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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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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
矿山复绿 第一篇

“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力度,我矿开展“矿山复绿”行动,并对我矿周边范围内突出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组织领导

组 长:高海平 矿长

副组长:贾保生 贺建华 成承云 郭恩合 成小平 成 员:武计牛 李乃权 刘东林 李成全 贺振万

高保旦

一、基本情况: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全国“矿山复绿”行动方案》的通知,完成对我矿“矿山复绿”行动的摸底调查成果和建档情况。

(一)摸底调查的基本情况包括实施“矿山复绿”行动的区位内,开展矿山摸底调查的单位、面积、矿山的数量。

(二)建立监督档案情况主要包括纳入“矿山复绿”行动的矿山数量、分布、范围、存在的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复绿需要治理的面积、治理年度、动态监管手段等内容。

(三)责任划分情况,主要按照划分原则,明确划分结果,其结果作为治理资金来源的依据。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矿山复绿”行动的可实现结果。明确2013-2015年底,“矿山复绿”行动实施区域内突出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得到整治和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的工作目标。

(二)主要任务

“矿山复绿”行动完成的主要工作量。分年度细节“矿山复绿”行动完成的主要工作,说明纳入“矿山复绿”行动的矿山数量、综合治理的面积等内容。

三、工作部署

(一)总体部署

按照治理责任主体、矿山所处的区位、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危害程度等方面,说明矿山复绿综合治理的部署原则、总体思路。

(二)部署计划

分年度说明“矿山复绿”的矿山数量、位置、治理措施、治理面积、复绿面积等内容。明确复绿矿山的治理时间及验收时间。

四、经费估算与筹措

根据工程措施与工作量,估算“矿山复绿”综合治理所需总经费及年度经费,并依据治理责任划分情况,提出资金筹措方式与额度。

五、保障措施

说明保障“矿山复绿”行动顺利实施的组织管理、责任监督、动态监管、资金渠道、绩效考核、宣传保障等具体措施。

柳林县“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

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11月

矿山复绿施工组织设计
矿山复绿 第二篇

目 录

一、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二、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三、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四、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五、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六、 资源配备计划

七、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八、 施工设备

九、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第一章、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1.概述

在收到招标文件后,我们组织有关的工程技术人员踏勘现场,仔细了解现场情况,精心编制了工程施工组织大纲,明确了工程施工方针、目标管理及施工工期,依据目前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一系列的具体化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下发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 223-2009)及相关文件,以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答疑》,编制了本次投标施工组织设计。

2.工程概况

郴州市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2013年项目(第一批)十二标段位于郴州市苏仙区境内,招标范围为金船塘工区林地恢复工程施工。

2.1现场自然条件:

郴州市苏仙区属大陆性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据郴州市气象局资料(1991-2010年)统计,历年最大降雨量2858.8毫米(2006年),月最大降雨量885.6毫米(2006年7月),日最大降雨量486.5毫米(2006年7月15日),年平均降雨量1678.0毫米,暴雨及大暴雨出现在夏秋季的6~8月份,出现率低,一般一年出现1~2次。历年最高气温为40.5℃(1998年8月5日),最低气温为-6.3℃(1991年12月29日),年平均气温为18.3℃,年内风向多为东北风,瞬时最大风速20米/秒。

历年平均太阳辐射量7550瓦/ 平方厘米,平均日照时数1568.6小时,年均降水日181.1天, 无霜期290天。

2.2现场施工条件

本工程施工工作面有限,场地未平整,工程地点交通较为不便。施工、生活用水、电较为不便。

2.3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郴州苏仙区金属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工程2013年项目(第一批)十二标段—金船塘工区林地恢复工程施工

2、招标编号: HNHHDL-2015-011

3、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4、投资规模: 10775578.59元。

5、计划工期: 120 天(日历天)

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经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7、招标范围:金船塘工区林地恢复工程施工。

3.施工目标

3.1质量目标

根据招标要求和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工程实行目标管理,确保“合格”。

3.2安全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做好安全生产思想教育,搞好安全生

产交底,加强现场安全、宣传及管理,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在施工期间,杜绝机械设备事故,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在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2‰以下。

3.3工期目标

认真部署施工,强化施工管理,抓住主导工序,安全足够的劳力,保证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长计划、短安排,通过月、旬、日计划的布臵和实施,加强调度职能,确保工程在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天120(日历天)内完工。

3.4文明施工目标

做好施工平面布臵,材料堆放标准化,生活设施整洁化,职工行为文明化,做到施工不扰民,现场不扬尘、运输垃圾不遗撒,营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创建一流的文明工作。

3.5管理目标

科学管理、精益求精,广泛采用建设部推广的“十项新技术”和其它先进的施工工序,新方法提高工程质量,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原则,层层落实,建立逐级检查考核评比制度,奖优罚劣,强化管理,加快工程进度。

3.6服务目标

信守合同,真诚服务,精心施工,以“质量创优良、安全达标准、工作求高效”为目标,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使本工程施工达到安全、文明、优质、高速。

4.施工部署

4.1指导方针

我们本着建精品、创优良宗旨,我们的施工指导方针如下:

1、选派我院具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优秀项目班子,将本工程列为我院重点工程之中。

2、贯彻执行各项建设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程,遵照合理的施工顺序,分别编制好各项施工方案,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与质监、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应密切配合。

3、对业主履行“以科学管理创时代精品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以优质服务让顾客满意是我们庄严的承诺”的质量方针。

