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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证整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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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证合一”,“两证整合”问答
两证整合是什么? 第一篇

关于“五证合一”,“两证整合”问答

10月8日上午,区市场监管局向金山某公司颁发了全区首张“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同时,基层所也向前来换照的个体户颁发了“两证整合”的营业执照。至此,“五证合一”、“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正式实施。

今后各部门将在各自业务领域认可、使用、推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对已领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不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对已领取“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不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

问题:什么是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自2016年10月1日起,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的登记制度。“两证整合”后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功能。

问题:“两证整合”的适用范围?

“两证整合”适用于本市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包括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台湾农民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问题:什么是市场主体“五证合一”登记制度?

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自2016年10

月1日起,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问题:“五证合一”的适用范围?

“五证合一”适用于本市登记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

问题5: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代码设计为18位,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问题:2016年10月1日前设立的各类市场主体如何办理“两证整合”“五证合一”?

2016年10月1日前设立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直接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也可以在变更登记同时换领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问题: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市场主体是否还要重新办理“五证合一”? 已办理“三证合一”并领取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不需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

问题:办理“两证整合”“五证合一”是否需要缴回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办理“五证合一”时,需要缴回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无需缴回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问题:本次换照收费吗?

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费用。

问题:“两证整合”“五证合一”后,未换发的证照可以使用到什么时候? 暂未办理“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除个体工商户外,暂未办理“五证合一”的其他市场主体,其证照在2017年12月31日前继续有效,有关证照到期的可以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领取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问题:换发营业执照后,注册号变成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有相关证明文件? 市场主体换领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可以要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启用证明。同时,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开设专栏,供社会公众查询办理“两证整合”“五证合一”市场主体的原注册号和新统一代码。

问题:实行“两证整合”“五证合一”后,是否启用新的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目录?

实行“两证整合”后,个体工商户登记启用新的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申请人可以到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下载新版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目录,也可以到个体工商户登记机关注册大厅领取。

实行“五证合一”后,除个体工商户外其他市场主体的相关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目录不变。

问题: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后,到哪个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

【两证整合是什么?】

领取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持营业执照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期申报、缴纳税款。

问题:取得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后,已在税务机关启用统一代码的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在税务机关已启用统一代码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外部信息交换系统获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变更工商登记有关表单信息,并对变更信息进行确认,纳税人无需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问题:个体工商户换发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后,是否需要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换领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尽快联系税务机关办理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涉税业务(如变更发行税控设备等)。

【两证整合是什么?】

问题: 实行“两证整合”后,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时是否要先行进行清税申报? 已领取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其他个体工商户仍按原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问题:取得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后,用人单位如何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自录用职工之日起30天内,至注册(经营)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登录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助经办平台办理职工参保登记手续,同时补充填报相关社保信息(如单位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单位社保工作联系人等)。具体详情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海社保”移动服务平台咨询了解。

问题:取得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后,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更,如何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调整?

用人单位工商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无需向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将变化信息直接发送至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将同步进行调整。 用人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补充填报的信息(如单位开户银行基本账户、社保联系人等)发生变化的,应至单位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调整,或直接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自助经办平台办理调整手续。【两证整合是什么?】

问题:取得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后,市场主体注销登记后是否需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注销手续?

已为职工办理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在注销之日起30天内至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注销登记,逾期未办理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对社保账户作暂停处理。申请办理社保注销登记前,应当缴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和罚款。

问题:取得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后,其他关于社保登记的其他事项该如何知晓?

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致电12333咨询。

问题:实行“五证合一”后,原持有的“上海市统计登记证”该如何处理?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沪府发

[2015]7号)文件精神,本市自2015年3月17日起取消统计登记行政审批事项。已办理统计登记的单位自行保管统计登记证,有效期满后自行销毁。 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咨询:上海企盈中小企业服务平台

两证整合和五证合一的17个操作
两证整合是什么? 第二篇

两证整合和五证合一的17个操作问题,值得收藏!

2016年10月1日起,“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以及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正式实施。企业登记手续又简化啦!近日上海税务微信发布了一组关于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及市场主体“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问题解答,小编从中摘出适用于全国范围的部分,供大家参考!

1.什么是市场主体“五证合一”登记制度?

在“三证合一”“两证整合“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自2016年10月1日起,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2.“五证合一”的适用范围?

“五证合一”适用于本市登记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

3.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代码设计为18位,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4.什么是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自2016年10月1日起,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的登记制度。“两证整合”后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功能。

5.“两证整合”的适用范围?

“两证整合”适用于本市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包括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台湾农民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6.“两证整合”“五证合一”改革的意义是什么?

实现“两证整合”“五证合一”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对于营造有利创业创新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创业创新和经济发展,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提升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7.2016年10月1日前设立的各类市场主体如何办理“两证整合”、“五证合一”?

2016年10月1日前设立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直接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也可以在变更登记同时换领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8.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市场主体是否还要重新办理“五证合一”?

已办理“三证合一”并领取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不需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

9.办理“两证整合”“五证合一”是否需要缴回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个体工商户办理“两证整合”时,无需缴回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其他市场主体办理“五证合一”时,需要缴回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无需缴回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10.本次换照收费吗?

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费用。

11.“两证整合”“五证合一”后,未换发的证照可以使用到什么时候?

暂未办理“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除个体工商户外,暂未办理“五证合一”的其他市场主体,其证照在2017年12月31日前继续有效,有关证照到期的可以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领取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12.换发营业执照后,注册号变成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有相关证明文件?

市场主体换领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可以要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启用证明。

13.实行“两证整合”“五证合一”后,是否启用新的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目录?

实行“两证整合”后,个体工商户登记启用新的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两证整合是什么?】

实行“五证合一”后,除个体工商户外其他市场主体的相关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目录不变。

14.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后,到哪个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 领取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持营业执照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期申报、缴纳税款。

15.取得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后,已在税务机关启用统一代码的个体工商户如何办理变更登记?

在税务机关已启用统一代码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外部信息交换系统获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变更工商登记有关表单信息,并对变更信息进行确认,纳税人无需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16.个体工商户换发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后,是否需要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换领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尽快联系税务机关办理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涉税业务(如变更发行税控设备等)。

17.实行“两证整合”后,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时是否要先行进行清税申报?

