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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范文(通用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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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一般指与贫困作斗争。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的文章7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大决策部署,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致贫、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监测帮扶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县级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完成了《兰坪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六大工程81个项目总投资443649.41万元(含需要续建或解决缺口资金的项目68403.31万元),其中:产业发展95526.45万元占总投资的21.53%、培训就业14066.26万元占总投资的3.17%、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116583.5万元占总投资的26.28%、农村基础设施171455.55万元占总投资的38.65%、农村公共服务18937.73万元占总投资的4.27%、百千万工程示范建设13064万元占总投资的2.94%、社会保障280万元占总投资的0.06%、生态建设13735.92万元占总投资的3.1%。资金来源:涉农整合资金203135万元、行业部门专项资金55464万元、县级自筹资金15665.69万元、其它169384.72万元。现将具体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公告如下:

  一、产业发展

  (一)发展特色种植业

  经济林果种植续建花椒51393.6亩、续建漆树2585亩、续建特色水果10260.5亩、续建山胡椒3067.7亩、续建兔峨乡无刺木瓜6380亩、续建花卉(蜜源植物)基地建设11569.2亩、续建杜鹃花种质资源展示园面积151亩,投资14094.82万元。新种植奖补高山杂粮(苦荞、燕麦、芸豆)2.8万亩及水稻1.5万亩、特色蔬菜1740亩、特色中药材30287.5亩,新生桥国有林场苗木繁育及珍贵树种保育苗基地建设200亩,共投资7625万元。续建核桃提质增效101777.6亩、续建漆树提质增效3000亩,投资2756.17万元。

  (二)发展特色养殖业

  兰坪县拥有丰富的地方特色畜禽遗传资源,具有山地牧业开发潜力和优势,加快品种选育,加强地方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开发,推广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计划养殖黄牛(毛驴)养殖1589头,山羊养殖4826只,生猪养殖11199头,生态土鸡养殖58550羽,通甸镇中蜂养殖781箱,石登乡拉竹河养殖蚂蚱10棚、牛蛙3池,投资4862.31万元。

  (三)产业配套设施

  1.实施山区小水网建设项目11202亩,以小水窖、小水池、小坝塘、小水渠、小泵站、架设输水管网等“五小水利”工程为主的山区“小水网”建设,投资5813.27万元。

  2.在八乡镇实施圈舍建设3万㎡,投资1200万元。

  3.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2000亩(其中高效节水农业6000亩),主要建设内容有喷滴灌系统、管网、水池、水渠、坡改梯、机耕路、土壤改良等。总投资8800万元。

  4.生产性用房建设。根据产业布局及发展需求,在易地扶贫搬迁4个整组搬迁迁出地建设3350.48㎡轻钢结构生产管护用房,生活用房、工具房、仓库、公共厨房、公共卫生间、垃圾焚烧、畜圈、粮食作物晾晒场地硬化、围墙、大门等。投资1071.34万元。

  建设重点产业配套基础设施9件:无刺木瓜产业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车厘子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二期)、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土壤改良奖补、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应用示范区、蓝莓产业园基础设施(一期)、一心堂医药产业园、通甸蔬菜示范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瑞源车厘子基地建设,总投资20773.33万元。

  (四)扶贫车间。

  1.车间建设。依托兰坪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注重挖掘整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导、支持贫困群众积极参与扶贫车间的建设和开发。在集镇、行政村采取联建的形式建设民族手工作坊、食品加工、家政服务、种养殖等扶贫车间14个,投资1200万元。

  2.劳务补贴。2021年安置区扶贫车间稳岗补贴1000人,投资300万元。

  3.物流补贴。对已认定的扶贫车间,对于原料、产品、设备等涉及州外运输的扶贫车间给予工资比例的5%—8%的物流补贴,投资200万元。

  (五)加工业。通甸镇农产品交易中心(2020年续建项目)投资500万元,一万吨榨菜加工厂建设兜底收益项目投资1000万元,通甸镇易门箐安置点购置食品加工生产设备。总投资1530万元。

  (六)农业产业园

  1.现代农业示范园。实施澜沧江流域生态修复及水果产业扶贫开发示范园1500亩、乡村振兴浆果现代农业产业园1500亩、澜沧江流域生态修复及高原生物产业开发6000亩,投资10500万元。

  2.农业科技示范园。实施20亩蔬菜智能玻璃日光温室栽培项目,主要种植番茄和五彩辣椒,全套引进荷兰顶尖智能温室技术,投资2400万元。

  3.经营主体培育工程。续建造林合作社46个,并对造林合作社进行培训(补助1万/社.年)。投资785万元。

  (七)光伏电站。续建光伏电站73座,每个电站装机容量300千瓦,总装机容量21.9MWp,概算总投资12741.3万元,已完成73座光伏电站的主体工程投资10672.41万元,需2068.89完成配套设施。

  (八)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项目24个,其中:兔峨乡15个、通甸镇9个。采取易地置业、抱团取暖的方式,将资金捆绑集中投入到乡集镇商铺建设项目,按80万元/个计,总投资1920万元。

  (九)金融扶贫

  1.2020年第四季度小额到户贷款补差贴息项目:2020年第四季度对已发放建档立卡3400户小额到户贷款1.497亿元补差贴息,共补差贴息145.68万元。2.2021年新增小额到户贷款贴息项目:计划新增3000户,贴息资金按贷款余额按1.5亿计算,基准利率4.35%,1年期贴息,共贴息712.5万元。