4、我院愿用自身特有的各种优势,如用建造过类似工程所积累的施工经验,先进技术为业主降低工程造价,本着企业的承受能力,最大限度的为业主提供优惠。

5、项目部各施工班级要树立一切按规范、规程、规章制度办事,高质量、高速度地完成施工任务,把该工程建成精品工程。

6、以科学、求实、严格的施工管理,敢为人先的创业精神和热忱周到的配合服务,感动业主而赢得业主的信任。

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1
矿山复绿 第三篇

“矿山复绿”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力度,我矿开展“矿山复绿”行动,并对我矿周边范围内突出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组织领导

组 长:高海平 矿长

副组长:贾保生 贺建华 成承云 郭恩合 成小平 成 员:武计牛 李乃权 刘东林 李成全 贺振万 高保旦

一、项目建设主要内容

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柳林县城北偏西直距约20km王家沟乡圪塔上村、延家峁村、任家山村、后备村一带,属柳林县王家沟乡管辖。

井田东西长2.850km,南北宽2.375km,面积4.0716km2。煤层开采标高810m-610m。矿井服务年限为13.5a,年生产能力为0.9Mt/a。

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批准开采4-9号煤层,4号煤层平均厚度1.55m,8号煤层平均厚度2.89m。9号煤层平均厚度2.59m。采用走向长壁一次采全高采煤方法,综合机械化回采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矿井分主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行政福利区三个区。

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1、评估精度的确定:评估区重要程度为重要区,矿山建设规模为中型,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较复杂,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中矿山环境影响评估精度分级表,确定该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为一级。

2、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评估区范围内任家山山坡处塌陷区、任家山村地质灾害影响程度为“较严重”,面积为15.91hm2,其余位置地质灾害影响程度为“较轻”,面积为391.25hm2。

3、地质灾害危险性预测评估:煤层开采对工业广场、村庄影响严重,面积为29.91hm2;对耕地影响较严重,面积为336.9hm2;其余位置影响较轻,面积为40.35hm2。

4、采矿活动对含水层影响现状评估:采空区影响范围内矿山开采对矿区水资源影响为“严重”面积为270.48hm2,其余位置影响“较轻”面积为136.68hm2。

采矿活动对含水层影响预测评估:煤层的开采造成含水层水量减少、水位下降疏干范围大于矿区范围,煤层开采对地下水资源影响“严重”,面积为407.16hm2

5、采矿活动对土地资源影响现状评估:评估区范围内工业场地、地面塌陷区域对土地破坏程度“严重”,面积为15.75hm2,其余位置为“较轻”,面积为391.41hm2。

采矿活动对土地资源影响预测评估:地表变形对林地、草地、耕

地影响程度“严重”区面积为264.83hm2,影响较严重区面积为22.08hm2,其余位置影响较轻,面积为120.25hm2。

6、采矿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现状评估:评估区范围内工业场地、地面塌陷区域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为“较严重”,面积为16.25hm2。评估区内其他区域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程度为“较轻”,面积为390.91hm2。

7、采矿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预测评估:在煤层采动影响范围,对原生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为“较严重”,面积为336.4hm2,排矸场、工业场地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严重”,面积为10.84hm2,其余位置影响较轻,面积为59.92hm2。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原则及方法,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区域划分为8个重点防治亚区,分别为:工业广场地面塌陷、地裂缝防治亚区Ⅰ1,杨家沟村地面塌陷、地裂缝防治亚区Ⅰ2,碾焉村地面塌陷、地裂缝防治亚区Ⅰ3,后背村地面塌陷、地裂缝防治亚区Ⅰ4,任家山村地面塌陷、地裂缝防治亚区Ⅰ5,采区开采地面塌陷、地裂缝防治亚区Ⅰ6,排矸场防治亚区Ⅰ7,其他位置Ⅰ8。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部署

依据煤矿开采规划,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服务年限13.5a,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为两个时期进

行分期治理。

1、前期(2012年~2016年),范围涉及工业场地、村庄(杨家沟、碾焉村、后背村、任家山村)五年采区开采破坏范围(170.78hm2)及排矸场矸石堆积区(0.5hm2)。

① 对工业场地、村庄留设保安煤柱,按规划进行开采。 ②治理现状条件下存在的地面塌陷,面积为5.41hm2。 ③清除工业场地不稳定边坡,清除工业场地滑坡,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避免造成人员及财产损失,清除不稳定边坡2处,滑坡一处,清除土方2900m3。

④合理规划矿区生产建设布局,减少土地占用。 ⑤在冲沟G2沟底修建排水渠,长度为1800m。

⑥对五年内开采破坏的耕地、林地、草地进行表土剥离,服务期5年开采过程中,地表出现的地裂缝、地面塌陷坑及时进行填埋,平整恢复耕地85.79hm2,林地2.07hm2,草地58.62hm2,园地16.11hm2;

⑦加强地质环境监测,初步建立监测网,共布置监测点19个,加强地质环境监测。

⑧对因含水层破坏而用水困难的村庄,开凿水井,井深为600m。

2、中远期(2017年~2024年6月),治理面积为整个采区影响范围、工业场地、村庄、排矸场。

① 对工业场地、村庄留设保安煤柱,按规划进行开采。

【矿山复绿】

②全面检查近期治理规划落实情况,对不完善的治理工程及时补救。

③对前期矿山采空区影响范围进行地表变形监测,对沉陷稳定区域适时进行土地恢复治理,植被恢复。完成此治理期内矿山开采所破坏的临时治理及地表变形稳定后的最终恢复治理。 ④建立地质环境监测网,共布置监测点32个。【矿山复绿】

⑤定期修编方案,总结前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经验,根据前期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布置下一阶段详细恢复、治理工作。

五、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工程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以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和煤矸石堆积场为主要治理目标,对由采空塌陷造成的土地破坏进行治理,改善矿区的地质生态环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主要措施及工程有:崩塌、滑坡治理工程,地裂缝、地面塌陷治理工程、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治理工程、泥石流治理工程、水井工程和地质环境监测工程等。