已领取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其他个体工商户仍按原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来源:上海税务微信,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多练会计转载该文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立马与多多联系,多多会在第一时间协商处理。

八个问答让你充分了解”两证合一“的意义
两证整合是什么? 第三篇

八个问答让你充分了解”两证合一“

相信很多企业家都知道,自从今年十月份中旬以来,全国都各地都在响应营业执照工商改革整改,其中就包括“两证合一”广东省也紧跟改革步伐——10月20日,广东省政府召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研究贯彻国务院改革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对全省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进行动员部署。副省长许瑞生作工作部署,省工商局等33个单位参加会议。

那么何为“两证整合”,它的意义以及影响又是什么?今天图治就简单用八个问答来简析一下“两证合一”

附(图)

1.什么是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答: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的登记制度。“两证整合”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向个体工商户的延伸,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新举措。

2.请简要介绍《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两证整合是什么?】

答:2015年10月1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三证合一”。“三证合一”的实行,进一步优化了企业的市场准入流程,减少了重复性审查,推动了相

关部门工作整合和信息共享,降低了设立企业的制度性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有力地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属于自然人范畴,不是组织机构。在制度上,个体工商户只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这两证,而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有些地方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颁发部门曾向少部分个体工商户颁发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因此,在去年实施“三证合一”的改革中,没有包括个体工商户。在企业实行“三证合一”以后,个体工商户依然要到工商、税务两家分别办理登记手续的问题逐渐凸显,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呼声开始出现。2015年12月,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要求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研究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问题,使我国公民能够更加便利地从事个体经营。工商总局、税务总局领导对这一工作高度重视,工商总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司与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密切合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订了详细的工作方案。5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将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确定为今年商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任务。按照国务院要求,工商总局、税务总局与相关部门积极协商,加紧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召开专门工作协调会,确定了使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统一代码等问题。在此基础上,工商总局、税务总局按照“保留必需、合并同类、优化简化”的原则,整合优化了满足两部门工作要求的登记文书规范和业务流程,确定了两部门信息共享技术方案,完成了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相关制度制定工作。8月底,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四部门制定发布了《意见》。

3.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义是什么?

答:个体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我国公民从事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主体形式,我国个体经济在推动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就业创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面推行“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这一改革,有利于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的市场准入新模式,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程序,便利公民从事个体经营,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推进这一改革,能够有效推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提升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效能,对于推进简政放权、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4.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实现公民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将由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分别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同时,实现工商、税务部门的个体工商户数据信息实时共享。通过“两证整合”实现一照一码,信息共享,业务协同,进一步提高个体工商户创业经营的便利化程度。

5.这项改革遵循了哪些基本原则?

答:这项改革遵循了三项原则:一是便捷高效。就是按照程序简便、办照高效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

创新服务方式,提高登记效率,方便个体工商户登记。二是规范统一。就是按照优化、整合、一体化的原则,科学制定“两证整合”登记流程,实行统一的“两证整合”登记程序和登记要求,规范登记条件、登记材料。三是统筹推进。就是大力推行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工作机制,将“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

6.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答:这项改革主要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整合。《意见》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建立了个体工商户统一登记流程、统一编码和赋码规则等,全面实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模式。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该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功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赋码后,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信息按规定期限回传统一代码数据库。二是统一登记条件,规范登记流程。《意见》按照“保留必需、合并同类、优化简化”的原则,整合优化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示等程序,缩短登记审批时限。实行统一的登记条件、登记申请文书规范。申请人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并核准后,向个体工商户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并与税务部门共享申请材料和审核信息,实现实时数据交换、档案互认。个体工商户的电子登记档案与纸质登记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税务机关在个体工商户办理涉税事宜时,确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进行税务管理。三是优化登记管理服务方式。《意见》要求个体工商户登记做到公开办理、限时办理、透明办理,条件公开、流程公开、结果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要及时公开个体工商户的基础信息。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简明易懂的“两证整合”登记办事指南,严格按照《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流程》(附件3)的规定办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工商部门要切实履行对申请人的告知义务,包括告知相关涉税事宜,及时提供咨询服务,强化内部督查和社会监督,提高登记效率。四是改造升级系统,实现信息共享。《意见》要求各地依托已有的“三证合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以省(计划单列市)为单位,建立工作机制,确定工作职责,落实责任人员,严格操作规程,切实按照《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工商税务信息共享技术方案》实施信息交换和共享。工商、税务部门将个体工商户相关登记信息实时传输至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意见》强调要强化信息化保障,改造、升级各自信息化业务系统,确保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的顺利进行。五是建立部门信息传递与数据共享的保障机制。要充分利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个体工商户基础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在政府部门间广泛共享和有效应用。积极推进“两证整合”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示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最终实现“两证整合”网上办理。六是积极统筹推进,确保平稳实施。为顺利实施这项改革,工商总局、税务总局确定黑龙江、上海、福建、湖北4省(市)为试点地区。4个试点地区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向新开业个体工商户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5个计划单列市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为确保这项改革能够平稳实施,尽量减少改革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负担,与“三证合一”对企业提出过渡期的要求不同,《意见》对2016年12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没有规定过渡期。对于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主动要求换照的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对于暂未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各地可以鼓励个体工商户主动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但是,《意见》特别强调,要充分尊重广大个体经营者的意愿,不得组织对“两证整合”前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强制换照,对于因实行强制换照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严肃处理。对于已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过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其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七是清理相关法规文件,推动改革成果广泛认可和应用。各地要及时梳理与“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相冲突的相关文件,尽快在制度框架内依法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改革在法治轨道内运行。“两证整合”改革后,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原工商营业执照和原税务登记证的效力,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等均要予以认可,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做好代码转换以及部门间信息系统衔接。

7.《意见》对推进这项改革提出了哪些工作要求?