  3.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根据2015年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兰坪县美投公司向农业发展银行怒江分行申请了1亿元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性贷款。贷款时间2015年11月—2035年10月,贷款期限20年,利率3.92%,按季还息,每年4月26和10月26日各归还本金23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贴息1.18万户,投资6538.14万元。以上两项目共计投资6768.14万元。

  二、培训就业

  (一)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县、乡村干部外出考察学习、调研、培训等共100人次,0.8万元/人,投资80万元。

  (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

  1.教师培训。以“国培计划”项目实施支持为主,对县、乡村教师通过“走出去+送进来”的方式培训150人次,补助0.8万元/人,投资120万元。

  2.医技人员培训。县乡医技人员培训40人(乡级16人),开展骨干医师培训、重点专科人才培养、应急处突能力提升和基本公共卫生、管理能力提升医技人员、骨干乡村医生等,补助0.8万元/人,投资32万元。

  (三)创业培训。实施以自主创业和吸纳就业为目的创业培训50人,投资6万元。(四)省外务工稳岗补贴。对到广东省务工的兰坪籍劳动力实施稳岗补贴1650人,稳定务工至少3个月以上奖补,有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证明。投资825万元,实现“转移一人,脱贫一户”。

  (五)护林员培训。对续聘的11153人生态护林员进行培训,投入178.46万元。

  (六)普通话培训。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群众普通话培训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群众普通话培训400人,320元/人,投资12.8万元。

  (七)公益岗位就业

  1.护林员。全县需管护的林地面积广阔,98%以上属于高山峡谷地貌,山高坡陡,交通极为不便,人均管护面积偏大,生态管护任务艰巨。全县需聘用生态护林员11153人,投资11153万元。严格聘用程序,在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选聘生态护林员,明晰生态护林员的管护范围、岗位、责任、报酬以及监督考核。

  2.农村公益岗。针对“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大龄劳动力、残疾家庭劳动力和有重病患者家庭劳动力,适量开发一批扶贫工作信息员、保洁、治安巡逻等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实施就业帮扶安置。在易地搬迁安置点聘用900人投入650万元。

  3.河道管理员。选聘河道管理员1009人,补助1万元/人,投资1009元。

  三、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一)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二期改扩建、综合废弃物发电清洁能源、北区应急消防通道、中交扶贫车间连接线及其附属工程、垃圾转运站和中转站、人行天桥工程、综合市场建设、泄洪沟建设、北区市政道路、小区道路、社区管理用房、县城集中安置点消防设施设备共11项。总投资51025.7万元。

  (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城区九年一贯制学校二期工程,兔峨卫生服务中心、永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区派出所、水磨房派出所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共5项,投资15283.8万元。

  (三)产业发展。实施葡萄产业发展230亩、城南自主创业园10亩、县城万人集中安置点3000亩农光互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底层商铺购置2.05万㎡、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城镇化集中安置点组建红色物业管理机构8个、大滇西环线普米风情红色峡谷民族团结旅游基地共7项,投资41909万元。

  (四)易地搬迁培训就业。开展安置区扶贫车间用工培训800人、安置区技术技能培训200人、安置区搬迁群众素质提升培训2500人,投入750万元。

  (五)托育设施建设。启动县城安置永安社区、兔峨安置永福社区婴幼儿托育中心2所,每个建筑面积1200㎡主体工程、托育设施设备、附属工程等项目,投资2000万元。

  (六)扶贫车间建设。永昌社区就业创业扶贫车间、永昌社区快递物流就业扶贫车间、兔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扶贫工厂、营盘易地搬迁安置点农特产品精深加工扶贫车间、兔峨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永福社区就业扶贫车间(缺口),投资1855万元。

  (七)微菜园建设。2021年在城区集中安置区周边流转150亩,建设插地式蔬菜大棚450棚4.5万㎡,作为搬迁安置群众自产自销的微型产业基地,带动搬迁劳动力就业,切实解决吃菜难、吃菜贵的问题,投资360万元。

  (八)其他建设。建设县城安置北区派出所3424.7㎡、水磨房派出所2896.39㎡及附属配套(含办案中心装饰),投资3400万元。

  四、农村基础设施

  (一)公路建设。实施“四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330公里,投资16500万元;新建通组公路及产业连接线19.2公里,投资3483.7万元;建制村公路提升改造、自然村公路新改建、村际连接线等道路提升改造1013.67公里,投资86551.32万元;安全防护设施(波形护栏)建设474.73公里,投资17719万元;建设钢筋混凝土桥梁45座(空心板桥29座、T形梁桥17座),投资4362万元;实施公路水毁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等水毁修复等1项,投资1400万。公路建设总投资130016.02万元。

  (二)农村消防设施。实施村组消防设施消防管网134项,依托农村现有水池每个村建设消防管网,1座消火栓,配备5盘消防水带,2把消防水枪(每项2万元,134项小计268万元);实施省级文物建筑和国家传统村落防改造提升黄松村、新华村、共兴村、玉狮场村消4个,投资400万元。总投资668万元。

  (三)供水设施提升改造。计划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供水保障69个,供水设施老化改造,供水质量、水量保障改造等,投资6219.95万元;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补短板项目缺口资金41个,投资183.54万元。总投资6403.49万元。

  (四)村庄人居环境整治。计划实施贫困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补差资金85个村,村内道路硬化423293.91㎡,村内排水沟11312.58米,农村卫生公厕193座,垃圾收集房169座,改圈2542座,改院950户,房屋民族特色风貌改造300137.55㎡,太阳能路灯建设补差资金。总投资27394.24万元。