六、工程投资概算

经估算,山西柳林鑫飞下山峁煤业有限公司5年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总费用为1882.87万元;矿山服务期满13.5年内总费用为3280.02万元。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专职机构。

矿山复绿行动方案
矿山复绿 第四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全县矿山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双十工程 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总体部署。按照着力打造天蓝水净、地绿山青的生态环境的总要求,以着力解决我县矿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为总目标,以修复山体、消除隐患、绿化环境、恢复生态为重点内容,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1、全县主要交通干线两侧、重点区域、重点乡镇周边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2、其他非重点区域矿山通过改变开采方式、实施绿化工程等措施,使矿山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3、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4、无序开发、不按设计开采等浪费资源、破坏环境行为得到有效远遏制,先进的采选工艺得到有效推广。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矿山绿化工程

2013年6月底前,全县所有矿山必须编制完成《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并按规定比例交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否则,不予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等相关审批手续。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确定的方法、措施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要充分利用春秋植树的有利时机,实施矿山绿化工程。矿山企业的选厂周边、厂部、道路两侧、废弃采场等部位绿化率要达到100%,废弃井筒、废渣堆等要采取充填、平整等措施后,再进行覆土绿化,达到复绿标准。县政府每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矿山复绿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及时按比例退还保证金。企业自行治理不能通过验收的,由县、乡政府采取招标方式进行治理,所需费用从企业交纳的保证金中列支。

对治理责任主体灭失的矿产地,由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治理,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治理,计划利用3年时间完成初步治理工作,基本达到复绿标准。到十二五末,全县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达到90%以上,因矿山开采造成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和破坏的土地实现同步治理、同步恢复。

(二)大力转变开采方式方法

1、限制露天开采方式。现有露天开采方式的矿山企业,均需由资质部门根据矿体赋存情况对开采方式进行论证,能够实行地下开采的矿山,2013年年底前必须对开采方式进行变更,由安监部门审批后实行地下开采;需暂缓转入地下开采的,由资质部门根据储量和开采量情况,合理确定开采时间,限期转入地下开采。对确不能实行地下开采方式的矿山,要对现有开采方式进行完善,实行阶梯式开采或削坡平顶开采,并及时开展复绿工作,能够将整个山体采平的,必须将整个山体采平,用来绿化、造地或发展养殖业。

2、限制可视面开采。露天矿山在进行开采设计时,首采面必须选在非可视面,已在可视面开采的,限期转入非可视面开采。主要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矿山严禁可视面开采。

3、鼓励采用充填采矿法采矿。地下开采的矿山要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能够采用充填采矿法的,要限期采取矿渣、尾矿、废石回填技术,最大限度减少矿渣、废石占地,破【矿山复绿】

坏植被。

(三)开展环境敏感区周边矿山专项整治

国道112线兴隆县城北营房段和兴隆县城罗文峪段、北凌线北营房大杖子段、京建线兴隆县城二道河段、津兴线兴隆县城黄崖关段、承唐高速路兴隆段和京承铁路兴隆段等7条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矿山,十二五期间露天采场全部关闭并完成矿山复绿工作,地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兴隆镇、六道河、北水泉、上石洞四个乡镇范围内所有露天矿山采矿证到期后不再办理延续手续,十二五期间全部退出。重要景区、城镇规划区、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所有矿山逐步有序退出并实现复绿。

关闭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由原企业承担。原企业不进行治理的,由县、乡政府组织,用应退还企业的保证金及其它费用进行治理。

三、时间要求

(一)准备阶段(2012年11月12月底)

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做好宣传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矿山进行全面核查,分类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编制具体治理措施(2013年1月1日1月底)

根据调查结果分类制定治理措施,将治理目标落实到具体矿山企业,明确每个矿山应履行的主体责任和义务,明确治理时限,明确责任单位。

(三)实施阶段(2013年2月1日2015年6月底)

各责任单位根据方案确定的时间、任务、措施分头组织实施,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定期做好督导检查、情况通报、组织协调工作。

(四)验收阶段(2015年7月1日12月底)

分年度下达的任务目标,领导小组按年度组织验收。2015年下半年,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矿山复绿工程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并做好迎接市政府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矿山复绿工程的组织、调度、督导等工作,确保矿山复绿工程顺利实施。【矿山复绿】

(二)协调联动,分工合作。发改、工信、财政、环保、林业、水务、安监、国土等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及分工开展工作,要互相配合,及时沟通,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矿山复绿】

(三)加强宣传,统一认识。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和矿山企业对实施矿山复绿工程,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工作的认识,尤其是提高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广泛监督、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矿山复绿
矿山复绿 第五篇

矿山复绿

河南欣安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矿产资源是重要的自然资源。据统计,在我国目前的经济建设中,矿产资源为全社会提供了95%以上的一次性能源,80%以上的工业原料,70%以上的农用生产原料和30%以上的饮用水。然而,由于多年的开采,各地普遍存在“青山露白骨”的现象:山体裸露、植被遭到破坏、生态环境受损严重,有时还引发山体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近年来,随着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各项制度的日益完善和治理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国矿山地质环境状况逐步得到改善。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矿产资源高强度开发的客观需求仍然存在,同时解决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仍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矿产资源的开采利用,是人类重要的经济活动。如今,如何通过把曾经的人为破坏变成人为治理,让伤痕累累的青山复绿,成为我们发展之路上的新课题。

联合国环境署的专家说,类似的现象在欧美各国也出现过,但人为的破坏如果能得到人为的治理,而且治理的科学合理,这也是一种生态文明建设。

“矿山复绿”是指通过采取工程、生物等措施,对采矿活动引起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使地质环境达到稳定、生态得到恢复、景观得到美化的过程。

