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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建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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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典型案例
法制建设案例 第一篇

民主法治典型案例

一,环保总局败诉的法治意义

浙江省温州市82位池塘养殖户告赢国家环保总局

这是国家环保总局建国以来第一次成为被告。因承包的5500亩养殖池塘突发特大污染事故,温州130多位养殖户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国家环保总局不予受理复议申请决定,限期受理原告的复议申请。2006年06月15日上午9时,温州市82位养殖户松了一口气,他们状告国家环保总局一案,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审判,责令被告国家环保总局受理复议申请,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对原告孔祥仁等82人提出的复议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点评]作为建国以来环保总局首度成为被告的该案判决结果,凸显了国家在实行环境保护上的决心??即使是作为环保最高职能部门的环保总局,也可能因执法不力而遭受问责。这个“民告官”的判决让国人为之一振,并且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中,有着重大意义。 二,社保基金案发人深思

上海社保腐败案事发一批官员落马

涉案金额达百亿的上海社保腐败窝案近日东窗事发。上海社保局局长祝均一被隔离审查,福禧投资董事长张荣坤被限制自由配合调查,上海电气董事长王成明、副总裁韩国璋被双规,宝山区区长秦裕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再到陈良宇、邱晓华等高官涉嫌严重违纪被中共中央立案审查。10月20日,张荣坤成了上海社保案调查至今第一个被公开宣布已被逮捕的个人。

[点评]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案件,数额之大,情节之严重令人震惊。目前涉案的一些腐败分子的落马,已经充分显示中央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另外,上海社保案折射出社保基金监管方面上的制度漏洞,面对社会保险基金这条"高压线",怎样管好百姓养命钱,我们还要面对多大的风险或挑战? 三,博客不是想说就说

“中国博客第一案”宣判被告被判赔一千元

备受关注的“中国博客第一案”,8月2日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法院判决被告自本判决生效起5日内,在中国博客网首页向原告刊登致歉声明并保留10日;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元。据了解,原告沈阳为博客中国的早期注册用户,他在浏览网页的过程中,看到了许多关于贬低自己人格的文章。此案的判决,对规范博客网站的运营意义重大。

[点评]博客以其强大的成长力,在塑造新的表达空间的同时,也面临规范管理的问题。自由表达并非没有边界,我国首部针对网络版权的专门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的出台,博客实名制的呼之欲出,都表明,网络社会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是大势所趋。

“自荐海选”首创民主选举模式—一余杭区唐家埭村村委会选举

余杭镇上文山村,高全友是该村第一位大学本科生,26岁,2000年考入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2004年6月毕业后,先后在广东等地工作。在2005年5月20日,“自荐海选”中,以五大优赢得民心,“因为我是本科生”—一村民认为我有的学历,在以后工作中必然能用我的知识,更加方便和有效的服务于村里。“因为我年轻”—一因为我年轻,我有年轻人所有的蓬勃,有足够的体力和精力,扎根在群众中,为人民服务,为村民谋取利益。“我不谋私利”—一我一直认为吃点亏即是福。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我去做,决不以权谋私,务必做到村里财务公开化,透明化,让群众参与到上文山的发展中来,充分发扬民主,对村委会进行有效的监督。“我人品正直”—一做一名“村官”,要会做人。一个干部无能,最多是件次品,而一个干部品德不好,那就是危险品,做为一个土生土长的上文山人,我一直以来生性和邻里乡亲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从来没跟人红过脸。“我责任感强”—一如果我当选成功,我会尽力做好我的本职工作,全心全力为大家办实事,把村里村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要考虑到多为村民增加心入,考虑到怎幺样维护好小区的建设。小高10多分钟的热情洋溢的演说,赢得了全体村民的一片掌声。他就是通过“毛遂自荐”以“五大优势”和慷慨激昂的竞选演说赢得了民心,最终,以高票当选,成为该村有史以来最年轻、学历最高的村委会主任。

民主决策:

村里的事情由村民说了算

这几天,径山镇冷水桥村显得格外热闹,村里的一条泥巴路正在修建成水泥路,随着一米米不断延伸的道路,村民们的脸上都乐开了花,因为这是他们自己作出的决定。

冷水桥村经济相对落后,村里原想集资修建自来水工程。在年初的村民代表大会上,大多数代表表示反对,他们认为村里的三条泥巴路下雨天连自行车都没法骑,修路更为紧迫;而用水相对方便,自来水工程可以暂缓。民主决策真正反映了民意。

在余杭,村务决策“书记主任碰碰头,两委班子点点头,群众不知哪一头”的现象己经没有市场,全区266个村都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实行民主决策。各村委会把发展规划、集体经济项目、土地征用、计划生育、农民负担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列入村民代表大会、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的范围。为使民主决策规范化,他们还将民主决策的六个程序即议

题提出、受理、两委协商、民情恳谈会讨论、村民代表表决、公开等制作成流程图,装框上墙。许多村还将议题提出和表决的时向、地点、人员、内容,以及在表决中的应到实到代表数、反对数、弃权数和表决结果等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内逐项公布。

民主管理:

以民主管理载体,深化“阳光村务”

近年来,径山镇依据“有人管事、有章理事”及“职责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创设了《村干部处事任务单》,结合实际,在13个村全面推行,其主要内容是:针对某一项具体工作任务,由村两委会指定分管该项工作的村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法律法规及《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予以妥善处理,并将办理结果由办理人在《村干部处事任务单》存根上简述签字后反馈给两委会备案并作为一项年终村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此基础上于2005年3月径径山镇政府出台了“村民代表议政日制度”,要求每个村每年安排活动日不得少于两次,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必须给予答复,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上报镇党委、政府。同时,设立意见箱,落实专人管理:此外径山镇在深化党内民主政治建设上有了新的探索,分别制作了“直通卡”和“一卡通”,并制定了配套制度,受到了村民群众、党员的欢迎。编制了一本集村民代表会议、财务管理、土管城建、生态城建、生态护林、计生信访、民情恳谈会、村干部民主评议报酬、党员自律准则以及生态示范户、文明户评比条件等30多项村务管理和民主制度的《村民手册》,发放到每户农户,成为径山镇首部“乡村典章”。《村民手册》编印出版后,村民对村中的每一项制度都有了深入的了解,从而有效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民主监督:

村干部的报酬由村民评定

南苑街道高地村村委会副主任戚丽华因村民代表的要求停职待岗,并到杭州市警官学校学习法律,以提高自己的法律知识,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家里因违章建筑与邻居发生纠纷并造成恶劣影响,是24岁的戚丽华待岗的原因。村民代表认为她连父母的工作都做不通,怎幺可能做好村里的工作?

6月19日,该村36名村民代表在村委会集中,他们将听取村干部的述职,并根据村干部的表现评定工资。会场的气氛十分严肃,村干部们分别将一年来的思想建设、工作作风、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向与会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述职。村民代表的评议可谓真刀真枪,尽管戚丽华家的违章建筑已经拆除,戚丽华也在会上作了自我批评,但村民代表还是因为其不良影响未完全消除,不同意她上班。

在评议村干部工作的基础上,村民代表要评议村干部的报酬。街道领导先根据年度工作考核提出村干部报酬建议标准,即村主任月工资为800元,副主任为640元。然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由村民代表当场写票、当场开箱统计,宣布结果。村主任施雪龙被评为927元,而副主任戚丽华却被评为530元,比街道提出的建议标准低了110元。

在高地村,记者见到了村主任施雪龙。他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只有认真把村里的工作做好,才能得到老百姓的拥护。

“村干部光靠人格、威信治村,到一定时期是很难治理好的,必须依靠民主制度的保障。”他打了一个比方:“村干部是领头人,村里的精英、能人。如果把村干部比喻成老虎,那幺民主、法治就是双翼,在民主法治框架下办事才能如虎添翼。”

个人感悟

在看了那么多的的案例之后,我对于中国的法律建设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

我们国家的法律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在不断的进步,逐渐完善我们的法律体系,争取构建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使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 环保总局败诉一案,让我们更深刻的体会到了法律的公平与公正。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的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政府机关,也要为自己所犯的错误付出代价。

上文山村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以及民主监督,都让我们看到了一个日益完善的上文山村,一个洋溢着青春气息的上文山村,一个飞速发展的上文山村。也让我们了解到了人民力量的伟大。

一个国家的生存和发展都要依靠人民群众。只有做到真正的民主法治,我们才能够不断的成长与进步。

建设法律法规与案例分析心得
法制建设案例 第二篇

通过本学期对建筑法规的学习,不仅了解了建筑法规的概念范畴、作用、特征以及规范现状,而且对建筑行业的认识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从中懂得了一些建筑规范,也有了一些心得体会,最明显的感想就是建筑法规很难掌握,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要求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在建筑行业正是建筑法规的作用,约束着建设者的活动,使建筑业文明有序的正常运行。因此我们必须学好,真正的提高建筑法规方面的意识,增强对建筑法规的重视。

我们应该明确建筑法规的概念,建筑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部门制定的,旨在调整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在建筑领域中所发生的诸种社会关系中所运用的法律和规范的总称。本学期学习了几个基本概念,有招标,投标,合同管理,和案例分析。