  (五)卫生厕所建设。新建户厕7318户(0.3万元/座),新建行政村所在地卫生公厕15座(7.2万元/座),总投资2404.2万元。

  (六)农房抗震改造。加大对全县农房的排查力度,计划实施1632户农户因灾损坏房屋建设和危房加固工程,投资4569.6万元。

  五.农村公共服务

  (一)教育设施。

  1.农村幼儿园设施。实施河西乡幼儿园、营盘镇中心幼儿园、通甸镇黄松幼儿园3所,投资1312.63万元。

  2.农村义务教育巩固。实施金顶镇、通甸镇、营盘镇、河西乡、石登乡5所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营盘镇拉古小学,城区第二完全小学,民族中学建设项目4项8所,投资4294.1万元。

  3.高中教育及职业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兰坪一中图书楼风雨球场建设项目,投资3240万元。

  4.“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990人,其中:东部90人(人均0.5万元)、中高职900人(人均0.3万元),投资315万元。

  (二)县级医疗设施建设。县第二人民医院新建,新建住院楼、门诊楼、医技楼、后勤服务综合楼、职工保障性住房,占地面积18126.02平方米,建筑面积20254平方米,设置病床210张,投资4515万元;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改建,修缮、改造综合楼5264.12平方米,孕妇健康中心5537.77平方米,儿童健康中心1728.63平方米,总面积12530.52平方米,投资2650万元。总投资7165万元

  (三)残疾人服务保障设施。实施县残疾人托养中心二期工程,总面积7310.8㎡,综合楼、托养住宿用房、附属工程、设备购置与安装,投资1336万元。

  (四)党群活动场所。实施村级阵地标准化建设4个,村民小组活动室13个,易门箐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功能提升,总投资1275万元。

  六、百千万工程示范建设

  (一)美丽村庄。建设美丽村庄25个,其中:省级美丽村庄创建2个、乡村振兴美丽村庄创建23个,投资7192万元。

  (二)精品示范村。精品示范村8个,其中:精品示范村2个、创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6个,投资4772万元。

  (三)民族团结示范村。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11个,其中:示范村9个、县城安置永兴社区和兔峨安置点永福社区示范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

  七、社会保障

  (一)防返贫、致贫保险。购买建档立卡户口、边缘贫困户防贫救助保险2.8万户,救助保险项目由自然灾害救助保险、意外事故救助保险、政府指定事项特殊救助三部分组成,总投资280万元。逐步培养起农村现代保险金融服务意识,增强贫困群众抗风险能力。

  八、生态建设

  (一)生态公益林保护。将权属为集体的189.41万亩天然商品林纳入国家、省级公益林实施生态公益林补偿,投资2935.92万元。

  (二)巩固退耕还林还草。实施巩固退耕还林还草7.9万亩,投资5400万元。

  (三)中小河流治理。续建沘江治理工程21.79公里(文兴检查站~锌业公司段、鸡头刺~下温水庙段),通甸河治理工程11公里(玉水坪~下甸冶炼厂段),总投资5400万元。

  以上公告内容,请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第二篇: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为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及《中共忻州市委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市委“336"战略布局和县委安排部署,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和农村低收人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持续提升脱贫攻坚成效,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莫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乡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稳定现有体制机制,乡村书记、第一书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

  坚持平稳过渡。按照中央、省委、市委要求,在主要帮扶政策保持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各类扶贫政策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和时限,增强脱贫稳定性。

  坚持群众主体。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有效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充分发挥致富能人和带头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群众有能力、有决心、有志气通过自身努力改变低收入的现状,防止出现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真正让脱贫成果更牢固、更可持续。

  三、目标任务

  2020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党中央明确设立5年过渡期。要实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行动,把工作重心从打赢脱贫攻坚战向巩固拓展成果转变,把工作任务从脱贫攻坚向推进乡村振兴转变,做好过渡期内体制机制、政策举措、发展规划、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机构队伍、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把脱贫攻坚、全面小康、乡村振兴贯通起来,落实好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增强脱贫地区发展后劲和发展活力,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发展壮大脱贫

  村特色产业,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分层分类做好农村低收人人口常态化帮扶救助,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住、拓展好。

  四、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一)健全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

  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动态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分户子女家庭条件,合理确定监测标准。建立健全农户申请、干部排查、乡初审、部门比对、县级审核相结合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分层分类及时纳人帮扶,实行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完善核查和销号制度,实行动态清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认真落实“忻保障”政策,对符合“忻保障”条件的人口实施针对性帮扶,政策落实兑现率达到100%,确保无一人返贫。

  (二)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1.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提升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和水平,坚持就地就近服从就优的原则,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2.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防范机制。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做好脱贫人口参保动员工作,保障有大病患者、重病患者的脱贫家庭基本生活。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确保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完善落实健康帮扶、慢病诊疗等支持政策,有效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3.健全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逐村逐户排查脱贫户住房安全情况,对新增住房安全风险隐患农户,及时采取危房改造、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闲置公用房安置等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

  4.健全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农村饮水“建、管、用、维"长效管理机制,加快农村供水工程智能水表计量设施安装,并同步搭建联网监测平台,安装消毒设施,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三)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重点围绕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深人实施产业发展、就业扶持、“双基"提升、社会融人“四大工程”,千方百计提高搬迁群众产业就业收人,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安置点社区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加快建设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管理有序、服务到位、环境优美的文明幸福新家园。

  (四)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对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进行全面核查和确权登记,分类摸清底数,加强台账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公益性资产要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继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突出保值增值,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增加收益,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

  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确权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扶贫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五)着力提升乡村发展水平

  从基层党建软弱涣散、重大项目、生态安全保护、经济发展基础薄弱、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的村中,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子集中支持,增强其区域发展能力。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动实现共同富裕。