复绿之前,需要消除采矿活动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隐患,进行削坡、护坡工程;复绿之后要进行相应的工程建设和景观改造工作。最关键的环节则是对裸露岩石面进行边坡绿化工作,首先得人工喷土,给草木提供生存的环境,最终要通过后期养护,让植物能够自然生长。

专家指出,矿山复绿的一大难点就是技术问题。要让乱石岗换上绿色新衣裳,并非一件容易的事。

“BS活性土壤生态修复技术”是充分研究和汲取当今世界先进的生态修复技术成果和理念,在现有客土喷播及高次团粒技术的基础上,不断深化,引入土壤菌理论,集成创新形成的特别适应于矿山废弃地、高陡岩石边坡等特殊困难立

地条件生态修复的高新(专利)技术。

该技术研制出具有高生物活性、高纤维、高团粒结构、最适宜植物生长的土壤基材,植物不仅能在团粒保水剂的湿润以及客土、肥料支撑条件下迅速发芽,形成根系网,健康生长发育,还克服了目前土壤基材活性化不足,缺乏可持续肥力供给和植被容易退化的难题;特别是在无土岩石、沙化或生土基面,能够加速岩石风化——土壤化过程,模拟生产“生土熟土化”、“熟土腐植化”,增加土壤自身“造血(肥)”功能,促进土壤基材中肥力的持续性释放,有利于保持土壤基材养分供给与消耗平衡,恢复岩石、土壤、微生物、植物园四者之间的自然循环及平衡;降解污染物,净化土壤,解除重金属等污染对土壤的危害和对植物生长的胁迫作用,为植物提供合适的微生态生长环境,再造自然的土壤和植物循环体系,实现植物群落的可持续演替,在短期内形成期望的植物群落,达到恢复自然生态环境功能的目的和效果。

BS活性土壤生态修复技术主要技术参数:

基质主要成分:普通粘土(30-40%);有机营养土(35-45%);土壤改良材料(15-25%);高含量缓效复合肥(0.6-0.8%);保水剂(0.25%);团粒剂(0.3%);BS活性功能添加剂(1-5%)等。

最适宜修复对象:废弃矿山环境治理、各类高陡岩石边坡、高速公路边坡、浆砌石混凝土边坡、垃圾场、建筑物等。

最佳施工时间:基础施工可全年进行,播种施工2~7月。

最适宜坡度:75°一下;大于75°坡面进行特殊施工。

抗冲刷能力:喷播30分钟后,土壤基质可抵抗暴雨不出现流失;施工次日,可抵抗大暴雨不出现流失。

形成大本植物群落:以乔灌木本植物为主,严格控制草本植物形成密度。 成株复绿时间:2~4个月

成林时间:2~3年。

河南欣安生态建设

2016矿山复绿行动方案
矿山复绿 第六篇

矿山复绿行动方案,为了经济发展,很多地方为了挖矿把山都变成了荒山,所以为了让大山重现绿色,很多政府都组织了矿山复绿行动,第一公文网网为您带来一篇矿山复绿行动方案,全文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全县矿山生态环境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实施“双十”工程着力改善发展环境着力改善生态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方案。

【矿山复绿】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着力改善“两个环境”的总体部署。按照“着力打造天蓝水净、地绿山青的生态环境”的总要求,以着力解决我县矿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为总目标,以修复山体、消除隐患、绿化环境、恢复生态为重点内容,努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资源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1、全县主要交通干线两侧、重点区域、重点乡镇周边矿山生态环境得到根本改善。

2、其他非重点区域矿山通过改变开采方式、实施绿化工程等措施,使矿山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3、“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4、无序开发、不按设计开采等浪费资源、破坏环境行为得到有效远遏制,先进的采选工艺得到有效推广。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积极开展矿山绿化工程

2016年6月底前,全县所有矿山必须编制完成《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并按规定比例交纳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否则,不予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等相关审批手续。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确定的方法、措施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要充分利用春秋植树的有利时机,实施矿山绿化工程。矿山企业的选厂周边、厂部、道路两侧、废弃采场等部位绿化率要达到100%,废弃井筒、废渣堆等要采取充填、平整等措施后,再进行覆土绿化,达到复绿标准。县政府每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矿山复绿验收,达到验收标准的,及时按比例退还保证金。企业自行治理不能通过验收的,由县、乡政府采取招标方式进行治理,所需费用从企业交纳的保证金中列支。

对治理责任主体灭失的矿产地,由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治理,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治理,计划利用3年时间完成初步治理工作,基本达到复绿标准。到十二五末,全县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达到90%以上,因矿山开采造成的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和破坏的土地实现同步治理、同步恢复。

(二)大力转变开采方式方法

1、限制露天开采方式。现有露天开采方式的矿山企业,均需由资质部门根据矿体赋存情况对开采方式进行论证,能够实行地下开采的矿山,2016年年底前必须对开采方式进行变更,由安监部门审批后实行地下开采;需暂缓转入地下开采的,由资质部门根据储量和开采量情况,合理确定开采时间,限期转入地下开采。对确不能实行地下开采方式的矿山,要对现有开采方式进行完善,实行阶梯式开采或削坡平顶开采,并及时开展复绿工作,能够将整个山体采平的,必须将整个山体采平,用来绿化、造地或发展养殖业。

2、限制可视面开采。露天矿山在进行开采设计时,首采面必须选在非可视面,已在可视面开采的,限期转入非可视面开采。主要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矿山严禁可视面开采。

3、鼓励采用充填采矿法采矿。地下开采的矿山要对能否采用充填采矿法进行论证,能够采用充填采矿法的,要限期采取矿渣、尾矿、废石回填技术,最大限度减少矿渣、废石占地,破坏植被。