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在这种交易方式下,通常是由项目采购(包括货物的购买、工程的发包和服务的采购)的采购方作为招标方,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向一定数量的特定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招标邀请等方式发出招标采购的信息,提出所需采购的项目的性质及其数量、质量、技术要求,交货期、竣工期或提供服务的时间,以及其他供应商、承包商的资格要求等招标采购条件,表明将选择最能够满足采购要求的供应商、承包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的意向,由各有意提供采购所需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报价及其他响应招标要求的条件,参加投标竞争。经招标方对各投标者的报价及其他的条件进行审查比较后,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招标是为某项工程建设或大宗商品的买卖,邀请愿意承包或交易的厂商出价以从中选择承包者或交易者的行为。程序一般为:招标者刊登广告或有选择地邀请有关厂商,并发给招标文件,或附上图纸和样品;投标者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然后在公证人的主持下当众开标、评标,以全面符合条件者为中标人;最后双方签订承包或交易合同。招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投标是与招标相对应的概念,它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特定或不特定的邀请,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主动向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并以中标为目的的行为。:投标人首先取得招标文件,认真分析研究后(在现场实地考察),编制投标书。投标书实质上是一项有效期至规定开标日期为止的发盘或初步施组编写,内容必须十分明确,中标后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所要包含的重要内容应全部列入,并在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标书、变更标书报价或对标书内容作实质性修改。为防止投标人在投标后撤标或在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招标人通常都要求投标人提供一定比例或金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决定中标人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即予退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须在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交《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函》。交易中心在规定的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投标书分为生产经营性投标书和技术投标书。生产经营性投标书有工程投标书、承包投标书、产品销售投标书、劳务投标书;技术投标书包括科研课题投标

书、技术引进或技术转让投标书。投标人在递交标书应注意的问题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投递投标书的方式最好是直接送达或委托代理人送达,以便获得招标机构已收到投标书的回执。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就包含有递交投标书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不能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文件规定地点以外地方,如果投标人因为递交投标书的地点发生错误,而延误投标时间的,将被视为无效标而被拒收。

如果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必须留出邮寄时间,保证投标文件能够在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而不是以“邮戳为准”。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即已经过了招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当原封退回,不得进入开标阶段。招标文件的签收保存。招标人收到标书以后应当签收,不得开启。为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招标人必须履行完备的签收、登记和备案手续。签收人要记录投标文件递交的日期和地点以及密封状况,签收人签名后应将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放置在保密安全的地方,任何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为了保证引起充分竞争,对于投标人少于三个的,应当重新招标。这种情况在国外称之为“流标”。按照国际惯例,至少有三家投标者才能带来有效竞争,因为两家参加投标,缺乏竞争,投标人可能提高采购价格,损害招标人利益。

投标报价竞争的胜负,能否中标,不仅取决于竞争者的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而且还决定于竞争策略是否正确和投标报价的技巧运用是否得当。通常情况下,其他条件相同,报价最低的往往获胜。但是,这不是绝对的,有的报价并不高,但仍然得不到招标单位的信任,其原因在于投标单位提不出有利于招标单位的合理建议,不会运用投标报价的技巧和策略,因而,未能中标。因此,招标投标活动中必须研究在投标报价中的指导思想、报价策略、作标技巧。投标报价目标是投标单位以特定的投标经营方式;利用自身的经营条件和优势,通过竞争的手段所力求达到的利益目标。这种利益目标是投标单位经营指导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投标报价策略的核心要素和选择竞争对策、报价技巧的依据。研究投标报价策略要从分析投标报价目标开始,研究有关竞争对策,恰当使用报价技巧,形成一套完整的投标报价策略,实现中标的目的。

合同管理,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关系。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

合同管理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 、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在国外,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初开始,随着工程项目管理理论研究和实际经验的积累,人们越来越重视对合同管理的研究。在发达国家,八十年代前人们较多地从法律方面研究合同;

在八十年代,人们较多地研究合同事务管理;从八十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开始更多地从项目管理的角度研究合同管理问题。近十几年来,合同管理已成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的分支领域和研究的热点。它将项目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推向新阶段。公司大了,管理供应商的人多,一定要有标准的合同文本。但供应商那么多,情况各异,所以标准文本不能定得太死,要有个浮动范围。可由专人收集以前合同谈判中的例外,以及主要负责人、律师的意见,规定哪些条款变动可以接受,哪些可以谈判,哪些则绝对不能变动。在标准文本的基础上,供应商管理经理可加入与特定供应商有关的内容,这样就产生合同的初版。要注意的是,做为采购方,应尽量用本公司的合同文本。有些供应商会推荐自己的“标准文本”。用本公司的文本,起点就高,就顺着自己公司的思路。

签了合同,并不意味着合同就自动生效、执行。原因往往并不是供应商拒绝执行,而是采购方忽略有些条款。例如Volume Rebate,一般是根据对供应商的每年采购额来提成,有时候采购量超过下限但采购方没有去收。年复一年的降价也是如此。有时候到了降价时间但采购方的订单上还是老价钱。这主要原因是采购方缺乏自动的合同管理系统,所以错过一些大的合同里程碑。再就是双方的理解不一样。例如年复一年的降价定在3月1日生效,供应商的理解是从3月1日起新收到的订单用新价,采购方的理解是3月1日以后收到的产品都用新价。如果一个产品的供货周期是6星期的话,这争议就是一个半月的采购量。这些都得在合同中具体说明。对内部来说,确保内部客户使用合同供应商也是合同执行的重要一环。情况往往是,你签订了合同,工程设计部门却在用没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办公室耗材部仍在随便从别的供应商采购。缺乏自动的合同管理系统是一个原因,因为内部客户不一定知道哪些供应商是合同供应商。合同供应商的绩效表现是另一个原因:表现不理想,内部客户不愿意用。这些都得供应管理部门去解决。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工程的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勘察、设计的有关要求,进行施工、安装的合同。合理、规范的工程合同,有利于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有序、平等竞争。

工程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中相关合同的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管理。它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是为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服务的,保证项目总目标和企业总目标的实现。具体地说,合同管理目标包括:

(1)使整个工程项目在预定的成本(投资)、预定的工期范围内完成,达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要求,实现工程项目的三大目标。

(2)使项目的实施过程顺利,合同争执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协调,都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责任。

(3)保证整个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实施过程符合法律的要求。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和工程建设管理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在工程项目的建筑过程中,其主体的行为必定会形成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诸如政府建筑管理机关、项目法人单位(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等。其中除了政府管理机关是依据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主体行使行政监督管理外,其他各方面社会关系却是通过“合同”这一契约关系来完成的。工程建设活动的质量、投资和进度都是在合同管理的调整、保护和制约下进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涉及面广、综合性强,

在施工项目合同管理中,合同交底更为重要,只有按合同施工才能在执行合

同时不出或减少偏差。合同依法签订后,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日常工作有序地进行,使工程建设项目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建设单位首先要作合同交底,分解合同责任,按合同的有关条款做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等目标工作流程图,抓好各目标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特别是事前控制。对签订的各项条款必须牢记,找合同履行中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在工程进展中,通过检查发现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规定加以解决,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

案例分析一

某建筑公司与某学校签订一教学楼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要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学校的教学楼施工任务。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向学校提交了竣工报告。学校为了不影响学生上课,还没组织验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使用过程中,校方发现了教学楼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修理。施工单位认为工程未经验收,学校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应再承担责任。试问:

1、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分别是什么?

答: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学校。客体是施工的教学楼。内容是主体双方各自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具体而言是某学校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后,该学校就有权要求建筑公司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教学楼。建筑公司的权利是获取学校的工程款,在享受该项权利后,就应当承担义务,即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教学楼给学校,并承担保修义务。

2、应如何具体地分析该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责任的承担方式,为什么? 答:因为校方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直接投入了使用,违反了工程竣工验收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所以,一般质量问题,应由校方承担。但是,若涉及到结构等方面的质量问题,还是应按照造成质量缺陷的原因分解责任。因为承包方已向学校提交竣工报告,说明施工单位的自行验收已经通过,学校教学楼仅供学校日常教学使用,不存在不当使用问题,所以,该教学楼的质量缺陷是客观存在的。承包方还是应该承担维修义务,至于产生的费用应由有关责任方承担,协商不成,可请求仲裁或诉讼。

案例二:工程不按程序办,还未动工被索赔40万

甲方:M通用机械厂

乙方:N集团第八分公司

甲方为使本厂的自筹招待所尽快发挥效益,1995年3月在施工图还没有完成的情况下,就和乙方签定了施工合同,并拨付了工程备料款。意在早作准备,加快速度,减少物价上涨的影响。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进场做准备,搭设临时设施、租赁了机械工具、并购进了大批建筑材料等待开工。当甲方拿到设计单位的施工图及设计概算时,出现了问题: 甲方原计划自筹项目总投资150万元,设计单位按甲方提出的标准和要求设计完成后,设计概算达到215万元。一旦开工,很可能造成中途停建。但不开工,施工队伍已进场做了大量工作。经各方面研究决定:“方案另议,缓期施工”。甲方将决定通知乙方后,乙方很快送来了索赔报告。

M通用机械厂基建科:

我方按照贵厂招待所工程的施工合同要求准时进场(1995年3月20日)并作了大量准备工作。鉴于贵方做出“缓期施工”的时间难以确定,我方必须考虑各种可能以减少双方更大的损失。现将自进场以来所发生的费用报告如下:

临时材料库及工棚搭设费;工人住宿、食堂、厕所搭建费;办公室、传达室、新改建大门费(接到图纸后时间内);已购运进场材料费;已为施工办理各种手续费用;上交有关税费;共计10项合计40.5万元。

甲方认真核实了乙方费用证据及实物,同意乙方退场决定,并给予了实际发生的损失补偿。

依法治国 案例分析 图片
法制建设案例 第三篇

1、2、4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完善不同层级政府特别是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法律制度,强化中央政府宏观管理、制度设定职责和必要的执法权,强化省级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职责,强化市县政府执行职责。

【法制建设案例】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

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

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执法管理,加强统一领导和协调。理顺行政强制执行体制。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

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惩治执法腐败现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是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的重点。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

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

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案例1:境外媒体称,中国官方12月6日凌晨正式公布了中共原政治局常委、原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的罪状。官方的正式版本爆出一些超出外界猜测的猛料。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12月7日报道,周永康的罪状中,排在首位的就是严重违反中共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这也是中

共历来最不能容忍的“罪行”。因为那些手握重权的高级干部如果“违反政治纪律”,有可能造成党内严重不团结。

周永康违反组织纪律应该与他任人唯亲、任人唯钱有直接关系。根据已经披露的消息,周永康在主政中石油、国土资源部、四川省和中央政法委期间,大肆提拔自己的亲信。据新加坡《联合早报》12月7日报道,周永康成为中共史上首名因腐败而落马的政治局常委级“大老虎”,打破了“刑不上常委”的惯例。