第三篇: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自2022年6月22日,驻新店镇大桥沟帮扶责任人到村报到,帮扶单位为沁县政府办促进2022年驻村工作队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新店镇大桥沟村实际,对照驻村工作要求,制定2022年驻村工作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抓住新时期乡村振兴的机遇,充分把握和利用好国家乡村振兴的方针政策,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的同时,结合村情,发挥优势,自力更生,利用资源,挖掘潜力,在广大农户积极参与乡村振兴规划的基础上,落实乡村振兴措施,改变面貌,2022年-2025年期间内,使村貌改变,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的目标。

  二、基本情况

  大桥沟村位于新店镇北部,208国道穿村而过,有耕地1500余亩。全村共182户,463人,其中:党员25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共40户110人,三类户中边缘易致贫户0户0人,监测户2户2人,严重困难户0户0人。村集体经济产业有:机动地机动地20余亩,2020年集体经济收入6.5万元。

  三、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政府的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尊重困难群体的脱贫需求和意愿,做到农户参与“真乡村振兴”的方式,将乡村振兴措施统一落实到户,根据村的困难现状及对未来脱贫目标的分析,经过工作队和村支两委共同探讨规划,确定村级乡村振兴目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农户自身经济发展,提高农户生活水平,资源和环境得到充分合理利,2025年以后,全村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善,农户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五类人员”生活稳定,居住条件改善,农户逐步实现小康,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利用,合理开发,经济稳定持续发展。

  四、工作措施

  1.加强对习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业有效衔接的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通过政策理论的学习,掌握党对乡村振兴工作实时的要求,提高业务能力,切实把党的政策传入到村民的心中,让农户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中。

  2.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的建设工作,使党建助力脱贫工作能深入开展。按照组织的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组织工作,调动广大基层农村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扩大农村乡村振兴的工作的力量,让党员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工作中来,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深入的宣传到群众中,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一是利用“三会一课”的组织活动中,深入开展走访调查,了解群众的心声,听取群众的建议,探索出一条适合本村发展振兴之路。二是完善基层组织机构,调整充实机构的配置,发挥组织机构的最大效用。

  3.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局文件要求,继续抓好脱贫质量问题排查整改,全面排查整改“五类人员”(已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档外低保户、档外五保户、档外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两不愁三保障”和安全用水政策落实情况,完成全面整改和健全相应机制,并建立整改台账。加大贫困监测帮扶力度,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施常态化、动态化监测和帮扶。

  4.抓好村基础设施建设。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全力以赴建好村级道路,改善村民出行条件;对现有村级道路两侧安装护栏,到县体育局争取1套群众健身体育器材。

  5.组织村干部和党员开展“民情大走访”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如何推动村里产业发展、帮助村民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建设美丽乡村、提升村民幸福指数等情况开展走访,挨家挨户详细了解村民家庭情况、实际困难和诉求,建好“民情台账”。

  6.狠抓村乡风文明建设,开展文明村创建。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灵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强化群众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家风评议,深入开展“家风润万家”活动,议家风、立家训、传家礼、评家庭,以此培育家庭美德、家庭文化,弘扬家庭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良好家庭新风尚。

  7.高度关注村里信访维稳情况,切实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和情绪疏导工作,把化解矛盾纠纷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有效防止负面舆情和信访事件发生。

  8.切实抓好防汛救灾有关工作,重点对易滑坡路段、山塘水库和居住土坯房、河边房屋、地质灾害点房屋住户等进行监控,全力以赴保障村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9.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与村支两委干部一道组织督促村民做好疫苗接种工作,彻底排查从中高风险地方返乡人员。

  10.清理乱占耕地,抓好人居环境整治,落实县委政府“六乱整治”工作精神,开展村最美庭院评选活动,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行动,对安置房的下水管道进行重新改造。

第四篇: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始年。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接的决策部署,我们对标对表区委、区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战略部署,坚定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机制,健全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就学资助体系,持续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现将我区今年巩固教育脱贫成果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春季,全区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在校共326人:学前40人、义教192人(小学110人、初中78人、特教4人),高中29人,中职39人,大学26

  2021年秋季,全区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在校共313人:学前30人、义教170人(小学103人、初中62人、特教5人),高中29人,中职48人,大学36。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局党委多次召开班子会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并印发了《2021年月湖区教育帮扶工作重点》(鹰月教体字〔2021〕2号)、《关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鹰月教体字〔2021〕71号)落实省、市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严格落实乡镇、学校双负责机制,通过开展乡镇、学校双负责,全面掌握了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的就读信息,为实现教育帮扶资助政策全覆盖夯实了基础。

  (二)精准比对,持续做好学生资助工作。

  加强数据比对工作,不遗漏一名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做到所有适龄儿童去向明确。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把各项资助精准到人,确保了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全覆盖,从根本上消除失学辍学现象。

  1.学前教育资助。对在经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儿童,实现了国家资助政策全覆盖,每人每学期发放资助金750元。2021年春季,我区学前教育建档立卡子女40人享受学前教育补助政策,补助金共计3万元;2021秋,我区学前教育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30人享受学前教育补助政策,补助金共计2.25万元。全年补助金合计5.25万元。

  2.义务教育生活补助。认真做好脱贫户(监测对象)学生生活补助工作,小学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学期250元;初中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学期625元、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每人每学期312.5元。2021年春季,我区义务教育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192享受生活补助政策,补助金共计6万元;2021秋,我区义务教育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170人享受生活补助政策,补助金共计5.01万元。全年补助金合计11.01万元。

