部下发的《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6年版)》执行,并严格各项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严格感染疾病的消毒、隔离制度及各项医疗制度,同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病例信息报告工作。

(二)病例处理流程。

门诊医师在接诊中要仔细询问病史,着重询问周边有无类似病例以及接触史、治疗经过;体检时注意皮疹、生命体征、神经系统及肺部体征。

1、一般病例:各级医院负责诊治,防止病情发展,并告知患者及家属在病情变化时随诊。

2、留观病例:3岁以下婴幼儿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需留观,并立即将其转至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必要时县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派专家参与其会诊,并密切观察,积极救治,防止病情变化。

(1)发热伴手、足、口腔、肛周皮疹,病程在4天以内;

(2)疱疹性咽峡炎,外周血细胞计数增高;

(3)持续发热或高热,精神差。

3、住院病例: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需住院治疗,应立即将其转至县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必要时请市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派专家参与其会诊,密切观察病情,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救治,防止病情加重变化。

(1)精神差/嗜睡、易惊、烦躁不安;

(2)惊跳,肢体抖动或无力、瘫痪;

(3)面色苍白、心率增快、末梢循环不良;

(4)呼吸浅促或胸片提示肺水肿、肺炎。

4、早期危重病例:具有以下特征,尤其3岁以下的患者,有可能在短期内发展为危重病例,应立即将其转至市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减少死亡病例的发生。

(1)持续高热不退;

(2)出冷汗、末梢循环不良;

(3)呼吸、心率明显增快;

(4)精神差或意识障碍,频繁呕吐、肢体抖动、无力或抽搐;

(5)外周血白细胞计数明显增高。

(6)高血糖;

(7)高血压或低血压。

七、手足口病的医疗救治工作原则

(一)加强领导,落实分级责任制。

在县卫生局手足口病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该项目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切实做好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防麻痹大意。

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做好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和防止其流行,对保护广大儿童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机构的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建立专家队伍,培训医务人员,加强健康教育,严防疫情扩散。同时,要及时、认真地诊疗病人,防止病例病情恶化,积极加强并发症的救治,最大限度地避免死亡病例的发生。

(三)加强培训,科学防护。

各医疗机构要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组织开展对全体医务人员手足口病知识的培训,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的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医务人员及托幼场所保健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以《手足口病诊疗指南(2016年版)》、重症手足口病的识别与治疗、《省肠道病毒71型(EV71)感染重症病例临床救治建议(2016年版)》为主。各医疗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培训,责任到人,培训内容要结合基层医务人员的实际需要,通俗易懂,重点突出,要点准确,尽快让医务人员掌握该疾病的病原学、流行病学知识,掌握其临床诊断、鉴别诊断和治疗方法,提高识别该病的能力,提高对该病的诊治水平,要宣传标准预防、额外预防和双向预防的基本方法,反对盲目乐观,指导医务人员和大众从容应对、科学积极防范。

(三)规范门急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建立健全转诊制度。

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规范急诊和发热门诊的设置管理,做好预检分诊,实行24小时值班制,配备有一定临床经验并经过手足口病及传染病5防治知识培训的高年资医师坐诊,严格按手足口病流程接诊,并设立隔离留观室。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手足口病病例及时报告并及时组织转送定点医院,减少和控制危重病例的发生和发展,提高临床抢救水平。

(四)严格规范院内感染控制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和《消毒管理办法》,防止疾病交叉感染。要按照呼吸道传染病处理的原则隔离治疗,落实院内各项消毒隔离措施,要保持诊疗环境良好通风。

八、医疗救治工作保障措施

为保证全市对手足口病的医疗救治工作的有效顺利开展,增强预案的指导性、计划性和可操作性,应做好如下保障工作。

(一)完善信息报告系统,保证信息渠道畅通。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和完善门诊日志,发现发热并以手、足、臀、口腔粘膜等部位斑疹、溃疡为主要临床表现的儿童时,要认真记录有关患者信息。接诊的医疗机构,要按丙类传染病的要求,向县疾控中心实行网络直报。每天下午5点前,各医疗机构要将一天接诊的手足口病汇总后向县医疗救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物资储备。

各级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做好医疗救治应急工作所需的药品、医疗器械、设备、设施、检测试剂等,包括人员装备、卫生防护用品,消毒、隔离物品,转诊所需的救护车辆。定点医疗机构要充分保障抢救病人所需要的设施、设备,以保证诊治病例的临床救治工作需要。

(三)卫生宣教。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向门诊、留观、住院患者和社会广大群众广泛开展对手足口病的预防控制和临床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增强患者家长和社会广大群众对该疾病的科学认识和自我防护的意识与能力。

第5篇: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一核心问题,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重的方针,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源头和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合力运用科学监管,综合治理的方法,聚焦重点,强化措施,进一步在全县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

二、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促进医疗广告市场健康发展为目标,提高监管效能,落实整治措施;以深入推进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工作重点,对当前医疗广告发布活动中存在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

(二)工作任务

1、加强和做好医疗广告监测工作。要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类别医疗广告发布行为的监测工作,扩大监测范围,特别是各主要传播媒介、互联网、印刷品、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墙体、车体、公交站牌等公众视听媒介的医疗广告监测和巡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医疗广告发布动态信息和发展趋势,充分发挥医疗广告监测工作的预警作用。

2、进一步加大医疗广告监管力度。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健康安全的医疗、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医疗广告作为监管重点,下大力气进行治理,促进我县医疗广告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3、大型门户网站、视频类网站、网络交易平台、搜索类网站及医药类网站广告的监测和监管,配合相关部门从严从重查处网络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案件,制止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促进我县互联网广告市场健康发展。

4、继续落实对假借下乡、义诊、专家会诊、科普宣传、公益慈善活动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广告的监管工作,进一步清理整顿滥用“红十字”、“军队”标识的行为,严厉打击以政府机关等类似名义推销假冒伪劣商品以及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等违法广告行为。

5、认真开展对以新闻报道形式和利用医药资讯专版、健康资讯节目发布医疗广告行为的查处工作,以及短片等形式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监管工作,保持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高压态势,专项整治行动与日常案件查处并举,严厉打击各类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虚假广告行为。

三、整治工作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局将会同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召开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完善监督体制,提高监测效能,健全监督、查处一体化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虚假医疗广告案件。要积极推进广告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建立跨区广告案件交办、转办、移送、协查、通报、督办机制。