中国政治评论员邓聿文认为,周永康面临的罪名比中共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和中央军委原副主席徐才厚的严重。

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分析称,公审周永康对贪官来说将起到很好的震慑作用,对社会而言也会释放正能量。但许耀桐认为,由于周案涉及国家机密,所以整个案件可能不宜公审。

据台湾“中央社”台北12月7日报道,12月6日宣布中央政治局5日决定开除周永康党籍后,一些大陆媒体已在网站发出各地拥护中央处理周案的决定。

官媒文章重申“决定公布后,社会各界反响强烈”,这一决定深得党心民心。 文章还引述了山东、西安、内蒙古的基层干部,甚至大庆油田等石油系统基层干部的谈话,营造处理周案获得基层广泛支持的气氛。 据英国广播公司网站12月7日报道,在中共宣布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被立案审查4个多月后,周永康被开除党籍,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16建设法律责任案例
法制建设案例 第四篇

建设法律责任案例

案例1【法制建设案例】

一、基本案情

陕西省子洲县子洲中学教学楼工程由榆林市榆阳区规划设计院设计(项目负责人宋××),延安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项目经理杜××),于1998年7月6日开工,1999年10月31日竣工验收,2000年4月4日正式投入使用。该工程为5层外廊式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535平方米,楼层为预应力多孔板混凝土梁结

构。6月5日,校方发现部分大梁及五层多功能厅、阶梯挑梁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最宽处达1.5mm左右。经省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组织省设计院、省检测中心专家对事故进行全面分析鉴定,并经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质量技术处、勘察设计司技术质量处负责同志现场察看,一致认为,造成质量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施工图设计文件未严格按该地区6度抗震设防的规定进行设计,结构体系不合理,整体性差,构造措施不符合要求;施工单位施工的混凝土梁不能满足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梁的质量不均匀,离差太大。

二、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陕西省建设厅、榆林地区建设局、子洲县建设局等有关部门非常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保证师生的安全,并对事故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处理0 2001年8月3日,陕西省建设厅就这起事故的处理情况发出了《关于子洲中学教学楼质量事故的通报》,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了严肃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陕西省建筑市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子洲中学教学楼质量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如下:

1.对事故主要责任方榆林市榆阳区规划设计院责令停业整顿,整顿经榆林市建设局验收合格后,方可承接新的设计任务。收回该项目设计负责人宋××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五年内不得承担设计任务。

2.对事故次要责任方延安市建筑工程总公司黄牌警告,收回项目经理杜××三级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一年内不得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对未认真履行建设单位职责、向延安市建筑工程总公司介绍不符合条件的联营单位,并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的子洲中学,由子洲县委、县政府调查处理。

4.对既无施工企业资质、又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子洲县东关建筑队,由子洲县政府依法处理。

5.对在质量监督过程中把关不严的子洲县质监站予以通报批评。

6.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待加固结束后由榆林市建设局根据各方责任大小另行处理。

三、案例评析【法制建设案例】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从这次质量事故中认真吸取教训,本着对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落实建筑市场主体各方质量责任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依法查处工程质量事故,防止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案例2

一、基本案情

奉贤县贝港桥,位于奉贤县南桥镇新建西路的贝港河上,该桥东西方向共三孔,两个边孔跨径各为16m,采用非预应力预制梁,中孔跨径为20m,采用预应力预制梁,全长52.54m,桥宽16m。该工程1995年5月4日开工,同年10月16日桥梁部分竣工,因桥接坡未完成,在桥梁坍塌时,尚未验收使用。1995年12 月26日下午4时15分,贝港桥两个桥墩突然下沉,致使整个桥面中间部位下沉后呈V字形。经过调查,事故原因查明,造成这起桥梁下沉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两个桥墩的钻孔灌注桩施工质量低劣,桩身质量差,长度不足,桩尖没有达到设计要求的持力层,由于承载力不足,造成桥梁突然下沉。

二、事故责任及处理

(1)古华市政建设工程公司按工程承包合同承担桥梁下部结构施工,该公司承接任务后,转包给陈某私人承包施工。施工时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施工质量低劣。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桩基施工完成后

应及时报质监站核验桩基质量,直至桥基和下盖梁完成后即1995年8月10日,才通知奉贤县质监站核验检查质量,奉贤县质监站于8月11日到位检查时指出了贝港桥存在的包括钻孔灌注桩成桩后无质量检查报告等五个问题,并要求弄清情况后,再进行下一步施工。施工单位对质监站指出的质量问题,既未进行检测,也未予答复而继续施工。同时该公司为市政三级资质企业,按规定仅能承担跨度为15m以下的桥梁,却未办报批手续,属擅自越级施工。因此,该施工企业应对这起事故负主要责任。为此对其作出降低一级资质,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0%的决定。

(2)奉贤县市政管理所是该工程的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将本工程的桥基进行了设计修改,其修改设计未提交原设计单位同意,却转给了无桥梁设计资质的奉贤建筑设计所出图;在发包工程时,未对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核;违反规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在施工中现场管理形同虚 设,质量管理严重失控,对质监站提出的整改意见,没有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而让其继续施工,因此对这起事故负重要责任。对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20%。

(3)古华市政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不严,违反规定擅自越级承包施工,将工程交给公司以外私人承包施工,负有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该公司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不严,未落实桩基质量验收措施,负有技术把关不严之责,给予行政记过处分。该工程承包方陈某,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弄虚作假.致使工程质量 低劣,对酿成这起重大事故应负直接责任,由司法部门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县市政管理所法人代表管理不严,违反规定,将工程发包给无桥梁设计资质的非桥梁设计单位修改设计,将工程发包给无相应资质企业施工,对现场管理人员缺乏教育,质量管理失控,负有领导之责,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现场项目负责人对施工企业监督检查不严,质量管理失控,工作失职,给予留用察看一年处分。

三、案例评析

本案中,施工单位古华市政建设公司和建设单位奉贤县市政管理所违反了多项法律禁止性规定。具体有: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条第1款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第54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该条例第60条第1款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l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第62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 010以上1010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案例3

【法制建设案例】

被告人陈××,男,34岁,原系上海市奉贤县南桥镇新建西路贝港桥工地负责人

被告人乌××,男,29岁,原系上海市奉贤县市政工程管理所施工一科科长兼该所驻贝港桥工程施工管理员

被告人虞××,男,31岁,原系上海市奉贤县新建西路贝港桥工地技术负责人兼质量检查员(聘员) 公诉人:上海市奉贤县人民检察院

一、基本案情

1995年3月至10月,上海古华市政建设工程公司和浙江萧山市市政工程公司分别与奉贤县市政工程管理所签订了承建奉贤县南桥镇新建西路贝港桥的合同,两份合同总造价191万元。被告人陈××作为两个承包单位在贝港桥工地的负责人,全面负责建造贝港桥。在桥梁施工过程中,陈××不尽职守,对工作严

重不负责任,违反《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聘用无证人员上岗,又未按图纸要求施工,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该桥两个桥墩的钻孔灌注桩施工质量严重低劣,桩身质量差,长度不足,桩身混凝土没有达到设计持力层-26m,承载能力严重不足,致使贝港桥刚竣工尚未通行,便于1995年12月26日下午4时15分下沉坍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5万余元。

1995年3月至10月,被告人乌××受奉贤县市政工程管理所指派,在担任本县南桥镇新建西路贝港桥工程施工管理员期间,不正确履行管理职责,在钻孔灌注桩施工过程中,违反市政工程及验收的有关规定,未对钻孔灌注桩的孔径、孔深、混凝土质量、用量等进行检查和计算,并盲目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单及施工记录上签字。由于被告人乌××玩忽职守,建桥施工人员偷工减料,使贝港桥施工质量严重低劣。被告人乌××对该桥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被告人虞××,于1995年3月7月由其妻兄陈××聘为奉贤县南桥镇新建西路贝港桥工地的技术员和质检员。在贝港桥的建造过程中,虞××违反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市政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等规章制度,未对钻孔灌注桩混凝土抗压强度、孔径、孔深等进行检验,并且伪造了钻孔桩钻孔终孔后灌浇混凝土前检查记录、钻孔桩记录(回转钻进)、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表等原始记录,从而掩盖了桩身混凝土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了贝港桥的坍塌。

上海市奉贤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于1996年5月29日,以玩忽职守罪对陈××、乌××立案侦查;6月1日,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对虞××立案侦查。经侦查认为,被告人陈××、乌××在贝港桥的施工中有章不循,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告人虞××在贝港桥施工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伪造原始记录,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奉贤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0条之规定,分别于1996年10月24日、11月15日向奉贤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二、案件审理

1996年12月6日,上海市奉贤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7条、第67条之规定,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陈××有期徒刑二年,判处被告人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虞××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三、案例评析

本案中,法院根据旧刑法第67条判处被告虞××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新《刑法》第137条的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根据旧刑法判处被告人陈××、乌××犯有玩忽职守罪。关于玩忽职守罪,新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建设法律法规概论案例分析
法制建设案例 第五篇

建设法律法规概论案例分析

2012年4月四川理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

案例分析一

某建筑公司与某学校签订一教学楼施工合同,明确施工单位要保质保量保工期完成学校的教学楼施工任务。工程竣工后,承包方向学校提交了竣工报告。学校为了不影响学生上课,还没组织验收就直接投入了使用。使用过程中,校方发现了教学楼存在的质量问题,要求施工单位修理。施工单位认为工程未经验收,学校提前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不应再承担责任。试问:

1、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分别是什么?