答:为顺利推进这项改革,《意见》提出了六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工商、税务、发展改革和法制部门要积极推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强化统筹,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做好人、财、物、网络、技术等的保障。二是加强工作落实。各地工商、税务、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倒排时间表,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法规文件的清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要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工作,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对于申请变更登记和主动申请换照的,要做好换照前后工作的延续和衔接,确保改革举措顺利平稳开展,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加强协同推进。《意见》要求各地把促进个体经济发展同实施“两证整合”改革结合起来,清理、取消限制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制度,制订、出台促进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化保障,形成工作合力。要积极构建公平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营商环境,研究、探索对个人网商等新型市场主体依法登记问题,稳妥推进个人网商登记工作,实现线上线下统一登记、一致监管、公平纳税。四是加强业务培训。“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改革内容多、实施操作比较复杂,工商、税务部门要围绕“两证整合”登记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开展专门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要特别加强办事窗口能力建设,使窗口工作人员准确把握改革要求,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工作规范,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五是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加大对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的宣传解读力度,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使社会各界充分知晓改革、支持改革,自觉应用改革成果。六是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工商、税务、发展改革部门要制定督促检查工作计划,按照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做好跟踪督查。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实施改革工作协调配合不力,造成工作脱节、延误改革进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加大问责和考核力度。《意见》要求黑龙江、上海、福建、湖北4个试点地区密切关注试点过程,将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报告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在全国全面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后,各地对在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也要及时报告

8.《意见》印发后,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还有哪些工作要做?

答:《意见》印发以后,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还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工商总局要抓紧制定下发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数据标准和技术方案,各省工商部门要根据工商总局制定的数据标准和技术方案,抓紧进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信息系统的开发与调试,确保改革按时实施。同时,推进其他信息系统的相应调整改造,确保后续顺利衔接。二是税务总局要抓紧对金税三期核心征管系统进行对应的改造升级,确保改革按时实施;同时推进其他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确保与改革顺利衔接;督促各地国税机关和地税机关尽快完成国税、地税共管户比对清理工作,切实落实好“两证整合”业务流程相关规定,实现“一方受理,另一方共享数据”,减轻个体工商户负担。三是两部门共同指导、跟踪试点

开展工作,密切关注试点推进工程,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问题,为在全国实施“两证合一”积累经验。四是两部门要联合开展系统培训。个体工商户登记和税务管理都在基层,目前全国有22000多个工商所开展登记工作,有21000个税务分局(所)开展税收管理工作,这项改革涉及两部门的基层机构和工商、税务干部数量庞大,培训内容多,培训任务重。但是,全面提升基层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是顺利实施这项改革的关键。因此,培训工作必须下大工夫、花大力气,认真做好。五是在充分利用好中央媒体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指导各地广泛开展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宣传工作,形成使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个体经营者知晓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把这项惠及上亿群众的改革好事办实。

以上为“两证整合”涉及到的相关八个内容!

上海个体户实施“两证整合”、“五证合一”
两证整合是什么? 第四篇

上海个体户实施“两证整合”、“五证合一”

上海市自2016年10月1日起实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同时开展市场主体“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

1、自2016年10月1日起,本市个体工商户实施“两证整合”登记制度。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2、原有个体工商户可以主动申请换领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也可以在办理变更登记时换领,换领营业执照时不收缴原税务登记证。

3、领取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持营业执照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具体参见营业执照副本背面须知。

4、已领取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二、市场主体“五证合一”

1、自2016年10月1日起,本市市场主体(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个体工商户)实施“五证合一”登记制度,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2、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市场主体无需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原有市场主体换发营业执照及统一代码的赋码方式按照“三证合一”、“两证整合”有关要求进行。

3、办理“五证合一”时不收缴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4、领取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持营业执照到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期申报、缴纳税款;至注册(经营)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相关事宜。

5、本市自2015年3月17日起取消统计登记行政审批事项。已办理统计登记的市场主体自行保管统计登记证,有效期满后自行销毁。各类市场主体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接受统计调查。

三、其他

1、暂未取得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其原有证照继续有效。暂未取得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其他市场主体,其原有证照在2017年12月31日前继续有效。

2、各类市场主体办理相关登记所需申请文书和材料规范,可登录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下载,也可在各级登记机关窗口领取。市场主体开业、变更登记和换照均无须缴纳费用。

上海注册公司五证合一和两证整合的操作问题
两证整合是什么? 第五篇

上海注册公司五证合一和两证整合的操作问题

2016年10月1日起,“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以及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正式实施。企业登记手续又简化啦!

1.什么是市场主体“五证合一”登记制度?

在“三证合一”“两证整合“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自2016年10月1日起,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2.“五证合一”的适用范围?

“五证合一”适用于本市登记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

3.什么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该代码设计为18位,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

4.什么是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

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是指将个体工商户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税务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自2016年10月1日起,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人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个体工商户工商及税务登记的登记制度。“两证整合”后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是什么?】

的功能。

5.“两证整合”的适用范围?

“两证整合”适用于本市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包括港澳居民、台湾居民、台湾农民设立的个体工商户。

6.“两证整合”“五证合一”改革的意义是什么?

实现“两证整合”“五证合一”是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举措,对于营造有利创业创新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创业创新和经济发展,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提升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7.2016年10月1日前设立的各类市场主体如何办理“两证整合”、“五证合一”?

2016年10月1日前设立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直接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也可以在变更登记同时换领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8.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市场主体是否还要重新办理“五证合一”?

已办理“三证合一”并领取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不需重新申请办理“五证合一”。

9.办理“两证整合”“五证合一”是否需要缴回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个体工商户办理“两证整合”时,无需缴回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其他市场主体办理“五证合一”时,需要缴回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无需缴回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10.本次换照收费吗?

换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收取任何费用。

11.“两证整合”“五证合一”后,未换发的证照可以使用到什么时候?

暂未办理“两证整合”的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继续有效。 除个体工商户外,暂未办理“五证合一”的其他市场主体,其证照在2017年12月31日前继续有效,有关证照到期的可以向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申请领取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12.换发营业执照后,注册号变成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否有相关证明文件? 市场主体换领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可以要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启用证明。

13.实行“两证整合”“五证合一”后,是否启用新的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目录? 实行“两证整合”后,个体工商户登记启用新的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规范。 实行“五证合一”后,除个体工商户外其他市场主体的相关申请表格和提交材料目录不变。

14.新办个体工商户取得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后,到哪个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

领取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持营业执照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按期申报、缴纳税款。

15.取得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后,已在税务机关启用统一代码的个体工商户如

何办理变更登记?