(二)县卫生局要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的广告发布行为的监测、监管工作。严格遵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审核、出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及时向社会公示,对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或擅自乱改核准内容进行广告宣传的,一经查实依照《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工商行政机关处理。各单位要主动协助、配合工商行政机关开展医疗广告日常监管、专项整顿、调查处理工作,及时通报医疗广告监测结果和违法违规医疗广告发布线索、案例。同时在专项整治工作期间,对无证行医、冒用医疗机构和盗用专家名义、医疗机构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及时通报有关管理部门予以查处。

(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内部负责对外宣传的部门要严格规范广告刊播行为,及时通报媒体广告存在的带有倾向性和普遍性的虚假违法广告突出问题,卫生部门与公安、监察、纠风等部门密切协作,将虚假违法广告列为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疏于监管、执法不严等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

从4月27日至5月10日,各医疗单位制定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治理整顿工作,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二)、检查整顿阶段

从5月11日至8月10日,对辖区内各单位的医疗广告进行全面检查,查处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三)总结验收阶段

从8月11日至8月30日,对全县治理整顿工作检查验收,将整顿结果向市卫生局报告,并接受省市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的联合抽查。

五、专项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实施

县卫生监督所、各医疗单位要自觉站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政府形象信誉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要强化执法监管、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大工作力度,强化监管措施

各单位要继续完善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工作机制,科学配置监管资源,定期公布监测数据,对违法的医疗广告予以警告和曝光。要加强广告案件监测和查处的配合工作,加大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并严格督办各类广告违法案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经营、违法发布虚假广告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予以严厉惩治。要进一步完善广告综合治理机制,加强联合督导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调动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及联动积极性,形成联合执法、协作监管的氛围,增强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

(三)加强宣传教育,构建长效机制

通过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探索和建立科学监管的长效机制和服务平台。注重并加大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扩大整治工作影响力,进一步提高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典论监督、群众参与的综合治理机制,使群众反映强烈的广告虚假宣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完善协调联动机制,结合整治工作任务,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办案经验交流,协作监管机制的健全;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和执法监管机制,有效解决整顿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共同做好我县医疗广告市场监管。

2015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考核细则 第八篇

第1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工作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根据河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广大农民享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规范化村卫生室,在全区建立起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要组织形式,以“五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指导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为主要目标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卫生服务功能,规范农村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振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预期达到五个具体目标:

1.健全三级防保网,促进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目标落实,保障农民基本健康需求。

2.理顺卫生资源配置,理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村卫生所的关系,确保二者协调发展,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

3.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

4.规范基本医疗服务行为,遏制乱收费、乱用药行为的发生,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事故,使农民就医用药安全有效。

5.提高乡村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增强整体服务功能,实现在农村“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要”的目标,努力实现“小病不出村”。

三、管理模式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所实行“两制”、“四有”、“五统一”、“两独立”的规范化管理。

1.两制:人员聘任制、浮动工资制。

(1)人员聘任制:根据既定编制名额,结合本村人口状况、卫生所规模大小、经营情况,确定招聘人员职数。以注册登记的乡村医生为基础,对全体乡村医生重新考核聘用,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取,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拟聘任的乡村医生必须获得《乡村医生》,对原在岗未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的人员允许考核过渡,加强对现有乡村医生的学历教育。村卫生所不得擅自招聘人员。聘用的乡村医生应当在其执业的村卫生所执业,不得从事个体执业活动,一经发现乡村医生在规定的执业地点以外诊治病人(常规出诊和应急救援除外),将根据《乡村医生执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以非法行医处理,并注销其执业资格。对不服从管理的,或出现重大医疗、防保责任事故的,以及主动退出的,予以解聘,并报请卫生局注销执业资格。

(2)浮动工资制:乡村医生实行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考核情况,统一核算和分配,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个人收入与任务考核、单位效益挂钩的绩效工资制。村卫生所制定工资分配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①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②根据乡村医生出勤天数,将可分配收入的50%平均发放,作为保底工资;③根据乡村医生的处方量、医疗质量、服务态度、防保工作完成的质量确定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将可分配收入的50%作为绩效工资再分配;④村卫生所主任享受岗位补助,金额为50—100元,在绩效工资中支取。村卫生所工资分配方案须经全体乡村医生讨论,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可根据情况对分配方案进行调整。

2、五有

村卫生所是农民群众看病就医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首诊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是加强村卫生所管理的重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指导村卫生所做到看病有登记(门诊日志)、用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收费有票据。其门诊日志、处方和记录本和票据统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印制。

----看病有登记(门诊日志):乡村医生对看病就医者应认真填写疾病情况,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制度,尤其要认真填写传染性疾病情况,及时掌握疾病流行动态。

----用药有处方:乡村医生为群众看病就医时必须开具处方,以备上级检查其诊断、治疗、用药是否合理规范和发生医疗纠纷时提供诊治依据。对难以处理的病人要及时转诊,并填写详细的转诊记录。

----收费有票据:乡村医生向群众收取医药费必须出具收据,让群众明白消费,这也是实行财务统一管理的基础。

----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是乡村医生的重要职责,建立疾病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台帐,是检查考核乡村医生开展工作和兑现公共服务财政补助的依据。

3.五统一

(1)统一机构建制:

标准化村卫生所实行“五统一、两独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村卫生所的设置遵循“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每个村委会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卫生所,卫生所名称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拟定不得随意更改。达到治疗室、观察室、诊断室、资料室、值班室和药房6室分开。

(2)统一业务管理:

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标准化村卫生所人、财、物统一管理;对医疗卫生业务进行统一指导,督促标准化村卫生所积极承担辖区内居民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工作。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为居民提供质优、价廉、方便、安全的综合卫生服务。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和后备力量储备。

(3)财务统一管理:

被聘任的乡村医生上岗前每人缴纳风险集资款10000-20000元(具体数额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村卫生所业务开展情况确定)作为村卫生所流动资金。村卫生所财务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按劳分配、自负盈亏的办法,收支结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财务收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所分别建账,建立固定资产专帐和收支、药品调拨明细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总账,设立专户,专款专用,账目健全,帐钱分管,统一监督管理。村卫生室建立分账,村卫生所兼职会计、出纳各1人,村卫生所每月25日截账,30日前必须把当月收入报表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钱帐相符后,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批准方能发放乡村医生工资。

(4)统一药械管理:

标准化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需药品、器械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心药库”,坚持“国营主渠道药品质量好、价格合理、就近购药、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统一采购药品、器械和卫生材料、统一配送、实行统一管理,按批发价调拨,不允许乡村医生私自制售和外购药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药库”必须设置辅助帐加强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药品,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内的药品,按《基本用药目录》由卫生局组织实行集中竞价、统一配送,由中标单位对卫生院直接配送药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实际用药情况合理进药,定期结帐。村卫生所根据本村实际用药情况按月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用药计划,保持一定数量的药品,但不能造成积压浪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药品过期霉坏的,按照谁进药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统一人员准入: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村卫生所工作人员,从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的人员中聘用。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可以相互调配。