答:本案中的建设法律关系主体是某建筑公司和某学校。客体是施工的教学楼。

内容是主体双方各自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具体而言是某学校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的义务,在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后,该学校就有权要求建筑公司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教学楼。

建筑公司的权利是获取学校的工程款,在享受该项权利后,就应当承担义务,即按时交付质量合格的教学楼给学校,并承担保修义务。

2、应如何具体地分析该工程质量问题的责任及责任的承担方式,为什么?

答:因为校方在未组织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就直接投入了使用,违反了工程竣工验收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所以,一般质量问题,应由校方承担。但是,若涉及到结构等方面的质量问题,还是应按照造成质量缺陷的原因分解责任。因为承包方已向学校提交竣工报告,说明施工单位的自行验收已经通过,学校教学楼仅供学校日常教学使用,不存在不当使用问题,所以,该教学楼的质量缺陷是客观存在的。承包方还是应该承担维修义务,至于产生的费用应由有关责任方承担,协商不成,可请求仲裁或诉讼。

案例分析二

某省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04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2004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

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按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9月20日~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评标标准: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在投标截止时间这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行5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共有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包括E公司总经理1人、D公司副总经理1人、业主代表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书面评标报告。B、A分列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招标人考虑到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要求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价格标准将A企业排名第一、B企业排名第二。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回答下面问题。

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不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一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1分)因此,本案业主自行对省重点工程项目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不妥的。

2、C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本案C企业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因此,该投标文件应被拒收。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本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10月18日下午4时,但迟至10月21日下午才开标,是不妥之处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本案由属于行政监督部门的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是不妥之处之二。

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本案由E公司总经理、D公司副总经理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是不妥的。《招标投标法》还规定评标委员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本案技术经济方面专家比例为4/7,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

5、招标人要求按照价格标准评标是否违法?说明理由。

违法。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按照投标价格评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属于违法行为。

6、合同签证的日期是否违法?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三

2004年11月23日,泰丰公司与某市土地局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土地局将位于该市城区西北角面积为8939.7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给泰丰公司,使用期40年,并约定合同签订后30日内,泰丰公司向土地局缴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15%的定金,在签订合同后60日内,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土地局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泰丰公司于2004年12月27日给付土地局全部定金及部分土地出让金。2004年12月28日,土地局给泰丰公司核发了该出让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然而,由于资金困难,到2005年4月1日,泰丰公司未将余款交付土地局。经多次催促后,土地局书面通知泰丰公司,限其于9月30日前全部履行合同,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泰丰公司接到通知后,经过努力却未筹集到钱款,至2005年9月30日,仍未按规定履行合同。于是,土地局决定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对所发土地使用证进行注销登记,于2005年10月24日将该决定通知书送达泰丰公司。

(1)土地局出让了土地,又以对方违约为由收回,是否可以?请说明理由。

某市土地局可以收回其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因为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主体、客体、程序合法,合同有效,双方是平等的合同主体,合同双方应当切实履行。泰丰公司违约,土地局可以依照该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2)如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是建设办公楼,泰丰公司是否可以用来建设高尔夫球场?为什么?

不可以。因为法律规定受让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遵守出让方规定的土地用途。不得更改。

(3)如土地局出让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那么本出让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如出让合同签订的时间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实施之前的1994年3月,在哪种情况下,泰丰公司才取得该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合同无效。因为按照房地产的规定,只能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出让,不能出让集体土地使

用权。如果是在一审诉讼期间,对于出让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补办了征用手续转为国有土地,并补办了出让手续,泰丰公司才能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

(4)如果本案的出让方是该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本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无效。因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依法只能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其他任何单位或部门没有出让土地的权利。

案例分析四

2000年3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A广场的一栋大楼出租给乙公司,每月租金150万元,按月收租,租期二年,从2000年4月1日到2002年3月30日止。合同签订后,双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乙公司交付了押金和租金后,甲公司将楼房交付乙公司使用。此后,乙公司按期交租。2000年9月,甲公司因欠丙公司2800万元,便将该楼房抵押给丙公司,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约定:如甲公司不能在2000年12月底还债,丙公司将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但是一直到2000年12月,甲公司仍然无钱清偿对丙公司的债务,于2001年1月,丙公司要求乙公司向其缴纳租金,乙公司拒绝。从2000年1月至2001年3月,乙公司以甲公司、乙公司之间存在的抵押合同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既拒绝向甲公司交租,又不向丙公司交租。2001年4月,甲公司、丙公司因抵押合同纠纷诉到法院。

问题:

(1)甲公司能否将已出租的房屋抵押给丙公司,是否需要取得乙公司的同意?为什么?

甲公司将已出租给乙公司的房屋抵押给丙公司,不需要获得乙公司的同意。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2)如果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抵押合同没有进行登记,甲公司与丙公司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未登记对抵押合同没有影响,抵押合同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阅的抵押合同,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3)如果甲公司与丙公司的抵押合同有效,那么丙公司能否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将楼房拍卖,以清偿自己的债权?如承租人提出异议能否成立?为什么?【法制建设案例】

丙公司可以将房屋拍卖。承租人的异议不能成立。因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丙公司拍卖之后,房屋的买受人并不能终止租赁关系,承租人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

(4)丙公司是否有权向乙公司收取租金,以充抵甲公司的债务?为什么?

丙公司无权向乙公司收取租金来充抵自己对甲公司的债权。租金请求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本案中甲公司是出租人,拥有租金请求权。

案例分析五

王某与张某育有二子,长子王甲,次子王乙。王甲娶妻李某,并于1995年生有一子王小甲。王甲于1999年5月遇车祸身亡。王某于2000年10月病故,留有与张某婚后修建的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王某过世后,张某随儿媳李某生活,该6间房屋暂时由次子王乙使用。2000年11月,王乙与曹某签订售房协议,以12万元的价格将该6间房屋卖给曹某。张某和李某知悉后表示异议,后因王乙答应取得售房款后在所有继承人间合理分配,张某和李某方表示同意。王乙遂与曹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曹某当即支付购房款5万元,并答应6个月后付清余款。曹某取得房屋后,又与朱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以15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朱某。在双方正式办理过户登记及付款前,曹某又与钱某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以18万元的价格将房屋卖给钱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问题:

(1)王某去世后留下的6间房屋应由哪些人继承?各自应分得多少 ?为什么?

(2)王乙与曹某签订的售房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3)曹某与朱某、钱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效力如何?

(4)如朱某要求履行与曹某签订的合同,取得该房屋,其要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答:(1)张某、王乙、王小甲。其中,张某分得4间,王乙、王小甲各分得1间。因该6间房系王某与张某的共同财产,王某死后,张某应获得其中的3间,余下3间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间平均分配。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张某、王乙,因王甲先于王某死亡,其子王小甲享有代位继承权,故余下3间房中张某、王乙、王小甲应各分得1间。

(2)有效。该6间房虽属共有财产,但转让协议已经其他共有人张某及王小甲的监护人李某同意。

(3)曹某与朱某签订的协议有效。曹某与钱某签订的协议亦有效。

(4)不能,因曹某已与钱某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钱某已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曹某履行不不能,朱某只能要求曹某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分析六

李先生和陈女士为夫妻,拥有A、B两套住房。2005年3月,李先生未与陈女士商量,擅自将A房租给了刘先生,两人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三年,但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事后,李先生将此事告诉了陈女士,陈女士未表态。2006年8月,房地产价格大涨,李、陈决定将A房卖掉,遂与幸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还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手续,但未将该房已出租的情况告知幸女士。随后,李、陈以A房已出卖为由要求刘先生尽快搬走,刘先生不同意,理由是租期未到。而李、陈认为,该租赁合同一是未经陈女士签名同意,二是未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故无效。以后,幸女士也持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刘先生搬离A房,认为房屋买卖合同已由买卖双方签字并已到公证处公证,具有法律效力。遭到刘先生拒绝后,幸女士要求李、陈退款并赔偿损失。

请回答下列问题:

(1)李先生和刘先生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李、陈与幸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刘先生不搬走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4)幸女士能否要求刘先生搬走,为什么?

(5)幸女士对李、陈的请求能否得到法律的支持,为什么?

答:(1)李先生与刘先生签订合同时虽然李先生没有征得共有人陈女士同意,但事后告诉了陈女士,陈女士并没有反对,应当视为默认。(2)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因为李、陈是共有人,两人与幸女士签订合同,完全属于双方自愿,并且已经公证。(3)刘先生的理由成立。因为从2005年3月起合同有效期为3年,应于2008年3月到期,2006年8月要求搬走则合同未到期,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买卖合同的成立并不影响租赁关系的继续。(4)不能。因为幸女士与刘先生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而且买卖合同尚未生效,因此幸女士无权要求刘先生搬走。(5)能够得到法律支持。因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李、陈两人对幸女士隐瞒出租房屋的事实,故应对合同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七

2003年5月,某市烟草公司向某银行申请贷款2000万元,并用一块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进行抵押。于是银行与该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并且办理了抵押土地的登记手续。在取得贷款后的一年多时间里,烟草公司在用于抵押的土地上建起了简易仓

库,出租给邻近的金属公司临时存放货物,但没有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后烟草公司无法按期偿还贷款,于是银行要求拍卖其抵押的土地,以抵偿贷款。烟草公司在此时却提出,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烟草公司无权将其抵押,认为抵押合同无效。银行坚持不同意,并提出不仅要将土地进行拍卖,而且要求烟草公司将土地抵押期间所得的租金收益也应交给银行。双方争执不下,于是银行向法院起诉。

问题:

(1)烟草公司能否将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抵押?为什么?

(2)烟草公司与金属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银行能否对该土地抵押期间的租金收益主张权利?为什么?

(4)本案应如何处理?