在税务机关已启用统一代码的个体工商户,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外部信息交换系统获取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变更工商登记有关表单信息,并对变更信息进行确认,纳税人无需至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16.个体工商户换发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后,是否需要前往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换领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应尽快联系税务机关办理启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涉税业务(如变更发行税控设备等)。

17.实行“两证整合”后,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时是否要先行进行清税申报? 已领取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市场主体申请注销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其他个体工商户仍按原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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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政府副县长五年来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两证整合是什么? 第六篇

政府副县长五年来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按照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我协助政府县长分管城镇建设、商务流通等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班子成员和各方面的协调下,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精诚团结,锐意进取,真抓实干,认真履行党和(第一公文网是中国最大的原创公文网站,

)人民赋予的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本人五年来工作履职及自身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履职情况

以健全规划体系、完善市政功能、提升管理水平为重点,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城镇建设稳步推进。以建设宜居宜业特色县城为目标,科学规划,加强管理,城镇建设保持了大开发、大改造、大建设的良好局面,投入之多、规模之大、效果之好为历史之最。2016年—2016年,全县城镇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9.05亿元,城镇化率达到46%。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建设。投资94.8万元完成隆兴昌镇城区现状地形图航测工作,测绘面积114平方公里;投资270万元完成了第四轮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城市规划区面积由12.68平方公里扩大到13.71平方公里;投资328.5万元完成西区、6个镇总体规划、城市水系及景观节点规划编制等工作,城乡规划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指导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建设品位逐年提升。二是加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2亿元完成隆兴昌东街、兴原南路、高新路、工业园区道路、红旗路、东风南路、新华南路、建设路、团结路、消防路、水利路、红卫西路、游园南路等道路新建改造工程13条22.91公里,城市框架进一步拉大,通行能力大幅改善。投资5862万元完成植物园、河神公园建设工程,投资5900万元实施冯玉祥誓师广场建设工程,构建起了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生态休闲场所。投资4277万元完成隆兴湖、鸿雁湿地公园开挖工程,投资1279万元实施义和渠景观建设工程,城市景观水系打造工程全面启动。投资1.02亿元完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设工程,投资1100万元新建改造污水泵站7个,新建改造公厕28座,新建垃圾转运站5座,投资 1.02亿元完成110国道、工业园区等道路排水工程,铺设污水、雨水管网18.3公里,城市环境质量大幅提升。投资1.03亿元完成集中供热锅炉安装和一次供热管网铺设4.2公里,投资432万元完成天然气管网铺设7.2公里,投资820万元完成自来水管网清洗163.5公里,投资335万元完成西大桥、北大桥翻建工程,投资3679万元完成隆兴昌大街、前进路、世纪大道、荣丰路、美林路、富源路等10条道路人行道铺装工程22.87万平方米,投资2946万元完成西北环线、世纪大道、212省道、义和渠等20条道路亮化美化工程,安装路灯1762基,亮化总长度45.6公里,市政服务功能更加配套完善。投资9100万元完成道路、广场、公园、住宅小区园林绿化工程,栽植各类乔木16.6万株、花灌木4.4万穴、绿篱3.9万平方米、草花180万株,新增绿地面积1600亩,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3.6平方米,绿地率达到21.2%,园林景观效果凸显。三是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投资6590万元建成阳光小区、怡和园小区、隆兴佳苑小区廉租住房928套4.49万平方米,投资4160万元建设景观花苑限价商品房502套5.2万平方米,投资6000万元实施馨悦家园公共租赁住房498套2.6万平方米,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住房供应结构逐步转变。四是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出台《五原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五原县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进一步规范统一了房屋征收补偿活动,坚持程序到位、信息公开,依法完成2310户34.6万平方米的房屋征拆任务。全县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1.27亿元,开工面积204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19.16万平方米,房地产市场空前活跃,大批新型住宅小区建成入住,居住水平大幅提升。五是加大公共建筑建设力度。投资4.66亿元建成各类公建项目8.4万平方米。建成七中综合楼、四完小教学楼、套海镇小学教学楼、塔尔湖培训中心、党校培训中心,完成20所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教学条件大幅改善。完成县医院门诊楼、病房楼改造工程,建成影剧院、社会福利中心、隆兴昌镇敬老院、广通客运站。建成地税局办公楼、义长局办公楼、移动公司营业楼、隆兴昌镇办公楼、联社营业大楼、质监局办公楼,实施环保监测大楼、鸿雁科普基地等建设工程,办公环境进一步提高。六是加大城市管理力度。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及“三级审批”制度,凡涉及城市规划的建设项目,从审批到验收,全部提交县城乡建设规划项目审批验收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策,保障建筑造型、格调、色彩和谐统一。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大力整治城市环境,加大随意倾倒垃圾、乱泼污水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实行全天候保洁道路13条,保洁面积210万平方米,城区生活垃圾实现了无死角、日产日清的目标。加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购进灌缝机、开槽机、热熔修补机、夯实机、污水管道疏通机、高空作业车等机械设备,年疏通污水管道5.83万米,年抽排雨污水300万吨,道牙、井盖等道路设施完好率100%,亮灯率98%以上。加大违章建设管理行为,严禁私搭乱建,依法拆除各类违章建筑293处14368平方米,私搭乱建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交通秩序、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大幅改观,城市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商务工作扎实推进。加强专业市场整合管理,完成万隆建材城、兴隆木材市场、古郡数码广场、巴运物流园区、惠富农贸综合市场规范整合,市场脏乱差现象得到扭转,各类市场运行良好,居民群众生活更加方便。不断扩大对外贸易水平,全县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企业增长31户,达到54户,进出口总额达到4500万美元。认真做好农资供应工作,依托内蒙生资和中国邮政建成农资配送中心3个,农资连锁经营店65个,满足市场需求,为农业生产提供有力保障。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建设工程,发展农村商品双向连锁配送经营,建成县级日用品配送中心1个,镇级配送中心1个,标准化日用品连锁经营农家店85个。大力推进“家电下乡”惠农活动,累计销售“家电下乡”产品27797件(台),销售额达5515万元,补贴总额563万元。加强粮食、屠宰、酒类、成品油等流通管理,保障安全供应。积极支持惠富蔬菜批发市场实施“双百市场”项目,积极支持草原聚鑫公司实施“新网工程”项目,积极支持金和昌肥业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农资配送中心”项目,帮助正欣葵仁等12家外贸企业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