4.两独立

(1)责任独立承担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作为独立法人机构,独立承担开展业务发生的民事及相关责任。

(2)财务独立核算 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按照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经营人员承担。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主要任务是抓好组织发动,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气氛。召开“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动员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成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清产核资和规范管理阶段主要任务是完成村卫生所清产核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带头,抽调财物、防保人员组成工作队,协助村卫生所对现有房屋、设备、药品、资金进行全面清点,分别造册登记。同时清退不合格人员,办理已到年龄乡村医生的离岗手续,审批新增加人员,选定卫生所地址,任命卫生所主任,取缔变相个体开业医疗点,健全和完善村卫生所管理制度。对拒不服从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卫生院及时上报区卫生局核实后,由区卫生局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督察验收阶段 由“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对村卫生所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和验收,写出自检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上报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第2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镇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强化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充分发挥村级卫生组织在基层医疗预防保健中的作用,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多方位服务,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主要是把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人、财、物等卫生资源,按照新时期农村卫生服务的实际需要,合理规划配置。改革村卫生室的管理体制,对村卫生室实行“院办院管”,促使乡村两级卫生组织协调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队伍优化,工作规范,功能齐全,方便群众,服务经济”的农村卫生办医格局。

二、机构设置与建设

(一)机构设置

机构统一设置。根据现有行政村数,按照“一村一室”的原则,在现有基础上,采取撤并的办法,每个村只设立一个卫生室,卫生院所在行政村不设卫生室,对未设置卫生室的行政村,其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由卫生院或相邻卫生室提供。

(二)机构建设

1、房屋:卫生室占地面积不少于150㎡,卫生室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新建必须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设计的图纸进行建设。至少设有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且各室必须分开,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预防保健室和中医室。

缸、有盖方盘、污物桶、紫外线消毒灯、高压消毒锅、接种包、出诊箱、冷藏包、一次性各种规格注射器、清创缝合器械、药品柜、资料柜、健康宣传栏、公示栏等基本设备,观察床不少于2张。必须

配有现行的“注射药品配伍禁忌表”,并悬挂上墙。

3、药品:配备旗卫生局定点招标的药厂所规定的药品、镇卫生院的药品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中草药。

三、人员配备

(一)一体化卫生室的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二)人员统一选配。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卫生室实行定编、定岗。

(三)乡镇卫生院在配备卫生室执业人员时,应充分考虑女村医和擅长中医药技术村医的搭配比例。

四、管理方式

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主要内容是“三制四有五统一”

(一)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按劳取酬和养老保险制

(二)规范村卫生室服务行为,做到“四有”

1、看病有登记(门诊日志)。

2、用药有处方。

3、收费有依据。

4、公共卫生服务有台账。

(三)对村卫生室管理,做到“五统一”

1、统一行政管理。

2、统一业务管理。

3、统一财务管理。

4、统一药品和器械管理。

5、人员统一聘用。

五、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六个目标

(一)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农村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三)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技能进一步提高;

(五)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

(六)农民基本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实施,加强该项工作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六家子镇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领导小组。

组 长:郭志尧 卫生院院长

副 组 长: 林守义 防保组组长

成 员:唐军 卫生院副院长

刘明国 防保组成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协调、督促工作的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卫生院防保组组长林守义兼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3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理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意义

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它有利于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看病和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乡村一体化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第一阶段(20XX.8.1—20XX.8..31)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乡村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卫生院院长担任主任,明确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工作管理。

2、20XX年实施第一批乡村一体化试点工作的乡镇卫生院为高塘镇、大明镇、赤水镇、莲花寺镇、下庙镇、辛庄乡、柳枝镇等7个乡镇,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力争在20XX年6月前全面实施。

3、按照“五统一、两独立”(行政、业务、财务、药品、工资统一管理和法律责任、财务核算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4、村卫生室统一布局,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按甲级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完成医疗器械配置。

5、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对乡村一体化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第二阶段(20XX.9.1—20XX.9.31)

1、试点乡镇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五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2、试点乡镇卫生院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第三阶段(20XX.10.1—20XX.10.30)

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建设

严格按照我县村卫生室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酌情在较大的偏远自然村设置卫生室。县卫生局对实行乡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重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制作机构标识牌、印章。村卫生室要求做到“三室一房”(诊断室、治疗室、留观室、药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

五、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取缔非法行医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国家鼓励多种形式办医的政策,凡符合法规规定准入条件者,均应支持和鼓励,引导他们到农村基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取缔,以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

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

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要求,加强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抓住乡村一体化中的财务、药品和工资统一管理这三个核心和关键内容,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一)行政统一管理

县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乡镇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药品及材料集中采购供应、统一考核;协助县卫生局进行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

(二)统一业务管理

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制定,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统一门诊登记、医疗文书,做到“八有一上墙”即:①看病有登记;②用药有处方;③收费有凭据;④收支有账证;⑤工作有制度;⑥岗位有职责;⑦疫情有报告;⑧业务有考核;⑨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防保数据、图表、服务价格公示等上墙。

(三)统一财务管理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同时设立账簿。村卫生室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实行相对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诊疗收入必须统一使用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乡镇卫生院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各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从业务收入中统一提取卫生事业发展统筹基金,用于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由县卫生局设立专户进行专账管理。

(四)统一药品管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招标采购,药品由配送中心配送到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到卫生院领取,实行乡镇、村级医疗机构药品按统一价格销售。乡镇卫生院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做好药品的进出库管理(卫生院要建立健全药品进库单和出库单),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物价管理部门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药监、工商等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五)统一工资发放

乡村医生收入由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含村医补助)和诊疗活动的利润两部分组成,其中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由县合医办审核后逐级拨付到乡镇卫生院,不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的收入交乡镇卫生院统一核算。

公共卫生服务性收入,根据安排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完成情况,个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兼顾绩效考核,由县卫生局按规定进行核算发放。

诊疗活动的利润,按比例提取作为乡村医生的工资,其余部分作为村卫生室的积累,用于村卫生室的发展等支出。村卫生室取得的月利润低于300元的不参加统筹。

第4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工作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广大农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考核细则】

二、工作目标

根据旗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通过创建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和规范化嘎查村卫生室,在全旗建立起以苏木镇卫生院“院建院管”为主要组织形式,以“八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指导和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为主要目标的嘎查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嘎查村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嘎查村卫生服务功能,规范嘎查村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嘎查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牧民身体健康,促进嘎查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运行模式