答:(1)可以。因为烟草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有效。因为烟草公司有权将已抵押的财产再行出租,登记备案与租赁合同效力并没有直接关系。(3)无权。因为合同没有约定,也没有法律依据。(4)将土地进行拍卖来清偿银行的贷款。

案例分析八

2006年3月,某企业培训中心向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贷款2000万元,贷款期限为2006年4月1日至2007年3月31日,并对利息、违约责任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约定。培训中心将自己的一栋培训楼和一栋办公楼作抵押。按照抵押合同,如果培训中心不能按期清偿债务,则该办公楼及培训楼将由某支行变卖,以清偿贷款。随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到2007年4月1日,该培训中心只归还了500万元贷款本金及部分利息,尚欠1500万余元。某支行对该培训中心催要后,该中心仍然不能清偿。2007年7月,某支行与该培训中心协商行使抵押权,拟将培训中心的培训楼、办公楼变卖给甲公司,用所得款项清偿所欠银行的全部债务后,剩余归该培训中心。为此,三方共同签订了协议。甲公司购买该培训楼及办公楼后,计划拆除并进行重新开发,但由于甲公司资金不足,故打算与乙公司进行合作,由甲公司提供土地,乙公司提供资金并负责项目管理,房屋建成后双方按照4:6的比例进行分配。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过程中,由于甲公司未能按期办好土地使用的有关手续,影响了房产项目的开发,双方由此产生纠纷而诉至法院。法院审理中查明,该培训中心隶属于某国有大型企业,后来随着国家推行国有企业改革政策,该培训中心被剥离出来,成为一独立经济实体,该培训中心使用的土地最初依划拨方式而获得。

问题:

(1)培训中心以自己的培训楼进行抵押是否影响该抵押合同的效力?为什么?

(2)如果培训中心还有其他债权人的到期债权,那么,除该培训中心的贷款本金之外,对于2007年4月到2007年7月的贷款利息,以及培训中心未能按期还款产生的违约金,工行某支行能否对变卖培训楼及办公楼的款项优先受偿?为什么?

(3)甲公司与乙公司合作是否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为什么?

答:(1)培训中心以自己的培训楼进行抵押不会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因为该培训中心具

2015法制工作总结
法制建设案例 第六篇

第1篇:学校法制工作总结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

根据全市教育系统法制教育宣传月的工作目标,我们认真制定了活动月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强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学校内部,我们重点围绕《刑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全体师生认真学习,反复研讨,不断提高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通过学习,全校广大师生员工依法治校、依法施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明显提高。在“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中,我们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教导主任、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法制教育宣传员等同志为成员的普法领导小组。学校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校长室为龙头,以教导处为主体,以法制教育教师、班主任为骨干,以少先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学校加强了与当地公安、交通部门的联系,在当地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我校充分发挥校红领巾广播台、校报、黑板报及手抄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三是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通读法律、法规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我们由法制教育辅导员有计划的利用活动二的时间,对各班轮流进行辅导;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5月8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动员大会;5月9日,学校进行法制教育主题班报评选活动;5月17日,学校进行了“做守法小公民”手抄报比赛;5月20日,学校开展“做守法小公民”演讲比赛;学校还计划5月26日进行“做守法小公民”法律知识竞赛。

二、团结协作,普法依法治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随着普法和依法治理教育工作卓有成效的开展,我校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大增强,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明显提高,学校的各项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法制轨道,为学校事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增强了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了依法办事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法制教育活动月中,广大教职员工重新学习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了《刑法》、《职业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遵纪守法、依法施教、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例如,广大教师通过再次认真学习《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明确了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自己的义务,认识到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摆正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增强了教书育人的自觉性,教师当中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多了,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没有了;热心帮助困难学生的多了,懒于做学生工作的少了;加强自身修养,自觉做表率的多了,参与赌博等违法活动的杜绝了。

(二)推动了学校管理水平的提高,学校管理逐步走上制度管理的轨道。

制度管理,是指管理者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则和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进行管理的方法。所谓依法治校就是在学校内部实行制度管理,制度管理以其规范性、威慑性、稳定性、防范性等优点为学校管理者所青睐。我校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的原则,依据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则,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学校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规范、系统、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学校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宣传,在教职工中树立法制观念,形成守法光荣、违法耻辱的良好风气,同时学校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并加强对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总结和激励工作,在执行制度过程中,坚持有章可循,违章必纠,对遵章守纪者加以肯定表彰,对违法违纪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坚决煞住各种违反法规的现象,真正使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步入依法治校的健康轨道。

(三)加大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我们针对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紧紧抓住青少年学生的思想脉搏,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

1。加强合作,注意法制教育的社会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社会各方面应该形成合力,才能保证教育效果。因此,学校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一是邀请当地政法工作者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请他们结合实际,分析案例,摆事实、讲道理,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二是争取当地执法机关和村委的配合,对学生在社会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三是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与家长建立联系,提高家长的素质,争取家庭的支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学校内部,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少先队等教育阵地的作用,充分利用课堂

、红领巾广播台、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晨周会、班队活动、国旗下讲话等各种宣传阵地,狠抓普法教育,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由于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一直保持0记录。

2。立足课堂,提高法制教育的渗透性。我们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活动课内容,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普遍开展法制教育。学校除确保活动课完成法制教材规定内容外,还充分利用队活动时间及每周的晨会时间,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由于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学效果较好。

3。针对实际,强调法制教育的层次性。针对学生的年龄层次和个性特征,各校在教育内容和方式上注意了层次性和针对性。例如学校学生年龄差异,利用图片展览、表演、观看专题法制教育片等直观形式加强教育,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

4。普治并举,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学法必须与守法相结合,普法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否则法制教育只能流于形式。因此,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运用法律这一有力的武器来解决具体问题。例如,结合学习《国旗法》,学校严格执行升降国旗制度,并以此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使每周庄严而隆重的升旗仪式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又一重要途径。由于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我校学生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由于我们思想重视,措施扎实,青少年法制教育以及依法治校工作成效显著。

总之,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们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第2篇:法制局2015年上半年法制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省法制办、市委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政府法制工作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与应诉、建议提案办理和扶贫开发“双到”工作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基本情况

1、积极做好我市依法行政的迎检工作。

一是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根据省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我局草拟,并经市府领导同意,由市府办于3月31日下发了《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并撰写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总结,积极做好迎检前的准备工作。二是认真做好迎检工作。4月21-22日,省政府依法行政检查组到我市进行依法行政工作检查,我局积极认真配合做好迎检的各项工作。检查组在听取我市近年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到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兴县现场检查,对我市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我市继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为全面完成《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而作出积极的努力,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2、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开展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检查和总结。XX年1月,我们起草了我市XX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送市政府审定后,分别向省人民政府和xx市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报告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五年规划》、《实施意见》、《工作要点》、《纲要》)和《意见》。

自从《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XX-2015年)》(以下简称《五年规划》)、《xx市贯彻落实<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XX-2015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xx市XX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颁布以来,我们与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发〔XX〕33号)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贯彻落实作为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依法治市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XX年6月2日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结束后。参会的领导回来后,向局主要领导进行了汇报,并向全局人员进行了传达,进一步抓好依法治市工作的落实。二是加强学习,大力宣传《五年规划》、《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以及《纲要》和《意见》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班、法制讲座,编发辅导材料等方式,对《五年规划》、《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纲要》和《意见》进行广泛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实施《五年规划》、《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以及《纲要》和《意见》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三是利用报纸、电台、电视、互联网、印制宣传资料等媒体和途径进行宣传,营造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和依法办事的氛围。

4、搞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我们把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工作作为我局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格按照有关上级规定制定合符xx实情的规范性文件,使全市经济、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在制定、审核规范性文件中,我们严格按照年初计划,列出重点,深入调研,多方协调,充分论证,广泛听取意见,避免“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的不良现象,有效地规范、完善了我市的市场经济秩序,规范了我市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把备案工作提到政府法制机构重要日程,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方法、新方式,进一步提高备案工作质量。今年以来,起草、审核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13件,经过审核,以市政府名义颁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1件,对上级转来的法规性草案以及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提供法律意见49件(次)。同时抓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工作,上报省政府备案文件1件。

5、认真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化解行政争议。

今年以来,共收到当事人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12件,目前已办结5件,其中作出维持2件,撤销2件,不予受理1件。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做到重事实,重证据,重程序,重时效,集思广益,坚持原则,公正廉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坚决纠正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通过复议纠正了违法和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化解了行政争议,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6、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一是认真办理公民投诉案件,对公民电话投诉和书面投诉案件10件(次),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均未发现不当的行政行为。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证的管理,严格按规定做好申领、发放、换发、补办工作,所有申领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过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诉讼法和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考核通过后才能申领。为5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申领和换发了《行政执法证》。

7、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交办工作。

通过以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发出《关于做好xx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建议和政协xx市四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云委办发电[XX]25号)的名义,对今年xx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政协xx市四届五次会议期间的人民代表建议86件(其中议案转建议处理6件)、政协委员提案162件,交由云城区政府等56个单位办理,展开了今年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我局领导非常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依法治市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加强监督检查,时刻提醒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注意事事处处讲正气,树立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今年以来,我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的现象,做到清正廉洁,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

9、继续深入开展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

一是继续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我局现有10名干部职工,其中干部9名,职工1名,按照市府办《关于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方案》要求,对去年已脱困的5户贫困户进行回访走访,巩固脱困成果;对还未脱困的4户贫困户加强扶贫工作措施的落实,确保今年内全部脱困。二是继续走访入户,落实帮扶措施。我们分别于XX年1月21日、3月16日、5月6日、5月30日和6月6日深入到贫困户和低保户家进行走访,落实帮扶措施,巩固帮扶成果。干部职工在节假日期间还为贫困户和低保户送上慰问品、慰问金和帮扶资金,累计资金为8150元。三是做好信息录入工作。按照市扶贫办《关于做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贫困村、贫困户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扶贫开发“规划到户(

二、下半年工作设想

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建议提案办理,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为全面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服务。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工作。

要按照《xx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年初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的要求,抓好规范性文件的调查研究、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审查把关和制定的各项协调工作,按规定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质量。