(三)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城乡建设事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涉及的社会矛盾也比较突出,直接关系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如在规划管理方面,存在项目选址中涉及的环境敏感项目建设(如垃圾中转站、污水井、公厕)问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涉及的土地征用、房屋征收问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涉及的房屋间距问题,对违法建设、住改商的查处问题等;在工程建设方面,存在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的房屋质量问题,施工企业与民工之间的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居民不能按时回迁的问题;在房产管理方面,存在房产交易和登记、房屋征拆、物业管理、改变房屋结构等问题;在城市管理方面,存在流动摊贩的监管问题;在园林绿化、集镇建设、划行归市等方面,存在居民群众不配合、抵抗工作的问题;特别是在集中供热工作方面,在新增锅炉、设备检修、煤炭储运、应急接管等诸多环节中,都发生的一系列的问题,直接影响到了城区10万居民的正常取暖,等等。为此,在尊重历史和实际的基础上,不分工作节假日,主动耐心接待各类信访群体,通过信访、司法、调解等多种手段,合理平衡多方利益,争取将各类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五年来,累计接待各类信访人员5100多人(次),正式受理各类疑难信访事项62项,有效化解56项,化解率90%。现场处置绿化美化、划行归市、旧村整治等信访事宜220多项,全部得到了妥善化解,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自身建设方面

(一)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提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功底。结合分管工作,强化业务知识的学习和调研,重点加强土地、规划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时,积极参加县委中心组的集中学习,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做到学用结合,促进工作开展。

(二)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意识,认真履行廉政承诺,增强自律意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敏锐力和鉴别力,加强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监督管理。节约公务开支,提倡从俭办事。坚决抵制黄、毒、赌等腐朽、没落的活动,不断提高廉政形象。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几年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理论水平与指导实践相结合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思想有待于进一步解放。今后,将继续提高完善自身素质,努力践行“总干”精神,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全力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以上是我近五年来工作和自身建设情况的报告,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2015新型城镇化建设调研报告
两证整合是什么? 第七篇

新型城镇化建设调研报告(一)

加快城镇化进程,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部署,是推进经济大发展、城乡大变样、文明大提升的战略举措,对于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带动农业农村发展,全面建设小康**,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如何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带旺一片土地,富活一方经济,己成为我县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近期,本人就我县城镇化建设进行了深入调研,对××城镇化有了新的认识,新的思考。

一、我县城镇发展概况及特点

我县现有城镇21个城镇建成总面积46平方公里,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建设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县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完善功能、以大带小”的发展原则,抓规划铸特色,抓建管提品位,抓经营保投入,抓产业强后劲,城镇建设取得了喜人的成绩,李渡、文港、温圳等先后获得全国重点镇、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全省小城镇建设示范镇等荣誉称号,呈现出速度快、特色显、后劲足的良好态势。速度快。始终坚持以工业化推动城镇化,以城镇化带动非农化,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县城镇化率平均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增速比全省快0.27个百分点,比全国高0.9个百分点。始终坚持因地制宜、彰显个性,形成了以酒著称的李渡、以笔扬名的文港等一批极具特色的名镇。

二、我县城镇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镇缺乏聚集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差,绿化覆盖率较低;自来水普及率不高,断头路多;环卫及消防设施不足,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滞后,公共服务设施还不能满足城市的需要。产业基础总体薄弱,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力低,南部乡镇和北部乡镇发展不平衡。城镇文化气息不浓,大多特色不鲜明,城镇应有的凝聚力、感染力、辐射力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2、产业缺乏拉动力。近年来,在全县上下共同努力下,我县形成了初具规模的“七个一”支柱产业,但受科技创新能力低、产业链条短、品牌不响、实力不强、行业恶性竞争等因素影响,发展空间受到制约,无法形成真正特色工业主导产业,不能有效带动相关一、三产业的发展,严重制约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同时,城镇产业用地布局分散,各类性质用地区别不明显,工业用地偏少,不能形成一定规模的服务需求,影响到第三产业发展。

3、规划缺乏制约力。在建设规划上投入较少,规划编制资金短缺,规划内容深度不够,科学性不强,没有把城镇规划与区域规划、产业规划、经济发展规划有机结合起来。规划建设只是对“自发无序”建设的改进,缺乏协调统一的区域性规划指导和调控机制,城镇间、城乡间在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利用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结构趋同、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发展整体效应。一些城镇规划约束力弱,建设随意性大,市场寄生于道路,沿主干道线型排列,形成只见新街、不见新镇的现象。建筑形体空间缺乏艺术效果,风貌趋同的问题比较突出。

4、政策缺乏推动力。一些制约城镇化发展的政策措施没有及时加以调整,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政策规定没能适时完善,制约了城镇化的发展。一是户籍制度限制了人口合理流动。农民“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现象普遍。二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完善。进城务工人员没有享受到城镇就业人员在就业、创业上的优惠政策,没有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三是现行的土地制度制约,不少农民认为“土地是最牢靠的保障线”,不愿放弃拥有的土地经营权,导致了征地难,影响了城镇建设。

三、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对策建议

根据调研分析,经过深入思考,我认为,××城镇化应遵循的总体思路是:发挥县城和中心镇的辐射带动作用,以县城为核心,按照“中心隆起、沿线组团、错位发展”的原则,通过中心城市到重点镇的聚集效应的逐级传导,递次推进,最终形成中心牵动、轴线辐射、城乡一体的城镇群、产业带、经济圈,形成县城、中心镇、集镇链接配套、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城镇体系,为加速××崛起构建重要载体,为突现追赶跨越提供发展动力。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四个坚持”:

