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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设置方案

编辑:huantt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16    阅读: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分享的岗位设置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岗位设置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14‟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14‟87号)、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字„2014‟111号)和中共晋中市委组织部、晋中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晋中市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字„2014‟4号)精神及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岗位设臵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人才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积极稳妥的做好岗位设臵管理的实施工作。要以规范岗位设臵和推行岗位聘用为重点,以转换用人机制,创新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和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体制机制,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 实施范围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晋中市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市人字„2014‟4号)精神,我县岗位设臵管理工作的实施范围是:

  1、由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县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也要纳入实施范围。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臵管理。岗位设臵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实施范围。

  三、岗位类别设置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职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编制总额及人员结构特点,由政府人事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综合确定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要保持相对稳定,经核准后不得突破。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4、已经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的事业单位,其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臵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若省行业岗位设臵指导意见对各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另有明确规定的,则按省行业岗位设臵指导意见执行。

  四、岗位等级设置

  1、管理岗位等级设臵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我县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六至十级职员岗位,分别对应现行的处(县)级副职、科(乡)级正职、科(乡)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臵,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担负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数量,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单位领导职务职数,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职数和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权限确定;其他担负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数量或结构比例,按照机构编制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确定。

  2、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臵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2个等级。高级岗位分为6个等级,即二至七级,正高级岗位二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一级岗位作为国家专设的特级岗位,具有岗随人定的特点,符合一级岗位要求的人员不列入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臵范围管理;二级岗位作为我县的预留岗位,和三、四级岗位有同等性质。

  根据晋人职字„2014‟9号和市人字„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社会事业发展的实际和需要,核定岗位职数的具体的结构比例为:我县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三个层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宏观控制目标为1:3:6;我县所属事业单位原则上不设臵二级岗位,严格按照条件控制三级岗位。

  岗位设置方案

  为了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10】66号)、《临夏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临州府秘【2010】2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临夏师范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及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我校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术人员。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二、保障措施

  1、成立临夏师范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常生强

  副组长:陈贵旭 章 俊 吴胜辉

  成 员:王海忠 范广斌 马占才 刘文礼 马永清 马 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贵旭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文礼任办公室副主任,史文斌、卢彩云、杨小翠、刘 娟、鄂佩丽、马春英为工作人员。

  2、制定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临夏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增强学校内部活力,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2)岗位设置原则:坚持科学合理,有利于学校长远发展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的原则;坚持转换用人机制,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原则;坚持优化组合,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原则。

  三、拟设岗位类别和等级设置

  我校岗位设置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分别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三类。各类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审批,并同时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后,无特殊情形一般不予变更,确需变更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审批。

  (一)岗位总量

  州编制部门给我校下达的编制总数为180人(临州机编【2010】8号)。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临夏师范属专业技术型事业单位。按照文件精神,确定的三类岗位结构比例为:专业技术岗位占85%,计153个,管理岗位占9%,计16个;工勤技能岗位占6%,计11个。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是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16个管理岗位中,领导职数3个,其中校长岗位1个,副校长岗位2个(临州机编【XX】40号《关于有关县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的通知》,三处一室负责人岗位8个(临州教党组【2010】33号),部门干事岗位5个。

  2、专业技术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是指具有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在153个专业技术岗位中,高级讲师(副高)岗位占15%,计23个,其中五、六、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计五级岗位5个、六级岗位和七级岗位各为9个;讲师(中级)岗位占40%,计61个,八、九、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计八级岗位18个、九级岗位25个、十级岗位18个;助理讲师(初级)岗位占45%,计69个,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岗位各为32个和33个。专业技术岗位中除教学主系列岗位外,另设图书管理岗位、档案管理岗位、学校卫生保健副系列岗位6个,其中中级岗位2个,初级岗位4个。

  3、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11个工勤技能岗位中,电工岗位1个,水暖维修岗位1个,司机岗位1个,园艺工岗位1个,保管岗位1个,司炉岗位1个,生活老师岗位1个,门卫岗位2个,治保岗位2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省委办发【2010】]66号和《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见附件一《临夏师范学校管理岗位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见附件二《临夏师范学校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四)工勤技能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见附件三《临夏师范学校工勤技能岗位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五)兼职岗位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见附件四《临夏师范学校兼职岗位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五、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形式予以聘用。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岗位设置方案、核定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应聘人向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学历证书、职称(技能)资格证、聘任证书、论文原件及获奖证书、年度考核证明、行政任职证书及任课情况和担任班主任情况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4、考察评议: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履职考核,确定聘用岗位人选。

  岗位设置方案

  为全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根据省市政策规定、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方案的批复》,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武办发„2014‟17号),通过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社事业的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单位在编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三、岗位设置情况

  根据《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意见》(武办发„2014‟17号)文件精神要求:

  1、本单位岗位设置目标方案为:

  设置岗位总量8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1个。主体岗位是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设置总量的1%。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0%。其中:七级1个,八级2个,九级4个。

  1.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七级职员1个,名称是主任;八级职员2个,名称是副主任。

  2.其他管理岗位4个。其中:九级职员4个。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初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90%。其中:十二级岗位1个。

  2、本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方案为:设置岗位总量8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专业技术岗位1个。主体岗位是管理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0%。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设置总量的1%。

  (三)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总数7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0%。其中:七级1个,八级2个,九级4个。

  1.单位领导岗位3个。其中:七级职员1个,名称是主任;八级职员2个,名称是副主任。

  2.其他管理岗位4个。其中:九级职员4个。

  (四)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初级岗位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90%。其中:十二级岗位1个。

  四、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任职条件分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基本条件严格按照我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条件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一)管理岗位条件 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单位的章程和规章制度。2.熟悉单位业务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例。 3.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作风正派、光明磊落。4.热爱社会事业,有奉献精神。5.有创新、开拓能力,有强烈的进取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起带头作用。

  具体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等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近两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3.熟悉事业单位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开拓创新意识、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具备团队合作精神。5.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二)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单位的章程和规章制度。2.有强烈的工作激情和再学习的能力,努力实干、有韧劲。

  3.尽职尽责,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作风正派、光明磊落。4.热爱社会事业,有奉献精神。5.胜任本职工作,完成好岗位各项职责任无投诉。

  具体条件:

  1.具备《武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近两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3.有一定的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务。 4.思维活跃,思路清晰,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观念。良好的沟通能力、书面表达能力。5.符合单位人事聘任的其它要求。

  五、岗位聘用

  (一)根据核准的岗位数量和各类岗位等级结构,结合各岗位特点,采取任命、聘任、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岗位聘用。本单位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和岗位聘用条件,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参与岗位竞聘。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及其岗位职责、聘用条件;

  (2)申请应聘:应聘人员向本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考核,确定可直接聘用的岗位人选,报本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5)研究决定: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聘用结果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取消聘用资格。

  (7)签约上岗: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8)聘用到各类岗位的人员,按照新聘用岗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9)今后出现岗位空缺,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择优聘用。

  • ·201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具体方案(2016-08-05)
  • ·医院财务岗位设置(2016-08-11)
  • ·学校教职工岗位设置方案(2016-08-23)
  • ·电力设计院工程部岗位设置(2016-08-30)
  • ·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2016-09-09)
  • ·学校岗位设置评价(2016-09-13)
  •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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