一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法律、法规、规章贯彻落实工作,提升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律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文书登记、表格制作和办案程序,对案情疑难、重大的案件继续实施听证制度,让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充分发表意见,进行质证,保证案件公正审理,做到规范办理复议案件。三是加强行政复议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3、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积极配合有关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二是积极受理公民对涉嫌执法违法案件的投诉,开展行政执法的督察检查,做到有错必纠,树立政府法制的权威。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四是做好机构改革后的行政执法职权界定工作,为各行政机关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提供依据。五是加强对下级机关的指导,积极与兄弟部门探讨行政执法上的疑难问题,确保合法行政和合理行政。六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使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持证执法。七是按照市委、市府的要求,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做好“创建广东省文明城市”的相关工作。

4、继续深入开展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

要按照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要求,认真抓好扶贫工作措施的落实,力争在今年,通过实施帮扶措施,使全部困难户人纯收入达到2500元以上,使到被帮扶的困难户全部实现脱困的目标。

5、抓好法制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加强学习教育,以培养和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政府法制队伍为目标,有计划、有质量做好各项工作。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同时,要继续完善机关作风建设,使全局同志自警、自律,树立工作为民观念。通过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对法制队伍的学习、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3篇:金融法制工作总结

今年,我所在的***银行召开了2015年金融法制工作会议。会议回顾和总结了今年银行在金融法制方面的工作,并安排部署了未来的金融法制工作任务。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出席会议并在讲话,今年,我们***银行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努力推动完善金融法制,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人民银行依法行政,为***银行履行职能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较好地完成了2015年各项金融法制工作任务。以下是我对于银行金融法制上的认识和总结。

一、银行加强金融法制工作措施

1、加强金融立法,完善金融法律制度,努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推动与银行职能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行政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进一步完善金融宏观调控、金融稳定、金融服务等规章制度;加强人民银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加强法律研究,为各项金融法制工作提供理论支持。

2、防范法律风险,努力提高金融法律服务水平。积极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确保人民银行的各项工作依法进行。

3、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行政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同时,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继续提高。

4、加强法制宣传与培训,做好金融法制基础工作,促进金融法制工作全面发展。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二、未来工作计划安排

做为金融法制工作系统的全体干部,我们要继续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和中央银行工作在未来一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继续强化金融法制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金融业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立法工作与法律研究,认真完成2015年的各项法制工作任务。

1、要始终将科学发展观作为金融法制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影响和制约金融业改革发展的主要问题与突出问题,形成相应的法律实务与立法研究,使金融法制工作更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

2、要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充分认识推进人民银行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配套制度,切实抓好和落实各级行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贯彻落实。

3、要强化金融法律服务意识。着力服务于***银行依法履职,着力服务于金融业的改革、开放、发展和创新,服务于金融稳定与国家金融安全,服务于以人为本的宗旨。

4、要立足于我国国情,加强金融立法调研和重大问题的研究。创新**银行立法工作机制,努力增强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力求制定出好的、符合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规章制度。

5、要科学地分析国际金融危机给我们的启示,客观、公正、全面、历史地总结西方发达国家金融立法上的经验和教训,避免出现盲目否定与照搬照抄两种倾向。加强从法律角度研究这场金融危机的形成机理与影响,在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的国策下,对我国金融市场发展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前瞻性和务实性的研究,从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法定职责出发,推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6、要坚定不移地支持和鼓励金融创新。要通过金融创新来改善金融服务,更好地满足

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有效地提升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要深入研究金融创新引发的新型法律关系,为创新背景下的金融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今年,我们在金融法制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任重道远,做为***银行系统的法制干部,我们要以开拓创新的精神,继续求真务实地工作,树立长期学习的良好习惯,按照党委关于培养“五型”干部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为我国的金融法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4篇:小学法制工作总结

抓好学校法制教育,是贯彻邓小平同志“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的要求和具体体现。青少年学生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法律素质培养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促使他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抓手。为全面贯彻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我们努力做到经常教育与集体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通过扎实而有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学生的基础道德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文明行为习惯得到基本养成,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得到了及时的预防和矫治。为学校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任务

在法制教育中,成立了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负总责,抓好法制教育制度的制定、健全和贯彻实施,学校聘请司法部门政治觉悟高、责任感强、业务精的政法干部兼任法制副校长。建立和健全法制副校长和法制教育顾问制度,规范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教育顾问对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宣传、指导、监督、协调等作用,形成法制教育网络。法制副校长和德育主任做好各项具体的安排、组织和教育工作,班主任等其他德育工作者充分认识了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遵守社会秩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平时,经常性地召开法制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法制教育为突破口,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水平和效率,确保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进一步牢固确立“德育为先”的教育指导思想,德育处、教务处、班主任、少先队等各方面,形成了法制教育的合力,通过共同探讨,统一思想,确保了法制教育的一致性。

二、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教育者的自身素质

通过各种政治学习,业务培训,通过对《教育法》、《教师法》、《未成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广大教职工增强了依法执教,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杜绝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师德行为的现象,明确了学校在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要求与法律责任。帮助教师确立了转化一个后进生比培养一个优等生更重要的意识,加强帮教转化工作。对于行为习惯较差的后进生,建立了帮教转化制度,充分发挥德育骨干队伍的作用,每人切实负起责来,每人都有帮教对象,每人都当后进生的促进者。在帮教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四定”,即定人、定时、定内容、定责任。建立后进生成长档案。在工作中多给后进生一份理解、一份关心、一份爱护,为他们创造一个和谐、宽松的转化环境。

三、学生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法律、法规知识得到广泛普及

根据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我们加强分类指导,因人施教,注重实效。通过学校法制教育,广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遵纪守法观念,权利义务观念,特别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见义勇为的观念开始树立。我们开展的“紧急行动起来、禁赌博、救孩子”为主题的少先队大队活动中,全体学生写了给家长的一封信,学生们在信中通过学到的法律知识,告诉父母赌博的违法性,赌博的危害性,劝戒父母远离赌博。通过这次活动,有许多学生家长在戒赌保证书上签名。在“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中,有一千多名学生家长积极参与其中。在开展的“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大型宣传活动中,全体学生参加签名活动,表达了学生拒绝毒品的决心。所有这些,说明法制教育已经深入学生心中,法制观念正在逐步增强。同时,通过家长学校这一有效形式,积极组织对学生家长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道德素质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引导家庭开展各种学法活动,充分发挥好家庭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我们还先后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了《宪法》、《刑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讲解,使学生了解了我国已步入法制化轨道,我们要自觉地用法律法规来约束自己,用法律法规来保护自己。同时,利用课堂教育,配合重大节日、活动和课外阅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理论联系实际,增强学生的国家观念、道德观念、法制观念。通过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与学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基本普及。加强了法制教育阵地建设。我们利用红领巾广播、板报、橱窗、黑板报、手抄报等宣传阵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和宣传。具体工作主要有:以“法律在我心中”为主题的黑板报评比;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橱窗展览;开展了以“法律伴我行”为主题的手抄报比赛;举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法律知识竞赛。开展以“遵纪守法”为主题的主题班会活动,聘请校外法制辅导员作《未成人年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专题报告,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让每个学生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内容,知道两法赋予自己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防范的能力。学生从听讲课后,知道了什么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的;懂得了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

四、开展别具特色的“礼仪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和礼仪规范

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素有“文明古国,礼仪之邦”的美称,如今,“礼”依然为当今社会所需要,而且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所提倡。为此,我校在抓好学生思想、学习工作的同时,还进行一系列的文明礼仪教育,通过学校的红领巾广播等宣传工具,引导学生都能使用礼貌用语。“请”、“谢谢”、“早上好”等话语已成为我校学生的普遍口头语,并使同学们都意识到“礼”在人际交往、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他们都能以诚待人,不断完善自身各方面素质,养成优良品行。

六、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和集体主义教育

学校开展了“祖国在我心中”合唱比赛和演讲比赛等活动。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走访、探问老人,为老人做实事。向贫困学生献爱心、向雷锋学习、参观禁毒图片展等各种活动形式和教育基地对学生进行教育,提高了学生的整体素质。

总之,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效地使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才能持之以恒,卓有成效地开展下去。我们将不断努力,勇于开拓创新,探索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途径,以提高工作的实效。

2016食药监局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法制建设案例 第七篇

2016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的能力,深化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建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法制监督力度,积极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为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和改进制度建设

1.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机制。加强行政调解机构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推动行政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职能,立足维护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合法权益的根本宗旨,在监管工作中加强相关调解工作,构建和谐处理争议纠纷的良好氛围。建立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工作机制,与其他调解主体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2.建立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结合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建立完善相应的行政指导工作制度。通过逐项梳理行政权力和执法依据,寻求行政指导的具体领域和空间。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信用公示、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

3.建立推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制度。以合法、规范、实用为原则,探索实行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执法案例指导工作制度,开展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指导和评析研讨活动,定期收集、整理、分析、研讨、通报指导性典型行政处罚执法案例,指导食品药品执法工作实践,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过程中的疑难复杂及共性问题。

4.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绩档案制度,切实把执法考核、执法责任追究与执法人员的评先评优及晋级使用有机结合起来。

二、进一步落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5.加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认真执行《省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实现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平台与行政服务中心审批服务事项办理和行政绩效管理的融合,加强行政权力库和法制监督系统深化应用的建设和管理,切实做到网上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覆盖所有权力事项、覆盖权力运行事项全过程,并实现网上行政监察全覆盖。

【法制建设案例】

6.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调整工作,重新梳理行政审批项目,健全受理、承办、批准、办结、告知、救济、监督、投诉等环节的标准、条件、权责、时限等制度规范。加强行政许可窗口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降低管理成本,方便群众办事,不断提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形象。

三、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7.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分解。结合当前执法工作任务要求和机构人员情况,将行政执法责任科学分解到各领导成员、内设机构、工作人员,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层级清晰、量化具体、流程科学,每项工作职责、工作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

8.规范行政执法,改进执法方式。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文书的统一规范制作,继续深化行政执法说理工作,确保公正执法。推行行政执法证据格式化。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加强源头治理和市场监管,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有效化解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在执法中尝试推进说理式执法、行政指导、行政监管劝勉、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行政调解等非强制手段提高执法效能。