(一)组织形式

嘎查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组织形式以苏木镇卫生院“院建院管”为主体,即所有的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和规范化嘎查村卫生室均由所在地苏木镇卫生院进行建设,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归苏木镇卫生院,规范化嘎查村卫生室由所在地苏木镇卫生院租赁房屋进行建设。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和规范化嘎查村卫生室在苏木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下由嘎查村医生负责经营,并承担相应职责。经考核合格的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和规范化嘎查村卫生室,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的定点机构。

(二)管理模式

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和规范化嘎查村卫生室实行“八统一、两独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1、统一机构设置:严格按照《岳西县标准化公益性村卫生室设置建设规划》(岳政办秘〖20XX〗121号)文件,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或规范化村卫生室。

2、统一房屋建设:全县标准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按《安徽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负责建设,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达到6室分开;规范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创建,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达到4室分开。

3、统一人员准入: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由乡镇卫生院从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的人员中聘用。在一个乡镇范围内,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可以相互调配。

4、统一药械购销: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的药品、器械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在“质优价廉”的原则下,从合法供货渠道公开采购,统一调配,统一价格。

5、统一财务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公示常规收费项目,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帐,接受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

6、统一业务管理: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的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对医疗卫生业务进行统一指导,督促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宣传等职责,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 7、统一制度建设:县卫生局统一制定全县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行政、业务、药品、财务等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制定具体管理措施,负责各项制度的落实。

8、统一档案规范。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各项帐、册、证、卡、簿等,使用统一印制的各种票据和医疗文书,使用统一刻制的印章。

9、财务独立核算。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按照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经营人员承担。

10、责任独立承担: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做为独立法人机构,独立承担开展业务发生的民事及相关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是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农村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县委政府成立岳西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抓紧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卫生局负责指导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指导。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无偿提供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协助做好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县卫生、工商、药监、公安等部门,加大对非行医和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县发展改革、物价、民政、财政、建设、土地、房产、规划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乡镇卫生院加强对本辖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监管,使“八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得以有效运转,发现村卫生室有违规行为的,及时给予相应处理;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及时报请县卫生局及其他执法部门予以处罚。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大意义,消除畏难情绪和错误认识,引导干部群众和乡村医生积极参与,为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营造良好环境。

第5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通知》,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理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凤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继文 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李怀成 县卫生局副局长

罗 超 县卫生局纪委书记

成 员:刘辉君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马金海 县卫生局人劳股股长

朱双强 县卫生局业务股长

各镇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乡村一体化相关工作。李怀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乡村一体化管理在县卫生局的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镇卫生院受县卫生局的委托,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工作。卫生院要根据实施乡村“十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要求,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十统一”即:

(一)行政统一管理县镇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镇村一体化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建设、统一操作规范、统一制度管理、统一药品及材料集中采购供应、统一考核;协助县卫生局进行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

(二)机构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全县区域卫生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一个行政村设立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酌情在较大的偏远自然村设置卫生室。卫生院(室)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立村卫生室。县卫生局对实行乡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重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制作机构标识牌、印章。村卫生室要求做到“三室一房”(诊断室、治疗室、留观室、药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

(三)人员统一管理。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列》规定,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在岗人员应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聘用管理。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国家鼓励多种形式办医的政策,支持和鼓励符合法规规定准入条件的人员到农村基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取缔,以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

(四)业务统一管理。加强村卫生室业务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基层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做到规范服务,记录完整。明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逐步建立起业务统一,分级服务,相互协作及乡村两级合理转诊的工作机制。乡镇卫生院采取工作例会、病例讨论、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村卫生室的静脉输液、外伤处理等重大业务活动接受乡镇卫生院监管;各项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德医风等业务活动,由乡镇卫生院按照县卫生局要求统一管理,并负责检查指导、考核评价。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乡镇卫生院要制定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五)规范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由县卫生局统一制定,镇卫生院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统一门诊登记、医疗文书,做到“十有一上墙”,即“十有”:①看病有登记;②用药有处方;③收费有凭据;④收支有账证;⑤工作有制度;⑥岗位有职责;⑦疫情有报告;⑧业务有考核;⑨合疗有台账⑩转诊有记录;“一上墙”即: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防保数据、图表、服务价格公示等上墙。

(六)药械统一管理。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招标采购,药品由配送中心配送到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到卫生院领取,实行乡镇、村级医疗机构药品按统一价格销售。乡镇卫生院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做好药品的进出库管理(卫生院要建立健全药品进库单和出库单),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物价管理部门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药监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七)合疗统一政策。新农合政策向达到规范化标准的村卫生室延伸。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服务条件(有电脑、通互联网)的卫生室,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直通车报销定点,为群众就近服务,实现小病不出村。

(八)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的财务工作实行独立核算,由乡镇卫生院参照国家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同时设立账簿。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实行相对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诊疗收入必须统一使用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乡镇卫生院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所有财务工作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县卫生局负责对村卫生室财务统一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定期开展对乡、村卫生人员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九)绩效统一考核。建立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核心的乡、村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具体考核办法。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定期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技术和医德医风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岗位职责、群众满意度等内容,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乡镇卫生院具体组织实施对所在辖区村卫生室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劳务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

(十)工资统一核算。乡村医生收入由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含村医补助)、药品零差率补助和诊疗活动的利润三部分组成,其中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的村卫生室由县合疗办审核后逐级拨付到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再拨付给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性收入,根据安排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完成情况,个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兼顾绩效考核,由县卫生局委托镇卫生院按规定进行核算发放。对于当月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当月的村医补助一律按50%惩扣,当年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下年度不再聘用。药品零差率补助按照药品销售额的15%给予补偿,半年考核结算一次。诊疗收入原则归个人工资所得。

“两独立”即:

1、法律责任独立:村卫生室的人员在开展诊疗及其他活动时,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村卫生室及相关人员承担。

2、财务核算独立:村卫生室的业务开展实行财务独立核实,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

四、工作机制

1、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聘乡村医生。乡村医生的选聘由乡镇卫生院从辖区范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乡镇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村卫生室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在岗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每两年培训一次,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

2、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1)县卫生局与卫生院院长按乡村一体化工作职责签订责任书,年底对卫生院院长进行考核,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奖惩;(2)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②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③村卫生室的内部管理;④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⑤药品零差率销售情况;⑥群众的满意度。考核评分办法按县卫生局制定的《乡村医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3)年度考核分值达90分以上者,兑现全额的公共卫生服务费。年度考核分值80分以上90分以下者按分值比例兑现公共卫生服务费。年终考核分值80分以下者(不含80分),兑现80%的公共卫生服务费等。