  3.普通高中资助。2021年春季,我区就读高中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27人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期1250元,资助金额共计3.375万元;2021秋,我区就读高中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26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金共计3.05万元;13名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参加高考并录取了高校,均享受了每人5000元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全年资助金合计12.975万元。

  4.中职资助。2021年春季,我区就读中职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31人享受国家中职助学金每人每学期1000元,资助金额共计3.1万元;2021秋,我区就读中职脱贫户(监测对象)子女39人可享受国家中职助学金,资助金共计3.9万元。全年资助金合计7万元。

  (三)常态化监管,抓好控辍保学。

  对因身体残疾在家无法到校有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我们按照“一人一案”原则,采取送教上门形式予以受教育保障。2021年春季对1名因身体残疾无法到校有学习条件的脱贫户适龄子女采取了送教上门方式;秋季对3名因身体残疾无法到校有学习条件的脱贫户(监测对象)适龄子女采取了送教上门方式,保障了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力。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没有辍学现象。

  (四)精准对接,确保异地就学教育资助落实。

  为确保区域外就读学生能够精准享受资助政策,一是加强与市内兄弟区、市的数据沟通;二是为所有市域外就读学生向其所在学校寄送学生身份告知函;三是压实镇(办)主体责任,督促镇(办)在摸底调查过程中必须对摸底信息进行核对,与学生就读学校联系,告知对方学生身份,确认资助政策享受情况,确保资助精准落实。

  (五)分校推进,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

  优先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将农村学校全部纳入“全面改薄”规划,优先安排建设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分项、分校推进”的原则,确农村学校校舍、教育装备、运动场地、生活设施等逐步达到国家办学条件基本要求,农村学校改薄工程已全部完成,实现全区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编制完成《月湖区2019-2021年义务教育规划》,完成《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项目规划》及相关数据的填写、上报;市七中学生宿舍楼已竣工使用;市一小新城校区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童家中心幼儿园综合楼主体工程已竣工;市八中已如期开学;市一小老校区改扩建项目设计方案正在完善中。

  稳步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13个城镇配套幼儿园治理全面实施,全区8个2000人以上行政村,已完成了公办园建设任务,新增幼儿园学位2250个,公办园幼儿占在园幼儿总数的50.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10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5%。全面完成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任务。

  (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新时代教师专业水平。

  一是不断完善教师补充机制。2021年面向社会择优招聘了87名教师、从区外选调了30名教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型岗位向社会聘用教师,进一步优化了教师结构,有效缓解了月湖区农村教师队伍年龄偏大、农村薄弱学校师资不足、学科结构欠优等瓶颈问题。二是保障教师待遇。落实乡村教师工作补贴、边远山区教师特殊津贴和教师绩效奖,实现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标准,2019年、2020年,教师绩效奖按人均7.3个月已全部发放到位,全区义务教育教师年均工资收入略高于公务员。从2020年1月开始,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会福利、防暑降温费均由财政统筹安排发放,班主任津贴由财政补足。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教师减负十八条》,转发了省市实施意见,组织专题学习,着手起草月湖区教师减负具体实施意见。四是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等配套文件,严格落实人社部门核定中小学机构编制、岗位总量,实行动态调整的工作机制,统筹调整交流各学校教师,从内部挖掘潜力,促进师资科学、均衡配置。“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正在推进。

  (七)实施家校互动,关爱留守儿童。

  建立健全家校联系,班主任老师期初、期中、期末能与留守儿童进行家访或电话家访,了解留守儿童的在家情况。每学期会指导留守儿童给父母写信或通话一次,增强他们与父母的情感交流。各校制定了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关爱活动,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特殊关心和监护,全方位关注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在校园里做到对“留守儿童”三个优先:学习上优先辅导,生活上优先照顾,活动上优先参加,为留守儿童创设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大力推动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继续做好各类学生的资助工作,常态化抓牢控辍保学。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教育事业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将财政资金安排的各项教育政策、项目和工程,最大限度提升办学水平,促进月湖教育更好更快发展。

第五篇: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自治区、市委、县委《2020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和市与县委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实效导向,落实“四个不摘”“八个不变”工作要求,以“冬季攻势”为统领,确保减贫工作平稳转型,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序衔接。

  二、领导小组

  组长:杨立(村第一书记)

  刘义翁(村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杨立(扶贫站张)

  李华(村委会主任)

  成员:牛旭兵(工作队员、扶贫专干)

  程芳芳(工作队员、扶贫专干)

  李龙飞(村党支部副书记)

  张怡青(村委会副主任)

  刘佳涵(村妇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村扶贫扶贫工作站,承担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抓宣传培训

  1.深化感恩教育。扎实落实《关于在贫困群众中开展感恩教育的通知》,组织村“两委”成员和帮扶干部,通过“入户走访调研”等方式,加强扶贫政策宣传,进一步算清扶贫“四笔账”,培养脱贫攻坚“明白人”,做到“笔笔清”“项项准”,确保贫困群众记得住、讲得清、说的明。同时,通过宣传栏、展板等方式,对比展现贫困户脱贫、贫困村退出前后的巨大变化,充分反映新时期我村的崭新面貌和干部群众的良好精神面貌,教育引导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2.强化典型引领。积极选树“扶贫典型事”,由村“两委”人员组织梳理脱贫攻坚以来,本村具有标志性和历史意义的扶贫典型事项,记录奋斗历程,展现辉煌成就。选树“脱贫示范户”,通过制作宣传栏、入户宣讲、抖音平台发布等方式,让脱贫示范户讲述自己的脱贫经历和奋斗过程,讲述脱贫前后的巨大变化,用身边的鲜活事例感染群众、激励群众,让选树、宣传的过程成为群众知党恩、感党恩的过程。选树“最美扶贫人”,从驻村工作队员、村“两委”干部和帮扶干部中,选树责任心强、实绩突出、帮扶实绩感人的“最美扶贫人”,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动力。