(三)开展环境敏感区周边矿山专项整治

国道112线兴隆县城—北营房段和兴隆县城—罗文峪段、北凌线北营房—大杖子段、京建线兴隆县城—二道河段、津兴线兴隆县城—黄崖关段、承唐高速路兴隆段和京承铁路兴隆段等7条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矿山,“十二五”期间露天采场全部关闭并完成矿山复绿工作,地下矿山全部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兴隆镇、六道河、北水泉、上石洞四个乡镇范围内所有露天矿山采矿证到期后不再办理延续手续,“十二五”期间全部退出。重要景区、城镇规划区、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所有矿山逐步有序退出并实现复绿。

关闭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由原企业承担。原企业不进行治理的,由县、乡政府组织,用应退还企业的保证金及其它费用进行治理。

三、时间要求

(一)准备阶段(2016年11月—12月底)

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做好宣传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矿山进行全面核查,分类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编制具体治理措施(2016年1月1日—1月底)

根据调查结果分类制定治理措施,将治理目标落实到具体矿山企业,明确每个矿山应履行的主体责任和义务,明确治理时限,明确责任单位。

(三)实施阶段(2016年2月1日—2016年6月底)

各责任单位根据方案确定的时间、任务、措施分头组织实施,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定期做好督导检查、情况通报、组织协调工作。

(四)验收阶段(2016年7月1日—12月底)

分年度下达的任务目标,领导小组按年度组织验收。2016年下半年,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矿山复绿工程进行全面总结验收,并做好迎接市政府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矿山复绿工程的组织、调度、督导等工作,确保矿山复绿工程顺利实施。

(二)协调联动,分工合作。发改、工信、财政、环保、林业、水务、安监、国土等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及分工开展工作,要互相配合,及时沟通,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三)加强宣传,统一认识。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乡镇政府、职能部门和矿山企业对实施矿山复绿工程,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工作的认识,尤其是提高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广泛监督、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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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森林城乡与绿色通道建设工作方案
矿山复绿 第七篇

一、目标任务

(一)造林4万亩。其中:山下绿化0.3万亩,山上绿化3.7万亩。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

(二)全面启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创建森林乡镇3个,森林村庄23个。各乡(镇)任务详见附件2。

二、工作重点

(一)创建森林城市。全面启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按创建要求,聘请有乙级资质以上的设计单位编制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总体规划,全面建设省级森林城市,力争2016年达到省级森林城市创建标准。要重点结合4A景区的创建,加大陡水湖森林公园建设,启动南湖湿地公园-黄埠亲水公园建设,大力抓好迎宾大道、县城出入口及主干道、四大主题公园以及滨江路两侧的绿化,打造以本地乡土乔木树种为主、乔灌草搭配的组团式、多层次、立体化绿化格局,提高城市档次和品位。加快工业园、住宅小区、居民社区以及校园、机关、企事业单位、营区、庭院街道绿化,实现城市绿化增量,居民身边增绿,努力建成一批森林(湿地)公园、森林园区、森林小区、森林社区、森林校园、森林单位、森林营区、森林街道。同时,加大森林生态文化示范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宣传,提高民众生态文明意识。

(二)抓好林相改造。结合旅游兴县战略,持续抓好林相改造工作。对厦蓉高速段、犹陡线、赣丰线、犹梅线、森林小铁路沿线等旅游线路两侧山场,通过封、改、补、造等综合措施,改变现有林相,改善森林景观。一是对去年实施的林相改造地段抓好跟踪,加强抚育,促进成林;二是加强森林抚育和封山育林;三是启动森林小铁路沿线山场的林相改造工作;四是对上太线、战备公路及五指峰境内公路两侧林相改造进行前期规划。

(三)发展绿色产业。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继续推进“两茶一苗”和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在造林绿化工作中,做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统筹兼顾,齐头并进。通道绿化、森林城乡绿化、废弃矿山复绿过程中,要与发展苗林一体化基地、林业特色产业紧密结合;在荒山荒地、火烧迹地绿化,林相改造过程中,要与发展工业原料林基地、高产油茶产业基地紧密结合。根据林业优势重点产业发展布局,梅水、东山、社溪、陡水等乡(镇)以花卉苗木产业为主,等乡(镇)以高产油茶产业为主,以茶叶产业为主,平富、营前等乡(镇)以及国有林场建设以杉木速生丰产林为主,全力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四)创建森林乡村。结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示范镇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五美四和谐”秀美乡村建设,大力开展森林乡镇和森林村庄创建。引导农村居民利用村庄“四旁”隙地、闲置地和宜林荒山荒地,发展苗木花卉和经济果木林,促进农民增收,实现田、水、路、林、村的和谐统一,形成“村在林中,林在村中”的乡村绿化格局。加强村庄内外的森林资源和古树名木保护,结合产业特色和历史文化底蕴建设一批乡村绿色文化气息浓厚和文化底蕴深厚的生态文化示范乡镇(村)。

(五)提升通道绿化。一是启动实施上太线(县城-油石段)全新通道两侧绿化带绿化。二是对赣崇高速(段)、国道赣丰线、犹陡线一级公路绿化的提升。补种加种花色树种,对原有绿化树木进行抚育、施肥。裸露边坡采用坡面打鱼鳞坑播种、坡低种植爬山虎以及工程措施等方式进行生态复绿。三是与南河湖综合开发相结合,高标准打造沿湖绿道。

(六)保护森林资源。加大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力度,积极开展长防林、退耕还林、森林抚育、生态示范、公益林、水保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建设,全面保护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加大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力度,构筑南方森林防火绿色长廊;加大古树名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整合森林公安、林政稽查、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等林业执法力量,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征(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秩序稳定;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生态提供生态保障。