1、坚持规划先行,把城镇起点做“高”

一要大气做总规。高起点是财富,低水平是包袱。要按照“生态环境优、山水特色明、文化品位高、现代气息浓、带动能力强”的要求,坚持规划先行,谋定而动,深化规划的统筹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编制出功能明确、错位发展的县城、重点镇、一般镇和集镇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统筹解决资源重复和分散配置问题,实现城乡在经济、社会、生态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同时,要倡导“阳光规划”,扩大公众参与范围,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

二要精细编详规。抓紧制定产业布局、交通路网、修编土地总体利用和基本农田保护等各类专项规划,并搞好各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在进一步完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抓紧做好建设用地控制性详规,着重加强对城镇新区、重要地段、重点组团的详细规划和设计工作,把能看得准的先做了,看不准的先放着,给后人留下空间。同时,要做好水电气、通讯、环保、防洪、绿化、防震减灾、历史文化保护等各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适应××大建设大发展的需要。

三要严格抓落实。规划向来有“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的说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要充分发挥规划对城镇发展的引领和调控作用,强化规划的刚性约束,坚决克服规划与建设“两张皮”的现象,决不能让规划成为“纸上画画、墙上挂挂”。必须维护规划的法定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落实“一书两证”制定,对未办理“一书两证”的违法建设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使规划与建设无缝对接。建立城镇规划联合执法机制,整合城建、城管、国土等部门的力量,成立规划巡查大队,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日常巡查工作,做到关口前移、源头管理,分片包干、每日上报,把各类违反城镇规划的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2、坚持突出重点,把城镇规模做“大”

一要铺好路网拉框架。路网是城镇的骨架与血脉,影响着城镇发展的速度和规模,引领着城镇发展的方向与框架。首先,要强攻主动脉。重点建好新区骨干道路,畅通新老城区资源流通,拉近主副中心的空间距离,拉开城镇发展框架。其次,要打通断头路。结合组团开发与老城改造,打通断头路、丁字路,健全微循环,完善城区路网,使城区道路真正形成环状循环、连贯顺畅。

二要建好基地育亮点。坚持做大城镇规模与做强城镇实力相结合,根据总体规划,按照“规划先行、产业支撑、设施配套、打造亮点”的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加快推进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强化基础设施,吸引农民进城务工,把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成城镇的发展新区,农民进城的就业区。

三要统筹建设强承载。加快推进老城改造,依托现有建设格局,着重改善交通状况,扩大绿地面积,改善人居环境,走内涵发展的道路。加速“城中村”改造,统筹城乡资源,盘活存量资产,推动城镇发展。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统筹城镇供水、供电、供气、污水管网等公共设施对接,加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殡仪馆等公共设施建设,尽快启动“村村通公交”,加快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

3、坚持产业支撑,把城镇实力做“强”

一要搞好产业布局。根据区域经济特色,突出城镇产业功能,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推进产业体系建设。按照“统一布局、分工协作,突出特色、发挥优势,错位发展、集群集聚,统筹发展、互利共赢”的指导思想,由有关部门启动产业一体化编制工作,统筹制定中长期产业发展规划,划分各自重点发展产业,明确产业定位分工,实现优势互补,尽量避免产业发展重复投资现象;各乡镇根据“三大圈层”发展规划,加快修订和完善本地的产业总体发展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认真做好园区工业布局规划,加强园区发展规划与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衔接,项目向园区集聚,关联产业向龙头企业集聚,大项目、大企业向园区集结,走项目产业集聚之路,加快工业强县进程,实现产业对城镇发展的支撑。

二要培育优势产业。按照产业集群的发展模式,坚持招商引资与发挥能人优势相结合、与做大做强传统产业相结合、与培植新兴产业相结合、与推进农业产业化相结合、与推进重大基础设施相结合、与争资立项相结合,着力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新产业集聚发展,中小企业做大做强。

三要壮大第三产业。第三产业的发达程度是城镇功能完善与否的重要标志。要根据国家《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精神,城镇新区建设要充分考虑服务业发展的需要,规划确定商业、服务设施用地,出台具体配套政策,推动服务业加速发展。加强商业网点规划管理,建设培育商品交易市场、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重点发展现代物流配送、新型商贸业态、大型购物中心和电子商务。加快旅游观光、生态农业、休闲娱乐场所建设,进一步提高旅游接待水平,加快旅游业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把城市机制做“活”

一要加快投融资机制改革。资金匮乏是制约××建设的“瓶颈”,仅靠财政投入远远不够,必须拓宽融资渠道,加大融资力度。首先,实施多元化、多渠道战略,用好、用活、用足“四块钱”:即招商引资、引进外面钱,争取国债和省市项目资金、争来上面钱,盘活资产、激活闲置钱,启动民资、聚集零散钱。其次,按照“土地支撑融资、融资支撑建设、建设支撑发展”的原则,善于经营土地,建立有形市场,真正形成“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第三,按照“适度举债,加快建设”的原则,进一步整合资产,打捆包装新项目,继续争取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同时按市场化原则,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将供水、供气、公交、污水处理、市政管网、城市路桥、公共广场等项目建设推向市场,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及外资参与建设经营,形成多元化主体结构,加快城市建设步伐。

二要加快行政体制改革。一是改革户籍制度。实行全县城乡户口管理一体化,在一定范围内试点,逐步取消二元制户口管理模式。继续放宽户口迁移限制,积极为城乡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创造有利条件,鼓励高素质人才进城镇经商落户,共同繁荣城乡经济,推进城镇发展。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劳动力市场,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优化配置职业教育资源,建立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打造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基地。实行城乡统一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推行创业培训,提高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对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创造条件,使新落户居民在子女入学、就业、参军、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原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三是改革土地使用制度。要在依法、自愿、有偿、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在经过批准以后进行出租、转租、置换、作价入股(或出资)等形式有序流转。按照“社会保障换承包地、住房补助换宅基地”的思路,采取置换或回购退出宅基地,实施“新居工程”、享受廉租住房、自主购房补贴等办法,鼓励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流转承包地”,进入城镇或农村新型社区居住。让有能力、有知识、有头脑、高素质的农民规模经营土地,使农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实现农业规模经济、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