  3.加强全员培训。开展分级各类干部群众约150人,其中:参与扶贫工作的干部(含帮扶干部、村干部)65人、已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一户一“明白人”76人,做到干部群众培训全覆盖。采取集中培训和一对一培训相结合,对我村各级干部可采取以会代训、视频培训等方式进行,对帮扶干部可采取视频培训、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重点培训: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产业扶贫、转移就业、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宣传总结、扶志扶智等方面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项目建设管理、扶贫资金使用、扶贫项目资产后期管护等政策。对群众采取一对一宣讲、一对一算账等方式进行个性化培训,开展贫困户“明白人”培训,重点培训:党的方针政策、扶贫惠民政策,享受的政策与项目,贫困家庭“明白人”清单;实用技术(特色种植业、林果业提质增效、庭院经济、电子商务等)和就业技能培训以及法律知识普及等。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对村两委与驻村干部有关“2020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培训、项目资产、巩固拓展、问题整改专题培训;2021年1月20日前,完成对帮扶干部有关宣传培训;2021年2月5日前,完成对贫困群众的全覆盖培训。

  (二)抓项目资产

  1.完善村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一是把握总体要求。严密关注村里脱贫不稳定户、因重大事故或突发状况引起致贫返贫风险人员,制定“一户一策”,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确保实现已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不返贫。二是明确工作重点。根据自治区、市委以及县委要求,2021年项目项目申报以产业发展、就业为重点,严格遵循项目申报程序进行编报。

  2.规范扶贫资产管理。进一步完善村级扶贫资产管理制度体系,落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明确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范围、类型、内容和工作程序,确定管护主体,规范经营性资产收益的分配使用,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同时,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风险防控机制,提前预判资产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定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进行评估研判,查找分析原因,分类分级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日常监控台账,确保扶贫资产运营合理合规、管护到位、收益稳定。

  (三)抓巩固拓展

  1.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总体稳定。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根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以及乡党委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保持“五个不变”,做到村级扶贫领导小组不变、扶贫工作站不变、第一书记与支部书记一起抓不变、“双组长”责任制不变、各级帮扶关系不变,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成果。

  2.做好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紧盯因病、因学、因残、因重大灾害、突发事件、疫病疫情等容易引起易返贫致贫因素,完善“实时监测、即时预警、未返即防”的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一是明确对象精准预警,对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标注或录入的66户238个已脱贫人口(含4户19个脱贫不稳定户)和2户8个边缘易致贫人口及时纳入监测预警范围。二是即时预警迅速响应,对监测预警的结果分析研判并及时处理,研判后不需要实施动态帮扶的则直接消除风险,需要帮扶的立即启动帮扶机制,实施帮扶措施。动态更新边缘易致贫户和脱贫不稳定户动态帮扶和风险消除台账。三是坚持学习常态化,村干部与驻村工作队通过针对性的学习相关政策文件,正确理解掌握监测预警机制。

  3.抓好边缘易致贫户提升。加强边缘易致贫户实名制台账管理,全面开展边缘易致贫户致贫风险排查,以解决边缘易致贫户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为重点,从产业就业、医疗保障、教育资助、综合保障、防贫保险、扶志扶智等方面精准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方案,全力抓好边缘易致贫户提升。

  4.抓好脱贫不稳定户巩固。建立干部走访排查、行业单位数据筛查、农户自行申报预警机制,紧盯脱贫不稳定户中的重点人群,关注因病、因灾返贫等重点领域,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实时监测、即时预警、未返即防,把返贫致贫风险降到最低;全面开展脱贫不稳定户返贫风险排查,制定针对性“一户一策”帮扶方案,确保持续增收不返贫。重点做好产业、就业和消费扶贫工作,帮助有劳动力的脱贫人口提升能力素质,激发内生动力,通过劳动增收;对无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落实综合保障措施,确保不落一户一人。

  5.抓好产业就业。认真做好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总结,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向乡村振兴有序衔接提供理论和实践基础;认真整理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档案;对已建立的产业、就业等进行梳理完善,提高质量;落实好以产业促增收、以产业带就业各等项措施,拓宽带贫益贫巩固提升的能力。

  6.抓好乡村振兴衔接。着力提升脱贫质量。将产业、就业、教育、生态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证脱贫的质量与可持续性发展。坚持发展产业强基础,调整优化扶贫产业结构,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推动农业与农副产品加工等二产深度融合,与文化、电商、等交叉融合,健全联农带农强农有效激励机制,多方式构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多分享产业融合发展带来的增值收益。促进就业稳增收,通过产业就业、疆内外转移就业、龙头企业及乡村车间拉动就业、项目建设带动就业等多种途径,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就业、人人有活干、月月有收入。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做好院内院外“六件事”,因村制宜建设美丽乡村,推动村容村貌整洁向生态宜居转变。强化新风尚与新面貌,建强意识形态阵地,推动村级文化艺术发展,让农民群众既“富口袋”又“富脑袋”。全面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

  7.抓好精准扶贫档案。一是抓好脱贫攻坚总结。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以及乡党委工作安排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开展我村脱贫攻坚总结工作,讲好库木墩村脱贫故事,为叶城县脱贫攻坚工作总结提供丰富的影像资料,为建党100周年献礼。二是抓好精准扶贫档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精准扶贫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档案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档案管理要求,对照精准扶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进行分门别类整理,确保分类准确、整理规范。要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协调经费投入,严格档案安全保管制度,配齐相应设施设备,改善档案管理的基础条件,确保安全保管。