9.继续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和适用规则,严格落实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保障行政处罚行为的公平适当。

10.坚持实施法治惠民工程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各单位要在便民服务、权益保障、办事公开等方面确定本单位的法治惠民项目,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实际问题,扎实推进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

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11.完善内外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和司法监督,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鼓励新闻媒体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实施监督。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12.加强依法行政监督考核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评议,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执法监督检查考核,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

13.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对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应当主动出庭应诉。

五、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4.进一步推进实施法律“六进”工作。针对食品药品企业法定代表人,生产、质量、经营负责人,执业药师、生产、检验、销售专业人员等直接关系食品药品质量的特殊群体,采取适当形式开展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深入街道、乡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普法宣传日、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周等形式,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普法作用,向公众普及和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知识和信息,努力使全社会和普通老百姓更多的了解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支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15.进一步加强学法用法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2016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强化学习宪法、公共行政法、食品药品监管专业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以及反腐倡廉法律知识,至少组织一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和两次领导干部法制培训讲座。以提高执法能力为重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执法人员每人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10个学时,自学法律时间不少于30学时,其中公共行政法不少于10学时,食品药品监管专业法不少于15学时,反腐倡廉法律法规不少于5学时。加强行政执法交流,组织一次案例分析及执法交流会。

六、完善法治建设组织保障措施

16.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行政首长要统一领导、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带头依法行政,督促和支持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切实承担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落实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17.加强法制机构建设。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落实法制人员编制,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确保其充分发挥作用。

2016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计划6篇
法制建设案例 第八篇

第一篇:监察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委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做好“十二五”期间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实施,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委局机关的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将按照委局常委会工作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委局机关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服务,坚持普法与法制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严格制度的运行程序,努力提升委局机关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六五”普法工作的扎实开展,提高委局机关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知法、守法、用法水平。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行为规范,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和影响,防范侵害,远离犯罪。

三、主要内容

普法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信访条例》、《省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两个《纲要》以及与委局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工作条例,规程和国家、省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等。

四、实施步骤

第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两个《纲要》。

第二步:学习《国务院信访条例》、《省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步:考核验收。由有关法律法规专业人员统一命题,考核本单位参学人员所学知识掌握情况,并把此项考核作为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标准。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机构,健全制度。

1、加强对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的认识。委局机关成立了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并领导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具体工作的实施。

2、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制度建设。继续强化法制教育机制,做好三个结合(点面结合,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内外结合,遵守法纪法规;知行结合,学会自我保护);严守三道防线(家庭防线、单位防线、社会防线)。在普法过程中,普法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是普法工作取得实效的基本保证,也是使普法教育在新的形势下开展的更全面、更系统、更扎实的基础。首先要将普法工作纳入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使普法工作成为硬任务、硬指标。其次是建立普法工作的学习制度、例会制度、督查制度,领导小组将每年对单位的普法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每年将召开法制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普法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普法工作网络。

3、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普法教育机构和队伍建设,挑选工作能力强的同志具体负责政策法规和普法教育工作。要立足于本单位法制建设和开展学法的基础上,加强与法制部门沟通,共同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法律意识。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要学习和掌握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重点学习和掌握《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行政法律法规等,学习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通过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的人民主体观念、社会主义的法律价值观念、社会主义的法律至上的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观念。

(三)营造普法氛围,行之有效地开展普法工作。

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充分发挥橱窗、网络等宣传教育方面的作用,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开展法律知识征文活动;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努力探索和开辟普法工作新渠道。强化建立单位、社区、政法部门和家庭“四位一体”的普法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

第二篇:国土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服务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依法行政为核心,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以现行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切实制定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本系统内干部和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

二、目标任务

(一)通过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县国土资源法制意识不断强化,资源保护的基本国策意识和节约集约用地观念明显增强,全县土地、矿产、测绘市场秩序稳定、规范,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明显下降;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深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制度框架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土资源管理法治环境明显改善。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宪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物权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自觉用法律法规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认真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学习和宣传《宪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及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全社会资源保护意识,提高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能力,大力开展与国土资源管理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四)组织开展乡(镇)土地利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在村庄和集镇建设中,宣传以建设促保护,特别是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坚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的原则下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美好乡村建设。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培育规范土地市场的需要,加强土地权利的法制宣传,激发土地权利人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创造物质财富的动力。

(五)继续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宣传活动。在日常宣传的基础上,集中利用“3·19”矿法颁布纪念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安全生产月”、“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节日,有组织地开展大规模、丰富多彩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集中宣传和开展“法律六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把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送到农村、矿山、企业、学校,宣传到县、乡政府领导、基层干部、农村村民、矿山企业负责人等不同群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营造守法学法护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国土资源法制集中宣传、典型案件分析、法律知识竞赛等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开展群众性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有利时机,大力普及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知识,增强系统内干部职工和广大依法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安全生产意识,让平安意识深入人心,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向深入开展。

三、工作方法、步骤

采取面授为主、自学为辅的方式,在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的同时,充分发挥我局互联网平台,接受公民在网上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咨询,使国土资源基本国策的观念逐步深入人心。并开展重大典型、有影响性的土地及矿产违法案件的信息通报,要通过以案说法、案例分析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扩大宣传教育的效果。

(一)准备工作:

1、制订计划,落实宣传员,培训骨干、编制教材。

2、制订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

(二)组织实施:

1、组织全系统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内容主要为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由业务骨干和法制宣传员讲解辅导,并且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考核机制,县局将对全年普法建立考核机制,并与依法行政工作结合,实施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各乡镇国土分局(所)、局机关各科室要将普法和依法行政纳入本部门年度整体工作考核内容,实行负责制,做好各阶段、各年度总结考核检查工作。

第三篇:普法教育年度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我委实际,以本部门法律、法规基本知识为前提,创造条件,学习、了解、掌握与本部门、本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二学习任务

学习掌握《宪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信访条例》、《省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两个《纲要》等。

三实施步骤

第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两个《纲要》。

第二步:学习《国务院信访条例》、《省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步:考核验收。由有关法律法规专业人员统一命题,考核本单位参学人员所学知识掌握情况,并把此项考核作为年终考评的一项重要标准。

第四篇:住建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定,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法律六进”活动为抓手,认真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再上新台阶。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法制建设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怀法治办【2016】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6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加快推进法治单位建设

1、加强工作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关于“十二五”期间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法治化管理水平。

2、认真开展法制建设考核。严格考核标准,认真开展考核工作。对照《2016年法制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细则》,局属各相关单位切实承担工作职责,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3、深入开展法制创建和依法治理。认真做好法治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以及“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4、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为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5、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三、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6、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的主要原则、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

7、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及建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8、深化法制宣传主题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服务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四、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9、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严格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各项制度的落实,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以及所在单位、部门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活动。

五、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0、充分发挥大众媒体的优势,加大应用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加强普法微博、微信、QQ群等平台建设,推动形成新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新媒体普法的覆盖面。

11、发挥现有普法载体作用,拓展普法新平台。推动在物业小区、单位办公场所等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制宣传设施,开展法制宣传。推动利用LED显示屏开展法制宣传。

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2、实施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按照县法治办要求适时启动实施法治文化著名景区嵌入行动、建制小区注入行动。

13、大力开展各类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参加全省举办的年度法治书画摄影作品竞赛及展览活动和法治建设论坛。

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4、健全社会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建立和完善各部门责任机制、协调协作机制以及监督、保障等机制。

15、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从各单位、各科室抽调人员参加全县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第五篇: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认真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出的新要求,以新的目标,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砥砺奋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宪法的学习宣传放在首位,进一步增强全镇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等理念;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以及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3、深入学习宣传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开展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和信访、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法制宣传工作和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相结合,围绕民生需求,努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紧跟社会热点和群众关注焦点,深入学习宣传与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社会救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深化“法律六进”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崇尚法治的观念

1、认真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日常学法用法,以《宪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及新修订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健全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全体干部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普法考试等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完善考评体系,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法律进机关”的重要考核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2、扎实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着力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综治宣传月、“6.26”禁毒宣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推进民主法治村建设,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3、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着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作用,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法制宣传新途径,逐步实现“六个一”建设:即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建设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普法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委派一名律师担任义务法律顾问,每月开展一次法律宣传活动。

4、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着力提高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严格落实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定期开设法制课,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义务教育、遵守社会治安管理为主要内容,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同时加强教师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广大教师进行以《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等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依法执教、文明执教的自觉性。

5、切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着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诚信经营。健全完善企业管理人员定期学法制度,建立学法档案,不断提高经营人员依法生产和经营意识。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以集中宣传和建立固定宣传阵地等方式,在建筑工地、零售批发门点、镇集贸市场等场所悬挂以“综合治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与安全生产、诚信经营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管理者、经营者、消费者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生产和保障权利的意识。

6、带头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着力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坚持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继续推行每两周周一的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干部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增强广大干部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在年度考核中,要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终总结的重要内容,并将其作为年度考核、鉴定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加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力度,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确认、公调对接、法院委托调解”机制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站所协作”的原则,以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为平台,扎实推行“3+X”和谐调解法,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在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的同时,对矛盾纠纷定期排查,领导包案,实现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成功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满意率持续上升,民转刑案件发生率、越级上访率和群体性事件发生率不断下降的“三升三降”目标。

2、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按照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深入开展打击“黄、赌、毒”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充分发挥镇村治安联防队伍的职能作用,组织开展治安巡逻专项行动,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

3、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镇党委政府把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推进。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领域,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认真预测化解风险,着重消除不稳定因素和隐患,保障和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和重大活动的顺利实施,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软环境。

4、认真开展送法律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进镇村、进社区”专项活动;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主题活动,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5、加强重点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按照“网格化管理、人性化服务”模式,加强实有人口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依托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以房管人、以证管人、以业管人”的目标,推动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统一共享的人口基础信息库和动态管理服务体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脱漏管和重新犯罪。