三要加快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城镇建设的高标准,来源于高起点的规划建设和高效率的管理。要尽快建立健全城镇的执法管理机构,充实管理队伍,建立起正常的管理秩序。明确乡镇政府的城镇管理主体地位,尽快协调解决好“条块分割、多头管理”的问题,健全和完善与城镇规模及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综合管理机构,实施综合管理、统一执法。用市场经济的手段,聘请经济实力较强,管理经验丰富的物业管理公司参与小城镇的管理。总之,要按城镇的标准,积极探索城镇管理的有效模式,加强城镇的净化、美化、亮化、绿化工程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不断提高我县城镇化水平。

新型城镇化建设调研报告(二)

新型城镇化建设不同于一般的经济形式,它对于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是一蹴而就的。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立项、完工到产生社会效益,从而拉动经济增长,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我从20**年起开始担任乡镇的主要领导,经历了镇区建设的全过程,镇区从杂乱无章到现在的三纵四横的基本格局,从没计划的建设到聘请省设计院设计中长远规划,从窄小的的街道到现在的宽20米的两条共长5公里的主街道,从低矮瓦房到鳞次栉比的商业服务区,处处凝聚了党委政府的心血和汗水,但现在看到对全镇经济发展产生的巨大的拉动作用,从内心感到欣慰。下面我就近几年关于乡镇新型城镇化建设拉动镇域经济的增长谈几点体会

经济增长的动力主要表现在投资和消费两个方面。新型城镇化建设首先具有投资功能,又能营造一种新的消费环境,两者交互作用,对经济增长产生了巨大的拉力。

1、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一种投资行为来看,直接拉动建筑、建材、装潢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新型城镇化的道路、桥梁、房屋建设,可创造建筑工人的大量就业需求,进而拉动建材、冶金、机电等相关产品的需求。2000年以来,我们本着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使用的目标对镇区规划进行了重新修编,打通了宽32米、共长4.5公里的南北和东西两条主干道,镇区形成了“三纵四横”的主体框架,镇区面积扩大到了3.2平方公里,人口增加到2万多人。同时我们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实施了南北大街亮化工程、XX庄的窗口工程、中心游园工程、市场工程等四大工程,南北大街铺设了25000平方米的彩砖,开挖了下水道,种植了大叶女贞,安装了路灯和无线广播,设置了垃圾箱,架起了过街彩虹,规划了斑马线。**村商业街拆旧建新,还修建了一大二小3个“绿岛”。在镇区中心位置投资135万元建起了占地1万多平方米的中心游园。建起了占地1.5万平方米的封闭农贸市场。这些工程需求共吸纳2.8万人从事建筑业,消耗大量水泥、钢材、砖等建筑材料,直接拉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2、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了消费环境,改变了村镇居民的消费观念,提高了消费水平。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变了传统农业社会形态,自然村落被城镇取代,小农消费观念,被市场经济冲淡,农民入住新型城镇化后,消费观念和水平向前迈了一大步,现代家具、电器、电话乃至汽车走入寻常百姓之家。20**年全镇拥有各类市场5个,消费品销售总额达5000多万元,其中新型城镇化居民消费1400万元。新型城镇化居民人均消费水平达4200元,电话、彩电、摩托车的普及率达35%、90%和26%。

3、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了人口从农业中分离的步伐,为实行农业产业化创造了条件。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转移了大量的农村人口,而且为农业的规模经营、集约管理创造了条件,农业人口的减少,提高了农民人均土地占有面积,相应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拉动了农民的消费。(

4、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了乡镇企业的集中,通过规模经营,招商引资等方式拉动了经济增长。新型城镇化建设使村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乡镇企业的二次创业提供了广阔的活动空间。城镇交通、通信、商贸、学校、文化娱乐等服务设施的逐步配套,城镇功能的日趋完善,为乡镇企业提供了服务保障体系,促进了工业园区的形成。在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科学规划,兴建了2平方公里的工业小区,先后投资3000多万元兴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对企业实行专线供电,吸引了100多家非公企业和360多家个体私营企业,形成聚合优势,集结发展。目前区内形成了机械铸造、刺绣、磨料、细木板加工等四大支柱产业,培植了10家年产值过千万元的企业。此外,新型城镇化整体素质的提高和环境的优化,使之成为招商引资的聚宝盆,吸引了外部企业的青睐,纷纷洽谈入驻。

5、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了现代文明。随着物质条件的改善和现代文明之风的熏陶,人们不再局限于培养普通的体力劳动者,而是着眼于长远目标,迎接市场经济和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因此文化教育发展资料的消费悄然膨胀。2015年底镇区建有大型广场、群众文艺宫、镇办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群众娱乐活动场所,全镇自发组织文艺剧社30多家。群众对文化娱乐的消费需求不断增加。

我镇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历程表明,新型城镇化建设可拉动建筑材料的消费需求,建筑工人的生活消费;住宅建设可拉动装饰装潢及家庭生活必需品的消费;新型城镇化建设本身还包括生产类投资,这些经济支撑系统的正常运行又拉动大量生产资料的消费;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了市场体系,拉动商品交易量的扩大;新型城镇化建设为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其建设主体提出更高的要求,拉动居民的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消费,可谓新型城镇化建设牵一发而动全身,关联度高,影响面大,显示了强大的经济拉动力。

当前我镇新型城镇化建设面临的机遇和存在的问题

当前,新型城镇化建设面临许多新的机遇。一是经过改革开放20多年的发展,广大农民不仅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有了一定的物质积累,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水平是广大农民的迫切要求,正确引导农民建房,搞好基础设施建设,顺民心,合民意,必将大大加快经济增长的步伐。二是当前国家正在想方设法启动消费,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启动点之一,抓住机遇,完善政策,必将加快经济的发展。三是XX镇新型城镇化建设起步早,基础好,思路清,在全省有较大的影响,变压力为动力,乘势而上,必将推动新型城镇化的经济再上新台阶。对于这些机遇,我们认识是清醒的,行动是及时的,但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结合不够紧密,就新型城镇化抓新型城镇化的情况多。对新型城镇化拉动经济的作用认识不足,在经济建设尤其是在推进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载体作用不力。