3、监督管理。县乡两级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应立即报告县卫生局及时处理。村卫生室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卫生局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和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秉公执法,对徇私枉法、不负责任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调离现岗。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实施(20XX年8月1日—8月31日)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乡村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长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卫生院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明确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工作管理。

2、按照“十统一、两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镇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3、村卫生室统一布局,按甲级村卫生室设置标准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

4、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对乡村一体化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整改完善(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1、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十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2、镇卫生院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检查考核(20XX年10月1日—10月31日)

镇、村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016年新农村建设工作方案6篇
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考核细则 第九篇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城乡一体化建设实施意见》,持续、有效、扎实推进县新农村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依据县2016—2020年新农村建设规划,按照“项目整合、资金捆绑、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典型引路、连线扩面”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实际,现制定2016年新农村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协调发展、城乡共建”的原则,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以建设“县域经济富强、人民生活富裕、社会文明和美、生态环境优美”新为目标,以基础设施建设为突破口,以示范村建设为抓手,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全面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状况,逐渐缩小城乡差距,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目标

(一)示范村建设有序推进。2016年全力抓好36个示范村建设,其中:县级以上重点示范村12个,示范村12个,巩固提高村12个。

(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重点示范村主导产业收入占农民总收入6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以上,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0%以上,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比重达到30%以上,7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农业实用技术或其他技能。

(三)农民生活明显改善。人均居住面积25平方米以上,且具有抗御本地区基本烈度地震能力,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电话(含移动电话)入户达到全覆盖,人畜安全饮水率达到90%以上。逐步扩大农村绿化面积,建设美丽新农村。

(四)村庄建设有序整洁。合理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和旧村改造规划,村间街道实现硬化、美化、绿化、新化、净化、亮化等,建有基本排水设施,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堆放、定时清运并实现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长效卫生管理机制,农户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60%以上。

(五)村级管理规范有序。“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率达80%以上,村两委会班子团结和谐、制度健全,“双高双普”目标全面实现,计划生育政策全面落实,有完备的两委会阵地、文化广场、图书室及健身设施。

三、建设任务

(一)科学编制规划。坚持“节约土地、完善功能、方便群众、超前发展”原则,按照规划引领、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要求,科学编制村庄建设及旧村改造规划,切实增强规划连续性、权威性、严肃性和实用性。(牵头单位:住建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住建局、新农办、农林局、发改局、国土局、环保局)

(二)引领发展产业。根据各示范村产业发展实际,积极做好农业产业发展规划,高标准规划猕猴桃产业、设施农业、畜牧业、手工布艺等一批主导产业,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引领全县农业产业规模化发展,“一村一品”彰显特色,产品质量、效益不断提升。(牵头单位:农林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农林局、新农办、财政局、发改局、畜牧局、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发办、科技局)

(三)建设完善阵地。阵地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强基础、促发展、壮实力、构和谐的重要载体。2016年结合新型社区建设,完成村级两委会阵地建设任务。(牵头单位:组织部;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纪检委、组织部、新农办、住建局、民政局、国土局、财政局、审计局)

(四)建设文化广场。以繁荣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综合文化素质和身体素质为目的,切实加强村级文化广场建设,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作用。2016年全面建成15个示范村文化广场,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农家书屋,充分发挥其作用。(牵头单位:新农办;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新农办、财政局、国土局、文广局)

(五)强化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达标,实现“六化”和“六个一”的目标,“六化”即:道路硬化,边沟围墙一体化,村道路绿化,环境净化,路灯亮化,文化活动经常化。“六个一”即:有一个科技文化活动室,有一个村级标准化卫生室,有一个幼儿园,有一个休闲健身场所,有一个便民超市,有一个农村信息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发改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发办、国土局、电力局、卫生局、教育局)

(六)整治村容村貌。结合“四城联创”目标,扎实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入户工程,积极实施“五化”、“一池四改”、“绿色家园”建设,实现农村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建立健全长效卫生管理机制,实现村庄美、环境好,辐射带动全县乡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牵头单位:新农办;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新农办、城管局、住建局、环保局、卫生局、创建办、农工部、民政局、人社局、国土局、交通局、财政局)

(七)强化技能培训。按照各村产业发展实际,因村、因人、因时而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分期分批进行农民实用技能培训和乡土人才培养,重点加强对猕猴桃产业和手工布艺从业人员的培训,实现“一户一策”、“一人一技”,提高广大农民实用技能水平,切实增加农民收入。(牵头单位:农林局;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农林局、人社局、畜牧局、科技局、农发办、财政局、教育局、科协、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党校、教育局、工商联)

(八)创建学习型村镇。按照《创建学习型村镇实施方案》要求,以“一镇两村”示范点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管理功能,加强指导、强化落实,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增强群众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文化修养和知识水平。(牵头单位:宣传部;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宣传部、新农办、信息办、广播电视台、妇联、团县委)

(九)提高农民素质。利用春节、农村古庙会、夏日纳凉晚会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生活。按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对全县12个重点示范村进行精神文明户创选评活动,对评选出的“十佳好公婆、好媳妇、十大孝子”进行表彰。新闻媒体要加大对身边好人好事和见义勇为等行为宣传报道,加大群防群控力度,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牵头单位:宣传部、政法委;实施单位:各镇(中心)、示范村;责任单位:宣传部、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文明办、计生局、广播电视台、信息办、团县委、妇联、信访局、文广局)

四、实施步骤

(一)规划准备阶段(2016年1月1日—3月31日)。按照新农村建设任务和工作实际,做好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同时做好两委会阵地、文化广场的选址、村庄建设、旧村改造、产业发展、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编制和各个项目的前期资金筹措等工作。特别要做好猕猴桃产业发展前期的土地流转、规划、苗木购置、栽植及春季田间管理工作,以及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4月1日—11月10日)。具体实施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重点是推进两委会阵地、文化广场的建设,积极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壮大发展“一村一品”。要根据农时气候及猕猴桃生长特点,及时加强实用技术培训。结合“三夏、三秋四禁止”活动,采取集中整治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对农村环境卫生及村容村貌进行整治,确保乡村环境卫生取得明显成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1月11日—12月31日)。对新农村建设2016年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查漏补缺和考核验收总结等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继续采取县级领导包抓、部门帮扶、各镇(中心)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包抓机制。牵头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全面推动新农村建设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营造氛围,创造条件。各级干部要带头宣讲新农村建设理论政策。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宣传美丽新农村、新风貌、新农民、新科技、新政策等。及时推广新农村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将各种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融入新农村,丰富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