四、巩固普法队伍和阵地建设,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切实加强专兼结合的普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义务调解员、普法宣传员在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骨干力量,进一步壮大普法宣传队伍。通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走访调研,着力提高普法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2、切实加强法制宣传示范点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标准,着力提升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示范点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公民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法律价值取向和法律行为方式,在全社会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维护法制权威的氛围,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3、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活动载体,确保六项任务(宣传政策、反映民意、促进发展、疏导情绪、强基固本、推广典型)全面落实。进一步扩大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加强“法德”教育,充分利用道德讲堂,定期对农村常见婚姻、赡养、林木等纠纷进行梳理,对典型案例进行面对面调处,并扩大群众参与面,以案释法的同时进行警示教育,鼓励和带动群众自觉践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树立健康向上的社会新风,不断凝聚发展的正能量。

五、深化法治镇创建活动,巩固发展“六五”普法中期新成果

1、继续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认真总结推广“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经验,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2、进一步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便民服务大厅,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网络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和权威性。重点扩大公共资金使用、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方面的信息公开,扩大完善食品安全、公共卫生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加大惠农资金、低保票决等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信息公开,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3、加强专项依法治理力度。结合平安怀远建设,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卫生安全、道路交通、社会治安、禁毒、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专项治理活动,突出抓好 “三边三线”集中整治,和“三防一反”为内容的节前安全防范和以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为内容的节日文明出行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加强学校、市场等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

第六篇:城管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力保障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1、健全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普法领导组织机构,以积极创新的精神努力开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2、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各科室、大队、中队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任务分解,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指导、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以高度的责任心、有力的措施和扎实的工作推动各项普法任务的完成。

二、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3、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其基本内涵、重大意义和主要任务,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4、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和新要求,深刻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系列重要论述的精髓以及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出的重要指示。

三、深入扎实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5、突出重点、深化学教,努力提高全体城管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坚持例行会议学法制度。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违学习重点,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6、组织开展全体执法人员“月学季考”学法活动。结合队伍建设实际,继续组织全系统各部门开展“月学季考”,每月学法一次,每季度考试一次,使每位执法人员都能较准确的理解和熟练掌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发面的法律法规。

7、组织专项考试。结合执法证件换证年审考试和新进人员资格考试,分期分批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考试,确保人员顺利通过考试。

8、开展集中培训。半年开展一期全体城管执法系统执法人员集中培训,理论结合实践,在学中干、干中学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提高市民法制意识,深入开展普法宣传

9、做好基础性宣传工作。认真落实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普法宣传活动,加强对县领导督查检查城市管理工作活动报道,进一步浓厚城市管理工作舆论氛围。

10、利用法制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每年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法律宣传日开展法律宣传咨询主题活动。设置宣传台,制作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向市民宣传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并现场解答广大群众的疑难问题。

11、利用宣传媒介扩大舆论阵地。通过电视台及网站等媒体资源及时宣传城管工作动态及普法工作。我局设立投诉受理中心,向市民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办案程序,及时解决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为普法工作的开展起到推动作用。

12、利用执法宣传车向市民宣读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平时执法过程中利用执法巡逻车向市民宣读城市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以提升城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广大市民的城管法律意识为目标,认真开展惠民宣传服务活动,促进城管工作向社区延伸。结合“六五普法”、“法律六进”等活动,坚持在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中宣传城管法律法规。

五、认真做好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13、狠抓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相关制度,实行执法职责明晰化,执法权限公开化,执法任务责任化,执法行为程序化,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和效率、便民的原则,通过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逐步形成了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执法制度规范体系。

14、继续抓好城市市容环境的整治工作。实施网格化管理,坚持日常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注重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

15、继续加强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着重加强占道经营、流动摊点整治;加强“两薄”(薄弱时段、薄弱环节)管理。

16、净化教学环境,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对校园周边店外店、流动摊点及占道经营加强整治,努力营造整洁、优美、有序、文明的校园周边环境。一是严格规范早点、小吃等流动摊点的经营范围和时间;二是规范出店经营、乱摆乱放等违法行为,严禁私拉乱挂、乱倒垃圾;三是针对学校上学、放学学生出入高峰时段,采取队员定点定岗的方式,及时做好周边市容环境卫生的维护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出行顺畅。

17、创建文明城市,加大私搭乱建治理力度。开展私搭乱建行为的集中治理,坚决查处已建、在建的违法建筑,重点拆除一批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的违法建筑,促使其他违法搭建者自觉拆除违法建筑。

18、继续加强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把作风建设和文明执法作为政风建设的着力点,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文明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19、认真做好法治信息报送工作。我局明确专职的信息员,负责每月的法制信息采写和报送工作。

2014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法制建设案例 第九篇

第1篇: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XX年,为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根据寿县依法治县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和寿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紧急通知”,特制订寿县迎河中学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法治寿县”建设的要求,突出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提高全县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为实现“十二五” 规划目标任务、维护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内容

(一)突出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大力宣传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全面落实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建设“法治寿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师生召开“实施‘六五’普法 建设法制寿县”主题座谈会。

(二)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

(三)对“五五”普法涌现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宣传报到。

(四)举办“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法制报告会。

(五)各班要召开主题班会、出专题黑板报、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校政教处要围绕活动主题,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好我校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丰富形式,形成声势。学校要利用校会、班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做好宣传活动。要组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和法律咨询服务,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

(三)要加强协调,务求实效。我校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力量认真抓好落实。学校要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提供相关宣传资料,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务求工作实效。

政教处要及时将开展本次活动的方案及进展情况及时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同时要收整好各项材料,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第2篇: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XX建设纲要(20XX一20XX年)的XX之年。为做好今年“12i”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为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期间法治XX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决定在全市开展XX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XX建设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XX。

二、时间安排

从11月下句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XX创建集中宣传活动

1、时间:2Ol1年l月2日(星期五)上午9:0一 l:

2、地点及参.加单位

(l)主场:地点:市人民广场参加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计生委、市一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市地税局南谁区。

、团市一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各3一5人.及琅圳各单位参加活动情况表(附后一)于11月30日局区前传真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号码:。)(2)分场:各县一(市)。

3、内容

(1)大力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2)结合实施“五大战略”和“五个XX”建设,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3)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4)重点宣传普法和法治创建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

4、形式

(1)主场:参加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自行准备宣传资料,通过布置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接受群众咨询、开展教育宣传。

(2)分场:在辖区繁华地段,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接受群众咨询,布置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等形式,开展教育宣传。

(二)以“流动法律课堂”为载体,市人社局、市教育

局、市经信委、市农委、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进学校、进企业、市建委要分

别组织集中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进监所、进工地活动。

(三).各地.各部门要在活动期间自行组织开展一次法制

RI或讲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口各县(市、区)、市直各

部门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动的指导,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加强对活切实开.展系列活动宣传活动。

(二)面向基层,服务群众。

,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要紧紧围绕“法律八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通过组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举办法制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拓宽.渠道,加大宣传。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安排积

极组织,重点抓好主要活动项目和宣传内容的落实,进一步扩大普法和法治XX建设的影响力。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

优势,及时与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加强沟通与协作,在媒体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新闻,加强对“12-”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的新闻报道工作,展示宣传活动盛况和成效,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

(四)加强联系,及时反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

制定活动方案,11月28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结束后,于12月25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总结(包括活动开展信息、图片等)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3篇: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以及县委综治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企业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继续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企,促进我厂各项工作快速、和-谐发展。

二、宣传对象

普法的对象是在厂全体员工。其中,重点是青年员工;提高对象是各单位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和法律顾问。

三、主要要求

1、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治企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企业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大力推进领导班子成员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2、加强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的法律教育。要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培训。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要注重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法制宣传领导组,有厂长任组长,负责各项工作。

二是充实宣传内容。在加大《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信访条列》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的同时,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政策规定以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目的意义。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在采取法制宣传车、法制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的同时,还采取举办培训班、“现身说法”警示教育、送法入户和签订睦邻友好协议等有效形式,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

工作步骤和安排

普法规划从20XX年开始实施,共分三个阶段:

(一) 宣传发动阶段 20XX年3月底前。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普法规划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二) 组织实施阶段 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XX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XX年。在公司普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单位的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此次法制宣传活动以“创平安”为主题,主要利用工厂企业现有或新建宣传栏为平台,抓住工厂企业人员相对集中、传播信息相对快的特点分步展开。在全厂创办的法制宣传橱窗,实现100%的全覆盖,派发自行印制的治安防范,开展禁毒、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形象生动的将法制知识“送”到企业员工手中。

第4篇: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我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建设“法治黄梅”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科学发展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管理相对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三农”。按照“十二五”时期中央、省、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和局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以促进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把握农民群众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的特点,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增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提升农业依法行政水平,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成效。

五是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适应新时期农民群众对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推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手段创新,努力开拓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加大对行政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农业系统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贯彻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农业法律法规。围绕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大力开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学习宣传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生态循环农业和农业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规范农业经济秩序、保障农业产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中的作用。

(三)深入学习关于农业、农村的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农民负担等法律法规,注重运用法律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学习宣传信访、调解、仲裁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立足提高农业系统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农村的能力;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培育新型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不断扩大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五)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农业部、省政府和省农业厅、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加强农业体系建设,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以农业综合执法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相结合的农业执法体系,推进以农业综合执法为重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强化农业法制监督工作,依法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深入推进具有农业部门行业特点的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在推进农业依法治理中深化、提升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对象和要求

我局系统“六五”普法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行政相对人和农民群众。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农业企业和农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切实加强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全局系统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和涉农法律知识轮训,并将学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并落实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探索研究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评估考核,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农业“六五”普法期间,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省、市相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二)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培训班、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形式,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岗培训、专题培训和定期轮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加强政纪法纪教育,教育执法人员坚守职业道德、恪守执法程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实行岗位考试考核制度,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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