三、工作安排

根据我县实际,2016~2016年度“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任务分四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6年12月前广泛宣传发动,建立组织机构,落实领导责任、任务、用地、苗木、资金、经营主体,完成作业设计和各项工作方案的编制。

(二)整地阶段。2016年12月至2016年1月底,全面开展造林整地活动,春节前全面完成造林整地任务。加强造林整地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提高造林整地质量。继续抓好苗木、资金、经营主体的落实。

(三)种植阶段。2016年2月至3月底,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力开展植树造林工作。造林要以专业公司、专业队伍为主,狠抓造林质量管理,提高林木成活率。春节后利用适宜天气抓好苗木定植,在2016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苗木栽植任务。

(四)管护阶段。管护工作贯穿全年,重点抓好新栽苗木的管护,确保成活,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地段、地块,抓住适宜的天气及时补植补造。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照五年工作方案。围绕年度建设任务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建设单位,落实到山头地块,共同推进“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宣传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造林绿化氛围;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工程建设总体规划;财政局负责年度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和安排;城管局、城建局负责森林城市创建工程建设;新村办负责森林乡村创建工程建设;林业局负责通道绿化提升、林相改造和林业产业、森林资源保护等工程建设;茶果局负责茶叶产业工程建设;交运局、公路分局负责所管辖公路的道路整治,边坡及路肩的绿化;水保局负责水保治理工程建设;国土局负责参与绿化用地的规划审查;矿管局负责各类废弃矿山的复绿;工会、共青团、妇联及其它社会团体,发挥各自作用,积极参与工程建设。

(二)提高造林质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好造林、管护、受益主体,做到不栽无主树,不造无主林。要积极推行合作造林模式,采取专业公司、企业、大户出资,农民出地,利益分成的机制,调动多方积极性,降低造林成本,提高造林成效。在完成当年造林任务的同时,对以往所造林木要及时做好补植补造,加强抚育管理。做到“造一块、成一块”,巩固造林成效。要进一步丰富、完善公民义务植树的内容和形式,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创造条件。积极动员城乡居民在房前屋后植树,绿化美化小区和庭院。大力开展“身边增绿”、“绿色养老”、“绿地认种认养”活动,广泛营造各种形式的纪念林、“三八”林、青年林、友谊林、光彩林。

(三)加大绿化资金投入。坚持多层次、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整合林业、农粮、扶贫、水保、矿山修复等农业项目资金,专项用于“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资金重点用于保障森林城市创建、绿色产业建设和林相改造工程。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引进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的林业贷款和援助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林业信贷产品,简化审批手续,合理确定林业贷款期限和利率,满足各类造林绿化主体贷款需求,为“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提供充足的建设资金。

2015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矿山复绿 第八篇

第1篇: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的意见》(赣发[20XX]12号)、赣州市委、市政府《赣州市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市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建设会议要求,市矿产资源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市“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的指导工作。为更好地指导全市实施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现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市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素有“世界钨都”和“稀土王国”之称。全市已发现矿种106种,探明达到工业储量级别的有75种,现有各类矿产地1400多处。目前有勘查项目517个,矿山企业1395个,矿区面积342平方公里。金属、非金属矿产加工经营企业236家。矿产业已成为赣州的主要经济支柱。

我市矿山点多面广,开采造成矿山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水质污染、植被破坏严重。多年来,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高度关注矿山环境问题,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治理资金投入;适时督促矿山企业,改进开采工艺,增加资金投入,改善矿山环境,收到了一定的成效,虽经治理,但矿山环境和水土流失、污染的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矿山相关设施侵占土地,矿产开采造成河道淤塞,废渣(包括废石、尾砂)不规范堆积和排放,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地下开采形成大面积的采空区,造成矿坑冒顶和地面变形塌陷,矿山排放引起水均衡破坏及水土污染等。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矿山废渣(含尾砂和废石)累计积存量稀土矿山6229万吨、钨锡等矿山5119万吨。给环境带来严重的影响。矿山开采废水年处理率达50%以上。据68个矿山统计,矿山开采引起的次生地质灾害65处,其中崩塌、滑坡26处,地面塌陷(沉陷)36处,破坏土地面积490公顷,灾害体积54万立方米,经济损失4405万元。

二、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实施“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全省“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和建设绿色生态赣州的总体要求,以《江西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XX-2015年)》和《赣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XX-20XX年)》为指导,围绕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76.2%的目标,正确处理好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生态环境污染和破坏,逐步治理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问题,完成市里规定的2015年造林绿化任务及2015年巩固完善阶段任务,促进矿业经济的科学和谐发展。

三、实施范围

已停产、关闭矿山及现在生产的矿山,因采矿场(采空区)、排土场、尾砂库破坏土地,因采矿造成水土流失土地,及其他因采矿活动破坏的土地,尤其是老百姓反映强烈、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质污染严重的矿山纳入矿山恢复绿化规划范围。

四、目标任务

到20XX年,完成矿区植被恢复面积15.29万亩,达到综合治理及造林复绿目标。到20XX年,全市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率、土地复垦率分别达到50%以上和30%以上。20XX~20XX年矿山恢复绿化任务见附表。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5年,即20XX年~20XX年。

造林绿化阶段:20XX年~20XX年,今冬明春造林属20XX年任务,以此类推。各年度造林绿化任务见附表。

巩固完善阶段:20XX年~20XX年。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

大力实施矿山恢复绿化工程,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采矿权人的法定义务,也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体现,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意义重大。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向采矿权人宣传,增强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保护和复垦复绿义务的意识,增强干部群众参与矿山环境保护意识和监督采矿权人履行义务的意识,推进我市矿山恢复绿化工程顺利开展。