(三)加大投入,增强后劲。县上继续按照新农村建设“以奖代补、部门帮扶、项目捆绑”的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阵地建设、文化广场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各涉农部门要积极争取省、市涉农项目和补助资金,重点向示范村倾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金积极投入新农村建设,引导资源向农村有序流动,夯实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基础,逐步缩小城乡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真正实现农村农民共享改革成果。同时,要严格按照《县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县新农村建设考核办法》,加强对各类规划设计指标完成情况,工程项目完成情况,投入情况等全面进行考核。

(四)合力共建,齐抓共管。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充分利用地缘、亲缘、人缘等关系,组织引导全县所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新农村建设。通过企业帮扶,增强村企之间的联系,共同发展实现双赢。通过“同乡联谊”活动,吸引县外能人回乡投资建设,为家乡做贡献。邀请曾在我县工作过的领导干部回乡视察指导,为新农村建设献计出力。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帮扶单位与镇(中心)、村的联系,充分调动帮扶单位和包村干部的积极性,形成合力,推动新农村建设。

(五)明确主体,发挥作用。加强对农民的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以奖代补”谁投资谁受益等奖补政策,调动农民群众自己投入发展产业、改善环境的积极性。对于村内集体公益项目建设,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方式,引导农民投资投劳。坚决杜绝村集体举债搞建设,倡导农民办好自己的事,建设好自己的家园。

(六)示范引领,树立典型。县、镇(中心)、村都要着力培养和选好各类典型,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好经验、好做法,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以典型示范、典型带动促进工作,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

(七)加大督查,严格奖惩。将新农村建设纳入镇(中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全年新农村建设成绩突出的镇(中心)进行表彰,考核排名最后一位的镇(中心),全县通报批评,电视曝光。对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排在最后一名的镇(中心)给予经济处罚,由纪委、组织部对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按效能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对帮扶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成效显著的包扶单位,在次年农业农村工作会上进行表彰奖励。

第2篇: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文件精神,下势解决农村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提升镇容村貌,促进“两富两美”新建设。县委、县政府决定,从4月14日开始,集中两个月时间,开展“美丽、清洁乡村”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各镇(中心)、村结合卫生示范镇建设、卫生村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建设,全面开展以“美丽、清洁乡村”为主题的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努力实现“三个明显”的目标,即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明显改观、镇容村貌治理效果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全面完成全县所有村的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整治任务,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

二、整治原则

坚持属地治理、因地制宜、政府引导、社会联动、全民参与、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标本兼治、健全机制、长效管理的原则。

三、整治的范围和主要任务

整治范围包括全县8镇4中心及所辖村,以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绿化村庄为主要任务,开展垃圾大清运、环境大改善、面貌大变样的农村环境大整治活动。

(一)清洁家园。对镇村内外、镇与村、村与村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村庄巷道内垃圾污物及杂物进行清理;对镇口、村口、路口、河边沟渠、农村文化广场、农村便民超市等公共活动场所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镇村街道“六乱”即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堆柴草、乱堆粪堆、乱堆土堆、乱扔杂物,实施“四清”即清扫垃圾、清除杂物、清理三堆、清洁环境;对新建、改建厕所加强管理,公厕卫生干净整洁,使用正常;对村内露天茅坑和简易旱厕彻底清理;对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占道问题进行彻底解决;对镇村门楼牌匾等建筑立面上不规范的广告、宣传标语等进行清理;土墙换砖墙、墙体刷白、适当位置建设文化墙;对广场的宣传牌匾内容进行规范和更新;对出店经营、乱停乱放进行整治。

(二)清洁水源。清除河道、渠沟内长期集聚的垃圾渣土,彻底清理河流、水塘、排水渠等处的垃圾和漂浮物;规范厕所、畜禽养殖场所污水的排放。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开展生活污水处理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示范村建设。

(三)清洁田园。清理各等级道路及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各类垃圾、各种残垣断壁、废弃建筑及违章建筑、非法户外广告牌匾以及废品收购站、石料厂、煤场、加水洗车点等;清理田野内的各种农业生产废弃物及田地内的塑料垃圾、纸屑等。

(四)绿化村庄。绿化镇村内公共场所和主要街道,并对腾挪出的空地和废弃的场院进行整治和绿化。动员群众在房前屋后、道路两旁、村庄周围、田头地埂开展造林绿化。对镇村内行道树、广场绿化树木等进行修剪和整理,保证绿化带整齐干净。

四、整治方法

(一)实行包抓责任制

实行县级领导包抓镇(中心),部门包抓村,镇(中心)领导包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工作责任制。县级领导每周至少三次下到所包镇(中心)、村,现场参与,现场解决问题;包抓部门要明确专人,协助所包抓村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从项目、资金、人力等方面全力支持,提升整治水平;各镇(中心)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党政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每村确定2-3名包村干部驻村蹲点督促检查。同时要按照整治任务和时间安排,逐村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实行责任主体制

各镇(中心)是此次整治活动的主体,要广泛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形成上下互动、社会共建、人人动手、全民行动的良好氛围,集中各种资源、项目、资金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形成干部引导、群众为主、项目带动、统筹推进的活动格局,以集中整治活动为契机,同时以沿线集镇中心附近村为突破口,因地制宜建3-5个特色突出的亮点村,坚持平茬齐过、集中整治实现全覆盖。

(三)实行多渠道资金投入制

坚持“政府补助、部门扶助、社会赞助、群众自筹”的思路,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各镇(中心)、村要想方设法加大对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的资金投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级“十联百包千帮”单位要加大帮扶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和帮扶资金。各成员单位要引导和发动镇(中心)、村、企业、能人富户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积极探索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市场化运作的路子,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不断拓宽筹集资金的渠道。

(四)实行检查督导制

1.县级领导带队检查。所有包抓县级领导每周深入镇(中心)、村督促检查一次,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当场整改。

2.专项联合督查。由纪委(监察局)、联合督查室、新农办、考核办、道路监察大队、创建办等单位组成联合督导组,加强对镇(中心)、村的督导检查,通过明查暗访、定期检查、突击抽查和随机复查相结合的方式,查找问题、改进措施,指导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有效开展。对各镇(中心)的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采取现场打分、汇总、排名等方式,每周排名通报一次,对连续三周排名在后三位的镇(中心),对分管领导予以免职,对主要领导警示训诫。对于工作滞后的镇(中心)通报批评,发督办单,要求限期整改。