  XXX乡XX村村委会

  2020年12月25日

第六篇: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要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为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切实落实2021年度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要论述为行动指南,紧抓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契机,以加大衔接资金投入为基础,以推进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为抓手,以严格督促检查和资金监管为保障,以提高财政衔接资金绩效为目标,着力推进财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如期完成财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根据市委、市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市财政局将重点围绕衔接资金投入、统筹、监管、绩效4项工作任务,结合上级财政部门的职责分解和积极履行行业职责要求,通过各部门协作配合,进一步做好七个方面工作。

  (一)衔接资金投入

  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摘四不摘”要求,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以上要用于精准扶贫,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财政专项扶贫投入不低于上年度”总要求,目前预算股、农业股已基本完成编制2021年衔接资金投入预算,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另外,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资金使用方案,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拨付到市扶贫专户,督促市乡村振兴局拨付到位,切实保障衔接资金投入政策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预算股。责任单位:国库收付中心、农业股。

  (二)衔接资金统筹整合

  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由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有关责任股室积极配合,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建立贫困县资金整合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的意见》等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统筹资金项目,各有关股室要根据股室职责及时列出资金统筹清单,凡涉及统筹范围内资金、上级安排及本级安排、当年安排及结转资金,做到应统尽统。原则上计划统筹金额应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至12%左右;实际统筹率不低于80%,资金拨付率不低于80%。农业股迅速形成赤壁市财政衔接资金专项统筹方案经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同意后并报省财政厅备案。同时,适时对统筹方案进行优化调整,按省定时限,必要时在当年8月份、11月份进行统筹调整,真正做实做细统筹。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经管局、农财局。

  (三)衔接资金监管

  1、出台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完善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

  按照中央、省、咸宁市关于产业发展奖补有关政策,由农业股牵头,出台赤壁市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的管理,充分发挥产业发展奖补项目资金的效益,真正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按照省、咸宁市关于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相关政策,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完善赤壁市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监管。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监督局。

  2、完善衔接资金动态监控。国库收付中心、局乡村振兴办为衔接资金动态监控的主体单位,按照《赤壁市财政衔接资金动态监控工作规程》要求,对纳入平台管理的各项数据实施动态管理,对各级各类财政衔接资金预算分配下达、资金支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执行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行专人负责制,股室股长负相关主体责任,监控平台数据上网前股室股长必须严格把关。衔接资金动态监控情况实行月报制,由各相关股室每月报送到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汇总有关情况,对财政衔接资金动态监控推进缓慢、预警整改不及时等情况进行提醒,逾期未处理的要进行通报,确保衔接资金分配下达进度100%、预警信息处理率100%、绩效目标规范填报率100%、支出进度不低于92%的目标。

  牵头单位:国库收付中心、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信息中心、经管局、农财局。

  3、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

  财政监督局、局乡村振兴办要把常态化监督检查作为提升财政资金效能的重要抓手,做好中央、省、市专项巡视、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反馈问题整改、衔接资金审计以及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持续开展衔接资金监管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创新乡村振兴领域资金、项目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加强日常监督频次,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提高监督检查覆盖面、延伸度,对各乡镇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落实各项监督检查资金类别不少于50%,落实各项监督检查每个乡镇抽查不少于20%的村,每个村抽查不少于10%的贫困户要求。对重点乡镇、重点村,集中精力,把问题查透,抓住深层次的问题,以点带面,全面提升监督检查的权威和绩效。强化检查信息披露和结果运用,对监督检查反馈的普遍性问题和容易出问题的环节,通过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以规范,进一步提升制度的约束力;对于已暴露的问题要找准短板,迅速解决;对未暴露出来的问题,要主动介入、抓早抓小,及时有效遏制。所有发现的问题一律举一反三,一律落实跟踪督办,重大问题一律线索移送,最终确保所有问题清零。

  牵头单位:监督局、局乡村振兴办。责任单位:农业股、社保股、教科文股、经建股、金融股、预算股、国库收付中心、农财局。

  (四)衔接资金绩效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预算股牵头,有序开展2020年和2021年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相关工作。各相关股室根据对口监督的原则,及时跟踪督办衔接资金使用,切实发挥衔接资金绩效,确保衔接资金各项绩效管理工作同时期处于全省、咸宁市先进水平。

  牵头单位:预算股。责任单位:农业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信息中心、农财局。

  (五)衔接资金公开公示

  有关股室根据年度衔接资金有关情况,结合中央、省级层面资金清单,确定本年度衔接资金公开公示清单,报局乡村振兴办备案,局乡村振兴办协助信息中心在相关网站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资金分配文件、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目标等信息。

  牵头单位:局乡村振兴办、信息中心。责任单位:农业股、预算股、经建股、社保股、教科文股、商贸股、企业股、金融股、行政政法股、经管局、农财局。

  (六)加强乡村振兴政策学习

  紧扣中央、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指示精神,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全体干部参与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大学习”中来。多层次组织财政干部参加集中学习、开展业务培训和专题讲座,加强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要论述进行学习、解读和讨论。各党支部在“主题党日”和支部会上进行集中学习和讨论,有关学习和讨论记录报局乡村振兴办汇编。

  牵头单位:人事股、党办。责任单位:各党支部、局乡村振兴办。

  (七)扎实开展驻村帮扶

  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工作要求,2021年,市财政局驻车埠镇枫桥村、勤俭村、黄土村工作队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重点,持续推动脱贫攻坚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建立防返贫保障机制,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根据各帮扶村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工作具体情况,落实完成“十件实事”,制定好时间表、任务图,切实加快力度,逐一高效落实到位。