(二)编制规划阶段(20XX年11~12月)

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矿山地质环境的现状的全面调查工作,查清生产矿山和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的基本情况。在调查评价的基础上,确定造林树种、数量、面积等,编制矿山恢复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规划必须请有资质的单位、专家评审,确定科学的投资概算。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20XX年)

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行动,主动负责,认真指导、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制定的矿山恢复绿化规划实施。同时,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管,督促项目承担单位精心设计、规范施工。

(四)检查验收

1、验收时间:20XX年至20XX年每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

2、主体:各县(市、区)政府组织会同有资质单位和专家;

3、方式方法:查看恢复绿化规划等档案、实地勘查等。

七、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一)投资估算

矿区植被恢复(含客土回填):3000元/亩

(二)资金筹措

要拓宽渠道,积极筹集矿山环境治理复绿资金。

1、各县(市、区)要加大对责任主体灭失或不明的废弃矿山、因政策原因关闭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和山体复绿的力度,加大财政投入;

2、生产矿山企业,要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全面规划、分步实施,对于铁路、公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乡村道)两边的矿山,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污染严重的矿山,应在今冬明春优先安排,资金由矿山企业负责解决;

3、建立“谁受益,谁投资”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划分山场林地范围,签订有关协议,鼓励企业、个人投资恢复治理矿山环境;

4、积极争取国家治理项目资金,加快恢复绿化进程。已经列入国家矿山环境治理的项目,凡属恢复植被、造林绿化的资金和恢复面积,都可列入“十大工程”之内。

5、有关部门收取矿山企业的水土保持费、林地占用费等,返还部分用于该矿山恢复绿化工程。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矿山恢复绿化工程”建设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此项工作。要迅速开展调查摸底和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市、县两级矿产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指导,矿山企业是矿山恢复绿化的主体责任单位,应服从当地政府的统一规划安排,协同相关部门,下大力气抓好矿山恢复绿化工作,构建绿色、生态、和谐矿山企业。

(二)政策保障

各县(市、区)要以《江西省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XX~2015年)》和《赣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XX~20XX年)》为指导,做好矿山恢复绿化规划,科学推动矿山恢复绿化工作。要认真执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发[20XX]86号),《赣州市造林绿化“十大工程”实施方案》,明确造林主体、管理主体、受益主体,不造无主林,不栽无主树。

(三)种苗和技术保障

各县(市、区)林业和矿管部门要加强对“矿山恢复绿化工程”的业务指导,因地制宜,引导矿山企业选购适宜的树种,聘请有资质单位、专家提供植被恢复、抚育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服务,做好矿山恢复绿化的具体指导工作。

第2篇: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县委“点亮洱源、绿化乡村、洁净家园”的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生态优先”的发展思路,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实施办法》、《城市绿化条例》、《云南省绿化造林条例》、《云南省全民义务植树实施办法》和洱源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进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洱发[20XX]3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镇的绿化工作,全面完成20XX年春季绿化任务,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温总理视察民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改善全镇林业生态环境为目标,以绿化通道、阳光温室园区绿化、林业生态村建设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目标管理,组织镇村和社会力量深入开展义务植树和绿化工作,推动我镇绿化造林工作实现新突破,使我镇的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洱海的源头生态环境更加优美舒适、人与自然更加和谐。

(二)总体目标

促进我镇目标任务从现在开始,力争用1个月的时问,实现我镇公共绿地、公路、道路沿线,河流沿岸、湖泊周围,乡村四旁的地段基本绿化,初步构成结构合理、功能齐全、城乡一体的绿色生态屏障。具体目标是:

20XX年右所镇计划完成人工绿化任务为12.6公里,其中梅和村委会的佛堂线(双边)道路绿化、共长2公里;团结村委会的团结线(双边)道路绿化、共长2公里,波中路(单边)道路绿化、共长1.5公里,波尾城西路(单边)道路绿化、共长1公里;邓中线(单边)道路绿化,共长2.5公里;温水村委会的温起线(单边)道路绿化,共长2公里;右所的绿化道路总长12.6公里。种植树苗总计2276株。

二、工作重点及任务

(一)义务植树

今年右所镇前期把永安江两岸进行了绿化和复线路214线作为我镇全民义务植树基地,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各村委会把办公区域以及乡村公路为重点,抓好内部绿化,各村要以创建“生态文明村”、“生态文明户”活动为主题,以村委会院心、学校、居民住宅区以及周围绿化为重点,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农村适龄公民人均植树2株以上,村委会五大员每人必需种植3株以上。

(二)通道绿化

主要抓好村级道路段的绿化工作。今年须要完成道路绿化工程12.6公里,要在适地适树原则的基础上,突出地方特色,绿化苗木的高度一般不应低于2米,地径不低于3厘米,可选择小叶榕易成活绿化效果好的优良乡土树种。

(三)大力开展乡村绿化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的“点亮洱源、绿化乡村、洁净家园”的绿化工程精神为契机,加强宣传,广泛动员,不断丰富和完善绿化植树的内容和形式,努力提高适龄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四)着力推进“绿色走廊”建设

加大道路及河渠、堤坝的绿化改善力度,加快“绿色走廊”建设公路、国道和县乡道、进村入组路段的绿化以防风固土,美化和改善环境为主,原则上,新建、改建、扩建的省级以上道路沿线绿化宽度每侧要达到3-5米,有条件的地段可加宽到5米以上、河渠、堤坝、湿地沿线绿化以保持水土、护坡护岸、涵养净化水源为主,绿化宽度根据实际确定