(五)实行验收奖惩制

由纪委(监察局)、联合督查室、新农办、考核办、道路监察大队、创建办等单位组成验收考评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验收考评,总结推广各镇(中心)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将验收考评结果作为半年考核的重要依据,实行奖惩。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进行责任追究。同时在全县上下开展“卫生文明农户”评选活动,对常年注重环境卫生,积极主动将自家房前屋后清扫干净的农户,进行奖励,颁发“卫生文明户”奖牌,由各镇(中心)推荐20户,每户奖励100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美丽、清洁乡村”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现实要求,全县各镇(中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镇(中心)主要领导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抓,靠前指挥,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实施方案、检查标准和考核细则等;分管领导要下势具体抓,切实拿在手里,落实在行动上。

(二)宣传发动,舆论监督

“美丽、清洁乡村”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是一项全民性活动,必须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县电视台、广播电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对这次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开辟专栏和专题节目,及时报道整治活动动态,推广典型经验,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形成人人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同时要设立“镇村环境卫生整治曝光台”对发现问题果断曝光,揭短亮丑。各镇(中心)、各部门要带头,深入村组农户,通过采用宣传车、村广播、广场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在镇(中心)所在地、重点示范村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宣传力度,并充分发动群众及中小学生成为卫生模范争当者、宣传者,形成“小手拉大手,共创美好家园”浓厚氛围,让环境卫生整治成为千家万户的自觉行动。

(三)联动互动,全面推动

以镇容村貌整治为关键,以城乡结合部、镇口、村口、道路两侧村为重点,各包抓单位要尽快入村,落实包抓任务,集中进行整治。特别是要对国道、省道、县道等主干道及流经我县境内的河流、渠道等加大清淤和治理力度。县交通、水利、农林、环保、畜牧、卫生、工商等部门要从各自职能职责出发,联动互动,整治和规范行业行为。各镇(中心)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和主观能动性,创新探索治理模式,形成各具特色又符合农村实际的活动方式。

第3篇:三夏四禁止工作实施方案

为防治大气污染,净化城乡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武办字[2016]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新农办2016年三夏“四禁止”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武办字[2016]78号文件精神为指导,紧密配合普集镇,协同牵头单位交通局,采取巡查与包片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秸杆禁烧工作的积极性,以堵促疏、堵疏结合;突出重点、严防死守;注重宣传、强化措施;严肃纪律,奖罚分明,圆满完成今年三夏“四禁止”的工作任务。

二、时间安排

三夏“四禁止”工作从5月25日开始,6月20日结束。

三、工作机构

成立县新农办三夏“四禁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

四、工作方法及几点要求

1、统筹安排,结合“美丽清洁乡村”农村环境活动要求,抓住三夏“四禁止”的机会,宣传动员杜绝秸杆柴草进村堆放,动员村民清理房前屋后。

2、坚持领导亲自抓,亲自巡查。分管领导积极主动和普集镇及牵头单位做好沟通和衔接。

3、所有同志严格按照责任分工驻守包抓村。

4、做好换班的交接工作和对出现问题的沟通处理工作。

5、配合交通局、创建办等单位,重点对周普路、贞普路等重要路段、重点村进行监控。对污染及“三堆”督促和检查。

第4篇:新农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方案

为了进一步促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按照武字[2016]13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格落实“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新农办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县委关于转变作风、厉行节约等一系列新规定新要求为切入点,以实施“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建设富裕美丽新农村”为载体,坚决反对“四风”,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群众观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时间安排

教育实践活动从2016年4月份开始,9月份结束。统一部署、梯次展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自上而下、压茬进行,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三、重点任务

(一)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教育党员干部树牢群众观点,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克服一切脱离群众、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的思想和行为。教育党员干部站稳群众立场,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教育党员干部掌握群众工作方法,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执行机制。

(二)集中解决“四风”问题。扭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问题不放松,切实改进作风。反对形式主义,着重解决发展观政绩观偏差、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弄虚作假等问题,在改进学风、文风、会风和工作作风上下功夫;反对官僚主义,着重解决缺乏群众感情、漠视群众利益、脸难看、推诿扯皮等问题,在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反对享乐主义,着重解决不愿吃苦、贪图享受、公款消费、等问题,在艰苦奋斗、埋头苦干、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上下功夫;反对奢靡之风,个别党员干部生活腐化等问题,在廉洁自律、勤俭办事上下功夫。

(三)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全面深入开展“十联百包千帮工程,深化为民服务活动”,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长效机制,想方设法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推行党员干部为群众代办制度,建立“百姓问政”制度,采取各种为民便民利民措施,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解决好新农村示范村、农村环境卫生、农村实事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引入群众评价机制,对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查处理,不能层层照转。

四、活动载体

(一)示范村建设有序推进。2016年全力抓好36个示范村建设,其中:县级以上重点示范村12个,示范村12个,巩固提高村12个。

(二)农民收入持续增加。重点示范村主导产业收入占农民总收入6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以上,人均纯收入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0%以上,参加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户比重达到30%以上,7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农业实用技术或其他技能。

(三)农民生活明显改善。人均居住面积25平方米以上,且具有抗御本地区基本烈度地震能力,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100%,电话(含移动电话)入户达到全覆盖,人畜安全饮水率达到90%以上。逐步扩大农村绿化面积,建设美丽新农村。

(四)村庄建设有序整洁。合理制定村庄建设规划和旧村改造规划,村间街道实现硬化、美化、绿化、新化、净化、亮化等,建有基本排水设施,生活垃圾实行定点堆放、定时清运并实现无害化处理,建立健全长效卫生管理机制,农户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60%以上。

(五)村级管理规范有序。“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率达80%以上,村两委会班子团结和谐、制度健全,“双高双普”目标全面实现,计划生育政策全面落实,有完备的两委会阵地、文化广场、图书室及健身设施。

五、方法步骤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40天左右)

重点搞好动员部署、学习教育、专题讨论、听取意见等工作,提高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增强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自觉性。召开动员大会,新农办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作动员报告,深入进行思想发动,作出工作部署。

开展“三问三学”活动,深化学习教育。围绕“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三个主题,开展专题讨论,查找差距,明确方向,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突出“学理论、学政策、学先进”三个重点,采取集体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个人自学等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的光辉历史、延安精神、马栏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六届五次、七次、八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及省、市、县委主要领导同志讲话,学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选编》以及《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资料汇编》等规定材料。

开展“访民情、听民声、集民智、解民困”活动,广泛听取意见。采取驻村蹲点、结对帮扶、现场办公、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按照中共县委《关于实施“十联百包千帮工程”深化为民服务活动安排意见》的要求,新农办领导班子结合重点工作包抓责任制,每人联系1户贫困户,结成“1+1”帮扶对子,脱贫增收;通过实施“十联百包千帮工程”,切切实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面对面征求意见,增强党员干部群众观念。按照新农办学习计划中调研课题,开展调研,认真梳理调研活动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充分吸收运用调研成果,为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集中整改打好基础。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60天左右)