  牵头单位:各驻村帮扶工作队。

  三、有关要求

  为切实掌握各股室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进度,推动财政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职责落实,从7月份开始各股室落实情况专报制度,每月最后一天(节假日顺延)将《2021年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月报表》报送至市财政局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同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分析汇总后报局领导阅示,2021年各股室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局对各股室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要内容。

第七篇: 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案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止致贫返贫,切实提升脱贫质量,按照中省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现就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市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6.01万某某79.91万人,已脱贫24.27万某某76.57万人,剩余1.74万某某3.34万人。992个贫困村全部脱贫退出,镇坪县实现整县脱贫摘帽,剩余9个贫困县区全部达到脱贫摘帽标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决定性进展。当前,全市脱贫攻坚已到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时期,工作重心已由注重脱贫向脱贫和巩固提升并重转变,巩固脱贫退出户、出列村、摘帽县成果成为今后一个时期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中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做到责任不变、政策不变、力量不减、力度不减,一手抓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一手抓脱贫成果巩固提升,确保到2020年底全市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有保障,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确保实现全面稳定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二、巩固重点

  2020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重点围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生态脱贫、安全住房、基础设施、驻村帮扶、扶贫扶志、项目资金管理、扶贫资产管理等方面制定实施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一)巩固提升产业扶贫成果。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配合,重点发展优势主导产业、培育市场经营主体、健全带贫益贫机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等工作,推动产业扶贫项目长期有效、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

  (二)巩固提升就业扶贫成果。由市人社局牵头,重点抓好就业技能培训、公益专岗开发、劳务扶贫协作、新社区工厂提质升级、创业就业体系拓展等工作,确保每个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1门实用技能、实现1人稳定就业。

  (三)巩固提升教育扶贫成果。由市教体局牵头,重点抓好落实教育资助政策、落实控辍保某某措施、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等工作,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贫困家庭子女有学上、上得起学。

  (四)巩固提升健康扶贫成果。由市卫健委牵头,市医保局、市税务局配合,重点抓好贫困人口参加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医技人才队伍建设、医疗保障政策完善、大病集中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工作,确保贫困群众有地方看病、有医生看病、有制度保障看病。

  (五)巩固提升兜底保障成果。由市民政局牵头,市残联配合,重点抓好社会救助、残疾人保障、社会组织助力等综合保障体系建设,确保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实现兜底保障全覆盖。

  (六)巩固提升住房安全成果。由市住建局牵头,市搬迁办配合,重点抓好农村住房安全质量监督、动态管理、政策保障、及时帮扶,确保符合条件和有意愿的贫困群众应搬尽搬,应改尽改,稳定实现安全住房有保障。

  (七)巩固提升生态脱贫成果。由市林业局牵头,重点抓好林业产业培育、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聘用贫困劳动力担任生态护林员等政策举措,确保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

  (八)巩固提升基础设施成果。由市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抓好交通、水利、电力、网络扶贫工作,加快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建立基础设施后续管护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任务。

  (九)巩固提升驻村帮扶成果。由市委组织部牵头,重点抓好优化帮扶力量、加强教育培训、严格管理考核、强化激励保障等工作,确保驻村帮扶队伍不撤、力度不减、工作不断。

  (十)巩固提升扶贫扶志成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重点抓好“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加强政策引导和典型示范,持续激发贫困群众脱贫增收内生动力。

  (十一)巩固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成果。由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局牵头,市审计局及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抓好扶贫领域资金全口径监管、扶贫项目大排查、扶贫审计监督全覆盖等工作,确保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范、使用精准、发挥效益。

  (十二)巩固提升扶贫资产管理成果。由市脱贫办牵头,市财政局及有关部门配合,重点抓好扶贫资产确权登记、运行管护、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工作,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高效运转、长期受益。

  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是巩固脱贫成果的重中之重,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关于做好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由市发改委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抓好创新服务管理机制、强化产业就业支撑、保障搬迁群众权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加强社区综合治理等工作,制定并落实系列专项工作方案,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快融入、能致富”。

  贫困村人居环境是脱贫成果的重要体现,各级各部门要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要求,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并落实专项工作方案,重点抓好生活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宜居宜业美丽乡村。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查漏补缺。3月底前,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重点排查“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等方面突出问题,建立排查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

  (二)完善长效机制。4月底前,各级各部门对已经建立的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进行梳理完善,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制度更加稳定、系统、全面,形成纵向层级推进、横向目标协同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格局。

  (三)加强统筹衔接。各级各部门加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规划、政策、措施对接,用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群众生产生活改善。

  四、保障措施

  (一)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要求,层层明确任务,级级压实责任,确保工作力度不减、帮扶力量不减、扶持政策不减、资金投入不减。要切实抓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实施方案的落实落地,扛起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返贫监测、动态帮扶、风险防范等有效机制,细化实化巩固提升具体举措。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要主动对接中省部署,统筹各方资源,保障政策供给。市、县区财政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全面整合各级各类涉农资金,统筹安排资金支持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加大对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政策帮扶,为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提供坚强保障。

  (三)强化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要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与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相结合,逐户排查帮扶缺项,精准落实政策措施。要围绕各自职责,加大督促指导,密切协作配合,合力推进落实。要聚焦重点难点,加大对挂牌督战县区、镇村工作指导,确保补齐短板弱项。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列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脱贫攻坚年度考核和重点督查内容,定期开展督查督导,对落实不力的严肃通报问责。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着力营造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浓厚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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