二是政策措施不到位,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严重匮乏。在前一阶段,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由于现在都是吃饭财政,财政缺乏调节手段,镇本级财政拿不出更多的资金用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阻碍了新型城镇化的各项功能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深化改革,树立产业观念,加快实施以新型城镇化拉动经济增长的战略

新型城镇化不仅是生产力的载体,而且本身就是一种生产力。新型城镇化建设就是产业建设。因此,必须转变视新型城镇化建设投入为非生产性投入的观念,把新型城镇化建设作为重要的产业来抓,象抓产业建设一样搞城镇建设。应当认识到:第一,城镇建设对基础设施所作的投入,带动了建材业、建筑业、运输业、机电业、流通业等众产业的大发展;第二,它有效的利用了土地资源,并开发了闲置的土地,培植了新的财源;第三,它拓展了经济发展空间和就业空间,开辟了发展经济的新天地;第四,它的许多基础设施投入本身也是经经济发展的必须的保证。

新型城镇化建设调研报告(三)

从20**年9月份开始,笔者利用工作闲暇对全国各地城镇化建设成效突出的地区进行过考察和研究,同时对晋、豫、陕周边地区的城镇化试点区域进行过调查和了解。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也对城镇化做出了具体的战略部署,为城镇化指明了正确的发展方向。在大量的阅读和学习国内外专家学者对城镇化理论与建设的论述后,我们深深地感到中国目前的城镇化建设时机已成熟,而且意义重大,十分必要,同时也感到各地的城镇化热存在着很多问题和隐患,值得社会各界关注。

笔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围绕中央提出的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的概念,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五个层面:一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城乡一体化条件下的城镇化,是以新型农村建设为前提和基础的农村城镇化,从而实现城市、城镇、农村规模、功能互补、结构合理的新型城镇化;二是新型城镇化的重点是城乡统筹,以工业化、信息化推动农业现代化,带动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共同发展、互动发展,相得益彰;三是新型城镇化的特征是节约集约、生态宜居,要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依托农村山清水秀、民风淳朴的优势,挖掘当地资源,发挥当地优势,通过就地城镇化、集中城镇化、提升城镇化(改造提升现有小城镇)等多种方式,顺潮流,应天时、用地利,建设舒心、自然、宜居、特色的新型城镇;四是新型城镇化的支撑在于产业,以订单农业、家庭农场、农家旅游、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推动农业发展;五是新型城镇化的目的是发展,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充分挖掘土地流转的优势,实现农业得发展,农村有活力,农民得实惠的目的,真正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笔者通过梳理城镇化的历史轨迹,进一步揭示新型城镇化的内涵和外延,提出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历史演变的结果和时代的产物。本文提出,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的城镇化建设经历过四个发展阶段:**年-**年,全国上下的城市化是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要动力来推动城市化进程;**-**年,以乡镇企业和城市改革等来推动城市化进程;**年—**年,城市化全面开展,以城市建设、小城镇、开发区为动力来推进城市化进程;**年10月,***全会后,中央提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全国范围内扎实推进,尤其后来出现的撤乡并镇,新型社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农民拆房盖楼,把城镇化建设推向高潮,主要特点是城乡一体化背景下的城镇化。

笔者指出,之所以搞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因为过去的城镇化建设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没有做到以人为本,不征求农民意见,不顾及农民需求,不考虑农民的富裕程度,不着眼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的实际;二是地方、部门利益作祟,不按客观规律办事,盲目圈地扩城,倚靠土地拉动经济的粗放增长,造成人为地制造城市化现象严重;三是形式主义严重,工作作风浮躁,土地城市化现象突出;四是农民被市民,农业正常生产经营受损,农民的土地被占用,农村劳动力进城,农村没有资金注入,农业生产力水平下降。

笔者指出,城镇化的作用是无需置疑的,城镇化建设的意义有目共睹,城镇化建设中出现一些偏差也是正常的事情。但地方政府有责任把新型城镇化建设引导到中央精神上,把它建设成有利于国家经济发展、有利于农村可持续发展、惠及民生、让老百姓拥护的轨道上来。这也是各级政府和广大专家学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要坚持以人为本,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新型城镇化应该赋予“三农”以新的内涵,即农村环境的城市化、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和农民身份的城镇化。既要让农民们享受到城镇化带来的实惠,又要让农民们有事干,更应该让他们的身份城镇化,尽可能让农民与市民享有同等的权利。要保证农民耕地承包权和宅基地的所有权,防止耕地减少后出现粮荒。

二要遵循客观规律,统筹城乡发展。要以发展中小城市为主就地、就近城镇化,建设合乎农民心愿,适合农民生存环境,便于生产和创业的城镇化。要以“输血为主,造血次之。政府主导,农民自发,全社会参与,治标与治本结合,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市民包容农民”的理念统揽整体工作,保证粮农增收,不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加农业补贴,使之成为发展农业的有效政策工具。

三要分享改革成果,配套体制机制保障。要让城里的资本、技术、人才、信息与农村的土地、劳动力以及自然山水有机地相互配置与整合。农民职业由农业向非农业转移,尽快由农业社会向市民社会转变,再向公民社会转变。农民的收入由土地上的收入为主尽快向外出打工财产性收入以及第二、第三产业收入为主。要统筹城乡发展,在税收、教育、卫生、养老、就业机会、公共财政、收入分配制度以及政治、经济待遇等方面要公平、正义。要把农民组织起来,在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方面要有所突破,要让农民们以“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为主。

四要注重文化建设。要把适合人们需要的文化建设放到重要位置,防止破坏、毁掉传统的农耕文化和文明,防止让进城农民没有心灵安放的家园,让新城镇留住他们的心和根。

五要注重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坚持党在农村的基础经济制度和基本政策,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基层党组织一项重大而又紧迫的任务来抓,着力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提高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巩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根本保证。实践告诉我们,凡是集体经济发展比较好的村,村级组织经济有实力,服务有手段,党组织就能显示出强大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绝大多数村干群关系融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保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巩固税费改革成果。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更是实现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坚强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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