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按照“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要求,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进行党性分析和自我剖析,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找准找实突出问题。要认真分析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刻查找“四风”问题在本单位的具体表现形式,找准症结,对准焦距,抓住要害。要深挖“四风”问题产生的根源,对基层的问题要从领导班子找原因,对班子的问题要从领导干部自身找原因,对工作层面的问题要从思想和作风上找原因。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以“向我看齐”的态度,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每名党员干部都要以《党章》为镜,找出“四风”问题在自己身上的具体表现和产生原因。

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要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对群众路线的认识,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四风”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和整改措施。特别要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住房、家属子女等情况作出说明。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要严格审核把关,防止把对照检查材料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一般党员干部也要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全体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参加所在组织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可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到田间地头等场所。会前,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要开展谈心交心,沟通思想,增进共识。会上,要以整风精神,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敢于向自己开炮,勇于揭短亮丑,相互批评要实事求是,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要通过思想交锋,触及灵魂实质,取得“红红脸、出出汗、加加油、鼓鼓劲”的效果,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40天左右)

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问题,制定落实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机制。

上下联动整改。要围绕新农村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

强化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等。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和纪律措施;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要重点教育;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对不合格的要严肃党纪,交予组织处理。

坚持边学习、边调研、边整改。对征集到的问题逐一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质量标准和时限并上报县活动办。实行问题交办销号制,对能立即解决的,及时解决。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得通、能指导、管长远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制度化。结合改善民生、新农村建设、反“四风”3大专题调研,深入实施“十联百包千帮工程,深化为民服务”活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做群众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常态化、长效化。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新农办成立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督促检查。新农办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按照各个阶段的工作,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点评、总结,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评价。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精神,宣传活动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开展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注重发现总结新典型,引导党员干部向先进学习。要对活动中查出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进行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预警作用。要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适时将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和取得的实效对外公示,更好地发挥评论、言论的引导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5篇:农村环境卫生综治安排意见

为了给全县人民营造一个干净整洁舒适宜人的节日环境,让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文明和谐的新春佳节,同时也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展示2016年农村环境大清洁大整治、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新农村建设成果,根据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暨城市容貌提升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我们已经于12月26日对“迎双节”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以武新农办(2016)41号文件进行了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

整治重点及要达到的效果:

一、对村内街道“六乱”即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堆柴草、乱堆粪堆、乱堆土堆、乱扔杂物等实施“四清”即清扫垃圾、清除柴草做到集中定点堆放,清除土堆粪堆坚决禁止沿街堆放,及时清理。

二、对镇口、村口、路口、河边沟渠、农村文化广场、农村便民超市等公共活动场所垃圾彻底进行清理,对田地的飘散的塑料垃圾、纸屑等要进行捡拾,还一个整洁的村庄,干净的田野。

三、对村内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解决,建筑材料要做到集中堆放,正在施工的,要充分做好思想工作,坚决不能长期占道影响车辆和群众出行。施工结束的要坚决快速的清理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

四、村内垃圾要真正做到户存放、村收集、镇转运,且形成制度,定时定人,及时清运,谨防垃圾箱爆满和外溢,影响形象。

五、对村内野广告、乱贴、乱画、乱悬乱挂等要彻底清理,特别是广场周边、村子门楼牌匾等建筑立面的不规范的广告、宣传标语等要进行清理,对广场的宣传牌匾内容要规范和更新。

六、对村内行道树、广场绿化树木等要进行修剪和整理,保证绿化带整齐干净。

七、对门庭院落房前屋后要进行彻底清理,院内物品摆放有序。村民不乱泼污水、粪水不随意向外排放,家禽家畜要实现圈养。

针对整治重点,各镇中心按照安排已经纷纷行动,采取观摩、排名、奖罚等形式推进此项工作。为了确保次次整治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取得显著成效,要采取相应措施。

1.多措并举做好迎新春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发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利用村广播、组装宣传车等办法,大力宣传农村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重点意义,调动群众对各自庭院、房前屋后进行净化。

2.充分发挥镇(中心)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机构的职能,按照机构干部包村包组等办法,集中时间和人力,全面进行清理整治。

3.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的日常检查,明确抱抓责任和区域,强化指导和督查检查,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和推广。

4.强化督查和考核,我们将会同联合督查室等部门对这次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以我们创建的卫生村为重点,从明天开始,全面进行检查。并将以督查通报的形式通报次次活动开展情况,并作为今年第一季度农村环境卫生考核依据之一,确保整治一次,提升一次。

第6篇:迎双节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方案

为营造一个干净整洁、清新宜人的节日环境,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和谐的元旦、春节,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围绕“净化、美化、亮化”的总要求,通过环境卫生整治活动的扎实开展,实现农村环境卫生面貌全面提升,消除农村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和卫生死角,环卫设施和环卫制度进一步完善,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保洁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明显改善。

二、整治时间

2016年12月26日-2016年1月30日

三、整治重点

继续以创建卫生村和卫生镇为抓手,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对村内街道“六乱”(乱泼污水、乱倒垃圾、乱跺柴草、乱跑家禽、乱堆粪便、乱扔杂物)实施“四清”(清扫垃圾、清除柴跺、清除粪堆、清除建筑材料占道),对村口、镇口、各个路口、河边沟渠、公共场所等进行先清理后绿化、有条件的地方再进行亮化,积极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要进行定点集中堆放,妥善做好各类垃圾及废弃物的规范化处置,不断提高农村环境卫生整体质量。加强对农村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的日常检查,督促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运。

四、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中心)要将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以党政一把手为责任人的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双节期间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近一阶段工作重点,精心组织,细化任务,夯实责任,并在人员力量、工作经费上予以保障。各镇(中心)及村要紧密协作、主动配合,齐抓共管,努力形成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要广泛宣传发动。各镇(中心)要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洁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健康生活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自觉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县广播电视台要跟踪宣传报道活动进展情况,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曝光活动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督促问题得到切实整改,真正以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促进整治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三要强化督查考核。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联合督查室、新农办将组成联合巡查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各乡镇也要成立督查组对辖区各部门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快、治理彻底的单位及时表扬,对不按规定整治或达不到整治要求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和问责;建立环境卫生督查机制,对环境卫生实行月督查、通报制度,对存在问题和治理成效不明显的,要进行跟踪督查,媒体爆光,限期治理,确保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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