三、时间安排及具体造林实施

今年的春季绿化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至8月30日结束。现春季绿化工作全面展开,加强对重点绿化地段的技术指导。各村、组要将绿化园区及地段规划报镇林业站。由镇林业站进行苗木调配后,组织群众开挖树沟(窝),开展植树造林。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村要对绿化造林工作进行重点宣传,利用召开群众会,黑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植树造林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绿化造林和义务植树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要求全民参与管护并且做好各自门前的绿化工作。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镇上将绿化工作纳入本村班子年底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定期检查考核,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村委会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村委会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各村、组要切实加强对春季绿化造林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三)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各村要围绕镇上确定的工作重点,突出抓好农村道路、通道绿化、大力开展乡村绿化工作防沙、治沙等方面的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绿化造林任务。

第3篇: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嘉祥县委、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三重”项目实行绩效考核的意见》和《嘉祥县20XX年大绿化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本镇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的,努力实现跨越赶超。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化的绿化理念,着力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努力把我镇建设成为山川秀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绿色示范乡镇”。

二、任务目标

20XX年全镇计划植树32.2万株,造林1360亩,其中荒山造林260亩,成片造林500亩,用材林100亩,经济林200亩,完善农田林网化面积6000亩,新发展苗木花卉基地300亩,绿化示范村3个,四旁植树6万株,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1个,实现林权抵押贷款200万元,努力实现全镇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工作重点

(一)荒山绿化

丹凤山总面积600亩,在前些年绿化补植的基础上,重点治理山体南部,面积200亩,涉及到西石人、雷山、东石人、刘山口四个行政村,计划栽植侧柏7600株,金太阳杏、核桃1800株。

(二)洙水河绿色屏障建设工程

主要涉及黄庄、张庄、南马、苏营、兑店、路庄、宋楼、宋庄、前牛、马庄、酒庄11个行政村,总长度9.8公里,绿化面积780亩,需栽培各类苗木4.6万株,河口线需栽植2行垂柳。

(三)经济林建设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根据自身条件,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市场前景好、效益高、见效快的优质果树品种,主要在长集村北新建核桃、黄金梨果园300亩。

(四)绿色通道

着力抓好327国道两侧的绿化工程,以市、县公路局为主体,镇政府和村全力配合。每侧按照乔灌结合,常绿和落叶相搭配的原则,建成高标准绿色通道工程。

(五)苗木花卉基地建设300亩。长集新发展苗木基地120亩,窦坊100亩,酒庄80亩。

(六)以姚庄薛姚大洼为重点,今春完善林网化面积6000亩,需补植优质速生杨4700株。

(七)绿化示范村建设

按照“村边林化带、街道林荫化、庭院花果化、隙地全绿化”的要求,坚持宜林则林,宜果则果,村边、街道、庭院、公共场所、四旁隙地等全部绿化,辖区农田高标准林网化。每个村内街巷两旁栽植1—2行乔木,株距4米,重点以法桐、国槐等绿化树及柿子等经济树木为主。农村学校和公共场所绿化,重点栽植以杨、柳、槐、大叶女贞等为主的乔木树种,适当点缀花草、灌木,做到树内有景,树外有带,庭院有花。年底验收合格后,奖励现金一万元。重点做好贾海、谷庄、姚坊3个行政村的绿色村庄建设。

四、保障机制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林业既是一项重要的基础产业,又是一项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双重任务,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二)加强领导,明确奖惩

1、为切实加强对大绿化重点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分管镇长任副组长,林业、水利、农委、党政办、财政所、服务区书记为成员的大绿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重点做好绿化工程的实施、督导和奖惩等工作。

2、全镇评出“绿化示范村”,年底奖励现金一万元,对新发展的特色林果生态园给予扶持,集中连片新发展经济林10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0元,连补3年。

3、对于集中连片发展绿化苗木基地或经济林300亩以上的村,奖励村干部5000元,服务区2000元。

4、对于集中连片发展丰产林200亩以上的村,奖励村干部2000元,服务区1000元。

第4篇:绿化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建设“森林城乡,花园南昌”绿化工程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覆盖率,抓好镇、村及其基础设施等绿化工作,全面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就加快推进我镇“森林城乡,花园南昌”绿化工程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森林城乡,花园南昌”绿化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1、加快推进“森林城乡,花园南昌”绿化工程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森林城乡,花园南昌”绿化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覆盖率,不仅可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高城乡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广大农民增收致富,同时也是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体现。

2、加快推进“森林城乡,花园南昌”绿化工程建设是实现我镇生态建设跨越发展的必然选择。我镇以平原为主,人口密集,道路四通八达,城镇、新区、农村占我镇大部面积的概貌,决定了我镇的生态建设,重点、潜力在农村。通过多年的努力,我镇的农村平原绿化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总体上来看,我镇的森林覆盖率仍然较低,绿化的质量、品位和档次还有待提高。大力开展“森林城乡,花园南昌”绿化工程建设,是实现城镇园林化、村庄绿化、沟河林带化、道路林荫化、农田林网化的重要手段,是全面推进平原绿化,统筹城乡绿化进程,进一步改善罗家镇的生态环境的客观要求,是建设“花园城市,绿色南昌”的迫切需要,是提高我镇森林覆盖率的关键所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需要,更是实现全镇生态建设跨越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创业富民、创新发展”战略,以建设生态文明,促进农民增收为总体目标,以社会主义新农村、“森林城乡,花园南昌”建设为契机,以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城镇绿化、河渠道路绿化、农田林网建设等为载体,以机制体制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森林城乡,花园南昌”绿化工程建设,力争用3年的时间,使我镇逐步建成中心城镇生态绿化体系先行城镇、近郊生态经济产业先行镇,为实现罗家镇生态建设新跨越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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